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技巧】订立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操作规范

【订立技巧】订立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操作规范

订立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操作规范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如何订立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 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 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 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 争优势。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 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 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 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 项。   订立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 权权利归属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合订为一个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签 订保密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保密 的内容和范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期限、侵犯商业秘密 的赔偿责任等。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者入职时签订,也可以在入职后协商签订。 对拒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但是,保密协议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规定,协议条款所确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得显失公平。 【操作指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保密协议时,如未同时订立竞业限制协 议,不能约定违约金,虽可主张损害赔偿,但举证难度大,不易于操作。因此,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与劳动者订立保密协议时,建议同时订立竞 业限制协议,这样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协议   所谓竞业限制(也称竞业禁止、竞业避止),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 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 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劳动者的基本职业道德 要求,也是世界各国在法律及实践中广泛采取的做法。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一份完备的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 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 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 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 过二年;   (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受到协议 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幅缩小,甚至于失业,因此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成 为必要。法律没有规定补偿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 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操作指引】法律没有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 违约金标准,可由合同双方进行约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少见的赋予用人单 位较高自由度的条款,用人单位可充分把握和利用,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另外 法律也没有规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和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先后顺序,竞业限制 补偿金是月初支付还是月底支付,法律没有规定,这也可由双方约定。   三、竞业限制协议是否等同于保密协议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 竞业限制义务,比如订立《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常常导致人们一种模糊认识 认为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什么区别,二者是一回事。实际上保密协议和 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 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保密协议应当以 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2) 保密 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保密协议的期限;(4)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 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 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 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 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 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 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 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 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 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 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 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 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 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 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 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典型案例】李某于 2004 年 8 月入职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公司与李某签 订了一份《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且劳 动合同解除后的 2 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否则承担违约金 20000 元。公司员工手册对工资构成做了如下规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密工资、加 班工资、绩效工资、各项津贴和补贴。根据李某的工资表,李某的月工资为:基 本工资 1500 元、保密工资 500 元、加班工资 800 元和绩效工资 2000 元 。 2005 年 7 月份,李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月李某入职一家与某公司经营 同类业务的公司,某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公司每月支付了保密费 500 元, 李某应当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并在二年内不得 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   仲裁庭认为:某公司与李某在《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公司需支付竞业 限制补偿金的约定,公司虽每月支付李某保密费 500 元,但该费用是保密费而 非竞业限制补偿金,某公司未支付李某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金,双方的竞业限 制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裁决驳回申诉人的仲裁请求。 【律师评析】本案实际上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保密协议是否等同于竞业限制 协议?支付了保密工资是否等同于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从上述保密协议和 竞业限制协议的问题释解看,二者显然为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公司错误的把 二者等同起来,从而导致其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操作指引】实践中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时,需 明确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 的规定,在协议中约定具体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千万不要把保密费错误当成竞 业限制补偿金。   四、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 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 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这里的“高 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操作指引】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 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因此,一个劳动者是否负有 保密义务是双方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条件,没有接触到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的普通劳动者,不必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即使订立,也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反而须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五、竞业限制补偿与违约金的标准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 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 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 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也未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 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标准,而是交由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协商确定。既然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由于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实践中难 免出现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协议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一百元,劳动 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这种约定是否有 效?笔者认为,从法条上看,该约定似乎不违反法律规定,毕竟是双方协商确 定的结果,但是,该约定是否公平合理呢?《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 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可见,该 约定虽然形式上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实质上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公平原则, 显失公平。   【操作指引】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注意,在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补偿金和违约金 数额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避免利用强势地位约定不合理的补偿及违 约条款,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是否公平的认定也是有 一定难度的,到底多少的补偿金才对应多少的违约金?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在哪 里?估计需由实施条例或司法解释来解决了。   六、“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条款的效力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 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司法实践中对该约定是否有效 也存在很大争议,对此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也不同。劳动者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属于 劳动报酬的范畴,是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期间的应得报酬,是劳动者参 加劳动的分配所得。竞业限制补偿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以后不能就 业或限制从业期间的补偿,系员工离职后方产生的补偿费用,其属于补偿金性 质,其与劳动报酬二者性质完全不同,支付依据也不同,工资及福利待遇中显 然不能包含一个离职后方产生的费用,就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能约 定包含在工资中一样,竞业限制补偿金也不能包含在工资中。用人单位违反经济 补偿支付的常规,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 补偿金,其操作方式基本上是将劳动者合法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划为竞业限制补 偿金,其目的显然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 务,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法律效力。《劳动合 同法》对此进行了规制,明确了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   【操作指引】用人单位应当注意不要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工资福利待遇中 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作出这样的约定,将面临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劳动者 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风险。正确的做法是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月 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偿金数额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七、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   司法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竞业限制协议,往往只约定劳动 者应当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协议中 未约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即使约定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 补偿,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司法实践中一般认 为:如果单纯限制劳动者的竞争活动,而不对劳动者提供公平、有效的对价补偿 必然会剥夺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与生存发展权,因此,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条 款规定的义务,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合理的补偿金。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 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 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 号)规定,本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 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终止。   【典型案例】 2005 年 3 月份,王先生入职深圳一家高新技术公司,担任业 务经理,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王先生“离职后一 年内不得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 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同时,竞业限制协议还 约定,从王先生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补偿。2007 年 2 月,王先生向公司提 出辞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却并未向王先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5 月 份,公司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王先生在一家同类型企业担任业务经理,可能对 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于是公司发函书面通知王先生,要求王先生履行竞业限制 协议,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王先生收到公司的函件后,未予理睬。公司于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律师评析】根据司法实践,竞业限制约定的有效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公平 原则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用人单位未支付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无约 束力,劳动者可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本案中公司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违反 竞业限制协议,王先生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操作指引】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对价,也是用人 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协议的约定 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 议中根本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条款,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 限制义务,也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条 款对劳动者是否仍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解除劳 动合同的条件、程序,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 同是指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违法情形的,劳动者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 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 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 形。(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因上述违法行为迫使劳动者 提出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操作指引】竞业限制协议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和自由择业权的限制,其对劳 动者的约束力始于劳动合同正常解除或终止后。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 致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其过错责任不在劳动者,劳动者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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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2篇

保密协议2篇

