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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薪人薪事·HR 新年资料大放送【第六辑】 合同编号: 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 甲 方: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201 年 1 月 日 薪人薪事·HR 新年资料大放送【第六辑】 由于乙方担任岗位可能获取甲方技术机密和商业秘密,为防止甲方利益 遭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主体信息 第一条 甲方信息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信息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地居住地址 文书送达地址 2 薪人薪事·HR 新年资料大放送【第六辑】 保密事项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三条 职务成果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业 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设计作品、计算机软件、网络服务、网站内容、 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都属职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 或转让。乙方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 但不限于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 识产权。 第四条 非职务成果 乙方在职期间完成的,与履行甲方职务无关或没有利用甲方的物质件、 业务信息,但是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设计作品、计算机软件、网络 服务、网站内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乙方有权主张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 3 薪人薪事·HR 新年资料大放送【第六辑】 但必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向甲方书面申明。经甲方书面核准,认为确属非 职务成果,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申明,或者申明后未被甲方核准, 推定其为职务成果 第五条 商业信息 乙方由于在甲方任职掌握的产品价格、业务计划、战略规划、客户数据、 人事数据、财务数据、业务合同等都属于商业信息。 第六条 保密制度 甲方在公司内部公开公布的保密制度、保密协议、禁业限制协议规定的 内容都属于保密事项。 保密义务 第七条 除经甲方同意履行职务需要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传播、泄 露、公布、发表、传授、使用、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 4 薪人薪事·HR 新年资料大放送【第六辑】 括无权知晓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然属于他人但甲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事项。 第八条 乙方在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 个自然年内,依然适用第七 条规定,但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保密费用,标准为税前 5 元/月。 薪人薪事·HR 新年资料大放送【第六辑】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如果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并无须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获得的收益,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如果乙方通过违 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赔偿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述附件与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年 月 乙方(签字) 日 年 6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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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注意事项
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持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非常重要措施就是与员工,特别是与掌 握商业秘密的员工订立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实践中被认为的商业秘密一般是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 息一般包括了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技术内容、专利动向和影响等等; 而经营信息,一般有产品的市场调查结果、市场预测和个阶段的市场 规划、经营战略、流通渠道和机构,还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 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的信息。针对形形色色 的商业秘密,企业应该针对自己的情况设置非常细致和明确的条款 来对其进行约定,避免秘密的外泄。 对企业来说,以下的方法和措施应该是值得借鉴的: 1.约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应该将保密措施贯穿于所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阶段的所有人 , 以单独的保密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来约束秘密的外泄: 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凡是所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应当订立单 独的详细的保密合同;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阶段,应该在劳动合同 中明确约定详细的保密条款。 2. 约定违约与损害赔偿责任。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最好确立明确 的数额,同时需要约定如果造成的损害大于违约金时的赔偿责任。 3.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约 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 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单位兼职或任职 , 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企业可以与员工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的竞业限制条款,使 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 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 他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 营同类业务。 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企业必须要注意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问题。 一方面,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 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 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补偿的标准应当以该员工在公司的工资为准, 否则竞业限制协议对员工没有约束力。另一方面,竞业禁止条款必须 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要具有合理性。 4.脱密期与脱密措施。 确立涉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该期限最长不超过 6个月),即在该提前通知期限内实施脱密措施,例如在该确定的 提前通知期限内,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更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来减少秘密的泄露风险。当然在此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了提前六个 月的通知期,就不能再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两者只能选择一种。考虑 到确立脱密期限的约定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而如果签订竞业限 制条款或者协议,那么必须要支付补偿金来使得该条款有效。从公司 的利益考虑,建议公司针对一般人员可以签订脱密期条款,避免签 订竞业限制条款带来的经济补偿问题;而针对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技 术人员或者其他可以接触到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人员则可以签订竞 业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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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律师团审核版)
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 秘密,为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利益,防止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流失,明确双方的权利 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公司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是指属于甲方所有的,具有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 或者不能从外界公开渠道直接取得的,能给甲方带来经营利益,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 营信息或技术信息。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发展规划、投资决策、机构改革方案、客户名单、营销计划、 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未公开的办公室会议记录、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规章制度。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 机软件、数据库、研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本、样品、模型、 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即是甲方保护其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措施之一。 二、甲方依法享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所有权。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终止与甲方劳动关系一年内,因履行职务或者利用了甲 方的物资或者资料或者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成果,属于职务成果,其 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者转让这些职务成果。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 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利用有关知识产权。 三、保密责任: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 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有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2、除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 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秘密的甲方 员工)知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 3、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直至甲方的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以解密等方式公开时止。 四、竞业禁止义务 1、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任何第二职业; 2、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2 年内不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 似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2 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第 1 页,共 2 页 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 4、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当于离职前,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 所持有或掌握的甲方的财物和载有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所 有文件记录、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光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乙方 应保证有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不外泄,并不得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擅自保留或复制或交 与任何第三方。 五、经双方协商,乙方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甲方将按月发给乙方补偿费用。补偿费用 为:□无。 □以乙方离职前 12 个月本单位的个人月实发平均工资的 30%为标准。领取方式为乙 方逐月到甲方领取。 六、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离职前 12 个月本单位个人月实发 平均工资的三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承担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 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乙 方的法律责任。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技术完全公开的,甲方的实际损失为该项技术的全部价值,价 值认定由国家认可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定。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的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入职甲方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 付工资的期间。 本协议所称的离职,是指乙方表示终止劳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实践的行为,包括辞职、 辞退等正常离职和乙方的非正常离职。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 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本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调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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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争禁止协议
保密及竞争禁止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 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以下信息范围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包括:甲方的发展战略、商业秘 密、技术秘密、多媒体软件内容、运营计划、管理信息、企业客户名单、员工名单、宣传 方案、各类密码、代号、财务类数据等。 第二条 由于员工的工资体系是不予公开的,因此乙方对自身的工资奖金予以保密。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 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 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漏、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通过其 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 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 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 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诺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 2 年内。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 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 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 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 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犯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 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 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 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有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 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在向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但 不限于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 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它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并以该劳动 合同约定的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标准。 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一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__两__倍的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所遭致的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补足。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 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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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版本:A1 表页:1/1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已被甲方录用为员工,并将通过劳动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 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相关事项,特订立以 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保密内容 乙方须予以保密之信息指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存续前、存续中及解除劳动合同后,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管理 乙方在从事制定工作中获悉的甲方之近、中、远期业务发展计划、 经营战略、经营方 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资金及融资状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分配方案、财务 会计资料(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审计资料、银行帐号、会计凭证、帐簿、报表、 关系客户资料、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载体(包括计算机、程序、软盘、光盘、 U 盘)、物料采购、人事管理(人事资料、薪酬资料、录用条件等)。 2、市场信息 行销企划、合作计划、各类协议、用户名称、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交易价格、 定价政策、工程信息等。 3、技术信息 技术笔记及文档、保密数据、设计程序、技术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工艺流程、技术 指标、数据库、技术报告、研究开发记录、检测报告、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 关的函件和甲方的公司内部系统有关的所有资料、图表、文件、电脑软件等及其他甲方营业活 动和方式有关的资料等。