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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合理化建议及各部门申诉流程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维护正常的沟通秩序,通过扁平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并奖励员工 发挥自身的智慧和经验,达到群策群力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以“总经理 信箱”等沟通形式,建立基层员工与领导间畅通的沟通渠道。 1.2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九州通所有员工提出的投诉请求或改进日常工作的建 议,经核实后确有其事或实际应用后有显著效益的行为。各分公司可根据自 身情况参照执行。 2 原则 2.1 管理制度先执行再申诉,逐级汇报; 2.2 合理化建议先验证再实施,鼓励献计献策。 3 事项 3.1 员工申诉事项 3.1.1 员工对本公司或部门的管理规定、公司人事变动(如转正转岗、职务晋 升、待岗淘汰等)、绩效考核奖惩等存在异议的; 3.1.2 员工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 3.1.3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处理和处分决定存有异议的。 3.1.4 员工申诉事项要求有事实依据和理由,下列所述不在受理之中: (1)攻击团体或个人的; (2)诉苦而无具体事例或不在调薪周期而要求改善待遇的; (3)公司已下发文件确定的人事变动、法务处分等。 3.2 合理化建议事项 3.2.1 公司服务及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建议; 3.2.2 各部门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的改进建议; 3.2.3 市场开拓和营销策划的建议; 3.2.4 企业文化建设建议; 3.2.5 降低费用、控制风险的举措等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3.2.6合理化建议事项要求较之原有事务有进步、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经济 节省,必须有相配套方案措施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以下所述不在 受理之中: (1)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建议内容相同的; (2)仅提出缺点或问题而无具体改进建议的; (3)公认的事实或已在落实中的。 4 组织结构及职责 4.1 为保证本制度有效执行,特成立员工申诉及合理化建议管理小组负责合理 化建议的总体评审、采纳、实施、鉴定、奖励等工作。 4.2 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图见附件 1) 4.3 人员构成及职责 4.3.1 组长:总经理 (1)负责审核合理化建议成果; (2)负责审批合理化建议奖励等级; (3)负责监督整个公司员工申诉处理的公正性; (4)负责员工申诉的最终评判。 4.3.2 副组长:各位分管副总 负责其分管部门员工的第二级申诉处理及合理化建议实施管理的鉴定工作。 4.3.3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秘书 (1)负责为公司合理化建议提出课题; (2)负责部门员工申诉的登记、处理; (3)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提报、回复、专项活动组织等工作。 4.3.4 组员:企管部负责人 (1)负责合理化建议的登记、存档、监督、定级、宣传等工作; (2)负责员工的激励汇总、兑现等工作。 5 流程 5.1 员工申诉流程 5.1.1 员工提出申诉 (1)员工申诉应以数据、凭证等书面形式提出,有两条路径:其一,按照部 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的层级逐级申诉;其二,匿名或联名的书 面材料通过总经理信箱提出。 (2)总经理将于隔周的周二将总经理信箱的相关申述处理意见进行批复,并 由企管部向该申述员工反馈总经理批复结果。 5.1.2 处理申诉 (1)一级申诉 员工的第一申诉处理对象为其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越级申诉。部门负 责人在收到员工申诉后,能当时处理的应当时处理;需要查证核实的,一般 应于 2 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 1 周。 (2)二级申诉: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可以越过部门负责人向上一级领导申 诉: a 如部门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给予申诉人答复或给出的答复没有令申诉人 满意的,申诉人有权向其分管副总继续提出复议,其分管副总一般应对该复 议于 2 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 1 周。 b 如被申诉人为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员工可直接到被申诉人上一级领 导处申诉。 (3)最终申诉:一、二级申诉没有让申诉人满意的,可以向总经理最终申 诉,总经理处理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允许对同一事件再次进行申诉。 (4)无效申诉:没有按一级申诉——二级申诉——最终申诉层级顺序进行申 诉或者申诉事项没有充分事实依据和理由将被视为无效申诉,任何受理人有 权不予受理。 (5)对揭发、检举类的申诉将实行严格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不得借机报复 申诉人。 5.2 合理化建议申报流程 5.2.1 建议资格:凡是公司正式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 议。 5.2.2 建议种类:建议的种类按建议人划分,包括个人建议和团体建议(三人 以上的建议人)。按建议内容划分,包括一句话建议和提案建议。 5.2.3 合理化建议的征集 (1)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需要解决的疑难、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在总经理办 公会提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发送至企管部,具体格式详见《合理化建议需求 表》(附件 4)。 (2)企管部于提出需求的每月的 10 日前将汇总后的疑难问题张贴于公司宣 传栏处,进行合理化建议的征集。 (3)员工针对企管部张贴的或是自己在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提出好的意见 或建议,通过总经理信箱、各部门负责人等渠道进行提报,具体格式详见 《合理化建议提报表》(附件 5)。 (4)总经理信箱于每周一、三、五由总经理亲自开启,并由总经理秘书汇 总、登记。 (5)总经理秘书、各部门负责人于每周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发送至企管部, 由企管部进行汇总、整理。 5.2.4 合理化建议的审核 (1)企管部每周将合理化建议进行登记、编号、存档,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 准。 (2)企管部将整理后的合理化建议按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发送至各相关责 任部门,要求其在一周内予以评审。原则上,回复的时间不得迟于一周,但 如确有无法及时评审的原因,经企管部同意后,可顺延三天,其回复具体格 式详见《合理化建议评审表》(附件6)。 (3)企管部将评审后的合理化建议根据质量和影响程度将建议划分为 A、B 两级:A 级标准为重大创新,投入规模大和收益回报高的建议;B 级标准为小 幅度改良性建议;最终定级完毕后将合理化建议提交总经理审核,其具体格 式详见《合理化建议审批表》(附件 7)。 5.2.5 合理化建议的公示 企管部于每月 10 日前将经过总经理审核的合理化建议整理、登记、汇总后, 在宣传栏或通过其他途径(如《湖北九州通人》等)予以公示。 5.2.6 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对总经理审核通过的合理化建议,由总经理指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实 施,并由企管部对合理化建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合理化建议的有 效执行。 5.2.7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1)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将根据建议实施的有效程度对建议人和建议团队 进行 1-10 分/条的积分奖励。 (2)企管部每季度负责对合理化建议进行梳理,由总经理办公会商讨审批其 中具有重大价值的建议的物质奖励等级。 (3)物质奖励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根据实际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宁缺勿滥。 根据实施情况授予建议人和建议团队“贡献奖”、“创新奖”、“鼓励奖” 数名,其奖金分别为 1000 元、500 元、100 元。 6 发放范围 6.1 湖北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 6.2 下属各分公司总经理。 7 附则 7.1 本办法报湖北公司总经理批准,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7.2 本办法执行部门为湖北公司的各部门。 7.3 本办法解释权属湖北公司企管部。 7.4 本办法属 C 级。 8 附件 8.1 湖北九州通组织结构图 8.2 员工申诉处理流程图 8.3 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流程图 8.4 合理化建议需求表 8.5 合理化建议提报表 8.6 合理化建议评审表 8.7 合理化建议审批表 附件 1 附件 2 员工申诉处理工作标准 任务 节点 名称 任务程序、重点及标准 时限 程序 A2 申诉 提报 员工以数据、凭证等书面形式提出申诉,有两条路径:其一,按照部 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的层级逐级申诉;其二,匿名或联 名的书面材料通过总经理信箱提出。 重点 申诉事项没有充分事实依据和理由将被视为无效申诉,任何受理人有 权不予受理。 标准 对员工的申诉应及时、详尽的登记相关情况,并尽快反馈给相关部门 。 申诉 处理 B2 员工的第一申诉处理对象为其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越级申诉。 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员工申诉后,能当时处理的应当时处理;需要查证 核实的,一般应于2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1周。 不超过一周 D5 1、如部门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给予申诉人答复或给出的答复没 有令申诉人满意的,申诉人有权向其分管副总继续提出复议,其分管 副总一般应对该复议于2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1 周。 2、如被申诉人为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员工可直接到被申诉 人上一级领导处申诉。 不超过一周 E8 一、二级申诉没有让申诉人满意的,可以向总经理最终申诉,总经理 处理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允许对同一事件再次进行申诉。 重点 没有按一级申诉——二级申诉——最终申诉层级顺序进行申诉的,任 何受理人有权不予受理。 标准 对揭发、检举类的申诉将实行严格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不得借机报 复申诉人。 附件 3 相关资料 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标准 任务 节点 名称 A2 合理 化建 议征 集 任务程序、重点及标准 时限 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需要解决的疑难、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在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或 者通过其他方式发送至企管部,由企管部进行汇总、分类。 随时 B2&B3 企管部将汇总后的疑难问题张贴于公司宣传栏处,进行合理化建议的征集。 相关资料 每月的10日前 重点 合理化建议征集的疑难、问题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是在公司实际工作中所发现 的问题。 “ 合理化 建议需求 表” 标准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合理化建议需求表”及时、准确的将疑难、问题提报至企管 部。 合理 化建 议提 报 C4 员工针对企管部张贴的或是自己在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提出好的意见或建议,通 过总经理信箱、各部门负责人等渠道进行提报。 D4 总经理信箱于每周一、三、五由总经理亲自开启,并由总经理秘书汇总、登记。总 每周一、三、 经理秘书、各部门负责人于每周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发送至企管部,由企管部进行 五 汇总、整理。 B5 企管部每周将合理化建议进行登记、编号、存档,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 “ 合理化 建议提报 表” 重点 凡是公司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议;企管部应做好汇总、整理 的工作。 标准 合理化建议的提报渠道应多样化,充分满足员工提报合理化建议的需求。 A6 企管部将整理后的合理化建议按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发送至各相关责任部门,要 求其在一周内予以评审。原则上,回复的时间不得迟于一周,但如确有无法及时评 不得迟于一周 审的原因,经企管部同意后,可顺延三天。 B7 企管部将评审后的合理化建议根据质量和影响程度将建议划分为A、B两级:A级标 准为重大创新,投入规模大和收益回报高的建议;B级标准为小幅度改良性建议; 最终定级完毕后将合理化建议提交总经理审核。 “ 合理化 建议评审 合理 表” 、“ 化建 企管部将经过总经理审核的合理化建议整理、登记、汇总后,在宣传栏或通过其他 下季度第一个 合理化建 E7&B8 议评 途径予以公示。 月的10日前 议审批表 审 ” 重点 对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平、理智的分析,切忌盲目或主观性的 进行评审。 标准 评审应及时,有效;其评审通过的合理化建议应具有可实施性。 合理 化建 议处 理 B9 企管部将对审核通过后合理化建议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合理化建议的有 效执行。 B10 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将对建议人进行积分奖励,并每半年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实施 情况商讨审批其中具有重大价值的建议的物质奖励等级,授予建议人“贡献奖”、 “创新奖”、“鼓励奖”,其奖金分别为1000元、500元、100元。 重点 企管部应及时对审核通过后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执行。 标准 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总经理办公会商讨审批合理化建议的物资奖励等级。 附件 4 合理化建议需求表 序号 项目 需求部门 需求解决时间 目前现状 问题描述 可提供资源 预期效果 附件 5 合理化建议提报表 序号 项目 建议序号 提报部门 提报人 合理化建议 需提供资 具体实施 预计完成 源 部门 时间 附件 6 合理化建议评审表 序号 项目 建议序号 是否采用 原因 评审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件 7 合理化建议审批表 序号 项目 问题描述 建议序号 建议概述 具体实施 企管部意 部门意见 见 总经理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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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核申诉流程及注意事项
考核申诉及其处理程序 1. 1) 申诉受理机构 员工知晓考核分数、等级及评语之后,在一周内,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 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 考核管理委员会是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机构。人力资源部是考核管理委员会的日 常办事机构,一般申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处理。 2. 提交申诉 员工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考核申诉表》。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部门、申 诉事项、申诉理由。 3. 申诉受理 1) 人力资源部接到职工申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 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2) 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员工所在部门 主管进行协调、沟通。不能协调的,人力资源部上报考核管理委员会处理。 4. 申诉处理答复 1) 人力资源部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申诉人;人力资源部不能解决的申诉,应及 时上报考核管理委员会处理,并将进展情况告知申诉人。 2) 考核管理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就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 诉人。 3) 如遇特殊情况或属公司管理层员工的,可由总经理主持考核委员会复议。复议决定的 成绩即为最后核定的成绩。 注意事项 1. 2. 考核者应理解考核的意义、步骤、方法,掌握实际考核程序。 为保证考核有效顺利进行,考核小组要事前召开会议,对各级考核人员进行培训, 讲解考核的目的、执行标准以及考核的具体方案,提高考核者的观察能力和判断能力,以 提高考核的质量。 3. 各级考核人员经培训后在评定考核时应注意: 1) 部门经理需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进行客观的评价, 以此作为员 工考核的依据。 2) 对被考核者的评价应消除个人主观偏见,不猜度、不编造、不敷衍、不凭印象,做到 公平、公正、合理,以事实为依据。 3) 确实了解该员工职务及其责任的具体内容及标准,不得以自身所认为重要的工作, 夸大员工的成绩。同进避免对合作时间较长的下属给予过高评价,对新进下属员工评价过 低。 4. 各部门经理应与员工共同针对考核中未达到标准的项目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 措施计划,并予以跟踪、辅导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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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中的处理技巧和案例分析
劳动争议中的 处理技巧和案例分析 当前劳动争议的三大特点 1 、涉案人数多 个案争议处理不当,引发更大矛盾; 员工团队意识增强,加大矛盾处理难度。 2 、经济指数高 经济诉求成为经济发达地区争议焦点 经济手段的运用需要更多员工关系处理技巧 3 、单方败诉高 企业员工关系管理需要反思 社会普遍误读劳动法律基本原则 劳动争议主要类型分析 1 、报酬、保险福利是焦点( 67.3% ) —— 某饭店“性骚扰”争议的处理 2 、解除合同是难点 ( 16 。 7% ) —— 企业管理不规范是主因 员工关系管理的热点和难点 聘用 报酬 解聘 终止 跳槽 保密和不竞争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制度:企 业内部调解,企业外部“一裁两审”。 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 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新司法解释的内容 关于欠薪案件的处理 程序上,将“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确定为:拖欠工资的争议,以单位“书 面拒绝”作为界定争议发生的标准,否 则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作为标准。 劳动者凭工资欠条可以直接向法院 起诉。 新司法解释的内容 关于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请求 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 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的争议,或者 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 续的争议,经劳动仲裁后,当事人向法 院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 新司法解释的内容 关于非劳动争议案件 1) 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是行政争议,法 院不受理。 2) 公有住房制度改革中的住房转让纠纷。 法院作为普通民事案件处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职业病鉴定结论的 异议纠纷。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 关于雇佣、学徒、帮工纠纷。按照民法 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的惯常做法处理。 新司法解释的内容 关于劳动力派遣 劳动者因劳动力派遣合同履行产生 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 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 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新司法解释的内容 关于劳动合同的优先适用效力 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 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 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法院应 予支持。 ( 注意:劳动合同签订后制定的新 规章制度适用 ) 新司法解释的内容 关于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 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 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做 为法院裁判劳动争议案件的根据。 一、聘用中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案例 1 : 白某受聘于电信公司,任销售副总 裁,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 3 个月,月薪 2 万 9 千元。 试用期满前一天,电信公司总裁找 白某谈话,称其工作中存在问题,试用期终 止,命令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白 某到人力资源部后,人力资源部出具了一份 终止聘用关系通知书。白某对通知书中所称 白某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提出异议,人力资源 部遂拟订了一份“离职协议书”,白某以该 协议内容过于苛刻为由拒绝签订。 试用期满五天后,电信公司发给白某 一份“违纪辞退通知书”,称因白某违反工作 纪律和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白某随后诉至劳动仲裁委。电信公司 辩称,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况 且白某属于不服合录用条件及有违纪行为。 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试用期满 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 聘。 争议焦点 电信公司的解聘是否合法有效? 白某应该提出什么仲裁申请? 案例 2 某通讯公司招聘业务员韩某,双方试用期 为 3 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一万元。但是, 韩某在试用期内无任何业绩。 