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公司保密及技术成果归属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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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 务及乙方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形成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守则》及其 他公司文件中的规定。 二、 签署本协议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守则》和甲方其他文 件中规定的保密制度。 三、 乙方应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履行保密制度及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一) 未经甲方授权,不将甲方开发或其参与开发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 或私自带出甲方,亦不得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 (二) 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将甲方产品中的部分或全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的源程序、 相关分析、设计资料、图象、照片、动画、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及相关使用资料、 宣传资料,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演示、编辑、注释、翻译、出租及出售方 式,自己或允许第三方进行复制、传播或使用; (三) 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与其他公司、个人合作或本人独自 进行的方式,研制、开发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似之软件产品,或从事、经营与 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四) 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有关甲方产品的研究、设计、制作、使用、客 户等方面的资料; (五) 不得泄露甲方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a) 甲方的客户资料; b) 甲方的薪酬制度; c) 甲方的经营信息 d) 甲方与第三方合作的情况。 四、 上述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部或部分 权利的第三方产品。 五、 若乙方与甲方有竞业限制协议,还应当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 六、 著作权及技术成果权归属 (一) 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切与软件有关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 (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相关专利权、商标权等),其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 (二) 前款所称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研究、设计、制作、销售、推广产品和 服务期间形成的报告、图表、数据、文档等工作成果。 七、 乙方明确了解: (一)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乙方处于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 之后,也不论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是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对甲方的保密 义务是永远的。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因为非乙方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乙方 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甲方秘密都属于侵权行为。 (二)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向第三人披露甲方的秘密都是侵权行为,无论乙方是 否以牟利为目的,也不论乙方是否实际获得利益。 (三) 无论乙方是否了解某类信息属于甲方的秘密,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向第三 方披露甲方的秘密都属于侵权行为。乙方必须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事,在乙方 不确定某个信息是否属于秘密时,应当先向甲方进行确认。 (四) 未经甲方授权允许第三方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属于侵权行为, 无论乙方是否以牟利为目的,也不论乙方是否实际获得利益。 八、 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向甲方支付相 当于其一年报酬的违约金。 (二) 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应当向甲方赔偿 损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侵权的,乙方对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 带责任。 (三) 乙方同意,本条(二)款所述的损失,包括了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支出, 以及下列方式计算结果中较高者: a)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 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以及第三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 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之和。计算方法是乙方及获益第三方从每件与 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 得之积; c) 任何第三方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权向甲方支付的许可费中的较 高者; d) 根据市场一般情况可以推算出的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 理数额。 (四) 除本条(二)款所述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 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 (五) 本条(二)、(四)款规定的损失赔偿与(一)款规定的违约金同时适 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不能冲抵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九、 本协议的效力 (一) 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 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的为准。 十、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甲乙双方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十一、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并乙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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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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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及履行地: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 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 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乙方对甲方著作权的侵犯或泄 漏甲方商业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及乙 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作品或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作品或成果的范围: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学术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音像作品、美术、计算机软件等。 作品或成果归属约定:自乙方进入甲方至离开甲方期间,出于本职或甲方任务,利用 过甲方物质技术资料等资源而产生的,或非出于本职而提交给甲方采用的,或乙方离开甲 方一年内创造的与原企业本职或与原企业任务有关的作品或成果,其著作权、专利申请权 及相关权利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异议。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以书面形式方 为有效。 保密约定 保密的原则与范围:乙方对在职或服务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的或取得的信息负有 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泄露与使用该信息。保密义务延伸至乙方在职或服务终 止之后。这些信息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销售计划、技术文件、软件、供销渠道、 客户资料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内容。 对署名权、名誉权的特别约定:鉴于甲方出于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可能对作者姓名 保密或某些成果或作品的作者认定较为复杂,对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属于甲方 的作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署名权、名誉权的处置,除非在进行该成果或作品创作前向 甲方要求过署名权、名誉权并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无书面许可的视为乙方未要求过署名权及 名誉权。 防止发表公开措施: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含有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商业 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文章、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有限范围内公开作品或 大范围公开作品的,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甚至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或部分是乙方本人 在工作期间直接或间接取得的成果。 间接侵权与保密措施:不使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 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 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责任向甲方或美 的集团科技与知识产权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 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不得带离甲方或泄漏给第三方。 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对以上的未显著标明违约金的任何违约行为,违约员工都应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 并继续履约。 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法规及甲方规章、惯例为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 以司法程序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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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模板1

保密协议-模板1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劳动合同条例》和《***有限公 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 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 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 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 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 用和生产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 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 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 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 商业秘密; 5. 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 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 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 脱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 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 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 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 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 保密津贴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 ____元; 2. 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 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 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 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 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 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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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电商公司保密协议-标准

外贸电商公司保密协议-标准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甲 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谅解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章程》 《保密守则》及其他公司文件 中的保密规定。 二、 签署本协议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章程》 《保密规则》和甲方其他文件中规定的 保密制度。 三、 乙方明确了解: 1、 法律规定,无论乙方处于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也不论乙方与甲方 的劳动关系是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是永远的。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经因 为非乙方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乙方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自己披露、 使用或提供条件让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2、无论乙方出于何种目的,也无论乙方是否从中获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向第三人披露或提供 条件使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是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四、 是否了解某类信息属于甲方的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披 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乙方必须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事,在乙方不确定 某个信息是否属于秘密时,应当在采取行动之前先向甲方进行确认。 密的范围 五、 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产品(服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即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甲方批发、零售、进口、出口的货物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清单,或货物清单的一部分; (二) 有关甲方供货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供货商名单,或名单的一部分。 (2) 供货商的联系方式,包括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地址等。 (三) 有关甲方分销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分销商名单,或名单的一部分。 (2) 分销商的联系方式,包括名称、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地址等。 (四) 有关甲方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客户名单,或名单的一部分。 (2) 客户的联系方式,包括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地址等。 (五) 有关甲方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六、 (1) 薪酬制度。 (2) 财务状况。 (3) 甲方的运营计划,包括预算、战略规划等。 (4) 甲方未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并购、投资、融资、市场开拓等项目的信息。 (5) 甲方未发布的与第三方合作的信息。 所经营电商平台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账号、邮箱信息,包括名称、密码、经营产品、SKU 等。 2、 第三方软件信息,例 ERP 系统等,包括名称、密码等。 3、 团队协作流程等。 保密义务 七、 乙方应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并履行保密制度及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 八、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允许第三方获得、披露、使用规定于本协议第三条 及甲方其他保密制度中的甲方秘密。 九、 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与其他公司、个人合作或本人独自进行的 方式,开发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十、 本协议中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部或部分权利的第三 方产品。 