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保密协议

77-保密协议

龙瑞药业 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阜新龙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诺保证对其了解或知情的甲方技术、信息以及来源等商业 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协议所涉及到须保密的内容是指所有发生在甲方的: 1、甲方交给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 息, 应包括内部文件,包括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 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配方、样品、数据、等等。 2、化合物的文献资料及工作中涉及的具体资料。 3、在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抄袭文献资料及工作中涉及的 具体资料。一旦发现将按规定处罚。 4、项目申报资料及文档。 5、其他技术资料及文档。 6、甲方提供的其他非技术信息及以上信息的来源。 7、甲方的商业信息,包括客户来源、商业运作等相关信息。 二、乙方应严格保密个人在公司的收入,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向本 公司其他员工透露。如发生此类事件,公司将扣除当事人一月的工 资,情形严重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受聘期内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即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方 式将保密内容泄露给他方或为他方所知情。 四、乙方在受聘期结束后如到其他公司工作,则不得在未来 10 年内将本协议涉及到的保密内容透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五、若违反本协议条款,一经核实,乙方应赔偿甲方不低于人民 币壹拾万元的侵权赔偿金,甲方还将就乙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向 乙方的原、现和将来工作单位及同行业进行通报,即通过新闻媒体 向社会公告,情节严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六、即使受聘期结束,本协议书在其后的 10 年内仍有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 甲方:阜新龙瑞药业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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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1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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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第一部分 办公自动化简介 第二部分 非涉密办公自动化的保密管理 第三部分 涉密办公自动化的保密管理 第四部分 通信设备与辅助设备的保密管理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 第一部分 办公自动化简介 办公自动化概念 偏见 功能 技术 办公自动化的必要性 应用类型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2 办公自动化概念 办公自动化是一个过程、一种境界。它随 技术的发展而发展,随人们办公方式和习惯以 及管理思想的变化而变化 。在技术发展过程中 的每一个阶段,人们给办公自动化赋予了不同 的内容和新的想象,技术与管理的进步给办公 自动化打下了每一步发展的历史烙印。同时, 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人对办公自动化的看法 和理解也各有不同。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3 偏见 认为办公自动化仅仅是诸如公文流转、收 发文管理、档案管理、会议安排、文献检索、 电子表格、电子邮件等等这些非结构化数据的 处理和交换过程,面向的用户群也只是机关办 公室或企业的职能部门、文秘部门。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 功能 办公自动化应该是一个企业除了生产控制之外的一切信息 处理与管理的集合,我们称之为办公自动化与情报系统。它面 向不同层次的使用者,便有不同的功能表现: 对企业领导:办公自动化是决策支持系统( DSS )。办公 自动化运用科学的数学模型,结合企业内部/外部的信息为条 件,为企业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对中层管理者:办公自动化是信息管理系统( IMS ),办 公自动化利用业务各环节提供的基础“数据”,提炼出有用的 管理“信息”,把握业务进程,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对员工:办公自动化是事务/业务处理系统。办公自动化 为办公室人员提供良好的办公手段和环境,使之准确、高效, 愉快地工作。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5 技术 办公自动化是计算机技术在办公业务中的合理应用。计算机技术 是办公自动化的前提。如果脱离计算机技术而谈办公自动化,无异于 痴人说梦。 办公自动化是利用通信技术来实现人与机器、机器与机器及人与 人的交流。通信技术是办公自动化的基础。没有通信技术的支持,办 公自动化便成空中楼阁。 办公自动化是科学的管理思想在先进的技术手段下的物化。科学 的管理思想是实现办公自动化的核心。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仅仅是 为实现办公自动化提供了可能。要真正实现办公自动化,还需物化人 类思维中科学管理的内容。不体现人类管理智慧,就不会有真正的办 公自动化,如果有,也只是技术的堆砌和摆设。 办公自动化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与科学的管理思想完美结合 的一种境界和理想。我们一直在为实现办公自动化而努力,但与真正 的办公自动化尚有差距,差距的根本在于应用系统对管理思想的实现 方面。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6 办公自动化的必要性 中国企业在管理手段与管理思想方面已经落后于发达国家企 中国企业在管理手段与管理思想方面已经落后于发达国家企 业,迫切需要通过推行办公自动化来改善经营管理手段,提高管 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推行办公自动化,能给中国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在行为方 式和思维方式上带来革命性进步。在企业中做 IT 工作都深受一个 共同的难题长期困扰:企业经营和管理方式太不规范、太不严谨, 缺乏全局观和系统观,人为因素太多,而且变化不定;这不仅为 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带来盲目性,而且为推进信息管理设置了障碍。 企业办公日益从过去的文秘型向自我服务型转变。办公自动 化为用户提供的正是自我服务的支持,这正说明了办公自动化已 成为一种潮流,一种趋势、一种更好的企业办公方式。 很多中国企业早在 80 年代初就着手建立企业的管理信息系 统( MIS )。近 20 年过去了,我们没有看到中国企业管理水平 质的飞跃,主要原因是观念、认识方面的问题。过去的 MIS 更多 地注重了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模拟手工操作,它不会有管理水平的 提高。办公自动化所面向的对象是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有可能产生 的数据,所直指的目标是物化科学的管理思想。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7 应用类型 面向个人通信的应用:如电子邮件。最大程度地用电子 邮件方式收发信息,不仅方便了办公、节约了费用,而且记 录了业务进程的轨迹,提高了对业务监督、管理水平。 面向信息共享的应用:这类应用的功能是收集、整理、 发布、检索信息,向不同权限的人发布不同层次的信息。我 们既是信息的使用者,也是信息的提供者,公司的 Web 站 点向外界提供了一个了解公司的窗口,为公司赢得了更多的 商机,也为实现电子商务打下了基础。 面向工作流的应用:这类应用主要是用以控制、监督、 加速业务进程,使得业务执行者和管理者都能清楚业务的进 展,解决业务进程中所出现的阻塞和差错,促进经营业务的 正常运行。 面向决策支持的应用:这是信息技术中最高层次的应用, 它通过采集、处理、分析前三类应用产生的结果,让企业决 策层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预测经营风险,提出决策参考。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8 应用类型 办公自动化要从简单的入手,迅速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即所谓 的“ Start Simple and go Fast” 。从简单的入手,可以由点到面、由浅入深 地引导用户对办公自动化的信赖。迅速地推广和深入是为了尽快把技术应 用于管理中,否则,需求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往往使人们顾此失彼。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9 第二部分 非涉密办公自动化的保密管理 什么是非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现状 计算机互联网的隐忧 保密管理的方法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0 什么是非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 党政机关用于处理对外职能事务的或用于政府上网工程 的计算机单机或网络;企事业单位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计 算机单机或网络;电信、科研、教育等部门向全社会提 供的联接因特网的公众信息网络。     非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范围很广。在我国, 只有四个网络可以接入国际互联网,即中国科学技术网 (CSTNET) 、中国教育科研网 (CERNET) 、中国公众网 (Chinanet) 、中国金桥信息网( Chinagbn )。也只有 这四个网有权提供接入国际互联网服务,其它各个公众 信息网都是通过这四个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不论是直 接或是间接接入公众信息网,一旦接入就与全世界联成 了一体,网上的信息就等于向全世界公开了。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1 现状 网络安全保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安全意识淡薄。 二是防范技术落后。 三是内外网互联,存在泄密隐患。 四是上网方式多种多样,出口不统一。 五是信息共享,缺乏保密意识。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2 现状:安全意识淡薄 有的单位认为网上安全问题是公安部门的事, 与已无关; 有的心存侥幸,认为本单位上网已多年,未见 有人攻击,防不防范都无所谓。我国计算机网络建设 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在建网初期,人们往往 容易忽视网络安全保密问题,只想着如何联上、如何 与国际接轨,不知道还要安全保密。 有的对安全保密还有错误认识,认为安全保密 会防碍网络的发展,不合改革开放的潮流,影响数据 传送速度,影响带宽。这些都是网络建设初期的“幼 稚病”。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3 现状:防范技术落后 这种情况是我国目前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许 多单位上网不设防,对如何进行防范知之甚少。由于 国产设备目前相对比较落后,有些单位采用进口设备 设防,达不到有效防范的目的。 建议只能采用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公安部、 安全部、国家保密局)的要求经检测、认证和许可的 国内生产的安全保密产品。不能采用未经国家有关主 管部门检测、认证和许可的国内或国外生产的产品, 也最好不要采用通过国际计算机安全协会( ICSA )认 证的国外生产的信息安全产品。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4 现状:内外网互联,存在泄密隐患 有的单位,建立了本单位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 络以后,又将这个网联上电信局的 163 、 169 网,一 网两用,既用于办公自动化,又用于网上浏览交换信 息。这样上网固然方便,但却存在泄密隐患。 因为 163 、 169 网都与国际互联网相联,我们 将单位内部网接上后,就等于接上了国际互联网,我 们内部的信息就等于向全世界公开了。 国际互联网就好象一个大的超市,一旦接入了 它,就相当把自己的信息摆上了货架,剩下的就不是 别人能不能拿到你的信息,而是别人愿不愿意拿和什 么时候拿的问题了。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5 现状:上网方式多样,出口不统一 上网出口统一问题,是网络整体结构安 全问题。我们有的单位内部 OA 网,本身没有上 网,但单位内有的领导或有的处室想上网,就 在本人或本处室的已连在内部 OA 网上的电脑里 加一块 modem 卡,接上电话线就上网了。这样 一机两用会给整个内部 OA 网带来泄密隐患。 还有一种情况,有的单位建立了本系统 的办公信息交换网,虽然主网没有上网,但下 属单位的子网终端上却有电脑上网,这也会给 整个系统网带来泄密隐患。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6 现状:上网方式多样,出口不统一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7 现状:信息共享,缺乏保密意识 单位上网,对外交流,信息共享,但千 万不要忘记保守国家秘密,不要在网上发生泄 密事件。    1998 年 4 月 13 日广东省某报披露我国研制 某机密工程的情况, 4 月 14 日,香港报纸转载, 4 月 16 日台湾报纸转载,属于严重泄密事件。 中央和省里都很重视,经查,材料是广州地区 某大学一名学生从互联网上获取的。江总书记 还对此专门作了批示。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8 计算机互联网的隐忧  互联网协议是开放的、面向大众的,安全 性能差  操作系统、网络硬件、应用程序漏洞多  网上鱼龙混杂,网络攻击者猖獗  黑客程序繁多,功能强大,操作简便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9 互联网隐忧:互联网协议安全性能差 国际互联网( Internet )是六十年代美 国发明的,三十多年来发展迅速,已接入这个网 的国家有 175 个,已连上的各种不同的网络超过 62 万个,接入的计算机超过 1000 万台,全世界 使用这个网的用户将近一亿人。这个网成了事实 上的互联网标准,其网络协议( TCP/IP 、 HTTP 等)由于便于连接、方便使用,已成为开放的、 面向大众的网络协议,协议在安全方面考虑得很 少,而且创建的比较早,被“黑客”发现的漏洞 愈来愈多,安全性能愈来愈差。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20 互联网隐忧:系统、硬件、程序漏洞多 (1) 我们在报纸上经常会看到某某网络受到“黑客”的攻击, 还会看到一些统计数字说明“黑客”攻击网络的成功率有多么高。 是什么原因使“黑客”成功率这么高呢?有个主要原因就是操作 系统、网络硬件、应用程序漏洞多,为“黑客”攻击带来可趁之 机。今年 7 月,信息产业部针对奔腾Ⅲ和 WIN98 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议各级政府机关和各要害部门慎用。就说明奔腾Ⅲ和 WIN98 有 安全方面的漏洞。 这些漏洞要么是用网络监测软件测出来的,要么是“黑 客”攻击时发现并在网页上公布出来的,这里面的数字,不反映 软件或产品真实的安全程度,仅供大家参考。所谓“漏洞”,也 可以说是能为攻击者提供的“后门”。漏洞的产生,是与电脑的 通用性、万能性相关的。电脑是可以用来做任何事情的,当某个 公司想用电脑来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难免在程序设计时留下些 多余的通道或端口;有些软件程序十分庞大,是由多人分工设计 编程组合而成的,在组合的过程中,也难免会留下不易发现的缝 隙。这都给漏洞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21 互联网隐忧:系统、硬件、程序漏洞多 (2) 据 1999 年 8 月 9 日《电脑报》统计: 操作系统 漏洞数 Linux 199 网络应用程序 漏洞数 Windows95/98 21 Apollo 14 IE 4.0 41 Windows NT 147 IE 5.0 不下 10 个 Novell 15 网络硬件产品 漏洞数 Http 协议 25 Digital Unix 27 3COM 网络产品 8 各种网络服务程序 各有十多个 HP-UX 84 Cisco 网络产品 26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22 互联网隐忧:系统、硬件、程序漏洞多 (3) 还有一种情况,有些后门不是无意中产生的,而是有目的、有授权产生的, 我们在最近的网络新闻中看到这样一则报道:     例:(天戎编译, 99/09/07 供 InfoNews 专稿)德国黑客组织要求微软承认安全 漏洞 : 针对微软的软件安全系统中发现的安全漏洞,著名的德国黑客组织 Chaos Computer Club ( CCC ),要求政府立法规定软件公司(主要指微软)必须向用户 毫无保留地说明其软件产品中的任何“后门”。这种计算机软件后门,可以让知道后 门的人在用户不知晓的情况下访问用户的计算机数据。 CCC 在声明中声称:“由于上 周加拿大的 Cryptonym 公司程序设计师发现微软的 Windows 操作系统中有一个后 门,这个后门可以让美国国家安全部( NSA )秘密访问用户的 Windows 程 序”。 CCC 表示用户不能依赖微软的软件产品,即使这些软件通过公共机构的安全测 试也不值得信任,因为 NSA 完全有可能将这些软件更换成自己的特制的版本。 CCC 的发言人表示,这样的美国软件产品在欧洲所造成的经济和政治损失几乎无法估量。 他还批评德国政府让其他人掌握了政府关键部门计算机系统的密钥,并放任政府关键 部门的计算机系统采用基于 Windows 的软件。微软的密码系统,可以让外部的程序 员或公司为 Windows 程序提供加密功能。微软也可以用自己的公用密钥来检查加密 程序。这位发言人认为:微软密码系统还有第二个密钥,这个密钥由 NSA 掌握。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23 互联网隐忧:网络攻击猖獗 黑客是一群在因特网上专门挑战网络安全系统的电脑高手。在国 外,关于黑客用一台普通电脑联上电话线就能闯入政府或军方网络窃 走核心机密的报道屡见不鲜。 对 50 个国家的抽样调查显示: 1997 年世界上有 73% 的网站受 到各种形式的入侵,而 1996 年这个数字是 42% 。据估计,世界上已 有两千万人具有进行网络攻击的能力。 黑客在西方已成为一个广泛的社会群体。有合法的黑客组织、黑 客学人会。在因特网上,黑客组织有公开网址,提供免费的黑客工具 软件,介绍黑客手法,出版网上杂志。 在我国,近年来国内黑客犯罪案明显增多,据统计,我国去年破 获的电脑“黑客”案件近百起(大部份作案人员是金融部门内部接触 计算机的人员) 。有的是金融犯罪,有的是破坏系统,有的是入侵网 络窃取资料。 黑客攻击的方法手段据说不下 1500 种。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24 互联网隐忧:网络攻击猖獗   计算机窃密一般要通过几关:窃取电话号码和 用户名、用户口令;摸清网络外围结构;寻找网络安全 漏洞;输入帐号口令联机上网;获取较高权限访问涉密 信息;对已加密的信息进行解密。     常用的攻击方式手段有:通过搭线窃听 ( 网络 窥探器 ) 、口令攻击、扫描器、黑客程序、隐蔽通道、 远端操纵、密码攻击等窃取或截获电话号码、用户名、 口令,寻找网络安全性弱点,窃取超级用户权限,破解 密码,窃取文件数据。     攻击的目的:修改页面;服务器瘫痪;窃取资 料。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25 互联网隐忧:黑客工具多功能强易使用 黑客不但自己攻击网络,也创造一些黑客攻击程序提供给 不十分精通电脑又想攻击别人的人使用,这些程序危害性很大, 它使普通人很容易学到网络进攻方式。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    1998 年 7 月底 8 月初,美国一黑客组织在因特网上公布了一 个“ BO” ( Back Orifice 后洞)黑客攻击工具程序。该程序功能 强大、使用简单、危害性极强。可通过电子邮件投递、软件下载、 黑客站点提供、盗版光盘的使用等途径进行扩散,一旦植入联接 了因特网的计算机,便以极其隐蔽的手段自动安装、自动运行, 使该计算机受控于施控方,施控方通过“ BO” 可远程控制该计算 机的网络、系统、文件、进程、多媒体、信息包传输、注册表修 改等功能,在用户无知觉的情况下秘密进行文件、任务、磁盘、 开关机、多媒体、通讯等操作,不仅能破坏计算机系统,更为严 重的是能够控制、修改、窃取计算机中存储的所有信息。     防范措施有:装有秘密资料的计算机与因特网断开;用杀 毒软件检测、清除 BO 程序。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26 保密管理的方法     控制源头,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制度和 责任人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物理隔离,涉密单机或网络不能上公众网 统一出口,提高整体安全性 自觉接受保密工作部门的备案与检查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27 保密管理的方法:控制源头     控制源头,就是保密管理应从源头抓起。要使秘密信 息不上网,首先就要把秘密信息的源头管住。对于秘密信息的产 生、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规范,绝不允许将秘密信息扩散到没有 保护措施的环境和空间(例如公共信息网环境)中去。对于信息 上网行为本身必须严格管理,对上网的信息内容必须进行保密审 查。凡属界定为国家秘密,不能公开交流的信息,绝不能上网。 不论是单位在网上建立主页,还是个人发布信息,都必须严格遵 守保密规定。    单位上网信息应建立保密审批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及日 后更新的信息均应审批把关,保证在“对外交流,信息共享”的 同时不发生泄密事件。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 的上网信息保密审查批准制度和上网信息责任人制度。确保国家 秘密不上网。这是我们做好“非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 作的首要环节。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28 保密管理的方法:物理隔离     物理隔离,就是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 及其网络系统不能直接或间接与公众信息网(国际互联 网)相联,必须在物理线路上(含有线、无线等各类线 (电)路)实现隔离。所谓直接上网,通常指直接到电 信部门办理上 163 、 169 网手续上网的;所谓间接上 网,主要指通过信息部门上网的。也就是说:“凡是涉 密的计算机及其系统不能上网,凡是用于上网发布信息 或查阅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系统不能涉密”。简单地说: “涉密电脑不上网,上网电脑不涉密”。这应该成为计 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一条原则。我们前面讲的“控 制源头”是在上网信息上把关,这里讲的“物理隔离” 是在上网系统上把关。把好这两个关,就能确保国家秘 密万无一失。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29 保密管理的方法:物理隔离        做出“物理隔离”的规定,是中央保密 委员会在广泛征求了国内计算机安全方面和网络方面的 专家意见及参考某些西方国家的做法之后于 97 年底提 出来的。这是当前唯一有效的办法。也是中保委要求各 党政机关、重要部门必须要做到的强制性规定。已连上 公共信息网的内部涉密办公自动化网(含直接上网的、 通过信息部门间接上网的、通过“防火墙”上网的)要 坚决与公共信息网断开。在与公共信息网相连的信息设 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在中保委发 [2003]4 号文 中再次重申执行涉密网络、单机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的规定;市保密委以渝委密发 [2003]4 号文要求在 6 月 对此进行检查。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30 保密管理的方法:统一出口 统一出口,能提高网络的整体安全。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31 保密管理的方法:接受保密检查    搞好非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关健要掌握一个 原则,把好两个关。一个原则是:“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两个关是:“控制源头”、“物理隔离”。    在实际工作中,控制源头,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制 度和责任人制度应该不是难以办到的事。物理隔离,可能我们 有的同志就心有顾虑了,这些顾虑可能有三个方面:一是“物 理隔离”必然会在有些单位形成两套网络,增加投资;二是 “物理隔离”形成的两套网络应用范围不同、技术要求不同、 保密管理也不同。两套网之间信息转换工作只有人工进行了。 这都会增加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量,还会影响对外发布 信息的实时性;三是“物理隔离”会给我们上网的领导和处室 工作人员带来不方便,不能用同一台电脑既可以处理内部办公 事务,又可以上网查询信息。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32 保密管理的方法:接受保密检查   保密部门希望和各单位互相合作、共同努力,不断解 决碰到的实际问题。在一机两用问题上,推荐使用网络安全隔 离计算机: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33 第三部分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什么是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泄密渠道与防范措施 保密管理的依据与工作要点 几点认识问题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34 什么是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涉及国家秘密和党政机关工作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主 要指党政机关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单机和用于内部办公自动化 或涉密信息交换的计算机网络;也包括企事业单位涉及国家秘 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计算机信息网络秘密信息的管理与纸介质涉密文件的管理 不同,管理难度要大得多。涉密网络容易通过电磁波辐射使秘 密散发出去,被敌对势力接收;涉密网络容易与其它的信息设 备或载体相连接,使秘密信息通过其它传输渠道扩散出去;涉 密信息网络不可能象纸介质涉密文件那样用铁柜子封闭起来, 暴露的部位多,接触的人员广,很容易受到攻击或通过技术手 段窃取其载有的秘密,且一旦泄密,扩散的速度快、范围宽; 我国目前信息网络所使用的设备和应用软件大都是进口的,很 难设想在保密技术防范上不存在泄密隐患。因此,我们要高度 重视涉密网络的保密防范和管理,千方百计地采取一切可以采 用的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35 泄密渠道与防范措施 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泄密及防护 媒体介质失控泄密及保密措施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密) 网上发布信息缺乏保密意识造成泄密 认识管理上的漏洞造成泄密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36 泄密渠道之一: 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泄密及 计算机主机及其附属电子设备如视频显示终端、打印机等在工作时不可避 防护 免地会产生电磁波辐射,这些辐射中携带有计算机正在进行处理的数据信息。 尤其是显示器,由于显示的信息是给人阅读的,是不加任何保密措施的,所以 其产生的辐射是最容易造成泄密的。使用专门的接收设备将这些电磁辐射接收 下来,经过处理,就可恢复还原出原信息。国外计算机应用比较早,计算机设 备的辐射问题早已有研究,在 1967 年的计算机年会上美国科学家韦尔博士发 表了阐述计算机系统脆弱性的论文,总结了计算机四个方面的脆弱性,即:处 理器的辐射;通信线路的辐射;转换设备的辐射;输出设备的辐射。这是最早 发表的研究计算机辐射安全的论文,但当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1983 年, 瑞典的一位科学家发表了一本名叫《泄密的计算机》的小册子,其中再次提到 计算机的辐射泄漏问题。 1985 年,荷兰学者艾克在第三届计算机通信安全防 护大会上,公开发表了他的有关计算机视频显示单元电磁辐射的研究报告,同 时在现场作了用一台黑白电视机接收计算机辐射泄漏信号的演示。他的报告在 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从此人们开始认真对待这个问题。据有关报道,国外已 研制出能在一公里之外接收还原计算机电磁辐射信息的设备,这种信息泄露的 途径使敌对者能及时、准确、广泛、连续而且隐蔽地获取情报。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37 泄密渠道之一: 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泄密及 防范措施( 1 )视频保护(干扰)技术 防护   视频保护(干扰)技术又可分为白噪声干扰技术和相关干扰技术两种。 白噪声干扰技术的原理是使用白噪声干扰器发出强于计算机电磁辐射信号的 白噪声,将电磁辐射信号掩盖,起到阻碍和干扰接收的作用。这种方法有一 定的作用,但由于要靠掩盖方式进行干扰,所以发射的功率必须够强,而太 强的白噪声功率会造成空间的电磁波污染;另外白噪声干扰也容易被接收方 使用较为简单的方法进行滤除或抑制解调接收。因此白噪声干扰技术在使用 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弱点。     相关干扰技术较之白噪声干扰技术是一种更为有效和可行的干扰技 术。相关干扰技术的原理是使用相关干扰器发出能自动跟踪计算机电磁辐射 信号的相关干扰信号,使电磁辐射信号被扰乱,起到乱数加密的效果,使接 收方接收到电磁辐射信号也无法解调出信号所携带的真实信息。由于相关干 扰不需靠掩盖电磁辐射信号来进行干扰,因此其发射功率无需很强,所以对 环境的电磁污染也很小。相关干扰器使用简单,体积小巧,价格适宜,效果 显著,最为适合应用在单独工作的个人计算机上。我国现在已能生产出这种 相关干扰器。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38 泄密渠道之一: 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泄密及 防范措施( 防护 2 )屏蔽技术   屏蔽技术的原理是使用导电性能良好的金属网或金属板造 成六个面的屏蔽室或屏蔽笼将产生电磁辐射的计算机设备包围 起来并且良好接地,抑制和阻挡电磁波在空中传播。设计和安 装良好的屏蔽室对电磁辐射的屏蔽效果比较好,能达到 60 ~ 90db 以上。如美国研制的高性能的屏蔽室,其屏蔽效果对电场 可达 140db ,对微波场可达 120db ,对磁场可达 100db 。