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了《劳动合同》,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工作;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充分意识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甲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 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 商业秘密的范围 1.1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称之商业秘密的范围:(1)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原有的或已持有的商业秘密;(2)乙方因履行职务所产生的发明创造、工 作成果、技术成果、专利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3)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 务的商业秘密。 1.2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管理类秘密事项、日常经营类秘密事项、日常管理类秘密事项、技术秘 密类事项、生产类秘密事项及其他秘密事项,具体按照甲方保密制度规定的事项执行。 2 商业秘密的归属 2.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 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 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在甲方任职 期间完成的专利向美国等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专利申请的权利转移给甲方,并签署权利转移承诺书。 2.2 按《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乙方退休、调离甲方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 1 年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 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权归甲方所有。 2.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 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 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乙方没有申(声)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 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 任职期间的保密 3.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 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3.3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 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更不得私自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 3.4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视为已经甲方同意;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 此权限。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 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3.5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所载有的秘密信息是否具有商业上的价值。 若载有秘密信息的载体系由乙方自备,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 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3.6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3.7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由 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第三方侵权指控的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4 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4.1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并按甲方的 规定办理有关交接手续;或按甲方的规定予以销毁。 4.2 乙方离职时应保证将记载于乙方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立即删除;不能删除的,应当立即销毁或无条件移交给甲方。 4.3 乙方应于离职时,向甲方书面保证已经全部归还或销毁上述资料及其他载体,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 5 离职后的持续保密义务 5.1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指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甲方解除乙方聘用关系或者乙方明确表示辞去聘用关系,并办理好相关解除 聘用关系手续的行为;乙方接到甲方要求其办理解除聘用关系手续的通知后,拒不办理手续的行为以离职论。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 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 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5.2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已实际公开;    6 损害赔偿 6.1 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违反此协议,乙方应立即停止泄密行为: 6.1.1 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对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并按照公司制度予 以相应惩戒; 6.1.2 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1.3 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1.4 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视违约行为所致甲方损失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6.2 经济损失赔偿责任计算: 6.2.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按在甲方任职最后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折算)税前年薪的五至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润损失等),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2.1.1 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或者以不低于甲方该等商业秘密 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6.2.1.2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鉴定评估费、律师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 之内。 7 其他 7.1 本协议中关于民事责任的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7.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7.3 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7.4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全面审阅本协议,并向专业人士就本协议的涵义和影响进行咨询,理解并自愿同意本协 议包含的每一项规定。 7.5 本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附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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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专利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专利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拟就委托乙方申请专利、商标、软著、科技项目等知识产权事务,需要向乙方披露 相关的保密信息,乙方将接触或接收甲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出于保 护甲方之商业秘密及有关权益之目的,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有关法规,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软著、科技项目申请的图样及申请 使用范围、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图纸、样品、 样机、模型、模具等等。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提供与使用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述的目的向乙方提供保密信息。 (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期间内,在未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乙方 (包括但不限于已接触或了解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在职、离职人员)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个 人、商社、公司、媒体、联合体或其他团体,以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 (三)乙方同意,在没有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以任何形式为本协议目的以外 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四)如乙方为完成本协议目的有必要聘请咨询者或顾问,拟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上述咨询者 或顾问的,应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并且书面承认乙方拟聘的上述咨询者或顾问人选,顾问或咨 询者应当在与本协议条款相同的保密和不披露协议上签字承诺不披露保密信息的义务,乙方 有义务将咨询者或顾问签署的保密和不披露协议提供甲方审查。 (五)例外:乙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属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变成普通大众可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乙方从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乙方的资料; (4)甲方专利和商标的相关信息在申请过程中依法公布。 第三条 权属 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是属于甲方有价值的特殊的财产,并且甲方提供该保 密信息不应该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了任何关于保密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 使用保密信息的人员限制 (一)乙方应将保密信息限制在本申请活动中必须要接触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范围内。 (二)甲方指定联系人为 作为专人与乙方保持联络。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及其指 定的联系人和地址或电话发生变化的,或临时需变更联系人的,或就某一事项指定联系人的, 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与甲方及时联系所产生的后果, 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保密信息的返还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返还任何依本协议而提供的书面保密信息。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从甲方处获得前,已经为乙方掌握的信息; (2)已经是或者正在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第 1 页,共 2 页 (3)乙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以下简称“有权机关”)的合法 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但是,在此类情况下,乙方应在披露前告知甲方,使甲方有机会对在 这种情况下进行的交出信息或披露信息进行抗辩、限制或者保护。 第六条 期限 本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专利申请人或官方将上述技术秘密对外公开之日, 以及商标申请取得商标证书为止。 第七条 公开宣布 (一)双方同意,对双方间进行的任何讨论或协商的实质内容,任何提出的安排或协议的条 款,以及任何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其他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并且不公开披露或向第三方披露。 (二)双方同意,双方均不能,也不允许任何双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个人、或其他实体, 在未经事先征得双方同意并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前,就此类安排或协议的讨论以及其他正 在讨论或协商的商业和操作计划做任何公开宣布——无论是以新闻发布还是其他的形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循本协议各项条款的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的任何行为,均视 为违约,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保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起诉、要求赔偿, 且所有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纠纷发生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无果任一方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甲方:深圳市大满包装有限公司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代表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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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定稿)

【竞业协议】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定稿)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用人单位(全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地址: 员工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在乙方履行职务,乙方已经知悉(或将要)甲方的商业秘密、 技术秘密和管理秘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保 1 守甲方秘密、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等事宜,同意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 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以下范围内的人员群体: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经理、会计等岗 位。 二、有关术语定义 1、本协议所指甲方的秘密,系指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由甲方所持 有、控制或保管,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并采取保密措施 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管理秘密。 2、本协议所指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发展计划、经营 计划、经营策略、经营管理分析报告、市场计划、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 分析报告、客户名单和资料、供应商名单和物料供应清单、内部掌握的合同、 2 协议或意向书、价格构成明细、成本明细、广告计划、商业谈判策略、销售计 划、销售策略、销售进度、销售额、收购或兼并计划、资产和业务重组计划、 市场调查报告、顾问反馈信息、专业顾问报告、投标方案等。 3、本协议所指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发展计划 和蓝图、项目研究方案、项目计划设计图纸、技术咨询报告、学术论文、管理 诀窍、用户需求资料、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研究 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操作手册、技术 文档、相关的函电、公司所有项目的源代码、公司开发的试用软件等。技术 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并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 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 素。 4、本协议所指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各种财务报表 和尚未公开的财务报告、员工薪酬、员工考评结果、员工人事档案、尚未公 3 布的升降职决定、公共关系资料、后勤采购底价和限价、政府关系、尚未公 开的管理会议决议和相关文件、网络安全资料等。 5、职务成果是指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 务信息、经费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理秘密,其 所有权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 创造、作品、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理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 转让。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 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所有权利。 三、员工的保密管理与竞业限制规定 1、乙方保证,无论是因为其职务成果或者受管理者特别指派或者无 意中接触到的甲方秘密,除非得到甲方的明确授权或系履行其职务需要之 外,不得向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公开。本条所指的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以口头、文字、图形、图像或者电子文档等方式使未经合法授权的第三者 知悉的相关秘密。 4 2、乙方保证,当其在甲方工作期间,遵守甲方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 必须妥善保管其所掌握的甲方秘密,未经甲方明确授权,乙方在任何时候 均不得将其保管的甲方秘密置于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场所或带出甲方的办公 区域,除非系乙方为了履行其职责所需并经甲方批准。 3、乙方保证,当其因履行职务需要而使用完甲方载有秘密的资料之 后,应依规定及时、完整的将上述资料返还相关的保管人或由乙方自行妥 善保管。当乙方因故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之后,乙方在离职前必须将其 所保管的载有甲方秘密的资料全部、完整的返还给甲方,并不得保留任何 形式的复印、复制件或销毁秘密件。 4、乙方保证,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董事会书面同意,不得在 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 问等等。 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 5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 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非职务成果并可由乙方享有知识 产权的,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认为确属职务成果并由甲方享有知识产 权的,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 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 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属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 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 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6、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 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时,若甲方或乙方遭到第三 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 6 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乙方在完成具体工作过程中知悉或应当知悉自己工作导致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的,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甲方主管领导。 7、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 2 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 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 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8、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 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 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 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 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9、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将其所持有的一切 涉及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 7 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全部返还给甲方,乙方不得留存、复制任何 形式的技术秘密。