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 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 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 保密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 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 1、第一条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客户信息、内部 秘密等。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 计、电路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 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图纸、样品、样机、 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技术方面的秘密,以及客户名单、营销计 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投资计划或者方案、发展规划、财务资料、货源情报、业务渠 道、工作流程、谈判底价、招投标标书或者底标、经营诀窍、企业内部网上的信息、程序 文件、情报文件、公司档案、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经营方面的秘密,以及专利 申请文件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的信息、资料、流程、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 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3.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工作 单位、购票相关信息、乘车相关信息、个人需求、录音等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报 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而且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价 值。 4、无论客户是否基于对乙方个人的信赖而与甲方进行市场交易,也无论客户是否自愿选择 与乙方或者乙方离职后的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乙方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非因履行甲方 职务使用甲方的客户名单均视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5.内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内部文件、营销策略、客户名单、财务 资料、纪要等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 6.同时,在甲方生产或者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可能造成下述后果之一的,该信息也属 于甲方商业秘密: 影响甲方生产、营销、稳定、安全或者发展的; 影响甲方技术进步的; 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使甲方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 ④影响甲方对外交流或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 ⑤影响甲方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 7.甲方在记录某一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的载体上注明“保密”或“内部资料”等字样, 或者载明保密等级的,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 密; 二、商业秘密的载体 1、乙方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 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电子邮件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 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未经甲方许可或者非为履行甲方职务的需要,乙方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不得擅自对 前述载体进行复制,也不得将载体或者复制件遗弃、怠于保管或者交给他人; 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前述载体和复制件给甲方。 三、职务成果 1、与乙方职务相关的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职务、利用工作时间,或者利用甲方 的物质技术条件等完成或者产生的任何发明创造、发现、研究、设计、改进、创新成果、 作品、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以及由此获得的知识产权(含发明权、发现权、专利权 和著作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自由利用进行生产、经营或者转让给第三人; 2、乙方有义务为职务成果保守秘密,并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 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或者所有 权。 四、保密制度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与保密相关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并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 保密职责; 3、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负责的态 度,采取必要和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或者持有的商业秘密; 五、保密责任 1、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播、传授、转让或者 以遗弃或者怠于保管等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商业秘密的甲方其 他职员)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3、乙方在任职期间,以及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含甲方或者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后,均应对其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者有关秘 密信息实际已经公开为止(但因乙方非正当公开的除外); 4、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也不得擅自 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侵权指控,甲方因此而承 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5、乙方认可所收取的劳动报酬已经考虑其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并认可 承担保密义务是其履行劳动合同的附随和法定义务,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保密费,即乙方的 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保密义务的补偿; 6、乙方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均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否则视为侵犯甲方商业秘 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保密制度)、第五条(保密责任),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 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与乙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 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对造成甲方的损失以及违约 金 20 万元; 3、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间接损失(含预期利益)以及甲方因调查或制止 乙方违约或者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例如差旅费、鉴定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 费)等; 4、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按照本合同承担保密义务。 七、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解决; 2、前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 八、其它事项 1、乙方确认已经充分了解甲方有关保密的全部程序文件和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 2、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 绝领取工资或者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离职; 3、本合同所称“产品”或者“业务”,包括甲方营业执照列明范围以及甲方实际或计划经 营的产品或者业务; 4、本合同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内容如与劳动合同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抵 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6、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等,均可以当面交 付或以《劳动合同书》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 时书面通知对方;按前述地址的寄送无论对方拒收,或因地址不详等原因被退回的,均视 为合法有效的送达; 7、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签字捺手印):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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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XX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XX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 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 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 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 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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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保密制度

【企业制度】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 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 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 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 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 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 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 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 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 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 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 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 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 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 泄密者,给予 50-100 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 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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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有了保密协议,还要保密制度吗