公司 CEO 在 3 个月试用期满前发给韩某 一份邮件,希望能够再延长 3 个月试用期, 以观后效。韩某收到邮件后没有表示任何意 见。双方继续履行试用期合同。 结果,在 6 个月即将届满时,韩某表 现仍然不佳,于是,公司 CEO 在 6 个月 满前书面提出由于韩某不符合录用要求, 终止他的试用期。 不料,此时韩某却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合 同的经济补偿金及 50% 的额外经济补偿 金。 争议焦点 公司与韩某的延长试用期的做法是否合 法? 韩某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 济补偿金? 试用期离职的条件 试用期解除三要件: 1 、录用条件 2 、考核结论 3 、通知时间 问题:员工不服试用期考核结论怎么办? 案例 4 邢某 1997 年 10 月到美国视讯公司北京 办事处工作,后美国视讯公司分立为两个公 司,其中之一为 VTEL 产品公司。美国 VTEL 产品公司 1999 年 11 月在中国投资成立威泰 公司,邢某转入威泰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 劳动合同,邢某在威泰公司工作期间负责威 泰公司产品销售工作,威泰公司出具邢某任 公司销售经理的任职证明,但邢某工资每月 5500 美金由美国 VTEL 产品公司按月在美国发 放。 2004 年 6 月 15 日,威泰公司法定代 表人、总经理以 VTEL 产品公司(中国) 总经理的身份书面通知邢某 VTEL 产品公 司解除聘用关系,不再履行中国地区销售 经理的职务。邢某于 2004 年 6 月 15 日 离开威泰公司,威泰公司未向邢某支付解 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通知金。 邢某要求威泰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关 系经济补偿金及 50% 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争议焦点 邢某与威泰公司有劳动关系吗? 谁应该支付邢某经济补偿金? 案例 3 : 一名学生为了毕业分配时能够顺 利分配到某家公司,在毕业前到单位实 习。一次工作中的意外,该学生不慎摔 伤。事后,该学生向单位提出申请,要 求按照工伤处理,享受相关待遇。 问题:学生实习期间受伤该咋办? 实习的法律关系和风险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 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 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关系 实习期间学生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劳动关系与非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三个核心要件: 1 、主体资格; 2 、管理关系 + 工资关系; 3 、业务范围合法。 劳务关系的核心特征: 1 、平等主体关系; 2 、工具的契约性; 3 、过程的独立性。 企业用工的各种类型和法律界定 合同工、事实工、小时工、劳务工 -------- 均属于劳动关系 派遣工、租赁工、返聘工、实习工 --------- 均属于劳务关系 代理人、直销员、承包工 --------- 易混淆的关系 几种典型劳务关系 返聘人员 实习生 借调人员 下岗再就业 讨论案例 北京空运公司与其他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股 份公司。原北京空运公司员工订立了 5 年期劳动 合同,只履行了 3 年,便被整体划给了股份公司, 并与股份公司新签了 5 年期合同,原合同未做处 理。 5 年后,股份公司终止了 5 名员工劳动合同。遂 发生争议,要求股份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二、薪酬支付争议的预防处理 案例 5 : 高某为某科技公司财务总监,月薪 2 万元。 2002 年,高某与公司发生争议。 高某称, 2002 年,公司因经营困难,开 始实行裁员减薪计划,经公司 CEO 商谈,公司与高 某订立了一份“迟延支付工资协议”。协议约定,高 某升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工资不变;经双方 同意,公司每月支付高某工资 5000 元,其余工资公 司暂不发放,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并发放。 协议执行三个月后,公司与高某口头达成 高某离开公司的协议,但公司拒绝支付其余工资。现 要求支付余下部分工资及 25% 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辩称,公司从未与高某订立协 议,公司效益不好时高某工资被降为 5000 元 后,他没有任何异议,只表示愿意继续工作。 由于高某是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总监,有机会 接触公章,要求鉴定协议上公章的真伪及公章 与文字的先后顺序。 仲裁委经过委托鉴定,查明该协议 上公章是真实的,但文字后于公章,即字压章。 争议焦点: 1 、该协议的真实性能否认定? 2 、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 3 、公司应否支付高某的工资和 25% 经 济补偿金? 合同中的薪酬约定与支付 工资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受国家 法律调整的劳动基准; 在不违反法律的基础上,劳动合同可以约 定工资的构成和发放方式; 合同的约定直接影响到女职工“三期”工 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员工工资扣除等 事项。 案例 6 : 周某因工作原因连续工作三个月, 致使“五一”黄金周出游计划落空,还 必须“五一”期间坚持工作。为此,其 要求支付其三个月期间,所有休息日和 “五一”的加班工资,公司称已经批准 实行了综合工时。 问题:公司是否应支付其加班费? 三、解除合同争议的法律要点 案例 唐某是三环相模公司总务处经理,负责 公司人事行政工作。 后唐某组织该企业部分员工成立了企业工 会,唐某被选为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后, 唐某即积极维护员工权益,针对公司违法事 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支持和代理公司员工 就权益维护与公司仲裁和诉讼。 此后,唐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公司自备水 井卫生不合格。卫生检疫部门经过检查发现 该公司卫生许可证没有及时年检,遂作出罚 款 5000 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这种情况,公司认为唐某在任总务处 经理期间负责卫生许可证年检工作,由于其 工作失职,导致公司被行政处罚,蒙受经济 损失,便以唐某严重失职,给公司带来重大 损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 唐某是否属于严重失职? 唐某行为是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公司解除合同是否成立? 违纪解聘三确保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规章纪律明确,法律政策清晰 完善履行法定或约定程序 过错离职的举证责任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 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违纪员工的处理流程 谈话 调查 取证 记录 本人意见 工会意见 记录过失证明 判断违纪性质 寻找行为对应规则 讨论处理方案及选择 就预案与员工交流 获得员工本人意见 寻求软处理可能性 作出最后决定 起草书面通知 送达书面通知 1 、面谈 1 、最好当天处理、最晚不超过第二天 2 、面谈时要先肯定员工的优点,从而引 出员工的缺点 / 错误 3 、督促违纪员工提交的 “检讨书”、 “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或敦促 违纪员工本人在违纪记录上签字 2 、取证 / 确认 可以证明员工违纪行为的证据主要有: 1 ) “检讨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 2 )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 3 )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明; 4 )有关物证; 5 )有关书证及视听资料; 6 )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 取证的几种思路 1 、众目睽睽 / 做贼心虚 2 、侥幸心理 / 蒙混过关 3 、手段违法 / 目的“高尚” 4 、混合过错 / 大家扯平 5 、拒不承认 / 以退为进 几种慎用证据 电子邮件 证人证言 录象资料 案 例 某香港投资公司招聘财务经理,吴 某持某外资医药企业北京办事处书面证明, 证明曾任该医药企业财务总监,该投资公司 遂聘其为财务总监。此后,吴某表现无法令 投资公司管理层满意,遂与某医药企业联系, 不料,该企业总部出具书面材料证明吴某未 曾任该企业财务总监之职。该投资公司遂以 公司的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立即解除合同规定, 解除了吴某劳动合同。 吴某诉至仲裁委员会,结果会如何? 谋杀案例: 某跨国公司计划裁员,由于员工 潘某的合同即将到期,于是公司与其协商 不按照正常终止程序终止而是解除合同、 支付经济补偿。于是,双方签署离职协议 书,潘某领取了经济补偿。 后潘某进行体检,发现患有脑瘤。 于是员工潘某翻悔,认为签署解除合同协 议时不知自己是患有重症,属于重大误解, 要求认定离职协议无效,继续履行合同并 享受医疗期待遇。 协商离职的选择 1、谁提出离职是核心 2、协商形式可以约定或规定 3、应该对协商采取经济引导 注意:对辞职请求注意甄别处理 协商解除的特点 1 、不受法律解除限制性规定的调整; 2 、不用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3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推荐使用! 协商的条件往往是经济补偿支付 补偿多少是个动态概念 学会使用比较计算来打动离职员工 补偿支付的项目、金额应该表现灵活 医疗期满解除的七要件 1 、法定医疗期满 2 、不能从事原工作 3 、新安排工作也不能从事 4 、劳动能力鉴定(非所有程序) 5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 一个月工资 6 、支付经济补偿金 7 、支付医疗补助费或额外医疗补助费 难点问题 精神病、癌症等重症、绝症 慢性病 影响劳动能力的疾病 建议慎用!! 1 、与企业文化相悖 2 、经济性较差 3 、采用更加有效益的举措 4 、尽量采用一次性处理方式 不胜任工作解除的五要件 1 、不胜任工作 2 、培训或调整岗位 3 、考核仍然不胜任 4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 一个月工资 5 、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胜任案例: 某公司员工,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公司在参加竞标中失利,该员工负 责的一家长期客户流失。公司遂以客户流失, 岗位不再存在为由安排员工待岗。在此期间, 公司安排员工到另外一个部门进行试岗,但 该员工没有通过试岗考核,未能实现上岗。 此后,公司又为该员工安排两个岗位,均被 该员工拒绝。后,公司即以不胜任工作为由, 提前 30 日通知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 公司的解除合同行为是否合法? 建议转化使用!! 不胜任转化为协商离职 要求是必须有不胜任的前提 面谈和以人为本是关键环节 补偿是重要手段 转变一个观念:不胜任还要给钱? 客观情况变化解除的四要件 1 、客观情况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无法达成协商变更 3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 一个月工资 4 、支付经济补偿金 客观情况变化的理解 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1 )企业迁移; ( 2 )企业分立或被兼并; ( 3 )资产转移;( 4 )企业改制; ( 5 )部门撤并或做重大调整; ( 6 )企业经营战略调整; ( 7 )企业产品结构调整。 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1 )单位变更名称; ( 2 )法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更换; ( 3 )企业内部承包。 案 例 讨 论 某公司在外地有一家企业,目前想 将其并入广州企业,但有将近 300 名员工。公 司遂发出通知,以客观情况变化为由解除了 300 人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了高于国家规定的 经济补偿。 问题:这种解除是否合法? 案 例 讨 论 非典期间,某饮料企业决定吃住在企 业,员工不同意,企业遂决定解除其劳 动合同。 问题:这种解除是否合法? 建议科学使用 属于一种经营自主权 自主经营不等于随意经营 应该将运营思路与员工沟通 逐步建立企业变更无时不在的观念 四、终止合同争议的法律要点 案例 M 公司市场部职员吴某的劳动合同 于 2003 年 7 月 31 日到期。 M 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6 日发出书面 通知,通知她合同到期不再续订,工资 截止日为 2003 年 7 月 31 日。吴某接到 通知后情绪激动,造成办公秩序混乱。 2003 年 6 月 9 日,吴某接到公司另 一份书面通知,告知她 6 月 6 日已通知内 容,并要求她自 2003 年 6 月 9 日起,不 得到公司办公区域上班,在保安监管下交出 门卡、信用卡、网络密码等物品。 吴某聘请律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 请,认为公司实质上是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劳动者已经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要求公司支付提前 30 天通知 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 补偿金,共计 26 万余元。 争议焦点: 1 公司通知是否合法? 2 是解除还是终止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合同终止条件 退休年龄达到 死亡 撤消 解散 关闭 破产 劳动合同终止的特殊处理 1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法律规定一些员工的劳动合同 到期时不能马上终止,而要视具体情况作出特殊处理: ( 1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女员工的生育权并保障社会的延续和发 展,劳动合同要顺延至哺乳期满。 注意:“三期”女员工享有不得终止权,但不可以出现违纪行为, 否则,企业有权作出违纪处理及解除劳动合同。 ( 2 )员工在医疗期内的 医疗期也是需要对员工作出特殊保护,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期 满的终止,自动延长至医疗期满。 ( 3 )因工负伤医疗尚未终结的 劳动合同终止的特殊处理 2 、特殊群体: ( 1 )工伤员工: 因工负伤,是员工在为企业提供劳动中受到的伤害,因此,企业 应该对这些员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法律要求,对于因 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5 级、 6 级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也 不能终止。 但是,根据 2004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7 至 10 级工伤的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终止。 ( 2 )工会干部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 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 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 长至任期期满。 五、辞职的法律应对和处理 跳槽案例 1 何某在国美电器工作已经近十年, 并与公司签订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两年期的《劳动合同》, 职务为国美电器公司总经理。 同时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 约定何某要解除合同需提前 6 个月提交 辞职申请,并在离职后一年内不能到同 行业任职,否则需要向电器公司支付 10 万元违约金。 2003 年 8 月,鹏润投资公司将何某由国美 电器调入鹏润房地产公司任副总经理。国美电 器和鹏润房地产公司均系鹏润投资公司的子公 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均为同 一人。电器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均由投资公司统一管理和任命。 2004 年 4 月,何某向房地产公司提出书面 辞职,并于 2004 年 6 月离开房地产公司,到深 圳的同行业易好家电器公司任总经理。 2004 年 8 月,国美电器认为何某离职没有 提前 6 个月通知,属于严重违约,要求何某继 续履行《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支付 违约金 10 万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的关键点是什么? 何某是否属于违约 跳槽案例 2 六名员工与广西某公司订立了 劳动合同,后该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 资新设立了一家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对 所有投资公司实行紧密管理,六名员工 与其他员工一起被安排在股份公司工作。 此后,六人集体跳槽,引发争 议,股份公司要求赔偿 98 万; 6 人告 至法院,判赔 108 万元。 最后, 6 人告至最高法院。 六、保密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案例 马某是箭牌的市场总监,与公司订立了 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签署任何保密或竞业禁 止协议。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颁布了 《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定》,明确要 求涉密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生产口香糖、 香口胶、泡泡糖等类糖果的企业就职,同时, 规定公司将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公司的一些内部规定,吉百利被视 为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2003 年,马某提出辞职并在箭牌同意后 离开,箭牌公司没有支付任何补偿。不久, 马某前往吉百利公司,继续市场部工作。 箭牌公司认为,吉百利是公司在中国最 主要的竞争对手之一,马某到吉百利工作 违反了公司的规定,遂要求其离开吉百利 公司。马某则认为,根据公司的规定,公 司要限制他就业,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公 司表示,只要马某离开吉百利,可以马上 支付经济补偿。因协商不成,箭牌公司告 至仲裁委员会,坚持要求马某从吉百利离 职。 争议焦点 对马某的竞业禁止有效吗? 公司能够后支付补偿吗? 马某是否构成了同业竞争? 现场测试案例: 某网络公司因调整经营方向,公司总经理 口头告知副总经理办理离职手续。副总经理办理离 职期间生病住院。出院后,公司告知其已经离职, 属于自行离职,公司不再发放经济补偿。副总经理 遂告至仲裁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则称其 属于自行辞职,不需发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调查了解,该公司开全体会议宣布 整体性裁员,并承诺按照规定发放经济补偿。但副 总经理与总经理的谈话是口头的没有证据。 讨论:本案应如何裁决? 你会如何裁决? 你的思维定式是什么? 你忽视了什么规则? 总结 劳动争议预防基础是合同订立 劳动争议处理依托证据意识 劳动争议应对关键是依法管理 服务客户 (部分) 铁道部、中国石油、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中国电子、中国兵器 中国粮油、中煤集团、航天科工 招商局、南方航空、国际航空 南方电网、华北电网、一汽大众、 东风汽车、 TCL 、格力、美的、 松下、诺基亚、中兴通讯、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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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名册( 规范格式 )
用人单位职工名册(规范格式) 填报单位: 序 号 姓名 1 单位注册类型: 性 年 文化 别 龄 程度 2 3 4 劳动保障证(卡)号: 职业 等级 资格 身份 证 号码 社会 保险 卡号 用工 类型 人员 类别 用工 之日 订立 合同 时间 劳动 合同 起止 时间 5 6 7 8 9 10 11 12 填报时间: 订立 合同 情况 合同 类型 13 14 年 月 离职 时间 离职 类型 工 资 15 16 17 参加社会保险 养老 保险 医疗 保险 失业 保险 工伤 保险 生育 保险 18 19 20 21 22 1 2 3 4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填表说明如实填报本单位各类用工情况,包括建立劳动关系和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单位注册类型:①国有企业 ②集体企业 ③外商投资企业 ④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⑤私营企业 ⑥其他企业 ⑦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性别:①男 ②女 4、文化程度:①初中及以下 ②高中、中专、中技 ③大专 ④本科 ⑤研究生 ⑥其他 5、职业等级资格:①初级 ②中级 ③高级 ④技师 ⑤高级技师 6、用工类型:①全日制用工 ②非全日制用工 ③劳务派遣 7、人员类别(可多项选择):①城镇就业人员 ②本省农村就业人员 ③外省农村就业人员 ④外方和港澳台就业人员 ⑤劳务派遣人员 8、用工之日、订立合同时间、离职时间应填报至年月日。 ⑥离退休返聘人员 9、订立合同情况:①首次签订劳动合同 ②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 ③第二次及以上续签劳动合同 10、合同类型:指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情况,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动者劳动合同。 11、离职类型:①合同终止 ②单位解除合同 ③本人解除合同 ④劳务派遣期满 ⑤其他 12、工资:指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其中全日制劳动者的计酬单位为元/月,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计酬单位为元/小时。 13、参加社会保险:①是 ②否 ⑦其他 ⑤劳务派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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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劳动争议仲裁)
授权委托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方委托受理 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下列 人员为我方代理人: 1.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2.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在接到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后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委托人留底,一份交受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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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供法人、其他组织用)
授权委托书(供法人、其他组织用)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受委托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附: 代理人: 代理人: 住址: 住址: (盖章)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电话: 电话: 注: 1. 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 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 授权; 2. 诉讼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 方当事人; 3. 此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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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劳动争议诉讼)
