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分类
考证与进阶课程
企业服务
工伤保优选
企业培训
学习中心
登录/注册
关注绑定微信领3重限时好礼
100套必备
工作模版
每日免费
资料下载
免费职业
规划咨询
限时绑定福利
00:02:29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注册登录
使用手机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仅差一步,马上完成
欢迎来到HRtop,根据政策法规落实实名制注册政策,需要您完善以下信息,我们对用户稳私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公司名称(选填)
任职职位(选填)
请选择任职职位
完成
手机验证码登录
未注册手机验证后将自动创建新账号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账号密码登录
账号
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密码
忘记密码
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手机验证码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按相关排序
按相关性
按阅读量
按最新
全部格式
全部格式
DOC
XLS
PPT
PDF
RAR
ZIP
全部页数
全部页数
1-5页
6-10页
11-20页
21页及以上
劳务派遣服务方案及服务流程
劳务派遣服务方案及服务流程 第一部份 派遣服务流程图 第二部份 贵公司的需求理解 1. 提供转移派遣所需服务。(见全文) 2. 人员补充。(见第三部分第一、二条) 3. 规避风险。(见第三部分第七条) 4. 优化流程。(见第三部分第八条) 5. 降低成本。(见第三部分第七、八、十条) 第三部份 我公司的服务流程和解决方案 一、提供的服务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10 内容 提供招聘服务:我们可以根据企业用人需求提供招聘和协助招聘工作。 派驻员工:我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派驻员工帮助企业办理行政上的 工作,到企业中配合企业可以更好的运作。 提供外包人员培训:外包人员入职前培训、上岗培训、及不定期的素质培 训服务。(根据企业需求而定) 外包人员关系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 代发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 负责工伤情况出现的申报及善后处理。 办理辞退员工及处理劳务纠纷事宜服务。 提供外包人员的员工活动:定期举办俱乐部活动让人员有机会参加更多 工作以外的活动。 租赁人员人事外包: 代办社会保险及各种相关证件服务; 按政策规定,负责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定和整 理; 按规定办理劳务人员的档案证审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 料。 二、运作流程 仁邦公司根据用 人单位要求量身 定制员工派遣配 套方案并与用人 单位协商和修订 派遣期满 , 用人单 位可与我公司协 议续签人才派遣 合同 根据用人单位 的需求,仁邦 公司与用人单 位协商签订人 才派遣协议 派遣人员到用人 单位就职,派遣 期间公司办理派 遣 人 员 工 资 、社 保、医疗、福利、工 伤、处理等工作 如有需要,仁邦 公司可组织招聘、 面试、 测评, 由 用人单位确定新 入职人选 派遣公司与派遣 人员签订劳动合 同并办理有关手 续 三、工资发放、社保购买 1、工资发放流程 每月第 5 个工作日前(遇节假日提前),甲方 向乙方发送派遣员工上月的考勤考核情况表, 乙方结合上月派遣员工的考勤考核等情况,制 作《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 第一步:工资核算 甲方收到乙方《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后,应 第二步:核对确认 在 2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确认,甲方审核 确认后,乙方于 2 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送达甲 方,发票项目为 “人才租赁费”。 第三步:转帐 第四步:发放工资 第五步:备案入档 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的 2 工作日内,将员工 上月的服务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360-203-140-920-060-6856 单位名称:广州市仁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费后,应在 2 工作日内 按时足额地发放派遣员工工资。之后向国家税 务部门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为派遣员工购买 社保 工资发放完成,仁邦公司进行备案入档,并将相 关资料复制一份由企业备案入档;对其发放工资 过程进行总结,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避免外包员工情绪发生。 2、社保购买流程 由企业提供外包员工变更名册(姓名、性别、身份 证号、籍贯、联系方式、入职日期、工作岗位、待遇、 购买社保月份、社保购买基数、户口性质等)及需 提供的基本材料 第一步:准备材料 第二步:劳动合同 仁邦公司人员到企业为外包人员统一签定劳动合 同或由其外包人员前往仁邦公司进行劳动合同签 定和由仁邦公司委托企业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签定 第三步:申报及 仁邦公司对本月所属员工购买社保进行统一申报, 同时前往劳动局对新入职及离职员工等呈报变更 表,办理相关手续并核查盖章。 劳动用工 第四步:缴费 第五步:返还材料 第六步:离职 在仁邦公司开立专用社保帐户,对新入职员工医 保卡、离职人员社保费用结算和失业人员办理。 仁邦公司将已办理完毕材料进行备案并复制一份 交由企业保存,并对新入职及离职人员完成手续 材料通知发放本人。 员工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企业和仁邦公司 提出申请,由仁邦公司提供离职申请书和移交清 单经企业确认后仁邦公司为其办理离职和停保手 续。 四. 办理(解除)劳动用工流程 a) 入职流程图 服务质量控制办法 (1)入职流程图 录用前培训 员工提交个人资料 广州市:失业证原件、 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 件、计生证、小一寸照 片 2 张,劳动手册 签订劳动合同及 填写工会登记表 非广州市:毕业证和身 份证复印件、计生证、小 一寸照片 2 张,劳动手 册 签订担保协议和 计划生育责任书 公司统一办理用工手续 签订保密协议及 相关条款 (2)服务质量控制办法 a)我司将委派专人专职负责跟踪从培训期到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 的动态,及时处理员工的所有疑问。 b)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试用期结束前与处派员工建立 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 c)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时完成所有招工手续办理,并 将国家最新的劳动法规转告知客户以及外派员工。我司将由专人负责妥善系 统地管理好员工的所有入职资料以及劳动合同。 b) 离职流程图 服务质量控制办法 (1)离职流程图 辞职:外派员工自 行离职 辞退:用人单位辞 退外派员工 1. 发出“ ( 提前 ) 解除劳 动关系证明书” 2. 用人单位交接清单 3. 到仁邦领取离职证明 终止合同期满不再 续签 4. 返还相关档案材料 (2)服务质量控制办法 a)我司将按照相关的劳动法规,合理合法的办理外派员工的离职、辞退手 续,尽量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b)对于还未办理离职手续的离职员工,我司需与员工保持联系,确保员 工的所有手续方法正确性; c)我司将及时迅速地向客户进行员工信息反馈,确保所有员工在离职过 程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迅速的处理 五、派遣员工福利 签订标准合同 根据企业员工的具体情况,按广州市或异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签 订标准版本劳动合同书。 社会保险 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享受社会福利。 温馨关怀 每逢法定节假日和中国传统节日,我公司会给予员工良好的祝福,让员工 感觉更多的温暖。 六、派遣员工工伤处理流程 1、工伤报备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立即通知仁邦公司,特殊情况不得 超过 12 小时,仁邦公司收到通知后在 24 小时内口头报告所属市/区社保基 金管理中心核发科,以确认此事故是否为工伤,医治医院是否为工伤治疗指 定医院。 2、认定申请 仁邦公司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 30 日内向所属市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管理科提交书面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资料提交 至所属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管理科,受理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 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待医疗期满或伤情相对稳定后,如工伤员 留有残疾或身体精神受到损害,导致本人工作能力减弱,则需在工伤员工 医疗期满后 30 日内,至指定的劳动能力诊断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4、工伤待遇申领 职工伤残或因工伤亡,在领取医疗费分分割单后,由仁邦公司到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待遇手续,需提供资料提交至所属市/区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中心核发科,核发科将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单交给仁邦公司。工伤待遇 以转帐形式注入公司帐户,待资金注金转出后,所属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中心核发科及时通知仁邦公司。仁邦公司客服部门确认资金到帐户后,通 知工伤职工用请款单的方式请款,后附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单。 5、法律支持系统 公司专门成立法律事务部,常年聘请有丰富经验的法律顾问,对人事外 包形式下劳动用工研究的专家作为公司人事外包业务的法律解释者和政策 支持者。 与政府相关部门有经常性联系,邀请在政府劳动部门工作,对劳动保障 系统研究透彻的官员,提供政策法规解释,并协助人事劳动用工争议和工 伤处理案件。 七、劳动纠纷处理和劳动风险规避 a)处理劳动纠纷 首先,我公司会把劳动争议发生的情况降到最低程度。在员工转移劳动 关系前,我公司会先将相关的劳动关系、用工管理、薪酬计算等情况进行详 细说明,在员工没有异议的前提下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尽量避免日后可能出 现的劳动争议情形。 其次,公司常年聘请有丰富经验的法律顾问、对人事外包形式下劳动用 工研究的专家,其中包括在政府劳动部门工作、对劳动保障系统研究透彻的 官员,专门处理企业外包员工人事劳动用工纠纷案件。 b)规避社保风险 对于外派员工因工受伤,我公司的反应是快速而及时的。我们要求外包 员工在发生 1 小时内通知我公司客服代表,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内根据工 伤的有关条例规定,帮助外包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并由公司排出专人前往 探望,详细了解员工的情况,尽最大努力帮助员工解决受伤后的实际困难。 对于因突发的意外情况而受伤的非工伤的外包员工,我公司对此类情 况也有明确的处理机制。我公司会不定时地向外包员工发出一些贴心的提示 尽量减免发生的几率。当意外情况出现时,我们也会在第一时间内前往探望 员工、了解情况,对于有困难的员工,给予适当的援助。 八、建立人才派遣前后优势对比 优势 规 避 风 险 人才租赁前 人才租赁后 1. 直接得到权威劳动法专家和 1. 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警告、批评、 HR 专家的指导, 在建立良好政 罚款、甚至法律诉讼等 府关系的基础上, 提高 HR 管理 水平 2. 因劳动纠纷,收到劳动仲裁部门 3. 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合作协 的诉讼函 议,得到放心的专业服务 1. 员工入职时,企业的 HR 到人事局 办理用工申请 2. 员工入职后,企业的 HR 与员工建 立劳动关系并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 简 化 流 程 3. 员工入职后,企业的 HR 到派出所 通过我们的专业服务,妥善办 和劳动局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理员工入职、离职的各种手续, 4. 员工入职后,企业的 HR 到社会劳 可定时向公司提交相关报表 动保障局或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社会保 险或商业保险 5. 员工离职后,企业的 HR 到社会劳 动保障局或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社会保 险或商业保险的转移手续 降 低 成 本 1. 招聘成本,办公费用等 2. 管理成本,残疾人保障金等 3. 税收 充分利用政策差异,帮助客户 设计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方案。 九、客户服务及协助管理 合作关系建立后,应企业的要求,我们可派遣服务人员,长期专门进行客 户服务及协助管理,通过电话、电子或上门服务等方式协调企业、派遣公司、员 工三方关系,及时反映并处理有可能发生的问题。我们将为新成为我们客户的企 业设立“保育期”,在“保育期”内,我们将定期召开协调会、不断完善双方合 作细节,投入更大的力量去使企业健康发展。 十、派遣前后的社保对比 1、广州社保缴费情况表一:(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重疾)。(不限户籍 但广州户口只能按这个购买) 序号 险种 缴费基 单位 个人 小计 数 费率 缴费 费率 (元) 缴费 (元) 1 养老保险 1655 12% 198.6 8.0% 132.4 331 2 失业保险 1100 0.2% 2.20 0.1% 1.10 3.30 3 工伤保险 1100 0.4% 4.40 / / 4.40 4 生育保险 2268 0.85% 19.28 / / 19.28 5 基本医疗 2268 7% 158.76 2% 45.36 204.12 6 重大疾病 / 9.83 / / 9.83 单位 393.07 个人 178.86 571.93 合计 从化社保基数及比例 从化社保可以选择的方案如下:(前面两种方案社保费最低) 1、 单买工伤保险,每月费用,4.4 元,该费用由企业缴纳,员工不用交费。 企业缴费 缴费基数 险种 工 伤 保险 1100 个人缴费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0.4% 4.4 0 0 小计 4.4 2、 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每月社保费 311.3 元,企业缴纳 188.76 元,员工缴纳 122.54 元。 缴费基 数 险种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小计 养老保险 1518 12% 182.16 8% 121.44 303.60 工伤保险 1100 0.4% 4.4 0% 0 4.4 失业保险 1100 0.2% 1.1 3.3 122.54 311.3 元 总计 2.2 企业缴费总计 188.76 元 0.1% 个人缴费总 计 3、 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缴费基 数 险种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小计 养老保险 1518 12% 182.16 8% 121.44 303.60 工伤保险 1100 0.4% 4.4 0% 0 4.4 失业保险 1100 0.2% 1.1 3.3 生育保险 2268 0.85% 19.28 0% 0 19.28 企业缴费总计 208.04 个人缴费总 计 122.54 330.58 总计 2.2 0.1% 4、养老+工伤+失业+医疗, 缴费基 数 险种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小计 养老保险 1518 12% 182.16 8% 121.44 303.60 工伤保险 1100 0.4% 4.4 0% 0 4.4 失业保险 1100 0.2% 1.1 3.3 医疗保险 1263 5%+6 0 69.15 122.54 380.45 总计 2.2 69.15 企业缴费总计 257.91 0.1% 0 个人缴费总 计 5、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 险种 缴费基 数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小计 养老保险 1518 12% 182.16 8% 121.44 303.60 工伤保险 1100 0.4% 4.4 0% 0 4.4 失业保险 1100 0.2% 1.1 3.3 生育保险 2268 0.85% 0 19.28 医疗保险 1263 5%+6 0 69.15 2.2 19.28 69.15 0.1% 0% 0 总计 企业缴费总计 277.19 个人缴费总 计 122.54 399.73 第四部份 报价和费用举例 1、 报价 我司将按照每名外包员工 80 元/人/月的管理费用为基准报价,除了 以上服务外,如需增加其他服务项目,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2、 费用明细 服务费用明细 序号 1 费用 项目 人力成本 社会保险费 标准 金额 费用说明 待选 待选 随当地社会保障政策调整而调整 10 建立待岗人员档案库、招聘广告、招 聘费用 获得成本 5 开发成本 15 使用成本 2 服务 管理 成本 费 离职成本 80 员工风险 成本 正常利润 合计 3 员工 按 企 业 标 工资 准执行 A 20 在职培训(全年) 办理用工、签订劳动合同、代办社保、 处理劳动争议、员工管理 离职转岗安排、离职培训、离职补偿 10 员工工伤、生育处理费用、涉及员工 评残、员工疾病、非工死死亡不属理 赔范围内的费用 20 公司维持正常运作之收益 80 服务费合计费用取整为 80 元每 人(不包括员工社保费) A 由乙方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岗位技术 制定不同的劳务服务费标准,最低不 低于市国家劳动法的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 总 计 80 元+① +③
15 页
375 浏览
立即下载
劳务关系外包
劳务关系外包 劳务关系(Service Relations) 是指一方提供劳务(劳动生产活动),另一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 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 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 ,由当事人双方 协商确定。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 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 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务关系、劳务合同是一种 顾名思义的通俗称呼,在《合同法》中是没有这类名词的。属于承包劳务情形 的劳务合同,似可归属法定的“承揽合同”,属于劳务人员输出情形的劳务合 同,似可归属法定的“租赁合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没有固定的格 式,必备的条款。其内容可依照《合同法》第 12 条规定,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 况自主随机选择条款,具体约定。 外包 是指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功能和服务,并利用企业外部的资源为 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服务。外包是一个战略管理模型,所谓外包 (Outsourcing),在讲究专业分工的二十世纪末,企业为维持组织竞争核心能 力,且因组织人力不足的困境,可将组织的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外部的专业公司 , 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品质,集中人力资源,提高顾客满意度。外包业是新近 兴起的一个行业,它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活力。 劳务关系外包 劳务外包定义 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 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 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必须说明的是,像烽火猎聘公司等 提供的猎头服务的工作应该也属于外包的范畴之内,只是这类外包的工作更专 业化一些。 外包的意义 当您遇到这样的人事烦恼:员工的录用及调档,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的转移等 操作费心费时;各种人事办事机构和政策复杂多变,一旦人事工作出了差错,容 易让公司遭受法律麻烦和经济损失;企业迅速发展,在各地设置分部,总部的人 事经理往往鞭长莫及……本公司一系列专业和高效的人事事务外包,为您:规 避风险,规范操作,简化手续,降低成本,为企业增值,让员工满意,提升人 事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 外包事务 一般来说,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 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 工意见调查、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方面的内容,而这里面,工作分析、招 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数的工作都可以外包,公司低层人 员招聘需求最多,也最繁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国家法定的福利,如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务性的工作也可外包。然而关于公司文 化建设、关系协调、激励和留住人才之类的核心工作不能也很难。 劳务外包的好处 1.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本公司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 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本公 司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 险。 2.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 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 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 3.服务全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本公司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 免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对企业的责任心增强,更 具工作热情。 4.降低用人风险。与劳务派遣相比,用人单位(发包方)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生产线外包简介 因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 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 程而仍将成为企业整体流程管理的一部分,这将是管理生产外包的核心。 由于市场的变化加快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越来越多的制造企业采取按照订单生 产的模式,相比按照库存的生产方式更加复杂和难以预测,加上生产外包,使 得企业必须与承包商共同面对客户的需求并设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并非指 最终用户)往往关注这样几个方面:产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和服务,如 何通过有效的生产外包管理来满足客户的期望是探讨的重点,因为外包不是目 的,而是为了更好满足于客户采取的有效手段和资源利用。 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 不定期性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来,由我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 和指标进行生产。这样,企业就可以集中主要的精力、人力和财力等从事核心 业务或是增值大的业务,以实现企业运营效益的最大化。 生产线外包业务流程: 生产线外包对企业的优势: 1、减少企业在财力、人力上的投入,增加资本运作的回报率 2、企业集中精力专注于核心技术、业务和附加值高的业务 3、降低季节性、突发性生产招用人员的风险 4、减少劳动争议所带来的麻烦 5、避免机构臃肿现象导致的运转不灵的结果 6、其他 生产线承包的成功运作,是人力资源派遣和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一种新模式 , 既体现了人力资源派遣在用工上的优势 ,又使企业所有生产环节在步调等方面 的相一致,是现代企业从生产成本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充分考虑的结果。
5 页
472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风险防范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解读(讲座PPT)
离职风险防范 与 最新司法解释解读 主讲人: 何律师 引言 劳动新法下的离职风险 例一:小王 2003 年 10 月进入某公司任文 员,月薪一直是 5000 元。 2009 年 2 月份因为 上班时与他人闲聊,被公司以小王严重违反规 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公司却并无相 关规章制度。到 2009 年 7 月份小王提起仲裁。 请问: 小王可以如何要求赔偿? 问二: 讨论:离职十年后还能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吗? 问三: 2009 年,某记者才华受到某研究中心老 板青睐,招聘其为主编,双方签署试用期 备忘录,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月薪 1500 0 元。但在试用期满后老板却认为该记者 工作不够努力,要扣发三千元工资,且不 予转正。该记者对扣发三千元工资不满, 便向律师咨询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问: 该记者可以索赔哪些项目? 第一章 协商解除操作 例一 : 小周于 2005 年 2 月 1 日进入某服装公司工作 , 双方 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8 年 7 月 2 日达成《解除劳动关 系协议书》,公司一次性补偿小周工资、经济补偿金 、加班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补偿、未签劳动合同赔 偿金等费用共三万元,就此了结双方争议。但小周咨 询别人后,认为仅工资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便 已经超过三万元,公司给的钱太少。于是小周在宣武 区提起仲裁。 请问: 小周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例二: 2008 年 9 月,经公司提出,员工小李同 意,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签署了解除 协议。离职后,小李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两 个月,于是她又想回原公司上班。但公司不 同意。 请问: 小李能要求回原单位上班吗? 第二章 过错员工辞退实务操作 问一:小赵是某公司的店长 , 双方于 2006 年 5 月 28 日签订劳动合同 , 合同期限为一年 , 后公司以小赵店内盘点差 , 利用职务之便私拿 蛋糕和私改到货数量冲抵帐目等过错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小赵不服,认为该解除既无事实依 据,也无规章制度的依据,于是她向向仲裁委 提起仲裁。 请问: 要想打赢官司,公司应该拿出哪些证据 ? 问二: 小刘 2009 年起,在一家小公司上班,该公司无任 何规章制度,但签订了劳动合同。小刘在三月份有五 天旷工,公司以此为由将小刘解雇。小刘提起劳动仲 裁,认为公司的解除没有规章制度的依据,是违法解 除,但公司拿出劳动合同,指出其中约定了“每月旷 工超过三天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 济补偿金”。小刘认为该约定无效。 请问: 小刘的主张能够得到支持吗? 问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下的解雇 小黄是某建筑公司的仓库管理员,由 于在上班时间睡觉而导致公司丢失了价值 5000 元的材料,公司口头通知小黄解聘。 请问: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HR 应当如何操作? 问四:辞退兼职员工 小王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设计工作,但同 时又私下承接其它公司的设计任务,对本职 工作有一定影响。老板对其十分不满,准备 解聘小王,请问: HR 应当如何操作? 问五 : 某单位招聘项目经理 , 要求 3 年以上类 似项目的操作经验 , 小王由于在某大公司的丰富经 验被录用。后在实际工作中能力明显不足,引起公 司对其工作经历的怀疑。经查小王根本没在那家公 司工作过,只是在应聘时伪造了工作经历。 请问: 单位的 HR 应当如何操作? 问六:小张应聘进入一家商贸公司做销 售员,签订 2 年劳动合同,试用期 3 个月, 后因小张业绩不理想,公司决定延长 3 个月 的试用期,双方签订了延长试用期协议。小 张在后三个月内业绩仍未有起色,公司以小 张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了 劳动合同。 公司的做法有哪些问题? HR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 问七: 所谓“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下列哪些情况属 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甲因赌博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乙因嫖娼被判劳动教养一年; 丙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一年,缓刑; 丁因盗窃,被判处管制半年; 戊因故意伤害,被定罪,但因情节轻微被免除刑罚。 