十一、若乙方与甲方有竞业限制协议,还应当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 违约责任 十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相当于乙 方违反本议行为发生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或者相当于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两者以较高者为准。本条所指的报酬,包括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奖金、 奖励、津贴、社会保险费、补充保险费、福利】等利益。 十三、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的,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侵权的,乙方对侵权行为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十四、乙方同意,本协议第十二条所述的损失,包括了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的支出,及下列方式计算结果 中较高者: (1)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 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以及第三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 润之和。计算方法是乙方及获益第三方从每件与违约及侵权行为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 场上销售该产品的总数所得之积; (3) 任何第三方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权向甲方支付的许可费中的较高者; (4) 根据市场一般情况可以推算出的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十五、除第十二条所述损失,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 取证费等。 十六、本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损失赔偿与第十一规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不能冲 减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其它事项 十七、本协议的效力 (1) 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2) 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更高的为准。 十八、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甲乙双方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 议解决方式处理 十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并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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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区别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区别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区别 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 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义议. 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2)保密协 议双方的要利和义务;(3)保密协议的期限;(4)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 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 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 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 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 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 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区别: (1) 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 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 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 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 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于不能“做”。 (3) 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 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 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 最长不超过二年。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涉及的保密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 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 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 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 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承担违约金。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 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 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 四、关于竞业限制协议及其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 , 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 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 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 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 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 通知劳动者。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标准,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1) 可依据该员工离职前近一个月工资标准乘以竞业限制的年限来确定。 (2) 月工资标准的 20-50% 竞业限制协议定义: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 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 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法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 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 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支付形式(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一次性支付;按月支付; 竞业限制期限(法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法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 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 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 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标准(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参考标准:1)该员工离职前近一个月工资标准乘以竞业限制年限; 2)月工资标准的 20-50%乘以竞业限制年限; 3)年薪的 3 倍。 竞业限制协议条款应体现: 1) 公司需实际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否则无效; 2) 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不受竞业协议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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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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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邦领食品有限公司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 2、 甲方在担任乙方 工作; 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 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 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 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 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 共同遵守: 第一章 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 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方、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 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 户信息、相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 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 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 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 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 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 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 1/2 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 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 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 6 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 在解除雇佣合同后 3 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 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 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 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 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 3 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 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 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 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二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 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七章 其他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至 3 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补充/修改文件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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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公司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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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 XXXXX 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XXXX 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条例》和《XXXX 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 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 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 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 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 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 应用和生产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归甲方所有,不得 以任务形式向外泄漏; 3. 乙方所知晓或者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在甲方未将该商业秘密公布于众之前。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 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 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 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 的商业秘密; 5. 双方协定竞业限制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生 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 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 脱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2 个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 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否则应当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在甲方最后一年年工资总额的 100%,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一 年的,年工资以乙方在甲方最后一个月月工资乘以 12 个月计算)。 (六) 保密津贴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 50 元; 2. 保密津贴每月 26 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1 (七)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已影响甲方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调离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按甲方单位规定给予 记过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依法单方解除 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依法单方 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 名的处罚,追索违约金,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 10 万元以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 刑事责任; (八)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XXXX 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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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保密》专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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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显示 • 80% 以上的商业秘密外流是由内部员工引起的; • 只有不到 20% 的企业没有发生过信息泄漏; • 56.9% 的企业高管认为新产品的研发信息泄漏 是最致命的。 什么是公司商业秘密? 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公司 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 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不为公众所知悉: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由外界直接获取; ● 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 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 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 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泄露机密的严重后果 装有 100 万的保险 箱 装有客户信息的电脑 需要 3 个 悍匪 1 辆车,才能偷走。 公司损失: 100 万 只要 1 个商业间谍 1 个 U 盘,就能偷走。 公司损失: 所有客户! Part I : 泄密的原因 原因一:个人保密意识淡薄  谈话间不经意泄密;  邮件或报告无意识泄秘;  秘密文件草稿随手放置或丢弃造成泄秘;  与他人或公司合作过程中泄秘;  对机密文件或成果保管不当泄密。 泄密往往发生在 无意识的情况下 案例二:垃圾处理不慎泄密 案例一:说话不慎泄密 有家电子公司正在研制一种新型的电 子监测仪,一家同类型公司闻讯后千方百 一家染料化工厂在前些年接待了一个外 地考察团。当考察团参观到一个染料车间时, 车间主任自豪的介绍说:“我们车间的 A 染 料在国内技术领先,别的厂家的 A 染料质量 不如我们”。“那他们差在哪里呢 ?” 考察团 中的一人问。“差在配方上。虽然各厂配方 基本相同,但有一种很容易买到的中间体 X ,我们加上了,他们却没有加。” 问车间 主任的是考察团里的一位工业局长,他来考 察的目的,就是想了解这方面的情报,好把 他们地区染料厂生产的 A 染料质量搞上去。 因为他们早就知道这个工厂的 A 染料质量高, 但苦于不知其中的奥秘。考察团工业局长看 似不经意地问话,却诱使了车间主任泄露了 天机。 计想搞到有关研究资料,但一直不能得手。 后来,他们收买了两名清洁工人,让清洁 工人将公司所有的垃圾运到某一秘密仓库, 他们再派人从中去“纸里淘情报”。