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分类
考证与进阶课程
企业服务
工伤保优选
企业培训
学习中心
登录/注册
关注绑定微信领3重限时好礼
100套必备
工作模版
每日免费
资料下载
免费职业
规划咨询
限时绑定福利
00:02:29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注册登录
使用手机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仅差一步,马上完成
欢迎来到HRtop,根据政策法规落实实名制注册政策,需要您完善以下信息,我们对用户稳私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公司名称(选填)
任职职位(选填)
请选择任职职位
完成
手机验证码登录
未注册手机验证后将自动创建新账号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账号密码登录
账号
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密码
忘记密码
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手机验证码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按相关排序
按相关性
按阅读量
按最新
全部格式
全部格式
DOC
XLS
PPT
PDF
RAR
ZIP
全部页数
全部页数
1-5页
6-10页
11-20页
21页及以上
劳动合同管理-HR相关法律、合同及操作技巧汇总大全
目 录 第一部分 HR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规定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动时间 人事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劳动部实施《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办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关于探亲假的法律规定 关于职工产假的法律规定 关于丧假的法律规定 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共 479 页 第 2 页 《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劳动工资 工资与支付暂行规定 国务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 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劳动培训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社保福利 工伤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共 479 页 第 3 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就业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指导办法 关于发布《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部分 HR 常用法律文书、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起诉状 民事上诉状 民事答辩状 民事反诉状 刑事上诉状 刑事自诉状 行政上诉状 仲裁答辩书 仲裁反诉书 上诉答辩状 申请执行书 撤诉申请书 回避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 延期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强制执行)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诉讼管辖异议申请书 3 共 479 页 第 4 页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 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合同范本 某公司劳动合同书(根据劳动合同法制订) 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 劳动合同续订书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 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 家政服务合同 中外劳务合 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 个体工商户雇工劳动合同书 私营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书 聘请经济与法律顾问合同 聘用合同 赠与合同 国际劳务合同 股权转让协议 遗赠协议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经典案例 精典案例一 精典案例二 精典案例三 精典案例四 错把劳务合同当劳动合同 甲某与某服装公司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争议案 第三部分 HR 必备法律常识 女职工特殊保护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提出申诉?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怀孕女职工产前休假有什么规定? 4 共 479 页 第 5 页 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享受什么待遇? 女职工流产休假有什么规定? 女职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已婚待孕女职工的保健有什么规定?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怀孕女职工劳动期间进行产前检查,是否算作劳动时间? 什么是哺乳期?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什么是生育期?女职工生育期享受什么待遇? 外商投资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企业能不能解除、终止劳动 合同? 劳动争议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怎样确定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 什么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调解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正确及时地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哪些劳动争议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险的劳动争议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离职引起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有旷工行为企业是否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并”处 理? 工作时间 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职工带薪年休假有什么规定? 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应怎样给付? 每周公休假日有什么规定? 哪些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哪些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哪些条件? 什么是工作日?国家对工作日有什么规定? 5 共 479 页 第 6 页 什么是工作日的间歇时间?有什么具体规定? 什么是计件工作日?进行计件工作的职工怎样计算工时? 什么是加班加点?加班加点有什么限制规定? 什么是休息时间?职工的休息时间有什么规定?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应怎样 安排? 劳动安全 国家对产生尘毒危害车间的通风措施有什么规定?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规定? 工厂职工操作的机械设备应符合哪些要求? 工厂职工使用的锅炉、气瓶应符合哪些安全要求? 放射工作人员保健待遇有哪些? 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怎样的健康保护 技术设备在尘毒防治方面应符合什么要求? 对气体、粉尘和危险物品工作场所的要求是什么? 产生尘毒危害车间的卫生要求有哪些? 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有何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哪些人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协商约定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几种?怎样理解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哪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负有哪些义务? 关于试用期的有何规定?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何规定? 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怎样约定? 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两种形式?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劳动合同的变更? 6 共 479 页 第 7 页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条件下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顺延劳动合同期限?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有效但用人单位可以暂不履行?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逾期终止? 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何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后,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工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合同终止,对用人单位的培训费是否赔偿?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法律后果 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的职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如超出规定,如何处理? 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害,按什么标准赔偿? 怎样理解被追究刑事责任与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当事人应如何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手续? 请长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与解除有什么规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吗? “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权益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政治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劳动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7 共 479 页 第 8 页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什么叫劳动权益?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哪些途径?由哪些部门负责?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为止? 继母可以要求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吗? 一次性抚恤金应如何发放? 死亡抚恤有哪几种? 社会保险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项目? 什么是养老保险? 什么是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有什么特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 职工达到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个人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退休、退职应具备什么条件? 职工违章造成工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什么规定? 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职工有怎样的知情权? 企业破产时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有什么保障? 哪些社会保险项目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哪些项目职工个人不用缴 费? 保险合同生效,意味着保险责任的开始吗? 被承包或租赁的国有企业,社会保险有什么规定? 从事哪些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劳动工资 什么是工资?工资包括哪几种形式? 什么是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制度有什么规定?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哪些情况不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 什么是克扣工资? 工资分配有什么规定?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工资?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8 共 479 页 第 9 页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或代扣劳动者工资? 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职工生活费和救济费? 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和依法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工资?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是否还要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遵循什么规定? 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 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支付低于工资标准的工 资? 实行计时工资的劳动者,在支付加班工资时,日工资应如何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加班工资应如何计算? 昨日正好是周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加班工资? 企业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企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应给予劳动者怎样的赔偿? 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是否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非因劳动者原因企业停工、停产,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 9 共 479 页 第 10 页 法 律 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0 共 479 页 第 11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 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 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 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 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 保险和福利的 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 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 11 共 479 页 第 12 页 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 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 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 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 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 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 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 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 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 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 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2 共 479 页 第 13 页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 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 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 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 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 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 13 共 479 页 第 14 页 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 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 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 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 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 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 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 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 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 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 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 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 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 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14 共 479 页 第 15 页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 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 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 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 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 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 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 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 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5 共 479 页 第 16 页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 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 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 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 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 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 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 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 16 共 479 页 第 17 页 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 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 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 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 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 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 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 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 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 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 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 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 规定,对社会保险基 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 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 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 17 共 479 页 第 18 页 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 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 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 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 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 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 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 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 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 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 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 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 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 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 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18 共 479 页 第 19 页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 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 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 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 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 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 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 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 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 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 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 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 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 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9 共 479 页 第 20 页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 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 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 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 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 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 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 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 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国务院备案。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 共 479 页 第 21 页 2007 年 6 月 29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 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 义务。 21 共 479 页 第 22 页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 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 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 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 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 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 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 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 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 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 劳动合同。 22 共 479 页 第 23 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 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 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 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 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 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3 共 479 页 第 24 页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 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 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 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 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 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 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 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 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24 共 479 页 第 25 页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 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 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 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 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 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 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 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 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 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 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5 共 479 页 第 26 页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 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 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 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 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26 共 479 页 第 27 页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 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 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 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 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 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 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六条错误)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患病、不胜任、客观改变)解除劳 动合同的; 27 共 479 页 第 28 页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依据企业破产法需重整的)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 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破产)、第五项(被吊销营业执照)规 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 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 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 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 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 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 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 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28 共 479 页 第 29 页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 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 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 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 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 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 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 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 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 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 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 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 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 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 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 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 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 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9 共 479 页 第 30 页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 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 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 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 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 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 动者。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 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 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 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 规定的最低
479 页
538 浏览
立即下载
