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模块】薪酬保密协议(可供HR参考)

【薪酬模块】薪酬保密协议(可供HR参考)

甲方: 乙方: XX 公司薪酬保密协议 身份证号: 甲方所有员工薪酬数据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员工负有保 密义务。根据甲方有关规定,乙方受聘于甲方任职服务期间工资 实行密薪制,甲乙双方参与工资管理的人员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负有保密责任,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按照《XX 公司薪酬制度》及《XX 公司员工 绩效考核办法》等规定,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能力 和工作业绩,按薪酬分配办法给予乙方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为乙 方保密。 2、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本人的薪酬告知中心内外的其他 人,更不能有意或无意打听其他员工的薪酬情况。 3、 乙方的薪酬信息为其个人的保密信息,甲方不得将所掌握的 乙方薪酬信息给除相关主管负责人及人事管理人员外的其他任何 员工。 4、 乙方如对薪酬分配或实际发放有疑问,可向甲方人事科质问, 人事科负责人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及时给予答复,因甲方核定发 放有过错的应及时调整。 5、 甲方薪酬管理人员和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发生薪酬泄 密行为,扣罚当月工资的 30%,且当事人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 优秀等级。因泄密造成后果的,可加重处罚,直至与当事人解除 劳动合同。 6、 乙方应该控制自己的薪酬信息不得在家属及亲朋中传递,如 果泄密造成后果的,给予违约金 1000 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 的,将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7、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有效,有效期延伸至乙方服务期终止, 各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协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 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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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乙方入职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有关其在原工作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 业限制义务,因未主动告知而致使甲方遭受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 产生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作品、知识性文档、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其知识产权均属于 甲方所有。 乙方同意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 有关知识产权。 第三条 双方确认,乙方离职后一年内,利用所掌握或接触的甲方之商业秘密所产生的智力成果或技术 创新,其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乙方应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其 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它商 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秘密性。 第五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上述载体全部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 也不得非因工作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信息或允许他人使用。 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不得将工作中知悉、获取的商业秘密拒为己有,不得私自留 存。 第七条 乙方离职之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 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 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八条 在工作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从 事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也不得在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组织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 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从事前述经营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乙方并 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 无论何时,乙方均不得怂恿、诱导、唆使甲方员工到竞争对手处工作。 第十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离职后一年内,在与甲方存在直接商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利 害关系的用人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甲方逐月发放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中,均已包括用以给乙方在竞业限制期内的补偿金额。 第十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甲方之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一)技术秘密是指甲方自行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并未公开的,且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源代码类:软件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等; 2、产品需求设计类:客户调研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书、项目管理计划和进度表、概要需求列 表、估算单、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含概要设计说明书,单元说明书或维护类设计说明书或改错 类设计说明书)等; 3、产品开发过程管理类:项目会议记录、项目评审记录、缺陷记录跟踪表、同行评审记录表、配置项 登记表、配置管理资料、组间协调记录表、需求跟踪与进度控制表、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 项目关闭报告、工作产品发版报告等; 4、技术文档类:专有技术资料、技术经验、技术培训资料、技术总结等; 5、质量管理类:产品评审报告、KDSP 相关资料、产品质量指标等; 6、产品应用实施类:产品实施方案、产品应用状况、客户使用情况等; (二)经营秘密是指甲方未公开的,并已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管理制度与流程、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 1、管理信息: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组织架构、计划与总结、董事会或管理层会议的决议和记录、业 务专项会议资料等 2、财务信息:财务报表、商业分析报告、税务资料、原材料进货渠道、审计报告、投融资交易、投资 分析报告等 3、人事信息:员工档案、组织人事资料、薪酬福利状况、培训计划、绩效考核资料等 4、营销信息:合同、产品报价、重大交易记录、客户档案、代理商资料、供应商资料、合作伙伴资料 市场调研报告、市场营销方案、重大市场活动等 第十二条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规定,其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替代赔偿金。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三条 双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若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完全了解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 乙双方于此同意上述条款,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署本协议。 甲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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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重庆壹品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 重庆壹品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 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1条 权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 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 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 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 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 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 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2条 技术成果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 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 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 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 让。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 决。 第3条 保密制度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 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4条 不披露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 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 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 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5条 保密期间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 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2 年内。 第6条 不侵权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 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 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 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7条 竞业限制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 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 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8条 信息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 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 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9条 返还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 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 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 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10条 商业保密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则、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给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1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12、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13、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14、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15、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构成本、管理成本; 16、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17、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18、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 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 11 条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 12 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第 13 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 10 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 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 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 14 条 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附件《保密管理规 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各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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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1.