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续签审批签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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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 《劳动合同》续签、审批、签订制度 总人字[20xx]056 号 发 发 时 主 抄 抄 等 附 至: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各区、各店 自:总部人力资源部 间:20xx-04-01 题:《劳动合同》续签审批签订制度 报:总裁办 送:无 级:急 件:各类样表 签发人: 为使合同续签管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避免合同续签的人情化和随意性,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现对全国各层级人员合同续签、审批、签订相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份:合同续签、审批方面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高压线” 员工在合同期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均不续签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1、考勤高压线:在上一个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累计迟到、早退达到 5 次(含)以上;累计旷 工天数三天(含)以上。 2、管理高压线:经常顶撞领导或上级、不服从管理,上级交待任务完成打折扣,执行力不强。(需 有平时签字确定的相关处罚单据为依据) 3、工作作风高压线:个人本位主义太强,与上下级关系不融洽、受到同事或顾客有效投诉 2 次 (含)以上。(需有相关投诉记录为依据) 二、续签《劳动合同》需执行两级审批手续,具体审批要求如下: 1、由员工的两级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依据员工综合评估结果及年龄、企业工龄,并结合《劳动 合同法》的要求进行是否续签的审批手续,要求各级人力资源部严格审核,最后总得分在 70 分及以下 的人员将作为合同不续签的侯选人,每个事业部/区域每次上报淘汰率必须达到总申报人数的 5%。 (审 批样表见附件 1) 续签审批资料 区域 员工类别 合同到期前 述职报告(上一合同 减分项 加分项目 综合评估 一年的综合 期内的工作总结和下 得分 审批表 目得分 业绩情况 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合同续签 主管级以下员工 √ √ 主管级(含)以上员工 √ √ 总部/事业部/分 主管级以下员工 √ √ 区 主管级(含)以上员工 √ √ 分店 √ √ √ √ √ √ √ √ √ √ √ √ 2、 主管级以上(含主管)人员的合同续签审批的,员工需提交述职报告(合同到期前一年度的 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合同到期前一年的业绩情况需要在工作总结和计划中体现,述职报 告由各级人力资源部按《劳动合同》的分层管理原则存档。 3、 凡两级续签审批、双线、直线管理需总部确定的,事业部/分区人力资源部需签批意见和建议。 4、 总部、事业部、分区、分店人力资源部须于员工合同期满前完成合同的签订或终止手续。 三、 续签《劳动合同》的报备要求: 1、事业部、分区每月 15 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将下月 11 日至再下个月 10 日主管级以上(含主 第1页共4页 人力资源部 管)员工的合同到期的续签审批结果签字版及电子版按样表(见附件)报总部人力资源部。 2、 店总、分区区总、事业部/区域总经理、事业部/区域人资、财务、商品、防损、百货负责人等需要 总部签批意见的人员,其合同续签需于每月 15 日前报至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资料包括审批表、述 职报告),由公司经营班子审核批准后,各级人力资源部执行签订或终止手续。 四、 合同续签流程图: 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填写《合同到期续签审批表》(见附件 1) 主管级以下员工 主管级(含)以上员工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两级审批签署意见 (结合上对下评估、员工平常的工作表现、奖惩等)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两级审批签署意见 (结合综合评估,业绩综合达成情况、奖惩等)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 不续签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 续签 送达员工(员工签 收) 不同意续签的 事业部/区部/分店人力资源部控制淘汰率 5% 人力资源部期满 前 办理合同续签手 续 人力资源部签发 《合同期满通知信》 事业部/区部人力资源部按样表(附件 1)格式(每 月 15 日前报下月)汇总报至总部人力资源部 员工签写《劳动 合同书》 同意续签的 办理工作移交和 结算手续 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合同期内的工作总结 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期内的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总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经营班子讨 论决定是否续签,并通知各级人资部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各级人力资源部于员工合同期满 前执行签订或终止手续 五、续签《劳动合同》需进行的考核 (一)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结构及权重 参评范围 业绩情况(含 KPI 及业绩指标) 总部总监级(部门负责人)以上 员工 50% 全国在职主管级(含)以上员工 (不含总部总监级) 50% 总部、事业部、区部、门店在职主管 级以下员工 --- 评估 级别 级别 50% 70%(直属上级) 30%(下级) 50% 70%(直属上级) 30%(下级) 100%(直属上级) 1、评估:(样表见附件 2) (1)直属上级完成,上级必须对被考核者的优点、缺点进行综合评估,并写上不少于 20 字的评 语; (2)下级评估:直接下属参与测评(取平均分值) ,原则上不少于 5 人参加,不足 5 人,按实际 人数参加测评; (3)业务关联部门代表评估:由被考核者先自找两个业务关联部门的各 1 名代表给其评估(此 2 第2页共4页 人力资源部 名代表需由被考核者的直属上级认可),由直属上级组织 2 名代表在“上对下评估表”中填写相应分 值; (4)考核评估如果少一个级别的,将其分值占比分配给其他考核项目; (5)如合同到期前已进行了相应的半年度或年终综合考核,且员工评估直属上级确认员工在此 期间表现与综合考核无异议,合同到期时沿用半年度或年度综合考核的评估结果(仅取上下级的评估 总分及上级的评语),但业绩分需更新,即取合同到期前一年的业绩指标达成率;如合同到期前未做 半年度或年度综合考核,则按照评估样表重新做综合考核评估。 2、业绩计算(参照公司当年度业绩考核方案。) (二)减分项目(以合同到期前一年度的时间为基准) 1、书面劝导:不扣分 2、书面警告、严重书面警告:一次记“-2”分,2 次记“-4”分,依此类推; 3、记过、记大过:一次记“-5”分, 2 次记“-10”分,依此类推; 减分项目总得分等于所有减分次数得分相加。 (三)加分项目(以合同到期前一年度的时间为基准) 1、书面表扬:全事业部/区部范围内一次记“+5”分,全国范围内一次记“+10”分; 2、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记功:门店内一次记“+4”分,全事业部/区部范围内一次记 “+8”分,全国范围内一次记“+10”分; 一次获两个以上荣誉加分的,取其中最高分计算。加分项目总得分等于所有加分次数得分相加。 5、 最后得分计算 最后得分=综合考核得分-减分项目+加分项目; 第二部份:合同管理方面 附:针对行业特点及市场人才的供给情况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各地政府对 《劳动合同》的要求。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明确规定如下: 一、《劳动合同》的管理原则 (一)所有员工执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的原则,包括合同变更。 (二)签订《劳动合同》主要依据劳动关系的属地原则。 (三)《劳动合同》的管理执行分层管理的原则。 总部负责:总部所有员工、事业部/分区 S 级及以上人员、事业部/分区的商品部/财务部/人力资源 部负责人《劳动合同》的签订及保管,统一与法人——***超市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事业部/分区负责:事业部/分区的所有员工(总经理、商品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除外)、 分店总经理、分店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劳动合同》的签订及保管; 分店负责:分店所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保管(店总经理、人力资源经理除外)。 (四) 《劳动合同》文本公司力求统一,并依据区域/分店所在地劳动局的强制程度参照执行: 1、企业可自行制定《劳动合同》文本,但需经过报批的城市:该区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并结合 《新的劳动合同》内容重新调整经劳动局报批后执行。 2、劳动局强制要求企业使用劳动局标准版本的,员工需同时签订公司的《劳动合同》,并将公司 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局标准合同文本的附件(在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中标注:双方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规定 新招聘的员工入职签订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 2 个月),同时分店主管级以上(含主 管)、总/区部助理级以上员工还需签订廉政《承诺书》和保密协议;老员工续签合同期限一律为壹年。 三、《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 1、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岗位签订的统一,合同中就按“聘用乙方在***从事***工作”来签订,具 体参照下表: 第3页共4页 人力资源部 区域/分店 职位 劳动合同中的签订要求 总经理、店助、营运经理、百货经理、企划经理、收货 经理、收银经理、团购经理 分店 *** 销售工作 其它后勤 *** 后勤服务工作 商品、百货 *** 销售工作 其它人员 *** 后勤服务工作 理货/收货/收银员、百货管理员(含领班) 总部、事业部、分区 2、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员工保留。 3、员工《劳动合同》应执行签收备案制:员工在领取生效的《劳动合同》时应按当地政府要求执行签 收备案制(每月建档),并要求员工在公司留存的那一份合同上注明“合同已领”并签名。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 1、员工在现劳动合同存续期内工作岗位、职务的变化及工资下调,均需及时履行合同变更手续 (合同变更的样表附后)。 2、员工在现行劳动合同期满时,仍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和医疗期内的,均需及时履行合同的续 签手续。 3、员工在非同一法人之间或者非同一城市(按行政区域划分)间调动的,原调出单位在办理调动 时,需同时履行劳动关系的转移手续(样表附后),调入单位应在调入员工上岗前重新签订《劳动合 同》(合同签订期限参照第三项员工《劳动合同》续签的期限要求执行)。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程序 1、《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按法律的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样表附件 3); 2、需及时履行工作交接、工资结算和转保、转档手续; 3、解除、终止手续办理完毕,及时履行归档工作(包括人资系统的更新)。 六、责任人违反规定的处罚 相关责任人未按此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或操作错误的,将按《员工手册》的规定处理。 第三部份: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具体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原总人字[2007] 144 号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总人字[20xx]097 号《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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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HR相关法律、合同及操作技巧汇总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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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HR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规定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动时间 人事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劳动部实施《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办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关于探亲假的法律规定 关于职工产假的法律规定 关于丧假的法律规定 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共 479 页 第 2 页 《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劳动工资 工资与支付暂行规定 国务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 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劳动培训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社保福利 工伤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共 479 页 第 3 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就业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指导办法 关于发布《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部分 HR 常用法律文书、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起诉状 民事上诉状 民事答辩状 民事反诉状 刑事上诉状 刑事自诉状 行政上诉状 仲裁答辩书 仲裁反诉书 上诉答辩状 申请执行书 撤诉申请书 回避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 延期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强制执行)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诉讼管辖异议申请书 3 共 479 页 第 4 页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 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合同范本 某公司劳动合同书(根据劳动合同法制订) 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 劳动合同续订书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 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 家政服务合同 中外劳务合 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 个体工商户雇工劳动合同书 私营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书 聘请经济与法律顾问合同 聘用合同 赠与合同 国际劳务合同 股权转让协议 遗赠协议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经典案例 精典案例一 精典案例二 精典案例三 精典案例四 错把劳务合同当劳动合同 甲某与某服装公司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争议案 第三部分 HR 必备法律常识 女职工特殊保护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提出申诉?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怀孕女职工产前休假有什么规定? 4 共 479 页 第 5 页 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享受什么待遇? 女职工流产休假有什么规定? 女职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已婚待孕女职工的保健有什么规定?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怀孕女职工劳动期间进行产前检查,是否算作劳动时间? 什么是哺乳期?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什么是生育期?女职工生育期享受什么待遇? 外商投资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企业能不能解除、终止劳动 合同? 劳动争议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怎样确定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 什么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调解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正确及时地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哪些劳动争议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险的劳动争议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离职引起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有旷工行为企业是否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并”处 理? 工作时间 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职工带薪年休假有什么规定? 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应怎样给付? 每周公休假日有什么规定? 哪些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哪些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哪些条件? 什么是工作日?国家对工作日有什么规定? 5 共 479 页 第 6 页 什么是工作日的间歇时间?有什么具体规定? 什么是计件工作日?进行计件工作的职工怎样计算工时? 什么是加班加点?加班加点有什么限制规定? 什么是休息时间?职工的休息时间有什么规定?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应怎样 安排? 劳动安全 国家对产生尘毒危害车间的通风措施有什么规定?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规定? 工厂职工操作的机械设备应符合哪些要求? 工厂职工使用的锅炉、气瓶应符合哪些安全要求? 放射工作人员保健待遇有哪些? 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怎样的健康保护 技术设备在尘毒防治方面应符合什么要求? 对气体、粉尘和危险物品工作场所的要求是什么? 产生尘毒危害车间的卫生要求有哪些? 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有何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哪些人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协商约定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几种?怎样理解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哪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负有哪些义务? 关于试用期的有何规定?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何规定? 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怎样约定? 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两种形式?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劳动合同的变更? 6 共 479 页 第 7 页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条件下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顺延劳动合同期限?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有效但用人单位可以暂不履行?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逾期终止? 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何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后,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工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合同终止,对用人单位的培训费是否赔偿?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法律后果 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的职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如超出规定,如何处理? 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害,按什么标准赔偿? 怎样理解被追究刑事责任与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当事人应如何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手续? 请长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与解除有什么规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吗? “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权益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政治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劳动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7 共 479 页 第 8 页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什么叫劳动权益?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哪些途径?由哪些部门负责?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为止? 继母可以要求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吗? 一次性抚恤金应如何发放? 死亡抚恤有哪几种? 社会保险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项目? 什么是养老保险? 什么是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有什么特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 职工达到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个人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退休、退职应具备什么条件? 职工违章造成工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什么规定? 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职工有怎样的知情权? 企业破产时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有什么保障? 哪些社会保险项目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哪些项目职工个人不用缴 费? 保险合同生效,意味着保险责任的开始吗? 被承包或租赁的国有企业,社会保险有什么规定? 从事哪些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劳动工资 什么是工资?工资包括哪几种形式? 什么是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制度有什么规定?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哪些情况不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 什么是克扣工资? 工资分配有什么规定?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工资?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8 共 479 页 第 9 页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或代扣劳动者工资? 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职工生活费和救济费? 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和依法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工资?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是否还要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遵循什么规定? 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 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支付低于工资标准的工 资? 实行计时工资的劳动者,在支付加班工资时,日工资应如何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加班工资应如何计算? 昨日正好是周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加班工资? 企业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企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应给予劳动者怎样的赔偿? 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是否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非因劳动者原因企业停工、停产,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 9 共 479 页 第 10 页 法 律 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0 共 479 页 第 11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 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 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 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 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 保险和福利的 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 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 11 共 479 页 第 12 页 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 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 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 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 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 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 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 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 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 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 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2 共 479 页 第 13 页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 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 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 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 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 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 13 共 479 页 第 14 页 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 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 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 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 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 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 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 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 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 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 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 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 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 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14 共 479 页 第 15 页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 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 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 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 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 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 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 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 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5 共 479 页 第 16 页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 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 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 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 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 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 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 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 16 共 479 页 第 17 页 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 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 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 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 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 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 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 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 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 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 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 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 规定,对社会保险基 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 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 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 17 共 479 页 第 18 页 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 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 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 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 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 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 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 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 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 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 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 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 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 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 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18 共 479 页 第 19 页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 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 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 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 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 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 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 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 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 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 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 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 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 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9 共 479 页 第 20 页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 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 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 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 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 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 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 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 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国务院备案。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 共 479 页 第 21 页                                             2007 年 6 月 29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 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 义务。 21 共 479 页 第 22 页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 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 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 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 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 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 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 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 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 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 劳动合同。 22 共 479 页 第 23 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 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 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 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 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 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3 共 479 页 第 24 页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 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 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 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 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 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 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 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 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24 共 479 页 第 25 页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 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 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 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 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 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 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 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 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 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 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5 共 479 页 第 26 页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 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 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 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 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26 共 479 页 第 27 页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 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 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 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 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 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 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六条错误)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患病、不胜任、客观改变)解除劳 动合同的; 27 共 479 页 第 28 页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依据企业破产法需重整的)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 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破产)、第五项(被吊销营业执照)规 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 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 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 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 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 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 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 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28 共 479 页 第 29 页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 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 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 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 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 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 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 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 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 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 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 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 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 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 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 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 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 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9 共 479 页 第 30 页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 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 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 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 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 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 动者。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 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 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 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 规定的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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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管理-关于劳动争议的43个重要问答