劳动合同管理-劳务派遣协议书范本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 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 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从事____工作。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包括: (一) 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 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办理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劳务管理费。 第五条 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___元。(其中派遣人员的劳务 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每人___元/月标准支付) 第二章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 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二) 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 项服务工作。 (三) 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 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四)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 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 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以外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 5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 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派 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对试用期满后,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员,甲方可安排其进行必 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提前 5 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保险及乙方与派遣人 员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的补偿金等费用。 (八)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社 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按时支付足额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代扣个 人所得税。 (十)甲方不得将派遣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单位,应实行正常的 工资调整机制。 (十一)甲方应保证派遣人员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十二)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度,甲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 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给予调休。 第七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可对派遣人员规定试用期____天,并有权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试用,但应 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甲方拥有对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及奖励的权利。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 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退返乙方,但应提前 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 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乙双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情况如下: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损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5) 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___次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八条 乙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人选,并与甲方审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 30 天),一年以上不满三 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 60 天),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半年)。 (二)负责对派遣人员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1、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2、安全防 护、遵章守纪;3、职业技能培训等。 (三)乙方应当与派遣人员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规定乙方在派遣人 员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未满,没有新的用工单位时,应向派遣人 员按照乙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四)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五)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用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加强派遣人 员安全教育管理。 (六)依法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用 为新签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七)定期安排派遣人员到制定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心电图、内、外科及耳、 鼻、喉、眼科检查(招工体检费用由派遣人员自行负担)。 (八)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现场办公,做好服务工作。 (九)教育派遣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十)为派遣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十一)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负责组织派遣人员进行工伤事故 的处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员管理权限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及处理,所发生费用由 甲方负责。 (十二)由于派遣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故意或无意造成重大损失的, 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十三)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 到甲方工作。 第九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 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 10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进行经 济赔偿的要求,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条 甲方须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上月出勤考核情况,于每月 ____日 前以支票形式将上月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但最长 不能超过 5 日)。 第十一条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按时支付派遣人员 的劳动报酬,按时缴纳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 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劳务费用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 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30 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 责任,如超过 60 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第十四条 加班费的计算及发放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 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一) 本协议期满; (二) 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三) 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 (四) 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 (五) 协议任何一方发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条的情况时,应向另 一方发生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确认后 30 日内解除本协议;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执 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 时,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 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行 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协议任何 一方意欲延长本协议书的期限,则应在本协议书期满前 3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分送甲乙双方 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备案。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4 页
456 浏览
立即下载
劳动合同管理-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 (非高管人员)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 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 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 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 劳动部、国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 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 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 品或业务。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 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 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 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3. 第 1 条所指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4. 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 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离职后竞 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 附件二),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5. 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 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 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 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 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 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6. 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 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 限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 %(计 元)。 7. 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 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 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8. 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 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9.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 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 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0.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11. 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1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1 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 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 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 用;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1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2 条,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计算标 准参照第 12 条。 14.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 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5.《竞业限制管理办法》、 《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 《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 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16. 本合同所称甲方关联公司以乙方离开甲方时名单为准。 17.双方传递文件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邮编: 乙方: 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均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8.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3 页
447 浏览
立即下载
劳动合同管理-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
农民工劳动合同书 (示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年 月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日起至 日止。 -1-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 终止。 第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 市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在 县(区)。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以及甲方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条 甲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 元。 元。 第六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乙方提供正常 劳动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 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 超过 36 小时。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以及在 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乙方工资 150%、200%、300%的标准支付加 班工资报酬。 -2- 第八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负担部 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 卫生条件。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 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 第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增加或约定的内容, 可以在 合同中约定,也可在本合同书后附页说明,并经双方签字认可。相关内容与今后国家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年 日 -3- 月 日
3 页
462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管理-辞退员工通知函
辞退通知书 先生、女士: 您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您的年龄已不适合继续 工作。公司只能遗憾的与您终止劳动(劳务)关系。 为感谢您多年来您为公司所做的贡献,公司将给您一次性支付 : 元,做为您的补偿金。 最后,祝您生活一帆风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XXXXXXX 公司 X年X月X日 签收人:
1 页
417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管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 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均同意双方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乙方的离职费用如下: 1、工资发放至 年 月 2、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日。 元(税前)。 3、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在职期间的所有未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提 成款等) 元(税前)。 三、基于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乙方本人确认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离职费用是其 在职期间以及离职的最终和全部的核算费用,除此之外,与甲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 乙方本人同意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并 将在乙方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天之内发放离职费用。若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 天内(含三天)未到甲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解除双方劳动 关系且不支付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离职费用。 乙方本人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乙方不向任何公司或个人泄露甲方支付的离职 费用明细及金额,否则因此引起的甲方一切损失乙方应当予以全额承担,若甲方的 损失无法估算的,按照不低于 元的标准计算。 四、乙方本人同意按照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向甲方归还所有甲方之财产,包括但 不限于各类文件、客户清单、技术资料、钥匙、电脑及各类财务文件等。 乙方本人同时承诺,如果乙方在办理离职手续中因未偿还甲方资产而给甲方造成损失, 则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税后的离职费用中扣除。 五、乙方本人承诺:无论是否签署过《保密协议》,对于与甲方或任何甲方之关联公司 有关的商业秘密、业务信息、战略方案、市场及销售策略或任何其他保密信息均不予以披露 使用或者与他人联合使用,否则因此引起的甲方一切损失乙方应当予以全额承担。 六、自双方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 6 个月内,若乙方重回甲方工作,或到甲方的子公司、 第1页共2页 分公司、合资公司工作的,入职前须退还本协议第二条所列之经济补偿金。若乙方在重新入 职或到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资公司工作后又辞职或因违法被辞退的,则甲方不再向乙 方返还前述经济补偿金。 七、乙方确认本协议内容是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解除的全部条件,自甲方依本协议向 乙方支付离职费用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劳动、经济或法律纠纷。乙方确认本协 议的签订是在双方熟知《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违反和解除劳 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劳动法律的情况下,经双方真实意愿所做出的不可撤销的意 思表示。 八、本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于甲方盖章并且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第2页共2页 月 日
2 页
478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管理-职工工资结算单
员工月工资结算单 平均值 工 0.00 号 隶属部门 最大值 姓 名 0.00 职务工资 最小值 0.00 基本工资 工龄工资 学历工资 单位:元 计数 合 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奖 金 缺勤扣款 应发工资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代缴社会保险费 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 合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代缴个税 实发工资 员工奖金计算表 工 号 1602 1604 1605 1607 1609 1616 1618 1620 隶属部门 销售部 销售部 销售部 销售部 销售部 销售部 销售部 销售部 姓 名 赵 兵 叶清宏 李艳新 洪 嘉 王 瑛 朝晓霞 宋海涛 马汉民 销售金额 336,080.70 180,010.00 183,000.00 236,000.00 65,480.00 120,020.00 211,000.00 311,000.00 单位:元 奖金比例 0.50% 0.40% 0.40% 0.50% 0.15% 0.20% 0.50% 0.50% 奖金总额 1680.4035 720.04 732 1180 98.22 240.04 1055 155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员工考勤表 工 号 1609 1602 1620 1604 1618 1607 1616 隶属部门 销售部 销售部 销售部 销售部 销售部 销售部 销售部 姓 名 王 瑛 赵 兵 马汉民 叶清宏 宋海涛 洪 嘉 朝晓霞 请假天数 5 2 单位:元 缺勤薪资(日) 20 20 20 20 20 20 20 缺勤扣款 300 0 0 0 0 40 0 0 0 0 0 0 0 0 0
5 页
464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管理-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规范解除劳动关系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合法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类别 1、 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 辞职 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 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 4 天申请,转正后须提前 10 天申请,总经理特别指示的人员不 受此限。否则,每提前一天离职,均需在工资所有项目中按比例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员 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见附表 1),经公司研究同意后, 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 劝退 劝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 合同关系的行为。原则上,公司劝退员工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劝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 定立即劝退,以加一个月工资补助代替通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可劝退员工: A、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B、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的。 C、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内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 (3)辞退 辞退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态度、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 止与员工聘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劳动法》中相关条款有明文规定的情况,可不按 以下情况处理: A、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 务的。 B、试用期满后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原则上公司辞退该类员工必须 下达《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见附表 2),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或按《劳 动法》规定立即辞退,以加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4) 除名 除名是在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 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除名。公司除名员工时填写《员工辞 (离)职申请/通知单》,通知被除名员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有权除名员工: A、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 的。 C、 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D、 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E、 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5) 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 职、劝退、辞退员工的离职日期在批准后 10 个工作日内未办离职手续者,原则上行政人事 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部门须及时填写《员工辞(离)职申请/ 通知单》中的自动离职栏,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2、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1) 公司提出不再续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合同到期一个 月前公司应下达《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通知员工本人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合 同。 行政人事部应在合同到期二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 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十五天 内反馈给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向员工下达不再续 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员工应填 写《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栏,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三、 审批流程和完成时限 1、辞职、劝退、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个人提出)的手续办理 员工填写《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在申请类别栏中注明辞职、劝退或不续签合 同,经所属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双方可办理 工作移交。 2、辞退、除名、合同到期满不再续签(公司提出)的手续办理 由部门填写《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交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通 知员工本人,办理工作交接。 3、 自动离职 员工自动离职后,部门必须在员工自动离职之日起第 2 天上报一级部门及行政人事部, 在 2 个工作日内一级部门主管人员和人力资源负责人进行审核,由行政人事部对其离职 手续情况进行跟踪。 四、 工作移交 部门主管收到审批通过的《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或《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 单》后,须尽快安排离职员工进行工作移交,移交完毕后,在行政人事部开出的《离职物 品交接清单》(见附表 3)上签字认可。 工作移交的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文件、资料、档案、客户关系、信息系统权限等移交, 部门主管要对工作交接情况负责,保证移交后的工作能顺利进行。 五、 离职处理 1.暂时冻结拟离职员工的有关帐户 行政人事部接到批准后的《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及《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 单》后,在通知其原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后,为其结算。 2.拟离职员工将各相关人员签署过的《离职手续表》交行政人事部。 3.拟离职员工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办理完相关离职结算手续。手续结束后,由财务部根据 公司有关工资管理规定结算工资并报总经理审批。 六、 工资结算 1. 转正后员工的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结算。(具体见《薪酬管理制度》)。 2. 补偿工资的计算,则依据工作时间的长短确定,工作每满一年,补给一个月工资,不 足一年超过半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补给,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补给。 3. 补偿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不包括各种福利性质的补贴。 七、 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1. 对于员工自动离职未及时申报的部门,经行政人事部查实后,对相关部门主管、部门 领导提出考核意见,对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对于离职人员未作好工作移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所属部门主管,部门领导须承担 相应责任。其它该移交而未移交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追究相关部门签署人员的责任。 3. 因员工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若员工辞退、辞职后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上的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 利。 八、 其他 1. 拟离职员工无法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可委托他人代办离职手续,但被委托人须持有 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 对于除名、自动离职人员重新应聘,公司一律不予以考虑。辞职员工重新回公司应聘 者,间隔时间必须在半年以后,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九、 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十、 附件 1. 附表 1《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 2. 附表 3《离职物品交接清单》 3. 附表 4《解除劳动关系流程》 拟制: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4 页
434 浏览
立即下载
名企规章制度-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 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对一个公民、对一个员工 来说,是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纪律观念、法制意识强不强, 体现着他的精神道德风貌。遵纪守法同时也是保护社会健康、有 序发展的基础。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 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 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 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 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 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 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 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 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 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 第八条 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 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 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 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 解决问题。 1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 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 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 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 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 考勤卡。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 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 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 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 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 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 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 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 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 私利。 第十七条 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 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八条 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 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 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 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 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大方 第二十二条 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 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 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 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四、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 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 2 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办公室男 员工在工作日内要求穿西装打领带,女员工应穿正装。其他按照公司 岗位安排着工作装。 一、 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垢。 二、 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带领带,并注意与 西装、衬衫的颜色相配。领戴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三、 鞋子应保持清洁。 四、 女员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不穿过于露的衣 服,不带装饰品。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条 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 站姿: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 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 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 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 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 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 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 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 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 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 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六、 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 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 接。 