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计算过程中的特殊事项说明

工资计算过程中的特殊事项说明

工资计算过程中特殊事项的说明 1. 试用期员工和实习期员工的工资计算 试用期和实习期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他们的月收入合计数为转正前工资 (岗位工资的 70%),代课补贴,岗位津贴,减去工作量不够扣款(实际课表 课时和所在岗位标准课时之间的差额而引起的扣款)。 2. 工作天数的说明 3. 新进员工岗位工资的定级问题 参见《xx 薪酬管理制度》 4. 岗位津贴的给付标准 包括: 1) 教研组长津贴:150 元/月 2) 年段长津贴:100 元/月 3) 班主任津贴:300 元/月班(小学)、400 元/月班(初中高中) 4) 保管员津贴:250 元/学部月,包括所有的保管工作,如实验室保管、体 育器材保管、资料保管员等。 5) 其他岗位津贴:由各部门申报,必须经过校委会审批同意后才可发放。 5. 特殊津贴的给付标准 1) 特殊津贴是考虑到部分员工的岗位性质,以及由于历史原因造成部分员 工以前月度工资远远大于目前评定的岗位工资,为激励员工而特别给予 的津贴,目前基本项目如下: 2) 行政司机每月给予 100 元/月的特殊津贴,作为电话费津贴; 3) 对于部分对石竹山学校贡献巨大,并且目前评定岗位工资远远小于以前 月度工资的员工,经校委会审批分别给予金额不等的特殊津贴,目的是 维持这些员工的工资收入不至于过分降低。 4) 特殊津贴的给予必须经过校委会审批同意才能发放。 6. 教师岗位员工满工作量标准的制定 1) 小学:每周满工作量为 21 课时/周 2) 初中:每周满工作量为 20 课时/周 3) 高中:每周满工作量为 19 课时/周 4) 课时计算方法:首先计算教学人员的实际授课课时,然后根据课程类别 分别乘以下表所列课时系数,最后得到该教学人员的实际工作量。 课程类 语文 、 化 学 、 政 别 、 音 、 晚自习 数 学 、 物 理 、 史、地 体 外语 美、电 课 时 系 1.3 生物 1.2 1.1 早读 、 1 0.5 0.3 数 5) 兼职教务员、政教干事折算为 0.5 个岗位,即折算为每周 0.5 个满工作量。 7. 工作量加减的内容 包括下列几个部分: 1) 实际工作量和满工作量课时之间的差额课时工资 2) 满勤奖:一个月没有请假的奖金 30 元 3) 请假扣款 4) 其他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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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员工工资计算表(自动计算-最新税率)

01-员工工资计算表(自动计算-最新税率)

稻 壳 儿 设 序号 LOGO 薪资期间 20**年*月员工工资计算表( ID 姓名 岗位 岗位基本 工资 1 2021.6 5500.0 2 2021.6 5500.0 3 2021.6 5500.0 4 2021.6 5000.0 5 2021.6 5000.0 6 2021.6 5500.0 7 2021.6 5500.0 8 2021.6 5500.0 9 2021.6 5000.0 10 2021.6 5000.0 11 2021.6 5500.0 12 2021.6 5500.0 13 2021.6 5500.0 14 2021.6 5000.0 15 2021.6 5000.0 16 2021.6 5500.0 17 2021.6 5500.0 18 2021.6 5500.0 19 2021.6 5000.0 20 2021.6 5000.0 补贴 岗位津贴 午餐补贴 加班费 其他补贴 **年*月员工工资计算表(自动计算-含公式) 代扣代缴五险一金 公积金 代缴公积金 代缴社会保 税前补差 (公司) (个人) 险 纳税基数扣减 缺勤扣款 出勤工资 应纳税收入 法定费用扣 代缴社会 可扣除公 除额 保险 积金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个人所得税 速算扣 应付个人所 税后补扣 除数 得税额 实发工资 应纳税所得 额 税率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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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员工工资计算表(自动计算-最新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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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 壳 儿 设 序号 LOGO 薪资期间 20**年*月员工工资计算表( ID 姓名 岗位 岗位基本 工资 1 2021.6 5500.0 2 2021.6 5500.0 3 2021.6 5500.0 4 2021.6 5000.0 5 2021.6 5000.0 6 2021.6 5500.0 7 2021.6 5500.0 8 2021.6 5500.0 9 2021.6 5000.0 10 2021.6 5000.0 11 2021.6 5500.0 12 2021.6 5500.0 13 2021.6 5500.0 14 2021.6 5000.0 15 2021.6 5000.0 16 2021.6 5500.0 17 2021.6 5500.0 18 2021.6 5500.0 19 2021.6 5000.0 20 2021.6 5000.0 补贴 岗位津贴 午餐补贴 加班费 其他补贴 **年*月员工工资计算表(自动计算-含公式) 代扣代缴五险一金 公积金 代缴公积金 代缴社会保 税前补差 (公司) (个人) 险 纳税基数扣减 缺勤扣款 出勤工资 应纳税收入 法定费用扣 代缴社会 可扣除公 除额 保险 积金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个人所得税 速算扣 应付个人所 税后补扣 除数 得税额 实发工资 应纳税所得 额 税率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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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计算器

员工工资计算器

员工信息 员工 ID 姓名 小时工资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失业保险 (百分比) 住房公积金 (百分比) 养老保险 (百分比) 医疗保险 (百分比) 保险总额 (百分比) 个人所得税 (人民币) 常规扣款 (人民币) 常规款项总额 (不含保险) (人民币) 1 张三 ¥10.00 1 4 2.30% 28.00% 6.30% 1.45% 38.05% ¥20.00 ¥40.00 ¥60.00 2 0.00% ¥0.00 3 0.00% ¥0.00 4 0.00% ¥0.00 5 0.00% ¥0.00 6 0.00% ¥0.00 7 0.00% ¥0.00 8 0.00% ¥0.00 9 0.00% ¥0.00 10 0.00% ¥0.00 11 0.00% ¥0.00 12 0.00% ¥0.00 13 0.00% ¥0.00 14 0.00% ¥0.00 15 0.00% ¥0.00 16 0.00% ¥0.00 17 0.00% ¥0.00 18 0.00% ¥0.00 19 0.00% ¥0.00 20 0.00% ¥0.00 21 0.00% ¥0.00 22 0.00% ¥0.00 23 0.00% ¥0.00 24 0.00% ¥0.00 25 0.00% ¥0.00 工资计算器 员工 ID 雇员姓名 实际工时 休假 (小时) 病假 (小时) 1 张三 50 5 1 结算日期: 2/1/2017 基本工资 常规款项总 额 其他扣款 实发工资 ¥560.00 ¥273.08 ¥20.00 ¥266.92 2 ¥0.00 ¥0.00 ¥253.00 -¥253.00 3 ¥0.00 ¥0.00 ¥0.00 4 ¥0.00 ¥0.00 ¥0.00 5 ¥0.00 ¥0.00 ¥0.00 6 ¥0.00 ¥0.00 ¥0.00 7 ¥0.00 ¥0.00 ¥0.00 8 ¥0.00 ¥0.00 ¥0.00 9 ¥0.00 ¥0.00 ¥0.00 10 ¥0.00 ¥0.00 ¥0.00 11 ¥0.00 ¥0.00 ¥0.00 12 ¥0.00 ¥0.00 ¥0.00 13 ¥0.00 ¥0.00 ¥0.00 14 ¥0.00 ¥0.00 ¥0.00 15 ¥0.00 ¥0.00 ¥0.00 16 ¥0.00 ¥0.00 ¥0.00 17 ¥0.00 ¥0.00 ¥0.00 18 ¥0.00 ¥0.00 ¥0.00 19 ¥0.00 ¥0.00 ¥0.00 20 ¥0.00 ¥0.00 ¥0.00 21 ¥0.00 ¥0.00 ¥0.00 22 ¥0.00 ¥0.00 ¥0.00 23 ¥0.00 ¥0.00 ¥0.00 24 ¥0.00 ¥0.00 ¥0.00 25 ¥0.00 ¥0.00 ¥0.00 加班 加班工资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员工姓名 张三 员工 ID 1 税务状态 1 政府津贴 4 实际工时 50 小时工资 ¥10.00 加班工资 病假(小时) 1 养老保险 ¥35.28 住房公积金 ¥156.80 休假(小时) 5 医疗保险 ¥8.12 失业保险 ¥12.88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20.00 常规扣款 ¥40.00 基本工资 ¥560.00 常规款项总额 ¥273.08 其他扣款 ¥20.00 总扣款 ¥293.08 实发工资 ¥266.92 员工姓名 员工 ID 2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病假(小时)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基本工资 ¥0.00 总扣款 ¥253.00 实发工资 -¥253.00 员工姓名 员工 ID 3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常规款项总额 常规扣款 ¥0.00 其他扣款 ¥253.