授权委托书(劳动争议诉讼)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现委_________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委托人:×× ×年×月×日 注: 1. 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 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 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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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供委托律师为代理人用)
委托代理协议(供委托律师为代理人用) ××(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_ 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 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 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法律顾问处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 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件和解及撤 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要履行协议。 甲 方 ] 乙 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 法定代理: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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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姓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性别 职务(岗位) 职务 性别 职务(岗位) 职务 事由:因××××(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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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书
劳动争议调解书 ××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书 起诉人: 被诉人: 上列双方当事人,因××争议一案,经本院调解,双方自愿达 成如下协议: ……。(正文) 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审判庭 审判员 年×月×日 ×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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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性别 )字第 号 职务(岗 职务 性别 职务(岗位) 职务 (事由) 上列双方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 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 议如下: (协议内容) 1. ×××××××××。 2. ×××××××××。 3. ×××××××××。 双方当事人(签名)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劳动争议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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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裁定书
劳动争议裁定书 ××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裁决书 起诉人:××× 被诉人:××× 上列当事人因×××一案,经本案审理查明: 据此,裁定如下:(正文) ×日 审判庭 审判员 × 年×月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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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判决书
劳动争议判决书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 劳字第×号 [ ]民 起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原告人和被告人×××一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审判庭,对其 进行了审理,现查明…… ……。(正文) 如对本判决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五日内, 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份,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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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姓 名 或单位名 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 人 姓 名 性 别 民族或国 籍 工作单位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申 诉 人 职务 年龄 用工 性质 姓 名 或单位名 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 人 姓 名 性 别 民族或国 籍 工作单位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被 诉 人 职务 年龄 用工 性质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1. 副本 _份; 2. 物证 件; 3. 书证 件。 注:1. 申请书应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 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要求。 3. 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续加中页。 4. 申诉书副本份数,应按被诉人人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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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危险告知书( 全套 )
(全套)岗位危险告知书 目 录 工种: 电工 编号:01 工种: 电焊(气焊)工 编号:02 工种:木工 编号:03 工种: 起重作业 编号:04 工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械等) 工种:车辆驾驶员 编号:06 工种:钢筋工 编号:07 工种: 架子工 编号:08 工种: 模板工 编号:09 工种:混凝土浇捣工 编号:10 工种:混凝土拌和工 编号:11 工种:交通管制人员 编号:12 编号:05 土石方开挖 工种:涉爆人员 管涵施工 砌体防护 边坡喷浆防护 普工 编号:01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5 编号:06 工种:人工挖孔 钻孔灌注桩 梁板架设 桥面系施工 编号:01 工种:隧道开挖 工种:隧道爆破人员 隧道支护作业 洞内运输 基层内场拌和工 沥青内场拌和工 基层外场普工 沥青外场普工 路面附属工程施工人员 管理人员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1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1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5 编号:00 岗位危险书面告知书 工种: 电工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 电工 作业,存在着 触电、灼伤、电气火灾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 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 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 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非电工严 禁进行电气作业。电工作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酒后不准进行电气操作。 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及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线路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 4、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5、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6、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箱内 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7、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8、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通电试 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9、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10、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应挂有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11、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 安全。 12、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抢修。相关人员须熟悉触电救护知 识。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电焊(气焊)工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 电焊(气焊) 作业,存在着 触电 、灼烫、 有毒气体 、 辐射 和 火灾 等岗位危险,予 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 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所用焊钳焊线必须绝缘良好,严禁两台焊机共用一组保险丝、一个空气开关。 2、氧气、乙炔钢瓶禁止暴晒、撞击,严禁存放在接近热源的地方,两瓶间距必须保气瓶持 5 米的安全距 离.。 3、气瓶上的截止阀、减压阀、回火装置应完好,使用气焊时必须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操作。 4、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焊割”制度。 5、焊工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严禁将焊接电线、皮管缠在身上攀登。 6、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等未经彻底清洗和测爆不能割焊。 7、输送氧气、乙炔气的皮管应完好、不漏气,不可与油脂高温接触,严禁重物压管,同时电焊导线不得 从氧气、乙炔或易爆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于同一地沟内,防止火花和锋利的材料落在 胶管和导管上。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木工 编号:03 : 你将从事的木工作业,存在着 高空作业 、 触电、 机具伤害和 坍塌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 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 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 照执行: 1、使用锯板机、刨板机、圆盘锯等木工机械前,必须检查锯片、刀片的松紧程度、有无裂缝、损伤及运 转是否正确等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并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 2、锯割长料要有两人配合进行,推料一端距锯 20CM 就要放手;锯割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3、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未完全停止运行的木工机具,使用各种木工机具不得带手套。严禁非木工人员操作 各种木工机械。 4、木工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场内木屑、刨花要经常清理,预防火灾发生。使用手工工具应先检查 手柄是否牢固,挥斧锤击时,必须顾及四周和上下的安全。 6、木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破裂材料,拆模板时,应经技术管理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 严禁猛橇、硬砸或大面积橇落、拉倒。拆下的模板不准乱丢、乱放,有钉子的一面要朝下或敲弯,防止钉 子伤人。 7、木工在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和高空作业岗位告知书,在立模、立柱护桶、搭设 脚手架等施工时,必须认真检查所用的各种工具、螺栓等材料,发现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起重作业 编号:04 : 你将从事的起重作业 作业,存在着 坠物伤人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 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 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 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 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 须经常对照执行: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独立顶岗作业, 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2、吊装前必须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 宽物体的吊装。 3、上班按规定着装,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备带工具 袋,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件等,严禁酒后进行起重作业。 4、在吊装作业中,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不准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 降,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停电等)中断,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5、梁板起吊前应对吊环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补救。 6、起重设备的性能必须完好,认真做好小型起重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定期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 态。 7、严格起重作业“十不吊”制度。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械等) 编号:05 : 你将从事的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存在着机械倾翻、 坠落、物体打击 和 机械伤人等岗位危险, 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 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有机械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专人专机,非操作手本人不得开动机械。 2、操作者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判断准确,按限速要求控制速度。 3、加强日常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熟悉车况。 4、启动前必须检查制动系、转向系,确保良好无误后方可开动机械。 5、开动机械后首先检查表盘是否灵敏、液压系统是否运动自如,确保良好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6、作业中要不断熟悉环境,要仔细观察和考虑好周围环境条件,清楚交叉作业可能带来的事故隐患。 7、勘查行走路线,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通过或作业。 8、起动发动机后,不要马上全速操作和作业,必须以低速进行一定时间的运转。 9、在进行回转前必须确认周围无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作业人员的头顶上或运送车辆驾驶室顶上 回转上车。 10、机械应停放在平坦而稳定的地面,若在倾斜地面上停放时,务必在履带端部垫好止动块。 11、装载机严禁载人行驶或登高,离开机械时,务必将铲斗降到地面放稳,再将所有操作杆都按停机要求 放置位置上。 12、作业完毕后车辆停放于安全地点,决不允许停放在边坡底下或其它土质松软容易塌方地段。挖指挥人 员做好警戒工作。机械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书面告知书 工种:车辆驾驶员 编号:06 : 你将从事的机动车驾驶作业,存在着倾翻、高空坠落、交通事故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 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 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 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 对照执行: 1、装载与搭人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则的规定,严禁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驾驶机动车时严禁穿拖鞋。 2、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安全距离。行驶中,应随时注意交通标志和道路情况,服从交 通指挥人员和信号指挥,不得违反交通规则(条例)。 3、道路应限速行驶,遵守项目部运料车辆的相关规定,并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做好配合工作。 4、强行超车,禁止在刚超越后立即右驾方向或制动。驾车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狭路、弯道、下坡、冰 雪道路、交叉路口、过桥、交通岗附近、设有禁令标志路段及其它有障碍或视线不清的路上禁止超车。 5、交叉路口和岔道应先减速、鸣号,观察人车往来,随时做好制动准备,通过公路平交叉路时,禁止抢 道。 6、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雨中行驶,应尽量避免靠近路边和采用紧急制动或急速转向。 7、行驶,必须打开黄色雾灯,严禁超车。雾天能见度低于 5 米时,不得继续行驶,可打开视宽灯停车休息。 8、道路行驶,应适当控制车速,握稳转向盘。会车应选择比较安全的地方,不得猛打猛回转向盘,不得 在冰冻路面上使用紧急制动。必要时应配置防滑链。 9、公路行驶应自觉遵守高速公路行驶条例,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车,遇到车辆出故障,应停在行车道 右侧,白天设三角警示牌,晚上开警示灯,并及时通知交警部门。 10、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11、动车熄火、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 12、、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 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平时应认真及时地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钢筋工 编号:07 : 你将从事的钢筋作业,存在着机械伤害、触电、灼烫、高空坠落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 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 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 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 行: 一、钢筋搭接长度要标准,绑扎要牢固,搭接、绑扎必须按施工规范进行。 二、多人合抬运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必须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加工后成品、 半成品必须先冷却后搬运。 三、钢材成品、半成品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 罩。 四、调直机调直钢材时,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 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五、用卷扬机冷拉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 2 米区域内,严禁站人,操作人员不 能站在钢筋的同一直线上。卷扬机棚前应设防护栏,台座上也应加防护设施。 六、除锈机对钢筋进行除锈时,应带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在钢筋基本调直后进 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七、切断机切断钢筋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小于 15 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 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 除刀口附近的 八、用弯曲机制作钢筋时,钢筋要贴紧档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弯曲长钢筋应 有专人负责,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严禁制作超过本机 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九、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备带工具袋。