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研发、知悉的商业秘密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兹双方 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生效时间 自双方劳动关系产生之日起,乙方须对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知悉、了解的公司(及客户)保密信息负 有保密义务。 第二条 保密条款 1、 自劳动关系产生之日起,乙方须对其工作期间学习到的、收到的、接触到的、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甲 方(或其客户)保密信息保密。 2、 保密信息指甲方的经营机密、机密知识和数据、及其他保密信息,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计算机软件及其源代码和源程序、算法、设计、手册、文档、发明创造、经营机密、思想、数据、项目、著 作、专利、改进措施、发现、技术及其运用方法,以及公司与客户的报价、公司给客户设计的产品相关 情况等客户信息; (2)甲方现有的产品信息和以后公司计划的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通过观察 分析信息获得的软件、硬件、信息、专利发明、试验开发、工程和测试数据、产品规格和零件清单、供货 商和客户名称、设备; (3)市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略、客户名称及相应的要求、产品、服务、价格、利润和成本; (4)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开发计划、营销计划;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财务信息; (6)人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人事、工资福利、人员变动信息; (7)甲方的机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信息和机密,未公开财务的结果、报告、报表或信息,投资计 划,资金计划,业务计划或与业务相关的扩展计划或安排(无论是否有第三方参与)、甲方现有的或 者正在开发之中的内部流程与管理体系以及各种重要管理文件、文档、经济合同、甲方合同执行情况、 诉讼情况; (8)乙方收到的其他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草图、 照片、计算机磁盘、计算机网络存储设备、互联网或局域网电子邮件、设计、模型、或任何用于存储或记 录信息的媒介、传送、传输、记录或存储的机密信息。 3、在双方劳动关系期间和结束以后,乙方须对一切保密信息保密(除非乙方日常工作中履行甲方职责的 需要),乙方不得在无甲方书面认可情况下使用或泄漏任何保密信息或与之相关信息。 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 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 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 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 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载体的内容不能复制时,视为乙方已同 第1页共3页    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 值的经济补偿。 5、对于甲方已经或将从第三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对此信息保密,并且只应在甲方许可 的范围和条件下使用。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 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 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6、除非乙方日常工作中履行甲方职责的需要并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换、 或存储保密信息。 上款中的“任何形式”主要包括一切电子存储形式和一切存储记录媒介,如(但不仅限于):磁盘、 硬盘驱动器、计算机网络存储设备、互联网或局域网电子邮件、和磁带)。 7、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布,乙方的保密责任终止。 8、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9、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 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10、 对于甲方客户(第三方)相关信息的保密责任,乙方承诺承担甲方客户(第三方)的保密责任与乙方 承诺承担甲方上述承诺承担责任一致。 11、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 顾问等等。乙方离职之后一年内仍负有本条的义务。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甲方不得 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12、 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 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 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布(非乙方所公布), 乙方的保密责任终止。 第三条 职务工作成果 1、乙方职务工作成果包括:乙方在劳动关系期间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创造、构思、实践、或学习的任何构思、 改进措施、发明、程序、公式、流程、技术、发明、发展、设计、商业机密、专利和数据(无论是否可根据 版权或类似法规申请专利或注册)、所有设计方案、商标、以及可申请版权的作品,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上述信息在乙方工作范围内,并且与甲方业务或甲方实际(或必将)进行业务活动有关(或有帮助); 其中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设计、开发、试验、生产、融资、制造、授权、分销、和营销等活动。 (2)上述信息产生于甲方指派给乙方的任务。 (3)上述信息的获得得到了甲方的资助。 (4)甲方通过拥有、租赁、或签约等方式为乙方得到上述信息创造了前提。 2、职务工作成果是甲方的独有财产,甲方是所有专利、商标、版权和其他机关权利的唯一所有者。 甲方有权将任何职务工作成果作为经营机密进行保存。 3、在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之前,乙方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创造、构思、或率先付诸实践,并且乙方希望从本 协议适用范围中排除的一切发明、发现、开发、改进措施、和经营机密,乙方需列出完整清单作为本协 议之附件,并保证该清单已列出所有排除项。 第2页共3页    如果没有上述清单作为附件,则视作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没有要从本协议适用范围中排除的发明、改 进措施等。 第四条 其它公司的保密信息 1、如果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签订其它要求乙方对所获保密信息或贸易机密保密的协议,乙方须保 证其遵守本协议时不会违反其它协议。 甲方从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授权乙方违反其以前签订的任何保密信息或经营机密的保密协议。 乙方没有也不可达成任何与本协议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2、乙方保证,除非乙方已经取得相应的书面授权,乙方没有也不可在履行甲方职责时向甲方提供或使用 其现在或以前所在单位或服务对象尚未公布的设备、工具、资料或贸易机密。 3、如乙方未遵守上述条款而引起的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声明 1、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方面的合同(例如但是不限于: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合同、实习合同、临时劳动合同等一切代表双方劳动关系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工作期间 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 所内。 2、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 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 知时,视为将乙方解聘。 3、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 面形式。 第六条 违约责任的承担 1、只要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内容,就会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采取措施阻止乙方违反上述条款或要求 乙方停止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使用和公开保密信息。 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及甲方为减小乙方违约所造成损失而甲方为争取补偿所引起的费用和成 本(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费用和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付。 甲方还可对上述违约或险些违约采取其它保护措施,包括要求乙方修复损失。 2、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内部行政处理措施,扣发工资奖金、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可 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3、因乙方原因(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泄漏甲方客户的相关秘密和知识产权、乙方工作时候泄漏其知 悉的其他公司秘密和知识产权)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损失、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 有权向乙方追偿。本条所述损失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补缴。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3页共3页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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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专利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专利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拟就委托乙方申请专利、商标、软著、科技项目等知识产权事务,需要向乙方披露 相关的保密信息,乙方将接触或接收甲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出于保 护甲方之商业秘密及有关权益之目的,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有关法规,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软著、科技项目申请的图样及申请 使用范围、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图纸、样品、 样机、模型、模具等等。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提供与使用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述的目的向乙方提供保密信息。 (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期间内,在未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乙方 (包括但不限于已接触或了解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在职、离职人员)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个 人、商社、公司、媒体、联合体或其他团体,以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 (三)乙方同意,在没有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以任何形式为本协议目的以外 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四)如乙方为完成本协议目的有必要聘请咨询者或顾问,拟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上述咨询者 或顾问的,应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并且书面承认乙方拟聘的上述咨询者或顾问人选,顾问或咨 询者应当在与本协议条款相同的保密和不披露协议上签字承诺不披露保密信息的义务,乙方 有义务将咨询者或顾问签署的保密和不披露协议提供甲方审查。 (五)例外:乙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属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变成普通大众可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乙方从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乙方的资料; (4)甲方专利和商标的相关信息在申请过程中依法公布。 第三条 权属 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是属于甲方有价值的特殊的财产,并且甲方提供该保 密信息不应该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了任何关于保密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 使用保密信息的人员限制 (一)乙方应将保密信息限制在本申请活动中必须要接触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范围内。 (二)甲方指定联系人为 作为专人与乙方保持联络。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及其指 定的联系人和地址或电话发生变化的,或临时需变更联系人的,或就某一事项指定联系人的, 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与甲方及时联系所产生的后果, 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保密信息的返还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返还任何依本协议而提供的书面保密信息。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从甲方处获得前,已经为乙方掌握的信息; (2)已经是或者正在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第 1 页,共 2 页 (3)乙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以下简称“有权机关”)的合法 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但是,在此类情况下,乙方应在披露前告知甲方,使甲方有机会对在 这种情况下进行的交出信息或披露信息进行抗辩、限制或者保护。 第六条 期限 本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专利申请人或官方将上述技术秘密对外公开之日, 以及商标申请取得商标证书为止。 第七条 公开宣布 (一)双方同意,对双方间进行的任何讨论或协商的实质内容,任何提出的安排或协议的条 款,以及任何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其他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并且不公开披露或向第三方披露。 (二)双方同意,双方均不能,也不允许任何双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个人、或其他实体, 在未经事先征得双方同意并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前,就此类安排或协议的讨论以及其他正 在讨论或协商的商业和操作计划做任何公开宣布——无论是以新闻发布还是其他的形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循本协议各项条款的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的任何行为,均视 为违约,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保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起诉、要求赔偿, 且所有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纠纷发生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无果任一方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甲方:深圳市大满包装有限公司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代表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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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设计项目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设计项目保密协议

