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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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同意乙方离职,双方约定于_ _年_ _月_ _日前办理完各项离职手 续。 2,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资到_ _年_ _月_ _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各项社 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至_ _年_ _月_ _日为止。 3, 乙方未休年假按甲方员工手册的规定折合现金结算。 4,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伤补助金及生活补助费,合计人 民币______(税前)。甲方将与乙方工作交接完毕后,于_ _年_ _月_ _日前依法 由甲方代为扣缴乙方应缴纳的各项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后汇入乙方的工资账户。此 费用为唯一的及最终的对乙方的所有的补助及补偿。 5,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承诺: (1) 不再向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提出任何要求及诉讼请求。 (2) 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做出对公司、在职或离职员工 有或可能有负面影响的言论及行为。 (3) 在离职之前,乙方仍应履行其工作职责,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 制度,并根据甲方的安排,积极配合完成工作移交、归还借用甲方的财产、清结 财务账目和办理离职手续。 (4) 在离职后,如需办理乙方的档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转移手续,乙 方应在 15 天内配合甲方的相关工作。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上述关系转移 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6, 对本协议书的内容,甲乙双方皆负有保密义务。离职后,乙方对在甲方 工作期间所掌握的所有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 7,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需支付人民币 ____元作为违约金给对 方。 8,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 _ _年_ _月_ _日 _ _年_ _月_ 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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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离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离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用人单位(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    员工(乙方):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 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和存在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入职 甲方【 】年,因乙方在甲方任职【 】 ,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或高级技 术人员,且掌握甲方公司商业秘密。鉴于乙方即将离职于甲方,且乙方在甲方 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有保密及竞业限制要求,经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 平等协商一致,就保密及竞业限制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条款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 本协议中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因参与甲方( 公司)和 公 司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过去、现在、将来甲方占有股份或股权的公司、 企业,下称“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及内业务所得到与知晓 的,关于乙方在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工作期间,由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乙方开发 创造的不被公众获悉的,也包含甲方从其它地方获取的各种需保密的信息,无 论该类信息采用的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的还是其他任何形式。 (二)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列项目: 1.技术信息:过去、现存、将来发展的技术、技术方案、参数、指标、改 良、发明;工艺流程、工程、设计、硬件配置信息、图纸、样品、操作手册、 制造方法、技术文档、备忘录、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公司决议、商业计划、商业模式、经营规划与战略、市场信 息研究、采购资料(渠道、政策、计划、价格)、定价政策、客户和供应商名册 及信息、各种合同文件; 3.财务信息:财务报告、报表、预算、成本、价格、关税记录、及其他财 务信息; 4.人力资源信息:员工个人信息、薪酬福利计划、人事记录; 5.数据信息:所有的公式、自行开发的电脑程序、软件、数据中心的信 息、磁带、影带及对上述信息的描述、定义和各种数据; 6.管理信息:经营策略、管理诀窍、筹建项目、其它信息及其有关的构 想、概念和技巧; 7.各种管理文件及程序:如财务管理文件、人事管理文件、物料管理文 件、供应商管理文件、咨询顾问机构为甲方提供的信息、甲方的所有客户信 第 1 页 共 6页 息; 8.乙方承认其知已悉且甲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2) (3) (三)保密期限 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直至公司取消保密义务时止。 (四)保密义务及责任 1.乙方无论在受雇期间,或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解除后,都必须信守因参 与公司事业而被提供的一切商业秘密,并承认商业秘密不但包含乙方因参与业 务所获取的,且包含乙方本身发展创造的。当乙方不能确定某种信息是否属于 甲方的商业秘密时,应当作商业秘密保守,直至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此信息的机 密性。 2.乙方同意,在其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间的业务、劳动合同关系因某种原 因终止或解除后,其将不再保留或占有载有以上规定的保密信息的文件和材料 (及其复印件),并将原样立即返还甲方。 3.乙方不得向外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规定的保密信息,包括朋友、 家人、亲戚、业务交往人员、客户、供应商、将来就职的其他公司等;亦不能 对公司其它同事透露以上信息,除非已经甲方批准。 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清楚知道并同意,甲方有权保留依 法对乙方违约行为追偿的权利,乙方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甲方依法举报、移送 至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5.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甲方的继受人、受让人、代理人、管理人和法定 代表人都将继续有效。 