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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004-R01 新外教入职培训清单
卷号 3 名称 文件号 创建/修改时间 外籍教师的招募 TR-004R01 2023-2-1 新外教入职培训清单 To be initial by trainer – this can be the DOS/Senior Teacher or Mentor - & teacher General Trainer School orientation Review terms of employment: Contract & attachments,& visa info Sign contract (if not fax signed) Medical (info/arrangements) EF English First Presentation Center Organizational Chart incl. reporting procedures Academic Course types and tempo including;E1D EF Methodologies Staff room & resources orientation Teache r Intranet Links Click here Click here Click here and here Click here Click here and here Peer observations Course management procedure(s) Click here Click here Click Click Click Click Level & placement Testing EF Xtra Lesson plan check Observation by DOS Demonstration lessons Administrative routines Form filling (absence/holiday) Work done sheets Attendance records Scheduling Sales and Marketing Marketing and center activities Sales system here and here and here here here part 8 here Click here Click here Click here Click here Click here Teacher signature: DOS signature: CM signature: Date: 保密 Page 1 of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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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培训计划............................................................................................................................... 4 第三章 培训管理............................................................................................................................... 7 第四章 培训实施............................................................................................................................... 8 第五章 培训评估............................................................................................................................... 9 第六章 培训特别规定...................................................................................................................... 10 第七章 附则....................................................................................................................................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了解企 业情况及岗位情况,并快速地胜任新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新员工入职培训,除人事管理制度及培训管理制度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培训计划 第一条 培训目的 让新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公司历史、发展情况、相关政策、企业文化等,帮助新员工确立自 己的人生规划并明确自己未来在企业的发展方向。 让新员工体会到归属感,满足新员工进入新群体的心理需要。 为新员工提供正确的相关公司和工作岗位信息及公司对他们的期望。 提高新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向他们提供寻求帮助的方法。 加强新老员工之间、新员工与新员工之间的沟通。 第二条 培训内容 公司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公司当前的业务、具体工作流程。 公司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职业礼仪与职业心态培训。 工作岗位介绍、业务知识及技能和技巧培训。 第三条 培训分为三个阶段 公司培训 部门培训 试用期转正计划 第四条 公司培训 培训目的 传授各种知识,并使新员工重点了解下列三大项内容 培训内容 公司概况 公司的发展历史、公司文化(董事长文章两篇、销售案例奖两篇)、行业前景 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与业务范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情况 相关规章制度 人事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薪酬福利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 其他,如商务礼仪、职业生涯规划 业务技能 《管人不如管环境》知识的了解、销售心态、资源收集、电话营销、面谈技巧 实战和模拟销售 培训讲师 培训讲师由分公司总经理指定培训经理丰富营销经理、营销总监、人事主管人员负责相关板块内 容; 培训讲师应对受训新员工的优势、劣势做出评价,并提供给该员工未来的部门经理和总监,以便 经理和总监针对各个员工的弱点开展有侧重点的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课程安排 时间 第一 天 时长 科目 意义 9:30-10:10 40 分钟 商务礼仪 有礼走遍天 下 10:20-11:00 40 分钟 大事记 11:10-12:00 50 分钟 视频学习 下午 14:00-15:30 90 分钟 文化 15:40-16:40 60 分钟 行业前景 16:50-17:30 40 分钟 17:40-18:00 10 分钟 9:30-10:30 60 分钟 销售心态 自我认知 10:40-12:00 80 分钟 销售流程及产品体系 销售入门 13:10 20 分钟 企业文化考试 检验收获 下午 第二 天 第三 天 14:00-14:20 20 分钟 《我的好兄弟》歌曲学习 兄弟文化 14:20-14:40 20 分钟 《阿里阿里》舞蹈学习 家人文化 14:50-15:50 60 分钟 晋升、考核、薪酬 结果文化 16:00-16:30 30 分钟 行政制度 日常规范 16:40-17:20 30 分钟 资源收集 销售起步 17:30-18:00 30 分钟 两天学习收获分享 检验收获 9:30-10:50 80 分钟 电话营销 磨刀 11:00-12:00 60 分钟 电话模拟演练 检验水平 下午 14:00-15:00 60 分钟 面对面销售 磨刀 15:10-17:10 120 分钟 面对面模拟演练 检验水平 培训师 A 培训 师B 培训 师C 第四 天 17:20-18:00 40 分钟 《抓钱舞》、培训结业通 知 恭喜结业 9:00-09:30 30 分钟 售书准备 分组、话术 9:30-12:00 150 分钟 实战销售 磨练心态 下午 14:00-14:30 30 分钟 上午销售总结会 总结修正 14:30-17:00 150 分钟 实战销售 磨练心态 17:00-18:00 60 分钟 销售总结会、培训结业通 知 恭喜结业 第五条 部门培训 培训目的 让新员工学习未来实际工作需要掌握的全面技能。 培训内容 新员工所在部门组织结构、主要职能和目标任务、规章和制度 掌握未来工作的岗位职责及具体内容、每天的例行工作及非例行工作 未来工作可能会用到的技能和技巧 掌握与其他兄弟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培养团队精神 对工作乐观、积极的态度,对企业、部门充满信心,对客户真诚服务的信念 培训讲师 培训讲师必须是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规范的技术的营销经理和营销总监,以免误导新员工。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一条 培训管理 由集团行政中心负责新员工培训课程的统一调整、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协调和执行。 新员工参训人数达到 6 人必须安排入职培训、未达到 6 人标准可先安排进入部门、由营销总监负 责指定经验丰富且积极向上的正式学习顾问或营销经理负责指导,直至纳入下一期新员工入职培 训; 第二条 培训时间 由分公司组织集中培训,入职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正式通过公司面试后,为期 4 天; 第二阶段的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通过培训考核正式入职后的第 7 天,为期 1 天(根据情况可 协调为两个半天); 第三阶段的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正式入职后的第 15 天,为期 1 天(根据情况可协调为两个半 天)。 第三条 培训纪律 参加入职培训的新员工在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须人事主管审批,并提供相关 证明,否则,以培训考核未通过处理; 参加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培训的新员工在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须人事主管审 批,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 第四条 奖惩措施 参加入职培训的新员工在培训期间迟到 30 分钟以内者、以迟到时间扣除培训成绩分、迟到 30 分 钟以上者,以培训考核未通过处理; 参加第二、第三阶段培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在 30~60 分钟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 1 小时,以旷工 1 天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第五条 培训考核 培训期间和培训结束后,人事主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员工入职培训效果进行考评,考评主要采用笔试 和实操演练两种方式进行. 第四章 培训实施 第一条 相关设备和设施 在新员工入职培训实施过程中,会使用到投影仪等设备,在培训实施前,人事主管要将这些设备的准 备工作落实到位,以保证培训工作的正确进行。 第二条 培训讲师的安排 对新员工进行培训时,人事主管应提前 2 天与总经理商议好负责各课程的培训讲师,由人事主管提前 一天与讲师作好沟通工作和安排。 第三条 部门培训 实施时间 培训内容 本部门概况介绍,包括人员引见、部门工作及工作环境等 部门管理制度介绍 一周内,直接上级与新员工进行正式谈话,重申工作职责,谈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回答新员工的提问 对新员工一周的表现做出评估,并确定一些短期绩效目标 发送记录文档给人力资源部 直接上级与员工面谈(优秀人员由营销总监参与面谈),讨论试用期第一个月以来的表 现,发送记录文档给人力资源部 第五章 培训评估 第一条 每开展一阶段培训项目,分公司总经理应对新员工的培训 效果及时进行 检查。检查方法包括测试、模拟演练等。 第二条 因故未能参加考评者,事后一律补考,否则不予以转正。 第三条 每项培训结束时,人力资源部必须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意见调查,要求 学员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调查表”与测试试卷一并收回,以此作为培训效果评 估和集团行政中心新员工入职培训系统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培训管理特别规定 第一条 培训讲师要对企业的政策、手册及规章制度进行仔细说明,例如发薪方 法及日期,晋升制度,休假及请假规定,员工福利制度,迟到、早退、旷工处分 办法,劳动合同协议,聘用,解雇规定,在职员工行为准则等。 第二条 培训人员培训新员工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人事主管和培训讲师须严格按照集团新员工入职培训课程安排执行培训; 要确认新员工是否清楚地掌握了其工作性质、责任,真正掌握了技能知识。 要对新员工的心态、技能、意识重点加强培训。 要训练新员工的礼仪修养,养成礼貌待人的良好习惯。 要让新员工意识到校园生活与企业生活的差别,意识到自己的责任。 要培养新员工尊重知识、尊重时间、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注意培养新员工的团队合作和团队利益优先的意识。 第三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不仅仅是人力资源部、总监和公司高层的事情,公司 全 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拟订和修改由集团行政中心负责,其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集 团行政中心所有。 第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长审议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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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定
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培训计划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四章 培训实施 第五章 培训评估 第六章 培训特别规定 第七章 附则 1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 、 制度和行为规范,了解企业情况及岗位情况,并快速地胜任新的工作,特制定 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新员工入职培训,除人事管理制度及培训管理制度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 度执行。 第二章 培训计划 三、培训目的 让新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公司历史、发展情况、相关政策、企业文化 等,帮助新员工确立自己的人生规划并明确自己未来在企业的发展方向。 让新员工体会到归属感,满足新员工进入新群体的心理需要。 为新员工提供正确的相关公司和工作岗位信息及公司对他们的期望。 提高新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向他们提供寻求帮助的方法。 加强新老员工之间、新员工与新员工之间的沟通。 四、培训内容 企业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企业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员工职业化培训(心态、沟通、工作方法和技巧、职业礼仪)。 五、培训分为三个阶段 公司培训 部门培训 2 试用期转正计划 六、公司培训 1、培训目的 传授各种知识,并使新员工重点了解下列两大项内容 2、培训内容 3、公司概况 公司的发展历史、经营业务、经营现状、公司使命、公司愿景、行业地位 、 发展趋势; 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与业务范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情况 4、相关规章制度; 人事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薪酬福利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 度、考勤制度等 财务制度,如费用报销制度 其他,如商务礼仪、职业生涯规划 5、培训讲师 培训讲师应对受训新员工的优势、劣势做出评价,并提供给该员工未来的 部门培训的负责人,以便培训人员针对各个员工的弱点开展有侧重点的培训。 七、部门培训 1、培训目的 让新员工学习未来实际工作需要的技能。 2、培训内容 新员工所在部门组织结构、主要职能和责任、规章和制度 掌握未来工作的岗位职责及具体内容、每天的例行工作及非例行工作 未来工作可能会用到的技能和技巧 掌握与其他兄弟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培养团队精神 对工作乐观、积极的态度,对企业、部门充满信心,对客户真诚服务的信 念 3、培训讲师 培训讲师必须是新员工未来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 3 工作经验和规范的技术,以免误导新员工。 八、试用期转正计划 试用期转正计划即为试用期,让新员工在一位导师的指导下开始承担工作。 试用期转正计划内容: 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科学合理 的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计划培训内容,并按照先易后难,由浅入深的顺序开展培 训,培训方式以实操为主理论为辅,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 九、对于以上三个阶段的培训,可以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酌情灵活运用,交 叉安排、拟订培训实施计划。 第三章 培训管理 十、培训管理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各部门予以配合。 十一、培训时间 由公司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后的 1 个月内必须开展入职培训, 为期 1 天;第二阶段的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当天,为期 1 个月天;第 三阶段的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当天,为期 3~6 个月。 十二、培训纪律 受训员工在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须经所在部门经理审 批,并将相关证明交至 HR(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论处。 十三、奖惩措施 培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在 30~60 分钟者,处以 50 元扣薪;超 过 1 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情节严重者,做劝退处理。 十四、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HR(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新员工入职培训效果进行 4 考核,考核主要采用笔试和实操演练两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六个等级,具 体标准及相应的人事政策参见下表。 评分 表现 5 分 表现特别突出,工作态度和技能都到达优秀标准 措施 提前通过试用期 4分 工作态度很好;工作中有些小错误(技能不足),但是没有任何大错误 (比如迟到、小聪明) 3分 工作态度好;工作中存在问题(比如不准时完成任务、拖沓),工作不饱 考虑延长试用期 和 2分 还需要观察 1分 工作态度不好,学习改进趋势也不明显 试用期不合格 0分 已经离职,或还未建立辅导关系 试用期不合格 通过试用期 延长试用期 第四章 培训实施 十五、培训讲师的确定 新员工入职培训的讲师最好是公司的内部人员,因为公司内部人员是最熟 悉公司的人。公司高层、HR(人力资源部)经理、部门主管、专业技术人员都 可以被邀请来就不同的内容给新员工做培训 十六、相关设备和设施 在新员工入职培训实施过程中,会使用到投影仪等设备,在培训实施前, 要将这些设备的准备工作落实到位,以保证培训工作的正确进行。 十七、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的安排 对新员工进行培训时,HR(人力资源部)应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做好相应 的日程安排。公司对新员工进行培训计划安排表 1、公司培训 培训内容 公司概况 公司文化 实施时间 培训地点 1.5 小时 会议室 培训讲师 培训方式 HR(人力资源 部) HR(人力资源 部) 5 培训主要内容 集中授课 集中授课 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发展状况 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和各事业部职 能 公司的经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状况 公司价值观 公司战略 培训内容 实施时间 人事规章制度 1.5 小时 以及其他制度 3 小时 职业化培训 培训地点 培训讲师 培训方式 HR 及相关部门 集中授课 HR(人力资源 集中授课 部) 培训主要内容 公司道德规范 聘用制度 培训制度 薪酬福利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 心态 沟通 工作方法和技巧 职业礼仪 2、部门培训 实施时间 入职当天 培训内容 入职一周 本部门概况介绍,包括人员引见、部门工作及工作环境等 部门管理制度介绍 一周内,直接上级与新员工进行正式谈话,重申工作职责,谈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回答新员工的提问 对新员工一周的表现做出评估,并确定一些短期绩效目标 设定下次绩效考核的时间 发送记录文档给 HR(人力资源部) 入职一月 直接上级与员工面谈,讨论试用期一个月以来的表现,发送记录文档给 HR(人力资源 部) 第五章 培训评估 十八、每开展一阶段培训项目,培训讲师应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及时进行 检查。检查方法包括测试、现场操作等。 十九、培训讲师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评定出新员工的测试成绩,并登记 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测试成绩表”上。培训测试成绩作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 正式录用的参考。 二十、 因故未能参加测验者,事后一律补考,否则不予以转正。 二十一、每项培训结束时,HR(人力资源部)和培训教育部根据实际需要 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意见调查,要求学员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调查表”与测 试试卷一并收回,以此作为培训效果评估的参考依据。 6 二十二、人力资源部应定期调查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效果,分发调查表,用 人部门主管或相关人员填写后收回,以此作为评估长期效果的参考依据。 二十三、将以上评估的内容及结果形成书面的报告,呈报用人部门主管、 导师、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公司高层,以此作为新员工录用转正的参考。 第六章 培训特别规定 二十四、培训讲师要对企业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仔细说明,例如 发薪方法及日期,晋升制度,休假及请假规定,员工福利制度,作息时间及轮 班制度,迟到、早退、旷工处分办法,劳动合同协议,聘用,解雇规定,在职 员工行为准则等。 二十五、培训人员培训新员工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要确认新员工是否清楚地掌握了其工作性质、责任,真正掌握了业务知识。 要对新员工的责任心、效率、效能意识重点加强培训。 要训练新员工的礼仪修养,养成礼貌待人的良好习惯。 对校招人员,要让新员工意识到校园生活与企业生活的差别,意识到自己 的责任。 要培养新员工尊重知识、尊重时间、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注意培养新员工的团队合作和集体利益优先的意识。 二十六、新员工入职培训不仅仅是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高层的事情,公司全 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 第七章 附则 二十七、本制度的拟订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修改权、最终解释权 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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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Ⅲ级)入职培训跟踪表
新员工(Ⅲ级)入职培训跟踪表 培训人员 序号 姓名 单位 部门 培训内容(完成打“√”,未完成打“×”) 岗位 入职日期 工作职 绩效 质量标 5S及 设备操作 部门/班 薪资 责及作 考核 准及工 安全 /点检/保 组管理 核算 业要求 内容 艺要求 管理 规定 养/维护 规范 方式 培训评定(合格或不合格) 导师 员工签 名 用人部门 过程 评定人 评定 签名 评定日期 品管部/总监办/ 结果 评定 评定人 签名 新员工(Ⅲ级)入职培训跟踪表 培训人员 序号 姓名 单位 部门 培训内容(完成打“√”,未完成打“×”) 岗位 入职日期 工作职 绩效 质量标 5S及 设备操作 部门/班 薪资 责及作 考核 准及工 安全 /点检/保 组管理 核算 业要求 内容 艺要求 管理 规定 养/维护 规范 方式 培训评定(合格或不合格) 导师 员工签 名 用人部门 过程 评定人 评定 签名 评定日期 品管部/总监办/ 结果 评定 评定人 签名 新员工(Ⅲ级)入职培训跟踪表 培训人员 序号 姓名 单位 部门 培训内容(完成打“√”,未完成打“×”) 岗位 入职日期 工作职 绩效 质量标 5S及 设备操作 部门/班 薪资 责及作 考核 准及工 安全 /点检/保 组管理 核算 业要求 内容 艺要求 管理 规定 养/维护 规范 方式 培训评定(合格或不合格) 导师 员工签 名 用人部门 过程 评定人 评定 签名 评定日期 品管部/总监办/ 结果 评定 评定人 签名 流程:人力资源部→用人单位负责人→培训及过程评定责任人→品管部经理→结果评定责任人→用人单位责任人/班组长/品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 备注:1.人力资源部负责将新入职员工信息发至相关用人单位责任人,并负责最终评定结果的备案存档工作,岗前培训工作启动;2.用人单位责任人主要指各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培训责任人安排及培训跟进工作; 人单位责任人及班组长,主要负责具体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安排及过程评定工作;4.品管部经理主要承担结果评定责任人及评定跟进工作;5.结果评定责任人主要是指品管部经理及品管部班组长,主要承担结果评定工 在使用资料中有不懂的地方或者想要了解更多实战型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料包,可+V:叁伍玖壹陆玖肆玖零/壹玖捌肆玖玖叁捌零零伍,了解喔!更美丽~ 监办/人资部 评定日期 处理 (上 岗/延 长/辞 退/辞职 ) 备注 监办/人资部 评定日期 处理 (上 岗/延 长/辞 退/辞职 ) 备注 监办/人资部 评定日期 处理 (上 岗/延 长/辞 退/辞职 ) 备注 作;3.培训及过程评定责任人主要指用 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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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三级培训评定表(职员类)--实战落地人资类管理表单、下载即可使用
