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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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提供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原则和范围 第二条 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 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第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 工资总额的 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 2%。视情况,按规定相 应调整费率。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 病 假 第五条 员工享有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 第六条 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 帐户分立及支付 第七条 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 30%)计入当地统筹基金, 其余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不同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 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第八条 规定当地确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4 倍左右)。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 也应承担一定比例。 第九条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由统筹基金支付,公司可参加企 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 4%以内的部分 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第五章 医疗费报销范围 第十条 公司应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公布的就医和购药清单确定可报销 或不可报销范围。公司定期向员工公布。 第十一条 一般而言,公司暂确定以下标准: 1. 下列费用属报销范围: 药品费、住院费、理疗费、注射费、手术费、检验费、X 光透射费、照片费、计划生育 费、接生费(独生)、针灸费、敷料费、住院煎药费、危重输血费、公司体检费。 2. 下列费用不属报销范围: 挂号费,出诊费,门诊煎药费,押瓶费,装配假眼、牙齿、假肢、皮钢背甲、腰围 眼镜、胃托、鞋垫、拐杖、助听器,割狐臭,矫形,整容,证书费,配药用肉、鸡、 酒、蛋、蜂蜜、桂圆等,取暖费,陪侍费,转院费,特护费,娩期婴儿护理费, 环卫防疫设备费,医学研究费,以及违法乱纪造成伤害、酗酒、自杀发生的急救 住院费,体检性质的 X 光透视、照片,一般报考学校、出国、进修、婚前检查费用。 第六章 医疗程序 第十二条 员工须到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 第十三条 依据医生诊断证明,决定病假、住院、转院等,并及时向人事部通报。 第十四条 病愈或长病者中填报医疗费报销单,经人事、财务部审查、审核,报 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 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保持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 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 第七章 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积极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 员照顾。 第十八条 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 1. 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 2. 员工是否能继续工作; 3. 员工是否享受劳动保险; 4. 鉴定后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及建议。 第十九条 医务鉴定小组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 复查。 第二十条 公司和员工就其因病伤疗养、提前退休、长假后复工、劳动保险待遇 等进行磋商,达成协议。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其 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 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本地职工平均 工资的 60%为基数代职工缴纳,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会同财务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 过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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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辞职程序 第二条 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 1 个月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 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 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 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 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 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 离职谈话 第八条 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 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 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 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 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 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 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 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 公司的项目资料; 3. 公司办公用品; 4. 