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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解除合同备案表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表 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联系电话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本单位 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 起始日期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有关情况说明 1、养老保险费: 从 年 月缴纳到 年 月 2、医疗保险费: 从 年 月缴纳到 年 月 3、失业保险费: 从 年 月缴纳到 年 月 4、工伤保险费: 从 年 月缴纳到 年 月 5、生育保险费: 从 年 月缴纳到 年 月 经济补偿金发放情况: 工资、生活费发放情况: 从 年 月发放到 年 月 备注: 用人单位意见: 法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书 年 月 日 职工本人意见:本人于2020年8月XX日自愿离职,因本人原因一直未办理离职手续,今特 申请办理离职手续。(手写) 本人签字(签字摁手印)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签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内容不得涂改。 2、“用人单位意见”和“职工本人意见”栏内必须有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意向。 3、解除(终止)后七日内到仲裁部门办理备案。 4、办理备案时需携带经备案的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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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员工保存) 兹证明员工 日至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在我公司担任 ,自 (部门)的 年 月 职务。在职期 间工作努力,同事关系融洽,无不良行为记录。由于个人原因提出 辞职,已于 年 月 日于我司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解除劳动 关系。所有经济补偿及薪资已全部结清,无任何劳动纠纷。特此证 明! X X X X 有限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离职证明(公司留存) 员工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在我公司担任 ,自 (部门)的 年 月 日至 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 力,同事关系融洽,无不良行为记录。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 于 年 月 日于我司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所 有经济补偿及薪资已全部结清,无任何劳动纠纷。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X X X X 有限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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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申请单(服务年数、月数、天数自动计算
人力资源管理工具——员工关系 离职申请单(服务年数、月数、天数自动计算) 说明:此离职申请单,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方面是员工自动离职,另一方面是被动离职,员工 应该严格按照表格中流程执行完后方可正式离职。此申请书中的离职批准流程及离职事由项目 仅供参考,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姓名 员工编号 部门 职务 申请日期 联系电话 入职日期 3/29/2018 拟离职日期 6/5/2018 服务年限 主动离职 离职原因 0年2月7天 被动离职 □ 薪酬不满意 □ 晋升机会 □ 试用不合格 □ 福利不满意 □ 另谋他就 □ 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 □ 文化不认同 □ 个人健康因素 □ 开除 □ 工作环境不满意 □ 结婚 □ 公司裁员 □ 压力太大 □ 脱产学习进修 □ 其它 □ 调职 □ 职业发展兴趣不合 □ 其它: 补充说明 申请人签字: 日期: 部门经理意见 主管签字: 日期: 主管签字: 日期: 主管签字: 日期: 人资部意见 总经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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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除员工-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 兹有 韩加玮 同志,身份证号码 4212211991****0023 ,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期间在我司担任设计部经理职务,现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已确认终止劳动 关系。 同时,我司已办妥离职手续,以后其一切个人行为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证明! 武汉华晖嘉宝珠宝工作室 2021 年 06 月 10 日 本人已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领取《离职证明》。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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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辞退流程】员工离职申请表和手续办理表
员工离职申请表 员工类别:□ 正式员工 □ 试用员工 离职员工姓 名 填表日期: 部门 及岗 位 单 位 拟离职日期 离职类别: 辞职 □ 辞职: 员工签字: 离职原因 日期: 辞退: 直接上级主管签字: 部门负责人 意见 日期: 人事部意见 日期: 总经理意见 日期: 日期: 辞退 □ 离职手续办理单 部门 及岗 位 姓名 入取日期 离职日期 各主管部门填写 相关手续办理 经办部 门 1、 获准离职日期: 年 月 日 2、 薪金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3、 已完成工作交接(附工作交接清单) 经办人签字 部门直 接主管 负责人 4、 已归还所有的部门文件和资料 1、 已归还办公室门、桌和柜的钥匙 2、 已归还公司各类证件 3、 已完成离职手续,准予退工 行政人 事部 1、 工资结清 □ 2、 欠款结清 □ 3、 其他 财务部 当事人确认 本人同意移交以上事项所的内容,有关离职手续已按规定办妥,已将公司 重要资料交还,并确保不外泄其在职责期间所了解的公司相关商业、技术 秘密,确认从即日起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今后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与公司 无关。 当事人签字: 总经理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1、以上内容全部交接完毕,并由经办人签字后,请将此单转至财务部进行工资结算。 2、薪资核算:(1)辞职人员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离职 3 日内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 中扣除。由人事部填写《离职员工工资发放通知单》,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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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记录表--人力资源
HR 专用—离职面谈记录表 离职面谈记录表 年 姓 名 岗 位 部 门 学 历 专 业 入职时间 最后岗位日期 申请离职日期 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当初选择加入本公司? 您最喜欢公司的哪些方面? 离职原因: 一、公司原因: A、薪金低; B、福利不够; C、工作环境 D、不满意公司的政策和措施 F、缺少培训的机会 E、没有事业发展机会 G、同事关系不融洽 H、与上司关系不融洽 I、工作量太少和太枯燥 J、工作量太大,压力不能承受 K、感到内部有太多的不公平 L、 二、外部原因: M、找到更好的工作; N、自己经营生意; O、家庭原因 P、回校深造; R、转换行业 Q、健康原因; S、其他 您认为公司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有何建议? 您所在岗位最大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您对招聘新人有何建议? 是否存在公司可以改变的事情,能让您改变离职的决定? 如果日后离职的原因得以消除,您是否愿意再回公司效力?为什么? 您的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 通信地址: 邮编: 面谈者 岗 位 日 期 离职者 岗 位 日 期 注:本表可请离职员工本人填写,也可由面谈者与离职者面谈后填写 月 日 HR 专用—离职面谈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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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员工扎堆辞职(预防员工离职的3大方法)
如何预防员工扎堆辞职 近期提交辞职信的员工明显比平时要多一些,一般部门个别员工离职对工 作也没有什么影响,员工适当更替也是正常现象。但有部门员工走的比例比较 高,主管老愁眉苦脸地要急着找人,留下来的员工也因为工作量加大,抱怨明 显增多。 除非公司因业务政策调整需要主动批量调整员工岗位,否则员工扎堆辞职 对部门的工作肯定是带来很大的被动。当这种现象已经出现,能补救的措施其 实不多,这时再挽留是比较苍白或者后续管理成本很高的方法,临时从其他岗 位调人过来顶替可以缓解暂时的工作,但给其他岗位员工也带来很大的压力, 造成新的不稳定性。对员工的辞职更多的需要预防及提前做好准备。 员工扎堆辞职常常容易出现在两种时期,一种时期是管理层变更,如总经 理变化可能导致中层的频繁更替,部门主管的变化带来部门员工的更替。有的 是公司主动调整,有的是因为员工不适应新主管的风格主动辞职。另一时期就 是外部新职位机会集中出现的高峰期,如每年三四月外面新的机会比较多;如 行业内新的公司组建时大量招人的时期。 当然,公司留人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很多因素与此相关。这里要讨论的是 其中一个因素,就是直接主管的管理。 按照一般的归因习惯,人总是把不利现象的原因归到外界。当员工辞职, 直接主管说出来最常见的理由是,外面有人挖给的工资高,公司薪酬制度不行。 实际上,同样一个公司,大量部门的员工都很稳定,而只有其中一两个部门不 稳定,不能简单归因为外部原因;甚至同样的部门以前的主管带的时候很稳定, 换了个主管带就不稳定,显然不能简单归因为主管以外的外部原因。 就现实的情况观察,会发现成熟的主管下面员工的离职率低,并且不会出 现集中离职的现象。个性偏激或经验不足的主管下面员工的离职高。 从公司管理的角度看,除了在工作岗位设计、员工培训、绩效激励等多个 环节做好外,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是直接主管环节,需要让直接主管从公司角 度理解执行这些政策,再好的政策,直接主管不理解不执行就没有用。需要培 养直接主管管理团队、对团队负责的责任心和强烈意识。 除了这些公司政策上的东西,作为用人部门的直接主管,自己主动改善的 预防员工离职的实际方法有: 1、招聘时注意员工搭配 当部门的编制不多时,尤其要注意员工的搭配。除了符合公司正常的岗位 要求外,要注意员工经验的梯队,员工素质有一定的层次差异,员工的个性搭 配,招聘女员工要注意年龄和婚育情况。曾有一个人数不多的部门同事有 2、3 个请产假的女员工,部门主管那段时间要疯了。如果员工之间经验素质都差不 多,当提拔一个员工时往往容易引起其他员工的离职。很多团队的问题在组建 和发展过程中就要注意搭配和主动调整。 2、平时注意员工的需求和动向 有的主管只在意工作做得怎么样,不关心做工作的人,等到员工提出辞职 时才惊讶原来没有关注过员工是怎么想的。作为直接主管,稍加留意,就可以 了解到员工的需求和动向。员工工作中的情绪,员工出现的新的行为变化往往 就是可能离职的征兆。不要等到员工提出来才考虑,要提前主动去引导和满足 员工的需求,等到员工提出来已经晚了;如果不能满足,要早做打算准备后备 人选。 3、批评员工或劝退员工注意火候时机 现在的很多年轻员工工作比较讲感觉,如果不注意方式批评一下或者批评 过了可能第二天就不来上班了。另外,有一些主管对员工工作不满意,啪啪当 时就把员工给批评得辞职了,可是根本没有人接手,工作非常被动。作为成熟 主管,有时得忍受员工的错误,得给时间和机会让员工成长,批评指导得掌握 火候时机。如果真的要换,提前做好准备再立即换。 最后,最关键的是直接主管要修炼提升自己的内在领导力,一个有人格魅 力的主管带领的下属是不会出现扎堆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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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离职流程
离职流程 辞职 辞退 填写《辞职 / 辞退审批表》、离 职交接单,由本人携带审批 表、入职领用单、离职交接单 至总部办理离职手续。手续不 全者,不予发薪。 自动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 人填写《辞职 / 辞退审批 表》、离职交接单,由填 写人携带审批表、入职领 用单至总部办理离职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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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申请及交接表格
离职交接确认单 成员: 单位(部门): 岗位: 部门/项目 本部门 用户名: 账 邮 号1 箱 密码: 账户名: 账 网 号2 站 密码: 电脑内办公文档 主要交接内容 交接人确认 接交人: 工作交接(详见工作交接表) 口 保留,移交给 ,保留到 口 暂停使用,暂停到 口 保留,移交给 口 账号不保留 (日期) 主管: (日期) 管理员: 口 邮箱不保留 ,保留到 主管: (日期) 管理员: 口 其他说明: 口 移交给 口 不需要备份 主管: 进行备份; 备份负责人: 口 其他说明: 人资方面 (请列明接收项) 胸卡、考勤卡、员工手册、工作笔记、名片、 行政方面 (请列明接收项) 合同管理、文件资料、公务手机、工服、 等 等 本单位财务方面:合同应收款项、 等 财务方面 (请列明检查项) 财务:借款、 等 其他项 单位负责人确认: 备注: 1、 该成员最后任职日期为 ,薪资结算至 。 2、 离职成员需按制度规定妥善完成离职移交手续,其未结算薪酬按原发放方式不改变。 3、 离职成员应及时调整其通信方式,自该成员最后任职日期起,公司将不负责其私人信件、邮递物品等的接收和保管。 4、 其它: 离职成员签字确认: 日期: 辞职申请表 辞职人 单位(部门) 辞 职位 职 原 因 辞职申请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审批 确认签字(日期): 人力资源复核 是否已交接完毕 □ 已交接 □ 未交接 是否备档离职面谈表 □ 备档 □ 未备档 确认签字(日期): 总经理审批 确认签字(日期): 日期: 申请人确认 确认签字(日期): 【备注】本表必须手写,并另附工作交接表、离职交接确认单方可生效。 工作交接表 涉及部门; 岗位交接内容记录; 岗位特殊账号 权限交接 岗位特殊资源交接( 例如客户资源、供货 商资源等) 常规工作 正在进行 未完成的工作 计划内 但未完成的工作 交接资料目录 备 注 交接人; 接交人; 日期; 日期; 监交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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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作交接清单
离职工作交接清单 姓名 性别 部门 报到时间 监交人员 交接人员 离职类型 经办部门 应聘来源 经办事项 承办人 1 行政部 考勤日期 考勤员 2 离岗部门 工作交接 部门负责人 3 行政部 图书、资料、文具 专管人员 4 行政部 固定资产 行政部负责人 5 财务中心 欠款 财务部负责人 6 行政人事部 离职人员违约金 行政部负责人 7 财务部 薪资结算 财务部负责人 办理情况 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行政人事部意见 人事部签字: 日期: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经办人签字 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签字: 辞 日期: 职 书 (此表仅用于在合同期内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 公司领导: 本人因 此致! 原因,特申请离职。请批准!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部门负责人意见: 行政人事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意见: 签字: 日期: 备注:此表签字同意仅代表公司同意员工提出离职,但离职交接办理时间根据部门工作安 排,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 员工离职之前,请认真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此表。员工的宝贵意见将使我们了解公 司人力资源使用情况,发现管理方面出现的主要问题。此份表格完成后由人事部保管并对 其内容保密。 面谈内容 离职主要原因 薪资待遇如何? 工作时间、工作压力如何? 面谈记录 1.自身身体原因 2.自身发展原因 1.薪资待遇在深圳明显偏低,无法满足最低生活需求 2.工作时间尚可,压力也可以承受 沟通比较顺畅,同事关系也非常好,公司氛围也不错 与主管沟通如何?同事关系如何? 目前工作岗位是否适应? 个人发展机会如何? 对公司哪些方面较满意? 基本适应 个人发展机会一般 发展方向还可以 公司急待改善的方面是什么? 有何好建议? 薪酬和费用,销售价格 每个地区消费水平有差距,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离职员工签字: 面谈人签字: 员工离职审批表 个人信息 姓 名 部 门 性别 岗 位 职 务 学历 毕业院校 员工类别 毕业时间 □职员 □职工 入职日期 离职申请时间 合同截止日期 □临时工 □返聘人 员 离职审批 员工来源 □社会招聘 □毕业生分配 1、离职归类: □ 合同期满部门提出不续签 □ 合同期满个人提出不续签 □ 合同期内部门劝退 □ 合同期内个人提出离职 □ 自动离职 □自然减员 □试用期不合格 □其他: 2、离职原因说明: 部门 意见 3、员工类别: □管理干部 □员工 部门审批意见: 签名: 离职归类: □流失 审批意见: 行政人事部 意见 分管领导 意见 总经理 意见 □淘汰 日期: □其它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离 职 证 明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 (部门)的 (职 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 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 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时 间: 乙方签字: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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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职制度
广西北部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文件 北部湾国旅 管 字[ 2011007] 号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 目的: 目 的:为了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完善员工离职管理程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外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公司的美誉度及员 工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领导:负责权限内离职人员的审批及特殊情况的处理;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权限内离职人员的审批,办理各项离职手续;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离职员工的审批和离职前工作安排、交接与管理 (如 离职期间的考勤、工作安排与考核,工作与资料物品交接等)。 4. 离职处理: 4.1 辞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 向公司提出申请,到期后办理交接手续,方可办理离职结算;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 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赔偿或法律责任。 ★ 4.2 公司离职人员,结算所有帐目、交接完全部业务,方可办理离职,离职后不 允许进入公司办公区域,更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脑电话等设备。 4.3 以上情况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离职按国家和南宁市相关法律及劳 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但所有离职人员均应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物品移交及财务 结账手续,如未按公司规定完备离职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将交由法律部门全 权处理。 5. 离职流程: 5.1 离职审批: 5.1.1 个人提出离职申请应填写《辞职报告》,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公司行政 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根据《辞职报告》进行审批; 5.1.2 员工所在部门提出解聘要求应填写《离职交接清单》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 司领导批准,批准后告之被解聘员工。 5.2 离职交接: 5.2.1 由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与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填写《离职员工离职 前工作与资料物品交接单》; 5.2.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经理及财务部结算员工离职 前还应按公司规定进行离职财务审计。 5.2.3 行政、财务及物品交接: 离职员工根据《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向财务、行政人事部等部门办理有关所借公司物 品/书刊资料归还和财务结账手续。 5.3 离职结算: 行政人事部根据离职交接情况和本规定办理薪酬结算,并协商确定将结算的薪酬汇 入个人帐号或领取现金,财务部根据协商结果负责将结算的薪酬汇入个人指定账号 或办理现金结算。 6.1 根据劳动法合同法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员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从事与旅游相关 的行业。若有违反合同,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6.2 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否则,将根据公司有关规 定进行处罚。 7.附则 7.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2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修正及解释。未尽事项参照公司下发的其他规章制度或办法 执行。 广西北部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总经理签字)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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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离职申请