第三章 无过错员工辞退 问一:不胜任工作淘汰 小张是某家具公司的促销员,公司规章制 度中规定连续两个月销售业绩排名最后的淘汰 ,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小张在 2009 年 3 月和 4 月连续两个月排名最末,公司遂解除 了与小张的劳动合同。 请问: 公司的规定违反法律吗? HR 应当如何处理? 问二: 讨论,何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问三: 某公司 2008 年发生严重亏损,难以维 持运营。经管理层讨论,公司公布了裁员名 单,占公司总人数的 15% ,决定在一周内与 名单中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请问: 该公司的裁员是否合法有效? 第四章 特殊人员的离职 问二: 小张 08 年大学毕业,上班一个月后,在 08 年 8 月 1 日起根据医生证明休病假。 10 月 1 日小张 病愈上班。 09 年 1 月 15 日小张出车祸(非工 伤)住院至今。 请问: 小张的医疗期何时届满? 问三: 小何毕业刚上班,就生病不能上班, 一直住院。单位希望解除劳动关系。 请问: 单位应该如何操作? 问四: 小王应聘办公室文员一职,在入职时她 在《入职登记表》中隐瞒了她已婚且已怀 孕两个月的事实。几个月后,单位得知, 非常恼火,准备以欺诈为由开除小王。 请问: 单位可以欺诈为由开除小王吗? 第五章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管理 问一:员工辞职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小张于 2006 年 4 月进入海淀某科技公司,签订 了三年劳动合同。月薪三千,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会 保险,并克扣了 2008 年 3 月份的奖金。 2008 年 7 月小张递交辞职信,以公司未交纳社会保险为由解 除了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问: 单位应当支付小张多少经济补偿金? 小张如何离职会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问二:小张 2008 年 4 月应聘到某传媒公 司做文员,签订一年劳动合同, 2008 年 7 月 6 日小张递交辞职信,称不适用工作,要 求一周后辞职。公司很恼火。请问: 公司可以要求小张赔偿损失吗? 如果小张提前 30 天辞职,公司是否能要求 小张赔偿损失? 问三: 2009 年,郭某研究生毕业与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某公司签约,公司为其解决北京户 口,并与其约定了提前离职的违约金五万元 。工作半年之后,郭某提出辞职。公司向其 索要违约金。 请问:公司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第六章 劳动合同终止 问一: 农民工老张 1948 年 7 月出生,一直在 某公司上班,到 2009 年 7 月份,公司通知 其解除劳动关系。老张不服,要求公司支 付经济补偿金。 请问: 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问二: 小王 2001 年入职某公司,合同一年一签 ,月薪三千。 2008 年 11 月 31 日合同到期 后,小王被继续留用,直到 2008 年 12 月 底公司才通知终止劳动合同。 请问: 此时应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问三: 老李在单位工作五年了,两年前签订的劳 动合同,今年三月劳动合同到期,他以为公司 会续签,公司也未提前通知,他也没有作准备 另外找工作。但不料,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的 前一天通知他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老李 感觉很生气,去咨询了朋友,朋友说,公司必 须提前 30 天通知,否则就是违法解除。 请问: 这种说法正确吗? 第七章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问一: 王某 2003 年 9 月入职北京某公司 , 2009 年 5 月因为不胜任工作被辞。 辞退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为 12000 元。 请问: 经济补偿金应如何支付? 问二: 小王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 济补偿金 20000 元,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经济 补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10000 元。单位抗辩 说,额外经济补偿金与《劳动合同法》相冲突 ,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小王离职未办理交接, 因此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问: 单位的说法有道理吗? 第八章 最新司法解释解读 案例一:小王 2003 年 10 月进入某公司任 文员,月薪一直在 5000 元以上,但公司一直按 最低基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010 年 2 月份小 王离职。离职后小王去社保部门投诉,但被告 知社会保险系统无法为其补足差额。 请问: 小王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社保的损失? 案例二:小张所在公司效益不佳,连续拖 欠小张三个月工资。小张不得已提起仲裁,要 求公司支付三个月工资 30000 元,并要求公司 支付拖欠工资的赔偿金 30000 元。 请问: 小张的请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案例三: 小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要 求公司支付十年来的加班费,包括平时加 班费两万多,周六周日加班费三万多,法 定节假日加班费一万多。 公司则声称上班时间非常标准,不存 在加班。 请问: 谁来证明是否存在加班? 案例四: 2009 年 1 月,小李在朝阳仲裁委 申请, 2010 年 5 月仲裁开庭。开庭后,仲裁委 至今未出裁决。 请问: 小李是否可以直接上朝阳法院立案? 案例五:特殊劳动关系 请问下列三种关系是否是劳动关系? 李大妈今年 55 岁,在某家公司做保洁,不享受养老保险待 遇; 金大妈今年 55 岁,在某家公司做保洁,已办理退休手续, 享受退休金; 老张在原国企下岗,国企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每月发放几百元生活费,档案继续放在原单位。现 老张在另外一家私企上班。 问六:请看下列哪些案件属于一裁终局? A 、请求加班费十万元,裁决应支付一万一千元; B 、请求加班费十万元,经济补偿金十万元,裁决支 持加班费一万一千元,经济补偿金一万一千元; C 、请求支付加班费一万二千元,裁决支付一万二千 元; D 、请求加班费一万五千元,经济补偿金五千元,裁 决加班费一万五千元,经济补偿金五千元。 主讲人: 何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人事部主任 律师,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学会会员,致力于帮助企业应对劳 动新法。
43 页
455 浏览
立即下载
01保密规定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QW-HR/GD-01 保密规定 1 总则 1.1 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 市场竞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 的事项。 1.3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人资部主管兼任组长,领导公司保密工作,日常保 密监督检查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1.4 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对待保密工作必须慎之又慎。 1.5 对公司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 知晓相关的公司秘密。 1.6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7 公司保密范围: 1.7.1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1.7.2 公司技术方面的秘密事项。 1.7.3 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7.4 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7.5 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1.7.6 客户档案、合同及公司营销网络的有关资料。 1.7.7 公司重要会议决议、重要决定中的秘密事项。 1.7.8 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2 密级分类 2.1 公司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 2.2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如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 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2.2.1 公司投资情况及其载体。 公司保密规定 第 1 页 共 6 页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2.2.2 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其载体、正式合同及协 议文书、成本及利润率。 2.2.3 董事会和总经理确定的按绝密级别处置的公司内部重要决定及重要会议纪要。 2.2.4 其它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2.3 机密是指与公司的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 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2.3.1 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 2.3.2 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2.3.3 公司薪酬规定,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 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计算机开启密码,重要存储盘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2.3.4 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2.3.5 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2.3.6 供应商客户档案及相关资料。 2.3.7 其他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2.4 秘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 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2.4.1 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 体。 2.4.2 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2.4.3 公司大事记。 2.4.4 公司股份构成。 2.4.5 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情况和载体。 2.4.6 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2.4.7 重大密级事项的检查结果。 2.4.8 其他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3 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3.1 绝密级和机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2 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秘密事项。 公司保密规定 第 2 页 共 6 页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4 保密措施 4.1 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 4.2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如需要提供公司的秘密事项,应先由人资部主管批准,特殊情 况须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3 员工对公司秘密必须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 4.4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 4.5 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4.6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 人力资源主管,人力资源主管须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4.7 有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规定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 并加以严格执行。 4.8 掌握公司秘密的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直接上级和隔级 上级签字,必要时由总经理签字。 4.9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5 保密环节 5.1 5.1.1 文件打印。 由文件原稿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人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 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5.1.2 文件应集中打印,暂设定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看护打印机的文员要 做好登记,打印完毕后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计算机存盘视情况应删除或 加密码保存。 5.2 5.2.1 文件发送。 文件打印完毕,由人力资源部文员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 员。 5.2.2 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5.2.3 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5.2.4 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登记,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3 5.3.1 文件复印。 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 公司保密规定 第 3 页 共 6 页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5.3.2 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文件复印一律由人事或前台接待员代为处理。 5.3.3 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5.3.4 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3.5 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5.4 文件借阅:保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必须经借阅方负责人、人资部主管 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 需摘抄、复印时,须经人资部主管签字并注明。 5.5 传真件。 5.5.1 保密文件传递,通过公用传真机应交人资文员专人负责。 5.5.2 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5.5.3 保密传真件发件人只能为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 5.6 5.6.1 音像制品。 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讲话,公司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 均为保密材料。 5.6.2 5.7 公司音像制品统一由人力资源部集中存档管理。 文控中心。 5.7.1 文控中心为资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5.7.2 保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7.3 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 登记。 5.8 客人活动范围。 5.8.1 客人在公司活动范围应严格遵照事先划定的区域,陪同人对此负责。 5.8.2 客人到各部门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保密文件。 5.9 保密部门管理。 5.9.1 凡涉及公司秘密事项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 5.9.2 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5.9.3 保密部门对外文件、资料交流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操作。 5.9.4 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指定专人做好保密文件、资料的登记、 保管、使用记录、定期归档工作,不得遗失。 5.9.5 人走要上锁,并严加保管钥匙,下班后禁止明放秘密文件。 5.9.6 保密文件存放处的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公司保密规定 第 4 页 共 6 页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5.10 会议。 5.10.1 所有重要会议由总经办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5.10.2 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准参加。 5.10.3 会议召集部门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5.10.4 会议录音、摄影、摄像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或总经办指定。 5.10.5 重要会议的纪要由记录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6 实施办法 6.1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要把保守公司秘密列为日常工作。 6.2 各部门要按秘级分类,清查本部门的涉密事项,明确直接责任人予以登记,并向 人资部主管提交清单备案。 6.3 对接触公司秘密人员的管理规定。 6.3.1 控制秘密事项的知晓范围。 6.3.2 掌握核心绝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离职须经董事会同意。 6.3.3 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确定岗位编制,控制涉密人员的数目。 6.3.4 加强对职/员工的保密教育,把本规定作为对职/员工的基本培训内容。 6.4 保密资料载体、实物样品的管理规定。 6.4.1 绝密事项核心部门的资料必须注明密级由专人管理。 6.4.2 其它保密载体在存档时须注明密级。 6.4.3 公司各部门均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本部门文件、资料并定期归档。 6.4.4 严格执行保密文件的借阅手续,凡借阅机密级别以上文件、资料须经借阅部门 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借阅人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承担借阅期间的保管责任, 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归还。 6.4.5 机密级别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复制。如确需复制时,必须由批准借阅人同意 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对复制件视同原件予以保管。 6.5 职/员工的保密守则。 6.5.1 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绝对不说。 6.5.2 不该问的秘密事项绝对不问。 6.5.3 不该看的秘密事项绝对不看。 6.5.4 非经领导批准,员工不得收集本岗位外的经营信息,不得开展本岗位外的业务 活动。 公司保密规定 第 5 页 共 6 页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6.5.5 不该记录的秘密事项绝对不记录。 6.5.6 不在私人通信、电话和传真机、明码电报中涉及秘密事项。 6.5.7 不在公共场所和无关人员中谈论秘密事项。 6.5.8 不在非专门场所存放保密文件、资料和实物。 6.5.9 不得携带保密文件、资料和实物从事非工作需要的活动。 6.6 6.6.1 职/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服务关系后的保密义务。 员工从与公司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时起,对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为二年,如 因违反《保密规定》对公司造成危害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6.6.2 6.7 公司的绝密级别和机密级别的事项须长期保密。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公司按《职/员工奖惩规定》给予奖励。 6.7.1 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6.7.2 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事项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 轻了损害后果的。 6.8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视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公司按《职/员工奖惩规定》给 予处罚: 6.8.1 凡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给 予记过处分。 6.8.2 凡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 任者给予辞退、开除处分。 6.8.3 6.9 除对直接责任人处罚外,对其直接上级也按《职/员工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公司职/员工或脱离公司人员,凡泄露、出卖、窃取、刺探、收买公司秘密事项,已 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公司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并 要求当事人承担经济赔偿。 7 附则 7.1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7.2 本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7.3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7.4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规定 第 6 页 共 6 页
6 页
426 浏览
立即下载
职工名册( 规范格式 )
用人单位职工名册(规范格式) 填报单位: 序 号 姓名 1 单位注册类型: 性 年 文化 别 龄 程度 2 3 4 劳动保障证(卡)号: 职业 等级 资格 身份 证 号码 社会 保险 卡号 用工 类型 人员 类别 用工 之日 订立 合同 时间 劳动 合同 起止 时间 5 6 7 8 9 10 11 12 填报时间: 订立 合同 情况 合同 类型 13 14 年 月 离职 时间 离职 类型 工 资 15 16 17 参加社会保险 养老 保险 医疗 保险 失业 保险 工伤 保险 生育 保险 18 19 20 21 22 1 2 3 4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填表说明如实填报本单位各类用工情况,包括建立劳动关系和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单位注册类型:①国有企业 ②集体企业 ③外商投资企业 ④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⑤私营企业 ⑥其他企业 ⑦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性别:①男 ②女 4、文化程度:①初中及以下 ②高中、中专、中技 ③大专 ④本科 ⑤研究生 ⑥其他 5、职业等级资格:①初级 ②中级 ③高级 ④技师 ⑤高级技师 6、用工类型:①全日制用工 ②非全日制用工 ③劳务派遣 7、人员类别(可多项选择):①城镇就业人员 ②本省农村就业人员 ③外省农村就业人员 ④外方和港澳台就业人员 ⑤劳务派遣人员 8、用工之日、订立合同时间、离职时间应填报至年月日。 ⑥离退休返聘人员 9、订立合同情况:①首次签订劳动合同 ②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 ③第二次及以上续签劳动合同 10、合同类型:指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情况,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动者劳动合同。 11、离职类型:①合同终止 ②单位解除合同 ③本人解除合同 ④劳务派遣期满 ⑤其他 12、工资:指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其中全日制劳动者的计酬单位为元/月,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计酬单位为元/小时。 13、参加社会保险:①是 ②否 ⑦其他 ⑤劳务派遣劳
1 页
502 浏览
立即下载
授权委托书(劳动争议仲裁)
授权委托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方委托受理 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下列 人员为我方代理人: 1.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2.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在接到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后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委托人留底,一份交受委托人。
1 页
445 浏览
立即下载
授权委托书(供法人、其他组织用)
授权委托书(供法人、其他组织用)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受委托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附: 代理人: 代理人: 住址: 住址: (盖章)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电话: 电话: 注: 1. 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 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 授权; 2. 诉讼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 方当事人; 3. 此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法院。
1 页
467 浏览
立即下载
授权委托书(劳动争议诉讼)
授权委托书(劳动争议诉讼)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现委_________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委托人:×× ×年×月×日 注: 1. 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 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 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
1 页
508 浏览
立即下载
委托代理协议(供委托律师为代理人用)
委托代理协议(供委托律师为代理人用) ××(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_ 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 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 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法律顾问处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 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件和解及撤 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要履行协议。 甲 方 ] 乙 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 法定代理: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于××市
1 页
459 浏览
立即下载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姓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性别 职务(岗位) 职务 性别 职务(岗位) 职务 事由:因××××(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1 页
