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临时水电使用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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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临时水电使用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节省工程经费,并依照本规则编列临时水电预算为目的,订定本使用 规则。 第二条 临时水电的申请装置,由工地主任负责,其申请人名义为工地主任。 第三条 每月水电费由工程管理科向市银交涉办理代缴手续,事后凭收据冲帐,由工 地主任负责先查明其使用度数是否相符,如发现有疑问时由该工地呈报说明使用情形。(工 地主任应每月了解水电费的费用,以节省原则控制)。 第四条 临时水电使用期限展期或废止的申请,由工地主任负责督促办理 (废止申请限 于正式送水电后五天内办妥)。附注:工地主任于开工检讨会前将临时水电预定使用量及配 置图送交设计科参考以便编订预算。 第五条 临时水电每月应切实注意缴费通知书是否到达,否则若发生滞纳金或因此被 停止使用时,其责任由工程管理科负责。 第六条 临时水电的使用范围及管理办法如下: 1.自来水部分: (1)工地装置自来水龙头应设在事务所附近,其口径以 13 毫米一支为原则。 (2)凡居住在工地的工人,使用自来水时,不论远近,一概不得自行接橡皮管或水管 使用。 (3)自来水的管理由工地主任派看寮人员负责,倘有漏水或损坏时应即通知修理。 (4)自来水如需转用工程用水时,应事先向工程管理科报备。 2.电灯部分: (1)工地办公室以 40W 日光灯一盏为限,其他用途限 20W 日光灯两盏及插座两只,但视 实际需要增加。 (2)工务所炊具以电锅一只为限,不得使用电炉。 (3)内部施工用的电灯以 100W 为限,其盏数由工地主任决定。 (4)每组工寮用电最高不得超过 60W 日光灯 6 盏,但需要增加时应事先向工地主任报备, 倘超设一盏,每月由工地主任负责收费(每盏按 100 元计算)。 (5)工寮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播放电视、录音机、收音机。 (6)在工地内任何地点置放各种电气器具,须事先向工地登记,并呈报公司核准,如 电视机、录音机、收音机、电冰箱等,置放一种每月每次收费 200 元计算。 (7)工寮一律不得使用电锅,倘发现使用时,除当场取缔外,并罚款 200 元,于当期 估验款项扣抵。 (8)工寮发现偷电时(未依照电力公司标准),其责任除由承包商负责外,工地人员当 严厉处分。 (9)工地照明用电,以 60W 二盏为限,但工地宽阔得视实际需要增加,倘在夜间施工 时以 300W 四盏为限。 (10)工程抽水用马达,不得接用电灯电源。 (11)临时水电线路的设施,概由该工地承包水电商负责按照本规则规定装设并每星期 至少一次由工地主任派管理员负责督促水电工检查,是否漏水电或有无违反各项规则,倘 违反者即照本规则取缔处罚。 3.动力部分: (1)粗木工、细木工、地下室防水、泥水等使用的马达,不得接用电灯电源,但视实际情 况事先呈报者不在此限。 (2)拌合机 7.5HP 马达,吊车 1.5HP 马达,均为动力用电,其数量依实际订定。 (3)磨石机用 220V 电源外,如用干磨机时可接用 110V 电源。 第七条 本规则所规定事项,工地主任应确实负责督促办理,否则从严议处。 第八条 本规则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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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的作业流程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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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的作业流程计划 CI 导入计划有其预定的实施期限,且包括许多复杂的项目,必须循序渐进,才能得到 合理的结论和优秀的视觉系统。此外,为了配合企业目的,在计划阶段应注意如下各项:  (一)进入实施成果阶段前的期间不可太仓促 所谓“先下手为强”,企业活动亦然。但是在公司确认 CI 的导入方针后,如果匆忙而 机械地勉强排定计划,反而会产生反面效果。有些公司的总经理或高级主管不了解这点, 一定要按照排定的期限,订立勉强的流程计划,以便配合公司周年纪念日的庆典等情况。 其实,配合周年庆典来发表 CI 的作法,必须在期限内办理的事项很多,包括“方针的确 定”、“公司名称的确定”、“企业标志的确定”、“基本设计系统的确定”、“对外界发 表”、“适用设计的相关事宜告一段落”……等,为了节省时间,而计划把这么多的工作 勉强在仓促的时间内完成,容易变成一份难以实行的 CI 计划表。 (二)设计开发作业的时间不可太仓促 CI 的设计开发作业中,最重要的是在基本设计开发期间由参加设计者充分地加以检查 。 在设计开发作业的最初阶段中,为了让大家能提出优秀的构想,做设计造型的探索等,就 要安排充分的检查时间;之后,进入实际作业时,也须有足够的时间,不可订立机械性的 不合理计划,强迫工作人员仓促赶工,使得实施作业困难重重。 (三)重视逻辑性而循序推进 CI 作业 CI 的计划过程、背景、导入的必然性和成果等结论,以及 CI 开发的经过,都必须利用 对内、外发表的机会加以反复说明,绝不可马马虎虎地推行 CI,丧失公司本身对员工和外 界人士的说服力。尤其在推进 CI 计划时,有关企业问题的探索、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而 作判断的过程,如果进行得不理想,日后便很难对内部员工或外界人士说明清楚,同时也 会使得 CI 的成效不彰。因此,不论高级主管们如何地要求赶工、赶时间,CI 作业都必须确 实执行,重视逻辑整合性而循序渐进。 (四)变更公司名称、品牌时,必须办理法律手续,制定充足的作业时间 公司名称的变更须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而品牌的更新也须办理有关商标权的法律手 续。尤其是商标权的确定,如果办理得不顺利,往往会历经二三年的时间;这种花时间的 作业,事先必须考虑周详,才能制定出实用性强的 CI 计划。 (五)发现 CI 计划不合理时,应尽快重新制定 CI 计划的流程安排,必须考虑前后作业间的关联性,因为前面的作业结果必然会影响到下 一步作业。根据调查结果,有时也须安排追加调查;综合性的检查结果,有时会产生需要 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识别系统的企划,也会影响设计开发的条件;有些设计须先做各种 测试,或重新进行设计开发作业。因此,如有必要,应重新编列流程图,如果一开始就想 制定出完美的流程图,可以说绝无可能。所以,负责的相关人员应时常考虑实际状况,出 现必须追加或删改的重要作业时,应毫不犹豫地重新计划,务必制作出最适当的计划,这 就是正确的管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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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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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 第一条 规范化管理概念 我们所称的规范化管理,是指根据本公司的章程的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地制定公司的 组织规程和基本制度以及各类管理事务的作业流程(包括各类报表、图表、公司的CI规范等 等),以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通过对该体系的实施和不断完善,达成公 司管理动作的井然有序、协调高效之目的。 第二条 规范化管理意义 (一)逐步将公司的管理工作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  (二)明确界定各管理层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责权关系,减少摩擦,提高工作效率; (三)系统地开发和建立公司的"管理软件",使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有一 个基本生长点; (四)为全面实施电脑化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条 规范化管理内容 (一)制定各类规范管理文件,包括: 1.基本制度; 2.作业程序; 3.图表报表; 4.CI规范。 (二)对上述规范管理文件付诸实施并定期修改完善。 基本制度--是指在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对公司的基本组织规程和各业务领域的管 理制度所作的基本规定,如各机构分工规定、责权划分、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 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信息统计制度等等。 作业程序--是指在公司各类动态管理事务的工作流程所作的基本描述和规定,例如: 公司投资立项程序、报关程序、新进人员试用程序等等。 图表报表--是指对公司各类图表、有的格式、内容、编号、流向、存档、审核等进行规范化 处理和运作。 CI规范--是指对公司外在形象的统一设计和规定,如信封、便笺、包装袋、招牌、广告等等。 第四条 规范化管理组织 (一)由公司主要高层领导组成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其职责如下: 1.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确定基本原则,并确定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的人 员的构成; 2.定期听取规范化工作小组的工作进展汇报,提出指导意见; 3.讨论通过各类规范管理文件,并签发实施; 4.