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病假(小时)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常规扣款 基本工资 ¥0.00 其他扣款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员工姓名 员工 ID 4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病假(小时) 个人所得税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常规扣款 基本工资 ¥0.00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其他扣款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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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分别及工资计算年假天数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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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5天——企业员工工资计算之痛

21-75天——企业员工工资计算之痛

企业员工月工资的计算,各种方法都有,乱象丛生。即便是资深人力资源管理 者, 都经常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曾经和很 多管理者就此问题交流过,普遍对月工资的计算存在误区。有的人力资源管理 者或财务人员工作了 N 年,错了 N 年。为什么会出现案例中的问题呢?前些天, 还看到一专些劳动法律师在微博上“卖关子”,痛下决心理出来供大家分享: 一、“20.83”与“21.75”的由来       说到月工资的计算,必须先简单介绍一下“20.83”与“21.75”的由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 644 号)的规定,一年 法定节假日为 11 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 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 天-104 天双休日-11 天法定节假日)÷12 个月 =20.83 天;      月计薪天数=(365 天-104 天)÷12 个月=21.75 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1.75×8 小时)。       “20.83”的用途是什么?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 20.83 天这一事实, 无其他作用。      “21.75”的用途是什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 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1.75”只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 工资标准时使用(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      我们可以看出,上述折算办法是以一整年为单位来考虑的,一年 365 天中 减去 104 个休息日,剩下的 261 天用人单位都是要支付工资的,包括了一年中 的 11 个带薪法定假日。所以,一个年度中,月平均计薪天数就是 261÷12 月 =21.75 天。但是实际上,我们员工每月的实际计薪天数并不是 21.75 天。 21.75 仅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 二、所谓正算与反算的究竟是否合理?       现实的一些企业管理者,有依据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正算法”,与依据 缺勤天数计算的“反算法”之争。但这都是建立在对 21.75 错误的理解上。 比如:       所谓的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 × 出勤天数”       某员工月薪 2175 元,按照人社部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即 2175÷21.75=100 元,这没错对吧?7 月份有 23 个工作日,员工缺勤 1 天, 出勤是 22 天,则其月工资为 2175÷21.75×22=2200 元。该月请假一天,工 资反而比月薪 2175 多了 25 元,这合理吗? 所谓的反算法:“工资=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数” 有管理者说,不能这么算,应当倒扣,不能正给,即当月可领工资为 2175— 2175÷21.75×1=2075 元。好,那假设当月员工只出勤 1 天,缺勤 22 天,按 反算法,则 2175-2175÷21.75×22=-25 元,可是员工月薪才 2175 元,等于 白干了 1 天,还要倒贴 25 元。看到这里,您是不是又想改变主意,想正给了呢? 那请问何时又正算法,何时又反算法呢?       上述案例中,用 21.75 折算出日工资,在存在缺勤状态下,不管正给还是 倒扣,似乎都会得出一个看似不合理的答案,为什么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管理者对 “21.75”并没有正确理解,死搬硬套。每月 平均计薪天数和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基于付出的劳动时间与获得的工资数 额一致的理论,每月工资本来不应当相同。但实践中用人单位的设定的月薪标 准通常是固定的,即每月统一标准。 由于每月实际计薪天数并不是一致的,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以达到 23 天,有些 月份计薪天数可能只有 20 天,而人社部的 21.75 却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这样 具体到某一个月,月平均计薪天数和月实际计薪天数产生冲突,但月工资却执 行的是统一标准,就出现了看上去有些荒谬的结论。 三、正确的算法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 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员工月薪 2175 元,7 月份有 23 个工作日,员工缺勤 1 天,出勤是 22 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 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 元 案例二:某员工月薪 2175 元, 5 月份有 21 个工作日,5.1 为法定节假日,员 工缺勤 1 天,出勤是 20 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0+1)×(21.75÷(21+1))=2076.14 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 元 如此以来,正、反算法结果都为一致了。         现实中,目前也有一些实行 6 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企业并不使用 21.75 计 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这也可行。毕竟法律法规并不 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 21.75 来计算月薪。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 “工资=月薪÷ 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 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 “工资=月薪÷30 天×实际出勤天数” 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 企业。