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 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 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 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0、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私自刻录、复制、拍摄、摘抄、保存、销毁 有关乙方业务的秘密信息资料,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 行业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 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 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11、如果发现商业信息秘密和经营信息秘密被泄漏或者因自己过失造 成泄漏,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进一步扩散,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8 12、乙方离职以后,若利用原来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或接触到的秘密 研制、创作出新的成果,在拟予实施或投入使用前,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 意,并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未征得甲方同意或无证据表明有关 内容为乙方自行创作的成果,甲方保留追究当事人及当事人新任职单位应 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的权力。 13、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 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相关秘密,承担如同 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保密期限依 据各技术项目、资料的保密期限而定。 14、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及授予乙方其他相关激励、 奖励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故而 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和竞业禁止的所有费用、薪金、补贴或补 助等。 四、第三方秘密 9 1、乙方保证对其从甲方所接触到的甲方依法或依约定而承担了保密 责任的第三方秘密,仍然依照本协议规定承担保密责任。乙方对第三方秘 密的保密责任程度,与甲方对第三方的秘密依法或依约定应承担的保密责 任程度一致。如甲方对第三方的保密责任程度无法确定,则乙方对第三方 的秘密的保密责任程度应与其对甲方的保密责任程度一致。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本着谨慎和诚实的态度,以防止发生侵犯 第三方秘密的行为。若乙方明知其工作侵犯了第三方的秘密,还指派他人 继续开展工作或未按规定的要求向甲方主管领导书面汇报,使甲方或乙方 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侵权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竞业限制的期限、地区及补偿 1、竞业限制的期限自乙方离开甲方公司之日起二年,并在乙方原工作 和业务所涉及的全部地区为界,作为履行本协议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2、乙方在竞业禁止的期限内有权从甲方获得每月_______元的经济补 偿。 六、保密责任及违约责任承担 10 1、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及相关人员,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须提前三个月,公司将对其调整工作岗位。在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终止前 三个月,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员工的保密管理与竞业限制规定”中第 7 条款的,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纳_______万元违约金。 3、若乙方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甲方秘密泄露,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责令检讨、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开除、追究法律责任等。 4、乙方未经甲方第一负责人审核及董事会批准而擅自离职、并给甲方 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秘密的,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 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新聘用乙方的用人单位有过错的,甲方 保留追究相应连带责任的权力。 5、甲方同意,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司法机关的行为及其它不可归咎于 乙方责任的事由而导致的甲方秘密被泄露不承担责任。 6、甲方或乙方违约后,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后,本协议自动失 11 效。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调 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由提出争议的一方向其所在地的劳 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或签定劳动 合同时)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本协议中 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 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湖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12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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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竞业协议】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 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 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 1、经营内容。包括属于甲方的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营销计 划、进货渠道、采购资料、定价政策、客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 及标书、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内容。 2、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 务的其他事项。   三、对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公司秘 密。 3、如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应当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4、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所有与 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以任何媒介储存的 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据公司指令加以处理并归还给甲方,不得留 存任何有关文件和资料。 5、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 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 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 6、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承担 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 客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 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 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乙方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 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 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 品或服务。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 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 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 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 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 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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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 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 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 1、经营内容。包括属于甲方的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营销计 划、进货渠道、采购资料、定价政策、客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 及标书、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内容。 2、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 务的其他事项。   三、对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公司秘 密。 3、如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应当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4、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所有与 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以任何媒介储存的 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据公司指令加以处理并归还给甲方,不得留 存任何有关文件和资料。 5、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 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 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 6、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承担 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 客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 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 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乙方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 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 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 品或服务。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 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 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 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 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 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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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 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 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 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 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 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 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 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 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 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 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 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 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 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 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 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 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 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 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 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 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 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 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 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 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 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 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 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 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 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 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 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 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 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 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 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 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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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 1. 商业秘密是甲方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甲方的重要财富。甲方的员工有 义务自觉保守甲方的秘密,使甲方的合法利益不至因秘密的泄露而受到损害。 2、乙方是甲方的员工,乙方的劳动获得了相应的报酬。乙方因为工作需要 接触到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3、为保护甲方之合法权益,乙方同意甲方对有关信息、资料、开发成果予以 保密。 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平等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保密的内容与范围 甲方已告之乙方,乙方在此确认明白,第三方不能从公共途径知悉的所有 甲方的资料、技术、信息等均是甲方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在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对本条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的保密,不以泄露、传播 公布、发表、转让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人(包括非必须或无权知悉该项 秘密的甲方职员)了解或知悉;乙方承诺将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 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秘密,以保 持其机密性。保密内容包括: (一) 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以口头、书面、图形或以电子、电磁或 1 员工保密协议 其它记录或贮存的媒介形式体现的文件、信息、数据、图表等资料,保密的商业 秘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技术、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 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操作手册等 2、项目、合作、客户、价格等信息和资料; 3、财务数据、资料; 4、人事信息、法律事务信息;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乙方自己获知的或被告知的从性质和内容上能够合 理预见属于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其他信息或资料; 6、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准、认知能力足以预测到的甲方现行或未来经营可能 延伸到的领域对上述保密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应用。 (二)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保密或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三)以上保密范围包括甲方的关联企业、母公司、子公司等的商业秘密。 二、保密期限和补偿 1、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年; 2、乙方认可对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为其无论在职或离职均应承担的义务,且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在职及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 务,故而无须在乙方在职时或离职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犯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或将乙方 和第三方因此所获得的全部收益补偿给甲方; 2、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该商业秘密完全公开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商业 秘密的全部价值;商业秘密的全部价值,可由甲方核定或国家认可的无形资产 评估机构评定;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因采取救济手段发生的合理费 2 员工保密协议 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评定或评估费、执行该赔偿费用、律师费等)。 四、其他 (一)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文件与本协议内容有抵触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 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取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二)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对于在执行本协议 期间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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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保密协议书

薪资保密协议书