目的: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 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包括: 2.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议。 2.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职责: 3.1总裁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保密协议的签 订,归档公司秘密的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按公司规定秘密的分级和密级标明,确定保密期限,并负责实 施保密措施。 3.3 公司所有涉及公司秘密的员工均应根据参加项目的不同承诺不同服务年限 及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流程图: 无 5.内容 5.1公司秘密的分级为:"绝密"、"机密"、"密级"三级。 5.1.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 害; 5.1.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5.1.3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5.2公司秘级的确定: 5.2.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5.2.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5.2.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 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5.3保密措施 5.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 抄、保存和销毁,由总裁办指派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 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5.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未经主管总监及人力资源部部长批准, 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 5.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 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5.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裁批准。 5.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 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 议文件;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5.3.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5.3.7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并及时报告总裁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以便做出处理。 5.4责任与处罚 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按照保密协议约定条款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处理: (1) 私自将公司秘密文件带出公司的; (2) 违反本制度所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追究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 (1) 私自拷贝公司秘密文件资料的电子版本,私自将公司秘密文件带出公司 并造成后果的; (2)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4)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6.表格 无 7.附件 《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名称:公司 乙方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现住址: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 确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 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鉴于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进入甲 方之前,对所有以前的工作单位或任何第三方均未承担(或不再承担)任何有 关秘密的保密或不使用义务,也未承担(或不再承担)任何竞业禁止义务。因 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对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任何第三方无关;乙方承担甲 方交付的工作,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所述不实,由乙方自行 承担责任。 2、乙方鉴于已经或将要参加甲方 项目组,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向甲方承诺:自签订本保密协议之日起为甲方服务的期限不低于 年,在 年期限内,乙方自愿放弃劳动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全部权利;若双方劳动合同的剩余期限低于 年,则同意自动延续至满 年时止。 二、商业秘密的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包括甲方专有的技术方案(含新产品开发的方案、技术、工艺 等)、技术手段、网络信息、考评方法、技术指标、系统及应用软件、数据库、未公开 的科技成果、技术文档、商务合同、招标方案、评标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 电等。 2、经营信息:包括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暂不公开或不公 开的经营分析、财务、统计信息;公司市场营销策略、客户资料、重大商业活动计 划及安排、暂不公开或不公开的合作伙伴相关业务信息;公司重要会议内容及 记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3、人事信息:包括薪资、福利、暂不公开或不公开的人员信息等。 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5、其他一切涉及甲方的企业运营状况,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甲方采 取保护措施予以管理的资料、信息等。 三、乙方对甲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1、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企业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 得超出工作使用范围; 5、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 方的资料,如文件、设计、数据、模型、实验记录、工作手册等,个人工作日志中 如含有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的,亦应清退或在甲方监督下销毁;乙方须列 出清退清单(一式两份),由甲方有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并分别保存。 四、保密期限及要求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内,不得为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同或有竞争关系的行业或企业提供服务;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内,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劝说、诱导甲方的其他劳动者辞职;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年内,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五、经济补偿 1、甲方鉴于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1年、□6个月、□3个月) 内承担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可能减少其劳动报酬,故同意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 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6个月、□3个月、□1.5个月)的平均收入(不含绩效考 核年薪)作为补偿金; 2、前款所述的补偿金分(□6次、□3次、□1次)支付,乙方自双方劳动关 系解除或终止之日的当月起每月的前10日亲自到甲方签字领取;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未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补 偿金,逾期超过1个月的,视为甲方放弃了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此种情况下, 甲方无需承担继续支付补偿金的义务; 2、乙方因参加 项目组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如因乙方原因未 能达到承诺的最低期限,除应按照其从甲方领取工资(扣除甲方全体职工相应 期限可领取的平均工资数额)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竞 业禁止条款; 3、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违反了本协议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 或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未办理资料移交手续,除应按照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 偿金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 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条款; 4、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违反了本协议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 义务,除应按照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金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 密义务和竞业禁止条款。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 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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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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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 经验、技能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 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 果、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 物流资料、定价政策、广告策略、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 表率内容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各级员工的薪资收入等。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 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 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 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 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 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 二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 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同类产品或经营 同类业务。