《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为了保护甲方拥有的各项信息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甲方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并同 时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及乙方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 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的有关事宜,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认为每一位乙方均是甲方的主人,为此甲方将毫无保留地为每一位乙方提供履行 岗位职责的一切可能条件。 二、双万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固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 务信息而产生的发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其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 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 让。 三、保密范围 以下提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于保密范围,乙方没有预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准许, 不得传播、复印、借出泄露给其他人属于保密的信息。同时,在其他人面前使用这些资料时,不 泄露给他人: 1、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蓑、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经 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 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遭,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 容等); 2、甲方财政预算、决置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3、甲方的经营万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4、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5、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甲方各级乙方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6、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7、甲方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每个乙方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 保密; 8、客户透露给甲方乙方的资料,或甲方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明显 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甲方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9、甲方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乙方必须严格遵 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甲方规定和合同要求。 四、权利和义务: l、甲方为乙方提供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 展的机会。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 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或属于第三方但甲 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5、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6、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 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客户秘密信息文件、资料、图表、笔记、 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或客户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 信息有无价值,乙方应在离职时,或于甲方提出请求时,退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 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8.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 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 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 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 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固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交通费、复印费、通讯费、诉讼 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__款要求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 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六、保密期限: 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生劳动合同解除后的__年内。 七、争议的解决万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 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所在 地法院。 八、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 他部分的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 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 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设计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 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设计作品、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万转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 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 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 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 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 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 规丘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 息。 第四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 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万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 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 离职。 第五争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 无限期保): (1)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第六条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 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1)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2)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任职的工资报酬时,提前支付甲方离职后乙方 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金 ,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七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而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拄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 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八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 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 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九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代理、 经营同类品牌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舍伙人、董事、 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十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 有权转让给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 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 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的客户名单,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 等); 2、乙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3、乙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4、乙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5、乙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乙方各级别及甲方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6、乙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7、乙方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每个甲方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保密; 8、客户透露给乙方甲方的资料,或乙方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 明显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乙方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9、乙方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甲方必须严 格遵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乙方规定和合同要求。 1 0、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 汁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 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 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 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问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 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万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万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 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 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 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 院。 第十五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压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叁仟 元;无论违 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l,甲方的违约行为拾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 偿损是,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2.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甲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乙方为开发、培 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乙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 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乙方因调查追究甲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交通费、复印费、通讯费、 诉讼费、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违约行为侵犯了乙方商业秘密权利的,乙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 款要求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3、甲方严重侵犯乙方的商业秘密,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 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 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公司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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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保密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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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识培训 1 目录 2 contains 3 4 保密的概念 保密的等级 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如何在企业转型发展中做好保密工作 一、保 密 的 概 念 保密的概念 顾名思义,保密就是保守秘密。 从广义上讲,保密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或社会组织在意识到关系自身利益 的事项如果被他人知悉或对外公开,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某种伤害时,对该事项所采取的 一种保护行为。 从狭义上讲,保密就是保护好国家秘密、企业秘密,保密工作就是围绕保护好国 家及企业秘密而进行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活动,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技术手段和必要的经济手段,来约束和规范组织和个人的涉密行为,使他们的行为能够 符合保密要求。 保密的概念 案例一:曾刊登于 1964 年的《中国画报》封面的一张大庆油田的“铁人” 王进喜的照片大家可能都有印象,照片中的“铁人”头戴大狗皮帽,身穿厚 棉袄,顶着鹅毛大雪,握着钻机手柄眺望远方,在他身后散布着星星点点的 高大井架。铁人精神整整感动了一代人,但这张照片无意中也透露了许多的 秘密。 案例二: 2002 年 7 月 17 日,涉密人员李某在北京某饭店参加全国某系 统内部会议,中途出去接电话时,将正在使用的存有机密级工程项目资料的 笔记本电脑随意放在会议室内的座位上。几分钟后,李某打完电话回来,发 现笔记本电脑丢失,造成泄密。 保密的概念 案例三: 为通过司法考试,石某从司法部一名工作人员(另案处理)手中获得了 2007 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就电话联系上前男友李某,要李某赶快报考司法考试,说她有份资料能帮大忙。某日,李某从石某处拿到了这份珍 贵的“资料”,并于当晚飞回北京。实际上李某因为毕业证还没落实,这届根本就赶不上司法考试的报名,但他怕 石某会伤心,因此瞒着石某将资料拿了回来。考题落到专业枪手手中,造成泄密。 案例四: 2000 年 6 月,某部委下属某所一高级工程师携带密码箱准备乘火车 出差。该密码箱中装有涉及国防重大工程的保密资料二十多份及存有此资料内容 的软盘一张。该工程师验票的瞬间,突然发现密码箱被盗。 二、保 密 的 等 级 保密的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 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绝密 机密 秘密 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 的损害( 保密基本期限为 30 年); 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保密基本期限为 20 年); 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保密 基本期限为 10 年) 商业秘密 《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 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范围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是指上级机关及公司发送的有密级的 文件、资料,或不宜公开、扩散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刊物、生产数据、会议资料、电 子信息、科技成果以及涉及国家、公司安全和利益的事项等。 ( 1 )秘密资料的内容分类 ---- 行政类 绝密 战略发展规划、研发规划、产品规划、投资规划、经营收益规划、战略资源储备规划等; 市场分析、经济分析等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研资料,行业及竞争对手的研究资料等。 重大决策 提交审议的重大改革方案; 重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安排; 尚未批准的重大重组、并购、融资、破产、资产处置、产权交易的意向、决议及其他相关内容; 拟上市方案、股权或债权投资可行性论证、项目评估与投资决策。 重点工程 重要谈判 重大项目 项目意见书、意向书、可研报告、预算申报书、方案、计划任务书 相关会议纪要等; 对外谈判中内部掌握的方案、价格、品种、数量;招标、投标标底及具体措施、方法; 评审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 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验收报告和科技成果技术内容等。 经营决策 股东会(非公开部分)、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及讨论重大经营问题的其他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 会议事项 议、纪要等。 ( 1 )秘密资料的内容分类 ---- 行政类 生产经营 数据 财务信息 采购营销 信息 风险评估报告,重 带有综合性的生产经营 财务年度预算报告、成 零部件、大型成套设备、原材料 大风险点的统计、 计划及产、供、销、财 本构成及其测算资料, 等大宗物资采购方案、选型、价 原因分析、应对措 务等方面的核心经营数 生产成本、物流成本 格底数、技术指标、外汇控制额 施等。 据、报表、资料;物资 年度变动成本和固定费 度等;原材料库存、消耗、定额 进出口计划。 用资料、战略资源储备 等信息及相关统计资料; 数据等。 销售策略及方法、客户名单及供 企业风险 管理事项 应商资料;尚未公布的产品价格 调整方案,与重要集团客户达成 的价格优惠政策。 ( 1 )秘密资料的内容分类 ---- 技术信息 联合开发或委托开发项目 自主研发的新产品信息 技术方案、论证报告、目标成本、设 计图、计算材料、设计总结、关键总 成资料、试制计划、试制总结、试验 记录、试验报告、鉴定文件等;新产 品上市前的外观要素及样品(模型)。 自主研发的行业先进水平的 技术、工艺、配方 自行研制开发的在国内外具有先进水平 的科研项目、革新成果、专有技术; 技术方案、技术要素、设计文件、试验 或检测数据、过程记录及其会议纪要、 文件材料等; 工艺程序、工艺要素、 材料配方、化学配方等; 涉及专有技 术的岗位操作规范和培训资料等。 未公开前的立项、批复、投资、进度、总体要求及产品 设计文件或技术文件,过程数据、记录、样品等。 通过特殊途径引入或获取的技术、工艺、 配方样品 获得的资料、途径、方法、样本等,在引进基础上自行 开发技术、产品、工装、设备图纸、工艺资料、计算机 软件、数据、记录等。 信息化建设项目 信息系统软件及所含数据;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报告、 工程设计报告技术方案、分级授权的权限密码等。 技术事故 重大技术事故及其分析资料、改进措施。 ( 2 )内部资料的界定 “ 商密秘密”: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形象遭受损害。 其保密事项的保密期限依实际情况确定。 ( 3 )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其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 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一旦公开或被泄露,会给本机关、单位的工作带 来被动,造成损害的事项。 工作秘密不分等级,需要标注的,可在属于工作秘密的载体上(如文件、 资料的首页)标注“内部”、“内部文件”、“内部资料”、“内部刊物”等字 样,作为工作秘密的标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些重要的工作秘密,也属于国家 秘密。 国家及企业保密规章制度 1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于 1988 年 9 月 5 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198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修 订通过 , 201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 2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于 1990 年 4 月 25 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1990 年 5 月 25 日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 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 ( 1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 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 ( 2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 3 )《保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 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 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9 项( 16 项基本制度、 2 项二级制度、 1 项专项 制度) 1 保密教育培训 6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 2 涉密人员管理 7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3 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 8 宣传报道管理 4 涉密载体管理 9 涉密会议管理 5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10 协作配套管理 公司保密制度 11 12 13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保密监督检查管理 泄密事件的报告和查处制度 14 保密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 15 保密工作档案管理 16 中间转换机管理 17 保密工作责任制管理 18 门禁系统及涉密场所管理 19 外场实验 三、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一)从外部环境要求看: 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网络泄密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上百亿!