30-020有了保密协议,还要保密制度吗

问:有了保密协议,还要保密制度吗? 答: 即使有了保密协议,还应当制定保密制度。 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签订的协议,仅仅对签订协议的劳动者有约束力。 保密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全体劳动者都有约束力。 签订保密协议与制定保密制度两种措施都是保护商业秘密的有效措施,其功能、效果 各有不同,不能相互代替。完善的保密制度,有助于保密协议的履行。 参考法规: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 2.《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 例: 刘某曾在上海某贸易公司(贸易公司)任职。双方曾于 2004 年 5 月 5 日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自 2004 年 5 月 5 日至 2006 年 5 月 4 日止。 合同第五条规定:刘某的月薪为人民币 1,500 元,其他部分均为奖励(按工作绩效和公 司经营状况而定)。 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刘某必须严格遵守贸易公司内部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下列任何方 式侵犯贸易公司的商业秘密,否则贸易公司将视其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立即予以解 聘,刘某应支付贸易公司违约金 10 万元,并按照贸易公司的实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该方 式包括自己利用或向其他公司或个人泄露本公司的客户信息,以谋取私利。利用本公司的 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或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 相类似的业务。 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刘某如违反贸易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重大工 作失误造成贸易公司经济损失的,应按照贸易公司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刘某离职后 5 年内,自觉保守贸易公司一切商业秘密,本人及其 所在的新公司不得与贸易公司所有的国外客户以任何方式进行任何有关业务的联系。如违 背以上商业保密制度,造成贸易公司客户流失及其贸易损失,个人将自愿承担贸易公司的 一切贸易损失 10 万元整。 2006 年 7 月 10 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2007 年 2 月 9 日,贸易公司向上海市虹口区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刘某支付劳动合同违约金 10 万元、赔偿超过违约金的经 济损失 65 万元。同日,该仲裁委以贸易公司的请求事项超过申请时效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贸易公司不服该委裁决诉至原审法院。 另查明,刘某于 2006 年 3 月 2 日成立上海骄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06 年 6、7 月期间, 该企业曾与贸易公司的客户象山森迪制衣有限公司有过业务往来。贸易公司未支付刘某保 守商业秘密的补偿款。又查明,2006 年 11 月 26 日,贸易公司的部分服装被退回,该货物 由刘某跟单。 一审法院认为: 《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刘某在任职期间泄密或从事竞业,应支付贸易公司违 约金 10 万元。由于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是职工必须遵守的义务,不需用人单位给予补偿, 且上述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刘某在贸易公司任职期间,投资开办了与贸易公司 具有同类经营范围的企业即上海骄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该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与贸 易公司从事相同业务,并且利用贸易公司的客户信息,与贸易公司之客户从事业务往来, 损害了贸易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双方的约定,刘某应支付贸易公司违约金 10 万元。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 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 补偿,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贸易公司虽然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约定 了刘某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要竞业限制,但贸易公司并未支付刘某一定数额的经 济补偿款,且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高于 3 年,故《劳动合同》第八条第五款违反了劳动法的 相关规定,应为无效条款。贸易公司据此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贸易公司国内供应商的货物发生退货,该货物虽系刘某跟单,但贸易公司提供的证据 不足以证明该货物发生质量问题系刘某失职而造成且与供货商并无关联。同时,贸易公司 对刘某与其客户进行业务往来直接获利 20 余万元的主张,仅提供上海骄阳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与国内客户的交易金额,但无法推定贸易公司因此而获得的利润数额,故贸易公司要求 刘某赔偿经济损失 65 万元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判决刘某支付上海真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职期间泄密及从事竞业违约金 10 万元;驳回贸易公司其他请求。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解: 本案有三个法律要点:  员工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保密制度。 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违反用人单位制定的保密制度,将承担违 约责任。  在职期间依单位保密制度或保密协议承担 的竞业禁止义务,企业无须支付补偿金。 本案中,贸易公司制定了保密制度,并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即 “刘某必须严格遵守贸易公司内部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侵犯贸易公司的商业 秘密,否则贸易公司将视其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立即予以解聘,刘某应支付贸易公 司违约金 10 万元,并按照贸易公司的实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该方式包括自己利用或向其 他公司或个人泄露本公司的客户信息,以谋取私利。利用本公司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或客 户信息等商业秘密,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从而约 束了员工的行为,很好地保护了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了公司的合法利益。 操作提示: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包括保密信息的范围、遵守保 密义务的方式,以及泄密的违约责任; 2)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同时,应当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在劳动合同 或保密协议中明确员工应当遵守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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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没有保密制度,员工泄密怎么办