这种算法又会出现上述所说的正、反算法结果不一致,而且这种把休息 日算成带薪工作日的方式也存在着争议,如果遇到有员工月初辞职的,企业是 否会将剩下的带薪休息日天数算还给员工呢? 四、关于加班工资算法 加班工资的计算较为容易,(工作日超时加班不低于 1.5 倍、休息日加班不低 于 2 倍、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 3 倍) 算法:“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 举例:某员工月薪 2175 元,5 月出勤满勤,5.1-5.3 加班 3 天,5.1 为法定节假 日。那么其工资=月工资+加班工资,既 2175 +(2175÷21.75 × 1 天 × 3 倍)+(2175÷21.75 × 2 天 × 2 倍)。 企业员工月工资的计算,各种方法都有,乱象丛生。即便是资深人力资源管理 者, 都经常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曾经和很 多管理者就此问题交流过,普遍对月工资的计算存在误区。有的人力资源管理 者或财务人员工作了 N 年,错了 N 年。为什么会出现案例中的问题呢?前些天, 还看到一专些劳动法律师在微博上“卖关子”,痛下决心理出来供大家分享: 一、“20.83”与“21.75”的由来       说到月工资的计算,必须先简单介绍一下“20.83”与“21.75”的由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 644 号)的规定,一年 法定节假日为 11 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 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 天-104 天双休日-11 天法定节假日)÷12 个月 =20.83 天;      月计薪天数=(365 天-104 天)÷12 个月=21.75 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1.75×8 小时)。       “20.83”的用途是什么?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 20.83 天这一事实, 无其他作用。      “21.75”的用途是什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 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1.75”只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 工资标准时使用(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      我们可以看出,上述折算办法是以一整年为单位来考虑的,一年 365 天中 减去 104 个休息日,剩下的 261 天用人单位都是要支付工资的,包括了一年中 的 11 个带薪法定假日。所以,一个年度中,月平均计薪天数就是 261÷12 月 =21.75 天。但是实际上,我们员工每月的实际计薪天数并不是 21.75 天。 21.75 仅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 二、所谓正算与反算的究竟是否合理?       现实的一些企业管理者,有依据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正算法”,与依据 缺勤天数计算的“反算法”之争。但这都是建立在对 21.75 错误的理解上。 比如:       所谓的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 × 出勤天数”       某员工月薪 2175 元,按照人社部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即 2175÷21.75=100 元,这没错对吧?7 月份有 23 个工作日,员工缺勤 1 天, 出勤是 22 天,则其月工资为 2175÷21.75×22=2200 元。该月请假一天,工 资反而比月薪 2175 多了 25 元,这合理吗? 所谓的反算法:“工资=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数” 有管理者说,不能这么算,应当倒扣,不能正给,即当月可领工资为 2175— 2175÷21.75×1=2075 元。好,那假设当月员工只出勤 1 天,缺勤 22 天,按 反算法,则 2175-2175÷21.75×22=-25 元,可是员工月薪才 2175 元,等于 白干了 1 天,还要倒贴 25 元。看到这里,您是不是又想改变主意,想正给了呢? 那请问何时又正算法,何时又反算法呢?       上述案例中,用 21.75 折算出日工资,在存在缺勤状态下,不管正给还是 倒扣,似乎都会得出一个看似不合理的答案,为什么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管理者对 “21.75”并没有正确理解,死搬硬套。每月 平均计薪天数和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基于付出的劳动时间与获得的工资数 额一致的理论,每月工资本来不应当相同。但实践中用人单位的设定的月薪标 准通常是固定的,即每月统一标准。 由于每月实际计薪天数并不是一致的,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以达到 23 天,有些 月份计薪天数可能只有 20 天,而人社部的 21.75 却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这样 具体到某一个月,月平均计薪天数和月实际计薪天数产生冲突,但月工资却执 行的是统一标准,就出现了看上去有些荒谬的结论。 三、正确的算法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 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员工月薪 2175 元,7 月份有 23 个工作日,员工缺勤 1 天,出勤是 22 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 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 元 案例二:某员工月薪 2175 元, 5 月份有 21 个工作日,5.1 为法定节假日,员 工缺勤 1 天,出勤是 20 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0+1)×(21.75÷(21+1))=2076.14 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 元 如此以来,正、反算法结果都为一致了。         现实中,目前也有一些实行 6 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企业并不使用 21.75 计 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这也可行。毕竟法律法规并不 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 21.75 来计算月薪。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 “工资=月薪÷ 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 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 “工资=月薪÷30 天×实际出勤天数” 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 企业。这种算法又会出现上述所说的正、反算法结果不一致,而且这种把休息 日算成带薪工作日的方式也存在着争议,如果遇到有员工月初辞职的,企业是 否会将剩下的带薪休息日天数算还给员工呢? 四、关于加班工资算法 加班工资的计算较为容易,(工作日超时加班不低于 1.5 倍、休息日加班不低 于 2 倍、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 3 倍) 算法:“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 举例:某员工月薪 2175 元,5 月出勤满勤,5.1-5.3 加班 3 天,5.1 为法定节假 日。那么其工资=月工资+加班工资,既 2175 +(2175÷21.75 × 1 天 × 3 倍)+(2175÷21.75 × 2 天 × 2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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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 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 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安 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 300%.