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 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 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 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 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 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 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 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 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 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 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 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1)款 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 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 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 _________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 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_________。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 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附:甲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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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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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公司秘密的有 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 造、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有关的知识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 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 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 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 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 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 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 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者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 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 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 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 2 年内。乙方认可,甲方在支 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支付“保密津贴”故而无须再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因工作需要如会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时,亦不得擅自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的行为,应与甲方商量,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 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 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承诺,其在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 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以任何形式担任任何职务。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光 盘、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 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务,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 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 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 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 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资料、销售信息、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 货渠道,等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从甲方聘用乙方进公司第一天开始到离开公司任职的最后一日。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 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二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由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根据其乙方于甲方担任之工作性质,应当一次性支付 1-5 万元的违约金;无论违 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 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给甲方造成的重大损 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项协议对乙方的继承人、接受遗赠者、遗 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等仍然有效;同时,对甲方和获得甲方产权的任何组织及其分支机构有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 第十九条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合同之附件,与劳动合同具同等效力。 乙方保证,本人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了这个协议的各项条款,并有能力按照协议的条款执行。 甲方公司(签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乙方签约员工(签章):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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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工资的保密协议

公司员工工资的保密协议

公司员工工资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 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薪酬体系保 密事项大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 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 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于甲 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 他人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工作待遇 等情况;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 甲方主管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 扩大,不得传播、散布、比对。 三、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诚实信用原 则,乙方任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 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 四、 违约责任约定: 1.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 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或参照乙方在职 时间的月工资的双倍来确定),并赔偿因此给 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 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 有关法律,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视情 况给予降薪、降职甚至给予开除的处分决定。 五、 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 以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处理。 六、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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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保密制度 文档

企业保密制度 文档

企业的保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 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 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 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 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 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 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 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 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 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 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 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 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责任与处罚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10 元以 上 500 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 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二 0 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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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 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 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 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 , 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 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 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 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 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 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 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 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 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 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 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 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 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 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 , 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 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 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 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 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 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 露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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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保密合同(定稿)