新员工三级培训评定表(职员类) 被评定人 单位 岗位 入职时间 单位负责人 培训导师 序号 培训内容 责任人 1 用人单位介绍,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构架等内容。 用人单位负责人 2 岗位介绍,包括岗位工作职责、任务、作业流程、作业标 准、相关业务节点等内容。 用人单位负责人 3 用人单位通用性规定,包括加班、值班、乐捐、活动相关 规定及其它行为规范内容。 用人单位负责人 4 新员工安全生产须知,包括工伤事故预防、消防安全、危 化品安全、易燃易爆品安全、设备安全、职业病防范、劳 保用品使用等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负责人 5 公司薪酬福利,包括工资结构、发放形式和时间及其它薪 酬福利范畴内容。 用人单位负责人 6 岗位介绍,包括岗位工作职责、任务、作业流程、作业标 准、相关业务节点等内容。 培训导师 7 作业指导,依据作业相关标准文件进行操作示范、检查辅 导、问题解答等相关作业指导。 培训导师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评定: 签名/日期: 公司评定: 签名/日期: 6.4培训不合格评定 6.4.1不知作业标准且不能独立岗位作业; 6.4.2灭火器不会使用(车间); 6.4.3劳保用品不会使用(车间); 6.4.4设备点检和首件确认不会操作(车间); 6.4.5不知薪资核算方式; 6.4.6重大违纪; 6.4.7培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延迟至少半个月合格评定; 6.4.8对以上内容之外其它培训内容一无所知。 备注:新员工用人单位试用→用人单位负责人组织培训,并填写本表单内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评定审核 在使用资料中有不懂的地方或者想要了解更多实战型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料包,可+V:叁伍玖壹陆玖肆玖零/壹玖捌肆玖玖叁捌零零伍,了解喔!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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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培训课程安排
新员工入职培训课程安排表 日期: 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30 培训地点:培训课室 培训课程: 时间 上午 下午 课程 授课人 08:30—09:10 破冰、公司概况介绍 09:20—10:10 仪容仪表 10:20—11:30 沟通技巧 11:40—12:30 公司规章制度及福利 14:00—15:00 治安与消防 15:10—16:00 服务礼仪 16:10—16:50 参观公司 17:00—17:30 课程考核 入职培训课人员名单 签到 序号 姓名 英文名 职位 上午 1 2 3 4 5 6 7 8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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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方案模板
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方案模板 第一条 目的 新员工是公司新鲜的血液,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使新 员工能够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了解企业情况及 岗位情况,并快速地胜任新的工作,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打造一支高 素质、高效率、高执行力团队,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较强的生 命力、竞争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培训对象 公司新入职员工。 第三条 培训目标 1、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历史、发展情况、相关政策、企业文化 等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坚定自己 的职业选择,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从而树立统一的 企业价值观念,行为模式。 2、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 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3、让新员工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工作心态,职业素 质,为胜任岗位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加强新老员工之间、新员工与新员工之间的沟通,减少新员工初 进公司时的紧张情绪,让新员工体会到归属感,满足新员工进入新群体 的心理需要。 5、提高新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向他们提供寻求帮助的方法。 第四条培训时间 第一阶体段,由公司进行集中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后的第 一个月,军事训练 3-5 天,规章制度与基础理论培训 2-3 天;第二阶 段的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当天,为期 1 个月;第三阶段的培训, 起始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当天,为期 3~6 个月。在第一、二阶段早晚要坚 持军事化训练。 第五条 培训内容 1、企业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2、军事训练,培养服从意识、团队合作与吃苦耐劳精神。 3、企业当前的业务、具体工作流程。 4、企业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5、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6、工作岗位介绍、业务知识及技能和技巧培训。 培训内容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公司集中组织培训, 第二阶段由车间组织培训,第三阶段,试用期采用师徒制一带一顶岗培 训。 第六条 培训实施 1、新员工入职培训具体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其它部门配合。 2、培训讲师 军训请武警部队教员培训,理论与实操讲授由公司管 理与技术人员及一线优秀操作人员担任。 3、每班设定一名兼职班主任,一名兼职军事教员,早晚进行军事训 练。 4、培训内容 表1 培训部门 公司集中 培训 用人单位 培训 顶岗培训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一览表 培训内容 培训教师 培训方式 备注 军事教官 集中培训 早晚单独培 训 具体时间由 人事部门安 排并通知培 训讲师 3天 军训 1 小时 公司概况:主要介绍公司 的经营理念和发展状况, 公司愿景,公司的组织架 构、管理体系和各事业部 职能,公司的经营业务和 主要产品,公司在同行业 。中的竞争力状况 集中培训 1 小时 公司文化:公司价值观, 公司战略,公司道德规范 培训管理 集中培训 2 小时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新酬 体系、聘用制度、培训制 度等 集中培训 2 小时 安全生产管理 集中培训 2 小时 铝合金材料基本知识 集中培训 2 小时 产品加工工艺规程培训 集中培训 2 小时 机械基础与技术测量 集中培训 2 小时 质量管理知识 集中培训 2 小时 TS16949 管理 集中培训 2 小时 6S 管理 集中培训 2 小时 中频加热原理与设备简介 集中培训 2 小时 液压传动与油压机操作基 础 集中培训 2 小时 2 模具维护与保养 集中培训 岗位介绍与要求,单位管 ,理程序与规章制度 单位主管 领导 集中培训 2 安全操作规程与注意事项 集中培训 2 熟悉单位工序与同事 集中培训 2 本工序影响产品质量因素 与注意事项 单位主管 或班长 集中培训 2 个月 岗位实际操作培训 师傅 岗位训练 具体时间由 用人单位安 排 时间从入职 算起 5、培训考核 培训后由人事组织用人单位对培训对象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理论 考 试 结 果 占 综 合 评 价 结 果 的 20% , 试 用 期 员 工 评 价 占 综 合 评 价 的 80%。 集中培训后进行理论知识闭卷考试,具体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工作态度与职业品德评价,具体由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评价, 以用人单位评价为主。(见试用期员工评价表) 实际操作考核:由人事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领导 组成评委组进行评价。(见试用期员工评价表) 综合评价结果为同工种同批次培训倒数第一名或倒数第 1-2 名的 培训对象将被淘汰。 综合评价结果为同工种同批次培训顺数第一名或倒数第 1-2 名的 培训对象将提前转正定级。 第七条 培训管理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规划与管理。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 责考勤,顶岗培训由用人单位考勤,班主任、早、晚班军事教官的工作 量及绩效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津贴,津贴基准按 20 元/天计算。 第八条 培训纪律 1.培训期间不可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在 30~60 分钟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 1 小时,以旷工 1 天处理;情节严重者, 记过 1 次。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须经所在部门主管 领导审批,并将相关证明交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论处。旷工 2 天及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人力资源部每天必须做好检查记录。 2. 进入培训场所,禁止吸烟,不得吃东西,不可大声喧哗。 3. 见到上司要主动打招呼,对上司要服从,不可当面顶撞。 4. 培训时要保持安静,手机要调成静音状态,不可窃窃私语,注意 力要集中。 5. 培训中同事之间要互相谦让、友爱,不可发生争执、打架;不能 拉邦结派,一切不利于团结的事,一律禁止。 6. 培训期间必须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 还将视情况处罚。 7. 服从管理,按时作息。 8.培训时应认真听课,作好笔记,不得做与培训无关的事。 第九条 培训学员所需态度 用“心”学习,态度积极。 心若改变,你的态度跟着改变; 态度改变,你的习惯跟着改变; 习惯改变,你的性格跟着改变; 性格改变,你的人生跟着改变。 第十条 培训评价 每次集中授课培训和顶岗实习培训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学员对培 训效果进行评价。(如表 2)顶岗操作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单位 和学员对师傅进行评价,学员评价占评价总分 30%。师傅培训津贴按公 司相关制度执行。 培训结束,由人力资源部对学员成绩和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并出具 书面培训评价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和公司领导,以做为培训 学员转正定级和培训讲师津贴发放依据。 第十一条 培训讲师在培训过程中需注意事项 1、确认新员工是否清楚地掌握了其工作性质、责任,真正掌握了业务知 识。 2、对新员工的责任心、效率、效能意识重点加强培训。 3、训练新员工的礼仪修养,养成礼貌待人的良好习惯。 4、让新员工意识到校园生活与企业生活的差别,意识到自己的责任。 5、培养新员工尊重知识、尊重时间、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6、注意培养新员工的团队合作和集体利益优先的意识。 第十二条 本方案的制订与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修改权、最终解释 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十三条本方案经董事长审核批准、颁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 表 2 课程培训效果评估表 课程名称 培训讲师 评估人姓名 所属单位 职位 评估日期 培训目标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对这堂课程的总体评价 (优、良、合格) 建议 表 3 试用期员工评价表 姓名 部门 试用期 年 月 日至 岗位 年 月 日 自我评价(由本人填写) 主要工作业绩: 考评内容(由直接上级填写) 出勤状况 (天、次) 病假 事假 迟到 早退 处罚 奖励 考核 内容 考核项目 要点 优 良 合格 诚实 10% 职业品德项 30% 责任心 10% 职业道德 10% 职业能力项 70% 专业知识能 力 20% 服务意识和 亲和能力 20% 学习和进取 能力 10% 自律能力 10% 协作能力 10% 能够坦诚布公、实 事求是、诚实地待 人处事 偶有撒谎现象和不守信 誉,基本上能够以诚待 人 时有不实语言,不能获 得同事与上级信赖,虚 假汇报,掩盖工作失误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可以放心交付工 作,能够彻底完成 目标和任务,工作 认真负责,问题意 识较强 具有责任心,可以交付 工作,但须督导方可完 。成 责任心不强,须常督 。促,尚不能完成任务 □100 □90 □80 □70 □60 □40 □30 □20 严守公司机密,保 持高度警觉,严格 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及掌握公司工作尺 度、原则,坚决服 从公司决定 能够遵守企业秘密条 例,遵守公司规章制 度,偶有破环情况,理 解公司的决定 对外传播公司机密和不 宜外传事宜,制造同事 或上下级矛盾,随意破 环公司制度, 不服从公 司决定 □100 □90 □80 □70 □60 □40 □30 □20 能够运用专业知识 及时、有效的解决 各类问题,圆满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 能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 。问题,完成工作任务 专业知识明显不足,影 响工作进展 □100 □90 □80 □70 □60 □40 □30 □20 能够主动积极了解 服务需求并提供有 效服务,与客户亲 和力强,不暴躁, 工作差错率较少 能够提供服务,亲和力 一般,偶尔有不耐烦现 象或偶尔出现差错 服务意识不够,有衙门 作风,员工亲和力不 足,常有不耐烦现象, 工作经常出现差错 □100 □90 □80 □70 □60 □40 □30 □20 能主动学习和进 取,掌握较快并且 很快能运用到工作 学习意识和能力一般, 掌握较慢,但基本上能 够领悟学习内容 不善于学习不思进取, 被迫学习 □100 □90 □80 □70 □60 □40 □30 □20 能够严格遵守公司 的规定及制度,忠 于职守,从不擅自 离岗 有自律意识和能力,能 够遵守公司考勤规定, 但偶尔有窜岗现象和违 。规现象 自律意识和能力 不足, 常有擅离岗位现象及 违 。规现象 □100 □90 □80 □70 □60 □40 □30 □20 能够积极与他人顺 利达成工作任务和 尚能与人合作,能够达 成工作任务与要求 协作不善,常常致使工 作无法进行和开展 要求 □100 □90 □80 □70 □60 综合得分:分(加权平均计算) 备注:1、不能独立操作生产出合格产品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2、本项考核结果综合得分低于 8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部 门 领 导 评 价 人 力 资 源 部 意 见 公 司 主 管 领 导 意 见 试用期考核情况: □40 □3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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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新员工入职培训讲义(生产安全课)
新员工入职培训讲义大全 安全生产及安全教育培训 一、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 1.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培训是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 位的重要职责。国家通过一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指 导。 2.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加入WTO,在全球职业安全卫 生标准一致化的背景下,企业必须加强安全工作,提高公司的信誉度和竞争力。安全事故不 仅可以影响到员工、影响到股东、影响到客户、还要影响到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最终影 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3.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有了安全一切美好的将来才成为可能。工作只有我们获得相关 安全操作常识之后,可以避免自己和他人受到伤害。 二、新员工安全教育有关内容 新员工是事故的多发群体,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比较高。是由于新员工在生产各方面安 全素质不够引起的。一般新员工初来乍到,对岗位、陌生环境的不熟悉,存在好奇、紧张、侥 幸、逞能、莽撞等一些不安全的心理因素,存在这样的不安全心态就会在工作中表现出一些 不安全的行为(违章作业),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这也就是我们要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的 原因之一。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新员工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2007年5月24日,新员工代某在11#厂粗加工部实习时窜岗到本部E-Z-107钻床旁 观看同事作业操作,突然该机床旁竖起(作划线用)的板件(10件250×300×20,约11.7 8kg)一齐倒下,该员工马上用手去扶,不慎将左手无名指压伤至骨折。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该员工违章作业,徒手去扶即将倒下的板料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1.该员工工作时间窜岗、离岗; 2.部门负责人现场安全督查、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 整改建议: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板件或模胚翻倒时严禁用手或身体去扶正; 2、工作时间严禁窜岗、离岗;加强现场安全督查,加强日常安全教育。 三.新员工安全教育的形式: 新员工安全教育分为三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公 司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四.新员工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b.公司安全组织与安全生产概况 c.安全作业常识(机械、电气、劳动保护等) d.应急处理与急救 e.灭火与逃生常识 f.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安全教育有关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00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其中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 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2.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3.新员工入厂和调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参加 操作。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电气、起重、焊接(切割)、等特种作业的工人均应经专业技 术培训和技术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注]:①特种作业就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 设备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 ② 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 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操作等等。 ③ 我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电工、行车工、叉车工、司机、焊工、气割工、 4.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安 全教育。 [注]:“四新”安全教育指: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对操作者及有 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培训及应急措施的应用等。 除了以上所将的三种安全教育外,还有复工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教育等。复工安全 教育是针对离开操作岗位较长时间的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 第二讲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安全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活动中永恒的主题,也是当今乃至未来人类社会重点关注的主 要问题之一。人类在不断发展进化的同时,也一直与生存发展活动中所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 着不懈的斗争。当今社会无处不在的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管理措施都是人类安全研究的心血 结晶。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安全问题会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样化,对安全 问题的研究也就需要更深入,更具科学性。 §1 安全基本知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经济安全发展,要求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 全生产工作就要做到“预防为主”,而预防为主则是以必要的安全理论知识为前提,就要从 基本的原理知识着手。 比如说,什么叫“安全”?你也许会说,“那还不简单,就是没有危险”,不能说你 的错,但那也不完全正确,“安全”的定义是:一种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正确了解 了“安全”的定义后,我们可以知道,它是一种状态,要安全就要一直保持这种没危险、不 出事故的状态。这样才能算是正真意义上的“安全”。 我们学习这些基本的安全理论知识也就是让这些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增强我们的 安全意识,促进安全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一、安全基础理论知识 1、人本原理: 在生产生活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这就是人本原理。 [注]:“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根本,始终把人的地位放在第一,根据人的思想和行为 规律,运用各种激励手段,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人的内在潜力。 2.五同时 “五同时”是指: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注]: 五同时”要求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 “五同时”使得企业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安全卫生 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措施,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3、三不伤害原则: 三不伤害就是指在生产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注]:员工的安全是公司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家庭幸福的源泉,有了安全,美好生活才有 可能;他人生命与你的一样宝贵,不应该被忽视,保护同事、不伤害他人是你应尽的义务;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变化的环境蕴含多种可能失控的风险,你的生命安全不应该由他人来 随意伤害,工作中应该做到不被他人伤害。 4. 三同时”的原则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其劳动安全卫生 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注]:这一原则要求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在投产使用时,必须要有相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之配套使用,使劳动条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5. 预防原理 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这就是 预防原理。在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或设施损坏和环境破坏的场合,事先采取措施,防止 事故发生。 [注]: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 发生重合,使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事故的发生。我们控制事故的发生也就是从人和物两个 方向入手,通过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举例]:由于机床的旋转部位外露而造成的工人的手被绞伤。首先机床的危险部位外露是由 于设备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也就的不安全的的状态。而人的手靠近外露旋转部位,是属于人 的不安全行为,只有是人的手伸进了危险部位、而设备本身的旋转部位外露,事故才会发生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引起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动作; 也包括应该按照安全规程去做,而没有去做的行为。不安全行为反映了事故发生的人的方面 原因。 不安全行为分下列几类: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 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等)存 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等);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10、有分 散注意力行为;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2、不安全装 束(如在有旋转零件部位的设备旁穿肥大服装等);13.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处理错误。