设计项目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设计合同,鉴于乙方在设计工作 中有关保守甲方秘密的相关事项,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设计合同内容保守秘密,对因 合同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 担法律责任。 二、保密的内容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信息 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设计工作。 三、乙方在设计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介绍第 三方相关人员或冒充乙方设计人员查看相关设计文件,以 窃取甲方的相关信息。 四、项目完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保留甲方 1/3 提供的资料信息,并对已经熟悉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 宣布解密。 六、对于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 其复制、拷贝,同时不得对外泄露资料的具体内容,否则由 此引起的损失,相关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有乙方承担。 七、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有双方协商解决或 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乙 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3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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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员工保密协议

【新增】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 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的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 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 息、营销业绩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 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等。 乙方承认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 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上述秘密信息。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终止日后的竞业禁止期内, 均不得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始终尽全力 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2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终止日(定义见下文)后的一年内,任何由员工独自或者 与他人一起创作或者开发的创意、作品、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商业秘密 和专有信息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所有权(“知识产权”),只要这些知识 产权与员工在公司的职责或公司指派给其的任务有关,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料、技 术秘密和技术条件创作或开发而成,则该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另外,本条的规定对 员工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 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   3、 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成交或商谈的销售价格、 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基本信息、成交或商谈的采购价格等;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构成和投资情况、公司近远期发展战略、 经营方针、重要决议、市场分析、广告策略、与公司经济利益关系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和 计划、经营管理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操作手册、科研成果、工厂 信息 成本结构等。 乙方承认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 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上述秘密信息。 4、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 用和操作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5) 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了解到或可能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处于 最严格的保密状态,除非为履行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任务且符合甲方与该第三方的协 议外,不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披露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 PAGE 3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所有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 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 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 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任何第三人 (包括但不限于不知道秘密信息的同事、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企业 等)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 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 何第三人披露此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 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及其复印件、存放资料的载体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五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间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间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在职 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 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 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 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 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若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 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PAG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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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商业保密工作分析保密培训动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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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保密培训 企业公司商业保密工作分析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宣讲人:某某某 时间: 20XX.XX 3 2 1 2 1 3 1 3 2 目录 /CONTENTS 01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02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03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04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一部分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信息化保密 信息化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泄 露的风险,工作中可能你认为不重要的信 息,认为习以为常的信息放在别有用心的 人手里就会造成很重要的信息泄露,而这 些不经意间的信息泄露很有可能带给公司 毁灭性的打击。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 务性收入及资料;等等,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有价 值的信息;公司正在制定而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 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等;公司内部掌 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公 司财务预决策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 施商业机密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 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热播的电视剧《麻雀》、《胭脂》都是以谍战为题材 的,大家可能觉得片中的各种窃取情报的剧情离我们 的生活很遥远其实我们的身边就有着很多需要保护的 秘密!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二部分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 C ,为国家级重大科技发明,这是人类需求极 大、前景无比广阔的科学成果,瑞士和美国闻风而至,竞相出价要买 下这项技术专利,但没想到一星期后,争得脸红脖子粗的两国代表欢 天喜地的回老家了。 因为这项专利便宜到只值一本杂志的价钱!某学报将全部研制过程、 细节、配方、剂量刊登无遗。点评:对外发表的工作报告、技术资料 以及和朋友之间自己作品的展示等,一定要现经过技术和保密管理部 门的审核。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广大员工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感、归属感,树立保护商业机密人人有 责的思想,普遍提高保护商业机密的自觉性。 日本情报专家根据照片上王进喜的衣着判断,只 有在北纬 46 度至 48 度的区域内,冬季才有可能 穿这样的衣服,因此推断大庆油田位于齐齐哈尔 与哈尔滨之间。并通过照片中王进喜所握手柄的 架式,推断出油井的直径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从王进喜所站 的 钻井与背后油田 间的 距 离和 井架 密度 , 推断 出 油田 的 大致储量和产 量 。日本 人又 利用 到中国的机会, 测量 了 运送原油火车 上灰土 的厚度 ,大 体上证 实了这 个油田 和 北京之 间的 距 离。 日 方 根据 这些情报, 迅速 设计出 适合大 庆油田 开采用的 石油 设 备 。 中国 向世界 各国 征求开采大 庆油田 的设计方案时, 日 方一 举中 标 。庆幸 的是 根据 中方情报分析 结果,日本 向中国 高 价 推销炼 油设施,而不是用 于军 事战略意 图 。点评 :泄密往往 就在无意 识 的情况 下,保密意 识的重 要性 ,保密工作的 敏感 性保密工作无 处 不在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三部分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各类文件和数据,可按照以下规则分为四级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 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为绝 密级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 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 情况为机密;公司人事档案、合 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 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公司年报等 各类信息为公开。 绝密 机密 公开 秘密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成了 钱的代名词,市场经济的 情况下掌握最快的信息, 抓住最好的机遇,也有赖 于信息的传递。但是,随 之而来的问题出现了很多 企业的商业秘密通过各种 途径被泄露出去,给公司 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商 业秘密泄露的几种途径: 关键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 密;员工离职和业余兼职 带走商业秘密;不忠实的 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 员工说话不慎;接受外来 人员采访、参观、考察、 实习活动的疏忽大意。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 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 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范围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是指上级机关及公司发送的有密级的文 件、资料,或不宜公开、扩散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刊物、生产数据、会议资料、电子 信息、科技成果以及涉及国家、公司安全和利益的事项等。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四部分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 对全公司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本 公司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 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对 手公司中兼职,引诱公司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引诱公司的客户脱离公司,在离职后,与公司 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企业保密培训 企业公司商业保密工作分析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演 示 完 毕 感 谢 您 的 观 看 3 2 1 2 1 3 1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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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持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非常重要措施就是与员工,特别是 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订立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实践中被认为的商业秘密一般是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 术信息一般包括了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技术内容、专利动向和 影响等等;而经营信息,一般有产品的市场调查结果、市场预测 和个阶段的市场规划、经营战略、流通渠道和机构,还包括管理 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 容的信息。针对形形色色的商业秘密,企业应该针对自己的情况 设置非常细致和明确的条款来对其进行约定,避免秘密的外泄。   对企业来说,以下的方法和措施应该是值得借鉴的:   1.约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应该将保密措施贯穿于所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阶段的所 有人,以单独的保密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来约束秘 密的外泄: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凡是所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 的人应当订立单独的详细的保密合同;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阶 段,应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详细的保密条款。   2. 约定违约与损害赔偿责任。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最好确立 明确的数额,同时需要约定如果造成的损害大于违约金时的赔 偿责任。   3.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 依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 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单 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 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企业可以与员工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的竞业限制条款 , 使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 (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 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 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企业必须要注意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 问题。一方面,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 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 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补偿的标准应当以该员工 在公司的工资为准,否则竞业限制协议对员工没有约束力。