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员工保密协议书

3、员工保密协议书

阜阳健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保密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 阜阳健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详细住址: 乙方系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服务或履职内容: ,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 甲方的上述秘密,防止各种技术秘密、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乙方在 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在甲方公司以外从 事任何有偿或无偿的兼职或全职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或协助任何第三方和甲方有 竞争的事项。 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内容: 1、技术信息(专有技术、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品设计图纸、研发项目 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和甲方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 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上述保密信息在经过甲方书面许可后,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 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但其仅运用于 甲方许可的范围之内。 二、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及乙方离职后五年内(自离职之日起计算)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应严 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 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阜阳市颍东经济开发区富强路 26 号 1 阜阳健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 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保管,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 开发及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或泄露。 4、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 方谋利、或为故意损坏甲方的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披露、使用技术秘密、商业 秘密,包括与甲方秘密相关联的器、材设备、取走与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 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 披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 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 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 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存储器以及其他任何形 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均归甲方所有。 5、 服务关系结束后,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 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与甲方有关的所有图文、影视等资料都必须交还甲方,不 得有任何保留及备份。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除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 退等处罚外,还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 2、乙方如将甲方的任何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甲方任何秘密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乙方除了承担违约金,还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研发成本、 销售减少利润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等。 3、因乙方恶意泄露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已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其刑事责任 和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自甲方的授权代表和乙方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当日生效,有效期自 《劳动合同》签订日开始,本协议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 延长,本协议的期限将自动延长同等时限。员工离职后五年后,本协议自动期满失效。 阜阳市颍东经济开发区富强路 26 号 2 阜阳健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六、因各种原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服务关系的,必须提前 30 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五年内必须保守好甲方的各种技术及商业秘密。 否则,以乙方违约论处。 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 业务有竞争关系。 2、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 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 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3、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全国内) 4、本协议提及的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新产品范围。 5、本协议提及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销售甲方生产 或研发的第一条 4 项中所表述的相关产品。 6、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6.1、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 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 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 4 条所列单位中 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及乙方代理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参与生产、经 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阜阳市颍东经济开发区富强路 26 号 3 阜阳健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3、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 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 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 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6.4、乙方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 劳务。 7、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须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 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 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 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 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 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包括委托亲友组建)、或参股竞争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 除外。此款义务的地域限制为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2、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 3、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 开始, 阜阳市颍东经济开发区富强路 26 号 4 阜阳健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式甲方应付乙方总额的 拾 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 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3、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 协议约定的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并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五条 竞业限制期限: 1、竞业限制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五年 以后失效。 2、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 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限制期。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 均由甲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 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阜阳市颍东经济开发区富强路 26 号 5 阜阳健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 充、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阜阳市颍东经济开发区富强路 26 号 日期: 6

