审计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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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条例 □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政府颁发的有关 内部审计管理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审计部门,依据政府法规、政策、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规章制度及有 关文件规定,对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物资、设备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以 严明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杜绝各种违纪违法现象。 □ 审计机构及审计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室,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审计室直属董事长 领导,审计室主任由董事长直接任免,对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 制度,熟悉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审计业务。 第五条 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一)依法审计; (二)廉洁奉公; (三)忠于职守; (四)坚持原则; (五)客观公正; (六)保守秘密。 第六条 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违者将严 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审计室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受聘人员在工作期间与公司正 式审计人员享有同等职权。 □ 审计室的主要职责 第八条 审计室对下列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一)总公司本部,包括财务部、资金部、贸易部和金融证券室。 (二)公司所属的全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包括在境外和内地省份所设立的企业。 第九条 审计室对各单位的以下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国家有关政策、财经法规的贯彻、遵守情况; (二)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经营方针、目标、计划落实及执行情况;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四)公司财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安全完整程度; (五)公司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六)违反财经法纪,侵占公司资财,损害公司利益以及重大损失浪费行为; (七)单位或个人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 (八)经理(厂长)离任的经济责任等有关审计事项; (九)公司制度建设、经营管理情况; (十)公司本部及各所属企业经济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十一)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有关经营方案、资金调配方案、经济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 的合法性、有效性; (十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 审计室的主要职权 第十条 审计室在审计过程中可行使下列监督检查权: (一)有权让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有权参加本单位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 (三)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帐目、资产、查阅有前文件资料等,被审计单位必须如 实提供,不得拒绝、隐匿。 (四)有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索取证明材料,并对有关文件、材料、实 物等进行复印、复制、现场拍照等,有关单位、部门和个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请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 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六)对拒绝、阻挠和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可以采取封存有关帐册、资产等临时 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第十一条 有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对 违反财经法纪和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的单位和个人,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 人员,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 任。 第十二条 审计室签发的审计报告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 □ 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室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和公司具体情况,确 定审计重点,编制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确定审计对象和制订计划。审计室根据批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结合具 体情况,确定审计对象,并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 收支等情况初步了解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审计计划,确定具体的审计时间、范围和审计方 式,项目审计计划经审计室主任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室根据批准的项目审计计划,成立审计组并在项目 审计开始 7 天前,将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要求等事项通知被审计单位。 第十六条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根据审计工作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审计工作底 稿,获取有价值的审计证据。 第十七条 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审计组在审计结束后,应进行综合分析, 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写出审计报告,其内容包括审计范围、内容和发现的问题、评 价和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报告必须附有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 复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 10 天内向董事长提出 复审申请,董事长接到复审小组复审申请后 7 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指定复审小组的人员 构成。复审小组应在 30 日内进行复审,在复审中如发现隐瞒或漏审、错审等情况,应重新 作出审计结论。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复审小组的复审结论和决定为终审结 论和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 第十九条 建立审计档案。审计室办理的每一审计事项都必须按规定要求建立审计档 案,以备查考,非经批准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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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帐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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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帐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处理呆帐,确保公司在法律上的各项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各分公司应对所有客户建立“客户信用卡”,并由业务代表依照过去半年内 的销售实绩及信用的判断,拟定其信用限额(若有设立抵押的客户,以其抵押标的担保值为 信用限额),经主管核准后,应转交会计人员善加保管,并填记于该客户的应收帐款明细帐 中。 第三条 信用限额系指公司可赊销某客户的最高限额,即指客户的未到期票据及应收 帐款总和的最高极限。任何客户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过信用限额,否则应由业务代表及 业务主管、会计人员负责,并负所发生倒帐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为适应市场,并配合客户的营业消长,每年分两次,可由业务代表呈请调整 客户的信用限额,第一次为 6 月 30 日,第二次为 12 月 31 日,核定方式如第二条。 