妨碍 屏蔽技术普遍应用的问题是屏蔽室的设计安装施工要求相当高, 造价非常昂贵,一般二、三十平方米场地的屏蔽室的造价即需 几十至上百万元。因此屏蔽技术较为适用于一些保密等级要求 较高、较重要的大型计算机设备或多台小型计算机集中放置的 场合,如国防军事计算中心、大型的军事指挥所、情报机构的 计算中心等。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39 泄密渠道之一: 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泄密及 防范措施( 防护 3 ) Tempest 技术(低辐射技术)     Tempest 技术即低辐射技术。这种技术是在设计和生产计算 机设备时,就已对可能产生电磁辐射的元器件、集成电路、连 接线、显示器等采取了防辐射措施,把电磁辐射抑制到最低限 度。生产和使用低辐射计算机设备是防止计算机电磁辐射泄密 的较为根本的防护措施。“ Tempest” 是美国制定的一套保密标 准,国外一些先进的工业国家对 Tempest 技术的应用非常重视, 使用在重要场合的计算机设备对辐射的要求都极为严格。如美 国军队在开赴海湾战争前线之前,就将所有的计算机更换成低 辐射计算机。国外已能生产出系列化的 Tempest 产品,如 Tempest 个人计算机、工作站、连接器、打印机、绘图仪、通 信终端、视频显示器等。 Tempest 产品造价非常高,一台 Tempest 设备要比具有同样性能的设备贵三至四倍。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0 泄密渠道之二: 媒体介质失控泄密及保密措施 (1) 计算机磁盘是最主要和最常用的计算机信息载体, 磁盘存储信息的密度极高,如普通 3.5 英寸软磁盘的容 量为 1.44M 字节,可记载 70 万个汉字(约一千面纸的 内容),一个 100M 容量的硬磁盘可记载 5000 万个汉 字,目前常用的硬磁盘都是几个 G 容量的,可记载十 几部大部头著作。存储密度这样高而体积很小的磁盘很 容易丢失和被窃走,也很容易遭受有意或无意的损坏。 有些重要数据甚至是秘密的或价值连城的,一旦发生大 量信息数据的丢失或泄密,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1 泄密渠道之二: 媒体介质失控泄密及保密措施 (例)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2 泄密渠道之二: 媒体介质失控泄密及保密措施 (2)     ( 1 )防止媒体介质泄密主要是管理问题, 管理不善,很容易发生泄密。 1991 年3月5日,辽宁 省大连市一个工厂的打字员在清理自己的磁盘时发现有 一份大连市某要害部门的绝密文件,于是报告市保密局。 经查,该要害部门的打字员于 1990 年1月 16 日参加 一个打字培训班时带了自己单位电脑的系统盘去,该盘 上有一份绝密文件。而教师又将该盘借去给班上的每个 人复制系统盘,结果该绝密文件被扩散出去。其间经过 了1年多时间。     ( 2 )计算机磁盘信息的复制过程也相当 简便、快速,只需按几下键盘,输入很简单的命令,几 十万汉字信息的拷贝在短短一两分钟之内就可完成。整 个复制过程是很隐蔽的,而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这给 磁盘信息的保护和保密带来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3 泄密渠道之二: 媒体介质失控泄密及保密措施 (3) ( 3 )计算机磁盘属于磁介质,所有磁介质都存在剩磁效应的问题,保存 在磁介质中的信息会使磁介质不同程度地永久性磁化,所以磁介质上记载的信 息在一定程度上是抹除不净的,使用高灵敏度的磁头和放大器可以将已抹除信 息的磁盘上的原有信息提取出来。据一些资料的介绍,即使磁盘已改写了 12 次,但第一次写入的信息仍有可能复原出来。这使涉密和重要磁介质的管理, 废弃磁介质的处理,都成为很重要的问题。国外有的甚至规定记录绝密信息资 料的磁盘只准用一次,不用时就必须销毁,不准抹后重录。 ( 4 )磁盘是用于拷贝和存储文件的,它常被重新使用,有时要删除其中 某些文件,有时又要拷贝一些文件进去。在许多计算机操作系统中,用 DEL 命 令删除一个文件,仅仅是删除该文件的文件指针,也就是删除了该文件的标记, 释放了该文件的存储空间,而并无真正将该文件删除或覆盖。在该文件的存储 空间未被其它文件复盖之前,该文件仍然原封不动地保留在磁盘上。计算机删 除磁盘文件的这种方式,可提高文件处理的速度和效率,也可方便误删除文件 的恢复,但却给窃密者留下了可乘之机。他只要查阅一下磁盘上最近删除的文 件目录,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和恢复对他有价值的信息。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4 泄密渠道之二: 媒体介质失控泄密及保密措施 (4) ( 5 )磁盘出现故障随意找外人维修也容易 造成泄密。硬盘在计算机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 用,不但存储量大,而且整个系统的重要信息 通常都存储在硬盘中。硬盘出现故障,会给系 统带来较大的麻烦,人们一般都希望能修好硬 盘,继续使用。但如果不注意保密,硬盘在送 修时容易发生泄密事件。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5 泄密渠道之二: 媒体介质失控泄密及保密 措施 磁盘信息保密最主要的措施( 1 )统一管理软件磁盘   要防止计算机磁盘丢失、被窃和被复制还原泄密,最主要和最重要 的是建立和执行严格的磁盘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同时在一些环节中再采 取一定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这样就能防止磁盘在保管、传递和使用等 过程中失控泄密。     国家保密局下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是各 单位制定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的依据,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制定行之有效的保密管理制度。     从一些载密软件磁盘管理得比较好的单位看,相对集中统一专 人负责管理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一个单位的软盘、光盘由各级保密室 (或打字室)统一管理、统一登记。个人需要使用时凭批准手续到保密 室(或打字室)办理,每次借用只限批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无关的 不得借出。从而使保密室(打字室)在软件磁盘使用方面起到监督的作 用,减少泄密事件发生。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6 泄密渠道之二: 媒体介质失控泄密及保密 措施 磁盘信息保密最主要的措施: ( 2 )标明密级    所有载密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 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 ( 磁 盘或光盘 ) 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不得将存储过 国家秘密信息的磁盘与存储普通信息的磁盘混用,必须严格管理。 ( 3 )磁盘信息加密技术 信息加密是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控制措施 的核心技术手段,是保证信息安全保密的根本措施,其基本思想是采取某种 数学方法将信息伪装起来,使局外人不能理解信息的真正含义,而局内人却 能理解伪装信息的本来含义。信息加密是通过密码技术的应用来实现的。 磁盘信息一旦使用信息加密技术进行加密,即具有很高的保密强度, 可使磁盘即使被窃或被复制,其记载的信息也难以被读懂泄露。具体的磁盘 信息加密技术还可细分为文件名加密、目录加密、程序加密、数据库加密、 和整盘数据加密等,具体应用可视磁盘信息的保密强度要求而定。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7 泄密渠道之二: 媒体介质失控泄密及保密 磁盘信息保密最主要的措施: 措施     ( 4 )载密磁盘维修时要有专人监督 主要指硬盘维修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不管是送出去维修还是请人上门维修,都应有人监督维修。有双机备份的系统,为了做好 保密工作,可考虑将损坏的硬盘销毁。     ( 5 )磁盘信息清除技术 曾经记载过秘密信息的磁盘在释放作他用之前必须将 原记载的信息彻底清除,具体的清除办法和技术有很多种,但实质上可分为直流消磁法和 交流消磁法两种。  直流消磁法是使用直流磁头将磁盘上原先记录信息的剩余磁通,全部以一种形式的恒定 值所代替。通常,我们操作计算机用完全格式化方式格式化磁盘就是这种方法。     交流消磁法是使用交流磁头将磁盘上原先所记录信息的剩余磁通变得极小,这种 方法的消磁效果比直流消磁法要好得多,消磁后磁盘上的残留信息强度可比消磁前下降9 0分贝。实用中对一些曾记载过较高密级信息的磁盘,必须使用这种消磁技术进行处理后, 才能从保密环境中释放作其它使用。国家保密技术研究所研制的“软磁盘信息消除器”和 “便携式软磁盘保密箱”就是利用交流消磁法为磁盘消磁的,它能快速有效地抹除记录在 软磁盘内的全部文件,确保秘密文件的安全。   对于一些经消磁后仍达不到保密要求的磁盘,或已损坏需废弃的涉密磁盘,以及曾记 载过绝密信息的磁盘,必须作销毁处理。磁盘销毁的方法是将磁盘碾碎然后丢进焚化炉熔 为灰烬和铝液。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8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计算机内存储的软件和数据信息是供用户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访问的, 访问形式包括读、写、删、改、拷贝、运行等。对于一些重要或秘密的 软件和数据信息,如无采取特别的安全保密措施,一些有意或无意的非 法访问将会充满危险性,这些访问可能来自本系统网络的某个工作站, 也可能来自因特网上不可知的某个终端。这种事情的发生,会给计算机 及其信息数据带来不可预见的灾难。 1996 年,我国有关部门查出一名外国人,利用计算机软盘,把我 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百多份存储在几个软盘上,并加了密,文件资料来 源涉及几个部门,还涉及处级以上干部。 另据金融部门统计:近年来发现利用电脑作案的经济犯罪案件达 100 多宗,涉及工商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行、交行。数额在百万元 以上的3宗, 10 万元至百万元的 26 宗,案件涉及总金额达 1700 万元。 另外,利用高技术非法透支的事件在我国中等城市屡屡发生,造成国家 近亿元的损失。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9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防范措施: 两个方面: 非法访问的人 ① 内部的工作人员 ② 专业黑客( hacker ) ③ 青少年与大学学生 ④ 敌对分子和境外情报机构的间谍 非法访问的手段 常用的攻击手段 典型的攻击步骤 攻击的主要目的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50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防范措施:非法访问的人 ①内部的工作人员     ① 内部的工作人员。据有关资料统计,大多数(约 80% )的计算机 泄密事件来自内部。内部工作人员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 一类是经常操作电脑的普通工作人员。     例如: 1986 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计算机主管员 陈新义伙同蛇口支行出纳员苏庆中,利用计算机伪造存折和隐形印鉴,共诈 骗人民币2万元,港币3万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金融计算机犯罪 案。   从 1991 年 10 月到 1992 年8月间,中国银行某市分行信用卡公司计算机 主管员陈某利用工作之便,作案十多次,改动数据库中持卡人帐户余额,造 成持卡人庄定志等人非法透支 580 万元。陈某按事先讲好的条件,从中收受 现金 38 万元及大哥大、首饰等大量物品。    1993 年,某银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王某偷改计算机程序,使计算机帐户 上两个单位的存款数增加了2亿元,致使银行在进行计算机自动结算时,多 付给这两个单位利息 1.63 万元。当这两个单位来取钱时,王某说明原因,要 求拿回扣。一单位给了他 3000 元,另一个单位分文不给,说:”我又没有要 你送钱给我。”王某不甘心,约人找该单位的财务人员算帐,结果此事传出, 王某被判4年徒刑。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51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非法访问的人 ①内部的工作人员 防范措施:     例子都是计算机主管员或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犯罪,这种 人对于计算机网络来说叫做超级用户。超级用户指计算机系统管 理维护人员,他拥有最高级别的权限,可以对计算机系统的任何 资源进行访问并具有所有类型的访问操作能力,以便于对计算机 系统及其它用户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一个计算机系统不能设太 多的超级用户,一般的单位内部计算机系统只能设一个超级用户, 否则将降低计算机的安全保密性能。超级用户的正常作用应该是 维护网络的正常运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可靠。但如果超级用户窃 密作案,其危害性是很大的。     经常操作电脑的普通工作人员,由于熟悉本单位的电脑 操作方法,了解本单位数据库的运作情况,有的甚至掌握了计算 机口令的设置更改技巧,了解本单位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漏洞。如 果某个工作人员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对本单位的计算机系统 窃密攻击,是很难用对付外来攻击的方法(如防火墙)来防范的。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52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防范措施: 非法访问的人 ② 专业黑客( hacker )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53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防范措施:非法访问的人 ③青少年与大学学生 这些人大多数起初并无恶意,由于对计算机和计算机网 络的特殊兴趣,他们把解决各种技术难题和攻击网络中的弱点视 为一种对个人水平的挑战。正是这种完全出于兴趣的巨大动力使 得他们能够废寝忘食地攻克一个又一个防范不周密的计算机网络, 从中得到满足,并积累更多的经验来攻击其他网络。据南斯拉夫 报纸报道, 1997 年 2 月,三名克罗地亚中学生 出于好奇,在操 纵电脑遨游因特网时进入了美国军方的电脑系统,破译了五角大 楼的密码,从一个核数据库复制了美国军方的机密文件。这个核 数据库美国军方花费了许多人力和物力设计了极为复杂的程序并 加了密码,要想调出这些文件绝非易事。这一次的情报泄漏使得 五角大楼的电脑系统被破坏,直接损失达 5000 万美元。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54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防范措施: 非法访问的人 ③ 青少年与大学学生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55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非法访问的人 ④敌对分子和境外情报机构的间谍 防范措施: 美国在冷战后的战略就是希望完全控制高度发达的电信和信息网。为此,美国中央情报 局、国家安全局等情报机构越来越多地通过通信、计算机网络来窃取各国政治、经济、军事、 科技等方面的情报。     据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 1996 年 8 月 4 日报道,欧盟国家多次在其电脑网络上发 现来自美国情报部门的“黑客”。他们不仅影响了欧洲议会与外界电脑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流, 还窃取了大量的政治和经济机密,使欧盟在 1995 年与美国的贸易谈判中蒙受损失。 , 我国虽然加入因特网时间不长,但也同样受到危胁, 1995 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和部门 先后反映,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利用因特网,要我有关机构提供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 情报,从中窃取我有关秘密。 加拿大注册的百莱玛公司多次派员入境了解我国使用因特网的情况,并要求我有关部门 提供经济、科技的情况。深圳有家个体咨询公司,通过因特网向美、英信息咨询机构发出 30 多封电子邮件,推销其电脑磁盘资料中存贮的有关我内部机构设置及经济、资源情报。 1996 年,我公安部门在因特网上发现反动刊物《北京之春》,刊登我党政机关的机密文件。 通过这些例子可以清楚的看到西方情报机构在因特网上对我国的间谍活动。对此我们应当保 持清醒的头脑。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56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防范措施:非法访问的手段 常用的攻击手段 计算机窃密一般要通过几关:窃取电话号码和用户名、用户口令; 摸清网络外围结构;寻找网络安全漏洞;输入帐号口令联机上网;获取 较高权限访问涉密信息;对已加密的信息进行解密。     计算机系统一般设有五个不同等级的权限层次,每个等级层次分 配不同的操作权限,以保证系统的安全。拥有较高权限的人一般是系统 管理员、系统安全员、系统维护程序员和技术员。  窃密者不是非法用户就是权限较低的用户,他们进入网络之后总是企 图非法扩大他们的权限,以达到他们窃密的目的。他们非法扩大权限采 取的主要手法:一是寻找和利用计算机系统的薄弱环节加以击破。任何 计算机系统的保护系统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总会存在某些弱点和“暗 道”,找到这些薄弱环节和“暗道”就能潜入较高等级的权限层次,然 后使用特权给自已授予合法的登记和合法的较高权限,那么下一次,他 就可以堂而皇之地从“前门”进入系统,并肆无忌惮地做他想做的事了。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57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防范措施:非法访问的手段 常用的攻击手段( 1 )  ① 搭线窃听     通常在通信线路上进行搭线窃听可以截获电话号码。在 计算机机网络系统中,网络节点或工作站之间的信息通信往往 是采用广播方式进行的,数据传输并没有指明特定的方向,网 上所有节点或工作站都能收到信号,正常情况下只有信息接收 方才对信号有所反映并接收信息,但如果网上某个节点接口或 工作站接口接上了安装了特殊软件(如 sniffer 网络窥探器)的 计算机,就可以截获口令并截取信息。这就是搭线窃听。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58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防范措施:非法访问的手段 常用的攻击手段( 1 ) ② 口令攻击     就是指用一些软件解开已经得到但被人加密的口令文档。     对口令一般是采用偷盗或猜测的方法。因为有些计算机操作人员怕忘记口令, 会将口令记在本子上甚至贴在桌上某个地方,所以很容易给窃密者有可乘之机。  猜口令的方法有很多种,最容易猜到的是原始口令。当一个计算机系统交付使用时, 必须有一个原始口令,使它的新主人能第一次进入系统,然后再要求他改变这个口令。 如一次接纳大批新用户,通常也使用一个缺省口令。如用户没有及时更改这个原始或 缺省口令,那么其他人就可能乘虚而入,抢先改变了这个口令,然后利用你的账号, 而把你排斥在系统之外。  另外用户常常选择容易记忆的口令,如人名、街道名、生日日期、驾驶执照号码、 电话号码、门牌号码等等。这些口令很容易被猜测。美国贝尔电话实验室曾编写了一 个破获口令的程序,对常用的首尾字母、 400 个常见人名、 100 条街道名进行试验, 结果第一次在计算机上试验就破译了 85% 的口令。     除了猜测口令外,还可以使用窃听和假冒的方法来窃取口令。将某些专用的设 备搭线接到电话线上,就可以截获口令。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59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防范措施:非法访问的手段 常用的攻击手段( 1 )     ③ 特洛伊木马( Trojan Horse )或杜鹃蛋方式。四千多年前,当希腊士兵藏 在木马中偷偷地进入特洛伊城时,特洛伊城便陷落了。而杜鹃总是在别的鸟窝里下蛋, 让别的鸟孵出自已的小鸟。这种方式是将别有用心的程序藏入或伪装成某些实用程序 的更新版本或备份文件,甚至是游戏程序,然后将这些程序通过合法渠道送入系统, 一旦这些程序开始运行,其中的别有用心的程序即起作用,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④ 蠕虫( Worms ):是一种包含的一个或一组程序,它可以从一台机器向另 一台机器传播。它同病毒不一样,它不需要修改宿主程序就能传播。     ⑤ 活板门( Trap Doors ):为攻击者提供“后门”的一段非法的操作系统程 序。这一般指一些内部程序人员为了特殊的目的,在所编制的程序中潜伏代码或保留 漏洞。     ⑥ 隐蔽通道:是一种允许违背合法的安全策略的方式进行操作系统进程间通信 ( IPC )通道,又分隐蔽存储通道和隐蔽时间通道。隐蔽通道的重要参数是带宽。     ⑦ 扫描器:是自动检测远程或本地主机安全性弱点的程序。通过使用一个扫描 器,华盛顿的用户可以不留痕迹地发现远在中国的一台主机的安全性弱点。在计算机 网络信息安全领域,扫描器是最出名的破解工具。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60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防范措施:非法访问的手段 常用的攻击手段( 1 ) ⑧ 黑客程序: 1998 年 7 月底 8 月初,美国一黑客组织在因特网上公布了一个“ BO” ( Back Orifice 后洞)黑客攻击工具程序。该程序功能强大、使用简单、危害性极强。可 通过电子邮件投递、软件下载、黑客站点提供、盗版光盘的使用等途径进行扩散,一旦植 入联接了因特网的计算机,便以极其隐蔽、极具欺骗性的技术手段自动安装、自动运行, 使该计算机受控于施控方,在用户无知觉的情况下秘密进行多达 45 分钟的文件、任务、磁 盘、开关机、多媒体、通讯等操作,不仅能破坏计算机系统,更为严重的是能够控制、修 改、窃取计算机中存储的所有信息。 防范措施有:装有秘密资料的计算机与因特网断开;用杀毒软件检测、清除 BO 程序。     ⑨ 密码攻击:计算机系统里存储的涉密信息一般都是加了密的,其保密程度取决于 密钥量,一般较低级的密钥位数在 56 位(美国政府允许出口的加密产品)以下,较高级的 密钥位数在 128 位以上。密钥量都是非常大的。窃密者如尝试用穷举法去破译一条信息, 就算使用最先进的计算机,通常都要数年或数十年时间。为了有效而迅速的破译,窃密者 一般是寻找加密机制的安全漏洞或绕开密钥另辟捷径去破解密码。     ⑩ 拒绝服务攻击:一种破坏性攻击,最早的拒绝服务攻击是“电子邮件炸弹”,它 用使用户在很短的时间内收到大量电子邮件,使用户系统不能处理正常业务,严重时会使 系统崩溃、网络瘫痪。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61 泄密渠道之三: 非法访问泄密(网络受攻击泄 密) 非法访问的手段 防范措施: 典型的攻击步骤:     窥视,利用网络工具确定系统在因特网上的位置、结构、 外围安全设备类型并确定侵入点;外围侦察,通过窃取帐号口 令进入网络或利用外围安全设备的薄弱环节进入网络的正常服 务,如通过电子邮件系统和主页系统进入网络;寻找内部落脚 点,寻找一个安全的、不易被发现的、能获得 Root (最高)权 限的主机作为落脚点,以系统内部人员的身份在系统内寻找可 盗窃的数据和可破坏的目标系统。 攻击的主要目的:     非法使用资源,包括对计算机资源、电话服务、网络连 接服务等的滥用和盗用;恶意破坏,包括毁坏数据、修改页面、 破坏系统等;盗窃文件数据,盗窃各种有价值的数据包括国家 秘密、金融数据和个人敏感信息等;敲诈勒索,通过安置破坏 程序勒索对方。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62 计算机及其系统的泄密渠道之四: 网上发布信息缺乏保密意识造成泄密     1998 年 4 月 13 日广东省某报披露我国研制某机密工程的情 况, 4 月 14 日,香港报纸转载, 4 月 16 日台湾报纸转载,属 于严重泄密事件。中央和省里都很重视,经查,材料是广州地 区某大学一名学生从互联网上获取的。江总书记还对此专门作 了批示。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63 计算机及其系统的泄密渠道之五: 认识管理上的漏洞 造成泄密     ( 1 )上网信息定密标密不明确容易泄密;     ( 2 )帐号口令设置简单,又长期不更换,容易被人知 悉造成泄密;     ( 3 )办公室、机房管理不严,无关人员随意出入容易 造成泄密;     ( 4 )对电脑文件、数据、资料缺乏有组织的保存管理, 在公用计算机或服务器公用盘上随意存放容易造成泄密;     ( 5 )工作人员对技术防范手段、设备认识不足,缺乏 了解,操作不当容易造成泄密;     ( 6 )打印的资料作废后随意乱扔容易泄密;     ( 7 )外出使用笔记本电脑不注意保密容易泄密;     ( 8 )内部网电脑办公与上因特网混用容易泄密。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64 保密管理的依据与工作要点 A 、文件依据: B 、工作要点: C 、如何开展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65 保密管理的文件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发 [1997]16 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 [1998]1 号) 《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 行办法》(中保办发 [1998]6 号)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66 保密管理的工作要点 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主要原则是:“同步建设、严格审批”     “ 同步建设”,就是涉密信息网络必须与保密设施同步规 划和建设,在网络建设过程中把保密措施和管理规则同时建立起来。 从保密防范的角度来说,一个没有防范设施的网络不是一个安全的 网络,不能用于处理涉密信息。涉密网络的规划和建设,要依据对 涉密网络防范系统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进行。就目前来说,涉密系 统的技术防范要在安全的基础之上,对系统、信息、媒体、场所等 诸方面进行整体防护,所采用的技术手段要按照要求规划和建设。 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按照已有的规定执行,绝不能各取所需或偷工 减料,要以对国家秘密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系统建设成保密防范达 到技术标准要求的系统。这样做看起来费时费力,但如果系统不符 合保密要求,建成后再修改重建,二次投入花费的代价可能更大。 因此,每一个系统都必须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这样在网络建 成后才会有比较可靠的技术防范保障。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67 保密管理的工作要点 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主要原则是:“同步建设、严格审 批”    “ 严格审批”,就是涉密系统建成后要经过批准才能投入 使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提出: “今后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建设,必须与保密设施的建设同步进行,报经地(市)级以上 保密部门审批后,才能投入使用。”我们理解这是加强计算机 信息系统保密建设与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央把涉密系统审 批的权力交给保密部门,实际是将管好涉密信息系统、确保国 家秘密安全的重大责任赋予给了保密部门。国家保密局为此下 发了《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 批暂行办法》,要求各地保密部门对涉密系统的审批,严格按 照此文要求进行,绝不允许降低标准。降低了标准,就意味着 给国家秘密安全留下了隐患。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68 如何开展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应解决的基本问题 系统保密防范的基本措施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6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应解决的基本问题 物理链路的安全保密 系统的安全保密 信息的安全保密 设备环境的安全保密 技术、管理、教育相结合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70 物理链路的安全保密 物理链路是指用于计算机联网的通信线路,包括 普通电话线路、同轴电缆线路、光纤线路、微波线路、 卫星线路等。由于计算机联网大都租用电信部门的公用 线路,窃密攻击者可通过搭线截收、无线监听等手段截 获信息,或直接通过公用线路对网络进行攻击。所以物 理链路是安全保密的基本问题之一。     物理链路通常是采用链路加密、专网技术和通 信线路管制的手段进行安全保密防护的。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71 系统的安全保密     系统的安全保密是指网络的软硬件对窃密攻击者的抵御 能力。防护控制措施中的数据确认,用户验证,鉴别技术,审 计记录等都是靠系统的软硬件来实现的。软硬件的安全漏洞会 给窃密攻击者以可乘之机。尤其是各种操作系统(如网络操作 系统软件、万维网浏览软件、 PC 机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 等)的安全可靠性对整个网络更是关系重大,我国的计算机系 统大都采用国外的系统软件,安全内核我们无法控制。如美国 生产的操作系统,不论是硬件的,还是软件的,都设有“后 门”( backdoor ),专为非法访问留条后路。这已是公开的秘 密。这是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问题中的最薄弱环节,目前 可以采取的措施只有“涉密网络不得与国际网络联接”。这在 国家保密局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中第 十一条和《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 统审批暂行办法》中第十六条已作了明确规定。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72 信息的安全保密      信息的安全保密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 信息不被非法访问、截收、更改、复制、破坏、删除。这是做 好涉密信息系统保密工作的首要问题。     信息在计算机系统中表现为文件、图表、数据库数据等, 信息安全保密仅靠系统提供的用户验证、口令鉴别是不够的, 最根本措施是要对信息“加密”。 对信息加密后再存储或传输 才能确保信息的安全。加密产品设备要用我国自行研制的密码 设备才可靠。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73 设备环境的安全保密     设备环境的安全保密主要指信息设备的电磁泄漏发射是 否符合“ Tempest” 标准、安放设备的房间是否安全可靠等。信 息设备的电磁泄漏发射有可能将信息携带到空间和传导线上, 窃收方采取相应的接收还原技术就可以窃取信息,获取秘密。 西方和美国对这个问题都十分重视,专门制定了标准,同时还 研制辐射截获还原设备以及低辐射计算机。     我国对信息设备的电磁泄漏发射制定了四个保密标准, 它是我们管理和检查这项工作的依据。在研制辐射截获还原设 备以及低辐射计算机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果。