那家 公司因早有防备,绝大部分废弃的纸张、 材料都经过碎纸机切碎了,但他们还是从 一些破纸、烂纸中,掌握了一部分研究资 料和有关数据,结果,几乎与那公司同时 推出了电子监测仪产品,抢占市场。 那家公司几经调查,才知道是垃圾 处理不慎泄了密。 案例四:疏忽大意泄密 案例三:文件保管不当泄密 某公司 B 同志接到保密文件后, 正坐在座位上阅读,因突然有事,便 将文件置于桌上离开。 人刚走, B 同志的一位另外部门的同事前来找他 谈事,见办公室无人,便顺便拜读了 一下案头文件…… 于是,这份本该保密的文件,亦 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 某单位 D 同志工作极其认真 , 事无 巨细 , 都要记于一随身携带的笔记本 , 随 时备查 , 保密内容亦不例外,一日 ,D 同 志不慎将笔记本遗失 , 于是一些本该保 守的秘密随即全部丢失…… 某单位 C 同志喜交际 , 爱与知心好 友侃大山 , 可谓无所不谈 , 而在酒酣耳热 之余 , 常为显示其工作的优越性、重要 性 , 屡在不经意中透露一些内幕消息 , 却 不知 , 说者无心 , 听者有意…… 日常工作中,我们是否……: 1 、发放公司群邮件时,是否有考虑其保密性,邮件内容是否合适全公司知晓? 2 、人事薪资数据资料,除责任部门外,是否有不经意放在桌上被不相关人员看到? 3 、财务部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是否无意间透露给其他人员? 4 、客户信息、产品资料是否加密保存?是否有随意存放在移动硬盘而转借他人? 5 、各部门内部数据是否保管妥当等……? 原因二:利益驱使 内部: 不忠实的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 员工离职和业余兼职泄露或带走商业秘密; 员工为取得业务上的认可,发表有关技术信息文章; 个别员工,违背公司意愿,擅自将自己在业务工作中了解到的 商业秘密泄露给外界; 外部: 竞争对手以非法手段窃取公司商业秘密以利自己公司发展; 同行以假招聘的名义,诱导应聘者把自己所掌握的软件编制技 能和最新软件成果都毫无保留地贡献出来,面试后公司从每个人 口中骗走了许多计算机软件编制成果; 利用商品交易会等不法手段窃取技术秘密; 以合作为名,假借参观、考察窃取技术秘密; 原因三:第三方泄露 任何企业都不可避免地要与如银行、客户、销售代理商、广告商 等第三方发生联系。第三方没有义务“必须”要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一旦被“任意”地告知任何人,就不再是商业秘密了。尤其 是在告知了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将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原因四:管理漏洞 管理的疏忽,不规范,对信息管理及保护力 度不够。 Part Ⅱ: 保密 保什么? 怎么保? 保密保什么?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商业机会信息、招投标信息、客户信息; ● 定价政策、财务信息资料、采购资料 / 渠道、合同及协议; ● 生产经营计划与规划、营销计划与规划; ●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员工薪酬、人员编制等;公司章程、股东会及董 事会会议纪要(决议); ● 技术方案设计、项目开发计划、源代码程序、项目工程设计; ● 产品结构功能设计、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机、操作手册等; ● 各类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纪录、技术报告、检测实验数据、 试验结果、技术文档及函电等; 秘密在哪? •员工脑中 •纸质文档 •电子文档 •其他信息介质 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保密怎么保? 一、增强保密意识 二、坚持“十不”原则 三、遵守《保密协议》 四、遵守《竞业禁止协议》 五、向上级请示汇报 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一、增强保密意识 • 妥善保管好各种涉密资料; • 废弃的办公纸张不要随便丢弃; • 防范网络病毒,重要文件要加密; • 不透漏自己或者询问他人薪酬信息等; • 不随意复印秘密材料和扩大涉密范围,如有确需复印的文件、 材料、应征得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印; • 不在公共场所和亲朋好友面前谈论秘密; • 员工离职时,应在个人电脑或其他载体上删除与公司相关的一 切秘密信息,并将因职务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 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 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及时返还公司; • 增强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 遵守保密守则(十不守则) 二、坚持“十不”原则 1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 4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不记录; 5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 、不在博客、微信、微博、 QQ 等网络空间传达机密事项; 10 、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遵守《保密协议》 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 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保守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并 遵守基本的道德规则。 ● 员工如违反《保密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 不低于?万元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公司均有权不经预告 立即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 ● 员工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 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四、遵守《竞业禁止协议》 公司与部分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其进行“竞业限制” 制度,限制员工的以下行为: ● 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 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 在竞争对手公司中兼职; ● 引诱公司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 引诱公司的客户脱离公司; ● 在离职后,与公司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五、向上级请示汇报 ● 员工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内部其他职 员)披露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必须上报分管副总经理, 并经公司总经理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披漏。 ● 员工如发现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 失泄露了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 步扩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Part Ⅲ: 法律法规对商 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行政法的保护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 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除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外,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1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侵权物品可以作出如下处理: ( 1 )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资 料偿还权利人; ( 2 )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社会将 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 式的除外。 ◆ 《劳动法》的保护 第 22 条 “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的有关事项”。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6 年 10 月 31 日)第 2 条: 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 6 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 相关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 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 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 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 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第 23 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 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 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 付违约金。 第 90 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 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第 24 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 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 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 不得超过二年。 ◆ 《合同法》的保护 第 43 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 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 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 《民法通则》( 1987 年 1 月 1 日) ★ 《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 年 9 月 2 日) ★ 《科学技术进步法》( 1993 年 10 月 1 日) ★ 《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 法院, 1995 年 4 月 2 日) ★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1996 年 10 月 1 日 ) ★ 《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 ( 国家科委, 1997 年 7 月 2 日 ) 依法保密是我们的天职 现在,请你检视自己的日 常工作和行为,是否有过泄密 的现象? 请你从自己的实际行动上 开始改进,提高保密意识,防 患未然! 总经办 宣 2013.7.24 商战竞争, 知己知彼,而不彼知。 做好一个企业、一个部门的保密工作, 不仅仅是企业高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更是: 全体员工的义务! 谢谢观看! 诺恩开创 总经办 2013 年 8 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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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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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研发、 知悉的商业秘密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生效时间 自双方劳动关系产生之日起,乙方须对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知悉、了解的公司(及客户)保 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条 保密条款 1、 自劳动关系产生之日起,乙方须对其工作期间学习到的、收到的、接触到的、或甲方向 乙方提供的甲方(或其客户)保密信息保密。 2、 保密信息指甲方的经营机密、机密知识和数据、及其他保密信息,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内容: (1)计算机软件及其源代码和源程序、算法、设计、手册、文档、发明创造、经营机密、思想、 数据、项目、著作、专利、改进措施、发现、技术及其运用方法,以及公司与客户的报价、 公司给客户设计的产品相关情况等客户信息; (2)甲方现有的产品信息和以后公司计划的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供或 乙方通过观察分析信息获得的软件、硬件、信息、专利发明、试验开发、工程和测试数据、 产品规格和零件清单、供货商和客户名称、设备; (3)市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略、客户名称及相应的要求、产品、服务、价格、利润 和成本; (4)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开发计划、营销计划;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财务信息; (6)人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人事、工资福利、人员变动信息; (7)甲方的机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信息和机密,未公开财务的结果、报告、报表或 信息,投资计划,资金计划,业务计划或与业务相关的扩展计划或安排(无论是否有 第三方参与)、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内部流程与管理体系以及各种重要管 理文件、文档、经济合同、甲方合同执行情况、诉讼情况; (8)乙方收到的其他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文件、草图、照片、计算机磁盘、计算机网络存储设备、互联网或局域网电子邮件、设计、 模型、或任何用于存储或记录信息的媒介、传送、传输、记录或存储的机密信息。 3、在双方劳动关系期间和结束以后,乙方须对一切保密信息保密(除非乙方日常工作中 履行甲方职责的需要),乙方不得在无甲方书面认可情况下使用或泄漏任何保密信息 或与之相关信息。 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 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 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    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 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 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载体的内容不能复制时,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 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 济补偿。 5、对于甲方已经或将从第三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对此信息保密,并且 只应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和条件下使用。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 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 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6、除非乙方日常工作中履行甲方职责的需要并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以任何 形式复制、转换、或存储保密信息。 上款中的“任何形式”主要包括一切电子存储形式和一切存储记录媒介,如(但不仅 限于):磁盘、硬盘驱动器、计算机网络存储设备、互联网或局域网电子邮件、和磁 带)。 7、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布,乙方的保密责任终止。 8、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 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9、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 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10、 对于甲方客户(第三方)相关信息的保密责任,乙方承诺承担甲方客户(第三方)的 保密责任与乙方承诺承担甲方上述承诺承担责任一致。 11、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 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 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乙方离职之后一年内仍负有本条的义务。如 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甲方不得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 范围。 12、 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 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 为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布(非乙方所公布),乙方的保密责任终止。 第三条 职务工作成果 1、乙方职务工作成果包括:乙方在劳动关系期间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创造、构思、实践、或学 习的任何构思、改进措施、发明、程序、公式、流程、技术、发明、发展、设计、商业机密、 专利和数据(无论是否可根据版权或类似法规申请专利或注册)、所有设计方案、商 标、以及可申请版权的作品,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上述信息在乙方工作范围内,并且与甲方业务或甲方实际(或必将)进行业务活动有 关(或有帮助);其中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设计、开发、试验、生产、融资、 制造、授权、分销、和营销等活动。 (2)上述信息产生于甲方指派给乙方的任务。 (3)上述信息的获得得到了甲方的资助。 (4)甲方通过拥有、租赁、或签约等方式为乙方得到上述信息创造了前提。    2、职务工作成果是甲方的独有财产,甲方是所有专利、商标、版权和其他机关权利的唯一 所有者。 甲方有权将任何职务工作成果作为经营机密进行保存。 3、在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之前,乙方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创造、构思、或率先付诸实践,并 且乙方希望从本协议适用范围中排除的一切发明、发现、开发、改进措施、和经营机密, 乙方需列出完整清单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并保证该清单已列出所有排除项。 如果没有上述清单作为附件,则视作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没有要从本协议适用范围中 排除的发明、改进措施等。 第四条 其它公司的保密信息 1、如果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签订其它要求乙方对所获保密信息或贸易机密保密的 协议,乙方须保证其遵守本协议时不会违反其它协议。 甲方从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授权乙方违反其以前签订的任何保密信息或经营机密的保 密协议。 乙方没有也不可达成任何与本协议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2、乙方保证,除非乙方已经取得相应的书面授权,乙方没有也不可在履行甲方职责时向 甲方提供或使用其现在或以前所在单位或服务对象尚未公布的设备、工具、资料或贸 易机密。 