第二条 知识产权条款 乙方在与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前,由乙方本人或乙方与第三方合 作所研制、发明、创造、开发、翻译的任何作品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 密、软件技术、商标、专利、著作权及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权利)均属于甲 方所有,作为甲方的保密信息。除非乙方能够证明上述作品或成果是乙方未利 用甲方的物质和技术条件,且在业余时间由乙方本人或者乙方与第三方合作所 研制或开发。 第三条 竞业限制条款 (一)竞业限制期限 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 (二)竞业限制规定 1.乙方郑重承诺,自其从公司离职后【两】年内,将不从事与公司相同、 第 2 页 共 6页 相近或有竞争情况的营业,将不在与公司业务相近或与公司存在有竞争情况的 第三方任职,包括但不限于:【 】等公司。 2.离职后两年年内到任何单位工作,必须在入职前书面告知甲方。 (三)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乙方离职的两年内,甲方按月向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元。 (四)离职声明 乙方离职后,需签订离职声明,在声明中明确领取经济补偿的账号。若拒 签离职声明或拒绝提供经济补偿账号的,视为甲方已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承 担竞业限制义务。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的竞业限制责任,应向公司承担不低于 10 万元的违约 金,并赔偿公司因此而致的损失,返还公司已支付的所有经济补偿金。 (六)免责情形 经甲方书面许可的,则乙方不负竞业限制责任。 第四条 修改及可分性 (一)除非由甲方的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变更或终止文件,否则本协议不得 变更或终止。 (二)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部分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协议的其余 部分不受影响,其余条款和部分继续有效,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执行。 第五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并受其管辖。由于本协议的 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甲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解决。 (二)本协议构成了甲方与乙方之前与此内容有关的正式协议,代替之前 或现在的所有与此内容有关的,乙方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书面和口头的 协议和讨论。 (三)即使甲方未能及时要求乙方严格履行协议,或甲方没有立即采取法 律救济手段,不得视作甲方放弃协议中的权利,也不视作对乙方违约行为放弃 追索权。即使甲方对乙方某些违约行为不予追究,也不视作甲方放弃对乙方后 来发生的违约行为的追索权。 第六条 其它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不随劳动合同的终止、 解除而失效,本协议直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之日方失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第 3 页 共 6页 第 4 页 共 6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签名及捺印) 日期: 年 月 日 第 5 页 共 6页 第 6 页 共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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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职工在合同期内“自动休假”实则自行离职的处理办法

57-职工在合同期内“自动休假”实则自行离职的处理办法

职工在合同期内“自动休假”实则自行离职的处理办法    答:职工在合同履行期间“自动休假”,实则是自行离职不辞而别,是违约行为,应依 法给用人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以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劳动法》第十七条规 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 十九条把遵守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列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 根据这些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责任 的内容,其中包括职工在合同履行期内因随意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和劳动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之下进行。 从一个企业来说,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维护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 重要条件。作为劳动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劳动合同的 约定条款。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可见,职工在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一定条件的,自行离职 不辞而别,显然违反了《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一种违约行为,应按照规定向 用人单位赔偿造成的损失。劳动部最近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 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 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因此,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时,除法律允许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况外, 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经与用人单位协 商同意后方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违约的责任。 如果企业发现在合同期内不辞而别的职工又到另一企业工作,还可要求该企业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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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离职风险管理】员工短期聘用合同书

【入离职风险管理】员工短期聘用合同书

员工短期聘用制度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 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员工手册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乙方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 派。 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 7 小时,每周 5 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 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 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 元人民币。 第九条 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第十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 5 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 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五 种。