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电脑文档、图片、视听资料 等信息载体。 二、保密信息的归属 1、甲方的秘密信息属甲方财产。 2、乙方因履行职务或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 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属甲方享有。 3、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和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 笔记、报告、信件、传真、录音带、光盘、软盘等均归甲方所有,U 盘、仪器或电脑等其他形式 的载体,若载体本身为甲方财物的,归甲方所有。若载体本身为乙方财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将载体内文件资料等信息进行备份并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三、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出借、赠予、告知、公布、出版、传授、 转让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给第三方,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 息。 2、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 间。 四、乙方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1、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 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 的义务,而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除保密或秘密信息实 际上已公开。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任职期间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 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3、离职:指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劳动关系,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并正式从甲 方离开。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情节轻微且能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降职、降薪 等处分、处罚。 2、乙方违反此协议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无须给 予任何经济补偿,造成甲方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违反此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同意甲方有权 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中作相应抵扣。 4、乙方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六、其他 1、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 的法律含义。 2、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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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名称:XX 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姓名: 法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身份证地址: 电话: 现 住 址: 传真: 联 系 电话: 鉴于: 1、甲方拟实施《XX 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员工激励方案》(以 下简称“《激励方案》”),对符合资格的员工进行激励。 2、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已经签署《声明书》,同意并接受《激励 方案》的内容,并愿意在自身符合《激励方案》的情况下,按照《激 励方案》的内容与条款享受相应的激励待遇及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3、乙方已经(或可能)知悉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重要商业秘密或 者对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乙方特作出 本保密与不竞争承诺,作为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在符合资格 的条件下享受《激励方案》中相应激励的对价。 基于上述,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 平、诚信的精神, 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双方确认, 1 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含 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同类的营业; 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离职, 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两年后的次 日止),乙方不得到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竞争关 系的单位就职。 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离职 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 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两年后 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甲 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 司有竞 争关系的企业。 4、 无论是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任职期间还是自 该等公司离职后,乙方对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关联公司工作 期间知悉的以口头、书面、图形或以电子、电磁或其它记录或贮存的 媒介形式体现的文件、数据、图表等资料,以及一切软件版权、专利 发明等其它知识产权或财产权应予以保密,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业务计划、研究、开发和调查资料; 2、 用户手册、员工手册和所有其他培训手册及产品政策手册; 2 3、 营销战略、客户档案和信息; 4、 合同、协议、员工聘约,包括口头或书面涉及的或正在履行过程中 的; 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乙方自己获知的或被告知的从性质和内容上能 够合理预见属于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其他信息或资料; 6、 根据乙方的认知能力足以预测到的甲方现行或未来经营可能延伸到 的领域对上述保密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应用。 7、 属于第三方但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关联公司承诺保密或负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甲方承诺 在乙方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任职期间或自退休后,按照《激 励方案》的规定在乙方符合资格的条件下给予乙方相应的激励,作为乙 方承诺保密与不竞争的对价。 甲方给予乙方的激励,按照《激励方案》及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的 规定执行。 鉴于前述对价关系,若乙方的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因任何原因被认 定为无效,乙方基于《激励方案》所获得的收益须全额返还给甲方(除 3 非甲方书面免除乙方的返还义务)。 二、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 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对于按照《激励方案》已经获得的权益还未行使的,乙方 无权再行使;对于乙方已经的权利或获得的利益,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全 部追回。 第二,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含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 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可要求乙方同时履行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 3、乙方造成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①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含分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因乙方的违约/ 侵权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 /侵权行为 导致甲方(含分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销售数量下降,其 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服务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 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 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侵权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 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③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因调查乙方的违约/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 4 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的保密及不竞争义务自行终 止: (1) 非因乙方违约/侵权行为所致,乙方所掌握的甲方及其关联 公司的所有重要商业秘密均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 及其关联公司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均已终止经营,又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 的人。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 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若出现本协议内容与甲乙双方曾签订的其他协议存在矛盾或不一 致之处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 5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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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陕西为一生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 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 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公司的重大法律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股东的信息)、人力资源、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报表)、规章制度、运营 制度、销售业绩、客户名单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渠道、市场资讯、产品资 料、推广资料等)。 2.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数据库、检测报告、操作手册、相关函电等。 3. 薪资秘密:公司事项工资保密制度,公司高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和所有普通员工,都应 遵守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承诺做到不相互交流。 第二条 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 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 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 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 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 从事第二职业的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特别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 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第六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 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 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 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 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 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实的行为,包 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第八条 侵权责任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 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0 元; 2. 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 责任。 3.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陕西为一生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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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总则。 ①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 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③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④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⑤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 门或员工实行奖励。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①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 决策;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 范围。 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 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③ 公司秘级的确定: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 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 密级;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 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④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 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保密措施。 ①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 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③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 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④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 准。 ⑤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 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 人员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的范围。 ⑥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 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⑦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 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 理。 (4)责任与处罚。 ①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5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①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②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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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技术保密协议
公司保密制度+保密协议 公司保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 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本制度规定的泄 密是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泄密行为: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 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会 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薪资待遇、技术、专利及相关信息; 7、其他经公司确定具有保密性质的事项; 注意: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用于日常办公管 理在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第六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重 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机密是重要 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秘密是一般公司 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受到损害。 第七条 对于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预算及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 情况、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薪资、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 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八条 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的规 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 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销毁时要使用碎纸机,不得团成纸团或手撕扔 进垃圾桶。)由办公室或公司主管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储存、处 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公司主管经理委托专人进行保密处理。 第十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董事长及版权人的签批,不得复制或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一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定的部门 专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级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 公司主管经理审批,机密及绝密级的应报请董事长签批。 第十三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的,主办部门应采取 以下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 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并确定传达范围。 第十四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 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五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 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备相关领导,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处理。 