分公司主管视客户的临时变化,应要求业务代表随时调整各客户的信用限额,但若因 主管要求业务代表提高某客户信用限额所遭致的倒帐,其较原来核定为高的部分全数由主 管负责赔偿。 第五条 业务代表所收受支票的发票人非客户本人时,应交客户以店章及签名背书, 经分公司主管核阅后缴交出纳,若因疏忽所遭致的损失,则应由业务代表及分公司主管各 负二分的一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各种票据应按记载日期提示,不得因客户的要求不为或迟延提示,但经分公 司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催讨换延票时,原票尽可能留待新票兑现后始返还票主。 第七条 业务代表不得以其本人的支票或代换其他支票充缴货款,如经发现,除应负 责该支票兑现的责任外,以侵占货款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 分公司收到退票资料后,倘退票支票为客户本人属发票人时,则分公司主管 应即督促业务代表于一周内收回票款。倘退票支票有背书人时,应即填写支票退票通知单 一联送背书人,一联存查,并进行催讨工作,若因违误所造成的损失,概由分公司主管及 业务代表共同负责。 第九条 各分公司对催收票款的处理,在一个月内经催告仍无法达到催收目的,其金 额在 2 万元以上者。应即将该案移送法务室依法追诉。 第十条 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票款未能收回者,应取具警察机关证明、 邮局存证信函及债权凭证、法院和解笔录、申请调解的裁决凭证、破产宣告裁定等,其中的 任何一种证件,送财务部做冲帐准备。 第十一条 没有核定信用限额或超过信用限额的销售而遭致倒帐,其无信用限额的交 易金额,由业务代表负全数赔偿责任。而超过信用限额部分,若经会计或主管阻止者,全 数由业务代表负责赔偿,若会计或主管未加阻止者,则业务代表赔偿 80%,会计及主管各 赔偿 10%。 若超过信用限额达 20%以上的倒帐,除由业务代表负责赔偿外,分公司主管则视情节 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二条 业务代表应防止而未防止或有勾结行为者,以及没有合法营业场所或虚设 行号的客户,不论信用限额若何,全数由业务代表负赔偿责任。送货签单因归罪于业务代 表的疏忽而遗失,以致货款无法回收者亦同。 第十三条 设立未满半年的客户,其信用限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2 万元,如违反规定而 发生呆帐,由业务代表负责赔偿全额。 第十四条 各分公司业务主管,业务代表于其所负责的销售区域内,容许呆帐率(即实 际发生呆帐金额除以全年销售净额的比率)设定为全年的 5‰。 第十五条 各分公司业务主管,业务代表其每年发生的呆帐率超过容许呆帐率的惩处 如下: (一)超过 5‰,未满 6‰者,警告一次,减发年终奖金 10%。 (二)超过 6‰,未满 8‰,申诫一次,减发年终奖金 20%。 (三)超过 8‰,未满 10‰,小过一次,减发年终奖金 30%。 (四)超过 10‰,未满 12‰,小过二次,减发年终奖金 40%。 (五)超过 12‰,未满 15‰,大过一次,减发年终奖金 50%。 (六)超过 15‰以上,即行调职,不发年终奖金。 若中途离职,于其任期中的呆帐率达到上列的各项程度时,减发奖金的比例,以离职 金计算。 第十六条 各分公司业务主管,业务代表其每年发生的呆帐率低于 5‰时的奖励如下:  (一)低于 5‰(不包括 5‰),高于 4‰(包括 4‰),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 10%。 (二)低于 4‰,高于 3‰,嘉奖二次,加发年终奖金 20%。 (三)低于 3‰,高于 2‰,小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 30%。 (四)低于 2‰,高于 1‰,小功二次,加发年终奖金 40%。 (五)低于 1‰,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 50%。 若中途离职,不予计算奖金。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业务主管,业务代表以外人员的奖励,以该分公司每年所发生的 呆帐率,低于容许呆帐率时实行。内容如下: (一)低于 5‰(不包括 5‰),高于 4‰(包括 4‰),每人加发年终奖金 5%。 (二)低于 4‰,高于 3‰,每人加发年终奖金 10%。 (三)低于 3‰,高于 2‰,每人加发年终奖金 15%。 (四)低于 2‰,高于 1‰,每人加发年终奖金 20%。 (五)低于 1‰,每人加发年终奖金 25%。 第十八条 分公司因倒帐催讨回收的票款,可作为其发生呆帐金额的减项。 第十九条 法务室依第九条接受办理的呆帐,依法催讨收回的票款减除诉讼过程的一 切费用的余额,其承办人员可获得如下的奖金: (一)在受理后 6 个月内催讨收回者,得 20%的奖金。 (二)在受理后 1 年内催讨收回者,得 10%的奖金。 第二十条 依第十一条已提列坏帐损失或已从呆帐准备冲转的呆帐,业务人员及稽核 人员仍应视其必要性继续催收,其收回的票款,由催收回者获得 30%奖金。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呆帐赔偿款项,均在该负责人员的薪资中,自确定月份开始,逐 月扣赔,每月的扣赔金额,由其主管签呈核准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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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员帐款回收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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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员帐款回收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激励各分公司会计人员,努力协助业务代表催收帐款,以加速帐款回收, 并借以评核其帐款作业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公司会计人员应依应收帐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执行帐款作业,俾使该 分公司每月的应收帐款比率保持在 200%以下,且无逾期帐款的记录。并应逐日或每周提供 分公司主管有关各业务代表未收款情况的资料,以确保各笔帐款的安全。 第三条 凡各分公司达成月份业绩目标,而其当月底的应收帐款比率(月底应收帐款余 额/当月份的销货净额)在 200%以下者,该分公司会计员应予奖励如下: (一)月底应收帐款比率 125%以下者,奖金 500 元。 (二)月底应收帐款比率 150%以下者,奖金 300 元。 (三)月底应收帐款比率 175%以下者,奖金 200 元。 第四条 分公司会计员因努力协助催收应收帐款,而使该单位应收帐款比率连续 3 个 月维持 200%以下者,一律另予嘉奖一次。反之,若因帐款控制不佳,致帐款比率连续两个 月超过 250%以上者,则应予申诫一次的连带处分。 第五条 凡合乎前两条规定的分公司,当月底止或第三个月底止的逾期帐在 5 笔以上, 或其逾期帐款总额在人民币 50000 元以上者,该分公司会计人员不予奖励。但逾期帐经事先 以书面呈报副总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应不列入计算。 第六条 凡收回的票据,票期逾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的票面金额视为未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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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帐款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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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帐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妥善处理“问题帐款”,争取时效,维护本公司与营业人员的权益,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问题帐款”,系指本公司营业人员于销货过程中所发生被骗 、 被倒帐、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等情况的案件。 第叁条 因销货而发生的应收帐款,自发票开立的日起,逾两个月尚未收回,亦未公 司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者,视同“问题帐款”。但情况特殊经呈报总经理特准者,不在此限。  第四条 “问题帐款”发生后,该单位应于二日内,据实填妥“问题帐款报告书”(如 后附的附表 5.3.2),并检附有关证据、资料等,依序呈请单位主管查证并签注意见后,转 请法务室协助处理。 第五条 前条报告书上的基本资料栏,由单位会计员填写,经过情况、处理意见及附 件明细等栏,由营业人员填写。 第六条 法务室应于收到报告书后二日内,与经办人及单位主管会商,了解情况后拟 订处理办法,呈请总经理批示,并即协助经办人处理。 第七条 经指示后的报告书,法务室应即复印一份通知财务部备案,如为尚未开立发 票的“问题帐款”,则应另复印一份通知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 经办人填写报告书,应注意: (一)务必亲自据实填写,不得遗漏。 (二)发生原因栏如勾填“其他”时,应在括弧内简略注明原因。 (三)经过情况栏应从与客户接洽时,依时间的先后,逐一载明至填报日期止的所有经 过情况。本栏空白若不敷填写,可另加粘白纸填写。 (四)处理意见栏乃供经办人自己拟具赔偿意见之用,如有需公司协助者,亦请在本栏 内填明。 第九条 报告书未依前条规定填写者,法务室得退回经办人,请其于收到原报告书二 天内重新填写提出。 第十条 “问题帐款”发生后,经办人未依规定期限提出报告书,请求协助处理者, 法务室得不予受理。