劳动争议管理-关于劳动争议的43个重要问答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 43 个重要问答(最新汇总) 高级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围绕仲裁与诉讼以及受理问题;劳 动关系及责任主体的认定;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社 会保险这五个方面进行了解答。   一、仲裁与诉讼以及受理问题   1、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向法院起 诉,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的,法院不能视为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可 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当事人在撤回申请后,再次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法院可以受理。   2、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 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如 何处理? 法院可不予受理,并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 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法院可以受理。   3、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中,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诉讼中证人 是否仍需出庭? 证人可不再出庭,但仍有需要质询的事实或当事人又提供反证的除外。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已经认可的相关案件事实,在诉讼程 序中当事人又否认的,如何处理? 在诉讼程序中,除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与事实不符的 , 对当事人否认在仲裁程序中所认可事实的主张不予支持。   5、当事人已经签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作出的调解书, 事后反悔向法院起诉的,如何处理? 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但裁定书应说明调解书 已生效,双方按原调解书执行。   6、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依法提出的仲裁请求,仲裁裁决书遗漏未予 处理,当事人起诉至法院的如何处理?   法院应当予以审理,不得以相应请求未经仲裁前置程序为由不予处理。   7、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基于《劳务派遣协议》而产生的纠纷, 仲裁委、法院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劳务 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基于《劳务派遣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合同以外的 其他类型合同纠纷,不宜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8、劳动者要求转移户口、归还户口页、终止用人单位与人才中心户口保 管合同的纠纷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劳动者要求转移户口、归还户口页、终止用人单位与人才中心户口保管合 同的纠纷,不宜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9、用人单位指派劳动者长期在北京市从事业务,劳动者以在北京市某区 县的居住地作为劳动合同履行地而向该地仲裁委或基层仲裁委、法院起诉的, 如何处理?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指派而长期在北京市从事业务,如其在北京有固定的 办公地点,可以视办公地点所在地为劳动合同履行地,如因业务原因没有固定 办公地点,则可以视其在北京的居住地为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应当向仲裁 委、法院提供用人单位指派其长期在北京从事业务的证据,以及其在北京有无 固定办公地点和长期居住地点的证据。   10、仲裁委、法院审理涉及用人单位破产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劳动者起 诉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给付义务的,如何处理?   仲裁委、法院应当告知劳动者变更其诉讼请求为确认债权,在裁决或判决 中表述为将所确认的数额列入破产债权,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依法予以清结, 不表述履行的时间、方式。(举例:确认某破产管理人应将某劳动者享有的 xx 元工资列入破产债权,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依法予以清结)。   二、劳动关系及责任主体的认定   11、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或新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用工关系的,如何处理?   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人员,其与原用人单位或者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 (本解 答中的雇佣关系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雇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的劳务关系的概念相同)。   1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 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如何处 理?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 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应按劳动关系处 理,但对于新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该 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1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 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其与原 用人单位的关系如何认定?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 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般情况下可 以认定原用人单位与其保持劳动关系,相关待遇依双方的约定。双方未约定或 约定不明的,考虑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利益和用人单位现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14、劳动者向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期限界满仍继 续经营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如何处理?   劳动者向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期限界满仍继续经营 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虽然该用人单位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但劳动者有权依 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用人单位不存在或者无力承担 责任时,出资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5、用人单位自动歇业、视为自动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如何 确定当事人?   用人单位自动歇业、视为自动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应列该用人单 位为当事人。如用人单位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 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清算组负 责人或原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1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该用人单位派往其他单位工 作,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劳动者虽在被派往单位工作,应认定其与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存在劳 动关系。可根据案件审理情况,追加实际用人单位参加诉讼。在判决仅由签订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可能损害劳动者实际利益的情况下,可判决由 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7、因工死亡职工的亲属能否作为原告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因工死亡职工的亲属可以作为原告起诉要求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 在劳动关系,因工死亡职工的亲属的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兄 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 亲属,因工死亡职工的亲属中任何一人均可作为原告起诉。涉及因工死亡职工 赔偿及享受待遇等主张,应由全部亲属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18、破产清算组与其聘用人员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破产清算组作为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并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组织, 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其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其属于雇佣关系。   19、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一般保险代理人依据保险公司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 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代理人的业务量支付一定的佣金, 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责任,双方之间属于平等主 体的民事代理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20、多家关联公司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根据现有证据难以查明劳动者 实际工作状况的,如何处理?   多家关联公司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的,处理时考虑以下原则:(1)可以根据 审判需要将多家关联公司列为诉讼当事人,以多家关联公司发放工资、缴纳社 会保险、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作为判断存在劳动关系的因素;(2)在上述因素交 叉难以判断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劳动者陈述的事实认定劳动关系;(3)考虑多家关 联公司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工作内容交叉重叠的情况,可以根据劳动者的主 张选择一家公司承担劳动关系的主要义务,对涉及给付内容的诉讼请求,可以 让多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三、劳动合同订立   21、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订,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用人单 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如何处理?   劳动者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向用 人单位主张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支付“二倍工资”的,应予支持。   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且无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事由的,对用人单位 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依《劳动合同 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主张用人单位依据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 倍支付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2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二倍工资”的认定与起止时间、计算 方法?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 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满一 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二倍工资,截止点为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2)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起算点为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补订书 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起止时间自应订立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算,截止双方实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 定,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法院主张确认其 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同时主张 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5)“二倍工资”中属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部分,适用《调解 仲裁法》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增加一倍的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的部分,不属 于劳动报酬,适用《调解仲裁法》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一年的仲裁时效。   “二倍工资”适用时效的计算方法为:在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时,因 未签劳动合同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故时效可从其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 据此实际给付的“二倍工资”不超过十二个月,“二倍工资”以按月计算为宜。   23、双方当事人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应否支持?   本条所称补签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 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期间后,在订立劳 动合同时将日期倒签到用工之日。对此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一般 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可不予支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时的 倒签行为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24、存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 产期、哺乳期期间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时,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是否认定为未订立劳动合同而支付“二倍 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劳动合同应 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在续延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须订立书 面劳动合同,故不应支付“二倍工资”。   25、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或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未与用人单 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 “二倍工资”的,应否支持?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 “二倍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高管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 “二倍工资”的,可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该高管人员职责范围包括管 理订立劳动合同内容的除外。对有证据证明高管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 合同而被拒绝的,仍可支持高管人员的“二倍工资”请求。   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用 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的,如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该人事管 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可不予支持。有证据证明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向用 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予以拒绝的除外。   2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到期续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 后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是否支持?   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劳动合同到期续延,在劳动合 同到期后,劳动者仍继续工作,双方均未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属于双 方意思表示一致续延劳动合同,可视为双方订立一份与原劳动合同相同的合同, 故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不应支持。   27、劳动者要求仲裁委裁决或法院判决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如何处理?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平等协 商,以确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因此,由仲裁委裁决或法 院直接判令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违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亦无法确定具体 执行内容和申请强制执行。故对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仲裁委、法院可释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主张确认双方存在某种类型的劳动 合同关系。   因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另行依 法主张用人单位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2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到期续延,此后劳动者以连续订立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确认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是否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到期续延,且实际续延劳动合同的,劳动 者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确认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 系的,应予支持。   29、对用人单位存在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存在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下列行为,劳动者的工 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   (一)为减少计算劳动者的工龄,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的;   (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仅就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进行变更,用人单位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   (四)采取注销原单位、设立新单位的方式,将劳动者重新招用到新单位, 且单位经营内容与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均没有实质性变化的;   (五)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   30、劳动者依据劳部发[1994]481 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关于 25%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主张给付经济补偿金,如 何处理?   劳动者可以选择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第 四条的规定主张 25%经济补偿金,也可选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 规定主张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主张加付赔偿金的,依法应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劳动者应向仲 裁委、法院提供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 补偿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的限期整改证据,以及用人单位逾期不履 行上述义务的证据。   31、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外的情形为由提出辞职, 在仲裁或诉讼阶段又主张是用人单位存在前述法定情形迫使其辞职,请求用人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如何处理?   对于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应以劳动者当时实际辞职理由作为认定案件事实 的依据,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外的情形为由提出辞职, 在仲裁或诉讼阶段又主张是用人单位存在前述法定情形迫使其辞职,请求用人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仲裁委、法院不予支持,但劳动者证明在辞 职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的除外。   32、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如 劳动者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提出异议,仲裁委、法院如何审查?   仲裁委、法院应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的内容不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情形, 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33、劳动者未按规定提前三十天(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 除劳动合同即自行离职,或虽然履行通知义务,但有未履行的相关义务,给用 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否赔偿?   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自行离职,或虽然履行通知义务,但有未履行的相关义务,如其应当履行的办 理工作交接等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3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拒不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关系证明或者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 移手续,造成劳动者无法就业的,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如何处理?   劳动者能够证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其无法就业并发生实际经济损失的, 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过错与其无法就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因 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不予 支持,如确实造成经济损失,但无法确定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可以按照上年 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并明确支付的时间段。   35、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 期限作出变更,是否认定属于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固定期限合同履行期限的,如变更后的期 限超过原合同期限,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 变更后的期限短于原合同期限,则仅视为对原合同期限的变更。   36、女职工在未知自己怀孕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 又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解除协议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如何处理?   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自己怀孕后又以重大误解为 由要求撤销协议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的,不予支持。   37、女职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 与计划生育法》)生育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并符合以下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计划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生育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劳动者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当地政府部门因劳动者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生育,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38、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既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又 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既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又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需举证证 明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仲裁委、法院可选择一较合理 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驳回另一项诉讼请求,也可支持违约金后对差额部分损 失予以支持。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的,除证明双方有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有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行为,还负有证明造成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   五、社会保险   3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括用人单位负担的养老、医疗、 失业等社会保险费,而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效力如何 认定?   用人单位负有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责任,劳动者应当 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括社 会保险费,而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无效。   劳动者主张未办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的,可以从赔偿额中扣减用人单位已按 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   4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在该 法实施前,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际无 法办理补缴手续,仲裁委、法院可以判令用人单位以金钱方式赔偿农民工未缴 养老保险损失。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施行后已允许农民工补缴养 老保险,农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 2011 年 7 月 1 日后养老保险赔偿的诉讼请 求是否还予以支持?   仲裁委、法院对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可判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对于 2011 年 7 月 1 日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和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仲裁委、法院不再判决给付金钱赔偿。   41、用人单位以向劳动者支付金钱代替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补 缴社会保险后能否要求劳动者返还已付金钱?   如果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后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已不存在损失的,用 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返还为代替缴纳社会保险而支付的金钱。   4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商业保险能否替代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性质不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 定义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商业保险后,并不能免除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保险的义务。   43、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通过其他渠道自行缴 纳保险费后,要求用人单位据此支付费用是否支持?   劳动者通过其他渠道缴纳保险费包括劳动者自行缴纳和在其他用人单位缴 纳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均与劳动关系的真实状态不符,亦违反社会保险法的 规定,对社会保险的登记、核定、缴纳、支付等正常秩序造成影响,因此仲裁 委、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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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管理-员工申诉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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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标准名称 员工申诉制度及流程 标准编号 版本号 发行日期 第1页共6页 复核 初核 拟稿 第一条、目的:为了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保障员工 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凝聚 力,提高员工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试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原则:申诉人应根据事实,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申诉,如经查证表明申诉人 有欺骗行为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申诉受理人应在保密的原则下,对申诉事件 给予严肃认真对待,保证员工的正当利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申诉范围应在人事行政部的职能范围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对绩效考核及奖惩有异议的,依据《员工绩效评估反馈及奖惩申诉管理办法》; 2、对岗位、职等职级的调整有异议的; 3、对招聘、培训方面有异议的; 4、对薪酬、福利、考勤方面有异议的; 5、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有异议的; 6、对用餐、用车等行政后勤方面有异议的 7、认为受到上级或同事不公平对待的; 8、申诉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权益受到侵犯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申诉渠道及方式: 1、公司成立申诉处理委员会,由申诉人直属主管、所在的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相关 成员(包括员工关系助理、员工关系及薪酬福利专员、招聘培训专员、绩效专员及人事行政部 经理及分管副总)组成。 以上申诉受理人均可在权限范围内对申诉事项进行解答,如果申诉人接受该答复 第2页共6页 即可终结申诉。如果申诉受理人无法对申诉作出解答,可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的申诉处理 程序进行处理。如果申诉提交到了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各模块专员将负责调查、取 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参与研究、反馈答复意见等工作。 2、申诉时效为 10 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即申诉人应在申诉事件发生 10 日起内申 诉,因不可抗力而致逾期者,应向申诉处理委员会申明理由,申请延长申诉期限,但延长 期限不得超过 10 日. 3、申诉人申诉时需填写人事行政部提供的《员工申诉书》(附件一),描述相关 事项. 4、申诉受理人应记录好《员工申诉书》记录完成后应要求申诉人签字确认: 5、申诉人在等待申诉事件处理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正常上 班。 第六条 申诉处理的程序: 1、申诉人应在申诉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申诉书》并尽 快填写完毕交给申诉受理人,即自己的直属主管,申诉人不可代理申诉,且不得越流 程作业; 2、申诉受理人应在接收《员工申诉书》后详细分析申诉事项是否符合本制度申诉 范围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当场告知申诉人终止申诉并在《员工申诉书》上注明。如 果申诉事项符合要求,申诉受理人应立即告知申诉人自己能否对申诉事项作出解答, 如果不能作出解答则应明确告知申诉人,并在《员工申诉书》上写明由申诉处理程序的 后一级进行解答。 3、在申诉人的直线经理和部门经理两个层面上,二者均可直接对申诉事项进行调 第3页共6页 查、处理,申诉人对处理结果满意的即可终结申诉;如果申诉人对二者的处理结果均不 满意可继续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诉,人事行政部各模块专员负责对申诉事项的调查、取 证、反馈等工作。 4、涉及到多个模块的,各模块专员应齐心协力共同配合完成.若申诉人对处理结 果不满意 ,可继续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提交申诉,任一申诉处理人员均应在 10 日内对 申诉事项作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得出最终结论。如果申诉人对人事行政部经理给出的 结论仍不满意的,可以在知道申诉结论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再申诉,10 日内不提出再 申诉即表示申诉人接受该结论。再申诉时,人事行政部分管副总将负责主导工作,申诉 处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积极讨论,以最终结果为申诉事件的最终结论,申诉人应无条 件遵守,不得再申诉; 5、涉及到跨部门的申诉,由相关部门申诉受理人积极讨论,待达成共识后解决 第七条 申诉答复 申诉处理结果应记录为一式叁份的《员工申诉书》(附件一),一份交申诉人保 存,一份存申诉人人事档案,一份由人事行政部员工关系组汇总并保存。 第八条 在整个申诉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保守秘密,如有泄密者,将依据相 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有对申诉人打击报复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九条 申诉结论得出后,由人事行政部员工关系组负责对结论的执行情况进行 跟踪和监督。 第十条 制度实施 1、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崇正电子人事行政部。 第4页共6页 附件一:员工申诉书 附件二:员工申诉处理流程表 附件一: 员工申诉书 申诉人工号 姓名 所在部门 岗位 申诉人入职日期 申诉事件发生日期 申诉事实经过及理由(可附页): 申诉日期: 申诉人直属主管处理经过及结论: 受理人: 受理日期: 申诉人部门经理处理经过及结论: 受理人: 受理日期: 人事行政部专员处理经过及结论: 受理人: 受理日期: 人事行政部经理处理经过及结论: 受理人: 受理日期: 第5页共6页 申诉处理委员会最终结论: 受理人: 受理日期: 申诉人确认: 日期: 注:1、表中任一申诉受理人,都有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并得出结论的权利。 2、申诉处理委员会不直接接收申诉,但根据申诉处理程序申诉到达申诉处理委员会时,它作出 的结论为最终结论,申诉人应无条件遵守。 3、本申诉书一式三份.申诉人持一份,公司持两份. 附件二: 员工申诉处理流程表 申诉人所在部门 人事行政部 申诉人 部门经理 各模块专员 人事行政 部经理 了解 情况 了解 情况 了解 情况 了解 情况 符合 申诉 否 条件 符合 申诉 否 条件 符合 申诉 否 条件 是 是 直属主管 提出 申诉 是 终止 申诉 能 否 解 决 否 能 妥善 解决 是否 满意 是 能 否 解 决 否 能 否 解 决 能 妥善 解决 妥善 解决 善后及 总结 否 再申诉 存档 第6页共6页 符合 申诉 否 条件 是 否 能 申诉处理委 员会 能 否 解 决 否 否 能 妥善 解决 最终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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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企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名企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致新员工书 首先,欢迎您加入 XXXXXX 这个大家庭。 海纳百川,汇聚英才,从今天起,您将与大家在共同信任和相互理解的基础 上,度过在公司的每一天,这种理解和信任也是我们这个大家庭愉快合作的桥 梁和纽带;您进入的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希望的家庭,面临的也将是充满挑战与 机遇的工作;只有相识,才能相交,只有融入,才能理解;不管您以前有多高 的学历、多大的成绩;还是多低的学历、多大的失败;这些都属于过去,从现 在开始,无论过去是否具备工作经验,都要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公司氛 围,正确处理好上下级以及同事之间关系,更好地融入团队,增强团队意识与 合作精神,掌握基本的工作技能,尽快地进入角色,胜任自己的工作。公司和 员工是一个共生体,公司的成长,要依靠员工的成长来实现;员工的成长,又 要依靠公司这个平台,公司将尽力为您们每一个人提供发展的平台。 我们像大树一样,虽然不会每天都看到成长的迹象,却天天都在踏踏实实的 成长,虽经历风雨,却毫无怨言,这样几年过去,小树就长成大树,大树就长 到参天了,在坚实的大地上拥有了足以让自己生存的一席之地,并且可以在炎 夏给人送去一份清凉。在一个公司工作也一样,首先要学会坚持,几年之后你 就会发现你的成长出乎意料,长久坚稳才能有立足之地。成长不是坐等而来, 成长源自用心及工作经验的积累。 公司像一条航行于惊涛骇浪中的船,每一个员工都是船上的水手,一旦上了 这条船,员工的命运就和公司的命运紧紧拴在一起了,需要所有的船员(员 工)全力以赴把船划向成功的彼岸。 我们追求物质和精神同时富有,追求安全、美好的未来。 我们追求工作有成就感,为社会认同,被社会尊重。 我们永远坚持认真工作、快乐生活。 我们要珍惜大家共事的时光,这里充满温暖、也充满激情,我们要互相体 谅,互相理解,我们要对自己和公司充满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共同成长, 公司的发展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最后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快乐学习!快乐工作!快乐生活! XXXXX 公司 公司简介 1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XXXXXXX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概述 为使本公司同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 循,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 XXXXXX 公司(以下统一简称为“公司”)员工。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职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可依照实习协议,亦可 按本手册执行。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遵守本手册管理。 第三条:手册实施 本手册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更新版本后按新版本执行。 第二章 入职 第一条:个人资料 1. 加入公司时,员工须向人事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 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离职证明、以及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 1 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个月内提报给人事部,以确 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2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1) 姓名; 2) 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 婚姻状况; 4) 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 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 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 假,将立即终止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报到程序 4. 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人事部报到,填写员工入职资料,内容 包括: 1) 提交相关入职资料,签署入职资料,入职合同等; 2) 后期参与公司的长期或短期培训; 3) 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了解及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引荐的入 职引导人见面沟通。 第三条:试用与转正 5. 试用期根据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长短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 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员工情况,也可与公司协商确认试用期限。 在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 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前 3 天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 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公司岗位要求,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金。 6. 试用期内累计病事假不能超过 5 天,否则不能顺利办理转正手续。 7. 如遇特殊情况累计超过 5 天需经部门领导及人事经理批准,同时,试用期 做相应天数的延长。 8.  试用期员工不享有任何带薪假期(丧假、调休假、法定假日除外)。 9. 如试用期合格,员工可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 署意见,人事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入职引导人 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快速融入公司。入职引导人的 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 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等等。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 置、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等,新员工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第三章 考勤 第一条:目的 为使考勤管理更为灵活多样,适应于企业发展规划及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试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责 工作时间、考勤及假期管理均由人事部负责。 第四条:考勤内容 3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一、工作时间 1. 公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10:00 至下午 18:00,其中 12:00 至 13:00 为午餐时间(用餐时间不作统一规定)。 二、考勤登记 1. 员工上班必须本人打卡(下班可不打卡)。因故未打卡者,须在钉钉系统中 履行相关审批及确认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 工作日需直接外出办公、无法准时至公司打卡者,需提前一天在钉钉系统系 统中履行相关审批及确认手续;特殊情况无法提前通知的,最迟于当天外出回 来后,即提交相应假种,否则亦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员工的异常考勤进行询问并如实记录。 三、迟到、早退及上班时间外出 1. 迟到——指执行工作时间(10:00-18:00 点)的员工无故在规定的上班 时间之后到达公司的情况; 2. 早退——指执行工作时间(10:00-18:00 点)的员工无故在规定的下班 时间之前离开公司; 3. 上班时间外出分为因公外出和私自外出。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 岗位者,为擅离职守。按本手册中“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因公外出时 需向直接主管说明事由及去向,并得到认可后方可外出。 4. 处理方法: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的,按本手册中“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 处理。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当日薪资 100 元。(超过规定时间 15 分 钟后执行扣款) 四、 更多内容详见考勤管理制度中的通知规定。 第四章 工资、福利 第一条:工资 1. 工资标准以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 算,月工资为:月工资额÷当月应出勤天数 x 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以自然 月整月为薪酬的计发区间,每月的薪酬发放日为次月 10 号,逢 10 号为周 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2. 员工工资含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公司有权代扣各项社会保险个人应缴 部分和其他必要款项。 3. 薪金保密是公司的政策。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有关自己或他 人的薪金情况。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因 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福利 4. 福利原则:公司为员工提供稳定的福利保障,创建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5. 福利项目: 1) 为员工办理纳入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险; 2) 生日福利,根据情况举办庆生会; 3)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与状况,制订旅游计划; 4)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与状况,特定节假日发放节日补贴。 第三条:年终奖金 4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6. 7.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在公司效益良好的情况下,在公司核定的奖金额度内,由总经理根据部门 和员工的工作业绩与表现,决定具体的奖金分配方案。员工的考核由部门 经理或有权审批人同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 奖金含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奖惩制度 一、 奖励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办法分为:通报表彰、晋升、奖金等。