其 中有超六成企业处高风险状态。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网络资源 的双刃剑效应日渐凸显。日益严重的来自网络的安全威胁,如网络数 据窃贼、黑客侵袭、病毒发布,甚至系统内部泄密,已经使信息安全 成为各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首要问题。 据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透露,有 63.6% 的企业用户处于 “高度风险”级别。因此,网络安全技术作为一个独特的领域越来越 受到各个行业的关注。 外部环境 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一)从外部环境要求看: 近几年,网络病毒和攻击数量成倍增长,病毒也由单一型向综合型 超级发展,变种数量庞大、隐藏深、危害严重;日益丰富的网络应 用使病毒的传播途径大大增加。 如果网络信息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企业将面临网络无法正 常使用、文件丢失或损毁、生产及管理系统瘫痪、服务器及客户端 硬件设施损坏、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被盗等多方面的威胁,而这些, 都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一)造成泄密的主要原因 : 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趋势科技安全威胁评估发现: 100% 的公司都有恶意软件; 56% 存在数据窃取恶意软件; 72% 存在一个或以上的网络聊天室傀儡程序。 由此可见,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使秘密载体出现数字化、网络化、轻便化、 隐形化趋势,秘密的存储、处理和传输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因此泄密渠道不断增多,泄密方式更加隐 蔽,泄密危害更加严重。从近年来发生的各类泄密事件来看,保密工作应引起高度警觉,不能有丝毫 的麻痹大意,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保密工作的严峻性和长期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 效措施,加强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二)从内部环境要求看: 在企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给集团公司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重 要的科研技术、经营信息的安全是确保企业稳定发展的前提。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紧密围 绕“调整优化、稳快求强”经营发展思路,积极开拓探索新的发展领域,另一方面要进 一步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各类经营及技术信息安全,有效保障并提升企业的核 心竞争能力,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 四、如何在企业转型发展中做好保密工作? (一)造成泄密的主要原因 : (一)造成泄密的主要原因 : (二)如何防范泄密事件发生 当前各类泄密案件,特别是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泄密呈高发态势,给 国家和企业的安全和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而泄密责任人则因受到党纪政纪乃至刑事责 任的严厉追究,断送了大好前程。 因此,涉密人员对于计算机网络安全、日常的涉密事项的管理必须高度重视,在平 时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可以大大减少泄密隐患 。 (二)如何防范泄密事件发生 (二)如何防范泄密事件发生 遵守保密守则(十不守则) 1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 4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 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保密工作应知应会事项的基本要求 ( 1 )应熟悉《保密法》、《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 学法守法的模范。      ( 2 )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 3 )要懂得复印国家及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要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 4 )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 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 5 )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 提供党和国家、企业的秘密。      ( 6 )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 关门。       ( 7 )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 8 )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要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销毁,重要的要当 即销毁。 保护商业秘密的 15 个提醒 1. 入职后一星期——新人的学习期。 9. 会议记录——被忽视的黄金。 2. 打印纸背面——好习惯换取的大损失。 10. 宣传、接待——“主动”的泄密。 3. 电脑易手——了解新公司最好的渠道。 11. 合资、合作的幌子——打着引入资金的路子进行窃密。 4. 共享——做好文件再通知窃取者。 12. 合作后半个月——竞争对手窃取情报的惯用手法。 5. 新进培训——无所保留只会有所失望。 13. 私人电脑——长期窃取公司资料必备手法。 6. 传真机——错过的往往是最重要的。 14. 客户——你的机密可能变成客户酒后佐证知识渊博的可怜证据。 7. 公用设备——不等于公用信息。 8. 光盘刻录——资料在备份过程中流失。 15. 打印机——老掉牙的办公设备,但也是泄密的罪魁祸首。 (三)发现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1 .拾获属于国家及企业 2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 3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 4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震国 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 及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 国家及企业秘密的文件、资 家及企业秘密的线索,应 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 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 料和其他物品,你有权制止, 当及时向有关机关、单位 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 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 并应当立即报告保密工作部 或保密工作部门举报。 门。 安全机关处理。 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 保密工作任重而道远,做好保密工作,要慎之又慎,切不可马虎大意。保密 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需要长期的坚持和持久不懈的努力。保密工作 最终 总结 要以预防为主,要做好日常的维护防范工作,“亡羊补牢”对保密工作来说 已经为时晚矣。做好保密工作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而是需要企业每位员工 的共同努力。因此,作为企业的一名成员,作为国家的一名公民,我们要明 确自身的责任,不要为不良收益所动,不要在思想上麻痹大意,要为切实维 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和努力 。 谢 谢 观 公众号:高级 HR 氧职吧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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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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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赢得尊重 , 携手成就理想 竞业限制 引言 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协议,约 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自营、为他人经 营与用人单位相同、相关业务或到经营同类、相关业务的其他用人单 位任职。简而言之,竞业限制即特定人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特定 行业内不得从事特定行为。 在当前社会,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本 次培训将详细解读竞业限制的相关法律问题。 WHY ? 美国西南航空公司 CEO 赫布 凯莱赫曾经说过,给你的竞争对 手足够的时间和资金,他们几乎 能够复制你的任何东西。他们能 挖走你身边一些最优秀的人,他 们还可以复制你的流程。 竞业限制起源于公司法中的董事、经理竞 业禁止制度。 由于企业部分员工常常对企业的经营和技 术情况了如指掌,员工在跳槽后也往往选择与 WHAT ? 其以前形成的业务特长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 一旦在跳槽后从事这些职业,不但易于成为原 就职企业强劲的竞争对手,而且由于自身的便 利和业务的需要,往往会情不自禁地使用原企 业的商业秘密,为防止出现这种局面,西方国 家率先将公司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移植到 商业秘密和其他经营利益的保护中来,从而形 成竞业限制。 企业开始采取与员工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的 办法,以保护企业的竞争利益和商业秘密。  竞业限制的文本设计 HOW ?  签订竞业限制的注意事项  竞业限制纠纷的证据收集及固 定  公司高管的竞业义务 竞业限制的文本设计 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 www.hiwayslaw.com 01 6 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法律 规定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 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法律 概念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 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 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 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 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 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 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 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 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对比   保密协议 竞业限制 性质不同 法定义务 约定义务 禁止行为不同 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 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 露商业秘密,侧重的是不能 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 “说” 侧重的是不能“做” 限制程度不同 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 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 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 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 者的就业权 期限不同 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 不超过两年 的保密义务就存在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 法律 规定 竞业禁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 于任职单位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 职单位同类的业务。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 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 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 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 对比   竞业限制 竞业禁止 性质不同 约定义务 法定义务 对象不同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 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 依据不同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公司法》 期限不同 不超过两年 在职期间 法律责任不同 应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还 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 应当赔偿公司造成的损失 补偿不同 有经济补偿 附随义务,无补偿 签订竞业限制的注意事项 02 签订主体 签订内容 签订时间 补偿支付时间 补偿标准 12 案情回顾 2010 年入职 2013.3.31 离职 2013.5 公司发现其在 外省一家竞业公司任 职。双方发生争议。 签订《劳动合同》 & 《保密 及竞 业限制协议书》 《关于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 通知》 2013.2.28 提出辞 职 2013.4.5 公司发出通知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约定: 劳动者在职期间,除正常的月收入外,公司按月另行支付保密及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 同意在离职后,与领取补偿金的等长期限内,在双方均书面确认同意的情况下,由劳动者承担 竞业限制义务。 13 案例分析 劳动者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理由     在职期间未接触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不负有保密义务。 现任职的公司与原公司并非同一区域,不存在业务冲突。 公司未履行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双方签署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中约定必须经双方 书面确认同意的前提下,劳动者承担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 义务。现双方未达成任何协议,劳动者不同意公司的通知 函。 14 注意事项一:签订主体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 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 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 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 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如果劳动者没有掌握真正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 密,而仅拥有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保 密义务就无从谈起。 注意事项二:签订内容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范 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 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 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 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 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 超过二年。 注意事项三:签订时间 入职签! 谨慎签! 用人单位应仔细甄别需要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谨慎 约定竞业限制,并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解除竞业限制约定,以避 免陷入不利境地。 法条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 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 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 注意事项三:签订时间 单方解除签!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还有一次机会和员工约 定是否要求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法条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 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 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 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注意事项四:补偿支付时间 法律规定: 小贴士: 1. 离职 付 2. 按月 付 3. 按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 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 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 位支付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 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 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 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注意事项五:补偿标准 1 、有约定从约定 2 、无约定从法定 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 依然有效。 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 均工资的 30% 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低于 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 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 - 50% 上海 20% - 60% 北京 注意事项五:补偿标准 1/3 江苏 2/3 浙江 各地 补偿金标准 1/2 深圳 1/2 宁波 1/2 珠海 竞业限制纠纷的证据收集及固定 举证责任 如何举证 22 举证责任 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 基本举证原则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履行竞业禁 止义务负有更多的监管责任,故 应当由用人单位就劳动者违反竞 业限制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如何举证 • 竞业限制范围审查: 司法实践中审查竞业限制范围,主要是 比对新老东家的营业执照和生产产品。一看两 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逻辑上的相合、重合、交 叉关系,再来确定生产的产品是否一样,或是 一类,从而确定是否适用“竞业限制”。 • 劳动者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即在同行业 任职,或者自己开业从事生产或者经营同 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事实。 如何举证之证据列举 • • • • • • • • • 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 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据; 新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工资条、银行存折方面的证据 劳动者以新单位员工的名义签订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开发合 同、技术合作合同等业务方面的证据(此方面的证据有原始证据最佳, 如果没有,应该通过电话公证、现场公证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 劳动者在新单位的名片; 新单位对劳动者在新单位网站、宣传册、广告等载体上的记载; 劳动者自己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公司的营业执照的证据、劳动者在公司 中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证据; 其他证人证言,录音等能佐证劳动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事 实的证据 www.hiwayslaw.com 25 THANK YOU FOR WAT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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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本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冈本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深圳市 XXX 实业有限公司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2019 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 激烈的市场竞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 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IT 经理担任信息安全负责人,日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 行政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对待保密工作必须慎之又慎。 