负责解释和仲裁在执行规范管理文件时出现的纠纷冲突; 5.每年组织一次对规范管理文件的修订,通过对规范管理文件的不断修改补充,使本公司 的各项管理工作日趋完善。 规范化管理委员会由下述人员构成: A 主任: 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委员: 由总裁、财务总监、执委主任、副总裁构成。 B 主任: 由公司总经理兼任。 委员: 由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各部门经理兼任。 C 主任: 由厂长兼任。 委员: 由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兼任。 (二)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具体完成规范管理文件的拟定、修改和监督执行, 该小组以执委会人员为主,吸收职能部门经理和有关业务骨干参加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 由执委主任兼任。 组员 由执委各室骨干、各职能部门经理和有关业务骨干构成。 第五条 规范化管理文件的实施循环图(见图17.4.1) 所有的规范管理文件讨论通过并付诸实施后并非一成不变,它必须根据实施效果以及 公司的业务发展进行 PDCA 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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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文件的制作、实施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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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文件的制作、实施规定 第一条 为积极推进我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使规范管理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有所依循,特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规范管理文件指的是由本公司(工厂)规范化管理委员会签发对全公司 系统的管理和动作进行规定和描述的指导性文件,规范管理文件一经正式签发实施,即具 有强制作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 规范管理文件按性质分为四类: (一)基本规定 (二)作业流程 (三)报表图表 (四)CI规范 第四条 规范管理文件按层级分为三级: (一)总公司颁发 (二)二级公司颁发 (三)三级公司颁发 第五条 规范管理文件按业务领域分为八类: (一)组织规程类 (二)人事管理类 (三)行政管理类 (四)财务管理类 (五)发展规划类 (六)业务管理类 (七)信息统计类 (八)生产技术类 第六条 规范管理文件按保密程度分为三类: (一)G类(General),即通用类,对保密性无要求。 (二)S类(Secret),即机密类,限制在公司部门经理(含下属企业经理)以上和相关工作人员 范围内。 (三)T类(Top Secret),即绝密类,限制在公司少数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范围内。  第七条 规范管理文件的编号统一规定如下: (一)密级代号 G--表示通用性 S--表示机密性 T--表示绝密性 (二)层级代码 00--表示由总公司颁发 1X--表示分公司颁发 2X--表示分公司颁发 3X--表示分公司颁发 5X-9X(备用) 上述两数字中的后一位用于区别三级公司。 (三)规范管理文件类型代码 用一位数字加以区别 1--表示基本制度类 2--表示作业流程类 3--表示图表报表类 4--表示CI规范类 (四)规范管理文件的业务类别代码 用一位数字加以区别 1--表示组织规程类 2--表示人事管理类 3--表示行政管理类 4--表示财务管理类 5--表示发展规划类 6--表示业务管理类 7--表示信息统计类 8--表示生产技术类 (五)另以三位数字用于流水号。 (六)规范管理文件的编号统一由一个字母和7位数构成。(见图17.4.2) 第八条 为便于印发与整理归档,除少数图表之外,所有规范管理文件均以A4纸为标准尺寸, 并冠以"××管理文件"文头,其正页和续页的格式均以本"规定"的样式为准。 第九条 规范管理文件的制定程序如下: (一)由各业务线相关人员拟稿; (二)由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必要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修改; (三)由规范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由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编号、存入电脑、制定标准格式; (五)由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实施。 各下属企业制定的规范文件,主要由各企业负责人把关,但必须报总公司规范管理小组审 核、编号、存档并以标准格式制定后颁布实施。 第十条 已签发实施的所有规范管理文件,若在执行中发现有重复、遗漏、矛盾处或已不适 应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进行修订以至废除,其程序与上述第九条的制定程序相同。 第十一条 在制定和实施规范管理文件过程中,若有关部门或企业对有关条款所持意见不同 或解释各异时,可提请规范化管理委员会进行仲裁,最后由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主任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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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发委托书/指名设计竞赛方式.doc

设计开发委托书/指名设计竞赛方式.doc

设计开发委托书/指名设计竞赛方式 以指名设计竞赛的方式进行 CI 设计开发时,应明确公布以下内容: (一)CI 设计开发的目标 1.记述该公司为何以 CI 为开发对象?其背景、理由及课题。 2.记述在 CI 的设计开发过程,应谋求解决什么问题? (二)事前调查结果概要 1.记述关于调查的目标及实施过程。 2.说明调查结果的主要重点“该公司以往的形象及其问题点”。 3.记述调查结果中关于设计部分的评价。 4.记述该公司以往的设计系统、识别要素及其问题点。 5.详述有关该公司项目的特性。 (三)CI 总概念 1.明确表示最后决定的 CI 总概念要点。 2.表示企业理念系统。 3.叙述该公司今后所应具有的企业形象。 (四)该公司的基本识别系统 基于总概念而言,明确表示该公司的新识别系统。 (五)指定应开发的基本设计要素及展现的形态 1.明确设计开发应有的基本设计要素,并尽可能地详述其所属必要的条件。 2.叙述有关各设计要素间的相互关系。 3.指定在展现资料时用的形式、规格等。 (六)基本要素的设计标准 明确表示有关标志要素及标准字等基本设计要素的设计标准。 (七)有关作品的截止期限及审查日期 1.明确提出作品的截止期限。 2.如果可能的话,就表示作品的审查方式。 3.明确记载审查日期、公布结果日期及通知结果的方式。 (八)关于设计竞赛的奖金 要明白表示参加设计竞赛者,入选者奖金多少、不入选者又可获多少奖金。 (九)被采用的作者,今后的任务及作业内容 明确表示关于被采用的设计者,今后的任务、作业内容及作业期间设计开发方式的契 约及报酬。 (十)在不被采用的情况下,其有关的资料及权利 1.明载不被采用者的设计样本的归还情况。 2.明载关于没有被采用的作品的著作权、发表权、构想权的权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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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的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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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一条 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 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 顾问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 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三条 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合同。 