··有限公司 表格种类编号 ··-XZRS-053 离职申请表 ··-XZRS-M5-009 日期: 姓名 所属部门 担任岗位 入职日期 拟离职日期 实际离职日期 □薪资福利 原因详述: 个 人 信 息 □晋升机会 □工作时长/交通 离职原因 签字/日期: 对公司的建议 主管负责人( 意见) 签字/日期: 分管领导 ( 意见) 签字/日期: 签 批 程 序 人力资源部( 审核) 签字/日期: 常务副总 ( 审批) 签字/日期: 总经理 ( 审批) 签字/日期: □个人因素 年 月 □其他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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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 兹有原我司员工 于 年 月 (身份证号: ) 日与我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已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骑鏠章 签收回执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收到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 员工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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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表-范本
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表 离 职 类 型 提 出 方 离 非因公司原因解除 辞职 解 辞退 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 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 除 因公司原因解除 非因员工原因解除 因员工原因解除 职 原 因 员工因个人因素辞职 在试用期内 劳动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劳动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 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情节严重 动 营私舞弊、失职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开除 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 系 因员工过失解除 通知 (日历天数) 形式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办理离职手续时间 30天 3天 填 经批准的办理日期 写 30天 《 员 试用期间不符要求或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 劳 关 应提前通知时间 工 离 随时 职 随时 通 知 弄虚作假、欺瞒公司的 书 公司制度或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协议离职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双方均可提出经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签署解除协议 随时 自动离职 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 员工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 随时 》 协定日期 随时 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前, 任何一方提出 劳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日 前30天以上 合同到期日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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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招聘入职在职离职管理制度(附套表格)
人力资源招聘入职在职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保证和促进公司的正常运营,使员工的招聘、入职、试用、转正定岗 调职、晋升或降职、离职等人力资源基础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全体人员。 第二章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原则和战略规划 人力资源管理原则 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信任每一位员工,建立一个公平竞争、公 正使用、公开管理的用人环境,致力于形成团结、务实、高效、创新 的公司组织文化。 第四条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逐步培养一支适合公司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建立具有强大竞 争力的现代化人才管理体制,为公司的发展做好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章 聘用、定岗、调配、晋升、离职管理 第五条 招聘 1、招聘原则 公司所有员工的招聘,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 各部门对应聘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真正做到按需录用,任人唯 贤,量才录用,择优录用。 2、员工招聘途径包括内部调整(包括本部门内部调整和公司内 部调整)、本公司人员推荐及自荐、在报纸、网站或其它媒体发布招 聘广告、现场招聘会等)。 3、招聘工作的具体程序: (1)各部室根据岗位编制缺员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向公司人 力资源部提报书面增补员工申请,填写《招聘申请表》(见附表 1),呈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2)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经审批的人员需求计划拟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包括:岗位名称、人数、素质和资格要求、工作职责、加上 招聘渠道、面试要求等,收集齐全招聘资料或者在招聘活动截止日期 后,人力资源部会同需求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面试小组,对符合要求 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通过面试的人员参加复试,由复试考评人员 填写《应聘人员复试考评表》(见附表 2),对复试人员进行总体评 价,并将复试结果和基本评价提交公司领导审核,主管以下职级员工 的录用,由公司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录用,其中专 业技术人员由需求部门负责人进行专业测试。 主管以上职级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招聘须经公司总经理面试。 如果公司集中招聘(超过 6 人),须由总经理等领导组成面试小 组,统一面试,根据各位面试官的考评意见,得出是否录用的结果。 (3)对于关键职位,应聘人员通过复试后由公司总经理进行面 谈。 4、试用审批 通过复试的拟录用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新员工报到(新 员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为起薪日)。新员工到岗前需填写 《员工档案信息表》(见附表 3),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英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由人力资源部 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后,保留 6 张近期免冠 1 寸彩照和其它证件复印件, 原件归还本人。 5、新到岗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向用工需求部门填写《员工入职通 知单》一式两份(见附表 4),填写该员工姓名、工作岗位、试用期 工资、试用期、上岗时间等内容,其中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据此 记录考勤和计算薪酬,另一份转交用工需求部门。 6、员工入职上岗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培训、学习各种规 章制度,用人部门进行专业知识或专业技术培训,领用办公用品,配 发办公设备。 7、试用期 (1)员工试用期为 1 至 3 个月(公司高管人员或关键岗位人才 不适用此规定,由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根据新员工表现可将试用 期缩短为 1 个月或 2 个月。 (2)新员工试用期间可请病假、事假,试用期到期日期按请假 天数往后顺延。 (3)试用期内新员工提出离职,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本 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员工本人还须配合做好工作交接,并保守公司的 商业秘密。在试用期间,因不服从工作分配、提交的个人资料与事实 不符、实际能力达不到工作要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有其它不适合 公司聘用标准的,公司可以随时将其辞退。 试用期内自动离职和被辞退员工,在本部门办理完成工作交接手 续后,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工作记录和考勤说明,并将已填列的 《员工离职交接表》提交人力资源部,据此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和计 算薪资。 (4)试用期员工一般不派出参加外出培训和单项开支金额超过 500 元的培训。 第六条 转正 试用期满前两周,由本人填写《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一式两份, 本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批后,一份留存归入本人 档案信息袋,一份提报人力资源部,用于计发薪酬,并协助本人办理 人事档案接转、保险关系对接和缴纳等手续。 试用期内,对业务素质、工作绩效、适应能力特别出色的员工, 本部门负责人可以向人力资源部书面建议缩短试用期限,员工本人也 可以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书面填写《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见附 表 5)。 部门经理以上职级员工转正,须有分管人力资源的领导组织公司 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组,共同进行现场交流、测评后,根 据综合考评意见,确定转正事宜。 第七条 平行调岗 员工在本部门内部调岗和跨部门调岗,不涉及晋升、降职、薪酬 变化的,由人力资源部签发调令,由原工作部门负责办理办公用品交 接和考勤日期续接手续。 第八条 晋升或降职 1、晋升或降职的条件:必须是被公司录用的正式员工;员工在 现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恶劣,并有从事所申请岗位的工作能力;申 请晋升或降职的岗位目前尚属空缺。 2、审批:主管职级以下员工晋升或降职,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 面报告,主管职级以上员工晋升或降职,须提前通告公司总经理,必 要时附列本部门经理签批的员工工作考核、奖惩记录和全面鉴定报告。 第九条 离职 已转正且位于正常岗位的员工离职,应提前 30 天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人力资源部在接到辞职报告 3 个工作日之后批准是否可以辞职。 如批准辞职,离职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 (见附表 6),到相关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离开公司。人力资源 部配合办理人事档案和保险关系转移。 公司范围内主管职级以上员工离职,必须告知公司总经理,如未 经批准,而擅自离开视为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由本人负责赔 偿。 第十条 待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以待岗 1、由于工作调整,部门内人员出现过剩,且空岗员工本人不适 合其他岗位工作;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在公司工作者;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4、不服从调岗调级和工作安排,进行说服教育仍不能服从者; 5、提供虚假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状况、工作经历和健康 状况等资料者; 第十一条、在试用期内因未录用而离职的员工,以及在转正后被 批准辞职的员工,自上一个工资结算日至离职之日的薪资,其发放日 期往后顺延,在隔月薪资发放日结算发放。 公司统一招聘员工进入公司工作流程 部门负责人根据编制 需要,提出新员工增 补书面申请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和分管领导审核后 进行修订批复 人力资源部整合所 有招聘资料,发布招 聘信息或接受推荐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 准初试结果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会 同有关领导对初试人 员进行面试 应聘人员或 被推荐人 员填写人才 登记表, 并准备个人相关资料 人力资源部组织统一 进行复试,出具复试 结果 公司高管层会商人力 资源部意见后,确定 入职名单 录用入职, 初步确定 工作岗位和职责,领 取员工装备和办公用 品 如试用期结束后正式 录用,确定职级和薪 酬等级,签劳动合同, 接转劳动人事关系。 试用期满之前,由试 用部门负责人 签署转 正、延长试用期或不 予录用初步意见 试用期开始,进行培 训学习,熟悉工作内 容和岗位职责,按要 求开展工作 公司统一招聘员工离职流程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 不 予录用、正式员工本 人提出辞职,由部门 负责人签署书面意见 员工本人提出辞职的, 由人力资源部进行 挽 留,没有留用希望的, 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重要岗位或高管 层由 总经理进行悉心交流 试用期不予录用的 人员、被批准辞职 的正式员工,填列 《员工离职交接 表》,开始办理交 接 试用期未录用人员或 辞职的正式员工,当 月工资于隔月薪资发 放日结算,结算工资 后,由公司配合本人 转移人事档案及养老 保险关系等相关手续 涉及借款的,即时还 清借款,报销未报销 单据,未完成的工作, 进行工作后 续指导性 文字说明,列清本岗 位对外联系人和电话 交回领用的全部员工 装备和办公用品,到 各部门办理工作移交, 清点物品、文件、电 子邮件、移交密码、 钥匙 附表 1 招聘申请表 部门 申请 负责人签字 □员工辞退 □员工离职 □业务增量 □新增业务 □新设部门 说明: 原因 岗位名称 人 数 要求到岗时间 年龄范围 性 别 学历背景 需 聘用 求 标准 计 专业要求 技术职称 其它技能 划 工作年限 外语电脑 主要岗位职责 其它 要求 人力资源部意见 公司负责人批示 日期: 日期: 附表 2 应聘人员复试考评表 姓名 性别 应聘岗位 学历 年龄 形象气质 10 分 教育背景 10 分 考 知识技能 10 分 职业经历 30 分 评 项 目 语言表达能力 10 分 理解沟通能力 10 分 与应聘岗位匹配程度 10 分 职业发展及潜质 10 分 复试人意见 考评 人力资源部 意 见 意见 人力资源部汇总意见 (面试官的综合意 见) 附表 3 员工档案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籍 贯 民 族 健康状况 政治面貌 入党 (团)时 间 参加工作 时间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专业 户口性质 户口 所在地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 入职日期 手机 电子邮箱 家庭地址 邮编 紧急联系 人资料 血型 婚姻 状况 院校 档案 所在地 家庭联 系电话 联系 电话 与本人关 系 姓名 地址 第一外语 及水平 □未婚 □已婚 邮编 第二外语 及水平 计算机 水平 兴趣 爱好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岗位 待遇收入 起止时间 院校 专业 学历 证明人及电话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主 历 要 学 习 经 学位 学习方式 姓名 工作单位 出生日期 关系 联系方式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培训地点 培训证书 颁证单位 奖励时间 奖励类型 奖励措施 奖励事由 奖励机构 评定时间 终止时间 家庭主要 成员 培训经历 奖励情况 资格证书 证书名称及编号 评定机构 自我评价 业务专长 申明 本人保证此表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伪造现象,本人愿接受公司任何处罚。 签名:________ 附表 4 公司员工入职通知单 入职部门 姓 名 出生日期 学 历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校及专业 家庭住址 电 话 现住址 电 话 拟入职岗位 入职时间 试用期工资 (工资总额) 人力资源部 意见 人力资源负责人 审批 分管领导审批 (主管以上职 级) 入职部门 接收签字 说明:本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入职员工填写并传递。 附表 5 政治 面貌 民族 试用期 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 姓 名 试用部门及岗位 计划试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是否申请提前转正 已试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申请转正时间 提前转正理由 试 用 期 工 作 总 结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试用部门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批准转正日期 转正后待遇 及工资标准 年 月 日 基本工资 人事行政总监审批 元 转正后任职部门及岗位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元 元 特殊津贴 公司领导审批(限主管以上) 工资性补贴 其它 元 元 薪酬专员签名 薪酬专员接收日期 本人签名 人力资源部归档日期 说明: 1、本表由人力资源部签批后存档,用于计发薪酬。 2、本表附带员工书面转正申请、试用期工作总结。 附表 6 公司员工离职交接表 姓 名 性 别 岗 位 部 门 离职性质 入职时间 离职时间 1、经办工作交接清楚 供 职 部 门 部 门 经 理 签 字 2、公司文件资料、客户资料是否交接 3、工具、设备、仪器是否交接 4、其他应交接事项 5、 日 期: 1、宿舍公共用品是否良好 部 门 经 理 签 字 2、通讯工具、电话磁卡交接 3、领用办公用品、钥匙交接、 人 事 行 政 部 4、员工手册、服务证件回收 5、工装扣款计算 6、电脑密码、邮箱密码 7、合同是否解除、养老保险手续是否转 移 8、图书资料归还 9、所负责办公设备是否完好 10、其他事项 11、 日 期: 1、欠款结清 财 务 部 部 门 经 理 签 字 2、担保责任检查 3、贷款追讨 4、其他未结清款项 5、 人力资源部意见: 日 期: 离职员工本人签字: 日 期: 人事行政总监意见: 日 期: 日 期: 办理流程:1、离职员工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表格后到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完毕并经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3、最后请将此表格送回人力资源部用于存档。 ○辞职 ○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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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离职管理制度HR全套合同表