逾 15 天仍未提出者,该“问题帐款”应由经办人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会计员未主动填写报告书的基本资料,或单位主管疏于督促经办人于规定 期限内填妥并提出报告书,致经办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时,该单位主管或会计员应连带受 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问题帐款”处理期间,经办人及其单位主管应与法务室充分合作,必要 时,法务室得借阅有关单位的帐册、资料,并得请求有关单位主管或人员配合查证,该单 位主管或人员不得拒绝或借故推拖。 第十三条 法务室协助营业单位处理的“问题帐款”,自该“问题帐款”发生的日起 40 天内,尚未能处理完毕,除情况特殊经报请总经理核准延期赔偿者外,财务部应依第十 四条的规定,签拟经办人应赔偿的金额及偿付方式,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十四条 各员销售时,应负责收回全部货款,遇倒帐或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 经办人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50%(所售对象为私人时,经办人员应负赔偿售价或损失 的 100%)。但收回的票据,若非统一发票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因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 未收回货款,而不按公司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人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 80%。 产品遗失时,经办人应负责赔偿底价 100%(以上所称的售价如高于底价时,以底价计算)。 上述赔偿应于发生后即行签报,若经办人于事后追回产品或货款时,应悉数缴回公司,再 由公司就其原先赔偿的金额依比例发还。 第十五条 本办法各条文中所称“问题帐款发生之日”,如为票据未能兑现,系指第 一次收回票据的到期日,如为被骗,则为被骗的当日,此外的原因,则为该笔交易发票开 立之日起算第 60 天。 第十六条 经核定由经办人先行赔偿的“问题帐款”,法务室仍应寻求一切可能的途 径继续处理。若事后追回产品或货款时,应通知财务部于追回之日起 4 天内,依比率一次退 还原经办人。 第十七条 法务室对“问题帐款”的受理,以报告书的收受为依据,如情况紧急时, 得由经办人先以口头提请法务室处理,但经办人应于次日补具报告书。 第十八条 经办人未据实填写报告书,以致妨碍“问题帐款”的处理者,除应负全额 赔偿责任外,法务室并得视情节轻重签请惩处。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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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收款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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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收款守则 □ 帐单分发 第一条 财务部帐款组依业务员类别整理帐单,定期汇集编制帐单清表一式三份,将 帐单清表二份连同帐单寄交业务人员签收。 第二条 业务人员收到帐单清表时,一份自行留存,另一份应尽速签还财务部帐款组 , 如发现有不属本身的帐单,应立即以挂号寄回。 第三条 客户要求寄存帐单时,应填写“寄存帐单证明单”一份,详列笔数金额等交 由客户签认,收款时才交还予客户。如因寄存帐单未取得客户签认致不能收款时,由业务 人员负责赔偿。 第四条 收到公司寄来的帐单后,于访问时如未能立即收款,则应取得客户于帐单上 的签认,若未能取得客户的签认,则应尽速于发货日起三个月内,向总务部申请取得邮局 包裹追踪执据,执凭收款。逾期不办致无法收取货款时,由业务人员负责赔偿。 □ 收款处理程序 第五条 业务人员于每日收到货款后,应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 三份寄交公司财务部出纳组)。 第六条 属于本市的直接将现金或支票连同收款日报表第一、二、三联亲交出纳并取得 签认。 第七条 外埠地区的应将现金部分填写××银行送款单或邮政划拨储金通知单,存入 附近××银行分行或邮局。 次日上午将支票,××银行送款单存根或邮政划拨单存根,用回纹针别于收款日报表 第一、二、三联,以挂号寄交财务部出纳组。 业务人员应将挂号收执贴于自存的收款日报表左下角备查。 □ 收款票期规定 第八条 依客户的区别规定如下: (一)直接客户:以货到收款为条件者,由送货员收取现金。签收的客户,则为销货日 起一个月内的支票或现金。 (二)一般商店:自销货日期起三个月内的票期。 第九条 收款票期超过公司的规定时,依下列方式计算收款成绩。 (一)超过 1~30 时,扣该票金额 20%的成绩。 (二)超过 31~60 天时,扣该票金额 40%的金额。 (三)超过 61~90 天时,扣该票金额 60%的成绩。 (四)超过 91~120 天时,扣该票金额 80%的成绩。 (五)超过 121 天以上时,扣该票金额 100%的成绩。 □ 收取票据须知 第十条 法定支票记载的金额、发票人图章、发票年月日、付款地,均应齐全,大写金 额绝对不可更改,否则盖章仍属无效,其他有更改之处,务必加盖负责人印章。 第十一条 支票的抬头请写上“××股份有限公司”全衔。 第十二条 跨年度时,日期易生笔误,应特别注意。 第十三条 字迹模糊不清时,应予退回重新开立。 第十四条 收取客票时,应请客户背书,并且写上“背书人××股份有限公司”,千 万不可代客户签名背书。 第十五条 “禁止背书转让”字样的客票,一律不予收取。 第十六条 收取客户客票大于应收帐款时,不应以现金或其他客户的款项找钱,应依 下列方式处理。 (一)支票到期后,由公司以现金找还。 (二)另行订购抵帐,或抵交未付帐款中的一部分。 第十七条 本公司无销货折让的办法,如因发票金额误开,需将原开统一发票收回, 寄交公司更改或重新开立发票。 如无法收回而不得已需抵扣时,则于下次向公司订货时,以备忘录说明,经业务经理核准 后扣除,不得于收款时,扣除货款或以销货折让方式处理,否则尾数由业务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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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单位会计员帐款作业绩效评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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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单位会计员帐款作业绩效评核办法 第一条 为激励营业单位会计员努力协助营业人员催收帐款,以加速帐款回收,并借 以评其帐款作业绩效,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营业单位会计员应依帐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执行帐款作业,俾使该营业 单位每月的应收帐款比率保持在 30%以下,且无逾期帐款的记录,并应逐日或每周提供单 位主管有关各员未收款情况的资料,确保各笔帐款的安全。 第三条 由各营业单位达成月份业绩目标,而其当月底的应收帐款比率 (月底未收款余额)在 20%以下者,该单位会计员应予奖励如表 5.3.1: 当月份的销货净额 第四条 营业单位会计员因努力协助催收帐款,而使该单位应收款比率连续 3 个月维 持在 30%以下者,一律另予嘉奖一次,反之若因帐款控制不佳,致帐款比率连续 2 个月超 过 50%以上者,则应予申诫一次连带处分。 第五条 凡合乎前 2 条规定的营业单位,当月底止或第 3 个月底止的逾期帐款在 5 笔 以上或其逾期帐款总额在 5 万元以上者,该单位会计员不予奖励,但逾期帐款经事先以书 面呈报执行副总经理核准者,不得列入计算。 第六条 凡收回的支票,票期逾授权期限而未经请示核准者,该支票的票面金额视为 未收款。 第七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同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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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撰写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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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撰写规定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分析内容和格式,全面揭示经济活动及其效果,切实发 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应于本集团的所有核算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单独核算单位。  □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第三条 各项指标数值的计算填列。 (一)各指标的计算口径和格式按附表一和企业财务分析表进行。 (二)表中的计划数指各公司每年度的承包指标数。 (三)工业企业应揭示工业产品销售率及上年同期对比的增减水平。 (四)投资收益率指标只限于年度分析填列。 □ 财务状况分析 第四条 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从产量、产值、质量及销售等方面对公司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一简单评价并与上年同 期水平作一对比说明。 第五条 成本费用分析 (一)原材料消耗与上期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对变化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二)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的增减变化情况(与上期对比)并分析变化的原因,对业务费、 销售佣金单列分析。 (三)以本期各产品产量大小为依据确定本公司主要产品,分析其销售毛利,并根据具 体情况分析降低产品单位成本的可行途径。 第六条 利润分析 (一)分析主要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主要业务利润按工业、贸易和其他行业分为 产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利润和营业利润)。 (二)对各项投资收益、汇总损益及其他营业收入作出说明。 (三)分析利润无成情况及其原因。 第七条 资金的筹集与运用状况分析 (一)存货分析 1.根据产品销售率分析本公司产销平衡情况。 2.分析存货积压的形成原因及库存产品完好程度。 3.本期处理库存积压产品的分析,包括处理的数量、金额及导致的损失。 (二)应收帐款分析 1.分析金额较大的应收帐款形成原因及处理情况,包括催收或上诉的进度情况。 2.本期未取得货款的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如比例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3.应收帐款中非应收货款部分的数量,包括预付货款、定金及借给外单位的款项等, 对于借给外单位和其他用途而挂应收帐款科目的款项应单独列出并作出说明。 4.季度、年度分析应对应收帐款进行帐龄分析,予以分类说明。 第八条 负债分析 (一)根据负债比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及财务风险的大小。 (二)分析本期增加的借款的去向。 (三)季度分析和年度分析应根据各项借款的利息率与资金利润率的对比,分析各项借 款的经济性,以作为调整借款渠道和计划的依据之一。 第九条 其他事项分析 (一)对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关资产和负债项目作出分析说明(如长期投资等)。 (二)对数额较大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超过限度的现金余额作出分析。 (三)对其他影响企业效益和财务状况较大的项目和重大事件作出分析说明。 □ 措施与建议 第十条 通过分析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途径,包括: (一)根据分析结合具体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三)总结前期工作中的成功经验。 第十一条 财务分析应有公司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名,并在第一页表上的右上盖上单位 公章,如栏目或纸张不够,请另加附页,但要保持整齐、美观。 第十二条 各企业财务分析应在每月十号前报财务管理部,一式二份。 各项财务指标说明 应收帐款平均点用额×30 1. 收帐款周转天数=—————————————— 本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 全部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30 2. 动资金周转天数=—————————————— 本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 存货平均占用额×30 3. 存货周转天数=———————————— 本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 销售利润(或营业利润) 4.销售利润率=——————————————×100% 本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 本月产品销售收入 5.产品销售率=————————————×100% Σ 各产品产量×销售单价 负债总额 6.负债比率=————————×100% 资产总额 税后利润 7.投资收益率=——————————————×100% 实收资本(或上级拨入资金) 以上各项指标的平均占用额,指该指示的月初数与月末数的平均数。 年度财务分析则将上述公式中的 30 改为 360,销售收入以全年累计数计算,各项指标 的平均点用额则指该指标的年初数与年末数的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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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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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 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 经理同意,再由各线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 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报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经 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 , 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各项借款金额 3000 元以内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 3000 元以上的需报请财务总监 审批。 (六)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 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住宿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 80 元,主办业务不能超过 60 元,业务员不能超过 45 元。高层领导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 80 元标准后经财务部总监批准 后可予报销。 (二)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 30 元。 (三)市内短途交通费 控制在人均每天 30 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四)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 10 元内,凭单据报销。 (五)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六)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主管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 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有关各线主管领导批准,财务经理审核后,方 能报销。 (七)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单位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 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总公司本部各业务部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 2.5‰之内, 由部门经理掌握,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门,按总公司分配下达指标使用,由财务部 经理掌握,下属公司根据完成的营业收入,控制在 4‰内,由经理掌握开支,超过一部分 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予以扣除。 (二)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 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各线主管领导审 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董事长批准,方能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在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前,职工本人医药费可按公费医疗待遇,凭区级以上医 院发票实报实销;临时工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报销 50%。 (二)公司职员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凭区以上医院证明享受医药费待遇,没有办 理独生子女证的,只准一个孩子享受医疗费全报待遇,其余子女享受半费待遇。职工无职 业的父母凭以上医院单据报销一半医药费(家属名单由人事部门核定)。 (三)职工子女学杂费,凭有效发票,经人事部经理签认,财务部经理审核,给予报销。 (四)煤气瓶购置费凭有效发票一次性报销 200 元,夫妻双方在本公司系统工作的,只 能报一方。 (五)其他福利及医药费开支,50 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50 元-500 元由总会计师 批准,超过 500 元的开支一律报财务部总监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 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 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超过 2000 元以上的须报财 务总监批准。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 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2000 元-5000 元的,报财务总监批准,超过 5000 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补充说明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 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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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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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度 □ 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定 由于科学的日新月异,导致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良,促成了近代工业的精细分工与大量 生产,从而引起市场剧烈的竞争,企业所赚取的利润也日趋微薄。