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十、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架子工 编号:08 : 你将从事的脚手架搭设作业,存在着坠物伤人、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 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 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 照执行: 1、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 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或支架上,也不得插在腰带上,工具手柄设置腕扣绳。作业时精神要集 中,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听从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开玩笑、酒后作业。 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各种型式脚手架的安全技术规范来搭设。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遵循确保安全为原则完成架子架设。 3、认真检查脚手架所用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严禁使用。 4、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 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5、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 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要保证其最小的安全距离。 6、拆除支架或模板时,不得双层作业,拆下的支架杆件或模板不得往下扔,必须遵循由上而下的顺序平 稳吊放或滑放,堆码整齐。 7、遇高温、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模板工 编号:09 : 你将从事的模板支设作业,存在着物体打击、坍塌、坠物伤人、高空坠落、起重伤害等岗位危险,现 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 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使用锯板机、刨板机、圆盘锯等木工机械前,必须检查锯片、刀片的松紧程度、有无裂缝、损伤及运 转是否正确等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并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 2、木模制作场地要有防火措施,锯末、木屑等要及时清理。 3、在基坑内支模时,应检查基坑有无塌方现象,方可操作。 4、用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结实;支立模板时, 底部固定后再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 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6、临边作业要配戴安全带,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 上,更不能插在腰带上。 7、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当模 板距人员 1M 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 面积拉倒。3M 以上模板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拉紧,缓慢送下。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混凝土浇捣工 编号:10 : 你将从事的混凝土浇捣作业,存在着物体打击、坍塌、触电、高空坠落、起重伤害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 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 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 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 须经常对照执行: 1、人工高处手推车上料时,应搭设规范的作业平台和斜道,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装置。 2、汽车吊或桅杆吊斗浇注混凝土时,起吊、运送、缷料应有专人指挥,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相关规定。 3、电动震捣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2)配电箱的接线应使用 电缆线,漏电保护装置齐全;若大面积混凝土浇注需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时,应设集中开关箱,并有专人 负责看管。 4、泵送混凝土在作业前应先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5、泵送前,应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合格 的管件。 6、混凝土泵在运转时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7、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对模板的支撑和变形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加固支护,防止塌模。 8、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才可作业。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混凝土拌和工 编号:11 : 你将从事的混凝土拌和作业,存在着 机械伤害、 车辆伤害、高处坠落 和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 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 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 对照执行: 1、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 杆。 3、搅拌设备的配电系统和线路铺设符合规范,电气绝缘良好。 4、开动机器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和是否良好等,一切正常才能开 始工作。 5、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6、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7、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8、作业时必须佩带好相关安全防护用品。 9、传动、送料等部位处设置明显警示牌,防止机械伤害。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交通管制人员 编号:12 : 你将从事交通管制工作,存在着车辆伤害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 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配戴好安全帽、身着反光背心上岗。 2、管制器材齐全,标志鲜明、醒目,设置规范。夜间设岗时,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3、上岗时必须面向马路中央或来车方向,以确保履行职责和注意自身安全。 4、坚守岗位,管制期间严禁车辆和行人进入作业区域。 5、开放交通前应及时安排清扫作业区段马路上杂物,撤离作业区的人员和设备到安全地点,确保通车安 全。 6、开放交通时,有序引导车辆限速通行。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土石方开挖 编号:01 : 将从事土石方开挖作业,存在着坍塌、坠物、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和粉尘伤害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 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 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 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紧帽绳及其它防尘用品;临边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2、作业前必须熟悉周围环境,清除边坡松动浮石和危岩;作业时必须头脑清醒,精神集中,听从班组长 统一指挥。 3、空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输气胶管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送气管连接好。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 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钻前 不得拆除钻杆。 6、按规定要求进行炮眼布置,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7、野外作业,应严格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工种:涉爆人员 岗位危险告知书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 爆破 作业,存在着 爆破飞石 、 爆破冲击波和爆破器材爆炸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 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爆破设计、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3、严格执行领取、消耗、清退登记手续,必须遵守爆破物品的“当日领,当日用,当日退”。 4、作业现场,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放置并且要有安全员在旁看守。 5、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双人双锁。 6、作业现场,非爆破员、安全员不得参与组织爆破。 7、爆破现场的警戒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要求进行。 8、装药和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9、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和爆 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10、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域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记,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发出撤 离信号,使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11、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当发现“盲 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 1.2 米。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次不宜超过 5 根。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管涵施工 编号:03 : 你将从事管涵施工作业,存在着坍塌、坠物、物体打击和触电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 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 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2、利用挖掘机进行基坑开挖时,机身距坑边的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符合规程要求的安全 距离。 3、 基坑边坡不稳时,应采取放坡或加固措施,防止边坡坍塌。 4、 基坑开挖后,四周应设围栏设施,并设明显的禁行标志。 5、管涵吊装时,应对吊装绳索进行检查,并设专人对吊装作业进行指挥,遵守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6、箱涵浇注施工,施工前必须按规范要求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置栏杆;支立模板时, 底部固定后再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 脚手架上。 7、浇注混凝土时,人工高处手推车上料时,应搭设规范的作业平台和斜道,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装置; 汽车吊或桅杆吊斗浇注混凝土时,起吊、运送、缷料应有专人指挥,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相关规定。 8、做好施工机具的检查和使用管理,各类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9、严格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做到配电系统合理,保护装置齐全,用电设备及照明电缆的选择和敷设符合 规范要求。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砌体防护 编号:04 : 你将从事砌体防护作业,存在着坍塌、坠物、物体打击和触电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 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 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2、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放安全边坡,基坑边坡不稳时,应加大放坡或采取加固措施, 防止边坡坍塌;防护坡面存在浮石时应及时清理。 3、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4、砌石工程必须自上而下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 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有防滑条。 5、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 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6、砂浆拌和设备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传动和各部装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运转中不得用手或 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筒内灰浆。 7、严格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及照明电缆的选择和敷设符合规范要求。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边坡喷浆防护 编号:05 : 你将从事边坡喷浆防护作业,存在着坠物、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尘肺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 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 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 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坡面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绳,人员佩戴安全带,喷浆作业人员必 须戴防尘口罩。 2、清理坡面浮石时,应撤离下方人员和设备。 3、禁止在坡面上向下抛扔物件,所有工具必须使用绳索吊系。 4、沙浆输送泵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管道上不得加压和悬挂重物。 5、喷浆设备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 方可进行作业。 6、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7、喷射时在喷嘴附近范围内严禁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8、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应关闭砂浆机后拆卸胶管进行处理。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普工 编号:06 : 你将从事的普工作业,存在着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 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在道路上工作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不抢一分一秒,保证自己不被车辆 伤害。 2、从事开挖作业时,先观察好周边情况和环境,在最坏的情况能够不伤及自身和他人的情况下再作业。 3、从事搬运石块等工作时,要严格注意身边的人,在呼喊并应答、引起对方注意并退让到安全地带后才 可以工作。同时,要积极注意自身安全,不搬运过重的石块,经常检查铁锹、榔头、扁担等工具,一有损 坏,立即更换或修复。 4、在电力线底下、光缆附近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电力电线、国 防光缆。 5、严禁在河流、池塘等地游泳、洗澡,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你承担。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护好自己的财物。 7、工作时必须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带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额带。 8、密切注意工程施工机械,在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机械附近施工时,必须面向机械并及时避让, 确保安全。严禁在压路机等机械下休息,严禁在施工现场打闹、追逐。 9、工作时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内容。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人工挖孔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 人工挖孔 作业,存在着 高处坠落 、孔壁坍塌、触电、 坠物伤人 、有毒气体中毒和窒 息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 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 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 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井口的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系好保险钩。 2、浇注第一节砼护壁,应高出井沿 20cm,厚度同护壁。要严格按照配合比施工、浇筑护壁,确保护壁质 量。在浇筑好后 1 天内严禁拆模。 3、井口周边 2M 范围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离井口 2M 以外的地方,并及时清理出 场,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4、井下作业人员以持续作业时间 2 小时为宜,最长不得超过 3 小时。井下有人作业时,井上作业人员应每 隔相应时间与其保持联络,不得擅自离开。 5、挖孔人员作业前,应先进行不少于 15 分钟的机械强制通风,出渣时,吊桶不得装的过满。 6、井底抽水时,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以后,再合闸抽水,抽水后即关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进 入井内的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7、井下爆破时,必须由爆破员下井作业,挖孔人员不得私自装药,爆破后,必须进行通风,当炮烟散净 后方可下井作业。入井人员必须逐级清除井沿、台阶上的浮碴,对护壁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开裂或破损时, 必须先行修复方可作业。 8、挖孔暂停或下班时,孔口应设置足够强度的罩盖。 9、挖孔作业施工场所应该封闭作业,设置好标志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钻孔灌注桩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钻孔灌注作业,存在着 窒息、 有毒气体伤害、 物体打击 和 高空坠落 、 触电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 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 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机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杨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 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型号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冲击过程中钢丝绳的松驰度应掌握适宜。 3、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4、对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孔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5、钻孔使用的泥浆池,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保持场地整洁,泥浆池四周设置警界防护措施。 6、夜间施工,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 7、冲击钻孔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8、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用品。 9、作业班长和施工人员密切注意天气、河道水情变化,及时与水库库管理人员联系,在河水起涨前把 设备转移至安全地带,在突发涨水时必须首先确保人员安全。严禁作业人员下河游泳、洗澡。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梁板架设 编号:03 : 你将从事梁板架设的作业,存在着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高空坠落 和 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梁板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2、架桥机组拼、悬臂牵引中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架桥机组装完成后需经当地 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梁板用平板车运输,时速应控制在 5KM/H 以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 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4、途经地方道路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指定线路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 5、平板拖车运输时,除一名驾驶员主架外,还应指派一名助手,协作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 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 6、梁板车在下坡时应缓慢行驶,并应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 侧行人和障碍物。 7、梁板吊装操作人员和司索人员必须有持证上岗。梁板起吊前应对吊环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补救。 