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80不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要赔偿损失吗

21-280不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要赔偿损失吗

问:不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要赔偿损失吗? 答: 不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需要赔偿损失。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50 条明确规定:用人 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在第 89 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 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 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 50 条、第 89 条。 例: A 公司(上诉人)与李某(被上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被上诉人原是上诉人的销售副经理,双方劳动合同期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届满,劳动 合同期满双方无续订,被上诉人从合同期满后没有上班。劳动合同终止后,被上诉人一直 未与上诉人办理离职的手续。至本案庭审期间的 2010 年 3 月 18 日,上诉人当庭将被上诉人 的离职证明、档案材料、劳动手册交给了被上诉人。 原审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 除或者终于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本案被上诉人的劳动关系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已经终止,但上诉人于本案庭 审时才将离职手续等资料交付给被上诉人,被上诉人主张是上诉人因不满其向上级公司反 映存在问题而故意拖办离职手续,上诉人对此抗辩认为是被上诉人不回公司领取,从双方 对此争议所做的陈述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分析,作为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后,为 再就业的考虑及早向原单位提出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是符合情理的,且上述法律已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应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上诉人认为是 被上诉人不回单位办理之说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以作证实,上诉人对此申请了现职的两名员 工出庭作证,鉴于他们均是上诉人的在职员工,与上诉人存在利害关系,在上诉人没有其 他更有力证据相佐证的情况下,该院对以上证人证言不予采信。被上诉人的主张有其发给 上诉人两负责人函件及 B 公司的《员工录用通知书》、 《通知书》等相引证,故被上诉人主张 上诉人拖着不办离职证明之说更符合当时的情况,该院对此予以确认。关于被上诉人主张 的赔偿问题,其提供的 B 公司的《员工录用通知书》、 《通知书》能证实被上诉人离职后曾在 该单位工作了一个月,是因无法提供在原单位的离职等证明才未能继续工作下去,上诉人 对此没有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该院对此予以采信。因上诉人的拖延行为造成被上诉人 无法正常再就业,对被上诉人直接造成的损害,上诉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上诉人对 其损失以 B 公司的相关月薪证明为依据,经审查符合被上诉人当时的受损情况,其要求上 诉人赔偿六个月无法就业的经济损失 66,000 元的请求,该院予以支持。但其另要求的 66,000 元赔偿金则没有法律依据,该院不予支持。 二审维持原判。 解: 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 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上诉人公司未及时为被上诉人办理离职证明,导致被上诉人无法正常就业, 给被上诉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同时,被上诉人就其经济损失提供的证据证明,有理有据, 得到了两审法院的支持。 操作提示: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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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90离职员工的合同文本要保存吗

21-290离职员工的合同文本要保存吗

问:离职员工的合同文本要保存吗? 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 二年备查。因此,离职员工的合同文本需要保存。 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50 条。 例: 马某系外来从业人员,2009 年 3 月 9 日进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 工作,担任行政人事、财务、办公室管理工作。某公司为马某缴纳了 2009 年 4 月至 7 月期间 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2009 年 6 月 29 日,某公司开会期间,总经理与马某发生争执, 经协商后,马某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当日离职。出纳陈某将某公司的人民币(以下币种均 为人民币)30 万元划入冯某个人账户作为马某与其他五位离职员工的工资及补偿款。2009 年 7 月 7 日某公司就 30 万元款项被划向警方报案,目前大部分钱款退还后由警方保管。马某 于同年 8 月 28 日向上海市黄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 1、支付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29 日期间工资 23,724 元;2、支付加班工资 25,105 元(平时加班 186.5 小时 12,869 元、休息日加班 98.5 小时 9,062 元、国定假日加班 23 小时 3,174 元);3、 支付工资及加班工资 25%补偿金 12,207 元;4、支付津贴补助 20,510 元;5、支付违法解除 劳动合同赔偿金 4,000 元;6、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21,520 元;7、补缴 2009 年 3 月 9 日至 6 月 29 日的综合保险费;8、支付报销费用 132,891 元。仲裁裁决如下:一、某 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马某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29 日的工资 23,724 元。二、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马某 2009 年 3 月 9 日至 6 月 29 日的加 班工资 14,498.86 元。三、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马某津贴补助 20,373.28 元。四、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马某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 偿金 4,000 元。五、不支持马某的其他仲裁请求。某公司、马某均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某公司认为合 同约定马某月薪 4,000 元,但某公司未按规定提供应由其保管的劳动合同,也未提供已支 付马某 2009 年 4 月工资的签收单或付款凭证,现双方对工资金额及是否支付 2009 年 4 月 份工资陈述不一,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某公司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故采纳马某所述月 薪为 8,000 元。某公司应按此标准支付马某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29 日的工资税前 23,724 元。 二审维持了原判。 解: 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保存离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本案中,某公司未保存与马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未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关于 工资的约定,因此承担了举证不力的后果。 操作提示: 1)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用人单位不仅应当依法保存已经离职的劳动者的合同文本,还应保存离职劳动者提 出离职的书面文件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达成的协议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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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离职保密协议