422 浏览
立即下载
劳动争议调解书
劳动争议调解书 ××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书 起诉人: 被诉人: 上列双方当事人,因××争议一案,经本院调解,双方自愿达 成如下协议: ……。(正文) 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审判庭 审判员 年×月×日 × 书记员
1 页
526 浏览
立即下载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性别 )字第 号 职务(岗 职务 性别 职务(岗位) 职务 (事由) 上列双方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 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 议如下: (协议内容) 1. ×××××××××。 2. ×××××××××。 3. ×××××××××。 双方当事人(签名)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劳动争议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1 页
446 浏览
立即下载
劳动争议裁定书
劳动争议裁定书 ××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裁决书 起诉人:××× 被诉人:××× 上列当事人因×××一案,经本案审理查明: 据此,裁定如下:(正文) ×日 审判庭 审判员 × 年×月 书记员
1 页
388 浏览
立即下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姓 名 或单位名 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 人 姓 名 性 别 民族或国 籍 工作单位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申 诉 人 职务 年龄 用工 性质 姓 名 或单位名 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 人 姓 名 性 别 民族或国 籍 工作单位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被 诉 人 职务 年龄 用工 性质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1. 副本 _份; 2. 物证 件; 3. 书证 件。 注:1. 申请书应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 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要求。 3. 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续加中页。 4. 申诉书副本份数,应按被诉人人数提交。
2 页
424 浏览
立即下载
岗位危险告知书( 全套 )
(全套)岗位危险告知书 目 录 工种: 电工 编号:01 工种: 电焊(气焊)工 编号:02 工种:木工 编号:03 工种: 起重作业 编号:04 工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械等) 工种:车辆驾驶员 编号:06 工种:钢筋工 编号:07 工种: 架子工 编号:08 工种: 模板工 编号:09 工种:混凝土浇捣工 编号:10 工种:混凝土拌和工 编号:11 工种:交通管制人员 编号:12 编号:05 土石方开挖 工种:涉爆人员 管涵施工 砌体防护 边坡喷浆防护 普工 编号:01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5 编号:06 工种:人工挖孔 钻孔灌注桩 梁板架设 桥面系施工 编号:01 工种:隧道开挖 工种:隧道爆破人员 隧道支护作业 洞内运输 基层内场拌和工 沥青内场拌和工 基层外场普工 沥青外场普工 路面附属工程施工人员 管理人员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1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1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5 编号:00 岗位危险书面告知书 工种: 电工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 电工 作业,存在着 触电、灼伤、电气火灾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 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 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 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非电工严 禁进行电气作业。电工作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酒后不准进行电气操作。 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及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线路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 4、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5、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6、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箱内 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7、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8、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通电试 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9、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10、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应挂有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11、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 安全。 12、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抢修。相关人员须熟悉触电救护知 识。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电焊(气焊)工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 电焊(气焊) 作业,存在着 触电 、灼烫、 有毒气体 、 辐射 和 火灾 等岗位危险,予 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 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所用焊钳焊线必须绝缘良好,严禁两台焊机共用一组保险丝、一个空气开关。 2、氧气、乙炔钢瓶禁止暴晒、撞击,严禁存放在接近热源的地方,两瓶间距必须保气瓶持 5 米的安全距 离.。 3、气瓶上的截止阀、减压阀、回火装置应完好,使用气焊时必须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操作。 4、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焊割”制度。 5、焊工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严禁将焊接电线、皮管缠在身上攀登。 6、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等未经彻底清洗和测爆不能割焊。 7、输送氧气、乙炔气的皮管应完好、不漏气,不可与油脂高温接触,严禁重物压管,同时电焊导线不得 从氧气、乙炔或易爆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于同一地沟内,防止火花和锋利的材料落在 胶管和导管上。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木工 编号:03 : 你将从事的木工作业,存在着 高空作业 、 触电、 机具伤害和 坍塌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 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 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 照执行: 1、使用锯板机、刨板机、圆盘锯等木工机械前,必须检查锯片、刀片的松紧程度、有无裂缝、损伤及运 转是否正确等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并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 2、锯割长料要有两人配合进行,推料一端距锯 20CM 就要放手;锯割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3、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未完全停止运行的木工机具,使用各种木工机具不得带手套。严禁非木工人员操作 各种木工机械。 4、木工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场内木屑、刨花要经常清理,预防火灾发生。使用手工工具应先检查 手柄是否牢固,挥斧锤击时,必须顾及四周和上下的安全。 6、木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破裂材料,拆模板时,应经技术管理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 严禁猛橇、硬砸或大面积橇落、拉倒。拆下的模板不准乱丢、乱放,有钉子的一面要朝下或敲弯,防止钉 子伤人。 7、木工在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和高空作业岗位告知书,在立模、立柱护桶、搭设 脚手架等施工时,必须认真检查所用的各种工具、螺栓等材料,发现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起重作业 编号:04 : 你将从事的起重作业 作业,存在着 坠物伤人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 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 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 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 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 须经常对照执行: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独立顶岗作业, 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2、吊装前必须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 宽物体的吊装。 3、上班按规定着装,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备带工具 袋,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件等,严禁酒后进行起重作业。 4、在吊装作业中,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不准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 降,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停电等)中断,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5、梁板起吊前应对吊环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补救。 6、起重设备的性能必须完好,认真做好小型起重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定期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 态。 7、严格起重作业“十不吊”制度。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械等) 编号:05 : 你将从事的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存在着机械倾翻、 坠落、物体打击 和 机械伤人等岗位危险, 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 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有机械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专人专机,非操作手本人不得开动机械。 2、操作者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判断准确,按限速要求控制速度。 3、加强日常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熟悉车况。 4、启动前必须检查制动系、转向系,确保良好无误后方可开动机械。 5、开动机械后首先检查表盘是否灵敏、液压系统是否运动自如,确保良好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6、作业中要不断熟悉环境,要仔细观察和考虑好周围环境条件,清楚交叉作业可能带来的事故隐患。 7、勘查行走路线,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通过或作业。 8、起动发动机后,不要马上全速操作和作业,必须以低速进行一定时间的运转。 9、在进行回转前必须确认周围无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作业人员的头顶上或运送车辆驾驶室顶上 回转上车。 10、机械应停放在平坦而稳定的地面,若在倾斜地面上停放时,务必在履带端部垫好止动块。 11、装载机严禁载人行驶或登高,离开机械时,务必将铲斗降到地面放稳,再将所有操作杆都按停机要求 放置位置上。 12、作业完毕后车辆停放于安全地点,决不允许停放在边坡底下或其它土质松软容易塌方地段。挖指挥人 员做好警戒工作。机械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书面告知书 工种:车辆驾驶员 编号:06 : 你将从事的机动车驾驶作业,存在着倾翻、高空坠落、交通事故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 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 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 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 对照执行: 1、装载与搭人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则的规定,严禁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驾驶机动车时严禁穿拖鞋。 2、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安全距离。行驶中,应随时注意交通标志和道路情况,服从交 通指挥人员和信号指挥,不得违反交通规则(条例)。 3、道路应限速行驶,遵守项目部运料车辆的相关规定,并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做好配合工作。 4、强行超车,禁止在刚超越后立即右驾方向或制动。驾车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狭路、弯道、下坡、冰 雪道路、交叉路口、过桥、交通岗附近、设有禁令标志路段及其它有障碍或视线不清的路上禁止超车。 5、交叉路口和岔道应先减速、鸣号,观察人车往来,随时做好制动准备,通过公路平交叉路时,禁止抢 道。 6、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雨中行驶,应尽量避免靠近路边和采用紧急制动或急速转向。 7、行驶,必须打开黄色雾灯,严禁超车。雾天能见度低于 5 米时,不得继续行驶,可打开视宽灯停车休息。 8、道路行驶,应适当控制车速,握稳转向盘。会车应选择比较安全的地方,不得猛打猛回转向盘,不得 在冰冻路面上使用紧急制动。必要时应配置防滑链。 9、公路行驶应自觉遵守高速公路行驶条例,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车,遇到车辆出故障,应停在行车道 右侧,白天设三角警示牌,晚上开警示灯,并及时通知交警部门。 10、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11、动车熄火、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 12、、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 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平时应认真及时地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钢筋工 编号:07 : 你将从事的钢筋作业,存在着机械伤害、触电、灼烫、高空坠落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 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 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 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 行: 一、钢筋搭接长度要标准,绑扎要牢固,搭接、绑扎必须按施工规范进行。 二、多人合抬运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必须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加工后成品、 半成品必须先冷却后搬运。 三、钢材成品、半成品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 罩。 四、调直机调直钢材时,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 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五、用卷扬机冷拉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 2 米区域内,严禁站人,操作人员不 能站在钢筋的同一直线上。卷扬机棚前应设防护栏,台座上也应加防护设施。 六、除锈机对钢筋进行除锈时,应带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在钢筋基本调直后进 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七、切断机切断钢筋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小于 15 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 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 除刀口附近的 八、用弯曲机制作钢筋时,钢筋要贴紧档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弯曲长钢筋应 有专人负责,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严禁制作超过本机 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九、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备带工具袋。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十、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架子工 编号:08 : 你将从事的脚手架搭设作业,存在着坠物伤人、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 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 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 照执行: 1、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 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或支架上,也不得插在腰带上,工具手柄设置腕扣绳。作业时精神要集 中,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听从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开玩笑、酒后作业。 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各种型式脚手架的安全技术规范来搭设。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遵循确保安全为原则完成架子架设。 3、认真检查脚手架所用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严禁使用。 4、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 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5、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 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要保证其最小的安全距离。 6、拆除支架或模板时,不得双层作业,拆下的支架杆件或模板不得往下扔,必须遵循由上而下的顺序平 稳吊放或滑放,堆码整齐。 7、遇高温、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模板工 编号:09 : 你将从事的模板支设作业,存在着物体打击、坍塌、坠物伤人、高空坠落、起重伤害等岗位危险,现 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 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使用锯板机、刨板机、圆盘锯等木工机械前,必须检查锯片、刀片的松紧程度、有无裂缝、损伤及运 转是否正确等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并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 2、木模制作场地要有防火措施,锯末、木屑等要及时清理。 3、在基坑内支模时,应检查基坑有无塌方现象,方可操作。 4、用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结实;支立模板时, 底部固定后再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 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6、临边作业要配戴安全带,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 上,更不能插在腰带上。 7、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当模 板距人员 1M 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 面积拉倒。3M 以上模板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拉紧,缓慢送下。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混凝土浇捣工 编号:10 : 你将从事的混凝土浇捣作业,存在着物体打击、坍塌、触电、高空坠落、起重伤害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 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 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 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 须经常对照执行: 1、人工高处手推车上料时,应搭设规范的作业平台和斜道,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装置。 2、汽车吊或桅杆吊斗浇注混凝土时,起吊、运送、缷料应有专人指挥,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相关规定。 3、电动震捣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2)配电箱的接线应使用 电缆线,漏电保护装置齐全;若大面积混凝土浇注需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时,应设集中开关箱,并有专人 负责看管。 4、泵送混凝土在作业前应先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5、泵送前,应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合格 的管件。 6、混凝土泵在运转时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7、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对模板的支撑和变形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加固支护,防止塌模。 8、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才可作业。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混凝土拌和工 编号:11 : 你将从事的混凝土拌和作业,存在着 机械伤害、 车辆伤害、高处坠落 和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 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 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 对照执行: 1、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 杆。 3、搅拌设备的配电系统和线路铺设符合规范,电气绝缘良好。 4、开动机器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和是否良好等,一切正常才能开 始工作。 5、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6、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7、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8、作业时必须佩带好相关安全防护用品。 9、传动、送料等部位处设置明显警示牌,防止机械伤害。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交通管制人员 编号:12 : 你将从事交通管制工作,存在着车辆伤害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 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配戴好安全帽、身着反光背心上岗。 2、管制器材齐全,标志鲜明、醒目,设置规范。夜间设岗时,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3、上岗时必须面向马路中央或来车方向,以确保履行职责和注意自身安全。 4、坚守岗位,管制期间严禁车辆和行人进入作业区域。 5、开放交通前应及时安排清扫作业区段马路上杂物,撤离作业区的人员和设备到安全地点,确保通车安 全。 6、开放交通时,有序引导车辆限速通行。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土石方开挖 编号:01 : 将从事土石方开挖作业,存在着坍塌、坠物、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和粉尘伤害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 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 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 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紧帽绳及其它防尘用品;临边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2、作业前必须熟悉周围环境,清除边坡松动浮石和危岩;作业时必须头脑清醒,精神集中,听从班组长 统一指挥。 3、空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输气胶管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送气管连接好。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 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钻前 不得拆除钻杆。 6、按规定要求进行炮眼布置,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7、野外作业,应严格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工种:涉爆人员 岗位危险告知书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 爆破 作业,存在着 爆破飞石 、 爆破冲击波和爆破器材爆炸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 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爆破设计、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3、严格执行领取、消耗、清退登记手续,必须遵守爆破物品的“当日领,当日用,当日退”。 4、作业现场,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放置并且要有安全员在旁看守。 5、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双人双锁。 6、作业现场,非爆破员、安全员不得参与组织爆破。 7、爆破现场的警戒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要求进行。 