薪资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 为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甲、乙 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 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确认本协议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薪资操作过程,以及薪资泄密行 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二、乙方主要包括如下人员: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审核、发放的各部门负责 人及薪资核算人员、财务人员。 三、甲方的薪酬保密程序如下,乙方对此应予以确认并将严格遵守。 1、薪资核算人员负责工资表制作,财务部负责涉及薪资核算材料的数据提供、工资 表审核及发放,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与自己工资无关的情况; 2、所有接触和编制工资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工资有关的事宜; 3、负责编制工资表的人员在制作工资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工资编制无关的人员 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工资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工资表的人员要 劝其离开; 4、编制工资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5、编制工资表的人员如在制作工资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随意将工 资表和相关的工资核算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并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 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6、工资表和核算材料在送往相关部门审批签字时,必须由薪资核算员亲自送达或 是密闭传递相关人员; 7、所有薪酬审批相关人员必须在其它无关人员离场后方可审核。 8、员工如对薪资有异议时,必须经程序由人力资源部给予解释,相关涉及工资编 制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员工薪资信息透露。 9、涉及薪资核算材料包括业绩数据、薪资制度及特殊申请,不允许任何人员私自复 印并外带出去透露给第三方。 四、乙方应遵守如下保密措施: 1、薪资作业人员对薪资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工资向外泄露; 2、薪资作业人员必须对电脑文档进行加密; 3、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工资表及核算材料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资 保密制度,确保保存过程不泄密; 4、薪资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将薪资资料调出给他人,如确因工作需要调阅须报总裁 批准; 五、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内至任何原因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都不得 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暗示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晓自己的薪资,一经查实 甲方按上海市最低基本工资发放乙方工资,或者视情况给予降薪,降职、扣除提成甚至 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乙方(签章):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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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竞业禁止管理制度(草案)及附件

保密、竞业禁止管理制度(草案)及附件

保密、竞业禁止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公司劳动用工机制,人才合理、有序 流动,维护企业员工的 合法权益。避免重点人才、关键岗位员工因离 开集团后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 利的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及风险。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 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管理工作。公司所有 员工都有保守 公司秘密的义务。  2.1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3. 商业秘密的范围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3.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 项目及经营 决策;  3.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总经理 办公会会议记 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  3.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非公开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经营信息;  3.6、公司菜品创新项目进度、技术资料、技术标准或技术合作中他方要求我公 司保密的内容;  3.7、公司销售信息、客户资料、未公开的采购信息(物品品种、 价格、供方资 料)、招投标资料;  3.8、公司局域网、局域网与 INTERNET 连接部分所有硬软件配置、 数据库数 据和以上内容的规划信息;  3.9、公司未公布的关于重大事故的调查情况和专题性事故统计情 况;未公布的 关于突发性事件或不稳定因素的处理意见;  3.10、公司为生产、经营举办的含以上秘密的培训内容;  3.11、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 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   4、 保密措施  4.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信息和其它物品的制作、  收发、传递、使用、 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相关负责部门指定专 人执行。 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其 他按要求应销毁的保密资料必须经碎纸机 处理或焚烧处理。集团下发的通知、 决定、安排或其他文件标明应销 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4.2 对于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 密措施:  4.2.1、商业秘密文件的复制和摘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机密及 以上级别秘 密需经指定部门批准;非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4.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专门负责,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  4.2.3、密级资料的存取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手续办理。  4.3 属于公司秘密的特殊设备或者出品部创新菜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  用、 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依本制度 采用相应的保密 措施。  4.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 先经主管副总及牵头 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交给对方。  4.5 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4.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商业秘密的事项会 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4.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6 公司员工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 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 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非工作需要不得索取与本人职责无关的 信息资料。  4.7 公司应建立安全的电子文本信息流通渠道,计算机网 络安全工作由计算机网 络维护部门负责;各门店/模块必须制订计算机信息 使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要求。   4.8 计算机网络互联部门、接入部门对其管理的计算机用 户,应当明确保密要求, 完善管理制度。用户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 当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 规定渠道外的方式传递、转发、 抄送或共享秘密信息。  4.9 计算机存储的秘密信息应加密保护;存储了秘密信息 的电子设备应遵循相关 制度使用;计算机部件或存储材料报废前须经 计算机管理部门审查。未经主管 部门同意,不得将在建、拟建项目及为实现其目的而产生的技术资料或其他秘级 信息在公共刊物上发表。 公司员工对外投稿或以其他方式披露信息时,必须经 过相关部门的审 核、盖章。  4.10 运营部门必须制订完整、规范的客户资料管理制度和 销售人员保密制度。   销售人员由于离职、停薪留职或其他原因较长期离开公司的,必 须向运营部提 交所有公司资料和因工作产生的与公司经营相关的 资料,否则相关部门不得为 其办理有关手续。  4.11 创新菜品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以及掌握技术机密的  技术人员应依据 本规定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保密、竞业禁止协议与本制度规定不 一致的, 按照保密、竞业禁止协议处理。  4.12 离职、退休人员仍然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不得泄 露。由于退休、离职、 停职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应将自己掌握的全部 资料交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所 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13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 时,应当及时报告公司 相关部门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或防止损失扩大;相关部门接到报 告后应立即做出处理。  4.14 公司涉及技术、知识产权转让事项必须经集团总裁、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执 行。  5、 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与处罚  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 告、记过处分。  5.1.1、违反保密规定,且不能证明没有造成泄密的。  5.1.2、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5.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外,并按其情 节轻重,予以记过、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构成犯罪的还 应交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其刑事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  5.1.3.1、故意或重大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 失的;  5.1.3.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 公司秘密 的;  5.1.3.3、利用职权强迫或利诱他人违反保密规定,获取公司商业秘密 的。  6、 竞业禁止  6.1 公司应当与本制度 6.2 所述范围内的员工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人力资源部负 责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制度的修订以 及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对 员工竞业限制协议管 理工作监督以及接受、调解员工对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 的意见申 诉。  6.2 下列人员中,集团视为必须与员工签订竞 业限制协议:  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2、公司高级技术开发人员(出品部);  3、公司财务人员;  4、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6.3 竞业限制地域额范围指全国同行业。  6.4 竞业限制期限为公司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   6.5 管理要求: 6.5.1、员工相关适应范围人员入职必须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保密、竞业 限制协议,一式两份, 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  6.5.2、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 关系的单位从事与原岗位或相近的技术和经营工作。  6.5.3、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 员工不得建议,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公司或其关联方、 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的雇员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开公司或其关 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 6.5.4、甲方将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向员工按月支付下列数额中的较高者作为当月 的竞业禁止补偿金:(i)相当于员工月基本工资[25%]的数额;或(依)法律 要求的竞业禁止补偿的最低数额,除非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之前不再要求 员工遵守竞业禁止义务。(签订协议的员工工资中包含公司给付的竞业禁止补 偿金) 6.5.5、竞业限制补偿金按月通过发放工资时支付,如拒绝领取,公司将补偿费 通过财务专用账户,同时视为已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6.5.6、竞业限制补偿费月标准为本人离开公司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岗 位薪点 工资(不含各类津贴和奖金)的 25%;工作不满一年者,按在 公司工作月数进行加 权计算月岗位薪点工资。  6.5.7、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 公司认为不必要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 除竞业限制协 7、违约责任 7.1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若签订协议员工违反协议 规定,集团可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因员工行为造成集团各门店/模块的 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RMB      元。 若违约责任发生在劳动合同期内,可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提前通 知。 7.2 员工承认对本管理规定的任何违反均可能会给在公司造成无法挽回且不能 通过金钱赔偿予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如员工违反或威胁违反本管理规定,公 司除其它救济之外还有权申请禁制令或类似强制措施,且员工在此放弃任何关 于公司存在其它救济方式的抗辩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公司申请实际履行或任何 其他救济方式的抗辩。员工承认除适用法律为员工的任何限制之外,其还应遵 守本管理规定项下对员工的任何限制。 8、附则 8.1. 本规定未尽事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修订、补充和完善。 8.2. 本规定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所有。 8.3. 本管理规定自集团总裁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件: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附件: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贵州金洋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员工)                 注:乙方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性人员(出品部)、公司财务人 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除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条款之外,甲、 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关保密和竞业禁 止的若干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保密义务 1.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终止日后的竞业禁 止期内,均不得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并且应当始终尽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1.2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终止日(定义见下文)后的一年内,任何由员工 独自或者与他人一起创作或者开发的创意、作品、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 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所有权 (“知识产权”),只要这些知识产权与员工在公司的职责或公司指派给其的 任务有关,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料、技术秘密和技术条件创作或开发而 成,则该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另外,本条的规定对员工的继承人和受让 人有约束力。“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 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 1.3  保密内容 1.3.1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调查报 告、或商谈的合作价格; 1.3.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构成和投资情况、公司近远期 发展战略、经营方针、重要决议、投资方案、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 策略、与公司经济利益关系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和计划、经营管理策略; 1.3.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1.3.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管理程序、数据库 信息、菜品研究设计开发记录、业务操作流程、操作手册、财务数据计算说明、 菜品技术方案、菜品技术数据、技术文档、管理和菜品研发成果、相关函电等。 1.4  保密范围 1.4.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 意被甲方应用和操作的; 1.4.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1.4.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1.4.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1.5  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了解到或可能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 术秘密处于最严格的保密状态,除非为履行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任务且符 合甲方与该第三方的协议外,不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披露或使用这些保密 信息或技术秘密。 第二条:竞业禁止 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的工作,不得参与其他组织对甲方的商业竞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 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客户的业务;乙 方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2.2  乙方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无论因何原因),在解除/终止日后二 十四个月内,如果乙方意图被一家在中国从事餐饮业务或向企业提供餐饮服务 或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机构聘用,或直接或间接进行与甲方同一客户业务 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则其须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2.3  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员工不得建议,或直接或间 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的雇 员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开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 伴。 2.4  甲方将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向员工按月支付下列数额中的较高者作为当月 的竞业禁止补偿金:(i)相当于员工月基本工资[25%]的数额;或(依)法律 要求的竞业禁止补偿的最低数额,除非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之前不再要求 员工遵守竞业禁止义务。(签订协议的员工工资中包含公司给付的竞业禁止补 偿金)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  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 方可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RMB      元。若违约责任发生在 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提前通知。 3.2  乙方承认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可能会给在甲方造成无法挽回且不能通 过金钱赔偿予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如乙方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合同,甲方除其 它救济之外还有权申请禁制令或类似强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弃任何关于甲方 存在其它救济方式的抗辩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请实际履行或任何其他救 济方式的抗辩。乙方承认除适用法律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还应遵守本合 同项下对乙方的任何限制。 3.3  本协议与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存在直接冲突的,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条:其他 4.1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 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2  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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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新增】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乙方承认,由于乙方受聘甲方 (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等),可能充分接触甲方的保密信息, 并且熟悉甲方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甲方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甲方有业务关系的人 有广泛的往来。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 密及竞业限制的有关事项,签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除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条款之外, 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的若 干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保密义务   1.