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表彰: 1) 工作勤勉、忠于职守、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在本岗位工作上做出较为 突出成绩的; 2) 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以司为家、洁身自好,有突出事迹的; 3) 品行端正、诚实信用、谦虚谨慎、诚恳待人,受到普遍赞誉的; 4) 遵章守纪,严于律己,服从管理,令行禁止,具有典型事迹的; 5) 爱护团体荣誉,协调促进内部团结表现优异的; 6) 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较为突出成绩的; 7) 发现安全隐患、或遇有突发事变,妥善处理、勇于负责,为公司避免灾 害、挽回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8) 工作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勇挑重担,为公司的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 9)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优异工作成绩或良好经济效益的; 10) 积极建议谏言言,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后产生明显效果的; 11) 积极进行市场开发,对公司的销售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 12) 坚持原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 13) 取得其它较大功绩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晋升: 1) 工作成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或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 2) 合同期内三次或者年度内两次获得通报表彰奖励的; 3) 对公司的贡献具有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金奖励: 1) 举报舞弊、违规、泄密、损害公物及有关本公司权益,并获得公司确认 的; 2) 追求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前完成重大任务的; 3) 公司认为其他应当给予物质奖励的情形。 4. 奖励手续与程序 员工获得以上奖励,由所在部门提出,报请部门负责人和总经办审批,人 事行政部备案。 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获得以上奖励,由直属领导提出,报总经办审批,人 事行政部备案。 5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二、 惩处 惩处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和辞退等形式。 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1) 工作着装经检查不合格,拒不改正的; 2) 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和部门主管同意,将亲属、朋友带进公司办公室内 的; 3) 在办公区域喧哗吵闹,被部门主管批评后拒不改正的; 4) 上班时间睡觉、玩游戏、聊天、吃东西的; 5) 故意破坏办公区环境卫生的,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 6) 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早退、串岗达到 3 次的; 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 累计受到 3 次口头警告的; 2) 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早退、串岗达到 5 次,一个年度内累计迟到、早 退、串岗达到 20 次或有旷工行为的; 3)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指令和调动的; 4) 上班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消极怠工的; 5) 破坏员工之间团结,或组织小团体,给工作和生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6) 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的责任者; 7) 酒后上班或班中饮酒的; 8) 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蒙受损失的; 9) 违反规章制度而不听劝阻的; 10) 滥用职权,违反公司规定,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的; 11) 行为不端或做有伤风化行为的; 12) 恐吓、胁迫、欺骗或危害他人的; 13) 偷盗或故意破坏公司财产的; 14)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 15) 有违反员工守则、行为规范以及本手册规定的员工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行为的。 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 累计受到 2 次书面警告的; 2)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的; 3) 不当处置公司有形或无形资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可能风险的; 4) 发现公司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可作为却不作为,或纵容不利事件发生,但 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 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超越权限行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可能 风险的; 6) 以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等手段欺骗公司、客户或合作伙伴; 7) 辱骂、恐吓、殴打他人,打击、报复、包庇他人的; 8) 直接或间接煽动他人进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可能风险的; 9) 违规兼职、兼营并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0) 擅自以公司名义出席公余活动的; 11)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 6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1) 累计受到 3 次书面警告的,或累计 2 次通报批评的; 2) 累计旷工 3 天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 服务态度恶劣,给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5) 不听从公司的正当指令或者不服从正当的岗位调动的; 6) 有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行为的; 7)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或对上级、同事有严重侮辱行为的; 8) 3 次以上工作前或班中饮酒的; 9)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导致不良后果的; 10) 有严重的贪污、盗窃、欺骗、赌博、吸毒、流氓等行为的; 11) 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有收取客户回扣、礼金行为的; 12) 有严重损害公司名誉和信誉行为的; 13)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有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 故意破坏或损坏公司设备、财物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5) 非法侵占公司财物超过 500 元,拒不归还的; 16) 未经公司备案或批准,在其他单位从事有固定收入的兼职工作或建立劳 动关系,经单位书面提出,拒不改正的; 17) 故意毁损、涂改、窃取公司重要文档或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的; 18) 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公司机密,侵犯公司知识产权,导致公司蒙受较大 损失的; 19) 向公司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医疗证明、虚假发 票、虚假资料、虚假学历、虚假身份等; 20) 严重违反公司安全规定,酿成事故,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21) 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 损失的; 22)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处罚或被被拘 留、劳动教养的; 23) 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或者发生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 导致严重后果的。 5. 员工造成公司损失的标准。公司的经济损失可分为一般经济损失、重大经 济损失二类,其中重大经济损失属公司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额度,一般经 济损失属公司可根据具体行为性质的危害性程度决定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 同的额度。 5.1 一般经济损失为:1500 元以下; 5.2 重大经济损失为:1500 元(含)以上。 5.3 员工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尽保管义务致使公司 财物丢失、未尽谨慎义务致使公司损失发生,应当在损失发生 3 日内书面提交 情况说明及损失金额评估。未提交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后,公司有权选择要求相关责任人一次性赔偿相关 损失,亦有权选择逐月扣除该相关责任人月工资的 20%直至赔偿完毕。 6. 惩处手续与程序 6.1 处理方式: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可以选择书面警告或者直 7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接解除劳动合同。 6.2 书面警告: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由用工单位发送书面警告书, 并将保存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6.3 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收到两次书面警告的员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6.4 依据本条对员工进行处罚时,由所在部门提交处罚材料,人事行政部复核 后填写《员工奖惩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处罚手续、存 档并公告执行。 第六章 培训、发展与绩效考核 第一条:培训 1. 公司管理层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己任。在公司,员工 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培训发展机 会。 2. 培训为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实现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 证。培训是员工胜任职责、提升自我、开发潜力、拓展职业的途径。 3.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发展状况,由相关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培训方 案,给员工提供相对健全的培训体制。 第二条:发展 4.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奋、表现出 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公司并在一定程度上 执行竞争上岗制度。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 1) 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意识、大局意识; 2) 工作绩效显著; 3) 个人工作能力突出; 4) 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 对有关职务工作内容充分了解; 6)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第三条 员工发展 1. 异动 1) 员工发生异动时,需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由被任命人的直接上级对其 进行考察,人事行政部配合考察,上报至总经办进行审批,总经办审批通过、 签字确认后,完成异动手续后可生效。 2. 晋升原则 1) 在原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在职期间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端正; 2) 欲晋升岗位有所空缺; 3) 晋升后的职位更符合员工能力的发挥、潜能的激发,并达到晋升后岗位的要 求; 4) 晋升后,有人补给以前的岗位,接替工作; 5) 晋升通报后,自通报生效日起,员工薪资福利待遇进行调整。 3. 降级原则 1) 在原岗位上能力一般,影响到工作的提高; 2) 出现工作失误与管理不力; 8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3) 经部门经理、人事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后,降级通报即日生效,福利待遇 也都将于即日进行调整。 4. 内部调动 1) 内部调动指员工在公司范围内的平级调动。 2) 内部调动应遵循如下原则: a) 调动员工在原岗位尽忠职守,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b) 新岗位更有利于员工能力的发挥。 3) 内部调动的方式分为员工提出申请获准后的调动、公司因工作需要的调动。 4) 如因公司工作需要,可由调入、出部门负责人提交调动申请审批,人事部门 与调入、出部门协商,未经认定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事先与被调动人商谈。 5. 人力资源任命 1) 为确立岗位责任与更好的行使岗位职能,特对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就职、晋 升,进行人力资源任命;对其降职、离职进行通报; 2) 任命通知需抄送总经办。 3) 经理级及以上职位的任命通知,需钉钉提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通过 后,于公告内公布通知。 第四条:绩效考核 5. 为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 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制订了《绩效考核制度》。员工均需遵照执行。 6. 考核结果将及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发布。 第七章 劳动合同 第一条:目的 1.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 动合同制管理。 2. 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条例》 为依据,本条例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3. 员工在公司期间,均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第三条:合同期限 4.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5. 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的,员工可以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6.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 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与员工书面确认是否续签劳动合 同。 7. 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8. 法定调岗:若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的规定,公司可以对其工作岗位做出调整,员工须按照调岗通知安排工 作。 9. 客观情况变化:若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等员工实际无法开展现有工作情 况发生,公司将在劳动合同条款约定内对员工具体工作进行调整。若员工 9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对调整有异议,需要在调整通知 3 日内书面提交异议。3 日内未提出异议 或未明确工作意愿的,视为同意接受调整。 10.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 偿: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以下情况属于不符合录用条 件: 1.1 曾经被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辞退或擅自离职者; 1.2 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他不诚实行为者; 1.3 具有精神病史或犯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 病和《公共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疾病的; 1.4 酗酒、吸毒或在试用期内涉嫌违反法律、法规且案件被公安机关受理 的; 1.5 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或在试用期内未能提交相关就业材料 的; 1.6 试用期内未达到本公司要求的具体工作任务、未达到业绩标准、未通 过日常考核及未通过最终转正考核者; 1.7 工作理念和态度与公司文化冲突者; 1.8 在“个人简历”或“入职登记表”等相关文件中提交信息与实际情 况、证明文件有差异者,或在指定期限内无法证明其相关信息为真实信息 者; 1.9 其他不符合在该岗位“工作职责描述”中规定的应具备的本岗位技 能、能力、工作经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要求。 1.10 在工作中出现过失及错误致使无法顺利开展工作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的; 1.11 其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试用期提前三日、转 正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 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 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 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  公司收到辞职申请后,有权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辞职员工的最后工作日。若 员工对最后工作日有异议,则应当在离职前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10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14.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与员工重新协商是否续签事宜,员工不与公司续 签劳动合同,应提前 30 日通知公司,经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支付经济 补偿。 第二条 离职手续 14.  员工必须在最后工作日办理离职手续,与公司确认离职前的相关费用。逾 期不办者作自行离职处理,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与公司无关; 15.  未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有权暂压其未发放工资直至员工按规定 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期间因未充分、及时进行工作交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遗失,其损失由离职员工负责赔偿; 16 .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行离职处理,视为辞职。 17.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 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 员工辞职应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双方协商一致解 除劳动合同,应签订协议书; 2) 员工离职时,应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移交,并按《员工离职交接表》 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应将所经手、使用或保管的属于公司的全部 物品和资料,交公司指定人员,经相关部门主管和总经理确认;交还 所有公司电脑、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3) 报销公司账目,清偿所欠公司的款项,依法、依约交付赔偿金或违约 金等; 4) 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 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5) 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 理。 6) 公司应及时为离职员工进行财务结算,依法支付各项费用,出具离职 证明,并在员工提供转移去向的 15 日之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 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每月 20 号前离职,当月不予缴纳社保,20 号后 离职,当月予以缴纳社保); 7)  如员工离职未交接或未及时交接工作,公司有权冻结员工工资,待办 理完成离职手续后,再下月补发。 18.  离职特别规定 1) 员工在提出辞职申请报告的通知期内,仍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 合同的约定; 2) 员工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过失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有经 济问题嫌疑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暂时不得离职;员工有义务接受公司的调查。 第六条:离职面谈 19.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力资源部或员工上司进行离职面谈, 听取员工意见。 第七条:纠纷处理 20.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公司劳动调解委员会 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副总 经理、人事部经理组成的三人劳动调节委员会。 第八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11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1. 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同时也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 个人之间的沟通。 2. 公司提倡坦诚的沟通与合作,并相信员工在共同工作中会建立真挚的友 谊。 第一条:沟通渠道 3.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员工有对公司各方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 议的权利,凡属对公司经营、发展有益、具有一定建设性的建议,都属于 合理化建议范围。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可通过钉钉、邮件或书面送达 的方式提交直接主管、人事部或相关部门,对于采纳后对公司管理起到改 进作用的,将计入年终考核奖励项目。 4. 人事部作为员工关系与沟通的主要责任机构,将为员工在工作满意度提 升、劳动保障、职业心理辅导与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 人员同样负有相关责任义务。 第二条:意见调查 5. 公司将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式意见调查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 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 顾虑。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 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第三条:申诉程序 6.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 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 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 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7.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 员工采取逐级反映情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逐级反映途径申诉时,从解 决问题的角度考虑,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 坚持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公司总经理 信箱以及其它方式直接向总经理申诉。 8. 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 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电子 邮件的形式通报给申诉者、人事部及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员工如果对处理 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总经理申诉。 第九章 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与行为规范 1.    遵守公司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工作讲求效率,不拖延不积压,不做与 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办公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 3.  接待来访、业务洽谈要在洽谈室内或非工作区域内进行,工作区域不许进行 接洽活动; 4.  保持和保护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丢废弃物品; 5.  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 6.  办公桌要整洁有序,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报刊及私人物品; 7.  服从领导安排,听从分配,如有不同意见,可用正常方式反映,对上级的正 12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当决定应坚决执行; 8.  爱护公司财物,维护公司利益; 9.  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主动检举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0.  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做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11.  待人谦和,团结同事,主动与人沟通,增强合作意识; 12.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文明待人,文明工作; 13.  不得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活动或兼任公司之外的职业; 14.  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也不得以违 法方式参与不正当客户竞争; 15.  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无故串岗,不得私自脱离岗位外出; 16.  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 17.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网上聊天、玩电子游 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8.  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19.  不得在工作时间或利用公司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0.  不允许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和闲聊; 21.  上班之前及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22.  任何时间不得打架、辱骂他人; 23.  爱护办公设备、材料及办公室内其他公司物品,不得浪费破坏。 员工违反以上规定,酌情给予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 退等。 第二条: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 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 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 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在员工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为人 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 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三条:经营活动 5. 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特别禁止超越业务范 围和职权从事投资业务。 6. 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 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四条:关于兼职 7. 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8.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3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1) 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 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第五条:关于个人投资 9. 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 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第六条:利益 10.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 构成受贿。 11.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 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未经总经理书面批准,也不得在 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12. 员工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 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13. 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14. 员工不得用公款购买各种俱乐部会员卡或者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 第七条:佣金和回扣 15. 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 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根据相关部门实际情况,如不存在,本条可不参考) 第八条:交际应酬 16. 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 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17. 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18.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 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 1) 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2) 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3) 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保密义务 19.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0. 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的任何文件,以及其它未经 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第十条:保护公司资产 21. 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产品等擅自赠 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14 / 15 文件名称:员工手册 文件编号:888888888888 22. 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 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十章 其它 第一条:员工劳动安全 1. 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二条:保护知识产权政策 2. 员工必须遵守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政策及规定。 第三条:权利保障 3. 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权利,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 障。 4. 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 任和权力。 5. 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权向公司 提出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第四条:批准、修改与解释 6. 本条例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7. 本条例视实施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修改。 8. 本条例未提及事宜,按公司及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本条例做为员工行为指 引的基本规范合准则,具体的奖惩办法以及操作办法将另行制订。 9.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人事部,如有不明事项,请向人事部咨询。 1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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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企规章制度-机械工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名企规章制度-机械工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机械工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 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 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 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其职位等次如下: 等 称 类 管理职 技术职 次 职 别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六等 正管理师 管理师 副管理师 助理管理 师 业务员 办事员 正工程师 工程师 副工程师 助理工程 师 一级办事 员 业务代 表 一级技术 员 技术员 第四条 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 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 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 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 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 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 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 (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任 聘 第一条 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 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 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 具有博士学位者。 2.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 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2. 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 格者。 4. 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 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 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 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 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 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 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 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 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 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 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 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 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 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 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 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 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一)服务誓约书。 (二)保证书。 (三)家庭调查表。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 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 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保 证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 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 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 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 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 正。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 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 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 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 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 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派免 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 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 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 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 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迁 调 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 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 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 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 日为限。 第四条 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 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 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解 职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 、“退休” 、“辞职” 、“停职” 、 “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 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退伍后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 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 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 雇。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 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守则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 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 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 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 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 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 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 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 天论处。 第五条 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 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 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 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 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 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 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 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 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交卸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 员。 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 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 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 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 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 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 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 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 元旦 2. 圣诞节 3. 感恩节 4. 妇女节(限女性) 5. 劳动节 6. 复活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 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 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 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 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 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 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 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 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 。 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 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 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 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 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  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 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 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 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 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 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 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 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 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发奖金。若干休假期间 , 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得照其未休假天 数的薪资数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值 勤 第一条 本公司于休假日及每日办公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职守内各负 全责外,可另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警卫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险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勤,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翌日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 更)。 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翌晨上班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勤轮值表由各分支机构编订,于上月底公布及通知值勤人员按时值勤,并 应置值日牌,写明值勤员工姓名悬示于明显处所。 第四条 值勤员工应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处所连续执行职务,不得中途间歇或随意外出,并 须在本公司事务所或工厂内所指定处所膳宿。 第五条 值勤员工遇有事故发生时可先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者, 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办理。 