七、 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访问的公 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 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第二十五条 待人礼貌。 一、 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访,马上起身接待, 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 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 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 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三、 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或辈份最高 的人或酌情而定。 四、 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 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女性。 五、 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 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3 六、 接受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准 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二十六条 电话接听处理 一、 办公人员和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礼貌用语,应有较强的 随机应变能力。 二、 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并及时 传达、回复。 三、 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四、 电话接听时要说:“您好+单位名称”;电话结束时要说: “再见”。 五、 对方打错电话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电话,而应 礼貌的说:“对不起,我想你拨错号码了”。 六、 接听电话要及时,一般电话响铃不得超过 3 声。 七、 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 3 分钟(特 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八、 不允许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 3 分 钟。 九、 领导无暇接听电话或拒绝接听电话时,要灵活处理,可询问 对方详细情况与来电事由以决定领导是否接听。 九、美化环境 第二十七条 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及 杂物,不乱涂乱画,如在办公室区域发现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拾起来。 第二十八条 创造优美的办公环境,不得损坏公司配置的各种器具、 设施,不得随意乱堆乱挂各种物品,不得随便带人或宠物进入办公 现场。 第二十九条 保持办公环境的肃静,不要在办公区域内大声暄哗、聊 天或随意制作噪音,接听手机、电话尽量保持轻声轻语,不影响他人。 第三十条 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办公用品。处理完毕的文件、资料 应及时销毁或存档,不得堆积在办公现场。 第三十一条 办公用品实行定位管理,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十、 爱惜财物 第三十二条 爱护公司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提高成本意 识。 一、 不浪费水、电、纸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二、 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和公司各种设备,下班后要关好设 备再离开公司。 三、 爱护公司财物,不随便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便损坏公司财务 不得随意挪用公司财物。 4 第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 通过制定本准则可以尊重员工的正当权益,界定公司利益与 员工个人利益,避免二者发生冲突。员工违反本准则可能导致公司与 之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反本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 追索经济赔偿。员工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条 职务权责 一、 经营活动 (一) 员工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 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二) 维护公司利益是员工的义务。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 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 员工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三) 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 围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四) 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 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五) 员工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各项制度。员工认为公司制度 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公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 公司鼓励员工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 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级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员工应服从 上级的指示。员工如认为上级的指示有严重违法律及商业道德, 违害公司利益,有权越级汇报。 (七) 遇到各种职责交叉或模糊不清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 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 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 明为由推诿。 (八) 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岗位指引的要求,对客户 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和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 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九) 员工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是否给公 司造成损失,公司均可无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二、 资源使用 (一)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 5 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 员工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及网络系统或 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三) 公司的一切书面资料和电子资料、档案资料,均有知识 产权,职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违者必究。 (四) 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研究成 果,权益归公司所有。 (五) 员工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 保险柜、文件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 隐私权。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三、 保密义务 (一) 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 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设计方案、营销方案、管理 文件、会议记录和内容等,均属公司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 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秘密时,应由公司 鉴定其实质。 (二) 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 议论。掌握此信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三) 员工接受外部邀请参加涉及本公司经营性质的活动,应事 先经上级领导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主要内 容征求上级意见。 (四) 员工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和泄露。严禁盗 用他人密码。 第三条 内外交往 一、 员工须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应谢绝参 加的活动包括: 1、 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投标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2、 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赌博性质的活动; 3、 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 二、 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 不应铺张浪费。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员工在安 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是否属于工作需要; 2、 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 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三、 公司对外支付押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 以下原则: 1、 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 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四、 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和个人 的利益。员工在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合 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它奖励,一律上交公司办公室或财务 部,不得据为己有。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小(价 值不超过 50 元人民币),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 6 义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 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五、 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 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个人与公司的利益冲突 一、 员工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员工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二、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兼 职): 1、 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和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 主管级以上职员兼职; 三、 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但如利用公司资 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员工应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第三章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一、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为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分(子)公司、部门考勤管理基本 制度。各部门、分(子)公司依照执行或在本制度也许范围内 根据部门具体工作性质自行规定,自定的考勤规定报公司核准 后生效。 第二条 考勤人员 一、 公司各部门均要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考勤的管 理和汇报工作,对本部门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 各部门考勤员应于每月 5 号前将上月考勤表递交办公室人事部, 以备核查; 三、 递交考勤表时,员工当月的请假单、出差单、异常出勤处理单、 奖励处罚单及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汇总备查,若手续不完备,将视 为旷工。 第三条 考勤方式 一、 员工采取上、下班指纹打卡的方式考勤; 二、 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 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7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考勤 一、 员工应打卡考勤,以记录出勤时间。 1、 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超出三次,将视为缺勤。 2、 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和因工作特殊情况,可免打卡。批准领导签 名后方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二、 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不能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的部门、人员可适当调整,但须到办公室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第五条 迟到(早退) 一、 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到达(以打卡时间为准)视为迟到;员 工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 迟到时间 10—30 分钟的,每次扣款 10 元;超过 30 分钟的, 如无特殊情况说明,超过两次按半天事假论断。 三、 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主管,并 在当日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处理意见表交部门领导签批,再交办 公室人事部门核准,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三,否则按事假处理。 五、 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月累计 3 次者,或全年 10 次者,公 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要事先通知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 旷工 一、 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为旷工。 二、 员工无故旷工 1 天,扣除当天工资,另扣款 100 元以示惩戒。 三、 员工一个月旷工 3 日,或年内累计 7 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 而不需要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赔偿。 第七条 请假、休假管理 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补休假、 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工伤假等。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 补假。 第八条 休假 休假是指休息日,员工每周享有 1 天休息日,每两周有 3 天休 息日,即以大小周原则,员工调休应提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 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第九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计十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 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第十条 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将 请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并与复 工当日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办公室人事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 部门负责人以上(含副总)人员请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 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请假,3 天内(含 3 天)由分管负责人核 准,3 天以上的由公司办公室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人 核准后生效。 3、 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并须经直接领导审 8 批后方可。 第十二条 事假 1、 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先未得到批准的,按 旷工处理。 2、 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 7 天,超过 7 天的须经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 第十三条 病假 1、如员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 6 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 以下办法计发: ①连续工龄不满 1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70%发给; ②连续工龄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80%发给; ③连续工龄满 20 年不满 3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90%发给; ④连续工龄满 30 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 95%发给。 2、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 6 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 下办法计发: ①连续工龄不满 1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60%发给; ②连续工龄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65%发给; ③连续工龄满 20 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 70%发给。 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或解聘 处理。超出期限仍未复工的将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四条 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男 25 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 15 天(含 3 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9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 丧假 1、 如员工的父母(含家属父母)、家属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 亡通知书》,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 3 天丧假,路程另计。 2、 员工请丧假,须提前通知办公室人事部门。 3、 丧假期间工资按劳动法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 产假 一、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1、 2、 3、 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 98 天,其中产前休息 15 天,产后 休息 83 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 儿,增加产假 15 天。即为 98 天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98 天的产假,包括 15 天的预产假。 已婚妇女 24 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 增加产假 30 天。 4、 5、 6、 难产、多胎等根据政府规定给假。 女员工必须与孕后一个季度之内告知部门负责人。 休产假必须于产期前 4 周向办公室人事部门申请,并出示 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做好人员调配交接工作) 7、 产假工资按政府规定生育标准办理。 8、 凡在公司正式任职员工,必须符合国家生育标准。 第十七条 补休假 1、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法定假日不能安排休息的,只能在当月补 休,不能跨月累计补休。 2、 员工补休,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申请,未获批准强行休假者 按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3、 当月不能补休的,在年终考评时给予适当加分。 第十八条 伤病假 1、工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害,其期限可依据国家相关规 定执行。工伤处理与工伤待遇按照《企业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10 第二节 正式员工薪酬福利 第一条 工资构成 一、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组成,有特殊 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增加贡献奖。 1、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等级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按月核发。 2、绩效工资按月目标完成率 100%挂钩的工资,按月核发。 3、奖金是指与各种经营实体创造的价值及利润挂钩的奖励,具体标 准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约定执行,年终一次性发放。 4、津贴是指因为工作需要,根据职务级别、岗位性质等不同特点而 设定的各类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贴等,按月核发。 二、个人所得应缴纳所得税,其余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条 工资支付 一、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1、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2、公司按员工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为每月 10—15 日,支 付上月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三、薪酬标准属于保密范畴,本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员工泄露自己的 工资标准,也不得打听其他员工的工资标准。 第三条 福利 一、休假 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各种假期。详见本章第一节《考勤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 二、社会保险 公司按规定给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 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 三、培训与职工活动 1、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提供不同的培训。例如新员工的培训、工 作绩效突出的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以及后备管理人员的培训等等。 2、公司所有员工均有参与会与公司内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 例如公司的春节联欢晚会、生日活动、郊游以及各种比赛活动。 3、集团公司员工福利是针对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其中不包括在试用 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不被公司录用及试用期内 不合格者,所产生的工作以外福利等费用由个人自身承担。 11 第三节 员工奖惩管理条例 第一条 奖惩理念 旨在塑造公司的文化,奖勤罚懒,纠正员工不良习惯。 第一条 奖励 一、 奖励方式多样,对本职工作业绩的奖励体现在指标奖金中,员 工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外做出特别贡献的情况下,将获得特殊 的奖励。 二、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予相应嘉奖: 1、 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 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3、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 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 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 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们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7、 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举报属实者; 8、 善于钻研,有技术突破者;在外做好事,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 者。 三、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并可申报晋职或晋级。 1、 围绕“两主四辅”(两主:创造利润、造就人才。四辅:诚信、 务实、开拓、跨越。)管理思想,即在创造利润、造就人才两个 方面有重大贡献,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2、 解决重大经营难题,使工程项目得以实施。 3、 对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 4、 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贡献; 5、 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6、 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者; 7、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8、 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者 第二条 惩罚 惩罚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 过、解聘。 一、 经济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并酌情扣除 当月部分奖金。 1、 公司开会无故迟到、早退、违反其他会议制度; 2、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作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4、 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5、 未打招呼,随便带陌生人进入办公区域; 12 6、 行为不检点、语言经常不文明; 7、 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8、 工作时间看小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 关的事。 9、 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 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 经济处罚 3 次以上者; 2、 在工作时间,与同事之间或外人发生激烈争吵,影响他人工 作者; 3、 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4、 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 5、 未经领导允许,工作中脱岗(半小时)办私事; 6、 未经许可私自打长途电话; 7、 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8、 擅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或设施等; 三、 严重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 1、 受过 3 次(包括 3 次)警告以上; 2、 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3、 因工作服务质量差,给公司造成严重声誉和经济损失,致使 客人投诉到公司者; 4、 随意用、拿公司公共物品,数额较大者(50 元以上); 5、 不爱惜公物及设备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6、 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7、 违反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行为较严重的; 四、 记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和个人不及时汇报; 2、 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 3、 经过指正,员工仍视制度而不顾的行为; 4、 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规定较为严重行为; 5、 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出决定或对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随便 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 五、 记大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一年内受过两次严重警告; 2、工作玩忽职守,造成公司和名誉损失; 3、故意说假话,做假事,造成不良影响; 4、发现公司物品被偷或设备被损坏,不及时上报; 5、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六、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还须进行经济赔偿。 1、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又不服从换岗或换岗 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2、一个月内无故旷工 3 天(含 3 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7 天以 上(含 7 天); 3、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 13 恶劣; 4、煽动或参与怠工、罢工; 5、蓄意破坏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 6、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流程,给公司造成 较大经济损失; 7、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材料; 8、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 款; 9、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署的文件中提供假资料; 10、有私拿回扣、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挪用公款及严重侵占公司财物 等行为,有盗窃、诈骗等不良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 11、严重违反公司其它规定中符合辞退条款,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2、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给公司名誉带来极坏影响。 第四条 奖惩程序 一、 奖励员工由员工或部门向办公室人事部门提供书面素材,经办 公室呈总经理批准。 二、 惩罚员工由其他员工、部门主管检举或公司管理部门调查,由 各部门主管或总经办按程序办理,并报告人事部门备案,资料 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解聘还需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三、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之奖励或处分由人事部门提出后报总经理批 准,办公室和人事部门负责奖励/处分措施的具体实施。 四、 员工对奖惩有申诉的权利,认为不合理者一周内可以向办公室 人事部门提出复议,否则视为员工已经接受。 第四节 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秘密分类 一、绝密级:指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 件资料,如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公司管理方法、公司制度、 经营策划、施工方案、设计图样、公司财务信息等。 二、机密级:指公司的规划、统计资料、重大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 等。 三、秘密级:指公司各类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尚未进入 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种信息。 第二条 保密要求 一、所有员工入职,所签协议中必须包含保密条款。 二、公司废旧纸张(无保存价值、涉及工作内容的文件材料、图纸 等)均须作销毁处理,不得当垃圾随意乱扔。 三、在对外合作中,若需向对方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征得主管负 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要求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四、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无关人员传递公司秘密。 14 五、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公司秘密。 六、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装置中存放秘密文件、资料,离开办公地 点,须将重要文件放入抽屉。 七、不得出于私人目的,将应保密的文件、资料带出公司。 八、严禁带无关人员参观公司。 九、未经允许不得翻看其他部门的文件资料、不得使用他人电脑。 十、非办公人员严禁进入办公重地(如:总经办、财务、档案办公 区。)。 十一、公司员工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 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十二、其他保密要求。 第三条 公司员工若发现公司秘密泄露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为公司 挽回损失的,可视其贡献大小给予嘉奖以上奖励。 第三条 以下情形将给予解聘处分,并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 掌握公司秘密是人员出于不良企图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 二、 出于不良企图窃取或试图窃取公司秘密的; 三、 泄露公司重大秘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四、 未尽事宜,按公司其他制度、协议中保密条款执行。 第四条 违反本制度第四条以外其他条款规定的,将酌情予以适当 处罚。 第五节 亲属归避规定 一、规定目的及意义 1.为避免公司内部任人唯亲,损害公司的利益,造成不正 之风; 2.为了避免公司内部人员因负面感情因素影响工作开展; 3.为避免公司内、外部人员亲属裙带,形成消极的非正式组 织。 基于以上情况,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各项决策、管理的公 平、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二、回避范围 本规定所指亲属关系是指:血系亲属与社会亲属。 1.血系亲属:夫妻、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 母、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 姑、舅、姨、侄、甥)以及配偶。 2.社会亲属:战友、同学、原同事、朋友等非血系亲属。 15 三、回避事项 1.公司各 部门凡涉及亲属关系的员工,应注意影响,不可在 公共场合有过亲密动作,不可因吵架、分手等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2.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介绍、引见 自己的亲属进入公司工作。如有需要可事先向总经办或人事部通知。 3.公司各部门凡涉及亲属关系的员工,其亲属不得与其有直接 上下级领导关系,不得在其任职的部门从事工作,不得在其管辖的 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和侵害公司利益的生产经 营活动。 4.在本制度实施之前已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或与公司有亲属关系 涉及公司业务的外单位人员,应主动到综合部做好备案,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经综合考察后,酌情处理。凡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做辞 退处理。 5.员工在从事各项工作时,凡涉及到其亲属的,都应主动回 避。如当事人不主要动提出回避,负责主持该项工作领导要劝其 回避,回避后工作方可进行。对未进行回避的,其所议定的事项 结果取消,并重新进行。 6.对于违背上述 2、3、4 条规定的,公司对部门负责人处以 100 元的罚款,并对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同时做辞退处理。 16