8、装药和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9、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和爆 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10、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域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记,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发出撤 离信号,使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11、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当发现“盲 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 1.2 米。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次不宜超过 5 根。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管涵施工 编号:03 : 你将从事管涵施工作业,存在着坍塌、坠物、物体打击和触电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 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 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2、利用挖掘机进行基坑开挖时,机身距坑边的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符合规程要求的安全 距离。 3、 基坑边坡不稳时,应采取放坡或加固措施,防止边坡坍塌。 4、 基坑开挖后,四周应设围栏设施,并设明显的禁行标志。 5、管涵吊装时,应对吊装绳索进行检查,并设专人对吊装作业进行指挥,遵守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6、箱涵浇注施工,施工前必须按规范要求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置栏杆;支立模板时, 底部固定后再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 脚手架上。 7、浇注混凝土时,人工高处手推车上料时,应搭设规范的作业平台和斜道,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装置; 汽车吊或桅杆吊斗浇注混凝土时,起吊、运送、缷料应有专人指挥,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相关规定。 8、做好施工机具的检查和使用管理,各类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9、严格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做到配电系统合理,保护装置齐全,用电设备及照明电缆的选择和敷设符合 规范要求。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砌体防护 编号:04 : 你将从事砌体防护作业,存在着坍塌、坠物、物体打击和触电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 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 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2、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放安全边坡,基坑边坡不稳时,应加大放坡或采取加固措施, 防止边坡坍塌;防护坡面存在浮石时应及时清理。 3、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4、砌石工程必须自上而下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 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有防滑条。 5、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 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6、砂浆拌和设备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传动和各部装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运转中不得用手或 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筒内灰浆。 7、严格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及照明电缆的选择和敷设符合规范要求。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边坡喷浆防护 编号:05 : 你将从事边坡喷浆防护作业,存在着坠物、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尘肺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 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 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 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坡面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绳,人员佩戴安全带,喷浆作业人员必 须戴防尘口罩。 2、清理坡面浮石时,应撤离下方人员和设备。 3、禁止在坡面上向下抛扔物件,所有工具必须使用绳索吊系。 4、沙浆输送泵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管道上不得加压和悬挂重物。 5、喷浆设备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 方可进行作业。 6、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7、喷射时在喷嘴附近范围内严禁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8、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应关闭砂浆机后拆卸胶管进行处理。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普工 编号:06 : 你将从事的普工作业,存在着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 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在道路上工作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不抢一分一秒,保证自己不被车辆 伤害。 2、从事开挖作业时,先观察好周边情况和环境,在最坏的情况能够不伤及自身和他人的情况下再作业。 3、从事搬运石块等工作时,要严格注意身边的人,在呼喊并应答、引起对方注意并退让到安全地带后才 可以工作。同时,要积极注意自身安全,不搬运过重的石块,经常检查铁锹、榔头、扁担等工具,一有损 坏,立即更换或修复。 4、在电力线底下、光缆附近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电力电线、国 防光缆。 5、严禁在河流、池塘等地游泳、洗澡,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你承担。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护好自己的财物。 7、工作时必须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带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额带。 8、密切注意工程施工机械,在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机械附近施工时,必须面向机械并及时避让, 确保安全。严禁在压路机等机械下休息,严禁在施工现场打闹、追逐。 9、工作时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内容。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人工挖孔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 人工挖孔 作业,存在着 高处坠落 、孔壁坍塌、触电、 坠物伤人 、有毒气体中毒和窒 息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 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 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 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井口的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系好保险钩。 2、浇注第一节砼护壁,应高出井沿 20cm,厚度同护壁。要严格按照配合比施工、浇筑护壁,确保护壁质 量。在浇筑好后 1 天内严禁拆模。 3、井口周边 2M 范围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离井口 2M 以外的地方,并及时清理出 场,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4、井下作业人员以持续作业时间 2 小时为宜,最长不得超过 3 小时。井下有人作业时,井上作业人员应每 隔相应时间与其保持联络,不得擅自离开。 5、挖孔人员作业前,应先进行不少于 15 分钟的机械强制通风,出渣时,吊桶不得装的过满。 6、井底抽水时,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以后,再合闸抽水,抽水后即关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进 入井内的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7、井下爆破时,必须由爆破员下井作业,挖孔人员不得私自装药,爆破后,必须进行通风,当炮烟散净 后方可下井作业。入井人员必须逐级清除井沿、台阶上的浮碴,对护壁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开裂或破损时, 必须先行修复方可作业。 8、挖孔暂停或下班时,孔口应设置足够强度的罩盖。 9、挖孔作业施工场所应该封闭作业,设置好标志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钻孔灌注桩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钻孔灌注作业,存在着 窒息、 有毒气体伤害、 物体打击 和 高空坠落 、 触电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 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 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机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杨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 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型号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冲击过程中钢丝绳的松驰度应掌握适宜。 3、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4、对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孔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5、钻孔使用的泥浆池,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保持场地整洁,泥浆池四周设置警界防护措施。 6、夜间施工,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 7、冲击钻孔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8、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用品。 9、作业班长和施工人员密切注意天气、河道水情变化,及时与水库库管理人员联系,在河水起涨前把 设备转移至安全地带,在突发涨水时必须首先确保人员安全。严禁作业人员下河游泳、洗澡。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梁板架设 编号:03 : 你将从事梁板架设的作业,存在着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高空坠落 和 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梁板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2、架桥机组拼、悬臂牵引中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架桥机组装完成后需经当地 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梁板用平板车运输,时速应控制在 5KM/H 以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 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4、途经地方道路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指定线路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 5、平板拖车运输时,除一名驾驶员主架外,还应指派一名助手,协作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 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 6、梁板车在下坡时应缓慢行驶,并应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 侧行人和障碍物。 7、梁板吊装操作人员和司索人员必须有持证上岗。梁板起吊前应对吊环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补救。 梁板在架桥机上纵、横移动时,应平缓进行,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吊装区域严禁行人。梁板 就位经固定后人员方可在上面行走。 8、起重人员在高空作业,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贝雷上弦和未固定的其他可能活动的构件上停留、 行走。 9、架桥机的各部性能必须完好,应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桥面系施工 编号:04 : 你将从事桥面系施工的作业,存在着 高空坠落 、物体打击和 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 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 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 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2、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在安装好的梁板的桥面临边必须及时设置防护栏杆。 4、施工用挂篮制作材质必须符合要求,整体搭设好后,必须经力学验算;挂篮内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挂 篮作业时,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时,应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5、在装、拆模板及浇注混凝土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6、桥面预应力钢绞线张拉施工,张拉前应对油泵、千斤顶、压力表、油管、顶楔器及液控顶压阀等进行 认真检查,压力表还应按规定周期校验,确保符合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中严格执行《张拉安全操作规程》 的各项管理要求,作业时张拉点前后严禁站人。 7、预应力孔道灌浆时应按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操作工须戴防护眼镜。 8、严格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及照明电缆的选择和敷设符合规范要求。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隧道开挖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 隧道开挖作业,存在着坍塌、机械伤害、触电、坠落和粉尘伤害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紧帽绳及其它防尘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2、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 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和支护。 3、遇到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 进。 4、作业用的工作台架、梯子应制作、安装牢固,台架上铺板应结实和满铺,必须设置防坠护栏。 5、空压机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气管连接好。 6、凿岩机架设必须稳固。风钻钻眼时,应抚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作业 时严禁干打眼(干风枪),凿岩作业必须使用湿式钻眼,佩戴好防尘口罩。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9、洞内电线、各种电气设备摆放整齐,漏电保护设置齐全;所有转动机械必须有防护罩或防护栏。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隧道爆破人员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 爆破 作业,存在着 飞石 、 冲击波 、 爆炸伤人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 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 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爆破设计、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3、严格执行领取、消耗、清退登记手续,必须遵守爆破物品的“当日领,当日用,当日退”。 4、作业现场,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放置在炸药箱、雷管箱内,并上锁管理。 5、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应设在洞口服心 50M 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 器材。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6、装药和钻孔不宜平行作业,装药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干净。 7、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当发现“盲炮”时 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8、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域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记,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发出撤离信 号,使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9、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 1.2 米。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次不宜超过 5 根。 10、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11、炮后必须经过 15 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盲炮、顶板、支架的检查,确认无误 后,其它工作人员才能进入作业区域。 12、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 米(软岩为 20 米),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两 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 13、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禁对方人员误入危 险区。 14、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 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隧道支护作业 编号:03 : 你将从事的隧道支护作业,存在着落石伤人、坍塌、坠落、触电、和毒害气体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初期喷锚支护应紧跟工作面,一般距工作面不大于 4m,遇破碎地层时,应进行超前锚杆支护(或管棚 预支护)。 2、喷锚支护前,应清除工作面、拱顶和两帮危石;采用的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 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 0.2mpa 左右;注浆管喷嘴及喷枪头严禁对人放置。 3、坚持对已支护洞段的检查工作,当发现已喷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出现裂缝)或锚杆失效时,应 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 1.5 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 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应用钢支架支护。 4、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位大于允许位移位,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以及 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 施工。 5、当地压造成的顶帮位移值达到相对稳定时(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随隧道开挖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衬 砌工作。 6、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拖架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 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7、脚手架、拖架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8、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9、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 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 辆的顺利通行。砼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面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 杆。拆除砼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砼输送泵的运转。 10、采用输送泵浇筑砼时,施工停止后,应及时对泵件及输送管路进行清洗,以防下次使用时堵管事故的 产生。 11、在进入作业区域时必须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洞内运输 编号:04 : 你将从事的机动车驾驶作业,存在着倾翻、高空坠落、交通事故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 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 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和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工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机械装碴作业时,装碴机械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机动车限速运行,在施工路段车速控制在此 10KM/H,非施工路段车速控制在 20KM/H 以下,车辆行驶中 严禁超车。 7、在洞内、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8、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机械与设备,应在其外侧设置安全标志,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9、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10 洞内车辆相遇或有人员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灯或小灯行驶。 11、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 0.8 米处设置挡木。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基层内场拌和工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基层内场拌和作业,因作业区间有限,多台装载机及运料车相互交叉穿梭其间,存在机械、车 辆碰撞、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较大安全事故隐患。因此,你在作业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安 全技术交底的措施要求,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同时为确保内场的有序 管理,有效防范事故隐患,强调如下管理要求,望你经常对照执行。 1、基层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 护栏杆。 2、搅拌设备的配电系统和线路铺设符合规范,电气绝缘良好,照明系统规范。 3、皮带传动、上料区域等部位处设置明显警示牌,防止机械伤害;放料区域禁止人员行走。 4、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非操作者本人不得开动机械。 5、装载机操作时作业者必须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做好主动避让工作。 6、作业结束后,按规定地点存放机械,离开机械时,务必将铲斗降到地面放稳。人员离开机械后,必须 及时离开作业区域,不得无故在场内逗留。 7、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在内场行驶,限速不超过 5KM/H。 8、内场拌和作业期间,除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其它所有人员在作业时间段内不得在内场上料区域内 穿行,只能从内场外侧道路行走。 9、作业人员(包括操作工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夜间施工必须佩穿反光背心。 10、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涉及电气焊施工、登高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沥青内场拌和工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沥青内场拌和作业,因作业区间有限,多台装载机及运料车相互交叉穿梭其间,存在机械、车 辆碰撞、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烫伤、坠落等较大安全事故隐患。因此,你在作业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的 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措施要求,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同时为确 保内场的有序管理,有效防范事故隐患,强调如下管理要求,望你经常对照执行。 1、沥青拌和楼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为确保安装作业的安全,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安装作业。 2、拌和楼的配电系统和线路铺设符合规范,电气绝缘良好,场地照明系统规范。 3、储油罐区域应进行有效隔离,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 4、拌和楼启动、停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堆积的相关规定。 5、机组投入运转后,各工种都要及时监视各部位的运转情况,不得擅离岗位,运转过程中,如发生异常, 应报告操作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6、运转中严禁人员靠近各种运转部位;小车轨道及成品料仓库下严禁站人。 7、装载机操作时作业者必须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做好主动避让工作。作业结束后,按规定 地点存放机械,离开机械时,务必将铲斗降到地面放稳。人员离开机械后,必须及时离开作业区域,不得 无故在场内逗留。 8、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在内场行驶,限速不超过 5KM/H。 9、内场拌和作业期间,除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其它所有人员在作业时间段内不得在内场上料区域内 穿行,只能从内场外侧道路行走。 10、作业人员(包括操作工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夜间施工必须佩穿反光背心。 11、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涉及电气焊施工、登高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12、拌和设备配有除尘系统的,应确保正常使用。同时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做到班后清理,工完场清。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基层外场普工 编号:03 : 你将从事基层外场的普工作业,存在着交通伤害、机械伤害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 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 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在道路上工作和行走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不抢一分一秒,保证自己不 被车辆伤害。 2、外场作业人员上路前必须穿好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严禁搭载农用车和其它机械上下班。 3、、从事路面基层摊铺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密切注意工程运输车辆,做到及时避让;在压路机、摊铺机 附近施工时,注意机械的动向及鸣号提醒。严禁在通车路段及压路机、摊铺机下休息,严禁在施工现场打 闹、追逐。严禁随意跨越桥梁中分带。 4、作业人员应注意调平钢丝绳可能带来的磕绊。调平钢丝绳通过通车通道路口时应设专人看护,防范车 辆拉断钢丝绳可能造成的伤害事故。 5、不得擅自操作机械设备和工程车辆。 6、自觉维护现场交通管制设施。 7、在电力线底下、光缆附近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电力电线、国 防光缆。 8、严禁在河流、池塘、江水等游泳、洗澡,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你承担。 9、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护好自己的财物。 10、工作时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内容。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沥青外场普工 编号:04 : 你将从事沥青外场的普工作业,存在着交通伤害、机械伤害、烫伤和坠落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 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 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 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从事沥青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结膜炎、皮肤病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 2、在道路上工作和行走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不抢一分一秒,保证自己不 被车辆伤害。 3、外场作业人员上路前必须穿好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严禁搭载农用车和其它机械上下班。 4、从事路面面层摊铺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密切注意工程运输车辆,做到及时避让;在压路机、摊铺机附 近施工时