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 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 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 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 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 司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 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 结算工资。 2. 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 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 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 1 个月、最多不超过 24 个月的 本人工资。 5. 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 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 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 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 理在 个月(如 3 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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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 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 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的相 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顺序。 第五条 编制职务描述书体系,明确每个职位的工作性质、任务、难易程度、权 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 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 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 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 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 岗位聘用期限须短于或等于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 干部任免 第十条 公司干部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一条 公司高层干部的任免: 1.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 其他高级职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二条 公司中层干部任免: 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提名,经公司常务会议 决定任免。 第十三条 公司一般干部的任免: 由部门经理提名,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 后任免。 第十四条 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 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 第十六条 对公司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 对公司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 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 职位升迁由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提出,经董事会或公司常务会议讨 论通过,由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 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审批。 第二十条 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待遇和福利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 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保留。 第七章 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 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填写调配单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新 旧岗位主管和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 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主管意见, 均同意后,填写调配单并正式行文任免,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所有的岗位变动,其主管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 并交人力资源部留存。 第八章 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确定: 1. 劳动合同期限将不满 6 个月的,可不设试用期; 2. 劳动合同期限满 6 个月不满 1 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1 个月; 3. 劳动合同期限满 1 年不满 3 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4. 劳动合同期限满 3 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第二十六条 试用员工主管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 定期限、延期、解聘之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 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 别为 1 年、2 年、3 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10 年以上,如员工提出,可续订无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立在试用、正式期之工资、奖金 及其他福利。 第九章 解 聘 第三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 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 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 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 4. 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 公司经营业务和经营管理范围调整、变化; 6. 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病假、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 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 8. 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 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第三十一条 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 1 个月前提出。 第三十二条 由公司提出的解聘要求,按双方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员工解聘后,一般到社会再就业。公司如建立了内部待业机构,则 在公司内待业一段时间。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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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规定