竞业限制保密合同(定稿)

安徽香林达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甲方: 安徽香林达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22、23、24 条竞业限制和保密规 定特签定本协议。 一、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工艺变更;生产设施;供销信息;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表、统计报表;各类收支账目; 5、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资料; 6、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资料:决定、决议、会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 二、公司的秘密的密级分为“机密” 、“绝密”二级。 1、“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公 司采购人员和销售人员及财务人员及系公司机密级职业。即便辞工或被辞工一年内 不得从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如有违约,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另支付违约金 3-8 万 元。 2、“绝密”为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工艺操作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主管、公司领导 专职司机系公司绝密级职业。即便辞工或被辞工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 如有违约,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另支付违约金 5-10 万元。 三、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与公司以外各类单位合作资料、信息、决策等的为“机密级”。 2、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公司的规划、财务账 目及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采购信息、销售额信息和状况、公司经营情况、 生产设施设备、工艺革新及改良、公司各类供方、公司的各级销方均为“绝密级”; 四、属于公司秘密的管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 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完成,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 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五、保密措施:对于密级文件、资料、生产工艺、品控资料、财务资料必须采取: 1、非公司负责人批准或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详细填写记录,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涉及“绝密”级人员离职,应提前两月向公司报备,便于公司进行脱密处理。 六、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董事长批准。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及其利用通讯设施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 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的秘密。 八、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 告公司负责人,采取脱密等相关处理措施。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500—2000 元: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合同第七、八、九、十、十一条的秘密内容;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扣回之前发放全部专项奖金, 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 2、违反本保密合同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十一、本合同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十二、专项奖金(保密费):公司根据不同岗位,职别设立专项保密费,作为签定《保密 合同》的专项保密费每月随工资一同发放。 十三:双方确认:在签定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 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从签定日起至劳动关系结束后的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的时效 内均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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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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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保密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JT-QGZ/SJ008-2007 编制人 标记 修订号 0 实施日期 处 数 2007 年 7 月 1 日 更 改 记 更改依据 第 1 页 共 2页 录 更改人 更改日期 审核人 批准人 1 目的 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部门。 3 定义 3.1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利益,依照特定程 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的事项。 3.2 泄密是指违反公司保密制度,使公司秘密 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 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4 职责 4.1 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 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各公 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2 审计监察总部归口管理全集团的保密工作。 4.3 各公司总经办(综合管理部)主管本单位保密 工作。 4.4 各职能本部和涉及公司秘密的部门,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指定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人员,管理本 单位和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4.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新入司员工进行保密知识 培训。 5 公司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5.1 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制度第 3.1 条定义的以下 秘密事项: 5.1.1 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1.2 公司研发、生产、营销、商务、财务、法务、投 资、人事、行政、基建、计划等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及 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 “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 露会 使公 司的 利益 遭受 特别 严重 的损 害; “机 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 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 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 5.3 公司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审计监察总 部分别会同各单位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围内 公布一次。 5.4 各单位对所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公 司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在产生的同时 确定密级。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 明确的事项,由上级部门或审计监察总部确定; 在此之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 措施。 5.5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照本制度 第 5.2、5.3、5.4 条的规定标明密级。 5.6 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 由审计监察总部确定。 5.7 各单位对公司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 情况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由审计监 察总部分别会同各部门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 围内公布一次。 5.8 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 况变化及时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由原确 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决定。 5.9 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的单位决定。 6 保密规定 6.1 公司经营各方面的专项保密规定,由该业务的 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其中: 6.1.1 属于公司秘密的公文的制作、收发、传递、使 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办法,由董事长办公室 规定。 6.1.2 采取电子信息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公司秘密 的办法,由 IT 本部规定。 6.1.3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进出 公司的办法,由保卫科制定。 6.1.4 属于公司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部位的保 密措施,由有关责任部门规定。 6.2 对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华伟 发展 集团 有限 公 集团保密管理制度 司 管理制度 JT-QGZ/SJ008-2007 修订号 0 实施日期 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6.2.1 非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批准,不得复制或摘 抄。 6.2.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不得通过 OA 系统或 以未加密的文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6.2.3 实物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电子文 档加密保存。 6.2.4 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6.3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 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事先经过批准,并通过一定形 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6.4 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 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 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和审计 监察总部。 8 处罚条例 8.1 对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相关责任人未按要求 确定、标明密级的,提出批评或处罚 50 元;由此 造成泄密,但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处罚 100-200 元;由此造成泄密并产生严重后果 或经 济损失的,处罚 500-1000 元。 2007 年 7 月 1 日 第 2 页 共 2页 8.2 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 损失的,处罚 100-300 元。 8.3 过失泄露公司秘密,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的,处罚 500-5000 元。 8.4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予以开除并赔偿经济损 失。 8.5 刺探、窃取、收买或利用职权强制获得不应知 悉的公司秘密的,处罚 100-1000 元,情节恶劣 者予以辞退。 8.6 涉及公司《竞业保密协议》的事项,按该协议 规定进行处理。 8.7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构成违法犯罪的,在 按公司制度处罚的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8 屡次发生泄密或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 对部门负责人处罚 100-1000 元。 