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附表格、范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附表格、范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1 目标: 1.1 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1.2 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1.3 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 3 离职流程 3.1 离职申请 3.1.1 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退)。 3.1.2 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七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 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 1 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 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 3.1.3 未按规定通知期提前通知公司的离职员工,须向公司支付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补偿 金后方能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3.1.4 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 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据上款之规 定,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3.2 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3.2.1 总部员工: 3.2.1.1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人力资源总监审核,公司总 裁审批; 3.2.1.2 总监级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总监负责会签; 3.2.1.3 总监级以下员工: 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运营高级经理负 责会签。 3.2.2 分子公司员工: 3.2.2.1 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审核, 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总部人力资源总监负责会签; 3.2.2.2 经理、高级经理级员工:由直接上级主管签署意见,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审核, 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 3.2.2.3 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管理副总(人事负责 人)负责会签。 注:1.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没有决定权,但有否决权。 2.没有管理副总的分子公司可由人事负责人代理职责,下同。 3.3 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手续办理具体分工如下: 3.3.1 离职员工需办理事项: 3.3.1.1 填写《工作交接单》和《资产交接单》,办理工作交接; 3.3.1.2 按《离职手续办理单》相关要求,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 报销公司账目,并归 还公司欠款; 3.3.1.3 填写《劳动合同终止审查备案表》(此条仅限于在廊坊上保险的员工)。 3.3.2 员工离职部门需办理事项: 3.3.2.1 确定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3.3.2.2 协助离职员工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3.3.2.3 监督离职员工交还所有有关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等。 3.3.3 人事手续办理人需办理事项: 3.3.3.1 注销邮箱,在 ERP 系统中调整人员情况; 3.3.3.2 检查离职手续是否办理齐全(包括《员工离职申请表》、 《离职手续办理单》、 《工作 交接单》、《资产交接单》、《离职沟通面谈表》); 3.3.3.3 开具《离职证明》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总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开具离职证明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分子公司员工:需在离职手续办理齐全后,由分子公司人事手续办理人将离职资料在规 定时间内报至人力资源中心,由人力资源中心人事手续办理人统一盖章。 注:离职证明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仅开具一份 3.4 离职面谈: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相关人员需对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对离职原因进行了解,具体 面谈分工如下: 3.4.1 总部员工 3.4.1.1 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总监做离职面谈; 3.4.1.2 经理、高级经理级员工:由人事运营高级经理做离职面谈; 3.4.1.3 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由人力资源员工关系主管做离职面谈。 3.4.2 分子公司员工 3.4.2.1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总监做离职面谈; 3.4.2.2 经理、高级经理级员工:由分子公司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做离职面谈; 3.4.2.3 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由分子公司人事主管做离职面谈。 注:离职面谈资料需与离职手续在规定日期内一同报至人力资源中心。 4 员工离职后续工作 4.1 总部人事手续办理人需办事项: 4.1.1 检查各分子公司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齐全; 4.1.2 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4.1.3 调整人事信息库(将离职员工信息移至离职员工列表中); 4.1.4 检查 ERP 系统中的人员情况是否更改; 4.1.5 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此条只限于在廊坊上保险的员工); 4.1.6 离职手续归档。 4.2 分子公司人事手续办理人需办事项: 4.2.1 调整本公司人事信息库(将离职员工信息移至离职员工列表中); 4.2.2 在离职当月的 10 号、20 号、30 号将本期员工离职手续提交至人力资源中心。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中心 二〇〇八年六月 附:离职表单 员工离职申请表 拟离职 员工姓名 拟离职日期 单 位 部门 及岗位 离职类别: 辞职 □ 辞退 □ 辞职: 离职原因 员工签字: 日期: 直接上级主管签字: 日期: 辞退: 部门负责人/ 分子公司负 责人意见 日期: 人事部意见 日期: 总裁意见 日期: 离职手续办理单 年 月 日 姓名 单位 部门及岗位 各主管部门填写 相关手续办理 经办部门 1.当月考勤情况出勤 病假 事假 节加 加班 2.获准离职日期: 年 月 日 3.薪金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4.工作交接清结:(《填写工作交接 部门直接主管负 责人 单》) 5.归还资产:填写《岗位管理资产 交接单》 公司借款清结 财务部 1.办理退宿手续 2.缴回办公室钥匙 3.缴回其他资产 行政部 4 缴回办公用品 1、归还所借书籍及其它资料 档案室 注:以上项目全部办理完毕后,赴人力资源部办理以下手续 1、注销内部邮箱账户 2、核查人事费用借款 经办人签字 3、开具离职证明 工作交接单 部 门 职务(岗 位) 文件及其它工作资料移交 数量 单位 姓名 名称 代办事项 待办事项移交 已完成情况 待办重点 内容 备注 监交人: 接替人: 移交人: 年 月 日 说明:①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存人事部门,一份交接交人,一份交移交人。    ②移交人员如是部门经理(主管),应另附该部门人员名册及各员工工作说明书。 岗位管理资产交接单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规格型号 完好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岗位名称: 所在部门: 资产交付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产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产管理员签字 年 月 日 离职沟通面谈表 员工姓名 部门及岗位 沟通时间 离职原因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_分 至____ 时____ 分止 沟通 地点 请在相应处打V: 家庭因素 □ 健康因素 □ 学习深造 □ 更好的发展机会 □ 酬福利待遇不满 □ 无培训机会 □ 缺乏成就感 □ 不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 工作压力 □ 与上级工作关系不融洽 □ 其他: 对公司意 见和建议 其他 注:沟通结果表需与离职手续一同报至人力资源中心 访谈人签字: 访谈日期: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审查备案表 所有制 的性质 身份证 职工姓名   号码 劳动合 本单位   同起止时 工作年 间 限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依据: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到本单位工 作起始年限   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有关情况说明 1、养老保险费:从 年 月 日缴纳到 年 月 日 2、医疗保险费:从 年 月 日缴纳到 年 月 日 3、失业保险费:从 年 月 日缴纳到 年 月 日 4、工伤保险费:从 年 月 日缴纳到 年 月 日 5、生育保险费:从 年 月 日缴纳到 年 月   日 6、其他: 工资、生活费发放情况:从 年 月 日发放到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意见: 法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职工本人意见: 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确认意见: 年 离职证明 月 日 此 离 职 证 明 一 式 两 份 员 工 联 兹证明,XXX 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就职于我公 司,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其离职手续均已办 妥,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 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就职于我公 司,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其离职手续均已办 妥,特此证明。