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终止日后的竞业禁止期内, 均不得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始终尽全力 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1.2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终止日(定义见下文)后的一年内,任何由员工独自或者 与他人一起创作或者开发的创意、作品、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商业秘密 和专有信息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所有权(“知识产权”),只要这些知识 产权与员工在公司的职责或公司指派给其的任务有关,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料、技 术秘密和技术条件创作或开发而成,则该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另外,本条的规定对 员工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 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   1.3 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3.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成交或商谈的销售 价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基本信息、成交或商谈的采购价格等;   1.3.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构成和投资情况、公司近远期发展战 略、经营方针、重要决议、市场分析、广告策略、与公司经济利益关系重大的研究开发项 目和计划、经营管理策略;   1.3.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1.3.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操作手册、科研成果、 工厂信息、成本结构等。 1.4 保密范围   1.4.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 方应用和操作的;   1.4.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1.4.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1.4.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PAGE \* MERGEFORMAT3 1.5 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了解到或可能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处 于最严格的保密状态,除非为履行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任务且符合甲方与该第三方的 协议外,不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披露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   第二条:竞业禁止 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工作, 不得参与其他组织对甲方的商业竞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 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 甲方所有。 2.2 乙方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无论因何原因),在解除/终止日后二十四个 月内,如果乙方意图被一家与甲方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机构聘用,或直接或间接进 行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则其须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包含但不限于母婴食 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或为母婴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服务。   2.3 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说 服或试图说服甲方员工、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的员工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 开甲方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 2.4 甲方将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向乙方按月支付法律要求的竞业禁止补偿的最低数额或 人民币 2000 元孰高作为当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除非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之前不再要 求乙方遵守竞业禁止义务。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 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要求 其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 200000 元。若违约责任发生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单方解除与乙 方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提前通知。   3.2 乙方承认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可能会给在甲方造成无法挽回且不能通过金钱赔 偿予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如乙方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济之外还有权申 请禁制令或类似强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弃任何关于甲方存在其它救济方式的抗辩或任何 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请实际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济方式的抗辩。乙方承认除适用法律为乙方 的任何限制之外,其还应遵守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任何限制。 3.3 本协议与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存在直接冲突的,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条:其他   4.1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申请劳 动仲裁。   4.2 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4.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 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PAGE \* MERGEFORMA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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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员工保密协议

【新增】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 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的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 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 息、营销业绩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 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等。 乙方承认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 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上述秘密信息。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终止日后的竞业禁止期内, 均不得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始终尽全力 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2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终止日(定义见下文)后的一年内,任何由员工独自或者 与他人一起创作或者开发的创意、作品、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商业秘密 和专有信息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所有权(“知识产权”),只要这些知识 产权与员工在公司的职责或公司指派给其的任务有关,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料、技 术秘密和技术条件创作或开发而成,则该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另外,本条的规定对 员工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 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   3、 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成交或商谈的销售价格、 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基本信息、成交或商谈的采购价格等;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构成和投资情况、公司近远期发展战略、 经营方针、重要决议、市场分析、广告策略、与公司经济利益关系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和 计划、经营管理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操作手册、科研成果、工厂 信息 成本结构等。 乙方承认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 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上述秘密信息。 4、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 用和操作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5) 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了解到或可能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处于 最严格的保密状态,除非为履行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任务且符合甲方与该第三方的协 议外,不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披露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 PAGE 3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所有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 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 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 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任何第三人 (包括但不限于不知道秘密信息的同事、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企业 等)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 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 何第三人披露此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 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及其复印件、存放资料的载体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五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间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间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在职 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 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 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 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 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若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 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PAG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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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保密培训 企业公司商业保密工作分析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宣讲人:某某某 时间: 20XX.XX 3 2 1 2 1 3 1 3 2 目录 /CONTENTS 01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02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03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04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一部分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信息化保密 信息化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泄 露的风险,工作中可能你认为不重要的信 息,认为习以为常的信息放在别有用心的 人手里就会造成很重要的信息泄露,而这 些不经意间的信息泄露很有可能带给公司 毁灭性的打击。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 务性收入及资料;等等,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有价 值的信息;公司正在制定而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 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等;公司内部掌 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公 司财务预决策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 施商业机密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 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热播的电视剧《麻雀》、《胭脂》都是以谍战为题材 的,大家可能觉得片中的各种窃取情报的剧情离我们 的生活很遥远其实我们的身边就有着很多需要保护的 秘密!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二部分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 C ,为国家级重大科技发明,这是人类需求极 大、前景无比广阔的科学成果,瑞士和美国闻风而至,竞相出价要买 下这项技术专利,但没想到一星期后,争得脸红脖子粗的两国代表欢 天喜地的回老家了。 因为这项专利便宜到只值一本杂志的价钱!某学报将全部研制过程、 细节、配方、剂量刊登无遗。点评:对外发表的工作报告、技术资料 以及和朋友之间自己作品的展示等,一定要现经过技术和保密管理部 门的审核。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广大员工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感、归属感,树立保护商业机密人人有 责的思想,普遍提高保护商业机密的自觉性。 日本情报专家根据照片上王进喜的衣着判断,只 有在北纬 46 度至 48 度的区域内,冬季才有可能 穿这样的衣服,因此推断大庆油田位于齐齐哈尔 与哈尔滨之间。并通过照片中王进喜所握手柄的 架式,推断出油井的直径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从王进喜所站 的 钻井与背后油田 间的 距 离和 井架 密度 , 推断 出 油田 的 大致储量和产 量 。日本 人又 利用 到中国的机会, 测量 了 运送原油火车 上灰土 的厚度 ,大 体上证 实了这 个油田 和 北京之 间的 距 离。 日 方 根据 这些情报, 迅速 设计出 适合大 庆油田 开采用的 石油 设 备 。 中国 向世界 各国 征求开采大 庆油田 的设计方案时, 日 方一 举中 标 。庆幸 的是 根据 中方情报分析 结果,日本 向中国 高 价 推销炼 油设施,而不是用 于军 事战略意 图 。点评 :泄密往往 就在无意 识 的情况 下,保密意 识的重 要性 ,保密工作的 敏感 性保密工作无 处 不在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三部分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各类文件和数据,可按照以下规则分为四级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 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为绝 密级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 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 情况为机密;公司人事档案、合 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 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公司年报等 各类信息为公开。 绝密 机密 公开 秘密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成了 钱的代名词,市场经济的 情况下掌握最快的信息, 抓住最好的机遇,也有赖 于信息的传递。但是,随 之而来的问题出现了很多 企业的商业秘密通过各种 途径被泄露出去,给公司 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商 业秘密泄露的几种途径: 关键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 密;员工离职和业余兼职 带走商业秘密;不忠实的 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 员工说话不慎;接受外来 人员采访、参观、考察、 实习活动的疏忽大意。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 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 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范围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是指上级机关及公司发送的有密级的文 件、资料,或不宜公开、扩散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刊物、生产数据、会议资料、电子 信息、科技成果以及涉及国家、公司安全和利益的事项等。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四部分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 对全公司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本 公司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 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对 手公司中兼职,引诱公司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引诱公司的客户脱离公司,在离职后,与公司 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企业保密培训 企业公司商业保密工作分析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演 示 完 毕 感 谢 您 的 观 看 3 2 1 2 1 3 1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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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协议【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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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协 议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时,有接触、了解、利用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之便 利和需要,为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被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 确甲乙双方当事人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合同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相关地方规章,在 签订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涉之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拥有或持有的、未公开的、能够给甲方带 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属于本条 2 和 3 款规定的技术信息和经营 信息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合作 伙伴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属于本条 2 和 3 款规定相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属 于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 2、技术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战略、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 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关键算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数 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 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3、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息、客户名单、分销网络、销 售价格、行销计划、广告策划、竞争策略、采购信息,采购渠道、进货价格、供应商 名单、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 及标书内容等。 