合同与离职管理制度 (全套合同表格) 目录 一、目的............................................................2 二、适用范围........................................................2 三、职责............................................................2 四、合同管理........................................................3 五、离职管理........................................................4 六、执行............................................................7 七、附件(合同样本及相关表格)......................................8 劳动合同书.........................................................11 保密协议...........................................................13 竞业协议...........................................................14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16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17 员工退工知单.......................................................18 离职审批表(管理人员).............................................19 离职审批表(非管理人员)...........................................20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21 终止试用通知书.....................................................22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23 离职证明...........................................................24 合同与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用工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离职流程,确保公司及员工个 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同及离职管理。 三、职责 3.1 总经理室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控制机制,确保本制度的产生、修改、取消和管 理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地执行。 3.2 人力资源部 负责制定、解释、修订本制度,负责员工合同的鉴定和离职手续的具体 办理; 离职员工信息与各类合同的归档、保管。 3.3 各部门 各部门主管应做好员工合同签订、与辞职员工的离职面谈及工作交接。 各关联部门要做好离职手续办理各项工作。 四、合同管理 4.1 合同签订原则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贯彻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严格履行。 4.2 合同类别及附件 合同类别:《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 合同附件:《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4.3 合同签订规定 4.3.1 新员工合同 新进员工应在查验其与原单位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它 能证明该员工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 合同。 管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研 发关键岗位、高层管理人员)。 普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制胶、配料都关键岗位的人员还需签订 《保密协议》。 4.3.2 合同期限 公司员工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一般为 1 年,续签合同的期限根据岗位需要 和个人表现确定: 管理人员一般为 1 年,重要岗位 2~4 年。 技术及技术管理岗位为 2 年,重要岗位 2~5 年。 主管以上岗位续签或时间超过 2 年的,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3.3 劳动合同续签 员工合同期满前 1 个月,人力资源部将《劳动合同续签/终止意见表》 传给员工本人和用人部门。 员工合同续签手续必须在上一个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办妥。 4.4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员工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由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处 理。 由公司出资进行学习培训(具体参见《培训管理制度》)或其它涉及劳 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赔偿情形的员工,合同期内个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 员工按国家有关法规及有关协议的规定向公司作经济赔偿。如员工违反 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违约的员工,公司保留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 员工经济补偿。 4.5 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处 理。 五、离职管理 5.1 员工离职分类及管理 个人原因自动辞职的; 试用期内但发现不能胜任的; 转正后合同期内因不合公司要求而被解雇的; 公司战略调整的裁员离职。 5.1.1 个人原因自动辞职的 由离职人员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仅管理人员)及《辞职审批表》(分管 理人员、普通员工两种),连同用人部门的《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报 人力资源部审批。 部门主管应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 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5.1.2 试用期内但发现不能胜任的 试用期间,若发现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由所在部 门填写《终止试用审批表》提出终止试用申请,并按流程进行审批。 5.1.3 转正后合同期内因不合公司要求而被解雇的 由用人部门编写一份有关被解雇人员情况的书面报告,报相关部门及人 力资源部审批。如情况属实,且达到解雇的标准,则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提前解除劳动协议通知书》至用人部门及其个人。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详见《行为准则及奖惩手册》)如严重过失、 刑事犯罪、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公司将立即开除,并要求赔偿公司经 济损失及保留起诉权力。 5.1.4 公司因经营需要战略性裁员的员工离职 为促进公司人才流动与更新,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战略目 标,公司可视情形进行一定比例的裁员。 5.2 离职通知 所有劳动合同的解除,都需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个人,为保证后续工作的 开展,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对辞职通知作如下规定(考虑到人才培养 和适才适岗,员工离职可先由原部门领导填写《员工退工通知单》,由人 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岗位情况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其他岗位,若没有合适岗 位或其能力难以符合新岗位,则按规定的离职手续办理): 5.2.1 员工方面提出离职 管理人员提出离职须提前 30 天通知公司。财务、研发、审计、采购、 营销、设计、行政中的关键岗位等须提前 60 天,部门主管(包括各厂 长)以上级别员工,须提前 90 天。对于关键岗位和主管级以上的岗位, 公司需对其进行必要的离职审计。 普通人员提出离职须提前 15 天。关键岗位如制胶、配料等,特殊工种 如锅炉工、叉车司机、电工、金工等须提前 30 天。 其它未列明情况详见附件《劳动合同书》。 5.2.2 公司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合同期满或战略性裁员,公司需提前 30 天向不再续签管理人员发出书 面通知,普通人员需提前 15 天; 对于不能胜任本职位或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人力资源部 应提前 15 天向员工出具书面通知。 5.3 离职程序 5.3.1 离职通知提交(具体见 5.2 离职通知) 5.3.2 离职面谈 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要对所有离职人员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的原 因,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 性。 5.3.3 离职手续办理 本部门 a) 离职岗位的工作交接及安排 b) 审核并确认离职员工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未办或正在办理的工作的交接 保管软盘光盘等电脑信息目录 办公书籍、印章、锁匙 办公设备如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等其他工具交接 收回所有业务帐号 通知与之有业务联系的客户 后勤管理 a) 收回宿舍钥匙 b) 水电费结算 c) 宿舍押金的退还 财务统计部 a) 各类借款、发票结算、罚款 b) 工资、赔偿金、押金的发放 法务部 a) 审核合同违约、培训合同违约及经济赔偿结算的合法性 b) 编制、审核所有合同 IT 管理部 a) 公司邮箱的取消 b) 公司远程办公帐号的取消 人力资源部 a) 审核并确认离职员工的行政物品移交完成 b) 门卡、工作牌、手机、呼机回收 c) 负责确定合同违约、培训合同违约及经济赔偿金额,工资结算 办公室、董事长 负责离职人员的最终审批。 5.4 离职办理注意事项 离职人员需细心保存好工作档案及文件,并认真指导继任人,不得恶意 破坏及销毁工作档案及文件,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 离职员工不能亲自办理离职结算手续时,需填写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 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办结算手续。 5.5 离职后续工作 在离职人员已完全办理好离职手续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部应向离职人员 提供《离职证明》,用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 人力资源需及时建立离职员工档案,做好与离职人员定期交流、联系。 六、执行 6.1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如今后政府有关部门颁 布的法律、法规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6.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及解释,经董事长审批签发。 6.3 本程序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正式执行。 七、附件(合同样本及相关表格) 7.1 合同样本及附件 《聘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书》 《保密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 7.2 相关表格 HR-006-01: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 HR-006-02: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HR-006-03: 《员工退工通知单》 HR-006-04: 《辞职审批表(管理人员)》 HR-006-05: 《辞职审批表(非管理人员)》 HR-006-06: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HR-006-07: 《终止试用审批表》 HR-006-08: 《提前解除劳动协议通知书》 HR-006-09: 《离职证明》 合同样本 聘 用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立劳动(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中试用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 月。 二、岗位职责 1、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担任 工作。 2、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方因机构变动或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乙 方应服从变更。 3、 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提高职业技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设施 保证乙方正常、安全地开展工作。 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 甲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若有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 乙方的工资分配形式,按甲方 规定执行。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的 原则,以货币形式按月付给乙方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2、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 面的指挥和管理。 2、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按不同情况给予乙方批评 教育或行政处分,直到解聘。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订 1、 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可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 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已修改的; (3)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 聘用合同期满或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 续订聘用合同。甲方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续订 后的聘用合同应及时到签证部门办理签证手续。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 重大损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如甲方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等)发生重大 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 在甲方濒临破产的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符合裁员条件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 2、3 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的。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在聘用合同期内,甲方工作确实不能离开的; (2) 乙方系甲方出资聘用或培训,且同甲方另订有协议,不符合协议有关规定的; (3) 乙方在甲方担任重点工作任务而未完结或乙方系签有其他未了结的合同的技术、 经营骨干。 7、 除本条第 5 款外,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 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应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并按照乙方在合同中断期间造成经济损失金 额的 %进行赔偿。 2、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 %进行赔偿,并 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甲方有规定的,按甲方规定执行。如无规定的,培训费的 计算:按乙方培训后的服务期五年内计算每年递减 20%,服务期满五年的,不再收培 训补偿费用。 九、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会同常熟市人才服务中心做好乙方的年度考 核以及转正定级、档案工资晋级等工作。 十、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十二、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常熟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 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之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送常熟市人才中心签证;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一份。 2、 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鉴证机构(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书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 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平等自愿的的基础上签订本 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自 年 月 年 日至 月 日至 年 月 年 月 日。试用期 日止。 二、 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作。在劳动合 同期限内,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如 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如违反,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 解除本合同。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按排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规定。应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体健康。 四、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 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事故、 减少职业病危害。 2、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 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 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 乙方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 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 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 提供保护。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 的规定。 五、 劳动报酬 一、 甲方必须每月结算乙方工资并加以公布 二、 工资报酬按下列第( )款执行 1、甲方按本单位规定核发乙方工资每月 元。 2、甲方按产品计件单价和完成定额,核算乙方的计件工资, 经协商乙方同意每月按应发工资额的 3、经协商乙方同意隔 %发给工资,余额年终况现。 月发放工资。 4、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 元。 5、无论何种形式,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六、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 2.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对于实行包吃包住的,乙方如中途离厂,必须按照实际出勤 天数按每天 元的标准承担食宿费。 2、对于实行计件制的企业,各种款式的工价必须在 天内以 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发到职工处。 3、 4、 九、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 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 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附件包括 。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 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鉴证机构(盖章): 年 月 月 日 鉴证人(签字):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内部员工) 甲方: 地址: 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财务秘 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一、甲方规定乙方保密以下内容: 1、隆力奇系列产品的制作方法、技术、配方、数据、程序、设计、工艺; 2、ISO14001 有关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 3、原材料货源情况及客户资料; 4、隆力奇系列产品新品开发方法及方向; 5、招投标文件; 6、经营销售策略及客户资料; 7、其他经甲方或甲方的下属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8、所有甲方的财务数据、审计内容以及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计算机软件信息 等商业秘密。 