9 相关文件 9.1《信息安全管理总则》 9.2《个人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9.3《机要档案管理规定》 9.4《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10 附加说明 10.1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0.2 本文件由董事长办公室起草,由审计监察总 部负责修订和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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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会知悉甲方的技术及其他商业秘密,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 离职以后的保密义务,签订下列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部分,须双方共同遵守。保密时 间为乙方在甲方供职期间。保密时间分为在职期间和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二年。 第一条 保密条款 1. 乙方在受聘期间与离职后,均有义务保守甲方的有关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 得利用此类信息谋取私利。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 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报表数据、制度流程、客户名单、档案资料、营销战略、经济效益、市场计划、 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和进货渠道等,均属保密范围;其他一切涉及甲方的企业运 营状况,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甲方采取保护措施予以特别管理的资料、信息等。 3. 乙方离职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含但不仅限于乙方秘密信息、资料、图标 的一切载体。 4.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向乙方授予任何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专利权、专 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 5.甲乙双方承诺,在乙方离职以后,甲乙双方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对方形象。 6.乙方离职时应将其经手甲方的所有资料以实务清单的形式向甲方移交,若拒绝移交或 不辞而别的不交,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享有对其追诉的权利。 第二条 保密补助 甲方在乙方的正常工资之外额外每月支付保密补偿,保密补偿为 150 元/月,随当月工资发 放。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协商解决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辖;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领 取补偿费总额*5 倍的违约金; 3.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并不 做任何补偿。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 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4.甲方保留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使用权的权利。 第四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后未再重新签订, 乙方并不再在甲方任职。 第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自动生效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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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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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 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依照特定 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对公司的秘密事项,全体员工都负有保密义务,并有权 制止一切泄露公司秘密的行为。 第四条. 凡本公司员工,在任职期间内应遵守本制度。任职期间 包括试用期。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五条.经营信息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 目及经营决策; 4、专有技术及公司开发的项目及经营的网络信息等 5、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客户资料和贸易渠道及 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业务的合作条件、贸易条件和招投标项目的标底 7、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8、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9、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10、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1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2、非对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第六条.技术信息 1、公司开发资料、调研报告、开发工具、开发环境等; 2、公司所开发软件的源程序、相关分析、设计资料、图象、照片、 附加程序及相关使用资料、宣传资料; 3、公司开发的各类产品; 4、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 第七条.其他经公司会议决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机密 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 于保密范围。 第三章 秘级的确定 第八条.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 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 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第九条.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 资料、经营状况、管理制度等为机密级。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 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第十条.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 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 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四章 涉密员工范围及员工保密纪律 第十一条.重点部门: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外 贸部、工程部、电子商务部、商贸公司。    第十二条.重点部位:总经理室、总监室、财务会计资料库、电 子商务机房、财务部、业务总部。    第十三条.涉密员工范围     l、列人重点部门的所属员工;     2、非重点部门的正科长以上主管及内勤;     3、其他对象:公司领导专职驾驶员、后勤人员,负责秘密事 项制作、保管的人员;     4、公司领导或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 定的部门或岗位人员。 第十四条.员工保密纪律: 1、对公司的秘密事项,全体员工都应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 说的不说,并在知悉秘密事项的情况下都负有保密义务,且有权制 止一切泄露公司秘密事项的行为。     2、凡涉及公司秘密事项的内容,不论其为何种载体形式均属 保密范围,任何员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擅自对外提供涉及公司 秘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3、员工个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将直接或间接获悉的本 公司秘密事项内容擅自泄露给非本公司、非本岗位的其他人员;不得 以任何形式将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或利用公司的商业 秘密谋求个人利益。     4、凡属允许知悉公司秘密事项的员工,未经允许,不得主动 接触涉密事项;凡不属允许知悉公司涉密事项范围内的员工,不得 以任何方式主动获取公司秘密事项内容,否则视为窃密,因特殊原 因需要其接触公司秘密事项内容的,应做到恪守秘密。任何员工不得 私自将公司涉密资料带离办公场所。     5、涉密员工个人离职(包括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退休)后 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公司同类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不得利用 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他人与自己谋求利益:     6、非该重点部门员工,未经允许不得进人重点部门;非该重 点部位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重点部位。     7、员工违反保密守则或各项保密规定而受到惩戒时,该员工的 部门主管应负连带责任。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 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 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六条.对于密级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 必须采取以下 保密措施: 1、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机密文件、资料;记录有公司机密 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 并采取补救措施。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资料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 销毁由指定负责人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 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 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 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二十条. 公司员工应该做到的保密守则   1、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2、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3、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4、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5、严禁以 E-MAIL 等形式向外传送涉及公司机密文件及公司开发 程序源代码等。   6、因业务需要,向合作伙伴提供公司的秘密资料时,应明确告 知对方所负保密责任,并尽量采取书面形式确认资料性质和保密责 任范围;   7、员工应如实告知自己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果要从事新 的兼职工作,应征求公司的同意。   8、员工如要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论文、申报专 利或者科技奖励,应事先取得公司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结合公司需要,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 管理规定,并结合保密责任制落实到部门、岗位,切实保障公司信息 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 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 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根据本保密制度所规定的奖惩原 则进行奖惩处理的讨论,并向总经理提交处理意见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 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1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后果轻微的。 第二十五条. 凡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情节 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并酌情赔偿经济 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守则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 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泄露所规定的公司秘密,产生一定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5、其它严重违反公司保密义务的。 第二十六条.凡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及各项保密规定,信守保 密协议,在改进保密技术,防止重大失泄密事件等方面作出显著成 绩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奖励方式有:通报表 彰、一次性奖励(奖金、培训等)、晋级。 第二十七条.因履行公司保密制度,各项保密管理规定所发生的 争议,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制定的企业员工保密守则、管理人员保密守则 与本制度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修改和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企业员工保密守则 1.