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不安全状态反映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方 面的原因。包括物、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不安全状态分下列几类: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 置缺乏或有缺陷;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有缺陷(如防 护服、手套、护目镜、面罩、安全带、安全鞋等);4、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二、安全色、安全线及安全标志 1. 安全色: 国家标准规定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 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事故发生。 国家规定的四种安全色为:红、黄、蓝、绿 其中:红色很醒目,使人们在心理上会产生兴奋和刺激性,红色光光波较长,不易被尘雾 所散射,在较远的地方也容易辨认,所以用于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如:禁止吸烟的标志 黄色对人眼能产生比红色更高的明度。用于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主要用于警告标 志、警戒线、行车道的中线、机械上齿轮箱、安全帽等。如:当心触电 蓝色表示指今、必须遵守的意思,如:必须系安全带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主要用于提示标志、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 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如:安全通道标志牌 2. 对比色: 对比色是指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四种安全色的相对应对比色只有黑白两种颜色, 如下表所示: 安全色 对比色 红 白色 黄 黑色 蓝 白色 绿 白色 [注]:a.对比色有黑白两种颜色,黄色安全色的对比为黑色;红、蓝、绿安全色的对比色均 为白色。而黑、白色互为对比色。 b.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和公共信息标志。白色则 作为安全标志中红、绿、蓝三色的背景色,也可以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及安全通 道、交通上的标线及铁路站台上的安全线等。 3.识别色:人们在各种气瓶上涂上各种颜色和字体来区分它们,就是利用了安全色和对比色来识别 序号 介质名称 瓶体 字样 字色 1 氢 淡绿 氢 大红 2 氧 淡酞蓝 氧 黑 3 氨 淡黄 液氨 黑 4 空气 黑 空气 白 5 乙炔 白 乙炔不可近火 大红 [注]:在我们公司经常见到的有乙炔和氧气气瓶,这两种气体主要用于进行气割、气烘等作 业。属于易燃易爆、危险性比较大的压力容器。 4.安全线: 在工矿企业中用以划分安全区域与危险区域的分界线。厂房内安全通道的标示线,铁路 站台上的安全线都是属于此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线用白色(公司是用黄色线划分), 宽度不小于 60mm。在生产过程中,有了安全线的标示,我们就能区分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 有利于我们对危险区域的认识和判断。 5.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类型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 a 禁止标志:是指不准或禁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为带斜杠的圆形 框,圆环和斜框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衬底为白色。例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 行、禁放易燃物、禁止激活、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禁止架梯等。 b.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其 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三角形边框及图形为黑色,衬底为黄色。例如:注意安全、当心火 灾、当心触电、当心车辆、当心瓦斯等。 c.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 是圆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蓝色。例如:必须戴防护眼镜、护耳器、防护手套、必 须系安全带。 d.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图形符号 为白色。衬底为绿色。例如:太平门、安全通道标志等。 §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厂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安全法律法规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标准五大类。 下面对几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做简要的介绍: 一、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① 摘录: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注]:“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 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 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本上 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 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 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②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a.十项权利: ① 合同权:“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 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 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开 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② 知情权:“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 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③ 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④ 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⑤ 培训权:“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 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 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⑥ 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注]: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护发帽; (2)呼吸防护类。如各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 (3)面部防护类。如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 (4)听力防护类。如耳塞、耳罩等; (5)防护服装类。如防静电服、防寒服、防水服等; (6)手足防护类。如各种防护手套、防护鞋及专用护肤品; (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 劳动防护用品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有一定的使用期限,超过使用期 限必须报废和停止使用。 ⑦ 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⑧ 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⑨ 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 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⑩ 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 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 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 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b.四项义务: ①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 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依照法律规定,生产 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 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 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不 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③ 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 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 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这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 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 ④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 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 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 摘录:第 52 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 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 害。 第 53 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 [举例]: 第 56 条 劳动者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行;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 年 4 月 29 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于通过,自 1998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摘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十八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 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 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 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 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 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安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 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 应当给予支援。 §3 消防安全知识简介 有句谚语说得好:贼偷一半,火烧精光。平时学点消防知识,在碰上谁也不敢保证不会 发生的火灾的时候会救我们一命,会为我们挽回一些损失的。否则等我们意识到其重要性时 也许我们就再也没有机会来学习了。 一、燃烧的基本原理 1、燃烧的本质:燃烧,俗称“着火”。燃烧是可燃物质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一种放热发光的 剧烈化学反应。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 发烟现象。 2、燃烧的条件: ① 燃烧的必要条件:为了更好地掌握灭火原理,首先应该了解物质燃烧的条件。任何物质发 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 下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点火源)。 以上三个条件是发生燃烧的基本条件。然而,事实证明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具备了燃烧 的基本条件,如果可燃物的数量不够,氧气不足或点火源的热量不大,温度不够,燃烧也 不能发生。亦只有达到一定量变,才能发生质变。所以,更发生燃烧,除了上述三个基本条 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充分条件 ② 燃烧的充分条件: a.一定浓度的可燃物:要燃烧,必须使可燃物质与助燃物(氧化剂)有一定的浓度比例, 如果可燃物与助燃物比例不当,燃烧就不一定发生。 b.一定比例的助燃物:要使可燃物质燃烧,助燃物的数量必须足够,否则燃烧就会减弱,甚 至熄灭。 c.一定能量的点火源:无论何种能量的点火源,都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引起可燃物着火。 d.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三者的相互作用。 实验证明,燃烧不仅必须具备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并且满足相互之间的数量比例 同时还必须使三者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否则,燃烧也不能发生。例如:在教室里有桌、椅、 门、窗等可燃物质,有充满空间的助燃物(空气),有火源(电源),构成燃烧的条件具在 可是并没有发生燃烧现象,这就是因为这些条件没有作用的缘故。 二、灭火的基本原理 根据燃烧的基本条件要求,任何可燃物产生燃烧或持续燃烧都必须具备燃烧的必要条 件和充足条件。因此,火灾发生后,所谓灭火,就是破坏燃烧的条件,使燃烧反应终止的过 程。 通过对燃烧的三个条件分析,我们在采取灭火措施时就是对燃烧的三个条件采取措施, 通过消除着火源、控制可燃物、隔绝空气来达到灭火的效果。 其中消除着火源的措施有很多,其中有安装防爆灯具、禁止烟火、接地避雷、隔离和控温 等;控制可燃物的措施主要有在生活中和生产的可能条件下,以难燃和不燃材料代替可燃 材料等。灭火的基本原理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即冷却、窒息、隔离和化学抑制。前三种灭火 作用主要是物理过程,化学抑制是一个化学过程。不论是使用灭火剂灭火,还是通过其他机 械作用灭火,都是通过上述四种作用的一种或几种来实现的。 1.冷却灭火 对一般可燃物而言,它们之所以能够持续燃烧,其条件之一就是它们在火焰 或热的作用下,达到了各自的着火点。 如:用水扑灭一般固体物质的火灾,主要是通过冷却作用来实现。水能大量吸收热量,使燃 烧物的温度迅速降低,最后导致火焰熄灭。常用的还有二氧化碳进行降温灭火。 2.窒息灭火 各种可燃物的燃烧,都需要在其最低氧浓度以上的条件下进行,低于此浓度 时,燃烧不能持续。人们通常向燃烧区释放大量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等气体来降低燃烧区 内氧气的浓度,以达到灭火的目的。 采用窒息法的常用措施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喷射在燃烧物的表面,降低燃烧区域的 氧气的浓度,从而使达到灭火的效果。 3.隔离灭火 燃料是燃烧条件中的主要因素,如果把可燃物与火焰以及氧隔离开来,那么 燃烧反应自动就会中止。火灾中,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气体和液体的通道 打开有关阀门,使已经燃烧的容器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液体可燃物通过管道导致安 全区域,都是隔离灭火的措施。还有如火灾中用棉被、沙石扑灭火灾等等。 4.化学灭火化学抑制 灭火物质的有焰燃烧中的氧化反应,破坏燃烧的化学反应。 三、火灾的定义和分类 1.火灾定义(根据国家标准 GB5907-85)为: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 害。 2.火灾的分类(根据国家标准 GB4968-86《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为五类: ①-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②- B 类火灾:液体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沥青等。 ③- C 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氧气火灾等。 ④- D 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铝镁合金火灾等。 ⑤-电器类火灾:凡是由电器走火漏电打火引起的火灾称为电气火灾。 四、灭火器的结构与使用使用 1.灭火器的结构 灭火器的本体通常为红色,并印有灭火器的名称、型号、灭火级别(灭火类型及能力)、 灭火剂以及驱动气体的种类和数量,并以文字和图形说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灭火器是由筒 体、器头、喷嘴等部件组成,借助驱动压力可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达到灭火的目的。 灭火器由于结构简单,操作方面,轻便灵活,使用面广,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 器材。 2.我公司所用的灭火器材 我公司现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主要类型有:消防栓、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及少部 分的泡沫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 MFZL2 型 MFZL4 型 灭火器 消防器材 消火栓 MFTL35 二氧化碳灭火器—MT2 型型 泡沫灭火器—MJPZ3 型 室外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 3.灭火器的代码具体含义: 灭火器由于结构简单,操作方面,轻便灵活,使用面广,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 器材。 其型号具体表示为: M——灭火器 T——推车式或二氧化 F——干粉 P——泡沫 Z——鸭嘴式 数字——重量 例如: MFT35:35kg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MPZ4:4kg 鸭嘴式泡沫灭火器 4.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a.使用方法: ①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灭火时应快速将灭火器扛到火场,在距燃烧物五米(适当距离)处放下。 2)摇动瓶身数次,使瓶内干粉松散。 [注]:因为干粉灭火器中的干粉主要成分是 NaHCO3(碳酸氢钠),长期不使用会出现干粉 板结的现象,摇动瓶身数次主要是使瓶内的干粉松动,才能够喷出来。 3)拨出保险销(注意不能倒置使用)。 4)用一只手握紧带胶管的喇叭口对准火焰根部,(否则按下压把后因有一定压力会上 下摆动打伤人)另一只手按下压把,左右扫射即可。 ②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时一般由两人一起将干粉推车拉到燃烧处在离燃烧物十米处停下,然后: 1)一人快速取下喷枪握紧,拉出干粉喇叭胶管。 2)另一人则拨出保险销,提起提环开关。 3)出粉后枪口对准火焰根部左右喷射。 b.注意事项:①干粉灭火无毒性,也无腐蚀作用。可以用于扑灭燃烧液体、贵重仪器燃油 及可燃气体的火灾(即 ABC 类),灭火效果较好。②干粉是不导电的,这种灭火器可用于扑灭 带电设备的火灾。③干粉灭火器应保持干燥、密封以防干粉受潮结块;避免日光曝晒,以防 气瓶中二氧化碳因此膨胀,发生漏气现象。应存放在通风、阴凉、易取用处。④手提干粉灭火 器的使用过程中不能倒置使用,也不能对着人。 ②.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a.使用方法:使用时先拔掉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保险栓,一手握住喇叭手柄,对准着火物, 另一手把鸭舌往下压,二氧化碳立即由喇叭口喷出。 b.注意事项:①二氧化碳灭火器是利用其内部充装的高压液态二氧化碳喷出灭火的。由于 二氧化碳灭火剂具有绝缘性好,灭火后不留痕迹的特点,因此,适用于扑救贵重仪器和设 备、图书资料、仪器仪表及 600 伏以下的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扑救油类火灾也有较好的效 果。但二氧化碳不适用于扑救某些工厂产品(如金属钾、钠等)的火灾,因为这类活泼金属 能夺取二氧化碳中的氧起化学反应,而继续燃烧。②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不要用手持金 属导管,也不要把喷嘴对准人,以防冻伤。(因为二氧化碳有液态转化为气态的汽化过程中 是一个吸热的过程,使瓶体表面温度降低)。③使用灭火器时要站在上风向,以避免伤及自 己。 四、火灾逃生 每个人都在祈求平安。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才旦夕祸福。一旦火灾降临,在浓烟毒气和 烈焰包围下,不少人葬身火海,也有人死里逃生幸免于难。“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 境,”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冷静机智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 拯救自己。因此,掌握多一些火场自救的要诀,困境中也许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以下几点大家要特别注意: 1.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就是对经常工作或居住的地方多了解和熟悉其消防安全环境,对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 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安全出口、都要非常熟悉。必要时可集中组织应急逃生预演, 使大家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这样,火灾发生时,就不会觉得走投无 路了。 如果是你处在陌生的环境时,如入住酒店、商场购物、进入娱乐场所时,为了自身安全 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 请记住:在安全无事时,一定要居安思危,给自己预留一条通路。 2.保持冷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 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 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 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火场逃生是争分夺秒的行动。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被烟火围困时,千万不要 迟疑,要听从有关负责人指挥立即设法脱险,切不可延误逃生良机。在火场上经常出现有人 为顾及财物等贻误逃生的案例。 请记住:人只有沉着镇静,才能想出好办法。 [注]:火灾时所产生的烟雾一般比空气的密度小,会浮在空气的上层部分,所以说逃生时应 尽量低身弯腰前进。 3. 简易防护,蒙鼻前行 许多火灾的受害者是因有毒有害气体窒息而死。同时,燃烧中产生的热空气被人吸入, 会严重灼伤呼吸系统的软组织,也会造成人员窒息死亡。逃生者多数要经过充满浓烟的走廊 楼梯间等地方才能离开危险区域。逃生时,可把毛巾浸湿,叠起来捂住口鼻,无水时,干毛 巾也行,身边没有毛巾,餐巾、口罩、帽子、衣服也可以替代。要多叠几层,将口鼻捂严。穿 越烟雾区时,即使感到呼吸困难,也不能将毛巾从口鼻上拿开,否则就有立即中毒的危险。 [注]:火灾中各种装饰材料燃烧会产生一些有毒有害的气体,主要有一氧化碳等,会引起 人体的中毒,甚至窒息。 4. 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着火时,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便捷、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逃生。从浓烟弥 漫的通道逃生时,可向头部、身上浇凉水,用湿衣服、湿床单、湿毛毯等将身体裹好,低势行 进或匍匐爬行穿过险区。可沿着墙壁逃生,因为门窗始终在墙壁中,在通过门逃生之前应用 手背感受门的温度,如太高则说明火势太高需重新选择逃生路径。火场逃生过程中,要一路 关闭所有你背后的门,它能减低火和浓烟的蔓延速度。如无其它救生器材,可考虑利用建筑 的阳台、屋顶、避雷线、落水管等脱险。火灾时千万不要乘坐电梯。 5.跳楼有术,虽损求生 如果被火困在楼房的二层,若无条件采取其它自救方法或短时间内得不到救助,在烟 火威胁、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以跳楼逃生。但在跳楼之前,应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枕头、 床垫、大衣等柔软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再用手扒窗台,身体下垂,头上脚下,自然 下滑,以缩小跳落高度,并使双脚首先着落在柔软物上。但是只要有一线生机,就不要冒险 跳楼。 6.互帮互助、利人利己 身处火灾烟气中的人,精神上往往陷于极端恐怖和接近崩溃,惊慌的心理极易导致不 顾一切的伤害性行为如跳楼逃生。应该注意的是:只有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并指挥跳楼 时或楼层不高(一般 4 层以下),非跳楼即烧死的情况卜,才采取跳楼的方法。即使已没有 任何退路,若生命还未受到严重威胁,也要冷静地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跳楼也要讲技巧, 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 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如果徒手跳楼一定要扒窗 台或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紧头部身体弯曲卷 成一团,以减少伤害。跳楼虽可求主,但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要慎之又慎。 7.特别提醒 (1) 在火场中或有烟室内行走,应尽量低身弯腰以降低高度,防止窒息。 (2) 在逃生途中尽量减少所携带物品的体积和重量。 (3) 要正确估计火势的发展和蔓延势态,不得盲目采取行动。 (4) 防止产生侥幸心理,先要考虑安全及可行性后方可采取实施。 (5) 逃生、报警、呼救要结合进行,防止只顾逃生而不顾报警与呼救 (6) 火灾发生时切勿乘坐电梯。 §4 电气安全知识简介 电能是一种现代化能源。电力作为动力,能不断提高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能有效 地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 工作现代化不断发展,电力更加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在人们应用电能的同时,如果缺少安 全措施和安全知识,缺少安全管理或维修不当,设备绝缘老化等原因,电也会给人们带来 灾难,使人体遭到伤害,财产遭受损失。 