二、乙方愿意依据甲方《保密协议》规定执行,严守保密义务。 三、甲方的文件资料,若非甲方业务需要,乙方不得私自带出公司。关于 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计算机软件信息资料,乙方不得通过电子邮件、公司远程网 、 Internet 网发送、传播出去。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职或在离职后三年之内,不得为了自己或 他人之利益,直接或间接泄露甲方前述商业秘密(即以告知、交付、传播等其 他方式转移使用受甲方雇用期间内所知悉或持有的前述甲方商业秘密于第三 人)。 五、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乙方除应赔 偿甲方所受之损失外,并应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并退回甲方给付的 所有保密费。 六、如乙方严守甲方商业秘密,则甲方支付乙方保密费 30 元/月。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年。 八、如发生纠纷,双方约定在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维权。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协议(参考样本) 甲方:(企业) 营业执照码: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 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 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 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3 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 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3 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 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 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 。补偿 费的支付: ,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 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 ]倍。同时,乙 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 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常熟市 人民法院裁决。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 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HR-006-01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 : 你与公司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 日到期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决定与你续签至 你于 年 月 年 年 月 月 日。请 日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逾期 未能续签的,视合同到期自动离职。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劳动合同续签通知 书》。 被通知方: 年 月 日 HR-006-02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 你与公司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 日到期限,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请你于 日前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年 年 月 月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 书》。 被通知方: 年 月 日 HR-006-03 员工退工通知单 公司人力资源部: 兹有 由于 同志,为我部门 □试用期不合格 部门人员精减 □其它 岗位员工。 □个人原因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 原因,已不适合再在我部门继续工作, 申请退回人力资源部重新安排。 直接领导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总经理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HR-006-04 离职审批表(管理人员) 姓 名 部 门 岗 位 学 历 性 别 出生年月 专 业 籍 贯 进司日期 毕业院校 联系电话 邮 编 家庭地址 离 职 原 因 签名: 签名: 原 部 门 意 见 后 勤 意 见 出 纳 意 见 签名: 签名: 签名: 财务审核 意 见 签名: 财务结算 意 见 签名: 法 务 部 意 见 签名: IT 管理部意 见 签名: 人力资源 部 意 见 签名: 办 公 室 意 见 签名: 总 经 理 意 见 签名: 董 事 长 意 见 备 注 1、离职人员应在每个部门办清手续后才能离职,凡公司发的公用财物,如手 机、小灵通等均应移交清楚,各类需归还的资料应移交清楚; 2、由总经理负责的体系中所有管理人员离职必须先经过总经理审批,其他部门 成员可直接报董事长审批。 HR-006-05 离职审批表(非管理人员)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家庭住址 目前住址 厂 岗 籍 部 位 贯 车 间 进司日期 服务时间 邮 编 联系电话 辞职原因 车间意见 请车间主任或车间统计确认 工作服上交情况 衣柜钥匙、宿舍钥匙上交情况 其他(胸卡等) 厂部意见 生产事务 部意见 人力资源 部意见 总经理 意见 备注 HR-006-06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姓名 部门 进司时间 性别 岗位 离职时间 离职原因: 所 在 有何建议: 部 门 面谈人签名: 面 谈 记 录 离职原因: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面 谈 记 录 有何建议: 面谈人签名: 综 合 意 见 HR-006-07 终止试用通知书 : 你自 年 月 日进入我公司 部门 从事 工作。通过对你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你的工 作表现不适合岗位要求,请于 月 日前办妥相关离职手续。 ___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试用终止通知书》。 被通知方: 年 月 日 HR-006-08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因 ,无法安排你的工作,公司决 定与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你于 年 月 日前按公司的有关 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经济补偿金发放标准按《提前解除合同协议书》执行。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书》。 被通知方: 年 月 日 HR-006-09 离职证明 原为___有限公司员工,现经双方协商,从 年 月 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_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离职证明 原为___有限公司员工,现经双方协商,从 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_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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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12大经典案例及解析(招聘入职篇)
劳动纠纷 12 大经典案例及解析 (招聘入职篇) 目录 【招聘篇】 招聘广告中的风险防范 对应聘人员审查时的风险防范 【录用篇】 录用通知的法律风险知多少? 【入职篇 】 未签订劳动合同,谁之过? 劳动合同,签还是不签 只有三句话的协议也叫劳动合同吗? 劳务协议还是劳动合同 试用期要制定并公示考核标准 试用期不合格怀孕可被辞 随意设置试用期 双倍补偿没商议 试用期满不胜任,解聘不用给补偿? 入职培训很迫切,制度告知莫忽略 招聘篇 时下正值用人单位招聘新员工的高峰时期,而招聘又是 HR 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在一 般人眼里招聘中不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只有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劳动用工管理中才存在法律 风险。其实不然,任何事情包括劳动争议,都是有前因后果的,劳动合同签订后产生的劳 动争议,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招聘时埋下的“祸根”所致。因此,预防劳动争议,就要将关 口前移,从防范招聘时的风险做起。 招聘广告中的风险防范 一、典型案例 某公司招聘李先生为中国某大区的营销总监,并与其签订了为期 3 年的合同,约定试 用期为 4 个月。3 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原因是李先生没有达到公司的季度营 销目标。为此,李先生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仲裁的结果是公司败诉。原因是公司 在招聘广告中并没有列明录用条件,而且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职务说 明书,也没有书面告知小李该职务的工作内容以及岗位要求。因此当被质询时,公司无法 出具当初双方认可的职务要求,既然没有约定要求,公司又怎么能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呢?当然败诉也是在预料之中的。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案例点评 或许您会认为,招聘广告只是招聘人员的一种宣传手段而已,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吗? 其实,风险可能会在这不经意间产生,如果招聘广告撰写的不好,就有可能暗藏“杀机”。 因为,在试用期内,企业享有一项权利: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 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具体 到不符合哪一条录用条件,举证责任在于单位。而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就是招聘广告。所以在 招聘广告中,单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招聘条件,并注意将此广告存档备查,并保留刊登的 原件。这样,一旦在试用期解雇员工而产生纠纷时,就可使单位处于主动地位,防止出现 举证不能而败诉的风险。 本案中,如果公司在招聘广告中就明确录用的条件,或者在招聘广告中先笼统说明录 用的条件,然后再在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上具体列明录用条件,那么败诉的就不是公司 了。 四、操作提示 在试用期中提出解聘,是许多公司在解聘员工中经常使用的杀手锏,在公司管理层的 概念中,公司并没有承诺员工什么,想让你离开就可以让你离开。其实并不然。在我国的劳 动法以及地方的法规中,对试用期解聘都作了明确的限定: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件的,其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关键点就在于“被证明”以及“录用条件”,而这正是容易被对 方抓住把柄的软肋。 此外,招聘广告中不应当包含形形色色的歧视性条款,如性别歧视、身高歧视、对“乙 肝携带者”的歧视等等。否则,轻则会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重则会引来官司缠身。 ※※※※重点总结: 1、招聘广告中,单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招聘条件,并注意将此广告存档备查,并保留 刊登的原件; 2、在招聘广告中先笼统说明录用的条件,然后再在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上具体列明 录用条件。 对应聘人员审查时的风险防范 一、典型案例 刘某是某软件公司的软件开发工程师,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 2 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刘 某的出色表现,软件公司便出资 6 万元送刘某到国外进行为期 6 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并 与刘某签订了 3 年的服务期协议,即培训结束后刘某应再为公司服务 3 年,否则应承担违 约责任。培训结束回国后的第一年,刘某就要求提高职位和薪水,与公司协商无果后,遂 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其提前解约。刘某便不辞而别,跳 槽到了一家动漫设计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软件公司发现刘某跳到一家动漫 设计公司后,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刘某和动漫设计公司对软件公 司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法》第 99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 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 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 6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 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 70%,向原用单 位赔偿下列损失:(1)对生产、经济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因获取商业秘密 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 11 条第 3 款规定:“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劳动法》第 29 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用人单位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医疗期届满,用人单位也不能轻松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 26 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原劳动部在 1996 年就出台了一个《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 〔1996〕354 号),通知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 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三、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案例,动漫设计公司在招聘刘某时,没有对刘某是否与原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关系作初步审查,就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刘某,结果导致自己连带赔偿责任 这个案例再次提醒 HR 在招聘人员时,应验明拟聘用的人员与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拟聘用的人员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给公司带 来“灾难”。 四、操作提示 企业招聘员工是需要成本的,招聘成本除包括招聘广告或人才市场摊位费、招聘人员工 资、误餐、交通费等直接费用外,还包括失败成本,如招入人员不合格的试用工资、重新招 人的各项费用等。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在招聘时疏忽,可能会给公司带来 “杀身之祸”— —赔偿别人损失。因此,做好招聘工作,提高招聘成功率可直接大幅度减少人力资源管理 成本并减少各种法律风险。而要做好招聘工作,审查环节十分重要。 1、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是否真实。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草案)》等法律都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年龄、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知识技 能以及就业现状等情况。如果在招聘时,对应聘人员的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审查不 严格,而应聘人员的这些信息有弄虚作假的情形的,会导致其无法胜任公司的工作,那么 公司只有提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就会增加招聘失败的成本。 2、是否潜在疾病、残疾等。这是用人单位降低法律风险的有效保障。 《劳动法》第 29 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用人单位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医疗期届满,用人单位也不能轻松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 26 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此可见,医疗期届满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劳动者不 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二是用人单位需要另行为该员工安排工作,如果另行安排的工作还不 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在招聘时不严格审查应聘者的健康 状况而导致体格不健康的员工进入公司,那么用人单位事后将要付出很大的成本。 3、年龄是否达到 16 周岁。 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 16 周岁的劳动者。 《劳动法》第 94 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有关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 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 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以 5000 元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 的,按照国务院制订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 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 5000 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 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 单位承担。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 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 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 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4、是否与其他企业签订有未到期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 99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 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 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 6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 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 70%,向 原用单位赔偿下列损失:(1)对生产、经济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因获取商 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 11 条第 3 款规定:“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其实,为规范企业的招聘行为,原劳动部在 1996 年就出台了一个《关于实行劳动合同 制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 号),通知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只有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才能有效地避免招用未解 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因此而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重点总结: 1、 员工登记表尽量全面完整,如有必要,尽可能核实真实性 2、 体检报告 3、 离职证明 录用篇 录用通知的法律风险知多少? 在企业招聘实务中很多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在经过面试进行层层筛选之后,会向决定 录用的候选人发出一份录用通知。发出录用通知往往是用人单位与新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的一个前置阶段,甚至成为一些企业招聘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程序。