6 页 404 浏览
立即下载
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劳 动 合 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鉴于: 1.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其员工。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 纪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4.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一)  款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 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三 ) 本 合 同 为 以 完 成 一 定 工 作 为 期 限 的 劳 动 合 同 。 合 同 期 从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项工作内容。该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见岗位说明书                             ;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根据本合同约定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 从。 三、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以下地点工作: (一)                      ; (二)                                                   ; (三)                                                  。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以上工作地点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 1 页 共 10 页 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一)  款确定: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 5 日,每日工作 8 个小时。周六和周天为休息日。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甲方应确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 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 工作任务的完成。 无论采用哪款工作时间,甲方保证乙方每礼拜至少休息 1 日,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 间不超过 44 个小时,超出上述时间规定的,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 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 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福利。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分 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乙方工资为 元 / 月(税前),如乙方属于销售岗位,绩效奖金为 元/月(税前),绩效奖金视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核发。 乙方在试用期,其工资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在岗期间,甲方支付的工资最低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 乙方在待岗期间,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10 日前支付乙方工 资。执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方式为 。 第八条 甲方将按国家规定直接从乙方每月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工资数额保密。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相关薪酬福利制度,为乙方缴纳养 老、失业、大病医疗、工伤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甲方应按时为乙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其中需 要乙方支付的部分,甲方在乙方每月工资中代为扣除。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 2 页 共 10 页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种津贴补助、公休假日、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执行甲方按国家和北 京市有关规定制定的管理制度。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 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按时 上下班,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对于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及时认真学习、仔细阅读,若对规章制度有任何异 议应在阅读本规章制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供甲乙双方协商讨论。否则甲方可认为乙方已充分 了解、同意并应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若乙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 定分别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甲方认为必要且经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 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 1 个月工资后,可 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乙方同意并承诺,若其从事销售岗位,在入职后如出现连续 2 个月未完成其承担的任务指标 (任务指标具体内容详见乙方签署的《航美传媒销售人员目标管理责任认定书》),视为乙方 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对乙方进行相关培训,若乙方 在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后 1 个月内仍无法完成当月任务指标的,甲方有权依照本条约定解除本 合同。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 在试用期中,如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第 1 项、第 2 项规定的情形,则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 第 3 页 共 10 页 第二十一条 方。 除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 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情况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合同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 30 日将终止或者续 订本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后同意,办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手续。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3.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本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外,固定期限届满 止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4 页 共 10 页 本合同终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擅自离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约定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解除合同,却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在合同 期内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 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屡犯错误不改或触犯国家法规被辞退除名、开除的,不享受经 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本合同约定劳动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或 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的培训,乙方应向甲方偿付。 第三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自行要求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同意在其任职期间和/或同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后的 2 年内,不得为甲方竞争对手工作 或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业务,具体约定详见双方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调动和安排,且乙方负有维护甲方 的利益和声誉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资源私自从事为自身谋利的任何营利性活动。否则,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届满或解除的,乙方应在届满或解除前与甲方完成工作、财务(包括所经办的客户 欠款)的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且甲方有权自本合同届满或解除之日起,取消乙方使用甲方的门禁系 统、邮箱系统及电脑等办公设备和系统。若因乙方原因未完成前述交接或手续的,则乙方应在本合同届 满或解除后按甲方要求继续完成相关事宜,此时,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延长天数的乙方报酬。双方一 致确认,该等情形下乙方工作时间的延长亦不构成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但如果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 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审查期间,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 相关事宜或问题。因乙方原因未完成工作交接或离职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进入甲方工作前或在甲方工作期间,其与原单位或其它单位及自然人之间所发生的一 切劳动纠纷、债务纠纷、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七条 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没有违反其已签署的任何协议或约定。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 偿等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其他约定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 制度》、《IT 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5 页 共 10 页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约定的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                    乙方: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 方(公司): 乙 方(员工): 住 身份证号: 址: 为了更好地保护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以下合成“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法律法规,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和保密义务 1.1 本协议内保密信息包括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具体如下: 乙方以任何方式获得或接触到的由甲方(或甲方提供条件或以甲方名义)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 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甲方的、对甲方有商业价值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业务有关的 客户名单、信息;业务计划;行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及事宜;进货渠道;媒体来源渠 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员工报酬;档案和清单;特殊顾客事宜;销售惯例;方法 和技巧;销售理念、策略和计划;促销资料和信息;合并;收购;设备、技术和过程;定价信息; 知识产权;专有知识;技术数据;软件程序;营运成本;设计;创意;计划;装置;材料;甲 方从他方受得的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等。以下统称“保密信息”。 