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上级领导 不准掩盖包庇。 第十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对所属工作人 员进行保密教育。 第十七条 领导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阅读完毕的文件、 资料随时退还相关责任人。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 管,定期清理。 第十八条 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给工作人员登 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第十九条 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 公、阅读文件的人员,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 第二十条 机密办公区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建立专人负责 机制,除相关人员,禁止任何人进入。 第二十一条 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任何人 不得未经版权人允许,擅自刻录有关公司秘密的数据,禁止将载有公司信息的 存储介质带出公司或交与任何人。如版权人同意传阅的保密文件,经报备董事 长后在特定范围内传阅。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公司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并有专人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 存有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公司外维修时,由公司信息装备 管理员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 员到公司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部门负责人批准,做相应的 技术处理并派人监督维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第二十三条 禁止使用计算机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并在下载时进行杀 毒处理,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第二十四条 如需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递信息的,应注意保密(如添加密码、 及时清理)。 第二十五条 信息装备管理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 制度,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十六条 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 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 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 五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辞退并视情况赔偿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 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负责解释。 附件:保密协议(技术保密协议、普通员工保密协议) 技术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 ____ 为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受侵犯,保持企业在市场竞争者中的优势地位, 甲乙双方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协议执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 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 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的乙方工资中包含有保密工资,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 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 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对甲方经济损失赔偿 5 万-20 万元,造成甲方重 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一)甲方聘用乙方期间 1.担任兼职工作; 2.严禁乙方从事甲方同类产品的制造、销售行为; 3.严禁将乙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其他企业。 (二)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贰年内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 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或兼职。在此期间,甲 方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不含保密费)的 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 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目前天津最低工资标准 2050) (三)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天津 市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调查取证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违约者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因工作需要将会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规范乙方 行为、切实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 乙方对于其知悉的以下商业秘密信息,应当依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 严守其机密: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供应商名单、客 户名单,业务信息,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产品及原、辅材料 等)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投资决策意向, 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品牌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的、或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 的,或经过技术创新确定不宜与申请专利的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 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 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5.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富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 6.甲方的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及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 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相关知识产权归属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 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使用新型、外观设计)、 产品设计图纸及工艺图纸,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知识产权均属 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上述发明创造、作品、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2.乙方知道并同意乙方有义务证明任何已开发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 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 方取得和形势有关的知识产权。 3.双方确认,乙方离开甲方一年内创作(造)的与在甲方认知或履行甲方 职务有关的技术成果,其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均属甲方所有,乙方 不再提出异议。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应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 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 转让,乙方没有申明的,退订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 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四条 保密义务 1.不论在认知期内或离职后,乙方将不适用或公开甲方的机密,但乙方为 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而必须公开或使用这些机密信息的情况除外。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 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即使甲方 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对于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持有的任 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亦 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额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以泄露、公布、 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 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 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 信息。乙方将尽最大的努力保护这些机密信息,并保护他们以防不适当地泄密 或使用、丢失或偷窃。 4.除非乙方取得甲方的统一,或有合法的业务需要这样做,乙方不得复印 或复制机密信息,乙方不得使用、复制、改变或将机密信息贮藏与外部计算机 或电子信息接收系统或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法传递到甲方业务以外的任何地方。 乙方同意,在任职期内及离职外,乙方将不会将机密占为己有,或做任何备份, 或装到甲方以外其他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终端和网络。 5.乙方离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 秘密,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 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 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6.对甲方已经在第三方收到及以后将收到的机密信息,乙方有责任维持其 机密性并仅仅用于有限的目的和范围。乙方理解并同意在任职期内及离职后为 了对甲方及对第三方负责,除非为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任务之目的,乙方有义 务保证所有这些信息为极度机密信息并且不将其泄露或使用,并且符合甲方与 第三方协议的规定。此外,乙方同意遵照甲方所通知乙方的有关对第三方保密 义务的规定。 7.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 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质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 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 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8.乙方应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立即、无条件返还全部属于 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 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但当记录着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为乙方所有时,则乙方承 诺将无条件配合甲方将该商业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指定的其他载体上,并将原 载体上的商业秘密信息完全删除;如无法彻底删除乙方载体上的有关商业秘密 信息,则乙方承诺将该载体无条件交由甲方处置,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该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保密期限 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直至上述 商业秘密公开或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乙方的离职而免除。 第六条 违约及责任承担 1.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职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仍需遵守本协议规定 的保密义务(界定是否为“擅自离职”以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为准)。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而擅自离职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泄露有关商业秘密的, 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新聘用 乙方的用人单位,甲方保留追究相应连带责任的权利。 2.乙方因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视为严重违反了甲方的有 关保密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 检讨、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开除、追究法律责任等。 3.乙方因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而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无论给 甲方造成实际损失与否,乙方均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万-20 万元。如 甲方曾支付给乙方离职补偿金,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 4.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 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 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 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艺考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上述(1)项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 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以及采取补救措施而制度的合理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及有关单位追索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 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同意,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司法机关的行为及其他不可归咎于乙方 责任的事由而导致的甲方秘密被泄露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仔细阅读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理 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乙方承诺,其子啊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 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 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懂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第九条乙方保证,乙方在离职后不得急需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 不得以甲方之名义(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甲方之名称、商号及各种与甲方相关之 标识)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或任何可能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本合 同中所称的离职,是指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执,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仲裁或申诉进行过程中,除甲乙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 它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 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 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它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与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 均以本合同内容为准。本合同内容如需修改,经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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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因进行业务合作,鉴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 双方合法所有的非公开信息,特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性质和范围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产生或依法所有的,不为 公众所知悉的所有企业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无论该等信息 是否明示为保密信息,且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等形式。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商业秘密。甲方未公开的渠道信息、经营业务数据、统 计数据、财务数据、信贷政策、业务决策、竞争策略、重大金融交 易及交易细节、人力资源信息等。 (二)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资信状况、客户生产经 营情况、客户交易记录以及对客户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资料。 1 (三)各类涉及双方及其客户形象和信誉的事件或案件情况。 (四)对甲方及其客户有重大影响的除上述信息外的其它信息。 (五)本协议及本协议目的之合作业务的相关内容。 (六)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的行为不被视为是以任何方式授予乙方, 或是转让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技术秘密的行为;乙方取得信 息并不表明取得了信息的任何知识产权。 第二条 保密义务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一、乙方同意严守秘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其从 甲方获知的保密信息,保密措施不得低于乙方保护自身保密信息之 措施,避免保密信息的泄露和未授权使用。 二、乙方保证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定于从事本协议或业务 合作而所必须知悉保密信息的乙方代表或雇员、代理人、法律顾问 等相关人员(以下称“相关人员”),承诺其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 乙方相关人员在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已经了解并遵守该保密协议。 三、乙方保证其相关人员获知甲方保密信息必须控制在为达到 双方业务合作目的的必要限度内。 四、乙方保证约束其相关人员的行为,禁止其出于其他目的而 探听、阅读、获取、复制甲方保密信息。 五、乙方仅在为双方合作之必需,且事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方 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并且该第三方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 保守该保密信息。乙方需对该第三方行为负责。除此之外, 乙方承 2 诺不泄露任何保密信息给任何第三方。 六、乙方仅为实现双方业务合作目的之必要,要求甲方提供保 密信息,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阅读、复制保存从甲方获知的保密信 息。仅可在必要的最小的限度内,进行有关保密信息的复印、复制。 七、乙方不得出于双方业务合作以外的目的使用或部分使用从 甲方及资方获知的保密信息。 