甲方对乙方的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五种。 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的依据 之一。 第十二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 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 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 项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满以后自动失效。若甲乙双方同意,可于合同期满前一 个月续签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字)职称: 乙方(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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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流程、表格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流程、表格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 辞职程序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 30 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 7 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 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离职资料移交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磁 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 包括:公司价值在 30 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 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 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 1. 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 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 未满一年的工装制作费; 4. 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人事部根据以 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做最后的签字确认与薪金结算。 第三章 解聘程序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人 事部提交《解聘申请审批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人事部提前 30 天通知被 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 其他离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进行,应确保工作进展连贯、顺利。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没有按时交接的 员工,收入扣除不再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前工作交接必须由员工的上级主管或上级主管指定人员监交,交接记 录要求书面化,由于交接不清楚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为工作带来的不便,均由监交 人和相应接收人共同负责。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部门主管要及时通知该员工业务关联系统,该系统应该全力配合 该员工业务的清查工作,如果没有及时清查而造成损失,该系统主管负责。 第十六条:部门工作交接记录原件由本部门主管保存,复印件由工作接收人保存;特殊岗 位的保密资料,原件要由责任副总保存,复印件由接收人保存。 第十七条: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员工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八条:离职人员应于离职生效日当月内将本人档案、户口及其他一切人事关系从公司 转出。逾期不到公司人事部办理相关转出手续者,本人将负担离职后的一切相关管理费用 并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后果。自离职生效日后,公司将不负责任何保险及出具任何与调动 档案等人事关系无关的证明。 第十九条:员工离职时公司可应要求向离职人员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 明。 第二十条:辞职人员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 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离职谈话 第二十二条 所有员工离职时,该部门主管与权限主管与辞职人进行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 进行电话面谈。谈话应分别完成下列内容: 部门主管完成: 1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4.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5.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6.了解辞职原因与动机。 人事部完成: 1.审查其劳动合同; 2. 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3. 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4.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5.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6.了解辞职原因与动机。 第六章 工资福利结算 第二十四条:离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离职生效日,特殊情况的由相 关主管出具书面证明后再另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1. 结算工资; 2. 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3. 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4. 被解聘的正式员工的违约金、经济补偿金等。 5. 离职结算收入不进行现金发放(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准),要在离职 30 天后公司收 入发放时由银行统一发放。 6. 特殊岗位离职人员在离职后被发现由于原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相关 负责人向人事部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在离职后从其个人收入中扣除,并及时电 话通知到该离职人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和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修订,则依新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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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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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规定 1.制定目的 为规范离职管理程序,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制员工等参照本制度执行。 3.