另一 方面,竞业禁止条款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要具有合理性。   4.脱密期与脱密措施。   确立涉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该期限最长不 超过6个月),即在该提前通知期限内实施脱密措施,例如在 该确定的提前通知期限内,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更劳动 者的劳动合同来减少秘密的泄露风险。当然在此要注意的是,如 果约定了提前六个月的通知期,就不能再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两者只能选择一种。考虑到确立脱密期限的约定公司不需要支付 补偿金,而如果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协议,那么必须要支付 补偿金来使得该条款有效。从公司的利益考虑,建议公司针对一 般人员可以签订脱密期条款,避免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带来的经 济补偿问题;而针对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或者其他可以 接触到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人员则可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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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合同及保密竞业限制协议书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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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合 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电话: 鉴于: 1.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其员工。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 状况、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 、 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4.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根据《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 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一)  款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 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 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该岗位主要职责如下:见岗位说明书;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根据本合同约定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三、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以下地点工作: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以上工作地点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 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的,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一)  款确定: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 5 日,每日工作 8 个小时。周六和周天为休息日。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甲方应确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时间和 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 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无论采用哪款工作时间,甲方保证乙方每礼拜至少休息 1 日,每天工作不 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个小时,超出上述时间规定的,甲 方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 方应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 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 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 休假福利。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依 法自主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乙方工资为 前),如乙方属于销售岗位,绩效奖金为 元 /月(税 元 /月(税前),绩效奖金视销 售任务的完成情况核发。 乙方在试用期,其工资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北京 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在岗期间,甲方支付的工资最低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 乙方在待岗期间,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 费标准。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10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执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方式为 。 第八条甲方将按国家规定直接从乙方每月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工资数额保密。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相关薪酬 福利制度,为乙方缴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工伤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和住 房公积金。甲方应按时为乙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其中需要乙方支付的部分,甲 方在乙方每月工资中代为扣除。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种津贴补助、公休假日、婚假、产假等福 利待遇,执行甲方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的管理制度。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 、 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 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完成工作 任务。 第十四条 对于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及时认真学习、仔细阅 读,若对规章制度有任何异议应在阅读本规章制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甲乙双方协商讨论。否则甲方可认为乙方已充分了解、同意并应自觉遵守甲 方规章制度;若乙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分别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 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 履行或者甲方认为必要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 支付乙方 1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乙方同意并承诺,若其从事销售岗位,在入职后如出现连续 2 个月未完成 其承担的任务指标(任务指标具体内容详见乙方签署的《航美传媒销售人员目 标管理责任认定书》),视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调整 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对乙方进行相关培训,若乙方在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后 1 个 月内仍无法完成当月任务指标的,甲方有权依照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 在试用期中,如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第 1 项、第 2 项规定的情形,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 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本合 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 职业病病人 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情况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合同届满前,甲方应 当提前 30 日将终止或者续订本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后同意 , 办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手续。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 补偿: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本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外,固 定期限届满 本合同终止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擅自离职或违反保守商业 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和《保 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约定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解除合同,却不执行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或利用工作 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在合同期内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不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 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屡犯错误不改或触犯国家法规被辞 退除名、开除的,不享受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本合同约定劳动期限内,因乙方原 因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就甲方出资对 乙方进行的培训,乙方应向甲方偿付。 第三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自行要求解除本合同的,甲 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同意在其任职期间和/或同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后的 2 年内, 不得为甲方竞争对手工作或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业务,具体约定详见双方签 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调动和 安排,且乙方负有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 方资源私自从事为自身谋利的任何营利性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届满或解除的,乙方应在届满或解除前与甲方完成工作、 财务(包括所经办的客户欠款)的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且甲方有权自本合同 届满或解除之日起,取消乙方使用甲方的门禁系统、邮箱系统及电脑等办公设 备和系统。若因乙方原因未完成前述交接或手续的,则乙方应在本合同届满或 解除后按甲方要求继续完成相关事宜,此时,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延长天数 的乙方报酬。双方一致确认,该等情形下乙方工作时间的延长亦不构成双方形 成新的劳动关系。但如果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 正在审查期间,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或问题。因乙方原因未完成工作交接或离职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进入甲方工作前或在甲方工作期间,其与原单位或其它单 位及自然人之间所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债务纠纷、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 承担。 第三十七条 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没有违反其已签署的任何协议或约定。 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其他约定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财务管理制度》、《人 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IT 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 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约定的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 的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 乙方: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 方(公司): 乙 方(员工): 住 身份证号: 址: 为了更好地保护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以下合成“甲方”)的商业秘密, 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 法》等法律法规,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和保密义务 1.1 本协议内保密信息包括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具体如下: 乙方以任何方式获得或接触到的由甲方(或甲方提供条件或以甲方名义) 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甲方的、对甲方有商业价值 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名单、信息;业务计划;行 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及事宜;进货渠道;媒体来源渠道、法律事务信 息;人力资源信息;员工报酬;档案和清单;特殊顾客事宜;销售惯例;方法 和技巧;销售理念、策略和计划;促销资料和信息;合并;收购;设备、技术 和过程;定价信息;知识产权;专有知识;技术数据;软件程序;营运成本; 设计;创意;计划;装置;材料;甲方从他方受得的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有保密 义务的信息等。以下统称“保密信息”。 1.2 保密义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同意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 1.2.1 乙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无论乙方是否因履行职务 所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乙方不得泄露、披露、传播、公布、发表、 传授、提供、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无权知悉 该项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保密信息;同时,乙方因履行职务所需使 用保密信息的,所使用的保密信息也仅限于必要范围内,除此之外乙方不得直 接或间接使用保密信息。 1.2.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 责。 1.2.3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 善意、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或者持有的保 密信息。 1.2.4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探听、披露甲方内部薪金、奖金、福利 、 期权或任何形式的报酬事宜。 1.2.5 乙方不应采取可预见会影响保密信息的保密性或专属性的任何行动或 行为。 1.2.6 本协议中所称的“雇佣期间”,是指甲乙双方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期 间;本协议中所称的“雇佣结束”,是指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并将 此种意愿付诸实践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满、辞职、辞退等一切正常离 职和一切非正常离职。 1.2.7 双方同意,雇用结束后,乙方仍对其在雇用期间接触、知悉的保密信 息,承担如同雇用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而 无论雇佣关系因何种原因结束。 1.2.8 本协议项下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着或受控于甲方的公司或其 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各分支机构、母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等。 