16 页
502 浏览
立即下载
名企规章制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编制: 审批: 批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受控号: 批准发布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及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需求,结合公司的特点和需要,编写了《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汇编》,作为我公司安全生产的最主要文件颁布。 现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对外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 理的证明和依据,对内是全体员工安全健康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它是贯彻 实施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开展安全生 产管理活动的具体规章制度,现予以批准颁布并全面实施,凡本公司的员 工必须认真学习及遵照执行。 签发人: (单位公章) 目录 安全生产管理通则.......................................................................................................1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2 一、 总经理安全职责............................................2 二、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2 三、 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3 四、 安保部经理安全职责........................................3 五、 安保主管安全职责..........................................4 六、 工程经理安全职责..........................................4 七、 人力资源部经理安全职责....................................5 八、 值班经理安全职责..........................................5 九、 值班领班安全职责..........................................5 十、 员工安全职责..............................................6 十一、 维修工安全职责............................................6 十二、 电工安全职责..............................................6 十三、 电焊、气割岗位安全生产职责................................7 十四、 控制室值班员职责..........................................7 十五、 保安队员职责..............................................8 十六、 财务人员安全职责..........................................8 十七、 安全管理员安全职责........................................8 十八、 电梯及配电房操作人员职责..................................9 十九、各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9 各级部门安全职责.....................................................................................................10 一、 二、 三、 四、 五、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10 总经理办公室安全职责.....................................10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0 工程部门安全职责.........................................11 安全部门安全职责.........................................1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一、 安全目标、指标管理制度...................................13 二、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3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4 四、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15 五、 工伤保险费管理制度.......................................15 六、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6 七、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17 八、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8 九、 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制度...................................19 十、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1 十一、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22 十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4 十三、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4 十四、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5 十五、“三同时”管理制度.......................................26 十六、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7 十七、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28 十八、 临时供电线路用电作业安全要求.............................29 十九、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30 二十、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0 二十一、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制度.................................31 二十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33 二十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34 二十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营业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35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6 二十六、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管理制度.........................37 二十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8 二十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5 二十九、营业区域安全管理制度...................................49 三 十、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49 三十一、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51 三十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52 三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2 三十四、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54 三十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5 三十六、库房安全管理制度.......................................56 三十七、重点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6 三十八、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管理制度.............................58 三十九、安全生产承诺制度.......................................59 四 十、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60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63 一、 部门经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63 二、 服务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63 三、 财务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64 四、 消防控制室监控人员安全操作规程...........................65 五、 消防水泵房岗位操作规程...................................66 六、 电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67 七、 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68 八、 电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68 九、 自动扶梯安全操作规程.....................................69 十、 中央空调机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9 十一、 仓库安全操作规程.........................................70 十二、 风机安全操作规程.........................................70 十三、 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71 十四、 中央空调机安全操作规程...................................71 十五、 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72 十六、 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73 十七、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74 十八、 燃气瓶安全操作规程.......................................74 十九、 天然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75 二十、 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75 二十一、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76 安全生产管理通则 1. 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思想。 2. 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生产岗位必须劳保用品;机械转动部位作 业不准戴手套。 3. 正确使用各种工装设备及设施,注意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运行和使用。 4. 不准随意拆除或损坏照明、信号、仪表、警戒标志等各种安全装置。 5. 新进员工、实习、培训及临时人员、劳务工、变换工种人员,未经三级安 全教育及考核不合格,不准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取证。 6. 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随意启动与自己无关的设备; 不准把设备擅自交给他人使用;不准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不准带无关人员进 入;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赤膊、不准酒后作业。 7. 两人以上作业时,必须有主有从,相互照顾配合,确保安全。 8. 严禁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工具设备不得超重、超压、超载、超负荷使用。 9. 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运物件下方通过或停留。 10. 爱护各种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放置地点的周围,不得堆放其 它物品。 11. 变配电站、液化气站、空压站、发电机房、油库、仓库等要害部门,未 经同意不得入内。 12. 生产作业场所要按清洗、清扫、整理、整顿和定置管理的要求,认真做 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13. 各类油料、含油废水、工业毒品、垃圾等,应倒在指定地点或容器内, 不准乱倒乱抛。 1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检查 清理场地。 15. 发现有危及安全的情况,应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如遇突发事故或重 大险肇事故,要及时抢救,并立即汇报,保护好现场。 1 各级人员安 全职责 一、 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 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指示,组织实施员工代表 大会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的决议。 2、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 入的有效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组织,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 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颁布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任 命安全负责人、防火安全负责人,层层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6、按省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注册安全主任。 7、指导全公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 8、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组 织全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 9、发生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事故发生 后,应及时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关心员工,爱护员工,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与工业 卫生状况。 二、 安保部经理安全职责 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开展安全工作的 情况,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及重大隐患,提出 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经批准 后负责落实。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 及时解决不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 职工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合理 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 6、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 2 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 训、复审、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 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 质量,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在业务上接受地方监察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在向行政领导报 告工作的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三、 安保主管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协助单位领导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督促义务消防员,危险化 学品保管员和要害部门人员的消防知识训练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6、参加本单位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指定并组织实施放火应急演练。 9、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四、 工程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本单位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锅炉、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安全 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2、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 贯彻实施。 3、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负责特种设备的建档、年审、检验工作。 5、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 鉴定意见。 五、 人力资源部经理安全职责 1、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 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做好各类人员(包括职业病患者)的健康检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调 离。 3 3、做好新员工的上岗前体检与调离职工的离岗体检,分配工作时注意禁忌 症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与处罚。在规定 期间内不予晋级和提职 5、做好工伤职工的评审、鉴定与保险工作 6、执行劳动法,做好劳逸结合,休息休假和工时管理工作 六、 值班经理安全职责 1、每日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是否完好,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 2、监督营业场所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安全工作标准检查员工的工作, 及时纠正“三违”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批评教育。 3、在发现火险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报警,积极采 取措施,遏制事态发展。 七、 值班领班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活动。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3、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肃劳动纪律,坚决反对各种违章现象。 4、认真开展新职工上岗前的班组安全教育,在新职工独立操作前,指定专 人负责带领。 5、重视班组安全建设,注意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6、经常检查工作区域中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 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7、严肃查处各种事故苗头和未遂事故,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 预防为主。 8、发生轻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并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9、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 职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八、 员工安全职责 1、每日按要求佩带使用劳保用品。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 3、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岗位安 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引导顾客疏散,安全逃生。 4 九、 维修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高危作业必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审批, 拒绝、杜绝违章操作行为。作业前应对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熟 练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构造性能及技术特征,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提高 自保互保意识和能力,努力做到“四不伤害”。 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 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发生事故时,积极参加抢险和救灾活动。 4、熟悉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切实落实岗位风险控制措施和现场应急措施; 掌握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积极参加应急演练。 十、 电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持证 上岗。 2、生产工作中按规作业,高危作业必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审批,拒绝、制止 违章作业行为;严格执行停送电和作业票制度,非专职电气人员严禁操作电气 设备,严禁带电搬迁或带电检修,停电检修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的警示牌。 3、杜绝“三违”行为,做到“四不伤害”。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 时应迅速报告并有权撤离工作场所。 5、采取措施,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完整有效,对本岗力量不能处理的安全隐 患及时上报。 6、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抢险和救灾活动。 7、熟悉本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认真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掌握事故应急处理 办法,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准确、果断、迅速地处置现场突发情况。 十一、 电焊、气割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期复审换证。 2、作业前必须先进行岗位危害因素辨识,掌握防范控制措施和现场应急处 理措施。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高危作业必须按 规定进行申报审批,拒绝、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保质保量、安全顺利地完成各项 工作任务。 4、班前要对个人所管理使用的设备工器具进行严格检查调整,确保安全使 用、安全作业。 5、班中发现问题,要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处理。 6、作业完成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将剩余边角料清理、存放到专设 5 点。 7、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积极参加应急演练。 十二、 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1. 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 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 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 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 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安全管理人报告。 4. 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十三、 保安队员职责 1. 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 告。 2. 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 助灭火救援。 3. 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十四、 财务人员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搞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保证各项安全费用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确保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专款 专用,做好各类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记录台帐。 3.审查各项安全费用投入,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4.负责落实各项安全奖惩工作。 5.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提交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十五、 安全管理员安全职责 1. 遵守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公司的安全、消防、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 规、规定、制度、标准。 2. 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组织开 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3. 对各部门执行有关安全、环保、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况进行 监督管理。 4. 督促使用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并对易燃、易爆等重点部位 进行安全检查。 5. 参加新、改、扩项目安全、环保、防火内容的审查监督。 6 6. 编制安全工作要点,制订月度安全工作计划,为生产部门实施“五同 时”提供依据。 7. 实施对工伤事故的管理,按规定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 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鉴定及建档工作。 8. 对承包商和分承包商的安全、环保、防火工作实施指导和督促。 9. 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按划分区域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十六、 电梯及配电房操作人员职责 1.执行有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2.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保障安全。 3.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十九、各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开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 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理解、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参与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计划。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职工、转岗人员进行部门 级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6、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 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7、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议,针对问题采取措施,对本部门解 决不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8、严禁对本部门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9、熟悉和掌握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 突发事件。 10、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协助相关人员进行 应急处理,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安全保卫部门等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11、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或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7 各级部门安全职责 一、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 贯彻与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及指示,全面负责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 2. 督促各部门建立安全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 计划。 3.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岗位职责及有关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自我防范的能力。 4. 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安全具体 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 生。 5. 审查一切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6. 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并及时足额投入。 7. 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 总经理办公室安全职责 1. 贯彻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上级安全文件。 2. 归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确保必要的场所持有有效的安全文件。 3. 归口主管员工的安全培训,协助各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 4. 参加安全大检查。 5. 负责行政工作、集体宿舍的安全工作。 6. 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办公场所的消防卫士管理工作。 7. 收集和处理员工对于劳动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 8. 协助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三、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 招收录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 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 情况。 2. 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方面执 行。 3. 严格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禁忌症要求,做好 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 4. 会同安全部门对新职工入厂、老职工换岗、复岗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 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作业。 5. 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安全技术列入对员工的考核内容,作为员工上岗、 定级、奖励、晋升的依据。 8 6. 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司机的选拔、考证、复审及人员调动工作。 7. 会同安全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有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定期及离岗或退 休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8. 做好参保工伤人员的理赔工作,协调做好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的鉴定工 作,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 工程部门安全职责 1. 对本企业设备安全运行负有具体指导、检查责任。 2. 负责本企业各种机械、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 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并负责做好特种设备和固定设备的登记和检测、维修 保养台帐记录台帐。 3. 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 实施。 4. 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和设备的安全性能负 责。 5. 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 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6. 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的制造、安装,安全性能的调试、操作规 程的制定,并对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 7.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做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 定意见。 五、 安全部门安全职责 1. 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 的法令和制度。 2. 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执行情况。 3. 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 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 核。 5. 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6. 参与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7. 组织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部门、班组做好安全 培训工作。开展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督促 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及时送有关部门培训或复训。 8.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9. 负责生产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工作。 10. 组织落实对工业卫生的监督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11. 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 防暑降温用品。 9 12.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有权制止,情况紧急可 先令其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 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公司负责人。 13. 对安全生产活动(会议、检查、教育培训、考核等)、事故及隐患整改、 安全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应急预案演练等均应有记录或照片留存,并建立分 类档案。 14. 负责危险作业的作业证审批、现场检查、监督。 15. 做好安全生产台帐记录,安全法规及企业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16. 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提高安 全生产管理水平。 1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安全目标、指标管理制度 4. 公司每年要根据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 结合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 安全目标的内容主要包括:死亡率、重伤率、非伤亡事故指标、职工培训 等。 6. 安全目标的制定必须具备明确性、可行性、系统性和稳定性。 7. 安全目标每年由公司统一制定,逐级提出分解目标,分解到部门,形成 各部门年度安全指标。 8.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总目标和部门安全指标的管理。 9. 每年终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安全目标、部门安全指标进 行安全评定,对照安全目标逐级、逐项检查、考核落实。根据安全效果评定结果, 对照奖惩办法,奖优罚劣。 二、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 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人员。 2 符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要求,与本公司组织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 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3. 