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74 技术、管理、教育相结合     对抗高科技窃密需要技术手段,但技术设备最终还是由 人来操作管理的。有些设备要靠人的正确设置才能发挥有效功 能,有些设备要靠人的尽忠职守才能发挥作用,甚至整个系统 安全保密能否万无一失,最终还要看工作人员是否有责任心和 工作制度是否健全。     在信息安全保密方面,究其漏洞有三:技术上的漏洞、 管理上的漏洞和思想认识上的漏洞。技术手段与管理、教育相 结合是做好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管理包括立法、制 定规章制度和检查监督三个方面。从整体上建立涉密信息系统 的管理制度和检查监督机制是我们保密工作部门的职责。各系 统还应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如“系统安全员 管理制度”、“涉密媒体管理制度”、“口令制管理制度”等。 思想教育应常抓不懈,除抓好保密教育之外,当务之急还应抓 好信息安全保密方面的科普教育。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75 系统保密防范的基本措施       加强保密管理和保密教育 配置专职系统安全保密员 建立防范性网络结构 利用操作系统的访问控制技术建立三道防线 数据加密 配置网络安全设备,应用网络安全技术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76 加强保密管理和保密教育    要想建立可靠的防范体系,除了在技术上采取必要的措施 外,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管理措施也是不可或缺的。国家保密局 下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 [1998]1 号)是我们建立各种管理制度的依据。比如,我们应该对口令 字加强管理;对磁盘信息加强管理;对机房环境加强管理;对 通信设备加强管理;对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网络管理 员加强管理等等。包括口令密码管理、媒体介质管理、信息采 集定密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系统管理员制度、操作规程管理、 机房环境管理、违章审计查处、人员思想教育等。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发 [1997]16 号)和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 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中保办发 [1998]6 号)明 确提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与保密设施的建设同步 进行,报经保密部门审批后才能投入使用。 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77 配置专职系统安全保密员     要选择经验丰富的网络管理员担任系统安全保密员,以网络安全 为己任。他的主要职责应该包括:负责系统安全保密整体方案的拟制,经 评审通过后组织实施;处理建立安全保密防范体系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与 系统管理员共同负责系统的密钥管理和权限分配;负责对系统的运行进行 安全保密监视,发现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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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键入文字] 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持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非常重要措施就是与员工,特别是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订立 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实践中被认为的商业秘密一般是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一般包括了技术水 平、技术潜力、技术内容、专利动向和影响等等;而经营信息,一般有产品的市场调查结果、 市场预测和个阶段的市场规划、经营战略、流通渠道和机构,还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 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的信息。针对形形色色的商业秘密,企业应 该针对自己的情况设置非常细致和明确的条款来对其进行约定,避免秘密的外泄。   对企业来说,以下的方法和措施应该是值得借鉴的:   1.约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应该将保密措施贯穿于所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阶段的所有人,以单独的保密协议或 者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来约束秘密的外泄: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凡是所有可能接触商 业秘密的人应当订立单独的详细的保密合同;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阶段,应该在劳动合同 中明确约定详细的保密条款。   2. 约定违约与损害赔偿责任。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最好确立明确的数额,同时需要约定 如果造成的损害大于违约金时的赔偿责任。   3.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 其它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企业可以与员工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的竞业限制条款,使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 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 同类业务。   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企业必须要注意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问题。一方面,作为竞业限 制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 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补偿的标准应当以该员工在公司的工资为准 否则竞业限制协议对员工没有约束力。另一方面,竞业禁止条款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要具有合理性。   4.脱密期与脱密措施。   确立涉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该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即在该提前 通知期限内实施脱密措施,例如在该确定的提前通知期限内,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 更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来减少秘密的泄露风险。当然在此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了提前六个 月的通知期,就不能再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两者只能选择一种。考虑到确立脱密期限的约 定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而如果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协议,那么必须要支付补偿金来 使得该条款有效。从公司的利益考虑,建议公司针对一般人员可以签订脱密期条款,避免 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带来的经济补偿问题;而针对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或者其他可以 接触到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人员则可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键入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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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模板(拿来即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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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 (固定电话) 鉴于乙方系甲方员工,并获得甲方支付的报酬,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的保密事宜, 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保密内容 乙方须予以保密之信息指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存续前、存续中及解除劳动合同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公司管理 乙方在从事制定工作中获悉的甲方之近、中、远期业务发展计划、资金及融资状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营 运作业规范、分配方案、战略计划、行销企划、财务会计资料、物料采购、人事管理(人事资料、薪酬资料 、 录用条件等)、品质控制制度、货源情报等; 2、 市场信息 行销计划、合作计划、方式、各类协议、经销商名单、供应商名单、用户名称、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 、 交易价格、定价政策、销售策略、工程信息等; 3、 技术信息 技术笔记及文档、保密数据、设计程式、技术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 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 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和甲方的公司内部系统有关之所有资料、图表、文件、电脑软件等等及其他与甲方营业 活动和方式有关之资料等;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电脑文档、图片、视听资料等信息载体。 第二条、 保密期限 1、 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确立期间;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间; 3、 任何有可能造成甲方名誉及经济损失期间。 第三条、 保密义务 1、 乙方应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信息视为公司信息秘密,不得将这些信息用于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 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与其所从事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 2、 乙方只能将其掌握的甲方的信息秘密用于甲方许可的事由,或者用于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 秘密用于其他方面。乙方或者第三方对于甲方的信息秘密的任何修改、打印、复制均需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3、 出于甲方的需要,乙方在公司内部更换职位时,乙方应在工作交接时交出其掌握的与新工作无关的所有信息 秘密资料。 4、 在日常工作中,乙方应将涉及甲方信息秘密的资料,与其他一般性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保证将涉及甲方 信息秘密的资料至于安全处所,以防止非相关人员之接触,并确保该资料不致泄密。 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且不限于口头、书面、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其任 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信息秘密。 6、 乙方在完成工作后,对于废弃不用的保密资料应作如下处理:文件、图纸等磁盘或移动存储、视听资料或其 他不易销毁的食物及时交还甲方,由甲方统一处理。 7、 乙方在遗失甲方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以便是甲方能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因信息秘密泄露 [键入文字] 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若为故意情事,一经查核,甲方得依下述【违约责任】追溯既往。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在充分了解所从事工作会接触公司有关商业信息秘密且任何泄密将造成公司重大利益伤害的基础上,作出如 下陈述和保证: 1、 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是他人获得、使用这些 信息。 2、 除甲方正式的书面指示外,任何口头或非正式的书面指示均不构成乙方向任何第三方告知或提供与甲方信息 秘密有关之资料的抗辩理由。 3、 除工作上确有必要外,乙方保证不出于故意了解、掌握非本部门所涉及的信息秘密和技术秘密,更不会出于 故意获取有关的资料。 4、 乙方保证在任职期间或离开职务后(包括调职、离职、停职等原因),不私自复印或保留和甲方信息秘密有 关之任何资料,亦不将知悉的内容泄露于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协助第三方获悉相关资料的内容。 5、 乙方保证在职期间,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与第三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尤其在任职期间 , 不利用其在工作中了解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为自己或第三方从事本工作相同或类似之工作或研究,以获得不正 当之利益或造成甲方之损害。 6、 鉴于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信息秘密,对甲方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 乙方均承担甲方因投资、培训或提供创造机会而对这些信息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乙方保证:在劳动合同终止 后,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甲方的竞争领域内使用该信息秘密,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 甲方公司内掌握信息秘密的职工离开甲方。 7、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时,所有由乙方所作或保管的有关甲方上述保密内容的笔记、备忘录及任何形式的 档案、文件、物品等均需即时交予甲方,并由甲方签收。 8、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 、 计算机软件、程式、技术秘密或其他信息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 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信息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 方转让,无需经过乙方的同意。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 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说明 本合同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 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 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及陈述和保证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利按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单 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 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3、 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额归还甲方。 4、 乙方违约的事实并不能解除其在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在因违约而赔偿甲方损失后,仍需继续遵守本保 密 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甲、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 决。 第八条、 其他 甲乙双方可根据工具实际工作情况,对本合同未尽之处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键入文字] 力。 九、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键入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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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宣传 “ 业务工作谁主管, 保密工作谁负责” “ 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 保密工作落实到那里” 《保密法》部分法规 • 为什么保密? 公司生产的专用设备涉及到国家秘密。 • 国家秘密: 《保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 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 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 项。 •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 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 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 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即: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 义务。 • 《保密法》第十条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 “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这一条还原则规定了区分三个密级的标准。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 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 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 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 • 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密件和密品。密件是指以文字、数 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 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其中,磁介 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软盘、 U 盘、胶 片、录像带、录音带等。密品是指直接含有国家秘密 信息的设备或者产品,或者通过观察或测试、分析手 段获得该设备或者产品的国家秘密信息的,统称密品。 • 各单位在制作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依据该项目所界 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 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编排顺序号。 • 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等一切秘密事项必须 使用保密本进行记录。 • 使用保密本时,使用者必须保证其页数完 整,不得拆页、撕毁和转借他人使用。 • 在使用者离职或离开涉密岗位时,必须将 所使用的所有保密本一并退回技术质量部 档案室,禁止带走或转借他人使用。 • 复制、扫描涉密文件,须填写《涉密文件 资料复制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 方可予以复制。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 制作秘密载体。 • 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时,复制的数量不得超 过批准的件数,使用人负责监督;复制件 应当加盖戳记,并重新编号,履行登记、 签收手续,按照原件进行管理。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设备密级发生变更或需脱密的, 应填写《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变更审批 表》,降密或脱密的涉密计算机硬盘交由保密办 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 涉密计算机或信息设备需要外出维修时,需填写 《涉密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介质外出维修 审批表》,经公司保密办公室审核,保密委员会 审批,拆除所有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硬件和固件妥 善保管,方可到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需要更 换硬盘的,要填写《硬盘变更审批表》。 • 涉密计算机报废,应当拆除所有存储过涉密信息的 硬件和固件,并交由保密办公室到指定的销毁地点 销毁,同时将报废和销毁情况记录在案并存档。 • 涉密计算机送修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现场维修时, 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人员或本单位兼职保密员 应全程旁站陪同,做好现场维修记录,未经公司保 密办公室和信息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更换部件 或安装未批准使用的软硬件。 • 使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设备人员,必须签订《使用 计算机承诺书》,并在公司保密办公室备案。 • 需输出打印涉密文件资料的,应做好内容准确、 完整的记录。 • 严禁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与互联网必须实行 物理隔离。不得与非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 备连接,如有违规现象,应立即中止违规连接行 为,并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接入内部非涉密计 算机和信息系统;涉密信息的远程传输应按国家 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 • 未经公司保密办公室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私自 重装操作系统,安装、卸载软硬件,修改注册表信息, 删除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移动存储介质及外部设备 等日志记录。 • 涉密计算机购置后,由公司统一安装瑞星杀毒软件、移 动存储介质绑定软件、 office 办公软件。重新安装操 作系统的,要填写《系统安装审批表》。确因工作需要 安装(卸载)其他应用软、硬件的,要填写《软、硬件 安装(卸载)审批表》。 • 涉密计算机必须及时升级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系统 补丁;安装具有实时监控功能的病毒防护软件,并保证 定期更新、杀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安装其它 病毒防护软件,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罚。 标密 • 涉密计算机产生的涉密信息,在文件正文 首页(或封面)的右上角用三号黑体字进 行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并且在电 子文档文件名称的后面标明密级。 • 涉密计算机不得擅自转为非密计算机使用。 •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信息交换时, 应通过中间机进行转换。 • 公司非涉密计算机(包括便携式计算机、内部、 互联网计算机)不准采集、处理、存储、输出和 传递涉密信息,禁止与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办公自 动化设备违规连接。 • 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要明确负责人,设置用 户登录密码,确保公司内部信息不被他人窃取和 使用。 • 非涉密计算机禁止接入手机、 MP3 、 MP4 以及未 经公司登记的移动硬盘、 U 盘、录音笔、相机卡、 光盘、磁带等外部存储介质。如外单位需使用移 动存储介质拷贝信息进入公司非涉密计算机,需 经过非涉密中间机进行信息转换。 • 未经批准同意,各部门非涉密计算机不得私自重 装操作系统。确因其它原因需要安装操作系统的, 应填写《系统安装批准表》,报信息化管理部门 审批。 • 非涉密计算机现场维修,应填写《现场维修记 录》,需送修机器,应将硬盘及其他具有存储功 能的固件拆除,交由本单位兼职保密员保管。 • 非涉密计算机报废,应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经批 准后方可报废。同时拆除硬盘及其他具有存储功 能的固件,交公司保密办公室统一处理。 设备电脑管理 • 1. 设备电脑是和生产设备连接的电脑。 • 2. 设备电脑只允许插拔设备专用 U 盘,不得 插私人 U 盘或公司除设备专用 U 盘以外的 U 盘。 • 3. 设备电脑不能用来做办公使用,只能用于 设备数据输出和处理(不许写总结、报告、 做考勤、做 QC 等人工输入的办公信息)。 • 4. 不得导入或存储涉密信息。 • 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 1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由保密办公室负责统一定制, 因工作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密办 公室审核同意后,办理领用手续。 2 公司各单位移动存储介质由本部门兼职保密员 统一集中管理,并建立使用记录。 3 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 子设备(如:手机、 MP3 、照相机、摄像机等) 带入生产车间和其他涉密场所。 4 各单位每季度要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 次清查、核对( U 盘内容、标识)。 5 公司所有员工离职、离岗前应清退所有 移动存储介质,办理清退手续。 •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 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公司内部单位之间 相互借用或复制时,借用部门应严格履行 登记手续。 2 外出借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用于采集、 处理、打印、拷贝涉密文件、资料的,使 用人在使用后应将全部涉密信息删除并退 还公司保密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进行安全 保密检查。 •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1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中使用。 2 公司各单位应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建立台账, 并由兼职保密员负责集中管理。 3 报废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先将非涉密移动 存储介质内的信息进行清除,统一交回公司保密 办公室,由保密办公室负责集中进行销毁。 4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采用先登记后使用的管 理办法。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 • 所称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有线和 无线通信、便携式计算机、复印设备、印 刷设备等 • 严禁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送信息,应履行登记手 续。 • 无线通信设备的保密管理 1 、涉密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 2 、严禁在涉密场所(车间)使用无线通信 设备(对讲机、手机、无线话筒等)。 手机使用保密管理 • 涉密场所是指各生产车间、广域网机房、档案室和成 品库、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等。 • 公司所有人员(含外来人员)使用手机应当履行以下 义务: 1 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手机发 送、存储、处理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有关涉密事 项的信息,不得将手机与涉密计算机(含非涉密计算 机)和信息系统连接,不得在涉密办公场所使用手机 上网。 2 涉密人员使用手机丢失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 向本单位保密员以及公司保密办报告。 手机使用保密管理 • 涉密场所、涉密活动使用手机应当遵守以下保密 要求: 1 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手机,进入要害部门(部 位)严禁将手机带入。 2 涉密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使用手机的 警示标识 3 召开重要涉密会议和举办重要涉密活动应在有 关通知中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现 场应当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并关闭场所建筑物 内的移动通信转发或增强设备。 • 使用 3G 手机应遵守如下保密要求: 1 严禁将 3G 手机带入涉密场所,进入车间应将 3G 手机放 入手机柜中集中保存。 2 严禁将 3G 手机连接涉密计算机(含非涉密计算机)及 办公自动化设备。 3 严禁用 3G 手机在公司内进行拍照、摄像,严禁使用 3G 手机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4 严禁使用他人赠予的 3G 手机,各单位凡是使用 3G 手机 的人员均应填写《 3G 手机登记表》,同时报公司保密办 备案。 5 召开涉密会议和举办涉密活动,要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防止使用 3G 手机造成泄密。在非屏蔽场所召开涉密会议 和举办涉密活动时,要安装具有屏蔽 3G 手机发射功能的 干扰设备。 注意事项 • 个人计算机禁止带入单位使用。 • 个人移动存储介质(手机、 U 盘、 MP3 等)禁止在单位任何计算机上使用。(如 需要使用,必须通过中间机刻盘)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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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管理工具通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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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谅解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章程》 《保密 守则》及其他公司文件中的保密规定。 二、 签署本合同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章程》《保密规则》和 甲方其他文件中规定的保密制度。 三、 乙方明确了解: (一)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乙方处于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 之后,也不论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是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对甲方的保密 义务是永远的。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经因为非乙方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 乙方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自己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 让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二) 无论乙方出于何种目的,也无论乙方是否从中获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 授权向第三人披露或提供条件使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是本 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四、 无论乙方是否了解某类信息属于甲方的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披露、使 用或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 [键入文字] 权行为。乙方必须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事,在乙方不确定某个信息是否属于秘密 时,应当在采取行动之前先向甲方进行确认。 秘密的范围 五、 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产品(服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即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甲方产品 (服务) 【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环节】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i. 工艺流程; ii. iii. (二) i. 有关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客户名单; ii. …… (三) i. ii. iii. 有关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薪酬制度 企业财务状况 未发布的【并购、投资】项目信息 iv. 保密义务 六、 乙方应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并履行保密制度及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 七、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允许第三方获得、披露、使 用规定于本协议第三条及甲方其他保密制度中的甲方秘密。特别是: (一)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开发或参与开发的 【 产品(服务)】的 技术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亦不得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阅览、使用; (二)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信息中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印刷文档、电子文档、声音、视频的方式,自己或提供条件让第 三方进行获得、披露、使用。 (三) 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与其他公司、个人 合作或本人独自进行的方式,研制、开发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似之产品,或从 事、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键入文字] (四)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甲方【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 环节】等方面的资料,即使这些资料与技术无关; 八、 本协议中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 部或部分权利的第三方产品。 九、 若乙方与甲方有竞业限制协议,还应当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 违约责任 十、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为【相当于乙方违反协议行为发生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 或者相当于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两者以较 高者为准】。 本条所指的报酬,包括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奖金、奖励、津贴、社会 保险费、补充保险费、福利】等利益。 十一、 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的,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侵权的, 乙方对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 乙方同意,本协议第十一条所述的损失,包括了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的支出, 及下列方式计算结果中较高者: a)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 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以及第三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 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之和。计算方法是乙方及获益第三方从每件与 违约及侵权行为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该产品的总数 所得之积; c) 任何第三方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权向甲方支付的许可费中的较 高者; d) 根据市场一般情况可以推算出的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十三、 除第十一条所述损失,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 十四、 本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损失赔偿与第十条规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乙方向甲方支 付的违约金并不能冲减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其它事项 [键入文字] 十五、 本协议的效力 (一) 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 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的为准。 十六、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甲乙双方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并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键入文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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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专项协议示例与解读(内含劳动合同书、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与专项协议示例与解读(内含劳动合同书、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与专项协议示例与解读 本章导读: 1.关于录用通知(offer letter)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实务界有不同的看法。但通常认为, 应区分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如果录用通知只是表示一种单方意思表示,且并不一定具备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则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录用通知一旦被员工签收确认后,且符合劳 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后,即符合劳动合同的实质要件。不过,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 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依然还是从用工之日起建立。 2.就保密协议而言,应特别注意保密协议不能直接约定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 效;但可以在预期评估和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约定赔偿金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培训服务期协 议所涉及的培训应属于单位出资的专业技术培训,且违约金与培训费用应符合对等原则。 竞业限制的人员通常限于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 2 年。如 果员工离职以后,用人单位没有依照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则竞业限制协议不生效。 3.对于一些特殊的民事合同协议而言,并不一定绝对不适用劳动法。比如,对于退休 返聘人员、兼职人员和外籍人员的聘用协议而言,双方可以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就相关用工事项达成合理约定。再比如,对于劳务派遣中的劳务派遣协议和用工协议而言 很多内容都要参照劳动法的诸多实体规定。 4.对于外籍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而言,在不违反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可以 在非强制性劳动基准事项以外允许有更多的自主约定的空间,并不一定要要严格遵守中国 劳动法。但是,双方没有任何约定或者直接约定适用中国劳动法律的,则由中国劳动法律 直接调整。 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建立职工名册,且要求已经 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留两年以上备查,企业应对合同文本进行编号,以利备查。 《劳动合同法》尽管只对劳动合同文本保管有两年最低期限的规定,但基于企业在法律上举 证责任倒置的惯例,建议企业将其他重要的合同协议文本也予以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在民事法领域,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 双方协商合意,就特定事项达成民事约定,只要这项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和民法基本原则 就认为具有合同上的效力,双方均要接受该合同约束,履行相关义务并享受相关权利。而 在劳动法这个称之为特殊民事法的领域,劳动合同除了具有民事合同的通常特征外,还具 有相当的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比如在用人单位解除合 同的限制、违约金约定的限制等方面。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涉及的合同协议主要是劳动合 同,还包括称之为集体合同的集体劳动合同。当然,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合同协议还包括 聘用合同,即不属于劳动关系的民事劳务关系。近代以来,随着用工形式的日益多元化, 劳务派遣开始成为一种新的雇佣模式。这样,除了传统劳动合同和民事劳务协议以外,还 有基于用工发展需要的劳务派遣模式,也因此产生了劳务派遣有关的合同协议。 一、劳动合同示例与解读 (一)劳动合同示例 劳动合同书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告知涉及劳动合 同的有关情况基础上,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 同,双方承诺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 第 1 条 合同的前提条件 1.1 甲、乙为本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1.2 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用工主体,具有用工资格。 1.3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劳动合同签订之时,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 系,亦非在有关竞业限制期限内,且乙方保证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 生效和履行的事宜。 1.4 乙方保证受聘于甲方后,从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会侵犯此前曾受聘单位的商 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2 条 合同期限 2.1 甲、乙双方就合同期限选择以下 类劳动合同。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日。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B、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起履行,其中试用期为 个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 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履行,至 工作完成时止,并以 为该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准。 2.2 本合同试用期结束前,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义务以 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转正事宜;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有关录用条件的或具有本合 同 10.2.5 条规定的情形时,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3 本合同期满,且不具有法定续签情形的,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2.4 如本合同签订的起始日期与实际用工之日不一致,则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实际 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期与试用期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起算。 第 3 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3.1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从事 工作。乙方应 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见附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3.2 乙方的工作地点在 。随着甲方经营范围的扩大,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 可委派乙方至其他城市工作。 3.3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可依法合理变更 本条中规定的乙方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第 4 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 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制定或变更。每天的劳动时间不包括午 餐及休息时间。 4.2 甲方可根据部分岗位特征、业务状况,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所在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 工作制,则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自动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3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将依法支付超时工作的劳动报酬,或给 予调休。 加班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加班申请手续。 4.4 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加班报酬按照相关 法律执行。 4.5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婚假、丧假等假期。 第 5 条 劳动报酬 5.1 乙方正常出勤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后,有权获 得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乙方工资收入=岗位工资+奖金+津贴。甲方根据乙方的工 作岗位和实际技术业务水平,确定乙方的月岗位工资收入标准为 元;乙方奖金与其 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出勤率等实绩挂钩;津贴按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中,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5.2 甲方发薪期为次∕当月 元。 日至 日。甲方有合理解释迟延支付劳动报酬的, 不属于拖欠乙方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5.3 本条第一款所列乙方收入为税前收入,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4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及乙方的业务能力、绩效情况、岗位、地点变 化等对乙方的劳动报酬进行合理调整,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决定。 5.5 奖金、津贴根据甲方内部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废止 奖金、津贴制度。 第 6 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6.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 省(区∕市)有关规定,按比例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乙方也应当按比例缴纳其应承担的部分,并由甲方在工资内代为扣除。乙方 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如因乙方迟延递交而造 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2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6.3 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假等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6.4 甲方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向乙方支付或调整其他 补贴及福利费用。具体标准由甲方制定。 6.5 培训员工、鼓励个人发展是甲方的政策之一,甲方会有计划地为乙方提供职业培训。 除各种内部培训活动外,甲方也鼓励乙方自己参加一些外部的培训活动或课程。 如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则双方约定服务期至少为              个月。在服务期内,如乙方提出辞职或因过失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 服务期违约金=(应服务月数-已服务月数)∕应服务月数×培训费总额 如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的,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另行签订的 培训协议为准。 6.6 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等相应调整乙方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 7 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防护 7.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 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7.2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7.3 甲方将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乙方的人 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 第 8 条 劳动纪律 8.1 甲方有权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遵循民主原则,制定员工手册及其他各 项规章制度。甲方依据前述制度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的日常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 的前述制度,否则甲方可根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8.2 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及时予以公示。甲方要求乙方认真阅读相关内容,以保 证及时了解掌握甲方的各项信息。如乙方因不在公司而无法阅览,甲方要求乙方在返回公 司出勤后的一周之内及时进行阅览。如出现因乙方未能及时阅览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 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3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对其员工手册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或者制 定新的规章制度。如果原规章制度与甲方新的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新的规章制 度执行。 8.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财物, 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时, 均须归还甲方财物, 包括但不限 于电脑、软件、光盘、技术文档等。如乙方疏忽丢失或蓄意损坏,应予以赔偿。 8.5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证明等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8.6 乙方因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致甲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 9 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 9.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必然会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 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前述事项均属于甲方的财产和权利,乙方负有当然的保密义务。 9.2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 位相应的保密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乙方不得向 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员工)泄漏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9.3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任 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9.4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和技术条 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著作权等,其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 于甲方(应属于乙方的身份性权利除外)。 9.5 乙方保证,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秘密信息,不得利用前述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除了履行职务外,乙方承诺其在 职期间及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 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 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 公开。 9.6 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必须将所有机密信息和资料及其复印件返 还给甲方,并向甲方保证本人不再有任何使用该资料或者信息的权利,并申明已将该资料 和信息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及时归还前述资料,造成甲方 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7 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而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 书面等形式提供给第三方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 10 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0.1 劳动合同的变更 10.1.1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 关内容。 10.1.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0.1.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10.1.4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职务所作的调整,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变更 合同或协议,且乙方自到岗后一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该调整。 10.2 劳动合同的解除 10.2.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0.2.2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辞职书呈交主管或人 事部门,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最后工作日期。乙方在是试用期内辞职的,须提前三日书面通 知甲方。 10.2.3 甲方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0.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 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 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0.