1.2 保密义务 第 6 页 共 10 页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同意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 1.2.1 乙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无论乙方是否因履行职务所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 意的,乙方不得泄露、披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提供、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 方(包括但不限于无权知悉该项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保密信息;同时,乙方因履行 职务所需使用保密信息的,所使用的保密信息也仅限于必要范围内,除此之外乙方不得直接或 间接使用保密信息。 1.2.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1.2.3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善意、谨慎、负责的态度,采 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1.2.4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探听、披露甲方内部薪金、奖金、福利、期权或任何形式的报酬事宜。 1.2.5 乙方不应采取可预见会影响保密信息的保密性或专属性的任何行动或行为。 1.2.6 本协议中所称的“雇佣期间”,是指甲乙双方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期间;本协议中所称的“雇佣 结束”,是指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实践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合 同期满、辞职、辞退等一切正常离职和一切非正常离职。 1.2.7 双方同意,雇用结束后,乙方仍对其在雇用期间接触、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如同雇用期间一样 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雇佣关系因何种原因结束。 1.2.8 本协议项下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着或受控于甲方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 各分支机构、母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等。 1.3 保密信息载体的归还 1.3.1 乙方应当于雇佣结束(无论何种原因)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属于甲方且载有甲方 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 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且,乙方不得擅自复制、保留。 1.3.2 若载有保密信息的相关载体为乙方所有,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该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 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该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若载有保密信息的相关载体为乙方所有,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 甲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 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4 乙方如有以下行为可被认定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 1.4.1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使用保密信息的或者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使用的。 第 7 页 共 10 页 1.4.2 将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给甲方竞争对手的。 1.4.3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以甲方的名义或以甲方雇员身份对外发布、提供保密信息的。 1.4.4 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以在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或牟取利益的。 1.4.5 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保密信息的。 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 2.1 乙方声明,聘用期间,不会也没有使用或透露乙方过去雇主、被代理人、合伙人、合作人、客户(统 称“原雇主”)或其他个体或实体的任何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任何成果。乙方也不会将属于原雇主 未公开的信息和任何财产带入甲方,除非原雇主书面同意。乙方确认,不会也没有违反其应遵守的 和原雇主的任何协议。如果因乙方违反前述规定致使甲方产生任何索赔、责任、损害和费用,包括合 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乙方将就此等索赔、责任、损害和费用向甲方作出补偿。 2.2 乙方保证,在雇佣期间没有、将来也不会擅自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工具或软件等,否则将 承担相应的责任。 2.3 乙方认识到,甲方有可能已收到或者将会收到第三方保密或专有信息,且甲方将有责任对该等信息 保密且仅为特定有限目的使用该等信息。乙方同意其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对甲方和该等第三方 负有义务,对该等保密和专有信息严格保密,且不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披露该等信息,且以甲方与 该第三方达成协议所规定的方式和仅为经允许的有限目的使用该等信息。 2.4 雇佣结束后,乙方在此同意并向甲方承诺,向乙方的新雇主通知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5 乙方保证在雇佣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除甲方外其他任何单位任职。特别地,未经甲 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提供同类服务的或与甲方有直接经济往来的其他经 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 顾问等,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职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为自 己谋取私利。 2.6 不引诱义务。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的两年内,乙方保证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唆使或试图影响甲方 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去为乙方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服务;乙方保证不会引诱甲方 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客户或以前的客户以获取他们的业务而直接或间接获利。 第三条 竞业限制约定 3.1 鉴于乙方工作涉及甲方的保密信息,因此乙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在雇佣结束后不长于两年 第 8 页 共 10 页 期限内(具体竞业限制期限以本协议第 3.2 条约定为准,以下统称“竞业限制期”),乙方保证在 没有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论是否有偿,乙方都不会作为雇员、顾问、股东、管理层或 以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开发、提供或销售与甲方开发、提供或销售的技术、服务或产品相同的或 相似的技术、服务或产品有关业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还包括: (1)直接或间接参与挖走雇佣结束前一年期间属于甲方的客户或为该等客户提供服务,或向该等 客户收取订单,或与之发生商业接触,只要这种接触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 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 (2)禁止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或者在这种公司拥有利 益; (3)禁止自己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以及 (4)作出其他可被合理认为与甲方经营业务形成竞争的行为。 上述约定将涵盖竞业限制期内乙方将从事业务活动的任一地域范围。“地域”是指(a) 中国大陆; (b) 台湾;(c) 香港;(d) 澳门; (e) 美国。 3.2 双方同意,对于前述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有权在雇佣关系结束时决定是否需要乙方承担及需 要承担的竞业限制期限,具体以乙方离职前或离职时甲方的书面通知(该通知为本协议有效附 件)为准: (1) 若届时甲方不要求乙方承担该竞业限制义务的,将不承担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2)若届时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该义务的,甲方应在前述规定的竞业限制期内每年向乙方支付相 当 于 10 个月乙方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乙方工资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工作未满十二个月的以实 际工作时间为准)的月平均工资。该补偿金甲方应于乙方离职日当月的下一个月起在竞业限制期 内按月平均支付到乙方工资账户或乙方明确指示的其他帐户。 3.3 乙方同意,甲方一旦通过银行向乙方工资账户或指定其他帐户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的,即应视为 甲方履行了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义务,乙方也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收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若 乙方帐户信息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无法及时收款或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3.4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约定补偿金时,应根据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乙方不得违反保密义务和不引诱义务。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和不引诱义务的,应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及甲方追偿 经济损失的合理费用。违约金支付标准: (1)如果乙方是甲方之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违约金为 20 万元; (2)如果乙方是甲方之副总监及以上管理人员,则违约金为 10 万元; 第 9 页 共 10 页 (3)如果乙方是甲方副总监以下员工,违约金为 5 万元。 (4)如果乙方是甲方猎聘的高级人才,在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还须全额赔偿公司因其支付人才 中介的猎聘成本。 4.2 乙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若乙方在前述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内违反该项义务,应向 甲方支付相当于竞业限制期内全部经济补偿金 2 倍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的支付不应被视为竞业限 制义务的终止或解除,若乙方仍旧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而不予及时纠正,除前述违约金外,乙方还应 承担甲方因该等违反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其 他 5.1 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约定事宜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诉讼。 5.2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构成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先前与本协议主题事项有关的 任何和全部口头或书面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 规定为准。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对乙方岗位、责任、工资或报酬的调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或范围。 5.3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不履行不应构成对任何条款的放弃。本协议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应 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性。 5.4 如本协议以中英文两种版本订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版本有冲突时,以中文版为准。 5.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字盖章日不同,以在后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全文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盖章) 年 乙 方: 月 日 (签字) 年 月 第 10 页 共 10 页 日

