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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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客新传媒(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保 密 协 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 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 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 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 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 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 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1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 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 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 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 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 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 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秘密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1 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 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1 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 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 并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 2 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 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 行政处罚; 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 行政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 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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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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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了《劳动合同》,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工作;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充分意识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甲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 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 商业秘密的范围 1.1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称之商业秘密的范围:(1)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原有的或已持有的商业秘密;(2)乙方因履行职务所产生的发明创造、工 作成果、技术成果、专利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3)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 务的商业秘密。 1.2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管理类秘密事项、日常经营类秘密事项、日常管理类秘密事项、技术秘密 类事项、生产类秘密事项及其他秘密事项,具体按照甲方保密制度规定的事项执行。 2 商业秘密的归属 2.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 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 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 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包括但不 限于将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完成的专利向美国等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专利申请的权利转移给甲方,并签署权利转移承诺书。 2.2 按《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乙方退休、调离甲方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 1 年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 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权归甲方所有。 2.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 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 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乙方没有申(声)明的,推定其 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 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 任职期间的保密 3.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 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3.3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以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 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更不得私自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 3.4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视为已经甲方同意;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 无此权限。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 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3.5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 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所载有的秘密信息是否具有商业上的价值。 若载有秘密信息的载体系由乙方自备,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 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3.6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 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3.7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由 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第三方侵权指控的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4 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4.1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并按甲方 的规定办理有关交接手续;或按甲方的规定予以销毁。 4.2 乙方离职时应保证将记载于乙方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立即删除;不能删除的,应当立即销毁或无条件移交给甲方。 4.3 乙方应于离职时,向甲方书面保证已经全部归还或销毁上述资料及其他载体,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 5 离职后的持续保密义务 5.1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指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甲方解除乙方聘用关系或者乙方明确表示辞去聘用关系,并办理好相关解 除聘用关系手续的行为;乙方接到甲方要求其办理解除聘用关系手续的通知后,拒不办理手续的行为以离职论。无论乙方因何种原 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 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5.2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已实际公开;    6 保密待遇 6.1 甲方对乙方任职期间与离职后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工资,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中已充分考虑乙方承担 的保密义务,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中已包含保密工资。 6.2 乙方已知悉并认可保密工资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与工资同时发放。 7 损害赔偿 7.1 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违反此协议,乙方应立即停止泄密行为: 7.1.1 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对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工资, 并按照公司制度予以相应惩戒; 7.1.2 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1.3 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工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1.4 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追索全部保密工资,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视违约行为所致甲方损失 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7.2 经济损失赔偿责任计算: 7.2.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按在甲方任职最后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折算)税前年薪的五至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润损失等),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2.1.1 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或者以不低于甲方该等商业秘 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7.2.1.2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鉴定评估费、律师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 额之内。 8 其他 8.1 本协议中关于民事责任的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8.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8.3 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8.4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全面审阅本协议,并向专业人士就本协议的涵义和影响进行咨询,理解并自愿同意本 协议包含的每一项规定。 8.5 本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附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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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范本