公司设安全部为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 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4.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任命书,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组成。 5.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 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 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新的工作要求。 6.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 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适应商贸专业安全管理的需要;熟悉国家安全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行业安全规章制度,交通防火等方面的知识,安全管理 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能力,及相应的安全资格证 书。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时,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更新,公司安全生产委员 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调整每年以公司红头文件形式公布一次。 7.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发生重大渎职责任事故按相关 考核规定给予解聘。 8.更换或调动专职安全员,必须向公司安委会申请备案 。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订、批准本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2.安全委员会应对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责任制履职评估。 3.中层正职负责对本部门下属一级管理部门经理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11 4.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5.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经理责任制的编制、更新及安全生产责任 制的考核工作。 6.总经理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变化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7. 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责任制订计划,制订计划包含所有部门及岗位。 8.各部门根据公司责任制制订计划制订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责任制内容 与岗位实际工作相符。 9. 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责任制后,组织人员评审修订, 提交总经理审批发布。 10.总经理对分管副职、中层正职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中层正职对分管部门 的负责人责任制的沟通,逐级沟通至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11.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 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 1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 少每年进行一次,由各部门按公司要求自行组织并形成记录。 13.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各部门部门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4.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15.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底应对企业总经理、分管副职、中层正职的责任制 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16.中层正职每年底应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17.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18.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各岗位的安全 责任制适宜性进行评审,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安全 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修改或更新。 19.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提出修订和更新。更新后的责任制以文件形式发布。 20. 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 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四、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各项安全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财务应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明细记录,年末由财务部编制安全生产 费用汇总报告。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部门、个人须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的部门应将用款情况连同发票交回财务。 严禁将安全生产投入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投入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内使用,并应做好记录。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12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 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对安全投入资金的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安全投入项目计划审批表,报 总经理(厂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由财务人员负责填入安全费用管理台帐。 财务部应依据安全费用管理台帐每年出具当年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报 告。 五、 工伤保险费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 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改进措施,搞好事故预防,确保安全生产,现特制定本办 法。 1.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护 理费、交通费须凭正规发票方可到公司报销。 2. 员工发生工伤后,须征得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到医院治疗。 3. 住院治疗要人员护理的,伙食费每人每天按 10 元的开支(本县城内), 超过部分不给予报销。超出本县城的伙食补助按有关出差标准给予报销。 4. 发生工伤事故的员工,经治疗康复后,必须返回岗位上班,否则按旷工 论处。 5. 发生工伤事故的员工,治疗期间不发任何奖金。 六、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文件、台帐资料记录是衡量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标尺。在安全台 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公司 各部门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档案。 1. 安全档案公司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建立、管理,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 齐全。 2. 安全档案资料分为以下几大类: 1) 责任文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安全责任人 任命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2) 制度文件: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指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 作规程等。 3) 上级文件:政府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4) 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 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5) 安全投入:安全投入明细记录、相关发票(由财务负责)。 13 6) 相关方管理:相关方资格预审记录表、表现评价表、合格相关方名册、 安全管理协议书、相关方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外包施工队花名册、外 包施工队自带设备设施清单、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外包 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 7)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计划、新工人(含临时工)三级教育资料、其它 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等。 8) 安全会议记录:安全会议记录 9)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安全检查计划、安全检查表、整改通知单、隐 患整改记录、奖惩记录等。 10) 设备设施管理台帐:含设备出厂文件、设备设施保养、维修、检验、 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11) 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情况表、危险化学品供货、 配送方的资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2) 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13) 事故管理: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 料 14) 劳保用品管理:劳保用品供应商资质文件、产品合格证、发放标准、 发放记录。 3. 安全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 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4. 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将统计该上 报有关部门的上报有关部门;该定期向职工公布的向职工公布。 5. 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的建档和档案 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档案逐步完善和科学管理。 七、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 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 度。 1.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 2) 相关地方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3)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4) 国际公约等。 2. 获取方法 1) 上级发文、转文; 2) 报刊、杂志登载; 3) 会议获取; 4)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5)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6) 上网查询; 7) 其他渠道。 14 3. 编制和确认 1)安全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建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档 案》,作为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2)各部门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的法律 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 4. 安全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5. 各部门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 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 6. 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 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公司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8. 公司安全部至少每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 他要求。 9.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 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八、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对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公司员 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为安全管理部门,每年 12 月份向各部门征 集安全教育培训需求,根据需求制定公司各类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应包括培 训时间、对象、内容、责任人和培训方式。 2. 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每年要参加继续教 育。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每年进行再培训,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 职 ,每年要参加继续教育。 4.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专门的 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合格的作业操作或者职业资格证,方可持证上 岗,每年要参加继续教育。 5. 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实习人员等)进厂后必须通过公 司、部门、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 上岗作业。 6. 员工转岗、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岗位培训教育,经考 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7.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 8. 对外来参观、学习、业务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告 知。 9.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 4 学时。 10. 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入本公司作业现场前,对其进行安全 培训教育。教育的形式、内容应符合《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15 11. 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 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 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12. 培训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评 台账和档案,详细记录培训和考评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培训课时、受培训人 员、授课老师、培训考核等全过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九、 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识别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危害因素,根据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 措施,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实现左侧管理,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 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1. 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 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 常规和异常活动; 3)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 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 6)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 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2. 风险评价的基本步骤如下: 1) 划分作业活动 (或称单元 ,下同):编制作业活动表,内容包括厂 房、设备、人员和程序,并收集有关信息。 2) 辨识危害:辨识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所有危害。 3) 风险评价:对与各项危害有关的风险做出评价。 4) 依据风险可容许标准,确定出不可容许的风险。 5)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针对不可容许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计划。 6) 评审措施计划:评审控制措施计划的合理性、充分性、适宜性,确认 是否足以把危害控制在可容许范围。注意: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产生 新的危害。 7) 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控制措施计划评审通过后,落实所选定的风险 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3. 划分作业活动:作业活动可如以下方面划分:1)按生产流程;2)按地 理区域;3)按设备、设施或装置;4)按作业任务;6)按生产阶段;7)按岗 位或部门;8)上述方法的结合。 4. 辨识危害: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所列举的 20 类 事故因素作为作业活动的危害因素。 5. 风险评价小组负责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所有评价范围 进行风险评价。 6. 风险评价小组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可选技 16 术等因素,确定优先顺序,制定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序, 防止事故的发生。 7. 风险控制的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消除:采用本质安全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害因 素,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 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2) 预防:当消除危害因素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害发 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防爆膜、事故 排风装置等。 3) 减弱:在无法消除危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应想法减弱危害的 程度,如局部通风排毒、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 措施、减震装置、消声装置等。 4) 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害因素隔开 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 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 (如防毒服、各类防护面具)等。 5) 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设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 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8. 风险控制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 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2)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全员培训,提高技能和意识; 4) 完善作业许可制度; 5) 建立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 6) 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 9. 风险评价小组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 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10. 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 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11. 当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 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 技术改造项目; 4) 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12. 对新增项目,如新增设备、库房、道路、新使用的工艺和工器具等,应 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更新风险清单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 13. 对已消除的危害,及时从风险清单中撤消。 14. 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信息定期进行评审。 15. 安全部应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信息提供有关部门、人 员,作为人员培训、运行管理、设备管理、进行所需的监视活动等的内容。 17 十、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为了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制度。 2. 总经理对安全检查总负责,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措施的制定;各单位负责 人对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全面负责;安全部是安全检查的牵头管理部门,有责 任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二级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后的整治情 况进行跟踪管理。 3. 财务部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4. 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 1)综合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设施、 机械设备、安全教育、个体防护装备使用、违章行为等情况。 2)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前安全隐患、应急准备,节中值班、节后设备 重启和对重点危险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安排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雨季防雷电、 夏节防高温、防汛、冬季防火、防冻。 4)新项目投产前,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 5)专业性的安全检查,按职责分工由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包括聘请专 业人员参加。对电气设备、特种设备、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6)日常巡查:重点对重要部位等进行安全检查。分管人员每天一次。 5. 安全检查表设计。各类安全检查表由安全检查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国 家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查重点、设计检查项目、内容、检 查方法等,并报安全科备案 6.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定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做到“五到 位”。 7. 严重和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 施,由相关部门组织整改。每年安全部对安全检查的记录归档。 十一、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及时、有 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 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督促整改隐患,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制度,望公司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一)综合检查 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 1 次,部门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 少于 1 次。 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牵头,安全部配合。部门级综合安 全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牵头。 检查内容应包括: 各级部门、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公司各部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是否健全、内容是否合格。 安全、消防设施、安全装置、应急物质是否齐全完好。 工具、用具、劳保用品是否完好、有效。 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有“三违”现象等。 安全部应对主要责任人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 进行整改,对“三违”人员进行教育或根据《安全奖惩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日常检查 安全员、部门负责人应每日对作业场所进行巡回检查,内容应包括:作业 现场物料堆放是否合理、安全可靠;安全通道、工作通道畅通;设备设施、管线、 仪表是否工作正常、完好无渗漏;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设备设 施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临时线路、受限空间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带 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是否有作业证;下班人走后,非使用中的设备的电源、热源、 气源是否全部关闭;是否有“三违”现象。 检查人员应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班组,下达整 改通知,责令施工队长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三违”人员进行 教育或根据《安全奖惩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 安全部每季节应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 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防滑、防潮为重点。 夏季:以防火、防爆、、防雷、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秋季: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冬季:以防火、防爆、防冻、防静电为重点。 四)专业安全检查 安全部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检查,检查的内容及检查人员为: 电气、消防——电工、安全员 机械、起重设备——设备主管 防火防爆、仓储——营业部经理 检查方法:根据《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标准》中的检查 表和其它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 五)节假日安全检查 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到来前须进行节假日安全检查。 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等进行安全检查,由公司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安全部、各部门主管参与。 六)检查、整改要求 各类检查在开始前由安全部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建立安全检查台帐。 无法马上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 记录。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部负责人按奖惩 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19 十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 发现特种作业人员非法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证,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的,坚决辞退。 3.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4.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坚决辞退。 5. 公司需要聘请外来特种作业人员时,安全部须查验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 证,不得允许无证人员进公司从事特种作业。 6. 安全部应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的选 拔、考证、复审及人员调动工作。 十三、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 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 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 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 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 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 3. 设备设施在使用前,须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 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管理 4. 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 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5.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 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6. 外包、外协单位自带设备进入公司作业时,安全部应组织电气、设备专业 人员对其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方可在公司内使用。 四)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7.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20 1) 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 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 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 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 更换的。 5) 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6)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五)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8.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公司领导报告,查清事故 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9. 发生重伤以上(包括重伤)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 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 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10.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 严肃处理。 11.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 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 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选购 1.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选购生产设施,应安全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选购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特种设备。 2. 选购特种设备时应认真审查生产商相应的资质,禁止购买没有生产资质 的生产商生产的特种设备。 3. 购买特种设备时应向供货商索要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4. 若购买二手特种设备,须向转让方索要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及第 3 条 所述资料。严禁购买证照、资料不全的特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的使用 5. 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须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 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明 显位置。 6. 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应进行日常性维护保养,并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 7. 应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 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记录。 8.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 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检维护 21 9.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0.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检修人 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 四)特种设备的检验 11. 特种设备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有特种设备检验单 位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五)特种设备的报废 12.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下列情况时,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 报废。并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1) 严重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 2) 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 十五、 “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实施后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 的要求,实施源头控制,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 凡是基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尘毒治理、环境保护和防火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方能投产使用。 2. 在基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中,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审查设计 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和工业卫生,消防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3. 安全部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同时”工作的综合组织 和协调。参与投资项目“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依照政府相关职能 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职业健康卫生、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手续; 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档案 4. 对新工程项目投入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动工,并做到 完工投入生产时必须报上级部门验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操作规程,并做好 员工培训,使员工能够掌握操作规程方可上岗,以确保安全。 5. 凡是“三同时”项目必须由提请单位负责人按项目填写“三同时”审批 验收表。 十六、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1. 本制度的危险作业的定义是: 1) 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 的作业。 2) 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有限空间、场所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3) 临时供电线路用电作业:公司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4)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22 进行的作业。 5) 起重吊装作业:在公司内进行起重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6) 设备检维修作业:公司内机电设备检维修作业。 7) 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 公司对上述危险作业实施作业证审批管理,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安全 作业许可证。 3. 申办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1) 由作业或作业所在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安全部提出申请。 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部负责人签发并进行监督。 3) 作业许可证应至少保持 1 年。 4. 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应明确以下内容: 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5.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 戒标识,并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作业完毕。 十七、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1. 三级动火区域划分为: 1) 一级动火区域:存放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 2) 二级动火区域:生产部门、仓库等存在可燃物质的场所。 3) 三级动火区域:凡是在动火点附近、周围(含反面)均确认无易燃易 爆品和可燃物