【精品】离职保密协议

篇 1:离职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第一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和管理上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 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配方、工艺 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 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 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职务成果 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 品、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 的信息资料、研究材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享有 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并且,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 和报酬。 甲方给乙方的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有如下规定: 1)。。。。 2). 第三条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 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 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 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 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三 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 第六条从事第二职业的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特别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 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间 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第七条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 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 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 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实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 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第九条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 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 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 2:离职保密协议 甲方:河南***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 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 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 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 四、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 基本工资的 5 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 五、协商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河南**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篇 3:离职保密协议 甲方: 签署地点:深圳南山区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曾经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 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内容包括以下,乙方对此承担保密义务: 1 所有涉及甲方的客片、样片、宣传片等任何图片; 2、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 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在服务关系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图片、取走与商业秘 密有关的物件(包括任何图片、信息等);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 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2、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在服务关系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甲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 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并且乙方应当克尽保守上述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保密义务的终止 1、甲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图片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圆元。 2、乙方如将 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 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深圳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六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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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层员工离职协议

公司高层员工离职协议

公 司高层员工离职协议 甲 方: 公司 乙 方: 鉴 于乙方在甲方从事 一职期间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 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产品设计、 图纸、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甲方资料文件不得用于其他公司或其他项目。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事本职工作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 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 U 盘等。 6 .乙方有责任遵守在职期间甲方对外合同中及相应保密协议中的内容,并同时承 担在职与离职后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而引发的责任和后果。 二 、员工离职后有义务配合公司完成其在职期间发生的业务的后续问题。 三 、如有违约,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 、不能用任何形式挖走现有职工,无论是一般员工还是技术类、管理类。 五 、协议有效期限至签字日期起二年。 甲 方(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盟 强实业有限公司 2 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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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保密协议

离职保密协议

离职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知悉或者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 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技术及业务方面的机密内 容。现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甲方正当合法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离职后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 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保密期限及范围 第一条 乙方保证,无论以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应对其在甲方任职 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 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商业秘密实际上已经 公开为止。 第二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及重要数字信息; (二) 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人事调整方案 (三) 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四) 品牌资源信息; (五) 品牌销售业绩; (六) 重要品牌装修设计方案; (七) 各品牌的具体合作条件; (八) 公司重大活动的营销策划方案、设计方案; (九) 企业设计方案、营销文案; (十) 公司的 VIP 会员信息; (十一)公司的收入与支出预算及各项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十二)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信息; (十三)公司员工档案、薪酬收入及福利信息; (十四)公司网络系统应用信息及数据库资料; (十五)公司存档的各类没有解密的文件、图纸及媒体资料等; (十六)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声誉等产生不利影响的资料、信息等。 二、保密义务 第三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返还其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 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标、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带、磁盘及其 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并按甲方的规定办理有关交接手续;或按甲方的规定对有 关商业秘密资料予以销毁。 第四条 乙方离职时应保证将记载于乙方自由载体的甲方商业秘密立即删除; 不能删除的,应当立即销毁或无条件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 乙方应于离职时向甲方书面保证已经全部归还或销毁商业秘密资料, 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 第六条 乙方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将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擅自 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三、竞业限制义务及范围 第七条 乙方承诺,在其离职后未经甲方同意,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 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两年后的次日止)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等。 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 (一)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 (二)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业企业; (三)甲方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 第八条 乙方承诺,在其离职后未经甲方同意,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 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两年后的次日止)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伙经营与甲 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 竞业限制范围:北京市、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的百货类行业。 四、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十条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 偿金,费用为: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每月支付给乙方_____元人民币。 五、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 _元人民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 ___元人民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因违约而致使甲方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调查费、住宿费、交通费、鉴定费、律师费等),不包含在违约金之内 乙方应另行承担。 六、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 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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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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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保密协议 甲 方:济南市中微尔电子设备装配厂 地 址:济南市中区白马山南路 13 号。 乙 方: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因 乙方曾经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 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分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 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 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 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 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 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 息。 3. 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 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 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 经营信息指有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 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 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 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 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 人员。 保 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离职期间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的行为。 第四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 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公 2. 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 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3. 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 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 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 本。 4. 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 5. 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6. 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设备、客户名单等交还甲方。 7. 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在劳动合 同关系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甲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 有权,并且乙方应当克尽保守上述商业秘密的义务。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 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 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 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甲方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8.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 甲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 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 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 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 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 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 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 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 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 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 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 侵权责任。 4. 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 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 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 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第八条:双方确认 在 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九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3、 乙方从公司离职三年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签订时间: 方: 签订时间: 收到条 今收到济南市中微尔电子设备装配厂支付的 保密费 元整。 收到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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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保密协议