3、如乙方未遵守上述条款而引起的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声明 1、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方面的合同(例如但是不限于: 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实习合同、临时劳动合同等一切代表双方劳动关系的 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 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2、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 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 的行为,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时,视为将乙方解聘。 3、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 含义。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 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六条 违约责任的承担 1、只要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内容,就会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采取措施阻止乙方违反上 述条款或要求乙方停止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使用和公开保密信息。 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及甲方为减小乙方违约所造成损失而甲方为争取补偿所引 起的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费用和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付。 甲方还可对上述违约或险些违约采取其它保护措施,包括要求乙方修复损失。 2、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内部行政处理措施,扣发工资奖金、给予行政 处罚,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3、因乙方原因(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泄漏甲方客户的相关秘密和知识产权、乙方工作 时候泄漏其知悉的其他公司秘密和知识产权)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 当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损失、律师费用、诉讼费 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本条所述损失可以从工资 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补缴。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 甲方: 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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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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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盖章):莆田世纪之春百货公司(盖章) 地址:仙游县郊尾镇农贸市场 负责人: 陈国春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必要 组成部分,以供遵照执行。 1、甲方秘密范畴: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图稿、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 检测报告、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供应商及加工厂资料等等。 2、乙方在甲方服务及离职后的一年内,须遵守如下保密约定: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为保护其 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漏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签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信息,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 该商业秘密资料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 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按甲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限予以删除。 5)财务人员、商品资料档案管理人员离职后三个月内不得在本区域同行业(商场、超 市、百货)从事相同或相似工作,普通营销人员、普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得在本区域同行业(商场、超市、百货)从事相同或相似工作,核心管理人员、营销 主管级以上人员、高层管理人员离职后一年内内不得在本区域同行业(商场、超市、百货) 从事相同或相似工作。 3、保密费用的支付。 工资结构中包含乙方遵守商业、技术保密协议相关义务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为工资 总额的 20%。 4.乙方如有违约,则按以下条款承担责任: 1)如违反条款中 1)、2)、3)、4)任何一条,应赔偿甲方违约金额 50000 元人民币, 再赔偿因此给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1页 共2页 2)如违反保密约定条款之 5)条,应赔偿甲方违约金额 100000 元人民币,再赔偿因 此造成给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在甲方指定的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保证不再重犯,如有违 反,应另支付甲方违约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 3)情节特别严重者甲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5、乙方的个人信息,甲方按相关规定予以保密,如有泄漏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 相应的赔偿。 6、本协议一式两份,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莆田市世纪之春百货有限公司(盖章) 20___年 月 日 第2页 共2页 ______年 月 乙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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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顺企业保密制度

兆顺企业保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兆顺企业保密制度 一、目的: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维护 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密的意义:公司秘密关系到公司权力和利益,原则上在一定时 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 义务。 三、保密范围: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 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 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人事方面的资料(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等)。 1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四、公司密级的划分及界定: 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2、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 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 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 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五、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 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 2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分 管领导批准。 3、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 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 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 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5、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 补救措施并及时上告。 3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六、泄密处罚规定: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视情节及后果轻重处以 500 元以上罚 款,并警告一次; 2、泄露公司秘密情形特别严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 另予以劝退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公司内部员工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视 情节及后果轻重处以 500 元以上罚款,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除赔偿 损失外另予以降级、降职或者劝退处理; 4、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予以劝退处理。 5、各级管理人员应领导下属养成不探寻他人工资的礼貌,不评论他 人工资的风度,各级人员的工资除公司核算工资的人员、发工资的人 员及各级主管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惩罚如下: (1)核算工资及发工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工资, 如有泄露予以劝退处理。 (2)探寻他人工资、吐露本身工资、评论他人工资者,处以 500 元以 上罚款,并警告一次,若因此而招致是非予以劝退处理。 七、检举奖励办法: 公司提倡员工之间互相监督、文明检举,如发现员工有泄密行为 4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可及时到人力行政中心或到分管领导(永总、袁总、黄总)处举报, 经调查举报事实成立的给予举报人 500 元以上奖励。 八、附则 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使公 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 2、工资计算或其他因工作需要如有不明之处的,可到相关负责人处 查询或咨询,不得自行处理。 3、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制定,并负责实施、解释,修改亦同。 4、本制度自 2012 年 7 月 12 日起执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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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公司拥有的各项信息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同时 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员工双方就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公司资料秘 密和其他商业机密的有关事宜,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认为每一位员工均是公司的主人,为此公司将毫无保留地为每位员工提供履 行岗位职责的一切可能条件。 二、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 件、业务信息而产生的资料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1. 无论是受聘期间或离开公司以后,保守甲方有关机密是乙方的义务。除此以外,甲方 2. 禁止乙方利用此类信息谋取私利。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 3. 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4.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或属于第 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资料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以下提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于保密范围,乙方没有预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准许 , 不得传播、复印、借出、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a)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无论是工作时间或业余时间,利用甲方技术或甲方资源所 b) c) d) 获得的与甲方利益有关的一切成果:信息、资料、技术、数据、记录、技术文档、工具 及源程序等,均属甲方保密范围; 凡封面、首页或页面上已明确标有“密件”或“保密”字样的甲方文件与资料; 乙方应严格遵守的甲方各个业务过程中的管理规定; 甲方内部的财务制度与数据,人事制度与数据,其他制度、数据与记录,均属保 e) 密的范围; 甲方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属于保密的范围;每个员工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 f) g) 应严格保密; 乙方在任职期间对个人或他人薪酬,福利以及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 客户的档案资料、甲方的营业战略和经济效益、市场计划及产品推销以及尚未公开 h) 的产品、服务或技术,均属保密范围; 甲方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乙方必须 5. 严格遵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甲方规定和合同要求。 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第三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6. 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甲 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承担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客户秘密信息文件、资料、图表、笔 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或客户所有,而无 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价值,乙方应在离职时,或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 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并保证不得将公司的秘密外传,不得 7. 私自复制等。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学习甲方的有关安全、保密制度,经培训合格聘用者,甲方有 权要求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不签署协议者,公司可以不予聘任。 1 8. 如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为高层管理者,则在乙方离职(辞职、辞退)两年内,不得自 行设立与甲方竞争的任何法人单位,不得在甲方的竞争企业中就职。  三、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第二条中任何一款,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或扣除乙方当月 总薪资的 50%; 2、 乙方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同时 四、 法 有权视造成的损失情况向乙方索赔,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表述的一切,乙方应当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努力熟悉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所有 律、公司政策和规章制度。甲方保留对本协议的解释权。   五、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提出诉讼,上述约定不影响公司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六、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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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2