员工加班规定

员工加班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 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三章 加班原则 第四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 8 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五条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六条 加班时间限制: 1. 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 3 小时; 2. 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 36 小时。 第七条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章 加班程序 第八条 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 加班。 第九条 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况,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条 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 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一条 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 1.5 倍。 个人月工资 加班工资= ×1.5 倍×加班时间 22 天×8 小时  第十二条 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 2 倍。 个人月工资 加班工资= ×2 倍×加班时间 22 天×8 小时  第十三条 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 3 倍。 个人月工资 加班工资= ×2 倍×加班时间 22 天×8 小时  第十四条 超过加班定额(每月 36 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 计算。 第六章 调 休 第十五条 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六条 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 充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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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办法

员工请假办法

员工请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 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 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 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 5 天或 5 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 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 5 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 1 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 1 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 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 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 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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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进员工素质和技能,推行职前培训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凡公司新进初、中级员工均须进行职前培训。 第三章 培训程序 第三条 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进员工进行一定时间的集中培训。 第四条 由公司人事部主持职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后实施。 第五条 新进员工应积极参加职前培训,并填写新进员工职前培训表。 第六条 各部门应配合人事部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 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 第七条 新进员工培训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各位员工职前培训表在员工 签字及各级主管评价后留存人事部。 第八条 对在职能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第四章 培训内容  第九条 培训内容: 1. 公司简介(概况、公司历史、公司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公司组织说 明); 2. 公司人事规章和福利(作息、打卡、门卫检查、用餐、服饰、礼仪、休假、加班、 奖惩); 3. 员工手册说明; 4. 财务会计制度(费用报销); 5. 办公设备使用和材料采购、申领、报废; 6. 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紧急事件处理; 7. 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 8. 投诉及合理化建议渠道; 9. 参观有关工厂现场、企业荣誉室; 10. 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 11. 指引存车处、乘车处、更衣处、厕所、就医处、食堂、饮水点等位置及注意事 项。 第五章 注意事项 第十条 新员工抵达公司时,公司应营造欢迎新员工的热烈气氛,专人迎接, 并贴标语。 