梁板在架桥机上纵、横移动时,应平缓进行,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吊装区域严禁行人。梁板 就位经固定后人员方可在上面行走。 8、起重人员在高空作业,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贝雷上弦和未固定的其他可能活动的构件上停留、 行走。 9、架桥机的各部性能必须完好,应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桥面系施工 编号:04 : 你将从事桥面系施工的作业,存在着 高空坠落 、物体打击和 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 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 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 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2、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在安装好的梁板的桥面临边必须及时设置防护栏杆。 4、施工用挂篮制作材质必须符合要求,整体搭设好后,必须经力学验算;挂篮内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挂 篮作业时,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时,应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5、在装、拆模板及浇注混凝土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6、桥面预应力钢绞线张拉施工,张拉前应对油泵、千斤顶、压力表、油管、顶楔器及液控顶压阀等进行 认真检查,压力表还应按规定周期校验,确保符合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中严格执行《张拉安全操作规程》 的各项管理要求,作业时张拉点前后严禁站人。 7、预应力孔道灌浆时应按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操作工须戴防护眼镜。 8、严格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及照明电缆的选择和敷设符合规范要求。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隧道开挖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 隧道开挖作业,存在着坍塌、机械伤害、触电、坠落和粉尘伤害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紧帽绳及其它防尘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2、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 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和支护。 3、遇到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 进。 4、作业用的工作台架、梯子应制作、安装牢固,台架上铺板应结实和满铺,必须设置防坠护栏。 5、空压机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气管连接好。 6、凿岩机架设必须稳固。风钻钻眼时,应抚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作业 时严禁干打眼(干风枪),凿岩作业必须使用湿式钻眼,佩戴好防尘口罩。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9、洞内电线、各种电气设备摆放整齐,漏电保护设置齐全;所有转动机械必须有防护罩或防护栏。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隧道爆破人员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 爆破 作业,存在着 飞石 、 冲击波 、 爆炸伤人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 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 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爆破设计、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3、严格执行领取、消耗、清退登记手续,必须遵守爆破物品的“当日领,当日用,当日退”。 4、作业现场,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放置在炸药箱、雷管箱内,并上锁管理。 5、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应设在洞口服心 50M 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 器材。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6、装药和钻孔不宜平行作业,装药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干净。 7、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当发现“盲炮”时 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8、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域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记,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发出撤离信 号,使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9、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 1.2 米。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次不宜超过 5 根。 10、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11、炮后必须经过 15 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盲炮、顶板、支架的检查,确认无误 后,其它工作人员才能进入作业区域。 12、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 米(软岩为 20 米),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两 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 13、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禁对方人员误入危 险区。 14、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 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隧道支护作业 编号:03 : 你将从事的隧道支护作业,存在着落石伤人、坍塌、坠落、触电、和毒害气体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初期喷锚支护应紧跟工作面,一般距工作面不大于 4m,遇破碎地层时,应进行超前锚杆支护(或管棚 预支护)。 2、喷锚支护前,应清除工作面、拱顶和两帮危石;采用的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 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 0.2mpa 左右;注浆管喷嘴及喷枪头严禁对人放置。 3、坚持对已支护洞段的检查工作,当发现已喷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出现裂缝)或锚杆失效时,应 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 1.5 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 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应用钢支架支护。 4、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位大于允许位移位,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以及 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 施工。 5、当地压造成的顶帮位移值达到相对稳定时(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随隧道开挖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衬 砌工作。 6、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拖架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 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7、脚手架、拖架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8、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9、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 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 辆的顺利通行。砼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面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 杆。拆除砼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砼输送泵的运转。 10、采用输送泵浇筑砼时,施工停止后,应及时对泵件及输送管路进行清洗,以防下次使用时堵管事故的 产生。 11、在进入作业区域时必须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洞内运输 编号:04 : 你将从事的机动车驾驶作业,存在着倾翻、高空坠落、交通事故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 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 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和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工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机械装碴作业时,装碴机械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机动车限速运行,在施工路段车速控制在此 10KM/H,非施工路段车速控制在 20KM/H 以下,车辆行驶中 严禁超车。 7、在洞内、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8、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机械与设备,应在其外侧设置安全标志,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9、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10 洞内车辆相遇或有人员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灯或小灯行驶。 11、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 0.8 米处设置挡木。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基层内场拌和工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基层内场拌和作业,因作业区间有限,多台装载机及运料车相互交叉穿梭其间,存在机械、车 辆碰撞、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较大安全事故隐患。因此,你在作业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安 全技术交底的措施要求,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同时为确保内场的有序 管理,有效防范事故隐患,强调如下管理要求,望你经常对照执行。 1、基层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 护栏杆。 2、搅拌设备的配电系统和线路铺设符合规范,电气绝缘良好,照明系统规范。 3、皮带传动、上料区域等部位处设置明显警示牌,防止机械伤害;放料区域禁止人员行走。 4、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非操作者本人不得开动机械。 5、装载机操作时作业者必须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做好主动避让工作。 6、作业结束后,按规定地点存放机械,离开机械时,务必将铲斗降到地面放稳。人员离开机械后,必须 及时离开作业区域,不得无故在场内逗留。 7、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在内场行驶,限速不超过 5KM/H。 8、内场拌和作业期间,除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其它所有人员在作业时间段内不得在内场上料区域内 穿行,只能从内场外侧道路行走。 9、作业人员(包括操作工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夜间施工必须佩穿反光背心。 10、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涉及电气焊施工、登高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沥青内场拌和工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沥青内场拌和作业,因作业区间有限,多台装载机及运料车相互交叉穿梭其间,存在机械、车 辆碰撞、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烫伤、坠落等较大安全事故隐患。因此,你在作业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的 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措施要求,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同时为确 保内场的有序管理,有效防范事故隐患,强调如下管理要求,望你经常对照执行。 1、沥青拌和楼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为确保安装作业的安全,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安装作业。 2、拌和楼的配电系统和线路铺设符合规范,电气绝缘良好,场地照明系统规范。 3、储油罐区域应进行有效隔离,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 4、拌和楼启动、停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堆积的相关规定。 5、机组投入运转后,各工种都要及时监视各部位的运转情况,不得擅离岗位,运转过程中,如发生异常, 应报告操作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6、运转中严禁人员靠近各种运转部位;小车轨道及成品料仓库下严禁站人。 7、装载机操作时作业者必须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做好主动避让工作。作业结束后,按规定 地点存放机械,离开机械时,务必将铲斗降到地面放稳。人员离开机械后,必须及时离开作业区域,不得 无故在场内逗留。 8、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在内场行驶,限速不超过 5KM/H。 9、内场拌和作业期间,除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其它所有人员在作业时间段内不得在内场上料区域内 穿行,只能从内场外侧道路行走。 10、作业人员(包括操作工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夜间施工必须佩穿反光背心。 11、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涉及电气焊施工、登高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12、拌和设备配有除尘系统的,应确保正常使用。同时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做到班后清理,工完场清。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基层外场普工 编号:03 : 你将从事基层外场的普工作业,存在着交通伤害、机械伤害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 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 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在道路上工作和行走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不抢一分一秒,保证自己不 被车辆伤害。 2、外场作业人员上路前必须穿好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严禁搭载农用车和其它机械上下班。 3、、从事路面基层摊铺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密切注意工程运输车辆,做到及时避让;在压路机、摊铺机 附近施工时,注意机械的动向及鸣号提醒。严禁在通车路段及压路机、摊铺机下休息,严禁在施工现场打 闹、追逐。严禁随意跨越桥梁中分带。 4、作业人员应注意调平钢丝绳可能带来的磕绊。调平钢丝绳通过通车通道路口时应设专人看护,防范车 辆拉断钢丝绳可能造成的伤害事故。 5、不得擅自操作机械设备和工程车辆。 6、自觉维护现场交通管制设施。 7、在电力线底下、光缆附近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电力电线、国 防光缆。 8、严禁在河流、池塘、江水等游泳、洗澡,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你承担。 9、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护好自己的财物。 10、工作时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内容。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沥青外场普工 编号:04 : 你将从事沥青外场的普工作业,存在着交通伤害、机械伤害、烫伤和坠落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 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 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 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从事沥青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结膜炎、皮肤病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 2、在道路上工作和行走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不抢一分一秒,保证自己不 被车辆伤害。 3、外场作业人员上路前必须穿好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严禁搭载农用车和其它机械上下班。 4、从事路面面层摊铺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密切注意工程运输车辆,做到及时避让;在压路机、摊铺机附 近施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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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登记表(经典范本)
员工入职登记表 共 3 页之第 1 页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地址 婚姻状况 邮编 电话 通信地址 国籍 照片 邮编 护照号 最高学历 专业 签证类型 居住证期限 外语及等级 职业资格 专业职称 主要教育经历 教育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院校名称 学历 专业 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工作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工作单位 职位 证明人姓名、电话 离职原因 主要培训经历 培训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培训内容 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结果 主要家庭成员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所任岗位及职务 紧急联络人 姓名 关系 联系地址及邮遍 电话 承诺:本人保证我所提供以及填写的资料均属实,如有虚假的,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填表人: 日期: 共 3 页之第 2 页 身高 体重 视力 ()良好 ()辅助 是否曾被认定为工伤或职业病或持有残疾人证明 :填写“是”或“否” 健 ( ()良好 ()辅 听力 助 ) 是否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会鉴定为具有伤残等级以及何级伤残:填写“是”或“否”以及伤残等级 ( ) ( 康 状 是否从事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已经有毒有害工种:填写“是”或“否” 况 是否有传染性疾病以及何疾病:填写“是”或“否”以及何疾病:( ( )( ) ) ) 最近 6 个月内所接受的医学治疗与医学检查: 离职时间 前用人单位 信息 离职原因 是与前用人单位约定了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填写“是”或“否” 是否与前用人单位有未尽的法律事宜:填写“是”或“否” ( 地方方言 ( ) ) 电脑知识 个人技能 其他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累计工作时间 ( )年( )月 是否已经休了本年度的年休假:填写“是”或“否” 是否曾经或正在追究与承担过刑事责任:填写“是”或“否” ( ) ) 应聘信息来源 是否在本公司工作过:填写“是”或“否” 入职部门 入职职位 ( ( ) 入职时间 1、员工确认,公司已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情 员 况。 工 2、员工在本表提供的个人信息、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等个人资料均真实,员工充分了解上述资料的真 声 实性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的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同意公司有权解除劳 明 动合同或对劳动合同做无效认定处理,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员工有对此赔偿的义务。 3、员工确认,本表所填写的通信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公司向该通信地址寄送的文件或物品,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 或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的,员工同意,从公司寄出之日起视为公司已经送达。 员工签名: 日期: 录 用 条 件 单位填写 员工确认 试用期限 试用期工资 正式期工资 本人对入职登记表的上面登记的全部内容皆已知晓并保证我所提供以及填写的资料均属实。 员工签名: 2 日期: 共 3 页之第 3 页 工 作 职 责 工 作 任 务 指 标 员工确认 本人对入职登记表的上面登记的全部内容皆已知晓。 员工签名: 3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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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如何在员工入职时就降低80%的用工风险?