然而在实务操作中亦有 一些企业对于录用通知的性质认识不清,误以为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便不受法律的束缚 一些企业在发出录用通知后反悔,殊不知此中蕴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在该类案件中企业 的败诉率居高不下。 一、典型案例 (一)案件主要事实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 2004 年 11 月,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以下简称马航)委托北京外 航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外航服务公司)在外航服务公司发布了马航在中国招聘中国籍空乘 的招聘广告。8 位女性于 2004 年 12 月至 2005 年 2 月参加并通过了初试、复试和体检,并 被确认录用。2005 年 2 月至 6 月间,这 8 位女性应马航和外航服务公司的要求办理了相关 政审手续,并将政审材料和办理马来西亚工作准证所需的材料寄给了外航服务公司。后 8 位准空姐多次询问马航和外航服务公司,两公司均称正在办理手续,要求 8 位准空姐在家 耐心等待。直到 2006 年 9 月 8 日,在北京建国饭店,马航和外航服务公司告知这 8 位准空 姐,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放弃对其的聘用,同时要求她们在其拟好的内容为"我自愿放弃马航 的聘用,自愿放弃向马航索赔的权利"的中英文"放弃书"上签字,而且声称如果原告签署 了"放弃书",便可拿到 11000 元人民币的"礼物",否则便无法获得该"礼物".因"放弃书"显 失公平,8 名准空姐毅然拒绝签署。 2007 年 9 月,8 名准空姐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和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 被告继续聘用,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42900 元-93200 元不等。 庭审中,被告马航认为,该公司与 8 名准空姐之间尚未形成合同关系,因此该公司对 8 名准空姐也不承担任何合同义务。同时,马航表示,作为马来西亚注册企业,其在华办事 处不能自行招聘中国员工,而只能接受中国特许的外事服务机构派遣的劳务人员。中国雇 员与外事服务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外事服务单位则与外企在华代表机构之间存在 合同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 8 名原告已经由外事服务单位派遣到该公司工作, 马航与 8 名原告之间仍然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外航服务公司则表示,该公司作为有相关 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于 2004 年 9 月与马航建立了劳务派遣合作关系。基于此,应马航的 要求该公司在网站上发布了此次招聘广告,并组织人员到马航安排的场所应聘。在招聘过 程中,该公司未向马航和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并全面履行了与马航之间的合作协议和委 托的相关义务,并为应聘者提供了准确的招聘信息和应聘服务,因此该公司不应承担赔偿 责任。 (二)法院判决 2008 年 6 月下旬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招聘者与应聘者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之中, 均享有订约自由。但是,磋商过程中双方应遵从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在订约过程中,招聘单 位以其行为导致应聘者形成合理信赖,应聘者依据该合理信赖从事相应行为导致损失的, 招聘单位应对该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外航公司受马航要求为其招聘空乘,与马航之间 系劳务派遣关系。因此,马航对外航公司在按其要求进行招聘活动中对应聘者应承担的民 事责任应承担连带责任。鉴于除法定情形外,不应强制招聘单位与应聘者建立劳动关系, 因此原告要求二被告继续聘用的请求未获支持。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一)《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 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合同法》 三、案例点评 本案的关键在于企业的反悔,在法律的定性上是解除一个民事合同还是一段劳动关系。 如果解除的是一个民事合同则适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而如果解除的是一段劳动关系, 则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此外,如果解除的是一个民事合同,则不可强制双 方履行;如果解除的是一段劳动关系,则候选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也即可以强制执行。 (一)录用通知的性质界定 录用通知,英文翻译为"offer letter",在实务中也有企业称之为"聘用通知""聘用意向 书""录取通知""聘用要约"等。录用通知书实际上用人单位向决定录用的员工单方发出的愿 意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意思表示。从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考查,录用通知就属于要约, 是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出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要约。 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一份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所谓"要约",是 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它应当由受要约人以通知的方式向要约人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 效,合同成立,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按照这样的一般原理,当企业向决定录用的候选人 发出录用通知(也即要约)而候选人表示接受该录用通知(也即承诺)后,则在企业与该 员工之间存在着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的具体内容通过录用通知来体现。换言之, 录用通知从一个企业单方发出的要约变成了企业和候选人双方达成合意的一纸合同。《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 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对劳资双方 进行调整,而候选人表示接受录用但实际用工之前,双方之间并非《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而是受《合同法》的规范。因此,此合同在法律上应当界定为普通的民事合同并非劳动合同。 (二)企业撤销录用通知的法律风险 录用通知是否对企业具有约束力,关键在于是否被候选人接受。如果候选人接受则对 企业产生约束力,否则,如果候选人不接受或者虽然接受但是对录用通知上的条件作出了 实质性变更的话,则本录用通知对企业不具约束力。候选者接受录用通知,而企业撤销, 则企业的这一行为,法律上应当界定为预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 尽管企业违约,但是追究企业的违约责任不能通过不能强制企业和候选人履行的方式 因为民事合同具有不可强制性,而只能追究财产上的损失。由于候选人已经对企业形成了 一种合理信赖,那么如果候选人能够证明其因为企业的违约行为遭受损失,则企业应该对 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在本案中,不能强制马航、外航服务公司和 8 位准空姐三方主体之间建立派遣关 系,但 8 名准空姐对于外航公司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马航已形成合理信赖,且 8 位准空姐证明了其遭受的损失,因此,8 名准空姐因基于合理信赖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导 致的损失,招聘单位应当适当予以赔偿。 四、操作提示 录用通知可以吸引人才,但是稍有不慎,它也可以困住企业的脚,从现代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理念的角度出发,招聘实务中关于录用通知的使用,应当追求法律的严谨,更大限 度地减小对企业的风险。 (一)发出录用通知与候选人体检的顺序安排 关于发出录用通知与候选人体检的顺序安排,在实务中一般有两种操作模式,第一种 模式是先让候选人进行体检,候选人体检合格后再发出录用通知,第二种模式是先发出录 用通知后再让候选人体检。如果企业的招工条件允许的话,建议在操作中采取第一种模式。 第二种模式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法律风险:(1)在拒绝理由上不易选定。如果在 在先发出录用通知后体检,而在体检中发现候选人有某种疾病的话,则企业在不易找出拒 绝理由,否则非常容易被视为就业歧视。特别实在 2008 年 1 月 1 日《就业促进法》实施以后, 企业实施就业歧视的,候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成为被提起就业歧视诉讼的概率 加大。(2)加大解雇成本。如果在先发出录用通知后体检,而在体检中发现候选人有某种 疾病仍让其顺利入职的话,则可能会在用工期间产生病假、医疗期等一系列后续问题,同 事丧失了巨大的招聘的机会成本,而且加大了企业的解雇成本。 (二)录用通知书的失效 在实务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企业向候选人发出录用通知后,数月后候选人才回复 公司表示接受,则此时公司已经找到了其他候选人,并且该候选人已经入职工作月余。为 了规避此种情形带来的法律风险,专家倾向于建议在录用通知上设立一个回复期限,如果 在期限内不回复,则录用通知自动失效。 另外,在实务中也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形,候选人答复接受并且承诺在具体的时间入职 报到,但是报到时间已到而该候选人则杳无音讯,可能该候选人已经另栖它枝而再无踪迹 也可能过了一段时间又重新出现来公司报道,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还要受录用通知 的约束,如何规避这种情况的法律风险?对此,专家建议可以在录用通知上设定,如果候 选人不能在承诺的时间入职报到时间,则需事先得到企业的同意才能后延,而且后延时间 不能超过企业设定的期限,否则录用通知自动失效。 (三)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之间关系的处理 关于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之间关系的处理,在实务中一般有以下三种操作模式,第 一种模式是明确劳动合同签订后,录用通知自动失效;第二种模式是明确劳动合同签订后 某些合同的某些内容特别是劳动报酬内容条款按照录用通知上的相关条款执行;第三种模 式是对录用通知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的处理未作任何设定。专家更倾向于建议采取第一 种模式,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后患。 首先,第三种模式是我们应该坚决摒弃的,它对二者之间的关系未作任何设定,而录 用通知和劳动合同上往往会出现一些条款相互矛盾甚至是待遇条款一高一低的情况,与此 伴随的则是内在的法律风险,实践中企业因此而败诉的案例也时常见诸报端。第二种模式 虽然明确了劳动报酬按照录用通知上的执行,但是在其他方面的内容上仍然不能彻底摆脱 第三种模式类似的风险。如果采用这种模式,至少应当明确,当二者内容不一致时,以双 方劳动合同为准。 以上是用人单位在入职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方法。如果 H R 从业人员在日常 工作中对入职环节给予足够的重视,就可以避免工作失误的发生,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为用人单位的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下面将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找出用人单位入职环节中存在的误区。 入职篇 未签订劳动合同,谁之过? 一、典型案例 韩某在北京某公司工程部当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 2007 年 4 月 3 日至 2008 年 4 月 2 日。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该公司工作,双方未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2008 年 12 月 22 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300 元,未签书面 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 2008 年 9 月份的工资。 仲裁结果: 2009 年 6 月 8 日,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该公司向韩某支付 2008 年 9 月的工资 1104.51 元,以及 2008 年 5 月 3 日至 2008 年 12 月 22 日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 的两倍工资差额 9067.43 元。 该公司不服,认为双方没有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的主要原因是韩某拒绝签订,故不 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9067.43 元,但同意支付 2008 年 9 月的工资 1104.51 元。于是该公司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审判决: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公司申请证人刘某、宋某出庭作证。刘某、宋某证明在 2008 年六 七月间曾经接到过公司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韩某去签合同,宋某将此通知转达给了韩某。 但对于韩某不与公司续签的情况,该公司缺乏证据说明,法院认为该公司仍应负有提示韩 某续签的义务,且直至韩某提出辞职时,公司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所以,北京 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向劳动者韩某支付 10171.94 元。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 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 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 补偿。 三、案例点评 焦点一:未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负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践中,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充分体 现双方协商的过程,所以,专家认为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责 任,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形成未签订事实的过错一方来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 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 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 月的次日,截至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上述法律规定分别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形做出了具体的约束和规范,为用 人单位提供了处理依据和办法。对于用人单位过错,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 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过错,在用人单位通知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拒绝与用人单 位办理签订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在电话通知韩某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未果的情形下,应当立即书面通 知韩某终止劳动关系,不应再继续使用韩某,使事实劳动关系存续。但该公司未能提供充 分证据证明公司主动通知韩某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无法举证韩某不与公司续订的情况 所以,应当承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依法支付 2008 年 5 月 3 日至 2008 年 12 月 22 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焦点二:如何规避未签劳动合同的争议风险? 通过前面的分析,专家提醒各用人单位,若存在未与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 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还可能导致用人单位追着劳动者签订,而劳动者却不与用人单位 签订的情形,这就破坏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环节上的平等关系。实践中, 一些用人单位疏于管理,未在法定时间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或续订手续,当用人单位发现并 采取补签措施时,确有个别劳动者为了索要双倍工资,以出差、工作忙、生病为名故意拖延 时间,拒绝办理签订或续订手续,双方拖得时间越长,用人单位为此付出的违法成本就越 高,最终用人单位也只得走向被动。所以,用人单位要加强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从根本上 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对于劳动者不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更要依法及时 做出处理,规避争议风险。 另外,用人单位依法处理劳动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向劳动者发出的通知也是 容易引发争议的关键。有些用人单位经常把“终止”和“解除”两个法律概念相混淆,在 出具的各种通知中随意使用,常常导致用人单位本来合法的行为因为用错了词而变成违法 行为的情况发生。本案中,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 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如果错发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就会被定为用人单位 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还要为此支付高额的违法成本。 四、操作提示 对于用人单位如何规避未签劳动合同的争议风险,专家根据多年的实战经验,提醒用 人单位特别注意依法处理好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严格按照法定时间,控制签订劳动合同的周期。初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 一定要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续签劳动合同,也不能超过原劳动合同届满的次日起 三十日。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通过对劳动合同的管理,控制签订劳动合同的周期,在劳动合同 到期届满前三十日,向劳动者征求续签意向或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做到提早准备, 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 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每延迟一日支付一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准确判定关系,避免合同延迟签订。用人单位要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的专 业知识水平,做到准确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依法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避免因关系判定不清而延误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劳动合同,签还是不签? 一、典型案例 北京崇文区某家具制造公司,有员工数十人,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 年后由于 《劳动合同法》宣传的不断深入,公司逐渐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于是要求员工与 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洪某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他认为劳动合同是对自己的束缚,因 此不愿意签。公司方面无奈,让洪某写了一个声明,声明上写道:“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 合同,特此声明。”后面是洪某的亲笔签名。于是公司方面也就未再要求洪某签订劳动合同。 一年后,洪某因为加班费的问题,向北京崇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请求, 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2 万余元,同时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 万余元。就未 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公司方拿出了洪某签名的声明,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由于洪 某的原因,公司不应该再对其支付赔偿。洪某承认声明的真实性,但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 的原因是由于公司拿出的劳动合同条款不公平。因此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实质原因还在于公 司这一边。 仲裁结果: 仲裁委经审理后作出了裁决,就双倍工资问题,认定公司属于违法未签订劳动合同,应 依法向洪某支付双倍工资近 3 万元。