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2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愿意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始同意聘用乙方。为保守甲方 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 本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一、商业秘密、信息的保密范围、保密区域、披露禁止: 乙方雇员应对公司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解除 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删改、锁定、复制保密信息,并应立即向公司返还所有 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雇员同意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后,不 以任何方式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与使用保密信息工作无关的雇 员披露商业秘密、保密信息、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竞争对手或者为公司利 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和实体披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保密 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 以下例举雇员的保密范围、保密区域: 1.甲方的经营战略、竞争战略、经营规划、经营政策、经营信息、经营统 计报表、甲方的客户信息。 2.甲方的各类技术文件、工艺文件、资料、计算机及软盘、光盘信息; 3.甲方的发明、专利、阶段性科技成果、生产工艺、技术诀窍。 4.乙方服务于甲方期间,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发展、研究、构思所完成之 发明、发现、改良方法、工艺、作业程序或其他一切有价值之知识、技术成 果,除依法应由乙方享受的权益外,其专利权、使用权、收益权、及所有 权等所有权利均属甲方。 5、保密区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二、竞业禁止: 雇员承诺在解除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两年内,不得在保密区域内直接 或者间接地投资或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 的组织,或者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向其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不得 1 正式或临时受雇于竞争对手或作为竞争对手的代理或代表从事活动。 (竞 争业务:是指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或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所从事或者 计划从事的业务与其他竞争公司或者关联的竞争公司所经营的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业务。 竞争对手:是指除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 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以下例举竞业禁止: 1.营销代表不得经销同行业其他单位的产品; 2.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不得为同行业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3.经营管理人员不得为同行业其他单位提供供应商等商业秘密信息及 兼任同行业其他单位的职位; 4.不制造甲方已有的同类产品和甲方已获得的 GMP 等认证证书的产 品; 5.不销售甲方已有的同类产品和甲方已获得的 GMP 等认证证书的产 品; 6.不得以甲方管理模式和制度为内容想其他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7.不得自行开展其他与甲方竞争的业务。 8.乙方从离开甲方之日起二年内不得自行开展与甲方竞争的业务; 例如: 9.乙方从离开甲方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受聘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和产 品竞争的单位工作;不得至与甲方有同类产品的企业工作。 10.乙方不得抢夺甲方的客户,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管理诀窍、客户名单 产销策略等信息谋求利益。 三.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法请求停止侵权行为,支付 5 万----20 万元违约金,并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2 四.按月支付竟业竟止补偿金数额和时间,如用人单位未按月支付则双 方自动解除本协议。 五.乙方为获取不法利益或别有意图,窃取、刺探、非法提供、故意泄露 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依据法律追究乙方的民事、 刑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章 身份证号码: 年 3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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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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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协 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乙方的各项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 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及其相关事项,达成如 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承诺:甲方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所知晓、接触的乙方(包括乙方所服务项 目)商业秘密及其他任何不对外公开的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负有严格的保 密义务。 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乙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或乙方受托提供服务的相关项目)的经营方 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2、乙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等; 3、乙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或乙方受托提供服务的相关项目)的产品设 计、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 研成果、系统流程等; 4、乙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或乙方受托提供服务的相关项目)的客户名 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产品或服务形式、乙方或乙方客户的标底、标书等。 第二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执行乙方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 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任何发明、发现、专有技术、经营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智力成 果(以下简称“职务作品”),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有权自行决定该等职务作品的使用、 处分事宜。 前述职务作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属于乙方,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 1/4 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前述 职务作品所涉及的完整的知识产权。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任何发明、发现、专有技术、 经营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智力成果(以下简称“与业务相关的智力成果”),甲方主张 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该等与业务相关的智 力成果属于非职务作品的,由甲方享有该等非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此等情况下,乙方在 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等非职务作品。同时,该等非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乙方同 意,甲方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乙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等非职务作品。 甲方没有就前述与业务相关的智力成果向乙方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作品。职务作品 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属于乙方,乙方可以使用这些职务作品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该等与业务相关的智力成果实际上是非职务作品的,甲方亦不 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 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的、未对外公 开的、且涉及乙方利益的商业秘密、任何不对外公开的信息、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 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等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五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 得知悉保密信息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或协助或允许该等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也不得 为除履行职务之外的任何目的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甲方不得查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获取与甲方工作范围无关的保密信息,不得为非工作 目的复制、保留包含乙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 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 (1)一般的保密信息,保密期限应不少于甲方自离职之日起 10 年; (2)与乙方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保密信息(如乙方的重大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专利 2/4 技术等),保密期限应直至乙方自愿对社会公布该保密信息之日。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中,已充分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 义务等因素,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七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任何第三方的经营秘 密或技术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有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 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 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任何企业 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通过 任何方式为任何其他企业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服务或帮助。 甲方承诺:其在离职后,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在 2 年内不得于四川省范围内,在 其他任何与乙方业务(以乙方营业执照所载营业范围为准)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等。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 方的工资报酬中,亦已充分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等因素,故无须在 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额外费用。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 而无论这些保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非因工作需要,甲方不得将上述储存于载体上的 保密信息带出或传出工作场所。 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 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交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 记载着乙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保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 来时,可以由乙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 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 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3/4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二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1)人 民币 10 万元,或(2)甲方因其违约行为所获取的经济利益,以前述 2 项中金额最高者为 准。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甲方应根据乙方的 实际损失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 甲方,且无需给甲方任何补偿。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本 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4/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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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元保密津贴引发60万索赔

70元保密津贴引发60万索赔

老邱是国内第一批电气工程专家,清华大学电机系毕业后即被分配至中钢邢机 前身———邢台机械轧辊厂。老邱几乎一辈子时光都“奉献”给邢台机械轧辊厂 逐渐晋升为该厂五大公司级专家之一。2006 年 8 月,老邱办理了退休手续。2007 年 12 月,老邱到德龙轧辊工作,被中钢邢机申诉至劳动部门,理由是:老邱 2002 年曾与邢机公司签署了一份《保护商业秘密专项协议书》,其中约定,邢机 公司每月支付 70 元保密津贴,签署者老邱有义务对技术保密,并且离职后不能 到其他同类企业工作,协议有效期直至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 5 年。因此老 邱虽然已经退休,但到其他企业任职,仍属违约,要求老邱支付违约金和损失 费共计:60 万元。     老邱每月保密专项津贴仅为 70 元,遭到原单位以违反商业机密为由的 高达 60 万元的索赔。这让 62 岁的老邱十分气愤,无奈之下和原单位中钢集团邢 台机械轧辊有限责任公司对簿公堂。那么,老邱应该给付公司这笔竞业限制补偿 金吗?     本期劳动关系下午茶,易才劳动关系顾问易博士就此进行分析,提醒 企业的 hr: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首先要明确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其次要 注意期限;第三是要向竞业限制人员支付合理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该补偿金虽 然可协商,但不能违背当地的通行标准。     本案是典型的竞业限制争议。那么何为竞业限制呢?竞业限制又称竞业 禁止,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 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 同类业务。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在竞业限制方面,目前我国相关规定有如下两项:     一、《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事项 时,可以约定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 3 年),不 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到有竞争关系的其它用人单位工作,也 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 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 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 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 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 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 不得超过二年。     本案中,虽然老邱与公司有明确约定,并且公司已按约定支付其保密 津贴,但公司仍然很难追究老邱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的规定,如果企业选择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必须 同时约定企业要向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但需要注意 的是,经济补偿金不能随员工的工资一起发放,而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开始发放, 经济补偿金也不能一次性发放,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发放。     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明确地限定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 间和方式,没有明确规定的是:如果只约定员工应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未同时 约定企业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或者虽然约定了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金,但是企业实际上没有支付时,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将会怎样。     在实践中,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形时,员工将不受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 因此,本案中很难认定公司向老邱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     此外,竞业限制不单单是对员工的约束,竞业限制合同是对等的、双方 的、有偿的合同,企业与雇员都既有权利,又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企业享有约 束雇员为竞争对手工作的权利,也必须承担因此而给雇员造成的损失。国家对竞 业限制补偿虽然没有详细规定,但各地(大部分地区)有各地的标准。根据合同 双方对等原则,每月 70 元的保密津贴是无论如何无法补偿老邱不在同行业工作 的损失的,仲裁、法院都不会支持公司高达 60 万元的赔偿要求。     易才劳动关系顾问提醒: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首先要明确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只限于高级 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次要注意期限:前三类人员离职后对其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两年;   第三是要向竞业限制人员支付合理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该补偿金虽然可协 商,但不能违背当地的通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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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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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协 议 甲方: 合同签订地:济南市天桥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熟知和掌 握的一切科研成果及技术信息。设计保密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所有新产品的技术资料,包括配方、工业、新产品质量标准、 实验资料及数据;研发项目的全部资料,包括国内、外专家提供的全 部技术资料,试验的原始记录及数据等;检验报告的实验数据,包 括原始记录,尚未完全确定的检验结论等;及与此相关的所有会议 文件、纪要、决定、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2、甲方其他一切商业上、技术上的内部信息资料和尚未公开的 秘密; 3、甲方的秘密项目,包括商品价格、商品供、销渠道,客户名单 及信息资料,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销售政策; 4、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 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经济合同内容; 5、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物流资料、受控管理文件、股东决议决定及其他公司机密性文件资料、 公司档案文件; 6、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作业蓝图、工程 设计图、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各类数据库资料。 