如何在员工入职时就降低 80%的用工风险? 随着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员工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用工环境也不断发生 变化,包括员工入职风险在内的企业用工风险日益突出,如何规避员工入职风险,是摆 在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俗话说,病从口入,人体的诸多疾病多是由食物传染,不注意卫生所致。在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实务中,员工入职即为“入口”,各种各样的劳资纠纷,往往从办理员工入职时 就已经开始产生了,由于企业缺乏规范管理,忽视了风险防范,埋下了诸多劳动争议的 隐患。 1 员工入职风险概述 所谓员工入职风险,是指企业在完成员工招募后,求职者正式入职时所存在的有可能使 企业蒙受损失的一系列风险,是企业用工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入职是人力资源管 理招聘模块中的核心环节,建立完善的员工入职流程,有效地规避员工入职所带来的风 险,是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责无旁贷的工作之一。 纵观我国各行各业成千上万的企业,真正能做到百分之百地规避员工入职风险的,几乎 是不存在的,即便是大到几十万人的航母型大企,也只是做得相对完善,把员工入职风 险降到最低限度而已,未必就是万无一失。我国大多数的企业,尤其是小微型企业,在 员工入职风险管控方面,都不是那么地完善,这中间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发展 大环境的原因。 近几年来,我国劳动纠纷居高不下,折射出劳动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劳动者在权益受 到损害时,再也不像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那样选择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而是选择愤然反击, 申请劳动仲裁、诉诸法律对簿公堂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员工入职风险成因分析 由入职环节所引发的劳动纠纷,原因很多,有些是因为企业 HR 不懂劳动法,不知道如 何制定合法的规章制度,不明白在办理员工入职时应填写哪些表单、作出哪些声明或承 诺,做到有效地规避风险,致使企业处于高风险状态下运作;有些则是 HR 懂劳动法, 但由于一些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企业不守法,给企业带来风险。 归纳言之,员工入职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管理层劳动法意识不强 迫于市场竞争需要,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管理层往往把主要的时间精力和各种资源都放在 市场开拓、技术研发、产品销售等方面,对于企业后勤管理,常常是资源投入不足,在 劳动法方面,他们往往意识不强。甚至有些企业老板认为,后勤工作嘛,即使做得不那 么尽如人意,也不会有太大影响,不会伤筋动骨。正因为如此,企业管理层对劳动法律 法规没有足够的重视,企业内部缺乏合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行植入和风险管控,致 使企业用工风险居高不下。 (二)企业 HR 不了解劳动法 我国庞大的企业 HR 从业者中,有很大一部分并非科班出身,既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也 没有自学成才,不具备系统扎实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功底。在劳动法方面,能够有深度 了解的并不多,一知半解者居多。 在 HR 六大模块中,劳动法不在其中,然而,对劳动法的掌握却是企业 HR 的基本功之一, 劳动法知识贯穿整个 HR 工作之中。事实上,懂劳动法的 HR 在工作开展中往往比较顺利, 他们在做决策之前,都习惯地把如何规避劳动法风险考虑进去了,反之,不懂劳动法的 HR 在工作中往往遇到较多的“障碍”,由于无从知道法律风险的规避,以致埋下诸多风 险隐患。 (三)员工入职流程不完善 完善员工入职流程,全面书面化签暑确认各种文件,是企业规避入职风险的重要利器之 一。在实践中,有些企业没有制定完善的员工入职流程,甚至连入职流程都没有,HR 人 员在办理新员工入职时,随意性大,没有章法,往往遗漏一些重要内容,导致入职风险 畸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企业往往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遭受损失难以避免。 此外,有些企业的员工入职流程其实还算不错的,但是,问题出在了执行上,HR 为了避 免“麻烦”,“减轻”工作量,往往有意无意地“忽略”入职流程规定的某些环节,没 有严格执行到位,该填的表格没有填,该签暑的文件没有签暑,导致风险产生。 (四)员工入职审查不严 员工入职审查是入职流程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通过审查新入职员工的信息,保证员工 所提供信息和证件证书的真实性,防止员工弄虚作假,给企业带来损害。 入职审查不严是导致入职风险畸高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由于员工入职时提供了伪 造学历证书、虚构工作经历,甚至是借用他人身份证等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层出不穷屡 见报道,大部分案件的起因均为入职审查不严所致,忽略了一些重要细节,最终诉诸法 律,使企业蒙受损失。 3 员工入职风险的主要表现 基于上述分析,因员工入职环节所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做入职体检 在实务中,带病入职者屡见不鲜。这里所说的病,分为职业病和普通疾病。前者是指员 工在入职本企业前,就已患了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后者是指一般疾病,比如一些传 染性疾病。员工带病入职,不但将给其他员工带来威胁,同时也给企业带来风险。 (二)没有具体的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是指企业正式录用员工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 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在实践中,有些企业并没有制定具体的录用条 件,员工入职时,企业只是口头说明了一下录用条件,甚至连口头都没有说,员工入职 后工作了一段时间,企业认为其工作表现不佳,于是以“试用不合格”为由,单方面解 除了劳动合同。而员工则认为自己表现挺好的,不存在不合格,于是互相扯皮,劳动争 议在所难免。根据劳动法规定,仲裁机构或审判机关往往难为支持企业的主张,企业需 承担不利后果。 (三)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有三种情形,一是入职之前签订,二是入职之日签订,三是入职 之后一个月内签订。第二种情形为常规情形,也是劳动法立法者鼓励企业作为的情形, 第一种和第三种是补充情形。简单地说,只要在不超一个月签,都是没有风险的,不需 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对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规定了处罚条款,即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 可见,不及时签合同,是存在法律风险的。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得知,在我国 劳动争议案件中,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判决企业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的现象非常普遍。 (四)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协议是企业与员工签订的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协议。竞业限制是指员工离职后 一段时期内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去工作。在现实社会中,因企业 未与掌握核心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导致企业商业秘密外泄, 或者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后加入竞争对手企业,给企业造成惨重损失的例子, 屡见不鲜。 除此之外,员工入职环节给企业带来的风险还有很多,比如是否有做入职培训、是否准 确详细地进行了入职登记、入职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岗位职责、是否出具了上家 企业的离职证明,等等。有些风险为显性的,有些则是隐性的,这些风险都给企业带来 经营隐患。 4 员工入职风险的防范对策 虽然入职风险成因复杂并且表现多样,但并非无法避免,企业可以通过一定的防范措施, 提前做好风险预防和管控,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风险防范的方法方式也各式 各样,归纳言之,以下是几种比较常用的防范对策: (一)做好员工入职体检,杜绝带病入职 通过体检,可以将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筛选出去,保障企业的利益。入职体检分为特殊 体检和普通体检两大类,具体为: 1、特殊体检。特殊体检是相对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而言的。特殊行业,比如食品生产 企业,国家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是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对新 入职的员工进行相应的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上岗。特殊岗位,主要是指接触职业危 害的岗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岗位,企业应当给其做 岗前、在岗和离职的职业健康体检。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操作,把已经患有职业病或 疑似职业病以及有职业禁忌的人员筛选出去,规避相关风险。 2、普通体检。对大多数企业、大多数员工来说,既不是特殊行业,也不是特殊岗位, 只需做普通体检即可。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员工入职必须体检做强制性规定,因此, 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做入职体检,也可以不要求。然而,为了防止员工带病入职,企业把 入职体检作为一项强制环节列入入职流程,可以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利益。 (二)制定具体详细的书面录用条件 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法律赋予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而,要规避违 法解除的风险,企业依据“不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具 体详细的录用条件。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制定不同的录用条件。制定录用条 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录用条件要具体、详细。对录用条件的描述,要清晰、可量化,不得模棱两可似是而 非。比如,提供虚假学历的、虚假身份证的,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录用条件需合法。录用条件不得与法律法规相违背。比如,企业规定某岗位只招聘未 婚的,一旦发现已入职的员工为已婚,则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此定义违反国家有关职 业歧视的规定,不可为之。 3.要让员工签名确认。录用条件应在办理员工入职手续时给员工签名确认,或者发放给 员工,并保留书面证据。录用条件的书面载体,可以是单独的录用条件告知书,也可以 写入劳动合同文本,忌用口头、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传达。 (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竞业限制协议 在实务中,有些企业招聘量不大, HR 喜欢“攒“在一起签劳动合同,比如一个月签一 次。这样其实很容易忘签或漏签。笔者建议,HR 统一在办理员工入职手续时一并把劳动 合同签了,此举的最大特点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忘签、漏签。 若新入职的人员是即将要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为防止企业商业秘密外泄和掌握商 业秘密的人员离职后从事相同行业的工作,给企业带来损失,企业应与其签订相关保密 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四)做好入职审查工作 对于普通岗位,只需做基本审查即可,内容主要是基本信息审查,如姓名、年龄、籍贯、 身份证号、民族、宗教信仰等;工作经历审查,如是否与上家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是 否符合将任职岗位的录用条件等。 对于关键岗位,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则需做深度审查。企业 可以自主审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背景调查。审查内容除上述基本审查以外, 还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伪审查,是否与上家单位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审查,工作 能力是否胜将任职岗位审核,过往工作经历是否属实审查,是否有犯罪记录审查,等等。 (五)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入职流程,实行奖惩管理 轿子做得再漂亮,如果没有人抬,终究只是几块废木头。同理,入职流程做得再完善, 如果企业 HR 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执行不到位,那也是徒劳的。具体而言,一是要 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二是要完善入职流程,作为 HR 办理员工入职的作 业指导书严格执行,三是要实施奖惩制度,对办理员工入职时敷衍应付的 HR 进行追责。 结语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各种经营风险无处不在。就员工入职环节而言,大部分的风险 都是可以预见的,企业只有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了解其性质、特点,通过制 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并严格执行,大多数的风险是可以得到有效防范的。也只有这样,企 业才能降低用工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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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系列讲座: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系列讲座: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1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罗贯中 : 《三国演义》 2 一、企业应具有的风险理念 1 、经营企业就是经营风险 ; 2 、商机蕴藏在风险中 ; 3 、不应回避风险,而应掌控风险 ; 4 、风险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风险的浑然不觉 ; 5 、掌控风险,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 ; 6 、一切企业风险,最终都将以法律风险形式爆 发出来 ; 7 、防范、化解风险不能靠运气,只能靠制度、 靠管理 ; 8 、商机常有,而企业生命只有一次。 3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原则: 1 、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 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 、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4 3 、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 4 、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 原则。 5 、守法原则和遵守社会公德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合同有效的要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 、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6 三、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 ★ 只要是单位就可以签合同吗? 1 、主体资格(分支机构、内部科室、个体经营 户)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 、委托代理人(无权、超越权限) 4 、盗盖(伪造)公章或法人私章 5 、履约能力 7 ★ 合同的形式、内容有讲究吗 ?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 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 合同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8 ★ 合同订立中易模糊的问题 1 、合同仅有名称、标的和数量的,合同能否成 立? 2 、未订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感 到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合同是否成立? 3 、悬赏人张贴告示,出重金寻找遗失的爱犬, 当别人帮忙找到时又不兑现,帮忙人可否起诉要 求其给付? 4 、在合同上摁手印是否有效? 《合同法解释二》第 1 、 2 、 3 、 5 条进行了规 定。 9 ★ 没签合同就不承担法律责任吗? 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因自 己的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不能成立,对相信该 合同为成立的相对人,为基于此项信赖而产生的 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 1 )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 ( 2 )缔约的相对人误信合同会成立 ( 3 )合同尚未有效成立 ( 4 )缔约当事人须有损害 ( 5 )缔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须有故意或过失 10 《合同法》第 42 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 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的行为。 【案例】: ×× 市第三航站楼废标纠纷。 11 ★ 霸王条款真的很牛吗? 格式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订, 相对方只能对该拟订好的合同概括地表示全部同 意接受或全部不予接受,而不能讨价还价的合同 类型。 提供格式合同条款一方的法定义务: ( 1 )遵循公平原则 ( 2 )提请当事人注意的义务 ( 3 )给予说明的义务 ( 4 )免责条款无效 12 《合同法》第 39 条:采用格式合同订立合同的,提 供格式合同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 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 双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 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 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合同法解释二》第 6 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 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 合同订立时应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 号、字体等特殊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 式条款予以说明。在诉讼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13 《合同法》第 40 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 52 条、 53 条规 定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合同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 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 41 条:对格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 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 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案例:格式合同规定交货延迟违约金每日按货款金额的 1 %;而合同中有用手写的违约金每日 1‰ 。 14 ★ 签订合同中易忽视的问题 1 、主要合同的主体要前后一致。 2 、合同涂改要盖章确认。 3 、合同附件要盖章。 4 、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5 、合同应保留三份以上。 6 、合同文中不留空格。 15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武汉蓝天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WH-08- - - 需方:张三、李四 签定地点:武汉汉南区 一、产品、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地点签定时间: 2008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 牌号 型号 厂家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元) (元) 备注 合计 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 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在 (具体地点) 交货。 四、运输方式费用负担:送货、供方负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六、包转标准、包装物的供应: 。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后十天内 。 八、结算方式与期限: 到货后一月内结清货款 。 九、如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 。 十一、解决合同的方式:通过协商方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或供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地人民法院起诉。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贵州 A 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李东风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16 上述实例中,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诉讼隐患: ( 1 )卖方抬头是蓝天拖拉机公司,盖章却是黄鹤 销售总公司,而且当时这个总公司还不存在。 ( 2 )落款的买方是贵州的 A 公司,抬头的买方却 变成了二级经销商即收货人。 ( 3 )仲裁机构与法院管辖相互排斥。 ( 4 )诉讼主体难以确定。 17 四、合同效力的法律风险 ★1 、合同只要签了万事大吉了吗? 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 52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 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 /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 (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 /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 53 条: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18 ★2 、签了不该签的合同就自认倒霉吗? 合同相对无效: (一)重大误解 一方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内容发生误解。 由此签订了合同。 第一,须是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第二,重大误解的对象应当是合同内容 第三,误解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 (二)显失公平 一方当事人在情况紧急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 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对自己有明显重大不利的合同。 19 合同撤销权 《合同法》第 54 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 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工商银行案例】 20 重大误解的要件: 1 、误解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 2 、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的认识错误。 3 、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显失公平的要件: 1 、合同的内容在客观上利益失衡或者不平衡。 2 、受有过高利益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利用对方的故意。 3 、显失公平的发生时间在订立合同之时。 (三)欺诈和胁迫 (四)乘人之危 21 《合同法》第 55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 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合同法解释一》第 8 条: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 定的“一年” 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 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22 ★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 56 条: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 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 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有效。 