后公司向法院提出起诉,法院仍然维持了该项裁决。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 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则规定,员工如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三、案例点评 这个裁决恐怕会让很多人感觉意外。然而其法律依据却是充分的。如果说《劳动合同法》 还没有对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处理作出规定的话,《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 则规定,员工如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能终止劳动关系而不能继续留用该员工, 否则就要支付双倍工资。法律在这里没有考虑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动机,而直接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留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所以,本案中,不论洪某说的“公司拿出的劳动合同条款不公平”的说法是否属实, 都不会影响本案的判决。 四、操作提示 员工如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也就 是说,如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能终止劳动关系而不能继续留用该员工,否则 就要支付双倍工资。 只有三句话的协议也叫劳动合同吗? 一、典型案例 黄某在湖北武汉某商贸公司工作了一年后离职。离职一个月后向武汉某区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 4 万余元。 开庭时,公司拿出一份协议,该协议写在一张 A5 大小的纸上。协议内容是:“名称:岗 位协议,甲方:某商贸公司,乙方:黄某。正文:1.黄某担任业务员;2.月工资 2500 元加 提成;3.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协议下方有黄某的签名、公司的盖章和签订日期。签 订日期是在黄某入职后几天。 黄某看到这份协议非常生气,声称自己根本没有签过这样的协议。但他承认上面的签名 是真的,但那是从自己留在公司的一个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自己当时在上面签名只是表明 所有权,根本就不是签署什么协议。协议的内容是后来公司自己加上去的。 公司则声称该协议是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的内容虽然公司一方的人写的,但是双方协 商好的,因此黄某才会在协议下面签字。协议虽然比较简单,但从协议的内容来看,仍然 是一份劳动合同。 仲裁结果: 武汉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后作出裁决,认为该协议是关于双方劳动关系的约定, 虽然缺乏必备条款,但仍然是一份劳动合同。黄某主张这份协议是公司自己伪造的,但没 有提供相应证据,又认可其签字的真实性,故其主张不予采信。既然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 同,那么公司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黄某不服裁决,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了该裁决。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九项条款。 三、案例点评 通过这个案子,我们来了解一些劳动合同签约的知识。 1.打官司打的是证据,证据未必完全符合客观事实。 例如本案中,不排除用人单位提交的劳动合同确有伪造之可能,但由于黄某无法证明这 一点,仲裁委只能认定合同真实。 2.是否是劳动合同,是由合同(即协议)的内容以及双方关系的实质来决定的,而不取 决于协议的名称。 如果双方是劳动关系,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关于劳动关系履行中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如工 资、工作内容等,那么这就是一份劳动合同,即使协议的名称叫“劳务协议”、“聘用协 议”、“雇佣协议”、“岗位协议”或者其它名称。反过来讲,如果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例 如已达退休年龄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仍然只能是雇佣 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3.不完全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 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九项条款,但如果合同中不具备全部 九项内容,合同并非就因此无效。所缺乏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或填 补。例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国家有相应的法规规定。 4.能够确定合同双方身份、工作岗位和工资的合同就可以算是是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目前实务中,要求还是比较宽松的。实务中司法人员的态度是,签订劳动合同虽然是《劳 动合同法》的强制要求,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对劳动者的权益并没有实质的损害,因此 如果因为劳动合同条款有缺陷就判定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对企业太过苛刻 如在本案中,岗位与工资是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内容,对这两项有约定,即认定为签订了 劳动合同。但如果这两项关系内容都没有,如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签订的三方协议,仅仅表 明同意接收,则很难被当作劳动合同。另外,合同双方的信息要达到能够确认当事人的程 度。 5.未在合同正文条款后签字的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通常人们的签约习惯,合同都是条款在前,最后签字和书写日期,最后的签字代表 当事人愿意受以上条款约束。曾经有一个案例,劳动者在合同第一页前面的乙方信息处亲 笔填写了自己的姓名、住址等信息,但合同最后却没有签名。后来打起官司,法院判决为未 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前面填写信息,顶多只能说明劳动者看过这个合同,但绝不能代表劳 动者已签字同意按该劳动合同履行义务。另外一个类似的案例是,用人单位拿出一份合同 劳动者在合同尾部有签字,但在签字之后又增加了一些用人单位一方人员手写的关于工资 的几个条款。同样的,在劳动者签字之后的条款,如果劳动者不予认可,应该不发生法律 效力。这些签约规则不仅适用于劳动合同,也适用于其它普通民事合同。如果没有这些签约 规则,我们将毫无交易安全可言。 6.录用通知书不是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书(即所谓的“OFFER”)是用人单位一方单方面发出的通知,并非双方认可 的合同。即使劳动者有签收,那也只能代表劳动者已经知道了通知的内容,而不代表劳动 者同意受通知书上的条款约束。这就好象劳动者接到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不代表 劳动者就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一样。 四、操作提示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会怎么抗辩? 所谓仲裁与诉讼,通常是按照所谓“等腰三角形”的格局进行,即原被告(仲裁阶段是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两方)各自主张,仲裁员或法官兼听各方意见,居中裁判。那么,对于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什么样的抗辩理由呢?而针对用人单位的抗 辩,劳动者又该如何应对? 用人单位策略一:否认劳动关系。 既然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这其中又有下面 三种情况:1.完全否认劳动者一方提供劳动;2.承认提供劳动或劳务,但否认双方是劳动 关系;3.承认劳动关系,但认为双方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者对策,搜集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切证据。 用人单位策略二:主张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 这其中又可能有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拿出劳动合同。包括极简单的劳动合同;如前 面所引的案例——只有三句话的协议也叫劳动合同吗?一般只要约定了岗位与工资的协议 就会被当作劳动合同。2.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只有一份,或者没有给劳动者一份,都算是 签订了劳动合同。3.如果用人单位拿出了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发现劳动合同上的签名是伪 造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鉴定。如果劳动者只是声称签名系伪造,但不申请鉴定,则仲 裁或法院会认定签名真实,从而认定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拿出劳动者的其它 声明,或者签收的文件,说明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该证明有劳动者认可或签字 而且其内容表明双方确实签订了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主张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是能 够得到支持的,即使仲裁及诉讼时用人单位确实拿不出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策略三:缩短用工时间。 双倍工资计算的最常见的期间,是从入职后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如果将入职时间尽量 往后推,则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就可缩短直至于无。所以用人单位会尽量将入职时间往后 推迟。入职时间是要由用人单位举证的。如果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的入职时间比劳动者一方 所主张的更靠后,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拿出证据来,否则就应该按照劳动者所主张的时间来 认定。 用人单位策略四:降低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这里涉及到几个小问题:双倍工资计算期间内的加班费是否要计入双倍工资之内?《劳 动合同法》条文是说“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所谓“工资”,按理说是 包括加班工资的。但目前的做法是:如果加班费已经发放,计算双倍工资时也不再剔除。如 果加班工资有拖欠,未发放,也不会支持劳动者主张将拖欠的加班费再计算双倍。这无疑 显得有些矛盾,但实务中就是如此。 不管怎样,加班费是否计入双倍工资还是有争议的。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可以主张将原 来发的工资里面所包含的加班费剔除。而从劳动者一方的角度,则可不同意这种做法,如 果有拖欠加班费,还可以主张加班费也属于工资,也应该双倍计算。两方面的主张都有一 定道理。 用人单位策略五:时效抗辩。 时效是指权利得到法律救济的期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 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而用人单位以仲裁时效期间已过为由抗辩,在北京的某些 城区是可能得到支持的。 此时,劳动者应尽量找出时效期间中止、中断的证据以抗辩。 劳务协议还是劳动合同? 一、典型案例 2009 年 3 月,为名公司招收录用了张某,但因张某在入职时尚处于申请并享受自谋职 业社会保险补贴阶段,于是为名公司以张某当时正在享受社保补贴,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 无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只与其签订了劳务协议,没有承担用人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 的义务。 三个月后,张某在上班途中发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为名公司人事部门得知后即通 知张某解除劳务协议。张某认为企业应当为自己申报工伤,而企业则认为双方签订的是劳 务协议,无需承担劳动法律责任。在与企业协商无果后,张某个人申请了工伤认定,并被 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为 8 级。 后来,由于为名公司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张某将该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确认劳 动关系,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仲裁结果: 仲裁庭经调查认为,企业与张某已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承 担劳动法律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裁定企业 与张某存有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之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有关法规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失业人员时,应当为 其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并建立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 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 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案例点评 该案例的焦点在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协议。 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确立权利和义务的 法律文书。一经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受《劳动法》和《劳动 合同法》的调整。而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有本质上的区别,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 调整,是另一法律范畴的问题。 本案中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但用人单位试图规避缴 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而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务协议。劳动者享受社保补贴证明其处于失业阶 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失业人员时,应 当为其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并建立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既没有依法为劳动者办理招工 备案手续,也没有自用工之日起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 关规定,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 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该企业没有按照《工伤 保险条例》依法为张某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 单位承担。 四、操作提示 现实中,的确有些用人单位存在不注重入职工作,盲目混淆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 的现象,要么以带有经济属性的协议代替劳动合同,要么为控制用工成本,滥用非全日制 用工形式,签订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实行的却是全日制用工的各项规定。从长远考虑 错误的做法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不利于用人单位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认为还是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用工管理制度,把握劳动关系 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别,明确用人单位与不同劳动者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根据业态或岗位需求,依法使用全日制、非全日制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避免出现因片面 控制用工成本而盲目选择用工形式,以致不断引发劳动争议的现象。 入职环节对症施治的六个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问题,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入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在明确 具体内容后将其制度化,确保用人单位在入职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入职管理环节应 做好的基本工作,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入职材料的收取、甄别、管理 用人单位应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及材料,如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从业资格证明等必备的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认为应当了解 或收取的信息材料,并对此类材料进行甄别,建立个人劳动档案备查、备用。 2. 背景调查工作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细致了解劳动者的工作履历、婚育状况、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 例如是否从事过特殊单位的特殊岗位。除此以外,对劳动者的社会关系以及是否有不良记 录等情况也应进行了解。HR 从业人员通过背景调查,能够对入职员工的内在因素(例如个 人 性格、职业态度等)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便于在日后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出现需要解 决的问题时,能够抓住主要矛盾,从一开始就为用人单位构建和谐用工环境和工作氛围打 下良好的基础。 3. 入职培训、申明 做好入职培训工作,除进行业务培训外,还应安排劳动者进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 动安全卫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等的相关培训。除了相应的培训之外,用 人单位还需要通过签订入职申明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的形式,依法履行涉及劳动者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告知程序。这一举措一方面可使用人单位如实告 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以及 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另一方面也使劳动者如实告知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 的基本情况。 4. 入职体检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进行体检,便于了解其现实身体状况及家族遗传病史等情况。能 够使用人单位按照自身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适当的工作岗位,既能满足用人单位的用工需 要,也能顾及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避免因工作安排不当对劳动者身体造成损害导致劳 动争议的产生。特别是国家对女职工的健康及婚育实行更为宽泛的劳动保护,因此了解女 职工入职时的健康及婚育状况,能够起到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如 果劳动者可能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更应依法在其入职前进行专项入 职体检。 5.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手续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之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 原则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可以进行约定,同时也可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 待遇等其他可约定事项进行约定。签订后的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同时 H R 应做好劳动合同文本发放的记录工作,备用备查。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6. 试用期管理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 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试用期期满前考核合格者,双 方对岗位及薪酬待遇有明确约定的,应按照约定执行;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 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制定用工管理制度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 将劳动者可能具有的人员类别在制度条款中予以列举:如下岗再就业人员、失业人 员、实习学生、应届毕业生等; 2.