第三条 例外约定 如乙方能证明其使用或泄密保密信息之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 则不受本协议限制: 一、该保密信息已经合法公开。 二、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获得该保密信息,且该第三方对 该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三、该保密信息已被合法出版发表。 四、依法任何法定或监管要求、任何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任 何适用之法律、法规或规章、专业职责要求披露的文件或信息,或 者由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服务所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其相关的任 何索偿或潜在索偿而需披露的文件或信息,在此种情形下,乙方应 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五、已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承诺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损害 情况要求乙方承担如下一项或数项责任,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3 天内履行: 一、根据甲方要求更换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重大实际经济损失和其他严重不良影 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之合作,解除双方的业务合作协 议,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返还保密信息。 四、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合同 约定赔偿甲方依法最终认定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及其因调查乙方的违 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 方及有关单位追索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 用。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第六条 保密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开始,该保密期限 是永久的,不因双方业务合作关系的变化而中止或终结。 第七条 协议生效及独立性、优先性 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 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具有独立性,无论双方最终是否达成、履行、终止合作 4 协议或合作关系,均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效力亦不受 双方为本业务合作之目的将来或已经签署的任何协议、合同、备忘 录等法律文件的效力之影响。除非双方签署新的有效法律文件直接、 明确表明要废除、变更、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具有优先性,如果双方已经或将要签署的任何协议、合 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件中存在的保密条款所要求的保密义务低于本 协议的,适用本协议。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 并不能解释为其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 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双方书 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签署本协议并不代表任何一方有责任保证双方会达成合作决议 , 各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否终止讨论可能的合作机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署: 有权签字人签署: 5 盖章: 日期: 盖章: 日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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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保密协议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鉴于因乙在甲方关键部门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 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浙江省的相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工作接触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 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乙方为甲方 研发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工作所接触到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 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 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工作所接触到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 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 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业务函电、产销策略、投 资计划、合作计划、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采 购资料、客户资料等销售和经营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 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工作中而知悉甲方商业秘 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 计第 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 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 务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协议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 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 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 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 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 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 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 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协议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 密)对甲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协议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 认甲方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 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保密义务人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二年内不得自营或为甲方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 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 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甲方公司书面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甲方至少相当 于其在甲方服务期间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 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 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 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 的 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 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 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 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 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可分离条款 如果本协议的一个或多个条款因任何理由而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该 等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应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并且,本协议应依照原 有的条款和目的来履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 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 律含义。 第九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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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英文版
NON-DISCLOSURE AND NON-CIRCUMVENTION AGREEMENT 保密及禁止逾越协议 【 2019 年 月 日】 【 】, a company registered and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Party A”), whose address is 【】, and【 】, whose address is 【】 (the “Party B”), for good and valuable consideration and in exchange for the mutual promises and covenants exchanged one unto another the parties hereby agree to the following Non-disclosure and Non-circumvention Agreement (this “Agreement”) as follows: 【 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一家注册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有限责任公司 与【 】(下称“乙方”),一家注册地址位于【 】的【 】,经友好协商达成本保密及 禁止逾越协议(“本协议”): 1 In connection with an internal investigation for the purpose of 【 】to be carried out by Party B (the “Investigation"), Party A agrees to disclose certain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f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to Party B. 本协议双方认可,为协助乙方完成其一项【为 目的的】内部调查(下称“调查”),甲方 同意向乙方披露甲方或其关联方的特定保密信息。 2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shall mean the information with confidential nature held, created, discovered, prepared, acquired, developed, or otherwise provided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which is not generally known to the public, to which Party B may have an access. Such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cludes but is not limited to:“保密信息”系指乙方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方持有、创造、发现、准备、开发、或提供的具有 秘密性质的信息,该等信息不为公众所知,且包括但不限于: 2.1 all information (whether oral or otherwise) and material (whether electronically recorded, in writing or otherwise) disclosed to Party B before, on or after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for the purpose the Investigation, and in particular including existing business and / or contractual relationships (as well as their terms) that Party A and affiliates may have with third parties and financial information of Party A and its affiliates; 所有由甲方及其关联方在本协议签署日前、签署日或签署日后披露给乙方的与 本次调查 相关的,并尤其包括现有的甲方及其关联方可能与第三方存在的商业和/或合同关系(包 括相应的合同条款)及财务的信息(无论口头或以任何形式)及资料(无论电子记录, 书面或其他方式); 2.2 all information (whether oral or otherwise) and material (whether electronically recorded, in writing or otherwise) relating directly or indirectly to the business affairs of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all software, samples, devices, demonstrations, know-how, trade secrets and other materials of whatever description, whether subject to or protected by copyright, patent, trademark, registered or unregistered or otherwise disclosed before, on or after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to Party B; and 所有直接或间接地与甲方(或其关联方)商务相关的信息(无论口头或以任何形式)及 资料(无论电子记录,书面或其他方式),所有软件,样品,设备,展示品,技术秘密 , 商业秘密及其他无论以何种描述形式存在的资料,无论是否受著作权、专利及商标保护 , 无论是否注册或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签署日或之后被甲方或其关联方进行过相关的披 露;及 2.3 any document or material marked 'Confidential' (or with a similar expression), or any information which Party B or any of its employees has been told is confidential or which he might reasonably expect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would regard as confidential. 任何被标示为保密(或相似的说法)的文件、或任何已告知乙方及其任意雇员为机密的信 息或乙方可合理预计的将被甲方及其关联方视为机密的信息。 3 Party B acknowledges that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supplied or to be supplied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to it is proprietary to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and acknowledges that it is of a confidential nature. Accordingly, Party B will at all times keep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 strict confidence and will not u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 any manner other than for the purpose of the Investigation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Party A. In particular, Party B shall no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乙方认可甲方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或将要提供的保密信息系甲方及其关联方的专有财产,乙方同 意此类信息在本质上具有保密性质。因此,乙方将在任何时间对于此类由甲方或其关联方传递 的保密信息保持其严格保密性,并将不会为本次调查以外的任何方式使用该等信息,除非事先 得到披露方的书面同意。且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 3.1 disclose, in any form, an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any third party, except otherwise permitted pursuant to this Agreement 以任何形式将任何保密信息披露予第三方,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披露的情况除外; 3.2 acquire or allow any third party to acquir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by any improper methods (the “Improper Methods” includes stealing, fraud, threat, bribery, unauthorized reproduction, breach of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s, persuasion of others to breach any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 or similar methods of the same nature); or 以不当方式获取或允许第三方不当获取保密信息(“不当方式”包括窃取、欺诈、威胁 、 贿赂、未经授权复制、违反保密义务、教唆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同样性质的类似方式) ; 或 3.3 use or allow any third party to use an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cquired through Improper Methods. 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以不当方式取得的保密信息。 4 Party B shall not u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f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in any way listed as following:乙方不应以以下任何形式使用甲方及其关联方的机密信息: 4.1 where information regarding identities, pricing and other commercial arrangement involving customers or suppliers of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are disclosed to Party B, presume commercial dealings, wheth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or through third parties, or enter into negotiations with any or all suppliers or customers of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in the absence of prior consent from Party A; 在向乙方披露了涉及甲方及其关联方的供应商及客户的身份、价格及其他商业安排的信 息的情况下,未取得甲方同意而与相关供应商及客户擅自交易,无论直接还是间接或通 过第三方完成,或与相关供应商及客户进行直接磋商; 16dc3976-490a-11ed-a774-525400d87737.doc 2 4.2 knowingly cause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to los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due fees, commissions, or other payments and fees, commissions, or other payments which may be due under the commercial contracts or arrangements to which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is a party; or 故意导致甲方及其关联方丧失商业机会,或无法获得其应得的费用、佣金或价款,或 无 法收取甲方或其关联方作为合同一方的合同项下本应收取的费用、佣金或价款;或 4.3 solicit or accept business from customers that are made available by Party A, at any time,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of Party A. 在未获得甲方允许的条件下,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供的任何客户及其关联方招揽 或接受 生意。 