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人__________已收到离职证明,特此签收。 此 离 职 证 明 一 式 两 份 公 司 联 签收人: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公司决定解除\终 止与您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请您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 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此 通 知 书 一 式 两 份 员 式 联 通知人: 通知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公司决定解除\终 此 通 知 书 一 式 两 份 公 司 联 止与您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请您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 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人: 通知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__________已接到此通知书,特此签收。 签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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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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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 认可。 3.0 内容 3.1 离职类别与定义 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 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 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 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 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 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 3 次的。 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 自动离职(自离):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或在 1 个月内累计旷工达 5 个工作日,经劝戒无效者。 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已申请离职但在 15 个工作日内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1.2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1.2.1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 动合同,并提前 30 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1.2.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并提前 30 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2 辞职程序 3.2.1 辞职申请的提出及辞职手续办理时间 员工申请辞职,首先须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见附表 1),经各级单位负责人 签字审批后,然后再填写《工作移交单》(见附表 2),并经各级单位负责人审批。在每月 25 日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提前离职,需出示相关有效证据。否则,每提前 1 天 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具体所需提前提出时间详见 《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表》(附录 1)。 3.2.2 辞职申请的撤销及其办理时间 拟辞职员工,若需撤销辞职申请,拟辞职员工需填写《工作联络单》(见附表 5),须 经单位直属主管和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于人力资源科审核和存档,在每月 15 日和 30 日 办理方可有效。否则,按正常辞职程序办理。 3.2.3 辞职申请的审批 3.2.3.1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 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2.3.2 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于人力 资源科审核。 3.2.3.3 综合管理部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人力资源科人事文员 依据《离职审批权限表》(附录 2)报批。 3.2.3.4 《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经最终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科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 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 离职日到车间统计员领取《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和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科办理相关离职 手续。 3.4 辞退程序 3.4.1 辞退申请的提出 3.4.1.1 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非员工 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3.4.1.2 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单位)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 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人力资源科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4.2 辞退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5 开除程序 3.5.1 开除申请的提出 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通知被开除员工。 3.5.2 开除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6 自动离职程序 3.6.1 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单位须于当天(原则上是三天)及时填写 《工作联络单》,报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科。 3.6.2 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经 直属单位主管和部门负责人签署后,到人力资源科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放行出厂。 3.7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7.1 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应在合同到期 2 个月前将合同到 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 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 15 天内反馈给人力资源科,由人力资源科安排合同续 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 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 3.7.2 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员工辞 职/辞退联系表》,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否则,每提前 1 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 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 3.8 离职谈话 3.8.1 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 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档案。 