一、电气事故 电气事故包括:人身触电事故、设备烧毁事故、电气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产品质量事 故以及电击引起的二次人身事故等。而人身触电事故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电气线路或设备 在没有故障的情况下引起的触电也称直接触及带电体;另一种情况是当线路或设备在有故 障的情况下引起的触电;根据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情况不同又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 二、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及人体允许电流、安全电压 1.影响电流对人体伤害程度的因素 人体触电主要是电流通过人体造成伤害,电流对人体的伤害程度与:电流的大小,电 流通过人体持续的时间、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电流的频率以及人体的状况等多种因素有关 而且各种因素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注]:一般认为电流对人体的心脏、肺部和中枢神经系统的危险性比较大,特别是电流通过 心脏时,危险性最大。 1.电击和电伤: 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破坏人的心脏、肺部以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工作,直至危及生命 的伤害。电流通过人体,会引起针刺感、压迫感、打击感、痉挛、疼痛、血压升高、昏迷、心律不 齐、心室颤动等症状。使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严重时会造成死亡,触电事故绝大部分是 电击造成。 电伤是由电流转换成其他形式的能量(热能、化学能、机械能等)作用于人体时,所造 成的伤害,如电弧烧伤、烫伤)。 2.电流大小对人体的伤害: 我国交流电频率是 50Hz,当电流不同时能引起人体不同的感觉。 a.感应电流:一般能引起人体感觉的电流为 0.5 毫安,称为反应阈,由人体与电极接触 的面积、接触的状态(干、湿、压力、温度)以及个人的生理条件等因素决定。 b.摆脱电流:是手握电极的人能自行摆脱电极的最大电流值,平均为 10 毫安,也称摆 脱阈。一旦触电后,不能摆脱电源时,后果将是严重的 c.致命电流:通过人体能引起心室纤维颤动的最小电流值(一般认是 50mA 以上),电 击死亡是电流引起心室颤动或窒息造成的,即为致命电流。 当电流通过人体时,可使人体肌肉收缩,呼吸困难,血压升高,心脏内心电冲动的形 成和传导紊乱,当电流达到数安培延续超过几秒,则可能发生内部烧伤或其他严重损伤, 甚至死亡。 d.安全电流:在摆脱电流范围内,人触电以后能自主摆脱带电体,解除触电危险。一般 情况下,可以把摆脱电流看作是安全电流。在装有防止触电的速断保护装置的场合,人体允 许电流为 30 毫安。在空中、水面等可能因电击造成严重二次事故的场合,人体允许电流应为 不引起强烈痉挛的 5 毫安。 3.安全电压:人体允许电流与人体电阻的乘积为安全电压,也叫安全最低电压,是允 许加载人体的最高电压。对交流电压超过 50 伏或直流超过 120 伏的电气设备,要求有安全 保护措施,避免直接接触。我国规定工频安全电压的上限值,即在任何情况下,两导体间或 任一导体与地之间均不得超过工频电压有效值为 50 伏。 我国规定工频有效值的等级为:42 伏、36 伏、24 伏、12 伏和 6 伏。 三、触电急救 当人触电以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等现象,外表上呈现昏迷不醒 的状态,从触电1分钟开始救治者 90%有良艰效果,从触电后 6 分钟开始救治者 10%有良 好效果;而从触电后 12 分钟开始救治者,救活的可能性很小。因此,触电急救必须分秒必 争。 1.脱离电源 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 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因为有触电的危险。 2.脱离电源后处理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要先观察伤者是否清醒,如神志清醒,应使其训地平躺,严密观察, 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者应就是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 5s 时间,呼 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需要抢救的 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四、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包括: 检查电气设备绝缘有无破损; 绝缘电阻是否合格; 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是否有防护; 屏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 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措施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灯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 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是齐全; 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 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是否过热; 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 五、安全用电措施 1.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先断开电源开关,然后由电工进行维修。严禁非电工人员修 理,以免发生事故。 2. 所有电气设备如配电箱、开关盒、电器柜、配电板、电机等,均应保持清洁干燥。周围 或内部不准堆放杂物。清扫时不准用水冲洗,更不准用碱水擦洗,以免损坏绝缘。擦拭设备 时一律停电、停车进行。 3.电气设备不得带病、带故障运行。当电气设备异常运行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按 操作规程规定程序停止设备运行。 4.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不要盲目触及,非有关人员不得 随意移动电气设备上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和临时设置的安全遮栏。 5.电气设备(含电动工具)必须有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措施,要经常检查,保证连接的 牢固可靠。 [注]:保护接地:把由于绝缘破坏或其他原因而可能出现危险电压的金属部分通过接地装 置连接大地。适用于三相三线制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 保护接零:把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电网零线相连。一般用于三 相四线制电网系统中,采用绝缘、屏护与安全间距是防止触电事故的重要措施。 6. 在进行开关操作时,一定要把开关盖合上后进行,以防电弧和熔化金属飞溅伤人。 不得用湿手触摸开关、插座及灯头等。 7.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工人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 插销必须保证安全完好,不得有破损。 8.需要移动照明灯、电焊机、潜水泵等固定安装的电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再移 动。当导线被物体轧住或导线长度不够时,不要硬拉,以免破损。 9.局部照明灯和作业行灯电压一般不能超过 36 伏;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场所使用的 行灯电压不能超过 12 伏。 10.雷雨天时行人要远离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当遇到高压电线断落时应远离 20 米之 外,如果自己在 20 米以内,要单足或者并足跳离危险区。 11.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 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12. 漏电保护器发生掉闸时,不能强行合闸,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 继续使用。 六、电工安全操作指引 1.电气作业属特种作业,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徒工和其他非持证是工, 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严禁任意触及。 3.检修机床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检修设备,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先对电压、电流的参数的充分的了解,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备 好必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5.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或批准改造电气设施结构之前,电工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的 接线结构。 6.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应尽可能采用紧固的压 线或用工具扎紧,不应用手扭接,线头不应突出,接头不得松动。 7.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 能操作。 8.禁止用自耦变压器取得的电源作为安全电压使用。 9.禁止约时停电、送电。严禁在设备运转中拆修,修机床时必须停车,并切断设备电源 及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10.使用梯子时,应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 75°为宜, 使用的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1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不能切断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或 CO2 灭火 器,严禁在断电之前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5 交通安全知识简介 交通事故伤害已成为“世界第一公害”。据统计,全世界每年因车祸死亡约有 126 万人 受伤 1500 万人,即每 2 秒就有 1 人受伤,每 50 秒有 1 人致死。而我国的道路交通伤害死亡 人数和残废率居世界前列,而且以每年 10%的速度递增,是中国男性居民和城市人群的第 一位死亡原因,每天大约有 200 人左右死于交通事故。 一、我公司的交通位置 我公司濒临 205 国道以及高新区主要干道,附近还有京九铁路线通过,而这些道路的 路况比较差,道路安全标示等基本安全设施还不够完善,因而交通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员 工出入、上下班要特别注意安全。 二、人与交通 因为有人,所以才有交通,而在交通中又有行人、司机与乘客之分。交通为人们带来了 许多的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惨痛的代价。 人们在经历惨痛之后,逐渐认识到: 只有安全的交通才能有人的安全,在人的安全行为 下才有交通的安全。 三、交通设备设施 交通灯: a.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b.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c.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可以继 续通行; d.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交通标志: 四、交通事故的致因 通过对车祸原因的分析发现,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车、无证驾驶、违章装载、行 人违章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几类重要原因。 1.违章装载:违章装载是指违反交通法所规定的超载、人货混载、超重、超宽、超高、超长等各 方面违章装载。 2.酒后驾驶:严重的违章行为,为交通安全带来严峻的挑战,且屡禁不止。 3.超速行驶:超速行驶不仅带来的是刺激,更是严重的后果。超速行驶会使驾驶司机的判断 能力下降,注意力转移,加速车辆惯性增加及性能下降。更是交通事故的超级杀手。 4.行人违章:行人违章更多体现的是一个人的安全意识与道德素养。 5.疲劳驾驶:疲劳驾驶有如酒后驾驶,影响人的反应时间、判断和视觉,容易在昏昏然中成 为肇事者。 6.超速行驶:犹如一位冷酷的马路杀手,行人随时都有可能成为其车下冤魂。 五: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针对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① 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身安全; ② 不横蹿马路,不攀越隔离护栏,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斑马线),做到“一停、二看、 三通过”; ③ 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因为万一出现事故,你的合法利益将得不到保障; ④ 乘车上下车时,一定要让车停稳后才能上下车; ⑤ 步行外出时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 ⑥ 驾驶摩托车的员工在出入公司及上、下班的途中戴好安全帽,警惕驾驶; ⑦ 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警,在紧急情况下可向公司安全部、保安部求援。 2、厂内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① 厂区内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10 公里/小时; ② 跨越南北厂通行必须走人行天桥通过; ③ 厂内自行车要走规定线路,自行车要办理停车证; ④ 车辆出入公司厂门时要减速行驶,配合保安的检查。 六、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 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 不允许隐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 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为 110 或 122。当事人应得到接警机关明 确答复才可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 2、抢救伤者 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 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对于现场散落的物品 应妥善保护,注意防盗防抢。 3、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 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 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 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4、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事故当事人还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 隐患。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要 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 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5、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通警察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 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6 工伤及应急处理 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常常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除了要学会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已外, 还要知道如何更有效地保护自身利益,需要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 身合法利益。 一、工伤及工伤认定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获得医疗求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 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家通过对《工作保险条例》的立法对做好工 伤人员的医疗求治和经济补偿,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社会 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 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 伤复发的。 Ⅲ.在下述条件下遭遇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职工,可按比照工伤处理: 1.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非本人责任的食物中毒的; 2.参加本企业组织的体育比赛或代表本企业参加体育比赛发生意外事故的; 3.参加企业组织的受企业指派参加展览会、政治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Ⅳ.以下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形。 我公司工伤的处理注意事项: a. 工伤发生后伤者应立即向部门组长(或主管),部门组长(或主管)知情后,应于 5 分钟内口头或电话通知安全部进行工伤确认,如果重大工伤事故还应立即通知总经理 室和行政部经理,并立即开具就诊单,经部门副主管以上人员签张后,安排(或安排 人员护送)工伤员工到公司医疗就诊(较重工伤可在事后 2 小时内补单); b. 未及时报告,造成安全部无法进行现场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无法在 72 小时内向社 保局提交工伤申请报资料的,由事发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责任。即:因员工本人未 上报的,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员工上报了工伤,但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未及时申报 的。,其责任由部门相关负责人承担。 c. 员工发生工伤后,非经公司医疗室安排而私自在外就的,将按照安全奖励条例进行处 理。 二、现场急救知识培训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在任何活动中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受伤事故。学习一些简单而正确 的现场急救方法,就有可能减少自己或别人的伤残甚至拯救一些人的生命。 现场急救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提高伤者愈后的生存质量。原则快 抢、快救、快送,即“三快”,动作迅速,方法正确。 1.紧急救护的程序: ① 拨打急救电话(120) 救措施 ②迅速将伤者移至就近安全的地方 ④快速对伤者进行分类 ⑤先抢救危重者 ③对其进行必要的急 ⑥优先护送危重者 2. 基本急救知识与技术: ① 呼吸中断急救法——人工呼吸法 当受伤者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中有异物,可将其身 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 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处。 [注]:打开气道。成人:用仰头举颏法打开气道,使下颌角与耳垂连线垂直于地面 (90°)。 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的方法:捏紧伤者鼻孔,深吸一口气后紧贴伤者的口,向口内吹气, 时间越为 2 秒钟,吹气完毕后,立即离开伤者的口,并松开伤者的鼻孔,让他自行呼气, 时间约 3 秒钟。如此以每分钟约 12 次的速度进行。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 和放松时要注意伤者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的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 够,应及时纠正。 ② 心脏停止跳动急救法——胸外心脏挤压法 救护者跪在伤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相迭,手掌根部放在伤者心窝上方、胸 骨下,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挤压后迅速松开,胸部自动复原, 血液充满心脏,以每分钟 60 次速度进行。 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如现场仅 一人抢救,可以两种方法交替使用,每吹气 2-3 次,再挤压 10-15 次。抢救要坚持不断,切 不可轻率终止,运送途中也不能终止抢救。 3.紧急止血法: ① 指压法:通常是将中等或较大的动脉压在骨的浅面。此法仅能用于短时间控制动脉血 流。应随即继用其他止血法。 ② 压迫包扎法:常用于一般的伤口出血。注意应将裹伤的无菌面贴向伤口,包扎要松紧 适度。 ③ 加垫屈肢法:在肘、膝等侧加垫,屈曲肢体,再用三角巾等缚紧固定,可控制关节远 侧流血。适用于四肢出血,但已有或疑有骨关节损伤者禁用。 ④ 填塞法:用于肌肉、骨端等渗血。先用 1—2 层大的无菌纱布铺盖伤口,以纱布条、绷 带等其充填其中,外面加压包扎。此法的缺点是止血不够彻底,且增加感染 机会。 ⑤ 止血带法:能有效的制止四肢出血。但用后可能引起或加重肢端坏死、急性肾功能不 全等并发症,因此主要用于暂不能用其他方法控制的出血。 4.中暑急救常识 轻度中暑进行自我调理即可。 如出现头疼、乏力、口渴等症状时,应自行离开高温环境到阴凉通风的地方适当休息, 并可饮冷盐开水、洗冷水脸,进行通风降温等; 对中暑症状较重者,救护人员应将其移到阴凉通风处,平卧、揭开衣服。立即采取冷湿 毛巾敷头部.冷水擦身体及通风降温等方法给患者降温; 对严重中暑者(体温较高者)还可用冷水冲淋或在头、颈、腋下、大腿放置冰袋等方法迅速 降温。如中暑者能饮水,则应让其喝冷盐开水或其它清凉饮料,以补充水分和盐分。对病情 较重者,应迅速送往医院作进一步急救治疗。 对于预防中暑最主要的是平时做好自我调节,多喝开水,天气太热时尽量避免在室外 工作。 第三讲 安全生产操作总则(完) §1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总则)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厂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增强法制观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 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公司所有生产岗位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2.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要把拖过颈部的头发放入帽内;操作旋 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衣襟);不准穿脚趾及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赤 脚赤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 3.职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 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脱岗、睡岗和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4.各岗位的重复操作、称料、投料、主要控制技术必须经过认真核对,严格执行双检制。 5.一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凡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其中应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除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其 它动火一律要办“动火许可证”;检修应办“检修许可证”;登高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 许可证”;其他高危作业要办理安全许可证。凡在有毒区域内工作,必须配戴防毒面具,并 有人监护。 7.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连锁装置齐 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 训后方可操作。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两人以上共同作 业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作业场所不准奔跑、跳跃、嬉戏、打闹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 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作业场所。 9.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 嘴吹切屑;用风枪吹铁屑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 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磨工(不含磨工)以前工序搬运工件时, 必须戴防护手套;不准无罩或敞开护罩开车;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气源才准 离岗。 10.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 牌合闸。 11.行人要走指定安全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便道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 的物件,以及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禁止站在唧车、手推车上滑行;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在厂区骑自行车时必须沿指定路线行驶。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要设 安全遮拦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 12.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者,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13.高处作业、电气检修(高压电,380V 以上)、禁火区动火等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危 险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4.安全、防护、警戒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不准 随便动用,其放置地点周围,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15.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明火作业;变、配电室、空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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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入职培训流程