30-040没有保密制度,员工泄密怎么办

问:没有保密制度,员工泄密怎么办? 答: 未制定保密制度,员工如果泄密,公司可以根据以下法律文件追究责任: 1)签订的保密协议; 2)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 3)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 4)《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保护 的规定。 公司与员工之间如果有保密协议(包括劳动合同保密条款)或竞业禁止协议,且协议 内容明确有效,公司仍然可以追究员工的泄密责任。 但企业需注意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企业规定了商业秘密权。员工的保密义务是 法定义务,而非约定义务。换句话说即使没有以上提及的任何一种法律文件约定保密义务 公司仍然可以主张员工侵犯了企业的商业秘密权的相应责任。 参考法规: 1.《劳动法》第 4 条、第 22 条、第 89 条、第 102 条; 2.《劳动合同法》第 4 条、第 23 条、第 90 条;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 4.《刑法》第 219 条。 例: 2004 年 7 月 22 日,A 公司(甲方)与 张某(乙方)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 乙方在甲方工作的起始时间为 2001 年 6 月 25 日,合同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终止;乙方同意 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担任技术部门技术岗位工作。同日,双方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 第二条“保守秘密义务”第 5 项约定,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在被甲方聘用期间不得在 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兼职,不得组建 参与组建、参股该类单位,不得为该类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 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第 1 项约定,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 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公 司相关制度对乙方追究其他责任,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应低于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 期间已获取工资总额的 30%。 另,A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增值电信业务。张某曾在 A 公司从事增值业务事业部软件 研发工作,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2004 年 11 月 9 日,A 公司与张某协议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11 月,张某在 A 公司的收入情况为:实付工资总计 279,638.39 元,税前工资总计 260,250.36 元,实发工资总计 236,812 元。 2004 年 1 月,张某、孟某、李某等 9 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 B 公司,其中张某的出资为 60 万元(货币 6 万元和非专利技术 54 万元)。张某在 B 公司曾担任董事。B 公司企业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增值电信业务。 法院认为: 1)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董事、经理之外的一般劳动者未规定负有法定竞业禁止义务, 但如上述劳动者与公司签有在职竞业禁止合同,则一般认为如合同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劳动者应如约负有在职竞业禁止义务,因劳动者依契约自由原则与所任职公司作出竞业禁 止约定后,应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 追求自己的利益。 2)且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在公司为其提供劳动就业机会、场所,支付劳动报酬,并 为其积累知识、技能的情况下,其工作权和生存权已有保障,法律不应牺牲公司的合法权 益,而去追求劳动者自由劳动权的充分实现,否则有悖公平正义原则;公司与其董事、经 理之外的可依职权和信赖关系接触或知悉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在职竞业禁止协议,则更 具合理性之基础。A 公司与时任高级工程师的张某签订包含在职竞业禁止条款的保密协议, 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如约 履行各自的义务。 3)张某在 A 公司任职期间,于 2004 年 1 月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与 A 公司经营同类业 务且有竞争关系的 B 公司,及至 2004 年 7 月,张某明知其已有违在职竞业禁止条款尚与 A 公司签订包含上述条款的保密协议,可见张某对 A 公司合法权益的漠视及其本人诚实信用 意识的缺失。 4)张某在 A 公司任职期间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 B 公司,已构成违约,张某是否参与 B 公司的具体经营和技术工作以及其是否仍持有 B 公司股份均不能改变其违约之事实。张某应 向 A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5)A 公司要求张某如约承担张某在 A 公司实际工作期间已获取工资总额 30%的违约金, 额度在双方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范围之内且尚属合理,本院予以支持。张某以其缺乏经济 能力为由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6)另,因 A 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业已协议解除,故张某无须再向 A 公司履行在 职竞业禁止义务。 法院遂判决张某给付 A 公司违约金 83,891.4 元。 解: 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 公司制定保密制度不是商业秘密保护构成的必要条件。  只要公司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即便没有保密制度,员 工也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 没有保密制度时,仍可依保密协议中明确而有效的违约金条款向劳动者索取违约 金。 本案中,公司虽未制定保密制度,但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详细约定了具体的 保密事项与竞业禁止事项,并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计算办法,该《保密协议》合法有效,对 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当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义务时,法院判决其承担了违约责 任,维护了公司的合法利益。 操作提示: 1)员工泄密,在单位没有制定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应当查实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 同中是否约定了保密事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2)虽然在既没有保密制度也没有保密协议时用人单位仍可追究员工的泄密责任,但保 密协议中明确的违约金条款较有利于用人单位实现权利,至少是部分实现权利。 3)在用人单位没有制定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应该证明自己采取了有效的保护商业秘密 措施,例如: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在岗位职责 中有保密条款、项目任务书中有保密条款、对开发的软件技术有商业秘密属性标记和访问控 制要求、有保密意识和要求培训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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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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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通用版) 甲方基本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男/女) 通讯地址:       (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鉴于: 第1页 共7页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劳动合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保密 和竞业限制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不为公众所悉、能为公司带 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记载有甲方或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和资料的各种载体(文 字材料、图纸、图表、磁盘光盘实物)所记载的所有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经营状况:市场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合同和文件、供货来源、销 售渠道、市场占有情况、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单、产品成本、交易价格、利润率、 投标底价等等; (2) 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帐簿、会计报表;审计和评估报告;工资、奖金、 福利分配方案;公司的盈亏状况;银行帐号及存款等等; (3) 技术状况: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产品设计、制造方 法、以及计算机软件、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等等; (4) 人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档案资料;公司内部重大人事变动;重要管 理人员的个人信息招聘裁员计划等等; (5) 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收购、兼并、合并、清 算、破产、分立计划;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行动;或未公开审理的诉讼、仲裁;企 业形象设计,广告计划、活动安排等等。 第二条 保密制度 1、为保障商业秘密得到实际的保守,甲方实行以下管理制度:(1) 甲方可对揭发、 检举、指证泄密人员的员工视情况给予      元人民币(大写:       )奖励,对于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      元人民币(大写:    )以上的奖励; 第2页 共7页 (2) 甲方对所有原始技术资料及对外合同、协议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并有权对相关 信息资料进行定期清查及检验; (3) 甲方授权行政总监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或法律强制所要求必须披露外,或者有关保密资料已由 其他途径(不包括由甲方所导致或甲方允许披露的情况下)进入公众领域外,乙方自 受甲方聘用之日起,及至日后的任何时间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乙方同意对本 协议所定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和 掌握的保密资料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无论这种提供和泄露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 亦无论是故意或过失。 (2) 乙方承诺除因完成甲方的工作需要或善意履行甲方的工作义务外,不得使他人 接触、获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第一条所定义的范围,下同),即不直接或间接地向 甲方内部或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复制或公开、不借阅或传阅、隐 藏记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印刷材料、软盘、录音带、录像带、 光盘等载体形式)。 (3) 乙方除应对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甲方之保密资料负严格保密之责任外,还应 采取合理之必要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负责管理的部门获取其所负责保 管或接触的保密资料。 (4) 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 乙方不得违反甲方保密规定,取得或接触按其级别和职权不应当取得或接触的 保密资料。 (6)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在甲方内部更换工作岗位或不在甲方任职时,乙方 应立即将甲方保密资料(包括原件、复制件、拷贝磁盘、电子版形式的保密资料)全 部返还给甲方,而不得以任何形式保存甲方的保密资料,亦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利用 甲方保密资料。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人员或部门进行专项交接后,方可办理转岗或离 职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离职前三个月开始进行调岗等脱密措施,乙方辞职应提 第3页 共7页 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接受甲方的脱密安排。 (7) 乙方在离开甲方后,不得将其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了解、掌握的甲方商业 秘密泄漏给任何第三者,除甲方指定专人外,也不得向甲方内部其它任何人员披露甲 方的商业秘密。 (8) 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因乙方调离、辞职、被辞退、开除而解除。 (9) 乙方在受聘期内编制的、使用或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所有往来书信、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模具或样本均属于甲 方所有。乙方须在甲方的要求下在任何时候及在受聘期完结时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 与副本)、模具和样本交还甲方,乙方不得保留上述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第三条 竞业限制条款 1、乙方认识到任何本合同约定商业秘密的泄露,或者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获知该等 信息,会对甲方的竞争力造成重大的损害。因此,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及无 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后      年(下称“竞业限制期限”)内,除非甲方以书面 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此项限制,乙方不得从事以下任何一种活动:(1) 亲自或代表任 何自然人、企业、团体干预甲方业务; (2) 亲自或作为成员、股东、顾问、代理、受益人、委托人或通过任何自然人、企 业、团体直接或间接为甲方任何目前的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工作或与之共事; (3) 亲自或作为成员、股东、顾问、代理、受益人、委托人或通过任何自然人、企 业、团体直接或间接参与、受益于任何与甲方业务相同、相似或竞争的业务; (4) 亲自或代表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与甲方争夺客户、合作伙伴或投资者; (5) 亲自或代表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夺取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上游产品或服务供 应者; (6) 以任何方式诱使其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2、乙方确认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的所有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甲方具有唯一所有权。 第4页 共7页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甲方相竞争业 务领域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甲方就乙方承诺的本条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乙方 离职时向乙方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甲 方一般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按月支付补偿金      元人民币(大写:             )。该补偿金从乙方正式离职之日起一直支付到本协议约 定的“竞业限制期限”的最后一个月。乙方拒绝受领经济补偿金不免除其依照本条规 定应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竞业限制期限内解除本合同约定的 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放弃对乙方竞业限制的书面声明送达乙方时,本协议约定的乙方 的竞业限制义务解除,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 任。 第四条 重点岗位人员 根据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甲方重点岗位的技术人员需与甲方另行签订专项技术保密 协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论是故意或疏忽、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而致使甲方的商业秘密泄漏或公开,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除采取扣发乙方的工资、奖金、提成等措施外, 还可要求乙方赔偿,直至补足甲方的实际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调查乙 方的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全部费用以及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六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第5页 共7页 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按如下争议解决程序处理: (1)甲乙双方将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工会组织、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 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协商 解决。 (3)若任何一方不愿或未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若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该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自收到仲裁裁决 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保密协议的变更及其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书》的附件,构成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有关劳动 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对本协议进行变更的,应另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保密合同的生效与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第6页 共7页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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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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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 保密协议 (编号: ) ***年**月 保密协议 ***公司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保密协议 甲方: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鉴于: 1、甲方拟进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方拟聘请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在项目中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推进挂牌(含持续督导)服 务; 3、乙方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主办券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为了项目之目的, 双方将互相提供某些保密信息。 鉴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 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一方( “披露方”)已经或将要向对方( “接收方”)提供的,与 披露方或项目有关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非公开性、保密性或专有性的所有信息: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对披露方具有经济利益或一旦未经授权公布会对披露方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3)披露方已对其采取保密措施。 2、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文件:现有的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知识产权、项目策划、广告创意等方面的资料, 与披露方制作工艺技术有关的概念、模型、数据、记录、图纸、以及技术经验等资料; (2)经营资料:现有及正在开拓、洽谈的客户名单,商业合同、价格标准、往来文书、会议记录、 信息资料、设计稿样、招投标文书等资料; (3)市场资料:市场占有情况、市场营销计划、经营策略、市场分布、营销机构分布、客户分布情 况及相关计划、分析报告等资料和情况; (4)财务资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始财务报表及根据相关要求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凭证; 第1页 共6页 保密协议 (5)人事资料:关于人事、劳动、薪水以及奖金等领域的情报、规则、计划等资料; (6)虽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信息。 3、保密信息可以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提供。即使披露方未在披露材料上注明“保密”或未在 披露过程中提示“保密性”,对于保密信息的内容,接收方均有义务保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对保密信息应采取与接收方对其自身保密信息相同的保护手段和注意程度(但无论如 何不得低于合理限度的注意程度),以避免未经授权使用、散布或公开保密信息。 2、接收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项目有关的用途。未经披露方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 何第三方(第三方包含接收方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工作人员)披露。 3、尽管有上述规定,接收方为了与项目有关的目的,仅可以向有知悉必要的联营机构或各自的 董事、监事、高管、雇员或咨询顾问(合称“代表”)披露保密信息,但前提是,接收方应向该等代 表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并确保所有代表遵守至少与本协议规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如果上述代 表出现泄密行为,接收方均应承担责任。 第三条 例外 1、本协议不要求接收方对下列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该信息之时,该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 (2)并非由于接收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的原因,该信息进入或已经进入公开领域的; (3)该信息是接收方从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该信息是接收方或其代表独立开发的。 2、如果政府机构、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或类似机关,或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必 须披露保密信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接收方可以遵守该等要求。但接收方应在切实可行并且法律允许 的范围内给予披露方及时的书面通知。 第四条 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披露方保证其有权向接收方提供保密信息,其提供的保密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或 知识产权。 第五条 无其他权利或义务 1、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始终是披露方的财产。除了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之外,接收方不因 本协议而获取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2、本协议或其履行不构成任何一方与另一方就项目达成任何协议的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均被视为该方违约(该方被称为“违约方”),违约方应 依法赔偿给守约方因该等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 第2页 共6页 保密协议 第七条 生效与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2、接收方的保密义务截至保密信息被公开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时间为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法律) 管辖与解释,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2、对于因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 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法,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本第八条规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 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通知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按以下联系方式用传真发出或以快 递方式发出。如果该等通知或通讯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于发件人传真机生成了发送成功的确认时视为 送达;若以快递方式发出,则于邮件寄出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2、本协议双方的寄送地址及传真如下: 甲 方:***公司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 传 真:【 】 电 话:*** 乙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传 真:*** 电 话:*** 3、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中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时,该方应在变化发生之日起 3 日内通知另 一方。如逾期未通知,则另一方依据本条规定向上述地址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将被视为已送达。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中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2、本协议对双方及其权利义务继承人均有约束力,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者变更应由双方以书 第3页 共6页 保密协议 面方式进行。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4、本协议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则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完全有 效,如同并未包含任何不合法、无效的和不可执行的条款一样。 5、任何一方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对该权利或救济的放弃,任何 权利或救济的放弃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 6、本协议构成了双方之间就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宜达成的全部和唯一的协议和约定,并取代其先 前达成的所有书面和口头的协议、讨论和约定。 7、本协议应签署贰份原件,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第4页 共6页 保密协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天耀宏图科技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密协议》 之签章页) 甲方:北京天耀宏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 签署日期:***年___月___日 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公司公章: 签署日期:***年___月___日 第5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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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深圳市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保密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葫芦岛市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劳 动 者):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 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 守: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 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 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 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 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不得利用这些 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也不得自行有偿或无偿向第三方转让。 第二条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以下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 1、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以下技术秘密: (1)技术资料、技术方案、种子生产培育方法、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及手册、种子研 究开发记录。 (2)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数据库、相关的函电。 (3)每粒亲本种子及亲本的组合。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以下商业秘密: (1)甲方客户名单、生产销售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 (2)甲方所选育、繁育种子的品种名称、组合及制种面积、地址。 (3)甲方在收购和销售过程中未公开的种子价格。 (4)甲方新引进和推广的金岛系列品种的名称和组合。 (5)甲方的生产和经营情况。 (6)其他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 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 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 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 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 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 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 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 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 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 实际上已经公开。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 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 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 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七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 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 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 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 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 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九条 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后一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 企业内任职。 第十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 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 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 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 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一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 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二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无 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 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 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用人单位):葫芦岛市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 动 者):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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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开发人员的保密协议(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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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 软件开发人员的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 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 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 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 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 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它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 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 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 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 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 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 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当地裁委员 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 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1页共4页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 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 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 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 方的其它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 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 