4、载体 本协议项下载有商业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纸质载体及 u 盘、硬盘 光碟、网络存储空间等存储介质载体等。 5、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所指之任职期间是指,乙方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接受甲方指派 的任务、或进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最早 之日起计)起至乙方实际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任务结束或离开乙方指定的工作 场所之日止(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后一个为准)。 6、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离职期间是指,乙方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 任务以后的期间。 1 7、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所称的全部经济损失是指,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相 对人蒙受的以下经济损失或费用之和,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 责任导致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商业秘密被泄露而丧失的商业机会中甲方可 预见的利益、甲方为了维护合法权利所支付的调查费、公证费、取证费、律师费、 车旅费及诉讼费、仲裁费等。 第二条 商业秘密归属原则 1、乙方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业务所形成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时形成的知 识产权也归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一项知识产权应归乙方所有,但是如果乙方完成该项知 识产权时使用了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仍对前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在 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时不可避免地要公开相关商业秘密时,乙方必需在 对外提交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明前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第三条 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需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任何前述 信息的部分或全部通过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不得自行或与他人串通利用前 述商业秘密,直到前述商业秘密被甲方公开。 2、若前述商业秘密经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开的,乙方也应继续依 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 原则及谨慎的态度,并依理性人的标准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商业秘密 进行保密。乙方应遵循如下的保密行为规范。 (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复印、摘抄、 随意或恶意拿走与商业秘密相关的 文件、电脑软件、电脑、笔记本、U 盘及其它储存介质、电脑硬件等任何资料与物 品。 (2)在离开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场所时,乙方应将其持有的任何承载与商业秘 密有关的文件资料、文字资料、光盘等妥善保管,锁入甲方办公场所内的办公桌 或文件柜,并确保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用电脑等处没有遗 留任何前述资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乙方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或 资料发送给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下,需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前述相 关信息或资料的,应当通过由甲方提供的邮件地址发送,不能使用个人的邮箱 地址发送。 (4)如果乙方遗失了前述资料或物品,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并采取 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外部机构的访问,向其提供任何口头或 书面的关于商业秘密的任何内容或信息。 (6)乙方不得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作为闲谈话题。 (7)在甲方办公场所内接待有关客人时,乙方应严格禁止来访客人随意进入甲 方办公区。 (8)乙方不得自行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商业秘密。 2 (9)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 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 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 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仍属秘密部分的商业秘密 的保密义务。 5、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之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 悉的商业秘密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6、乙方发现甲方其他工作人员存在不符合保密规范的行为、不足以保护商业秘 密的行为,或已经导致相关商业秘密受到侵害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 关主管人员。 7、乙方发现商业秘密或与商业秘密相关的信息已经泄露或受到侵犯时,应当及 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同时,乙方应当采取相应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业秘密 进一步受到侵害。 8、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单位担任任 何职务,亦不得在外从事任何兼职事务。 9、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 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 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乙方离职之后是否 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 第四条 载体控制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 资料、图表、数据、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 载体,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这些载体,确保载体内的前述内容或记 录不会被他人知晓。 2、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随意移动前款规定的载体,或从前述载体中复 制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报告等内容和记录。 3、若记录着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和记录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 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离职或甲方要求时返还这 些载体。但当前述信息和记录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相 关信息和记录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相关信息 和记录消除,然后将载体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时,均视为乙方严重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甲 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3、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则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 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 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 3 2、本条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乙方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 为进行行政处理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 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以下无正文)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 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特此 在此签章确认。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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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江西庐山****水泥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 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 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 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 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 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二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 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 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 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 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视 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 限。 第三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 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 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离职 第1页共5页 江西*****水泥有限公司 后三年。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 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 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 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 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 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五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 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 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 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 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 员无此权限。 第六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 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 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七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 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 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八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 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 第2页共5页 江西*****水泥有限公司 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 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 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九条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政策方针、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 案、指令和商业秘密; 乙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 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乙方的经营方法、经营状况和实力; 乙方产品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等; 乙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及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乙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资料、考核资 料; 乙方具有保密级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 片、电脑软件; 乙方的客户名单以及客户的资料、财产; 乙方的定价政策、销售合同、销售网络、销售渠道; 乙方的采购资料如进货渠道、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 第十条 乙方提供甲方正常的业务拓展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甲 方发展的机会; 甲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乙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 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未经乙方批 准,不得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乙方的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 等,不得向人他人泄露乙方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 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 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 第3页共5页 江西*****水泥有限公司 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 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 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 甲方解聘。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 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 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前文约定不影响 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三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1000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 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 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 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江西庐山****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部门负责人: 第4页共5页 江西*****水泥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第5页共5页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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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暨竞业限制协议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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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附件 1 保密暨竞业限制协议书 (2017)第 号 甲方(用人单位):重庆凯宝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劳 动 者):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法》、 《劳动法》、 《专利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刑法》、 劳办发〔1994〕289 号、劳部发〔1995〕223 号、劳部发〔1996〕355 号、 渝劳计发〔1996〕9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以下保密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书所称商业、技术秘密,是指属甲方所有的,能 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或者不能从外界 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给甲方带来潜在的或者现实的经济利 益或竞争优势,或者能有助于乙方依法规避市场风险,具有实 用性或者可应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或技 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订货价格、订货方式、结算方式、客户资 料;涉及甲方经营管理全过程的供应、销售、客户市场等每个环 节的规划、计划、组织、人员、财务、管理、网络等阶段性和最终总 结、报告、图表、电子数据等。 甲方依法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即是甲方为保护其商业、技 术秘密采取的保密措施之一。 第1页 劳动合同附件 1 第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商业、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乙 方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或者利用了甲方的物资或者资料或者甲 方提供的其他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成果,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因 职务或者工作关系拓展开发的经营信息,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自 (部门)担任 年 月 日起,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用,在甲方所属 (职务)属: 中、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 第四条. 保密期限: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 甲乙双方所签订 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 2 年内,均有义务严守甲方的 商业秘密。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企业内工作期间,甲方向乙方除给付劳动报 酬(工资)外,每月另向乙方给付保密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费。故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因乙方 仍应向甲方履行保密、竞业限制的义务,再另行支付给乙方保密补偿 费、竞业限制补偿费,乙方无异议。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企业内工作期间或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 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甲方原分配的任务有关 的建立的供货资源单位、销售客户资源单位以及发明创造,专利的申 请和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在甲方企业工作期间, 必须对 自 己的工作 记录 及所接触到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材料(包括存贮于任何介质, 如书面材料、磁介质等)作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留存、私自借与 他人;不 得私 自 复 制并带 出工作场所, 若 因工作 需要 ,须 经甲 第2页 劳动合同附件 1 方同意方可带出。乙方不得以国际互联网络方式上传、下载甲方 的商业、技术秘密材料;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材料放进 乙方可以 控 制的电子 邮箱 内;不 得泄露 或利用所 掌握 的商业秘 密牟取私利。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 未经甲方 许可,不 得将 自己 知悉或掌握的甲方商业、技术秘密向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方式 泄露、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用来从事损害甲方 利益的 活动;不 得 为谋 取自 己 的利益利用和计划利用自 己 所掌 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九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 必须 遵守甲方有关保密制 度, 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 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乙方的商业 秘密; 2. 非因职务或者分工关系或者乙方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 而故意接触或者获取乙方的商业秘密; 3. 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者以前 两项手段获取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4. 