26 页
627 浏览
立即下载
企业制度、员工手册编写技巧与法律风险规避
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技巧 与风险防范 主要内容 一、为什么要制定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 二、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撰写技巧 三、《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员工手册的挑战 四、用工制度的规范 五、招聘录用制度的风险规避 六、培训、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制度的风险规避 七、绩效管理制度的风险规避 八、薪酬制度的风险规避 九、裁人制度的风险规避 一、为什么要制定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 1 、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 2 、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重要性。 3 、不合法、滞后、缺乏操作性是目前企业败诉的主 要原因。 4 、履行“告知”义务和承担举证责任。 1 、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 • 从 1995 年到 2007 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涉及人数平均每年增长 30% 左右。 • 2008 年案件出现井喷态势 • 劳动者提起申诉的比例大,且胜诉率高 • 95% 以上的争议案件由劳动者提起,由雇主提起申 诉的案件比例仅为 5% 2 、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19 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 法第 4 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 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已 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 的依据。( 2001 年 3 月 22 日) • 《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是管理规章制度的综合性、 基础性文件,是法律在本单位的延伸。 规章制度、合同存在问题 ( 1 )滞后:过去的惯用作法;有新规定,但未及 时 修改、变更和完善对过去的规章制度; ( 2 )不合法:内容不合法;如制定程序不合法 ; 合同期与试用期 ; ( 3 )合同约定缺乏技巧,不能适应变化; 3 、履行“告知”义务和承担举证责任 • 便于企业管理者履行“告知”义务 • 便于劳动者学习及遵守 • 《员工手册》制定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劳动管理 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劳动争议的发生及劳动纠纷 处理的结果 如何履行“告知”义务 公示的方法: 1 、员工手册发放法; 2 、会议宣传法 ; 3 、劳动合同约定法 4 、考试; 5 、传阅法; 6 、职工声明法。 企业的举证责任 民事案件证据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免除了劳动者的举 证责任,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 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举证在劳动争议中的重要意义 • 企业负有较大的举证责任,部分案件实行举证责任 倒置原则; • 证据的提供和质证往往是劳动争议案件胜败的关键 • 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举证不能。 • 证据一般分为几类,证明力不尽相同 用人单位负全部举证责任 1 、开除 2 、除名 3 、辞退 4 、解除劳动合同 5 、减少劳动报酬 6 、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处理违纪职工,企业负完全的举证责任 证据中以下效力较好: ( 1 )个人书面检讨 ( 2 )过失记录单 ( 3 )违纪证明书等 (效力递减); 尽量避免使用口头警告、电子邮件等方式。 二、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撰写技巧 1 、制定《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程序及准则 2 、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 3 、撰写技巧 1 、制定《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程序及准 则 • 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 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具有操作性。 • 注意制定一些强制性的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不要规定本应在合同中规定的事项。 • 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 第一, 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 )第 19 条规定:用人 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 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 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 第二, 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具有可操作性 • 第三,注意制定一些强行性的规章制度。 例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 6 条规定,用人 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应当主要规定下 列事项: (一)工资支付的项目、标准和形式;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工资扣除事项。 对于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单位在规章制度 中包括的内容,都有可能成为单位举证责任的一 部分。 • 第四,规章制度不要规定本应在合同中规定的事项。 规章制度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的,虽然有很多程序上的限 制,但企业仍然享有比较大的自主权。所以在衡量规章制 度是否合法有效时,法院往往会综合考虑企业用人自主权 与保障职工权利的平衡点:凡是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事 项,如果没有经过协商,而由单位单方面在规章制度中进 行规定时,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 第五,符合法定程序。 应该履行告知义务 1 )签收 2 )公布 3 )培训 有效的审批与颁布程序。(备案) 若新的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 内容有冲突,应及时更新并公布。 2 、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容覆盖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方面: • 企业的背景、发展前途、发展方向 • 企业的价值观、目标、企业倡导的文化 • 劳动管理:聘用 、体检 、岗位调整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 员工档案的管理 • 工作时间与考勤制度 • 薪酬管理 • 员工福利与休息、休假管理 • 劳动安全与卫生 • 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 • 培训管理 • 奖惩制度 • 其他 员工手册和制度举例 • 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doc • 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文件 离职管理办法(终稿0512).doc • 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文件 离职人员回聘管理办法.doc •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新员工导读(1) .doc • 麦当劳:麦当劳员工手册.doc 3 、撰写技巧 • 1 、公平性: • 2 、规范性。注意条款严谨。 • 3 、稳定性。 • 4 、颁布性。 • 5 、明确性。 • 6 、不矛盾性。 • 7 、语言严肃性、严格性和科学性。 三、《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挑战 • 1 、 《劳动合同法》 4 条规定了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 法、经过民主程序,且公示。 • 2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制度”和“选、育、 用、留、裁”等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作出新规定。 • 用工制度的规范 • 人力资源制度的规范 对企业规章制度条款的规定: 4 条 •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 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 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 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 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 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 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四、劳务派遣对用工制度的影响 1 、用工制度的发展变化 2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人力资源外包 3 、劳务派遣的新规定及其对 HR 的影响 用工制度的发展变化:劳务派遣新规定 • 固定用工制度 • 1986 年的劳动合同制 • 1995 年全员劳动合同管理 • 2007 年《劳动合同法》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 、主体不同 2 、关系法律性质不同 3 、适用的法律不同 4 、待遇不同:(工资、保险、福利、住房公积金) 5 、同工不同酬 劳务派遣行业,将面临一场大变革 1 、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严格规制 第 57 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严格准入) 第 58 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 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 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 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第 60 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 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 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 收取费用。(不得克扣和收费) 劳务派遣行业,将面临一场大变革 2 、对用工单位进行严格规制 62 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61 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 第 67 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 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实施条例:履行标准的选择 •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 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 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 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 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 原则:履行地原则 • 例外:就高不就低原则 实施条例:什么是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 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 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 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 主体:单位及所属单位 • 形式:出资、控股、合伙设立 劳务派遣行业,将面临一场大变革 3 、规定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63 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 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64 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 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5 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行业,将面临一场大变革 4 、一般性规定 • 59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 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 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 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 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 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 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 议。 第 66 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 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 92 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 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 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行政责任 + 民事责任) 实施条例:依法和违法解除终止的经济补偿 •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 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的规定: 1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 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的用工形式。( 68 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 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69 条) 3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70 条) 4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 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1 条) 5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72 条) 五、招聘录用制度的风险规避 • 招聘告知权、招聘广告的风险 • 合同期限 • 事实劳动关系 • 试用期 • 合同条款 • 劳动合同的无效 1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 第 7 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8 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 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 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 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 说明。 • 第 9 条:禁止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 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1995 年劳动法没有涉及有关告知权的相关内容。 规范用人单位招工制度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招工名册备查。 • 禁止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 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 缔约责任:如实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解读 • 2 、 合同期限 • 12 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 间的劳动合同。( 13 条)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 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4 条) •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15 条) 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4 条(富士康、大庆) ● 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 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 年的; (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 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82 条) 实施条例:连续十年从何时计算? •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 作满 10 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 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 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 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 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 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 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施条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原则 公益性工作岗位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 • 签订原则: •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 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 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 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 例外: •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 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3 、事实劳动关系及争议处理 • 解决不签合同问题,引导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 、 11 条 • ( 1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 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 之日起建立。 (10 条) • ( 2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 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 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 实行同工同酬。( 11 条) • ( 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82 条) 实施条例:员工拒签合同不再惩罚单位 •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 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书面终止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 •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 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 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 同的前一日。 • (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书面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 实施条例: 2 倍工资的起算点 •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 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 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 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支付二倍工资,共 11 个月;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立即补订 书面合同) 4 、“试用期”的限制 19 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 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 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 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1 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 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实施条例:试用期工资限制变化 •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 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 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 约定工资的 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 低工资标准。 5 、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7 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 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995 年劳动法具体规定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 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实施条例:有约定终止变为法定终止 •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 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 止条件。 6 、劳动合同的无效 第 26 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 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 27 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 分仍然有效。 第 28 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 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 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注意的问题 • 1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 劳动合同条款约定技巧:必备条款:大量要有约定 内容。约定条款:遵循法律原则,做到合法、合理 • 2 、合同质量高低的关键:约定条款内容是否符合实 际,是否具体、可行。 • 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合同样本已不能适应企业自 身的需要。 • 3 、工作内容的约定技巧 • 4 、劳动合同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工具 六、培训、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制度的风险规避 1 、培训协议及其制度 2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竞业限制制度 • 期限违约不再支付违约金。谭氏官府菜大厨跳 槽一案,四川法院判赔 250 万元违约金。不同 地区不同结果。四川、北京、上海各不相同。 人力资源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要点 企业通常容易犯的错误 培训: 1 、常规培训收取培训费 常规培训是用人方的义务 培训合同 商业秘密保护 竟业禁止条款的约定 2 、培训合同不完善,包括 培训费、约定服务期、违 约解除合同的赔偿费用及 计算方法;违约造成的直 接经济损失及计算方法等 3 、缺少商业秘密保护 4 、没有竟业禁止约定 5 、没有脱密期的规定 1 、培训协议 • 培训协议的性质 • ( 1 )专项培训协议是合同附件。