因此近代企业的经营趋 势将由以往“成本决定售价”的旧观念改为“售价决定成本”的新意识。如果企业不能生 产物美价廉的产品,则非但不能赚取利润,甚至无法继续它的生存。所以,如何使成本降 低,获取最大利润乃成为企业界努力的重大课题,一般言之,降低成本不外是改良生产技 术与提高工作效率。前者当有赖于技术人员的努力,以及更新生产设备,改善工作方法和 开发新而低廉的代替料源。而后者即有赖于实施有效的管理技术,运用经济效益最佳的管 理方法,使企业所有的机能与资源获得合理的调配与运用。 本计划即是基于后者的需要而拟订。目的在年度开始之前,对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与 经营方针预作提示,责成各部门依据公司目标,拟订(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或改善方案, 并配合年度预算的编制,预测产品市场的增减变动,配合设定之产能与成本标准,拟订年 度产销计划,预估年度损益及资金的调度运用,并做为考核各部门执行绩效的依据。通过 各种标准的设定,事前的合理规划,并经由各管理阶层的积极参与,以达到避免错误,减 少浪费,激励士气,达到降低成本创造利润的目的。 □ 经营目标 1.总目标:加强管理,研究创新,扩大营业额,控制成本,创造利润。 2.各部门目标: (1)贸易部: ① 充分消化现有产能。 ② 利用现有市场,购销相关产品,扩大营业额。 ③ 销售费用的控制(运输费用、报关费用、保险费用等。) ④ 呆品处理。 ⑤ 外销成长率( )%,年度外销金额( )元。 (2)内销部: ① 估计内销产品销售数量,协调生产管理中心建立适当库存量。 ② 建立内销销售网,扩大现有客户的采购规格及数量。 ③ 呆品处理。 ④ 内销成长率( )%,年度内销金额( )元。 (3)供应部: ① 建立机物料A B C分类,实施重点控制。 ② 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库存量,经济采购量。选择优良供应厂商,商订长期采购合 同;加强比价功能,降低采购价格。 ③ 降低平均库存量:A料( )天,( )磅。B 料( )天,( )磅。 机物料降低( )%,( )元。 (4)总务部人事科: ① 建立员工进用升迁,薪资考核奖惩的人事制度。 ② 精简人事,控制管理费用。 (5)事业关系室: ① 建立人物出入厂管理规则。 ② 加强警卫勤务训练。 (6)会计部: ① 修订现行会计制度,精简作业流程,加强管理会计功能。 ② 适时提供各项管理报表。 ③ 强化现金预测功能,灵活资金调度。 ④ 严格审核费用开支,控制预算。 ⑤ 每月实施存货盘点。 (7)总经理室(生产管理中心): ① 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配方。 ② 推动或审核各种专案研究。 ③ 协调产销活动,拟定或修改生产计划,追踪管理生产进度;协助一、 二厂调度人力,协调各中间生产单位,原料的调度移拨,避免产能闲置或停机待料, 或超量生产。 ④ 研拟人员训练计划。 (8)一、二厂: ① 总务: a.改善员工伙食方案。 b.改善工作环境,照顾员工生活,加强福利娱乐措施。 ② 工程保全:拟订年度机器设备维修计划。 ③ 质管: a.拟订(修订)质量管理标准。 b.推动 Q CC活动(质量管理圈)。 c.拟订“改善提案制度”。 ④ 生产: a.严格管理生产进度,全力完成生产计划目标。 b.管理原料耗用。 c.灵活人员调度,避免闲置人工。 d.机动调拨各种原料供应,避免停机待料。 e.加强机器修护,强化在职训练,提高生产效率,精减人员编制。 □ 预算编制的内容及说明 1.营业计划说明书 本表是贸易部与内销部在预算年度中营业计划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市场的展望、 新产品的开发、旧产品的淘汰、新客户的开发或旧客户的淘汰、广告或 其他销售推广政策、售价政策、授信及帐款回收政策、业务人员的增减异动、销售费用的限制、 本年度营业方面所可能遭遇的困难及其克服对策等的说明。 2.客户别销售计划表 由贸易部及内销部根据市场情况,客户往来情况预计各客户的销售量,以拟订的售价 予以编制。(外销方面如无法依客户别预估时,则依销售地区别预测) 3.产品别销售计划表 本表系以产品别为主,分内外销,由表二汇总编制而成。 4.生产计划说明书 由一、二厂就产量及产能运用计划、质量计划、新产品或新技术(包括新配 合)的研究开发计划、机械修护计划、机械淘汰更新及扩建计划、人员合理化 计划、成本控制计划、本年度生产上所可能遭遇的困难及其克服对策等加以说 明。 5.标准产能设定表 系按各生产部门正常编制下,主要生产设备的设计产能及生产效率所设定的标准产 能,做为生产管理中心编制产销配合计划表的参考,并做为考核实际生产效率的依据。 6.标准用料设定表 系各生产部门产制品每单位主要原料的标准耗用量,做为生产管理中心编制生产计划 及供应部编制采购计划的参考,并做为考核原料耗用的依据。 7.标准人工费用设定表 系各部门在标准产能下,配置的人员编制及用人费用标准。依性质分为直接人 工及间接人工两项,俟生产计划确定后,做为编制人工费用预算及考核人工效 率的依据。 8.标准制造费用设定表 系各部门在标准产能下,耗用的电力、重油、机物料、维修费用……等费用 标准,分为变动及固定两项。做为生产计划确定后编制制造费用预算表及考核 费用支出的依据。 9.服务部门费用分摊设定表 系按费用性质,依服务部门提供服务的比重,分配服务部门费用给生产部门的 设定标准。 10.产销配合计划表 本表是本公司预算年度产销活动的基本报表,由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根据营业部门及 生产部门提供的资料,综合市场环境、生产状况、制成品存货水准、及成本利润等因素,加 以协调而编制,提经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的年度产销计划。 11.生产计划表 系生产管理中心依据经核定实施的产销配合计划表内所列各项产品生产数量,而排定 的各中间及最后生产部门产制品的计划生产数量表,做为预算年度追踪考核各生产部门生 产进度达成率的依据。 12.主要材料耗用量预算表 本表由生产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及标准用料设定表加以汇编而成。 13.资材计划说明书 由供应部就库存政策、采购政策、付款计划等加以说明。 14.主要材料采购预算表 本表由供应部依据主要材料耗用量预算表斟酌材料的合理库存、经济采购量及材料价 格趋势等予汇编,做为编制主要材料耗用成本的依据。 15.固定资产扩建改良及专案费用预算表 系供应部根据营业计划说明书,生产计划说明书产销配合计划表及公司预算委员会决 议事项所编制的年度资本支出及专案支出预算与完工进度表。 16.工缴汇总表 系一厂二厂依据生产计划表,标准人工费用设定表,标准制造费用设定表,固定资产 扩建改良及专案费用预算表所编制的人工及制造费用年度预算金额。 17.生产成本预算表 本表系会计部依据表十一、十二、十四、十六所编制的各产品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 费用的总成本及单位成本预算表。 18.销货成本预算表 系会计部根据产销配合计划表及生产成本预算表,加以汇编而成。 19.营业收入预算表 系会计部根据产销配合计划表及预估的其他收入,加以汇编而成。 20.推销管理财务费用预算表 系会计部参酌前年度实际开支,并依据年度营业管理计划所编制的推销管理财务费用 年度预算。 21.损益预算表 系会计部依据表十八、表十九、表二十编制的年度损益预算表。 22.资金来源运用表 系会计部根据年度产销库存计划、资本支出计划及债务偿还计划等资料,编制而成。 23.管理计划说明书 由公司总务部及人事科就组织编制合理化计划、人员增减异动计划、人力发展训练计划、 管理规章办法的推行计划等加以说明,以供总经理室编写经营计划及会计部编制管理费用 预算的参考。 24.经营计划说明书 由总经理室就前述有关资料,就营业生产,资材管理等计划加以综合及摘要的说明。 □ 推行预算制度的组织 1.公司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总 经 理 副主任委员:副总经理 委 员:贸易部经理 内销部经理 供应部经理 总务部经理 会计部经理 总经理室主任 生产管理中心主任 第一厂厂长 第二厂厂长 执行秘书:会计部副理 2.一厂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厂 长 委 员: 副厂长 副厂长 主 任 执行秘书: 专 员 3.二厂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厂 长 委 员: 副厂长 副厂长 主 任 科 长 科 长 执行秘书: 专 员 4.预算委员会的职责: (1)决定公司或各厂的经营目标及方针。 (2)审查公司各部及一、二厂的初步预算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3)协调各部门间的矛盾或分歧事项。 (4)预算的核准。 (5)环境变更时,预算的修改及经营方针的变更。 (6)接受并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5.预算执行秘书的职责: (1)提供各部门编制预算所需的表单格式及进度表等。 (2)提供各部门所需的生产、收入成本与费用等资料以供编制预算的参考。 (3)汇总各部门的初步预算,提出建议事项,交预算委员会讨论。 (4)督促预算编制的进度。 (5)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6)劝导各部门切实执行预算有关事宜。 (7)其他有关预算推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 预算编审程序及日程进度 10 月 1 日 公 司 预 算 委 员 会 执 行 秘 书 着 手 拟 订 预 算 年 度 初 步 设 定 的 经 营 目 标,及准备预算编制筹备事项,并编成会议资料。 10 月 11 日 召开公司预算委员会,说明预算编制程序,颁布公司年度经营 目标。 12 日 召开一、二厂预算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颁布一、二厂年度经 营目标,责成各部门主管着手拟订各项管理计划大纲及完成进度表,并设定产能、用料、人 工及费用预算标准。 13 日 贸易部、内销部及一、二厂各级主管开始编制预算,总务部、人事室、事业 关系室开始拟订各项管理计划大纲及完成进度表。 26 日 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开始编制预算。 公司预算委员会执行秘书汇总各单位的初步预算及计划大纲,做成修正案提交公司预 算委员会讨论。 11 月 1 日 召开第二次公司预算委员会,协调修正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提报的年 度产销计划。