遵守企业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2.增强保密观念,在日常工作特别是涉外工作中严守企业秘密 3.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 4.凡属企业秘密事项,不得泄露,也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5.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锁好。 6.办公时间如有工作以外的客人来访,应在接待室接待。 7.不使用未经主管安全部门检查的进口办公设备和通信设备。 8.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涉及企业秘密。 9.不携带秘密级以上文件、密码电报回宿舍阅办。 10.不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 11.不在汽车内谈论企业秘密事项。 12.不在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企业秘密事项。 13.工作需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时,要指定专人或亲自妥善保管。 14.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要及时到有关部门登记、管理。 15.如发生失、泄密事件,要立即报告上级。 管理人员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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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全电气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 甲方:南京大全电气有限公司 乙方: 第1页 共4页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 一、 保密义务 (一) 1. 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 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务谈判的业 务函电等; 2. 经营信息: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报表及财会档案、进货 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3. 乙方承诺应对其与甲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主动和/或被动获知的与甲方(包括甲方 的股东、下属公司、关联企业等)和/或甲方客户有关的上述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 及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和/或提出保密要求的其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承 担严格的保密义务,无论该等保密信息是否标明“专有”或“保密”字样。 (二) 乙方承诺在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以及劳动合同终止后均应按照本协议约定 对本协议项下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与甲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聘用(包括免费或 有偿为第三方提供服务和/或劳务),亦不得自办或协助他人开办与甲方有竞争的 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应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不 应当获知有关保密信息的甲方其它人员)披露保密信息和商业秘密; 3.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由于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 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泄密 进—步扩大,并制止、报告、检举、披露、揭发可能、正在或已经发生的违反甲方保密 规定的事件;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刺探超越本人职责、权限范围以及与本人负 责业务无关的保密信息和商业秘密; 5. 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非法使用保密信息和商业秘密; 第2页 共4页 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或携带他人进入或参观甲方可能存放保密信息的 区域和场所; 7.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打开、编辑、销毁、编辑、复制 等)不在本人职责范围和权限范围内的甲方其它员工的文件资料; 8.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载有或可能载有保密信息的媒介载体(包括但不限 于资料、设备)带出工作场所,亦不得通过传真或网络方式传送,不得以任何方式复 制或以其它方式变相带出甲 方办公场所。因工作需要带出或带入的资料或设备,必 须事先报甲方书面同意; 9. 及时销毁任何废弃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碎纸机粉碎或删除数字形式的文件, 不得将之随意放置或处置; 10. 于劳动合同终止时按照甲方具体要求返还其持有的保密资料 /信息,且不得未经许 可复制、窃取、擅自隐匿保密资料/信息。 (三) 甲方保留随时进行保密资料/信息安全审查的权利,安全审查的范围包括内部人员 的个人安全、资源安全及环境安全。经甲方负责人授权的相关人员可以随时突击检 查乙方的工作资源和办公环境。 (四)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项下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权益均不应归属于乙方所 有。 (五) 二、 保密津贴为岗位工资的 24%。 竞业禁止 (一) 乙方承诺在与甲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聘用 (包括免费或有偿为第三方提供服务和/或劳务),亦不得自办或协助他人开办与 甲方有竞争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 竟业限制期限: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贰年内, 乙方不得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 位建立劳动、劳务、雇佣关系(包括免费或有偿为其他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和/或劳 务),亦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或者作为股东、投资 人或实际控制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业务和/或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 第3页 共4页 (三) 甲方在前述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计,每年经济补偿额不低于乙 方离开甲方前十二个月从甲方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 违约责任: (一)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 并且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该等违约行为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二)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 并且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该等违约行为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四、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申请仲裁。 五、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系《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劳 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并且乙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七、 本协议内客的任何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并共同作出书面变更记录。 八、 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如国家相关法律调整的,则本协议项下有关条款应相应变更以符合法律 有关规定。 九、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第4页 共4页 第 5 页,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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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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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上海斑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 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了解协议各条款的 法律含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 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 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 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 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及其技术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 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5、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 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 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 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的利益或计划使用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盘等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 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 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 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 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 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和乙方在本保密协议上签字之日开始甲 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甲方 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 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50 万元(参考商业秘密许 可使用的价格);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 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违约金 2 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的损失,乙方仍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 的损失计算标准: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 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 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民事侵权责 任,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 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备注:甲方公司注册地如 在上海注册,甲方应考虑诉讼地在上海,是否对自己有利) 六、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 止本协议。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身份证号码: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未考虑到的问题: 1、 2、 3、 员工离职后,是否有禁业限制问题,多少年内不能到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企业或 者其他相类似的企业任职; 保密费用的问题,是否考虑具有保密责任的员工按月或者年缴纳保密费用;如 果未支付保密费用问题,则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泄露,维权会比较麻烦,而且不 支付保密费用对于具有重大保密责任跟义务的人员约束力会较小,建议重要岗 位和核心团队人员应该支付保密费用; 对于员工在职期间开发的技术成果,即职务作品,要明确约定所有权的归属问 题,及其乙方在哪些条件范围内可以合理使用,或者使用该技术作品进行新的 技术开发; 3 4、 公司应明确哪些人员应该纳入都技术秘密的保密人员范围,哪些人需要纳入到 商业秘密的保密人员范围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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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读二十三:保密义务和禁业限制