第 58 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 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 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 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 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阴阳合同问题】 23 ★ 区分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规范问题 《合同法解释一》第 10 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 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 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第 11 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 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案例:商品房产权式销售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2 条第 1 项规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 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 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按刑法第 176 条有关规定处罚,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24 ★ 合同相对性问题 《合同法》第 121 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 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 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 1 、主体的相对性; 2 、内容的相对性; 3 、责任的相对性。 【案例】某一组建房产公司协议纠纷,申请人为合资公司 股东,被申请人为另一自然人股东,诉讼请求为: 1 、确 认 ××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权益归合资公司所有; 2 、被 申请人继续履行其义务,将 **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在合资公司名下,或者将 其转让 ××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全部收益给付合资公司所 有。 25 ★ 别人以我的名义请客干嘛要我买单? 表见代理 《合同法》第 49 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 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 为有效。” 【案例】某开发商将一楼盘委托给销售代理公司销 售,后双方解除了委托合同。但该代理公司仍以 开发商名义网上继续销售,后代理公司蒸发,业 主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26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 、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 2 、相对人与行为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应当符合合同 成立和有效的要件要求; 3 、客观上须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 情形; 4 、相对人须有善意无过失。 27 五、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 ★ 购房单位都要破产了,我们还要履约 吗? 1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第 68 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 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 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 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体现了公平原则。 28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 1 )合同所确定的债务合法有效; ( 2 )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有先后 原则顺序; ( 3 )须在合同成立后对方发生财产状况恶化,且有 难为给付之虞。 《合同法》第 69 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 68 条的规定 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 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 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 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9 ★ 债务人没钱还债但还有人欠他的钱,可以 代他找第三方要钱吗? 2 、代位权 《合同法》第 73 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 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设立代位权的法律目的在于保护债权。 30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合同法解释一》: 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 、债务人怠 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 、债 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 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 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 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 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31 ★ 债务人做笼子转移资产可以得逞吗? 3 、撤销权 《合同法》第 74 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 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 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 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2 “ 明显不合理”的理解 《合同法解释二》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 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 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 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 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 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 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 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的规定予以 撤销。 33 债权人撤销权的要件 ( 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 ( 2 )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或者放弃 债权的消极行为; ( 3 )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 ( 4 )债务人以及财产处分受益人的过错,主要的 表现形式是恶意。 《合同法》第 75 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 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 销权消灭。 34 ★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怎么履行? 《合同法》第 61 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 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 62 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按照 本法第 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 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 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 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5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 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 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 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 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 负担。 36 ★ 企业间互负债务,该谁先履行? 《合同法》第 66 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 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 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 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 67 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 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 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7 ★ 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变化怎么办? 《合同法》第 63 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 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 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 逾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 按照新价格执行。预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 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 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38 ★ 原材料价格疯长,不履行合同违约, 履行会巨额亏损,怎么办? 情势变更的条件: 1 、合同赖以存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2 、当事人无法预见。 3 、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4 、变更事实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 5 、继续维持合同会显示公平。 39 以下情形为情势变更: 1 、物价飞涨; 2 、合同 基础丧失(标的物灭失); 3 、汇率大幅度变化; 4 、国家经济贸易政策变化。 《合同法解释二》 第 26 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 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 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 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 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 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 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40 六、合同解除的法律风险 ★ 婚姻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解除吗? 1 、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 《合同法》第 93 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 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 同。” (离婚协议案) 41 2 、法定解除 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 当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解除权人行使解 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 (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 自然灾害 政府行为 社会突发事件 ( 2 )因先期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 ( 3 )因迟延履行导致的合同解除; (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的合同解除; 42 《合同法》第 94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 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 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3 《合同法解释一》第 96 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 93 条第 2 款、第 94 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 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 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 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44 3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 97 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 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 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 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案例】 45 ★ 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 96 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 93 条 第 2 款、第 94 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 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 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 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解释二》第 24 条:当事人对合同法第 96 条、第 99 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 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 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 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 予支持。 46 七、违约责任追究的法律风险 ★ 合同可以像废纸一样撕毁吗? 1 、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 107 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 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2 、预期违约 《合同法》第 108 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 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7 3 、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 ( 1 )实际履行 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 行合同债务。 ( 2 )采取补救措施 修理、更换、重作、退货、返还应减少的价款或 者报酬 ( 3 )赔偿损失 48 ( 4 )违约金 《合同法》第 114 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 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 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 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案例:香港路远洋大厦】 【韦德诉恒大仲裁案】 49 《合同法解释二》第 28 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 11 4 条第 2 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 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 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第 29 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 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 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 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 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 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 114 条第 2 款规定的“过分 高于造成的损失。 50 ( 5 )定金 《合同法》第 115 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 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 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 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1 4 、不可抗力 《合同法》第 117 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 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 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2 八、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 ★ 拜托!能告诉我货物往哪里送吗? 1 、标的物交付地点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 《合同法》第 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 规定: ( 1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 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 2 )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 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 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 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53 ★ 房子刚买还没过户就被雷击垮了 能要求退款吗? 2 、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 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 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除外。 ( 1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 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 2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54 ( 3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 承运人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 4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将标的物置于 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规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 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 承担。 ( 5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 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 6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 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 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 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55 ★ 货物质量不合格,法院怎么能视为合格, 还有天理吗? 3 、标的物质量检验期 ( 1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 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 2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 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 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 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56 ( 3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受买人应当 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 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 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 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 规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应质量保 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57 九、合同欺诈的手段 1 、俏货引诱。利用紧缺畅销商品,诱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 预付款或定金。 2 、鱼食诱饵。先履行几份小额合同,骗取信任后签订大额合 同,骗取大量货物货款,然后销声匿迹。 3 、移花接木。让对方看别人货物,一旦签约骗取对方货款或 定金后,便再无踪影。 4 、假冒身份。私刻公章,伪造企业,然后与人签订合同;通 过关系或采取挂靠等方式,骗得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的营 业执照;骗取单位的空白介绍信、盖有合同章的空白合同, 骗签合同。 5 、设置圈套。事先精心设计并诱人签订根本无法履行的合同。 6 、传真诈骗。骗签合同后,骗方利用汇款时间差,诱使供方 发货,待提货后溜之大吉。 58 十、合同陷阱的识别 ★ 陷阱一:“货到付款”之难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后第 三天就把货送到乙公司,并向乙公司索要货款, 但乙公司却找各种借口迟迟不肯支付。半个月后, 甲公司见无法收回货款,要求退货,乙公司却不 肯退。甲公司说:合同约定的是“货到付款”, 货都到半个月了,为什么还不付款?乙公司回复 说:我没说不付款,我一直答应付款,但“货到 付款”并没有说明货到后什么时间付款。 59 【问题】 1 、货物交付的条件不明确。什么情况才视为 “货到”,是一方将货物运到另一方指定的地点 后即视为交付还是需要经另一方验收合格后才视 为交付? 2 、付款时间约定不明确。“货到付款”实际只 是约定了付款期间的起点而遗漏了终点,这样就 造成了上述案例的无奈的局面。虽然根据《合同 法》第 62 条第 4 款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 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但由于要 给予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债权人是很难马上就实 现自己的债权的。 60 3 、在货物按期交付前,若因市场需求变动等关 系导致货物的市场价值大幅度下降,一般来说, 买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因为这种情况属 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但《合同法》第 63 条规定在 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 付时的价格计价。” 4 、其他细节。比如,是现金支付,支票支付还 是银行转帐?货到后是部分履行债务还是全部履 行债务?若是分批交付货物或者分期支付价款, 应如何操作? 61 ★ 陷阱二:一字万金 【案例】甲公司与乙厂签订了一份铝材购销合同, 约定甲公司在合同签字生效时支付定金 30 万元人 民币,甲公司也如数支付了定金。事后铝材价格 看涨,乙厂毁约。甲公司多次交涉无效后起诉, 依照我国《合同法》第 115 条规定“收受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要求 法院责令乙厂双倍返还定金。该合同经审查后确 认为有效合同,乙厂违约,但最后法院只判定乙 厂退还 30 万元及承担利息损失。原来,合同中将 法律固定术语“定金”写作“订金”。一字之差 痛失 30 万元。 62 关于定金条款,除了上述《合同法》的相关条 款外,在《担保法》的六章中也有明确规定。定 金合同一旦签订,则视为主合同成立,开始发生 效力。约定了定金,一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 约定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当事人有 权选择适用定金条款请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适 用违约责任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定金 实际是一种债的担保,它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补 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但是“订金”却不具有法 律上的担保意义,所以才会出现上面那一种结果。 63 ★ 陷阱三,敢问货去何方? 【案例】甲厂将一批半成品交给乙厂加工,合同 中关于加工数量、质量、价格、违约责任均有明 确规定,交货地点写明是甲指定的仓库,运输工 具、运输费用由乙厂负责。加工完成后,甲厂要 求乙厂将布料分别运到陕西、吉林、成都等地仓 库。乙厂大呼上当,如果将这些布匹分别运到西 北、东北、西南,并承担运费的话,所收取的加 工费还不够支付运费。乙厂不肯运,甲厂就告到 了法院,并说它与陕西、吉林、成都都已签订了 合同,由于乙厂违约导致交货逾期,使自己遭受 重大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64 这个合同纠纷也是因合同约定不明确引起。“甲 指定的仓库”表面上看毫无问题,而运到甲方指定 的仓库也是一个很合理的要求,但“甲指定的仓 库”到底是哪些仓库,哪里的仓库,在国内还是在 国外,具体地址是什么吗?