3.8.2 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科应与离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3.8.3 工作期间内,离职员工不得拒绝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否则将予以处分。 3.9 离职移交 3.9.1 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 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见附表 2)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3.9.1.1 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3.9.1.2 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9.1.3《客户信息表》、 《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 3.9.1.4 培训资料原件; 3.9.1.5 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两 类); 3.9.1.6 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 项目计划书; 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3.9.1.7 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3.9.1.8 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3.9.2 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9.2.1 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还行政总务科; 3.9.2.2 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 3.9.2.3 各类钥匙; 3.9.2.4 借阅的图书资料; 3.9.2.5 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3.9.3 款项移交 3.9.3.1 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3.9.3.2 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该部门或综合管理部。 3.9.4 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人力资源科审核备案后方可 认定为交接完成。 3.9.5 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3.9.5.1 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3.9.5.2 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 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 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联合公司高层 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9.5.3 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 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3.9.6 相关部门签字 3.9.6.1 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3.9.6.2 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 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3.9.6.3 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 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 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 倍赔偿。 3.9.7 离职人员原则上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如离职人员指定代理人代办离职手续,须离职人员出具代办委托书,在《员工辞职/辞退联 系表》和《工作移交单》签有指定代理人的姓名、工号,一并交至人力资源科,并在确定的离 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3.9.8 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 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4.0 离职结算 4.0.1 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 行相关结算。 4.0.2 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科共同进 行。 4.0.3 结算项目 4.0.3.1 违约金: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人力资源科按 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A、《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金; B、其它违约金。 4.0.3.2 赔偿金 A、物品损失赔偿金:1000 元以下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1000 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 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B、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4.0.3.3 工资 4.0.3.3.1 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即 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4.0.3.3.2 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可结算支 付其离职当月上月尚未结算的薪资,而离职当月薪资及其它项目金额,统一于离职后的第 一个工资结算日结算支付。若不能亲自结算者,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填写《工资结算委托 书》(见附表 3),委托公司在职员工代理结算。 4.0.3.3.3 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 续为止。 4.0.3.3.4 代通知金:员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则扣以相应应出勤工作日的 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 4.0.3.3.5 若员工 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继而提出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经部门(单位)主管与人力资源 科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对于提前日期内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应的代通知 金,其应扣代通知金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允许提前离职天数内的 工作日数)×基本工资 4.0.3.3.6 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 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人力资源科审核、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即可不扣代通知 金。 4.0.3.3.7 离职员工所应扣作代通知金的基本工资天数,由人力资源科在《工作移交单》 相应栏位内明确标注,薪酬专员据此天数在结算时扣除相应基本工资。 4.0.3.4 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 交,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4.0.3.5 公司应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4.0.3.6 员工应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4.0.4 如员工应付、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给予办理 相关手续。 4.0.5 由人力资源科在离职员工办妥上述相关手续后,开具《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见 附表 4)交行政总务科办理用餐与住宿清退手续。 4.1 其它事项 4.1.1 在被辞退与开除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根据实际需要,行政总务科需派 专人全程监护办理。4 等以下职位人员由保安人员监护办理,4 等及以上职位人 员由人力资源科或行政总务科监护办理。 4.1.2 行政总务科在员工办妥用餐与住宿清退手续后,填写《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通 知大门值班保安检查行李放行。 4.1.3 离职人员离厂时间: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离厂手 续,并于当天离厂。特殊情况需继续在公司食宿者,须在办理手续时,向行政总务科提出, 由行政总务科主管根据实际情况批准,但以一个晚上为限,且必须于次日 14:00 前离厂。 特殊情况需延长食宿时间者,需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4.2 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4.3 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 拟制:综合管理部 总经理: 工会审议: 批准: 版次:08 第一版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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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手续细则、流程、表格