7、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 8、乙方应当保密的其他信息及事项。 第二条、 保密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内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技术秘密未被公众熟知前。 第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 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除乙方外的甲方的其他 员工)知悉属于甲方以及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 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仍对在甲方任 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 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承诺,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擅自使用任何他人 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 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投诉或诉讼 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 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 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 1、不得以自己名义或他人名义经营、投资同甲方生成或经营同 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或其他形式的经营实体。 2、不得在与甲方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企 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经济组织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 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 第七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 秘密信息的电脑、U 盘、硬盘、文件、资料、图标、笔记、报告、信件、以 及任何形式的载体,甲方有权在乙方任职期间随时检查,且乙方离 职前必须全部交予甲方。 第八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开发、改进等科研成果,无论 是否取得知识产权,其相关权利或权益均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 付相当于个人总年薪的 300%为违约金; 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除按照本条第 1 款支 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3、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除应赔偿全 部损失,还应当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 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如果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责任的,有权向乙 方追偿。 4、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损失依照第(1)项所述方式难以计算,损失赔 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第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还应同时接受甲 方根据规定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相关 制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乙方已详细阅读了甲方的合同、签订的协议中提到的 制度及规定,并熟知乙方应付责任。 甲方: 年 乙方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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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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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 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 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 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 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 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 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 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 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 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 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 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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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明广告保密制度

高建明广告保密制度

深圳市高建明广告有限公司 保密制度 -1- 文件编号 受控版本 机密程度 GJHR-BM-001 页码 Page 1 of 2 A01 普通 1.0 适用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公司正在进行的业务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布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8.其它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3.0 适用规定 第一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二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五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 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七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 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八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 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当事人负责保密。 2/3 第九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 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它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制定: 审核: 审批: 深圳市高建明广告有限公司 -1- 保密制度 文件编号 受控版本 机密程度 GJHR-BM-001 页码 Page 1 of 2 A01 普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三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 秘密。 第十四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 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置: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编写,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制定: 审核: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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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管理办法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管理办法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 严格遵守。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 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 务的事项。 第二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 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三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 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 理廖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四条 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 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 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 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五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 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六条 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 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 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七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 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 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八条 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 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九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 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 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 企业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办(人事部)负责解释。 浙江奔奔针织有限公司 2006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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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管理技巧与法风险规避(附表格)

新员工入职管理技巧与法风险规避(附表格)

劳动者入职管理操作实务及应对技巧 1、入职审查的导入和适用 实践中用人单位招聘过程的简单化、形式化,不注重入职审查,加上劳动 合同法对双重劳动关系的间接承认,轻视入职审查将对用人单位用工带来很大 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 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 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 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风险分析】 ◆ 如不进行入职审查,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 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对措施】 ◆ 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 件。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 ◆ 核实劳动者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学历证明、从业经历,要求劳动者承 诺未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2、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告知义务的新规定以及对劳动合同效力的影响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知情权)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 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 明。我们注意到这里企业的告知内容是比较广泛的,基本上涵盖了劳动关系的 全部内容,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相对少很多,只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 本情况,实践中不外乎就是年龄、家庭住址、教育背景、学历、工作经历、是 否与前单位解除合同等,而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的情况,劳动者可以 不回答。 【风险分析】告知义务对合同效力也会产生影响,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 作出错误的判断而签订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欺诈,因欺诈手段而订立的劳动合 同可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草案和草案二审稿都只规定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的劳动合同无效,排除了劳动者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当时 就引起了很多企业的反对,同样是欺诈,企业欺诈合同就无效,员工欺诈合同 却有效,这是哪门子道理?实践中恰恰相反,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往往是劳动 者使用欺诈手段的居多,比如提供虚假文凭、编造工作经历、隐瞒与前单位仍 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等等,所以,立法机关在三审稿后就对该条款进行了修订, 删除了“用人单位”四个字,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享受“同等待遇”。 【应对措施】 ◆ 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 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其他情况,签名确认。 ◆ 劳动合同中声明。 ◆ 劳动者声明: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 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3、禁止要求员工提供担保、禁止收取“风险抵押金”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 带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 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 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 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 对用人单位的影响: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在招聘员工时,要 求重要岗位(如财务人员)、或者是说掌握了用人单位财产的劳动者(如司 机)提供担保或风险抵押金是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 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可避 免的对企业财产安全带来一定影响,这令很多企业不安,也是企业最关注的一 个问题之一。 ◆ 对现有关于禁止担保、禁止收取风险抵押金规定的分析 (1)关于要求劳动者提供“人保”是否有效 深圳的企业习惯于要求员工提供“深户担保”,实际上这种要求劳动者提 供“人保”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案例《中国工商 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诉高延民担保合同纠纷案》中认为此种担保不符合民法 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以判例的形式宣告了要求劳动者提供人的担保是无效的。 (2)关于收取“风险抵押金”是否有效 经过对以往劳动部针对该问题的作出的一些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针对该 问题的规定的分析,禁止收取押金似乎也是有例外的,并非不分青红皂白一律 禁止。 劳动合同法第 9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 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该条处于“劳动合同的订立”的章节下,根据法条的逻辑关系,可以理解为用 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部 1995 年 8 月 4 日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 号)第 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 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 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 “入厂押金”,《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规定用 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禁止 在新招聘员工时收取押金,时间点放在签订合同前或签订合同时。 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 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至于一些用人单位 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 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 不属上述规定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 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 行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除外)。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该规定意思很明确,国家对收 取“风险抵押金”并非一律禁止,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似乎是可以收取的。劳 动合同法施行后,国家是否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尚待观望, 但根据现有有效的规定,以下做法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不推荐使用。 