5 Party B may disclo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its employees on a strict need-to-know basis. Party B undertakes to ensure that all employees to whom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s disclosed shall comply with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乙方仅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严格意义上必需接触到保密信息的雇员。乙方将保证所有接触到保 密信息的雇员遵守本协议条款。 6 Party B shall not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Party A, reproduce, adapt, divulge, disclose, publish, confirm, deny or circulate (or authorize or permit anyone else to do any of the same in respect of) any of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disclosed or communicated to it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unless permitted by Clause 5 above or unless required to do so by law or by the order or ruling of a court or tribunal, judicial body, in which case, if Party B is required to disclose such information it will, unless legally prohibited from doing so, notify Party A promptly in writing of that fact and in any event, prior to making such disclosure. 乙方不得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复制、改编、泄露、披露、公开、确认、否认或 散播(或授权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从事上述行为)甲方及其关联方披露或传递的保密信息,依本 协议上述第 5 条的披露除外,或依照法律规定,或依照法院、仲裁院或其他司法机关裁决 要求 披露的除外;上述任何情况下对保密信息的披露,除非是被法律禁止的,乙方将在任何情形下 在披露前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此类情况的发生。 7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nd all copies thereof shall be returned by Party B to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within seven days of a written request for such return, or destroyed according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structions of Party A, provided that the Party B shall be permitted to retain copies if and to the extent required by any applicable law to retain copies. 若甲方或其关联方发出通知要求返还或销毁机密信息,乙方应在收到书面要求返还的通知后 7 日内将保密信息及其一切复制品返还给甲方或其关联方,或按照指示进行销毁;但若依照适用 的法律规定,乙方可保留相应复制品的条件下,其可保留相应的复制品。 8 Party B shall indemnify and hold Party A and its affiliates harmless against any loss and damages incurred if any provisions of this Agreement is breached. Specifically the compensation payable to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in the event of such breach shall be the higher of the loss incurred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including any anticipated profits, or any commercial gains derived by Party B as a result of such breach. 乙方应就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给甲方及其关联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予以补偿。违约补偿金以甲方遭 受的含可预期利益在内的损失或乙方因违约所获取的商业收益中较高者为准。 16dc3976-490a-11ed-a774-525400d87737.doc 3 9 Any dispute arising out of the interpretat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first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If the Parties fail to reach a solution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either Party can bring the dispute to the Shanghai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Shanghai. 因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未能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上海进行仲裁。 10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本协议未尽事宜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为准。 11 The invalidity or unenforceability of any provision of this Agreement shall not affect the validity of any other provisions of this Agreement. 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2 This Agreement is executed both English and Chinese languages. In the event of any discrepancy, the English version shall prevail. 本协议以中文和英文书就,内容如有不一致的,应以英文文本为准。 13 This Agreemen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once both Parties have executed and/or chopped on this Agreement.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Intentionally left in blank/以下无正文) 16dc3976-490a-11ed-a774-525400d87737.doc 4 (Signature Page) (签署页) IN WITNESS WHEREOF, this Agreement has been executed on the day and year first above written. 本协议于文首日期签订。 Party A: Party B: 【】 【】 Signature/Seal: Signature/Seal: 签字及盖章: 签字及盖章: 16dc3976-490a-11ed-a774-525400d87737.doc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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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工作内容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常住地址: 鉴于: 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质的资料及信息 (含甲方产品价格信息、供应渠道、客户资源信息、对所签经济合同、财务信息、尚未公开的重大投资 决策、其他有关甲方利益或甲方产品的信息),以及在乙方为甲方客户服务时从客户端得到的所有 保密信息都属于本合同协议保密的内容。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双方就以上保密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 除因工作需要并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指示外,不得使他人获得或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 息; (2)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3) 不得窃取、复制或公开包含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贝; (4)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露这些信息; (5) 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向甲方其他工作人员打听这些信息,不得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 息,指使或暗示或诱导他人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以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偷拍照片、偷 偷复制、偷走样品或材料或文件,引诱或胁迫他人披露信息等; (6) 对因工作需要而保管、接触或使用的有关包含有些信息的文件、数据、样品、设备等,应妥善 对待及采取合理加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或置放。 (7) 乙方在从甲方离职之后两年内不得经营甲方客户资料,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保密资料泄 密,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保密期限 乙方的保密期限为乙方入职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时止。 二、违约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职务成果,或主要利用甲方工作条件或便利做出的职务 成果,其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发明、著作等。乙方无论在 任何情况下离开甲方,其离开后做出的与原工作有关的成果,包括商业秘密、发明、著作等,仍视为 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保证,乙方对应归属于甲方是上述职务成果有保密义务,并 遵从本合同有关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具体规定。 2、乙方作为甲方工作人员,对甲方的利益有尽最大努力维护的忠实义务。在职期间,乙方不得 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与甲方有竞争的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任何 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鉴于乙方在在职期间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在市场竞争中的 重要作用及巨大价值,及乙方确认这些商业秘密(包括乙方的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 方在离开甲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包括辞职、辞退、除名或合同期满等)后的两年内保证自己保守 甲方商业秘密,及保证: (1) 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2) 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离开甲方;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乙方保密义务。在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 务情况下,作为权利人的甲方有权; (1) 无条件地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 向乙方索赔因乙方违约或/及侵权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泄密所导致的直接经 济损失、甲方的可得利益的损失、侵权方的获利及甲方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 同时将追索或扣除乙方年度的全部奖金、提成分红及各种补贴等福利); (3) 向侦查机关举报乙方的涉嫌犯罪行为; (4)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三、其他约定 (1)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离职后因本协议争议需诉讼解决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有保密协议自行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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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技巧】订立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操作规范
订立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操作规范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如何订立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 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 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 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 争优势。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 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 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 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 项。 订立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 权权利归属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合订为一个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签 订保密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保密 的内容和范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期限、侵犯商业秘密 的赔偿责任等。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者入职时签订,也可以在入职后协商签订。 对拒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但是,保密协议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规定,协议条款所确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得显失公平。 【操作指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保密协议时,如未同时订立竞业限制协 议,不能约定违约金,虽可主张损害赔偿,但举证难度大,不易于操作。因此,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与劳动者订立保密协议时,建议同时订立竞 业限制协议,这样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协议 所谓竞业限制(也称竞业禁止、竞业避止),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 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 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劳动者的基本职业道德 要求,也是世界各国在法律及实践中广泛采取的做法。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一份完备的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 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 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 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 过二年; (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受到协议 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幅缩小,甚至于失业,因此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成 为必要。法律没有规定补偿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 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操作指引】法律没有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 违约金标准,可由合同双方进行约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少见的赋予用人单 位较高自由度的条款,用人单位可充分把握和利用,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另外 法律也没有规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和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先后顺序,竞业限制 补偿金是月初支付还是月底支付,法律没有规定,这也可由双方约定。 三、竞业限制协议是否等同于保密协议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 竞业限制义务,比如订立《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常常导致人们一种模糊认识 认为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什么区别,二者是一回事。实际上保密协议和 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 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保密协议应当以 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2) 保密 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保密协议的期限;(4)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 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 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 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 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 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 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 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 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 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 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 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 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 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 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 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典型案例】李某于 2004 年 8 月入职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公司与李某签 订了一份《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且劳 动合同解除后的 2 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否则承担违约金 20000 元。公司员工手册对工资构成做了如下规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密工资、加 班工资、绩效工资、各项津贴和补贴。根据李某的工资表,李某的月工资为:基 本工资 1500 元、保密工资 500 元、加班工资 800 元和绩效工资 2000 元 。 2005 年 7 月份,李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月李某入职一家与某公司经营 同类业务的公司,某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公司每月支付了保密费 500 元, 李某应当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并在二年内不得 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 仲裁庭认为:某公司与李某在《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公司需支付竞业 限制补偿金的约定,公司虽每月支付李某保密费 500 元,但该费用是保密费而 非竞业限制补偿金,某公司未支付李某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金,双方的竞业限 制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裁决驳回申诉人的仲裁请求。 