保密制度-范本

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 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公司其他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 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 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 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 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 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 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 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 元扣 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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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调查表模板

员工离职调查表模板

编号: 员工离职调查表 亲爱的同仁:   感谢您这些日子以来的努力付出与贡献!今天您选择了离开公司,说明公司在某些方 面做的还不到位,在这里请您畅谈出您的心声及宝贵的意见 ,他将是公司各项福利措施及 政策不断完善与改进的最佳动力!公司承诺一定会保护您的隐私,请根据您的情况客观如 实填写,谢谢您的配合。 基本信息 姓 名 部门/班组 岗 位 离职原因 1.您离职的最主要原因是(单选):( ) A 底薪太低,福利少而不满意 B 薪资待遇调整不公平 C 工作环境差、天气太热,车间通风不好 D 劳保用品数量太少 E 工时偏高,工作强度大 F 加班时间太长,工作压力太大 G 公司管理制度不合理,处罚多奖励少 H 班组领导管理方式不满意,管理因人而异,不能做到客观公正 I 基层管理人员水平较低,存在违章指挥 J 部门/班组内部人际关系紧张,经常和领导有冲突矛盾 K 个人自主创业或经营生意 L 找到更好的工作或朋友邀请有更好的发展机会 M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以及不满意项目选择(依你认为最重要的选择不超过 3 项) 2.1 管理制度和方式方面 ( )不满意公司的现场管理制度和处罚措施,以处罚为主而少奖励 ( )行政人事管理不合理 ( )绩效考核制度的不合理,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原则 ( )上级领导的管理方式不满((_)班组长、指导员(_)科长、副科长 (_)部门主管) ( )班组内部管理存在严重的人际(熟人)关系影响,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因人而异, 不能做到客观公正,让员工心服口服 2.2 个人职业发展方面 ( )公司的发展和前景原因 ( )缺少培训和学习机会 ( )个人的发展受限制,晋升机会少 2.3 工作压力方面 ( )不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和重要性 ( )工作量太少或太枯燥 ( )劳动强度大,工作压力大 ( )加班太多,工作时间太长 ( )部门/班组工作士气不佳 ( )同事关系不融洽 ( )与上级领导关系不融洽,和领导有冲突矛盾 ( )工作紧张不愉快,部门/班组内很少开展活动减压,沟通交流感情 2.4 薪酬福利方面 ( )薪资待遇较低 ( )薪资调整依据不透明,工资调整不公平 ( )薪资调整幅度和物价水平上涨不能保持一致 ( )福利项目不够(如果选择了,请写出具体的方面_____________) ( )工作时间长,没有足够时间享受福利 2.5 环境方面 ( )个人性格不适应公司文化与工作环境 ( )工作现场环境差,天气太热,车间通风不好,劳保用品没保障 ( )住宿环境较差 ( )公司的伙食差 2.6 其他(请详细注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1.您是否考虑本公司其他职位 ? ( ) 是 ( )否 (——岗位) 2.你觉得公司做出怎样的安排或改善,你可能会改变主意,愿意再留在公司? 3.您是否愿意在未来重新加入公司?( ) 是( )否 4.您认为,在任职期间,公司在哪些方面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5.您认为部门/班组做得最好的在哪里,在哪些方面还可以加以改善? 6.您对公司发展还有其它什么意见或者建议?不要客气,请尽量告诉我们。 离职后去向 1、地域选择 □汽车城其他企业 □ 东莞 □ 深圳 □ 回家 □其他 2、职业发展选择 □同行业同类岗位再就业 □自主创业 □转换行业 □学习深造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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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宣传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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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宣传 “ 业务工作谁主管, 保密工作谁负责” “ 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 保密工作落实到那里” 《保密法》部分法规 • 为什么保密? 公司生产的专用设备涉及到国家秘密。 • 国家秘密: 《保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 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 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 项。 •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 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 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 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即: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 义务。 • 《保密法》第十条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 “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这一条还原则规定了区分三个密级的标准。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 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 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 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 • 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密件和密品。密件是指以文字、数 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 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其中,磁介 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软盘、 U 盘、胶 片、录像带、录音带等。密品是指直接含有国家秘密 信息的设备或者产品,或者通过观察或测试、分析手 段获得该设备或者产品的国家秘密信息的,统称密品。 • 各单位在制作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依据该项目所界 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 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编排顺序号。 • 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等一切秘密事项必须 使用保密本进行记录。 • 使用保密本时,使用者必须保证其页数完 整,不得拆页、撕毁和转借他人使用。 • 在使用者离职或离开涉密岗位时,必须将 所使用的所有保密本一并退回技术质量部 档案室,禁止带走或转借他人使用。 • 复制、扫描涉密文件,须填写《涉密文件 资料复制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 方可予以复制。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 制作秘密载体。 • 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时,复制的数量不得超 过批准的件数,使用人负责监督;复制件 应当加盖戳记,并重新编号,履行登记、 签收手续,按照原件进行管理。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设备密级发生变更或需脱密的, 应填写《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变更审批 表》,降密或脱密的涉密计算机硬盘交由保密办 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 涉密计算机或信息设备需要外出维修时,需填写 《涉密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介质外出维修 审批表》,经公司保密办公室审核,保密委员会 审批,拆除所有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硬件和固件妥 善保管,方可到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需要更 换硬盘的,要填写《硬盘变更审批表》。 • 涉密计算机报废,应当拆除所有存储过涉密信息的 硬件和固件,并交由保密办公室到指定的销毁地点 销毁,同时将报废和销毁情况记录在案并存档。 • 涉密计算机送修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现场维修时, 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人员或本单位兼职保密员 应全程旁站陪同,做好现场维修记录,未经公司保 密办公室和信息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更换部件 或安装未批准使用的软硬件。 • 使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设备人员,必须签订《使用 计算机承诺书》,并在公司保密办公室备案。 • 需输出打印涉密文件资料的,应做好内容准确、 完整的记录。 • 严禁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与互联网必须实行 物理隔离。不得与非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 备连接,如有违规现象,应立即中止违规连接行 为,并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接入内部非涉密计 算机和信息系统;涉密信息的远程传输应按国家 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 • 未经公司保密办公室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私自 重装操作系统,安装、卸载软硬件,修改注册表信息, 删除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移动存储介质及外部设备 等日志记录。 • 涉密计算机购置后,由公司统一安装瑞星杀毒软件、移 动存储介质绑定软件、 office 办公软件。重新安装操 作系统的,要填写《系统安装审批表》。确因工作需要 安装(卸载)其他应用软、硬件的,要填写《软、硬件 安装(卸载)审批表》。 • 涉密计算机必须及时升级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系统 补丁;安装具有实时监控功能的病毒防护软件,并保证 定期更新、杀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安装其它 病毒防护软件,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罚。 标密 • 涉密计算机产生的涉密信息,在文件正文 首页(或封面)的右上角用三号黑体字进 行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并且在电 子文档文件名称的后面标明密级。 • 涉密计算机不得擅自转为非密计算机使用。 •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信息交换时, 应通过中间机进行转换。 • 公司非涉密计算机(包括便携式计算机、内部、 互联网计算机)不准采集、处理、存储、输出和 传递涉密信息,禁止与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办公自 动化设备违规连接。 • 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要明确负责人,设置用 户登录密码,确保公司内部信息不被他人窃取和 使用。 • 非涉密计算机禁止接入手机、 MP3 、 MP4 以及未 经公司登记的移动硬盘、 U 盘、录音笔、相机卡、 光盘、磁带等外部存储介质。如外单位需使用移 动存储介质拷贝信息进入公司非涉密计算机,需 经过非涉密中间机进行信息转换。 • 未经批准同意,各部门非涉密计算机不得私自重 装操作系统。确因其它原因需要安装操作系统的, 应填写《系统安装批准表》,报信息化管理部门 审批。 • 非涉密计算机现场维修,应填写《现场维修记 录》,需送修机器,应将硬盘及其他具有存储功 能的固件拆除,交由本单位兼职保密员保管。 • 非涉密计算机报废,应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经批 准后方可报废。同时拆除硬盘及其他具有存储功 能的固件,交公司保密办公室统一处理。 设备电脑管理 • 1. 设备电脑是和生产设备连接的电脑。 • 2. 设备电脑只允许插拔设备专用 U 盘,不得 插私人 U 盘或公司除设备专用 U 盘以外的 U 盘。 • 3. 设备电脑不能用来做办公使用,只能用于 设备数据输出和处理(不许写总结、报告、 做考勤、做 QC 等人工输入的办公信息)。 • 4. 不得导入或存储涉密信息。 • 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 1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由保密办公室负责统一定制, 因工作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密办 公室审核同意后,办理领用手续。 2 公司各单位移动存储介质由本部门兼职保密员 统一集中管理,并建立使用记录。 3 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 子设备(如:手机、 MP3 、照相机、摄像机等) 带入生产车间和其他涉密场所。 4 各单位每季度要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 次清查、核对( U 盘内容、标识)。 5 公司所有员工离职、离岗前应清退所有 移动存储介质,办理清退手续。 •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 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公司内部单位之间 相互借用或复制时,借用部门应严格履行 登记手续。 2 外出借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用于采集、 处理、打印、拷贝涉密文件、资料的,使 用人在使用后应将全部涉密信息删除并退 还公司保密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进行安全 保密检查。 •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1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中使用。 2 公司各单位应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建立台账, 并由兼职保密员负责集中管理。 3 报废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先将非涉密移动 存储介质内的信息进行清除,统一交回公司保密 办公室,由保密办公室负责集中进行销毁。 4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采用先登记后使用的管 理办法。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 • 所称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有线和 无线通信、便携式计算机、复印设备、印 刷设备等 • 严禁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送信息,应履行登记手 续。 • 无线通信设备的保密管理 1 、涉密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 2 、严禁在涉密场所(车间)使用无线通信 设备(对讲机、手机、无线话筒等)。 手机使用保密管理 • 涉密场所是指各生产车间、广域网机房、档案室和成 品库、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等。 • 公司所有人员(含外来人员)使用手机应当履行以下 义务: 1 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手机发 送、存储、处理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有关涉密事 项的信息,不得将手机与涉密计算机(含非涉密计算 机)和信息系统连接,不得在涉密办公场所使用手机 上网。 2 涉密人员使用手机丢失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 向本单位保密员以及公司保密办报告。 手机使用保密管理 • 涉密场所、涉密活动使用手机应当遵守以下保密 要求: 1 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手机,进入要害部门(部 位)严禁将手机带入。 2 涉密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使用手机的 警示标识 3 召开重要涉密会议和举办重要涉密活动应在有 关通知中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现 场应当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并关闭场所建筑物 内的移动通信转发或增强设备。 • 使用 3G 手机应遵守如下保密要求: 1 严禁将 3G 手机带入涉密场所,进入车间应将 3G 手机放 入手机柜中集中保存。 2 严禁将 3G 手机连接涉密计算机(含非涉密计算机)及 办公自动化设备。 3 严禁用 3G 手机在公司内进行拍照、摄像,严禁使用 3G 手机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4 严禁使用他人赠予的 3G 手机,各单位凡是使用 3G 手机 的人员均应填写《 3G 手机登记表》,同时报公司保密办 备案。 5 召开涉密会议和举办涉密活动,要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防止使用 3G 手机造成泄密。在非屏蔽场所召开涉密会议 和举办涉密活动时,要安装具有屏蔽 3G 手机发射功能的 干扰设备。 注意事项 • 个人计算机禁止带入单位使用。 • 个人移动存储介质(手机、 U 盘、 MP3 等)禁止在单位任何计算机上使用。(如 需要使用,必须通过中间机刻盘)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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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申请表 填表日期: 姓 名 部 入司时间 离职类别 离职需知会 相关部门 □辞职 门 职 位 合同到期日 学 历 □辞退 □ 总经理办公室 □除名 □综合部 □自动离职 □销售部 申请离职日期 □合同到期 □财务部 □其它 □其它部门 核准离职日期 离职原因 签名: 部门经理: 部 门 审 批 签名: 综合部部长: 签名: 总经理审批 董事长审批 签名: 签名: 本表依人事管理审批权限逐级核准。 备 注 基层人员:各部门经理 →综合部部长 中层人员:各部门经理 →综合部部长→总经理 高层人员:总经理→董事长 《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 姓 名 服务单位 到职日期 年 年 月 日 资 序号 一 二 三 四 承办 部门 办 性 别 男□ 离职日期 年 理 内 事 项 女□ 月 日 容 1、经办工作交接。 直 2、个人保管使用工具交接。 属 3、交还相关重要文件与资料。 部 4、离职人员计算机系统作业。 门 5、移交清册暨《员工离职申请表》。 1、公司个人借款归还。 财 2、应收帐款催收。 务 3、同仁借款代还。 部 4、应付帐款处理。 门 5、薪资结清。 1、办公室钥匙归还。 人 2、收回聘用合同、保密协议 事 3、是否申请离职证明。 部 4、财务借支及毁损公物之调查。 门 5、薪资扣款计算。 6、住宿办理退舍。 1、公司书籍归还。 综 2、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归还。 合 3、借用公司器材归还。 部 4、交还领用办公用品。 门 5、计算机及相关使用设备缴还。 6、其它。 备注 : 职 务 籍 贯 联络电话 办理状况 承办员签章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已□未□ 五 总经理 综合部主管 直属部门主管 离职申请人 附注:一、凡员工辞职、留职(资)停薪、退休、离职等均应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有特别情事者,得指 定代理人代为办理,但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二、离职人员应将经管之公文、公物、公款全部缴清,如有借用公有财物均应一并缴回,否则视 为未办完离职手续,如有拒不移交、交待不清、虚伪、漏报、使公司蒙受损失等情事时,应负责赔偿并 得依法追究。 三、本表手续未完成即行离职,视为未办完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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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廉洁协议

员工保密廉洁协议

****有限公司 保密、廉洁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的廉政建设和提高员工保密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公司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国家有关企业保密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以及按照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的 要求,特订立本保密、廉政责任书。 一、员工违反本责任书以下廉洁责任、保密责任、其它责任内容可能导致公司与之 解除劳动合同并处罚金;员工违反本责任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 济赔偿;员工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一)廉洁责任 1、员工在业务范围内,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不索取或者收受相关业务往 来单位(客户)的酬金(回扣); 2、员工在对外业务往来中,接受相关单位(客户)礼品(佣金),按有关规定上 缴公司; 3、员工不挪用公款(财物)谋求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4、员工不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物。 (二)保密责任 1、员工遵守“员工保密协议”中各项条款, 保守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机密; 2、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公司机密文件及内部资料;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复印, 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3、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如下信息: 科研课题、试验数据及结果、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工艺指标、操作手册、各种 工艺技术报表等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设备图纸及设备运营状态;企业发展 规划、投资计划、合作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计划、进货渠道、采购价格及供应商资料; 营销计划、营销策略、定价政策、营销网络、样品及客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 容;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及公司财务状况;公司重要管理制度及营运流程;法律事务; 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并且不得将这些信息设置为共享文件; 4、未经公司事先许可,员工不得接待任何性质的外来人员到生产、科研、财务、技 术资料、仓库等公司重要场所进行巡视、勘察等活动; 5、员工不得窥探或泄露公司业务秘密; 6、员工不得因工作疏忽或失职,通过网络或邮件泄露公司秘密; 7、员工不得擅自进入他人信箱,窃取他人机密资料或侵犯他人隐私; 8、未经公司允许,员工不得擅自安装计算机系统服务器软件、网络监控软件或网 络硬件设施,并造成公司网络无法正常运作; 9、 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外出进行技术交流和技术服务。 (三)其他责任 1、员工因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或名誉受损者2万元以上者(并负赔偿责 任); 2、因个人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等事故直接损失在2万元以 上的的直接责任者(并负赔偿责任); 3、有盗窃行为,滥用或蓄意破坏公司财产者及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 实者(价值在200元以上); 4、不全额支付或未得到正常的批准擅自拿取或赠送**公司的财产给他人者; 5、在工作时间内酗酒、赌博者及在生产界区违章吸烟者; 6、有意违犯安全规范或不服从指示而影响其他员工和顾客安全的; 7、涂改帐目、制造假帐欺骗公司或有意编制虚假帐务、财务、质量记录报表者; 8、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怠工; 9、违反国家和政府法令,违反、对抗上级主管指令; 10、工作时间内经常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情,且屡教不改者; 11、工作疏忽或失职,侵害其他员工身心利益; 12、长期以病假为由,在外从事其他工作或无故缺勤旷工 3 天以上; 13、伪造申请或提供不真实的资料,欺骗性请求休息或假称生病欺骗性不上班者; 14、违反**公司安全环保员工健康政策,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将导致公司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二)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防害秩序者; (三)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四) 故意泄密或者出卖公司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 (五)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六)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 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或违法乱纪受刑事处罚; (八)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损害公司权益者; (九) 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十) 违反国家、公司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三、本责任书未涉及范围,参照公司《公司员工行为准则》,《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 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签字)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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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研发、 知悉的商业秘密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生效时间 自双方劳动关系产生之日起,乙方须对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知悉、了解的公司(及客户)保 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条 保密条款 1、 自劳动关系产生之日起,乙方须对其工作期间学习到的、收到的、接触到的、或甲方向 乙方提供的甲方(或其客户)保密信息保密。 