第六条 值勤员工收到急要文电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者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者,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主管。 第七条 值勤员工应将轮值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部门转呈核阅, 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勤员工如遇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可由服务单位主管报 请核奖,并于每年度终了时,考核其值勤成绩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第九条 值勤员工在规定值勤时间内,擅离职守者应于记大过处分,如因情节重大误及公 务者得从重论处。至于处理紧急事件如有失当,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条 值勤员工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自行觅妥代理呈准,出差 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勤可支领值勤津贴,其标准另定。 考 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 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 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 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 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 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 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 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 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 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 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定。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成遗误。 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 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 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 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 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 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两星期 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 记过一次者减发20%。 3. 记大过一次者减发60%。 4. 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奖 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 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 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 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 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 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 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 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 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 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 、“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 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 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 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 浪费物料者。 5.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 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 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周知。 第六条 本章所称嘉奖、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 织规程另定。 待 遇 本公司员工待遇分为1. 薪资;2. 职务加给;3. 特别津贴;4. 酬劳金。 各级员工薪水核定标准,依实际需要另定。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与临时员工的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约或合同予以规定。 本公司员工职务加给应按所任主管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分别规定。其标准另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 第四条 定。 第五条 本公司年终决算有盈余时,可按照章程的规定提拨奖励金发给编制内的员工。其 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 福 利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起见,可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其组织及办法另定 。 退休与抚恤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超过规定的年龄或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职务者,可予退 休。其办法另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亡或在职死亡者,给予抚恤。其办法另定。 第一条 第二条 附 则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 本规则经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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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企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机械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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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文件编号:ZLJX/AW-2018 版本号 A/0 编 制: 安全生产委员会 审 核: xxx 批 准: xxx 分发号 发放部门 受控状态 发布:2018 年 03 月 05 日 目 实施:2018 年 03 月 05 日 录 一、安全方针目标..............................................................................................................................................2 1 安全方针.......................................................................................................................................................3 2 安全目标.......................................................................................................................................................3 3 安全目标和指标考核办法...........................................................................................................................4 二、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7 1 公司安全生产职责.......................................................................................................................................7 2 公司主要领导(董事长、总经理、生产副总)安全职责........................................................................8 3 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职责...........................................................................................................................8 4 综合管理部安全工作职责...........................................................................................................................9 5 生产部长的安全生产职责...........................................................................................................................9 6 安全员的安全职责.....................................................................................................................................10 7 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0 8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1 9 车间工人(科室职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1 10 安全生产承诺书......................................................................................................................................12 11 安全生产责任书......................................................................................................................................13 12 安全生产奖惩条例..................................................................................................................................14 三、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15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18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18 2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9 1 / 101 五、教育培训....................................................................................................................................................21 1 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21 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5 六、生产设备设施............................................................................................................................................26 1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6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29 3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31 七、作业安全....................................................................................................................................................33 1 作业场所安全管理.....................................................................................................................................33 2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35 3 生产变更管理制度.....................................................................................................................................38 4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39 5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42 6 生产现场 6S 管理制度..............................................................................................................................43 7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46 8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7 9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1 10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5 11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0 八、隐患排查与治理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62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64 1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65 2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6 十、职业健康....................................................................................................................................................71 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71 2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73 十一、应急救援管理........................................................................................................................................74 1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74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8 2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9 2 / 101 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92 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94 一、安全方针目标 1 安全方针 忠良机械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控制风险,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安全方针内涵: 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遵守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和 职业卫生。 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 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体系,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 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 控制风险:基于风险防范的原则,进行风险源的识别和风险评估,采取适当的应对防范措施,预 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综合治理:建立安全标准化体系,规范安全操作,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强调安全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控、考核,查找、整改安全问题,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全员参与:安全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全体员工的一致高度重视和参与。需 要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互相关爱,相互监督,全员参与,共同努力,确保安全。 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持续改进。健康安全环境非一日之功,要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 有最好,只有更好。遵循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 PDCA 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通过自我检 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这一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更好地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 长效机制的建立。 3 / 101 2 安全目标 总体目标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安全工作方针,运用科学管理方法, 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各类事故,不损坏人身健康,不 破坏环境。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员工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安 全素质;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争创安全生产三级 达标企业。 总体安全指标: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贯标,总体安全指标实现六个零,五个达标。 六个零: 1、死亡及重伤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6、职工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五个达标: 1、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 100% 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 100% 3、事故隐患整改率为 100% 4、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达标率为 100% 5.三废排放监测达标率 100%; 3 安全目标和指标考核办法 为保证总体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完成,公司对主要责任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并与各 级管理部门和主要责任领导签订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考核内容: a.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火灾事故,交通 事故以及职业病等。 b.工作指标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 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 、 4 / 101 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 考核方法: a.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b.考核分值计算。根据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 100 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 制指标为 40 分,工作目标为 60 分。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c.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总分 60 分以 下的定为“较差”;69—79 分定为“一般”;80—89 分定为“比较突出”;90 分(含 90 分)以上 的定为“突出”。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考核表: 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考核表 序 考核 号 目标 分数 评价要点 标准要求和评价办法 100 不超过下达控制指标不扣分,轻伤 1 控制 目标 事故每次发生一起扣 5 分,重伤事 1.伤亡事故起数; 40 2. 伤亡人数; 3.职业病。 故每发生一起扣 15 分,发生死亡 事 故 扣 30 分 , 发 生 职 业 病 扣 20 分。 备注 以责任 状控制 指标为 准 1.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 2 事日程,并由车间主任亲自抓 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年会,达不 (听取汇报或回报),亲自部 到的扣 2—4 分;按要求召开安全 安全生 署; 生产工作例会不扣分。每少一次扣 产责任 2.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 制落实 会,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无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 1 分; 3.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 未分解责任状的扣 3 分; 状; 奖惩制度未落实的扣 2—4 分。 5 4.奖惩制度落实。 5 / 101 2 分; 年终实 地考核 未展开社会性宣传教育活动的扣 2 安全生 3 产教育 培训 —4 分;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情 况; 未 组 织 或 组 织 不 力 的 , 扣 2—4 5 2.“安全月”活动情况; 分; 培训率低,组织工作差或培训结果 3.特种工持证情况。 年终 考核 检查有问题的扣 2—4 分; 特种工持证率低扣 2—4 分。 对重大事故或危险源未进行登记, 4 重大事 1.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未 建档的扣 6 分;不合格的扣 4 分; 故隐患 进行全面登记、建档和监控, 未制定整改方案的,发现一起扣 5 监控和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整 安全专 改; 未及时更改的,发现一起扣 5 分; 项治理 2.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 10 分; 年终 考核 的,每少一次扣 2 分。 5 安全标 1.安全标志牌; 志警示 2.安全警示牌。 安全生 6 产资金 投入情 况 安全标志牌不全,扣 3—4 分; 5 安全警示牌不全,扣 3—4 分; 安全警示牌不清洁,扣 2—3 分; 考核 未按规定落实劳防资金,扣 5—6 1.安全生产的整改资金落实情 分; 况; 10 2.安全劳防资金落实情况; 日常 3.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年终 扣 5—6 分; 考核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的投 情况。 入,扣 7—10 分。 未定期展开日常,专项检查的扣 2 安全检 7 查整改 情况 1.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4 分; 2.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 求的执行情况; 10 3.检查记录的填写情况。 未按规定对隐患进行整改和复查的 日常 扣 5—10 分; 考核 无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的记录或隐 患整改未如期完成的扣 4—8 分。 6 / 101 未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8 生产安 执行情况; 全事故 2。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情况; 报告处 3.指定专门救援人员情况; 理情况 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扣 2—4 分; 事故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或不及时 5 未对专门救援人员进行培训的扣 2 年终 考核 —4 分; 按规定经过演练。 无演练发现一起扣 2 分。 统计信息未按时限上报或出现数值 1.及时、准备统计报送各类安 9 修订的扣 2—4 分; 报表和 全生产情况调查表; 安全档 2.有关文件及材料及时报送、 案管理 传达、办理情况; 差错,每次扣 1—3 分,瞒报扣 5 5 分; 日常 未按规定传达办理的扣 1—4 分; 考核 相关档案,台帐不健全的扣 2—4 3 各类安全管理档案及台帐。 分。 1.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方法在 有一项得 3 分; 全区有借鉴意义; 1 0 工作创 新及评 优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方法在 全市有借鉴意义; 3.某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获 有一项得 5 分; 5 得表彰; 4.某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获 有一项得 3 分; 以相关 文件材 料为依 据 有一项得 5 分。 得表彰。 二、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副总为主要责任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 义务。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技术负责人和其他负 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 / 101 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 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5、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和资金保证)的提供。 6、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 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7、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8、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0、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1、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12、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 公司主要领导(董事长、总经理、生产副总)安全职责 a.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b.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和资金保证)的提供。 c.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d.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e.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关决策和保证 实施。 f.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加强劳动保护,预防 和减少职业病和其它疾病对职工的危害。 g.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如实报告并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h.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8 / 101 i.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j.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3 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职责 a.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贯标工作。负责安全体系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b.负责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和资金保证)提供、安全生产规划和 年度计划的编制。 c.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确定制定安全方 针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d.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加强劳动保护,预 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其它疾病对职工的危害。 e.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如实报告并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f.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督促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g.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h.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4 综合管理部安全工作职责 a.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按要求布置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b.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c.督促各部门、车间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按规定持证上岗。 d.督促各部门、车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和问责制。 e.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f.依照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和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 行处理、处罚。 g.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不断改善作业环境。 h.会同和协助各部门、车间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对违 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予以制止。 5 生产部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a.在公司的领导下,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主要 分管责任。 9 / 101 b.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监督管理职 责。 c.参与组织和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d.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e.定期组织生产部门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落实。 f.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车间、 班组和个人。 g.定期组织生产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核工作。 h.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造成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 见。 i.定期组织召开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生产问题。 j.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或规定、督促检查从业人员正确穿戴,并做好女职 工的特殊保护。 6 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a.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 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b.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 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宣传,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出席 情况进行考核。 c.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职工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 督检查执行情况。 d.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和防范 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e.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 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f.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及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 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司报告。 g.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 合理使用。 10 / 101 h.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 奖惩意见。会同生产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 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7 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a.保证国家和上级法律、法规、制度、指示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 到安全管理“五同时”,即生产计划有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布置工作有安全生产要求、检查工作有 安全生产项目、评比方案有安全生产条款、总结报告有安全生产内容。 b.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c.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 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安全生产日活动,及时解决从业人员提出的安全生产正 确意见。 d.组织部门和车间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落实隐患整改,保 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e.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f.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从业人员妥善保存,正确使用。 g.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 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 , 注意保护现场,查清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 生产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h.组织本车间的安全管理,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车间、班 组安全员的作用。 8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a.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成员的安全行为负责,是企业基 层组织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b.坚持召开班前安全会,在布置安全生产任务的同时,具体布置安全措施,保证自己不违章指挥。 c.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d.负责对新调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包括实习、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e.负责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人 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f.发生工伤事故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及事故处 11 / 101 理意见。 g.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等物品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h.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9 车间工人(科室职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a.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b.精心操作,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 条件。 c.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 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d.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处理和报告。 e.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f.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g.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h.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10 安全生产承诺书 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提高公司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保障本公司 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安全、稳定,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 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此,向广大员工和社会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组织 员工认真学习。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保障其受到严格执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 人。 3、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为员 工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持续完善安全工艺、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4、经常参加公司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5、对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 101 并定期演练。 6、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 安全意识。 8、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积极弘扬公司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9、落实安全奖惩,做好绩效考核,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安全先进典型,保障安 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总经理: 年 月 日 11 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 甲方:企业 xxxx 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车间(部门、车间、班组、员工)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 责”的观念,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切实保证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特订立 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责任书。 1、控制指标 1)事故起数、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各低于上年 %。 2) 职工事故死亡人数等于零。 2、工作目标 1)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各车间负责人兼任企业领 导小组成员;建立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逐级落实,明确责任。 3)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把制度和规程要规范地悬挂在各车间 13 / 101 醒目处。职工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严禁违章作业行为。 4)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对职工教育培训每月一次,对新 职工在上岗前要先进行上岗培训,并有记录。同时要积极利用大幅标语、醒目标志进行宣传,提高职 工及业务往来客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的知识。 5)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车间、班组各做好记录。 6)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率为 100%。 7)做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企业对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检查及隐患整改,都要有建立台帐 记录并归档。 8)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由车间安全员兼管,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充装。对职工要进行灭火 器使用方法培训。电工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检修。非电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电工去整修,严 禁擅自操作。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定位堆放,严格管理。对生产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抢 修。对不完好设备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停止生产。 9)严禁职工上班穿拖鞋、赤脚、敞衣、赤膊、穿高跟鞋、穿裙裤、戴围巾、留长发及酒后上班。 要坚守本职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串岗。配电房不准非本岗位职工进入。 10)要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万一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本车间(班组)员工严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全年生产均安全的人员,年终给予安全奖。对 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的肇事者,从严惩罚,决不姑息。 3、奖惩规定 1)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2)完成控制指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甲方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2 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1 奖励条款 14 / 101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 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① 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②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③ 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④ 抢险救灾有功者; ⑤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⑥ 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⑦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 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 2 惩处条款 2.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 ① 事故责任者; ②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③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④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⑤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⑥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⑦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⑧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⑨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2.2 处罚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 三种: ①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 、 辞退、开除。 ② 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③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15 / 101 三、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的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 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司安全费用的专项使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本 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3 引用文件 财企【2012】16 号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费用》 的通知。