劳动合同法解读二十三:保密义务和禁业限制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劳动合同法解读二十三:保密义务和禁业限制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 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 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禁业限制的规定。 劳动法 22 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 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 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 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 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 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 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 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第二, 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 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 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 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第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 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 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 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我国有关法律从不同角度对商业秘密加以了保护。第一,从商业秘密持有者与侵害商 业秘密者之间的关系看,除了双方没有任何关系,但侵害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如盗窃、利 诱、胁迫等侵害商业秘密情形外,侵害商业秘密主要发生在买卖、承揽、授权、雇佣关系中, 其中在雇佣关系中是最容易发生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通过不正当手段 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合同法对存在民事合同关系情形下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 了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约定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的情 形下的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这包括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约定和雇佣关系下的约 定。公司法、刑法主要对存在劳动关系的侵害商业秘密的情形作了规范。第二,在存在劳动 关系的情形下,现有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都有一个前提,即都是劳动者自营或者为他人 经营,不包括劳动者到其他企业中工作的情形。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一 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 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 务;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 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是经营者,根据该法第二条的规 定,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第三,不同法律对商业 秘密的保护范围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面宽,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反不 正当竞争法对侵害主体的资格没有限制,所有知晓商业秘密并违反约定或者规定的劳动者, 都可以构成侵害商业秘密。公司法规定的侵害主体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刑法则规定的是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其次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既保护非专利技术,也保护经营信息。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而公司法和刑法则主要保护商业机会,商业机会包括经营信息,但不包括非专利技术。最 后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规范劳动者工作期间的保守商业秘密行为,而且规范劳动者离职 后的保守商业秘密行为。而公司法和刑法只是规范劳动者任职期间的保守商业秘密的行为。 获得商业秘密的合法手段包括:独立开发获得;合法购买;从公开渠道观察获得;合 法接受许可获得及通过反向工程获得等。 劳动关系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忠诚义务演化出劳动合同的保密 义务(忠诚义务在英国法上被法院视作劳动合同的默示义务),并进而扩展为竞业限制或 竞业禁止。竞业禁止条款蕴含了用人单位的财产权益和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两者的矛盾,成 为一个必须依据法律来调整的问题。 本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 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得使用或者披露信息的 义务包含生产的秘密环节,以及足以构成商业秘密的其他信息。要确定究竟哪些信息在劳 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仍然负有不得披露和使用商业秘密的义务,必须考虑以下因素:劳 动性质。如果劳动过程中要经常性地处理秘密文件,劳动者显然要承担比一般劳动者更多 的忠诚义务。也就是说,除了信息类型的限制之外,劳动者的身份和职位也会影响到竞业 禁止条款的效力。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同客户的接触获知了客户相关的特别信息, 用人单位自然可以合法地使用行业限制条款禁止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拉拢客户。这 一原则非常普遍地适用于各种行业;信息本身的性质。即用人单位是否使劳动者意识到信 息的保密性。虽然用人单位只是单方面声称某些信息是保密信息本身并不充分,但是用人 单位对待这些信息的态度可以帮助确定信息的性质。英国普通法中规定,在合同没有明确 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并不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事实上,只有在披露 和使用商业秘密的意义上,用人单位才有权得以禁止劳动者竞业,而商业秘密的判断也通 过严格的判断规则被限制在特定的范围内。 本条规定竞业禁止的目的是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支付损害赔偿金。 但是,在用人单位存在商业秘密,劳动者亦知悉的情况下,因为劳动合同终结后,劳动者 的保密义务仍旧延续,即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也应当保守用 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用人单位可因此追究劳动者的侵权责任。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劳 动者离职后负有竞业禁止,主要考虑目前越来越多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条款,极大限制 了劳动者离职后的就业范围。用人单位往往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书时说明日常工资中就已 经包括了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本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 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 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本 条有关竞业限制补偿金及支付时间的规定,在保护用人单位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同时, 有利于劳动者在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保护这些信息。 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竞业禁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经 济补偿,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 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 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这是 竞业限制生效的条件和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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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劳动合同条例》和《***有 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 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 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 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 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 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 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 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 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 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 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 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 提前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 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_____月通知对方, 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 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贴   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 ___ ________元;   2.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 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 方的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 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 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 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 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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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工资保密制度

XX公司工资保密制度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XX 公司工资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 守本守则。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 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 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 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 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 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 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 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 定, 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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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职责及保密协议