2、 保密信息指甲方的经营机密、机密知识和数据、及其他保密信息,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内容: (1)计算机软件及其源代码和源程序、算法、设计、手册、文档、发明创造、经营机密、思想、 数据、项目、著作、专利、改进措施、发现、技术及其运用方法,以及公司与客户的报价、 公司给客户设计的产品相关情况等客户信息; (2)甲方现有的产品信息和以后公司计划的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供或 乙方通过观察分析信息获得的软件、硬件、信息、专利发明、试验开发、工程和测试数据、 产品规格和零件清单、供货商和客户名称、设备; (3)市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略、客户名称及相应的要求、产品、服务、价格、利润 和成本; (4)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开发计划、营销计划;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财务信息; (6)人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人事、工资福利、人员变动信息; (7)甲方的机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信息和机密,未公开财务的结果、报告、报表或 信息,投资计划,资金计划,业务计划或与业务相关的扩展计划或安排(无论是否有 第三方参与)、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内部流程与管理体系以及各种重要管 理文件、文档、经济合同、甲方合同执行情况、诉讼情况; (8)乙方收到的其他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文件、草图、照片、计算机磁盘、计算机网络存储设备、互联网或局域网电子邮件、设计、 模型、或任何用于存储或记录信息的媒介、传送、传输、记录或存储的机密信息。 3、在双方劳动关系期间和结束以后,乙方须对一切保密信息保密(除非乙方日常工作中 履行甲方职责的需要),乙方不得在无甲方书面认可情况下使用或泄漏任何保密信息 或与之相关信息。 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 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 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    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 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 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载体的内容不能复制时,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 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 济补偿。 5、对于甲方已经或将从第三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对此信息保密,并且 只应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和条件下使用。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 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 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6、除非乙方日常工作中履行甲方职责的需要并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以任何 形式复制、转换、或存储保密信息。 上款中的“任何形式”主要包括一切电子存储形式和一切存储记录媒介,如(但不仅 限于):磁盘、硬盘驱动器、计算机网络存储设备、互联网或局域网电子邮件、和磁 带)。 7、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布,乙方的保密责任终止。 8、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 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9、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 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10、 对于甲方客户(第三方)相关信息的保密责任,乙方承诺承担甲方客户(第三方)的 保密责任与乙方承诺承担甲方上述承诺承担责任一致。 11、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 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 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乙方离职之后一年内仍负有本条的义务。如 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甲方不得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 范围。 12、 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 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 为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布(非乙方所公布),乙方的保密责任终止。 第三条 职务工作成果 1、乙方职务工作成果包括:乙方在劳动关系期间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创造、构思、实践、或学 习的任何构思、改进措施、发明、程序、公式、流程、技术、发明、发展、设计、商业机密、 专利和数据(无论是否可根据版权或类似法规申请专利或注册)、所有设计方案、商 标、以及可申请版权的作品,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上述信息在乙方工作范围内,并且与甲方业务或甲方实际(或必将)进行业务活动有 关(或有帮助);其中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设计、开发、试验、生产、融资、 制造、授权、分销、和营销等活动。 (2)上述信息产生于甲方指派给乙方的任务。 (3)上述信息的获得得到了甲方的资助。 (4)甲方通过拥有、租赁、或签约等方式为乙方得到上述信息创造了前提。    2、职务工作成果是甲方的独有财产,甲方是所有专利、商标、版权和其他机关权利的唯一 所有者。 甲方有权将任何职务工作成果作为经营机密进行保存。 3、在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之前,乙方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创造、构思、或率先付诸实践,并 且乙方希望从本协议适用范围中排除的一切发明、发现、开发、改进措施、和经营机密, 乙方需列出完整清单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并保证该清单已列出所有排除项。 如果没有上述清单作为附件,则视作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没有要从本协议适用范围中 排除的发明、改进措施等。 第四条 其它公司的保密信息 1、如果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签订其它要求乙方对所获保密信息或贸易机密保密的 协议,乙方须保证其遵守本协议时不会违反其它协议。 甲方从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授权乙方违反其以前签订的任何保密信息或经营机密的保 密协议。 乙方没有也不可达成任何与本协议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2、乙方保证,除非乙方已经取得相应的书面授权,乙方没有也不可在履行甲方职责时向 甲方提供或使用其现在或以前所在单位或服务对象尚未公布的设备、工具、资料或贸 易机密。 3、如乙方未遵守上述条款而引起的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声明 1、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方面的合同(例如但是不限于: 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实习合同、临时劳动合同等一切代表双方劳动关系的 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 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2、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 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 的行为,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时,视为将乙方解聘。 3、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 含义。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 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六条 违约责任的承担 1、只要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内容,就会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采取措施阻止乙方违反上 述条款或要求乙方停止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使用和公开保密信息。 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及甲方为减小乙方违约所造成损失而甲方为争取补偿所引 起的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费用和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付。 甲方还可对上述违约或险些违约采取其它保护措施,包括要求乙方修复损失。 2、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内部行政处理措施,扣发工资奖金、给予行政 处罚,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3、因乙方原因(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泄漏甲方客户的相关秘密和知识产权、乙方工作 时候泄漏其知悉的其他公司秘密和知识产权)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 当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损失、律师费用、诉讼费 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本条所述损失可以从工资 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补缴。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 甲方: 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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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区别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区别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区别 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 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义议. 