公司入职培训流程 新员工进入公司将进行为期三天的入职培训 ,包括公司制度和企业文化培训、业务培 训。 公司制度和企业文化培训旨在让新员工了解公司整体情况,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理解公司企业文化及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增强新员工进入公司后的团队感及使命感。 业务培训旨在让新员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熟悉其所在部门和岗位的工作流程及内容 , 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并尽快达到独立完成工作要求。 时间 第一天 上午 第一天 下午 培训课程 课程内容 培训教材 课程设置目的 公司概况 介绍公司整体情况及 人员组成 《公司简介》 使新员工了解 公司的情况 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 讲解公司制度、日常 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 《公司管理制度手册》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使新员工熟悉 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 基本技能考核 办公设备、软件等 考察新员工的 基本技能水平 行政 助理 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为其提供交通、就餐等方面的指引,回答新员工的问 题,了解其对公司的印象和评价 企业文化培训 介绍公司企业文化及 核心价值观 培训片等 《公司培训资料》 第二天 上午 实践课程 公司团队活动 介绍 使新员工理解 公司企业文化 及核心价值观 的内涵 增强新员工的 信心及士气 带领新员工喊口号 第二天 下午 负责人 新员工走楼梯到一 楼,而后由一楼走楼 梯回到十四楼,限时 三分钟 企业文化——执行 《致加西亚的信》 考察新员工的 执行力、吃苦精 神以及接受任 务时的态度 用一副扑克牌搭出尽 可能高的楼房,不得 使用其他辅助工具 企业文化——创新 《突破才有创新》 考察新员工的 思维能力、动手 能力及创新精 神 新员工合作打扫公司 卫生,美化办公环境 企业文化——合作 《动物拉车》 考察新员工与 团队其他成员 间的合作能力 及团队精神 使用投影仪播放公司活 动的影像资料 让新员工了解 公司的团队活 动及业余文化 生活情况,增 强其团队意识 及归属感 介绍公司组织过的团 队活动的内容及意义 行政 助理 行政 助理 第二天 下午 企业文化考核 岗位职责 及 工作流程 第三天 上午 业务现状 及 工作目标 业务知识 及技能培训 新员工说出培训及实 践课程后对企业文化 的理解,回答提问 讲解新员工所在岗位 的职务责任、工作内 容、要求及日常工作 流程 介绍公司现阶段业务 水平及进展状况,布 置下一阶段的发展方 向及目标 向新员工教授其工作 中专业领域的知识和 技能,介绍相关专业 背景及行业现状 考核新员工对 企业文化的理 解及认同程度 《各部门岗位职责纲 要》 《各部门工作流程》 各部门业务资料 及业绩报告 相关培训教材及实物 使新员工熟悉 其所在公司及 职位的各项要 求,了解其职 责范围及权限 使新员工进一 步了解公司发 展情况,明确 其发展业务的 方向和目的, 使其尽快独立 开展工作 使新员工学习 到应用于其业 务实际操作中 的知识、技能 行政 助理 部门 经理 部门 经理 第二天或第三天视实际情况利用半天时间进行一次外出事务考核,考察新员工办事能力和效率 业务考核 第三天 下午 公司制度考核 周末 以笔试或问答形式对 新员工进行业务知识 和技能考核 评定业务考核成绩 以笔试形式对新员工 进行公司制度考核 评定制度考核成绩 时间:30 分钟 及格分数:80 《业务考核试题》 考察新员工对 业务知识的理 解和接受力, 初步判断其工 作主动性及创 造性 《入职考核试题》 考察新员工对 公司制度的了 解 和 认 知 程 度, 依照考核情况 决定是否办理 入职手续 培训感想 以书面形式写出自己对五天来培训的感受、自己学到的东西、公 司的优点和不足,对公司的建议等等 公司例会 参加一次公司例会是新员工的必修课,向大家介绍自己,谈谈自 己来公司后的感受,认识每一位同事 办理入职手续,进入试岗期 部门 经理 行政 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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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培训资料
新员工入职培训资料 首先代表公司欢迎各位的加入,预祝大家在这里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为了帮助大家尽快熟悉、适应公司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对公司的归属感,让大家 在这里快乐地工作、开心地生活,特就公司一些关系大家切身利益的制度、规定、要求向大家讲 解,这虽然只是一个简短的入职培训,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确实的帮助。在正式开始培训前,为 了维持培训纪律,请各位将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状态,谢谢大家合作! 一、 公司简介、成长发展、荣誉、前景规划:公司成立于 2000 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张玉 东先生,公司占地 138.8 亩,总资产将近八千万,共有六个分厂,它们位于平江县城周边的三 市、安定等地;主要产品是:面粉制品、豆制品、鱼仔制品等,产品畅销全国三十多个省市。 12 年来,在张总的带领下,玉峰人凭着“团结、拼搏、务实、创新”的精神以及“品质 创造价值、品牌成就未来“的经营理念,“以人为本,科技创新、民主决策”的管理理念,本着 “做健康食品、造责任企业”的玉峰使命,屡创玉峰辉煌,屡获殊荣,其中包括 03 年被授予 “明星私营企业”,05 年被评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07 年被省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为 “AA 级信用企业”,同年“玉峰”商标被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玉峰产品被评为“湖南省 名牌产品”,相继通过了“ISO9001:2008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国家食品安全 QS 认证”(QS 是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志,带有这个标志的产品,就代表着经过国家所有强制性检查,是产品 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没有这个标志的产品是不可以出厂销售的),08 年被评为“湖南省信用等级 AAA 级企业”“湖南省诚信创建企业”2011 年被评为“质量信用等级 A 级企业”2012 年被评为 “湖南省食品安全标准学会主任委员单位”等等;所有这些荣誉,凝聚着一批批玉峰人的汗水与 辛勤付出,现在,您的加入,将给玉峰注入新的活力,带来新的动力,期待在座各位能为玉峰再 创辉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司未来规划:公司计划明年再扩建一个肉制品生产车间,生产员工为 300 人左右,届时, 公司总人数将增加到 1500 多人,玉峰的发展,将给在座各位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 只要你是一个奋发向上、勤劳、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完善自己的人,你就一定能在玉峰 这个大舞台上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平台。 二、 公司管理组织架构(见附页一): 三、 厂规厂纪、规章制度: 1. 工作时间: 2.上班时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上班前的清洁卫生准备工作,下班前同样须做好本岗位内的清 洁 卫生工作方可离开;; 3.入职三天内,须向人事行政部提供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三张,办理厂证。 4.进出厂门,均须正确佩戴厂证;厂证要保持整洁,不得涂改,不得张贴任何东西,不得外借他人,如有 遗须及时到人事行政部报备,并按规定重新补发; 5.进入生产车间前,须在更衣间更换干净的工作服,戴好口罩、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按规定洗手、消 毒, 要穿平底防滑鞋,不可穿拖鞋、高跟鞋进入车间;工作现场不得打赤膊;女同事不可穿裙子; 6.手上不可带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手指不可涂抹指甲油; 7.上班时不得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发、瘙痒,平时要勤洗头、洗澡、勤剪头发、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8.进入厂区和车间严禁随地吐痰,私人物品、零食一律存放在更衣室,严禁带入车间; 9.工作期间,不得谈笑风生,不得擅离岗位、打闹嬉戏,甚至发生争执;工作上服从主管安排与调配,同 事 间友好互助,不得抢货、占货;车间所有落地料不得捡起混入干净料中,而应统一放在指定地方; 10.场内所有物品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是公司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更不锝私带出厂,否则 以 偷窃论处,按公司处罚条例罚款,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移送公安处理; 11.、全员禁烟,烟民只能在指定地点(茶水间、厕所)吸烟,烟灰弹进垃圾桶,烟头熄灭后扔进垃圾桶; 12.私人交通车辆进出厂门,须自觉停车,进入时需在门卫处领取《车辆出入证》,出门时先交《车辆出入 证》,配合接受门卫检查,对号、对车、对人查实无误放行,对无《车辆出入证》或有疑问的车辆,保安有 权阻拦、盘问或上报人事行政部处理。 13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要即时上报本部门主管 或人事行政部按工伤处理,隔天或离厂后再报,公司一律视为与本公司无关(未尽事宜按 《工伤保险条 例》执行)。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因各种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同样须及时告知部门 主管,隐瞒不报者后果自负。 14.后勤管理制度 (1).后勤课安排入住员工轮流值日,清扫室内及周围卫生。棉被衣物叠放整齐,篓、桶中垃圾由清洁工统 一集中处理。6S 检查评比较差的房间予以罚款 10-20 元,卫生较好的房间给予相应嘉奖; (2).损坏门窗、水电设施等公共财物者视情节轻重,除照价赔偿外,另给予 20-100 元罚款; 宿舍内乱接电源线、安装电源插座开关者,每次罚款 50 元; (3).宿舍内乱涂、乱画、乱挖、乱贴者,每次罚款 10 元; (4).浪费公司水电者,每查实一次罚款 10-50 元; (5).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加班除外),宿舍内故意大声喧哗、吵闹、放高音量音响,影响他人正常 休 息者,每次罚款 10 元; (6).宿舍内要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关灯休息(加班除外),超过 10:30 者,需说明原因,做好登记后方可 进入宿舍。无充分理由者,每人次罚款 5 元; (7).宿舍内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偷盗抢劫者,视情节轻重给予 200 元罚款或开除出厂或送公 安机关处理(同时没收赌博款项及其它非法所得); (8).随意串房、私自留宿外厂人员,每人次罚款 20 元。非法同居者,每人次罚款 100 元,同时开除出厂; (9).保持卫生间清洁,不准将硬物、胶袋、卫生巾等有可能导致下水道堵塞的物品扔进便盆,确保排污通 畅,如有违反,导致下水管道堵塞产生的清理费由本宿舍全体人员平均分摊;讲究卫生,便后自觉冲厕; 清洁用物品按规定整齐摆放。 (10).从楼上扔杂物、垃圾者,每次罚款 10 元; (11).私藏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其它违禁物品,或进行非法组织活动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宿舍内叫卖 商品者,除没收所得外,另给予 50-200 元之罚款; 15、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闭电源、拧紧水龙头的良好习惯; 16、因私不能正常上班,事假需提前一天请假,病假需先电话或短信告知部门主管,事后凭县、镇级以 上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历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超假的同样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罚款 20 元,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工资; 17、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员工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七天(按请假规定如实填写《请假申请单》),婚假 按每人 20 元/天给予补助,工作满一年的管理人员,婚嫁期间按标准工资发放,。超假者一律取消补贴。 18、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过世,经本人申请,公司可给予丧假七天。管理人员按标 准工资发放,员工按每人 20 元/天补贴,路费自理。超过假期者,一律取消补贴; 19、在公司满一年的员工可申请产假,依照规定给予假期 180 天,请产假时须提供《结婚证》、《准 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0、厂区范围内不得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多使用文明用语,如:你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 21、就餐时要自觉排队打菜、打汤、打饭,酌量取饭,不得倾倒米饭、菜; 22、员工每月出勤天数满 25 天的,公司发放洗衣肥皂一块,牙膏一支或洗衣粉一包; 23、符合上、下班线路条件的,公司派专车接送员工上、下班,员工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乘车证》上车。 24、回家路途超过 30 公里且没有公司专车接送的员工,每二个月补助一次(来回)的探亲路费(有车辆接送 的地段、区域除外)。 25、离职: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管理人员须提前一个月、普通员工须提前 15 天填写《辞职申请单》上交至 部门主管,依审批权限批核。未提前申请者视为急辞,扣除 100 元作为代通知金。 四、 薪资、福利制度: 1. 员工薪资福利: A 车间: 拣片放片中包新员工享受七天保底工资,标准为 40 元/天,拣片、放片中包员工每月享受 100 元绩 效工资; B 车间: ﹡素牛筋(30G 装)包装员工: (1) 采取保底方案的新员工:第一个月保底工资按 30 元/天计算,计件工资超过保底工资时按计件工资算 ; 第二个月按计件工资算,另按 5 元/天补贴(缺勤不计); 另外,进厂第一个月产量奖为:以一个月日平均扎数(200 个/扎)为奖励基数 8 --- 10 扎 3.3 元/天 10 --- 12 扎 6.6 元/天 12 扎以上 10 元/天 (2). 直接采用计件方案的新进员工,工作满第一个月补贴 150 元;,工作满第二个月补贴 100 元(补贴 前提:实际出勤 30 天/月); (3) 计件单价:按日平均扎数,订出相应的计件单价: 日平均产量(扎数) = 全月总扎数 ÷ 26 日平均产量 16 扎以下: 2.6 元/扎 日平均产量 16 扎——19 扎: 2.8 元/扎 日平均产量 20 扎——24 扎: 3.0 元/扎 日平均产量 25 扎或以上: 3.2 元/扎 ﹡素牛筋真空包装新进员工,试用期为 15 天,工作满 15 天且日合格品平均产量为: 76 扎 --- 100 扎/天,保底工资为 40 元/天; 50 扎 --- 75 扎/天,保底工资为 30 元/天; 低于 50 扎/天者,实行计件; 产品合格率≧98%,奖励 8 元/天,当月累计有 20 次奖励且无一次处罚者,当月另奖 150 元; ﹡捡中包员工: 合格率为 100%时奖励 10 元/天 ﹡素牛筋(110G 装)包装员工: 每人补贴 10 元/天; C 车间: ﹡砣砣香包装员工: 1、 当天产品合格率≧90%,奖励 5 元/天,﹤70%罚 5 元/天,当月累计奖励 25 次者,另奖 100 元; 2、 当日包装产量超过 45 扎的,另奖励 4 元,每增加 5 扎,另奖 2 元,依次类推; ﹡砣砣香真空员工:试用期为 15 天 1. 当日产品合格率≧90%,奖励 10 元/天,当月累计奖励 25 次奖励者,当月另奖 150 元; 2. 除计件工资外,每天补助 10 元,连续补 15 天; ﹡砣砣香捡中包员工: 1. 新员工工作满一个月除计件工资外,另补 150 元; 2. 当天合格率 100%奖励 7 元/天,卫生符合标准者奖励 3 元/天;当月累计奖励达 20 次或以上的,当月 另奖 150 元; ﹡素鸡/牛叮新进真空员工,试用期为 15 天,工作满 15 天且日合格品平均产量为: 30 --- 40 扎/天,保底为 40 元/天,低于 30 扎以下者计件; ﹡素鸡/牛叮、蹄筋新进中包员工:工作满一个月,除计件工资外,第一个月另补 150 元; D 车间: 1. 鱼仔真空新进员工,试用期为 15 天,工作满 15 天且日合格品平均产量为: 60 扎 --- 80 扎/天,保底工资为 40 元/天; 40 扎 --- 59 扎/天,保底工资为 30 元/天; 低于 40 扎/天者,实行计件; 2. 中包新进员工工作满一个月,第一个月除计件工资外,另补贴 150 元; 其它: 自 2012 年 8 月 25 日起,所有真空岗位员工实行累计工作日奖励方案: ﹡累计工作满六个月且每月出勤均满 24 天者共奖励 460 元,具体为: 当月出勤满 24 天,第一个月奖励 30 元,第二个月奖励 50 元,第三个月奖励 80 元,第四个月奖励 80 元, 第五个月奖励 100 元,第六个月奖励 120 元; ﹡当月出勤不满 24 天者,取消当月奖励,但前一个月的累计奖励不变; 2.节假日规定: ﹡元旦:法定假一天,调整至春节 ﹡春节:法定三天 + 元旦一天 + 公司放假六天 共十天; ﹡清明节:法定假一天,调整至端午节; ﹡端午节:法定一天 + 清明一天 + 公司放假一天 共三天; ﹡五一劳动节:法定一天,放假一天; ﹡中秋节: 法定一天 + 国庆节二天 共三天 ﹡国庆节:法定三天,公司放假一天 ; 3. 除公司放假外,整月无请假记录者,可获得出勤奖励 160 元,请假一天减 40 元/天,直至减完; 4.夏装厂服发放: a. 凡在厂上班期满三个月,免费发放一件厂服(入职一周后,由部门申请、品管部第一次发放两件); b. 凡在厂上班期满六个月,免费发放二件厂服; c. 凡在厂上班期满九个月,免费发放三件厂服; d. 凡在厂上班期满一年,免费发放四件厂服; e. 员工每月发放口罩一个。 未满三个月辞工员工,厂服费从工资中扣减,厂服归员工所有。 劳保服装发放后,要爱惜,每天上班干净穿着,遗失或人为破损补发需按购进价缴费:工作帽 5.9 元 /个、冬季工作服 38 元/件、夏季工作服 19 元/件、围裙 12 元/件。 5.劳保用品发放:员工每月出勤天数满 25 天的,公司发放洗衣肥皂一块,牙膏一支或洗衣粉一包; 6.交通: 1. 符合公司上、下班交通线路条件的,公司派专车免费接送员工上、下班。 2. 回家路途超过 30 公里且没有公司专车接送的员工,每二个月补助一次(来回)的探亲路费(有车辆接送 的地段、区域除外)。 7.其他: (1).公司免费提供食宿: 食的方面:一日早、中、晚三餐,中晚餐:一汤一荤两素,饭按量自取; 住宿方面: ﹡ 普通员工:四人一间,配备空调设施,带卫生间; ﹡ 基层管理人员(含办公室人员):两人一间; ﹡ 主任以上级管理人员:一人一间; (2).员工享受工伤福利,工伤期间,享有 30 元/天的生活补贴,护理人员按 40 元/天计付工资; (3).免费接受公司提供的各项培训; (4).助学行动:凡在公司工作满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且表现优秀的员工,其子女通过全国普通高 等教育统一招生,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的,公司发放助学金,具体标准为: 大学二本 1000 元/学年 大学一本 2000 元/学年 重点大学本科 3000 元/学年 (5).员工介绍费: 凡被介绍人进厂工作且出勤累计满一个月即出勤满 30 天/月,介绍人可领取介绍费 ﹡介绍一名合格的素牛筋包装员工进厂,介绍费为 100 元/名,若被介绍人一直在厂工作(累计满勤,即累 计),介绍人可连续领取四个月介绍费; ﹡介绍一名合格的其它岗位新员工进厂,介绍费统一为 50 元/名,若被介绍人一直在厂工作(累计满勤,即 累计出勤工作满 30 天/月),介绍人可连续领取四个月介绍费; 五、6S 基础知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6S+节约为 7S,再+服务为 8S,再+满意为 9S 二、6S 方针: 以人为本,全员参与,自主管理,舒适温馨。 三、推进 6S 目标: 改善和提高企业形象;促进效率的提高;改善零件在库周转率;减少甚至消除故障,保障品质;保障企业安 全 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改善员工精神面貌,增加组织活力;缩短作业周期确保交货期。 四、6S 管理的内容方法 1.整理:就是将公司(工厂)内需要与不需要的东西(多余的工具、材料、半成品、成品、文具等)予以区 分。把不需要的东西搬离工作场所,把需要的集中并分类予以标识管理,使工作现场只保留需要的东西,让工作 现场整齐、漂亮,使工作人员能在舒适的环境中工作。我们的私人物品不可带进车间,也是符合这个要求的。 2.整顿:就是将前面已区分好的东西予以定量、定点并予以标识,存放在要用时能随时可以拿到的地方,如 此可以减少因寻找物品而浪费的时间。象 D 车间装货框都有数字标示,专人使用、管理,能责任到人,便于管理、 检查;很好! 3.清扫:就是使工作场所没有垃圾、脏污,设备没有灰尘、油污,也就是将整理、整顿过要用的东西时常予 以清扫,保持随时能用的状态,这是第一个目的。第二个目的是在清扫的过程中去目视、触摸、嗅、听来发现不 正常的根源并予以改善。“清扫”是要把表面及里面(看到的和看不到的地方)的东西清扫干净,提高产品质量, 减少伤害事故。 4.清洁:就是将整理、整顿、清扫后的清洁状态予以维持,更重要的是要找出根源并予以排除。例如: 我们 直接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等员工,如果不按规定做好清洁工作,就有可能出现质量事故。 5.素养:就是全员参与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工作,保持整齐、清洁的工作环境,为了做好这个工作而 制定各项相关标准供大家遵守,大家都能养成遵守标准的习惯,一个号的习惯对大家工作、生活都是很有帮助的。 经过 6S 持之以恒的推行,提升我们的人品: 对父母尽孝,对家庭尽爱,对工作尽职,对上司尽责,对下级尽教。 6.安全:是将工作场所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源(地面油污、过道堵塞、安全门被堵塞、灭火器失效、材料 和成品堆积过高有倒塌危险等)予以排除或预防。 安全管理的目的:保障员工的安全,保证生产正常运转,减少经济损失,紧急对应措施。 五、执行 6S 的好处 6s 精益管理的精髓是:人的规范化及地、物的明朗化。通过改变人的思考方式和行动品质,强化规范和流程 运作,进而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准从而达到•人的行为--规范化•事(工作、生产)--流程化•物品--规格化·管理流程标准化,从而•减少故障•减少浪费•建立安全•树立形象•提高士气 具体来说: 推行 6s 管理就是通过规范现场的人、物料、设备、环境等,营造一目了然的现场环境,培养大家良好的工作 习惯,其最终目的是提升人的品质:革除马虎之心,养成凡事认真的习惯(认认真真地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小 事”、每一个细节),企业形成良好氛围,人人用心做事;地、物明朗有序,管理状态清清楚楚,运作流程明确, 监控点得以控制,创建“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氛围,落实一人一物一事的管理的法则,明确人、事、物 的责任(分工明确是为了更好的合作),养成遵守规定的习惯,养成自觉维护现场环境的良好习惯,养成文明礼 貌的习惯。其中,提升人的素养,形成追求卓越,追求精益的企业文化,打造具有先进理念、目标明确、团结协 作,敢于拼搏、积极进取的优秀团队是 6S 管理的中心和内核。 六、品质意识:玉峰的使命是:做健康食品,造责任企业 品质是健康的保障,是企业的生命线。要完成公司的 使命,要依赖在座各位严格遵守公司的卫生制度及管理规定,做好自身卫生及工作卫生工作,落地料不可包进产 品中,应扔进指定收集桶中。品质对食品行业要求更高,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后果将会很严重,树立 品牌难,毁掉一个品牌只需一根头发、一颗螺丝就可以了,大家好好掂量掂量。 七、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包括食物中毒、火灾、传染病流行、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高温中暑 、 触电、人身伤害等; 突发事件发生时,事件发生的部门或者第一发现人,首先要保持沉着冷静,切不可惊慌失措, 应立即向本部门 主管或者人事行政部沈主任、张科长、保安黄队长 报告事故具体位置、同时采取处理措施,如暂停切断电源、 气源等,做必要的疏散、隔离。 重点讲讲火灾应急处理:一旦发生火情,发现者须沉着冷静,第一时间相关人员,讲清着火区域、准确地点、 部位、燃烧物品、火势大小等,同时就近通知附近人员疏散,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不可争先恐后,你推我挤, 人为制造撤离障碍或踩踏事故。 自救常识: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3、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4、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5、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 门窗,并泼水降温。 6、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 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7、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 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防火常识 1、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2、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3、严禁私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汽油、酒精、天那水等。 4、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5、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6、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7、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 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灭火常识 1、燃气罐着火,要迅速关闭阀门,并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火苗灭火。 2、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 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3、救火时不要贸然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1、使用前,先把灭火器摇动数次,使瓶内干粉松散; 2、拔下保险销,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喷射; 3、在灭火过程中,灭火器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 4、灭火后防止复燃。 七、团队精神: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一个篱笆三个桩,一耳光好汉三个帮,就是这个道理,团队的力量 是无穷的,大家要有集体荣誉感,对公司有归属感,玉峰就是大家的家,家旺我们才能富,家败大家就会散, 玉峰就像一颗大树,大家在这颗大树下多浇水、施肥,多付出辛劳,多去把它修剪的漂亮(优质产品),大家 才能在这颗大树下安心的工作、生活:享受人生。 最后跟大家探讨一下: 一、 你们相信一个人随便都能成功吗? 我们都想在 3 分钟学好英语,5 分钟解决所有问题,甚至想一夜暴富(买码、买彩票),难道成功就这么简 单、容易吗?可以很定的说:改变时难的,成功需要付出代价。 其实任何一个成功者都市经过艰辛奋斗,经历了无数失败、打击后才走向成功的,他们都走过了一条布满 荆棘、充满坎坷的卢,一路撒满汗水甚至泪水,我们是在不要去抱怨命运,上帝是公平的,你付出多少, 他就给予你多少,做人要靠自己,成功需要付出比常人多一倍甚至几倍的努力,所谓天道酬勤,其实是非 常有道理的。机会永远只会眷顾勤劳、刻苦、有准备的人。 二、 你宁可永远后悔,也不愿去试试自己能否转败为胜? 恐怕没有人会回答我:对,我就是这样一个孬种; 然而,我们常常会在不该打退堂鼓的时候打退堂鼓,个别新进员工因为担心自己做不好现在的事情,拿部 到自己想要的工资或暂时的不适应而轻言辞职,这些都是对自己不负责的做法。你不停的放弃,总是在起 点徘徊的同时,人家已经走的很远了,你要奋起追赶就很困难了,这个道理大家不难明白吧! 一位中国的伟人曾经说过:胜利的希望以及成功的机会,往往产生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中,所以请大家一 定要有客服困难、战胜自我的勇气与决心,做人不妨防守一搏。让我们共勉。 祝大家在玉峰这个大家庭中,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培训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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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流程相关表单(总部级)