区分和判定劳动法律关系,做到劳动关系实际状态与表现形式相统一,在制度条 款中明确用人单位与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建立的是哪一种法律关系。比如下岗再就业人员可 以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失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习学 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关于下岗再就业人员,其定义为“两 个没有,一个有”,就是说没有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工作岗位,但有就业 的能力和要求,所以下岗员工与新用人单位,就可以签订劳务协议。因其与原单位还存有 形式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原单位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签订劳务协议的用人单位按照 相关规定,只需缴纳兼职工伤保险即可。 3. 在确定应建立的法律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依法并按照相应的工作程序与劳动者订立 相应的书面合同,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试用期要制定并公示考核标准 一、典型案例 2009 年 3 月,江某应聘到北京一家服装厂工作,双方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工 资标准为 1200 元/月,并约定了 5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 960 元/月。2009 年 7 月 底,在江某试用期期满前一天,该服装厂人力资源部找到江某,告知其试用期内绩效考核 不合格,以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江某当日 即办理合同解除手续。而江某表示,自己在应聘服装厂工作时,从未看到有关录用条件的 说明,在签订劳动合同及此后的工作中,服装厂也未曾告知自己相关的绩效考核规定,况 且自己也一直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于是她要求服装厂向其支付经济 补偿。后来,在遭到服装厂的拒绝后,江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了仲裁,要求裁定 服装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其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仲裁结果: 审理中,服装厂提供了绩效考核制度规定,但由于其未能出具该制度已公示告知以及 江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材料,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服装厂与江 某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依法向江某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 种情形: 1.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案例点评 上述案例中,服装厂在试用期内与江某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 一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证明江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但 服装厂却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而未得到支持,向江某支付了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 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服装厂败诉的关键原因就在于其绩效考核制度未做到 向所有员工公示告知,这使得服装厂的管理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管理无效。 四、操作提示 实践中,上述第一种情形是较为常见的。而绩效考核结果是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试用 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最直接和最有效的说明。 从绩效考核的种类上看,通常可以分为三种: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 日常考核是用人单位的各级直属主管对于所管辖人员就平时工作、能力、品德、知识、敬 业精神等做出的考核,是对员工日常工作表现的客观评价,也是年度考核或专项考核的重 要参考资料。年度考核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以财年或自然年为周期,安排的 参考员工日常考核、专项考核结果的考核总评。专项考核是在考核年度内,当员工具有特别 优秀或特别恶劣的行为时、当员工处于特定的时期时、当用人单位准备做出重大决定时,用 人单位安排的专项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处理。 试用期绩效考核,就属于用人单位针对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的专项考核,试用期考核 的结果直接决定着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否能够继续与用人单位存续劳动关系。当然 这也是试用期内最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的关键点。 从绩效考核制度本身来看,它是用人单位的内部规定,是用人单位实施管理行为的重 要依据,更是规范和约束用人单位、劳动者双方行为的规定。但在本案中,服装厂没有对江 某所在岗位的录用条件进行具体明确,也无法提供江某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及相应绩效考 核标准评价等有力的证据材料,所以不能充分证明江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也是 服装厂没有细化绩效考核制度相关内容所导致的结果。 因此,用人单位要通过建立制度来,规避绩效考核引发的劳动争议,除了确保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的全面、完备、依法生效外,还应当加强对绩效考核指标的量化和工作程序的规 范化,提高指标及程序的可操作性,确保指标制定的合理性和客观性。同时,用人单位还 应当加强对绩效考核管理过程中相关书面材料的备案工作,以便发生争议时举证有利。 试用期不合格怀孕可被辞? 一、典型案例 案例:小张 5 月初到一家公司应聘,当时双方商定试用期为一个月。5 月中旬,公司人 事部通知小张,说小张不适合现在的工作岗位,并说给小张两周左右的时间,等小张有了 新的工作意向,公司将辞退我。可是还没到两周,5 月 25 日,小张发现自己怀孕了。小张找 到公司经理说,小张在孕期不可以被辞退。公司经理表示,辞退小张并不是因为小张怀孕 而是因为小张不适合现在的工作岗位,因此可以辞退。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 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案例点评 在本案例中,如果用人单位通过考核能够证明小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 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四、操作提示 试用期绩效考核,就属于用人单位针对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的专项考核,试用期考核 的结果直接决定着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否能够继续与用人单位存续劳动关系。 随意设置试用期 双倍补偿没商议 一、典型案例 某高新技术企业需招用一批拥有机械加工专长的劳动者,后经招聘程序,王某被录用, 并于 2008 年 1 月办理了入职手续。该企业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出王某的试用期为两个月, 支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业绩考核合格后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某在该企业工作两 个月后,人力资源部又通知其将再延长两个月的试用期,并将延长试用期的通知发到王某 手中。2008 年 5 月,该企业与王某订立了两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在签订合同时,王某要求 企业为其补缴 1—4 月的社会保险,人力资源部以劳动合同签订之日为建立劳动关系之日 为由,拒绝为其补缴。 为此,王某将这家企业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确认 2008 年 1 月至 4 月双方 存在劳动关系,并由企业支付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 仲裁结果: 仲裁庭经调查认定,该企业在录用王某之后,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约定并延长试用 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长达 4 个月,双方已经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裁定该企业与王某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期限应自 2008 年 1 月起计算, 并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七、第九、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 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案例点评 本案的焦点在于:用人单位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分离,有意将签订劳动合同的时 间与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画等号,混淆用工之日的概念。在所谓的试用期满后才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第九、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 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 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片面地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来确定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也是明显有违 法律规定的。另外,用人单位将试用期脱离劳动合同期限,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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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入职、转正、晋升等流程
招聘流程 开始 1 填写人员需求表 是否有编制 人员需求表 2 是 填写新增人员编制报告 新增人员编制报告 否 需求审批 3 是 选取招聘渠道 招聘前期工作 结束 是 未通过 初试 4 应聘人员信息表 面试评估表 5 通过 未通过 用人部门复试 未 通 过 是 通过 应聘人员信息表 面试评估表 6 是否关键岗位 通过 否 联合面试 面试评估表 未 通 过 7 是 背景调查 8 是否关键岗位 通过 否 面试评估表 背景调查表 背景调查表 审核 9 否 新员工入职流程 1 填写人员需求表 工作内容 1、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尽可能详细填写《人员需求审批表》,部门 经理确认。 2、如该岗位已有岗位说明书,无需填写任职资 格条件。 3、如该岗位没有岗位说明书,应同时提交 岗位说明书。 重要输入 岗位人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计划到岗时间、建议薪资 重要输出 《人员需求审批表》 执行部门 用人部门 2 审核是否有人员编制 工作内容 1、用人部门将经分管副总审批的《人员需求审批表》送交人力资源部招 聘专员处。 2、招聘专员根据公司批准的 “ 各部门人员编制” ,审核《人员需求审批表》编制是否在编制内。 3、编制范围内,审核通过进入下一流程;不在编制范围内的, 退回用人部门补充编制《新增人员编制报告》后进行需求审批。 重要输入 《人员需求审批表》 重要输出 编制审核意见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3 4 需求审批 工作内容 1、用人部门将《人员需求审批表》及《新增人员编制报告》呈送分管副 总审批。 2、审批通过进入下一流程;审批不通过,退回用人部门。 重要输入 《人员需求审批表》 重要输出 需求审批意见 执行部门 分管副总 前期招聘工作 工作内容 1、招聘专员通过人才网络、招聘会、大中专院校、公司公告栏等发布人 才招聘信息。 2、招聘信息发布后,招聘专员应在10天内尽早 筛选合适的候选人资料,并提交给用人部门主管。 3、用人部门主管,应在3天内 向招聘专员反馈部门意见,以确定是否符合用人要求、是否需要安排面 试。 4、招聘 专员及时安排应聘者前来公司参加面试。 5、预期时间内无法寻找到合适候选人时,招聘专 员应及时向用人部门主管反馈,并协商解决办法。 重要输入 《人员需求审批表》 重要输出 合适候选人资料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工作内容 重要输入 初试 1、招聘专员组织初试。重点考察候选人的工作经历、基本素质和技能、 性格特质、语言和沟通能力等与任职资格是否匹配。 2、初试评估尽可能 采用多种面试评价方法(包括证书资料审查、基本素质测评、专业能力 测评、计算机和英语测试、性格测评、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力 求客观、全面了解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3、专业能力测 评由用人部门提供相应的测评工具或资料等或参与测评。 4、 初试期间,招聘专员应向候选人介绍公司情况和岗位要求,以及后续面 试流程。 5、初试结束,招聘专员填写《面试评估表》,作出面试评 价意见。 6、初试通过,进入下一流程;初试未通过, 流程结束。 《应聘人员信息表》 重要输出 《面试评估表》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5 6 用人部门面试 工作内容 7 1、用人部门主管组织面试。参考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初试意见和专业能力 测评结果,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专业知 识等,尤其是与岗位的匹配性和发展潜力。面试时可以邀请部门内专业 人员或资深人员共同参加。 2、面试结束,部 门主管就面试情况如实填写《面试评估表》,做出面试评价,并在2天内 将面试结果返回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处。 3、面试通过者,如是关键岗位应进入"联合面试".非关键岗位则由用人 部门应提出录用、建议岗位和薪资等。 重要输入 《应聘人员信息表》 《面试评估表》 重要输出 岗位匹配性和综合面试意见 执行部门 用人部门主管 联合面试 工作内容 1、关键岗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由用人部门主管、部门经理,需要时可 请分管副总参加,对面试者进行联合面试。 2、根据岗位性质可使用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公文模拟处理等 管理评价中心方法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3、由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主管、经理及分管副总共 同打分进行评价。面试通过者,有上述联合面试部门共同根据公司薪资 等级对应聘者提出建议薪资、岗位。并进行下一步审核。 重要输入 《应聘人员信息表》 重要输出 岗位匹配性和综合面试意见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 8 《面试评估表》 背景调查 工作内容 1、人事专员在应聘人员通过最终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关键岗位新员 工人事背景调查 2、背景调查出现重大不符时结束招聘流程,出现轻微不符 可要求应聘人员澄清,必要时可再增加一次面试 重要输入 《应聘人员信息表》 《面试评估表》 重要输出 《背景调查记录表》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9 审核 工作内容 1、人力资源部经理对应聘候选人资料结合初试、面试情况进行综合审核 ,并根据岗位要求和公司薪资制度定岗定薪,如有异议,可与用人部门 经理或分管副总沟通或进行复试,严格把握公司进人关。 2、送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资料送分管人力 资源的副总审批。 重要输入 3、审批通过 者,由招聘专员电话或网络通知应聘候选人,进入《新员工入职流程》 ;审核不通过者简历归入人才库。 《应聘人员信息表》 《面试评估表》 重要输出 录用意见、定岗、定薪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入职流程 开始 1 发录用通知 新员工 在线填写《员工信息 表》 新员工入职前准备 新员工入职报道 录取通知( e-mail ) 员工信息表 2 员工信息表 3 审核新员工材料 齐全 简要入职培训 签定劳动合同 不齐全 员工手册 4 劳动合同 5 安排办公地点 开通办公电话 开通办公网络 开通 E-MAIL 设置指纹考勤 熟悉办公环境 6 前往用人 部门报道 7 用人部门主管面谈 进入新员工培训 8 办理招工录用手续 9 熟悉部门环境 介绍岗位职责 进入试用期 补交材料 1 发录用通知 1、人事专员在录用人选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与录用人选电话联系 确认录用信息和预定报道时间。如预定报道时间较长应与用人部门主管 进行沟通。 2、与录用人员确认后,根据《面试评估表》上的岗位进行新进 工作内容 员工的OA上的岗位和人员信息设定。 3、发送《录用通知书》给新进员工(EMAIL方式),并开放新员工的员工信息表填写用户名和密码。 重要输入 《面试评估表》 重要输出 《录用通知书》(E-MAIL格式)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2 新员工入职前准备 1、人事专员在确认录用人员来报到的时间后,应通知用人部门、行政部 等相关部门,提请各相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入职报到准备工作。 2、用人部门做 工作内容 好新员工入职报到准备工作,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制定《新员工试用期 在岗培训和实习计划》。 3、行政部在收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准备新进员工的办公 座位、用品、设备等。 重要输入 新员工预定入职信息 重要输出 《新员工试用期在岗培训和实习计划》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用人部门 3 新员工入职 1、新员工按《录用通知书》要求带好相关报到材料,按时到人力资源部 门办理相关手续。 2、人力资源部审核新员工填写的《员工信息登记表》,审 核通过后打印并要求新员工签字确认。 3、新员工 提交相关人事材料原件(身份证、 学位/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劳动手册/居住证、社会保险凭证、应届毕 工作内容 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照片、以及其他公司要求提交的) ; 4、人事专员查验相关证件并备份留存。 5、人事材料不全者需补交材料,补交期限视个人情况定,最长不超 过半个月。 重要输入 《员工信息登记表》 新员工相关材料 重要输出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4 简要入职培训 1、人事专员做简要入职培训,内容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介绍、部门设置 及简要职能、公司基本人事政策、员工手册主要内容、薪资保密和商业 工作内容 信息保密要求、与员工办公有关的事项等以及回答新员工的人事咨询。 2、由新员工签署《员工手册确认书》作为培训确认 。 重要输入 《员工手册》 重要输出 《员工手册确认书》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5 签定劳动合同 1、提交资料齐全并已签定《员工手册确认书》的新员工,与其签订《劳 工作内容 动合同》(手续不齐全者,暂不签订,待资料补交齐全再与其签定。 重要输入 《员工手册确认书》 重要输出 《劳动合同》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6 设置指纹考勤、熟悉办公环境 1、人事专员为新员工设置指纹考勤,并强调作息时间及考勤制度。 如 无指纹考勤地点则设置考勤卡。 工作内容 2、人事专员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办公环境。 3、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主任以上新员工应介 绍至二级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认识。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指纹考勤设置/考勤卡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7 前往用人部门报道 1、人事专员带领新员工前往用人部门报到,由用人部门负责岗位安排和 熟悉工作; 2、用人部门负责带领新员工熟悉部门环境、并介绍岗位职责 工作内容 ,为其安排工作。 3、行政部负责发 放办公用品、开通办公电话等。 4、信息技术部负责开通办公网络及邮箱等。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行政部、信息技术部 用人部门主管面谈 进入新员工培训 8 1、用人部门主管与新员工进行入职面谈,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记 录《新员工入职面谈表》,并要求新员工签字确认。 工作内容 2、向新员工提供已编制好的入职培训计划,向其再次说 明培训计划的目的,培训目标和考核方式,并根据日程让新员工开始轮 岗培训或在岗培训. 重要输入 《新员工试用期在岗培训和实习计划》 重要输出 《新员工入职面谈表》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9 办理招工录用手续 1、人事专员登陆“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进行单位招工登记备案; 2、在OA中将新员工信息转人试用期流 工作内容 程,并在培训界面中按照《新员工试用期在岗培训和实习计划》进行培 训计划的正式编制。