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 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 第四条 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 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五条 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 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 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 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六条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 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七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 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 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 第八条 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 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九条 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 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 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 决定。 第十条 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 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十二条 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 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 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十四条 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十五条 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 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 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 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 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 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 5 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 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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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的签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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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一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二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 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 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三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 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 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四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 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五条 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 然后签约。 第六条 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七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 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 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 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 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 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八条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 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 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 20 万元以下的 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 万元至 50 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 理)审批,50 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 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 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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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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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一条 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二条 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 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 100 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 10 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 500 万元的; 投资 100 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 1/3 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 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 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三条 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 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 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 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 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五条 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 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 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 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 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 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 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 1…2 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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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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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一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 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条 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 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三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 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 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 方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四条 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 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五条 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六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 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 1 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 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七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 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八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 件或影印件):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 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九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 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 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 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 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 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十一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 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十二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 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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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目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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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目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第一条 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必须认 真做好工厂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条 厂长组织方针诊断是保证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在厂长主持下归口 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厂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诊断,并及时解决实施中 存在的问题。   第二三条 厂长组织方针目标诊断,应在诊断前一周,向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发出面 通知(由计划科制定,厂长批准),由各部门自行检查对照,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管广泛调 查、收集情况,形成书面调查记录,做好诊断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 厂长方针目标诊断会由厂长、副厂长、归口部门负责人、有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 或厂长指定的人员参加。诊断根据方针目标执行图逐项逐条检查进度的效果。先由分管领导 汇报,后由负责部门补充,并解答厂长及其它人员提出的问题,对于存在的薄弱环节,集 体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综合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由厂长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整改。   第五条 根据目标值实现的情况,对每条目标值给予评价并考核,明确落实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评价分为甲、乙、丙三级。 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著。 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 丙级:没有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 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   第六条 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 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帮助纠正,并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惩罚。   第七条 各部门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 解落实。   第八条 各部门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问题及时进协调、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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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目标的执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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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目标的执行   第一条 方针目标展开一定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般 包括品种、质量、生产能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思想交 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第二条 工厂方针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原则 进行。   第三条 分管副厂长、工程师方针目标展开,要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的内容和自分管 工作的重点,列出目标值和措施。执行方法与部门的方法相同,分管副厂长××编制完成 ××校对,厂长批准。    第四条 各车间、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责任人、部门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 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   第五条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厂方针目标以及分管厂领导方针目标执行,结合本部的 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部门的方针目标,保证工厂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部门和人, 确保工厂目标的实现。各部门要在一月底前完成方针目标展开图。   第六条 班组方针目标由班组长主持编制,要根据主管部门方针目标和本班组分管工作 的重点,列出产品产量、质量、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班组管理、思想工作等内容、目标值、采 取措施、责任人、进度和检查、评价、总结等执行标准。班组方针目标执行图要在××完成。    第七条 各部门方针目标执行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编制,技术系统由负责分管人 审核;生产行政系统由负责分管专人审核,分管厂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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