第五条 对公司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 作需要知晓相关的公司秘密。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 XXX 实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七条 经营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 客户资料、客户名单、进货渠道、采购资料、采购计划、采购价格; (二) 销售方案(如:销售活动的流程、销售活动的策划及相关课件、销售计划、定 价政策等)、销售技巧(如:开发客户资源、与客户沟通、答客户疑问、话语 表达等技巧)、销售培训(如:销售团队的各项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技 巧等)、报价等各类文件及相关信息; (三) 产品调价方案、交易合同及效益评估资料、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包括甲方 及甲方关联企业的交易方式、管理模式等)、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市场开 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品底价; (四) 原材料价格、消耗、成本、库存量; (五) 不公开的财务资料; (六) 投资决策、改革方案、经营计划、与同行竞争成败的信息、文献、报告及发展规 划等; (七) 其他由法律确认的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经营信息。 第八条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 成果的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技术方案; (二) 产品的制造方法、工艺流程、配方、技术规范、技术指标、研发记录、技术报告、 技术文档及相关的图纸、资料与文档; (三) 产品的实验数据、实验结果、检测报告及试验样品、产品构件、模型、模具、操 作手册等; (四) 产品包装设计、产品的宣传广告设计; (五) 工作记录、数据、有关资料、图纸等; (六) 程序设计、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电路设计; (七) 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 (八) 引进技术中有保密协议的技术资料; (九) 秘密渠道获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技术资料; (十) 以上技术方面的培训资料、相关函件以及市场调研的相关图片、数据、文字资 料等。 第九条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 划; (二) 定岗定编方案、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 析); (三) 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 (四) 员工薪酬福利和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整方案; (五) 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 整对策等; (六) 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第十条 财务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 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各项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 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 (二) 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 (三) 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第十一条 其他保密信息 (一)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所涉及的各类争议、纠纷、诉讼、仲裁及相关事项的材料 和信息; (二) 未公开的办公室会议记录、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等; (三) 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四) 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五) 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六) 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七) 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八) 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九) 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十二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 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 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三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 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 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十四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 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四章 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五条 绝密级:执行总裁、联席总裁、财务总监以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 人员。 掌握核心绝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离职须经总经理同意。 第十六条 机密级: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机密事项。 掌握核心机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离职须经总裁办同意。 第十七条 秘密级:财务相关、数据相关、销财相关、产品及市场相关人员以及与秘密内 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秘密事项。 第五章 密级文件的归档、保管、使用 第十八条 归档要求: 1、归档的密级文件材料须是原件或正本,机密及绝密文件交法务部存档。 2、归档时,须把同一内容、不同载体形式的密级材料一起归档,如纸质文件 电子原件、软件光盘等 3、归档的密级文件材料须按本规范要求分类整理,将文件材料的密级、保管 期限和份数标注完毕 第十九条 归档方式: 1、纸质密级文件归档时,密件经办人可视密件等级,确定是否需将密件封 套后归档,密级文件归档时必须在封面上注明归档单位、归档人、文件名称、附件数、 件数、页数、成文日期、保存年限、机密等级、保密期限、解密条件等相关检索性信息 第二十条 密级文件保存 1、密级档案应单独建档,须与公共档案分开存放,绝密、机密档案实行专区、 专柜、专人管理 2、密级档案须以件为单位装盒入柜保管,盒内档案以文件编号的先后顺序进 行排列,不同密级的档案不得装入同一盒内。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并按《保密协议合同》及 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 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开展本岗位外的业务活动,不准串岗。 第二十三条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如需要提供公司的秘密事项,应先由总裁办批准,特 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对公司秘密必须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 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须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有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 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九条 掌握公司秘密的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应即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部门负 责人签字。 第六章 保密环节 第三十条 文件打印 (一) 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及时全部销毁(碎纸机销毁,严禁本人随意撕毁 丢弃),计算机存盘视情况应删除或加密码保存。 (二) 密级及以上文档打印,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有专人看管打印机,避免 被其他部门人员误拿。 第三十一条 文件发送 (一) 文件打印完毕,由打印人员负责其内容保密,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 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密级文档打印需直属上级同意)。 (三) 严禁通过私人电子邮箱进行公司文件的传送。 (四) 密级及以上文档的发送需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 (五) 严禁把公司文件对外发放。 第三十二条 文件复印 (一) 密级及以上文档复印,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 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三) 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碎纸机销毁,严禁本人随意撕毁丢弃)。 第三十三条 文件借阅 保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借阅时必须经借阅方负责人、借阅人直属 上级同意。确需摘抄、复印、拍照、扫描时,须经借阅方负责人同意签字并注明。 第三十四条 (一) 音像制品和存储 U 盘、移动硬盘 总经理等重要领导讲话,公司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 保密材料。 (二) 音像制品由各部门存档,同时档案管理员负责备档。 (三) 音像制品借用统一由法务部管理。 (四) 公司非公开电子文档存储 U 盘严禁带离公司,严禁使用私人 U 盘、移动硬盘 各部门文档备份只能通过 IT 部提供的相应移动硬盘存储更新。 第三十五条 客人活动范围 (一) 客人在公司活动范围应严格遵照事先划定的区域,陪同人对此负责。 (二) 客人到各部门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保密文件。 第三十六条 保密部门管理 (一) 凡涉及公司秘密事项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 (二) 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三) 保密部门对外文件、资料交流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操作。 (四) 人走要上锁,并严加保管钥匙,下班后禁止明放秘密文件。 第三十七条 会议 (一) 所有重要会议由人力资源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二) 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准参加。 (三) 会议召集部门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四) 会议录音、摄影、摄像人员由行政部指定。 (五) 重要会议的纪要由指定人员记录。 第七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 员工泄露公司秘密,视情节和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根据《员工奖惩 制度》和《保密协议合同》对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进行处罚,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由 IT 部负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本制度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条 本制度报公司总裁办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深圳市 XXX 实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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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退管理: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员工辞退管理: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持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非常重要措施就是与员工,特别是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订立 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实践中被认为的商业秘密一般是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一般包括了技术水 平、技术潜力、技术内容、专利动向和影响等等;而经营信息,一般有产品的市场调查结 果、市场预测和个阶段的市场规划、经营战略、流通渠道和机构,还包括管理诀窍、客户 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的信息。针对形形色色的商业秘 密,企业应该针对自己的情况设置非常细致和明确的条款来对其进行约定,避免秘密的外 泄。   对企业来说,以下的方法和措施应该是值得借鉴的:   1.约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应该将保密措施贯穿于所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阶段的所有人,以单独的保密协议或 者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来约束秘密的外泄: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凡是所有可能接触商 业秘密的人应当订立单独的详细的保密合同;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阶段,应该在劳动合同 中明确约定详细的保密条款。   2. 约定违约与损害赔偿责任。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最好确立明确的数额,同时需要约定 如果造成的损害大于违约金时的赔偿责任。   3.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 其它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企业可以与员工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的竞业限制条款,使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 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 同类业务。   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企业必须要注意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问题。一方面,作为竞业限 制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 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补偿的标准应当以该员工在公司的工资为准 否则竞业限制协议对员工没有约束力。另一方面,竞业禁止条款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要具有合理性。   4.脱密期与脱密措施。   确立涉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该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即在该提前 通知期限内实施脱密措施,例如在该确定的提前通知期限内,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 更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来减少秘密的泄露风险。当然在此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了提前六个 月的通知期,就不能再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两者只能选择一种。考虑到确立脱密期限的约 定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而如果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协议,那么必须要支付补偿金来 使得该条款有效。从公司的利益考虑,建议公司针对一般人员可以签订脱密期条款,避免 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带来的经济补偿问题;而针对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或者其他可以 接触到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人员则可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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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退管理:保密协议模板(拿来即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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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 (固定电话) 鉴于乙方系甲方员工,并获得甲方支付的报酬,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的保密事宜, 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保密内容 乙方须予以保密之信息指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存续前、存续中及解除劳动合同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公司管理 乙方在从事制定工作中获悉的甲方之近、中、远期业务发展计划、资金及融资状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营 运作业规范、分配方案、战略计划、行销企划、财务会计资料、物料采购、人事管理(人事资料、薪酬资料 、 录用条件等)、品质控制制度、货源情报等; 2、 市场信息 行销计划、合作计划、方式、各类协议、经销商名单、供应商名单、用户名称、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 、 交易价格、定价政策、销售策略、工程信息等; 3、 技术信息 技术笔记及文档、保密数据、设计程式、技术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 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 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和甲方的公司内部系统有关之所有资料、图表、文件、电脑软件等等及其他与甲方营业 活动和方式有关之资料等;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电脑文档、图片、视听资料等信息载体。 第二条、 保密期限 1、 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确立期间;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间; 3、 任何有可能造成甲方名誉及经济损失期间。 第三条、 保密义务 1、 乙方应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信息视为公司信息秘密,不得将这些信息用于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 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与其所从事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 2、 乙方只能将其掌握的甲方的信息秘密用于甲方许可的事由,或者用于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 秘密用于其他方面。乙方或者第三方对于甲方的信息秘密的任何修改、打印、复制均需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3、 出于甲方的需要,乙方在公司内部更换职位时,乙方应在工作交接时交出其掌握的与新工作无关的所有信息 秘密资料。 4、 在日常工作中,乙方应将涉及甲方信息秘密的资料,与其他一般性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保证将涉及甲方 信息秘密的资料至于安全处所,以防止非相关人员之接触,并确保该资料不致泄密。 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且不限于口头、书面、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其任 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信息秘密。 6、 乙方在完成工作后,对于废弃不用的保密资料应作如下处理:文件、图纸等磁盘或移动存储、视听资料或其 他不易销毁的食物及时交还甲方,由甲方统一处理。 7、 乙方在遗失甲方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以便是甲方能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因信息秘密泄露 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若为故意情事,一经查核,甲方得依下述【违约责任】追溯既往。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在充分了解所从事工作会接触公司有关商业信息秘密且任何泄密将造成公司重大利益伤害的基础上,作出如 下陈述和保证: 1、 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是他人获得、使用这些 信息。 2、 除甲方正式的书面指示外,任何口头或非正式的书面指示均不构成乙方向任何第三方告知或提供与甲方信息 秘密有关之资料的抗辩理由。 3、 除工作上确有必要外,乙方保证不出于故意了解、掌握非本部门所涉及的信息秘密和技术秘密,更不会出于 故意获取有关的资料。 4、 乙方保证在任职期间或离开职务后(包括调职、离职、停职等原因),不私自复印或保留和甲方信息秘密有 关之任何资料,亦不将知悉的内容泄露于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协助第三方获悉相关资料的内容。 