【律师评析】本案实际上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保密协议是否等同于竞业限制 协议?支付了保密工资是否等同于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从上述保密协议和 竞业限制协议的问题释解看,二者显然为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公司错误的把 二者等同起来,从而导致其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操作指引】实践中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时,需 明确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 的规定,在协议中约定具体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千万不要把保密费错误当成竞 业限制补偿金。 四、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 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 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这里的“高 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操作指引】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 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因此,一个劳动者是否负有 保密义务是双方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条件,没有接触到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的普通劳动者,不必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即使订立,也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反而须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五、竞业限制补偿与违约金的标准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 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 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 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也未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 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标准,而是交由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协商确定。既然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由于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实践中难 免出现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协议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一百元,劳动 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这种约定是否有 效?笔者认为,从法条上看,该约定似乎不违反法律规定,毕竟是双方协商确 定的结果,但是,该约定是否公平合理呢?《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 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可见,该 约定虽然形式上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实质上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公平原则, 显失公平。 【操作指引】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注意,在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补偿金和违约金 数额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避免利用强势地位约定不合理的补偿及违 约条款,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是否公平的认定也是有 一定难度的,到底多少的补偿金才对应多少的违约金?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在哪 里?估计需由实施条例或司法解释来解决了。 六、“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条款的效力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 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司法实践中对该约定是否有效 也存在很大争议,对此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也不同。劳动者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属于 劳动报酬的范畴,是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期间的应得报酬,是劳动者参 加劳动的分配所得。竞业限制补偿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以后不能就 业或限制从业期间的补偿,系员工离职后方产生的补偿费用,其属于补偿金性 质,其与劳动报酬二者性质完全不同,支付依据也不同,工资及福利待遇中显 然不能包含一个离职后方产生的费用,就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能约 定包含在工资中一样,竞业限制补偿金也不能包含在工资中。用人单位违反经济 补偿支付的常规,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 补偿金,其操作方式基本上是将劳动者合法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划为竞业限制补 偿金,其目的显然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 务,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法律效力。《劳动合 同法》对此进行了规制,明确了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 【操作指引】用人单位应当注意不要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工资福利待遇中 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作出这样的约定,将面临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劳动者 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风险。正确的做法是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月 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偿金数额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七、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 司法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竞业限制协议,往往只约定劳动 者应当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协议中 未约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即使约定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 补偿,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司法实践中一般认 为:如果单纯限制劳动者的竞争活动,而不对劳动者提供公平、有效的对价补偿 必然会剥夺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与生存发展权,因此,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条 款规定的义务,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合理的补偿金。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 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 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 号)规定,本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 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终止。 【典型案例】 2005 年 3 月份,王先生入职深圳一家高新技术公司,担任业 务经理,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王先生“离职后一 年内不得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 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同时,竞业限制协议还 约定,从王先生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补偿。2007 年 2 月,王先生向公司提 出辞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却并未向王先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5 月 份,公司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王先生在一家同类型企业担任业务经理,可能对 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于是公司发函书面通知王先生,要求王先生履行竞业限制 协议,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王先生收到公司的函件后,未予理睬。公司于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律师评析】根据司法实践,竞业限制约定的有效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公平 原则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用人单位未支付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无约 束力,劳动者可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本案中公司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违反 竞业限制协议,王先生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操作指引】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对价,也是用人 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协议的约定 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 议中根本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条款,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 限制义务,也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条 款对劳动者是否仍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解除劳 动合同的条件、程序,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 同是指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违法情形的,劳动者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 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 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 形。(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因上述违法行为迫使劳动者 提出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操作指引】竞业限制协议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和自由择业权的限制,其对劳 动者的约束力始于劳动合同正常解除或终止后。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 致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其过错责任不在劳动者,劳动者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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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日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二章 第三条 总则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细则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 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 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 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 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 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 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 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 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 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 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 给予 50-100 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 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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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本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深圳市 XXX 实业有限公司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2019 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 激烈的市场竞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 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IT 经理担任信息安全负责人,日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 行政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对待保密工作必须慎之又慎。 第五条 对公司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 作需要知晓相关的公司秘密。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 XXX 实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七条 经营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 客户资料、客户名单、进货渠道、采购资料、采购计划、采购价格; (二) 销售方案(如:销售活动的流程、销售活动的策划及相关课件、销售计划、定 价政策等)、销售技巧(如:开发客户资源、与客户沟通、答客户疑问、话语 表达等技巧)、销售培训(如:销售团队的各项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技 巧等)、报价等各类文件及相关信息; (三) 产品调价方案、交易合同及效益评估资料、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包括甲方 及甲方关联企业的交易方式、管理模式等)、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市场开 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品底价; (四) 原材料价格、消耗、成本、库存量; (五) 不公开的财务资料; (六) 投资决策、改革方案、经营计划、与同行竞争成败的信息、文献、报告及发展规 划等; (七) 其他由法律确认的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经营信息。 第八条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 成果的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技术方案; (二) 产品的制造方法、工艺流程、配方、技术规范、技术指标、研发记录、技术报告、 技术文档及相关的图纸、资料与文档; (三) 产品的实验数据、实验结果、检测报告及试验样品、产品构件、模型、模具、操 作手册等; (四) 产品包装设计、产品的宣传广告设计; (五) 工作记录、数据、有关资料、图纸等; (六) 程序设计、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电路设计; (七) 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 (八) 引进技术中有保密协议的技术资料; (九) 秘密渠道获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技术资料; (十) 以上技术方面的培训资料、相关函件以及市场调研的相关图片、数据、文字资 料等。 第九条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 划; (二) 定岗定编方案、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 析); (三) 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 (四) 员工薪酬福利和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整方案; (五) 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 整对策等; (六) 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第十条 财务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 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各项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 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 (二) 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 (三) 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第十一条 其他保密信息 (一)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所涉及的各类争议、纠纷、诉讼、仲裁及相关事项的材料 和信息; (二) 未公开的办公室会议记录、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等; (三) 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四) 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五) 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六) 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七) 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八) 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九) 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十二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 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 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三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 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 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十四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 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四章 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五条 绝密级:执行总裁、联席总裁、财务总监以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 人员。 掌握核心绝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离职须经总经理同意。 第十六条 机密级: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机密事项。 掌握核心机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离职须经总裁办同意。 第十七条 秘密级:财务相关、数据相关、销财相关、产品及市场相关人员以及与秘密内 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秘密事项。 第五章 密级文件的归档、保管、使用 第十八条 归档要求: 1、归档的密级文件材料须是原件或正本,机密及绝密文件交法务部存档。 