10 页 471 浏览
立即下载
3-经济补偿金核算表-工具

3-经济补偿金核算表-工具

经济补偿金核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 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济补偿。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经济补偿金数额 半年以内 0.5 个月工资 半年以上一年以内 1 个月工资 一年以上一年半以内 1.5 个月工资 …… …… N 年以上 N 年半以内 (N+0.5)个月工资 N 年半以上(N+1)年以内 (N+1)个月工资 注:N 为整数。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经济补偿金数额如下表: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经济补偿金数额 半年以内 0.5 个月工资 半年以上一年以内 1 个月工资 一年以上一年半以内 1.5 个月工资 一年半以上两年以内 2 个月工资 两年以上两年半以内 2.5 个月工资 两年半以上三年以内 3 个月工资 三年以上三年半以内 3.5 个月工资 三年半以上四年以内 4 个月工资 四年以上四年半以内 4.5 个月工资 四年半以上五年以内 5 个月工资 五年以上五年半以内 5.5 个月工资 五年半以上六年以内 6 个月工资 六年以上六年半以内 6.5 个月工资 六年半以上七年以内 7 个月工资 七年以上七年半以内 7.5 个月工资 七年半以上八年以内 8 个月工资 八年以上八年半以内 8.5 个月工资 八年半以上九年以内 9 个月工资 九年以上九年半以内 9.5 个月工资 九年半以上十年以内 10 个月工资 十年以上十年半以内 10.5 个月工资 十年半以上十一年以内 11 个月工资 十一年以上十一年半以内 11.5 个月工资 十一年半以上 12 个月工资 备注: 1. 上述表述“以内”时不含刚好满期情况,表述“以上”时含刚好满期情况。 2.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特别提示: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补充说明: 用人单位依据(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 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 协议的等三种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 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此一个月工资不包含在经济补偿金内。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3 页 440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公司总经办 保 密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因乙方现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 的公司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公司秘密,防 止该公司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 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制度规定,甲、乙双 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 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乙方自受甲方聘用之日起,及至日后的任何时间都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 一、乙方负有遵守甲方公司制度,保守甲方公司秘密的义务。非经甲 方许可不得将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和掌握的公司秘密提供、泄露给任何 第三方,无论这种提供和泄露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亦无论是故意或过 失。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 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 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 业或技术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二、乙方除应对其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甲方之商业秘密负严格保密 之责任外,还应采取合理之必要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负 责管理的部门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保密资料。如发现公司秘密被泄 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公司秘密。 四、乙方不得违反公司关于保密的规定,取得或接触按其级别和职权 不应当取得或接触的商业秘密。 五、甲方鼓励严格遵守公司制度,鼓励主动防止和制止泄密、窃密行 为,鼓励举报泄密、窃密行为等。 六、本协议所指公司秘密,是指与公司有关的、对公众不公开的一切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有关公司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客户的组织结构、发展 战略、计划、运营情况;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客户、合作伙伴的 意向、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内容;谈判方案、内容、会议会谈纪 要、决议;业务渠道: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客户名单、中介单位;产品成 本、交易价格、利润率;销售策略、方案;为客户制作的策划方案、咨询服 务工作成果、设计方案以及设计图纸。 2、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自行开发的和由甲方付费购买的第三方提 1 公司总经办 供的技术和相关资料)、技术来源、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所有有关技 术信息资料。 3、有关需保密的字段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卡号、密码、银行帐号 及相关的人名、地址、数字等所有录入信息资料。 4、有关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账簿、报表;工资、奖金、 福利分配方案;公司的盈亏状况。 5、有关公司的人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档案资料;公司内 部重大人事变动;重要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招聘裁员计划。 6、有关公司的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收购、 兼并、合并、清算、破产、分立计划;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行动;或未公 开审理的诉讼、仲裁;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计划、活动安排。 7、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及 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8、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 图片、技术;   9、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10、甲方专有产品技术、 新技术(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 数据资料等)和售后服务技术;   11、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七、乙方在受聘期内编制的、使用或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往来书信、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 纸)手册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须在甲方的要求下在任何时候及在受聘 期完结时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与副本)交还甲方,乙方不得保留上述 文件的全部或部分任何复制文件。 八、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 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 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 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 权。 九、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 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 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 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 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 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 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通过漯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之规定,不得随意打探 与本岗位无关的公司其他信息;不得互相打探同事间的薪酬收入等。 十一、本协议之规定不妨碍甲方受其他相关法律有关商业秘密、商标、 2 公司总经办 专利、著作权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之保护。 十二、保密期限 无论乙方出于何种原因离退职,离退职后二年内(自离职、退职之日 起)仍有义务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虽属第三方但 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经营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有关保密工 作的字段信息. 十三、法律责任: (一)、乙方应对其故意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以及因其过失造成 的泄密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乙方以盈利为目的,或受他人指使,窃取甲方商业秘密为已 所用,或提供、出售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并追回非法所得,严重的甲方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方对其它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内部行政处理:扣发工资奖金、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辞退、开除, 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2、对乙方提起违约或侵权民事诉讼:无论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甲方都有权依法以违约或侵权为由,对乙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 相应的民事责任; 3、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四)、乙方因其违约或侵权应当赔偿的范围,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 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额,同时甲 方可以按照泄密造成的损失额的 500%向乙方追索赔偿费。 (五)、乙方意识到由于其违约和侵权,将会导致甲方对通过乙方非 法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第三方采取法律行动,追究其侵权的民事或刑事 责任。 十四、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不能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应当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与《劳动合同》联合使用,同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由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 我已仔细阅读过公司保密协议, 完全了解本协议内容,并愿意 遵守本协议。 ﹍﹍年﹍﹍月﹍﹍日  ﹍﹍年﹍﹍月﹍﹍日         3