即其加班工资≥日 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 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2、五一节加班=四倍工资---说法不恰当。    理由如下: (1)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 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 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条中有“不低于”三个字。其意思,如企业在这个 300%的基础上,在规章制度中 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员工 400%或 500%的工资.法律并不禁止。即企业如愿意五一支 付员工 5 倍或 6 倍工资,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关键是不能低于员工日工资的 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资=四倍工资是表达不恰当的。正确表述应为五一加班工资≥3 倍 工资。五一加班期间的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 倍工资。 (2) 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大家或一些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误解,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同于员工在法 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般按 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实际上,很多员 工也是这么认为。这是不对的,从法理上讲,是错误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 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看了一些网 友对五一加班是三倍还是四倍的讨论,关键是大家对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 班工资这二个概念没有搞清楚,当然政府部门也没解释清楚。    综上所述,五一节员工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存在加 班)。即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除了应得的当日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须“额外”支付 不低于三倍加班费。也就是说,应支付不低于四倍的工资,而不是等于四倍工资。   3、北京劳动局与北京工资处副处长柏澜的解说是否正确?     我看了一下,他们二者的解答,从本质上来看,都没什么不妥。但柏澜的解答,没 有劳动局的解说更全面与具体。如它要说不低于四倍工资,就更恰当了。同时,劳动局的解 答只说了节假日加班的基数,没有解说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这二者 的区别。因此,让人产生了误解。所以,不能说他们说的不正确,只是他们的说法不太全面, 让人员产生了误解。   4、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的法定节假日工资如何支付问题?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 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 时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 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这二种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时,不需支付加班工 资。即法定节假日是所有员工的带薪休假日,所有的员工不论什么工时制的,全部享受。因 此,这二类员工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十一等工作均视为加班,均应按上述《劳动法》 第 44 条第 3 款,支付不低于 3 倍的加班工资。当然,期间所有工资=法定节假日日综合工资 =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即所有工资也是不低于四倍的工资。   4、举例说明:    假设一,劳动者 A 日工资为 100 元,法定节假日(五一)当天加班 1 天,那么应付员 工多少工资?    应付员工加班工资=100×300%=300 元;    应付员工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100 元    该日应付员工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00+300=400 元。 即总共应该支付 400 元综合工资,即相当于四倍工资。    假设二,如劳动者 A 所在企业中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 400%支付。那么应付员工工资如下:    应付员工加班工资=100×400%=400 元;    应付员工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100 元    该日应付员工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00+400=500 元。 即总共应该支付 500 元综合工资,即相当五倍工资。    对比这二个例子,大家应当明白和清楚了。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即不等于四倍工资, 而是至少不低于四倍工资,可以是四倍,也可以是五倍,或六倍等。   5、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大家应当明确以下几个概念与观点:    (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00%    (4)法定节假日是所有员工的带薪假日。---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 制中即“三种工时制”的员工均依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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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信息 员工 ID 姓名 小时工资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失业保险 (百分比) 住房公积金 (百分比) 养老保险 (百分比) 医疗保险 (百分比) 保险总额 (百分比) 个人所得税 (人民币) 常规扣款 (人民币) 常规款项总额 (不含保险) (人民币) 1 张三 ¥10.00 1 4 2.30% 28.00% 6.30% 1.45% 38.05% ¥20.00 ¥40.00 ¥60.00 2 0.00% ¥0.00 3 0.00% ¥0.00 4 0.00% ¥0.00 5 0.00% ¥0.00 6 0.00% ¥0.00 7 0.00% ¥0.00 8 0.00% ¥0.00 9 0.00% ¥0.00 10 0.00% ¥0.00 11 0.00% ¥0.00 12 0.00% ¥0.00 13 0.00% ¥0.00 14 0.00% ¥0.00 15 0.00% ¥0.00 16 0.00% ¥0.00 17 0.00% ¥0.00 18 0.00% ¥0.00 19 0.00% ¥0.00 20 0.00% ¥0.00 21 0.00% ¥0.00 22 0.00% ¥0.00 23 0.00% ¥0.00 24 0.00% ¥0.00 25 0.00% ¥0.00 工资计算器 员工 ID 雇员姓名 实际工时 休假 (小时) 病假 (小时) 1 张三 50 5 1 结算日期: 2/1/2017 基本工资 常规款项总 额 其他扣款 实发工资 ¥560.00 ¥273.08 ¥20.00 ¥266.92 2 ¥0.00 ¥0.00 ¥253.00 -¥253.00 3 ¥0.00 ¥0.00 ¥0.00 4 ¥0.00 ¥0.00 ¥0.00 5 ¥0.00 ¥0.00 ¥0.00 6 ¥0.00 ¥0.00 ¥0.00 7 ¥0.00 ¥0.00 ¥0.00 8 ¥0.00 ¥0.00 ¥0.00 9 ¥0.00 ¥0.00 ¥0.00 10 ¥0.00 ¥0.00 ¥0.00 11 ¥0.00 ¥0.00 ¥0.00 12 ¥0.00 ¥0.00 ¥0.00 13 ¥0.00 ¥0.00 ¥0.00 14 ¥0.00 ¥0.00 ¥0.00 15 ¥0.00 ¥0.00 ¥0.00 16 ¥0.00 ¥0.00 ¥0.00 17 ¥0.00 ¥0.00 ¥0.00 18 ¥0.00 ¥0.00 ¥0.00 19 ¥0.00 ¥0.00 ¥0.00 20 ¥0.00 ¥0.00 ¥0.00 21 ¥0.00 ¥0.00 ¥0.00 22 ¥0.00 ¥0.00 ¥0.00 23 ¥0.00 ¥0.00 ¥0.00 24 ¥0.00 ¥0.00 ¥0.00 25 ¥0.00 ¥0.00 ¥0.00 加班 加班工资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员工姓名 张三 员工 ID 1 税务状态 1 政府津贴 4 实际工时 50 小时工资 ¥10.00 加班工资 ¥0.00 病假(小时) 1 养老保险 ¥35.28 住房公积金 ¥156.80 休假(小时) 5 医疗保险 ¥8.12 失业保险 ¥12.88 加班(小时) 0 个人所得税 ¥20.00 常规扣款 ¥40.00 基本工资 ¥560.00 常规款项总额 ¥273.08 其他扣款 ¥20.00 总扣款 ¥293.08 实发工资 ¥266.92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员工姓名 0 员工 ID 2 税务状态 0 政府津贴 0 实际工时 0 小时工资 ¥0.00 加班工资 ¥0.00 病假(小时) 0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0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0 个人所得税 ¥0.00 常规扣款 ¥0.00 基本工资 ¥0.00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其他扣款 ¥253.00 总扣款 ¥253.00 实发工资 -¥253.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员工姓名 0 员工 ID 3 税务状态 0 政府津贴 0 实际工时 0 小时工资 ¥0.00 加班工资 ¥0.00 病假(小时) 0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0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0 个人所得税 ¥0.00 常规扣款 ¥0.00 基本工资 ¥0.00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其他扣款 ¥0.00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员工姓名 0 员工 ID 4 税务状态 0 政府津贴 0 实际工时 0 小时工资 ¥0.00 加班工资 ¥0.00 病假(小时) 0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0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0 个人所得税 ¥0.00 常规扣款 ¥0.00 基本工资 ¥0.00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其他扣款 ¥0.00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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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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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信息 员工 ID 姓名 小时工资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失业保险 (百分比) 住房公积金 (百分比) 养老保险 (百分比) 医疗保险 (百分比) 保险总额 (百分比) 个人所得税 (人民币) 常规扣款 (人民币) 常规款项总额 (不含保险) (人民币) 1 张三 ¥10.00 1 4 2.30% 28.00% 6.30% 1.45% 38.05% ¥20.00 ¥40.00 ¥60.00 2 0.00% ¥0.00 3 0.00% ¥0.00 4 0.00% ¥0.00 5 0.00% ¥0.00 6 0.00% ¥0.00 7 0.00% ¥0.00 8 0.00% ¥0.00 9 0.00% ¥0.00 10 0.00% ¥0.00 11 0.00% ¥0.00 12 0.00% ¥0.00 13 0.00% ¥0.00 14 0.00% ¥0.00 15 0.00% ¥0.00 16 0.00% ¥0.00 17 0.00% ¥0.00 18 0.00% ¥0.00 19 0.00% ¥0.00 20 0.00% ¥0.00 21 0.00% ¥0.00 22 0.00% ¥0.00 23 0.00% ¥0.00 24 0.00% ¥0.00 25 0.00% ¥0.00 工资计算器 员工 ID 雇员姓名 实际工时 休假 (小时) 病假 (小时) 1 张三 50 5 1 结算日期: 2/1/2017 基本工资 常规款项总 额 其他扣款 实发工资 ¥560.00 ¥273.08 ¥20.00 ¥266.92 2 ¥0.00 ¥0.00 ¥253.00 -¥253.00 3 ¥0.00 ¥0.00 ¥0.00 4 ¥0.00 ¥0.00 ¥0.00 5 ¥0.00 ¥0.00 ¥0.00 6 ¥0.00 ¥0.00 ¥0.00 7 ¥0.00 ¥0.00 ¥0.00 8 ¥0.00 ¥0.00 ¥0.00 9 ¥0.00 ¥0.00 ¥0.00 10 ¥0.00 ¥0.00 ¥0.00 11 ¥0.00 ¥0.00 ¥0.00 12 ¥0.00 ¥0.00 ¥0.00 13 ¥0.00 ¥0.00 ¥0.00 14 ¥0.00 ¥0.00 ¥0.00 15 ¥0.00 ¥0.00 ¥0.00 16 ¥0.00 ¥0.00 ¥0.00 17 ¥0.00 ¥0.00 ¥0.00 18 ¥0.00 ¥0.00 ¥0.00 19 ¥0.00 ¥0.00 ¥0.00 20 ¥0.00 ¥0.00 ¥0.00 21 ¥0.00 ¥0.00 ¥0.00 22 ¥0.00 ¥0.00 ¥0.00 23 ¥0.00 ¥0.00 ¥0.00 24 ¥0.00 ¥0.00 ¥0.00 25 ¥0.00 ¥0.00 ¥0.00 加班 加班工资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员工姓名 张三 员工 ID 1 税务状态 1 政府津贴 4 实际工时 50 小时工资 ¥10.00 加班工资 病假(小时) 1 养老保险 ¥35.28 住房公积金 ¥156.80 休假(小时) 5 医疗保险 ¥8.12 失业保险 ¥12.88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20.00 常规扣款 ¥40.00 基本工资 ¥560.00 常规款项总额 ¥273.08 其他扣款 ¥20.00 总扣款 ¥293.08 实发工资 ¥266.92 员工姓名 员工 ID 2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病假(小时)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基本工资 ¥0.00 总扣款 ¥253.00 实发工资 -¥253.00 员工姓名 员工 ID 3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常规款项总额 常规扣款 ¥0.00 其他扣款 ¥253.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病假(小时)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常规扣款 基本工资 ¥0.00 其他扣款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员工姓名 员工 ID 4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病假(小时) 个人所得税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常规扣款 基本工资 ¥0.00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其他扣款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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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工资计算必备问题汇总

HR工资计算必备问题汇总