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依 法办理退工手续: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5)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的; 6)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 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而 致本合同无效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决定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0.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10.2.4 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因疑似职 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5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如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10.6 在最后工作日前,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并配合所在部门及其他部门办理完所 有的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归还所有代表公司员工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工作证、介绍信函、员工信息卡等; 2)归还所有公司文件、资料、记录、设备、工具、文具、通讯设备等; 3)归还更衣箱、工具箱以及员工保管的所有公司的钥匙; 4)向继任者或公司指派的其他同事交代清楚所有工作; 5)与财务部门结算所有应付款项、应收款项; 6)                                                                                                                        ; 7)其他根据公司规定必须移交的物品。 办理工作交接的程序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完毕,由甲方在工作交接清单上 签字确认。乙方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 11 条 违约及赔偿责任 11.1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培训,或者约定竞业限制的,依照 双方约定办理。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 乙方还应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11.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1.3 乙方侵占甲方财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相应财物,并赔偿甲方损失。没 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获得甲方利益的,乙方应将所获不当得利返还甲方。 第 12 条 其它事项 12.1 本合同如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准。如 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变更,应以新的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遵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另行 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2.3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 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12.4 释义: 本合同中所称“法律”、“法规”、“规章”,若未作特殊说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及甲方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章。 本合同中所称第三方,若未作特殊说明,系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第三方。 12.5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乙方确认: 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在 3 日 内及时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项变更事宜,没有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依此信赖送达法律 文书,将视为已经送达。 2、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详细阅看,对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晓甲方 的各类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 《岗位说明书》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附 件,与劳动合同其他附件一起,与劳动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日期: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                                                                                                        2、                                                                                                        3、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文本解读 第一条 1.3 该条意在证明公司对此类员工的招用并无主观故意,以此避免员工因与原 用人单位尚存劳动关系而致公司非法用工。 第一条 1.4 该条同上,避免涉及员工同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 第二条 2.1《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期限做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应该予以充分的注意。 第二条 2.2《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即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实践中,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的起始时间与实际用工之日不一致的情况,此时,单位应该注 意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的问题,特别是起止时间的问题。 第二条 2.4 操作中应尽量避免合同起始日与实际用工日分离的情形,如出现,建议另 行补充书面约定。 第三条 3.1 建议将岗位说明书/岗位责任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 并签收。 第三条 3.2 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其变更需要协商 一致。 第三条 3.3 公司对员工进行岗位及工作地点调动,应当符合两方面要求:一是在劳动 合同内进行调动权的约定,如本款;二是在实际调动时举证该调动行为具有充分合理性。 对充分合理性的考察,应注意避免被认定为恶意报复或排挤等,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将 岗位调动与考核制度挂钩,以此作为充分合理性的依据。 第四条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 也要按 300%支付加班费。 第五条 5.1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及合同 约定工资的 80%,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请公司注意。 第五条 5.2 因《劳动合同法》强调了拖欠工资的罚则,故建议将发薪日设置为一个合理 的区间。 第五条 5.4 公司根据调岗、调整工作地点相应做出的调薪决定在劳动合同做出约定的同 时,仍然需举证其合理性。如岗位调整带动的该岗位津贴的取消等。 第六条 6.1 建议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手续都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或时完成递交, 特殊情形公司掌握允许其在入职后一段时期内提交,但要求其 1.提交保证书,保证若干日 内递交;2.将前述手续作为试用期录用条件约定如未能及时补交则适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解 除合同。 但需要提醒公司注意,特殊情形下存在以下风险,即宽允期内一旦该员工发生工伤, 公司仍将承担工伤责任,且额外承担原由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 第六条 6.5 此处对服务期进行约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出资培训,但 却没有签订培训协议的情况(如员工不愿签订或漏签)。如果另行签订了培训协议∕服务 期协议,则以签订的培训协议或服务期协议为准。建议公司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应尽量签订 培训协议。 第七条 对于入职前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建议在入职前进行职业病体检。 第八条 8.2 本条意在警示员工及时阅读规章制度,但并不能排除公司的公示义务。 第九条 劳动合同中设置的保密条款对于全体员工适用,对于核心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销售人员等,建议另行签订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条 10.2.2 此处涉及辞职流程,请单位确定辞职书呈交的部门,配合离职流程适用。 第十条 10.2.3 关于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由于《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因此,劳动合同中不做具体阐述。 第十条 10.4 根据新法规定,交接手续由双方约定,因此公司不仅要在规章制度及离职 手续中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也要进行约定。同时,需要注意,此条款横线处由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予以增加。 第一条 1.3 该条意在证明公司对此类员工的招用并无主观故意,以此避免员工因与原 用人单位尚存劳动关系而致公司非法用工。 第一条 1.4 该条同上,避免涉及员工同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 第二条 2.1《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期限做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应该予以充分的注意。 第二条 2.2《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即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实践中,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的起始时间与实际用工之日不一致的情况,此时,单位应该注 意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的问题,特别是起止时间的问题。 第二条 2.4 操作中应尽量避免合同起始日与实际用工日分离的情形,如出现,建议另 行补充书面约定。 第三条 3.1 建议将岗位说明书/岗位责任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 并签收。 第三条 3.2 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其变更需要协商 一致。 第三条 3.3 公司对员工进行岗位及工作地点调动,应当符合两方面要求:一是在劳动 合同内进行调动权的约定,如本款;二是在实际调动时举证该调动行为具有充分合理性。 对充分合理性的考察,应注意避免被认定为恶意报复或排挤等,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将 岗位调动与考核制度挂钩,以此作为充分合理性的依据。 第四条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 也要按 300%支付加班费。 第五条 5.1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及合同 约定工资的 80%,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请公司注意。 第五条 5.2 因《劳动合同法》强调了拖欠工资的罚则,故建议将发薪日设置为一个合理 的区间。 第五条 5.4 公司根据调岗、调整工作地点相应做出的调薪决定在劳动合同做出约定的同 时,仍然需举证其合理性。如岗位调整带动的该岗位津贴的取消等。 第六条 6.1 建议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手续都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或时完成递交, 特殊情形公司掌握允许其在入职后一段时期内提交,但要求其 1.提交保证书,保证若干日 内递交;2.将前述手续作为试用期录用条件约定如未能及时补交则适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解 除合同。 但需要提醒公司注意,特殊情形下存在以下风险,即宽允期内一旦该员工发生工伤, 公司仍将承担工伤责任,且额外承担原由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 第六条 6.5 此处对服务期进行约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出资培训,但 却没有签订培训协议的情况(如员工不愿签订或漏签)。如果另行签订了培训协议∕服务 期协议,则以签订的培训协议或服务期协议为准。建议公司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应尽量签订 培训协议。 第七条 对于入职前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建议在入职前进行职业病体检。 第八条 8.2 本条意在警示员工及时阅读规章制度,但并不能排除公司的公示义务。 第九条 劳动合同中设置的保密条款对于全体员工适用,对于核心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销售人员等,建议另行签订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条 10.2.2 此处涉及辞职流程,请单位确定辞职书呈交的部门,配合离职流程适用。 第十条 10.2.3 关于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由于《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因此,劳动合同中不做具体阐述。 第十条 10.4 根据新法规定,交接手续由双方约定,因此公司不仅要在规章制度及离职 手续中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也要进行约定。同时,需要注意,此条款横线处由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予以增加。 关联法规 第 12 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 13 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 14 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 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 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 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 15 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 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 16 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 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 17 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 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 二、培训服务期协议示例与解读 (一)培训服务期示例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培训服务期协议 邮编: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随着业务的扩充及不断发展,甲方经考证后,认为乙方具备相当的潜能及发展机会, 同意出资赞助乙方参加下述培训;同时,乙方亦愿意接受这次培训的各项安排。就此,甲、 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培训协议。 第一条 培训前准备 本培训协议的启动取决于公司为员工办理的诸如选择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签订代理 培训合同、培训资格认证、签证(如需要)、工作许可证(如需要)等培训所必要的手续是 否办理完毕而确定。 第二条 开始时间 甲方提供的此次培训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始。 如遇签证办理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工作安排或培训机构的日程等情形安排发生变化而 致此次培训开始日期提前或延后,甲方有权变更前款所述培训开始日期,乙方应予以理解 并接受,具体日期以甲方另行出具的书面通知所载日期为准。 第三条 培训期间 甲方提供的此次课程培训约                                        天∕周∕月。 如因培训成绩、业务发展、工作安排或培训机构的日程等之需,甲方有权缩短或延长前 款所述培训期间并相应调整终止日期,乙方应予理解并接受,具体日期以甲方另行出具的 书面通知所载日期为准。 第四条 培训地点 此次培训的培训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此次培训的地点,变更的地点以甲方另行出具的书面通知所载 内容为准。 第五条 培训计划及内容 在此次培训中,乙方将接受一系列有关                                        方面∕内容的培训。具体的培 训计划和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甲方提供的培训将包括但不限于参观拜访、课堂教学(包括远程教学)、带教和在岗实 践等各种形式,乙方对各种形式的培训均应认真参加。 乙方必须如期完成以上培训任务或培训计划,并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培训机构的合 格评估或满意评估。 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对自己的学习情况做出书面小结,定期向甲方汇报,并在培训 结束回到甲方后                日内做出自我评价∕学习小结。 第六条 劳动关系 乙方在培训期间,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将继续履行。 第七条 薪酬与个税 在培训期间,乙方的薪酬待遇:(选择适用者,请签名确认) (1)保持不变,继续按原劳动合同及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 ) (2)基本工资 ( ) 甲方依法为乙方代扣代缴根据国家及当地税收政策所评定的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福利计划 在培训期间,乙方将继续享受甲方提供的现有福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及甲方提供的 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 交通费用 在培训期间,乙方为参加培训所支出的交通费用,将按如下方式缴付:(选择适用者, 请签名确认)。 (1)由甲方根据内部规定,实报实销。( ) (2)交通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 如甲方承担交通费,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证明,否则,甲方将不予承 担。 第十条 其他津贴 甲方将视实际情况所需支付乙方合理的津贴,包括但不限于住宿补贴、餐费补贴、服装 津贴以及生活补贴等。培训结束,乙方回到甲方工作地后,甲方将立即停止支付这笔费用。 各种津贴、补贴的具体数额由双方根据甲方的规定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附加保险 根据乙方的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的综合情况,甲方可适当考虑为乙方购买额外个人意 外保险。 本条款不代表甲方在培训期间必须为乙方购买各类商业保险。 第十二条 年假(可选条款) 从培训开始之日起,乙方所享受的年假待遇不变。但在培训期间,乙方不可休假,除 非培训时间连续超过                    个月以上并经甲方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 培训探亲假(可选条款) 如乙方在国外接受为期 1 年及以上的培训,乙方将有机会享有 1 次探亲假期。此探亲假 只适用于乙方已在国外培训六个月以上,且探亲假时间最长不超过                  天,包括在途时 间。 第十四条 签证办理(可选条款) 甲方将根据培训国的政策为乙方办理签证,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在外培训期间,乙方不能向所在国提交永久居住签证或任何其他类别的签证申请。 第十五条 培训费用 甲、乙双方确认,此次甲方为乙方安排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各种津贴(包括 交通津贴、住宿津贴、服装津贴、伙食津贴、通讯津贴)、保险费、探亲费、签证办理费用以及 其它相关培训费用。以下为此次培训费用的估算金额,最终以培训后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学费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津贴计人民币________元; (3)其他培训相关费用计人民币                            元。 上述所有有关的培训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但也不排除为乙方实际使用之便利,甲方 委托其关联企业、培训机构或其他机构代为发放之可能。 第十六条 培训纪律和保密责任 乙方同意,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培训记录、恪守保密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培训地的法律、法规和培训纪律,培训结束按期返回甲方工作;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代培方的管理规程; (3)不为个人目的,损害甲方公司及代培方的利益; (4)在培训期所接触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资料、专有技术、程序、培训 内容、培训课程、图纸等,乙方在培训期内、服务期内、劳动合同期内及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 后,均负有保密义务; (5)乙方在培训期间所做出的任何发明、专有技术和诸如设计、文字的创造性成果均 属职务成果,归甲方所有; (6)在培训期间的任何时候,乙方都不得在其他用人单位寻求工作机会。 第十七条 中途退学 如果乙方在培训期间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出培训或辞职的,须退还甲方所有已经支付和 必须再支付的培训费用。乙方的退款将包括但不限于学费、各种津贴、保险费、探亲费、交通 费、通讯费、签证办理费用以及其它培训相关费用。 乙方中途退学后,将自己负责承担离开培训地的交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培训中止 此次培训期间如遇特殊情形(如应征入伍等)乙方需暂停培训,则甲、乙双方权利义 务的确定按劳动合同中止情形处理。 此次培训期间如乙方需暂停培训并返回甲方处工作,则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按 劳动合同正常履行情形处理,其中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将从服务期内扣除。 第十九条 培训终止 在培训期间,若乙方一直无法达到预期培训目标,甲方即有权终止此次培训。 在终止培训时,交通费用将按如下方式选择适用:(选择适用者,请签名确认) (1)由甲方根据内部规定,实报实销。( ) (2)交通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 如乙方培训期间,由于甲方或代培方原因需要终止培训的,甲方将提供交通费用,供 乙方返回公司。 第二十条 回公司 完成培训后,乙方将回到甲方公司或其所属机构服务,甲方将报销乙方回到公司的交 通费用以及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与培训相关的通讯费用等其他可能发生的与公司业务或 培训有关的费用。 乙方培训完成,回到甲方服务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适当调整乙方至相应 的岗位和职位,但不排除回原岗位继续任职。 第二十一条 服务期要求 鉴于甲方提供的上述专业技术培训,乙方承诺在接受培训后,必须为甲方继续服务          月∕年。 在此服务期间,如遇劳动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 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至服务期终止之日;除有《劳 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外,乙方亦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如乙方系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则在本条所述服务期内,如乙方与劳务 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则乙方必须续签该劳动合同,并继续派遣至甲方工作。 乙方的服务期届满后,本协议终止。 前述服务期未满之前,甲方书面放弃该服务要求的,服务期约定至此解除。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在前述服务期内,乙方辞职或因乙方违反《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九条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无法达到服务期要求的,须根据服务时间按比例返还甲方 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各种津贴、保险费、探亲费、交通费、通讯费、签证办理费用以 及其它培训费用。 需返还培训费=(应服务月数-已服务月数)∕应服务月数×培训费总额。 上述应返还之培训费用,甲方可从应结算给乙方的工资、奖金、佣金及其他款项中直接 扣除,或由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向甲方支付。 第二十三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当,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培训服务期文本解读 第一条 培训前准备。避免因各类手续无法成功办理致培训取消而带来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培训计划及内容。第 1 款:具体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可以作为培训协议的附 件,在员工签订此协议时一并签收,课程表的设计上增加员工对该课程意见栏,用以证明 员工已确认该培训。第 2 款:意在囊括各种培训方式,避免实践类培训被认定为工作的可能。 第 4 款:为避免员工否认培训事实,建议要求其定期自己撰写书面培训小结,小结形式另 行设计。本条所涉及的课程表或培训小结,原则上要求员工手写,至少应有其本人签名。 第七条 薪酬和个税。培训期间应发放工资,但具体发放标准双方可以约定。 第十二至第十四条 此三条属于可选择条款,公司可根据培训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保留 或删除。 第十五条 培训费用。第一款中的(1)、(2)、(3)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第二款 鉴于实践中往往存在关联公司提供培训,但用人单位并未向实际提供培训的关联公司支付 培训费用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由关联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难以被计入公司的出资总额, 相应地,将难以向员工主张赔偿。除非公司能够提供已向关联公司支付培训费用的凭证。 第二十一条 服务期期限。建议公司在培训结束后,另行签订有关服务期期限确认协议, 明确具体的服务期起止时间。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因是否实际出资和出资数额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故需公司保 留相关凭证。对委托关联公司培训或项目下的赠送培训,公司应尽量证明实际出资关系的 存在。 关联法规 第 22 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 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 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 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 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三、保密协议示例与解读 (一)保密协议示例 甲方: 地址: 邮编: 保密协议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且乙方的岗位特殊性,其必然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 甲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动的权利,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护知识产 权、保守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等事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 1 条 关于知识产权 1.1 乙方在职期间及离开甲方后一年内,独自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其在甲方期间 的工作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著作权、商标权、域名权)都属于甲 方所有(专属于乙方的人身权利除外)。