3 页 382 浏览
立即下载
9-公司搬外地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9-公司搬外地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公司搬外地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舒先生原系一上海某软件公司的首席设计师,自 2001 年 4 月进公司。2004 年 11 月接到 公司通知:公司将搬至北京,员工愿随搬迁的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不愿搬迁的,公司将自 11 月底解除合同。舒先生不愿随公司搬迁,于是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初为舒先生办理了退工 手续,但补偿问题却拖延不决。舒先生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公司搬迁至另一城市的员工不随迁,公司据此提前一个月书面通 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是劳动者在 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据此 仲裁庭作出了公司应支付舒先生 4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裁决。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一些重大情势变化有时在所难免,比如本案中公司从上海搬至北 京即较典型。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允许劳动合同可以有条件地解除,对双方均不合理。于是现 行劳动法有一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 履行,但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解除合同。但在此情况下公司解约客观上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于是现行劳动法还有一条 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上述原因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舒 先生在公司工作了 3 年零 8 个月,按该条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支付给舒先生 4 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

1 页 430 浏览
立即下载
1 入职    保密协议书

1 入职 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编号: 保密协议书 甲方:广州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保护商业秘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 乙方已阅读了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其中所列的文件/资料名称,以及凡涉及本企业技 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制作方法、技术、工艺、数据、程序、设计、客户名 单、货源情报、招投标文件、营销计划、经营决策等商业秘密,均属保密内容。 ★ 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二、保密责任 ★ 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本企业的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 料、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 乙方应该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企业员工有权制止一切泄密本企业的行 为。本企业对因保守企业秘密而行使职权的员工进行保护,对有功者实行奖励。 ★ 乙方调离甲方,应得到甲方的同意,并把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担不向 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保证在两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 ★ 甲乙双方有违反本协议而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进行赔偿。乙方若有违反本协 议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向相关法律机关提起诉讼,并有权要求法律机构对乙方采取强 制措施,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 甲方应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向乙方支付 10 元(人民币)作为保密费,支付方式为按月 在工资中发放。 三、保密期限 ★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后为本协议终止日。 四、其他 ★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日                日期: 年  月  