员工离职手续细则、流程、表格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 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状况。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的离职手续办理。 第三条 离职定义 1、 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 2、 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 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等情况。 3、 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辞退员工未在 10 个工作日 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第四条 离职申请 1、 辞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 辞退:部门主管提出辞退建议时,应有理有据,并详细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 第五条 离职审批 1、 辞职: ① 面谈:部门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 待遇的可能性。 ② 审批程序:经面谈后,员工仍然坚持辞职,则填写《辞职审批单》经所属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 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辞退: ① 依据:部门主管提供辞退员工的依据,并上交《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 ② 审批程序:部门主管提出意见并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经一级部门经理核实批准后 , 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签署意见,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辞退人员所在部门安 排工作移交。 第六条 离职交接 1、 物资交接: ① 本部门:离职员工应将文件资料、档案等所有纸质及电子文档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接。 ② 办公室:离职员工应将办公物资、工作证、名片、钥匙等交接给办公室负责人。 ③ 其他:公司其他财物应与相关部门办理好物资交接。 2、 工作移交: 部门主管在确定员工离职信息后,应尽快安排离职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填写《离职手续移交表》, 所有移交工作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电子档应该有详细的归类。使移交后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七条 薪资结算 1、 财务结算: 员工凭《离职手续移交表》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未报销款项及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等,经相 关部门主管审批后须在《离职手续移交表》上签署意见。 2、 工资结算: 在工作移交及财务结算完毕后,员工持审批后的《离职手续移交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工资结算。人 力资源部根据其出勤状况、奖惩状况及其直属部门主管的绩效考核状况,核算出其实际工资,呈总经理处 审核,审核同意后交财务处核算薪资。 第八条 其他 1、 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填写一份《离职原因调查表》,人力资源部根据此表配合总经理对公 司 管理进行分析,并加以改善。 2、 针对其在公司的表现及绩效情况,公司为其开具证明。 附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此细则进行修订调整。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表:表一:辞职审批单 表二: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 表三:员工离职手续移交表 表四:离职原因调查表 辞职审批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入职时间 离职日期 部门主管 部门经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审核 附表一: 总经理审批 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 辞退人员姓名 所在部门 担任职务 辞退原因 (依据) 部门主管: 时间: 人力资源 部意见 签字: 时间: 总经理 审批 签字: 时间: 附表二: 附表三: 员工离职手续移交表 姓名 部门 职务 离职时间 经办部门 物资 移交 移交物资 移交情况 经办人签字 移交情况 经办人签字 所在部门 办公室 其他部门 工作 具体内容 交接 注:由于岗位职责不同,工作项目移交内容较多者需附件 借款 罚金 未报销款 备用金 其他款项 合计金额 财务部意见 (签字) 出勤情况 奖惩情况 应付奖金 补偿金 补(扣)金 额 合计金额 人力资源部 意见(签字) 财务 结算 薪资 结算 总经理 审批 签字: 日期: 本人确认及同意上述登记内容,离职移交工作及结算手续办理完毕。特此确认。 员工签字: 日期: 附表四: 离职原因调查表 姓名 部门 职位 入职时间 离职时间 填写时间 离职原因 您对公司现有薪酬福利 制度的看法 您对您所在部门或者公 司的整体感受如何 您对部门、岗位工作的 意见及建议 您对您的主管的意见或 建议 您对公司的建议及意见 其他想说的话 员工离职流程 流程 离职 申请 标准/重点 辞职 提交辞职报告 提前一个月 辞退 提交辞退建议 有理有据 面谈 辞职 沟通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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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交接准备。 交接 准备分六个方面 : (1) 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 ;(2) 将尚未登记账目 的登记完毕 , 结出余额 , 并在最后……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交接准备。 交接准备分六个方面: (1)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2)将尚未登记 账目的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笔余额后加盖出纳人员名章;(3)整理应该 移交的各种资科,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 将要办理移交的账簿、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物品等内 容列清;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 据盘磁带等内容;(5)出纳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余额要 与库存现金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一致;(6)在现金和银行存 款日记账扉页的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第二、移交过程。 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 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1)库存现 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 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2)有价证券要根据各查簿余额进行 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3)出纳账和 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 明由移交人负责;(4)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 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放余额调节 表,调整相符;(5)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册点收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其他财产物资,如 财务章、人名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专用章等;(6)实行电算化的单 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 方可交接。 第三、交接后有关事宜。 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要在 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 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 另立。 用人单位应将相关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保存至少两年,以各查看。 企业制作离职文件时,应着重考虑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在相 关文件中得以明确表述。文件手续内容包括以下几点:工作材料、工作内容交接的 确认;离职薪资结算的确认;离职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文书;依具体情况需离职员工 签署的其他文件手续。企业应妥善保管这些离职文件材料,在内容及形式上均完 整淮确记录下离职环节。若员工离职后针对企业某项行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 企业在文件材料这项应对措施上可有所准备,为劳动争议仲裁及可能发生的法院 诉讼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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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职制度