离职员工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鉴于 1、 乙方于 2012 年 6 月 1 日正式从甲方离职,离职之前乙方担任甲方研发中心交互设计师, 涉及和掌握公司产品交互设计方案、产品设计页面、产品配色方案、页面设计代码、前端 交互代码、各种内部会议纪要及录音、各客户项目的解决方案文本等多方面的重要信息; 2、 乙方承认,由于受聘于甲方公司(包括接受公司向其提供的培训),能充分接触公司 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 供应商有广泛的往来; 3、 乙方承认,如果离职之后,向甲方现有或者潜在的竞争对手或者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 信息,将会使甲方处于一个十分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甲方的利益; 4、 乙方愿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于甲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二条:保密内容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涉及到的甲方所有资料:产品交互设计方案、产品设计页面、产品 配色方案、页面设计代码、前端交互代码、各种内部会议纪要及录音、各客户项目的解决 方案文本等;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涉及到甲方项目的所有资料、数据和信息,包括:页面设计代码、 交互研发方案代码、解决方案、项目计划、原型、流程图、验收文档、推广方案、培训 ppt、 项目实施追踪资料、客户提交原始资料、帮助手册等多种类型的数据和信息,这些客户 包括: 3、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信息的甲方 SVN 服务器上的程序 源码、各类页面设计代码、研发及管理程序文件、甲方涉及所有文档资料,如:客户联系 方式电话人员、组织架构、人员信息、程序代码、管理应用程序、邮件内容、电话内容等; 4、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 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客户的上述信息资料,也不得使用这些信 息成果; 5、 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在双方的雇佣关系终止后的五年内仍然有效。 第三条:竞业禁止义务 1、 乙方从甲方离职后 3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 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2、 乙方从甲方离职后 3 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 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3、 乙方从甲方离职后 3 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 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 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二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以及第三条竞业禁止义务,应承担违约责 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因为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承担赔偿责任。 2、 如果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已经透露或者可能透露保密信息,甲方应有权阻止乙方,或 组织乙方向已透露或可能向其透露保密信息的任何一方提供服务。而且,甲方还有权寻 求其它救济方式,包括对损失、损害的索赔 第五条: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协议第二、三、四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 时间、地理区域是为保护甲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六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 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七条 协议的修改与转让 1、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共识。未尽事宜双方可修改本协议 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2、乙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由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义务。 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 未果,任何一方可向 厦门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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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离职员工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离职员工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鉴于 1、 乙方于 年 月 日正式从甲方离职,离职之前乙方担任甲方研发中心主管,涉及和掌 握公司产品配方、产品设计、各种内部会议纪要及录音、各客户项目的解决方案文本等多 方面的重要信息; 2、 乙方承认,由于受聘于甲方公司(包括接受公司向其提供的培训),能充分接触公司 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 供应商有广泛的往来; 3、 乙方承认,如果离职之后,向甲方现有或者潜在的竞争对手或者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 信息,将会使甲方处于一个十分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甲方的利益; 4、 乙方愿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于甲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二条:保密内容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涉及到的甲方所有资料:产品配方、产品设计、各项专利、各种内部 会议纪要及录音、各客户项目的解决方案文本等多方面的重要信息;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涉及到甲方项目的所有资料、数据和信息,这些客户包括: 3、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信息的甲方产品配方、产品设计、 各项专利、各种内部会议纪要及录音、各客户项目的解决方案文本等多方面的重要信息; 4、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 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客户的上述信息资料,也不得使用这些信 息成果; 5、 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在双方的雇佣关系终止后的五年内仍然有效。 第三条:竞业禁止义务 1、 乙方从甲方离职后 3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 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2、 乙方从甲方离职后 3 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 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3、 乙方从甲方离职后 3 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 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 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二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以及第三条竞业禁止义务,应承担违约责 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因为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 担赔偿责任。 2、 如果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已经透露或者可能透露保密信息,甲方应有权阻止乙方,或 组织乙方向已透露或可能向其透露保密信息的任何一方提供服务。而且,甲方还有权寻 求其它救济方式,包括对损失、损害的索赔。 第五条: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协议第二、三、四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 时间、地理区域是为保护甲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六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 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七条 协议的修改与转让 1、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共识。未尽事宜双方可修改本协议 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2、乙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由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义务。 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 未果,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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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