1.3 保密信息载体的归还 1.3.1 乙方应当于雇佣结束(无论何种原因)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 , 返还属于甲方且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照 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且,乙方不得擅自复制、保留。 1.3.2 若载有保密信息的相关载体为乙方所有,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该载体 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该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 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若载有保密信息的相关载体为乙方所有,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 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 乙方经济补偿。 1.4 乙方如有以下行为可被认定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 1.4.1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使用保密信息的或者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他人阅 读、复制、传递、使用的。 1.4.2 将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给甲方竞争对 手的。 1.4.3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以甲方的名义或以甲方雇员身份对外发布、提供 保密信息的。 1.4.4 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以在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 服务或牟取利益的。 1.4.5 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保密信息的。 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 2.1 乙方声明,聘用期间,不会也没有使用或透露乙方过去雇主、被代理人、 合伙人、合作人、客户(统称“原雇主”)或其他个体或实体的任何技术秘密、 商业秘密或任何成果。乙方也不会将属于原雇主未公开的信息和任何财产带入 甲方,除非原雇主书面同意。乙方确认,不会也没有违反其应遵守的和原雇主 的任何协议。如果因乙方违反前述规定致使甲方产生任何索赔、责任、损害和 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乙方将就此等索赔、责任、损害和费用向 甲方作出补偿。 2.2 乙方保证,在雇佣期间没有、将来也不会擅自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产品、工具或软件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3 乙方认识到,甲方有可能已收到或者将会收到第三方保密或专有信息, 且甲方将有责任对该等信息保密且仅为特定有限目的使用该等信息。乙方同意 其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对甲方和该等第三方负有义务,对该等保密和专有 信息严格保密,且不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披露该等信息,且以甲方与该第三方达 成协议所规定的方式和仅为经允许的有限目的使用该等信息。 2.4 雇佣结束后,乙方在此同意并向甲方承诺,向乙方的新雇主通知乙方 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5 乙方保证在雇佣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除甲方外其他任何 单位任职。特别地,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提供 同类服务的或与甲方有直接经济往来的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 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职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 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6 不引诱义务。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的两年内,乙方保证不会直接或 间接地唆使或试图影响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去为乙方或任何 其他个人或实体服务;乙方保证不会引诱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客户或以前的 客户以获取他们的业务而直接或间接获利。 第三条 竞业限制约定 3.1 鉴于乙方工作涉及甲方的保密信息,因此乙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 在雇佣结束后不长于两年期限内(具体竞业限制期限以本协议第 3.2 条约定为 准,以下统称“竞业限制期”),乙方保证在没有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 况下,无论是否有偿,乙方都不会作为雇员、顾问、股东、管理层或以其他身 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开发、提供或销售与甲方开发、提供或销售的技术、服务或 产品相同的或相似的技术、服务或产品有关业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还包括: (1)直接或间接参与挖走雇佣结束前一年期间属于甲方的客户或为该等客户 提供服务,或向该等 客户收取订单,或与之发生商业接触,只要这种接触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 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 (2)禁止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机构 工作或者在这种公司拥有利益; (3)禁止自己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以及 (4)作出其他可被合理认为与甲方经营业务形成竞争的行为。 上述约定将涵盖竞业限制期内乙方将从事业务活动的任一地域范围。“地 域”是指(a) 中国大陆;(b) 台湾;(c) 香港;(d) 澳门; (e) 美国。 3.2 双方同意,对于前述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有权在雇佣关系结束时 决定是否需要乙方承担及需要承担的竞业限制期限,具体以乙方离职前或离职 时甲方的书面通知(该通知为本协议有效附件)为准: (1) 若届时甲方不要求乙方承担该竞业限制义务的,将不承担向乙方支付任 何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2)若届时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该义务的,甲方应在前述规定的竞业限制期 内每年向乙方支付相 当于 10 个月乙方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乙方工资为乙方离 职前十二个月(工作未满十二个月的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的月平均工资。该 补偿金甲方应于乙方离职日当月的下一个月起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平均支付到 乙方工资账户或乙方明确指示的其他帐户。 3.3 乙方同意,甲方一旦通过银行向乙方工资账户或指定其他帐户支付上 述经济补偿金的,即应视为甲方履行了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义务,乙 方也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收款,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若乙方帐户 信息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无法及时收款或损失的甲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约定补偿金时,应根据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乙方不得违反保密义务和不引诱义务。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和不引诱义务 的,应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 失,乙方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及甲方追偿经济损失的合理费用。违约金 支付标准: (1)如果乙方是甲方之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违约金为 20 万元; (2)如果乙方是甲方之副总监及以上管理人员,则违约金为 10 万元; (3)如果乙方是甲方副总监以下员工,违约金为 5 万元。 (4)如果乙方是甲方猎聘的高级人才,在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还须全 额赔偿公司因其支付人才中介的猎聘成本。 4.2 乙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若乙方在前述约定的竞业限 制期内违反该项义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竞业限制期内全部经济补偿金 2 倍 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的支付不应被视为竞业限制义务的终止或解除,若乙方 仍旧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而不予及时纠正,除前述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 因该等违反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其 他 5.1 本协议应适用法律,因本协议约定事宜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诉讼。 5.2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构成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先 前与本协议主题事项有关的任何和全部口头或书面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 口头或书面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本协议生效后,甲方 对乙方岗位、责任、工资或报酬的调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或范围。 5.3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不履行不应构成对任何条款的放弃。本协议任何条 款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性。 5.4 如本协议以中英文两种版本订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版本有冲 突时,以中文版为准。 5.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字盖章日不同,以在后的 签字或盖章日为协议生效日。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全文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 款的法律含义。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盖章) 年 乙 方: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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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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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谅解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章程》 《保密 守则》及其他公司文件中的保密规定。 二、 签署本合同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章程》《保密规则》和 甲方其他文件中规定的保密制度。 三、 乙方明确了解: (一)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乙方处于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 之后,也不论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是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对甲方的保密 义务是永远的。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经因为非乙方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 乙方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自己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 让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二) 无论乙方出于何种目的,也无论乙方是否从中获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 授权向第三人披露或提供条件使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是本 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四、 无论乙方是否了解某类信息属于甲方的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披露、使 用或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 权行为。乙方必须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事,在乙方不确定某个信息是否属于秘密 时,应当在采取行动之前先向甲方进行确认。 秘密的范围 五、 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产品(服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即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甲方产品 (服务) 【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环节】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i. 工艺流程; ii. iii. (二) i. 有关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客户名单; ii. …… (三) i. ii. iii. 有关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薪酬制度 企业财务状况 未发布的【并购、投资】项目信息 iv. 保密义务 六、 乙方应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并履行保密制度及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 七、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允许第三方获得、披露、使 用规定于本协议第三条及甲方其他保密制度中的甲方秘密。特别是: (一)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开发或参与开发的 【 产品(服务)】的 技术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亦不得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阅览、使用; (二)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信息中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印刷文档、电子文档、声音、视频的方式,自己或提供条件让第 三方进行获得、披露、使用。 (三) 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与其他公司、个人 合作或本人独自进行的方式,研制、开发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似之产品,或从 事、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四)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甲方【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 环节】等方面的资料,即使这些资料与技术无关; 八、 本协议中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 部或部分权利的第三方产品。 九、 若乙方与甲方有竞业限制协议,还应当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 违约责任 十、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为【相当于乙方违反协议行为发生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 或者相当于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两者以较 高者为准】。 本条所指的报酬,包括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奖金、奖励、津贴、社会 保险费、补充保险费、福利】等利益。 十一、 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的,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侵权的, 乙方对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 乙方同意,本协议第十一条所述的损失,包括了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的支出, 及下列方式计算结果中较高者: a)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 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以及第三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 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之和。计算方法是乙方及获益第三方从每件与 违约及侵权行为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该产品的总数 所得之积; c) 任何第三方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权向甲方支付的许可费中的较 高者; d) 根据市场一般情况可以推算出的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十三、 除第十一条所述损失,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 十四、 本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损失赔偿与第十条规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乙方向甲方支 付的违约金并不能冲减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其它事项 十五、 本协议的效力 (一) 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 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的为准。 十六、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甲乙双方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并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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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协议