【应对策略】 ◆ 注意避免在签订合同时收取“风险抵押金”,先建立劳动关系; ◆ 本单位经营管理确实需要收取“风险抵押金”; ◆ 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从便于举证角度考虑,应当与员工签订“协 议书”予以明确,协议书中应明确支付风险抵押金系员工真实、自愿的意思表 示。 【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 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 取财物。 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 有些用人单位在录用职 工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把缴费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其名目有集资、风 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更为严重的是,个别用人单位根本没有 新的工作岗位,而把录用职工仅仅作为筹集资金的渠道,被录用的职工长期不 能上班,严重损害了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在录用职工中非法收费的 行为必须予以纠正。为此,现通知如下:二、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 个人缴费内容,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工启示、简章的审查,对违 反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 四、企业强制 性要求职工缴纳风险金、股金等做法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际通行的入股 惯例。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对职工予以除名和辞退处理,必须严格执行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除名和辞退是 企业对职工违反企业劳动纪律等而采取的行政处理形式,职工不缴纳风险金或 股金不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因此,不能采用辞退和除名的处理方式。 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 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 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 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 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上述规 定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 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制企 业的董事会成员除外)。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招聘录用阶段如何规避风险 1、招聘广告的内容一定要合法 A. 招聘广告应避免歧视性条款 B. 保持各种招聘广告的一致性 2、明确设定“录用条件” A. 明确设定”录用条件” B. 事先公示”录用条件” C. 明确区分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 D. 明确考核标准 3、主动履行“告知义务” A. 主动履行“告知义务” B. 回答劳动者的相关咨询 C.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4、要求劳动者在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公司已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 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并要求劳动者签字 确认.或制做”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告知函”,将有关情况详细列明在内,并设计一 栏填写员工要求了解的情况,出示给劳动者并要其签名. 5、审查求职者的相关背景 要求劳动者在入职时在个有简历上签字并声明确保其真实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对于劳动者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最好让劳动者在其上面签字确认. 要求劳动者在入职登记表中声明:本人充分了解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 资料真实是公司聘用的前提,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经济 补偿. 6、确认求职者是否有潜在疾病 要求劳动者报到时出具市级医院的体检单 7、确认求职者是否年满 16 周岁 8、核实求职者是否已解除劳动关系 要求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如员工在无法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况之下,可 要求其提供原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或证明人,以便进行工作背景调查. 9、审查求职者是否存在竞业限制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劳动者)保证在签订该劳动合同时不存在与其他用人 单位相关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若因该问题引起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相关责任. 10、招用外国人要办理相关手续 11、不要轻易发出”录用通知单” 除一些关键性,不可替换的岗位外,尽量少用录用通知书的方式,可以通过电话联 系,当面办理相关手续等方式.或在录用通知单上附上必要的解除条件,如体检合 格,录用通知书的回复期限约定,办理用工手续一些必要文件应齐备等. 签定劳动合同如何规避风险 1、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先行,最好先建立先定合同后用工的习惯,先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再办理 入职手续,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合同期限开始时间在后. 最迟必须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即为违法; 员工先签字,单位后盖章; 尽早辞退不确定的员工。 2、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以备劳动行政部门查看.其内容包含姓名,性别,民 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务,级别等.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将职工名册报当地 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3、劳动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4、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九个”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可直接采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 5、通过”约定条款”保护自身利益 可在劳动合同中加入诸如试用期,培训,保密,竞业限制,违约金,离职工作交接等 约定条款.为了防止发生有关规章制度效力的纠纷,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规章制 度已向劳动者公示的条款(如乙方确认已经了解了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等); 为防止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的抗拒行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送达条款(如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 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为防止调薪调职时发生争议,可以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诸如岗变薪变的条款,(如 若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调整工作岗位的,工资会按照调整的岗位适当的调 整)。 6、劳动合同条款要”约定明确” 7、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8、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用工前订立合同;明确约定生效时间; 9、劳动合同要经过双方签字盖章 双方都要签字或盖章;让劳动者体人签字;让劳动者先签字 10、劳动合同要交给劳动者一份 为避免发生法律纠纷时举证困难,用人单位可设定签收表,在将合同交付给员工 时让,员工填写并签名,以证明用人单位已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给员工.用人单位在 订立劳动合同后要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文本,并且至少要保留两年. 11、劳动合同到期要及时续签或终止 及时办理续签或终止手续; 设置劳动合同到期前提醒程序; 在劳动合同中设计预防事实劳动关系条款; 如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如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视为合同期限自动延 续一个月”。 12、绝不能收取财物和要求担保 13、没有担保如何预防企业财产损失 严格入职审查,加强内部管理,购买相关保险,但收取住宿押金不属于违法行为。 14、“劳动者不签合同”该怎么办 不签合同就不让上岗;要求签署不签劳动合同声明(如要求劳动者签署不愿意签 订劳动合同的声明,并承诺不签劳动合同是自已的个人意思,同时放弃双倍工资 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 在规章制度里规定劳动者要限期签订劳动合同,限期不签的按照违纪解除合同; 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原件等。 15、明确劳动合同的类型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6、合理选择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岗位确定;根据工作性质确定; 在选择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最好形成长期,中期,短期并用的复式格局模式,即 保持劳动力的相对稳定,同时也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切忌劳动合同期限一刀切,避 免因劳动合同同一天到期,大量人员同时离职的现象。 17、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好吗 新劳动合同法下,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不能避免经济补偿金;且连续两次订立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同意。 18、如何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是”终身制”,可以解除的情形有三种: 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是劳动者违法违纪或者因病,因伤,经培训或调岗等不能胜任工作(这种情形用 人单位要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才 可以解除合同); 三是经济性裁员。 19、哪些情况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 ,劳 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是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0、哪些情况可以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意,视为订立不等于双方已经签订,用人单位 仍有义务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1、合理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发生。 评估在本单位工作近 10 年的员工; 订立合同时合理选择期限; 尽量让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增强证据意识,建议以书面 形式向劳动者征询需订立哪种类型的合同,一定要保留员工同意的书面证据.避 免事后被员工利用而导致用工成本增加.适当运用劳动合同变更; 适时调整”用人单位”,如在关联公司内部流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等; 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机制.如将劳动合同期限与工作岗位期限分开确定, 保证企业可以以工作岗位的期限到期为由进行岗位的合法调整;合理设计薪酬制 度,将员工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大块,,并降低基本工资,提升绩效工 资,以促使员工努力工作,避免员工消极怠工;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 加强绩效考核,以使企业能够合法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 22、如何避免出现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23、如何约定”服务期” 只有企业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劳动 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必须注意:首先必须是企业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其次 必须是企业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对员工进行的入职培训,上岗培训,转岗培训, 劳动安全教育培训等常规定培训,即使企业为此支付了费用,也是企业的义务,不 能据此与员工约定服务期.专项培训费用一般可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 期间的劳动报酬。 服务期的年限设置,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服务期可长于劳动合同期限,也可短 于劳动合同期限.可在培训协议中增加一条: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本培训协议约定 的服务期限未到期的,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 止。 在培训过程中,应要求员工填写培训记录,提交培训报告,注明培训时间。 企业需保留支付培训费用的相关票据,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尽量不要为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以避免 损失。 24 如何约定”保密协议” 保密的范围和内容;具体的保密义务及方式;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保密 责任的解除。如果没有竞业限制条款,单独的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是否能约定 违约金的。 25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 义务的人员,不能针对企业所有的员工。 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约定竞业限制的,企业应在竞业限制的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6 如何约定”违约金” 只有企业能够举证劳动者违约,才能获得违约金.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 出诉论,否则视为企业已放弃权利,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企业提供的培训费用. 如果员工在履行了一部分服务期后离开,企业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服务 期尚未履行部门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试用期如何规避风险 1、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前提是劳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用人 单位应当在用工前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 期。 2、不能只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包括劳动期限和试用期限,但不能只约定试用期。 3、不能超标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4、不能重复约定试用期 不管什么原因,企业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管间隔了多少年),均不得再次约定 试用期。 5、试用期工资不要低于法定标准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三者不一致时,取其中最高的那个标准。 企业可进一步细化公司岗位,制定更详细的职位等级和工资层级,并在劳动合同 中只约定基本工资,奖金和效益工资应当通过对其绩效考核按月或季度确定,以 避免试用期工资过高。 6、试用期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按照社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 企业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险。 7、试用期内也要给员工医疗期待遇 8、试用期内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满足相关条件,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违 纪违法,因病,工作等。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有充分证据。 9、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定程序 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劳动 者。 10、小心预防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损失 慎重决定;如果确实要在试用期内提供专项培训等特殊福利的,可采取提前转正 或签订服务期协议。 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如何规避风险 1、不要拖欠和克扣工资 除以下几种情况之外,扣减工资的形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 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每月扣减工资比例必须小 于该职工月工资的 20%;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 算;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 单位代扣的费用(如个人所得税,社保等)。 2、正确应对”支付令” 3、不要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4、不要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 5、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 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关于员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 发 2008 第 3 号)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 21.75 天和 174 小时进行折算。 