1 页 376 浏览
立即下载
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1.目的: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 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包括: 2.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议。 2.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职责: 3.1总裁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保密协议的签 订,归档公司秘密的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按公司规定秘密的分级和密级标明,确定保密期限,并负责实 施保密措施。 3.3 公司所有涉及公司秘密的员工均应根据参加项目的不同承诺不同服务年限 及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流程图: 无 5.内容 5.1公司秘密的分级为:"绝密"、"机密"、"密级"三级。 5.1.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 害; 5.1.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5.1.3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5.2公司秘级的确定: 5.2.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5.2.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5.2.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 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5.3保密措施 5.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 抄、保存和销毁,由总裁办指派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 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5.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未经主管总监及人力资源部部长批准, 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 5.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 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5.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裁批准。 5.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 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 议文件;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5.3.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5.3.7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并及时报告总裁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以便做出处理。 5.4责任与处罚 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按照保密协议约定条款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处理: (1) 私自将公司秘密文件带出公司的; (2) 违反本制度所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追究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 (1) 私自拷贝公司秘密文件资料的电子版本,私自将公司秘密文件带出公司 并造成后果的; (2)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4)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6.表格 无 7.附件 《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名称:公司 乙方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现住址: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 确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 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鉴于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进入甲 方之前,对所有以前的工作单位或任何第三方均未承担(或不再承担)任何有 关秘密的保密或不使用义务,也未承担(或不再承担)任何竞业禁止义务。因 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对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任何第三方无关;乙方承担甲 方交付的工作,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所述不实,由乙方自行 承担责任。 2、乙方鉴于已经或将要参加甲方 项目组,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向甲方承诺:自签订本保密协议之日起为甲方服务的期限不低于 年,在 年期限内,乙方自愿放弃劳动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全部权利;若双方劳动合同的剩余期限低于 年,则同意自动延续至满 年时止。 二、商业秘密的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包括甲方专有的技术方案(含新产品开发的方案、技术、工艺 等)、技术手段、网络信息、考评方法、技术指标、系统及应用软件、数据库、未公开 的科技成果、技术文档、商务合同、招标方案、评标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 电等。 2、经营信息:包括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暂不公开或不公 开的经营分析、财务、统计信息;公司市场营销策略、客户资料、重大商业活动计 划及安排、暂不公开或不公开的合作伙伴相关业务信息;公司重要会议内容及 记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3、人事信息:包括薪资、福利、暂不公开或不公开的人员信息等。 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5、其他一切涉及甲方的企业运营状况,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甲方采 取保护措施予以管理的资料、信息等。 三、乙方对甲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1、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企业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 得超出工作使用范围; 5、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 方的资料,如文件、设计、数据、模型、实验记录、工作手册等,个人工作日志中 如含有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的,亦应清退或在甲方监督下销毁;乙方须列 出清退清单(一式两份),由甲方有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并分别保存。 四、保密期限及要求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内,不得为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同或有竞争关系的行业或企业提供服务;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内,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劝说、诱导甲方的其他劳动者辞职;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年内,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五、经济补偿 1、甲方鉴于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1年、□6个月、□3个月) 内承担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可能减少其劳动报酬,故同意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 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6个月、□3个月、□1.5个月)的平均收入(不含绩效考 核年薪)作为补偿金; 2、前款所述的补偿金分(□6次、□3次、□1次)支付,乙方自双方劳动关 系解除或终止之日的当月起每月的前10日亲自到甲方签字领取;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未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补 偿金,逾期超过1个月的,视为甲方放弃了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此种情况下, 甲方无需承担继续支付补偿金的义务; 2、乙方因参加 项目组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如因乙方原因未 能达到承诺的最低期限,除应按照其从甲方领取工资(扣除甲方全体职工相应 期限可领取的平均工资数额)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竞 业禁止条款; 3、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违反了本协议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 或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未办理资料移交手续,除应按照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 偿金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 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条款; 4、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违反了本协议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 义务,除应按照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金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 密义务和竞业禁止条款。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 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4 页 434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公司秘密的有 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 造、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有关的知识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 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 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 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 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 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 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 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者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 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 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 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 2 年内。乙方认可,甲方在支 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支付“保密津贴”故而无须再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因工作需要如会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时,亦不得擅自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的行为,应与甲方商量,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 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 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承诺,其在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 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以任何形式担任任何职务。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光 盘、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 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务,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 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 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 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 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资料、销售信息、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 货渠道,等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从甲方聘用乙方进公司第一天开始到离开公司任职的最后一日。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 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二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由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根据其乙方于甲方担任之工作性质,应当一次性支付 1-5 万元的违约金;无论违 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 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给甲方造成的重大损 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项协议对乙方的继承人、接受遗赠者、遗 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等仍然有效;同时,对甲方和获得甲方产权的任何组织及其分支机构有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 第十九条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合同之附件,与劳动合同具同等效力。 乙方保证,本人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了这个协议的各项条款,并有能力按照协议的条款执行。 甲方公司(签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乙方签约员工(签章):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日期:

2 页 397 浏览
立即下载
设计合理的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设计合理的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如何设计一份合理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 先根据企业内部的岗位,把员工分类,按照不同岗位的特点来决定员工保密协议的形式、保密对象的范 围及相应违约责任等。   科技企业一般包括以下岗位:高级研究开发人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一般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市场 计划及销售人员,财务会计人员,秘书人员,一般行政内勤人员、保安人员等。对于像一般行政内勤人员、保 安人员这样不直接接触本企业核心秘密的员工,其保密义务相对其他人员来说并不特定且内容较简单,类似 于第三人负有的不得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因此,这类人员未必一定要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可以考虑 在其的劳动合同加入相应的保密义务条款。而-其他类人员依据其工作性质,在其工作范围内均有可能接触到 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特别是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通常掌握着企 业最核心的商业秘密。对这些人员则应该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而且依据其接触商业秘密的程度和范围,协 议内容应尽可能地细化。   通常保密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是对第三人合同义务条款。此条款主要针对新聘用员工。   企业在聘用新员工时应调查其在进入本企业前是否承担了对原企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如未承 担此类义务,应在合同中明确声明或保证,如“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 , 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承担了对前单位的保密义务 , 则应保证在本企业工作期间不利用前单位的保密信息为本企业服务。   二是义务明示条款。此条款主要是把法定的、默示的保密义务明示为合同义务。员工应保证对在本企业工 作期间知悉的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承担无条件的保密义务。   三是企业商业秘密范围条款。首先,按照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划分,列举所有属于本企业商业秘密的 内容。其次,对该员工所在岗位涉及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作进一步的详细规定。   四是员工义务的具体描述。如:对上述所列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内部无关人员泄露;不得 复制、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及文件副本等。   五是对公知领域的排除。此款主要是给员工以对某些保密信息的秘密性提出不同看法的机会。“如果能 证明有关信息没有秘密性,那么该职工可以解除对该信息的保密义务”。   六是职务成果条款。应包括员工在职期间的产生成果应及时报告。对职务成果的实施、转让、归属等明确 约定,对于非职务成果应由企业确认。并规定对职务成果的奖励和报酬的额度或比例。   七是离职后保密信息载体的交还。   八是关于补偿。明确由于企业已经支付员工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上述保密义务作为员工的忠诚义务 的重要体现,不以任何额外报酬支付为对价。可以考虑将员工现有工资中的一部分的名目列为“保密津贴” 等。并约定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九是违约责任。可根据违约的不同情形约定违约金。   竞业禁止协议既可以单独签订,也可以作为保密协议的部分条款的形式来体现。竞业禁止协议与保密协 议,虽然都是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为目的,但还有很大区别。如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范围可以尽可能的宽一 些,而竞业禁止由于是对员工择业自由这种基本劳动权利的限制,其范围不应过宽。如果过宽,在产生争议 后会引起对企业不利的司法干预。   竞业禁止条款主要包括:   一、限制范围条款。包括时间、地域、限制领域等。限制领域,如从事某种技术、产品、经营、服务等的企业 或工作岗位。地域是指在约定的地域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时间是指离职后多少年内,不得从事限制 领域的工作。关于限制领域的具体内容可以结合本行业或本企业的特点,另外制定内容详尽的附件。   二、禁止劝诱离职。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此条款意在防范近年频繁出现的 员工集体叛离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行为。   三、补偿费。作为对员工牺牲一定程度择业自由的补偿,企业应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金。具体标 准可由双方约定或执行相关行业或地方的规定。 上传日期:2003-09-19 作者:

2 页 465 浏览
立即下载
公司员工工资的保密协议

公司员工工资的保密协议

公司员工工资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 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薪酬体系保 密事项大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 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 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于甲 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 他人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工作待遇 等情况;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 甲方主管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 扩大,不得传播、散布、比对。 三、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诚实信用原 则,乙方任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 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 四、 违约责任约定: 1.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 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或参照乙方在职 时间的月工资的双倍来确定),并赔偿因此给 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 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 有关法律,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视情 况给予降薪、降职甚至给予开除的处分决定。 五、 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 以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处理。 六、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页 390 浏览
立即下载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 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 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 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 , 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 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 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 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 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 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 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 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 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 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 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 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 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 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 , 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 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 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 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 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 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 露事件发生。

2 页 390 浏览
立即下载
竞业限制保密合同(定稿)

竞业限制保密合同(定稿)