第十一条 培训过程中介绍情况先务虚、后务实,按轻重缓急安排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 培训中书面讲解、参观现场、操作示范相结合。 第十三条 在新进的前半个月中指定人员对新进员工进行个别辅导,及时解答 其疑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解决。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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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书      合同编号( )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 国家和本地人事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有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有效期为 年 岗位。 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乙方在甲方的岗位,预计为 年 2.根据双方发展需要,任何一方可以提出岗位调换要求,经双方同意后调 换新岗位。 薪金。 1.在本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乙方在甲方初始岗位,预计 为 年。 2.根据合同期乙方岗位变化情况,甲方须支付与乙方岗位相配的薪金 标准。 甲方的责、权、利。 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条件; 依据按劳分配原则,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为乙方提供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和 劳动保护; 为员工提供提升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机会; 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 有权对乙方工作行为决定奖励或处罚。 乙方的责、权、利 具有为甲方 诚实、敬业工作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维护公司声 誉及正当利益;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享有国家、地方 政府规定公司的权利和就业保障权利。 公司规章制度的认可条款。 甲、乙双方 在签订合同后,即进行培训。乙方将有机会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个管理规章体 系。乙方除有异议保留外,将视作无条件认可管理规章体系,双方都有按规章执 行和保障的义务。 保证书条款。 乙方将在一份保证书签字,承担遵守规章和保 守公司专有技术、秘密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因乙 方有如下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即时解除本合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触犯 公司劳动纪律规章;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被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因乙方有如下非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解 除本合同: 乙方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 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胜任工作; 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 公司无法履行。 此时甲方须提前 30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甲方濒临破产进入 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确需裁员的,须提前 30 日向乙方作书 面通知。如甲方在 个月重新录用人员,乙方有优先权。 因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 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内的; 患 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如为 女职工时,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在甲方工作满 10 年,距法定退休年限 3 年以内的;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下情况之一,可 以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合: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律,侵 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甲方劳动安全、工作条件不合国家规定,损害乙方安全、 健康的; 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乙方因参军、升学或经批准出国定居的; 属正常工作调动的; 乙方有正当理由,确定不能继续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 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 30 日向甲方作书面通知。 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乙方 违反梧合同经贸部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 和赔偿责任。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 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日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甲方经营财务 状况严重恶化需裁员的,或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由甲方 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并由甲方解除本合,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 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乙方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仍不 能从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本合同,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的 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 6 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另增加不低于 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另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100%。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发生伤亡事故,甲方按国家和公司相关文件处理。 2.