公司离职制度

广西北部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文件 北部湾国旅 管 字[ 2011007] 号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 目的: 目 的:为了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完善员工离职管理程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外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公司的美誉度及员 工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领导:负责权限内离职人员的审批及特殊情况的处理;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权限内离职人员的审批,办理各项离职手续;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离职员工的审批和离职前工作安排、交接与管理 (如 离职期间的考勤、工作安排与考核,工作与资料物品交接等)。 4. 离职处理: 4.1 辞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 向公司提出申请,到期后办理交接手续,方可办理离职结算;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 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赔偿或法律责任。 ★ 4.2 公司离职人员,结算所有帐目、交接完全部业务,方可办理离职,离职后不 允许进入公司办公区域,更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脑电话等设备。 4.3 以上情况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离职按国家和南宁市相关法律及劳 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但所有离职人员均应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物品移交及财务 结账手续,如未按公司规定完备离职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将交由法律部门全 权处理。 5. 离职流程: 5.1 离职审批: 5.1.1 个人提出离职申请应填写《辞职报告》,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公司行政 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根据《辞职报告》进行审批; 5.1.2 员工所在部门提出解聘要求应填写《离职交接清单》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 司领导批准,批准后告之被解聘员工。 5.2 离职交接: 5.2.1 由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与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填写《离职员工离职 前工作与资料物品交接单》; 5.2.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经理及财务部结算员工离职 前还应按公司规定进行离职财务审计。 5.2.3 行政、财务及物品交接: 离职员工根据《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向财务、行政人事部等部门办理有关所借公司物 品/书刊资料归还和财务结账手续。 5.3 离职结算: 行政人事部根据离职交接情况和本规定办理薪酬结算,并协商确定将结算的薪酬汇 入个人帐号或领取现金,财务部根据协商结果负责将结算的薪酬汇入个人指定账号 或办理现金结算。 6.1 根据劳动法合同法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员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从事与旅游相关 的行业。若有违反合同,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6.2 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否则,将根据公司有关规 定进行处罚。 7.附则 7.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2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修正及解释。未尽事项参照公司下发的其他规章制度或办法 执行。 广西北部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总经理签字)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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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员离职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职员离职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职员离职审计管理办法 一、目的 防止或减少业务员离职后继续以公司名义或其他名义与公司原有客户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转移 公司客户,保护公司利益免受侵犯和损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业务员,包括已离职但尚未办理完离任审计和离职手续的业务员。 三、离职审计主要事项 1、在离职前是否有“炒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企图; 2、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与自己开发或跟踪的原有客户继续保持往来; 3、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与自己联系过的公司原有客户有过实质性接洽; 4、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有与公司竞业的合同行为(含口头合同); 5、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有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 6、离职前后是否有转移公司客户的侵权预备或实质行为; 7、到离职时止是否有私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 8、离职前后是否有以公司名义或假冒公司名义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行为。 四、侵权行为及其处理 1、禁止“炒单”。凡在离职前有炒单行为的,不予支付暂押工资;同时公司保留其追究离职人员经济 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2、禁止与原有客户进行业务交往。凡在离职后与客户往来的,不论是否业务性质,一律将三个月的离 职审计期顺延一个周期。 3、竞业禁止。凡在离职后与公司客户有实质性接洽或有合同行为的,一律不与离职者办理离职审计手 续,但公司所做的审计结论及相关证据将用来支持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离职者的暂押工资等不予支 付外,公司保留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不得破坏公司的客户资源。凡擅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在离职审计结束时扣除其在公司暂 押工资 500 元以上;离职前后实施转移公司客户的预备行为或实质行为的,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的 1000 元以上;如果转移公司客户成功的,除不予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外,公司仍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 任的权利。 5、凡诋毁公司形象的,不予发放公司暂押的离职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 6、凡假冒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的,一律不发放离职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并依法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 理。 五、离职审计的执行 1、审计小组是负责离职审计的组织。离职审计小组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离职者原所在部门、公司财务 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小组推举一人为小组长,对审计工作全面负责。离职审计小组在业务员离职时即成立, 开始相关审计事务。 2、人事行政部负责离职者办公资材、设备审计并进行相关人事调查;离职者原所在部门负责本办法第 三条内容的调查与审计;财务部从其与公司的经济往来关系上进行审计。 3、离职审计工作应重事实,摆证据,合法理,不能模棱二可。 4、对离职者上述第三条审计事项的调查,在必要情况下,不排除由人事行政部配合,并寻求公安、司 法部门的支持。 5、调查过程应有记录,并由相关人员或单位在调查资料上签名或盖章。 