核定一、二厂提报的产能、用料、人工及费用预算标准、及各部门提报的管理计 划大纲及完成进度表。 2 日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中心、贸易部、内销部根据公司预算委 员会决议事项修正预算,一、二厂根据核定的生产计划及用料标准、编制材料耗用量预算及 人工制造费用预算。各部门根据核定的管理计划大纲及进度表着手草拟计划草案。 9 日 供应部开始编制预算。 13 日 一、二厂开始编制生产成本预算。 20 日 会计部开始编制预算。 12 月 1 日 总经理室开始编制经营计划说明书。 5 日 召开第三次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通过年度经营计划及年度预算案。 6 日 颁布年度经营计划及年度预算。 7 日 各单位开始编制下一年度元月份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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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基准预算制度 □ 零基准预算的产生 零基准预算又被称做 ZBB,即 Z ero-B ase-B udgeting的略称。这个 名符其实的零基准预算的构想,起初诞生于美国。1970 年,总公司在美国的德州仪器公司 (T I公司)首先开发这个零基准预算的方法。 当时 T I公司在IC界处于不利的情况,被迫入苦境。为了突破当时的情况, 提出零基准预算为政策。一经实施后,T I公司尽管销售减少,却成功地降低 了成本,因而产生了大幅度的利润而渡过了公司创立以来的危机。 当时的乔治亚州州长,即日后的吉米·卡特前总统,注意到这种成果。于是, 在 1971 年将其导入乔治亚州,借此机会而推展到整个美国国内。 而这个无意间与卡特前总统同时诞生的预算方式,在 1978 年被导入联邦政府后,日本 也开始注意了。 □ 零基准预算的含义 ZBB 是 Z ero-B ase-B udgeting的略称,如果说得更正确些,应该是 Z ero-B ase P lanning and B udgeting S ystem的略 称。 也就是说,零基准预算就是在零基准上的业务计划及预算方式。 此处最重要的可能就是零基准这句话的意思了。零基准,就是从白纸状态开始,希望 能打破预算,也可能说是从什么都没有的状态出发的意思。 零基准预算在公司的预算编成中,须重新评估公司里各种业务的目的,去除已经不要 的业务,找出眼前公司真正必须进行的业务。然后,就这些业务对公司 的重要度编出顺序,再从优先顺位高的业务开始,从已定财源的范围内拨出预算以进行业 务的作法。 □ 零基准预算的操作方式 零基准预算的进行方式,大致上分为以下 3 个顺序进行。 1.个别业务计划表的制作 就预算设定对象的各个业务个案,制作成记载其目的、预测中的成果及必要费用等的 个别业务计划表。 2.设定个别业务计划表的优先顺序 在此处,对于制作好的个别业务计划表,先由经营上的观点来设定优先度,再依其顺 序进行。 3.决定个别业务计划的采用 从编好优先顺序的个别业务计划表中优先度高的开始,进行其个别必要费用的累积,最 后所采用的业务计划是总值符合利益计划所要求的预算范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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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 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 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 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 存款管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 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80%,10 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 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 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 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 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 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 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 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 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外币按记帐汇率 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 300 万元以 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 300 万元以下的 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 300-2000 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 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 事长审批。 第四条 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 次领用张数不超 5 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 5 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 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 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三)利息的减免。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 5000 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 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 5000 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 财委审批。 第五条 资金管理和检查 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 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部的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资金部存款的对帐工作。 (四)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 10 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六条 统计报表 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旬后一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 资金部汇总后于旬后 2 日内报财委、总经理、董事长。 资金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两天向财务总监及副总监报一次存款余额表。 说明:一、审批权限公三类: 1. 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2. 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个别重大事项,还 需经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3.核准:指财务主管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 以核准并备案。 二、审批顺序: 先下级,后上级;先定性审批,后集中标准;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 关部门,后报财务线(按表中所标号的顺序即可)。若遇有关核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 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三、董事会各“委”主任在其业务范围内行使副总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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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制度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 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 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 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卷则 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 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 (附表 4.1.1)按 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附表 4.1.2)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 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附表 4.1.3)。 第五条 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 现数编列(附表 4.1.3)。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附表 4.1.3)。