但是,就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而开发的 知识产权,可根据该委托协议归第三方所有。 1.2 乙方在职期间,有义务将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部信息报告给甲方。 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材料,以协助甲方申 请、转让或注册上述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对该知识产权拥有绝对权利。 1.3 甲方对于乙方在职期间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物质上或精神 上的奖励。 1.4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1.5 若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第 2 条 关于保密 2.1 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而获取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方式)可以给甲方带来经 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且不为公众所知的具体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 2.2 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未被公众所知的有关甲方的产品、方法、工艺、改良、公式和设计等信息; 2)图纸(含草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图纸、模具图纸以及设计草图等; 3)研究开发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研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比如会议纪要、 实验结果、技术改进通知、检验方法等; 4)甲方计算成本的方式和公式; 5)甲方的业务和市场策略; 6)甲方(现有和潜在的)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等; 7)与研究项目、专有技术、价格、折扣、加价、营销、招标及经营策略等有关信息,以及 与甲方的知识产权组合及策略有关的信息; 8)                                                                                                                  ; 9)其他资料,包括其他与甲方的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采 购计划、供货渠道、销售计划、会计财务报表、价格方案、分配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 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档案、重要的管理方法、相关的函电等。 2.3 甲方的保密信息可以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形式所表现,如文件、甲 方书刊、函件、图纸、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以及电子邮件等。 2.4 乙方的保密义务是基于其对甲方的忠实义务的要求。乙方在职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 保密义务;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 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 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2)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泄露或 公布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正确使用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 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4)不得利用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 方牟利; 5)妥善保管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2.5 乙方在离开甲方之后(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或者 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或公布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6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文件、资料、图表、笔 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2.7 乙方应当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 程序、时间和要求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 扣留、带离、转移给他人或者销毁。 如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由乙方自备,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 可以由甲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所有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如 无法从乙方自备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乙方应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2.8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将甲方所有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擅自以抄录、复制、 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甲方控制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 2)将甲方所有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 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给甲方的竞争对手; 3)未经甲方授权,擅自以甲方的名义或以甲方员工的身份对外发布、提供甲方所有或 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4)在离开甲方后,以在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服务或牟利的; 5)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利用甲方所有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保密信息。 2.9 乙方如能提供明确并有说明力的证据,证明其行为属于下述性质之一的,将不受协 议中有关保密义务的约束: 1)为履行其在甲方的职责并为甲方的利益所需要,在授权范围内正确合理地使用甲方 的保密信息。 2)为履行强行性的法律义务(如国家安全机关指令)而使用或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在该种情形下,乙方使用或披露甲方保密信息的范围应仅限于为履行该强行性法律义务所 必需或该强行性法律义务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且乙方应在此种使用或披露之前通知甲方, 以便使甲方能够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措施。 2.10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第三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11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情况严重的,甲 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或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的,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 除;情节严重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第 3 条 违约赔偿责任与争议解决 3.1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 2)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实际损失或必然发生的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照相应损失额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 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3.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 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 4 条其他 4.1 本协议订立、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的相关内容以变更后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为准。 4.3 如果此协议中的一个或多个条款被认定无效,则其余条款仍将具有约束力。 4.4 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5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4.6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 效力。 4.7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 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二)保密协议文本解读 第 1 条 1.2 此款是关于职务发明权属的确认,专利法中对此有明确的界定,此处意在强 调,同时避免因委托开发时未作明确约定而产生的权属纠纷。如因发明创造归属而产生的 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由于员工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人,虽然双方约定权属归公 司,但专利法明确规定其拥有相应的专属人身权利。 1.4 根据专利法及其相关规定,员工职务发明创造,公司应该依据相关民事法律规定, 给与奖励与报酬。 第 2 条 2.2 关于保密信息的界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密信息的范围。 2.11 关于保密义务的规定应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特别是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 应该在纪律处分中予以对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保密义务的不得设定违约金, 但如果确实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关联法规 第 23 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 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 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 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四、竞业限制协议示例与解读 (一)竞业限制协议示例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竞业限制协议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且乙方的岗位特殊性,其必然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 甲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动的权利,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护知识产 权、保守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等事项,签订本协议以伺共同遵守: 第 1 条 关于知识产权 1.1 乙方在职期间及离开甲方后一年内,独自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其在甲方期间 的工作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著作权、商标权、域名权)都属于甲 方所有(专属于乙方的人身权利除外)。但是,就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而开发的 知识产权,可根据该委托协议归第三方所有。 1.2 乙方在职期间,有义务将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部信息报告给甲方。 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材料,以协助甲方申 请、转让或注册上述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对该知识产权拥有绝对权利。 1.3 甲方对于乙方在职期间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物质上或精神 上的奖励。 1.4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1.5 若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第 2 条 关于竞业限制 2.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 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内担任任何 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在前述单位或机构 拥有利益;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2 竞业限制期限: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个月的期间内,乙方不 得有下列行为: 1)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任何第三方工作或 拥有利益; 2)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3)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或者在这种 企业、机构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虽 然不担任职务,但为前述单位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 4)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服务、收取订单和发生可 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甲方的客户为甲乙 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前一年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同时也包括在乙方离职时甲方正在 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 5)到甲方的供应商单位任职; 6)通过引诱、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它员工的劳动关系; 7)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8)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2.3 在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除须履行 3.2 条款所述义务外,还不得到以下与甲方有竞 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拥有利益: 1)                                        公司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参股、控 股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 2)                                        公司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参股、控 股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 2.4 如果甲方不支付或无正当理由故意克扣竞业限制补偿的,则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竞 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 2.5 经济补偿 1)标准:在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应按照                                        元的标准每月向乙方支付竞 业限制经济补偿。 2)支付方式: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乙方可选 择由甲方划入其银行账户,或至甲方领取,乙方选择                                         。 3)乙方的义务:如乙方选择划拨方式,在其银行账户无法正常使用时,或由于其他任 何个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将补偿按时划入,乙方必须于                                        天内及时通知甲方 变更支付方式或支付账号;如乙方选择至甲方领取方式,则应于每月                                日前至 甲方领取。 如因乙方任何个人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补偿的,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4)纳税:甲方负责为乙方代扣代缴由经济补偿所产生的税费,并直接在给乙方的经济 补偿中予以扣除。 2.6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 2)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 3)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 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2.7 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如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担任其顾问,不 论是兼职还是专职的,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业务经营,则乙方须将该用人 单位的名称(姓名)、地址、业务经营情况通知甲方。 2.8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 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 3 条 其他 3.1 本协议订立、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2 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的相关内容以变更后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为准。 3.3 如果此协议中的一个或多个条款被认定无效,则其余条款仍将具有约束力。 3.4 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5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3.6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 效力。 3.7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 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二)竞业限制协议文本解读 第 1 条 1.2 此款是关于职务发明权属的确认,专利法中对此有明确的界定,此处意在强 调,同时避免因委托开发时未作明确约定而产生的权属纠纷。如因发明创造归属而产生的 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由于员工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人,虽然双方约定权属归公 司,但专利法明确规定其拥有相应的专属人身权利。 第 1 条 1.4 根据专利法及其相关规定,员工职务发明创造,公司应该依据相关民事法律 规定,给与奖励与报酬。 第 2 条 2.1 此款是关于在职竞业限制的约定,如果员工违反此条约定,不得要求其支 付违约金,但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2.2 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 24 个月,此处请公司根据员工的情 况,确定竞业限制的具体期间。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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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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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西藏中博润诚信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2-1-602 法定代表人:雷国岩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 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 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 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 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 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 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 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 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 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 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 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 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 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 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 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 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 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 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 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 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 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 50000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 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 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 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 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 第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 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 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 利。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 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西藏中博润诚信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 各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西藏中博润诚信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西藏中博润诚信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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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的 Q&A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的 Q&A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的 Q&A 一、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样的异同? 回答: 1、从民法通则到劳动法都明确规定,员工在职或者离职至少三年甚至更长的 时间,对于所服务(或上一家服务企业)都负有保密的义务,所以无论签订保 密协议与否,如果员工泄密,并且有据可查的,企业都可以根据其所引发的损 失向起索赔。特别关注,泄密追索赔偿仅能依靠损失进行追偿,进一步侵权行 为发生,可以对泄密人员提起刑事追责(也就是送进监狱)。 因此,保密协议的签订更多的是一种人力资源管理手段,起告知、震慑、 防范于未然的作用。 2、竞业限制(禁止)协议规范的有两个时段,一个是在职期间明确说明不得 兼职或任何形式出任有竞争嫌疑的企业,不然既违反保密协议又违反竞业限 制,一个是离职后,对于需要竞业限制岗位的员工采取最多两年,每月支付其 上一年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30%的竞业补偿金,约定其离职后最多两年内不能在 某个地域、某些行业或者企业担任员工。 竞业限制协议最大的好处就是企业在支付补偿金的同时,可事先约定违约 赔偿的金额,法律上目前没有对违约金额上限进行限制,因此存在了约定违约 赔偿的空间,增加人员违约的成本(当然,违约人可以提起诉讼,但这种诉讼 最终公司成功的案例还是较多)。 注意:企业不想支付竞业补偿金的人,应该签署一份《解除竞业限制协 议》,不然企业不支付竞业补偿的话,员工可以起诉并获得一次性三个月的竞 业补偿金。 二、竞业限制协议是在离职时签好还是转正时,还是试用入职时签好? 回答:竞业限制协议最好是在试用入职时就签,为什么这样说,因为签署这个 协议的都会是一些特别重要岗位,比如研发设计师之类的或者企业营销人员, 如果他们试用期中或者试用期结束后,拿到公司的重要保密资料转投于竞争对 手,对公司同样是一种重大损害。 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要分开还是合并? 答:合并,省事。签署流程:先向入职人员解读《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然后留给对方阅读时间,然后签署《公司商业秘密 保护制度》阅读已知和《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四、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要签署的人群? 答:协议签署最好针对公司的重要岗位,比如数据掌握量大的经理层高管、研 发技术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人力资源及比如安芯印所涉及的各岗位人 员。 而《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可以全员阅读后签已知。 五、是否会发生什么费用?增加多少成本? 答:这项工作属于防范于未然,是否增加成本在于企业在员工离职时的操作, 对于特别重要的,需要真正限制其所从事行业岗位的员工,就要支出相当于他 上一年度总工资最低 60%的补偿金。 至于入职时有签署竞业协议,但离职时出于现实考虑不再需要限制的员 工,离职时一定要签署《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才能发放工资,不然的话员工可 以要求企业支付至少 3 个月的竞业补偿。 六、竞业限制是规定在职和离职都要限制,那么竞业补偿在职是否需要支付? 答:从已有的案例判决结果看,在职期间支付的竞业补偿金基本不被法庭采 纳,只有离职后每月支付的竞业补偿金法庭才会认可,因此,在职期间的竞业 限制,其实就法律来说,无论是保密义务还是职工的基本义务都要求员工不得 在职期间担任其他同行甚至竞争对手的员工,那样是违反了民法甚至刑法的, 所以这一期间的竞业限制的效力远远低于《反不当竞争法》等的规定,因此没 有必要在职期间给予任何竞业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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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保密协议(详)律师版