乙方若有下列行为之一,仍应视为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 1).将其职务成果或者甲方的经营信息(供货单位和销售 客户单位)擅自转让或者变相转让给他人使用; 2).泄漏、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合法知晓的甲方商业秘 第3页 劳动合同附件 1 密; 3).泄漏、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甲 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若 甲 方能 够证 明 乙 方或 者其 他 侵 权嫌 疑 人 所使 用 的信息与甲方的商业秘密具有一致性或者 相同性, 而 乙方或者 其他 侵 权嫌疑 人不能提供或者 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系合法 取得或者合法使用的,可以推定其侵权行为成立。 第十二条.乙方 在甲 方工 作 各 阶段 的成 果 必 须 及 时全 部提 交 给甲方,其权利全部归甲方所有, 如该 成果取 得专利或者 著作 权的,乙方享有 该 成果的 署名 权;甲方 转让该项 成果时,乙方 有权获 得相 应的报酬或 奖励 ;乙方 调离岗 位或 离职时, 必须将 其掌握的涉及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资料及时全部交给甲方,不 得遗失或者遗漏。 第十三条.乙 方 不 得 于 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 后的二年内,在甲方所在的重庆市范围内 经营甲方同类业务的其他 用人单位(含外地驻重庆市范围内的同类业务单位)兼职或者受聘 谋职,也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义单独或者共同经营甲方同类业务。 乙方 违反本条的约 定,应承 担违约责 任, 须向甲方支付 违 约 金 2 万元 ; 如 因 此给甲方 造 成经济 损失 的,乙方除 承担 相应 的 赔 偿 责任外,甲方 将 有权 通 过法律程 序追究 其应 负 的法律 责 任。 第十四条.乙方不愿意与甲方续签劳动合同的,必须在双方 第4页 劳动合同附件 1 劳动合同期 满前 2 个月以书 面形 式通 知甲方,以 便甲方 安排 乙 方在适当的时间内脱密;否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违反本协议书。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书各条款另有特别约定的外,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 定事项之一,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十万元整。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 经济 损失超 过 违约 金额 的,甲方 还 有权 要求 乙方据实 赔偿; 乙 方并承担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费用。同 时 甲 方 有 权 解 除 《劳动合同》和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 格遵守执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 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本协 议书 作为 劳动 合同 的补 充, 在 执 行过 程中 如 发 生 争议,双方应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可依法 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九条.本协 议条 款双 方 已 全部 按协 议 含 意 理 解, 并 对 全 部条 款含意 理解一致并无异议,不 存在重 大误 解或 显失 公平的 事由,双方同意放弃撤消权。 第二十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 (或者盖章)后生效。 第5页 劳动合同附件 1 甲方: 重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第6页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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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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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用人单位(全称):湖北 **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地址: 员工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在乙方履行职务,乙方已经知悉(或将要)甲方的 1 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管理秘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 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诚实 信用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保守甲方秘密、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等 事宜,同意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以下范围内的人员群体: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经理、 会计等岗位。 二、有关术语定义 1、本协议所指甲方的秘密,系指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由 甲方所持有、控制或保管,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 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技 术秘密、管理秘密。 2 2、本协议所指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发展 计划、经营计划、经营策略、经营管理分析报告、市场计划、投资计 划、投资策略、投资分析报告、客户名单和资料、供应商名单和物 料供应清单、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价格构成明细、成 本明细、广告计划、商业谈判策略、销售计划、销售策略、销售进度、 销售额、收购或兼并计划、资产和业务重组计划、市场调查报告、 顾问反馈信息、专业顾问报告、投标方案等。 3、本协议所指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 发展计划和蓝图、项目研究方案、项目计划设计图纸、技术咨询报 告、学术论文、管理诀窍、用户需求资料、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 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 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公司 所有项目的源代码、公司开发的试用软件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 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并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 3 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 要素。 4、本协议所指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各种 财务报表和尚未公开的财务报告、员工薪酬、员工考评结果、员工 人事档案、尚未公布的升降职决定、公共关系资料、后勤采购底价 和限价、政府关系、尚未公开的管理会议决议和相关文件、网络安 全资料等。 5、职务成果是指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 术条件、业务信息、经费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商业 秘密、管理秘密,其所有权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 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 理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 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 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所有权利。 4 三、员工的保密管理与竞业限制规定 1、乙方保证,无论是因为其职务成果或者受管理者特别指 派或者无意中接触到的甲方秘密,除非得到甲方的明确授权或系 履行其职务需要之外,不得向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公开。本条 所指的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文字、图形、图像或者电子 文档等方式使未经合法授权的第三者知悉的相关秘密。 2、乙方保证,当其在甲方工作期间,遵守甲方保密管理的 相关规定,必须妥善保管其所掌握的甲方秘密,未经甲方明确授 权,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其保管的甲方秘密置于未采取安全 措施的场所或带出甲方的办公区域,除非系乙方为了履行其职责 所需并经甲方批准。 3、乙方保证,当其因履行职务需要而使用完甲方载有秘密 的资料之后,应依规定及时、完整的将上述资料返还相关的保管 人或由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当乙方因故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之 5 后,乙方在离职前必须将其所保管的载有甲方秘密的资料全部、 完整的返还给甲方,并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复印、复制件或销毁 秘密件。 4、乙方保证,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董事会书面同意, 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 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 造、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 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非职 务成果并可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 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 转让;认为确属职务成果并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的,乙方不得在 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 6 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 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属非职务成 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 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过诉讼途径解决。 6、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 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时,若甲 方或乙方遭到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 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 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 管人员无此权限。 乙方在完成具体工作过程中知悉或应当知悉自己工作导致 7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甲方主管领导。 7、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 2 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 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 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8、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 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 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 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 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 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 济补偿。 9、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将其所持 有的一切涉及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 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全部返还给甲方, 8 乙方不得留存、复制任何形式的技术秘密。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 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 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 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 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0、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私自刻录、复制、拍摄、摘抄、 保存、销毁有关乙方业务的秘密信息资料,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 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行业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 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 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 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 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 密性。 9 11、如果发现商业信息秘密和经营信息秘密被泄漏或者因自 己过失造成泄漏,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进一步扩散, 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12、乙方离职以后,若利用原来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或接触 到的秘密研制、创作出新的成果,在拟予实施或投入使用前,应 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未征得 甲方同意或无证据表明有关内容为乙方自行创作的成果,甲方保 留追究当事人及当事人新任职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 任的权力。 13、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相关 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 信息的义务。保密期限依据各技术项目、资料的保密期限而定。 14、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及授予乙方其他 10 相关激励、奖励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和 竞业禁止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和竞业禁 止的所有费用、薪金、补贴或补助等。 四、第三方秘密 1、乙方保证对其从甲方所接触到的甲方依法或依约定而承 担了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秘密,仍然依照本协议规定承担保密责任。 乙方对第三方秘密的保密责任程度,与甲方对第三方的秘密依法 或依约定应承担的保密责任程度一致。如甲方对第三方的保密责 任程度无法确定,则乙方对第三方的秘密的保密责任程度应与其 对甲方的保密责任程度一致。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本着谨慎和诚实的态度,以防止 发生侵犯第三方秘密的行为。若乙方明知其工作侵犯了第三方的 秘密,还指派他人继续开展工作或未按规定的要求向甲方主管领 导书面汇报,使甲方或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侵权责任由 11 乙方负责。 五、竞业限制的期限、地区及补偿 1、竞业限制的期限自乙方离开甲方公司之日起二年,并在 乙方原工作和业务所涉及的全部地区为界,作为履行本协议竞业 限制的地域范围。 2、乙方在竞业禁止的期限内有权从甲方获得每月_______元 的经济补偿。 六、保密责任及违约责任承担 1、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及相关人员,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或劳务协议须提前三个月,公司将对其调整工作岗位。在劳动合 同或劳务协议终止前三个月,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员工的保密管理与竞业限制规 定”中第 7 条款的,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纳_______万元违约金。 3、若乙方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甲方秘密泄露,乙方应赔偿 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 12 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检讨、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开除、 追究法律责任等。 4、乙方未经甲方第一负责人审核及董事会批准而擅自离职、 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秘密的,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 律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新聘用乙方 的用人单位有过错的,甲方保留追究相应连带责任的权力。 5、甲方同意,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司法机关的行为及其它不 可归咎于乙方责任的事由而导致的甲方秘密被泄露不承担责任。 6、甲方或乙方违约后,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后,本 协议自动失效。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由提出争议的一方 向其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 八、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或 签定劳动合同时)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 职期间;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 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 视为提出辞职。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湖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14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年 15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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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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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 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 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 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及保守公 司商业秘密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 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五年内(需要延长 竞业期限的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 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 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 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 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 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3. 第 1 条所指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 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 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 控制的单位。 4. 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 限制义务。甲方如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 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 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 见附件二),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5. 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 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 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 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 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 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 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 偿金。 6. 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 需给乙方任何补偿。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 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为每 月五十元。 7. 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 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 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 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8. 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 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 位。 9.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 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 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 制补偿金。 