技术保密协议

技术保密协议 被保密人: 有限公司 应保密人: 身份证: 被保密人和应保密人双方就新产品研制和相关的技术、工艺保密等事项达 成如下协议,严格遵照执行: 一、应保密人在被保密人处工作、学习或业务、技术合作交流期间,有机会 接触到被保密人的新产品研制和相关的技术、工艺,为保证被保密人的关键 技术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保密人自愿签订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应保密范围及保密承诺:凡被保密人正在研发和试制的新产品或老产 品的技术改造项目等所涉及的技术、工艺、配方和所采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以 及相关图纸、参数、制备和设备、装备改造等内容(以下简称为产权资料), 不论被保密人是否申请专利,均属应保密范围。故此,应保密人承诺: 1、严守被保密人的所有一切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全方位保 护这些产权资料。除对最终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和性能推介外,任何时候不与 任何第三方交流或议论该产品的研制和生产过程以及相关的思路和策划。 2、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于产权资料的任何信息给任何第三方。 3、除应用或服务于被保护人外,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均不得使用被保护人 的任何产权资料。 4、除应用或服务于被保护人外,不复制或颠倒(修改)设计被保护人的任 何产权资料。 三、保密年限: 1、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期间; 2、申请专利的,在专利申请报批期间; 3、已获专利的,在受专利法保护期间; 4、未申报专利但属关键技术和制备、工艺的,保密年限至少两年。 四、泄密责任:在被保密人以上专利或技术保密期间,由于应保密人不谨 慎导致泄密的,须承担由此给被保密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有预谋有策划的泄 密视同阴谋泄密,除应赔偿被保密人经济损失外,被保密人保留追究泄密者 其它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年限内,不因双方 劳动关系、合作关系和其它关系的解除而解除;也不因各种合同、协议的终止 而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时间:应保密人所接触到的被保密人相关技术和专利受法 律和本协议保护的时间到期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七、本协议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被保密人: 有限公司 应保密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家庭住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2011 年 5 月 日 签订时间 2011 年 5 月 日 附:应保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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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协议书 (1)

技术保密协议书 (1)

技术保密协议书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和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及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5.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的各种资料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 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 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研究与研发,并将研究研发的所有资料交予甲方保 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 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 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 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 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含有职务开 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 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的复制品),并办 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 式留存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均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 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如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一定数额的 罚款。 3.乙方如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 法院提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 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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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合同范文-技术保密协议书范文

技术保密合同范文-技术保密协议书范文

技术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及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5.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的各种资料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 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研究与研发,并将研究研发的所有资料交予甲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 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 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 (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擅自实施 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 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含有职务开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 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 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的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 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均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 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如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一定数额的罚款。 3.乙方如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 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篇二:神行通科技技术公司技术保密协议书-范本 深圳神行通技术人员保密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神行通科技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姓名): 法人代表:薛晓峰 身份证号: 地址:临沂兰山区解放路汇丰西城 13 楼 1302 家庭住址: 乙方愿意遵照《技术保密协议书》相关技术保密条款,自愿加入深圳市神行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并同意遵守甲方要求完成研发企业电子商务、路由固件、运营平台等相关软件的开发、设计等有关 工作(以下简称“相关工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 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相关工作”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 方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 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 秘密及信息;为保持其机密性,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信息:包括属于甲方或虽不属于甲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方案、 商标设计、商标命名、业务流程、技术文档、软件开发信息等。 第三条: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行销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 业务操作流程、提成方案、激励方案、产品报价、规章制度、经营模式、方法等以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 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甲方或其关联甲方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 以及本协议文本。 第四条: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可获得 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产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品、产品,其著作权、专利权 均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享有该种作品、产品的署名权。 第五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技术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 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 值,均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乙方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方案; 2.乙方与其它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乙方相关工作中持有的研发成果和技术秘密; 4.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所有有关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保密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 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八条:竞业限制补贴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支付竞业限制补贴(此补贴直接在原工资单 上体现,不另行增加)。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制: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 或备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科研成果的正当应用,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资励;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6、乙方应仅将甲方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范围内; 7、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 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9、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 其进行复制,私自盗用、泄密、仿造等; 10、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 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11、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 聘请的专家)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12、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 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 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 密信息。 13、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秘密和其他商业 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离职后按照以下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1) 乙方负无限期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 乙方从离职日起三年内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市级范围内从事同行业企业工作,甲乙双方认可, 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14、乙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三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 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 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离职半年内, 甲方按月向申请人支付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70%),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5、乙方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 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 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无需提前通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当月取消收回甲方 给予乙方的有关待遇;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人民币);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其赔偿金额不包括违 约金)。 第十一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 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 择本地市人民法院(各分公司的以各分公司所在地法院)作为双方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为 叁 年,自双方签字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家庭固话: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篇三:某科技公司技术保密协议书-范本 技术保密协议书 甲方:xx 市 xx 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姓名): 法人代表:xxx 身份证号: 地址:xx 市 xx 大道 xx 号 xx 大厦 xx 楼家庭住址: 乙方愿意遵照《技术保密协议书》相关技术保密条款,自愿加入 xx 市 xx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方”),并同意遵守甲方要求完成研发企业电子商务、商务短信等相关软件的开发、设计等有关工作(以下简称 “相关工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 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相关工作”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 责。