工作原则 3.1 依法操作 在各部门执行离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按照本管理规定依法进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发 生。 3.2 保密处理 离职程序应当按照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知悉主体,控制传播范围。 3.3 有效衔接 离职工作需要公司各个部门的配合与协作,避免因出现工作盲区而导致离职工作无法顺 利进行的不利局面。 3.4 及时高效 公司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管理规定设置的时间进程执行离职流程,避免因工作拖拉或 效率低下导致出现禁止离职或公司违法解除等不利局面的发生。 4.职能分工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工作的组织、执行、督导、协调并代表公司与离职员工进行接触。 4.2 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及时反馈离职员工动态,对离职员工的处理方案提供建议。 4.3 财务部门负责离职员工的费用统计、结算以及离职成本的测算等。 5.离职类型 5.1 辞职: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主动提出不再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 5.2 辞退: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因员工或自身原因主动提出不再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 行为。包括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 5.2.1 过失性辞退:公司针对以下过失性辞退情形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5.2.1.1 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1.1.2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 《奖惩管理制度》);   5.1.1.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 10000 元以上重大损害的;   5.1.1.4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1.1.5 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1.1.6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1.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2.2 非过失性辞退:公司针对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给予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并视情 形支付代通知金。 5.2.2.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医疗期满后仍请病假的,视为不能从事原工作,请病假满 7 天的,视为也不能从 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5.2.2.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不能胜任工作指以下情形: ① 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公司合理制定的相关任务; ② 不能完成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③ 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 ④ 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绩效不达标; ⑤ 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不能达成岗位协议书或岗位职责书要求的; ⑥ 其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   5.2.2.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 劳动合同订立后发生了公司和 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变化,致使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全部或者主要条款无法履 行,或者若继续履行将出现成本过高等显示公平的状况,致使劳动合同目的难以实现。 下列情形一般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① 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形成的不可抗力; ② 企业迁移或者停产、转产、转(改)制、企业资产转移等; ③ 其他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府行为、企业被兼并、部门或岗位精简、业务重组、公司组 织架构调整等; ④ 所依据的法律、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 特许经营性质的企业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的。 5.4 阶段性脱岗:因出现某种特定情况,导致员工暂时不在公司岗位工作的情形,包括: 停薪留职、外部借调、长期病休等,此类情形用工关系保留,但由于员工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 不再从事公司本岗工作,故需要员工严格执行离职交接程序。 5.5 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终结情形,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5.5.1 劳动合同期满的; 5.5.2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5.3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5.4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5.5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5.6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5.5.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离职程序 6.1 辞职流程 6.1.1 员工辞职应填写《辞职通知书》并递交直属主管及人力资源部,不得越级递交。试用 期员工应提前 3 日、其他员工应提前 30 日(脱密期、服务期等特殊约定除外)递交《辞职通知 书》。如员工越级递交或未在规定期间内递交,公司直属主管或有关部门有权拒收,如员工因 此拒收行为拒不正常工作,按照旷工处理。除试用期员工外,递交形式仅限于书面递交,公司 不接受口头、电子邮件等无纸化辞职方式。《辞职通知书》不得撤销。 6.1.2 人力资源部于收到《辞职通知书》后 2 日内完成对辞职员工的挽留沟通并填写离职 员工沟通记录。如员工仍坚持辞职,人力资源部于挽留沟通程序完成后 2 日内通报公司各部门 并发给辞职员工《离职交接表》等离职资料。 6.1.3 辞职员工于收到离职资料后 10 日内按照相关要求及内容完成离职手续的办理及工 作交接事宜。离职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6.1.4 辞职员工完成上述工作后,将相应资料交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会同辞职员 工所属部门主管及监交人共同确认离职交接完毕。 6.1.5 试用期员工在 3 日内完成前述工作。 6.2 辞退流程 6.2.1 人力资源部可以于确认辞退情形之日起 3 日内与辞退员工进行离职面谈沟通,并向 员工递交离职交接资料。 6.2.2 辞退员工如对公司的解除行为存有异议,有权在 3 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异议, 员工是否行使该权利都不影响公司的辞退决定。如异议期间公司安排继续工作的,辞退员工应 认真履行本岗工作,不得消极怠工或进行对公司不利的任何言行。 6.2.3 辞退员工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无论是否认可公司的辞退行为,均 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离职手续的办理及工作交接事宜 离职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6.2.4 辞退员工完成上述工作后,人力资源部会同辞退员工所属部门主管及监交人共同 确认离职交接完毕。 