约定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长 于合同期的,按协议约定,合同期相应变更。(培训协议上 是 5 年,但合同期是 3 年,合同到期后员工要走,单位不同 意,支持员工,合同是主件,合同是附件。合同管理不善。 建议:如果协议的服务期与合同期不一致,以协议期为准) • ( 2 )培训费的内容要约定清楚,规定可以追偿培训费,但 要有“出资凭证”,有发票。 关于培训条款的约定 • ( 3 )签订技巧:企业负责出国培训,路费、工资、食宿、 培训均由单位承担,若服务期不满,按年递减,赔偿全部 费用。这样约定不合法,按国家规定:只能索赔培训费。 • ( 4 )不是文字游戏。送员工培训,培训费包括:往返路 费、交通费、工资、食宿费、教学费。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合同的规定 :22 条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 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 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 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 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 、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案例 某大型国有企业设计院副院长跳槽案 李某是某大型国有公司设计院副院长,长期负责公司重点 设计项目,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先后数十次出国培 训,掌握公司新设计整条生产线的关键数据和核心技术。 2002 年 8 月,李某突然辞职,以年薪 50 万元的条件到同 类民营企业就职,负责同类生产线设计、筹备工作,并将 设计院的设计科科长、工程师二人带走。 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直接经济损失近 100 万元。 问题 公司能够主张哪些权利 一、直接经济损失赔偿 二、泄露商业秘密赔偿 三、同业不正当竞争赔偿 公司如何实现上述权利 一、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有竞争力的用人制度 二、签署保密协议 三、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劳动法与商业秘密 •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有关 事项 •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 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的规定 1995 年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 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关于竞业限制 在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与限制劳动者就业权利之间取 得平衡,应限为高端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标准 等,尊重双方的约定。 • 23 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 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 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24 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 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 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 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 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对竞业限制条款的新修改: 23 、 24 条 1 、第一次将竞业禁止纳入全国性法律之中。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竞业限制制度。 2 、人员范围: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 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3 、竞业禁止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年。 4 、规定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协商。 5 、竞业限制范围:以能够与原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为 限。 6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数额双协商。 目前竞业限制补偿的计算 补偿标准 深圳: 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 获得的报酬总额的 2/3 。 珠海: 没有约定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 获得的年报酬的 1/2 。 北京: 中关村园区 按年度支付,不得少于最后一年年收入的 1/2 。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撰写 - 本协议是公司合同体系中必备部分 - 本协议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也可以是单独 合同 - 尽可能扩大商业秘密的范围 - 结合本企业的特点 - 设定违约金条款 - 保密费 企业管理建议 1 、未雨绸缪, 完善各类专项协议以防不测 2 、完善保密制度,分解秘密信息,摊薄风险 3 、加强离职员工管理,确保离职程序执行 4 、掌握关键员工的动态,及早采取措施 5 、依托法律合同协议,引导员工合法流动 七、绩效管理制度的风险规避 末位淘汰制度的风险与规避 绩效管理制度的风险 人力资源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要点 考核: 考核制度是否健全 考核制度是否合法 考核结果使用的合法性 企业通常容易犯的错误 1 、调换工作、降低薪酬、解除合同没有依据 2 、考核结论,没有书面评价性结果,争议中无证据 3 、考核结果使用不合法:末位淘汰、考核不合格者解雇。 七、薪酬制度的风险规避 • 如何处理和规避因薪酬引发的纠纷 • 全体工资变动——市场决定 • 个体工资变动——制度与合同 • 新的机制和新的约定。岗变薪变;职务能高能 低、人员能进能出、 工资能升能降 • 关注法律中有关薪酬、补偿金的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要点 薪酬: • 薪酬的确定 • 试用期工资 • 薪酬如何才能降低? • 薪酬的使用 • 薪酬制度不公开 企业通常容易犯的错误 1 、薪酬的制定不完善: 2 、薪酬的使用不合法: 3 、随意降低薪酬;考核、岗位与薪酬不对应,岗变薪变 4 、方法程序不当 对薪酬规定解读 1 、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 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 2 、工会有权就劳动报酬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 3 、规定对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最低工资、经济补偿的,规 定了相应责任:责令限期支付、补齐;逾期不支付,按应 付额 50% 以上 100% 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中对此未做硬性规定 。 1 、工资、工资总额的含义 • 工资的含义。 ( 1 )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 计 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六类。 ( 2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货 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 3 )凡是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 工资”及的构成界定。 ( 1 )“工资总额”是统计口径; ( 2 )概念过宽,如劳保福利性补贴、补偿金等; ( 3 )倾向于第二种概念。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2004 年 1 月 22 日起施行。 40 条: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标准的制定 • 7 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或 者所从事的工作确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工 资标准调整、变更的事项。 • 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可以在集体合同中 约定工资支付事项。 意义 • 合同中确定岗位工资,或从事的工作。 • 从防范风险角度,倾向于岗位工资。约定不低于最 低工资,等于没约,没有上限,没定量。密薪制, 按双方约定执行。 • 约定工资标准调整、变更事项,是个突破,在合同 中约定,细化,作到“岗变薪变,薪随岗变”,前 提:事先约定、认可。 2 、工资支付的内容 1 、工资支付的时间 明确工资支付的周期、日期、特殊情况下的支付 时间。之前要公布日期,有明确文字记载。 2 、工资支付的形式 3 、要求:货币形式;直接支付;工资支付清单; 工资支付的内容 3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1 )工伤、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时,用人单位应当 支付其工资。 ( 2 )病假工资、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按合同约定支 付工资 . ( 3 ) 产前检查和产假,应支付其工资。 ( 4 )事假可以不支付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休假期间工资,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 期间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 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3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 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4 、因加班工资引发的争议 • 1 、加班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 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加 班工资和加点工资。是特殊情况下工资的种类的一种。 • 2 、企业应把握好: ( 1 )企业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2 )有一定的批准程序,工会、职工同意; ( 3 )协商不成,但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要服从; ( 4 )加班申请表,要有加班批准程序; ( 5 )按标准支付; ( 6 )特殊工时制度的要经过批准程序; ( 7 )计算基数: • 加班管理制度 八、企业裁人制度的风险规避 • 劳动合同的解除 • ( 1 )协商解除 • ( 2 )单位单方解除: • 过失性解除 • 无过失性解除 • 经济性裁员 • 不能解除的情形 • ( 3 )劳动者单方解除 • 劳动合同的终止 协商解除 1 、协商一致 2 、没有提前通知期 3 、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给予经济补偿;劳 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给经济补偿。 4 、灵活、不冲突。 36 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 单方能解除的情形: ( 1 )过失性解除 ( 2 )非过失性解除 ( 3 )经济性裁员 • 单方不能解除情形 过失性解除 特点:可随时解除合同;无经济补偿;不提前通知;不受不得解除合同限制。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兼职:管理基于用人单位态度 • 39 条: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过去:劳动者有兼职的权利。只要完成本职工作,就 可以兼职,除非涉及商业秘密或行业禁止。 • 新法:单位有权决定可否让本单位劳动者外出兼职, 即使是在没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1 )单位曾劝告 过禁止外出兼职;( 2 )证明还有兼职事实。 解除劳动合同要件: 《劳动法》第 39 条,《工会法》第 21 条 1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3 、工会要求重新处理 4 、企业 应当将研究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1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2 、违纪行为具体明确:切忌模糊规定,如工作懈怠属于违纪 行为; 3 、严重违纪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4 、举证责任倒置。合法的制度,已公布,并告知。证明违纪 行为事实,违纪行为与制度规定吻合,员工的书面说明、检 讨等,企业做出的违纪处理过程,将违纪处罚送达的证明。 5 、举证的原则技巧。 6 、企业内部可以设立员工申辩程序。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 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 [1995]179 ) • 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 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 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 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 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 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 为送达。 “ 无过失性解除”解读 提前书面通知;受不得解除合同的限制;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 无过失性解除——第 40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 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经济性裁员的新修改: 41 条 • • • • • • • 经济性裁员涉及众多劳动者,为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进行经济性 裁员,应对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并在程序上与劳 动法规定相一致。 ★ 经济性裁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10% 以上的应提前 30 天听取意见。 ★ 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 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 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 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的。 ★ 裁减人员时 3 类劳动者被要求“优先留用”: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裁员:新旧对比 • 在裁员的情形条件、裁员的程序、裁员的限制上区别。 • 裁员条件:扩大。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 等非经济原因也可以裁员。 • 裁员限制 : 增加了社会选择,裁员考虑的是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的合同形式以及家庭状况 不得解除合同的限制(过失性解除除外) 第 42 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 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 • 37 、 38 条的规定:特点是分层细化。 • 1 、一般情况提前 30 天通知解除。 • 2 、试用期提前 3 天 • 3 、单位违法,可以解除 • 4 、非常情况下立即解除,无需通知: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 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 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37 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38 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 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对擅自离职应如何处理 • 规章制度健全时,可直接向员工发出违纪解除合同通知。 • 规章制度不健全时,做法如下: • 1 、送达书面通知,限期上班,并提出对逾期不上班的处 理措施。 • 2 、对逾期者,按规定或通知做违纪解除。 • 3 、对不来办手续的,依据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 4 、凡书面通知均须及时送达。 合同终止:规定了终止合同的法定条件 • 终止要求: • 提前 30 天通知;书面证明手续 ;无经济补偿。 •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 行终止。 • 第 44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离职手续办理的约定 1 、劳动者在终止、解除合同在最后工作日之前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内容文件、资料、有关信息); 2 、在终止解除时,按规定办理离职会签单。 3 、办完上述手续时,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办理转档案 和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 、约定相应的责任:员工未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未按时领 取通知单的;劳动者不配合,致使企业文书无法送达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和终止的结果 • 第 48 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 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 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 第 86 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 47 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 、继续履行; 2 、不要求或不能履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 2 倍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46 、 47 、 50 • 1 、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 • 2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以及封顶规定 • 3 、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经济补偿。用 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短期化能规避经济补偿,即以 终止劳动合同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及解除后的法律 责任。 第 46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 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 46 条: • 在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除非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外,其他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的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特点: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加 大了用工退出成本。 47 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封顶限制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 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 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 50 条 • 50 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 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 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 工作交接时支付。 •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 保存二年备查。 企业如何应对裁人风险: 1 、支付补偿使终止和解除更加容易接受 2 、选择解除合同需要强化合法意识 3 、进一步细化和及时更新制度,作为处理员工甚至裁减员工 的有利依据 4 、非过错解除的方式和情形更加需要注意社会环境和企业承 受能力。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和终止的结果 48 • 48 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 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 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87 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 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 付赔偿金。 • 1 、继续履行 • 2 、不要求或不能履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 2 倍支付劳动者。 劳动合同的续订 45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 动能力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工 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责任 1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 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 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4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 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违法约 定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 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 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 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7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 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1 )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3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4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8 、订立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 、违反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0 、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 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11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 严重的,按每一名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 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 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防争议,掌握劳动法特点 • 劳动法价值取向 • 注意法律语言的严肃性、严格性和科学性 关注劳动法的价值取向 • ( 1 ) 25 条: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要证明劳动者不 符合录用条件。 • • 32 条:劳动者试用期随时解除合同。 ( 2 ) 26 条: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前 30 天 + 法定条件。 • 31 条:劳动者解除合同:提前 30 天。 • ( 3 ) 4 条:劳动者 8 项权利, 5 项义务 • 反过来:用人单位 8 相义务, 5 相权利 适用法律规范要考虑 1 、“大法优于小法”,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法规 ——规章——政策。 2 、“新法优于旧法”,即从新原则。 53 年保险条例仍有效,一 些内容被取代;“工伤保险条例”将取代“职工工伤保险试 行办法”。 3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从特原则。外商企业法优于一般 法。 4 、根据有关裁定适用法律。如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 新规定的效力起始与溯及既往 • 第 96 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 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 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 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 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经 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第 97 条 本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对策研讨: • 知前知后 , 相机而动。 对违纪员工的处理方式、时限与要求 • 处理要求 • 事实证据要充分 • 适用法律、规章制度要准确 如措辞要严谨,一台湾企业规章规定:不服从主管调 遣的,可以解除合同。调遣 = 调动? 香港地方法 规的措辞。 • 处理文书要全面、清楚 防范处理违纪职工争议的注意事项 1 、举证充足、事实清楚 2 、程序完善、记录清晰 3 、送达文件、义务告知 4 、选择方式、避繁就简 处理员工关系、预防争议的建议 1 、了解、熟悉国家的法律,“咨询” 2 、签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 3 、制定好内部规章制度 4 、尽量采用简便易行的处理方式 5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6 、依据实体法,也要依据程序法 7 、缺乏依据时,采用协商解除合同
118 页
416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入职登记表(经典范本)