平时延时加班:150%;休假日:200%;法定休假日:300% 6 依法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 劳动合同变更要符合法律规定 8 用人单位变更事项不能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9 企业分立或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规避风险 1、尽量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事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具 体协商---就达成一致的事由和条件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 一份---履行协议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当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怎么办:劳动者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需遵官运亨通 解除预告期(试用期提前三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若劳动者的工 作并不是不可替代的,或者说劳动者即使马上离职也不会对正常的生 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企业应尽快与期办理交接工作。 3、尽可能降低劳动者”自动离职”带来的损失: 在规章制度里规定”连续旷工 XX 天属于擅自离职”,同时规定对旷 工和擅自离职等的处理程序。 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时怎么办? 5、怎样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明确并 且经过公示的录用条件;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满后不得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6、怎样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 须制定出具备法律效力(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经过公示)的规章制度, 并在规章制度当中明确界定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对于要求员工通 常必须做到的规章制度条款,可以制成员工守则,便于员工学习,常握 和执行;留有员工严重违反规定的证据,如员工本人签字的检讨书, 惩处单等.建立并完善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尤其是有 关违纪事件的资料更应妥善保管。 7、怎样以劳动者”严重失职”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在于严重失职有无对造成公司重大损害,通常由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规定。 8、怎样以劳动者”有双重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当中明确规定禁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将此作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9、怎样以劳动者”有欺诈行为”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入职审查制度,并且适当运用知情权的 法律规定.让应征者作真实性声明和承诺,并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员工 有虚假信息,即可以此为据行使单方解除权。 10、怎样以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劳动者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依 法判刑;判决属于生效判决。 11、怎样以劳动者”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劳动者属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 疗期已经结束;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调整岗位后仍不能从事。 12、怎样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对劳动者进行了重 新培训或调岗;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 胜任新岗位。 13、怎么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变化结果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但没有达到 一致意见。 14、怎么选择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非过错情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 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有两种选择:一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 知,二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5、怎样以”经济性裁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6、合理规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17、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18、怎样正确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不一定终止,只有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体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根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解释(劳社厅函 2001 第 125 号),国家法定的企 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 60 周 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 终止合同后,关于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A 如果用人单 位同意续签,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 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B 如果用人单 位同意续签,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 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 济补偿金。C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 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逾期终止的几种情形:A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期间的。B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的。C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E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巧妙规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尽量让劳动者主动提出。严格按规定制定合法 的规章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险;招 聘时尽到主动告知义务;禁止任何可能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违法 情形。能够以过错性解除的,就尽量不以非过错性解除。 20、正确计算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 年限计算标淮: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需注意,本单位工 作的年限,而不是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即使劳动关系有中断,也可 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此外,还要注意,在我国法律中,以上,以下,以 内,届满,一般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一般不包括本数.因此, 工作时间正好六个月的,经济补偿按照一个月的工资。 工资计算基数: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 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根据规定,个人因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 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1、恰当选择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应当在员工按规定办结工作交接时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2、避免出现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23 依法向劳动者索取”赔偿金” 赔偿责任是指:招录费用;培训费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培偿 24、正确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 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 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结算薪金,按规定支 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 关系转移手续;妥善保管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 两年备查。 25、正确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书 最好不要用开除等字眼,尽量用规范说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最好当面交给员工,并要求当 事人签字确认。 规章制度的风险规避 1、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 制度.对于现行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应尽快予以修改 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具备发生效力的要件,主要包括: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经 由公示。 2、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要适格 3、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 4、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情合理 5、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反劳动合同 6、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7、规章制度最好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向所有的员工发出书面通知,附上企业规 章制度,请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同时签字确认。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可在 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发放规章制度,要求其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同时签字确 认.对于员工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包括要求修改的意见),不论是否接受,都应给 予书面答复并形成书面记录.要求相关职工签字。若企业觉得有必要对规章制度 进行修改,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其他所有职工都再进行一遍民主程序。 8、规章制度经过公示才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要向全体职工公示, 否则不对职工产生效力.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在入职登记录增加声明条款。在劳 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已学习了解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违反愿意接受规 定的处罚.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职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可 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职工签字,内容包括职工确 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 9、组建并发挥工会以沟通协调作用 特殊用工的风险防范 1、谨防劳务派遣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是招聘与使用相分离, 劳务派遣单位 招聘员工,但不使用员工,用工单位不招聘员工,但使用员工, 从而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 要选择具有劳务派遣合法资质的单位,比如其注册资本不得 少于 50 万元. 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时,企业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其 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要求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协议上签字 2、谨慎签署”劳动派遣协议” 3、劳动派遣用工是有法律限制的 4、依法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 5、用工单位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6、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合理使用非全日制用工 入职登记表 到职日期: 姓名 到职部门: 到职岗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婚否 民族 专业 毕业学校 健康状况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英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原工作单位 离职原因 起止时间 学校 学历或资格证书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本人保证所填写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提供虚假或遗漏相关信息导致 声明 签名 用人单位误解而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本人 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过后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 位可以因本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日期 劳动合同签收登记表 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部门 职位 合同编号 收到人签名 收到日期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 同志,于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工作为期限)。因 )项规定于 年 月 年 月 至 日 被我单位录用,并签订 年劳动合同, 月 日 年 月 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公司于 年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月 日出具的《解除 注备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 您于 年 月 日与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将于 届满,公司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 月 年 月 日上/下午 刻到 (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 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日 时 月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 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续订劳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 姓名 部门 职位 年龄 学历 入职日期 毕业院校 专业 现劳动合同期限 申请续签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至 □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申请日期 予以续签 不予续签 直接上级意见 □ □ 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 □ 理由 备注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您与 (员工工号: 公司于 年 )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 项情形,根据《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 条第 款的规定,决定从 年 月 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9、劳动合同所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 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10、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 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解除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工号: ) 您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下列第 因,根据《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 条第 款的规定,决定从 年 月 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合同期满。 2. 您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签收回执 月 日 项原 本人已收到 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终止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 第一条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规定的具有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的一种制度。公司 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人力资 源部应认真执行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保险的结算,统计工作,促进社会保险制 度改革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 各项保险费用的提取,缴纳,使用,管理按规定办理。公司计提的工资总额,按上 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计算口径应与年报工资总额相一致,开支必须与财务 部门的实际支出相一致。 第三条 在处理社会保险待遇时,应正确计算工龄,区别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掌握工伤与 非工伤的界限。 员工福利 第四条 员工福利是员工分配部门的延伸。 第五条 员工福利分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集体福利包括员工集体文化福利,员工集体生活 福利,即员工在公司工作期内的培训等等。个人福利包括婚丧假,年假,以及女职 工产假,哺乳假待遇。同时,社会保险也是员工福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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