6.2.5 人力资源部可与辞退员工签署劳动合同解除协议。 6.2.6 试用期员工在 3 日内完成前述工作。 6.2.7 鉴于被辞退员工不认可公司的辞退行为可直接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等程序,故其救 济途径并未丧失。因此,无论被辞退员工对公司的辞退行为是否认可,均应按照公司的指令, 配合公司按照上述流程完成相关工作,如拒不配合或消极怠工、对公司或具体主管、承办人员 采取过激言行的,公司有权就此情形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劳动争议仲裁期 间,除被辞退员工工资正常结算外,其余款项一律至争议程序终结且员工完成离职交接程序 后结算。 6.3 劳动合同终止流程 6.3.1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通知程序按照“劳动合同续订”流程办理。如员工不续签劳动 合同则按照辞职流程办理;如公司不续签则按照辞退流程办理。 6.3.2 终止程序中,因员工出现法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期限延长,如因累计延长期限导 致出现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连续工作 10 年以上等)的,待法定延期情形消失后, 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公司与员工不因法定延期情形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工作交接 7.1 离职员工应向同岗位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如无同岗位员工,向直属主管进行交接。 7.2 人力资源部指派本部员工作为监交人,监督交接流程,指导、纠正交接行为。 7.3 高管职级员工离职,应先由人力资源部收回其对内、对外的工作权限。然后,由财务 部另行进行离职审计,在确认没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或相关责任已经处理完毕后方可离职 财务部将相关情况及结果提报公司决策层,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 8.费用结算 8.1 离职员工除工资依法支付外,其余应结费用均以离职员工按照本管理规定完成工作 交接为结算前提,如离职员工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公司有权暂扣 相应费用。 8.2 因离职员工导致公司损失或离职员工存在对公司的借款、赔偿等未结款项,公司有权 以未结工资予以抵销,抵销后仍不能补足的,公司有权继续予以追偿。 8.3 离职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9.退工退档及社保减除 9.1 公司应于员工离职当日向其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该证明一般包括如 下内容: 9.1.1 劳动合同期限; 9.1.2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9.1.3 工作岗位; 9.1.4 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9.2 公司任何部门都不得为离职人员出具虚假证明,对离职员工的非法、不适当要求,应 当严正拒绝。 9.3 公司应于劳动关系终结之日起 15 天内为离职员工办理退工、退档及社保减除手续。离 职员工应尽力配合公司办理,并签署相关程序表单。如因离职员工个人原因导致手续办理迟延 公司不承担责任,如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予以追偿。 10.法律责任 离职程序中涉及的监交人、工作接收人的签章捺印均仅限对离职员工工作项目的交接确认 并不涉及工作内容、性质方面的认可。因离职员工自身原因导致工作出现问题,监交人、工作 接收人不承担责任。但后者存在明显过错的除外。 11.附则 11.1 人力资源部在执行本制度或在离职管理工作遇到问题时,应及时与公司律师进行沟 通,征询律师意见。 11.2 公司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并经民主程序及公示后执行。 11.3 公司或授权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最终解释。 11.4 本制度与公司之前发布的制度抵触时,均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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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模版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模版

制度 名称 执行部门 离职管理制度 监督部门 受控状态 编 号 考证部门 一、离职程序: (一)一般员工辞职须提前 15 天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员、车间班组长、工 序负责人辞职需提前 30 天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间的员工须提前 6 天提出书 面申请(公司不接受口头上的辞职申请)。各部门主管、财务、人事等公司重 要岗位人员,须确保其工作完整交接,必要时有责任协助清理所经手的各项数 据; (二)员工辞职需向人事部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单》,填写完毕交直接领导 签字,经权责主管签准后生效。员工离职日按员工辞职申请日期而定,最后由 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三)员工在《员工辞职申请单》核准后,各项工作应正常进行,严禁出现消极 怠工、不服从管理或鼓动他人消极怠工现象,否则将视情节给予 50 至 200 元 的罚款,严重的开除处理;员工在指定的离职日期开始进行工作交接,工作部分 依近期已完成、进行中、待办等列出详细清单,各项交接均由各相关功能单位 1 对口负责人进行; (四)若离职员工未交接清楚,致使公司在衔接工作中遭受损失者,将按损失 程度给予赔偿; (五)员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时部门主管应认真监督,员工在离开公司后,发 现有未解决问题,责任由接收人和部门主管共同承担; (六)对于辞职员工若有向公司借款未还时,必须于离职前还清借款。对于因 公司业务的欠款需详细填写欠款交接报告; (七)离职时,应于最后工作日到人事办理离职手续; (八)对于违约离职员工,及未办理移交手续擅自旷工者,公司有权追究赔偿 责任; (九)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必须于规定之离厂日期时间内离开厂区; (十)离职人员之薪资核算,以其出勤最后一天为核算基点,往前推算实际工 作天数,工资于下月发薪日发放到工资卡上。 (十一)劳动合同、合约或协议期满,双方未续签的视为劳动合同、合约、协 议终止; (十二)凡无视公司制度,不按公司制度离职交接手续者,公司将根据有关制 2 度严肃处理; 二、劳动合同或合约、协议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公司可以立即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或合约、 协议: 1.在任职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应辞退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利用公司资源为外单位或个人提供便利、支持后获得报酬而未上交的; 6.员工在应聘时有欺诈伪造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协商后解除 合同或合约、协议。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3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或合约、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 法履行的,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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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跨境电商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某跨境电商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神来一笔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01 版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适用于 深圳市神来一笔科技有限公司。 