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2)保密协 议双方的要利和义务;(3)保密协议的期限;(4)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 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 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 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 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 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 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区别: (1) 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 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 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 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 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于不能“做”。 (3) 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 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 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 最长不超过二年。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涉及的保密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 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 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 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 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承担违约金。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 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 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 四、关于竞业限制协议及其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 , 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 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 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 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 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 通知劳动者。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标准,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1) 可依据该员工离职前近一个月工资标准乘以竞业限制的年限来确定。 (2) 月工资标准的 20-50% 竞业限制协议定义: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 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 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法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 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 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支付形式(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一次性支付;按月支付; 竞业限制期限(法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法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 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 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 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标准(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参考标准:1)该员工离职前近一个月工资标准乘以竞业限制年限; 2)月工资标准的 20-50%乘以竞业限制年限; 3)年薪的 3 倍。 竞业限制协议条款应体现: 1) 公司需实际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否则无效; 2) 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不受竞业协议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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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基础上,签订本保密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职务成果归属 甲乙双方确认,在双方劳动合同期间,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 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 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 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 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具体范围 包括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职务成果等商业秘密在内的、任何可以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 或竞争优势且不为公众所知的具体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构成本协 议的标的。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 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 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 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情况、客户名单、行销 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 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本条所称任职期间为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签订期间,劳动合同签订期间与实际劳动权利 义务履行期间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合同期间为准。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 相应的保密职责。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 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 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的保密义务 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 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 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该保密义务无期限限制。 第五条 乙方其他义务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终结以后,乙方不得通过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 它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终结以后,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破坏甲方与现有产品供 应商、销售商以及甲方关联企业、合作企业、客户等之合作关系。 第六条 任职内的竞业限制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乙方自行组织类似组织)内担任 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等。         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是否仍负有前款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 竞业限制协议另行规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五、六条保密约定,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甲方违 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第八条 财物返还 乙方应当于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全部返还属于甲 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 选择甲方住所地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效 力相同。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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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避止承诺书

保密与竞业避止承诺书

保密与竞业避止承诺书 甲方(员工): 乙方(公司): 身份证号码: 除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条款之外,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的若干 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保密义务   1、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 甲方公司商业技术秘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 均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文件或资料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 供给任意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竞争对手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3、 保证不通过窃取等不正当手段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 4、 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 5、 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服务期间所掌握的一切资料交还给 甲方,并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条:竞业禁止 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企事业单位及 其他组织的工作,不得参与其他组织对甲方的商业竞争;不得利用 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 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 方所有。 2、 乙方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无论因何原因),在解除/ 终止日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乙方意图为在中国境内、外企业从事与 公司相同业务服务或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机构聘用,或直接或 间接进行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则其须获得甲方的事先书 面同意。 3、 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员工不得建议,或 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 户及商业伙伴(例如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或竞争对手)的雇员 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开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 商业伙伴。 第三条:违约责任 4、 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 定,甲方可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的直 接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RMB 十万元。 若违约责任发生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 系并不予提前通知。 5、 乙方承认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可能会给在甲方造成无法挽回 且不能通过金钱赔偿予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如乙方违反或威胁违反 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济之外还有权申请禁制令或类似强制措施, 且乙方在此放弃任何关于甲方存在其它救济方式的抗辩或任何其他 可能阻止甲方申请实际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济方式的抗辩。乙方承认除 适用法律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还应遵守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 任何限制。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 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 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 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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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