计算加班工资时,加班基数和天数如何定? 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150%支付 休息日加班费: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 资基数的 200%支付 采取集中上班、集中休息的方式安排工作: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 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 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 休假日加班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 300%支付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计算基数若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无约定的,以当地标准折算〔不得低于最低工 资标准〕。 工时折算〔以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每月实际工作时间-法定 166.7 小时=实际加班 小时数。 实际加班小时数-36 小时=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小时数〔含法定节假日,若当月有法定节日 可剔除另折算〕 总折算工时:法定 166.7+36×1.5+休息时间加班小时数×2=总折算工时〔每月正常加班超过 36 小时的折算方法。但是若周六日有加班可视其具体情况加减。主要用于超时加班。〕此方法 折算工时后,小时工资不再折算 (劳动法第 41 条规定的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是指非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 , 不包含休息日安排工作) 2009 年的一些算法 一、     个人认为“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计薪天数”承担起新酬 计算基准天数的重任,从此结束了 20.92 天既是月均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的历史。 二、     月均工作日根据 11 天法定节假日调整为 20.83 天,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日”的概念,清楚 的划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多于工作日的出勤要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此概念与考勤制度联系 紧密。   工作日 休息日 休假日 1月 22 天 8天 元旦 1 天 2月 18 天 8天 春节 3 天 3月 21 天 10 天   4月 21 天 8天 清明 1 天 5月 21 天 9天 劳动节 1 天 6月 20 天 9天 7月 23 天 8天   8月 21 天 10 天   9月 21 天 8天 中秋 1 天 10 月 20 天 8天 国庆 3 天 11 月 20 天 10 天   端午 1 天 12 月 23 天 8天   总计 250 天 104 天 11 天   平均 工作日 250/12=20.83 天 计薪日 (250+11)/12=21.75   天 三、 明确了 11 天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日,以日计薪的员工在法定假日没有工资的现象将得到缓解。当然 21.75 天的计薪基数使加班工资略有下降。“计薪天数”明确了日工资的计算标准,为薪酬计算提供了有 力的依据。此概念与薪酬计算规则联系紧密。 四、 综上,HR 的薪酬和考勤制度在数据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工作日”的基础上根据“计薪天 数”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来计算薪酬,使 HR 的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新算法”的实用性由此得到体现。 问题一:20.83 天是不是只是指月工作日?不用这个计算工资?如果计算工资的话,就用 21.75 天算? 是不是只有加班、法定假日工资按 21.75 天算,其余的都按照 20.83 天算呢? 答:    可以说 20.83 天与计算工资没有直接关系,但是 20.83 天是计算出勤天数的基准! 新算法明确规定了 21.75 是计薪日,所以 21.75 天是用来计算 日工资 的基准!明确了“出勤天数” 和 “日工资”,接下来工资如何算就简单了。 法定假日现在为带薪假日,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都是按照 21.75 天计薪日得出的 “日工 资” 来计算加班工资。其余的也就是正常工作日、或者是缺勤,还是按照 21.75 天计薪日得出的 “日工 资” 来计算工资。 日工资的计算只有一种算法:月工资/21.75 天,很明确,再无其他。 应出勤的天数上图中已经列出,是以月均 20.83 天来衡量的的,也很明确,再无其他。   另有 HR 同仁指出:20.83 是全年各月平均全勤天数,21.75 是全年各月评价计薪天数,在具体计算工资 时,只有 21.75 参与计算,即,如果约定月工资标准为 x,员工正常出勤就可得到工资 x。如果缺勤,则 得: 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7.15*缺勤天数;如有加班,则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7.15*平 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天数*相应百分比。 当然,全年各月实际全勤天数不固定,故以上的计算方法则忽略此点; 如果,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当月全勤天数  的话,就可以避免其离职时导致的以往多付或少付工 资的情况,但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正常出勤每月的工资数不恒定。   注:    此次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改动的关键之处在于: 1、原来 20.92 天为月均工作天数,在实际操作中 20.92 天既是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但是却没有明确 计薪天数的概念。 2、新算法明确提出计薪天数的概念,明确 11 天法定假日为带薪假日,20.83 天承担工作天数的职责, 21.75 天承担计薪天数的职责。事实上是有利于薪酬核算实操的   问题二:举个例子,假如某员工月薪为 800 元,一月份实出勤 26 天(每天 8 小时),本月有元旦一天, 正常休息,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是否可以这么算? 该员工加班天数为 26 天-20.83 天=5.17 天=41.36 小时(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 36 个小时, 这样加班算不算违法?http://www.jimo.gov.cn/jmlaodongju/news/20099299233368135.shtml? typeid=1677&videos= 加班工资为:(800 元/21.75 天)*5.17 天=190.16 元 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190.16=996.16 元                  还是:(800 元/21.75 天)*20.83+190.16=956.32 元? 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20.83 天为 月均工作天数,是衡量加班的基准,但是 20.83 天不 直接参与工资核算,因为每个月的实际应出勤天数(工作天数)和 20.83 天是有差 异的,(2008 年每月的工作日见上图)    假如某员工月薪为 800 元,一月份实出勤 26 天(每天 8 小时),本月有元旦一天,正常休息,那么他 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为:   一月份应出勤天数 22 天,该员工实际出勤 26 天,元旦休息,所以: 该员工加班天数为 26 天-22 天 =4 天=32 小时(符合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 36 个小时) 加班工资为:(800 元/21.75 天)*4 天*1.5=220.67 元(加班工资按照平时加班 150%计算,这里假设为:都是平常加班,没有周 末(休息日)加班的情况,全部按照 150%计算,方便解释。如果加班发生在 1 号以内的应按 300%计 算。)    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220.67=1020.67 元。 另有 HR 同仁指出:此处的这个 800 元,应该是一个月内应出满勤后的工资:即 1 个月内除周六周日双 休日和本月内的法定假日后满勤,即可得 800 元。还有这里讲了每天都是 8 小时工作,那么这里的应出勤 即 1 月内的周一到周五的出勤天,4 天是加班,应该是上了 4 个周六或周日的班,这里的加班费是按 2 倍 计算的,而非平时加班的 1.5 倍计算。所以:员工的总工资为 800+加班费 800/21.75*4*2=1094.25 元。(个人认为,说得很有道理。) 问题三: 某公司一线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元旦正常休息,元旦这天工资该按何标准作补偿?