员工离职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

员工离职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公司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工作合作过程中,向员工提供有关保密信息, 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人力 资源资料、投资意向、营销方案、图纸设计、店面设计、制做方法、工作流程、服务 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客户开发记录、客户报告、客户资料、检测报告、实验 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 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资料、行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保密义务 1] 严守机密,对日泰兰州分公司的已知商业秘密要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 2] 不得泄露任何本公司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公司的保密制度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进行其他与本 公司无关的商业活动。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 失,应赔偿全部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据法律追究乙方责任。 保密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 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 的全部理解。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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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细则及流程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细则及流程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细则及流程 一、目的 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 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 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状况。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的离职手续办理。 三、离职定义 (一)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而辞去工作的行为。 (二)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 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等情况。 (三)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 行为。辞职、辞退员工未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原则 上行政人事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四、离职申请 (一)辞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以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二)辞退:部门主管提出辞退建议时,应有理有据,并详细填 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 1 五、离职审批 (一)辞职: 1、面谈:部门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 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2、审批程序:经面谈后,员工仍然坚持辞职,则填写《离职申 请表》经所属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区域经理审批,报分管副总审 批,行政人事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二)辞退: 1、依据:部门主管提供辞退员工的依据,并上交《员工辞退建 议及审批报告单》。 2、审批程序:部门主管提出意见并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 报告单》,经区域经理核实批准后,报分管副总审批,经行政人事部 核实并签署意见,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 拟辞退人员所在部门安排工作移交。 六、离职交接 (一)物资交接: 离职员工应将办公物资、工作证、名片、工作服、文件资料、档 案等所有物资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接。 (二)工作移交: 部门主管在确定员工离职信息后,应尽快安排离职员工进行工作 交接,并填写《离职申请表》,所有移交工作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 2 电子档应该有详细的归类,使移交后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七、薪资结算 1、辞职员工当月工资于办完离职手续后 3 个月发放;鉴于未收 中介费存在退单、坏账等风险,因此主动辞职员工自辞职之日起公司 不再发放累计未发提成。 2、每月 15 日前辞职的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 及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公司不再向其结算未结工资(包括但不限于: 当月基本工资及提成、当月各项福利及累计未发提成);如造成公司 损失的,公司将依法通过法律途径向其主张赔偿。 八、附则: (一)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此细则进行修订调整。 (三)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表: 表一:离职申请表 表二: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 行政人事部 2019 年 10 月 2 日 3 离职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部门/分行 岗位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日期 4 (请在对应的方框内勾选) 离职原因  薪酬福利  门店管理  员工矛盾  工作调整  无法胜任岗位  求学进修  个人发展  家庭原因 其他原因:(请说明) 部门/分行 经理意见 区域经理 意见 分管副总 意见 ① 钉钉系统 人事专员 审核 ②微 信 群 物品退回: ③ 网络端口 ① 工作服 ④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②徽 章 行政专员 审核 ③工 牌 (签字) 人事经理 财务 审核 (签字) (签字) 离职日期 (签字) 总经理 (签字) 离职人员 (签字) 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 辞退人员姓名 所在部门 担任职务 5 辞退原因 (依据) 部门主管/分行经理: 时间: 区域经理 意见 签字: 时间: 分管副总 经理意见 签字: 时间: 行政人事 部意见 签字: 时间: 总经理 审批 签字: 时间: 附表二: 6 员工离职流程 流程 离 职 申 请 标准/重点 辞职 提交辞职报告 提前一个月 辞退 提交辞退建议 有理有据 面谈 沟通挽留 负责人 部门/分行责任人 离 职 审 批 部门/分行责任人 辞职 填写《离职申请表》 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 提供依据 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 行政人事部 部门/分行责任人 辞退 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 辞退理由合法合理 相关文件档案移交本部门 离 职 交 接 详细、齐全 物资交接 齐全 相关办公物资移交办公室 部门/分行责任人 行政人事部 移交内容应有书面记录 工作交接 薪资结算 财务结算、工资结算 7 结清工资及工资以外的款项 财务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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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调岗、离职流程图