甲 方如提供给乙方进修培训费用、住房资助费、户口调动城市增容费等事项,要求 乙方有一定的服务年限,在此服务年限内,乙方离开甲方公司,须按甲方办法 赔偿经济损失。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 受损情况赔偿; 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违反劳动合 同或自行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合同的变更。 在执行合同有效期内 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 15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双方协商同事,方可变更合同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合同或 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生效。 双方协商不成的,本合继续有效。 合同的顺延。 对 第十一条的情形,乙方可要求甲方顺延其劳动合同期,直到该情形消失。 合同 的终止和解除。 1. 乙方因患病或因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职工 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可以输提前退休手续,劳 动合同终止; 2. 本合同期满即终止,如因需要续聘,甲方应提前 1 个月乙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3.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提前 1 个月通 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调解和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友 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投诉解决; 调解无效, 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的有效性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确 认本合同部分无效的,如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双方应继续履行有效部分。 未列入本合同内容的其他事项,均按企业无意制度办理。 凡本劳动合同或相关 企业规章制度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相抵触的,依国家法律办理。 本合同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 方:▁▁▁▁▁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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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管理规定

职称管理规定

职称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与社会职称管 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公司成立非常设临时性专业技术职称领导小组。小组规模依据企业规模 确定,通常为 5~7 人,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还可在领导小组下分设各职称系列 小组。 第三条 职称管理工作具体由人事部承办。 第三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侯选资格者,均可申请职称评审。 第五条 对需要职称的岗位,鼓励或要求具有职称资格。 第六条 公司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分离制度。资格证书仅作为聘用的一 个依据,不一定与工资待遇挂钩。 第七条 公司鼓励员工为提高业务能力,自主参加社会职称资格考试,如计算 机、会计师、评估师等。 第八条 员工的职称评审依国家和当地职称评定时间安排,原则上 1 年 1 次。 第九条 对成绩优异者,可破格评定职称或聘用。 第四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公司依不同经营管理内容,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如工程技术、经济专 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翻译、档案、技师等。 第十一条 职称类别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第十二条 公司职称领导小组职责: 1. 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2. 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考核、评分、确认; 4. 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5. 颁发职称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本公司没有高级职称评定资格时,应报经上级主管或归口管理部门 审批。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主要填写近 3 年能反映 本人业务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论文、译文等资料 第十五条 部门推荐。部门主管应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填写部门意见。 第十六条 材料审核。公司领导小组审核上报材料,鉴别其真实性、合理性,对 保密材料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评审。公司填写评审意见。 第十八条 报批。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评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在公 司权限外的职称申请,提出推荐意见,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第十九条 颁证。将批准证书颁发给申请员工,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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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与福利管理

薪资与福利管理