2、归档时,须把同一内容、不同载体形式的密级材料一起归档,如纸质文件 电子原件、软件光盘等 3、归档的密级文件材料须按本规范要求分类整理,将文件材料的密级、保管 期限和份数标注完毕 第十九条 归档方式: 1、纸质密级文件归档时,密件经办人可视密件等级,确定是否需将密件封 套后归档,密级文件归档时必须在封面上注明归档单位、归档人、文件名称、附件数、 件数、页数、成文日期、保存年限、机密等级、保密期限、解密条件等相关检索性信息 第二十条 密级文件保存 1、密级档案应单独建档,须与公共档案分开存放,绝密、机密档案实行专区、 专柜、专人管理 2、密级档案须以件为单位装盒入柜保管,盒内档案以文件编号的先后顺序进 行排列,不同密级的档案不得装入同一盒内。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并按《保密协议合同》及 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 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开展本岗位外的业务活动,不准串岗。 第二十三条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如需要提供公司的秘密事项,应先由总裁办批准,特 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对公司秘密必须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 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须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有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 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九条 掌握公司秘密的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应即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部门负 责人签字。 第六章 保密环节 第三十条 文件打印 (一) 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及时全部销毁(碎纸机销毁,严禁本人随意撕毁 丢弃),计算机存盘视情况应删除或加密码保存。 (二) 密级及以上文档打印,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有专人看管打印机,避免 被其他部门人员误拿。 第三十一条 文件发送 (一) 文件打印完毕,由打印人员负责其内容保密,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 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密级文档打印需直属上级同意)。 (三) 严禁通过私人电子邮箱进行公司文件的传送。 (四) 密级及以上文档的发送需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 (五) 严禁把公司文件对外发放。 第三十二条 文件复印 (一) 密级及以上文档复印,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 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三) 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碎纸机销毁,严禁本人随意撕毁丢弃)。 第三十三条 文件借阅 保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借阅时必须经借阅方负责人、借阅人直属 上级同意。确需摘抄、复印、拍照、扫描时,须经借阅方负责人同意签字并注明。 第三十四条 (一) 音像制品和存储 U 盘、移动硬盘 总经理等重要领导讲话,公司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 保密材料。 (二) 音像制品由各部门存档,同时档案管理员负责备档。 (三) 音像制品借用统一由法务部管理。 (四) 公司非公开电子文档存储 U 盘严禁带离公司,严禁使用私人 U 盘、移动硬盘 各部门文档备份只能通过 IT 部提供的相应移动硬盘存储更新。 第三十五条 客人活动范围 (一) 客人在公司活动范围应严格遵照事先划定的区域,陪同人对此负责。 (二) 客人到各部门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保密文件。 第三十六条 保密部门管理 (一) 凡涉及公司秘密事项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 (二) 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三) 保密部门对外文件、资料交流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操作。 (四) 人走要上锁,并严加保管钥匙,下班后禁止明放秘密文件。 第三十七条 会议 (一) 所有重要会议由人力资源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二) 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准参加。 (三) 会议召集部门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四) 会议录音、摄影、摄像人员由行政部指定。 (五) 重要会议的纪要由指定人员记录。 第七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 员工泄露公司秘密,视情节和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根据《员工奖惩 制度》和《保密协议合同》对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进行处罚,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由 IT 部负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本制度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条 本制度报公司总裁办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深圳市 XXX 实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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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退管理:员工保密协议管理工具通用模板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谅解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章程》《保 密守则》及其他公司文件中的保密规定。 二、 签署本合同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章程》《保密规则》 和甲方其他文件中规定的保密制度。 三、 乙方明确了解: (一)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乙方处于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 之后,也不论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是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对甲方的保密 义务是永远的。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经因为非乙方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 乙方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自己披露、使用或提供条 件让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二) 无论乙方出于何种目的,也无论乙方是否从中获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 授权向第三人披露或提供条件使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是 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四、 无论乙方是否了解某类信息属于甲方的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披露、使 用或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 权行为。乙方必须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事,在乙方不确定某个信息是否属于秘密 时,应当在采取行动之前先向甲方进行确认。 秘密的范围 五、 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产品(服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即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甲方产品 (服务) 【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环节】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i. 工艺流程; ii. iii. (二) i. 有关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客户名单; ii. …… (三) i. ii. iii. 有关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薪酬制度 企业财务状况 未发布的【并购、投资】项目信息 iv. 保密义务 六、 乙方应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并履行保密制度及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 七、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允许第三方获得、披露、 使用规定于本协议第三条及甲方其他保密制度中的甲方秘密。特别是: (一)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开发或参与开发的 【 产品(服务)】 的技术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亦不得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阅览、使用; (二)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信息中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印刷文档、电子文档、声音、视频的方式,自己或提供条件让 第三方进行获得、披露、使用。 (三) 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与其他公司、个人 合作或本人独自进行的方式,研制、开发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似之产品,或从 事、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四)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甲方【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 环节】等方面的资料,即使这些资料与技术无关; 八、 本协议中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 部或部分权利的第三方产品。 九、 若乙方与甲方有竞业限制协议,还应当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 违约责任 十、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为【相当于乙方违反协议行为发生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 或者相当于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两者以 较高者为准】。 本条所指的报酬,包括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奖金、奖励、津贴、 社会保险费、补充保险费、福利】等利益。 十一、 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的,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侵权的, 乙方对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 乙方同意,本协议第十一条所述的损失,包括了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的支出, 及下列方式计算结果中较高者: a)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 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以及第三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 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之和。计算方法是乙方及获益第三方从每件与 违约及侵权行为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该产品的总数 所得之积; c) 任何第三方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权向甲方支付的许可费中的较 高者; d) 根据市场一般情况可以推算出的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十三、 除第十一条所述损失,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 十四、 本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损失赔偿与第十条规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乙方向甲方支 付的违约金并不能冲减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其它事项 十五、 本协议的效力 (一) 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 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的为准。 十六、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甲乙双方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并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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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汇编
保密制度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一、保密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 规,增强保密意识。 1 二、公司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 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 经领导批准,并有 2 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 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 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 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 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 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 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 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 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会领导 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 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2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 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 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进行处理。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1、文件的管理规定 (1)文件一律由本单位指定保管人签收、拆封、登记、清点。收文登记一定要在 当日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批阅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不得积压。 (2)传阅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阅;本委领导阅办文件,要做到 随阅随清退,不积压和保存文件;领导之间不许横传,阅办后及时交保密员, 妥善保管。 (3)借阅文件、查阅档案要经领导批准,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4)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 须经本会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借阅人不准把文件转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员专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专柜、专室。专室要按安全保密 要求(铁门、铁窗、铁柜)。不准将文件放置在无专人管理、无严密加锁的箱柜内。下 班时不准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发现下落不明(丢失)文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 找、处理。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内部讲话。 3 (7)凡到上级部门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等,必须交单位保管文件 的同志登记保管,用时办理借阅手续,用后交还,不准长期保留在个人手里。 (8)在上缴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要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 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销毁,不准个人私自销毁文件和资料。 (9)单位领导和机要保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文 件、档案人员要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档案开列清单,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 清楚。 2、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 (1)凡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下简称“三密”文件),要配有专(兼)职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须 按规定通过考核、审查批准,报地区保密组织备案。 (2)“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铁"设施的专室,并建立 健全有关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 毁等都履行登记手续,严守保密制度。领导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三密”文件、 资料要及时交保密员登记、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时清退,年终进行 一次清退,该留用的留用,该归档的归档,该销毁的办理销毁手续。 (3)“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在末页 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印制份数。不准复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确规 定。付印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 “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传阅。阅读“三密”文件、资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要严 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时须在办 4 公室内进行,不准摘抄,阅后即清退,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组织传阅“三密” 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5)“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 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携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 抄、携带“三密”件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6)做好“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单位保密员变动时,要对“三密"文件、 资料以及记载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时,对无回收单位和无 保留价值的“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地区保密局登记代为销毁, 不得将“三密”内部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 1、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 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 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 3、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 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 4、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 入库房。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5 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三、经常对保密人员进行法纪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检查。 