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 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 5 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 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 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 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 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 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 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 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2页共4页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数据、图表、笔 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 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 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 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 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它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 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 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 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本合同提及的 其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管道, 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 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 30 倍的违约金 ;无 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 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3页共4页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 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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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行业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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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编号: 鉴于甲乙双方已经确立劳动关系,乙方已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秘 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保密协议 并同意共同遵守本协议下列各项条款: 一、 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 有实用性并经甲 方采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他双方约定或甲方内部规定保密的信 息。本协议所称甲方的商业秘密不限于甲方企业本身的商业秘密,还包括因业务往来所知 悉的甲方所属公司其他成员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窒息 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合作协议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 的事项等。 二、双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本协议商业秘密 1、客户、供应商、经销商等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户名单; 2、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供应商、营销、情报等资料、计划或者合同(协议)及相 关文件; 3、公司在营销活动中所积累的特有的营销方式和手段; 4、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方法、流程、图纸、报纸、样品、模具等与经营相关 的其他资料; 5、公司财务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审计报考等); 6、公司的各种会议、决议和内容重大事务的记录等; 7、公司带密级的各类文件(包括人事档案、工资状况等)。 三、本协议在甲方注册地签订且双方共同认定本协议签订的行为,是甲方履行并实施了保 密措施行为的组成部分。 四、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1、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任何形式的泄漏、纰漏以及擅自许 可他人使用;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信息和经营信息,兼职或者帮助他人进行与公司相同类的经 营活动或咨询中介服务;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信息资料和经营信息资料擅自复印、拷贝占为己有; 4、不得刺探或者打听与本职位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5、如果发现商业信息秘密和经营信息秘密被泄漏或者因自己过失造成泄漏,应当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进一步扩散,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五、保密期限 乙方对甲方及甲方所持甲方合作方的商业秘密,保密期为:自接触该商业秘密之日起 10 年。 六、载体返还 任何时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载体,包括但不限 于又该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其他物品及其全部复制件或摘要。如有该载体属于不能归 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转录到其他载体中,则应立即销毁或删除。 保密责任及违约责任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原有工 资作为公司内部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本协议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人民币 万元。 2、如乙方因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按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举证之期待利益损 失 3-5 倍赔偿;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1)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乙方 因违约责任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的合理数额,或者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可使用费的合 理数额。 (3) 甲方因调查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而 给甲方造成的人员录用费、培训费等的损失也应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八、无竞业 乙方承诺:到甲方工作,并不违反其与原单位签订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对原单位 亦不不负担保密或竞业限制义务,不会因此受到原单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诺不实而造成有关单位开始追究甲方责任,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 动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并对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 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由提出争议的一方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 乙方(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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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保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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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金色童年儿童摄影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为__________岗位,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 受聘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 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 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计算机软件 、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 , 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 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 (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 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 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 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 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受聘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 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 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 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 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受聘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 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受聘期间一样的 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直至甲方宣布解 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并且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 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 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 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 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 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受聘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 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 人、董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 表、笔记、信件、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 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 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 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 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 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员工档案、薪资制度,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受聘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报酬为标志,并以该项报酬所 代表的工作期间为受聘期间。受聘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 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 领取报酬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 报酬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 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 院。 第十四条 离职后三年内不可在唐县其他儿童摄影、婚纱摄影从事任何岗位,及在唐县任 何人合伙开儿童、婚纱摄影或自己开,如有违反支付违约金。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五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无论 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 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 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九条 离职申请需提前一月呈递辞职报告,否则不予批准,并有权不发工资。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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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南京蔓诗佑美容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第一受益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和管理上的机密, 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 成一致: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 作进度、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 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 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职务成果   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 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 方有权使用或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研究材料 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 享有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 并且,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   甲方给乙方的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有如下规定:   1)依据成果为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给予直接经济效益的 2%的现金报酬 2)贡献特别大的,考虑给予合伙人待遇   第三条、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 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 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 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 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 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 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 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 的工作。   第六条、从事第二职业的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特别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 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 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第七条、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 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 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 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 个人。   第八条、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 或乙方不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 实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第九条、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 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 万 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 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 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 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 侵权法律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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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 (1)