人员招聘、调岗、离职流程图

人员招聘、录用流程 附件一 流程 N 驳回申请 责任部门 相关说明 相关文件或表单 人员需求 申请 用人部门 需求部门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 人员需求申请表 审核 用人部门 部门经理对人员需求表进行审核 人员需求申请表 Y 发出招聘通告 行政部 行政部收到核准后的人员需求申请表发出招聘通告 无 筛选简历 行政部 根据用人部门要求筛选应聘人员简历 无 行政部 行政部通知符合需求岗位要求的人员来司面试 无 N 放弃 Y 通知面试 行政部 N 放弃 面试 用人部门 Y 调岗、辞 退 N 1、请应聘者填写“应聘登记表” 2、面试人填写“面试评价表” 3、告知应聘者等待录用通知 录用 行政部 1、向入职者讲解员工入职前培训须知及公司规章制度 2、入职者填写“人事资料卡” 3、入职者提供相关证件,行政部保留复印件 4、给入职者发放考勤卡,并将其带至用人部门开始试用期 试用期 考核 用人部门 1、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填写转正考核表 2、考核未通过员工直接调岗试用,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直接 辞退 Y 应聘登记表 面试评价表 人事资料卡 转正考核表 转正 用人部门 总经办 变更工资申请表 人员调岗流程 附件二 驳回申请 用人部门提交变更工资申请单,及时调整转正员工薪资待遇 调动申请 相关部门 提出人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员工调动申请表 评审 相关部门 相关领导评审申请 无 调动前交接 相关部门 员工调动前需做好交接工作 无 新岗位报到 相关部门 调动员工按时到新岗位报到 无 N Y 人员离职流程 附件三 离职申请 行政部 离职交接 相关部门 薪资结算 财务部 离职者填写“员工离职手续表”,正式员工需提前一个月申请 员工离职手续表 (被辞退、被开除、自动离职者除外) 相关负责人与离职者进行交接工作 员工离职手续表 计算应得酬金扣除应扣款项,核算离职者实得薪资 员工离职手续表 离职分析 行政部 1、离职员工人事档案保存一年 2、每季度应做一次离职员工分析报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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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