6、离职审计结果即《离职审计报告》由人事行政报汇报总经理并存档。 六、审计流程 1、业务员在离职时应向公司人事行政部呈送离职审计申请。 2、离职审计流程如下:①离职人员向人事行政部递交离职申请;②人事行政部通知业务员原所在部 门和财务部开始审计;③业务员原所在部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各自履行审计职责;④业务员原在部门、 财务部向人事行政部递交审计报告;⑤人事行政部决定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召开审计会议;⑥召开审计会 议并做出审计结论;⑦通知被审计人到公司办理清结手续;⑧有关部门办理清结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至人 事行政部备案。新晨范文网 七、注意事项 1、离职审计期限为三个月。除特殊情况外,相关部门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做出结论。 2、各部门在审计中应本着对公司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执行审计。 3、业务员离职后一周内,业务部门应完成与公司客户的接洽,以文件或函件或通知的形式对客户单 位做出说明,表明离职业务员的工作继任者、今后的业务往来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尽量取得对方签章 (名)或复函。 八、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适时修订。 2、本办法解释权在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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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离职交接流程的建议

关于员工离职交接流程的建议

关于员工离职交接流程的建议 每一名员工、尤其关键岗位的员工,在工作中都会积累大量与工作有关的文 档资料,这些资料构成了企业的知识与经验体系,属于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 部分,一旦丢失,企业需要付出高额的成本代价进行重建。如果员工离职交接工 作做不好,很可能会导致工作遗漏、客户流失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做好员工 离职交接工作相当重要。 关于员工离职交接工作如何做到位,提供我的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资料梳理是关键   资料梳理作为离职工作交接的首要任务和关键所在,把握三个环节:   1,资料整理。对于离职员工,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经理在与其进行离职面 谈时,就要明确资料交接包括的内容及重点,并指导员工在办理离职审批的同时, 做好对其工作的梳理、交接资料的整理,以及交接表的填写。交接内容应包含负 责的工作任务或项目描述及进展情况、对外联络的资源信息,各类文档资料的书 面及电子资料等作为附件。 2,交接审核。资料整理完毕后,注明资料的存储方式及存放地后,一并交接 给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负责对提交资料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跨部门作业 的工作事项,必要时由共同作业的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核。 3,转交备份。由离职人员将直接上级审核通过的电子与纸质资料,转交新接 手该岗位的员工存档与备份,并由直接上级监交。交接文件一式三份,移交方、 接收方、监交方三方签字确认后,由接收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档案中各存 一份。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员工岗位和接收方对要接替工作的熟悉程度,接收方也 可以直接与移交方进行交接,这样一是可以节省时间,同时也能够一起熟悉一下 工作内容,但是直接上级必须一同参与交接,并且要对交接的内容做好审核,避 免出现重大疏漏。   二、交接培训不可少   接收方获取岗位相关的资料以后,如果只是简单阅读或学习该岗位的文档资 料,尚无法掌握该岗位的工作精髓,诸多工作细节、技巧、注意事项与特殊情况, 都隐藏于各类文档资料的背后,难以通过阅读与学习就能迅速掌握。 现实中往往因为工作的急迫性,无法给予接收方宽裕的时间和精力去熟悉实 践,新人匆忙上阵,势必影响工作成效。因此,为了帮助接收方快速掌握新岗位 工作内容与要求,移交方所在部门须及时组织交接培训,交接培训的参与者至少 包括 3 人,即移交方、接收方和直接上级。 由移交方对交接工作与文档资料进行全面讲解与说明,接收方在学习文档资 料的基础上,准备好问题和记录本,及时与移交方有效互动,直接上级作为监管 者,应负责对移交方讲解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把关,发现讲解内容有遗漏 或者错误时,应立即对培训内容补充与纠正。对于和该岗位工作流程紧密相关的 同事,也可以请其列席或互动,让接收方对新岗位工作更有整体感和全局观。   在交接培训过程中,往往还能获得意外的收获,即通过对该岗位全面工作的梳 理与互动,发现其中需要改进与变革的内容,在研讨的过程中记录和整理,可以 有效优化本岗位或部门工作。而且,这一环节的投入对保持工作连续性的作用不 可小视。   三、实操指导上手快 古人云:知易行难。经过“资料梳理”和“交接培训”环节,基本上接收方 在知识与概念层面没有问题,但知道并不等同于行动,也不等同于会操作,接收 方在实践与操作上仍会感觉有一定的难度。为了实现知行合一,保证交接岗位的 工作不受影响,在离职交接过程中,我们还须设置一个实操指导的环节。 出于效率的考虑,实操内容应集中于该岗位的核心业务,即经常性发生、重 要程度较高的工作任务。移交方明确该岗位的核心业务,由直接上级予以审核确 认此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操作的内容。并指导接收方对核心业务进行实际操作,次 数至少一遍以上,通过实际操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确保接收方能够符合新岗 位的实际操作要求。   四、通知拜访同进行   无论哪个岗位,其对内对外、或多或少都有数目不等的固定联系人,如客户、 合作伙伴等,岗位所承载的各类业务,基本上也都是通过该岗位员工与固定的内 外联络人交织在一起。如果员工离职以后,接收方却不知道该岗位有哪些固定联 系人,就会影响工作所涉及的内外联络顺畅有效,不仅会直接影响工作的正常开 展,甚至还会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   因此,当离职交接工作进行至此环节时,在接收方已对该岗位工作基本熟悉 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通知与该岗位有关的固定联系人,确保工作无缝衔接,从而 实现交接工作的平稳过渡。如果考虑部分业务工作的重要性,企业还可以采取由 移交方带领接收方逐一拜访的方式,确保重要工作联系不断。   特别说明: 离职工作交接流程,不局限于员工离职,只要是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工作的 承担者发生变更,都可以适用。包括员工内部调动、员工休假等多种情形的工作 转移,人力资源部门均可参照员工离职工作交接的程序执行,最大限度避免因岗 位与人员变动而带来的工作效率损失。 人力资源部应当严格按照流程严格审核,将交接资料、交接培训、联系人等 作为审核重点,必要时还可参与具体交接培训环节,抽检相关的电子或纸质文档 资料,定期备份部门离职材料;督促相关责任人履行交接工作的具体的要求,直 至责任人按照要求完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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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作交接清单

离职工作交接清单

离职工作交接清单 姓名 性别 部门 报到时间 监交人员 交接人员 离职类型 经办部门 应聘来源 经办事项 承办人 1 行政部 考勤日期 考勤员 2 离岗部门 工作交接 部门负责人 3 行政部 图书、资料、文具 专管人员 4 行政部 固定资产 行政部负责人 5 财务中心 欠款 财务部负责人 6 行政人事部 离职人员违约金 行政部负责人 7 财务部 薪资结算 财务部负责人 办理情况 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行政人事部意见 人事部签字: 日期: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经办人签字 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签字: 辞 日期: 职 书 (此表仅用于在合同期内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 公司领导: 本人因 此致! 原因,特申请离职。请批准!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部门负责人意见: 行政人事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意见: 签字: 日期: 备注:此表签字同意仅代表公司同意员工提出离职,但离职交接办理时间根据部门工作安 排,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 员工离职之前,请认真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此表。员工的宝贵意见将使我们了解公 司人力资源使用情况,发现管理方面出现的主要问题。此份表格完成后由人事部保管并对 其内容保密。 面谈内容 离职主要原因 薪资待遇如何? 工作时间、工作压力如何? 面谈记录 1.自身身体原因 2.自身发展原因 1.薪资待遇在深圳明显偏低,无法满足最低生活需求 2.工作时间尚可,压力也可以承受 沟通比较顺畅,同事关系也非常好,公司氛围也不错 与主管沟通如何?同事关系如何? 目前工作岗位是否适应? 个人发展机会如何? 对公司哪些方面较满意? 基本适应 个人发展机会一般 发展方向还可以 公司急待改善的方面是什么? 有何好建议? 薪酬和费用,销售价格 每个地区消费水平有差距,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离职员工签字: 面谈人签字: 员工离职审批表 个人信息 姓 名 部 门 性别 岗 位 职 务 学历 毕业院校 员工类别 毕业时间  □职员 □职工 入职日期 离职申请时间 合同截止日期 □临时工 □返聘人 员 离职审批 员工来源 □社会招聘 □毕业生分配 1、离职归类: □ 合同期满部门提出不续签 □ 合同期满个人提出不续签 □ 合同期内部门劝退 □ 合同期内个人提出离职 □ 自动离职 □自然减员 □试用期不合格 □其他: 2、离职原因说明: 部门 意见 3、员工类别: □管理干部 □员工 部门审批意见: 签名: 离职归类: □流失 审批意见: 行政人事部   意见 分管领导 意见 总经理 意见 □淘汰 日期: □其它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离 职 证 明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 (部门)的 (职 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 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 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时 间: 乙方签字: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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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手续审批单