5、 乙方保证在职期间,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与第三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尤其在任职期间 , 不利用其在工作中了解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为自己或第三方从事本工作相同或类似之工作或研究,以获得不正 当之利益或造成甲方之损害。 6、 鉴于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信息秘密,对甲方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 乙方均承担甲方因投资、培训或提供创造机会而对这些信息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乙方保证:在劳动合同终止 后,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甲方的竞争领域内使用该信息秘密,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 甲方公司内掌握信息秘密的职工离开甲方。 7、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时,所有由乙方所作或保管的有关甲方上述保密内容的笔记、备忘录及任何形式的 档案、文件、物品等均需即时交予甲方,并由甲方签收。 8、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 、 计算机软件、程式、技术秘密或其他信息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 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信息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 方转让,无需经过乙方的同意。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 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说明 本合同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 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 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及陈述和保证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利按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单 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 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3、 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额归还甲方。 4、 乙方违约的事实并不能解除其在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在因违约而赔偿甲方损失后,仍需继续遵守本保 密 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甲、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 决。 第八条、 其他 甲乙双方可根据工具实际工作情况,对本合同未尽之处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九、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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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退管理:员工保密协议管理工具通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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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谅解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章程》《保 密守则》及其他公司文件中的保密规定。 二、 签署本合同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章程》《保密规则》 和甲方其他文件中规定的保密制度。 三、 乙方明确了解: (一)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乙方处于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 之后,也不论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是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对甲方的保密 义务是永远的。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经因为非乙方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 乙方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自己披露、使用或提供条 件让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二) 无论乙方出于何种目的,也无论乙方是否从中获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 授权向第三人披露或提供条件使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是 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四、 无论乙方是否了解某类信息属于甲方的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披露、使 用或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 权行为。乙方必须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事,在乙方不确定某个信息是否属于秘密 时,应当在采取行动之前先向甲方进行确认。 秘密的范围 五、 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产品(服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即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甲方产品 (服务) 【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环节】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i. 工艺流程; ii. iii. (二) i. 有关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客户名单; ii. …… (三) i. ii. iii. 有关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薪酬制度 企业财务状况 未发布的【并购、投资】项目信息 iv. 保密义务 六、 乙方应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并履行保密制度及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 七、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允许第三方获得、披露、 使用规定于本协议第三条及甲方其他保密制度中的甲方秘密。特别是: (一)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开发或参与开发的 【 产品(服务)】 的技术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亦不得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阅览、使用; (二)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信息中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印刷文档、电子文档、声音、视频的方式,自己或提供条件让 第三方进行获得、披露、使用。 (三) 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与其他公司、个人 合作或本人独自进行的方式,研制、开发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似之产品,或从 事、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四)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甲方【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 环节】等方面的资料,即使这些资料与技术无关; 八、 本协议中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 部或部分权利的第三方产品。 九、 若乙方与甲方有竞业限制协议,还应当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 违约责任 十、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为【相当于乙方违反协议行为发生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 或者相当于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两者以 较高者为准】。 本条所指的报酬,包括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奖金、奖励、津贴、 社会保险费、补充保险费、福利】等利益。 十一、 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的,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侵权的, 乙方对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 乙方同意,本协议第十一条所述的损失,包括了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的支出, 及下列方式计算结果中较高者: a)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 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以及第三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 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之和。计算方法是乙方及获益第三方从每件与 违约及侵权行为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该产品的总数 所得之积; c) 任何第三方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权向甲方支付的许可费中的较 高者; d) 根据市场一般情况可以推算出的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十三、 除第十一条所述损失,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 十四、 本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损失赔偿与第十条规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乙方向甲方支 付的违约金并不能冲减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其它事项 十五、 本协议的效力 (一) 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 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的为准。 十六、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甲乙双方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并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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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汇编

保密制度汇编

保密制度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一、保密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 规,增强保密意识。 1 二、公司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 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 经领导批准,并有 2 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 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 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 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 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 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 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 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 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会领导 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 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2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 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 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进行处理。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1、文件的管理规定 (1)文件一律由本单位指定保管人签收、拆封、登记、清点。收文登记一定要在 当日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批阅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不得积压。 (2)传阅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阅;本委领导阅办文件,要做到 随阅随清退,不积压和保存文件;领导之间不许横传,阅办后及时交保密员, 妥善保管。 (3)借阅文件、查阅档案要经领导批准,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4)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 须经本会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借阅人不准把文件转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员专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专柜、专室。专室要按安全保密 要求(铁门、铁窗、铁柜)。不准将文件放置在无专人管理、无严密加锁的箱柜内。下 班时不准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发现下落不明(丢失)文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 找、处理。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内部讲话。 3 (7)凡到上级部门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等,必须交单位保管文件 的同志登记保管,用时办理借阅手续,用后交还,不准长期保留在个人手里。 (8)在上缴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要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 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销毁,不准个人私自销毁文件和资料。 (9)单位领导和机要保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文 件、档案人员要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档案开列清单,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 清楚。      2、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   (1)凡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下简称“三密”文件),要配有专(兼)职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须 按规定通过考核、审查批准,报地区保密组织备案。   (2)“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铁"设施的专室,并建立 健全有关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 毁等都履行登记手续,严守保密制度。领导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三密”文件、 资料要及时交保密员登记、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时清退,年终进行 一次清退,该留用的留用,该归档的归档,该销毁的办理销毁手续。 (3)“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在末页 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印制份数。不准复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确规 定。付印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 “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传阅。阅读“三密”文件、资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要严 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时须在办 4 公室内进行,不准摘抄,阅后即清退,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组织传阅“三密” 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5)“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 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携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 抄、携带“三密”件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6)做好“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单位保密员变动时,要对“三密"文件、 资料以及记载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时,对无回收单位和无 保留价值的“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地区保密局登记代为销毁, 不得将“三密”内部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 1、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 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 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 3、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 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 4、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 入库房。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5 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三、经常对保密人员进行法纪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检查。 四、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都要严格执行制度,领 导阅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设施,有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以 确保机密的绝对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内部资料,要 按规定的时间清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清退,超过三个月,按失泄密案件查处。 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管保密人员,每个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如 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与上级和地区保密部门联系,及时弄清问题真相,以 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不 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 息。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 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 单位领导审批。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6  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 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 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 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 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 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复印的 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如有违反规 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 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 (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 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 上使用无线话筒。 7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随着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发展,单位全体人员必须共同遵守《计算机信息 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的操作守则 1、计算机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禁止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使用办公室计算机 系统上的设备。 2、操作员需要在计算机上工作时才能开机,开机必须遵守开机顺序,在输 入密码时要求没有其他人员站立旁边。