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

制定日期 某有限公司 生效日期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离职管理制度 总页数/页次 1 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人员流动秩序,确保职员离职时,工作能明确转移,保证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 度。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员离时的处理程序。 3.职责 总经办主导,各部门支持配合。 4 离职类型 4.1 辞职 4.1.1 试用期内的职员必须提前 7 天以《职员离职(辞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的书面 形式通知公司总经办的人力资源部。 4.1.2 已过试用期的职员辞职,必须提 30 天以‘申请表’通知公司总经办的人力资源部。 4.2 辞退 4..2.1 在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适应岗位工作的. 4.2.2 以虚上简历\虚假证件等蒙骗公司入职的. 4.2.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4.2.4 被依法追究弄事责任的. 4.3 开除 4.3.1 职员严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国家法律等,对公司或社会造成较坏影响或较在损失 的,公司给予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交送司法机关处理。 4.3.2 开除职员必须经总经办调查核实并提交总经理签字批准. 4.3.3 人力资源必须妥善保管职员档案,必要时交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4.4 自离 4.4.1 指职员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离. 4.4.2 职员主动放弃未结算薪水. 4.5 急离职 4.5.1 因个人特殊情况未能按规定天数提前申请辞职的行为. 5.薪水结算 5.1 辞职 5.1.1 薪水结算至最后的工作日止. 5.1.2 新员工入职(包括试用期员工)前几天视为培训期:即 4 级以上(含 4 级)前五天不计工资;5 级以 下(含 5 级)前三天不计工资;7 级以下(含 7 级)前二天不计工资. 5.1.3 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应按合同执行. 制定日期 20XX-04-26 生效日期 20XX-05-01 文件名称 某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ZHC/C6.2-03 版本版次 A/O 总页数/页次 1/1 5.2 辞退 试用期内被辞退,薪水结算至最后工作日,扣除应扣款项后当天以现金支付;试用期后被辞退, 以所签合同规定方式结算. 5.3 开除 薪水结算至最后工作日,扣除应扣款项后当天以现金支付. 5.4 扣除注意项目: 5.4.1 职员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借款. 5.4.2 职员对公司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赔偿金; 5.4.3 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以合同为准). 6.离职管理 6.1 职员在离职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不得影响公司动作,否则公司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6.2 职员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重要之岗位必须附有《移交清单》,送总经办备查。组长级以下 等级人员直属上级领导证明,科长级(含)以上人员由总经办主任证明,但情况特殊者,证明人 由总经理指派。否则职员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 违纪开除之员工,公司不提前通知. 6.4 离职后必须属守商业道德,不得汇漏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对公司恶意破坏,否则公司将采取法律 途径和措施,在当地及肇事者家乡媒体声明、曝光肇事者行为。 6.5 离职 6 个月内,经发现有舞私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相应赔偿。如监 交人知情不报受连带处分。 7 离职谈话 7.1 职员辞职时,部门负责人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填写《离职谈话记录》。 7.1.1 收回领用工具等物品;了解其掌管工作的态度; 7.1.2 了解其离职真实原因和去向;对工作的建议; 7.1.3 记录离职谈话内容,部门负责人签字,交总经办. 7.2 职员辞职时,总经办主任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填写《离职谈话记录》。 7.2.1 收回职员工作证、钥匙、名片等资料和物品; 7.2.2 了解其离职真实原因和去向; 7.2.3 对公司和工作的建议; 7.2.4 记录离人谈话内容,经职员和总经办主共同签字,存于职员档案. 8 流程及相关记录 制定日期 20XX-04-01 某公司 文件编号 ZHC/C7.4 生效日期 20XX-05-01 文件名称 责任人或责 任部门 申请人或 申请部门 所属部门科 长 所属部门负 责人 总经办 副总经理 离职管理制度 流程 执行标准 版本版次 C/O 总页数/页次 7/3 相关记录 备注 1.国家法律法规 2.公司规章制度 1.申请表 / 2.通告 3.国家机构处理结 果 1. 根 据 申 请 人 工 作 ‘申请表’签名 / 情况 2. 根 据 部 门 工 作 需 求 3. 根 据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1. 根 据 申 请 人 综 合 ‘申请表’签名 / 表现 《离职谈话记录》 2. 根 据 部 门 工 作 需 求 3. 根 据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4. 根 据 申 请 人 综 合 ‘申请表’签名 / 表现 5. 根 据 部 门 工 作 需 求 6. 根 据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1.根据公司需求 ‘申请表’签名 / 2.根据公司规章制度 总经理 1.根据公司需求 ‘申请表’中 2.根据公司规章制度 ‘经办人’栏签名 / 离职人员部 根据部门工作计划 工具量器等签收记录 ‘申请表’中 / 收回证件、宿舍钥 匙、工作服记录、管 理手册 ‘申请表’中 各种款项借支 ‘申请表’中 门科长 离职人员总 经办人员 离职人员财 务部人员 ‘经办人’栏签名 。/ ‘经办人’栏签名 ‘经办人’栏签名 / 财务部离职 根据公司财务制度 人员 签收人签和‘申请 / 表’ 中离厂声明保证签 名 离职人员 《宿舍管理制度》 / 总经办 《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名册上删除床 / 位 总经办 《档案管理制度》 1.‘申请表’ / 2.通告 3.国家机构处理 结果 4.《离职谈话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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