67 页
520 浏览
立即下载
名企规章制度-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方针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报警网络图); 食品公司 201x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八、 一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1. 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 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维护及报废管理制度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6. 用电(包括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 用电(临时)安全管理制度 8. 工具(利器)管理制度 9.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 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1.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12.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13.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4.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6.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7.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8.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9. 安全事故管理、奖惩制度 20.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度 21. 应急(突发性)事故的管理制度 2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3.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4. 生产区域安全守则 九、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2.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4. 临时用电作业操作规程 5. 自动包装机安全的操作规程 6. 喷码机安全操作规程 7. 枕式包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8. 封口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9. 打码机安全操作规程 10. 电热恒温干燥箱安全操作规程 11. 电子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规程 12. 电热恒温水浴箱安全操作规程 13. 真空干燥箱安全操作规程 14. 臭氧机安全操作规程 15. 电子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规程 16. 手提式自动灭菌锅操作规程 17. 发电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8. 配电柜安全操作规程 19. 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一、 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规定 十二、 突发事件处理条例 十三、 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椐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要求在 一起编制,依据文件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届第 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令第3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 549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安全标志》(GB2891-1996)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电业安全作业规范》(DL408-1991)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第 6 号 方针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的安全管 理,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订安全生产计划如下: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全程控制;保护环境,保持健康;绿色发展 持续发展。 二、安全生产目标 1、最大限度地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不损害周围环境; 3、不损害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营造一流的安全生产环境。 量化总目标值为: 1、火灾、爆炸、因工死亡、重伤、多人中毒事故、污染事故为零;职工职业病发病 率为零;特大设备事故和重大责任设备事故为零。 2、年千人负伤率≤0.2%; 3、职工职业性健康体检率≥100%; 4、尘、毒监测合格率≥90%; 5、事故隐患整改率≥98%; 6、职工安全教育率 100%; 7、安全设备、器材完好率 100%; 8、一般设备事故≤0.5%;全部设备完好率≥95%;主要设备完好率≥98%。 三、具体工作和要求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 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2、定期开展风险评价。对生产、储存场所定期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 价,并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治和控制措施,以保障员工生产、工作环境的安全。 3、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利用安全月、安全周和开车前、停车后的时间,组织 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4、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依章治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并认 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以及省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标准、规范规 定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力度,使员工树立我要安全的理念, 在各自的生产、工作岗位上,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地负起义不容辞的责 任。 5、保障安全资金投入,不断地改善生产、工作环境。各部门、车间要在一月底前 作出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财务部门设立专项台帐,专款专 用。 6、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大力整治事故隐患。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按“四 定”措施进行整改。 7、开展事故应急学习和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2014 年 11 月 11 日 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X X X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 X X X(生产经理)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X X X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副组长: X X X 安全主任: X X X 小组成员: X X X 生产经理: X X X 生产主管: X X X 设备主管: X X X 行政人事主管: X X X (总经理) X X X (生产经理) X X X X X X 财务主管: X X X 仓库主管: X X X 品质主管: X X X 车间班长: X X X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总 理: 经 X X X 生产经理 : 安全主任 : 生 产 主 管 设 备 主 管 品 质 主 管 仓 库 主 管 财 务 主 管 行 政 人 事 主 管 车 间 班 长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职务 姓名 救援小组职务 总经理 总指挥 生产经理 副总指挥 安全主任 副总指挥 行政人事主管 组员 仓库主管 组员 生产主管 组员 设备主管 组员 品质主管 组员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警网络图 报告:安全事故单位 报告:当班领导 总指挥: XXX 副总指挥:XXX 安全主任:XXX 领导小组成员: 报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 120 电话 2014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安全承诺) 本公司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 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今年安全生产指 标要求,并要求各级贯彻执行。指标如下: 1、因工死亡,重伤为零; 2、千人负伤率为 5‰以内; 3、杜绝重大的火灾事故,杜绝重大的设备损毁事故; 4、本年内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要求各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并实施到位。 以上指标在年终给予考评,对各级完成安全生产指标情况给予适当的奖罚。 总经理: 二 0 一三年 月 日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本职责的执行,以及下属、各部门与各级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亲 自批阅和传达安全生产文件,指令和通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会议。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4、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 5、对安全生产有重大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或直 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和处分。 6、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 系。完善安全监管手段,支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主动听取安全责任部门的工作汇报。 7、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熟悉安全防范重点部位,保证安全生 产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对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要亲自主持落实整改, 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8、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政府安全 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0、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资源支持。 生产经理负责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 1、协助本公司主管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管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管安全。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合理选配作业人员,使所选配的人员具备所配工作(岗位)对文化程度、 技术水平和身体条件的要求。 5、对新工人和调整岗位的工人要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分配上岗。 6、严格审批加班加点。 7、做好本单位的工伤社会保险工作。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 作。 8、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安全主任安全工作责任 安全主任是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领导下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管理人 员。安全主任要全力协助公司内安全生产责任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搞好 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项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所以,要求安全主任必须全心全意把这项工作做好。 责任内容 1、做好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文件工作, 使全体员工充分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共同把企业的安全生 产工作做好。 2、贯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要求,每月需拟订学习内容指引班组的班后 学习。 3、按时收集班组的“生产安全、防火安全巡查记录”,逢星期四前汇总交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审阅。 4、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巡查记录作安全档案存 档。 5、在安全大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应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隐患部门 限时整改,安全主任要对此事进行跟踪,或组织技术人员验收。 6、每年一季度前要编制企业年度员工的安全培训、安全考核、消防训练计 划。 7、新员工安排到车间前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在三级安全培训表上做 好记录,新员工签名。 8、安全巡查中发现无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的员工,应立即按规定 处罚,并通知车间主任扣罚该员工所在班的班长月度评分。 9、每月应协同车间主管不定期抽查吸烟的员工,发现违反规定把香烟、火 机带入禁止吸烟场所的要立即按章处罚。 10、对车间、部门发生火灾事故、工伤事故,设备损毁事故要做到“四不放 过”: 1)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4)事故的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无论事故大小,安全主任都要亲自参 与和督办,事故处理完毕要做好结论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批阅。 11、企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安全主任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将视事故 的性质、经济损失的大小,扣罚安全主任的年终安全奖励。 生产部主管安全工作责任 1、生产部主管协助生产部主管领导,对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认真 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制度。 2、拟订、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管理 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生产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整改工作。 4、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生产部门的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设 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部门无力整改 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生产部主管领导汇报。 5、组织和参加本部门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有关 部门汇报。 6、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本部门安全员的工作。 行政(人事)部主管安全工作责任 行政(人事)主管负责公司的人事、培训、考核、保安、食堂、后勤等的安全 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的规定 与标准。 2、对新入公司人员(包括病产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 临时工、合同工等)及时与安全生产部联系。做好入公司安全教育,未经公司 级安全教育,不准分配到车间部门。 3、新工人进入岗位前应做好体验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卫生健康和 女工、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 4、特种作业和重要工种要害部门的操作人员安排要相对稳定,并持证上岗 原则。 5、按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脱岗休养及工种调动工 作。 6、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严控加班加点,执行劳动法,认真掌握劳动强度和 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7、把安全生产列入考核与分配的范畴,并制定奖励办法,促进安全生产工 作。 8、根据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要求,及时组织供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的劳防用品保健品、防暑饮料、妇女保护用品。 9、根据安全部门规定的品种数量规定的发放标准,负责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 购计划、保管、发放、废旧回收和修补工作。不准随意调换品种,减少数量和降 低质量。 10、负责做好食堂、后勤仓库、公共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本部 属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 订及完善工作,确保本部门生产安全。 11、负责制定本部门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及完善 工作,确保本部门生产安全。 12、参加劳动鉴定工作,行政(人事)部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1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工伤或重大事故的职工,会同有关部 门严肃处理。 品质主管安全工作责任 品质主管的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 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 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 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 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 上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 和标准。 2、负责对机械、电气、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符 合安全要求。定期对全公司的机械、电气、工业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组织 事故隐患整改。 3、负责对工业建筑,压力容器、高压管道及其安装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 验及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完好有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4、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从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凡属安全技 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的安全设施的施工应保证质量按期完成。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使之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标准和要 求。 5、负责安装和检修所需的防暑降温、防风防台,通风采暖、防雷等设备装 置,使之符合季节性的安全生产要求。 6、负责组织并会同人事部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压力容器、电气、电焊、电 梯)进行一年一次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7、凡外借的移动电动工具、工具、绝缘工具等,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借用 手续的安全管理,发现引线、插头、开关等损坏应及时修复,未经修复严禁外 借。 8、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及改进等技术 问题。对公司已批准的项目,组织人员按质按期完成。 9、对外来承包建筑、安装、检修等施工项目,必须负责签订有安全内容、责 任明确的项目施工协议书(合同),并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执行特 种作业持证操作的规定,对安全施工实行统一,协调的管理,并报地方劳动监 察处审批备案,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对外来一切施工人员,应将施工协议书(合同)连同名单送安全技术 部备案,并合同承包单位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11、基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时,应通知企业安全技术部参加。 12、负责组织有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并落 实整改。同时参与全公司各项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治理及事 故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 财务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 1、协助主管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 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根据安全管理小组提供之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资料,编制这方面的 经济计划,提供足够的资金,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3、监督各种劳动防护用品,降暑降温、清凉饮料、经费开支。 4、对各项安全措施所需经费,要优先安排保证。 5、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开支,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对公司生产 中的安全经济问题全面负责。 6、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 仓库主管安全工作责任 仓库主管对仓库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有危险化学品要设相应等级、防爆灯、防 爆开关等电器具),消防器材要齐全,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2、负责半成品仓、成品仓日常安全工作(包括人员及仓库现场工作的监控)。 3、库内物品堆放要整齐,装车,搬运时要轻拿轻放,夜间作业时,应有足 够的照明,走火、疏散通道必须畅通,以免发生事故。 4、库内物品堆放要严格按“四垛距”规范摆置:墙垛距、柱垛距、灯垛距、 顶垛距。 5、各类物品入库必须按品种,分类进行堆放,码垛要整齐,牢固。 6、加强物资管理,下班前检查仓库和关闭电源,离库时及时关闭上锁。 7、严禁仓库内乱拉乱接电线电器, 动火或电焊维修要报经安全委员会批准。 8、通道保持畅通, 灭火器材不能堵塞。 9、危化品仓库设置专人管理, 危化品分类摆放, 控制掌握好生产部门使用 危化品情况, 坚持频进货少存量的使用方式, 做到安全使用危化品。 10、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贯彻执行企业和生产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 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生产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 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 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 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公司的应急方案和行动计划,配合有关人员组织、 疏导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 2、在现场要经常巡回检查,严格执行岗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 任制,发现违章现象要严加制止。 3、督促维修工做好各种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4、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积极参与整改。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做好现场保护,参与抢救,参与事故 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参加各级部门安排的安全活动与培训、演练。 2、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 章冒险作业。 3、有责任劝阻他人冒险、违章作业,尤其是他人违章动用非其操作的设备 时,设备操作责任人应立即严加制止。 4、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有 责任立即向相关主管或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安全装置、 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操作工器具。 6、负责对自己操作的设备、工器具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保 持作业场所清洁。 7、做好本职岗位的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8、对违反安全规章的错误指令,有权向上级报告,防止事故发生。 9、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协助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的 调查。 一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安全消防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各生产区、仓库。 3、本公司内凡挂有“严禁吸烟”.等警告牌的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4、消防器材管理责任人必须对防火器材经常检查,失效的及时更换。非消 防员和非火警时,没有经过批淮,不得随意搬动和使用。因火警而使用了消防 器材,要及时报告本公司的消防器材管理责任人,给予迅速补充。 5、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管理,包括内容有;在易燃易爆品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电焊、气割、打磨等),必须经过动火审批,程序是;经过安全生产直接责 任人批准,并清理了易燃易爆品后,才能动火作业,并且现场应有监护人员。 6、本公司内交通要道不准停放车辆或堆放物资,保证道路畅通。 7、车间内部严格分区域分类别存放物料,绝对禁止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 不同的物品混放在一起。 8、各生产区、仓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布置在 便于取用的地方。 9、2、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消防栓、消防沙箱不得任意改装,挪 作他用。 10、消防设施如有失灵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完整好用。 11、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设备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各种电器设备。 3、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 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 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 查(至少每月一次)。 4、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 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5、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 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 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6、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 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 投入使用。 7、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 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8、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 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9、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10、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 人、人离灭火。 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维护及报废管理制度 1.安全检查检验制度:建立日常检验、定期检验和专项检验三者结合的检 查检验制度。日常检验主要是操作工人根据规定标准,每班对各设备关键部位 进行状况及安全状况检查;定期检验通常由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 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保证设备维持规定的技术性能,消除安全隐 患;专项检验一般由专职维修技术人员对某特定的项目进行检查测定,为设备 的调整、修理、验收及报废更新提供依据。各类检查检验要设置检查情况登记表, 并做好每项检查检验情况记录备案。 2.维修保养制度: 2.1 设备维修制度:设备的报修、检修、维修后的验收,做明确的责任规定, 监控设备的维修全过程,确保设备时刻处于安全状态。 2.2 发现机台故障后需停机并挂好提示牌,禁止动用,告知班组长安排机 修工及时维修; 2.3 机修工接到通知对设备进行维修时需换挂“正在维修”提示牌; 2.4 机修维修设备期间操作员除需配合机修工作外,禁止私自动用未维修 完好机台; 2.4 机修工维修完机台,需对机台进行校对,确认维修完好后需安装上机 台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交给设备的操作者或本机台所属的班组长验收; 2.6 验收者需仔细检测、校对机台,确认机台完好后,机修、验收人需在设 备维修记录本上登记记录; 2.7 机修如遇到自己无法维修的问题时,需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3.设备的各检测、维修、保养记录用完后,由各公司班组长保管,其中要记 载的内容应于当月底摘抄记入设备管理档案。 4.所有的设备均需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5.设备的报废:经设备管理部组织检查修理,确已不能修复的设备、或淘 汰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开出《报废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查,总经理、批准 后报废处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本制度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 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特点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内容。 三、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则 1、提高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熟练地掌握安全生 产技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 安全生产。 2、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 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熟悉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知识和操 作技能,提高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新职工进公司时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 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职工变换工种岗位时的 转岗教育、职工休假复工时的复工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意识教育、班组长 的安技知识教育和全员的安全教育等八种。 1、“三级”(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财务综合部组织负责,,安全管理小组成员负责讲 课。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 ⑴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⑵ 公司(包括产品种类、性能、危险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⑶ 一般电气、机械、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⑷ 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等四方面。 ⑴ 本车间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艺、机械、电器等特性工艺及流程、 主要设备的性能: ⑵ 本车间安全规程与制度; ⑶ 本车间有哪些危险场所、危险特性及预防办法; ⑷ 本车间曾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⑸ 各种消防器具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五方面。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教育,教育内容应包括:岗位安全技术 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职责、工艺流程;岗位的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 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设备性能、物料特性、注意事项、防护器具和消防器 材的使用方法,应急措施等。 2、日常安全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根据生产、设备、气候变化或实际工作需 要,灵活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如节日放假、设备检修等等,必须 事先进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或车间、部门组织进行。 