不得将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泄 露给非操作人员。密码要定期更换,每个密码使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3、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工作过程中需暂离开时,预计在 1 小时内不能回工作岗 位的,必须退到输入密码前的画面;预计在 1 小时以上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 须退出所有操作,并关闭计算机系统及电源。 (二)、文件存贮、传递及数据维护守则 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电报、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电 脑。 2、本单位的文件,一律使用专用计算机打印。 3、外来磁盘、光盘等媒体在办公系统上操作时,必须先检病毒,确保系统安 全。 4、定期对自己所输入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文件、数据的最后修改日 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 删除、或被非法入侵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汇报。 8 5、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查找或传递讯息时,必须确保本系统子网的其 它计算机与网络断开。传递的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发送。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 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 面前谈论或泄露。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 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 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 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管理。 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 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 5、使用程控电话、长途直拨电话、无线对讲机、移动电话,不要涉及秘密内 容。 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 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 保密要求和纪律。 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 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9 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 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 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1、凡向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的报刊投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单位内部 自编自采报刊,涉密事项须经非密化处理后,方可刊载。 2、被采访单位、被采访人向新闻报道单位的采编人员提供信息时,不得涉及 秘密事项。 3、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并指定本单位的审稿人。 4、新闻报道稿件必须由单位领导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 5、新闻工作者有义务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消息,不泄露采访中的秘密,对 一些内部资料,使用时妥善保管,用后销毁。 6、对涉及其他行业或单位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应当负责征求有关单位的意 见。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若单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单位的保密组织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发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同 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破案。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 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3、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4、对责任者按有关处罚规定作出适当的处理,并报区保密局。 10 十五、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由单位或者当地政府依照授予奖状、奖 品、奖金、记功、升职、荣誉称号、通令嘉奖等其中一项或者多项奖励: (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3)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 轻损害后果的; (4)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 益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国家保密技术和开发、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6)一贯严守国家秘密或者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管理,事迹突出的; (7)长期经管国家秘密的专职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 政处分: (1)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2)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对有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人事管理 权限,依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11 (3)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 或者开除处分。  十六、保密检查评比制度  保密检查评比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检查评比,可以及时发现 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同时达到鼓励先进,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具体要 求如下: 1、单位要把检查评比制度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 2、单位必须结合三大节日(春节、“五一”、国庆)的保密宣传教育对失泄 密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对某一方面的保 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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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密协议(员工)-一般

其他-保密协议(员工)-一般

协议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 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 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 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 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 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 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 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 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 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 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 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 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 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 第1页共4页 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 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 5 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 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 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 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 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 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 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 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 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 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 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 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 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 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2页共4页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 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 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 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 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 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 30 倍的违约金 ;无论 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 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 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第3页共4页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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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密协议(项目参与人员)

其他-保密协议(项目参与人员)

协议编号:________ 项目参与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乙方已经或将参与到                  项目(下称本项目)之中; 2、乙方已经或将获得甲方及本项目的相关保密信息。 为明确乙方保密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范围 1、 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通过文字、电子、数字方式或其它任何方式向乙方提供的各类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数据库所有的数据; (2)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3)市场研究结果,市场渗透资料,及其他市场信息; (4)销售和市场计划、规划及策略; (5)销售额、成本和其他财务数据; (6)经营秘密、技术秘密、设计及专有的经营和技术信息,与本协议所涉及产品及其程序设计、 源码等有关的方法、经验、程序、步骤; (7)产品、零件及服务的供应源; (8)任何其他秘密工艺、配方或方法; (9)本项目进行中形成的技术、产权、软件成果、研究思路在对外公布之前。 2、 无论甲方在提供信息时是否标明“保密”,乙方均应按保密信息对待,除非甲方明确说明 不属于保密信息。 第1页共3页 3、 本协议同样适用于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4、 特别强调的是,下列信息属于保密信息:                                                      5、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甲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 第二条  保密信息的使用 1、 乙方应使所有保密信息得到最严格的保密,除双方明确约定在项目中需要使用以外,不得 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2、 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复制、出版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 如果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 使甲方能够查验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 4、 保密义务的特别要求:                                                         第三条  文件退还 1、 如本项目解除或终止合作,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归还或销毁措施。具体包括:向甲 方退还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论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 软件中或在纸张载体上存储、保存或记录的);如果乙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 可行,则该乙方应将其销毁,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将其删除或抹掉。以下统称“归 还或销毁措施”。 2、 在双方的服务(或合作)解除或终止之前,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归还或销毁措施,乙 方应予配合。 第四条  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第2页共3页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任何专有权、转让权或所有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应同时向甲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 万元]; 2、 赔偿甲方因上述违约而导致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 讼或仲裁费等费用支出。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在双方的项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2、 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不代表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 乙方系由甲方提供外包(或合作)服务方派驻到本项目中,乙方属于外包(合作)服务方员工。 3、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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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保密协议

尽职调查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 _ 尽职调查保密协议 甲方: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可能对甲方投资,为了对甲方进行评估,乙方需要对甲方展开尽职调查。经双方协 商,就乙方尽职调查阶段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责任的范围:为使乙方能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估,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 真实数据、资质证明、报告、说明、预测及记录数据、资料等信息。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 此统称为评价资料。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评价资料”的使用不会侵害甲方的利益。 三、乙方对“评价资料”的保密责任不包括如下信息: (1)这些信息已经或变得适于公布; (2)这些信息的来源渠道已经或变得对乙方而言是不可信赖的; (3)或者在被提供之前这些信息乙方已经拥有; (4)或者这些信息由乙方独立获得; (5)或者按照法律、政府法规、规章及行政指令的规定这些信息必须被强制性披露。 四、保密责任的期限: 1. 乙方同意“评价资料”将由乙方保密贰年。 第1页共2页 2. 在保密责任期限内,除前述第三条款的约定外,任何“评价资料”的披露应当经过甲方的书 面同意才能进行,乙方应当对其未授权的披露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而承担责任。 五、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合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提供的所有书面 “评价资料”,不得保留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若因不可抗 力的原因致使“评价资料”毁损、灭失的,乙方无需返还上述的“评价资料”且不承担任何责 任。 六、甲方应当提供有关乙方调查目的所需的“评价资料”,并对“评价资料”的准确性作出承 诺。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评价资料”存在虚假、虚构、隐瞒、伪造等不实供述,乙方有权终止双 方的合作,并要求甲方对其不实供述所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受中国法律制约,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 法协商解决,则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当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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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保密协议

岗位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_ 岗位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鉴于乙方在 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 商业秘密有关事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工作地点: ,该地点是甲方直接管理单位。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岗位职责、行业规定和职业操守,保守公司的商业 秘密; 第三条: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允许做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乙方第一个月与最后一个月工资 将在离职半年后,甲方将自动打至乙方账号; 第五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半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岗位工作,否则扣除 个月工资,并追 究其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保密内容:以下为甲、乙双方约定的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 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客户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所有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工程设计图、制造技术、计算机 程序、技术数据、专业技术、科研成果。 第1页共3页 5. 甲方的产品秘密,包括公司各种产品。 6. 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第七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采购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 1. 遵守公司采购制度和岗位职业道德; 2. 不得泄露供应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泄露公司的物品采购量及采购渠道; 3. 定期接受财务核查。 第八条:乙方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期前和劳动合同履行中甲方已有的或产生的商业秘密属于保密 范围。 第九条: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2 个 月通知甲方,由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 工作;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第十一条: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 密岗位,并扣发 的薪酬,并予以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予以乙方除名 的行政处罚,并扣发相应薪酬,诉至人民法院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在劳动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诉至人 民法院追求其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再次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 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2页共3页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第3页共3页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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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保密协议