如:基本工 资 150 元,满勤奖 100 元,计件工资按 30 元/天(假定每天完成定额),1 月出勤 26 天(除元旦应出勤 22 天)。工资=150+100+22*30+(26-22)*1.5*30+30(作为元旦计件补偿)=1120 元,合法吗? 答:    一般来讲,对于实行计件制的员工而言,计件即意味多劳多得,上一天班拿一天钱,既然元 旦正常休息,就没有工资补偿。         1 月除元旦,应出勤 22 天,实出勤 26 天,显然 4 天加班应该是 4 天周六或周日,根据国家规定, 应按日工资的 1.5 倍支付,即工资=150+100+22*30+(26-22)*(1.5*30+30)=1210 元(但实 际上很多单位都是这样算的,即工资=150+100+22*30+(26-22)*1.5*30=1090 元) 问题四:利用“倒扣法”来计算新入职的员工底薪,合理吗?请看以下例子:是以按以前计薪天数 20.92,(如果该员工 1 月 7 日正式上班,底薪为 800 元))1 月底薪工资=800(800/20.92*4)=647.04 现在计薪天数更改为 21.75 1 月底薪工资=800-(800/21.75*4)=652.87 答:    “扣减法”: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月)-应发日工资×未出勤天数; “累加法”:实发工资=应发日工资×出勤天数; 显然,“扣减法”的计算方法中需要直接引用“应发工资”工资这个数据,而一般来说“应发工资”这个 数额是固定的(比如 800/月),实际上由于每月工作天数不同而“应发工资”额也是不同的,但是日均 工资=800/21.75 是个固定的数据,如果用扣减法             计算工资则产生 出勤天数 与计薪天数不符的矛盾,导致工资数据不严谨。 例如:月工资=800,日工资=800/21.75=36.78 ,如果在 3 月份和和 7 月份某员工请事假一个月,用 扣减法计算则会出现问题 800-36.78*21=27.62;800-36.78*23=-45.94。同样是请一个月事假应该 不发工资,可见扣减法计算的结果是不利于执行的。所以,运用“扣减法”的前提是将月工资(800 元) 按照每月的实际计薪日进行折算,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这个必要。而“累加法”的原则是,上一天班发一 天工资,利于薪酬核算实际操作。   另有 HR 同仁指出:运用累加法计算缺勤也有问题:例如:08 年 7 月份正常出勤天数应为 23 天,某员工 月薪 1000 元,7 月请事假一天,则其 7 月出勤为 22 天。如果按累加法来计算该员工 7 月的工资则为: (1000/21.75)x22=1011.5 元,也就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发他 11.5 元钱。(个人倾向 于用扣减法来计算缺勤后的工资。) “也就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发他 11.5 元钱。”如果不请假,那么则发的更多,累加法的 意义在于干一天活拿一天钱! 员工考勤不能以月工资/21.75 天×出勤天数来算,因为如果这样你的日工资是全年平均的 21.75 天了,而你 的出勤天数是根据当月的一个实际天数了,你的日工资的计算方法与出勤天数已经产生矛盾,所以是以扣减 法是合理公平的,因为你全年的日工资都是不变的。 扣减法计算工资的弊端 应发工资   800/21.75*实际 每月天数工作日 计薪日 计薪日=工作+ 休假 休息日 休假日 1月 845.98 31 22 23 8元旦 1 天 2月 735.63 28 17 20 8春节 3 天 3月 772.41 31 21 21 4月 809.20 好用吗 30 21 22 8清明 1 天 5月 809.20 31 21 22 9劳动节 1 天 6月 772.41 30 20 21 9端午 1 天 7月 845.98 31 23 23 8  8月 772.41 31 21 21 10  9月 809.20 30 21 22 8中秋 1 天 10 月 845.98 31 20 23 8国庆 3 天 11 月 735.63 30 20 20 10  12 月 845.98 31 23 23 8  9600.00 365 250 261 10411 总计 平均 800.00  20.83 21.75  10    (1)、表格中应发工资一栏中,比如说 1 月份工资应发为 845.98 元,那如果员工全勤的话我们应该给 员工的 845.98 元还是 800 元?(标准不同,按全年来算,结果相同。) (2)、2 月份也是一样的,全勤的话是按照 735.63 发吗?再有假如本月有 1 天请事假,按照公司规定扣 除 1 天的工资,那就是 800/21.75*(20-1),对不? (3)、按照以上算法的话,以后请假得在月计薪日相对多一点的 当月请假,这样的话感觉工资扣的还少 一些,其实全年算下来还是一样的。(全年算下来的确是一样的,但是工资是按月发的,而每月人员又是 流动的,所以要精确到月。)   注: 二月份以 28 天计算,方便解释。     明确月工作日和月计薪日的目的最主要应该是为了计算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只需 要明确月计薪日就可以了,而跟月工作日没有什么关系。 问题五:在零售连锁企业里,一般店铺的员工上班没有采用标准工作制,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每天 上班平均会 10 小时,但每月上班时数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数。这种情况,我们的计薪系数应该为多 少?如,导购员:基本工资为 850,1 月份加班 25 小时,其中 10 个小时为法定假日加班,那她的加班 工资应为多少? 答:    不管每天上班几个小时,也不管每月上班时数超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数,只要是双休日 或节假日上班的,都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只不过双休日、节假日、加点所参照的倍数有所不同(详见 问题六)。   问题六:如果把节假日作为计薪日,那就是说节假日虽然不上班,依然发 1 倍的工资,那么劳动法规定的 节假日加班按照 3 倍工资支付,是不是支付 2 倍就可以了,因为月工资里已经包含了一倍!(既然把节假 日作为了计薪日,企业已经给付了一倍的工资,如果在节假日加班,是否还应该给付 3 倍工资?) 答:    按劳动法规定应给予 3 倍的工资。例如:贵公司某员工 2000 元/月,2007 年 10 月份满勤 (国庆按规定休息),则该员工 10 月份工资为 2000 元;如果 10 月 1 日有加班,则该员工加班工资为 2000/21.75*3=275.86 元;如果只有 10 月 1 日加班,其他休息日和法定假照休的话,则当月工资应为 2000+2000/21.75*3=2276 元。 注:    法定假日上班一定要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 300%计算),國家还規定,法定假日上班 除支付以上工資外還需給員工調休,但目前大部門制造性企業只給加班工資算數;休息日上班,单位可以 安排补休或者是发放 200%的工资。如果安排了补休就不用发放工资了,而且补休或者是发加班工资,选 择权在单位;平时加班称为加点,加班工资按照 150%计算。   问题七:既然每个月都有实际的应出勤天数,那么法定给出 20.83 有什么用处? 答:    根据月均工作天数 20.83 的由来(365-104-11)/12=20.83,可知 20.83 天这个数是在制 度工作时间的计算的规定中出现的,可以理解为:20.83 天是针对月综合计算工时而定立的一个参照基数, 季综合工时、年综合工时也依次类推。所以,20.83 在标准工时中并不具有其实质的作用,意义在于从法 律上界定了月平均应出勤天数。   问题八:象我们公司倒班的人员,1 月份,出满勤 252 个小时,按照最新的工作日小时数 20.83*8=166.64 小时算,超过了 252-166.64=85.36 小时,(超过国家规定了,但这是员工集体讨论的结果)如果假设一个员 工的工资是 1000 元,那么 1 月份他的工资这样计算是不是对的? 加班工资=1000/(21.75*8)*85.36*1.5=735.86 元,1 月份工资=1000+加班工资 =1000+736.86=1736.86 元。 我认为这样做工资是正确的,因为每个月的工作日不同,直接用平均工作日 20.83 日应该更准确.要不然,每 月都按实际工作日(比如 1 月 22 天,2 月又变 18 天了)计算,公式中的基数总变化,其实更不利于工作。 答:    标准不一样而已,其实年平均结果都是一样的,个人认为,此计算方法可行。   问题九:我公司倒班人员上午倒班人员工作 5 个半小时,下午倒班人员工作 5 个半小时,逢节假日不休息, 请问如果全月总工时不超,逢节假日\双休日是否还应付加班工资? 答:    每个企业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对于倒班人员而言,双休日上班,不管全 月总工时超不超,单位只要安排其调休即可,至于加班工资则可以不付;但对于非倒班人员而言(如 8 小 时/天工作制),则既要安排调休,又要支付加班费。节假日是国家规定的带薪假日,即使全月总工时不超, 也应照常支付加班费。   问题十:我们单位大多数岗位属于综合计时类的性质,如果依法设定工作时间,是不是必须严格按照每月 20.83 天来计算,超时都必须计为加班。如:我们某岗位现在为两班倒,上一天一宿,休一天一宿。