10.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 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11. 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 约金。 1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1 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 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 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 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获取或开 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 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1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2 条,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 应赔偿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计算标准参照第 12 条。 14.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5.《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 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16.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 姓名: 自 (身份证号码: ) 年 月 日起从 离职。 其所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自 年 月 日开 始生效。 竞业限制合同履行期间的竞业补偿自生效日起算,计算与发放办法 按照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公司: (公章) 离职者签字确认: 附件二: 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 姓名: 自 (身份证号码: ) 年 月 日起从 离职, 其所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自 年 月 日开 始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以此确认。 竞业限制合同履行期间的竞业补偿自本通知书签订日起算, 从此日起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给 公司: (公章) 离职者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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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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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合 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鉴于: 1.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其员工。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 纪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4.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一)  款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 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三 ) 本 合 同 为 以 完 成 一 定 工 作 为 期 限 的 劳 动 合 同 。 合 同 期 从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项工作内容。该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见岗位说明书                             ;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根据本合同约定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 从。 三、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以下地点工作: (一)                      ; (二)                                                   ; (三)                                                  。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以上工作地点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 1 页 共 10 页 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一)  款确定: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 5 日,每日工作 8 个小时。周六和周天为休息日。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甲方应确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 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 工作任务的完成。 无论采用哪款工作时间,甲方保证乙方每礼拜至少休息 1 日,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 间不超过 44 个小时,超出上述时间规定的,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 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 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福利。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分 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乙方工资为 元 / 月(税前),如乙方属于销售岗位,绩效奖金为 元/月(税前),绩效奖金视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核发。 乙方在试用期,其工资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在岗期间,甲方支付的工资最低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 乙方在待岗期间,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10 日前支付乙方工 资。执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方式为 。 第八条 甲方将按国家规定直接从乙方每月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工资数额保密。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相关薪酬福利制度,为乙方缴纳养 老、失业、大病医疗、工伤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甲方应按时为乙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其中需 要乙方支付的部分,甲方在乙方每月工资中代为扣除。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 2 页 共 10 页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种津贴补助、公休假日、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执行甲方按国家和北 京市有关规定制定的管理制度。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 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按时 上下班,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对于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及时认真学习、仔细阅读,若对规章制度有任何异 议应在阅读本规章制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供甲乙双方协商讨论。否则甲方可认为乙方已充分 了解、同意并应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若乙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 定分别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甲方认为必要且经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 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 1 个月工资后,可 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乙方同意并承诺,若其从事销售岗位,在入职后如出现连续 2 个月未完成其承担的任务指标 (任务指标具体内容详见乙方签署的《航美传媒销售人员目标管理责任认定书》),视为乙方 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对乙方进行相关培训,若乙方 在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后 1 个月内仍无法完成当月任务指标的,甲方有权依照本条约定解除本 合同。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 在试用期中,如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第 1 项、第 2 项规定的情形,则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 第 3 页 共 10 页 第二十一条 方。 除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 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情况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合同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 30 日将终止或者续 订本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后同意,办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手续。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3.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本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外,固定期限届满 止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4 页 共 10 页 本合同终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擅自离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约定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解除合同,却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在合同 期内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 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屡犯错误不改或触犯国家法规被辞退除名、开除的,不享受经 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本合同约定劳动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或 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的培训,乙方应向甲方偿付。 第三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自行要求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同意在其任职期间和/或同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后的 2 年内,不得为甲方竞争对手工作 或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业务,具体约定详见双方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调动和安排,且乙方负有维护甲方 的利益和声誉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资源私自从事为自身谋利的任何营利性活动。否则,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届满或解除的,乙方应在届满或解除前与甲方完成工作、财务(包括所经办的客户 欠款)的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且甲方有权自本合同届满或解除之日起,取消乙方使用甲方的门禁系 统、邮箱系统及电脑等办公设备和系统。若因乙方原因未完成前述交接或手续的,则乙方应在本合同届 满或解除后按甲方要求继续完成相关事宜,此时,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延长天数的乙方报酬。双方一 致确认,该等情形下乙方工作时间的延长亦不构成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但如果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 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审查期间,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 相关事宜或问题。因乙方原因未完成工作交接或离职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进入甲方工作前或在甲方工作期间,其与原单位或其它单位及自然人之间所发生的一 切劳动纠纷、债务纠纷、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七条 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没有违反其已签署的任何协议或约定。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 偿等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其他约定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 制度》、《IT 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5 页 共 10 页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约定的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                    乙方: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 方(公司): 乙 方(员工): 住 身份证号: 址: 为了更好地保护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以下合成“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法律法规,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和保密义务 1.1 本协议内保密信息包括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具体如下: 乙方以任何方式获得或接触到的由甲方(或甲方提供条件或以甲方名义)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 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甲方的、对甲方有商业价值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业务有关的 客户名单、信息;业务计划;行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及事宜;进货渠道;媒体来源渠 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员工报酬;档案和清单;特殊顾客事宜;销售惯例;方法 和技巧;销售理念、策略和计划;促销资料和信息;合并;收购;设备、技术和过程;定价信息; 知识产权;专有知识;技术数据;软件程序;营运成本;设计;创意;计划;装置;材料;甲 方从他方受得的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等。以下统称“保密信息”。 1.2 保密义务 第 6 页 共 10 页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同意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 1.2.1 乙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无论乙方是否因履行职务所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 意的,乙方不得泄露、披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提供、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 方(包括但不限于无权知悉该项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保密信息;同时,乙方因履行 职务所需使用保密信息的,所使用的保密信息也仅限于必要范围内,除此之外乙方不得直接或 间接使用保密信息。 1.2.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1.2.3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善意、谨慎、负责的态度,采 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1.2.4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探听、披露甲方内部薪金、奖金、福利、期权或任何形式的报酬事宜。 1.2.5 乙方不应采取可预见会影响保密信息的保密性或专属性的任何行动或行为。 1.2.6 本协议中所称的“雇佣期间”,是指甲乙双方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期间;本协议中所称的“雇佣 结束”,是指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实践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合 同期满、辞职、辞退等一切正常离职和一切非正常离职。 1.2.7 双方同意,雇用结束后,乙方仍对其在雇用期间接触、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如同雇用期间一样 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雇佣关系因何种原因结束。 1.2.8 本协议项下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着或受控于甲方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 各分支机构、母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等。 1.3 保密信息载体的归还 1.3.1 乙方应当于雇佣结束(无论何种原因)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属于甲方且载有甲方 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 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且,乙方不得擅自复制、保留。 1.3.2 若载有保密信息的相关载体为乙方所有,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该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 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该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若载有保密信息的相关载体为乙方所有,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 甲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 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4 乙方如有以下行为可被认定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 1.4.1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使用保密信息的或者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使用的。 第 7 页 共 10 页 1.4.2 将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给甲方竞争对手的。 1.4.3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以甲方的名义或以甲方雇员身份对外发布、提供保密信息的。 1.4.4 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以在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或牟取利益的。 1.4.5 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保密信息的。 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 2.1 乙方声明,聘用期间,不会也没有使用或透露乙方过去雇主、被代理人、合伙人、合作人、客户(统 称“原雇主”)或其他个体或实体的任何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任何成果。乙方也不会将属于原雇主 未公开的信息和任何财产带入甲方,除非原雇主书面同意。乙方确认,不会也没有违反其应遵守的 和原雇主的任何协议。如果因乙方违反前述规定致使甲方产生任何索赔、责任、损害和费用,包括合 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乙方将就此等索赔、责任、损害和费用向甲方作出补偿。 2.2 乙方保证,在雇佣期间没有、将来也不会擅自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工具或软件等,否则将 承担相应的责任。 2.3 乙方认识到,甲方有可能已收到或者将会收到第三方保密或专有信息,且甲方将有责任对该等信息 保密且仅为特定有限目的使用该等信息。乙方同意其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对甲方和该等第三方 负有义务,对该等保密和专有信息严格保密,且不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披露该等信息,且以甲方与 该第三方达成协议所规定的方式和仅为经允许的有限目的使用该等信息。 2.4 雇佣结束后,乙方在此同意并向甲方承诺,向乙方的新雇主通知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5 乙方保证在雇佣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除甲方外其他任何单位任职。特别地,未经甲 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提供同类服务的或与甲方有直接经济往来的其他经 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 顾问等,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职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为自 己谋取私利。 2.6 不引诱义务。