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 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 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附表 4.1.4)。 第九条 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附表 4.1.5)。 第十条 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 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 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 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 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 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 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 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 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附表 4.1.6)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 (附表 4.1.7)于 当月 24 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 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附表 4.1.8)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 参考。 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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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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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一条 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 专职财务人员。 第二条 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三条 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 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 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 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 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 100 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四条 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 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五条 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 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 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 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 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六条 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 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 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 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 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八条 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九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 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 报帐。 第十一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 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 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 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 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 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 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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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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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 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 事务。 第三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 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 位币。 第四条 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 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五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 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六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 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八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 改变。 第九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 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 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 发给出资证明。 第十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十一条 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十二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 公司以单价 2000 元以上、使用年限 1 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 5 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十四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 35 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 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 5 年; 4.其他设备 5 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十五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 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 原价。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 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 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 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 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 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 1 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 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十八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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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现金、费用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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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一条 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 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 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三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第四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 3 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 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 1 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 代管。 第五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 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六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 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 万 元以下的(含 10 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 万元以上 至 30 万元的(含 30 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 万元以上至 50 万元的(含 50 万元)由总 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 万元以上至 100 万元的(含 100 万元) 由总经理审批;1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贸易货款的,100 万元以下的(含 100 万 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 万元以上至 200 万元的(含 200 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 万元以上至 300 万元的(含 300 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 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 万元以上至 500 万元的(含 500 万元)由总经理审批; 5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自带汇票的,10 万元以下的(含 10 万元)由下属公司、企 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 万元以上至 50 万元的(含 50 万元)由总会计师审 批;50 万元以上至 100 万元的(含 100 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 同审批;100 万元以上至 200 万元的(含 200 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 长审批。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 万元以下的(含 3 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 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的(含 10 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 万元 至 100 万元的(含 100 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房地产开发 和工业项目的,按已批准的合同的规定付款。汇出境外的资金,外贸企业的经理、副经理和 财务部部长可共同审批 5 万美元的(含 5 万美元)资金,其余:10 万美元以下的(含 10 万 美元 )由总会计师审批;10 万至 20 万美元的(含 20 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助理共同审批;20 万至 50 万美元的(含 50 万美元)由总经理审批;50 美元以上的由 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 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七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 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5 万元以上的,各单位 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 1 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 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九条 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 3000 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 入现金。 第十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十一条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 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第十二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十三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十四条 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 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十五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 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 前先盖上印章。 第十六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 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十七条 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 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 说明 报批:2000 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 元至 1 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 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 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 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 报销,1000 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 元以下的由部会计师审批 报销,2000 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十九条 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二十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 元以下由下属 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 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 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 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 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 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 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第二十四条 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 报计划财务部审查。金额 100 万元以下的(含 100 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 万元以上至 500 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 , 50 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 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 息。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第二十五条 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二十六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 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台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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