03保密协议(详)律师版

保 密 协 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在甲方工作,知悉甲方的秘密。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共同遵守。 一、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秘密,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包括属于甲方的秘密以 及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履行职务过程中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业务信息等条件所产生 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依法使用或处分,乙方应予以协助。乙方对前述成果产 生过程中产生或涉及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应当保密。 第二条 技术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的一切客户资料、图表、书面资料或者其它有形形式的资料。甲方为乙方开展工 作需要通过口头或视觉透露并且在透露时被确认为“保密”的资料,如果在经口头或视觉透 露后 30 天内转为有形形式并转交给乙方,则须被视为秘密资料; (二)核心技术:产品配方、生产配方及产品设计思路、生产、应用、推广方法; (三)咨询案的信息披露、方案的设计; (四)现有的、开发的服务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五)客户资源。 第三条 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战略、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营销公关方案、考核 奖惩方案、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宏观经营秘密; (二)市场信息: 1、销售资料、客户名单及其他信息、销售数据及销售分析文档、用户信息(包括用户名称 或姓名、联系人、邮件、地址、电话等信息); 2、甲方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文件/协议、合作计划、合作伙伴信息(包括合作伙 伴名称或姓名、联系人、邮件、地址、电话等信息); 3、市场运营相关具体信息; 4、市场运营及管理相关规范及管理文档:市场营销文档;所有公司内部制定的相关文 档。 (三)财务、人事、行政经营管理信息: 1、公司经营状况、公司财务状况(财务凭证、账目、报表、报告等)、公司银行账户基本 信息及相关密码、公司银行账户活动情况、财务相关网站的用户名及密码、公司保险柜密码等; 2、员工薪资情况、员工奖金情况、员工劳动合同情况、员工代发工资存折/卡的账号/卡号; 3、员工档案、员工基本信息(包括住址、联系方式、性格倾向、健康状况等)、奖惩、职位 变更、薪资调整等情况,员工绩效考核情况,人事相关网站的用户名及密码等; 4、行政相关网站的用户名及密码,各种合同/协议等。 (四)所有账号、密码信息: 1、甲方所有内网外网、邮件、服务器的账号、密码; 2、合作伙伴、销售平台、付费平台、广告、信用卡、用户支持邮箱账号、密码; 3、应用系统账号、公司员工账号等。 1 第四条 记录甲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任何载体未经甲方 同意不得复制。乙方应当于离职前,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因工作由乙方使用或 保管的上述载体。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秘密。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以及本协议的约定 , 履行保密职责;离职后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仍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甲方的保密制度以及本协议未规定/约定或者规定/约定不明确的,乙方应基于职业道德, 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七条 双方确认:甲方已对其秘密实施了必要的保密措施。乙方在履行职务涉及秘密时, 应当主动采取保密措施。发现秘密被泄露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八条 甲方依法或依据约定对乙方的知识产权的使用、转让等享有优先权的,在甲方明 确表示放弃该优先权之前,乙方应保证对其知识产权保密。 第九条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乙方创作(或与他人合作创作的)的与甲方项目相关(包 括但不限于利用项目的数据等资料)的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属于甲方,法律规定专属于作者 的不能通过协议让渡的除外。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以及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伍 年内,未经 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述作品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媒介上发表。 第十条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甲方的秘密。从甲方 其他员工处被动获取甲方秘密无法确定是否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应当及时向甲方请示、报告。 第十一条 除履行职务必需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传播、传授、转让、 交换、公布、发表、出版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甲方的秘密。 第十二条 乙方负有对所负责部门下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日常保密管理的职责。乙方所 负责部门工作人员发生泄露秘密的,除对直接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外,乙方应承担相应的领 导责任。 三、对乙方兼职的限制 第十三条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任何与甲方存 在竞争或合作关系(例如: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第三方以及甲方 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 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提供任何形式(包括非全日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咨询、 建议等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第三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为股东 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 四、保密期限与保密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所称的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 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秘密由甲方公开时终止。 第十五条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保密期限内,乙方仍应保守本协议所称的秘密 , 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劳动报酬的确定与乙方的工作岗位相关,甲方在向乙 方支付劳动报酬时,已经考虑了与乙方的岗位相应的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 的劳动报酬以外另行支付保密费。 五、脱密期 第十七条 本协议关于脱密期的条款对乙方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选择适用以下 第 项: 2 壹、 乙方系甲方负有一般保密义务的员工,本协议关于脱密期的条款对乙方不适用,没 有法律效力,但乙方有过违反甲方的保密制度的行为的除外。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发生违反甲 方的保密制度或本协议的行为的,自该行为发生之日起,本协议关于脱密期的条款对乙方生 效,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 贰、 乙方系甲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负有较重保密义务的人员,本协议 关于脱密期的条款对乙方适用,具有法律效力;乙方有过违反甲方的保密制度的行为,或者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发生违反甲方的保密制度或本协议的行为的,本协议第 十八条约定的脱密 期自动延长至三个月。 第十八条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乙方不准备续签的,乙方应 提前两个月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此两个月的脱 密期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动工作岗位、放假待岗等脱密措施,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 乙方承诺配合脱密,无须就岗位、薪酬、待遇问题另行协商。 六、竞业限制 第十九条 乙方是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特聘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其他负有保密 义务的人员的,应当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七、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甲方的保密制度或本协议的规定/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以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一)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行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二)甲方的损失依照前项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其行为所获 得的全部收入;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三)甲方因争取执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 于调查费用、诉讼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违反本协议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对乙 方进行减薪、降级等处理,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八、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 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起仲裁、诉讼。 第二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 效。双方此前的口头或书面的协议与本协议的内容相抵触的,按照本协议执行。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本协议,但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3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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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保密协议(全员)

薪酬保密协议(全员)

员工薪酬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聘用人员): 部门: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 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工作待遇等情况;非本人原因 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主管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不得传播、散布、比对。 三、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 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 四、违约责任约定: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乙方在职期间 最近一个月工资的两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者视情况给予扣除绩效、降薪、 降职甚至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并且甲方不对乙方负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五、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六、 以上条约须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执行。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劳动合同。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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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键入文字]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XXXXXXXX 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 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 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 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 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 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 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 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 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 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 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 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 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 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 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 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 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 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 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 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 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 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 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 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键入文字] 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 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 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 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 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 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 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 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 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 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 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 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 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 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 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 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 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 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 限。 [键入文字]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 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 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 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 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 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 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 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 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 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 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 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 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 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 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 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 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 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 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 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 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 聘。 [键入文字]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 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 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 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 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 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 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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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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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 1.0 总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0 管理职责 2.1 人资部为公司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 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2.2 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2.3 各岗位人员负责保守本岗位涉及的公司秘密。 2.4 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生产技术、设备、 工艺、经营、管理情况和相关数据。 3.0 保密的界定 3.1 含义 3.1.1 公司机密是涉及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并采取保密措施,在 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3.2 密级的划分 3.2.1 根据秘密的重要程度,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1 级”、“2 级”、“3 级”三级。 “1 级”属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2 级”属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3 级” 属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 3.2.2 各级秘密包含的事项(具体见附件一)。 4.0 保密事项的管理 4.1 文档类事项的保密 4.1.1 专人、专用带锁橱柜保存,钥匙由专人保管。长时间离开办公桌及离开办公 室时,须将桌面的保密资料放入带锁的抽屉或橱柜。 4.1.2 拟文部门负责确定发放或传阅范围,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 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发放无关人员,要控制文件的行踪,并定期清 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4.1.3 严格按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复印件、草稿视同原件管理,复 印、打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4.1.4 凡借阅、复印或外出工作需携带保密资料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4.1.5 外来人员浏览公司内部文件时,要立即进行有礼貌地制止。 4.1.6 试验新品种或进行其他实验时,联系部门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对 试验的过程进行严格保密,并保管好试验的有关文件。 4.2 计算机网络信息类事项的保密 4.2.1 共享、复制、传输计算机网络信息类事项,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4.2.2 属 1 级保密文件的电子稿必须设定密码,密码位数不低于 6 位,不得泄露 密码。 4.2.3 外来人员未经各部级部门负责人允许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在允许使用的情况 下,要设专人对其操作行为进行现场监督。 4.2.4 软件使用者在申请用户名的当日内更改密码,不得泄露。根据权限操作,不 得借用、盗用他人账号,权限增加、变更须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1 4.2.5 不得将公司文件上传到外部网站、论坛、博客、邮箱、网盘等存储介质。 4.3 现场类事项的保密 4.3.1 属于公司密级的设备的保存、维修、销毁以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须采取必要 的保密措施。 4.3.2 出入职场的管理 4.3.2.1 非本公司员工(允许正常出入的和在规定时间参加公司组织的统一会议人 员除外)出入公司职场,须领导批准。 4.3.2.2 外来人员出入特殊车间必须经副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批准。 4.3.2.3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不允许拍照、摄像(包括用手机,下同),否则必须经总 经理批准。 4.3.2.4 外来人员联系接待部门要提前通知需出入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要对 需保密的事项采取措施,做到信息、数据不外泄。 4.3.2.5 客户原则上仅限于由专人带领参观,若需参观其它,须另外注明。 4.4 文印室的保密 4.4.1 公司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4.4.2 进入档案室的人员,不得随便翻阅档案室的文件。对作废的文件须当场进行 销毁。私人资料,未经文印管理部门负责人允许严禁在公司打印、复印。 4.4.3 需打印(复印)的文件(资料),档案室必须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文件 (资料)名称、打印(复印)日期、份数、打印(复印)部门(人)签字。文件打印完毕 后,文件打印人员负责将电子版取消共享。 4.4.4 文印人员必须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公司文件,不得随意增减份数。 4.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4.5.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5.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4.5.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5.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6 其它 4.6.1 对来访、参观客人须按预定计划接待,不得扩大交流、参观范围,关键设备 谢绝参观。 4.6.2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分管副总经理审 核,总经理批准。 4.6.3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 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4.6.4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做出处理。 5.0 考核 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 100-5000 元。 5.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5.1.2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 5.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造成的损失。 5.2.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2.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5.2.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3 检举、报告、制止泄密行为者,经公司核查属实的,奖励检举者 500-5000 元 5.4 外来人员随意到工作地点以外的地方,带领人员以及公司人员未及时制止,每 次各罚款 50-500 元。 3 附件一:各级秘密分类明细表 事项 秘级 文档类 计算机网络信息类 职场类 1级 制度、规定、考核办法;方案 类文件;财务报表;工艺文 件;公司章程;董事会文 件;工资类文件;贷款担保 书、特殊人员聘用合同;试验 及检测资料 公司网上银行密码;1 级文 档类电子版 财务室、综合部文档、业务部 文档 2级 会议纪要;工作安排;计划、 公司内部开发的应用软件程 总结类文件;销售合同、采购 序、2 级文档类电子版 合同、建筑或安装合同等合同 3级 下发的除 1 级、2 级规定以外 的所有文件 公司各邮箱的密码;3 级文 档类电子版 4 盖有公章的公司资质证明等 一般业务部复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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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 编号: 甲方(单位): 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 根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 位 ,列为甲方保密制度规定的保密及竞业限制范围。 现就履行岗位职责应保守秘密的有关事项,相互权利义务 等,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共同订立并遵守以下各条。 一、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岗位 ,为保密竞业限制岗位,本岗位脱密期为 6 个月。 二、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在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所涉及或产生的技术生产、研发信息资料和商业经营管理信 息资料均属保密及竞业限制范围。具体为: 1、技术生产研发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 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标准、配方、计 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模型、 操作手册、技术文档、业务往来函电等。 2、商业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营销计 划、采购计划、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信息等。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员工 1 人事档案以及员工填报备案的个人信息资料。财务管理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及账号、会计凭证、成本利润核算 资料、资产负债报表等财务报表、对外投资情况。 三、乙方在甲方任职工作期间,因履行职务或利用甲方 的物资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或商业 秘密(如业务关系、商业信誉等)有关的知识产权或无形财 产权均属甲方享有。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为办理有关申请、 注册、登记给予必要配合,确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知识产 权。 四、乙方在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中,对本协议第二条约 定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未经甲 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发布、出版、传授或转让所涉及 产生的保密事项。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或协助第三方使 用所涉及产生的保密事项。 五、乙方岗位调整、变动或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 甲方工作交接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涉密事项的交接,包括 但不限于乙方履行职责时持有或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图 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带、磁盘、仪器及其他形式载 体。 六、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月起,每月支付给乙方工资中 含有保密津贴 1000 元,随每月乙方的工资一并发放给乙方。 乙方目前工资数额不变。 2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 任,履行赔偿义务。 (一)在职工作期间,经甲方确认存在违反约定限制 或禁止的泄密行为的; (二)在劳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或因严重违反规章 制度被除名的; (三)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个人提出辞职报告,脱 密期从报告之日的次日算起(脱密期长于合同期的,以合 同期为准),甲方根据脱密原因调整岗位,乙方拒不服从 安排或未满脱密期自动离职或被除名的; (四)乙方岗位变动或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交接时未 按约定齐全交接涉密事项的; (五)在甲方办理有关知识产权事宜时,不予配合的。 八、赔偿责任: (一)乙方存在本协议第七条(一)项违约行为的, 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保密津贴。另视泄密造成的实 际经济损失,由甲方乙方决定全部或部分负责赔偿。 (二)乙方存在本协议第七条(二)(三)项违约行 为的,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保密津贴。另按未履行 劳动合同的月数,以乙方离职前 12 个月月平均工资的 80% 比例计算(最多不超过 24 个月)向甲方支付保密竞业限制 违约金。 3 (三)乙方存在本协议第七条(四)(五)项违约行 为的,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保密津贴。另视乙方对 其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及经济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 任,由甲方决定予以赔偿金额。 (四)因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构 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劳动者的刑事责任。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合同 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保密制 度规定。 十、因执行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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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规程

保密管理规程

马鞍山德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MAANSHAN DH BIOTECH CO., LTD. 文件编号/Document # SMP-OP-0005 版 本 号/Version 01 机 构 与 人 员 Organization and Personnel 题目: Title: 保密管理规程 Security Management 起草人: Initiator 凤 旭 Feng Xu 起草日期: Drafting Date 20 年 月 日 审核人: Reviewer 钟 理 祥 ZHongLiXiang 审核日期: Review Date 20 年 月 日 批准人: Approver 祁 Qi 批准日期: Approval Date 20 年 月 日 超 Chao 颁发部门 Issued by 质管部 Quality Management Department 生效日期 Effective Date 2016 年 05 月 01 日 替换文件 Replaced for 无 失效日期 Expiry Date 2021 年 04 月 30 日 建议培训方式 Training Ways 面授/Face-to-face Instruction 自学/Self-study 分发部门 Distributed to 质管部/QM-01 物料部/MD-04 安全环保部/HSE-07 QA 室/QA-01-1 101 车间/WS-02-01 其他/Other      传阅/Circulation 其他/Other      生产部/PD-02 市场营销部/PS-05 财务部/FD-08 QC 室/QC-01-2 102 车间/WS-02-02 设备部/ED-03 人事行政部/AD-06 研发部/R&D-09 文件修改历史/Document History 版本号 Version 变更描述 Change Description 颁发日期 Issued Date 【目 的】:为保护公司各项文件资料、业务和技术等秘密的有关内容和事项,特制订本规程。 【范 围】:本管理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1/3 马鞍山德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SMP-OP-0005 MAANSHAN DH BIOTECH CO., LTD. 版 本 号:01 文件名称:保密管理规程 【责任者】:全公司员工 【内 容】: 1、术语 1.1 秘密──指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是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 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经营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2、职责 2.1 人事行政部负责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制度,并对各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 2.2 人事行政部为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保密工作。 2.3 按照业务归口管理原则,各业务部门应指定保密工作兼职人员,负责对主管业务的保密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查。 3、规定 3.1 秘密内容 3.1.1 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或调整方案、人事安排、任免等事项。 3.1.2 组织、人事、文书及科技档案;重要会务工作和内部参阅资料。 3.1.3 公司生产产品的设备、工艺、标准、检验规程等技术资料和信息。 3.1.4 公司产品成本、财务资金运转情况、产品价格方面的统计资料和统计报表等财务资料和 信息。 3.1.5 公司技术改造、发展规划等资料和信息。 3.1.6 公司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经营资料和信息。 3.1.7 公司各类招投标中标底及标书内容等资料和信息。 3.1.8 公司认为需要保护的其他资料和信息。 3.2 秘密文件的管理 3.2.1 密级文件由各部门负责打字、印制、装订、归档和管理工作。 3.2.2 各部门在制发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按照已确定的密级范围,由拟稿人提出密级和保密 期限,核稿人审核,签发人确定。在制文过程中,要明确发文范围、印制份数,在文件左上 角注明密件标识,草稿、蜡纸、废页余纸等应及时销毁。 3.2.3 严格按规定范围和规定地点阅办,不准扩大范围和擅自带出。下班或离开阅办点应将文 件资料放入文件柜中。 3.2.4 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3.2.5 对接触公司秘密的所有岗位人员由公司各部门提出,总经理认定,并配备相关设施。 3.2.6 负有保密职责的上岗人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 3.3 自行调离人员的处理 3.3.1 由于非组织原因要求离开公司的人员,必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 3.3.2 一旦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必须将其调离接触秘密的岗位,安排一般岗位。 3.4 保密工作要求 3.4.1 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学习、参观或进行技术交流,经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的参观范围和路 线或地点进行。 3.4.2 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如批准复印秘密文件资料要做好记录。 3.4.3 对使用无加密的各类电话、传真机时各部门要加强管理,对涉及秘密事项要采取保密措 施。 3.4.4 计算机、存储秘密数据的软盘、磁带等要加强管理,严格保密措施。 3.4.5 凡对外宣传报道的材料,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发表,对外投稿、发表论文、学术交 2/3 马鞍山德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SMP-OP-0005 MAANSHAN DH BIOTECH CO., LTD. 版 本 号:01 文件名称:保密管理规程 流等,不准使用企业秘密材料和秘密数据。 3.4.6 接待外宾参观和洽谈业务不得泄露公司所属保密范围的内容。 3.5 员工发现公司机密可能被泄露或已经被泄露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保密工作人员,部门保 密工作人员要迅速查明被泄露秘密的内容,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时 间的主要情节和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上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按照公司有 关规定决定对相关责任人的进行处理。 【附 表】:无 【相关文件】: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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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保密制度