司机职责及保密协议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司机职责及保密协议 甲方:(下称公司) 乙方: (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的原则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乙方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 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乙方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 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 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 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队长,并提 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 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 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乙方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行驶证交 给管理人员。不准私自用车。 第七条 乙方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乙方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乙方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乙方本人承担,并给 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 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 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乙方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 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 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乙方应承 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第十一条 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当月罚款金额超过 60 元的,超过部分不予报 销。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乙方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二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当即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 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三条 乙方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 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四条 公司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做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 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公司外客人乘 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次日将行车记录交管理人员审核签章。每月末按乘坐人或部 门统计当月行车里程总数,各部门合计数应与当月总行驶里程一致,不一致则由驾驶员承 担多余里程。 第十五条 上班时间内乙方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休息室等候出车。不准在上班时间观看 电视节目,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确实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有要事确需离开休息 室时,要告知车队队长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车 队队长处报到。 第十六条 乙方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 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七条 乙方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队队长,并 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乙方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公司领导批 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乙方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 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 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十九条 乙方应安全开车。若发生交通事故,经车辆保险部门理赔后公司仍要承担损失的, 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 由人事部门每月负责对乙方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下一年调整岗位工资的依 据之一。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 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双方商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正式录用后,按照公司 薪资管理制度执行。加班以小时计,相关内容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第二十二条 费用报销:乙方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 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出纳审核签字,方可报销。原则 上一周报销一次。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由车队队长按照相关制度给予行政处分。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 事故的,另外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须对上岗乙方公示。无异议者应在本规定文件上签字,与用工合同一起 存档。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未尽部分将会适时予以补充,以前该方面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双方同意更改之。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两方,双方各执为凭。 甲方: (盖章) 年 乙方: 签字: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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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学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规定

上海金融学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规定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上海金融学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规定 为加强上海金融学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国家秘 密的安全,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一、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 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 二、 由一名院主要领导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指定一个工作机构具体 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综合管理。各部门应当指定一名信息安全保密员。 三、 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四、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和标 准管理。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与保密设施的建设同步进行,经保密工作部门审批 后,才能投入使用。 五、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以下简称涉密信息)应当在涉密信息系统中处理。非涉密信息 系统不得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六、 要加强对与互联网联接的信息网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规接入,防范 外部攻击,并留存互联网访问日志。 七、 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 (二)设置开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 8 个字符,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 (三)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四)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五)严禁同一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涉密信息;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六)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 信息; (七)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八、 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实行登记管理; (二)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在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间交叉使用,涉密移动存储 设备不得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 (三)移动存储设备在接入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之前,应当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 (四)鼓励采用密码技术等对移动存储设备中的信息进行保护; (五)严禁将涉密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九、 数据复制操作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将互联网上的信息复制到处理内部信息的系统时,应当采取严格的技术防护措施 , 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严防病毒等传播; (二)严格限制从互联网向涉密信息系统复制数据。确需复制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保密标准执行; (三)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从涉密计算机向非涉密计算机复制数据。确需复制的,应当 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四)复制和传递涉密电子文档,应当严格按照复制和传递同等密级纸质文件的有关规 定办理。 十、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积极使用国产软硬件产品,公文处理软件、信息安全产品等原 则上应当使用国产产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用的保密技术防护设备,应当按照有关 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进口设备和产品,应当进行技术检查。 十一、 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修,应当在本单位内部现场进行,并指定专人全过程监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督,严禁维修人员读取和复制涉密信息。确需送修的,应当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 十二、 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存储数据的恢复,必须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涉 密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进行。 十三、 处理内部信息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在变更用途时,应当使用能够有效删除数据的 工具删除存储部件中的内部信息。 十四、 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再用于处理涉密信息或不再使用时,应当将涉密信息存 储部件拆除或及时销毁。 涉密信息存储部件的销毁必须按照涉密载体销毁要求进行。 十五、 加强对计算机使用人员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计算机使用人 员的安全和保密意识与技能。 十六、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与重点岗位的计算机使用人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安全 和保密要求与责任。 十七、 计算机使用人员离岗离职,有关部门应当即时取消其计算机信息系统访问授权, 收回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机关物品。 十八、 各部门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定期开展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九、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本单位予以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造成安全和泄密隐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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