房地产中介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现住地址: 因为甲方聘用乙方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双方共识并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的认定和处理: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或明或暗的形式到其他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 单位任职,不得违反《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 法》及甲方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关于同类竞争的禁止性规定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规定, 不得将甲方各种商业秘密及商业信息泄露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从而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提供任何与甲方的营业范围信息或者从事损害 甲方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为业主和客户严守秘密,不得私下将业主资料告知第三方(即"飞盘"、"飞客"),不得以 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本人)名义与业主、客户交易;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料及资源促成交易 而将利益据为己有(即"做私盘")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或在获得最新情况时隐瞒楼盘信息。 5、乙方明知或者应知其他员工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而一起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使用或者披露甲 方商业秘密或者与他人合谋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即为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若获悉其他员工有同业竞争的行为,应当主动向甲方汇报有关部门情况,甲方应当为乙方 的举报行为保密。 7、甲方可以扣留乙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的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资料,乙方应 当无条件返还。 8、对乙方违反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将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甲方有权请 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乙方拒不履行义务,继续实施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视为新 的违法行为,应当有工商行政部门从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将乙方移交公安司法 机关处理。 乙方有上述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或侵犯商业秘密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雇,不需给予 任何补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乙方造成甲 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第 1 页,共 3 页 以上乙方的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等,甲方有权以扣发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佣金等形式予以 实现,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二、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规定的认定和处理: 1、双方或单双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依其忠实义务的要求,立即结束其正在进行的事务; 紧急事务必须由乙方作应急处理的,乙方应报告甲方后,依法依约并按甲方书面指示作紧急处理。 2、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离职规定办理事务移交手续,将所有甲方 的物品、资料于离职当天归还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将本职位跟进之事务情况向甲方详细并如实交 待清楚,并立即停止以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名义从事任何工作。如果乙方仍以甲方或甲方工作 人员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即视为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起诉或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3、乙方擅自离职或单方辞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离职前尚未完成的中介事 务和离职后所收到的佣金,直到该部分佣金归入甲方所有。 4、在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后的 个月内,禁止乙方到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有 竟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该种单位限于乙方在天津市宝坻区原甲方任职机构所在的同一行 政区域内),禁止乙方本人在原甲方任职机构所在的同一行政区域内经营业务或其他损害甲方利 益的行为。禁止与甲方的其他人员同时到另一机构从事相关或同类似于甲方业务的工作。乙方 若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起诉或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5、当双方或单方提出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甲方有权在报纸、电视或互联网等媒体上声明乙 方原在甲方的身份关系和合同中止、解除情况,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可以披露,并要求乙方不 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事务。 6、甲方可以将乙方进行同业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登入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 案系统,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等互联网或其他媒体上就乙方进行同业竞争、侵犯商业秘 密的行为发布公告。 以上乙方的赔偿金、赔偿责任等,甲方有权以扣发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佣金等形式予以实现, 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三、乙方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以民事侵犯诉讼 或违约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不需事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甲方也有权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时一并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如提起诉讼,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附注: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 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各种合同、文书、管理文件、流程设计、交易程序、管 理诀窍、客户名单、楼源情报、各种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内容、董事会会议内容和决 议、经理会议内容和决议等信息。具体的保密范围包括: 1、甲方的内部文件(包括会议内容、决议和记录、办公记要、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业务或工作 表格等); 2、甲方的人事档案、员工状况、人员安排及人事调动情况; 3、甲方的经济指标、销售计划、竞争策略、营销策划及公关方案等; 第 2 页,共 3 页 4、其他保密事宜。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第 3 页,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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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现住地址: 因为甲方聘用乙方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双方共识并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的认定和处理: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或明或暗的形式到其他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 单位任职,不得违反《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 法》及甲方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关于同类竞争的禁止性规定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规定, 不得将甲方各种商业秘密及商业信息泄露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从而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提供任何与甲方的营业范围信息或者从事损害 甲方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为业主和客户严守秘密,不得私下将业主资料告知第三方(即"飞盘"、"飞客"),不得以 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本人)名义与业主、客户交易;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料及资源促成交易 而将利益据为己有(即"做私盘")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或在获得最新情况时隐瞒楼盘信息。 5、乙方明知或者应知其他员工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而一起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使用或者披露甲 方商业秘密或者与他人合谋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即为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若获悉其他员工有同业竞争的行为,应当主动向甲方汇报有关部门情况,甲方应当为乙方 的举报行为保密。 7、甲方可以扣留乙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的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资料,乙方应 当无条件返还。 8、对乙方违反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将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甲方有权请 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乙方拒不履行义务,继续实施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视为新 的违法行为,应当有工商行政部门从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将乙方移交公安司法 机关处理。 乙方有上述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或侵犯商业秘密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雇,不需给予 任何补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乙方造成甲 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第 1 页,共 3 页 以上乙方的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等,甲方有权以扣发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佣金等形式予以 实现,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二、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规定的认定和处理: 1、双方或单双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依其忠实义务的要求,立即结束其正在进行的事务; 紧急事务必须由乙方作应急处理的,乙方应报告甲方后,依法依约并按甲方书面指示作紧急处理。 2、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离职规定办理事务移交手续,将所有甲方 的物品、资料于离职当天归还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将本职位跟进之事务情况向甲方详细并如实交 待清楚,并立即停止以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名义从事任何工作。如果乙方仍以甲方或甲方工作 人员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即视为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起诉或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3、乙方擅自离职或单方辞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离职前尚未完成的中介事 务和离职后所收到的佣金,直到该部分佣金归入甲方所有。 4、在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后的 个月内,禁止乙方到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有 竟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该种单位限于乙方在天津市宝坻区原甲方任职机构所在的同一行 政区域内),禁止乙方本人在原甲方任职机构所在的同一行政区域内经营业务或其他损害甲方利 益的行为。禁止与甲方的其他人员同时到另一机构从事相关或同类似于甲方业务的工作。乙方 若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起诉或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5、当双方或单方提出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甲方有权在报纸、电视或互联网等媒体上声明乙 方原在甲方的身份关系和合同中止、解除情况,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可以披露,并要求乙方不 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事务。 6、甲方可以将乙方进行同业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登入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 案系统,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等互联网或其他媒体上就乙方进行同业竞争、侵犯商业秘 密的行为发布公告。 以上乙方的赔偿金、赔偿责任等,甲方有权以扣发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佣金等形式予以实现, 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三、乙方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以民事侵犯诉讼 或违约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不需事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甲方也有权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时一并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如提起诉讼,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附注: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 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各种合同、文书、管理文件、流程设计、交易程序、管 理诀窍、客户名单、楼源情报、各种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内容、董事会会议内容和决 议、经理会议内容和决议等信息。具体的保密范围包括: 1、甲方的内部文件(包括会议内容、决议和记录、办公记要、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业务或工作 表格等); 2、甲方的人事档案、员工状况、人员安排及人事调动情况; 第 2 页,共 3 页 3、甲方的经济指标、销售计划、竞争策略、营销策划及公关方案等; 4、其他保密事宜。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第 3 页,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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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餐饮公司保密协议

某餐饮公司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 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范围和载体   1、凡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所获得的**加工以及配料方法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   2、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所有**加工配制技术;   (2)所有**资料;   (3)其它涉及本店**的内容及资料。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乙方的保密义务基于其对甲方忠实义务的要求。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粥品加工配制技术,防止泄露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离开甲方之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 何其他人。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   第三条 泄密行为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   (2)向公共场合发布、提供保密信息;   (3)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服务或牟利;   (4)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披露保密信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所 发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承担的前款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赔偿全部实际损失。违约的实际损失,包括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保密信息的 价值及评估费用、调查费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请有关部 门追究乙方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 任何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它   1、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协议亦应变更相关内容。 本协议所称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是指“国家、河北省、衡水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   2、本协议被视为是甲方《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本协议中如有任何与《劳动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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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保密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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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 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 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 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 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 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 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 程、规则等内容。  