工资保密制度

工资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 守本守则。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 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 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 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 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 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 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 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 给予纪 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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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期与竞业限制期有区别吗

保密期与竞业限制期有区别吗

问:保密期与竞业限制期有区别吗? 答: 有。保密期是无限长的,除非秘密已经不存在;而竞业限制期最长为两年。 保密义务的产生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基于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不 管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示的约定,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承担保守用人 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劳动者的离职竞业禁止义务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而产生的,无约定则无义务。 因此,保密义务的存在是没有期限的,劳动者在整个工作过程要负担保密 义务,保密期应当从知悉商业秘密之日起至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而竞业禁止 义务的存在是有期限的,在职竞业禁止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离职竞 业禁止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超过 2 年。 参考法规: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第 22 条; 2.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 22 条; 3.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 2 条;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 5.《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第 24 条、第 25 条、第 90 条; 6.《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 13 条、第 18 条; 7.《劳动法》第 22 条、第 102 条; 8.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 5 条、第 6 条。 例: 王某于 2006 年 7 月 12 日应聘到爱婴中心某市某州东方爱婴早期教育中心 (爱婴中心)处务工并于当日签订员工合同及员工培训协议书。 2006 年 11 月 10 日,爱婴中心与王某签订了保密协议。 2007 年 11 月 15 日王某离开爱婴中心。2008 年 5 月 29 日华夏爱婴早教中心 成立,与爱婴中心经营模式、服务模式相同。王某任该中心监事并担任教师职责 一审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本案原告与被告王某明确约定,原告在支付被告王某的工资报酬时,已考 虑了被告王某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被告王某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 密费;被告王某已承诺,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开办类似甲方经营模式、 服务模式的机构;不得在从事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社会团体 内担任任何职务;被告王某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向原告支付其年 收入 10 倍的违约金;被告王某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 损失。 王某离开爱婴中心后又到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任职,从事了与爱婴中心方生 产、经营同类服务的职业,违反了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且爱婴中心 与王某已约定了在工资中考虑了保密费用,王某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 爱婴中心主张由王某支付违约金 133,401.00 元的请求,该院予以支持。 因王某承担了违约责任,爱婴中心主张王某从现在起至 2009 年 11 月 17 日 前不得开办或从事与东方爱婴相近似的服务行业并解除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与王 某的劳动关系的请求,该院不予支持。 因王某是与爱婴中心解除劳动关系后,才到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任教的,故 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不承担本案连带责任。 据此,一审判决:一、由王某赔偿爱婴中心东方爱婴早教中心培训费 8,000.00 元、并支付爱婴中心违约金 133,401.00 元,共计 141,401.00 元,限本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驳回爱婴中心东方爱婴早教中心其他诉讼请求。三、 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不承担本案责任。案件受理费 10.00 元,由王某负担;申请诉 讼保全措施费 300.00 元,由爱婴中心东方爱婴早教中心负担。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1.双方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 念,东方爱婴早教中心与上诉人王某签订的《保密协议》第三条约定:乙方 (上 诉人王某)承诺,自离职之日两年内,不得参与开办类似甲方(被上诉人东方爱 婴早教中心)经营模式、服务模式的机构;不得从事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 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 虽双方在订立《保密协议》的同时,又订立了竞业限制条款,但从工资表中 反 映 :基 础工资 (基 础工资 250.00 元、岗 位工资 300.00 元、 司龄 工资 100 元.00);福利工资:(全勤 100.00 元、误餐及交通补助 90.00 元、保险补贴 230.00 元);效益工资(月奖、课时费、测评、教具提成等),王某每月工资在 1,000.00 元不等。且也没在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 教中心与上诉人王某在签订的《保密协议》条款中只对保密工资报酬做了约定, 而对上诉人王某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支付没有约定,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教中 心发给上诉人王某的工资中也没有竞业限制补偿金范畴。因此,根据《劳动合同 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双方在《保密协议》所订立的竞业限制条款不具有法律 效力。双方保密协议无效。从该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条款内容,双方订立的《保 密协议》实质上就是竞业限制协议,只有竞业限制才能限制不能参与同行同类的 工作。而本案上诉人王某只是服务于另一连锁店,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教中心没 有约定给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内容,其条款与法律相冲突,故应认定为无效协 议。 2.王某泄密的证据不充分。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教中心认为上诉人王某违反 了《保密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华夏爱婴早教中心构成侵权,其主张损失 16,599.00 元虽提供了收款收据、签到表,作为证明生源流失的证据,但该证据 不能足以证明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教中心的损失依据,也不能充分证明上诉人 王某对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泄漏程度。因此,被上诉人东方 爱婴早教中心向上诉人王某主张承担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的请求,其理由不能成 立,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虽认定事实清楚,但认定上诉人王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承担违 约责任的处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二审法院判决王某赔偿爱婴中心培训费 8,000.00 元;驳回被上诉人东方爱 婴早期教育中心向上诉人王某主张承担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 解: 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 《保密协议》既可以包含有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也可以包含有竞业禁 止的内容。  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属于法定义务, 后者属于约定义务,二者对应的期限也会有相应的区别。  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或其他文件中有关工资中包含了 “保密费”的约定,不能排除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本案中,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保密协议》,不仅约定了保密事项,还约定了 竞业限制条款。 由于爱婴中心与王某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并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所 以二审法院认定双方《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同时,依据协议的内容法院认定该协议实质上是竞业限制协议。但是,由于 该协议中竞业限制条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另外,爱婴中心无法 证明王某有泄密行为。最终爱婴中心承担了败诉的后果,只有培训费部分获得支 持。 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法院关于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导致整个保密协议无效的 观点是值得讨论的。本案中,将保密协议的性质看作是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合并的协议更为合理。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其他保密条款无效。不过 本案中爱婴中心无法证明王某违背了保密义务,所以二审法院的上述判决不影 响判决结果。 操作提示: 1)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时,不宜明确承担保密义务的具体期 限,劳动者承担保密义务没有期限限制,但应当明确劳动者承担保密义务的具 体要求,并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时,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 超过 2 年,且应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否则,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3)为避免实务中引起混淆,将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分为两个协议,似 乎是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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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员工履行保密义务的有效做法有哪些

促使员工履行保密义务的有效做法有哪些

问:促使员工履行保密义务的有效做法有哪些? 答: 防范员工泄密,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对企业需要保密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这是要求 职工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条件。 2)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订立内容明确、具体的保密条款,或签订单 独的保密协议。 3)对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考 虑在劳动合同中订立竞业限制条款,或签订单独的竞业限制协议。 法律规定,商业秘密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 不为公众所知,即秘密性;  具有经济价值;  具有实用价值;  采取了保密措施。 员工的保密义务是建立在企业有商业秘密存在的基础上的。如果企业不采取 保密措施,使企业无密可保,便不能要求员工履行保密义务。所以建立包括保密 规章和保密措施在内的保密制度是前提。 在此基础上,企业还应当依员工所在岗位的具体情况,考虑采取签订保密 协议和(或)竞业限制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订立相应条款)的方式,有针对性 地加强对员工的约束力。 参考法规: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 2.《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 3.《民法通则》第 118 条。 例: 范某为某广告公司职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从 2004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 月 1 日。双方劳动合同中订立了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并基于培训的 服务期条款。 2005 年范某长期请假引起公司怀疑,后经调查证实范某早已跳槽到某传播 中心任职。 广告公司遂请求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公司与范某之间的劳 动合同,范某因擅自离职需支付培训费违约金5万元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违约 金6万元及违反竞业禁止条款违约金5万元。 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经立案调查后认为: 范某出具的北京市海淀区公证处(2006)海政民字第 4351 号公证书足以证 明其于 2005 年 2 月 22 日向“bosun2008@126.com”电子邮箱成功寄发了内容包 含向广告公司提出辞职的电子邮件。广告公司虽主张该电子邮箱是其公司的公共 邮箱,但仍足以印证范某向广告公司提出辞职的事实,故广告公司主张范某支 付擅自离职培训费的违约金5万元的仲裁请求,已超过法定申请时限,仲裁委 不予处理。 在庭审中广告公司承认该公司对客户名单等资料并未采取保密措施,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有关规定,上述资料并不属于商业秘 密,故广告公司主张范某泄露商业秘密的事实不成立,其公司主张范某赔偿泄 露商业秘密违约金6万元的仲裁请求,仲裁委不予支持。 广告公司与范某约定了有关竞业禁止的条款,但该条款对补偿费没有作出 相应约定,广告公司亦未实际向范某支付竞业禁止的补偿费用,依据权利义务 对等原则,双方所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应属无效,故广告公司主张范某赔偿违 反竞业禁止条款违约金5万元的仲裁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仲裁委不予 支持。 本案经调解无效,丰台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如下:驳回广告公司的各项仲 裁请求。 解: 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企业未经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员工没有保密义务。 本案中,广告公司虽与员工范某签订了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但是企 业并没有对相应的信息采取任何保密措施,不能主张相应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使保密协议失去保护的标的,从而不能执行。因此其要求员工支付违反保密协议 违约金的主张没有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另企业需要注意,本案中劳动仲裁庭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理由虽然是 “未约定支付补偿金”以及“未实际支付补偿金”,而不是“企业无密可保”, 但根据许多其他仲裁或法院判决来看,因为竞业限制协议的目的也是保密,所 以如果企业没有秘密可保,竞业限制协议一般也会得到否定。 操作提示: 1)企业在考虑保密事务时,首先应当制订保密制度,对需要保护的信息采 取保密措施。 2)保密制度中应当明确规定秘密的范围。 3)在保密协议中约定秘密信息的范围,通常也被看作是采取了保密措施的 一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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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约定工资中包含保密费吗

可以约定工资中包含保密费吗

问:可以约定工资中包含保密费吗? 答: 可以,但不能有效增加对员工履行保密义务的约束力,却会增加企业的负 担。 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工资的定义,保密费不属于工资的范围 因此,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包含保密费”的做法有害无利。 另外,企业要注意:  即使工资中不包含保密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也应该依法依约履行 保密义务。  将保密费约定在工资中,不能增加企业的利益,却增加了工资的数额, 对用人单位来讲会增加额外的经济支出,如确定社会保险基数、经济补 偿标准等。 参考法规: 1.《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 2 条; 2.《劳动法》第 22 条; 3.《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第 24 条; 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 4 条。 例: 李某与某公司于 2005 年 3 月签订劳动合同,担任开发经理。劳动合同约定 李某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并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到竞争性公司任职。如李某违 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支付 60,000 元违约金。 同时,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中包括了基本工资、保密工资 加班费、各种津贴等。 李某的工资表显示,李某的工资构成中,包括上述几个种类。其中保密工资 500 元。 2005 年 11 月,李某离职。2006 年 3 月,李某加盟一家开发同类产品的企业 某公司了解情况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定李某支付违约金 并履行两年内不竞争的义务。 仲裁庭认为:某公司虽向李某支付了保密工资,但保密工资不是竞业限制 补偿金。公司与李某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中既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公司在 李某离职后也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故仲裁庭驳回了某公司的请求。 解: 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 约定包括于工资中的“保密费”不能代替竞业限制补偿金;  约定工资中包括保密费不能约束劳动者离职后从事竞争业务。 本案中,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中包含保密费并支付了保 密费,但除了增加了公司的经济支出外,没有起到任何保密效果。 操作提示: 1)工资中包含保密费的做法属于无的放矢,对企业没有意义; 2)如果企业的意图在于阻止劳动者离职后从事竞争业务,则应在合同中约 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并在员工离职后按月及时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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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保密制度,员工泄密怎么办

没有保密制度,员工泄密怎么办

问:没有保密制度,员工泄密怎么办? 答: 未制定保密制度,员工如果泄密,公司可以根据以下法律文件追究责任: 1)签订的保密协议; 2)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 3)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 4)《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保护 的规定。 公司与员工之间如果有保密协议(包括劳动合同保密条款)或竞业禁止协 议,且协议内容明确有效,公司仍然可以追究员工的泄密责任。 但企业需注意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企业规定了商业秘密权。员工的 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而非约定义务。换句话说即使没有以上提及的任何一种法 律文件约定保密义务,公司仍然可以主张员工侵犯了企业的商业秘密权的相应 责任。 参考法规: 1.《劳动法》第 4 条、第 22 条、第 89 条、第 102 条; 2.《劳动合同法》第 4 条、第 23 条、第 90 条;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 4.《刑法》第 219 条。 例: 2004 年 7 月 22 日,A 公司(甲方)与 张某(乙方)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约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起始时间为 2001 年 6 月 25 日,合同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终止;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担任技术部门技术岗位工作。同 日,双方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 第二条“保守秘密义务”第 5 项约定,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在被甲方聘用 期间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 单位内兼职,不得组建、参与组建、参股该类单位,不得为该类单位提供咨询服 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第 1 项约定,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不履行或 不恰当履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对乙方追究其他责任,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数额不应低于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期间已获取工资总额的 30%。 另,A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增值电信业务。张某曾在 A 公司从事增值业务 事业部软件研发工作,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2004 年 11 月 9 日,A 公司与张某协议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11 月,张某在 A 公司的收入情况为:实付工资总计 279,638.39 元,税 前工资总计 260,250.36 元,实发工资总计 236,812 元。 2004 年 1 月,张某、孟某、李某等 9 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 B 公司,其中张某 的出资为 60 万元(货币 6 万元和非专利技术 54 万元)。张某在 B 公司曾担任董 事。B 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增值电信业务。 法院认为: 1)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董事、经理之外的一般劳动者未规定负有法定竞业 禁止义务,但如上述劳动者与公司签有在职竞业禁止合同,则一般认为如合同 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劳动者应如约负有在职竞业禁止义务,因劳动者依契 约自由原则与所任职公司作出竞业禁止约定后,应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 欺,在不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2)且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在公司为其提供劳动就业机会、场所,支付劳 动报酬,并为其积累知识、技能的情况下,其工作权和生存权已有保障,法律不 应牺牲公司的合法权益,而去追求劳动者自由劳动权的充分实现,否则有悖公 平正义原则;公司与其董事、经理之外的可依职权和信赖关系接触或知悉商业秘 密的劳动者签订在职竞业禁止协议,则更具合理性之基础。A 公司与时任高级工 程师的张某签订包含在职竞业禁止条款的保密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 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如约履行各自的义 务。 3)张某在 A 公司任职期间,于 2004 年 1 月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与 A 公司经 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 B 公司,及至 2004 年 7 月,张某明知其已有违在职 竞业禁止条款尚与 A 公司签订包含上述条款的保密协议,可见张某对 A 公司合 法权益的漠视及其本人诚实信用意识的缺失。 4)张某在 A 公司任职期间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 B 公司,已构成违约,张某 是否参与 B 公司的具体经营和技术工作以及其是否仍持有 B 公司股份均不能改 变其违约之事实。张某应向 A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5)A 公司要求张某如约承担张某在 A 公司实际工作期间已获取工资总额 30%的违约金,额度在双方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范围之内且尚属合理,本院予 以支持。张某以其缺乏经济能力为由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6)另,因 A 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业已协议解除,故张某无须再向 A 公司履行在职竞业禁止义务。 法院遂判决张某给付 A 公司违约金 83,891.4 元。 解: 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 公司制定保密制度不是商业秘密保护构成的必要条件。  只要公司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即便没有保密 制度,员工也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 没有保密制度时,仍可依保密协议中明确而有效的违约金条款向劳动者 索取违约金。 本案中,公司虽未制定保密制度,但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详细约 定了具体的保密事项与竞业禁止事项,并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计算办法,该《保 密协议》合法有效,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当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义 务时,法院判决其承担了违约责任,维护了公司的合法利益。 操作提示: 1)员工泄密,在单位没有制定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应当查实用人单位与员 工在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保密事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2)虽然在既没有保密制度也没有保密协议时用人单位仍可追究员工的泄密 责任,但保密协议中明确的违约金条款较有利于用人单位实现权利,至少是部 分实现权利。 3)在用人单位没有制定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应该证明自己采取了有效的保 护商业秘密措施,例如: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 保密条款、在岗位职责中有保密条款、项目任务书中有保密条款、对开发的软件 技术有商业秘密属性标记和访问控制要求、有保密意识和要求培训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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