安徽香林达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甲方: 安徽香林达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22、23、24 条竞业限制和保密规 定特签定本协议。 一、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工艺变更;生产设施;供销信息;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表、统计报表;各类收支账目; 5、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资料; 6、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资料:决定、决议、会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 二、公司的秘密的密级分为“机密” 、“绝密”二级。 1、“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公 司采购人员和销售人员及财务人员及系公司机密级职业。即便辞工或被辞工一年内 不得从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如有违约,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另支付违约金 3-8 万 元。 2、“绝密”为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工艺操作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主管、公司领导 专职司机系公司绝密级职业。即便辞工或被辞工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 如有违约,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另支付违约金 5-10 万元。 三、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与公司以外各类单位合作资料、信息、决策等的为“机密级”。 2、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公司的规划、财务账 目及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采购信息、销售额信息和状况、公司经营情况、 生产设施设备、工艺革新及改良、公司各类供方、公司的各级销方均为“绝密级”; 四、属于公司秘密的管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 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完成,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 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五、保密措施:对于密级文件、资料、生产工艺、品控资料、财务资料必须采取: 1、非公司负责人批准或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详细填写记录,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涉及“绝密”级人员离职,应提前两月向公司报备,便于公司进行脱密处理。 六、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董事长批准。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及其利用通讯设施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 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的秘密。 八、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 告公司负责人,采取脱密等相关处理措施。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500—2000 元: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合同第七、八、九、十、十一条的秘密内容;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扣回之前发放全部专项奖金, 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 2、违反本保密合同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十一、本合同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十二、专项奖金(保密费):公司根据不同岗位,职别设立专项保密费,作为签定《保密 合同》的专项保密费每月随工资一同发放。 十三:双方确认:在签定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 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从签定日起至劳动关系结束后的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的时效 内均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2 页 449 浏览
立即下载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华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保密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JT-QGZ/SJ008-2007 编制人 标记 修订号 0 实施日期 处 数 2007 年 7 月 1 日 更 改 记 更改依据 第 1 页 共 2页 录 更改人 更改日期 审核人 批准人 1 目的 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部门。 3 定义 3.1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利益,依照特定程 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的事项。 3.2 泄密是指违反公司保密制度,使公司秘密 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 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4 职责 4.1 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 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各公 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2 审计监察总部归口管理全集团的保密工作。 4.3 各公司总经办(综合管理部)主管本单位保密 工作。 4.4 各职能本部和涉及公司秘密的部门,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指定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人员,管理本 单位和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4.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新入司员工进行保密知识 培训。 5 公司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5.1 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制度第 3.1 条定义的以下 秘密事项: 5.1.1 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1.2 公司研发、生产、营销、商务、财务、法务、投 资、人事、行政、基建、计划等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及 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 “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 露会 使公 司的 利益 遭受 特别 严重 的损 害; “机 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 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 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 5.3 公司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审计监察总 部分别会同各单位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围内 公布一次。 5.4 各单位对所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公 司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在产生的同时 确定密级。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 明确的事项,由上级部门或审计监察总部确定; 在此之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 措施。 5.5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照本制度 第 5.2、5.3、5.4 条的规定标明密级。 5.6 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 由审计监察总部确定。 5.7 各单位对公司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 情况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由审计监 察总部分别会同各部门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 围内公布一次。 5.8 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 况变化及时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由原确 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决定。 5.9 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的单位决定。 6 保密规定 6.1 公司经营各方面的专项保密规定,由该业务的 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其中: 6.1.1 属于公司秘密的公文的制作、收发、传递、使 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办法,由董事长办公室 规定。 6.1.2 采取电子信息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公司秘密 的办法,由 IT 本部规定。 6.1.3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进出 公司的办法,由保卫科制定。 6.1.4 属于公司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部位的保 密措施,由有关责任部门规定。 6.2 对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华伟 发展 集团 有限 公 集团保密管理制度 司 管理制度 JT-QGZ/SJ008-2007 修订号 0 实施日期 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6.2.1 非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批准,不得复制或摘 抄。 6.2.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不得通过 OA 系统或 以未加密的文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6.2.3 实物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电子文 档加密保存。 6.2.4 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6.3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 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事先经过批准,并通过一定形 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6.4 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 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 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和审计 监察总部。 8 处罚条例 8.1 对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相关责任人未按要求 确定、标明密级的,提出批评或处罚 50 元;由此 造成泄密,但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处罚 100-200 元;由此造成泄密并产生严重后果 或经 济损失的,处罚 500-1000 元。 2007 年 7 月 1 日 第 2 页 共 2页 8.2 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 损失的,处罚 100-300 元。 8.3 过失泄露公司秘密,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的,处罚 500-5000 元。 8.4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予以开除并赔偿经济损 失。 8.5 刺探、窃取、收买或利用职权强制获得不应知 悉的公司秘密的,处罚 100-1000 元,情节恶劣 者予以辞退。 8.6 涉及公司《竞业保密协议》的事项,按该协议 规定进行处理。 8.7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构成违法犯罪的,在 按公司制度处罚的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8 屡次发生泄密或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 对部门负责人处罚 100-1000 元。 9 相关文件 9.1《信息安全管理总则》 9.2《个人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9.3《机要档案管理规定》 9.4《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10 附加说明 10.1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0.2 本文件由董事长办公室起草,由审计监察总 部负责修订和归口管理。

2 页 422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本保密和竞业禁 止合同下简称“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简称“雇员”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 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 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 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 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 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 来            2.雇员承认在其受聘于公司期间 或之后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的 披露、使用或处置或与公司竞争将给公 司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公司造 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3.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 关联公司相竞争。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 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 下文规定的含义         “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 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 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 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 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 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 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竞争业务”指(1)公司或其关联 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2)与公 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 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 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 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 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 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 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 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 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 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 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 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 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 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 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 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 行。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 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 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 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 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 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投资或从 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 事竞争业务的组织向竞争对手提 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 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 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管理人 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 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任何 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 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 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 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 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 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 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 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 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 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 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 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 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 性。            第六条 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 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 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 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 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 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 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 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 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 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 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 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 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 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 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 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 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 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 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 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 和程序在 XXX/上海仲裁解决。仲裁 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 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首载明之日郑重签署 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 司公章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页 434 浏览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