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 (1)

编号: 湖南大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 湖南大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 为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我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 1/6 编号: 湖南大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我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 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 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我公司在经营管理 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 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 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 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我公司商业、技术 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 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2/6 编号: 湖南大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㈠ 乙方在服务于我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我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 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 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我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 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 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 含我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 保管、接触的有关我公司或我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 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 参与同公司竞争的行为。  ㈡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我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 有与我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 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我公司。  3/6 编号: 湖南大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我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 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 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我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 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我公司都有权:  ㈠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㈡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 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㈢ 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 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 诉讼费用;  ㈣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6 编号: 湖南大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 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 利。  七、如乙方与我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 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我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 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 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6 编号: 湖南大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身份证号码: 日期: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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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叫中心员工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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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就乙 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 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 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 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 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 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 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不相关的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 当及时向甲方申明。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 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 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 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 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 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不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 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 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 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 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 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 5 年内 。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 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 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内担任任何职务。     第七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 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报告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 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 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 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 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九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 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 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 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联 系方式、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第十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 为标志,并以该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 系的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 何一方均有权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条款,给甲方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 方:    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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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协议

技术保密协议

技术保密协议 被保密人: 有限公司 应保密人: 身份证: 被保密人和应保密人双方就新产品研制和相关的技术、工艺保密等事项达 成如下协议,严格遵照执行: 一、应保密人在被保密人处工作、学习或业务、技术合作交流期间,有机会 接触到被保密人的新产品研制和相关的技术、工艺,为保证被保密人的关键 技术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保密人自愿签订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应保密范围及保密承诺:凡被保密人正在研发和试制的新产品或老产 品的技术改造项目等所涉及的技术、工艺、配方和所采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以 及相关图纸、参数、制备和设备、装备改造等内容(以下简称为产权资料), 不论被保密人是否申请专利,均属应保密范围。故此,应保密人承诺: 1、严守被保密人的所有一切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全方位保 护这些产权资料。除对最终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和性能推介外,任何时候不与 任何第三方交流或议论该产品的研制和生产过程以及相关的思路和策划。 2、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于产权资料的任何信息给任何第三方。 3、除应用或服务于被保护人外,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均不得使用被保护人 的任何产权资料。 4、除应用或服务于被保护人外,不复制或颠倒(修改)设计被保护人的任 何产权资料。 三、保密年限: 1、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期间; 2、申请专利的,在专利申请报批期间; 3、已获专利的,在受专利法保护期间; 4、未申报专利但属关键技术和制备、工艺的,保密年限至少两年。 四、泄密责任:在被保密人以上专利或技术保密期间,由于应保密人不谨 慎导致泄密的,须承担由此给被保密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有预谋有策划的泄 密视同阴谋泄密,除应赔偿被保密人经济损失外,被保密人保留追究泄密者 其它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年限内,不因双方 劳动关系、合作关系和其它关系的解除而解除;也不因各种合同、协议的终止 而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时间:应保密人所接触到的被保密人相关技术和专利受法 律和本协议保护的时间到期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七、本协议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被保密人: 有限公司 应保密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家庭住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2011 年 5 月 日 签订时间 2011 年 5 月 日 附:应保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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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协议范本