四、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都要严格执行制度,领 导阅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设施,有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以 确保机密的绝对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内部资料,要 按规定的时间清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清退,超过三个月,按失泄密案件查处。 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管保密人员,每个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如 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与上级和地区保密部门联系,及时弄清问题真相,以 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不 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 息。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 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 单位领导审批。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6 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 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 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 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 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 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复印的 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如有违反规 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 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 (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 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 上使用无线话筒。 7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随着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发展,单位全体人员必须共同遵守《计算机信息 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的操作守则 1、计算机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禁止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使用办公室计算机 系统上的设备。 2、操作员需要在计算机上工作时才能开机,开机必须遵守开机顺序,在输 入密码时要求没有其他人员站立旁边。不得将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泄 露给非操作人员。密码要定期更换,每个密码使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3、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工作过程中需暂离开时,预计在 1 小时内不能回工作岗 位的,必须退到输入密码前的画面;预计在 1 小时以上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 须退出所有操作,并关闭计算机系统及电源。 (二)、文件存贮、传递及数据维护守则 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电报、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电 脑。 2、本单位的文件,一律使用专用计算机打印。 3、外来磁盘、光盘等媒体在办公系统上操作时,必须先检病毒,确保系统安 全。 4、定期对自己所输入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文件、数据的最后修改日 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 删除、或被非法入侵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汇报。 8 5、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查找或传递讯息时,必须确保本系统子网的其 它计算机与网络断开。传递的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发送。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 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 面前谈论或泄露。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 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 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 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管理。 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 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 5、使用程控电话、长途直拨电话、无线对讲机、移动电话,不要涉及秘密内 容。 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 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 保密要求和纪律。 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 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9 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 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 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1、凡向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的报刊投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单位内部 自编自采报刊,涉密事项须经非密化处理后,方可刊载。 2、被采访单位、被采访人向新闻报道单位的采编人员提供信息时,不得涉及 秘密事项。 3、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并指定本单位的审稿人。 4、新闻报道稿件必须由单位领导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 5、新闻工作者有义务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消息,不泄露采访中的秘密,对 一些内部资料,使用时妥善保管,用后销毁。 6、对涉及其他行业或单位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应当负责征求有关单位的意 见。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若单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单位的保密组织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发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同 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破案。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 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3、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4、对责任者按有关处罚规定作出适当的处理,并报区保密局。 10 十五、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由单位或者当地政府依照授予奖状、奖 品、奖金、记功、升职、荣誉称号、通令嘉奖等其中一项或者多项奖励: (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3)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 轻损害后果的; (4)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 益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国家保密技术和开发、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6)一贯严守国家秘密或者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管理,事迹突出的; (7)长期经管国家秘密的专职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 政处分: (1)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2)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对有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人事管理 权限,依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11 (3)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 或者开除处分。 十六、保密检查评比制度 保密检查评比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检查评比,可以及时发现 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同时达到鼓励先进,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具体要 求如下: 1、单位要把检查评比制度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 2、单位必须结合三大节日(春节、“五一”、国庆)的保密宣传教育对失泄 密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对某一方面的保 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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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密协议(员工)-一般
协议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 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 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 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 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 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 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 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 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 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 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 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 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 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 第1页共4页 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 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 5 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 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 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 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 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 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 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 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 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 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 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 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 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 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2页共4页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 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 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 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 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 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 30 倍的违约金 ;无论 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 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 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第3页共4页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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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密协议(员工)-优
协议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 义务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及范围 1、 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 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 2、 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 户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 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2)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 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3)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 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 (4)甲方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 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 (5)甲方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 同的信息及客户和经销商名单等。 (7)除上述外,下列信息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 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 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 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 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 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 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 第1页共3页 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 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3、 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 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4、 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 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 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 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 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 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 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 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 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 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9)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离职后,未经甲 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原甲方客户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冲突的业务。 5、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 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6、 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 第三条 有关确认 1、 双方确认,就本协议的履行,甲方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费用或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 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 3、 甲方将不定期的修改有关保密的制度与作法,并通过电子邮件、公司网络平台等进行发布, 乙方同意经常查收相关文件,并遵照执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同时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甲方客户及 甲方关联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 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 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 第2页共3页 上述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2、 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 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 乙方在职期间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均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与甲方规章制度, 甲方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因签订本协议发生的或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1、 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关系以双方签署的其它文本约定为准。 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3、 本协议签订于: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注: 非劳动关系(即非公司正式员工)仍可以签署本协议,但是双方需要有另外的协议(例如外包 协议)。 此处可单独列明公司认为非常重要的保密信息。 此处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形列举一些具体的、实际的禁止从事的行为。 例如擅自进入实验室;擅自用自己的 u 盘拷贝公司文件等。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要求而定。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关系中,能否就保密义务约定违约金,存在争议。但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总 比没有约定好,故仍保留违约金条款。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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