员工入职登记表 共 3 页之第 1 页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地址 婚姻状况 邮编 电话 通信地址 国籍 照片 邮编 护照号 最高学历 专业 签证类型 居住证期限 外语及等级 职业资格 专业职称 主要教育经历 教育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院校名称 学历 专业 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工作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工作单位 职位 证明人姓名、电话 离职原因 主要培训经历 培训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培训内容 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结果 主要家庭成员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所任岗位及职务 紧急联络人 姓名 关系 联系地址及邮遍 电话 承诺:本人保证我所提供以及填写的资料均属实,如有虚假的,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填表人: 日期: 共 3 页之第 2 页 身高 体重 视力 ()良好 ()辅助 是否曾被认定为工伤或职业病或持有残疾人证明 :填写“是”或“否” 健 ( ()良好 ()辅 听力 助 ) 是否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会鉴定为具有伤残等级以及何级伤残:填写“是”或“否”以及伤残等级 ( ) ( 康 状 是否从事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已经有毒有害工种:填写“是”或“否” 况 是否有传染性疾病以及何疾病:填写“是”或“否”以及何疾病:( ( )( ) ) ) 最近 6 个月内所接受的医学治疗与医学检查: 离职时间 前用人单位 信息 离职原因 是与前用人单位约定了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填写“是”或“否” 是否与前用人单位有未尽的法律事宜:填写“是”或“否” ( 地方方言 ( ) ) 电脑知识 个人技能 其他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累计工作时间 ( )年( )月 是否已经休了本年度的年休假:填写“是”或“否” 是否曾经或正在追究与承担过刑事责任:填写“是”或“否” ( ) ) 应聘信息来源 是否在本公司工作过:填写“是”或“否” 入职部门 入职职位 ( ( ) 入职时间 1、员工确认,公司已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情 员 况。 工 2、员工在本表提供的个人信息、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等个人资料均真实,员工充分了解上述资料的真 声 实性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的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同意公司有权解除劳 明 动合同或对劳动合同做无效认定处理,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员工有对此赔偿的义务。 3、员工确认,本表所填写的通信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公司向该通信地址寄送的文件或物品,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 或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的,员工同意,从公司寄出之日起视为公司已经送达。 员工签名: 日期: 录 用 条 件 单位填写 员工确认 试用期限 试用期工资 正式期工资 本人对入职登记表的上面登记的全部内容皆已知晓并保证我所提供以及填写的资料均属实。 员工签名: 2 日期: 共 3 页之第 3 页 工 作 职 责 工 作 任 务 指 标 员工确认 本人对入职登记表的上面登记的全部内容皆已知晓。 员工签名: 3 日期:
3 页
456 浏览
立即下载
劳动争议判决书
劳动争议判决书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 劳字第×号 [ ]民 起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原告人和被告人×××一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审判庭,对其 进行了审理,现查明…… ……。(正文) 如对本判决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五日内, 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份,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
1 页
463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制度及保密协议培训
保密知识及保密协议培训 人力资源部 2012 年 12 月 15 日 培训流程 一、介绍保密的重要性 二、介绍保密级别 三、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四、员工应如何保护公司机密 五、保密协议条款讲解 六、员工提问 什么是公司商业秘密? 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 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 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名单、公司战略、企划方案、营 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 进货渠道、开发技术、技术数据、技术资料、 专有技术等各个方面信息。 保密范围 ◆ 公司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 会议 ◆ 公司技术信息、相关数据、开发技术等所有技 术文档 ◆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薪酬、人员编制 ◆ 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 公司销售策略 ◆ 公司的各种档案、文件 ◆ 公司各种财务资料 统计显示 • 80% 以上的商业秘密外流是由内部员工引 起的。 • 只有不到 20% 的公司没有发生过信息泄漏。 • 影响公司安全最重要的职位是技术主管,其 次分别是财务和信息系统主管或销售人员。 • 56.9% 的公司高管认为新产品的技术信息 泄漏是最致命的。 案例一:“铁人”王进喜 1964 年《中国画报》 封面刊出的照片。—— 我国最著名的“照片泄 密案”。 泄密往往就在无意识的情况下 保密意识的重要性 保密工作的敏感性 保密工作无处不在 案例二:工艺流程泄密 景 泰 蓝 陶 瓷 流 程 的 泄 密 给我们的启示 1 发现公司外来人员在办公现场使用数码 相机或录像机设备,一定要主动询问是 否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批准,否则应 予以制止。 2 发现公司同事在办公现场使用摄像设备, 一定要主动询问其用途,是否经过领导 同意。 案例三:人员流动泄密 华为在此案中的损失超过 1.8 亿元人民 币。 给我们的启示 公司应与重要岗位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 协议,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公司的 利益。 日常工作中,我们还应该注意什么? 妥善保管好各种涉密资料(包括客户资料、合同报价等); 废弃的办公纸张不要随便丢弃; 防范文件被他们查看,重要文件要加密; 禁止透漏自己或者询问他人薪酬信息;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不能泄露公司秘密; …… 商业秘密的分类—按保密等级分 【绝 密】 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 的权益和利益遭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 密】 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 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 密】 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 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商业秘密的泄密途径 ◆ 关键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 ◇ 员工离职和业余兼职带走商业秘密 ◆ 不忠实的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 ◇ 员工说话不慎 ◆ 员工为取得业务上的承认,发表有关技术信 息文章 ◇ 个别公司员工,违背公司意愿,擅自将自己 在业务工作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外界 ◆ 接受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活 动的疏忽大意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行政法的保护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责令停止侵 权行为外,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1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 下的罚款。对侵权物品可以作出如下处理: ( 1 )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 件 及其他资料偿还权利人; ( 2 )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 流 入社会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 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法》的保护 -- 第 22 条 “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 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 1996 年 10 月 31 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 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 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 6 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 更劳动合同中相关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 密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不超过三 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 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 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 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 第 23 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 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 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 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 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 第 24 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 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 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 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 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 合同法》的保护 -- 第 43 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 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 第 90 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 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 《民法通则》( 1987 年 1 月 1 日) √ 《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 年 9 月 2 日) √ 《科学技术进步法》( 1993 年 10 月 1 日) √ 《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 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1995 年 4 月 2 日) √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1996 年 10 月1日) √ 《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 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1 、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2 、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公司 商业秘密文件、资料 3 、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文章、著作中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 4 、不在公开宣传报道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 及公司商业秘密 5 、不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公司商业秘密 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6 、不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 或 进行社交活动 7 、不擅自携带公司商业秘密、资料和物品出 境 8 、不擅自对外出口、提供公司商业秘密技术 或 资料 9 、不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公司 商 业秘密文件、资料 竞业限制 对全公司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 制本公司员工的以下行为: 1 、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 、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 、在竞争对手公司中兼职。 4 、引诱公司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 、引诱公司的客户脱离公司。 6 、在离职后,与公司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 湖南通远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 (以下简称员工)签订。 公司以及其所有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为开发、提供互联 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互联网信息。 鉴于员工意识到,其担任的职务涉及公司的业务和技术信 息,而这些业务和技术信息为保密性质,属于公司的财产, 且将会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不断接触到更多秘密信息; 保密协议 鉴于员工承认,向公司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 这些秘密信息,将会导致公司处在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并将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为了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保护公司的合法商业利益不受到非法侵害,保障和促进公司 业务的健康、正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订立本保密协议。 协议条款如下: 保密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秘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 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员工通过其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或 者因为其与公司的雇佣关系而知悉的任何有行或无形信息或材 料。 第二条 公司的秘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技术信息 1 、技术方案、报价方案、工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 机软件、计算机硬件设备、数据库、程序、代码、研究开发记 录、技术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 技术文档等技术文档方面资料; 保密协议 2 、公司正在申报或已经拥有的计算机软件版权、专利权、 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该知识产权形成的产品。 (二)经营信息 1 、公司业务发展的总体计划; 2 、用户资料应列档案的来往信函、电传、传真、合同、底 价、成交价格、成交数据、佣金、折扣; 3 、公司的经营策略、业务总结、市场调研、经营诀窍、客 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化渠道; 4 、酝酿中的谈判方案及合同内容; 保密协议 5 、公司财务中的长期计划、财务报表、会计账册、财务年度 预决算、准备公布但尚未公布的统计数据。 (三)其它信息 公司通过会议、通知、合同等方式确定为商业秘密的事项;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符合本协议第一条条件的其它商业 秘密事项。 第三条 秘密信息不包括: 1 、在公司传递给员工时已被公众掌握的信息或资料; 2 、在公司传递给员工后并非因为员工的过失而为公众掌握的 信息或材料; 保密协议 3 、在公司传递给员工时已属于员工占有的信息或材料,且当 时员工对公司并不负有任何保密义务; 4 、其后在不违反公司的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由第三方传递 给员工的信息或材料。 第四条 员工对公司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要严格履行以下 义务: 1 、不泄露公司的秘密信息; 2 、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读、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 、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有密级的 文件、资料; 保密协议 4 、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 记 录、传输公司的秘密信息事项; 5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 特殊活动确需携带的,要有严格的安全措施; 6 、不在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公司的秘密 信 息; 7 、不在业务洽谈或记者采访中涉及公司秘密信息。 保密协议 如果员工被请求或是依法被强制透露任何秘密信息, 员工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以便公司寻求适当的补救办法 及(或)取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此情况下,并经公司 明确指示,员工仅可透露依法必须透露的秘密信息,而且 应尽最大努力以保证秘密信息的保密性。 保密协议 第五条 双方确认,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 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 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有 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享有。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 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 它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员工应 当依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公司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 权。 保密协议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它 商业秘密的著作权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公司署 名的除外)由作为创造者的员工享有,公司尊重员工的 精神权利并协助员工行使这些权利;同时,公司应当给 予相关员工适当的物质奖励。 保密协议 第六条 如果员工可以证明以下情况,则有关发明、 创造由该员工所有: 1 、全部在员工的个人时间内开发的; 2 、它与公司的业务没有直接关系或它与公司实际或预 期的业务、研究或开发没有关系; 3 、非因员工履行在公司的职务的行为而产生的; 4 、员工在发明制造过程中间,从未使用过公司任何资 源而独立完成的。 保密协议 第七条 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 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 应的保密职责。 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 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 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 者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 密信息,以保持机密性。 保密协议 第八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员工承诺,未经公司同 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 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 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 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 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若员工的有此权限的上级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后,员工披露、 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的,视为公司已同意这样 做,除非公司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保密协议 第九条 双方同意,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 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 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 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 保密协议 第十条 员工承诺,在为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 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 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员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 控时,员工应当承担公司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公司 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员工追偿。上述应诉 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员工工资报酬中扣除,或由员工直 接赔付。 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 员工在履行职务时,按照公司的明确要 求或者为了完成公司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 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员工承担或部分承担。员工 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公 司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公司已事先公开 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保密协议 第十二条 员工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 公司事先同意,不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 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 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懂事、监事、经理、 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员工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 该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 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公司不得限制员工从公司 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保密协议 如员工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不进行下列任 何活动或投资: 1 、与公司的业务利益相冲突的活动或投资; 2 、占用员工的精力以至于影响其正常、有效率地履 行其在公司的职责的任何活动或投资; 3 、干扰其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而独立地做出判断的任 何活动或投资。 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 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 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硬盘、光盘、 U 盘、仪器以及 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 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员工自备的,则视为员 工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应当在 员工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员工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 济补偿。 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 员工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公司提出请求 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 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员工自备的,且秘密 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公司将秘密 信息复制到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其它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 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员工无须将载体返还,公司也 无须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员工从公司领取 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 职期间包括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 场所是否在公司场所内。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劳动合同到 期终止之日为准,如果劳动合同终止是由于任何一方在合同到 期提出要求导致,离职时间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 用关系的时间为准。员工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 视为提出辞职。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员工全部或部分工资 的行为,视为将员工解聘。 保密协议 第十六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公司住所地的、符 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 院。上述约定不影响公司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 行行政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且给公司造成 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获得法律许可的任何补偿;无论补偿金 给付与否,公司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 保密协议 第十八条 员工或公司未能严格履行本协议的任何 规定,不视为该方放弃或损害任何一方要求今后严格履行 该条款或任何其他规定的权利。如果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 强制执行或解释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胜诉方有权获得合理 和必要的诉讼费用的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的补偿。 第十九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 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 书面形式。 保密协议 第二十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 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二十一条 本保密协议无终止期限,且不因劳动合同 的终止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 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谢 谢!