保密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

保密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后的商业秘密保护、其他保密要求以及竞业禁 止等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范围:主要为甲方未向社会公开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 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的一切信息、情报和资料。具体如: 1.1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发展计划、重大经营决策、尚未实施完毕的业务或者 项目计划以及进度、公司招投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等; 1.2 甲方的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来源方式、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资料等)、原材 料供应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来源方式、供应商档案资料等)、合作伙 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名单、合作伙伴来源方式、合作伙伴档案资料等)、专利 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完成或者将要完成的尚未申请专利或者尚未得到专利授权的任何 专利性技术)等; 1.3 甲方具体营业状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现金流、银行存款等); 1.4 甲方拥有或者使用的或者负有保密义务的产品设计图纸、产品配方、研发计划、研发 进度、研发工作人员名单、研发资金、研发成果等; 1.5 甲方人员结构(特别是技术人员结构、业务人员名单、项目团队名单、部门主管或者 公司工程师以上人员)能力、背景以及参数、联系方式等; 1.6 对外将要签订或者已经签订的所有合同内容以及合同签订过程; 1.7 甲方与客户合作的细节、具体进程、流程、参与人员等; 1.8 甲方与客户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保密的信息以及载体; 1.9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或者公司注明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以及信 息,无论合作是否成功; 1.10 甲方产品成本、产品报价、内部价等; 1.11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的最终报价或者合作价格; 1.12 甲方供应商的供应价格、质量信息、技术标准、供应流程等; 1.13 甲方工资分配政策以及个人薪酬、奖惩制度; 1.14 员工手册等甲方规章管理制度; 1.15 所有标记了“机密”字样的文件及其信息; 1.16 公司未决诉讼、仲裁以及以往诉讼或者仲裁历史; 1.17 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的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 注:甲、乙双方在此完全清楚某些信息虽然单独不构成商业秘密,但是在特定时间或者特 定情况下将构成商业秘密,例如业务员名单,在竞争对手挖掘人员时即构成商业秘密,又 如已经完结的诉讼或仲裁对于竞争对手将构成商业秘密。这些秘密的泄露将给甲方造成重 大损失。 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理由泄露给任何人也不得自己或者允许他 人使用。乙方擅自将所知晓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公司其他员工的,也构成泄露商业秘密, 这一点乙方完全清楚。 第二条 保密形式 2.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在任何地点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除 非对方是司法部门为追究刑事犯罪需要而要求予以协助(在该情况下应当依法立即报告公 司总经理)。 2.2 乙方无论是因工作岗位得知还是因同事泄露而得知上述甲方商业秘密,均应承担保密 义务。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传真、E-mail、光盘、U 盘、硬盘等)拷贝甲方商业秘密,不得使用个人电脑,也不得将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 载体带离甲方指定的工作场合,除非得到甲方的许可。 第三条、保密费及支付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数额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十。 甲、乙双方在此均清楚,甲方是否支付保密费并不影响乙方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竞业禁止以及兼职规定 (一)、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在下列单位任专、兼职。 2.1、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单位; 2.2、经营与甲方相类似业务单位; 2.3、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在上述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必须在兼职前书面报告甲方,并 且不得影响本职工作。违反书面报告义务,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双方合同约定,甲方 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甲方认为其兼职已经或者将要对本职工作 产生严重影响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无 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在任何其他单位任专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双方劳 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三)、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己或者以自己亲友(配偶、自己和配偶的父母、祖父 母、外祖父母、自己以及配偶的兄弟姐妹等)的名义设立或参股或者直接或间接地经营上 述三种类型的单位。若在任职以前,自己或者亲友曾经设立、参股或者已经设立、参股上 述三种类型单位的应当书面报告甲方。违反该书面告知义务的,视为欺诈,双方劳动合同 无效,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或者给予其亲友与甲方交易的机会,不得将属于 公司的机会交由其自己或者其亲友另行设立、参股的公司。乙方违反该义务的,视为严重 违反规章制度和双方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五)、乙方在其他单位工作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 并且乙方不得泄露或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以及工作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 (1)、过失泄密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一千元人民币以上为重大损 失),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扣罚月工资百分之二十工资作为赔偿金; (2)、违反竞业禁止或兼职条款的,或故意泄密或过失泄密并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经 济损失(一千元或一千元以上为重大损失)或者影响较坏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 聘用合同,并依法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其年工资、奖金总额两倍的违约金,返还全部保密 费,直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除应退还在任职期间甲方发 放的所有保密费外,还应赔偿相当于其两年工资奖金总收入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及 间接经济损失。情形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有违反本协议及甲方《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甲方可单 方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依法不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时 间: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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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协议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以下所称“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以下所称“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鉴于: 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拟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合作。 在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双方需要向对方提供与自身以及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且双方都认为 有必要对提供的信息资料予以有效保护。为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提供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如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2)任何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包括客户名册、市场开发情况、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其 它详细资料,业务统计表、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商业项目的计划方案 和实施情况、商业关系和谈判、交易结构及资金渠道等; (3)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等; (4)拥有的知识产权(不论是一方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现有的, 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 术、商业秘密信息等; (5)未决诉讼、资产状况、内部人力资源及潜在的劳动人事纠葛; (6)本项目开展过程中形成的一切会议文件、纪要、协议、工作方案等信息,以及一切与双方 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2、双方确认并承诺,提供给对方保密信息均系通过合法手段获得,不会给接收方带来任何法律 上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接收方不对 此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条 保密义务 第1页共3页 1、 双方在获得对方的保密信息以后,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 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保密信息的合法使用包括接收方的雇员、董事以及股东单位。 