离职手续审批单

离职手续审批单 姓名 部门 离职类型 工资结算日期 填表日期 □辞职 □辞退 □自动离职 □其它( 截止 年 月 ) 日 交接与审批 交接 部门 所属部 门 事项 接收人 物品交接(可附清单): □ 文档资料 □测试设备/物品 □ 办公书籍 □ 技术图纸等 □ 收回所有业务帐号 □ 其它工具 □ 应扣款 元 工作交接(可附页): 移交人签名: 日期: 人事部 □ 收回员工证餐卡 □ 收回公司钥匙 □收回电话机 □ 办公用品(非耗材类,文件筐、文件夹、计算器、订书机 等) □ 宿舍(钥匙,设施损坏赔偿,卫生无清洁扣除 20 元清理 费)□ 其它: □ 应扣款 元 IT □ 收回 IT 用品(含 IT、通讯类) □ PC(笔记本电脑)回收并入库,台式机移交 □ 应扣款 元 财务部 □ 借款清算 □ 报销 □ 其它: □ 应扣款 元 离职手 续审批 交接负责人 所属部 门审核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分管副 总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部 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总经理 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行政部资料更新: □ 人事档案更新 □ 通讯录更新 □ 离职公告 □ 回收邮箱及密码 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仅适用于管理、技术、营销类员工;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须总经理审批。 2.因统计条件原因,原则上按工资核算周期进行,正常发放日发放。 3.流程。本部门(工作物品交接审核)→人事部(物品退还)→IT(物品退还)→财务部(款项清算)→人事部员工关 系(归档更新公告) 4.员工离职时须持有此单方可办理工资结算,此单同时亦表明离职本人与公司在填表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之间无争 议。 5.自动离职人员由直接上级安排人员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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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员工离职与劳动合同解除制度

08员工离职与劳动合同解除制度

员工离职与劳动合同解除制度 为规范员工离职与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加强员工劳动用工管理,更好地执行劳 动合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公司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或者人事部门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提前三天,特殊岗位员工离职时间可由部门主管 同员工协商一致,适当延长。 第二条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各部门主管必须约其谈话,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 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说明离职原因。 第三条 人事部门对员工离职原因应进行了解调查,做好思想工作。 第四条 书面辞职报告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在核准离职日当天结清工资,方 可离职。 1、生产部一线员工、试用期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人事部门确认。 2、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3 年以上的员工,原则上必须经过总经理签字确认。 3、部室人员离职,由部门主管签字,交人事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4、部门主管离职,由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签字。 第五条 公司员工离职(包括员工辞职、辞退)均需按规定日期办妥各项移交手 续,交接手续必须有书面交接清单。 5、未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的员工,其离职工资由财务按照正常工资结算办法结算 并在结算工资中扣除由于员工未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离职人员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后,必须填写《员工离职结算单》,到人事部 门办理离职手续,财务部门根据《员工离职结算单》给予结算工资。 第七条 合同期满员工离职的,必须出具不愿续签合同的书面声明后,方可办理 离职结算。 第八条 员工未按规定提前提出书面辞职报告或者没有按照规定日期离职的,公 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在结算工资时给予扣除。 第九条 离职人员办理完所有离职结算后,财务部门应开具《离职结算回馈条》, 离职人员携该条到人事部门领取《员工离职出门单》,离厂时交至门卫室,门卫 室凭单放行。 第十条 员工离职当月,人事部门应及时办理其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停保手续, 财务部门应自离职人员离职当月起,停发离职人员一切补贴补助及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后,又要求返回公司工作的,人事部门应详细了 解其原因及离厂经历后,可以视同新进人员予以继续录用,工资待遇等重新确 定,与原待遇无关,但可免试用期;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离职者或没有按照规定 离职者,一律不得再录用。 第十二条 员工在公司期间的一切工作资料归公司所有,由人事部门管理;人事 资料自员工离职后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十三条 员工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人事部门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书。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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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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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员工离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若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可以依此与其解除劳 动关系,且无需向其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第四条  若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后,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条  若公司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且员工符合裁减 标准的,公司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的,应依公司规定提前三十日填写《离职申请表》提 出申请,叙明包括但不限于离职原因、预定离职日期等事项,经部门主管核准 后,再交由人力资源呈请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第三章 交接手续 第八条  无论员工基于上述何种情形而离职,均应按本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好工作 交接手续。 1 第九条  员工应于离职前交还所有工作工具,如公司租赁房(包含钥匙、门禁卡、 水电燃气卡等租赁房内的物件)、代公司保管的公司印鉴、笔记本电脑、平板 电脑、公务用车、工作手机、工作手机卡、工作制服、经营借款及其它公司办 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员工工作配备的工作证、行李箱、文件夹、办公 文具等物品),各部门应对交还的工作工具进行登记汇总,并出具确认清单。 第十条  员工应于离职前对工作内容进行交接,对于不属于自己的信息资料和工 作成果,应将其移交给公司指定的其他员工并出具清单,交接的工作内容,接 收的员工应对照离职员工出具的清单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交接内容无法按时交接的,为不影响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 续,员工应提出书面延期交接的申请并保证在离职后按时完成工作交接,因员 工延期交接产生的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财务清算 第十三条 员工提请离职后的 7 个工作日内,财务部门应对其在公司的账务进行 清算,核查其在公司借款金额、未报销金额、未结算工资、违约金、损失赔偿 金、代通金以及其他钱款(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 积金中所涉及的个人支付部分) 2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对员工在公司的借款进行核查后,可与员工申请报销经审批 通过的金额进行抵消,并应在 7 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员工应在收到公司通知 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将未能抵消的剩余应还部分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对员工在公司未报销的金额进行核算且经在公司的借款进行 抵消后,若有剩余未给予的报销款,公司应在抵消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员工支付该笔报销款的时间,并应于该通知的时间如期悉数支付员工的剩余报 销款。 