3、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对从事电、气、锅炉水处理、 压力容器、起重、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必须进 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和一年一次的复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 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4、变换工种的转岗教育。 1)职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在从事新的工作前,必须进行车间(部 门)、班组的两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从事新的工作。 2)教育由生产部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员负责组织,车间和班组实施 教育。 3)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4)变换工种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教育内容、成绩应填写在《安全 作业证》上,并报有关部门作为核发新工种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 5、复工安全教育。 1)职工因停工、休假、离岗三个月以上,或工伤痊愈后需复工的,或因违 纪违规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 格后,方可重新独立上岗操作。 2)复工安全教育由车间的领导和安全员具体负责,车间、班组组织实施。 具体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相同。 3)复工安全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在《安全作业证》上做好记录, 并报有关部门作为重新核发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 6、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中层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经过资质部 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以后每两年复 训一次,取得的资质证书要登记存档。 7、班组长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是指车间内的班组长,在任职期间, 由安全管理小组及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授课,每年复训一次,教育的内容 和考试成绩要登记存档。 8、全员安全教育。 1)全员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各部门、各级等应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 标语、图版、讲话、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活动。 2)车间、部门必须每周一次,组织开展以车间或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 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 1 小时,活动时间不得挪作他用。 3)班组每天应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上要预想当班时可能出现的 危险因素,布置防治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的安全情况。 4)公司在开停车、设备检修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时、节 假日前,应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五、“安全作业证”管理 1、公司生产人员的“安全作业证”,由班组长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 《特殊工种操作证》由本人保管,工作时随身携带;其它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由持证者妥善保管。 2、“安全作业证”的内容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如 丢失应及时向所在部门申请补办。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特种作业人员。 三、基本条件 1 、特种作业人员 指 符 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技术 考核管理规则》 (GB5306–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 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 18 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 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 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四、培训考核与发证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 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 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 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五、复审 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 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复审内容: 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2)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3)进行健康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 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由人事部监督实施。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必须调动时要 经有关部门同意。 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 令其冒险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车间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用电(包括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及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用电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用电作业。 3、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 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4、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 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5、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设备部门领导批准。 6、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 若需移动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7、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 避雷针。 8、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9、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 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10、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 的顺序依次操作。 11、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配电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 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 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2、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 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3、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 并站在绝缘垫上。 14、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 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5、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 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 工作。 16、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撒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 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7、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 0、35 米 必须停电。距离大于 0、35 米但小于 0、7 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 0、35 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 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8、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 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 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 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9、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 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 须戴绝缘手套。 20、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 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 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 25 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 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 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允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 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21、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2、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 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 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3、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 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 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4、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 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5、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6、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 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 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 毛掸工具。 27、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 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 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 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8、电气测量的仪表应按期检验,绝缘用具应定期作耐压试验,保证灵敏 安全可靠。 29、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 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30、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用电(临时)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办理临时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四、临时用电许可证使用期限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 15 天; 五、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供电审批部门存档,第二联班 组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人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负责人和用电人签字同意后,电工方拆除临 时线路,并在临时用电许可证上盖“已执行”章; 3、填写临时用电许可证应按票证要求填写,不允许出现漏项,如其中一栏 无内容填写,此栏应填“无”;值班电工持票后核实票证内容并检查所持票证 有无漏项,发现票证有漏项应责令办票人补办; 4、临时用电票应有编号,动火票编号填写在票证第二栏; 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 1 年; 六、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七、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 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设备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八、临时用电必须严格规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 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九、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才可施工。严禁 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十、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 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 安装规范;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 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3、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 2.5 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 5 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 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4、采用暗管理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 埋深不得小于 0.7 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 盖板等措施;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等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 须能牢靠关闭; 6、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 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十一、临时供电执行部门值班人员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 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在临时用电许可证确认栏内签字并在被核对项 目前划“∨“方可送电; 十二、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 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十三、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地点 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单位有权 予以停止供电; 十四、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 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 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 十五、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十六、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 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工具(利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工具(利器)安全管理,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工具(利器)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工具(利器)作业。 3、每一件工具,包括各种钳、锤、扳手、锯条、钻嘴、小刀、剪刀、螺丝刀、锉 刀、车刀、铣刀以及其它工具,从采购回公司后开始到发出给个人到转给他人 到最后报废,仓库必须有全程跟踪记录。 4、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有责任保管好自己领用的各种工具,如有丢失,须按 价赔偿。 5、工具用尽或坏了并确定已无法修理继续使用,领用者须主动到五金仓库 进行报废注销或换领新的工具。 6、大部分工具因体积小、使用率高,别人拿去或借去使用的情况经常发生, 领用者须负责追回自己的工具;如果别人丢失了自己的工具,应及时向仓库报 告。 7、平时工具应放进抽柜等专门的地方,并锁好。使用时用什么拿什么,使 用后及时放回柜内。 8、各种工具特别是各种刀类都有一定的危险性,领用者切不可把工具随手 乱放,否则因此不慎导致自己或别人发生工伤或发生其它的意外伤害,领用者 须负一定的责任。 9、仓库应把曾发生伤害事故的工具进行记录,并进行一定的分析,想想有 无杜绝事故再次发生的办法或研究一下是否有其它相对较安全的工具可以替代。 10、公司人事部门应把发生伤害事故的工具及事件记录到领用者的的员工 个人档案中,作为年终评价的一项资料。 各主管及安全员有责任监督与管理好各种工具的摆放及安全情况,杜绝意 外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特种设备。 三、特种设备岗位职责: (一)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制定特种设备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 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2、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3、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4、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 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经理。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 责任制。 五、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有关《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 行处理。 (二)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为了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特制 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 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由人事部联系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4、具体内容 4.1、“三同时”内容 4.1.1 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 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4.1.2 在编制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 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 4.1.3 公司新上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 4.1.4 项目建设前,要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安全 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4.1.5 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必须交安监部门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4.2、“三同时”的执行 4.2.1 根据公司规定,由项目负责部门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任务书。 4.2.2 项目计划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工业 卫生和环保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 4.2.3 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有关领导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4.2.4 初步设计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填报《“三同时”审批表》,提供项目 初步设计方案和审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设 计。 4.2.5 《“三同时”审批表》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 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制度》进行,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 更改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同意。 4.2.6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 4.2.7 项目竣工后,要由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卫生及其他 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再投产使用。 4.3、职责划分 4.3.1 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4.3.2 哪个部门设计的项目,哪个部门就要负责设计方面出现的问题。 4.3.3 施工部门要在项目负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要严格保证施 工质量。项目负责部门有权随时检查施工质量。 4.3.4 公司管理部要协同各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凡不符 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项目负责单位和所在单位有权制止 其施工和投产。 安全投入保障 1.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即时提出整改 措施,整改后应有专人验收。 3.大修前应制定出大修计划,并落实责任人,保障大修的安全进行。 4.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各个职能部门应做好材料的计划和购买工作,资金的 准备工作,为安全生产做好准备。 5.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关的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措施编制的依据 1.依据国家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 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行业标准。 2.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3.预防火灾、爆炸、伤亡、职业病中毒需采取的措施。 4.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 合理化建议。 安全措施编制的范围 1.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2.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安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及安全图书资 料和教材。 3.以防止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计划的编制及审批 1.由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指定专人编制计划、方案、报 公司安委会。 2. 公司安委会审批批准,并召开相关负责人会议。 3.会议应研究确定:资金来源、设计及施工负责人、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等事宜。 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公司应根据当年计划提取的折旧基金,在年度技改计划中统筹安排安全 技术措施项目。 2.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 费用,在成本中开支。 3.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4.对紧急、重大不安全因素的整改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在成本中据 实列支。 5.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采购部门按计划采购。 检查和验收 1.公司主管领导和工会负责人必须坚持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由公司安全主任作出总结。 2.安全技术项目竣工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安全主管领导下,会 同相关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 3.使用单位应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 术及其经济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价。 4.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应纳入正常管理。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通过对所有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的全面考核,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和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全部员工。 公司通过安全标准化的绩效考核,奖励积极的安全行为,惩罚不安全行为, 以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 各部门要加强对部门员工的安全标准化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标准 化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操作,对于检查发现的部门员工的 任何非标准行为,公司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各部门要定期对照安全标准化的内容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安全管理工 作中的隐患,并及时进行消除整改,对不按规定开展自查的部门,按照公司相 应的经济责任制度进行处罚。 公司根据安全标准化责任分解的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安全管理小组进 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根据各部门反馈的信息对有关部门提出考核建议,年末 各部门把考核结果报安全管理小组。 安全管理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年末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职位(岗位)调整、 奖金发放的依据,或做出相应的处理。 凡连续两年考核在 60 分以下者,公司将做出书面警告或相应处罚措施并 记录存档。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件档案管理目的 加强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便于使用。 二、职责 1.总经理 (1)全面领导安全体系的建立、实施与改进。 (2)批准发布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批准发布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4)主持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查工作。 (5)批复有关法规文件收集、购买的费用支付。 2.生产经理 (1)协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监督各部门按照体系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开展检查与跟踪改进工作。 (2)协助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查工作。 (3)监督安全管理报告及相关记录、资料的归档的符合性、真实性与完整 性。 (4)监督过程控制实施的符合性,跟踪检查改进过程。 3.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1)策划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改进过程。 (2)组织编制和修改安全管理过程控制文件。 (3)监督、检查各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 (4)组织编制公司相应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5)保管员工档案及相关资质、业绩考核材料。 (6)负责安全管理项目《技术咨询合同》的登记、存档管理。 4.生产部主管 (1)负责收集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 (2)定期更新维护法规标准数据库。 (3)负责安全管理报告、技术资料的管理。 (4)负责安全技术项目的报告及相关资料建档。 (5)负责编制相关的安全检查表、作业记录等文件。 三、程序 〈一〉文件档案的分类与编号 1.文件档案的分类 (1)安全管理过程控制文件,为受控文件。 (2)技术档案:安全管理报告及项目相关资料、技术工作协议及简历等资 料,为受控文件。 (3)适用于安全管理的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导 则、技术书籍等,存档文件为受控文件。 (4)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员工聘用合同、资质证书、业绩考核等资 料,按人事部规定进行管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动火作业、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 用电作业、高处(空)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引用标准 公司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公司高处作业安全规 程、公司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 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2) 动火作业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 业许可申请书。 3) 危险作业的危害识别 a、危险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 安全措施。作业区域所属部门签发《危险作业申请书》,落实作业过程中的各项 安全措施。 b、外来施工人员落实“危险作业申请书”中的安全措施,工程项目负责人 监督执行并予以安全告知或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培训并将培训记录存档。 4)危险作业的申请:在工厂内有重大危险源和车间(宿舍)内具有火灾、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或高处作业、带电 作业、进入密闭室内作业、施工动土、临时用电等高危险作业时)应当按照规定 事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书”,经本部门最高安全负责人承认,报安全主任确 认并做好防护措施准备后方可作业。 5)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 防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 养护。 二.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的规定。 2、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一级易燃物品、 遇湿燃烧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 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 GB 190 的规定。同一区域 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5、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 贮存。 6、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贮存场所的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 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 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3、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a、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 要;并符合 GBJ16 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b、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
101 页
460 浏览
立即下载