2、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或者使用电子文 档、音像资料、磁盘/光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与本项目合作利益外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 息。 3、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为推进本项目需要,接收方(包括接 收方的雇员、董事、股东单位)可将保密信息传递给其认为合适的有关意向合作方等,以期加 快实现合作目的;双方确认,该等信息传递行为不构成接收方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4、为推进本项目,如果一方需要有关中介机构、咨询公司或顾问单位协助工作,各方应向其提 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应要求上述人员或单位对本协议项下信息予以保 密。 第三条 豁免条款 1、 本协议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对方已获得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在披露给对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一方通过合法渠道从其他第三方获得; (4)非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保密信息公开;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前,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6)保密信息是一方或其关联或附属方独立开发; (7)一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 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 (8)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义务时, 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 行本协议。 第四条 保密责任的终止 1、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期限自取得保密信息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以先到者为准)为止: (1) 双方关于本项目的合作终止之日; (2) 本协议签订满壹年之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 守约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第2页共3页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 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 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区域)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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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 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 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 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 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 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 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第1页共4页 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 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 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 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 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 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 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 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 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 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 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 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 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 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第2页共4页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 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 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款要求乙方承 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 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 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_______ __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 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_________。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第3页共4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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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保密协议

职员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__ 职员保密协议 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时乙方同意接受聘用; 鉴于员工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鉴于尊重知识产权、尊重权利人的利益是全社会的责任; 鉴于乙方在工作期间,将在其职务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开发结果,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 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种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 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鉴于本协议是《聘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都同意以下各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职务开发结果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 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2)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WEB 页面设计; (3)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等。 以及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 研究、开发结果的改进。 2.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 第1页共4页 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这些类型: (1)关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 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以及模 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等实物;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4)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 单等业务活动信息; (5)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对保密责任其他商业秘密。 3.无形资产 甲方的无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号、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第二条 职务开发结果的权利归属 1.乙方同意,自己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将无条件向甲方报告和提交。 2.乙方理解,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把发明或者设计 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对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的著作权,对商业秘密的 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 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 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 3.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 露。 4.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工作期间,对于乙方并未使用甲方的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完全用 自己的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结果有属于乙方自己的权利。不过,以下情况除外: (1)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2)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结果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3)该研究、开发结果是在甲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第三条 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 2.乙方在此之前已经拥有各项专利技术、著作和商业秘密(当然可以不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 第2页共4页 际内容); 3.乙方在此这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四条 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除非是为了发行自己在甲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 法律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 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 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第五条 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 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 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 受外办聘用。 第六条 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 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 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 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的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 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 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八条 甲、乙方的其它义务 1.