薪资与福利管理      一、 制定薪资制度的指导原则 1. 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关于劳动工资的有关法令政策,包括最低(工 资)生活线标准,反性别歧视、劳动加班等。 2. 考虑当地生活物价指数上涨,相应增加工资以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3. 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 幅度不超过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两不超”原则。 4. 合理的职工报酬应达到: (1) 讲求企业内外的公平性、破除大锅饭; (2) 能吸引有技能的人到企业工作; (3) 能把有才能的人留在企业不流失; (4) 能激励员工努力把工作做好,做到奖勤罚懒。 5. 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尤其同行业公司、类似岗位的工资水平,制定竞争性 工资率。 目前,已有专业人力资源咨询公司开始公开发布若干重要岗位薪资信息,企业 据此可以判断其薪资水平是过低、过高或持平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尤其关注过低 的关键岗位或人员。 6. 适当考虑员工需求差异,薪资和福利制度留有弹性、可供选择。 7. 测算人力资本成本在总成本中的比例及变动空间,考虑企业最终对薪资的 财务支付能力。 8. 在母公司财务管理总则指导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执行母公司的工 资管理制度;参股公司、关联协作企业自行决定工资分配。 二、 薪资制度 在美国,(蓝领)工人的报酬称为工资(wage),一般按小时计算;(白领) 职员的报酬称为薪金(salary),一般按周、月、年计算。 1. 工资体系 (1) 职务工资制: ——按照职务的责任重要程度、工作繁简程序和工作条件划分等级,按等级规定 工资标准。 ——职务变动则工资相应变化。 ——可能造成员工专业、技能固定在一个(种)岗位上。 (2) 技能工资制: ——按照一定职务的执行能力划分工资等级,每多掌握一种技能,则增加其工 资额。 ——当领导职位有限、具备相当能力条件的人不能晋升时,也给予相应的工资待 遇。 (3) 年功工资: ——根据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确定工资。 ——一般假定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越长、资历越丰富,能力也越强、贡献也越大, 相应地,工资与资历一致。 (4) 结构(结合)工资制: 多项工资制度的综合,例如: 结构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2. 工资形式 (1) 计件(奖励)工资制。 按工作量多少计算工资。例如: ① 直线型。 所得工资=合格品生产数量×单件工资率 ② 递增型。 所得工资=合格品生产数量×单件工资率 1(定额以下) 所得工资=合格品生产数量×单件工资率 2(定额以上) ③ 集体型 小组所得工资=小组合格生产数量×单件工资率 ——优点: 依实绩计酬,计算简单,能激发效率,减少管理负担。 ——缺点: 易出现重数量、轻质量;过分加班赶货,打破正常工作秩序;共同 性劳动易起争议。 ——适合范围: 质量易测控,产品较简单,大批量或手工作业的行业、工种。 (2) 计时工资制。 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工作时间包含正常工时和加班工时。 标准工时以下。 所得工资=实际工时×小时工资率 标准工时以上。 所得工资=实际工时×小时工资率+奖金系数×超时数×小时工资率 其中,奖金系数在 0~1 间变动,反映不同的计酬策略。 ——优点: 不易产生员工间成绩争议,产品质量较有保障。 ——缺点: 不易激发工作主动性,会出现出工不出力现象,增加监督成 本。 ——适合范围: 不易计件的、脑力型的任务和作业工作。 (3) 产值含量工资制。 类似于计件工资制,适合生产一线工人。 (4) 销售收入提成工资制。 按销售收入多少提取员工收入,适合营销业务人员。其中,有两种形式: ① 底薪+销售收入提成; ② 无底薪的销售收入提成。 (5) 项目包干工资制。适用于科研单位、科研人员。 (6) 年薪制。适用于企业主要领导(董事长、总经理)。 3. 薪资方案制定 (1) 选择影响职务工资的因素。 职务工资确定因素及等级划分表①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筛选出(如上表类似) 的付酬因素。 ② 对上表的各项因素确定评分标准和总分大小,形成标准评分表。 (2) 把企业中的每一个职务情况与标准评分表对比,可以计算出每一个职务 的得分。 (3) 把企业中的每一个职务的得分,按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排列,再划分出 工资等级及相应的薪金数额。如: 评分与工资转换表 ① 由上表可归纳出企业(职务等级)标准工资表。 ② 工资等级合理划分: ——对大型企业,工资等级可能达到几十个之多。 ——对中型企业,工资等级可以 10~20 个。 ——对小型企业,工资等级可以在 10 个左右。 ——本手册给出的是五类十八级方案,有较大适应性。 ③ 确定等级间的级差,拉开等级间的档次。一般而言,在低级职务段相邻级差 较小(如 10 元、15 元),随 职务升高级差逐步增大,在最高职务段相邻级差 最大(如 100 元、200 元)。 (4) 以上所议薪资一般指税后工资额,要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故企 业应考虑税前工资总额对企业财务成本的影响。 (5) 加班工资只针对初级管理员和工人,而中高级职员加班是无偿 的。 (6) 对员工普调(增加、削减)工资方法。 ① 同比例调整(如都增减 5%),由此造成员工等级级差拉大。 ② 等额调整(如都增减 100 元),由此造成员工等级级差缩小。 ③ 不同比例、不等额调整,可保持级差,但操作复杂。 (7) 对员工工龄工资制定方法。 ① 区分社会工龄和本企业工龄,社会工龄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本企业工龄。 ② 工龄工资可为一年 元,逐年等额递增。也可在不同工龄段设定不同工龄工 资标准。 (8) 考绩与工龄相结合。 ① 考核优秀的员工,在同等工龄条件下,调薪幅度可大些。 ② 考核良好的员工,在同等工龄条件下,调薪幅度略小些。 ③ 考核合格的员工,则按一般标准(或下调、微调)调薪。 4. 薪资管理综述与策略 (1) 关于年功序列工资制。 这是日本国特有的一种工资形式,在日本经济起飞并超过美国的奇迹出现后, 被管理学家归结为主要成功武器之一。 ——优点: 培养员工对企业的绝对忠诚以及“企业是家”的观念,员工流动 性最小。 ——缺点: 唯资历是论,可能与真正的能力脱节,压抑积极性与创新。 年功序列制在新的经济时代变得弊大于利,日本目前正逐步放弃它。 (2) 关于技能工资制。 这是一种新的工资制度。每人都从最低工资出发,按员工工作或考试显示的各种 专业知识和技能逐步加薪。 ——优点: 减少骨干职工的流动性,促使职工自发提高技能和多岗位适应性。 ——缺点: 职工要求公司强化培训,推动企业培训费用与工资开支互动增长。 (3) 管理者薪金制定策略。 ① 对初级(基层)管理者,主要考虑外部人力市场同业职位薪金竞争性。 ② 对中级管理者,主要考虑其资历、经验专长、过去工作贡献确定。 ③ 对最高级管理者,主要由企业规模、行业性质、工作绩效决定。 (4) 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的薪资策略。 ① 创业初期,职工尚不稳定,应以公平为主,着力提高企业总体平均工资水 平,促进员工安心、敬业。因尚无明显业绩,故工资等级差距不宜过大。 ② 成长期公平与效率兼顾,拉开一定的收入差距,建立相对正规的工资制度, 适度用业绩奖励调节。 ③ 成熟期和衰退期以效率为主,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以延缓企业生命周期,故 应实施拉大收入差异的工资制度。 ④ 当企业盈利较多时,可给员工普加工资;企业盈利较差时,可对员工削减工 资。 (5) 国外心理学家研究表明,企业各级员工大多数(主观上)认为其报酬所 得抵不上其作出的贡献。为避免其副作用,企业薪资制度应有一定透明度,可以 让职工参与奖励决策,实行集体分配奖金制。 (6) 当工资制度不公平并难以调整时,可采取其他非薪资方式予以补偿。 (7) 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定期对工资制度作出评估,并予以合理调整或导 入新的薪资体制。在日常动作中对薪资系统明显不合理之处,应及时作出修正。 三、 年薪制 1. 适用范围 ——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一般副职不实行年薪制。 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是否适用,由董事会或上级决定;有的按总经理标准减 半实行。 2. 报酬模式 年薪=基薪+加薪 (1) 基薪。 主要根据企业效益水平和生产经营规模,以及本地区和本企业职工平均收入水 平确定。基薪可在本地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 2~4 倍以内确定。 (2) 加薪。 ——国外一般将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如 10%)分给管理者,即 加薪=企业利润×(分档)分红比例 ——国内通常由多项工作业绩综合确定,如资产保值增值、工业产值或销售收入 增长、工商税收入库情况、安全生产经营、环保达标或优质服务、思想政治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生产经营等指标。 (3) 国内国有企业推广年薪制正处于探索中,具体操作上加薪一般封顶,规 定不超过基薪的几倍。如上海市加薪可达基薪的 1~3 倍,经营者收入不得高于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 4 倍。 3. 财务处理 (1) 基薪直接进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在企业工资总额中顺加。 (2) 加薪由企业从税后待分配利润中提取。 4. 具体操作要点 (1) 利润基数确定: ——原则上按上年实际完成核算。 ——波动大的可按前 2~3 年平均数核定。 ——或按董事会经营计划中的利润目标确定。 (2) 国内分红比例分档一般在 6%~0.5%,视利润规模而定。 (3) 对经营者实行个人资产风险抵押制。 (4) 薪资发放: ——每月按职工人均工资预付,年终考核兑现。 ——提取经营者收入不能当年全部领回,只能领取一半;另一半作为风险基金 存入企业的经营者专户,每年积存,一直到经营者离位,届时将风险基金余额 连同按银行同档利率归还经营者。 ● 当经营者未能完成核定利润基数时,用风险基金补偿,补偿金额按提取风 险收入的同样比例计算。当风险基金不足以支付补偿数时,则在下半年度的基薪 中继续扣除,但每月扣除后基薪余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线 ● 已核定赢利基数又发生亏损的,以及不能完成减亏低限指标任务的亏损 (国有)企业,经营者领导班子只能领取职工平均工资;连续两年以上发生亏 损或不能完成减亏指标的经营者主动辞职 四、 福利制度 福利是员工的间接报酬。目前的趋势是福利的整个报酬体系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1. 福利项目 一般包括: ●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 职工失业保险 ● 职工养老保险  ● 职工医疗保险、大病统筹 ● 职工个人财产保险  ● 带薪休假 ● 提供职工住房或住房补贴  ● 免费午餐、职工食堂或伙食补助  ● 提供交通接送或交通补贴  ● 带薪培训或教育补助 ● 本企业股份、股票或期权优先权 ● 娱乐或体育活动 ● 厂区整洁园林化,有益员工健康 ● 家庭特困补助 ● 家庭红白事慰问金、抚恤金 ● 公伤残疾、重病补助 ● 组织公司旅游,或提供疗养机会 ● 节日礼物或优惠实物分配 2. 福利权利差异性 对以上这些福利项目不是供所有职工享受的,而分为: (1) 全员福利,对所有职工享有的; (2) 特种福利,如对高层人员的轿车、飞机、星级宾馆出差待遇; (3) 特困补助,针对特别困难家庭。 企业应合理划分各类、各级员工的福利项目范围,既要雪中送炭,又要锦上添花。 3. 弹性的职工自助福利计划 为最大满足不同职工的差异性福利需求,可借鉴西方企业做法,推行有弹性的 职工自助福利计划。具体类型: (1) 附加型。在现有的福利计划之外,再提供其他不同的福利措施,供员工 选择。 (2) 核心加选择型。“核心福利”是每个员工享有的基本福利,“弹性选择 福利”则附有价格供员工任意选择。 (3) 套餐。企业推出项目的优惠水准都不同的“福利组合”,每个员工从中 择其一。 在给定每个职工福利开支总额前提下,职工在福利菜单项目范围内自行决定的 福利结构。一般实际福利消费与福利限额的差异可折发现金或抵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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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与录用办法

员工招聘与录用办法

员工招聘与录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人为本是公司成功的首要因素。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章 公司招聘和录用政策 第二条 公司招聘录用原则: 精心组织策划,全面科学考评,善于发现人才, 严格择优录用,宁缺勿滥。 第三条 公司不定期成批招聘录用,不零星招聘,以利职前培训。录用外地人员 须经当地劳动人事机关同意。 第三章 招聘申请 第四条 各部门、下属企业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员工 招聘要求,填写招聘申请书,报人事部。 第五条 人事部为公司负责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依据各部门招聘申请汇总情 况,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人事部在编制招聘计划时,须优先从公司内部选择调配人才。 第四章 招聘方式和挑选 第七条 公司招聘方式有: 1. 通过新闻媒介(报纸、电视、电台)发布招聘信息; 2.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设摊招聘; 3. 从各类人才库系统中检索; 4. 大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推荐;  5.在职员工介绍; 6. 管理顾问公司介绍; 7. 知名人士介绍; 8. 通过人才中介公司(猎头公司)寻找; 9. 与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培养; 10. 离职员工复职; 11. 其他。 第八条 员工招聘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职责和学历、经历、技能、年龄等要求。 有应聘意向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九条 员工的挑选。 公司成立招聘组负责对人员的筛选,至少由 3 人组成,分别来自人事、用人部门 公司领导或聘请外部人力资源专家。  1. 初选。人事部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挑选初步合格者,寄发面试通知书。 2. 面试。招聘组对面试人员进行考查,填写面试记录表;有必要时,可对面试 者进行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定、个案研究,以及笔相学 、外语能力的测试。 3. 录用。招聘组对所有复试者作出评价,提出录用或不录用意见,经公司领导 批准后,发送录用通知书。对不录用者,最好发函通知,并致谢。  第十条 了解应聘人员的一般期望因素: 1. 较高的待遇与福利;  2. 便捷的工作地点; 3. 优雅的工作环境; 4. 公司声望; 5. 行业的发展性和前景; 6. 良好的人际关系和雇佣关系; 7. 开明的领导; 8. 具挑战性、喜爱的工作; 9. 快捷的晋升机会; 10. 面试已给应聘者良好的形象; 11. 国内或国外培训、进修机会; 12. 公司正规,制度规章完备。 第十一条 面试注意事项: 1. 安排好适当时间; 2. 安排安静、雅洁、舒适场所; 3. 主持者事先熟悉招聘要求; 4. 与应聘者的对话,明确主题; 5. 要分配充分的面试时间; 6. 培养坦诚、轻松、融洽的气氛; 7. 随时记录面试重要事项; 8. 注意控制时间及场面; 9. 列举发问之重要范围; 10. 核实应聘人填写事项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 面试提问的要点: 1. 请其简述家庭背景; 2. 陈述过去的经历; 3. 应征本职位的动机; 4. 在校喜欢之科目; 5. 请剖析自己的优缺点; 6. 陈述自己喜欢向别人谈及的往事; 7. 请分析所投入行业之现状与未来展望; 8. 请设想有机会重新选择什么行业; 9. 请其自述加盟公司将做出什么贡献; 10. 请其界定成功与失败之涵义; 11. 询问其喜欢哪类领导; 12. 询问业余爱好、休闲活动、书籍;  13. 询问其待遇要求; 14. 询问其人生目标及安排。 第十三条 涉及录用、面试须澄清的事项: 1. 待遇和福利; 2. 录用条件; 3. 是否愿意调换工作岗位、地点; 4. 出差和旅行问题; 5. 