名企规章制度-传媒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传媒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之甄选、报到、保证、试用、任用、服务准则、加班、差、公出 、 休假、请假、薪资、考绩、奖惩、迁调、解职、福利等,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 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之工作,得雇用定期契约人员 。 第三条 关于试用、练习生、新进职员及临时人员之管理,比照本规则之规定办理。 甄选 第四条 本公司职员之甄选,以学识、品德、能力、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 采用考试及甄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 应征人员之甄选以笔试、口试及性向测验各项中选择测验之,必要 时可经信用调查。 报到 第六条 应征人员经核定录用后,由人事单位通知录用人员报到,除任用通知单外, 并寄扶养亲属申请表、保证书,录用人应照规定日期报到,于报到前办妥下列手续,并于 报到时缴交,无故不在期限内办妥者,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一)缴验学、经历及兵役证件,2 寸半身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保证事宜; (三)填妥扶养亲属申请表; (四)经医院或卫生院(所)检查合格之体检表一份; (五)须定工作契约者,应即办理聘雇契约手续。 保证 第七条 本公司职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外,均须办理保证手续,并经审核 后方得报到。 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以保证书规定之。 第八条 本公司职员需觅保证人至少一名。 保证人必须有下列资格: (一)本国公民有正当职业。 (二)现职武官少校以上或文职荐任者。 第九条 凡为本公司职员或与被保的职员有配偶或直系亲属之关系者,不得作为保证 人。 第十条 被保证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一)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归还者; (二)偷窃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三)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证者; (四)故意毁损本公司之设备或其他物品者; (五)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受损者; (六)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第十一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即换保: (一)保证人死亡; (二)保证人住所不明; (三)保证人退休; (四)保证人丧失保证资格。 保证人有前项各款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其怠于通知者,应予议处 。 第十二条 保证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俟本公司交由被保人另行觅保, 办妥换保手续,接获本公司同意退保通知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如以登报或宣告退保者 , 概不生效。职员换保应于一星期内办妥新保证手续,逾期未办,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或 免职。 第十三条 保证人在保证书上盖有印章,如有作废或更改时应具函通知本公司,并将 新印章之印模挂号邮寄存查,同时声明继续保证,但在本公司未接到通知以前,仍认原印 章为有效。 第十四条 保证人所负之一切保证责任,决不因被保证人之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 口推诿。 第十五条 保证人应于职员离职半年后,而无发生未了结事项时,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 保证书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 本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于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办理对保。 试用 第十七条 试用期间: 新进职员到职后 40 天为试用期间,试用期满,由各部门主管签请总经理核准为正式 职员。 第十八条 试用期间成绩欠佳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解雇。 任用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本公司之职员: (一)曾犯内乱、外患或经通缉、判刑有案、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不良嗜好者; (三)思想不良或品性顽劣,经公私机关开革者; (四)亏空公款或贪污有案者; (五)参加帮会、营私、声名狼藉者; (六)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七)年龄未满 15 岁者; (八)患有神经病或传染病者; (九)欠缺语言机能,行为不便影响工作者。 第二十条 职员经任用分派工作后,应即赴所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服务准则 第二十一条 职员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与主管之指示。 第二十二条 职员应尽忠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漏业务上之机密。 第二十三条 职员对未经明示事项之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第二十四条 职员应珍惜公司信誉,凡个人之意见涉及公司者,非经上级许可,不得 对外发表。 第二十五条 职员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之职务,但本公司投资之事业经总经理特准者 , 不在此限。 第二十六条 职员对于一切公物应倍加爱惜珍用,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二十七条 职员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于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 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第二十八条 职员除星期例假、因公出差或请假者外应按时办公,不得旷职或迟到早 退。 第二十九条 职员星期一到五之上班时间为上午 8 时 30 分,下班时间为下午 5 时 30 分,中午休息时间自 12 时至下午 1 时 30 分。星期六上班时间为上午 8 时 30 分,下班时间 为中午 12 时。 第三十条 练习生之上下班时间如下: (一)白天练习生星期一到五上班时间为上午 8 时,下班时间为下午 4 时 30 分,中午休 息时间自 12 时至下午 1 时 30 分,星期六上班时间为上午 8 时,下班时间为中午 12 时。 (二)晚上练习生星期一到五上班时间为下午 5 时 30 分到晚上 10 时,星期六上班时间 为下午 1 时 30 分到 5 时 30 分。 第三十一条 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本公司职员应依规定之上下班时间打卡。任何 人不得代他人打卡,违者双方概以旷职二天论处,但因特殊情形未能打卡时,应由直属主 管证明之。 第三十二条 职员于上下班时间逾时或提早者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 15 分钟 以内,三次以旷职半天计,到或早退 15 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者,每次均以旷职半天计。 迟到或早退一小时以上者,以旷职一天计。其迟到、早退之统计以每月底结算。因天灾人 祸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形而迟到,经提出报告而查明确实者,或报经核准后而早退者 , 可免按迟到早退计算。 第三十三条 本公司职员于上班时间内,因公外出时,应以口头方式向直属主管报请 核准,报备时应说明事由、欲往何处、与何人接洽、及预定返回时间,未经核准擅自外出 , 情况严重者概以旷职论处。 第三十四条 当公司在晚间举办训练开班时,除经理级以上干部外,本公司职员均应 轮值,时间轮值之职责如下: (一)处理上课学员的各项事宜(包括点名、收款、麦克风、上课桌椅黑板、投影机等 准备工作)。 (二)督导练习生处理清洁卫生、冷气、茶点等事项。 (三)禁止上课学员进入办公室。 (四)随时注意学员上课之反应与意见,以报告上级。 (五)禁止旁听。 (六)预防火灾及其他危险事件。 加班 由于业务上之需要,需于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者为加班,加班得支给加班 第三十五条 费。 第三十六条 加班时间之计算,以每半小时为计算之单位,并按出勤卡时间为准。下 午下班后应打下班卡,加班前应打加班卡。 第三十七条 职员加班除每晚讲座之轮值外,事前须填妥“加班申请单”报请主管核 准,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第三十八条 经理级以上干部、营业及外人员,一律不支给加班费。 出差 第三十九条 职员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两种,需一天以上才能往返 者,称为“长程出差”,凡能于当天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因公务需要外出本市者 称为公出。 第四十条 长程出差: (一) 出差人员于出差前,应填具“长程出差申请单”,送请单位主管核签后,转呈副 经理以上主管核准。 (二)出差人员可凭核准后之“长程出差申请单”向会计科预支差旅费。 (三)出差人员公毕返回后,应按实际支出之宿费、交通费(以上须有单据)、膳杂费填 具“出 差旅费清单”,连同“长程出差申请单”,送单位主管核签后,转呈副总经理以上主 管核准,再送会计科报销。 (四)职员长程出差旅费支付标准如下表。 第四十一条 短程出差: (一)出差人员于出差前应向单位主管口头报备。 (二)出差人员公毕返回后,应按实际支用之交通费与其他费用,填具“出差旅费清 单”,呈报单位主管核签后,转呈副总经理以上主管核准后再行支付。 表 6.2.4 职等 交通费 膳杂费 宿费 一 实支 300 实支 二 实支 300 400 三 二等客列车以下实 300 320 支 四 二等客列车以下实 300 280 支 五 三等客列车 300 250 六 四等客列车以下实 300 200 支 注:膳费费说明: 每天 300(早餐 60,中晚餐各 120)。 早晨于 7∶30 以前出发者发给早餐费。 上午 11∶00 以前出发或下午 1∶00 以后返回者发给中餐费。 下午 5∶00 以前出发或下午 7∶00 以后返回者发给晚餐费。 第四十二条 职员国外出差,依下列标准支付: (一)若能取得收据,则实支实销。 (二)若未能取得收据,则除交通费外,每日以五十元报支。 休假 第四十三条 星期日与假日均给假休息,由于天灾事变或突发业务上之需要,本公司 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四十四条 假日如下: (一)圣诞节; (二)妇女节(限女性); (三)国庆日; (四)感恩节; (五)狂欢节; (六)劳动节; (七)其他由政府机关指定之假日。 第四十五条 特别休假规定如下: (一)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 7 天。 (二)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 10 天。 (三)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五年以上未满 10 年者,每年 14 天。 (四)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 10 年以上者,每年加给一天,但其总数不得超过 30 天。 第四十六条 为便于计算特殊休假天数,于每年年底结算,未满一年者不得享有。 第四十七条 特别休假应于每个月月初选定日期提出申请,层呈经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 第四十八条 因公司整体活动之需要,可经协议定为休息日,自特别休假中扣除,假 日二天后延长之日数定为整体特别休假日。 第四十九条 特别休假之有效期至次年 3 月 31 日止,未休假部分可提出申请,由公司 发给不休假奖金,以本薪之 1/2 为计算标准。 请假 第五十条 除规定之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有不能上班之职员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第五十一条 职员请假应依规定觅妥职员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于事先报请主管核 准。 (一)请假两天以内者,由经理核准; (二)请假在两天以上者,由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 请假除因紧急不能于事前呈核时,可事后补假外,其余非经核准之缺勤,均以旷职论 处。假期已满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亦以旷职论处。 第五十二条 请假日前后,除因特殊事故外,一律不准请假。 第五十三条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娩假、丧假、公伤假及公假等七种。 第五十四条 事假: (一)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不得超过 14 天。 (二)事假一次超过四天,在请假期间,如遇例假亦以请假计算之。 第五十五条 病假: (一)因一般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得请病假,病假全年不得超过 30 天,但因疾病 住院时得请病假全年不得超过一年。 (二)因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局指定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 之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报请总经理核准延长其假期,每次以一年为限。 (三)病假逾第一款之规定者,可以未请事假或特别休假抵充之,再不足时,可准以留 职停薪。 (四)请病假两天以上者,需备公立医院或劳保医院、诊所之证明。 第五十六条 公伤假: 请公伤假应检具劳保指定医院或公立医院之证明,期限以诊断书写明之日时为准。不 得超过 30 天,若超过规定期限仍未痊愈者,其延长假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并须填报 “公伤报告单”办理留职停薪。 第五十七条 婚假: 婚假八天(不可分开请假,且含例假日)。 第五十八条 娩假: 女性职员分娩,给假八星期。三个月以上妊娠之流产或小产给假四星期。 第五十九条 丧假: (一)承重祖父母、父母或配偶死亡可请丧假八天。 (二)曾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及子女死亡得请丧假六 天。 (三)逾期可申请以事假抵充。 (四)可分开请假,以天为单位,自丧亡日起七周内为之。 第六十条 公假: (一)政府法令规定应给公假者,一律以公假论。但其期间不得超过 30 天。若超过者 得申请办理留职停薪。 (二)请公假应提出合法之证明文件,其给假期限,依文件所定为准。 第六十一条 职员请假日数之计算,如系中途到职者(每年以 1 月 1 日为起算点),除 娩、婚、丧及公假仍照规定办理外,其余事、病假依比例计算递减。 第六十二条 请假未满一天者,以钟点计算,积满一天之工作钟点为一天。 薪资 第六十三条 职员之薪资分为本薪、加给、津贴、奖金。 第六十四条 职员之本薪按下列职位及职等标准核定之,共分六职等。 第六十五条 本薪以薪点计算之。 按职等定最高、最低薪点如下表,每职等并分为 100 级。 第六十六条 考绩与本薪调整: 第六十七条 当本薪已达该职等之最高薪点时,本薪之薪点不再调整。 第六十八条 营业部门及广告人员之本薪、津贴、奖金办法另订之。 第六十九条 职务加给如下,必要时得调整之。 总经理 5000 副总经理 4000 经理 3000 副理 2500 襄理 2000 主任 1000 副主任 500 第七十条 功俸津贴: 当本薪已达该职等之最高薪点后,本薪之薪点不再调整,而考绩列为优等者发放年功 俸津贴如下: 一职等,每年增加 2000 元 二职等,每年增加 1200 元 三职等,每年增加 1000 元 四职等,每年增加 800 元 五职等,每年增加 600 元 六职等,每年增加 400 元 第七十一条 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于每年新年前发放,其金额之核定,视前一年之盈余,并由总经理及各部门 主管参照考绩核定。 第七十二条 年资未满一年之职员,其年终奖金酌量发给。 第七十三条 薪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 5 日发给。 第七十四条 薪资之计算自到职之日起算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服务日数比例计算。 离职者给付至离职日,因故停职者,即日停止薪资,该薪资均于下次发薪之日发给。 第七十五条 加班费: 加班费以每小时 60 元计算。 第七十六条 请假扣薪: 请假超过第十一章之规定标准者,按小时计算扣薪。旷职者之计算标准,按第七章之 规定, 扣薪以“本薪+加给+年功俸津贴”之和除以 180 为每小时薪资率。 第七十七条 代扣项目: 应缴劳保费依劳保条例之规定。代扣所得税按所得税法之规定。 第七十八条 职员在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资,复职时不得要求补发。 第七十九条 考绩 考绩之主旨在于考核职员之工作效率、工作绩效、能力、操行及适任性 , 使有客观之了解,作为调薪、升迁及培育之参考依据。 第八十条 考绩按工作性质由各部门主管初考,再由总经理复考核定。 第八十一条 考核次数视工作之周期性而定,原则于每年元月底统计一次。 第八十二条 考绩等第以各项因素总得分定之。 优等:90 分以上;甲等:80 分以上,不满 90 分;乙等:70 分以上,不满 80 分;丙 等:60 分以上,不满 70 分。劣等:60 分以下。 第八十三条 办理考绩人员应严守秘密,并不得徇私、舞弊、遗漏或错误,违者分别 惩处。 第八十四条 考绩表如附表。 第八十五条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受惩诫记过以上之处分者; (二)迟到或早退全年累计达 20 次以上者; (三)请事假天数超过本规则之规定期限者; (四)旷职全年累计超过四天者。 第八十六条 职员考绩表由人事单位密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其他人员一概不 得查阅。 第八十七条 奖惩 本公司职员之奖励,分为升等、晋级、记功、奖金、加薪、嘉奖等六种 。 第八十八条 职员有下列事实之一者,斟酌予以升等、晋级、记功、奖金、加薪、嘉 奖之奖励。 (一)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者; (二)能为公司开发新业务者; (三)处于艰险情况,冒险执行所司职务者。 (四)遇非常事变,能奋勇出力,保全员工性命或重要文件者; (五)对舞弊或其他有害本公司利益之事件,能见机举发,或防止其发生,使公司减免 损失者; (六)才能卓越,勤勉辛劳,奉公守法,对于应办工作均圆满达成,足资同事楷模者; (七)其他应行奖励事项。 第八十九条 本公司职员之惩诫分为免职、停职、降级、减薪、记过、申诫等六种。 第九十条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斟酌予以免职、停职、降级、减薪、记过、申诫 之惩诫。 (一)营私舞弊或教唆帮助他人营私舞弊者; (二)窃取或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 (三)利用职务上之便利经营或兼营与公司类似之业务,而损及本公司利益者; (四)泄漏公司业务上之秘密及资料,或以文件帐册示人者; (五)违犯公司各种规章或命令者; (六)有渎职、失职或失察情形者; (七)不服上级命令,而使工作不能圆满达成者; (八)擅离职守,贻误公务者; (九)品行不端,损及公司名誉者; (十)伪造帐册,虚报费用者。 第九十一条 职员在应受奖励或惩诫之事实发生时,该单位主管应随时将有关事实签 呈总经理核定。 第九十二条 嘉奖三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记大功一次,申诫三次作记过一次, 记过三次作记大过一次,功过在得当状况下可互相抵消。 第九十三条 嘉奖或申诫一次,于年终考绩时分别增减一分,记功或记过一次于年终 考绩时分别增减三分,记大功或记大过一次于年终考绩时分别增减九分。 调迁 第九十四条 本公司之职员基于培养人才或业务上之需要,经董事会或总经理之核定 可调迁之。 第九十五条 本公司经理得签请所属人员互调工作,务使人尽其才。 第九十六条 职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翌日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监交办妥手续就任 新职,不得无故延迟或推诿。 解职 第九十七条 职员解职分退休、辞职、停职、裁遣及免职等五种。 第九十八条 退休办法另订定。 第九十九条 职员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向公司提出申请。 第一○○条 辞职申请未经总经理核准前应继续服务,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 份薪给及辞职证明书。 第一○一条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因病或因事请假,已逾规定期限者; (二)服兵役在一个月以上者; (三)刑事诉讼程序实施中被羁押者; (四)触犯刑事或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重大者。 第一○二条 依前条第一款停职之职员,其停职期间未逾一年者,经总经理之核准可 予复职。依前条第二款停职之职员于羁押之原因消灭后,经总经理之核准,可予复职。依 前条第三款停职之职员,获不起诉处分或判决确定无罪及停职期满时,经总经理之核准, 可予复职。 第一○三条 停职期间不计入服务年资内。 第一○四条 凡停职之职员不得在其他公司任职,否则视同自动免职。 第一○五条 本公司因业务上紧缩或因天灾、人祸、其他不可抗拒之情况,可裁遣职 员。 第一○六条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免职: (一)连续旷职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职达六日以上者; (二)考绩列劣等者; (三)全年记过达三次,未依照规定抵消者; (四)停职之职员,判决确定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者; (五)触犯刑事或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重大者。 第一○七条 经解职之职员,于接获解职通知后,应即将经办事项及经管之案卷、帐 目、款项、公物等全部交待清楚,向本公司人事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其应领之薪资及奖金 , 应于上项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一○八条 离职人员办妥离职手续后,可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 福利 第一○九条 本公司为安定职员生活,增进职员福利,办理各项福利业务。 第一一○条 本公司职员应依法办理劳工保险,其保险费由本公司及职员依法分担之 。 第一一一条 公司得于适当时机,办理公司旅游。 第一一二条 为酬劳全体职员之辛劳,公司于年终时举办聚餐。 第一一三条 职员可免费参加本公司所举办之各项讲座与演讲会,但须在不影响本身 职务进行之情况下,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参加。 第一一四条 正式职员结婚、丧事(指曾祖父母、父母、翁姑、配偶或子女死亡者), 公司可酌发礼金。 第一一五条 正式职员均享有退休金。 第一一六条 第一一七条 附则 本规则未尽事宜由总经理以命令规定之。 本规章经董事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7 页
451 浏览
立即下载
5、离职交接管理-离职交接表
离职交接表 各相关部门: 请按以下顺序依次为 名确认交接完毕。 部门 办理离职交接,并在相应的位置签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以下填写工作交接手续 现指定 接交 的工作(包括工作工具、工作文 档、工作进度情况等),请立即进行交接。 所属部门: 年 □附交接清单 页 月 日 □不附交接清单 工作交接 移交人: 年 接交人: 月 日 年 监督人: 月 日 年 月 日 电脑及配置情况 系统 集成部 签名: 年 月 日 工具仪器及借用物品情况 仓库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领借资料 □ 已归还 □未归还 □损坏 □无损坏 □无领借 □ 遗失 应赔偿 元人民币 领借书籍 □ 已归还 □未归还 □损坏 □无损坏 □无领借 □ 遗失 应赔偿 元人民币 资料柜、 办公桌 钥匙 办公文具 □已归还 文具清单: □已归还 □未归还 应扣款 元人民币 □未归还 应扣款 宿舍检查 钥匙交接 □已交 水电费 应交: 截止日期从 月 迟到 次,早退 出勤 天 月 日 行政管理部 □未交(扣款 元) 年 月 日 舍长 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管理部 签名 年 月 日 元人民币 日至 月 日 次,请假 天,旷工 考勤扣款 □ 已交(退款 □ 未交(扣款 备注: 天 元 元) 元) 本月应发工资 应扣款项 水电 房租 保险 其他 人力资源部 签名 实发工资 财务部 款项结算 年 元人民币 □ 已搬出 □未搬出 □未住宿 □ 有物件损坏 □无物件损坏 □ 物件损坏扣款 元人民币 工作证 签名 签名 宿舍情况 最后月份 考勤工资 核算情况 文件管理中心 年 月 借款情况 □已归还 □未归还 □无借款 报帐情况 □已报帐 □未报帐 □无报帐 所得税计算 工资发放 本月应交所得税: □银行发放 □现金发放 日 元 发放金额: 元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编号 注:此表为员工办理离职用,一式一份,办理完毕后财务部转交人力资源部存入个人档案。
3 页
447 浏览
立即下载
1、离职交接管理-离职工作交接单
深圳市诚慧光科技有限公司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单 姓名: 职务: 部门: 进厂日期: 离职日期: 工作交接情况 已交未齐 客 户 订 单 未交 资 料 存 放 处 工 作 注 意 事 项 离职人员签名: 接手人员签名: 制表: 陈燕玲
2 页
459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管理-停薪留职申请表
停薪留职/辞职申请表 □停薪留职 □辞职 年 月 日 申请人 申请单位 姓 名 □当事人 □主管 □代理人 到 厂 日 期 职务 原 因 停薪留职期限 离职日期 批 示 有 移 交 手 续 集 单 位 主 管 辖 人 事 部 门 关 办 事 部 项目 总 务 仓 库 合 计 人 事 警 卫 门 移 交 日 期 直接主管 单 签章 指示移交项目 位 移 交 接 交 人 监交人
1 页
406 浏览
立即下载
3、离职交接管理-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交接准备。 交接 准备分六个方面 : (1) 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 ;(2) 将尚未登记账目 的登记完毕 , 结出余额 , 并在最后……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交接准备。 交接准备分六个方面: (1)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2)将尚未登记 账目的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笔余额后加盖出纳人员名章;(3)整理应该 移交的各种资科,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 将要办理移交的账簿、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物品等内 容列清;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 据盘磁带等内容;(5)出纳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余额要 与库存现金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一致;(6)在现金和银行存 款日记账扉页的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第二、移交过程。 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 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1)库存现 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 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2)有价证券要根据各查簿余额进行 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3)出纳账和 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 明由移交人负责;(4)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 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放余额调节 表,调整相符;(5)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册点收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其他财产物资,如 财务章、人名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专用章等;(6)实行电算化的单 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 方可交接。 第三、交接后有关事宜。 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要在 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 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 另立。 用人单位应将相关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保存至少两年,以各查看。 企业制作离职文件时,应着重考虑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在相 关文件中得以明确表述。文件手续内容包括以下几点:工作材料、工作内容交接的 确认;离职薪资结算的确认;离职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文书;依具体情况需离职员工 签署的其他文件手续。企业应妥善保管这些离职文件材料,在内容及形式上均完 整淮确记录下离职环节。若员工离职后针对企业某项行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 企业在文件材料这项应对措施上可有所准备,为劳动争议仲裁及可能发生的法院 诉讼打下基础。
2 页
473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管理-员工离职审批表
员工离职审批单 申请人 姓名 部门主管 部门/项目 职务 入司日期 辞职日期 公司提出 □ 终止试用 □ 辞退 □ 合同期满终止续签 员工提出 □ 试用期内辞职 □ 辞职 □ 合同期满 性质 辞职/退原因 签字: 审批意见 拟安排交接时间: 年 月 日,交接时长 天。 部门负责人意见 财务部意见 (主管含以上或关键 岗位需财务审核) 账务是否结清:□无 □结清 签字: 年 月 日 □未结清 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最终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备注:本表应详细填写,待批准后办理《员工离职移交单》,进行工作交接,完毕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并结算薪资。 日
1 页
501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管理-员工离职面谈表
员工离职面谈表 年 员工姓名 部门 职位 直接上司 入职日期 离职日期 面谈者 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职位 月 日 面谈时间 员工本人 工作部门 1. 离职原因: 个人原因 工作原因 公司原因 自己做生意 工作不能胜任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回学校学习或留学 工作职责与性质 工资 退休/不工作 工作中无法提升自己 福利 工作地点与交通 工作挑战与成就感 整体工作环境 平衡工作和个人生活 工作负荷与加班 公司文化与战略 身体原因 其他工作压力 公司政策与制度 职业改变 上级 公司内部沟通与人际关系 更好的工作机会 与同事的关系 缺少培训与教育机会 其他个人原因 贡献得不到肯定 缺少发展与晋升机会 缺少工作灵活性 其他公司原因 其他工作原因 2. 如果您因工作或公司原因离职,您认为公司应该做出哪些改变? □公司制度与文化 □部门之间的沟通 □上层管理能力 □直接领 □员工发展与晋升机会 □工资与福利 □员工关 □团队合作精神 □工作性质 □其他请 导 □工作环境及设施 怀 □教育培训与发展机会 说明 3. 您对公司其他方面的建议,或认为公司在其他哪些方面应作出改变? 4. 是什么促使您当初选择公司? 5. 在你做出离职决定时,你发现公司在哪些方面与你的想象和期望差距较大? 6. 您最喜欢公司的哪些方面? 7. 您最不喜欢公司的哪些发面? 8. 您觉得您的上司管理、统筹、协调、沟通等能力如何? 9. 在您所在的工作岗位上,您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 10. 对您的继任者有何建议? 11. 您是否愿意谈谈您的去向,是什么吸引您加入他们? 12. 您是否愿意在今后条件成熟的时候再返回公司? 面谈者意见: 1. 离职主要原因: 2. 员工的有效建议与意见: 3. 对保留此员工有何意见: 4. 有何建议去解决造成此员工离职的有关问题,以保留其他优秀员工:
3 页
432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保密协议管理工具通用模板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谅解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章程》 《保密 守则》及其他公司文件中的保密规定。 二、 签署本合同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章程》《保密规则》和 甲方其他文件中规定的保密制度。 三、 乙方明确了解: (一)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乙方处于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 之后,也不论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是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对甲方的保密 义务是永远的。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经因为非乙方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 乙方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自己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 让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二) 无论乙方出于何种目的,也无论乙方是否从中获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 授权向第三人披露或提供条件使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是本 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四、 无论乙方是否了解某类信息属于甲方的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披露、使 用或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 权行为。乙方必须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事,在乙方不确定某个信息是否属于秘密 时,应当在采取行动之前先向甲方进行确认。 秘密的范围 五、 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产品(服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即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甲方产品 (服务) 【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环节】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i. 工艺流程; ii. iii. (二) i. 有关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客户名单; ii. …… (三) i. ii. iii. 有关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薪酬制度 企业财务状况 未发布的【并购、投资】项目信息 iv. 保密义务 六、 乙方应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并履行保密制度及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 七、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允许第三方获得、披露、使 用规定于本协议第三条及甲方其他保密制度中的甲方秘密。特别是: (一)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开发或参与开发的 【 产品(服务)】的 技术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亦不得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阅览、使用; (二)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信息中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印刷文档、电子文档、声音、视频的方式,自己或提供条件让第 三方进行获得、披露、使用。 (三) 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与其他公司、个人 合作或本人独自进行的方式,研制、开发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似之产品,或从 事、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四)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甲方【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 环节】等方面的资料,即使这些资料与技术无关; 八、 本协议中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 部或部分权利的第三方产品。 九、 若乙方与甲方有竞业限制协议,还应当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 违约责任 十、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为【相当于乙方违反协议行为发生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 或者相当于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两者以较 高者为准】。 本条所指的报酬,包括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奖金、奖励、津贴、社会 保险费、补充保险费、福利】等利益。 十一、 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的,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侵权的, 乙方对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 乙方同意,本协议第十一条所述的损失,包括了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的支出, 及下列方式计算结果中较高者: a)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 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以及第三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 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之和。计算方法是乙方及获益第三方从每件与 违约及侵权行为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该产品的总数 所得之积; c) 任何第三方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权向甲方支付的许可费中的较 高者; d) 根据市场一般情况可以推算出的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十三、 除第十一条所述损失,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 十四、 本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损失赔偿与第十条规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乙方向甲方支 付的违约金并不能冲减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其它事项 十五、 本协议的效力 (一) 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 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的为准。 十六、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甲乙双方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并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4 页
425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管理办法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 严格遵守。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 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 务的事项。 第二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 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三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 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 理廖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四条 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 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 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 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五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 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六条 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 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 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七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 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 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八条 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 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九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 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 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 企业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办(人事部)负责解释。 浙江奔奔针织有限公司 2006 年 3 月 10 日
2 页
458 浏览
立即下载
上一页
1
2
...
9
10
11
...
12
13
下一页
跳到
页
热门推荐
绩效考核关键指标
1788 阅读
31 页
【案例】华为、腾讯、阿里的薪酬设计全案
1362 阅读
46 页
员工晋升与调薪标准参考执行办法
812 阅读
8 页
职级体系及职业发展通道设计-(拿来即用)
916 阅读
5 页
研发中心薪资等级晋升制度
737 阅读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