2、范围 2.1 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依据本制度办理。 3、离职情形 3.1 员工本人自请离职。 3.2 公司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如:试用期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不再录用 3.3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终止:视情况而定 3.4 其他法定离职情形。 4、离职申请、审批流程 4.1 员工个人提出辞职 4.1.1 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需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向公司书面申请:正式 (转正)员 工提前 30 天(如果公司有合适的人选对接工作,可以允许提前离开,如果没有则按公司流程执 行)、试用期员工提前 3 天向所在部门递交【离职申请表】,如果没有按照公司流程执行,公司有 权利不批,如果造成给公司带来经营上的损失,公司将会走法律程序。当离职有存在违约赔偿 ,特 殊情况(例如,试用期不合格),经部门负责人备注说明情况,但不管何种离职,用人部门都要提 前跟人力资源部人员说明情况。 4.1.2 公司应着力挽留优秀人才,重视面谈程序,对辞职的员工应依次约谈,面谈流程如下: 范围 审批人 公司职员(主管级别以下) 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管理层以上人员(主管级别以上) 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总经理 4.1.3 经核准员工离职的,按照指定期限办理工作交接,详细填写【离职手续单】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4.1.4 离职人员批准的流程:【离职申请表】【离职面谈表】【离职手续单】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离职证明】由人力资源部经办人存档。 4.2 公司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4.2.1 员工试用期不合格,员工因严重违规违纪等而被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罚的,或提前解除与员工 的劳动关系。由各部门反馈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进行评估后反馈给总经理进行审批,人力资 源部依据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 4.2.2 员工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做好工作交接,按【离职手续单】中的内容办理离职手续。 4.3 劳动合同终止离职: 4.3.1 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一方不愿续签的,应在终止情形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递交【离职申请 表】,经公司审核后,做好工作交接,按【离职手续单】中的内容办理离职手续。 4.3.2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一方不予续签的,人力资源部应在期满 40 日前将名单发送到各部门负责人,由 各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确认,不予续签的,各部门于收到名单的 3 日内反馈到人力资源部(否则视 为续签,如因续签劳动合同给予公司带来的损失,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 ),主管级别以 下,直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主管级别以上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在期满前提前 1 个月出具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指定离职交接期限并通知该员工;员工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应 按照【离 职手续单】中的内容办理离职手续。 深圳市神来一笔科技有限公司 4.4 其他原因离职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5、离职交接说明 5.1 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均需办理离职手续。在离职交接工作中,应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印鉴证照、 客户物品、工作文件及资料,阐述待跟进的工作任务,积极催收经办的应收账款,并经接收方签字认 可和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应 承担赔偿责任。 5.2 业务人员如果涉及公司应收账款,需积极催收其在职期间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并保存以书面形式催收 的文件,相关催收文件将作为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必备审核文件。如所在部门主管发现离职人员对应 收账款置之不理或多有怠慢,或离职人员无书面材料证明其已履行催收职责的,部门主管与人力资源 部有权视该离职人员未办妥工作交接手续,不予办理任何离职手续。 5.3 严重违规违纪应予解雇处分的员工若不告而别者,或员工未经任何离职申请不告而别者,或员工未依 照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自行不告而别者,公司有权视为旷工。员工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以上的(含 3 个工作日)按自动离职处理;对于连续旷工三天的员工,公司应在紧急联络电话征询后确认本人自离 的情况下,公司应张贴公告(发布电子公告公示),表明员工已属于自离,该员工在外一切意外均与 本公司无关。部门主管(经理)需在员工旷工的第一时间内通知知会到人力资源部;特殊情况经部门 同意后返岗继续工作的,则离岗天数按旷工记。 5.4 未经申请擅自离职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后不辞而别的, 自离职之日起 7 日后仍未返回公司办理离职交 接手续时,将视为员工自行放弃工资结算的权利。 5.5 离职人员按规定提出申请后未经公司批准自行交接工作的,公司有权视离职交接的完整情况结算离职 人员工资。 5.6 员工提出辞职请求时,员工在辞职通知期内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对于严重违纪者公司将从重处 罚。 5.7 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拒绝结算其工资及为其办理离职证明等手续,对情节严重者, 公司有权将该情况记入离职人员的【离职证明】中。如下一家公司进行背调,公司会如实告知其新的 工作单位。(1、未按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2、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3、离职交接手续办理不完 整的;4、其他违反离职程序的情形) 5.8 上述离职手续完结后,并向其出具【离职证明】,一式两份,一份给予员工本人,一份离职员工存档。 员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公司不会再出具任何与公司有关的文件,特殊情况除外。 6、薪资结算 6.1 离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工资计算至该员工最后工作日;人力资源部据此通知财务部门结 算该离职人员的薪资,当月离职人员,工资结算统一随公司工资发放日(次月 15 号)发放,特殊情况 除外。 6.2 对公司财物交接不清自离者,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报当地公安机关。 6.3 离职时,如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有权从其结算薪资中扣 除。 7、解释权、修改、废除权 7.1、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属公司。