报到日期; 6. 能接受录用答复的期限; 7. 其他特殊工作要求。 第五章 录 用 第十四条 发出录用通知时,附注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 应聘人录用后,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疾病的,取消录 用资格。 第十六条 应聘人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 15 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 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第六章 报 到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携录用通知书和其他材料到人事部注册报到。报到事项有: 1. 签订试用合同; 2. 签订遵守规章和保护公司秘密、知识产权承诺和连带责任保证书; 3. 申领工作证和员工手册; 4. 申领办公用品和其他用品; 5. 填写员工登记表。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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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章 范围和原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员工培训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标的,须有益于公司利益和企业 形象。 第四条 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 合、讲求实效,以及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 第三章 内容和形式 第五条 培训、教育形式为: 1. 公司举办的职前培训; 2. 在职培训; 3. 脱产培训; 4. 员工业余自学教育。 第六条 培训、教育内容为: 1. 专业知识系统传授; 2. 业务知识讲座; 3. 信息传播(讲课、函授、影像); 4. 示范教育; 5. 模拟练习(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商业游戏); 6. 上岗操作(学徒、近岗上岗练习、在岗指导)。 第四章 培训培育管理 第七条 公司培训教育规划。 1.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事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每半年制定 1 次计划。 2. 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再拟订部门培训教育计划。 第八条 公司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 72 小时,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 42 小时,且按每 3 年 1 个 知识更新周期,实行继续教育计划。 第九条 公司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公司内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 第十条 学历资格审定。 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大、成人高校的学历资格,均由 人事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未经认可的不予承认。 第十一条 审批原则。 1. 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 则需经主管和人事部批准方可报名。 2. 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 公司每半年考核员工培训教育成绩,并纳入员工整体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 对员工培训教育成绩优异者,予以额外奖励。 第十四条 对员工业绩优异者,公司将选拔到国内或国外培训。 第十五条 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合同,承诺在本公司的一 定服务期限; 1. 脱产培训 6 个月以上、不足 1 年的,服务期 2 年; 2. 脱产培训 1 年以上、不足 3 年的,服务期 3 年; 3. 脱产培训 3 年以上、不足 4 年的,服务期 4 年; 4. 脱产培训 4 年以上的,服务期 5 年。 多次培训的,分别计算后加总。 第十六条 凡经公司批准的上岗、在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成绩合格者 工资照发;不合格者,扣除岗位津贴和奖金。 第十七条 公司本着对口培训原则,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回来后,一般不得要求 调换岗位;确因需要调岗者,按公司岗位聘用办法处理。 第五章 培训费用报销和补偿 第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员工,其在外培训教育费用可酌情报销。 第十九条 申请手续: 1. 员工申请培训教育时,填写学费报销申请表; 2. 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备案; 3. 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 30 天 内经人事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第二十条 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自学者原则上费用自理,公司给予一 定补助。 第二十一条 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使用。 第二十二条 学杂费报销范围: 入学报名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 资料费及人事部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非报销范围: 过期付款、入学考试费、计算器、仪器购置费、稿纸 费、市内交通费、笔记本费、文具费、期刊费、打字费等。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应补偿公司的培 训出资费用,其范围为: 1. 公司出资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2. 公司出资培训的中、高级技工;  3. 公司出资培训的高技术、特殊、关键岗位员工; 4. 公司出资出国培训的员工; 5. 公司出资在外办班、专业培训累计超过 4 个月教育的员工。 不包括转岗再就业、领导决定调职、未被聘任落选后调离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补偿费用额计算公式: 已服务年限  补偿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 )  规定服务年限 其中,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学杂费,公派出国、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 等。不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劳动福利费用。 第二十六条 补偿费用由调出人员与接收单位自行协商其是否共同支付或分摊 比例。该补偿费用回收后仍列支在培训费用科目下,用于教育培训目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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