第十六条 员工的工资应计算至最后工作日,当月最后工作日之后的日期不再核 算工资。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若公 司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则公司应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 金,该代通金按照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前的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第十八条 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或是依据第四十四条第一、二、四、五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 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假的,应当支付员工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 第十九条 若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 司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可在提前通知期内安排员工休假,未安排休假或休假 未满的,公司向其支付未休假期间的工资;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无 需向其支付未休假期间的工资。 3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可补偿天数按以下方式计算: 可补偿天数=(当年度在公司已过日历天数/365 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 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公司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的,若因员工的原因导致服 务期无法履行完毕,则公司可向其主张最高不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数额的 违约金;员工已经履行了一部分服务期的,公司向其主张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 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了对员工 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 餐饮费、资料费等。 第二十二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中所涉及的个人支付部分, 公司可以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金等项目中代扣。   第五章 离职证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向其出 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员工应在领取书面证明时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离职证明的内容应包括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 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年限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若在公司向员工出具书面离职证明后,因员工自身原因导致离职证 明丢失或毁损的,公司不再有义务向其再次出具书面的离职证明。 第六章 档案管理 4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档案包括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法律而保管的个人机要档案与公 司根据自身需要而留存的员工所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若员工入职后其个人机要档案由公司进行保管的,公司应按照《企 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十 五日内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第二十八条 若员工入职后其个人机要档案由其他单位进行保管的,公司应按照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知该保管单位在劳动合 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十五日内及时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自建的员工的人事档案应保留 5 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凡本管理制度未能涉及的范围均按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等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广泛讨论、与工会协商后公告执行。 第三十二条 如需重新修订将另行公告或发文通知,所有条例将遵照修订后之标 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为公司机密,严禁随意传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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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离职管理提供规范化的工作程序,规避公司因离职管理不当给公司带来的不 良影响。   2.0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2 **房地产开发分、子公司依照本制度执行。   3.0 离职的分类 3.1 辞职 ➤ 员工按正常离职流程申请并完成离职办理手续的。 ➤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 ➤ 员工劳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协商不愿意调换工作中止劳动合同履行 的。 3.2 辞退 ➤ 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司辞退的。 ➤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管理制度而被辞退的。 ➤ 员工渎职、营私舞弊被公司查处辞退的。 ➤ 员工的求职登记隐瞒个人情况或者对个人简历进行作假处理的,给公司造成 不良影响者,公司予以辞退。 ➤ 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的规定,经绩效评估不能胜任现工作,公司根据发展 需要进行人事调整的,公司予以辞退。 ➤ 违反公司其他管理制度。 3.3 自动离职 每月累计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3.4 因非正常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0 辞职管理 4.1 离职申请 ➤ 员工填写并向其直接上司递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 直接上司接到员工递交的《员工离职申请表》,两日内审核并批注意见后交 部门总监。 ➤ 员工递交《员工离职申请表》后,其通知期开始计算,一般职位的通知期从 递交《员工离职申请表》开始计算,不超过 30 天。 4.2 离职审批 4.2.1 部门总监对员工直接上司批注的《员工离职申请表》进行审批,两天内 交行政人事中心。 4.2.2 根据员工的岗位性质等特点,对公司要求进行离职访谈的职位由行政人 事中心负责与离职人员进行离职访谈。 4.2.3 总监级以上人员离职,由行政人事中心向总裁提交该离职人员的《员工 离职申请表》,总裁审批确认后办理离职手续。 4.3 工作交接 4.3.1 员工在通知期内按《工作交接单》的内容进行工作交接,若需交接内容较 多的,可加附清单,但必须在《工作交接单》内加以注明。 4.3.2 离职员工根据《工作交接单》内容将表交各相关部门人员签字以确认交 接完成。 4.3.3 行政人事中心最后对离职员工的当月薪酬和社会保险等事项进行核算并 在《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4.3.4 财务中心依据完成确认的《工作交接单》和员工薪酬结算后进行薪酬发 放。 4.4 员工离职日期按照行政人事中心最后确认的薪酬结算日期为准。   5.0 自动离职 5.1 员工每月累计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5.2 自动离职员工不计发当月工资。 5.3 行政人事中心将在一周内注销该员工身份。   6.0 离职审计 6.1 对于公司规定职务的离职审计工作由行政人事中心通知公司独立审计机构 执行。具体执行细则《离职审计条例》。 6.2 被公司辞退的员工,行政人事中心在两日内向全公司通告,一周内对该员 工身份进行注销。   7.0 资料归档 行政人事中心将离职员工的相关离职文件资料,连同其原有的个人档案资料分 类归档保存,详 《人事档案管理》。   8.0 附则 8.1 公布、解释、修订 8.1.1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解释,由集团总裁签字后公布生效。 8.1.2 本制度的修订由行政人事中心集中修改意见,集团总裁批准通过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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