新员工名单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入职日期 所在分/子公司 部门 岗位 员工姓名 备注 新员工入职培训签到表(总部级)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参加人数: 序号 培训地点: 主持人: 部门 姓名 签到 签到时间 培训形式 1 时 分 2 时 分 3 时 分 4 时 分 5 时 分 6 时 分 7 时 分 8 时 分 9 时 分 10 时 分 11 时 分 12 时 分 13 时 分 14 时 分 15 时 分 16 时 分 17 时 分 18 时 分 19 时 分 20 时 分 21 时 分 22 时 分 23 时 分 24 时 分 25 时 分 26 时 分 27 时 分 28 时 分 29 时 分 30 时 分 备注 新员工入职培训课程安排表(总部级)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具体课程安排 序号 培训时间 课程 讲师 1 09:00-09:20 开课致辞 总经理或人资总监 2 09:20-10:00 3 10:00-10:10 课间休息 / 4 10:10-11:00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介绍 人资经理 5 11:00-11:10 课间休息 / 6 11:10-12:00 5S管理/商务礼仪知识 人资经理 7 12:00-13:30 午餐休息时间 / 8 13:30-14:20 时间管理/心态管理知识 人资经理 9 14:20-14:30 课间休息 / 公司简介 (基本运营、组织 体系、主要领导等) 备注 人资经理 10 14:30-15:20 代理品牌公司介绍及产品相关知识介绍 播放10分钟视频 培训经理 11 15:20-15:30 课间休息 / 12 15:30-15:50 课程重点回顾及答疑安排 培训经理 13 15:50-16:10 培训课堂测试 14 16:10-16:20 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 人资经理/ 经理 人资经理/ 培训结束,讲师批改课堂测试卷 经理 培训 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效果评估表(总部级) 1.本次培训对新入职的员工来说,是否能起到指导的作用 □A、非常有用 □B、比较有用 □C、一般 □D、没有作用 2、本次培训,多大程度上满足了你对企业及公司产品的了解需求 □A、完全满足 □B、基本满足 □C、一般 □D、几乎没有 □B、合理 □C、一般 □D、不合理 □B、比较好 □C、一般 □D、不好 □C、中 □D、差 □B、良 □C、中 □D、差 □B、良 □C、中 □D、差 □C、中 □D、差 □C、一般 □D、不满意 3.培训时间安排是否合理 □A、非常合理 4.培训内容的设置 □A、非常好 5.讲师授课水平与专业知识 □A、优 □B、良 6.讲师现场组织与控制能力 □A、优 7.课堂气氛 □A、优 8.讲师对学员质疑的反应和解答 □A、优 □B、良 9.总体来说,你对此次培训的满意度如何 □A、非常满意 □B、满意 10.参加此项培训收益如何(此项可多选) □A、全面了解公司的情况、快速融入公司团队 □B、了解公司产品与竞争对手情况,方便开展工作 □C、掌握了5S\礼仪\时间管理\心态管理的知识,对工作方法和态度调整方面有很大帮助 □D、其它,请注明: 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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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问题培训— 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
三金问题培训— 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 汉能控股集团限公司 新员工培训 2012.4 一、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 定义: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 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 济上的补助。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 ※ 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通知、说明 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4 种情形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0 种情形( 2008 年 1 月 1 日后)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序号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后 1 劳动者提出辞职 2 劳动合同期满,如果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 3 因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的 4 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 劳动者有过错,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法第 39 条情形) 6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终止的 经济补偿金计算 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 2008 年 1 月 1 日后 就高不就低原 则 离职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 正常生产情况 下的工资收入 社平工资三倍 封顶 1 、基数的 确定 2 、工资的 概念——应 得工资 经济补偿金计算 1 、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至 07年12 月31日 1 、工作年限不满 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 偿; 2 、协商一致和不 胜任工作两种情形存 在 12 个月封顶的问题。 08年1 月1日 至离职 1 、工作年限不 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 算补偿金,满半年不 满一年的,按一个月 工资的补偿; 2 、按社平工资 三倍封顶的,补偿金 存在十二月封顶问题。 经济补 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 2 、合同终止不续签: 补偿月数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 算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 相关定义: 月平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 部发 [1995]309 号)第 53 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 定》第 4 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在计算基数月平均工 资的时候要把这个考虑进去。 经济补偿金 - 其它 • • • • • • • • • 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 30 天工 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 间的利益。 延迟通知金: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若干条文的说明中第 21 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履行提前 30 日通知义务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的法律效力,但应当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日平均工资为计算标 准,按照每延迟一日支付劳动者一日工资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 - 其它 医疗补助金: 根据劳动部门鉴定的 5-10 级的需要支付不低于 6 个月补助金,重症增 加 50-100% ,增加后就成为 6-12 个月了。 1-4 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能等着退休退职。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2013 年 5 月 1 日): 第三十四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用人单位 可以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予劳动者不低于本人六个月工资的医疗 补助费。患重病或者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 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 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1 经济补偿金—案例( 1 ) • 员工张某 ,2000 年 5 月 1 日入职 A 公司 , 与公司签订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的 8 年期限劳动合同 , 约定月薪 5000 元, 2008 年 1 月月薪调整为 6000 元。 • 1 、如果 A 公司 2008 年 4 月 30 日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合 同 , 公司应如何支付张某的经济补偿? • 2 、如果 A 公司 2008 年 4 月 1 日合法经济性裁员解除 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公司应如何支付张某经济补偿? 案例( 1 )解读 • 1 、如果 A 公司 2008 年 4 月 30 日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 公司应 如何支付张某的经济补偿? • [(6000×4 ) + ( 5000×8 ) ] ÷12 ×0.5 = 2666.66 元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自 2008 年 1 月至离职未 满半年,按半个月计为 0.5 本案例为合同的自然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 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 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计算( 2008 年 1 月 1 日)。 案例( 1 )解读 • 2 、如果 A 公司 2008 年 4 月 1 日合法经济性裁员解除与张某的劳动 合同,公司应如何支付张某经济补偿? • [(6000×3)+(5000×9)] ÷12× ( 8+0.5 ) = 44625 元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其中 8 为 2000 年 5 月签订合同至 2007 年满 8 年,按 8 个月计;自 2008 年 1 月至离职未满半年,按半 个月计为 0.5 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不仅要支付 2008 年实行经济补 偿后年限的还要支付 08 以前的,无 12 个月封顶。 1 经济补偿金—案例( 2 ) • 员工李某 ,1994 年 5 月 1 日入职 B 公司 , 双方签订了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 2011 年月薪 14000 元,自 2012 年起月薪 16000 元。(注: 2012 年北京社平工 资 4672 元) • 1 、如果 B 公司 2012 年 5 月 31 日以李某不胜任工作 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如何支付李某经济补偿? • 2 、如果 B 公司 2012 年 6 月 30 日向李某提出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公司应如何支付李某经济补偿? • 3 、如果 B 公司 2012 年 7 月 31 日以合同法第 40 条第 3 项合法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 公司应如何支付李某经 济补偿? 案例( 2 )解读 • 1 、如果 B 公司 2012 年 5 月 31 日以李某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 合同,公司应如何支付李某经济补偿? • 4672×3× ( 4.5+12 ) =231264 元 社平均工资 3 倍 “ 不胜任工作”情况下解除 有 12 个月封顶 • 2 、如果 B 公司 2012 年 6 月 30 日向李某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如何支付李某经济补偿? • 4672×3×(12+5)=238272 元 “ 协商一致”情况下解除 有 12 个月封顶 案例( 2 )解读 • 3 、如果 B 公司 2012 年 7 月 31 日以合同法第 40 条第 3 项合法解 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 公司应如何支付李某经济补偿? • 4672×3 × ( 12+5 ) =266304 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 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案例 (3) • 王某 2011 年 8 月 1 日进入 C 公司工作,并与 C 公司签订了 3 年期 限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王某的月工资为 1300 元。 王某于 2012 年 2 月 1 日患病入医院治疗, C 公司为其核定的医疗期 为 3 个月,至 2012 年 5 月 1 日。 • 王某患病休养及住院治疗期间,公司按北京市最低工资的 80% 计算 支付。王某医疗期满仍然病休, C 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第(一)项规定,于 2012 年 5 月 2 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 (注: 2012 年北京最低工资 1260 元) • 试问: 1 、 C 公司如何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 • [(1260×80%×3)+(1300×6)] ÷9×1 (结果为 1202.66 小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应以当地最低工资 1260 发放) 2 、还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如何支付? 代通知金和医疗补助金。代通知金(支付基数 - 员工上个 月的工资标准,非 12 个月平均工资) 1008 元。 医疗补助金按经济补偿金的基数 1260 元 1 经济补偿金—纳税方法 一 二 三 四 五 •经济补偿金总额 - 年社平工资三倍 •第一步得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第二步得数÷补偿月数(不超过12个月) •第三步得数按照工资的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四步得数×补偿月数(不超过12个月) 1 经济补偿金—纳税方法案例 • 李某在 2012 年 6 月解除劳动合同时得到公司支付 的 18 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25 万元,他的五险一金 个人部分为月 1000 元,如何计算其个人所得税? • [250000-(4672×12×3)-12000] ÷12 = 5817.33 • 5817.33 纳税 126.7 元(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算 税) • 126.7×12=1520.4 (乘以补偿月数,不超过 12 个 月) • 250000-1520.4 = 248479.6 元(最终到手的 二、违约金 2 违约金—违约金的种类 竞业限制 培训 离 职 2 违约金适用条件 - 培训内容( 1 ) 可以约定服务 试用期 内岗前 培训 一般技 能培训 专业技 术培训 期、违约金或 偿还培训费用 2 违约金适用条件 - 培训费用( 2 ) 由培训产生 的其他用于 该劳动者的 直接费用 有凭证的培 训费用 培训期间的差旅费 2 违约金适用条件 - 约定服务期 (3) 书面形式 培训结束时起算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一致 服务期终止时间早于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服务期终止时间晚于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2 违约金适用条件—违约行为( 4 ) 违约 行为 辞职 因劳动 者过错 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服务期与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 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 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 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 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 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约定了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解 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规定。 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区分情形对待。 当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不视为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因为这些情 形都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造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 在这些情形下,法律赋予了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 权利。 对于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失而单方解除了劳动 合同的情形,也应视为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在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也应当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实施 条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过错的五种情形下,应当按照 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 定 违 约 金 总 支 额 付 的 不 违 超 约 过 金 培 不 训 超 费 过 总 服 额 务 期 尚 未 履 行 违约金——违约责任承担( 2 ) 违约 金支 付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 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 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 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 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 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 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 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 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 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 约金。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三、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作任务 尚未完成,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 法》承担赔偿责任。 2 竞业限制( 1 )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 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 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 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 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 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 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 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 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 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 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司法解释(四) 第六 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 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 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 30% 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 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 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 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 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 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 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 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 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竞业限制( 2 ) 2012 年 11 月 1 日,李某与某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约定月薪为 6000 元。同时,双方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李某在离 职后二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 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但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和违约金标准。由于该公司经营业绩一般,未能足额向李某支付 2013 年 3 、 4 、 5 月份的工资, 2013 年 5 月 31 日,李某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离职后, 该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及形式 。 最低工资 标准, 是指 劳动 者在法 定工作 时间 或依 法签订 的劳 动合同 约定的 工作 时间 内提 供了 正常劳 动的 前提下 ,用人 单位 依法 应支 付的 最低劳 动报 酬。 最低工资 标准 包括月 最低 工资标 准和小 时最 低工 资标准 两种 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的 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 资、奖金、补贴等各项收入。 下列各项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一)劳 动 者 在 国 家 规 定 的 高 温 、 低 温 、 井 下 、有毒有 害 等 特 殊 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 (二)劳 动 者 在 节 假 日 或 者 超 过 法 定 工 作 时 间 从事劳动 所 得 的 加 班、加点工资; (三)劳 动 者 依 法 享 受 的 保 险 福 利 待 遇 ;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1 、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李某是否受竞业限制协议约束? 2 、李某应得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如何确定? 3 、李某因单位存在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受竞业限制 协议约束? 4 、李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5 、未约定违约金,李某如何承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责任? 6 、李某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仍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7 、在李某履行竞业限制期内,公司可否提出解除该协议? 。 实务指南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企业可以确定违约金的情况大大减少,并且新法对违约金的 具体约定也作了约束性规定,对企业而言,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 、谨慎使用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虽然是一个有力的制约或平衡其员工的重要法律依 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及形式 。 