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为从业人员缉拿保险费用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薪酬的经 费的预算和管理。 4.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设施购置、维护费用的预算和管理,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4.3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及福利品费用、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管理。 4.4 安委会负责确定安全投入范围,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投入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5 公 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按计划列入项目 成本,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 5 总体要求 5.1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执行,财企〔2012〕16 号 财政部 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安 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 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a)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 b)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提取; c)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d)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 e)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 5.2 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按计划列入 16 / 101 项目成本,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运用该专户的资金必须有由安委会主任签字认可。 6 管理细则 6.1 财务明细科目及具体列支内容: 序 会计科目 1 安全等培训费 具体内容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如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消 防专业技能培训等。 (1)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 2 劳动保护 (2)从业人员的保健费用:如健康查体费用,劳保用品费用及夏(冬) 季四防保障用品费用等。 (3)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费用。 (1)安全宣传、安全活动费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费用 3 安全宣传、奖励 等。 (2)安全表彰、奖励费用等,包括应急队员的补助费用。 (1)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如更新安全设备、设施、消 4 安全设施及维护 防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及其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维修等。 (2)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的费用和事故应急救援定 期演练的费用。 5 6 检验、检测费 安全评估、专家咨询 费 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电气设备的检验、检测费用:如锅炉的检测及用电 设备耐压试验费用和粉尘、噪音等检测费用。 (1)、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评价费用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 评估、整改、监控等费用。 (2)专家咨询、安全标准化建设费用。。 (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维护保养的费用。 (2)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 7 安全措施费 装备的推广应用费用;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如 防灭火项目、通风除尘或防毒项目、防噪音项目等。 (3)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劳动卫生设施所需资金投入。 (4)本单位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8 其他 其他有关安全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6.2 使用管理 17 / 101 6.2.1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6.2.2 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 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6.2.3 安委会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物资设备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 有效。 6.2.4 公司各所属单位应根据此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提供相关实施、使用过程的证据。 6.2.5 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6.2.6 凡是从事易燃、易爆、剧毒、高压、高空等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 害保险,但所需保险费用和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均不得在安全生产 费用中列支。 6.2.7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费用、“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费用均不得在安全生 产费用中列支。 7.奖惩 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 对因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挪为它用,而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工身体健康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 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 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的控制。 3 职责 18 / 101 综合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并发布适用法律法规清单。相关部 门予以配合并负责收集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信息。 4 工作要求 4.1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B 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 、 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C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D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 国家公约等。 4.2 获取方法 A 上级发文、转文; B 报刊、杂志登载; C 会议获取; D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E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F 上网查询; G 其他渠道。 4.3 识别和确认 4.3.1 综合管理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公司通用的《适 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单位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 各部门、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 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4 贯彻执行 4.4.1 综合管理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4.4.2 各部门、车间将本部门、车间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 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4.3 各部门、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 / 101 4.4.4 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5 查询和更新 公司综合管理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查询和更新,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 求。 5 相关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2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 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 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安全文件档案的管理。 3 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文件与资料的分析整理,识别出各个部门的文件与资料,分别存档,并做好存档 记录; 3.2 对公示的文件资料进行识别与控制,保证发放到各个部门使用的文件资料准确性与及时性; 3.3 文件与资料不得随意外借,如确实需要借出,需做好登记记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外借。 4 管理要求 4.1 安全文件的编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编程的编制、评审和修订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生产部主管收集、整理、 编制并拟定文件和制度,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生效后可以下发各部门实施和遵守。 4.2 文件的发放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文件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技术性文件由生产 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其他部门的专业文件由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 作。 4.3 安全文件使用和保管 4.3.1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4.3.2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20 / 101 4.4 安全生产记录 4.4.1 记录的种类 安全生产文件记录内容如下: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 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 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 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 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 4.4.2 记录的填写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反映相应过程。填写内容要求及时、真实、 完整、不得漏项、字体应规范、工整、清晰、版面整洁、签名栏应由相应负责人起笔签名。 3.2 记录立卷归档 3.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 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 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 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 各单位在每年 2 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 统一保存。 3.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 应层次分明, 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 文件记录档案保管 3.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 档案借阅 3.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 必须借阅手续, 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 不得丢失、 损坏、 涂改, 要如期 归还, 到期不能归还者, 要说明情况, 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 或转借他人。 3.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 档案销毁 安全记录保存期为 3 年。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 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21 / 101 五、教育培训 1 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增强本厂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3 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教育培训管理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每年初按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并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 4.1.1 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 为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必须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健康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素 质。公司每年按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企业职工培训工作重点是:对在作业过程中与质 量、职业安全健康有影响的职工进行的培训,新规程及规范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等。 4.1.2 培训任务 a) 相关职工培训 公司按计划对新进入公司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对原有部分职工进行整合型管理体系的补 充培训。 b) 新规程、规范培训 为贯彻执行安全作业规程、规范及各项管理规定,对在岗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安全作业规 程、规范为内容的培训。 c) 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d) 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于新进职工,为了使他们对企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能够尽快达到上岗要求,对新职工进行以 22 / 101 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知识、产品质量意识为内容的教育培训。 e)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根据相关部门下发文件中“在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检”的要求。组织 在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和复检培训。 4.1.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a) 安全技能教育 ① 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等; ② 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③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b) 安全知识教育 ① 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② 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③ 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c) 安全法规教育 ①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② 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③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d) 安全思想教育 ① 思想教育 ② 纪律教育 4.1.4 安全教育的方法 a) 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都必须进行公司、车间和班组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b) 特殊工种教育 按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电工、锅炉工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 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c) 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 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23 / 101 d) 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e) 职业健康教育 f) 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4.1.5 培训时间 a)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 b) 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c) 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生产工作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黑板报、安全 技术交流、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会议等形式。 d) 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4 学时。 e) 专业性安全教育:生产车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 8 学时。 f) 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 8 学时。 4.1.6 教育培训考核办法 a) 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对职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职工培训工作更紧密与公司生产 实际需要相结合。 b) 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 取证不准上岗;对企业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职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 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c) 不断完善和修订职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对职工培训工作进行监控。 4.1.7 教育培训要求 a)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重视职工培训工作,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根据职工培训计划具体实施。 b) 外送职工参加培训,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对已经参加培训 或培训结束后再办理审批手续的职工按不符合培训管理规定对待。培训结束后,由所属部门持证书、 评价材料等到行政部备案。 4.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接受市安监局安全 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4.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a) 公司根据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24 / 101 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进行考核,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b) 新入厂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c)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 教育培训。 d) 岗位操作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工作。 e) 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4.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a) 公司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部 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b) 公司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碰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4.5 安全文化建设 公司通过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竞赛等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认识和安全行为,逐步形 成具有精华特色的安全文化,以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持续提高,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册》 《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 《安全生产培训签到、评估和成绩记录》 《个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卡片》 《外来人员登记台帐》 《相关方培训记录》 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 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5 / 101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3 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生产部予以配合。 4 内容与要求 4.1 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4.1.1 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4.1.2 气割焊人员; 4.1.3 电焊人员; 4.1.4 行车操作人员; 4.1.5 机动车驾驶人员; 4.1.6 危险物品保管 4.2 综合管理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生产部负责特种作业人 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4.3 生产部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负 责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4.4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4.5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安监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从事 相关工作。 4.6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 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4.7“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证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 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安委会补发。 4.8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 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4.9 综合管理部每年根据本公司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 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4.10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生产副经理批准同意。 4.11 对违章作业或指挥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持证人员出现以下情况的,由发证部门吊销 26 / 101 “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4.11.1 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11.2 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4.11.3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4.11.4 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六、生产设备设施 1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 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 管理。 3 职责 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设施建设 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 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 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 量。 4.1.4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 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27 / 101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 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 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 济处罚和处分。 4.2.6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 生产设施维护 4.3.1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 、 棉纱类物品。 4.3.2 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 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 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 设备设施检修 4.4.1 检修前准备 ① 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 、 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② 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 交待好安全措施。 ③ 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 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④ 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⑤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 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 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 经验的人员担任。 28 / 101 4.4.2 检修安全规定 ①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②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③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 36V 或者 12V 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 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 12V。 ④ 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⑤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 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⑥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 新进行检查。 ⑦ 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 急撤离需要。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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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企规章制度-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名企规章制度-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方针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报警网络图); 食品公司 201x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八、 一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1. 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 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维护及报废管理制度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6. 用电(包括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 用电(临时)安全管理制度 8. 工具(利器)管理制度 9.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 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1.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12.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13.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4.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6.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7.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8.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9. 安全事故管理、奖惩制度 20.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度 21. 应急(突发性)事故的管理制度 2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3.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4. 生产区域安全守则 九、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2.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4. 临时用电作业操作规程 5. 自动包装机安全的操作规程 6. 喷码机安全操作规程 7. 枕式包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8. 封口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9. 打码机安全操作规程 10. 电热恒温干燥箱安全操作规程 11. 电子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规程 12. 电热恒温水浴箱安全操作规程 13. 真空干燥箱安全操作规程 14. 臭氧机安全操作规程 15. 电子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规程 16. 手提式自动灭菌锅操作规程 17. 发电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8. 配电柜安全操作规程 19. 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一、 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规定 十二、 突发事件处理条例 十三、 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椐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要求在 一起编制,依据文件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届第 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令第3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 549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安全标志》(GB2891-1996)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电业安全作业规范》(DL408-1991)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第 6 号 方针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的安全管 理,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订安全生产计划如下: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全程控制;保护环境,保持健康;绿色发展 持续发展。 二、安全生产目标 1、最大限度地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不损害周围环境; 3、不损害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营造一流的安全生产环境。 量化总目标值为: 1、火灾、爆炸、因工死亡、重伤、多人中毒事故、污染事故为零;职工职业病发病 率为零;特大设备事故和重大责任设备事故为零。 2、年千人负伤率≤0.2%; 3、职工职业性健康体检率≥100%; 4、尘、毒监测合格率≥90%; 5、事故隐患整改率≥98%; 6、职工安全教育率 100%; 7、安全设备、器材完好率 100%; 8、一般设备事故≤0.5%;全部设备完好率≥95%;主要设备完好率≥98%。 三、具体工作和要求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 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2、定期开展风险评价。对生产、储存场所定期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 价,并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治和控制措施,以保障员工生产、工作环境的安全。 3、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利用安全月、安全周和开车前、停车后的时间,组织 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4、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依章治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并认 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以及省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标准、规范规 定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力度,使员工树立我要安全的理念, 在各自的生产、工作岗位上,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地负起义不容辞的责 任。 5、保障安全资金投入,不断地改善生产、工作环境。各部门、车间要在一月底前 作出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财务部门设立专项台帐,专款专 用。 6、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大力整治事故隐患。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按“四 定”措施进行整改。 7、开展事故应急学习和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2014 年 11 月 11 日 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X X X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 X X X(生产经理)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X X X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副组长: X X X 安全主任: X X X 小组成员: X X X 生产经理: X X X 生产主管: X X X 设备主管: X X X 行政人事主管: X X X (总经理) X X X (生产经理) X X X X X X 财务主管: X X X 仓库主管: X X X 品质主管: X X X 车间班长: X X X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总 理: 经 X X X 生产经理 : 安全主任 : 生 产 主 管 设 备 主 管 品 质 主 管 仓 库 主 管 财 务 主 管 行 政 人 事 主 管 车 间 班 长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职务 姓名 救援小组职务 总经理 总指挥 生产经理 副总指挥 安全主任 副总指挥 行政人事主管 组员 仓库主管 组员 生产主管 组员 设备主管 组员 品质主管 组员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警网络图 报告:安全事故单位 报告:当班领导 总指挥: XXX 副总指挥:XXX 安全主任:XXX 领导小组成员: 报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 120 电话 2014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安全承诺) 本公司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 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今年安全生产指 标要求,并要求各级贯彻执行。指标如下: 1、因工死亡,重伤为零; 2、千人负伤率为 5‰以内; 3、杜绝重大的火灾事故,杜绝重大的设备损毁事故; 4、本年内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要求各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并实施到位。 以上指标在年终给予考评,对各级完成安全生产指标情况给予适当的奖罚。 总经理: 二 0 一三年 月 日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本职责的执行,以及下属、各部门与各级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亲 自批阅和传达安全生产文件,指令和通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会议。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4、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 5、对安全生产有重大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或直 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和处分。 6、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 系。完善安全监管手段,支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主动听取安全责任部门的工作汇报。 7、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熟悉安全防范重点部位,保证安全生 产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对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要亲自主持落实整改, 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8、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政府安全 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0、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资源支持。 生产经理负责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 1、协助本公司主管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管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管安全。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合理选配作业人员,使所选配的人员具备所配工作(岗位)对文化程度、 技术水平和身体条件的要求。 5、对新工人和调整岗位的工人要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分配上岗。 6、严格审批加班加点。 7、做好本单位的工伤社会保险工作。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 作。 8、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安全主任安全工作责任 安全主任是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领导下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管理人 员。安全主任要全力协助公司内安全生产责任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搞好 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项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所以,要求安全主任必须全心全意把这项工作做好。 责任内容 1、做好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文件工作, 使全体员工充分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共同把企业的安全生 产工作做好。 2、贯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要求,每月需拟订学习内容指引班组的班后 学习。 3、按时收集班组的“生产安全、防火安全巡查记录”,逢星期四前汇总交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审阅。 4、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巡查记录作安全档案存 档。 5、在安全大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应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隐患部门 限时整改,安全主任要对此事进行跟踪,或组织技术人员验收。 6、每年一季度前要编制企业年度员工的安全培训、安全考核、消防训练计 划。 7、新员工安排到车间前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在三级安全培训表上做 好记录,新员工签名。 8、安全巡查中发现无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的员工,应立即按规定 处罚,并通知车间主任扣罚该员工所在班的班长月度评分。 9、每月应协同车间主管不定期抽查吸烟的员工,发现违反规定把香烟、火 机带入禁止吸烟场所的要立即按章处罚。 10、对车间、部门发生火灾事故、工伤事故,设备损毁事故要做到“四不放 过”: 1)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4)事故的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无论事故大小,安全主任都要亲自参 与和督办,事故处理完毕要做好结论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批阅。 11、企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安全主任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将视事故 的性质、经济损失的大小,扣罚安全主任的年终安全奖励。 生产部主管安全工作责任 1、生产部主管协助生产部主管领导,对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认真 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制度。 2、拟订、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管理 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生产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整改工作。 4、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生产部门的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设 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部门无力整改 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生产部主管领导汇报。 5、组织和参加本部门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有关 部门汇报。 6、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本部门安全员的工作。 行政(人事)部主管安全工作责任 行政(人事)主管负责公司的人事、培训、考核、保安、食堂、后勤等的安全 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的规定 与标准。 2、对新入公司人员(包括病产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 临时工、合同工等)及时与安全生产部联系。做好入公司安全教育,未经公司 级安全教育,不准分配到车间部门。 3、新工人进入岗位前应做好体验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卫生健康和 女工、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 4、特种作业和重要工种要害部门的操作人员安排要相对稳定,并持证上岗 原则。 5、按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脱岗休养及工种调动工 作。 6、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严控加班加点,执行劳动法,认真掌握劳动强度和 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7、把安全生产列入考核与分配的范畴,并制定奖励办法,促进安全生产工 作。 8、根据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要求,及时组织供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的劳防用品保健品、防暑饮料、妇女保护用品。 9、根据安全部门规定的品种数量规定的发放标准,负责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 购计划、保管、发放、废旧回收和修补工作。不准随意调换品种,减少数量和降 低质量。 10、负责做好食堂、后勤仓库、公共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本部 属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 订及完善工作,确保本部门生产安全。 11、负责制定本部门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及完善 工作,确保本部门生产安全。 