技术保密协议范本

保 密 协 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达成: 披露方: 接受方:XXXXXXXXX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保密信息用于:(设备制造、设计、报价。。。。。。) 披露方、接受方合称为“双方”,单独为“一方”。 “ 关联方”的定义是一个或多个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协议一方或被本协议一方控制或与他人共 同控制的公司、合伙组织或其它经营组织。就本协议而言,控制权是指至少拥有这些商业组织 的董事会选举或类似于董事会决策机构选举的50% 表决权(无论以何种方式命名)。 鉴于,在项目实施期间,披露方准备向接受方披露有关项目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商 业秘密、设计资料(图纸、表格、说明等)等保密资料。 为此,双方同意如下: 1 、保密资料只能用于进行本项目准备、协商和实施的目的。 2 、接受方将对保密资料严加保密,不得披露给任何人,只能向其雇员,关联方雇员及顾问(“ 雇 员”) 披露涉及到执行项目所必要的内容。接受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此保密责任对其雇员有约 束力,包括对其后辞职的或被该方解雇的雇员采取相同的保密措施。 3 、接受方因开展项目工作必须向关联方或合作伙伴的第三方披露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在向其披露 前,接受方必须与其签订不低于本保密协议项要求的书面保密协议, 4 、接受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执行本项目以外的任何其它目的。接受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的任何部分, 用于商业活动或应用于任何其它项目,除了属于本协议第四条中除外条款的内容以外,或经披露方书 面同意的以外。 5 、双方在此同意: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15(十五) 年,接受方应对所有由披露 方以任何方式向接受方披露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资料,除非这些保密 资料: (i) 在披露方披露之前,接受方或其关联方已知悉的资料,以接受方在披露前已有的书面记 录为证;或 (ii) 在披露时已是公共知识或并非由于接受方违约而成为公共知识的资料;或 (iii) 接受方能证明他或他们从本协议各方以外第三方接受的资料,且此第三方通过合法途 径获得,并不需要接受方对其进行保密,并且,此第三方不是直接或间接从本协议接受 方或其关联方获得的保密资料;或 如果在上述条款(i)(ii)(iii)的一般性信息中包含部分保密信息,该部分保密信息并不得因此而 被视为符合上述除外条款。此外,除非某些特征组合本身及其操作原理符合前述例外条款,否则, 该等特征组合不得因单个特征自身符合前述除外条款而被视为符合前述除外条款。即使任何保密 信息符合前述除外条款,接收方也不得披露从其他途径所获知的信息与披露方所提供信息之间的 相互关系。 6 、披露方现在或以后拥有的或控制的任何专利、商标、商业机密、版权或其它工业和知识产权属下 的权利或许可,不随本协议下的任何保密资料的披露,或进行本协议下的任何活动而被认为已授权给 接受方使用。 7 、接受方承诺,在履行职责时如果其关联方必须知悉保密信息,并向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及通过 任何方法或方式)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时,应事先得到披露方的书面许可,接受方并保证其关联方的 人员已被告知并了解其有义务对保密信息严加保密, 8 、接受方同意,对任何文件,图纸或文字形式的保密资料,接受方不能复印,除非另有披露方书面 授权同意。由披露方提供给接受方的所有文件、图纸、或文字与所有复印件、电子文档,依披露方的 要求或在本协议终止时应立即销毁、删除或退还给披露方。 9 、披露方对所披露的有关保密资料的任何具体条款的保密要求的放弃,既不构成也不意味对任何和 所有其它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保密性的全部放弃。 接受方可以根据法院命令、法律法规要求,仅仅披露该命令、法律法规要求范围 内的保密资料,但任何政府专利机构要求的除外;但披露方(在该等命令、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之 内)享有合理的机会对该等披露加以反对或限制。 10 、 依法披露 11、接受方同意和承诺承担由于接受方违反或被认定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成 本、责任、索赔、损害和费用。 12、接受方在此确认如果接受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损失赔偿不将成为由于其违约对披露方的 损害的充分和足够的补偿。披露方可以要求接受方实际履行义务或寻求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命令以 强制执行本协议项下的接受方的义务。 1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的日期起生效。 14、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争议将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调解与仲裁规则下,由根据该规则所指定的三(3 )名仲裁员最终裁定,仲裁地点为:北京, 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庭做出的任何决定或裁决为终局性的并对仲裁程序各方均有约束力。 尽管有前述规定,本条款并不排除或限制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披露方: 授权代表打印姓名: 签字: 日期: 接受方:XXXXXXXXXXXXXX 授权代表打印姓名: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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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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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已明知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对甲方的重要性,在同意严格履行本协议 的前提下,担任甲方公司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 商,现就保守商业秘密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1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具体包括:技术 信息、专有技术、经济信息。 本条所指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 应用性,能为甲方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或者竞争优势。 本条所指的甲方采取保密措施,是指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及采取其他合理 的保密措施等。 1.2 技术信息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秘密、技术数据、 图样、说明书、程序、产品配方等一切有关的必要产品信息。 1.3 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 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 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1.4 经营信息是指有甲方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营销策略、货源价格情报、交易 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1.5 商业秘密的载体和表现形式为: 1.5.1 计算机的执行程序、源程序或源程序的任何部分(模块)。 1.5.2 产品设计书及技术文档说明书。 1.5.3 商品结构设计图外观及工艺设计图。 1.5.4 与商品相关的技术诀窍或算法、配方、工艺等。 1.5.5 标注有“秘密级”的有关文件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5.5.1 甲方的供应商档案(计算机数据和客户登记表及来往的文件、电话 记录); 1.5.5.2 甲方的客户档案(计算机数据和用户来信及来往的文件、电话记 录); 1.5.5.3 甲方的新产品开发计划和市场策划方案; 1.5.5.4 甲方的各类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合同与协议、报告与情况说明、会 议记录、决定、各类章程; 1.5.5.5 甲方的市场策略及政策。包括:各代理商折扣、用户的成交价、折扣; 1.5.5.6 甲方历年的经营报表(包括业务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系统各种 配置和密码、组织管理架构体系; 1.5.5.7 其他载有可能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文件 或资料。 1.5.6 员工凭专有账号和密码方可进入的计算机系统内的全部信息内容。 1.5.7 本人以及其他员工的收入。 1/4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2.1 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图纸、图片等)向乙方提供商业 秘密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2.2 乙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遵守 甲方制定的有关保守秘密的各项管理规定,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3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所知悉的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以任何 方式披露、使用、转让(不论有偿、无偿)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或者乙方的分 支机构、子公司或供应商、客户等)。 2.4 乙方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向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人员(包括 : 本职工作团队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 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2.5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查阅、以任何方式复制(包括但不限于:印刷、 复印、拷贝、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文档、 图纸、磁盘(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硬盘、软盘、光盘)、感光材料等其它资料。 2.6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从乙方得到的载有乙方商业秘密的任何 文件、文档、图纸、磁盘、感光材料等介质携带离开乙方工作区域。 2.7 乙方保证在劳动关系解除后立即向甲方返还了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 和复印件,不存任何拷贝。 2.8 乙方对获知的商业秘密只能用于本职工作所需,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用于非本职工作,离职后不得使用其了解或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进行 研究、开发、生产与经营活动。 2.9 保密义务不因劳动关系或者本协议的解除而终止,乙方履行上述义务 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保密费及补偿金已包含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或者 奖金、绩效、提成等其他费用中。 2.10 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也不得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 2.10.1 直接或间接地以乙方或以乙方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或其 他亲友的名义投资或经营与甲方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 2.10.2 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涉及甲方的技术、业务、客户、供应商等保密信息; 2.10.3 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甲方关联公 司的工作人员终止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劳动关系; 2.10.4 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甲方关联公 司的任何客户、供应商、合作人、存在潜在业务关系人员或单位终止或以其他方式 改变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2.10.5 直接或间接地以乙方或以乙方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或其 他亲友的名义,在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合作人、存在潜在业务关 系的单位工作。 2.1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 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专利申请权、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 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备案等,协 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12 乙方为了评定职称、成果等目的而需要撰写、发表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 论文、作品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违约责任 2/4 3.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除所得利益归甲方所有外,还 需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甲方为制止、调查、诉讼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及律师费、诉讼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 《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3.2 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 续给予补偿。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身份证复印件: 3/4 日 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箱: 以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和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否则公司视此联 系方式为有效联系方式。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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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协议书 (1)

技术保密协议书 (1)

技术保密协议书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和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及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5.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的各种资料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 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 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研究与研发,并将研究研发的所有资料交予甲方保 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 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 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 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 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含有职务开 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 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的复制品),并办 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 式留存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均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 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如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一定数额的 罚款。 3.乙方如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 法院提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 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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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协议书 (3)

技术保密协议书 (3)

技术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 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协议执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 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 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 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 3~10 万元罚 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上海市仲裁机构仲裁 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二○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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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