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的两年内,乙方保证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唆使或试图影响甲方 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去为乙方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服务;乙方保证不会引诱甲方 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客户或以前的客户以获取他们的业务而直接或间接获利。 第三条 竞业限制约定 3.1 鉴于乙方工作涉及甲方的保密信息,因此乙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在雇佣结束后不长于两年 第 8 页 共 10 页 期限内(具体竞业限制期限以本协议第 3.2 条约定为准,以下统称“竞业限制期”),乙方保证在 没有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论是否有偿,乙方都不会作为雇员、顾问、股东、管理层或 以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开发、提供或销售与甲方开发、提供或销售的技术、服务或产品相同的或 相似的技术、服务或产品有关业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还包括: (1)直接或间接参与挖走雇佣结束前一年期间属于甲方的客户或为该等客户提供服务,或向该等 客户收取订单,或与之发生商业接触,只要这种接触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 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 (2)禁止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或者在这种公司拥有利 益; (3)禁止自己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以及 (4)作出其他可被合理认为与甲方经营业务形成竞争的行为。 上述约定将涵盖竞业限制期内乙方将从事业务活动的任一地域范围。“地域”是指(a) 中国大陆; (b) 台湾;(c) 香港;(d) 澳门; (e) 美国。 3.2 双方同意,对于前述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有权在雇佣关系结束时决定是否需要乙方承担及需 要承担的竞业限制期限,具体以乙方离职前或离职时甲方的书面通知(该通知为本协议有效附 件)为准: (1) 若届时甲方不要求乙方承担该竞业限制义务的,将不承担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2)若届时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该义务的,甲方应在前述规定的竞业限制期内每年向乙方支付相 当 于 10 个月乙方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乙方工资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工作未满十二个月的以实 际工作时间为准)的月平均工资。该补偿金甲方应于乙方离职日当月的下一个月起在竞业限制期 内按月平均支付到乙方工资账户或乙方明确指示的其他帐户。 3.3 乙方同意,甲方一旦通过银行向乙方工资账户或指定其他帐户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的,即应视为 甲方履行了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义务,乙方也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收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若 乙方帐户信息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无法及时收款或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3.4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约定补偿金时,应根据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乙方不得违反保密义务和不引诱义务。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和不引诱义务的,应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及甲方追偿 经济损失的合理费用。违约金支付标准: (1)如果乙方是甲方之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违约金为 20 万元; (2)如果乙方是甲方之副总监及以上管理人员,则违约金为 10 万元; 第 9 页 共 10 页 (3)如果乙方是甲方副总监以下员工,违约金为 5 万元。 (4)如果乙方是甲方猎聘的高级人才,在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还须全额赔偿公司因其支付人才 中介的猎聘成本。 4.2 乙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若乙方在前述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内违反该项义务,应向 甲方支付相当于竞业限制期内全部经济补偿金 2 倍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的支付不应被视为竞业限 制义务的终止或解除,若乙方仍旧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而不予及时纠正,除前述违约金外,乙方还应 承担甲方因该等违反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其 他 5.1 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约定事宜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诉讼。 5.2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构成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先前与本协议主题事项有关的 任何和全部口头或书面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 规定为准。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对乙方岗位、责任、工资或报酬的调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或范围。 5.3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不履行不应构成对任何条款的放弃。本协议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应 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性。 5.4 如本协议以中英文两种版本订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版本有冲突时,以中文版为准。 5.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字盖章日不同,以在后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全文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盖章) 年 乙 方: 月 日 (签字) 年 月 第 10 页 共 10 页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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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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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保密期的离职人 员。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 作负责人。 3.2 综合管理部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突击检查, 发现异常及时通报处理。 3.3 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及个人 有制止、举报的权利。 4.公司秘密具体规定 4.1 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 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 4.1.1 尚未付诸实施的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项目开发及重要决策。 4.1.2 公司界定为保密文件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招投标书、项目立 项书、报告、法律文书、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 4.1.3 公司的各类会计账本、凭证信息、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 1 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信息资料、银行帐户帐号、库存现金 等。 4.1.4 公司各类建安造价成本信息、预结算信息、招标标底价信息、造价咨 询公司信息等。 4.1.5 公司销售报表、客户资料、市场调研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 息。 4.1.6 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尚未付诸实施的项目规划方案、 户型设计方案、产品配置表、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等。 4.1.7 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惠条 件、合同等。 4.1.8 其他经公司认定为应保密的内容。 4.1.9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 密范畴。 4.2 公司密级的界定 根据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为“绝 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规定如下: 4.2.1 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利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 重的损失。 4.2.2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 失。 4.2.3 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权益受到损害。 4.3 公司各类资料密级的确定 2 4.3.1 尚未付诸实施的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项目开发及重要决策 等文件资料(本制度 4.1.1 规定)为绝密级。 4.3.2 公司的各类合同、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 况(本制度 4.1.2、4.1.3、4.1.4、 4.1.5、4.1.6 规定)为机密级。 4.3.3 公司人事档案、员工福利待遇、管理制度等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4 保密措施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用代码标明密级,代码每 年更换一次,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4.4.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 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由业务经办人执行;通过 电脑、邮件、QQ、微信等传递公司的秘密,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由业务 经办人操作,并进行保密处理。 4.4.2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非经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B、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由业务经办人办理,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C、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更不准将文件、资料交与 其他人员。 D、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4.4.3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业务主办部门为第一责任 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4.4 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董事长或 3 总经理签批。 4.4.5 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B、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 人员由组织部门提出建议名单,综合管理部审核。 C、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D、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4.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 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4.4.7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 救措施并及时报备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落实并紧急处理。 4.4.8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4.4.9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4.4.10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 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4.4.11 各部门的电脑、U 盘、硬盘、文件等所有涉密载体,使用人应采取 稳妥的保密措施,非必要人员不得随便使用或翻看。各部门涉秘 U 盘、移动硬 盘等存储设备由部门负责人保管,其资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发生泄漏 , 将追究个人责任。 4.4.12 为了明确员工的保密义务,公司与所有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协 议条款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具体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密协议的组织签订及 《保密协议》的保管工作。 4 4.5 责任与奖惩 4.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视造成的损失给予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不等处罚: A、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 、 违 反 本 制 度 “ 4.4 保 密 措 施 4.4.1、4.4.3、4.4.4、4.4.5、4.4.6、4.4.9、4.4.10、4.4.11 规定秘密内容 的。 C、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4.5.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给予 2000 以上 5000 元以下处罚, 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A、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B、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范围内,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 秘密的。 C、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5.3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举报、制止泄密行为 及个人的部门或者个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视贡献大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研究决定。 5.附则 5.1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5.1.1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5.1.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 5.2 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5 5.3 公司每年组织修订《公司保密清单》,公司各层级员工均需将本岗位的 涉密清单上报公司,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员工统一由部门负责人收集,上报综合 管理部,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直接交综合管理部。 5.4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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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1-6保密协议(2021年正式修订版)

HR-1-6保密协议(2021年正式修订版)

员 工 保 密 协 议 甲方(单位): 注册地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 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订立本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集团、区域、分公司及商业的项目 、 招商、销售、租金、盈利等情况,财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内部策略、方案等信息。 2.合作信息:合作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所有合作协议及合同等文件、品 牌活动、媒体投放和战略合作中的内容、形式、金额、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及其相关的财务资料、招投标内容等。 3.信息系统信息:信息系统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数据库信息、系统账号、口令 和密钥、信息系统的技术和配置,诸如源代码、程序文档、配置文件等。同时,遵循公司 有关权限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对数据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4. 人事相关信息:人事相关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员工薪资 福利信息等。 5.乙方因工作原因所获悉的、交换的保密性信息,甲方有保密要求的其他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甲方规章制度、经营管理手册、员工通讯录等。 6.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有关公司业务和事务的任何及所有保密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甲方信息,对于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关于甲方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与 甲方处于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其他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以及与甲方有业务往来且甲 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的信息,乙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 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 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除职务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乙方必须严格保密 ,(包括执行有 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具体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探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出借、出售、出版、发布、 公布、传授、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 秘密和任何信息;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授权或在业务需要的范围内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和 与本单位有业务关联的必须知道保密内容的人员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 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工作,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 竞争企业的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 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 5.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公司商业秘密; 6.不得私自保留、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 、 云盘、光盘、存储设备等; 7.不得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入甲方,并擅自使用; 8.对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规定的工作范 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泄密 进一步扩大, 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9.乙方同意:在任职期间因职务创造或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管理成果、方案、 建议等,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并归档,如员工个人保管的在与甲方劳动关系解除 或终止时,应做好上述文档的移交,该职务成果及所有权归属甲方,员工对此不享有任何 权利或权利主张;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 体成为公知信息,其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 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收集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11.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软件、光盘等物 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员,并办妥相关手续。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为起始日,至上述商业秘 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法律及经济责任的 权利。 五、特别约定 1.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充分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 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 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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