甲方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 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 其他商业秘密及信息;为保持其机密性,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信息:包括属于甲方或虽不属于甲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 术方案、商标设计、商标命名、业务流程、技术文档、信息等。 第三条: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行销计划、定价政策、财 务资料、业务操作流程、提成方案、激励方案、产品报价、规章制度、经营模式、方法等以及潜在客户名单 和信息、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甲方或其关联甲方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 艺、程序以及本协议文本。 第四条: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 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产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品、产品,其著作权、 专利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享有该种作品、产品的署名权。 第五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技术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 上的价值,均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乙方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方案; 2.乙方与其它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乙方相关工作中持有的研发成果和技术秘密; 4.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所有有关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保密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 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八条:竞业限制补贴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支付竞业限制补贴(此补贴直接在原 工资单上体现,不另行增加)。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制: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 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科研成果的正当应用,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资励;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6、乙方应仅将甲方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范围内; 7、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 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9、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私自盗用、泄密、仿造等; 10、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 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11、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 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12、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 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 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 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3、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秘密和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离职后按照以下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1) 乙方负无限期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 乙方从离职日起三年内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市级范围内从事同行业企业工作,甲乙双 方认可,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14、乙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三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 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 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离职 三年内,甲方按月向申请人支付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 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5、乙方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 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 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无需提前通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当月取消 收回甲方给予乙方的有关待遇;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人民币);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其赔偿金额 不包括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 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 意,选择 xx 市 xx 区人民法院(各分公司的以各分公司所在地法院)作为双方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为 叁 年,自双方签字完成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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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人员保密协议

软件开发人员保密协议

兰州微宝宝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员 工 保 密 协 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 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 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 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一切技术信息,包括但是不限于有关开发和产品销售 的技术方案、软件开发设计文档、软件源代码、软件加密算法、软件加密器材、数据库、实验 结果、技术数据、以及其它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 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 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 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 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原则上归甲方所有。 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 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 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由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 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 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 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计算机、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 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 在甲方需要的时候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 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 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 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 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 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 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 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 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 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 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 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 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 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 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源代码、工作相关工 具、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 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 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 式执行: a) 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 2 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 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 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 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乙方支 付补偿金。 b) 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 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500000 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 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a)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 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 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 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 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c)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 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d)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 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 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 解。 2、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将提交仲裁。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 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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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员工保密协议

教育培训员工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职工): 乙方(用人单位): 姓名: 名称: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协议 ,此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前言: 鉴于甲方意识到,其担任的职务涉及公司的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而这些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 属于保密性质,是公司的财产,且将会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不时地向其透露; 鉴于甲方承认,向公司现在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这些保密信息,将会导致公司处于一 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公司的业务;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 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乙方 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乙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交易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 2. 乙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乙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乙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相 关的函电,专利技术; 上述保密信息是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视为保密信息,而不论其是否由公司拥有或 开发。 (一) 甲方的保密义务包括: 1.不披露或使用信息;如果公司有明示的任何授权,仅在授权程度和范围内披露或使用; 2.进行合理注意,保证信息不被披露或使用; 3.未经公司授权,甲方不得不正当获得公司秘密。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私自使用或者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 知悉的商业秘密; 5. 双方协定竞业限制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甲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 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 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 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 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8.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 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 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9.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 导致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 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10.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 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11.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 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12. 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及其后两年,甲方同意,其将不会指示、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 成公司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者雇员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但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履行其职 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二) 脱密期限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或合同期内一方提 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1 月通知对方,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 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工作文件资料的交接工作。 (三)、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乙方离职后 1.5 年内。 (四)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但给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带来麻烦的,乙方有权调离甲方涉密岗位,并有权解除甲方的劳动合同; 2.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任职 期限内保密工资的 3 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乙 方可解除甲方的劳动合同; (五)补偿: 鉴于本协议双方已经认识到,甲方如遵守本协议之上所有条款,将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且该 损失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及非乙方之主要收入;并鉴于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 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六)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 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名 乙方(盖章) 法人(或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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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人员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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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且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将会获 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 定,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秘密 相关的图纸、数据、报表等所有资料。 2.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专利技术”系指乙方享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技术和专利技术(含申 请)产品信息及与之相关的图纸、数据、报表等所有资料。 3.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技术秘密”系指乙方专有,并且虽未获得专利保护或申请专利但乙方已 经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生产工艺或技术手段(含制造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技术方案、制造方 案、工艺流程、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实验及测试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等一 切有关信息。 4.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商业秘密”系指乙方所有的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乙方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数据、资料等。 5. 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结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 合 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 甲方对上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乙方的上 述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甲方的保密义务 1.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 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2.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媒体和公众)知悉本协 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 1 甲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3. 在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的侵犯乙方专 利 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包括以任何形式实施或使用乙方专利技术的全部或部分)。 4.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乙方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 施 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务部负责人。 5. 甲方应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等公司财产以及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 户名单等。 6. 在任何时候,甲方均承认乙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享有所有甲方在任职期间,参与实施、研发 或获得、制作的乙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并承诺恪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7.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 价值。 8. 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甲方仍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其保管 的 所有有关乙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乙方,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9. 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当遵守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 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 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 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 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 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及法定经济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 的精神及经济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四条 保密期限和保密费 1. 本协议自甲方入职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以在先者为准)。 2. 甲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 3.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 乙 方无需在甲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0 元(大 写人民币拾万元)。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继续赔偿。 2 2. 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数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 损失赔偿为乙方因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甲方的违约 及侵权行为导致乙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 如果乙方的损失按照方法(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或无法计算的,损失数额为甲方(或其协 助的第三人)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甲方(或其协助的第三人)从 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 不低于乙方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 乙方因调查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 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 因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乙方的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权利的,乙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 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3.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实施了其他侵犯乙方专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等合法权益或其他损害 乙 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有权撤销包括期股期权在内的授予甲方的一切奖励。 4.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 费 用;乙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乙方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 中直接支付。 5. 乙方保留一切通过法律手段追求甲方违约或侵权责任权利,包括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深圳当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项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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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人员保密协议 (4)

技术研发人员保密协议 (4)

重庆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保密协议 表单编号 技术保密协议 甲方:重庆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 乙方受聘担任甲方 UI 设计师或产品经理等职务,进行软件研发,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公 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乙方参与/主持涉及与甲方有关的研究、发明、技术、软件源代码、资料等成果及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自行研发的硬件、软件、计划、进度、情况及相关内容。 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到的各种资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 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二年内不使用甲方的成果,不参加 /协助甲方的竞争/潜在竞争对手/合 作伙伴的研究,也不得自行从事同类产品的开发研究。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科研资源和环境,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为研发创造有利条件。 支付乙方应得的报酬,为乙方提供应有的福利。 乙方取得重大贡献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漏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漏、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 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 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和协作、协助) ,在工作期间,不得在第三方公司担任股东,法人,顾问等。 第1页共2页 重庆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保密协议 表单编号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 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 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 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扣除。 四、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技 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 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 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也 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若部分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以乙方一定数 额的罚款,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3.乙方若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对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和双方权限的,双方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 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 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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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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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民事(劳动) 2011-02-20 10:14:45 阅读 21 评论 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发布时间:2009-8-2 16:49:4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3047   员工保密协议进入市场经济,时间是金钱;与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信息、市场客户、技术 秘密也是巨大的财富。这个财富我们称它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对企业性命交关。如果商业秘密被“扩散” 特别是被竞争对手掌握,无疑像人被被割断了动脉,不死也会大伤元气。于是,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和 专门的条款便成了用人单位保护商业秘密的必然选择。   什么是保密协议   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 事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也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 独签订保密协议。”因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 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   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而定。保密条款或保密 协议中应写明保密的范围、期限、员工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及员工违反保密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保密的期 限一般与劳动合同期相同,如长于劳动合同期,则长于合同期的保密期限一般通过竞业限制条款来约束   哪些员工要签保密协议?   单位可以与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定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其他员工不得签 订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 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 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承担违约金。   范例: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 同条例》和《***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 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 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 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 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 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 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 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 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 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 业务;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五) 脱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 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 料的交接工作;   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 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 资料的交接工作;   3.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 保密津贴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 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 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 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 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 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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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书 (1)