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 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 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 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 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 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 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 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 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第1页共5页 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 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协议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 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 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 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 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 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 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 着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甲方商业秘密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 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删除原载体上的商业秘密信息, 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2页共5页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 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乙方承诺,在其在职期间和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 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 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 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2、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财务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 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 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 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 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 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 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 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 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 120%)。  5、本条第 1 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 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第3页共5页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 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 元,并将此 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 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 3 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协议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 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任意一条条款,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为乙方违反了本协 议之保密责任义务。 2、若乙方离职后,新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保密 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新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 本协议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4、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 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3)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4)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 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 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七、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 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4页共5页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如果在乙方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由于乙方的 个人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效,乙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依然适用上述规定。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 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第5页共5页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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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保管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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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 财务人员保管保密协议书 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 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期间所担负的甲方现金支票、印签、档案 资料的保管,以及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的有 关事项,双方协商确定,为保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 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现金支票、印签、档案资料的保管 乙方在甲方财务部任职期间,主要负责现金支票、印签、档案资料等的管理工作,在工作期间必 须遵守甲方以下管理规定。 1、 现金支票保管。 (1)所有现金支出应该经过最高管理者或授权人签字批准,并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使用范围。 (2)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 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及支票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必须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 2、 印签的保管 (1)保管人受公司委托保管并管理财务印鉴使用,对印鉴负有安全保管以及安全使用的责任。 (2)印签保管人应遵循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权利,所有加盖文件、合同、票据的相关条 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合乎公司制度。 (3)票据付款需要加盖印鉴时,必须附有已经过权限人批准的支付证明和相关凭据,付款票据 应填写完整,收款人和金额处不得空白。 第1页共4页 (4)如无需要,不得随意加盖印鉴;对于已加盖印鉴但不需使用的资料,应立即用碎纸机破碎 处理。 (5)加盖印鉴时,印鉴持有保管人应认真阅读需加盖印鉴的文件,如不明确所盖内容的重要性, 或发现文件中有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负面影响的,应先汇报征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盖公 章。加盖印鉴时,印鉴保管人确认在合适的位置进行加盖,不得将印鉴交他人代盖。 (6)印鉴加盖应清晰、完整、规范有效,以减少退换带来的不便以及避免由此引起的财务风险。 (7)任何情况下都应争取将加盖印鉴资料带回公司加盖,如实在需要将印鉴带出公司的,必须 填写《财务印鉴外携申请表》交保管人留底,并由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带,外带时必须两 人同行办理,当天必须将印鉴还回保管人,并登记外携记录,填写归还日期和归还人亲笔手写 签名。 (8)印鉴不需使用时,必须放在加密的保险柜内保管。如需拿出使用时,应立即使用,不得久 放在桌面或其他容易被拿到的地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保管处。 3、 档案资料的保管 (1)财务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合同、协议、申请、说明、报表、凭证、票据、 文件、帐簿等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文档。 (2)对应归档的材料加以分类、整理,编制两张目录表即档案总目录表和明细分类目录表,并 制定分类编号,以便快速检索。 (3)对档案库要采取防火,防盗、防蛀、防强光、恒温、恒湿等措施。对以上设施要经常检查,发 现问题要马上向财务部经理报告,并协助经理采取补救措施。 (4)对入库档案随时进行更改补充工作,每半年清点一次,检查档案是否完整、准确。帐目与 实物是否相符,对破损、载体及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和区别登记。 二、保密协议 乙方在甲方财务部任职期间,需对甲方之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等 进行严格保密,具体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 保密范围 (1)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 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2)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 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设计、制造方法、流程、技术报告、图纸、样品等,质量控制和管理方 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 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产品价格、供求状况、客户名单、合作 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 容。 第2页共4页 (4)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 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 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 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 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 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3、 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 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 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4、 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 无论在甲方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 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 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保密费 1、公司任职人员凡签定保密协议的,公司每月支付保密费 元。 2、保密费押后一个季度发放,既第二季度发放上一季度保密费,按季度最后一个月随工资发放。 3、公司辞退或个人申请辞职,保密费在辞职后三个月后发放。 4、辞职人员若违反此保密协议条款,甲方有权追溯保密金的发放。并保留因辞职人员违反保密 协议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溯赔偿权。 四、协议期限 1、 乙方在职期内; 2、 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 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给予经济、行政处罚。 2、 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企业经营与企业形象上损害,处罚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 第3页共4页 所承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 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第4页共4页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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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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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 地址: 电话: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 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保密范围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尚未刚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 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 公司设计方案、客户资料; 第二条:财务机密保密范围 1、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 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3、 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4、 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5、 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6、 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7、 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三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机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绝不公开发表或 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机密,绝不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业机密,绝不复 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四条: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 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 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分的行为的, 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 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 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 样品以及任何其他资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第七条:法律责任 1、 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 的权利。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损失,并保留诉讼的权 利。 3、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乙方月工资标准的五倍 计。 4、 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商业营业上损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 损失时,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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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保密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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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 财务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 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 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 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 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 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 程、规则等内容。 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 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 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 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 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 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 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 第1页共5页 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 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 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 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 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 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第2页共5页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 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 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 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 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 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 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 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 部门或分公司 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 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 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 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 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 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 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 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第3页共5页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 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 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 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 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 %)。 5、本条第 1 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 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 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 元,并将此项目 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 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 3 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第4页共5页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 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 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 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 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 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 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七、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 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 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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