50 页
410 浏览
立即下载
006-如何在员工入职时就降低80%的用工风险?
如何在员工入职时就降低 80%的用工风险? 随着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员工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用工环境也不断发生 变化,包括员工入职风险在内的企业用工风险日益突出,如何规避员工入职风险,是摆 在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俗话说,病从口入,人体的诸多疾病多是由食物传染,不注意卫生所致。在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实务中,员工入职即为“入口”,各种各样的劳资纠纷,往往从办理员工入职时 就已经开始产生了,由于企业缺乏规范管理,忽视了风险防范,埋下了诸多劳动争议的 隐患。 1 员工入职风险概述 所谓员工入职风险,是指企业在完成员工招募后,求职者正式入职时所存在的有可能使 企业蒙受损失的一系列风险,是企业用工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入职是人力资源管 理招聘模块中的核心环节,建立完善的员工入职流程,有效地规避员工入职所带来的风 险,是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责无旁贷的工作之一。 纵观我国各行各业成千上万的企业,真正能做到百分之百地规避员工入职风险的,几乎 是不存在的,即便是大到几十万人的航母型大企,也只是做得相对完善,把员工入职风 险降到最低限度而已,未必就是万无一失。我国大多数的企业,尤其是小微型企业,在 员工入职风险管控方面,都不是那么地完善,这中间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发展 大环境的原因。 近几年来,我国劳动纠纷居高不下,折射出劳动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劳动者在权益受 到损害时,再也不像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那样选择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而是选择愤然反击, 申请劳动仲裁、诉诸法律对簿公堂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员工入职风险成因分析 由入职环节所引发的劳动纠纷,原因很多,有些是因为企业 HR 不懂劳动法,不知道如 何制定合法的规章制度,不明白在办理员工入职时应填写哪些表单、作出哪些声明或承 诺,做到有效地规避风险,致使企业处于高风险状态下运作;有些则是 HR 懂劳动法, 但由于一些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企业不守法,给企业带来风险。 归纳言之,员工入职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管理层劳动法意识不强 迫于市场竞争需要,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管理层往往把主要的时间精力和各种资源都放在 市场开拓、技术研发、产品销售等方面,对于企业后勤管理,常常是资源投入不足,在 劳动法方面,他们往往意识不强。甚至有些企业老板认为,后勤工作嘛,即使做得不那 么尽如人意,也不会有太大影响,不会伤筋动骨。正因为如此,企业管理层对劳动法律 法规没有足够的重视,企业内部缺乏合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行植入和风险管控,致 使企业用工风险居高不下。 (二)企业 HR 不了解劳动法 我国庞大的企业 HR 从业者中,有很大一部分并非科班出身,既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也 没有自学成才,不具备系统扎实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功底。在劳动法方面,能够有深度 了解的并不多,一知半解者居多。 在 HR 六大模块中,劳动法不在其中,然而,对劳动法的掌握却是企业 HR 的基本功之一, 劳动法知识贯穿整个 HR 工作之中。事实上,懂劳动法的 HR 在工作开展中往往比较顺利, 他们在做决策之前,都习惯地把如何规避劳动法风险考虑进去了,反之,不懂劳动法的 HR 在工作中往往遇到较多的“障碍”,由于无从知道法律风险的规避,以致埋下诸多风 险隐患。 (三)员工入职流程不完善 完善员工入职流程,全面书面化签暑确认各种文件,是企业规避入职风险的重要利器之 一。在实践中,有些企业没有制定完善的员工入职流程,甚至连入职流程都没有,HR 人 员在办理新员工入职时,随意性大,没有章法,往往遗漏一些重要内容,导致入职风险 畸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企业往往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遭受损失难以避免。 此外,有些企业的员工入职流程其实还算不错的,但是,问题出在了执行上,HR 为了避 免“麻烦”,“减轻”工作量,往往有意无意地“忽略”入职流程规定的某些环节,没 有严格执行到位,该填的表格没有填,该签暑的文件没有签暑,导致风险产生。 (四)员工入职审查不严 员工入职审查是入职流程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通过审查新入职员工的信息,保证员工 所提供信息和证件证书的真实性,防止员工弄虚作假,给企业带来损害。 入职审查不严是导致入职风险畸高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由于员工入职时提供了伪 造学历证书、虚构工作经历,甚至是借用他人身份证等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层出不穷屡 见报道,大部分案件的起因均为入职审查不严所致,忽略了一些重要细节,最终诉诸法 律,使企业蒙受损失。 3 员工入职风险的主要表现 基于上述分析,因员工入职环节所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做入职体检 在实务中,带病入职者屡见不鲜。这里所说的病,分为职业病和普通疾病。前者是指员 工在入职本企业前,就已患了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后者是指一般疾病,比如一些传 染性疾病。员工带病入职,不但将给其他员工带来威胁,同时也给企业带来风险。 (二)没有具体的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是指企业正式录用员工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 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在实践中,有些企业并没有制定具体的录用条 件,员工入职时,企业只是口头说明了一下录用条件,甚至连口头都没有说,员工入职 后工作了一段时间,企业认为其工作表现不佳,于是以“试用不合格”为由,单方面解 除了劳动合同。而员工则认为自己表现挺好的,不存在不合格,于是互相扯皮,劳动争 议在所难免。根据劳动法规定,仲裁机构或审判机关往往难为支持企业的主张,企业需 承担不利后果。 (三)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有三种情形,一是入职之前签订,二是入职之日签订,三是入职 之后一个月内签订。第二种情形为常规情形,也是劳动法立法者鼓励企业作为的情形, 第一种和第三种是补充情形。简单地说,只要在不超一个月签,都是没有风险的,不需 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对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规定了处罚条款,即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 可见,不及时签合同,是存在法律风险的。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得知,在我国 劳动争议案件中,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判决企业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的现象非常普遍。 (四)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协议是企业与员工签订的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协议。竞业限制是指员工离职后 一段时期内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去工作。在现实社会中,因企业 未与掌握核心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导致企业商业秘密外泄, 或者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后加入竞争对手企业,给企业造成惨重损失的例子, 屡见不鲜。 除此之外,员工入职环节给企业带来的风险还有很多,比如是否有做入职培训、是否准 确详细地进行了入职登记、入职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岗位职责、是否出具了上家 企业的离职证明,等等。有些风险为显性的,有些则是隐性的,这些风险都给企业带来 经营隐患。 4 员工入职风险的防范对策 虽然入职风险成因复杂并且表现多样,但并非无法避免,企业可以通过一定的防范措施, 提前做好风险预防和管控,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风险防范的方法方式也各式 各样,归纳言之,以下是几种比较常用的防范对策: (一)做好员工入职体检,杜绝带病入职 通过体检,可以将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筛选出去,保障企业的利益。入职体检分为特殊 体检和普通体检两大类,具体为: 1、特殊体检。特殊体检是相对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而言的。特殊行业,比如食品生产 企业,国家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是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对新 入职的员工进行相应的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上岗。特殊岗位,主要是指接触职业危 害的岗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岗位,企业应当给其做 岗前、在岗和离职的职业健康体检。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操作,把已经患有职业病或 疑似职业病以及有职业禁忌的人员筛选出去,规避相关风险。 2、普通体检。对大多数企业、大多数员工来说,既不是特殊行业,也不是特殊岗位, 只需做普通体检即可。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员工入职必须体检做强制性规定,因此, 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做入职体检,也可以不要求。然而,为了防止员工带病入职,企业把 入职体检作为一项强制环节列入入职流程,可以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利益。 (二)制定具体详细的书面录用条件 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法律赋予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而,要规避违 法解除的风险,企业依据“不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具 体详细的录用条件。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制定不同的录用条件。制定录用条 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录用条件要具体、详细。对录用条件的描述,要清晰、可量化,不得模棱两可似是而 非。比如,提供虚假学历的、虚假身份证的,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录用条件需合法。录用条件不得与法律法规相违背。比如,企业规定某岗位只招聘未 婚的,一旦发现已入职的员工为已婚,则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此定义违反国家有关职 业歧视的规定,不可为之。 3.要让员工签名确认。录用条件应在办理员工入职手续时给员工签名确认,或者发放给 员工,并保留书面证据。录用条件的书面载体,可以是单独的录用条件告知书,也可以 写入劳动合同文本,忌用口头、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传达。 (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竞业限制协议 在实务中,有些企业招聘量不大, HR 喜欢“攒“在一起签劳动合同,比如一个月签一 次。这样其实很容易忘签或漏签。笔者建议,HR 统一在办理员工入职手续时一并把劳动 合同签了,此举的最大特点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忘签、漏签。 若新入职的人员是即将要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为防止企业商业秘密外泄和掌握商 业秘密的人员离职后从事相同行业的工作,给企业带来损失,企业应与其签订相关保密 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四)做好入职审查工作 对于普通岗位,只需做基本审查即可,内容主要是基本信息审查,如姓名、年龄、籍贯、 身份证号、民族、宗教信仰等;工作经历审查,如是否与上家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是 否符合将任职岗位的录用条件等。 对于关键岗位,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则需做深度审查。企业 可以自主审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背景调查。审查内容除上述基本审查以外, 还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伪审查,是否与上家单位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审查,工作 能力是否胜将任职岗位审核,过往工作经历是否属实审查,是否有犯罪记录审查,等等。 (五)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入职流程,实行奖惩管理 轿子做得再漂亮,如果没有人抬,终究只是几块废木头。同理,入职流程做得再完善, 如果企业 HR 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执行不到位,那也是徒劳的。具体而言,一是要 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二是要完善入职流程,作为 HR 办理员工入职的作 业指导书严格执行,三是要实施奖惩制度,对办理员工入职时敷衍应付的 HR 进行追责。 结语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各种经营风险无处不在。就员工入职环节而言,大部分的风险 都是可以预见的,企业只有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了解其性质、特点,通过制 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并严格执行,大多数的风险是可以得到有效防范的。也只有这样,企 业才能降低用工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7 页
466 浏览
立即下载
上一页
1
2
...
70
71
72
...
75
76
下一页
跳到
页
热门推荐
【案例】华为、腾讯、阿里的薪酬设计全案
1417 阅读
46 页
红星集团公司3-5年人力资源规划方案
939 阅读
16 页
【思路】企业降本增效方案
876 阅读
24 页
【表格】最新集团人力资源三年规划项目分解表
985 阅读
8 页
10薪酬等级划分标准
1651 阅读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