员工保密协议书 (1)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    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北农集团员工保密协议书 由于乙方在研发部门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 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 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 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 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 职务成果 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 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 让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研究材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享有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设计 人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并且,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 和报酬。 第三条 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 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 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 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 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 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 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 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 第六条 从事第二职业的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特别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 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 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第七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 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 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 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 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或乙方不 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实的行为, 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第九条 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 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 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 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 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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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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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接触、了解、学习、掌握了甲方的生产、研发、运营、管理等信 息和资料,现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有 关乙方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保密内容 本协议所指乙方应负保密责任的范围为,乙方在甲方设立、运营、管理及存续期间,乙方 因各种原因接触、了解或参与、负责完成的有关生产、运营、管理的信息、资料、数据等,包 括但不限于生产基础、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 户名单、供应商名单、市场资料、经营模式、商业计划、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货源情报、管 理诀窍、产销策略、营销资料、财务报表、企业状况、安全管理认证体系材料等;以及所有乙 方在此期间接触、了解或学习、掌握的技术配方、技术秘密、生产工艺、产品研发过程、电脑 程序、电子代码、系统结构、发明、专利、发现、非专利技术、改进、设计、试验测试资料、 专门知识等。 二、保密要求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 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 应本谨慎、诚实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措施,维护其保密责任。 2、除履行职务需要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 手段获取甲方上述商业秘密,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 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保密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或因此致任何 第三人使用以前述手段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 3、如乙方的配偶、亲属、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等接触、了解或知悉、参与上述保密范围内 第1页共4页 的甲方信息和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予以泄漏、披露、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的,因此而产 生的后果和责任,乙方自愿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 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 2、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上述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 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 四、职务成果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 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知识产权均归属甲 方,甲方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由甲方独立享有。乙方应当依甲 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 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乙方声明,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同或关联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 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知识产权亦归属甲方。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 权的,应当在完成后或应当知道已完成后的三日内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同意,由乙方 享有知识产权。在未经甲方核实之前,乙方不得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向第三方转让 或者向有关机关及机构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书面申明的,视为该知识 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3、上述职务成果或非职务成果亦为甲方商业秘密。 五、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或关联的产品; (2)自营与甲方同类或关联业务; (3)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或关联的产品; (4)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关联业务; (5)为与甲方经营同类或关联业务的第三方提供咨询或技术支持。 2、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2页共4页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 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或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 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 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3)在与甲方离职后 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 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 甲方其他成员。 (4)在与甲方离职后 年内,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向有关机关及机构提交涉及甲方或 甲方同类产品项下的相关产品之知识产权保护。 3、上述竞业禁止之约束力同样及于乙方之配偶、亲属、其他利益代理人及利害关系人。因 乙方之配偶、亲属、其他利益代理人及利害关系人违反上述竞业禁止约定而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乙方自愿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离职后上述竞业禁止期限,甲方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每月 人民币 元。补偿费从乙方离职后次月开始,按月支付,在甲方收到乙方当月书面工作状态 报告,且乙方声明未违反本协议的条件下,于次月 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 六、离职交接 1、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若记 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由乙方自备,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 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所有文 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 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 方绝对的财产,乙方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 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七、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 2、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相关保密制度的规定。 第3页共4页 3、乙方对自身参与、负责的职位或项目,应根据职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乙方不得超越任职领域范围了解、学习、掌握其他部门、领域的保密信息和资料。 5、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甲方指令或需要的目的进行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发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 乙方在甲方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 倍。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 赔偿甲方的损失,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2、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权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持已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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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济补偿金核算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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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核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 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济补偿。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经济补偿金数额 半年以内 0.5 个月工资 半年以上一年以内 1 个月工资 一年以上一年半以内 1.5 个月工资 …… …… N 年以上 N 年半以内 (N+0.5)个月工资 N 年半以上(N+1)年以内 (N+1)个月工资 注:N 为整数。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经济补偿金数额如下表: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经济补偿金数额 半年以内 0.5 个月工资 半年以上一年以内 1 个月工资 一年以上一年半以内 1.5 个月工资 一年半以上两年以内 2 个月工资 两年以上两年半以内 2.5 个月工资 两年半以上三年以内 3 个月工资 三年以上三年半以内 3.5 个月工资 三年半以上四年以内 4 个月工资 四年以上四年半以内 4.5 个月工资 四年半以上五年以内 5 个月工资 五年以上五年半以内 5.5 个月工资 五年半以上六年以内 6 个月工资 六年以上六年半以内 6.5 个月工资 六年半以上七年以内 7 个月工资 七年以上七年半以内 7.5 个月工资 七年半以上八年以内 8 个月工资 八年以上八年半以内 8.5 个月工资 八年半以上九年以内 9 个月工资 九年以上九年半以内 9.5 个月工资 九年半以上十年以内 10 个月工资 十年以上十年半以内 10.5 个月工资 十年半以上十一年以内 11 个月工资 十一年以上十一年半以内 11.5 个月工资 十一年半以上 12 个月工资 备注: 1. 上述表述“以内”时不含刚好满期情况,表述“以上”时含刚好满期情况。 2.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特别提示: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补充说明: 用人单位依据(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 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 协议的等三种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 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此一个月工资不包含在经济补偿金内。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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