12、参加劳动鉴定工作,行政(人事)部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1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工伤或重大事故的职工,会同有关部 门严肃处理。 品质主管安全工作责任 品质主管的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 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 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 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 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 上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 和标准。 2、负责对机械、电气、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符 合安全要求。定期对全公司的机械、电气、工业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组织 事故隐患整改。 3、负责对工业建筑,压力容器、高压管道及其安装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 验及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完好有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4、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从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凡属安全技 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的安全设施的施工应保证质量按期完成。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使之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标准和要 求。 5、负责安装和检修所需的防暑降温、防风防台,通风采暖、防雷等设备装 置,使之符合季节性的安全生产要求。 6、负责组织并会同人事部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压力容器、电气、电焊、电 梯)进行一年一次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7、凡外借的移动电动工具、工具、绝缘工具等,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借用 手续的安全管理,发现引线、插头、开关等损坏应及时修复,未经修复严禁外 借。 8、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及改进等技术 问题。对公司已批准的项目,组织人员按质按期完成。 9、对外来承包建筑、安装、检修等施工项目,必须负责签订有安全内容、责 任明确的项目施工协议书(合同),并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执行特 种作业持证操作的规定,对安全施工实行统一,协调的管理,并报地方劳动监 察处审批备案,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对外来一切施工人员,应将施工协议书(合同)连同名单送安全技术 部备案,并合同承包单位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11、基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时,应通知企业安全技术部参加。 12、负责组织有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并落 实整改。同时参与全公司各项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治理及事 故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 财务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 1、协助主管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 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根据安全管理小组提供之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资料,编制这方面的 经济计划,提供足够的资金,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3、监督各种劳动防护用品,降暑降温、清凉饮料、经费开支。 4、对各项安全措施所需经费,要优先安排保证。 5、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开支,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对公司生产 中的安全经济问题全面负责。 6、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 仓库主管安全工作责任 仓库主管对仓库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有危险化学品要设相应等级、防爆灯、防 爆开关等电器具),消防器材要齐全,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2、负责半成品仓、成品仓日常安全工作(包括人员及仓库现场工作的监控)。 3、库内物品堆放要整齐,装车,搬运时要轻拿轻放,夜间作业时,应有足 够的照明,走火、疏散通道必须畅通,以免发生事故。 4、库内物品堆放要严格按“四垛距”规范摆置:墙垛距、柱垛距、灯垛距、 顶垛距。 5、各类物品入库必须按品种,分类进行堆放,码垛要整齐,牢固。 6、加强物资管理,下班前检查仓库和关闭电源,离库时及时关闭上锁。 7、严禁仓库内乱拉乱接电线电器, 动火或电焊维修要报经安全委员会批准。 8、通道保持畅通, 灭火器材不能堵塞。 9、危化品仓库设置专人管理, 危化品分类摆放, 控制掌握好生产部门使用 危化品情况, 坚持频进货少存量的使用方式, 做到安全使用危化品。 10、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贯彻执行企业和生产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 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生产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 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 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 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公司的应急方案和行动计划,配合有关人员组织、 疏导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 2、在现场要经常巡回检查,严格执行岗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 任制,发现违章现象要严加制止。 3、督促维修工做好各种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4、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积极参与整改。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做好现场保护,参与抢救,参与事故 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参加各级部门安排的安全活动与培训、演练。 2、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 章冒险作业。 3、有责任劝阻他人冒险、违章作业,尤其是他人违章动用非其操作的设备 时,设备操作责任人应立即严加制止。 4、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有 责任立即向相关主管或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安全装置、 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操作工器具。 6、负责对自己操作的设备、工器具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保 持作业场所清洁。 7、做好本职岗位的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8、对违反安全规章的错误指令,有权向上级报告,防止事故发生。 9、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协助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的 调查。 一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安全消防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各生产区、仓库。 3、本公司内凡挂有“严禁吸烟”.等警告牌的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4、消防器材管理责任人必须对防火器材经常检查,失效的及时更换。非消 防员和非火警时,没有经过批淮,不得随意搬动和使用。因火警而使用了消防 器材,要及时报告本公司的消防器材管理责任人,给予迅速补充。 5、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管理,包括内容有;在易燃易爆品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电焊、气割、打磨等),必须经过动火审批,程序是;经过安全生产直接责 任人批准,并清理了易燃易爆品后,才能动火作业,并且现场应有监护人员。 6、本公司内交通要道不准停放车辆或堆放物资,保证道路畅通。 7、车间内部严格分区域分类别存放物料,绝对禁止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 不同的物品混放在一起。 8、各生产区、仓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布置在 便于取用的地方。 9、2、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消防栓、消防沙箱不得任意改装,挪 作他用。 10、消防设施如有失灵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完整好用。 11、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设备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各种电器设备。 3、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 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 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 查(至少每月一次)。 4、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 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5、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 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 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6、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 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 投入使用。 7、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 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8、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 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9、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10、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 人、人离灭火。 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维护及报废管理制度 1.安全检查检验制度:建立日常检验、定期检验和专项检验三者结合的检 查检验制度。日常检验主要是操作工人根据规定标准,每班对各设备关键部位 进行状况及安全状况检查;定期检验通常由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 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保证设备维持规定的技术性能,消除安全隐 患;专项检验一般由专职维修技术人员对某特定的项目进行检查测定,为设备 的调整、修理、验收及报废更新提供依据。各类检查检验要设置检查情况登记表, 并做好每项检查检验情况记录备案。 2.维修保养制度: 2.1 设备维修制度:设备的报修、检修、维修后的验收,做明确的责任规定, 监控设备的维修全过程,确保设备时刻处于安全状态。 2.2 发现机台故障后需停机并挂好提示牌,禁止动用,告知班组长安排机 修工及时维修; 2.3 机修工接到通知对设备进行维修时需换挂“正在维修”提示牌; 2.4 机修维修设备期间操作员除需配合机修工作外,禁止私自动用未维修 完好机台; 2.4 机修工维修完机台,需对机台进行校对,确认维修完好后需安装上机 台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交给设备的操作者或本机台所属的班组长验收; 2.6 验收者需仔细检测、校对机台,确认机台完好后,机修、验收人需在设 备维修记录本上登记记录; 2.7 机修如遇到自己无法维修的问题时,需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3.设备的各检测、维修、保养记录用完后,由各公司班组长保管,其中要记 载的内容应于当月底摘抄记入设备管理档案。 4.所有的设备均需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5.设备的报废:经设备管理部组织检查修理,确已不能修复的设备、或淘 汰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开出《报废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查,总经理、批准 后报废处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本制度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 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特点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内容。 三、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则 1、提高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熟练地掌握安全生 产技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 安全生产。 2、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 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熟悉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知识和操 作技能,提高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新职工进公司时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 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职工变换工种岗位时的 转岗教育、职工休假复工时的复工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意识教育、班组长 的安技知识教育和全员的安全教育等八种。 1、“三级”(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财务综合部组织负责,,安全管理小组成员负责讲 课。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 ⑴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⑵ 公司(包括产品种类、性能、危险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⑶ 一般电气、机械、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⑷ 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等四方面。 ⑴ 本车间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艺、机械、电器等特性工艺及流程、 主要设备的性能: ⑵ 本车间安全规程与制度; ⑶ 本车间有哪些危险场所、危险特性及预防办法; ⑷ 本车间曾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⑸ 各种消防器具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五方面。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教育,教育内容应包括:岗位安全技术 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职责、工艺流程;岗位的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 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设备性能、物料特性、注意事项、防护器具和消防器 材的使用方法,应急措施等。 2、日常安全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根据生产、设备、气候变化或实际工作需 要,灵活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如节日放假、设备检修等等,必须 事先进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或车间、部门组织进行。 3、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对从事电、气、锅炉水处理、 压力容器、起重、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必须进 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和一年一次的复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 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4、变换工种的转岗教育。 1)职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在从事新的工作前,必须进行车间(部 门)、班组的两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从事新的工作。 2)教育由生产部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员负责组织,车间和班组实施 教育。 3)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4)变换工种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教育内容、成绩应填写在《安全 作业证》上,并报有关部门作为核发新工种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 5、复工安全教育。 1)职工因停工、休假、离岗三个月以上,或工伤痊愈后需复工的,或因违 纪违规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 格后,方可重新独立上岗操作。 2)复工安全教育由车间的领导和安全员具体负责,车间、班组组织实施。 具体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相同。 3)复工安全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在《安全作业证》上做好记录, 并报有关部门作为重新核发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 6、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中层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经过资质部 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以后每两年复 训一次,取得的资质证书要登记存档。 7、班组长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是指车间内的班组长,在任职期间, 由安全管理小组及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授课,每年复训一次,教育的内容 和考试成绩要登记存档。 8、全员安全教育。 1)全员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各部门、各级等应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 标语、图版、讲话、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活动。 2)车间、部门必须每周一次,组织开展以车间或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 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 1 小时,活动时间不得挪作他用。 3)班组每天应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上要预想当班时可能出现的 危险因素,布置防治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的安全情况。 4)公司在开停车、设备检修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时、节 假日前,应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五、“安全作业证”管理 1、公司生产人员的“安全作业证”,由班组长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 《特殊工种操作证》由本人保管,工作时随身携带;其它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由持证者妥善保管。 2、“安全作业证”的内容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如 丢失应及时向所在部门申请补办。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特种作业人员。 三、基本条件 1 、特种作业人员 指 符 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技术 考核管理规则》 (GB5306–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 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 18 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 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 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四、培训考核与发证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 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 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 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五、复审 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 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复审内容: 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2)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3)进行健康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 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由人事部监督实施。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必须调动时要 经有关部门同意。 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 令其冒险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车间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用电(包括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及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用电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用电作业。 3、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 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4、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 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5、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设备部门领导批准。 6、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 若需移动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7、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 避雷针。 8、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9、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 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10、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 的顺序依次操作。 11、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配电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 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 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2、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 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3、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 并站在绝缘垫上。 14、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 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5、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 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 工作。 16、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撒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 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7、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 0、35 米 必须停电。距离大于 0、35 米但小于 0、7 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 0、35 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 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8、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 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 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 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9、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 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 须戴绝缘手套。 20、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 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 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 25 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 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 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允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 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21、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2、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 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 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3、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 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 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4、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 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5、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6、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 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 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 毛掸工具。 27、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 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 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 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8、电气测量的仪表应按期检验,绝缘用具应定期作耐压试验,保证灵敏 安全可靠。 29、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 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30、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用电(临时)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办理临时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四、临时用电许可证使用期限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 15 天; 五、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供电审批部门存档,第二联班 组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人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负责人和用电人签字同意后,电工方拆除临 时线路,并在临时用电许可证上盖“已执行”章; 3、填写临时用电许可证应按票证要求填写,不允许出现漏项,如其中一栏 无内容填写,此栏应填“无”;值班电工持票后核实票证内容并检查所持票证 有无漏项,发现票证有漏项应责令办票人补办; 4、临时用电票应有编号,动火票编号填写在票证第二栏; 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 1 年; 六、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七、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 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设备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八、临时用电必须严格规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 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九、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才可施工。严禁 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十、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 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 安装规范;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 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3、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 2.5 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 5 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 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4、采用暗管理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 埋深不得小于 0.7 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 盖板等措施;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等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 须能牢靠关闭; 6、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 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十一、临时供电执行部门值班人员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 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在临时用电许可证确认栏内签字并在被核对项 目前划“∨“方可送电; 十二、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 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十三、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地点 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单位有权 予以停止供电; 十四、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 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 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 十五、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十六、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 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工具(利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工具(利器)安全管理,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工具(利器)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工具(利器)作业。 3、每一件工具,包括各种钳、锤、扳手、锯条、钻嘴、小刀、剪刀、螺丝刀、锉 刀、车刀、铣刀以及其它工具,从采购回公司后开始到发出给个人到转给他人 到最后报废,仓库必须有全程跟踪记录。 4、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有责任保管好自己领用的各种工具,如有丢失,须按 价赔偿。 5、工具用尽或坏了并确定已无法修理继续使用,领用者须主动到五金仓库 进行报废注销或换领新的工具。 6、大部分工具因体积小、使用率高,别人拿去或借去使用的情况经常发生, 领用者须负责追回自己的工具;如果别人丢失了自己的工具,应及时向仓库报 告。 7、平时工具应放进抽柜等专门的地方,并锁好。使用时用什么拿什么,使 用后及时放回柜内。 8、各种工具特别是各种刀类都有一定的危险性,领用者切不可把工具随手 乱放,否则因此不慎导致自己或别人发生工伤或发生其它的意外伤害,领用者 须负一定的责任。 9、仓库应把曾发生伤害事故的工具进行记录,并进行一定的分析,想想有 无杜绝事故再次发生的办法或研究一下是否有其它相对较安全的工具可以替代。 10、公司人事部门应把发生伤害事故的工具及事件记录到领用者的的员工 个人档案中,作为年终评价的一项资料。 各主管及安全员有责任监督与管理好各种工具的摆放及安全情况,杜绝意 外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特种设备。 三、特种设备岗位职责: (一)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制定特种设备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 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2、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3、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4、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 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经理。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 责任制。 五、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有关《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 行处理。 (二)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为了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特制 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 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由人事部联系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4、具体内容 4.1、“三同时”内容 4.1.1 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 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4.1.2 在编制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 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 4.1.3 公司新上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 4.1.4 项目建设前,要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安全 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4.1.5 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必须交安监部门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4.2、“三同时”的执行 4.2.1 根据公司规定,由项目负责部门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任务书。 4.2.2 项目计划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工业 卫生和环保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 4.2.3 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有关领导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4.2.4 初步设计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填报《“三同时”审批表》,提供项目 初步设计方案和审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设 计。 4.2.5 《“三同时”审批表》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 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制度》进行,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 更改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同意。 4.2.6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 4.2.7 项目竣工后,要由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卫生及其他 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再投产使用。 4.3、职责划分 4.3.1 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4.3.2 哪个部门设计的项目,哪个部门就要负责设计方面出现的问题。 4.3.3 施工部门要在项目负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要严格保证施 工质量。项目负责部门有权随时检查施工质量。 4.3.4 公司管理部要协同各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凡不符 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项目负责单位和所在单位有权制止 其施工和投产。 安全投入保障 1.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即时提出整改 措施,整改后应有专人验收。 3.大修前应制定出大修计划,并落实责任人,保障大修的安全进行。 4.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各个职能部门应做好材料的计划和购买工作,资金的 准备工作,为安全生产做好准备。 5.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关的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措施编制的依据 1.依据国家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 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行业标准。 2.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3.预防火灾、爆炸、伤亡、职业病中毒需采取的措施。 4.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 合理化建议。 安全措施编制的范围 1.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2.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安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及安全图书资 料和教材。 3.以防止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计划的编制及审批 1.由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指定专人编制计划、方案、报 公司安委会。 2. 公司安委会审批批准,并召开相关负责人会议。 3.会议应研究确定:资金来源、设计及施工负责人、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等事宜。 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公司应根据当年计划提取的折旧基金,在年度技改计划中统筹安排安全 技术措施项目。 2.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 费用,在成本中开支。 3.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4.对紧急、重大不安全因素的整改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在成本中据 实列支。 5.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采购部门按计划采购。 检查和验收 1.公司主管领导和工会负责人必须坚持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由公司安全主任作出总结。 2.安全技术项目竣工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安全主管领导下,会 同相关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 3.使用单位应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 术及其经济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价。 4.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应纳入正常管理。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通过对所有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的全面考核,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和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全部员工。 公司通过安全标准化的绩效考核,奖励积极的安全行为,惩罚不安全行为, 以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 各部门要加强对部门员工的安全标准化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标准 化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操作,对于检查发现的部门员工的 任何非标准行为,公司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各部门要定期对照安全标准化的内容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安全管理工 作中的隐患,并及时进行消除整改,对不按规定开展自查的部门,按照公司相 应的经济责任制度进行处罚。 公司根据安全标准化责任分解的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安全管理小组进 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根据各部门反馈的信息对有关部门提出考核建议,年末 各部门把考核结果报安全管理小组。 安全管理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年末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职位(岗位)调整、 奖金发放的依据,或做出相应的处理。 凡连续两年考核在 60 分以下者,公司将做出书面警告或相应处罚措施并 记录存档。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件档案管理目的 加强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便于使用。 二、职责 1.总经理 (1)全面领导安全体系的建立、实施与改进。 (2)批准发布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批准发布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4)主持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查工作。 (5)批复有关法规文件收集、购买的费用支付。 2.生产经理 (1)协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监督各部门按照体系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开展检查与跟踪改进工作。 (2)协助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查工作。 (3)监督安全管理报告及相关记录、资料的归档的符合性、真实性与完整 性。 (4)监督过程控制实施的符合性,跟踪检查改进过程。 3.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1)策划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改进过程。 (2)组织编制和修改安全管理过程控制文件。 (3)监督、检查各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 (4)组织编制公司相应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5)保管员工档案及相关资质、业绩考核材料。 (6)负责安全管理项目《技术咨询合同》的登记、存档管理。 4.生产部主管 (1)负责收集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 (2)定期更新维护法规标准数据库。 (3)负责安全管理报告、技术资料的管理。 (4)负责安全技术项目的报告及相关资料建档。 (5)负责编制相关的安全检查表、作业记录等文件。 三、程序 〈一〉文件档案的分类与编号 1.文件档案的分类 (1)安全管理过程控制文件,为受控文件。 (2)技术档案:安全管理报告及项目相关资料、技术工作协议及简历等资 料,为受控文件。 (3)适用于安全管理的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导 则、技术书籍等,存档文件为受控文件。 (4)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员工聘用合同、资质证书、业绩考核等资 料,按人事部规定进行管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动火作业、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 用电作业、高处(空)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引用标准 公司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公司高处作业安全规 程、公司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 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2) 动火作业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 业许可申请书。 3) 危险作业的危害识别 a、危险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 安全措施。作业区域所属部门签发《危险作业申请书》,落实作业过程中的各项 安全措施。 b、外来施工人员落实“危险作业申请书”中的安全措施,工程项目负责人 监督执行并予以安全告知或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培训并将培训记录存档。 4)危险作业的申请:在工厂内有重大危险源和车间(宿舍)内具有火灾、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或高处作业、带电 作业、进入密闭室内作业、施工动土、临时用电等高危险作业时)应当按照规定 事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书”,经本部门最高安全负责人承认,报安全主任确 认并做好防护措施准备后方可作业。 5)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 防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 养护。 二.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的规定。 2、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一级易燃物品、 遇湿燃烧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 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 GB 190 的规定。同一区域 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5、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 贮存。 6、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贮存场所的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 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 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3、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a、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 要;并符合 GBJ16 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b、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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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企规章制度-基本管理制度汇编(品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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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润盛业文化旅游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基本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第一部分 行政管理规定....................................................................................................................1 1.1 公文处理办法.....................................................................................................................1 1.2 公章管理规定.....................................................................................................................7 1.3 会议管理制度.....................................................................................................................8 1.4 保密制度...........................................................................................................................10 1.5 档案管理规定...................................................................................................................13 1.6 车辆管理办法...................................................................................................................30 1.7 接待工作规定...................................................................................................................37 1.8 入园单管理规定...............................................................................................................40 1.9 员工票、贵宾票管理规定...............................................................................................41 1.10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42 1.11 机票管理规定...................................................................................................................51 第二部分 人事管理规定................................................................................................................52 2.1 人力资源政策、职责与职级规定...................................................................................52 2.2 员工奖惩规定...................................................................................................................55 2.3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61 2.4 员工薪酬管理规定...........................................................................................................66 2.5 人事管理规定...................................................................................................................72 2.6 工卡管理规定...................................................................................................................75 第三部分 财务管理规定..................................................................................................................77 3.1 财务支出管理办法...........................................................................................................77 3.2 员工境内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78 3.3 银行支票印鉴管理办法...................................................................................................80 3.4 资产管理办法...................................................................................................................82 3.5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84 3.6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86 3.7 票证管理办法...................................................................................................................88 3.8 财务报表报送办法.............................................................................................................90 3.9 费用核算制度.....................................................................................................................91 3.10 货币资金及收入内部控制管理规定.............................................................................94 3.11 基本会计核算制度.........................................................................................................99 第四部分 工程管理规定..............................................................................................................103 4.1 工程维修控制规定.........................................................................................................103 4.2 供配电及灯光音箱管理规定.........................................................................................109 4.3 供水系统及设备管理规定.............................................................................................113 4.4 园区暧通设备及燃气系统管理规定.............................................................................118 4.5 园林绿化养护及卫生清洁管理规定.............................................................................121 第五部分 营销管理制度................................................................................................................137 第六部分 研发管理制度..............................................................................................................139 第七部分 党建管理制度..............................................................................................................145 第八部分 廉政建设规定..............................................................................................................149 8.1 领导人员廉洁自律.........................................................................................................149 8.2 关于在公务交往中收受礼金礼品的管理规定.............................................................153 8.3 公司经营班子办公会议事规则.....................................................................................154 第九部分 后勤管理规定................................................................................................................156 9.1 员工工服管理规定.........................................................................................................156 9.2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157 9.3 资产管理暂行规定.........................................................................................................159 9.4 采购管理规定.................................................................................................................163 10.1 督导检查管理规定.......................................................................................................166 10.2 投诉处理管理规定.......................................................................................................168 10.3 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办法...............................................................................................170 10.4 游客咨询处理管理办法...............................................................................................172 10.5 游客失物登记招领管理办法.......................................................................................173 10.6 游客园区寻人工作作业指导书...................................................................................174 10.7 电瓶车及游船管理规定...............................................................................................176 10.8 游船船只管理规定.........................................................................................................178 第十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79 11.1 综合应急预案...............................................................................................................179 11.2 游乐设备机械故障专项应急预案...............................................................................184 11.3 火警专项应急预案.......................................................................................................188 11.4 重大突发事故处理作业指导书...................................................................................192 11.5 安全责任指导书...........................................................................................................193 第十二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2 (一)消防基础知识...............................................................................................................202 (二)火灾危险性:...............................................................................................................202 (三)防火措施:...................................................................................................................202 (四)火灾预防基本知识.......................................................................................................202 (五)火灾的种类...................................................................................................................202 (六)灭火器的种类及使用方法...........................................................................................202 (七)火源和气体的管理注意事项.......................................................................................203 (八)用电安全常识...............................................................................................................203 1.1 公文处理办法 中润盛业基本管理制度汇 第一部分 行政管理规定 中润盛业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一、总 则 (一)为促进贵州中润盛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依据《国家行政单位公文处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的公文,是公司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 务文书,是传达上级单位方针、政策(指示精神),发布规章制度,施行行政、经济措施, 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三)总裁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和业务指导。 (四)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司公文由总裁办公室统一收发、拟制、审核、 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五)公文处理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 (六)在公文处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制度,确保公司秘密 的安全。 二、公文种类 公司公文分为“文件”和“专用文件”两类。 (一)“文件”的使用范围。“文件”是指内容比较重要、格式规范、版头有“文件”字 样并套红印刷的公文。公司“文件”有中润司字、中润工纪字、中润函字。 (二)“文件”的主要种类 1、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不适当 的决定事项。 2、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单位和部门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3、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制度;传 达要求下级单位(包括各项目工程部、各中心,下同)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 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5、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6、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7、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8、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9、函 1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洽谈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请求批准和 答复审批事项。 10、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1、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三)“专用文件”使用范围 “专用文件”是指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具有特定 文件版头、格式和处理程序的公 文。公司“专用文件”——《中润盛业公司部门报批件》,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向总裁请求指示、 批准。 三、公文格式 (一)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 印章、成文时间、附注、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发文单位应当写全称或规范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当排列在前。 2、涉及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绝 密”、“机密”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及 序号。 3、紧急公文根据紧急程度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4、发文字号,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5、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公司向股东单位上报的“请示”应当在 “经办人”处注明经办人的姓名和电话,并用“专用文件”中的《 中润盛业企业报批件》行 文;公司下属单位(部门)的报批、请示,用“专用文件”中的《部门报批件》行文。 6、公文标题,由发文单位、事由、文种三个部分组成,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 容。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7、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专门批转文件 并在标题中直接引用了附件名称的公文,可以不再标注附件。 8、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发文时,联合单位都应当加盖印章。要求印 章上不压正文,下压发文日期。 9、成文时间,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日期 为准。 10、文件应当标注主题词。 (二)公文用纸一般为 A4 型;左侧装订。 四、行文规则 (一)对各部、室发指示性文件、批复请示事项、通知有关事宜、与不相隶属的单位行文联 系工作、商洽问题、对上级单位行文应当以公司的名义正式行文。 (二)公司各部门可以在部门职权范围内相互行文,也可以与其他部门联合行文。公司各 部门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三)公司各部门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送被越级 的上级单位。 (四)公司各部门之间,未对有关问题协商一致时,一律不得各自行文。 (五)对需要了解文件内容的上级单位、同级单位、不相隶属单位及下级单位用“抄送” (六)公司对内普发性公文的主送单位统一称为“各部门”。 (七)“请示”应当一事一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需要同时送其他单位的,应当 用抄送形式。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直接向领导者个人请示。 (八)“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2 五、公文办理 (一)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一般包括签收、登 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核 稿、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归档等程序。 (二)凡经审核需办理的公文由总裁办公室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部 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该明确主办部门。 (三)公文承办部门应当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适 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总裁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四)凡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上报的公文如有 关方面意见不一致,要如实反映。 (五)已送领导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总裁办公室负责催办、查办,防止延 误和漏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查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查 办。对下发的重要公文,应当及时了解和反馈执行情况。 (六)公司文件收文程序 1、外收文程序 总办外收文登记→加盖收文章→附传阅单→总办负责人拟办→呈总裁室成员传阅→总办 根据批复意见处理→复印分发相关部门执行或传阅→正本存档(定期移交档案室) 2、内收文程序(主要是部门报批文件,即公司“专用文件” ) 部门承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签批→相关部门会签(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总办登记 、 编号→加盖收文章(实物资产在 3000 元以上的由财务总监审批)→分管领导签批(其中专 项费用由负责专项费用审批的领导签批)→总裁批示→重要文件经总裁办公会议讨论→总办 登记领导意见→报批原件交部门执行(原件存档) 3、公司传真件处理程序 总办加盖收文章、编号、登记→总办负责人拟办→总办分办→分管领导批示→ 总裁批示 →总办登记批复结果→转承办部门办理 4、参加上级会议、外出考察人员带回的文件和材料或应交总办档案室进行鉴定、登记、存 档。 (七)公司文件发文程序 1、公司正式发文,应当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发文稿纸,并按统一的规范格式行文。 2、公司发文程序: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有关部门会签(需要会 签的)→总裁办公室核稿→领导签发→总裁办公室校对、编号、缮印→总裁办公室盖印、分发。 3、部门发文程序:承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发→领导审核、签发(必要时由分 管领导审核签发)→部门盖章、分发→原件交档案室归档。 4、专用文件办理程序: (1)公司内部文件报批程序:采用《部门报批件》,办理程序为:部门承办人拟稿→部 门负责人签发→相关部门会签(需要会签的)→总裁办公室收文登记、呈转→公司领导审阅、 批示→总裁办公会议研究(需要总裁办公会议审定的)。 (2)公司向上报批事项采用中润盛业印制的《企业报批件》,办理程序为:主办部门承 办人拟稿→主办部门责人审核→有关部门会签(需要会签的)→ 总裁办公室核稿→领导审核、 签发(重要事项需总裁审阅签发)→总裁办公室编号、用印、报送。属行业管理需要的报批事 项,按方案规定的流程执行。 (八)草拟公文注意事项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表述准确,用词规范,文字精炼,标点正确,篇幅 3 力求简短。 3、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 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 4、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 1、”,第四层 为“(1)”。 5、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使用单位名称时,第一次用全称并注明规范的简称,之后用简称。公司各部门名称原 则上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 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十)公司发文由公司领导签发。重要事项或涉及面广的,必须由公司总裁签发。 (十一)传阅公文,原则上按负责人排序由前向后传阅;需要一位以上的负责人共同审 批的公文,原则上按负责人排序由后向前传批,审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 批时间,圈“阅”视为同意。 (十二)修改和签批公文,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用纸除首页 使用发文稿纸或其它规定格式纸外,正文应当使用规定的 A4 型公文用纸,标题使用宋体二 号字,正文使用仿宋体三号字。 (十三)公文不得使用繁体字。 (十四)公文送领导签发前,由总裁办公室核稿。核稿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是否符 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涉及其它部门或单位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 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十五)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总裁办公室应当及时送领导签批;凡不符合本 办法的公文,总裁办公室可退回呈报部门并说明原因。 六、公文立卷、归档和销毁 (一)公文办毕后,应当根据《中润盛业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 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归档。 (二)公文归档,应当根据公文的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档 案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公司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三)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其它单位视其利用情况保存复印件 (四)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文件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单位证明章,并视同正式文件妥 善保管。 (五)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六)案卷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 档的公文。 (七)拟制、修改和签批的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八)不具备存档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销毁秘密公文, 应当进行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七、附 则 (一)公司党群部门的公文处理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公司发文稿纸 2、部门报批件 4 附件 1 中润盛业公司发文稿纸 发文字号: 字[ ] 号 缓急: 密级: 签发 领导会签 部门会签 分管领导签字 拟稿部门: 拟稿人: 拟稿日期: 核稿人: 标 题: 电子文件名称: 附 件: 主题词: 主 送: 抄 送: 印刷: 核对: 发文日期: 5 附件 2 中润盛业公司部门报批文件 主送: 签发人: 领导批示: 主办部门意见: 经 办 人 主 题 词 报批事由: 会签部门意见: 电脑文件名 附件: 6 1.2 公章管理规定 中润盛业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润盛业公司印章刻制申办程序、印章保管与使用规范及印章使用审批权 限。 二、印章刻制申办程序 (一)因业务需要刻制印章应提出书面申请,报请总裁批准后,交公司行政部办理刻制 事宜。 (二)后行政部负责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各类印章刻制的申请及刻制手续。 (三)行政部负责将部门经理合验后的印章发至申请部门,并做好发放、回收登记。 (四)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各类印章。 三、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一)公司印章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等,申请用 章的部门须填写《用章审批单》,按权限及相应程序审批后,方可用印。 (二)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负责签领、保管和使用,只限公司内部使用。 (三)各种印章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代取、代用,一切用印均要记录在案,防止盗用和滥 用,印章管理员应当拒绝不合手续的用章申请。 (四)部门经理、印章管理员,调岗或离职前,应当办理印章移交手续。未办理移交手续 的,不得为其办理调岗、离职手续。 (五)印章管理员应妥善保管《用章审批单》(见附件),以便核查。 四、印章使用审批权限 (一)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合同等需要公司印章,由总裁审批。 (二)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一般例行性、礼节性的函、电等需用印章,由总裁办公室主任审 批,重要的函、电,同时报分管领导审批。 (三)各部门需以公司名义出具介绍或一般性的业务联系的,由部门经理同意并出具证 明,报总裁办公室主任签名后方可用印。 (四)以公司名义对外报送的各业务报表、统计资料,须经相关部门经理签字,报公司分 管领导审批,重要的报表、统计资料必须报总裁室审批。 (五)各部门印章的使用,须经部门经理审批。 附件:《用章审批单》 附件: 中润盛业公园旅游公司 用章审批单 用章申请事由(或文件名称): 日期: 经办人: 主送: 用章数: 部门审批: 分管领导审批: 总裁审批: 7 1.3 会议管理制度 中润盛业公司会议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提高会议的行政决策效率。 二、会议类别 公司会议分为三类:公司级会议、专题会议、部门工作会。 (一)公司级会议:包括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公司总裁办公会、公司经营工作例会、公司 全体员工大会(各种代表大会)。公司级会议应分别报请总裁或分管领导批准后召开。 (二)专题会议:全公司性质的技术、业务综合会议,项目工作组会议、业务活动分析 会、经营活动分析会、工作协调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 (三)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由分管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组织。 (四)上级或合作单位在本公司召开的会议:现场办公会、业务洽谈会、座谈会等,由 总裁办公室受理安排会务工作。 三、会议安排 (一)例会安排 1、党政联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是公司党政领导共同参加,讨论、研究、决定涉及公 司全局的重大问题,是公司最高级别的会议。主要内容包括:(1)研究公司发展战略,提出 半年或年度工作思路;(2)研究公司组织架构、激励机制、年度表彰方案、薪酬方案、企业文 化工作思路;(3)研究党建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思路。党政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公司党 总支(支部)成员、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列席人员:工会主席、团总支(支部)书记、公司新 闻发言人。如会议内容需要,可吸收相关部门人员列席。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总支(支部)书 记主持。党政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提议或有三分之 一的出席成员提议,可举行临时党政联席会议。总裁办公室(党办)负责会务工作,会后印 发《会议纪要》。 2、总裁办公会:拟定公司经营计划和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布置公司日常经营工作、审议 高级经理以上人事任免、审议公司组织架构设立、建立或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会议由公司 总裁主持,分管领导提出待议定的议题。如无特殊情况,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公 司总裁提议或由分管领导提议,可举行临时总裁办公会。参会人员: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列 席人员:公司新闻发言人及有关部门人员。总裁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会后印发《会议纪要》。 3、经营工作例会:总结评价工作情况,安排布置经营工作任务,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制定改进措施。每周一、三、五召开。参会人员: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各部门经理。总裁办公室 负责会务工作,会后印发《工作会议纪要》。 4、公司全体员工大会:总结本年度上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年度下半年和下一年 全年工作,进行表彰奖励等。半年工作会议一般于七月份召开,全年工作会议一般于年初召 开。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组织。 5、部门工作例会:安排布置本部门工作,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参会人员及召开时间由 各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经理决定。会议简报通过 OA 形式上网传阅。 (二)专题会议的安排 1、项目工作组会议:研究项目工作业务流程、项目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召开时间为每 周二次,参会人员是项目工作相关人员。项目组负责组织。 2、预算工作会议:汇报总结上季度项目、部门费用实际状况,对超过预算的费用提出警 示并限期整改。召开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参会人员是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各部门经理。财务部 负责组织。 8 3、业务活动分析(协调)会:针对某一方面业务工作,由该项工作分管领导召集的讨论 会、协调会。根据工作进程,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参会人员为本项业务工作相关人员。 4、安全工作会议:汇报总结上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提出公司安全生产、治 安、消防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 一次。 5、业务洽谈(座谈)会: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集,本公司有关人员与合作伙伴共同 召开的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业务问题,商谈合作事项。定期或不定期举行。 6、党内的各种会议:按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安排,由总裁办公室(党办)负责党务 的工作人员负责会务。 (三) 其他会议的安排 1、信息发布会:主办部门负责组织,总办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2、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主办部门负责组织,总办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四、会议排期要求 (一)总裁办公室每周五应将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领导重要活动等,统一编制会 议计划,并于下周一上午将会议计划表印发给每一位公司领导和各部门。 (二)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部门会议不应安排与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 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五、会务工作 (一)会议准备: 1、材料准备:每次会议均要由会议主办部门拟好会议须知、会议议程、汇报提纲、发言要 点等会议材料。 2、会场准备:会议组织部门提前预定会议室,要落实布置会场、做好会标或背景板;备 好座位和会议名牌、茶具茶水;备好纸张、圆珠笔;备好投影仪、激光笔、手提电脑、照相机、 录像机、录音机、白板等会议设备。会前 30 分钟完成各项会议准备工作。 3、会议通知:会议主办部门按照会议主持人的要求,通知与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开会 时间、地点、内容等。 (二)会议服务: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会中及时添加茶水;指定专人录音、照相、录 像。 (三)会后服务: 1、指定专人撰写会议纪要,于当天或最迟次日上午报送总裁办公室,党政联席会议的会 议纪要经总裁审阅后发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公司经营班子、各部门总监;总裁办公会、 经营工作例会的会议纪要经总裁审阅后发公司经营班子、各部门经理;公司专题会议和其他 会议的会议纪要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 2、各部门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按照会议要求,贯彻落实会议决议。 3、会议主办部门协助总裁办公室清理使用过的会议室,清点会议设备设施,清扫会议室 以备下次会议使用。 9 1.4 保密制度 中润盛业公司信息保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 围的人员知悉或掌握的事项。包括文字、照片、计算机信息、数据等各种形式。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总裁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办)作为 公司保密工作职能机构,负责公司日常保密工作。 (四)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安全又便利工作的原则。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发布、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已从事的经营活动涉及的可行性报告、公司章程、合同书、协议书、意见书、工程档 案、设备数据、技术文件以及其他可能涉密的资料。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5、公司 ISO 质量管理体系。 6、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经营数据、市场分析数据、外请公司所做调研 报告、服务管理规范、自行开发的各类培训课程资料、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 统计报表。 7、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8、其他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2、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一般指 保密范围条款 1 和 2 所规定的内容。 3、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一般指条款 3 所规定的内容。 4、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一般指保密范围条款 4 至 7 所规定的内容。 5、公司涉密文件、资料,由总办档案室根据其重要程度确认并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 限。 6、公司保密事项保密期限原则为短期 15 年、长期 50 年,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一)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配置相应的保险柜、文件粉碎机等设施,并采取以 下措施确保公司秘密安全。 1、公司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 由总裁办公室指定专人执行。涉密电子文件应采取文件加密,异地保存等方法确保公司秘密 安全。 2、严格限定公司秘密的流传范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查阅。 3、未经主管领导或总裁办公室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涉密资料。 4、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5、涉密资料须保存于保险柜或者其他具有保密功能的文件柜等装具之中。涉密资料销毁 须采用文件粉碎机或焚烧的方式,确保销毁彻底。 10 6、工作人员离开办公桌时要确保办公桌上没有涉密文件。 (二)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裁办公室批准。 (三)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2、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和会议设备。 3、确定会议内容是否做记录,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会议文件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回收及归档。 (四)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 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五)公司电脑必须定人定机,设置开机密码和启动屏幕保护程序,落实专人保管,定 人使用;不得安装无线网卡等无线设施;不得在网络上发表公司涉密文件;不得以电子邮件 、 QQ 形式发送密级文件;重要数据库和文件保存的计算机不得上互联网。 (六)笔记本电脑安全保密规定参见附录。 四、涉密及补救 (一)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 及时报告总裁办公室。总裁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处理。 (二)公司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及有关资料的交接工作。 (三)如拾得他人遗失的秘密文件、资料等,应及时送交总办,不得私自传阅、泄露秘 密。 (四)发现他人违反条款 3 中相关规定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总办。 (五)一旦发生泄密,总办须及时通知公司领导、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部 门、人员,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防止进一步泄密。 五、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工资 1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在处理公司秘密过程中,没有按照条款 3 的相关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已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公司秘密,虽采取补救措施,仍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其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必要 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公司秘密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总办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附录: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 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 1. 笔记本电脑密级类别的设定,须经部门、个人申请,总办批准,以其储存信息的最高 密级设定密级,按保密规定粘贴密级标识,按规定做好计算机三层标密工作。 2. 涉密笔记本电脑由专人管理,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电脑必须采取开机 11 身份认证,防止涉密笔记本电脑失控或丢失后被破译。 3. 涉密笔记本电脑严禁联接互联网,不得将公司涉密信息存入私人硬盘。未经许可,不 得将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介质带离公司。存有涉密文件的软盘、移动硬盘、U 盘等移动存 储介质,必须定期清理。 4.