此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 效并开始执行 7.2、本制度电子版发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下属员工传达到位),纸档盖公司公章, 人力资源 部存档保留管控。 公司在没有实行 OA 平台之时,一切按照本制度执行,有执行 OA 流程,按照本 制度的规章制度编入 OA 系统中执行。 深圳市神来一笔科技有限公司 8、相关表单 1 单据 HR-LZ-001 离职申请表(员工提出)00A、 2 单据 HR-LZ-002 离职审批表(公司提出)00B、 3 单据 HR-LZ-003 离职面谈表 002、 4 单据 HR-LZ-004 离职手续单 003、 5 单据 HR-LZ-005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004、 6 单据 HR-LZ-006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试用期不合格)、 7 单据 HR-LZ-007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严重违纪解除)、 8 单据 HR-LZ-008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 9 单据 HR-LZ-009 离职证明 10 流程图 深圳市神来一笔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06 月 20 日 编制: 曾丰华 8 流程图 实施部门/岗位 员工或部门负责人 审批:王晓庆 工作流程 离职申请 日期:2019 年 06 月 20 日 相关记录 单据 HR-LZ-001 离职申请表(员 工提出)00A 或 深圳市神来一笔科技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人力资源 经理、副总 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 离职面谈/审批 离职申请的受理 离职员工、受理人 各部门负责人 单据 HR-LZ-002 离职审批表(公 司提出)00B 单 据 HR-LZ-003 离 职 面 谈 表 002 单 据 HR-LZ-004 离 职 手 续 单 003 离职员工 各部门审核人 财务出纳结算工资 可附详细工作交接明细单 人力资源部专员 单据 HR-LZ-005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书 004 人力资源部专员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人力资源部存档 人力资源部专员 人力资源部经理 落实或方案整改 根据离职原因及情况统计报 告,交人力资源经理(这一步 暂时不用,月员工流失率低于 5%总人数低于 200 人时,属于 正常,年度流失率低于 10%) 根据的分析报告做方案整改, 经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专员 执行(此步骤和上步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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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有关离职与辞退管理规定

【实例】有关离职与辞退管理规定

有关离职与辞退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员工离职与辞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离职或辞退人员。 三、职责 企管部:负责离职或辞退人员的手续办理。 各部门:负责离职或辞退人员的工作交接、申报和监督工作。 总经办:负责中层以上员工离职与辞退的审批。 四、具体规定 1、离职与辞退、自动离职规定 1.1、员工试用期(一线操作工试用期为 15 天、二线人员试用期为 1 到 3 个 月)内离职需提前 7 天以书面报告形式,经部门/车间主管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 辞职报告, 离职申请到期后至企管部领取《员工离厂手续清单》,至相应部门会 签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 1.2、普通员工试用期满后离职,需提前 30 天以书面报告形式,经部门/车间 主管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 离职申请到期后至企管部领取《员工离厂手 续清单》,到相应部门会签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 1.3、基层管理人员(如班组长、调整工、后勤主管等)及基层骨干人员(如 工艺员、计划员、储备干部、理化分析员、无损检测员、来料检验员、设备管理员、 基建管理员、淬火操作员、计量管理员、跟单员、业务助理、采购员、薪资核算员、 仓库主管)辞职,需提前 2 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经营运总监批准后向企管部 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作并培养好该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4、科级主管或享受科级主管待遇人员、ERP 管理员辞职,须提前 3 个月以 书面报告形式,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作并 培养好该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5、部级主管或享受部级主管待遇人员、业务员及公司特聘人员辞职,须 提前 6 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 楚所有工作并培养好该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6、副总级主管或享受副总级主管待遇人员辞职,须提前 8 个月以书面报 告形式,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作并培养好 该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7、总经理辞职,须提前 12 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经董事会批准后向企管 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作并培养好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8、连续旷工三天的员工,各部门、车间应在第四天上报(写明自动离职 原因,如未及时上报,对科级主管罚款 100 员,部级主管罚款 50 元)企管部, 按自动离职处理,暂停发放该员工薪资。 1.9、所有员工离职申请到期后至企管部领取《员工离厂手续清单》,到相应 部门会签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如出现擅自离职情况,公司将暂停发放该员工的 所有薪资。擅自离职或自动离职后又回来补办离职手续的,按员工承诺书规定进 行处理。 1.10、员工休工伤(未骨折)假期间,超过医院证明有效期限不上班者按旷 工论处。受伤比较严重痊愈后需工伤鉴定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12、各部门、车间没有直接辞退员工权,如员工表现差或不能满足岗位要 求,需提前一个月向企管部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据,企管部收到书面材料后, 须调查报告所述情况的真实性,如情况属实,企管部按规定处理;否则退还申 请部门/车间,若部门/车间处理不当造成劳资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部门/车间 主管承担。 1.13、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辞退员工本人。 2、考核薪资发放 如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离职的,则取消其各项补贴、津贴及绩效工资。 3、免责说明 员工自辞职、辞退之日起,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今后凡已离职员工引起 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该人员承担。如离职人员故意损害或利用 公司名义做有危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追究民事及法律责任。 五、参考文件 《有关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六、附件 《员工离厂手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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