时间 为:8:00——12:00     13:00——17:00    18:00-23:00      05:30—8:00  即每个班次为 15.5 个小时*15 个班次/月=232.5 小时。如按 20.83 天计算,每天 8 小时,全月累计为 20.83*8=166.64 小时,那么我们目前就超时了 232.5 小时—166.64 小时=65.86 小时/8 小时 =8.2325 天,也就是说应该多支付至少 8 天的加班工资,是这样理解吗? 答:    综合计时类单位来说,可以采取月平均工作日 20.83 天来计算,而且也更方便管理。 问题十一:         年工作日是 250 天,年记薪日是 261(250+11),也就是说,全年工作了 250 天,         要给 261 天的工资,或者说,平均每月工作 20.83 天,要给 21.75 天的工资,月工资标 准/21.75*21.75=月工资标准,所以加班或出勤不够,要以工资标准为基础做相应的加减,否则,如按 照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 的公式,则出满勤时 20.83*月工资标准/21.75 就不等于月工资标准了; 但是,按照上面的计算方式,就可能出现全年出勤 0 天,却要支付 11 天的工资,这就是 11 天的带薪公 休假?也不合理!或者,加班的按标准工资加加班工资计算,出勤不够的按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 计算???迷惑,不理解国家把年工作日和年记薪日分别计算的原因(如果相同,则不会出现上述悖论), 请高手指点! 答:    对于这个问题,上面已经讲过,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 和 20.83*月工资标准/21.75 只是两种不同的标准而已,从年平均来看结果是相同的。         至于出现全年出勤 0 天,却要支付 11 天带薪公休假的工资的问题,如果公司某员工全月或全年请 假,则视为出勤天数为 0,其他情况则照常支付。   问题十二: 李某月工资 1000 元,2 月 11 日入职。平常加班 30H。2 月应出勤时数为 21 天 X8H/天=168H,缺勤时 数=6 天 X8H/天=48H,实出勤时数为 15 天 X8H/天=120H,则李某 2 月份工资应为 1000/168*120+(1000/(21.75*8)*30*1.5)=972.9 元。 如果以 20.83 天算,则会出现 2 种情况: 1:{1000-1000/(20.83*8)*48}+(1000/(21.75*8)*30*1.5)=970.6 2:1000/(20.83*8)*120+(1000/(21.75*8)*30*1.5)=978.7 这样的话,2 个依哪种为准呢? 答:    这两种方法还是“扣减法”和“累加法”的区别,详见问题四的有关解析。另外,员工加班不 能以“平常加班 30H”笼统概括,应该根据“问题六备注”的不同情况加以区别。     问题十三: 请教请假工资计算﹐如下是否合法﹕设一基本薪资为﹕800 元的员工﹐当月应出勤 22 天﹐该员工请假 13 天﹐另周六加班 8H﹐目前我厂其工资计算为﹕基本薪资= 800 元-800 元/22 天*13 天=327.3 元﹐ 加班费=800 元/21.75 天/8*2 倍*8H=73.6 元,综上得当月工资=327.3+73.6=400.9 元。 我个人是这样计算:基本薪资= 800 元/21.75 天*(22 天-13 天)=331 元,不知是否正确? 答:    仍然是“扣减法”和“累加法”的区别。   问题十四: 我司有部分员工执行四班三倒,每班八小时.按照正常排班,每月他们上班的天数大约是 22 天左右.有时可能 为 24 天.(大月) 逢法定节假日或者周六周日他们照样上班.那计算工资时,我们是这样算的:假定该员工月薪 为 3000 元,若员工当月出勤 22 天(含 1 天法定假日),则该员工当月应得工资为:3000+3000/21.75*(221-21.75)*2 倍+3000/21.75*1*200%,大家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补充:我举的例子员工当月出勤天数不太合适.现假定员工当月出勤 24 天,(含法定假日 1 天),则他应得工 资为 3000+3000/21.75*(24-1-21.75)*200%+3000/21.75*1*200%。上面他的应得工资为三部 分:1、满勤工资 3000,2、超过 21。75 天的为 2 倍的加班工资,3、法定节日三倍的加班工资(第一部分里 已含 100%的工资)楼主这里是不是少算了休息日加班工资?“3000/21.75*(24-1-21.75)*200% ”事 实上可能是出勤超过 21.75 天,但是并没有加班。“现假定员工当月出勤 24 天,(含法定假日 1 天),” 理解 为:正常出勤 23 天,没有休息日加班。计算:3000/21.75*23+3000/21.75*1*200% 答:    1、不同的加班情况有不一样的支付系数,应该区别对待;         2、“3000/21.75*(24-1-21.75)*200% ,事实上可能是出勤超过 21.75 天,但是并没有加班”, 以 21.75 天计薪日作为计算工资标准的话,这样的情况当然会出现,同样也会出现“出勤少于 21.75 天”但仍然按照 21.75 天标准来计算工资的情况,不过全年平均来看,结果相同。     以下是帖子中几位 HR 同仁列出其所在公司的工资核算方法,现整 理如下,供大家学习交流之用:   方法一:月薪/當月實工作天數(08 年後法定日算在工作日內,即 法定日休息也有工資)*月實出勤天數+加班費;   方法二:应发工资=月标准工资*(实际出勤天数+法定假日)/(日 历应出勤天数+法定假日); 方法三: 1、未缺勤也未加班则发约定月工资(如 2000 元) 2、有缺勤未有加班则发月工资-月工资/21.75*缺勤天数(如 2000 元-2000/21.75*2 天) 3、有缺勤平时也有加班的,则缺勤与加班相抵,剩余仍有多余时间 的则算加班费,如不过相抵的则算缺勤(2000 元-2000/21.75* (缺勤 2 天-加班 1 天) 4、无缺勤有加班的,则月工资+月工资/21.75*天数*倍数(2000 元+2000/21.75*1 天*3 倍(元旦))。 案例:某工厂实行的是固定月薪制,某员工固定月薪为 600 元,2005/8 应出勤 23 天,实际该员工请假 4 天,实际出勤天数为 19 天,平时晚上加班 21 个小时;请问薪资如何计算; 目前针对固定月薪制工资计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 A:(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 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 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C:固定月薪/21.75*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 *周末加班工时; 按照 A 方法:其工资为:600/23*19+600/21.75/8*1.5*21=608.58 按照 B 方法:其工资为:600-600/21.75*4+600/21.75/8*1.5*21=598.21 按照 C 方法:其工资为:600/21.75*19+600/21.75/8*1.5*21=657.86 可以看出同样的一个案例如果采取不同的薪资计算方法其工资金额相关很大; 现在比较一下各种计算方法的优缺点: 假设一:假设该员工请了 21 天假,也没有加班,即该员工实际出勤了 2 天,那么按照 B 的方法计算: 600-600/21.75*21=-2.29 元; 分析:可以看出如果按照 B 的计算方法,该员工虽然上了 2 天班,但是他的工资却是负数; 假设二:现在假设该员工该月没有加班,而且只请了一天的假,即实际出勤天数为 22 天,那么按照 C 的 计算方法:其工资为:600/21.75*22=631 元>600 元; 分析:如果该员工没有请假,也没有加班,那么他本月的实际工资就应该是 600 元,如果按照 C 的计算 方法来算,该员工请假了一天,他所得的工资反而还高于全勤的情况;(如果出全勤则只有 600 元工 资) 如果按照 B 的方法:其工资为:600-600/21.75*1=571.32 假设三:该员工请了 3 天假,也没有加班,即实际出勤了 20 天,按照 C 计算方法,其工资为: 600/21.75*20=573.61, 分析:可以看出该员工同样是没有加班,如果采用 C 种计算方法请了 3 天假反而还比按照 B 种计算方法 只请一天假的工资还要高许多; 结论(并非最终结论呵):1、从公式 B 本来来看: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数)+固定月 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只要缺勤天数大于等于 21 天,其工资就会为负数(如果在没有任何加班的情况下) 2、从 C 公式本身来看:C:固定月薪/21.75*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 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在有请假的情况下只要实际出勤天数大于等于 21 天,其工资反 而会大于固定月薪(如果在没有任何加班的情况下) 3、B/C 两种计算方法均有其各自的缺陷,所以本人以为在遇到固定月薪计算工资时 最好采用 A 种计算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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