最低工资 标准, 是指 劳动 者在法 定工作 时间 或依 法签订 的劳 动合同 约定的 工作 时间 内提 供了 正常劳 动的 前提下 ,用人 单位 依法 应支 付的 最低劳 动报 酬。 最低工资 标准 包括月 最低 工资标 准和小 时最 低工 资标准 两种 形式。 据,但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违约金条款既是无效,这样反 而会因企业的错误信赖导致潜在的离职风险爆发,企业应当将违约金使用的范围依法紧缩 最低工资标准的 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 资、奖金、补贴等各项收入。 下列各项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一)劳 动 者 在 国 家 规 定 的 高 温 、 低 温 、 井 下 、有毒有 害 等 特 殊 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 (二)劳 动 者 在 节 假 日 或 者 超 过 法 定 工 作 时 间 从事劳动 所 得 的 加 班、加点工资; (三)劳 动 者 依 法 享 受 的 保 险 福 利 待 遇 ;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两个事项上。 2 、充分利用违约金约定。企业要把培训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协议与留人计划等相结 合,核心人才可以通过安排培训、竞业限制等多重方式进行处理。 3 、做好相应的证据保留。企业主张违约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劳动合同中明确的约 定;二是员工有违约行为发生;三是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对于员工的违约行 为,企业应先保留相关证据,包括 : 有违约金条款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专项协议;能证明员 工违约的具体证据,然后才能向当事员工主张违约金责任。 。 三、赔偿金 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员工培训 2012.4 3 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情形及标准( 1 ) 1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 、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至恢复劳动关系期间 的赔偿金 3 、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4 、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5 、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6 、克扣、拖欠工资 7 、未依法足额支付工资 8 、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9 、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 、未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11 、未休年假工资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法定赔 偿以法 律、法 规规定 为标准 3 • • • • • 赔偿金—案例 员工孙某于 1998 年 12 月 1 日入职 E 公司,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于 2008 年 11 月 30 日到期, E 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28 日(周五)通知孙 某劳动合同到期按终止处理,不再续签,并于当天办理了工作及财务交接手 续,支付了孙某 1 个月工资 6000 元的经济补偿金。孙某于 08 年 12 月份将 E 公司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下列请求 : 1 、认定终止劳动合同违法,支付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对的,因为满 10 年要签订无固定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 87 条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应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 2 倍付给员工赔偿金。) 2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对的,延迟一日给一日工资,总 总共延迟 28 天,给 28 天工资) 试问:以上请求是否支持?应如何计算赔付上述款项? 6000×10 年 ×2 倍 -6000=114000 6000 ÷21.75 ×28=7724.14 如果孙某提出下列要求,能否得到支持?应如何处理? 1 、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疑问?请大家看劳动合同 法 48 条,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一起讨论) 2 、赔偿自终止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该案 至 2010 年 2 月底结案)(有疑问,针对关于恢复劳动关系时工资支付起算日, 大家一起讨论,) 6000×15+6000×15×25%=112500 元 补缴 2008.12-2010.2 社保 接上面的案例 • • 为什么要乘以 25% ?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 偿办法》的通知 , •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 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 25% 的赔偿费用; 关于孙某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且主张单位赔偿其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 工资和赔偿金引申出来的话题,我们也可以看下另一个案例: Word 2007 Îĵµ 3 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情形( 2 ) 1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 、劳动合同未载明必备条款的 3 、扣押劳动者证件的 4 、用人单位的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5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 、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7 、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8 、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 损害的 9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出具离职证明的 10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 造成经济损失的 11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12 、未缴纳社会保险或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及社保关系转出手续 的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损失赔 偿以损 失额度 为标准 3 赔偿金—劳动者支付情形( 3 ) 1 、劳动者的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2 、未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 4 、违反竞业限制造成损害的 5 、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损失的 6 、其它损害 损失赔 偿以损 失额度 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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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及入职流程图
招聘流程 主导部门 工具表格 提出招聘需求 用人部门 《人员增补申请表》 核定岗位编制, 确认岗位职责。 制订招聘计划,辨别目标群体,确认 内部调整/外聘,选择招聘渠道,包 括网络招聘,内部宣传,校企合作。 人事部门 招聘广告 发布招聘信息 筛选简历 用人部门、 人事部门 人事部门 人才库(未录 用) 针对不同岗位进行初试 《人员初试面试评价表》 复试 《人员复试面试评价 表》 是否录用,通知本人, 录用者准备入职资料。 招聘输出 《人才库》 《入职通知单》 《人才库》 入职流程 主导部门 人事部门 办理入职手续,进 行入职培训。 用人部门 领取办公及劳保用品,安 排位置,介绍岗位职责、 确认岗位培训人/带岗人。 人事部门 针对不同岗位确定 试用期目标/标准。 用人部门 制定试用期培 养计划。 人事部门 进行新员工面谈 用人部门 人事部门 延长试用期,或 结束劳动关系。 试用期评价,考核, 予以转正。 入职输出 工具表格 《员工档案》 《花名册》 《岗位说明书》 《员工试用期考核标 准》 《试用期培养计划》 《新员工面谈记录表》 《试用期评价表》 《转正申请表》 《试用期培养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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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计划】新员工入职培训流程表
xx广告有限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流程表 时间 内容 备注 9:00-9:30 新员工提交有关个人资料(包括退工单、照片、身份证复 前台人员协助制作胸卡及发放 印件等)及填写入职表 一些有关办公用品 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介绍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人员情况 告知新员工我公司员工手册的内容及在员工手册上签字确认 上午 9:30-10:30 告知新员工我司的考勤制度、薪资发放制度等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再次与新 员工确认,并同时要求他们提 交公积金账号、工商银行卡号 告知新员工我司办公室礼仪规范 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协议书、保密协议书等 做员工手册培训考试测试题 10:30-10:40 带领新员工到考勤机那试打考勤卡以及到各部门认识同事 重点介绍一下各部门负责人 10:40以后 新员工到自己所在部门报到 该培训时间由需求部门负责人 需求部门负责人给新员工培训,告知该员工的工作职责、 确定,培训时间建议控制在2 13:30-15: 下午 30(可变动) 工作流程、以及在工作中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的处理及其 小时之内(新员工入职第一天 他工作事宜等 ) 制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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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管理条例汇编
汇 编 目 录 工伤保险条例..........................................................................5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5 第一章 总则.........................................................................................................................................................................15 第二章 工伤认定.................................................................................................................................................................16 第三章 劳动能力鉴定.........................................................................................................................................................17 第四章 工伤保险待遇.........................................................................................................................................................18 第五章 工伤保险基金.........................................................................................................................................................20 第六章 管理监督.................................................................................................................................................................21 第七章 争议处理.................................................................................................................................................................21 第八章 法律责任.................................................................................................................................................................22 第九章 附则.........................................................................................................................................................................23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23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字〔2003〕147 号........25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文号:豫政[2003]54 号............................26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27 第一章 总 则.........................................................................................................................................................................27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27 第三章 工伤认定...................................................................................................................................................................28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30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30 第六章 监督管理...................................................................................................................................................................32 第七章 附则...........................................................................................................................................................................3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发[2003]89 号. .34 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34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 257 号.............................................................37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37 第一章 总 则.....................................................................................................................................................................37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37 第三章 工伤认定.................................................................................................................................................................39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40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41 第六章 法律责任.................................................................................................................................................................44 第七章 附 则.....................................................................................................................................................................4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45 第一章 总则...........................................................................................................................................................................45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45 第三章 工伤认定...................................................................................................................................................................46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47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48 第六章 法律责任...................................................................................................................................................................49 第七章 附则...........................................................................................................................................................................50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50 第一章 总 则.........................................................................................................................................................................50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51 第三章 工伤认定...................................................................................................................................................................52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53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54 第六章 监督管理...................................................................................................................................................................55 第七章 附 则.........................................................................................................................................................................56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5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伤保险办法.........................................................60 第一章 总 则.........................................................................................................................................................................60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61 第三章 工伤认定...................................................................................................................................................................61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62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63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65 第七章 法律责任...................................................................................................................................................................66 第八章 附 则.........................................................................................................................................................................66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67 第一章 总则...........................................................................................................................................................................67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67 第三章 工伤认定...................................................................................................................................................................68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69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69 第六章 附则...........................................................................................................................................................................70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71 第一章 总 则.....................................................................................................................................................................71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71 第三章 工伤认定.................................................................................................................................................................73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73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74 第六章 其他规定.................................................................................................................................................................76 