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

精选范文: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共 2 篇)甲方: _________工作组 乙方:_________(工作组 成员单位)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愿加入_________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并依工作组要求完成 _________的有关工作(以下简称相关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 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相关工作的承担或参与单位, 其工作任务依据相关工作的有关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 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 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 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 何第三方;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 责任:     1.乙方应仅将工作组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组范围内的_________制订工作。     2. 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 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工作组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如乙方在职或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    5. 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 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相关工作实施中产生的知 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的归属依相关工作任务书的约定。 六、甲方为实施相关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 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 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 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 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 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双方应 在终止本相关工作后的_________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工作组所在地,机构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协 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 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成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 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共 2 篇)]篇一: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 深圳市律商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技术信息和技术资 料保密协议(共 2 篇)] 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 组成员单位) 甲方: _________工作组 乙方:_________(工作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 程》自愿加入_________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并依工作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关工作(以下简 称“相关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 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相关工作 的承担或参与单位,其工作任务依据相关工作的有关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 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 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 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 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 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 深圳市律商企业顾问 有限公司 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 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 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相关工作实施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的归属依相关 工作任务书的约定。 六、甲方为实施相关工作的 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 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 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 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 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 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 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双方应在终止本相关工作后的___ ______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 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工作组所在地,机构为_________人民 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 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 二 11:08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 成员(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二: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人员 2009 年 07 月 21 日 星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人员 保密协议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防科 技工业委员会所属的高等院校,承担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肩负着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学校保密委员 会作为甲方,学校的涉密人员作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有 关保密规定,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履行如下保密协议: 甲方: 对乙方进行保密资格审查, 确定其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资格; 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保 密工作; 提供保密教育培训和有关学 习资料; 监督保密津贴发放制度; 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 重大贡献的,按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奖励; 对在日常工作中违反保密规 定的,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密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由有关部门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乙方:(此项为重点考试内 容)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 法规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接受学校组织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对本人所知悉和管理的涉密 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留泄密隐患,在未解密之前,对涉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调离涉密岗位要按规定实行 脱密期,脱密期满后仍需继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信息; 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的,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密工作奖惩制度》接受处理。本协议终止后,依国家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本协议因乙方脱离岗位或涉 密项目而自动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保密委员 会一份,乙方所在单位一份,本人一份) 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日 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月 年 关于加强涉密系统集成资质 2009-07-20 18: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 为了更好地执行《涉 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保发〔 2001 〕 7 号,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 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工作,确保涉密系统建设达到保密要求, 切实保护涉密系统中国家秘密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程序对申请单 位进行资格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 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受理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申请的保密局,应当按照《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请单位 进行认真审查。 (一)要求申请单位对照 《资质管理办法》 (三)申请单位的注 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员工总数不得少于 30 人,其中与单位正式签定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 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 20 人。 (四)对仅从事网络布线、 咨询、安全保密产品研发和销售而不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不受理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申 请。 三、加强对涉密系统集成资 质单位的培训 受理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申请 的保密局,对经过审批同意为集成资质单位的,在颁发《资质证书》之前应对其集中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内容 应包括: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国家保密标准、指南等。集成资质单位通过保密教育和培训后,保密局可将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 bmz1 — 2000 )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保密方案设计指南》( bmz2 — 2001 )发给其遵照执行。 四、加强对涉密系统集成资 质单位的保密管理 受理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申请 的保密局,应与取得集成资质资格的单位签订保密责任书,并加强对集成资质单位履行保密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集成工程的保密管理 受理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申请 的保密局,应对集成资质单位在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过程中执行保密法规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使集 成资质单位在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过程中做到: 1 、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 涉密系统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活动; 2 、与涉密系统建设单位 签订保密协议; 3 、制定涉密系统集成工 程的保密工作方案; 4 、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对 参与人员、涉密资料加强管理,落实保密责任书、保密协议及各项保密措施。 (二)集成资质单位跨省 (区)作业的管理 集成资质单位跨省(区)承 接涉密系统集成工程的,应主动将有关情况报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保密局,并接受监督管理。 (三)年审 l 、对涉密系统集成资质 单位实行年审制。集成资质单位每年 1 月,应对上一年度的涉密系统集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涉密系统集成 资质单位年审表》,报受理资质申请的保密局。 2 、受理资质申请的保密 局对集成资质单位上报的自查材料进行审查,并到集成资质单位现场检查,提出年审意见或限期整改要求,书面 反馈给集成资质单位。年审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局汇总后上报国家保密局,时间不迟于每年 4 月。 3 、对不按要求参加年审, 逾两个月仍未提交自查材料的集成资质单位,应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局报国 家保密局撤销其资质单位资格,由受理资质申请的保密局收回其《资质证书》和有关涉密材料。 (四)变更 1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单 位名称、法人、企业性质、经营范围、隶属关系、工作场所、联系方式、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的主要技术负责 人等有变更的,一个月内须向受理资质申请的保密局书面报告变更情况。受理资质申请的保密局根据《资质管理 办法》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2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单 位应将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流动、变更情况,及时报受理资质申请的保密局备案。 (五)公告 受理集成资质申请的保密局, 对经审批取得《资质证书》的集成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 (六)期满复核 《资质证书》期满、申请重 新核发证书的集成资质单位,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向受理申请的保密局提出。受理申请的保密局应自受理之日起一 个月内,根据其年审、变更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局报国家保密局进行复核,符合资 质条件的,重新发证。 五、严肃纪律,加强对违规 单位的查处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 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保密局应加强对《资质管理办法》和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单 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局报国家保密局,由国家保密局撤销其资质单位资格, 由受理资质申请的保密局收回其《资质证书》和有关涉密资料,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l 、在承接涉密系统建设 中违反保密法规和保密责任书、协议书泄露国家秘密的; 2 、不按要求参加保密教 育和培训、不接受保密工作部门监督管理的; 3 、年审不合格、限期整 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4 、存在其它严重违规、 违纪行为的。 (二)被撤销涉密系统集成 资质的单位,两年后方可重新提出资质申请。 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保密协 议 保 密 协 议 保密协议书 [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共 2 篇)] 甲方:北京和隆优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章) (章) 日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年 月 保密协议书 北京和隆优化控制技术有限 公司(甲方)与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友好协商,已于______年___月___ 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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