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涉密笔记本电脑的型号、配置、密级、责任人、使用人、使用情况、去 向等要清楚,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5. 不得擅自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带出办公场所。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需经部门经理和总裁 办公室同意并登记。涉外活动中,涉密信息应保存在移动存储介质中,由专人负责保管,防 止损坏和丢失,并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备份处理。 6. 总裁办公室负责涉密笔记本电脑的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凡涉密笔记本电脑都必须登 记、备案。私人笔记本电脑进入涉密单位以及外单位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来涉密单位工作, 须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通行。 7. 笔记本电脑不得擅自借用。经主管领导批准,总裁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可借用。 8. 涉密笔记本电脑的维修,须对涉密信息预先进行保密、备份处理,并经总裁办公室备 案后再送交维修部门。 12 1.5 档案管理规定 中润盛业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档案业务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与《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包括党政工团、行政管理、劳动工资、教育 培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规划设计、设备仪器、等各项业务活动中形成 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档案工作是公司各项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反映 历史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总裁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办)是档案的归口管理 部门。 第五条 对外出参观、学习或参加会议、活动带回的文件资料以及其它应归档物品,必 须先交送档案室,经档案室签字认可,再由财务部给予核报。 第二章 档案管理体制 第六条 公司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公司各项档案管理工作;总办下设档案 室,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各项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档案员一人,负责档案室管理工作和 其他具体的档案工作事务。 第七条 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 实行承办部门整理归档原则。各部门应指定专(兼)职档案员,负责部门文件 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按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文件。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九条 各项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必须向档案室归档。任何人 不得拒绝归档。 第十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 材料整理符合归档要求。永久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复印相应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并归档保 存。归档的具体范围、时间和要求按《文书档案归档与整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积累、整理归档须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兼职档案管理人 员的岗位职责。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档案分为文书档案、工程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音像档案 设备档案、规划档案、培训档案九个门类。 第十三条 档案鉴定工作分为两次:归档前对文件材料价值进行鉴定,划分档案保管期 限、密级;归档后,对保管期满档案进行价值再鉴定,以确定档案是否销毁。须销毁的档案 经总办批准后、登记造册然后指定专人销毁。 第十四条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专门档案另有保管期限规定。根据 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十五条 档案室负责编制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专题目录及底图目录等档案检索 工具;做好公司档案统计工作。 第十六条 配备专门档案库房,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有害气体、防尘、 13 防虫等八防工作。 (一)档案存放应有专门的铁制箱柜,档案排列方式要便于查找。 (二)对照片、影片、唱片、录音磁带、录像磁带、刻录盘等特殊载体的档案必须配备专门 的保管设备,确保档案实体安全、有序。 (三)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对破损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第十七条 档案室应积极做好档案信息开放利用工作,在保证档案实体安全和公司秘密 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各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十八条 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鉴定小组由主管档案的领导、档案 员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组成。日常的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员负责。鉴定小组的职责: 第十九条 鉴定小组负责制定本公司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到期档案提出销毁意见。 第二十条 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并能反映本公司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二)在一定时期有利用价值的档案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第二十一条 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修改、补 充。 第二十二条 销毁档案的程序包括: (一)鉴定小组列出需销毁档案的清单,撰写销毁报告,报主管领导审批。销毁清单及 报告由档案室登记造册保存。 (二)档案销毁时,由公司派二人以上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三)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而对公司造成损 失的,将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二十三条 档案管理现代化是公司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列入公司现代化管 理的整体计划。 第二十四条 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逐步实现文书档案管理系 统与 OA 办公网衔接;实现缩微技术、先进的库房监控装置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的综合运用; 实现档案数字化处理,建立档案资料数据库,实现文件级调阅;开展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逐步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七章 档案管理的责任和奖惩 第二十五条 档案管理工作的各级责任人应明确各自职责,充分履行职责,建立档案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六条 将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列入其年度绩效考核内, 对尽心尽责、工作出色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规定要求影响整体档案管理工作的,视其 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必要时予以解聘。 第二十七条 将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各部门年终考核评比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 对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档案遗失、损坏,档案泄密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按有关规定追究各级责任人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停职、降职或解聘 处分。 第八章 14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总裁办公室负责修订、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规则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3、音像档案管理办法 4、档案保管制度 5、档案借阅制度 6、档案分类、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附件 1 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规则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润盛业公司归档文件整理的基本要求和整理方法。 二、基本要求 (一)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正确、系统地反映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活动的全貌 , 保证归档文件收集齐全完整,分类科学。 2、保存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字迹颜色应为黑色,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 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 3、归档的文件必须是原件。 4、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随便丢失,否则将追究部门和个 人的责任。 5、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三、整理方法 (一)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二)一般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印 件为一件,报批表与报批文件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传真 件必须复印保存,如传真件上有领导的重要批示,应与复印件一起保存。 (三)每份文件要去掉金属物,破损的要修补,传真件必须复印保存。 四、归档时间 (一)文书档案在第二年第一季度内归档。各部门将上一年度形成的归档文件收集齐全 、 整理规范后,与归档文件目录一并交给档案室,做好移交清单。 1、合同档案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将合同原件和相关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2、工程档案由工程档案负责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档案室。 3、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保管三年,期满之后,由财务部 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二)文件归档年度安排 1、 一般性文件在其形成年度归档,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 2、年度计划、总结、预算、决算、统计报表等资料应放在内容针对的年度; 3、跨年度的规划放在计划开始第一个年度; 4、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年度归档; 5、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度归档,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归档; 6、跨年度处理的问题放在问题解决和结案的年度归档; (三)归档份数 15 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或适当 增加其归档份数。 (五)文件分类 各部门可以采用年度--问题--保管期限或保管期限--年度--问题等方法对归档文件进行 分类。每个部门应尽量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六)排列 1、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最低一级类目里,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会议文件、统计 报表等成套性文件应集中排列。 2、正式发文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报批件:复文在前,问文在后;正 文和附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 3、每年度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将永久、长期、短期分类进行排列,并按不同保管期限 各编制一个保管顺序号(一般为流水号)。 4、编制归档文件目录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其中一份目录交档案室存档,另一份部门作 为备用件,以作日常查找使用。 (七)编目 归档文件应按文件分类方案和件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各部门移交归档文件给档案 室时,须同时移交归档文件目录,并做好文件移交手续,以备案查考。 (八)卷盒 归档文件的卷盒应按如下要求填写: 1、题名应确切反映盒内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2、封面填写要用毛笔或者钢笔,要求字体正楷、卷面整洁。 3、按要求填写归档部门名称、归档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整理人、检查人、完成归档日 期。 4、盒内某文件材料存在问题或需另作特别说明的,应在卷皮备考表中填写说明。 附件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对公司的工程项目所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和控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公司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有效服 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程档案是指从工程项目提出、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 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和发放、审核、标识、整 理、组卷、归档、移交、保管和借阅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分工与职责 第四条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维护公司历史真实面目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统一领 导,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工程部的分管领导应明确工程档案管理的职责,检查、研究、解决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工程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图纸资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包括 工程竣工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工作。 第五条 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工程档案的移交应与工程项目的立项准备、 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16 第六条 工程项目在签订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及协议时,应明确提出对工程项目档案的 移交内容、移交时间、案卷质量要求以及违约责任。 第三章 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第七条 工程档案管理范围 (一)完整的工程城建档案卷宗应由工程建设综合文件材料、工程施工文字材料(土建、 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电梯工程)、竣工图、建筑工程项目音像档案四大类组 成,其中工程建设综合文件材料和音像档案由建设单位组织整理。 (二)综合文件材料内容包括: 1、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及项目建议书(立项报告)(原件),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关于立项有关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永久 2、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界址点成果 表 。 永久 3、征地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政论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拔建设用地文件、国土使 用证(复印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有关协议。 永久 4、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长期 5、环保、消防、卫生、人防、文物、市政、园林、白蚁防治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 取得的有关协议;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永久 6、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备采购订货、承发包合同、 协议书(原件)。 永久 7、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表及申报文件(原件)。 永久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坐标放线交接单;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申报的规划 设计条件(复印件)。 永久 9、施工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各种缴费证明。 永久 10、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质监站)。 永久 11、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工程质量鉴定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等 部门验收意见书;管线成果表即竣工总平面图(勘察院)。 永久 12、工程结算书(原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质量评价意 见报告(原件)。 永久 (三)音像档案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地形、地貌,原有建筑物的旧貌的摄像资料。典型的、比较重要的建 筑物的像片资料。 永久 2、基础阶段:基槽底部、地下室隐蔽前要布设摄测量三维标,进行摄影形成立体像对。 永久 3、主体封顶阶段:大型的混凝土梁、板、承重柱贴有标尺的摄像片。有代表性结构标高 (层)混凝土施工状况的像片。主体封顶的像片。 永久 4、竣工阶段:建筑物正面、侧面全景、代表性标志的像片、摄像资料。 永久 5、质量事故发生部位的位移、沉降、变形及处理的像片、摄像。 长期 (四)归档范围还应包括: 1、上级决议、批文、通知。 2、审批文件。 3、设计基础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总体规划设计、设计鉴定、评价 17 及审批材料。 4、合同文件。 5、验收文件。 6、竣工图及设计变更。 7、监理公司与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 8、工程项目及设备招投标、评标、定标文件。 9、公司内部审批的牵涉到项目工程的各种文件。 10、公司对外发出的牵涉到项目工程的各种文件。 11、其他单位发至本公司的牵涉到项目工程的各种文件。 12、各种有关项目工程的会议纪要、请示报告、调查报告。 第四章 档案资料的收集、发放和修改 第八条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接收 (一)所有技术资料、图纸由工程部档案管理员负责接收,接收时填写接收登记表。 (二)文件组卷质量要求 1、竣工图按国家建设委员会编制的《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要做到图 物相符,竣工图应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的 实际情况。 2、不得用易褪色变质的材料书写、绘制。 3、竣工图折叠成国际标准 A4 图幅(297㎜×210㎜) 4、组卷要遵循工程项目文件材料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 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5、归档的案卷质量符合 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6、案卷和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如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7、设备随机文件资料已装订并利于长期保存的,可保持原样,不须重新装订。 8、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与原文一起归档。 (二)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接收的技术资料、图纸进行审核,保证其技术资料、 图纸的准确性、系统性、完整性。 (三)工程部总监批准各项目工程师审核无误的技术资料、图纸。 (四)审核和批准都应签字注明日期。 第九条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标识 (一)对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所发的技术资料,需工程部总监及本人签字方可发放。 (二)对归档供借阅的技术资料、图纸应按类编号进行标识。 (三)对作废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要及时注销,填写注销单。 第十条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发放 (一)由工程部档案管理员负责按份数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发放,填写发放登记表, 收件人签字、注明日期。 (二)用于工程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放。原则上档案管 理员收到有关图纸、工程变更等资料的当天就应向有关单位发放。最迟不得超过翌日。 第十一条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修改 (一)技术资料和图纸的修改过程按《施工图设计变更控制程序》进行。 (二)技术资料和图纸修改的变更由工程部统一发放,发放程序按第九条规定进行控制。 第五章 档案资料的归档、移交 18 第十二条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归档 (一)归档的范围见第六条。 (二)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填写审核意见,资料整改后方可 竣工。 (三)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档案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第十三条 工程档案的管理 (一)工程档案分类标识、装盒、编号入库上架。 (二)编写工程档案总目录及分类目录。 (三)资料柜严禁烟火,做到“八防”,保持合适的温湿度。 (四)档案柜由档案管理员专人保管,防止其他人随便翻阅。 (五)工程档案柜内资料定期清点核对。 第十四条 工程档案的验收和移交 (一)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应按贵阳/清镇市城建档案馆规定,在规划验收 前进行验收移交;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移交 公司档案室。 (二)档案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没有编制竣工图的,工程主管部门不得批准验收。未能 通过验收的,档案验收组须提供不予验收的书面报告。 (三)档案资料移交时应明确移交的内容、案卷数量、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 字交接手续。然后由建设单位向有关档案部门归档。 (四)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要求做到一式三套,原件交市城建档案馆, 其它两套交建设和使用单位归档。 (五)移交城建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严格按照 贵阳/清镇市 《城建档案的组卷整理、移交要求》完成档案组卷工作和移交手续。移交书应填写真实,各种 签字盖章完备。原件严禁用复印、复写及易褪色的墨水编制和书写。 第十五条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借阅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时需填写借阅登记表。 (二)外单位人员借阅需凭借介绍信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在现场查阅。 (三)原则上不对外借出资料。 (四)借阅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不得损坏、涂改、转借、更不得丢失。 (五)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视情节的严重性依法追究责任。 (六)调离本单位的员工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六条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作废与注销 (一)对失效或作废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由各专业工程师确认后报档案管理员,盖作废章 如有相关替代文件,须注明替代文件编号。作废文件须继续保存。 (二)档案管理员定期清点已作废的文件。觉得确无必要保存的文件,填写《技术资料和 图纸注销单》报工程部总监,并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注销。原则上本项目暂不考虑档案注 销。 第十七条 工程档案的移交 (一)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应按市城建档案馆规定,在规划验收前进行验收 移交;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移交完毕。 (二)属于市城建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要求做到一式三套,原件交市城建档案馆,其 它两套交建设和使用单位。 (三)归档的城建档案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各种签证手续完备,字迹清晰;原件严 禁用复印、复写及易褪色的墨水编制和书写。城建档案的组卷原则上按所属类别和专业进行 , 19 严格按照当地《城建档案的组卷整理、移交要求》办理。 (四)整理好的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移交书应填写真实 各种签字盖章完备。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凡公司工程项目档案资料达到齐全完整、准确、整理规范、归档及时、验收合 格、方便利用的应对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档案人员给予表扬或物资鼓励。 第十九条 凡工程档案未通过验收的,应追究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档案人员的 责任,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二十条 凡对工程档案资料造成损毁、丢失或据为己有的,应按档案法第 24 条追究 起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3 音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 则 为加强公司的音像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的音像档案是指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 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二)音像档案一般由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刻录盘、照片(含底片)等及其文字说 明两部分组成。 (三)音像档案是本公司财产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音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一)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音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音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的音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权益的音像资料; 5、其他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音像资料;‍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音像资料。 三、收集时间 音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四、收集要求 (一)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向档案室 移交,建立音像档案保管措施。归档时应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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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企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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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击输入 替换内容 99ppt.com 公司规章制度 C o m p a n y Ru l e s A n d Re g u l a t i o n s Contents 目录 01 • PART 01 员工行为准则与规范 输入你的标题 02 • PART 02 人事管理制度 输入你的标题 03 • PART 03 考勤、请假、加班制度 输入你的标题 04 • PART 04 输入你的标题 其他需了解的内容 员工行为 准则与规范 员工 基本 行为 规范 尊重上级领导,与同 事和睦相处, Text here 烟,不得大声喧哗, 路遇同事,主动微笑 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示意、点头问好 Text here 工作时间内,不准闲 Text here Keyword 逛或无故窜岗, 活动 进入领导办公室,须 先敲门示意,得到许 可后方可进入; 禁止下棋、上网看电 影玩游戏及其他消遣 工作场所内,严禁吸 Text here 未经被访领导许可, 不得擅自带客人进入 领导办公室 01 员工 基本 行为 规范 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水、电、气等各 种设备,节约用电、用水, 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严禁将非法、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宠物等带入工作 场所 禁止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域 进食,未得到批准, 禁止在办公区内留宿 01 仪表 仪容 规范 规范标准 员工服饰妆容必须符合岗位身份,穿着整洁、大方、得 体。每周一到周五,员工必须穿工作服,禁止穿奇装异 服。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员工卡。 女员工 男员工 1. 夏季不能穿低胸上衣、露 脐装、超短裙、超短裤; 1. 不准留长发、不准蓄 2. 指甲不能涂有色彩,头发 胡须、不准剃光头; 不能染太耀眼的颜色,发型 2. 不穿拖鞋、背心、打 赤膊。 简洁朴素; 3. 不能穿拖鞋、凉拖及奇形 怪状的鞋。 01 人事管理 制度 人事 管理 制度 Text here Text here 调职与晋升 Text here 入职指引 离职指引 1. 解除劳动合同 2. 离职手续 1. 公司内部调动 2. 晋升与降职 1. 入职手续 2. 证件提 交与核查 3. 试用与转正 01 作为公 司人的 第一步 怎么走 1 . 提 交 个 人 资 料 , 办 理 报 到 登 记 ; 2 . 配 置 办 公 设 备 , 分 发 办 公 用 品 ; 1 . 新 员 工 入 职 后 一 周 内 , 应 向 3 . 办 理 考 勤 手 续 ; 公 司 认 识 人 事 提 供 身 份 证 、 学 Step 04 4. 组织入职培训,宣 讲规章制度; 5. 熟悉工作环境,介 历 学 位 证 书 、 英 语 等 级 证 书 、 计 算 机 等 级 证 书 、 各 类 职 称 证 书 的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Step 03 2 . 当 员 工 个 人 资 料 有 更 改 或 补 充 , 应 及 时 通 知 公 司 人 事 , 比 如 : 姓 名 、 绍认识同事。 Step 02 家 庭 地 址 和 电 话 号 码 等 3 . 公 司 人 事 就 员 工 入 职 时 提 供 的 证 件 进 行 核 实 , 如 发 现 员 工 提 供 的 证 件 资 料 有 弄 虚 作 假 情 形 的 , 公 司 有 权 立 Step 01 即 与 其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 01 试用 与转 正 试 用 期 请 假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七 天 ( 含 ) , 否 则以自动离职处理 试 用 期 不 满 一 个 月 自 动 要 求 离 职 的 员 工 , 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个 别 员 工 表 现 突 出 , 试 用 期 须 经 过 一 至 三 个 月 的 试 用 期 。 经 试 用 期 考 核 合 格 后 , 可 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经 部 门 负 责 人 提 议 后 , 由 公 司 人 事 提 交 申 请 并 考 核 , 考 核 合 格 后 可 提 前 转 正 。 但 新 员 工 试 用 期 最 短 不 的 少 于一个月 01 调职 与晋 升 员 工 受 聘 期 间 , 公 司 有 权 根 据 需 要 及 员 工 特 长 , 对 员 工 工 作 岗 位 做 内 部 调 动 , 并 相 应 的 调 整 职 务 及 薪 资 。 人 员 的 调 出 和 接 收 部 门 , 必 须 经 过 集 团 人 力 资 源 部 的 审 批 通 过 后 方 可 予 以 调 动 。 1 . 经 公 司 综 合 考 评 , 对 于 表 现 优 秀 额 员 工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职 务 体 系 的 行 政 职 级 逐 级 晋 升 , 原 则 上 员 工 晋 升 的 时 间 间 隔 不 应 少 于 半 年 , 晋 升 后 须 经 过 一 至 三 个 月 的 晋 升 考 核 期 。 2. 同样的,经公司综合考评, 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将会被降 职及降低薪资 01 离职 指引 离职类型 辞退 自动离职 1.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程序 1. 由员工本人提出离职申请, 程序 2. 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1. 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提出辞退原因, 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按照《离职交接单》 2. 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实,报批分管副总 上的要求至各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3. 经分管副总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 3. 最后经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同意后, 《员工离职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保存用于备案。 《辞退通知书》 01 考勤、请假、 加班制度 考勤 制度 一、工作时间: 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实行每周六个工作。 秋冬季上午 8 : 00-11 : 30 ,下午 14 : 00-17 : 30 。 春夏季上午 8 : 00-11 : 30 ,下午 14 : 30-18 : 00 。 二、人面扫描考勤: 1. 公司副总字级早晨上班必须打卡,其他员工按正常上下班打卡考勤。集团公司统一实行 人面扫描考勤制度。 2. 员工因外出办公原因上下班未能考勤者,应在返回时在《未打卡说明表》上登记。无考 勤记录且无登记者,均按旷工处理。 3. 公司实施 10 分钟弹性考勤,员工迟到 10 分钟以内者,按 10 元 / 次扣款;迟到 10 分钟 以上者,按员工基本工资的日工资来扣除。 01 请假 制度 请假制度 一 、 事 假 : 集 团 公 司 所 有 员 工 请 假 者 按 日 工 资 来 扣 除 , 旷工者按月基本工资的 20% 来扣除并上报批评 二、婚假 1. 正式员工为公司服务一年(含)以上的可享受婚假。 2. 符 合 法 定 婚 龄 的 , 可 享 受 7 天 婚 假 。 符 合 晚 婚 年 龄 ( 男 25 岁 ,女 23 岁) 的, 可 享 受 15 天( 含 法 定 节 假 日 ) 晚 婚 假 。 再 婚 的 可 享 受 7 天 法 定 婚 假 , 但 不 享 受 晚 婚假 3. 婚假应于 领 取结婚 证 书 后一 次性 申请 ,未 休完来 上班 01 者日后不予还休 请假 制度 三 、 产假 1. 正式 女员工为公司服 务一 年(含)以 上的可 享受 产假 ; 2. 符合 计划生育 规定 的 女员工, 按 规 定享受产假 90 天 ; 3. 女员 工须 凭医院 证明 、 出生 证 明、 病例 卡 等相 关 证 明 资料, 按 公 司 请假 流程 申请产 假 , 否则 , 按照 事 假 处理。 四 、 陪产假 1. 正式 男员工为公司服 务一 年(含)以 上的可 享受 陪产假 2. 男 员 工 合 法 结 婚 的 可 享 受 陪 产 假 : 一 般 陪 产 假 3 天 ; 达 到 晚 婚 生 育 的 男 员 工 可 享 受陪产假 7 天。 3. 男 员 工 须 凭 配 偶 的 医 院 证 明 、 出 生 证 明 、 病 例 卡 等 相 关 证 明 资 料 , 按 公 司 请 假 流 程申请陪产假 , 否则 , 按 事 假处理 五、 丧假 1. 正式 员工为公司服 务 一年(含)以 上的可 享受丧 假 2. 员工 直系亲属( 配 偶 、父母 、 之 女及配 偶父母) 去逝 ,公司 给予 3 天 有薪丧假 3. 员 工 的 非 直 系 亲 属 ( 祖 父 母 、 兄 弟 姐 妹 及 配 偶 的 祖 父 母 ) 去 逝 , 公 司 给 予 1 天 有 薪丧假 。 01 请假 流程 如何 走 员工请假应当提前一日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请假三日(含)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 假三日以上的,应提前一周向部门负责人提出 申请,经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 , 员工请假手续不齐全,或者 经 批 准 后 方 可 休 假 。 特 殊 情 况 下 ,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一律 应 及 时 通 知 部 门 负 责 人 , 并 于 正 常 按旷工论处。 出勤当日,补齐请假手续。 01 加班 制度 公 司 鼓 励 员 工 在 每 天 工 作 时 间 内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 不 提 倡 加 班 。 如 因 工 作 需 要 加 班 的 , 由 员 工 提 出 申 请 并 填 写 《 加 班 申 请 单 》 , 经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字 确 认 后 , 方 可 认 定 为 加 班 。 休 息 日 加 班 的 按 25 元 / 天 来 计 算 , 法 定 员工加班的,进出公 加 班 手 续 不 齐 全 的 , 司时均应进行人面扫 不认定为加班 节 假 日 加 班 的 按 50 元 / 天来计算 Text 描考勤。若员工由于 个人原因未考勤的, 均不认定为加班 Text Text 01 考勤、请假、 加班制度 双击输入 替换内容 99ppt.com 公司规章制度 C o m p a n y Ru l e s A n d Re g u l a t i o n s 主 讲 教 师 : 当 图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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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离职交接管理-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2、离职交接管理-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全体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 续性,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制度办理。若有特殊,由 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条 相关人员职责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2. 离职人员所在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工作、事务的交接手 续。 3. 财务部负责员工款项的核算与支付。 第二章 离职定义 第四条 合同离职 员工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第五条 员工辞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有两种情形。 1. 公司同意,且视为辞职员工违约。 2. 公司同意,但视为员工部分履行合同(视实际情况由双方商 定)。 第六条 自动离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有两种形式: 1. 不辞而别。 2. 申请辞去工作,但公司未同意而离职。 第七条 公司辞退、解聘 1. 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者,公司予以辞退。 2.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提前 30 天发布预先辞退通知。 3. 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较轻者,予以解聘。 第八条 公司开除 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第三章 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 离职申请 1.离职员工,不论是何种方式都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按 照离职表相关要求逐级审批。 2.员工离职的书面申报,应提前一个月报送。 第十条 员工离职应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工作移交,至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 作性质资料等移交至指定的交接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离职移交清 单上签字确认,交接表见附表。 第十一条 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方可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关结 算。 2.结算部门。离职员工的工作、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人力 资源部、行政部共同进行。 3.结算项目。 (1)违约金。因开除、解聘、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 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包括劳动合同期未满违 约金和保密、竞业协议违约金。 (2)赔偿金。违约性离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共同进行核算,包括物品损失赔偿金、培训损失赔偿金。 ① 物品损失赔偿金 公司为方便办公所配置的物品,不能完好归 还,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损失。 ② 培训赔偿金 按《培训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工资 ① 合同期满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无违约责任。 ② 公司辞退的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 任。 ③ 因公司经营状况等特殊原因的资遣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 外,公司另外加付一个月基本工资。 ④ 项目损失补偿金 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 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第十二条 关系转移 1.转移条件 ① 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交接单签字确认)。 ② 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完成(以签字为确认)。 2.转移内容 ① 档案关系。 ② 社保关系。 3.公司内部所建立的个人档案资料不再归还本人,由人力资源 部分类存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员工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 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异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当地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制度从发布日起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力资 源部。 离职交接表 □辞职 姓 □解除 □终止 名 部 入职时间 当事人确认 □调离 填表日期: 门 职 离职时间 年 月 交接人 □工作交接 □文件/用品资料 □部门印章 □电脑设施 □其他(未完工作交接请另纸记录) □办公室钥匙 □部门考勤表 □通讯设备 □社保手续 部门负责人 签字                 备注 □工牌 行政部 劳动报酬 结算凭据 务 日前办理移交手续 交接事项 □工服 财务部 日 本人同意移交以下事项内所有内容,有关离职手续将按规定办妥,确认从即日起与公司结束劳动 关系,今后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与公司无关。 签名: 日期: 交接部门 人力资源部 月 止薪日期 请各有关部门按下列程序在 所属部门 年 □其他 □考勤核实 □借支费用: 。 □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其他财务款项 □其他 。 发放薪资清算     各类应扣款:     其他:     离职人员签名: 日期: 行政人事副总签字 注:1、各有关部门按移交事项确认收回在□打“√”未收回打“×”并在备注处注明(扣款)情况,无此项则划 “/”。 2、财务部结清薪资后将此结算单交回人力资源部,离职人员在手续办清后即离开公司。 注:本单一式两份,离职员工与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本表保存期限:2 年 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 员工所在部门 离职员工 财务部 开始 审 核 审 核 ② 下发离 职通知单 离职申请 审 核 ① 离职申请 办理离职 手续 ③ 工作交接 劳动关系 处理 办公用品 移交 ④ 财务 款项交割 工资福利 结算 领取工资 ⑤ 谈 离职面 正式离职 结束 员工离职面谈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离职人员姓名 所在部门 担任职位 员工工号 入职日期 离职日期 面谈者 职位 1.请指出你离职最主要 □薪金 □工作性质 □工作环境 □工作时间 □健康因素 的原因(请在恰当处加√ □福利 □晋升机会 □工作量 号),并加以说明 其他: □公司政策及工作程序 2.你认为公司在以下哪 些方面需要加以改善(可 选择多项) □工作环境及设施 □教育培训与发展机会 □加班 □与公司关系或人际关系 □部门之间沟通 □员工发展机会 □上层管理能力 □工资与福利 □团队合作精神 其他: 3.是什么促使你当初选 择加入本公司 4.在你做出离职决定 时,你发现公司在哪些方 面与你的想像和期望差距 较大 5.你最喜欢本公司的方 面有哪些,最不喜欢本公 司的哪些方面 6.在你所在的工作岗位 上,你面临的最大的困难 和挑战是什么 7.你对公司招聘该岗位 的任职者有什么建议 8.你认为公司应该采取 哪些措施来更有效地吸引 和留住人才 9.你愿意在今后条件成 熟的时候在返回公司,是 否会为公司继续效力。简 单陈述理由 离职移交清单 离职原因 □合同到期 □辞职 □辞退 □开除 以下填写工作移交手续 □ 1.企业的各项内部文件 □ 2.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 3.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 □ 4.培训资料原件 所在部门 工作移交 □ 5.企业的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两类) □ 6.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进度说明、项目相关技术资料、其他项 目相关情况的详细说明) □ 附交接清单 页 □ 不附交接清单 移交人 接交人 监交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以下填写事物移交手续 □借用资料 本部门 □文件资料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 日 □解除劳动关系 部 经理签字: 财务部 人事副总 离职员工 □胸卡 期: □保险手续 □员工手册 □档案调出 日期: □工作服 □劳保用品 经理签字: □欠款清理 □办公用品 交 接 人: 期: 人力资源 行政部 □办公室钥匙 日 □财务清算 □通讯设备 □宿舍退房及用品验收 期: □工资发放 经理: 日 期: 签字: 日 期: 我确认上述手续已全部完成,从此解除我与某某公司的劳动服务关系 签字: 日 期: 注:本单一式两份,离职员工与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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