甲方的义务 第3页共4页 1.1 甲方应经常性地教育乙方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与法律。 1.2 甲方保证定其或不定期地对乙方遵守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不得进行非法解密软件、非法复制软件、销售盗版软件等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非法行为。 2.2 除非为了甲方工作需要,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无形资产或侵犯甲方的无形资产权利。 第九条 不存在抵触性协议的保证 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其它合 同或者协议。 第十条 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7.21 条,其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 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损失,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4.任何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乙方月工资标准的五倍计。 5.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商业营业上损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时, 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协议是《职员聘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职员聘用合同》同时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 方: (盖章):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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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it类范本(1)

保密协议--it类范本(1)

保 密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XXXXXX 有限公司 YYYYYY 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为进行业务合作计划(“本计划”),双方可能将相关机密信息揭露或提供 予对方。为保护双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 经双方商议后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一、定义: (一)机密信息: 本同意书所称“机密信息”系指: (1) 甲、乙双方于合作、合力期间,包括双方初始洽商及其后之各阶段(下称”合作期 间”)所产出的任何成果;及 (2) 合作期间任一方当事人因合作业务上之需要,要求他方所提供与他方有关之任何形 式信息,包括技术图面﹑报告﹑窗体﹑程序、记录﹑函件、内部讯息,以书面或电子媒体 (如软硬盘﹑电子邮件﹑因特网)或任何其它与他方有关具有机密性意义之意思表达等形式之 文件数据或信息;及 (3) 任一方当事人所研究或开发之信息,或任一方当事人于本合作期间因与他方之合作 关系所创作、开发、收集、取得、知悉他方或他方关系企业所有之一切商业上、技术上或生 产上尚未公开之秘密,而不论其是否为(1)他方或其关系企业所自行开发、(2)以书面为 之、(3)已完成或需要再修改、(4)可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或电路布局权等智能财产 权。 前开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 经营计划、产销计划、采购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定价计划、市场分析与竞 争对手分析、模具图式、开发中产品、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制造程序、制造方法、产品 配方、产品规格、契约内容、不符专利要件之发明或创作、申请专利前之发明或创作、专门 技术、人事薪资资料、未对外公开之财务报表等。 (2) 生产方法、行销技巧、采购数据、成本数据程序、财务数据、顾客数据、供货商或 经销商之数据,及其它与公司营业活动、方式有关之数据。 (3) 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各发展阶段之计算机软件及所有相关文件。 (4) 发现、概念、构想、产品规格、流程图、制程、流程、模型、模具、半导体芯片及 专门技术。 (5) 任一方当事人依约或依法令对第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的机密信息。 (6) 其它经任一方当事人标示秘密、限阅或其它同义字样之信息。 但下列任一信息非属本保密同意书所规定之机密信息: (1) 一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该方所知悉或成为 公开信息者; (2) 非因一方之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3) 经机密信息所有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4) 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一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对方企业之机密 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 (5) 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 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他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二)保密期限: 本同意书所称“保密期限”系指合作期间,包括自初始洽商、计划、至执行合作之任务(无 论完成与否),迄该机密信息丧失其机密性或收到机密信息所有方书面通知解密其中较早发 生之日止。 二、 所有权归属: 甲、乙双方同意,于双方合作期间,各阶段形成或产出之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因与双 方之合作关系所产生或创作之构想、概念、发现、发明、改良、公式、程序、制造技术、著 作、或机密信息等,无论有无取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或光罩权、集成电路布局权 等智慧财产权,其相关权利与利益均归创作或开发之一方所有。于合作关系结束时,任一方 当事人应将他方所提供之所有数据、信息及已未完成之产出交还他方;且于保密期限内,除 为执行双方合作之任务之目的外,任一方当事人于任何场合不得对第三者引用或使用属于他 方之相同或类似之成果。 三、 保密义务: (一)任一方当事人同意如因他方之要求或指示必需至他方处所进行任何工作,应遵守他方 所有行为规范及任何管制规定。 (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他方相关之机密信息按以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之较高标准,采取必要 且适当之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1)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 (2)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 (三)双方当事人同意对因执行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他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 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一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 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但一方之在职员工、代表 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该当事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 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四)一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 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该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 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该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五)除为履行双方合作之任务外,任一方当事人亦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使用该 机密信息。 (六)任一方当事人应将他方之机密信息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 (七 )任 一方 当事 人未 事 先 取得 他方 之书 面同 意, 不得 逆向 解析 ( reverse engineer 、reverse assemble 或 de-compile )他方之机密信息。 (八)任一方当事人了解他方之机密信息亦受著作权法暨相关法令保护,并同意在不违反双 方合作之目的下,依各该相关法规规定使用之。 四、 他人机密信息: 甲、乙双方于合作期间,决不非法引用或使用任何其它公司所拥有之机密信息。甲、乙双方 并分别保证不将他人未合法授权之智财权或机密信息揭露予他方,或唆使他方使用;他方当 事人于不知情之情形下使用上述由任一方当事人所提供他人之非法机密信息,如有任何争议 或诉讼发生,提供非法机密信息者应负完全责任。 五、文件所有权: (一)所有记载或含有机密信息之文件、数据、图表或其它媒体之所有权皆归提供或揭露之 一方当事人所有。 (二) 任一方当事人于本保密期限届满时,除私人用品外,应将其所有记载或含有他方相 关机密信息的笔记、数据或图表等各种文件全部返还予他方,不得保留任何正本、复印件、 副本或抄本,并应彻底销毁该等机密信息之电子文件,不得留有任何形式之备份。其经他方 请求返还时,亦同。 六、违约: 任一方当事人如违反本同意书之各项规定,他方除得据以终止本同意书及/或双方于合作期 间之合作关系外,尚得请求违约之一方赔偿他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 七、任一方当事人并不因本同意书之签订而将其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 (电路布局)权或其它智能财产权授权予他方。本同意书之签订并未在甲乙双方之间创设诸如 代理、聘雇或合伙之关系;同时亦不表示当事人之间承诺开始进行或于未来从事任何技术上 或商务上之合作、计划或交易。 八、 如任一方当事人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他方之机密信息时,应即通知他方并与他方充分 合作以利他方阻止及/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及/或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 九、 任一方当事人,非经他方事前之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同意书下之权利及/或义务之全 部或一部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同意书亦拘束任一方当事人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十、 本同意书所规定之机密信息系专属于揭露之一方所有,该揭露方得随时要求他方返还 之。于前述情况,他方应自费将该机密信息之原本、复印件或复制本如数送交揭露方之主营 业所或其指定之其它处所,或依揭露方之指示自行将该机密信息销毁,并于销毁完成后立即 出具切结书声明且保证其完成销毁情事。 十一、任一方当事人应赔偿其因违反本同意书而致他方所遭受之一切损失。任一方同意因其 违约将造成他方不可回复之损害,且系属日后有不能强制执行或有甚难执行之虞,他方得声 请假扣押、假处分或其它保全程序以维护其权益。 十二、本同意书于保密期限之规定内,不因甲乙双方之委任契约或合作关系终止、撤销、解 除或无效而失其效力。 十三、本同意书部份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者,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效力。 十四、本同意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法(冲突法除外)为准据法,关于本同意书或因本同 意书而引起之纠纷,甲乙双方应依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案件提交时其最新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所有仲裁费用由 败诉方承担。 十五、本同意书构成当事人间之完整合意,并取代双方关于本同意书中所规定之机密信息所 有存在于签约前之书面或口头讨论、通讯、保证或说明。本同意书之修改须经甲乙双方书面 同意始得为之。 十六、本同意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以下无其它条款】 签约方: 甲方 xxxxxx 有限公司 乙方 yyyyyy 有限公司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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