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转正流程 开始 转正名单 转正审核表 培训考试成绩 转正名单汇总 转正通知 未通过 1 2 部门初评 通过 员工自评 工作小结 《试用期工作小结》 转正审核表 试用期 转岗 / 延长 / 辞退 流程 未通过 3 员工小结 转正审核表 培训考试成绩 部门评估 通过 部门经理转正面谈 转正审核表 4 5 是 是否关键岗位 否 人力资源部转正面谈 未通过 6 职业规划 人力资源部审核 通过 未通过 分管副总审核 通过 是 是否关键岗位 否 结束 1 转正名单汇总 正式任职前面谈 7 人事任命发文 8 1、人事专员在OA系统中整理当月转正人员清单,并汇总清单中人员在试 用期间的各次培训的情况/考试成绩。及在试用期内各次人力资源部的面 谈记录和个人阶段性小结。 工作内容 2、人事专员应将各部门当月转正的人员清单、转正绩效考核表 和相关记录发送E-MAIL或通过OA系统发送员工转正审核任务给各部门经 理。 重要输入 各次培训成绩、人力资源部阶段面谈记录、新员工个人阶段工作小结 重要输出 《转正名单》 《转正绩效考核表》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2 部门转正初评 1、用人部门经理在接到本部门当月转正人员清单后,应根据该员工的日 常工作表现和结合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各项培训记录及阶段面谈记录对该 工作内容 即将转正的新员工进行初评。 2、初评通过则进入正式转正流程,初评未通过,则用人部门 需要直接在转正绩效考核表中填写未通过原因,并与人力资源部协商决 定进入“新员工试用期转岗、延长或辞退”流程。 重要输入 各次培训成绩、人力资源部阶段面谈记录、新员工个人阶段工作小结 重要输出 《转正绩效考核表》 初评结果 执行部门 用人部门 3 员工试用期工作小结 工作内容 1、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填写《转正绩效考核表》中的自评部分。 2、员工本人认真、客观就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小结和 自我评价,以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工作小结》 《转正绩效考核表》 执行部门 员工 4 部门正式评估 员工在做完工作小结后,交由部门主管/经理进行评估。部门评估包括: 1、工作测评:包括业务知识和业务操作两方面 的测试和评估,以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是否满足任职要求,力求做到全 方位、多角度,客观、公正地考察员工在试用期的各方面表现。 工作内容 2、岗位适应度和工 作潜力测评,以考察员工本身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及今后工作中的发展 潜力。如果确为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可要求人力资源部此阶段进入“员 工职业规划”流程 3、评估结束由用人部门主管/经理签署转正意见并提出转正 薪资建议。 重要输入 《工作小结》 《转正绩效考核表》 重要输出 《转正绩效考核表》 执行部门 用人部门 5 部门经理转正面谈 1、 部门经理应在完成部门评估后与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 ,主要面谈内容为: a.试用期表现和能力评价:与员工交流试用期的工作 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对员工试用期的表现做出评价,并提出进一步 的改善要求。 工作内容 b.与员工沟通转正后的岗位安排,听取员工自 身的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设定的短期工作目标 ,再次重申转正后的岗 位职责。 c. 转正后可能的待遇等级,及今后的绩效考核方式及职位晋升路线。 2、部门经理应将面谈结果记录在《转正绩效考 核表》中,并可根据面谈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重要输入 《转正绩效考核表》 重要输出 《转正绩效考核表》 执行部门 用人部门 6 人力资源部转正面谈 关键岗位员工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再次的转正面谈。面谈主要内容应包 括: 1、听取员工对试用期内的工作自我评价,和在部门内的个人工作定位 2、听取员工对部门经理或部门工 工作内容 作现状的建议和意见 3、听取员工的 个人工作规划和今后希望的职业晋升路线。 4、沟 通公司对员工本人的评价和目前为其设定的“职业规划”情况。 通过面谈对员工进行评价,并通过面谈达成员工公 司目标的一致性 重要输入 《转正绩效考核表》 重要输出 人力资源部面谈记录 职业规划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7 正式任职前面谈 工作内容 关键岗位在转正审核通过后,应由部门主管副总进行正式任职前面谈, 与员工沟通今后的工作目标、公司对其个人的希望、工作中的定位等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执行部门 用人部门 8 人事任命发文 工作内容 由人力资源部拟制人事任命的发文通告。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人事任命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晋级、薪资调整流程 开始 晋级、薪资调整申请 《工资、职务、岗位变动审批表》 1 晋级申请报告 未通过 未通过 结束 分管副总审批 通过 2 人力资源部审核 通过 是 总经理室审批 是否经理及以上 级别 否 3 个人工作小结 个人工作小结 用人部门主管面谈 是否经理及以上 级别 否 否 是 总经理室面谈 是否晋升 是 是 否 4 晋级培训 5 晋级培训计划 用人部门 晋升再评估 7 未通过 晋级培训结果反馈 通过 人事任命发文 6 1 晋级、薪资调整申请 1、部门经理提出下属员工的晋级、薪资调整申请。若为部门经理及以上 级别的晋级和薪资调整,则由分管副总提出申请。 工作内容 2、填写《工资、职务、岗位变动审批表》,并应附该被晋级 和薪资调整的部门申请报告。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工资、职务、岗位变动审批表》 执行部门 用人部门 2 人力资源部审核 1、若为晋级,则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审核编制及空岗情况,如果晋级岗 位没有编制,则需要补充《新增人员编制报告》 2、调研拟晋级、薪资调整人员的工作情况等; 工作内容 如晋级岗位有已设定的候选人,则同时调研拟晋级人员与预定候选人的 情况 重要输入 《工资、职务、岗位变动审批表》 重要输出 审核意见 执行部门 用人部门 3 个人工作小结 工作内容 员工本人应认真、客观就本人的工作表现进行小结和自我评价,如为晋 级,则需要同时说明晋级以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个人工作小结 执行部门 员工 4 用人部门主管面谈 用人主管应与被晋级或薪资调整的员工进行晋级/调薪面谈。 应对员工 已有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指出目前工作的优缺点。给予员工改进建议, 工作内容 并与员工明确今后的工作目标。如果是晋级应同时给予晋级后职位的工 作建议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面谈记录 执行部门 用人部门 5 晋级培训 1、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拟晋级人员的自身情况和将晋级职位的基本要求, 工作内容 制定晋级培训计划,主要为管理技巧等培训。 2、拟晋级人员根据计划进行晋级培训。 重要输入 晋级后岗位说明书 重要输出 《晋级培训计划》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6 晋级培训结果反馈 1、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拟晋级人员的晋级培训结果进行评估。 2、与拟晋级人员就晋级培训的评估结果进行交流,听取员工自 工作内容 身的意见和想法。 3、如果晋级培训未通过,则转回用人部门进行再次 评估。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晋级培训结果反馈 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7 用人部门晋级再评估 1、用人部门主管应就未通过晋级培训的情况与拟晋级人员进行再次沟通 工作内容 ,并再次对拟晋级人员的能力进行再评估。 2、根据再评估结果,由分管副总决定是否继续晋级,如果 继续晋级则再次进行晋级培训。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执行部门 用人部门 离职流程 开始 辞退申请 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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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法律风险防范技巧
北京盈科“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系列讲座 员工入职法律风险防范技巧 主讲人: 刘杰律师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 中国劳动法学会会员,湖南省律协劳动和社会保 障委员会委员,致力于帮助企业应对劳动新法, 防范用工风险与控制用工成本。 2008 年以来的新劳动法律法规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08 年 9 月 3 日施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2008 年 9 月 18 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8 年 5 月 1 日施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2009 年 1 月 1 日施行 新《工伤保险条例》 2011 年 1 月 1 日施行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条法》 2011 年 7 月 1 日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0 年 9 月 14 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 年 5 月 1 日施行 “强迫劳动罪”和“恶 意欠薪罪”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2 年 5 月 7 日施行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2008 年 3 月 5 日废止 招聘录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有关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某酒店招聘广告中“录用条件” • • • • 餐饮服务员(五官端正,热情大方,能吃苦耐劳。) 前台接待员(形象气质佳,表达能力强,处事稳重。) 保洁员(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储备干部(大专以上学历,表达能力强,出事灵活,综 合素质高。) • 总机话务员(普通话标准,电脑熟练,表达能力强。) 某酒店招聘广告中“基本福利” 1. 免费用餐——每日三餐,主餐三菜一汤; 2. 免费住宿——新装修空调房, 24 小时冷热水,提供被子、床单、被套等床上用 品及洗漱用品。住宿楼提供阅览室、棋牌室、电视机房供您愉悦,并有小卖部 提供便民服务; 3. 工作制服——提供制服,并免费清洗; 4. 生日——享受总经理短信祝福、生日礼品、在酒店餐厅用餐享受最低折扣; 5. 节日——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享受 20 元— 100 元不等的礼金; 6. 慰 问 金——转正后员工有直系亲属过世,享受 200 元慰问金; 7. 结婚生育——工作满 1 年员工结婚、举办宝宝宴,各享受 200 元礼金; 8. 店 庆——工作满 1 年员工,在酒店店庆月可享受 50 元礼金; 9. 带薪年假——工作满 1 年,享有 5 天带薪年假; 10. 工龄工资——工作每满 1 年,月薪加 60 元,以此类推,满 3 年月薪加 20 元 / 月; 11. 体 检——员工工作满 1 年后,由酒店免费办理健康证; 12. 双 薪——年底双薪奖励,根据员工全年实际出勤日发放; 13. 活 动——酒店组织聚餐、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技能比武等。员工有机 会获取奖金或礼品。 以上详细情况以公司《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为准。 招聘广告的法律效力(一) • 要约邀请 • 招聘广告中福利待遇的效力 • “ 包食宿”与“提供食宿” 招聘广告的风险(二) • 避免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第 25 、 27 、 28 、 20 、 30 、 31 条) • 歧视性内容包括:性别歧视、身高歧视、民族歧 视、健康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等 • 《就业促进法》第 62 条:“违反本法规定,实 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招聘广告中应当避免的歧视 招聘广告中的某些要求 可能涉嫌的就业歧视类型 限本市户口 户籍歧视 限城市户口 歧视农村劳动者 年龄 20 至 30 岁,未婚 年龄歧视;婚育歧视 只招男性, 178cm 以上 性别歧视;身高歧视 招会计一名,硕士以上学历 学历歧视 乙肝不予录用 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拒绝录用残疾人 歧视残疾人 招聘广告的风险(三) • 虚假广告的法律后果 • 《服务就业与就业管理规定》第 14 条、 67 条规定,用 人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否 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1000 元以下的 罚款。 • 《服务就业与就业管理规定》第 67 条、《劳动合同法》 第 26 条规定,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 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的区别 • • • • • • 成立前提不同 适用主体不同 适用阶段不同 法律性质不同 载体不同 明确性要求不同 员工入职涉及的法律文件 • • • • • • • • • 招聘广告 录用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 入职登记表 员工背景调查表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签收表 拒绝签订劳动申明书 职工名册 员工入职涉及的法律文件 • • • • • • 劳动合同(管理人员) 劳动合同(普通员工)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 聘用协议 员工入职涉及的法律文件 • 竞业禁止协议 • 培训与服务期协议 • 保密协议 入职体检的风险 • 某高科技公司赵总的专职司机辞职后,该岗位 一直处于空缺状态,赵总很是烦恼,并屡屡责 备人力资源部门。某日,王某来应聘,赵总很 是高兴,亲自面试。面试后,赵总颇为满意, 钦定月薪 3000 元,并指示人力资源部门立即为 王某办理入职手续。王某入职一个星期后,向 公司提交病假申请,声称患有糖尿病,须入院 治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 期的规定》 工作时间(总计) 工作时间(本单位) 医疗期 十年以下 五年以下 3 个月 五年以上 6 个月 五年以下 6 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9 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12 个月 十年以上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18 个月 二十年以上 24 个月 病假成本 • • • • 病假工资(最低工资的 80% ) 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经济补偿金 医疗补助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办法》第六条)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例 • 2006 年 3 月 20 日,李某与北京某公司签订了 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为 2009 年 3 月 20 日。劳 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但李某仍在该公司工作, 2010 年 3 月 20 日 李某向该公司提出辞职。后李某提起劳动仲裁申 请,要求该公司支付其 2009 年 4 月 20 日至 2010 年 3 月 20 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 资差额工资 44000 元。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 • 劳动合同文本指定专人保管,建立台账; • 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单位保留两份,分人分别保 管; • 签订合同后要求员工签收合同文本,签收单列明 合同起止日期,并妥善保管; • 落实合同签订责任人,定期检查合同签订情况, 特备检查人事部门人员的合同是否完好签订。 入职后的“电话铃声” • 某餐饮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招聘了一名姓李的楼 面经理,入职后,李经理工作积极,表现良好 。在李经理的努力下,企业规章制度不断完善 ,员工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有了 明显提升。四个月后,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另一 家餐饮企业电话,称李经理未与其解除劳动关 系…… 应聘者的就业情况 • 应聘者必须与原就业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 风险(《劳动合同法第 91 条:“用人单位招用 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 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企业招聘中的“十条禁令” • • • • • • • • • • 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和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不得就业歧视; 不得扣押求职者的证件; 不得招用未与原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不得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人员; 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求职者财物或要求提供担保; 不得以招用员工为名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不得以诋毁他人信誉、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聘人员; 不得招用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得侵犯求职者的个人隐私。 企业人力成本项目 • • • • • • • • • • • • • • • • 工资 加班费 社会保险费用 个人所得税 招聘费用 培训及教育费用 工会费用 劳动保护费用 离职经济金(待通知金、赔偿金) 竞业禁止补偿金与违约金 工伤补助金 患病和非因公负伤补助金 失业金 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费用 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成本 其他 企业的违法用工成本 • • • • • • • • • • • • • • •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 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 83 条)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加罚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 法》第 4 条) 拖欠工资加罚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 条)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加罚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 85 条) 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滞纳金、罚款(《社会保险法》第 62 条、第 84 条、第 86 条) 骗取社保基金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 88 条) 拖欠经济补偿金的加罚赔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10 条)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 87 条) 违法设置企业规章制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 80 条) 未记载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 81 条) 违法收取押金、财物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 84 条) 违法用工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 88 条) 违法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 89 条) 违法设置工资支付制度的行政罚款及赔偿责任(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用工成本控制主要环节 • • • • 招聘入职 薪资考核 工时休假 离职辞退 企业 HR 管理应该树立的四种意识 • • • • 人力成本控制意识 风险防范意识 法律规则意识 证据意识 企业 HR 管理中的“四个必须” • • • • 必须知晓 HR 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律风险 必须知晓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必须知晓操作方式 必须保证畅通的劳动法专业咨询通道 • 谢谢大 家! 刘杰律师 手机: 13548605109 欢迎广大 HR 来信来电 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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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后员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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