如果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清楚,或许乙厂就不会陷入这个文字陷阱中。 【思考】在经济生活中,企业与老客户之间订立合同 通常不会约定的太详细,认为多此一举,会显得对 对方不信任。笔者认为,恰恰是应当把合同中的某 些细节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清楚,最大限度的避免因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而可能产生的纠纷,保证合同 目的的顺利履行,这才是对双方权益最大的尊重, 更能显示出一种坦诚与诚信。 65 十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1 、树立合同意识 企业对外经营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 2 、树立证据意识 诉讼中没有证据或举证不能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 果。 事实真实并不意法律真实。 【辛普森案件】 【武昌支行案】 66 3 、诉讼时效意识 《民法通则》第 135 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诉 讼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民法通则》第 137 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 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6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 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 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 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 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 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 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 达对方当事人的; 68 (三)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 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 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 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 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 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 主体。 69 4 、把好合同订立关 ★ 做好签约前的调查 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签约前要做到“三要”,即一要对方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 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 身份证明等。杜绝凭关系、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 合同的清况;二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对方资信进行 调查。三要掌握与了解对方履约能力。 70 ★ 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 严格审查合同内容,是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 / 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 清或易产生歧义,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 留下隐患。 ★ 建立健全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具体情况,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企业应 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而严密的合同管理制 度。 ★ 设置必要的合同管理机构或岗位 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相关人员、部门工作 职责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 归档制度。 聘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把关堵口。 71 十二、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后的补救措施 1 、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 2 、不予履行 3 、中止履行 4 、行政救济 5 、诉前保全、支付令 6 、人民法院、仲裁机关起诉或申请 7 、申请破产 8 、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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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或辞退方案设计及安全防范
企业裁员或辞退方案设计及安全防范 一、裁减员工方案的设计原则及风险控制策略 1.企业裁员的几种常见原因 企业实施裁员行动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转型,企业转型后不再需要之前的部分员工,因而需要裁员; 二是并购,企业之间发生并购后必定要进行整合,这时就会有裁员; 三是机构精简,尤其是经济形势不好时,企业业绩下滑、订单减少,往往需要 裁减员工; 四是其他情况,比如,企业董事会决定将企业解散清算,这时除了留下少部分 财务人员、应收账款负责人员和企业资产管理处置人员外,其他大部分员工都 要进行裁减处理,等等。 2.企业裁员方案设计的准备工作 对于批量裁员或减员的情况,企业要依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在方案制 定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初步确定关键事项 制定方案之前,首先要初步确定一些关键事项,如准备裁减员工的数量、职位 分布、裁员方式、实施时间等,权衡其中的利弊,做好可行性研究。 选择恰当时机和方式发布信息 企业要为后续的方案设计做好铺垫,包括选择恰当时间和方式发布裁员信息, 让员工有心理准备等。首先要明确的是,企业不能在裁员之前严密封锁消息, 对员工搞“突然袭击”,这样很可能引起员工的剧烈反应。当然,提前发布裁 员消息,让员工有一个心理预期,并不是要指明哪些员工会被裁掉,正确的做 法是不涉及具体员工,甚至不涉及裁员人数或某部门要裁多少人等具体情况, 只需说明公司因何种原因或状况,近期会有裁员计划,必要时可以进一步说明 裁员的大概比例。这样,员工就会对裁员有一个充分的心理准备,等到裁员名 单正式公布后,即便自己被裁也有一种证明了自己之前预测的想法,也算是对 自己的一个交代,一般不会产生太激烈的反应。但同时,企业也要注意做好核 心信息的保密,如具体的裁员名单等,绝对不能让员工提前知晓,否则可能引 起混乱。 选择合理的裁员时间点 在裁员之前,企业要注意选择合理的时间点。裁员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应 考虑到员工的利益和情感需求。比如,春节对中国人来说很重要,元旦、春节 之前尽量不要裁员。 选择合法、适当的裁员手段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法、适当的方法手段。对于符合法定裁员条件的, 可以依法直接裁员;对于不符合法定裁员条件的,要根据员工合同情况,采用 批量终止合同或协商解除合同的方法。 协商解除合同前期准备要充分,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方案,做好各种应急预案。 企业的裁员方案分为几种,一种是对外公布的方案,其余的是内部掌握的方案, 如个别员工处理方案、各种应急预案等。裁员实施过程战线不能拉得太长,要 用最短的时间实现最大的成功。另外,要做好离职面谈工作,这是企业 HR 工 作人员的一项技巧性要求很高的工作。 3.企业裁员方案的设计原则 充分准备然后实施的原则 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前,应把涉及的被裁减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包括何 时入职、工作年限、学历甚至家庭情况等,尽量保证实施方案的全面和完整。 这是方案设计的必须要素,也是日后与其面谈的基础要素,预防可能出现的问 题。比如,对于一个企业中夫妻双方都在裁员之列的,要慎重考量权衡,尽量 分批裁减,确保他们能够比较平和地接受;对于长期病休、医疗期未满、孕产 期和哺乳期或者因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在 处理完正常员工的合同后,与其一对一沟通。 宏观把控灵活处理的原则 企业的高层决策者、管理者对裁员工作要有宏观的把控,而不要过分注重微观。 裁员计划能做到绝大部分员工顺利离职就是成功,对于剩下的个别员工可以灵 活处理,为其寻找新职位进行安置,不必强行坚持“必须全走,一个不留”。 政策和口径统一的原则 裁员或减员方案确定后,各部门给予员工的政策解释口径要统一。从裁员消息 发布之初,到中间各种信息的“放口风”渗透,再到最后的离职面谈环节,企 业发布的信息不一定是正式的,但必须做到口径统一、信息准确、简明扼要, 各级人员都不能妄加解释,否则会让员工觉得其中有“猫腻”,进而产生不信 任,增加裁员难度。 先易后难的原则 如果用签协议的方式裁员,要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人都有一种“羊群效应”, 当前面的员工一个个接连签署协议离职后,后面的工作就会越来越顺利。有的 企业由于裁员方案不合理等因素,导致裁减工作刚刚开始就很不顺利,前面的 员工拒绝签署,而企业无法满足他们提出的新条件,进而导致后面的员工全部 选择观望,最后只能是企业增加成本、提高条件,尽量将裁员工作顺利完成。 执行人员先培训的原则 裁员之前,对 HR 人员和实施裁员的相关人员要先进行统一的培训,让他们准 确理解公司政策,学会操作技巧和处理常见问题的方法。否则,必定无法正确 有效地开展工作,而影响裁员工作全局。 个别问题个别处理的原则 当裁员实施方案不能涵盖的个别问题出现时,应采用个别问题个别处理的原则 进行应对,不宜过分教条和僵化。如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员工,我国 《劳动合同法》对其有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对方无过错情况下单 独解除劳动合同”,但只要征得对方同意,企业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立法 保护的是当事人的选择权,而不意味着这些员工即使本身想走也不能离职。比 如,有些孕期的员工觉得在工作中对孕妇和胎儿不利,这时企业又给其高额的 补偿,于是产生主动离职的想法,这时企业可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解 除合同协议上写明“乙方在明知自己已有身孕的情况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如 下协议……”,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今后的法律纠纷。 二、互动问答 1.员工合同未到期,并且不同意协商方案,坚持不离职的,如何处理? 学员提问:单位准备与一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制定了方案, 但对方坚持不同意协议离职,同时他的合同也未到期。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 办法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专家解答:如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员 工工作上有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或者是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那么企业就可以与其解除合同关系。否则,就会非常困难。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比较好面子,同时担任一定的职务,那么企业就可以宣布 免除对方的经理职务,其他的工资待遇等保持不变,这样对方可能就会觉得无 法继续面对同事,然后选择接受补偿条件,签署解除合同协议。再比如,企业 想与一位采购经理协商解除合同,但对方不同意,于是企业就采取明升暗降的 方法,将他提升为副总经理,不再负责采购事务,而是负责一些行政后勤之类 的杂务,采购经理就选择了同意离职。因此,必须根据不同的员工特点采取不 同策略,同时要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点,比如,对于怀孕的女员工,可以 将突破口放在胎儿的健康上,告诉对方“这个工作环境,对你和胎儿都很不 利”,然后再给予对方足够的补偿,让对方同意签署解除合同协议。 企业在与员工谈话前,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了解清楚对方的情况,而不是等 到与对方谈话之后再去想如何处理,这样就会陷于被动。总的来说,处理原则 是要有“开放性”,不能强硬地表示“你不走也得走”,而是继续平和地就事 论事,表面上给员工更多的选择,比如调换部门、给其发放最低工资不用上班 等,但其实事先已经替对方考虑清楚,只有解除劳动合同是对其最有利的选择, 这样对方最后必定会遵照预设的思路选择解除合同。 有的企业面对坚持不走的员工,会单方面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认为就算对方去 告自己,大不了多给一些补偿。事实上,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国《劳动合同 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劳动者要求恢 复劳动合同履行的就应当恢复,劳动者不要求恢复履行的,企业支付两倍的经 济补偿金。 2.员工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岗位调整,也不愿意主动辞职,如何处理? 学员提问:随着公司生产工艺的调整和设备技术的改进,势必会对一些工序和 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转岗、分流安置,但一些员工十分抵触,不服从公司的岗 位安排和工作地点安排,也不愿意主动提出辞职,这时应该怎样应对呢? 专家解答:企业工艺或技术改进后需要轮岗,可能会产生富余人员。这种情况 可以看是否符合法定裁员条件,《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规定,企业的重大技术 革新导致富余人员,经过法定程序可以裁员;同时,企业工艺改进或技术更新 后,某些职位不再需要,属于该条款所说的“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也属于法定裁员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首先要给员工提供新岗 位并与其协商,如果对方接受就应转岗安置,如果对方不接受,企业就可以单 方解除合同,支付给对方法定的补偿即可。 3.劳工合同终止时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是法律规定还是公司自行确定? 学员提问:企业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是法律规定必 须执行的,还是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考虑可以自行决定的? 专家解答:企业选择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从 2008 年以后计算,一年工龄要 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是法律规定必须支付的,但 2008 年之前的工 龄可以不支付补偿。 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何利弊?企业如何降低解除劳动合同成本? 学员提问:公司部分老员工工龄将满 10 年,其中有些员工是续签的第二次劳动 合同,这时他们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有何利弊?公司如 何应对员工的这一要求,是先解除劳动关系再重新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还是签 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按照员工在 职工龄和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核算补偿标准,那么计时员工和计件员工上 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如何降低解除劳动关系的 成本? 专家解答:第一个问题:按照我国目前《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 10 年,企业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至于先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再重新签订, 这种操作方法是行不通的。深圳政府部门出台一项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劳 动合同解除后半年之内重新签订的,仍属连续工作;北京市法院也出台过类似 会议纪要,规定企业让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后,由原单位或集团内不同法 人或关联公司轮流重签合同,计算工龄时仍然连续累计。这些规定的目的就是 防止企业通过割裂工龄或工作单位的做法,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 主张企业采取这种投机取巧的方式规避法律,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行不通。对 于员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同地区劳动 部门有不同的理解。从 2008 年至今,各地在对这一问题的解释和司法实践中, 出现了很多不一致的情况,各地都出台了很多地方性的法律规章,目前我国在 这一问题上没有成文的统一规定,企业只能因地制宜,了解清楚当地政府或司 法机关的规定和解释并加以执行。 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弊:好处是,从员工的角度来讲,会有更强的安全感 和稳定感,对企业来讲则可以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凝聚力和责任心;不利是, 由于没有合同期限,即使员工表现一般,只要不是不胜任工作、严重违纪或长 期病假等情况,而企业也没有发生重大情况变化,那么在裁员时,就只能与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这个谈判过程中,员工又会利用自己合同的无限期向企 业索要更高的条件和补偿,在补偿方面,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和固定期限合同 员工的心理肯定是不同的。从企业 HR 工作角度看,无固定期限合同总体上对 企业来说是弊大于利。 第二个问题:实际上,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说法是错误的, 员工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应当是离职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不是上一年度的 平均工资,比如,员工离职时间在 7 月份,由于当月不是其工作的一个整月, 要从之前的 6 月份向前推 12 个月,并以这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离职补偿金 的计算依据。同时,如果员工在此期间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 倍,应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计算补偿。 对于如何降低企业解除合同中付出的成本,操作空间不大。《劳动合同法》明 确规定,离职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是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的。如果企业与员工单独 协商,对方不太在意补偿金额的话,协商的补偿金可以低于法定标准,但要注 意必须与员工签署“员工提出解除合同而企业同意”的协议,否则,如果员工 事后反悔,法院会支持员工的主张。当然,对于企业支付协商解除合同补偿金 高于或低于法定标准问题的裁定,不同地区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方式不尽相同。 5.入职时间短的怀孕女职工请病假,必须批准吗? 学员提问:公司的女职工,工作不到半年时间就怀孕了,怀孕后不到两个月就 要请病假,对于这个病假必须要批准吗? 专家解答:从理论上来讲,对于病假企业应该批准。但企业可以去核实假条的 真实性,一般怀孕前三个月比较容易开假,三个月后很少开假。如果假条是假 的,就可以视请假为旷工,如果员工严重违纪,企业方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建议企业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在制度中,对请假做比较完善的规则; 第二,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和审批手续。 6.计件员工的加班费该如何在计件工资结算中体现? 学员提问:公司生产一线的计件员工,工作时间一般都会超过每周 40 个小时, 并且采用每月无休、有事请假的工作方式,因为任务紧而不能安排补休,所以 员工在与公司产生纠纷时,会谈及加班的工资问题。那么,如何在计件工资结 算中体现加班费? 专家解答:《劳动法》第 44 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工作日加班要支付 150%的加班报酬,在休息日加班要支付 200%的加班报酬, 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支付 300%的加班报酬。计件工资制的工资组成是根据完 成的工作量,有的员工为了多赚工资,就自愿加班,这类的加班就不产生加班 费。如果企业为了赶订单,而安排员工加班,就需要支付员工加班费。 7.对于消极怠工、等待企业主动辞退的员工,企业该如何应对? 学员提问:有的员工想离职,但不愿主动辞职,于是就消极怠工,等待企业主 动辞退。对此,企业该如何应对? 专家解答:想离职又不愿主动辞职的员工,一般来说目的就是为了补偿。对此, 企业要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明确规定消极怠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 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可以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企业方不用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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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性或大规模裁员技巧及关键点
裁员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选择什么样的裁 员方法 每个人都一样,不可能一辈子都不犯错误,一个大企业更是如此,所以首先应 该极大的避免错误,但当错误发生后便应该好好修补 做 HR 工作已经有十年之久了,回顾这十年的经历,唯独是想起自己处理过的 一起劳动仲裁事件,记忆最为深刻。 当时正值 2008 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正式实施,恰逢我也是个年纪尚轻的 小私企 HR 专员,从未处理过劳动仲裁事件。 有个技术工人因为不太招老板待见,一时惹了圣怒,老板一声令下:“让这个 人今天下班后就从公司消失!”其实这名员工没有太严重的过错,平时也算勤 快,就是技术水平略差。我得了圣旨,不敢怠慢,当然我知道公司让员工走人 是不会付出任何代价的(那时企业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 我怀着忐忑的心理(毕竟员工没有犯错),下班后找到这名员工,开始促膝长 谈。谈判结果可想而知,员工虽然入职刚刚 8 个月,但手里却掌握着企业未与 其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给其上保险的把柄。这样不明不白地让其走人,自然不会 善罢甘休。 企业领导当然也是不肯把钱花在这样的员工身上,本想用 2000 元作为全部赔 偿了事。员工自是不肯。我作为 HR 专员,也是绞尽一切脑汁维护企业。好话 坏话说尽了。 经过了至少 3 轮的周旋,也未达成一致。员工自然是第二天就不来公司上班了, 见反复协商未果,便申请了劳动仲裁。从此我也开始了痛苦的煎熬。总感觉头 上像顶个雷。当然这企事件前前后后共处理了两年,最后以法院强制执行而告 终。 而我中间多次有过离职的想法,但强大的心念告诉自己:只要经历了这所有的 过程和煎熬,我一定会收获 HR 最宝贵的经验和能力。最终也如我所愿。虽然 这中间开庭的过程,甚至和法官讨价还价的过程,都令小小年纪的我两腿发颤, 但最终我确实收获良多,包括和仲裁员学会了很多规避企业用工风险的实战方 法。 综上,以下处理劳动仲裁事件的一些经验和体会,绝非纸上谈兵,供广大 HR 借鉴和参考: 一、首先要把仲裁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作为合格的 HR,谨记避免因为你的工作过失而招致企业被仲裁。你要知道, 一旦企业被仲裁,即使为了企业利益,你中间耗费了很大心力,但仲裁结果都 是企业要付出代价,没有一个企业的老板愿意把钱白白花在赔偿员工上。 所以,平时你的预防工作一定要做到位,你要掌握规避企业用工风险的实战经 验。 首先,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用工风险,要大胆向你的领导说明,如果你有能力结 合《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做一份风险评估报告(报告中要包含企业可能付出的 具体代价)就更能引起你的领导重视了。 其次,当你准备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首先检查一下自己的基础工作是否做 到位了。比如: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是否已做就业登记?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情 况等等。只有你确认自己的基础工作已经做到位了,才能与员工做劝退面谈。 总之,“防患于未然”是最好的上策。 二、巧妙和解为先 一旦你的防范工作失败了,你所在的企业真的被员工仲裁了,怎么办?不要慌, 《劳动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 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所以仲裁机构 还是建议企业和员工先进行协商处理的。并不是上来就开庭。 作为 HR 你刚好利用这段缓冲时间,和员工拉近一下感情,晓之以理,动之以 情,尽量不与员工闹到仲裁庭上。毕竟这个员工曾经也为企业做过贡献。同时, 双方尽量谈一个和解的条件。有些条件是可以维护双方利益的。比如未给员工 缴纳保险,可以一次性赔付员工低于实际企业要支付的保险费用,这样员工也 可以不扣除个人部分,你也省去了补缴的麻烦。所以和解条件的谈判是一项技 巧,在此提醒 HR 们要注意修炼此门技能。 三、要与仲裁员或法官处理好关系 作为 HR,你在处理劳动仲裁事件的过程中,处理好与仲裁员的关系也很重要。 如果员工申请上诉,还要求你处理好与法官的关系。这里所谓的“处理好关 系”并不是要求你行贿。而是你作为企业方,也就是强势的一方,切记不要在 仲裁员或法官面前表现出你的强势和蛮横。 既然已经被仲裁了,应该是企业有做的不到位之处,你如果再表现的无理和强 势,会引起仲裁员和法官的反感。所以,你如果能用自己的能力表明企业方很 无辜,当然是更有利于仲裁结果。 四、 HR 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处理劳动仲裁事件,说实话是一个“苦差事”。想当年就听说过“无辜的 HR 被难缠的仲裁员工拎起来抽两个嘴巴”的故事,你可能会被仲裁的员工和企业 领导夹在中间承受着巨大的心理煎熬。 所以,作为 HR,你在面对劳动仲裁事件时,要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良好 的心理素质。把这个过程当做是历练的机会。努力平衡好企业和员工的关系。 同时,你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处理劳动仲裁的过程可能是一个较长时间的过程。 不要害怕时间长,因为时间拖得越长越有利于企业。 五、“亡羊补牢”法则仍然适用 执行完劳动仲裁结果,并不代表着 HR 的工作就结束了。在这里,“亡羊补 牢”工作非常重要。你要马上查漏补缺,仔细审查一下企业还存在哪些风险点, 你自己的工作还有哪些不完善之处。借机向领导提出改进建议,以防止下一个 羊走失。如果因为相同的事件再次被不同的员工仲裁,可想而知,你的工作有 多失败。 你的企业往往可能会因为一次被仲裁,更加规范以后的管理工作。所以从这个 角度上讲,被仲裁未必是件坏事。关键是“亡羊补牢”工作要完善和到位。 以上五点应对心得,希望可以帮到更多的 HR 们,以告慰自己当年处理仲裁事 件时百受煎熬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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