第七章 附 则.........................................................................................................................................................................76 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77 第一章 总 则.....................................................................................................................................................................77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77 第三章 工伤认定.................................................................................................................................................................78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79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80 第六章 监督管理.................................................................................................................................................................82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83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意见辽政发[2003]45 号....................85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内政办字[2003]462 号.............................86 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通知 鲁政发[2003]107 号..............90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90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170 号....................93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03〕42 号................97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津政令第 012 号............................................99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10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85 号 104 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104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 号...........10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府发〔2003〕82 号......109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110 第一章 总 则.......................................................................................................................................................................110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110 第三章 工伤认定.................................................................................................................................................................111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112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113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114 第七章 法律责任.................................................................................................................................................................115 第八章 附则.........................................................................................................................................................................116 第一章 总 则.......................................................................................................................................................................120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120 第三章 工伤认定.................................................................................................................................................................121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122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123 第六章 附 则...................................................................................................................................................................12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2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 2000 52 号.............126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127 劳动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工伤全残职工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128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享受问题的请示》的复 函..................................................................................129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试行)》的通知.........129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工伤确认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134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不作工伤处理的复函 ...............................135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 .........................135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136 工伤认定办法.......................................................................137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时限问题的复函 ...........................140 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 .....................................................140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45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1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168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169 工伤保险条例 【颁布日期】2003.04.27 【实施日期】2004.01.01 【失效日期】 【法规分类】行政法规 【内容分类】 【颁布单位】国务院 【内 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 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 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 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 务。 第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 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 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 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会同国务院 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 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确定。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 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 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 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 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 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 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 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 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 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 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 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 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 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 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 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 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 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 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 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 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 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 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 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 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 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 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 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 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 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 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 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 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 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 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 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 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 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 理。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 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 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二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 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三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 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 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五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 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 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 建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 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 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一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 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六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 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七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 服务协议。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 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 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 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 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 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 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二条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 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 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 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 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 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 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 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 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1998 年 9 月 18 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4 年 1 月 14 日广东省第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 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以下称用 人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第四条 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第五条 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 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努力发展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事业,帮助因工致残者得到康复和从事适合 身体状况的劳动。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工伤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县(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保证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遇 有特殊情况,工伤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 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不征收税、费。 第二章 工伤认定 第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 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 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二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 十四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 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三条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单位所在地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 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 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 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 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 准。 医疗终结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 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 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医疗终结期和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 工作。 第二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 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 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 医疗卫生专家库的设置办法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四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 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 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应当事先征求同级总工会、有关企业协会意见。签订服务协 议的医疗机构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时,所 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 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 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五至十级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至四级的,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贴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标准由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工伤职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 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护理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 第二十五条 职工工伤医疗终结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 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 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康复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 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第二十六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 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 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个月 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 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 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 分之七十五。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 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标 准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照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伤残津贴。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伤残津贴的相应标准为基数一次性计发十年;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伤残的计发十五个月,二级伤残的计发十四个月,三级 伤残的计发十三个月,四级伤残的计发十二个月。 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第二十八条 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职工户口从单位所在地迁往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按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 补助费。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二十九条 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 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 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 金和一次性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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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培训体系 培训目的:. 1. 规范新员工试用(见习)期管理,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 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坚定自己的职业选择,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共同语言和行为 规范; 2. 为新员工规范加强指导与考核提供依据, 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 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以确保转正的新员工符 合岗位要求; 3.加强对指导人的考核和激励,提高指导人的团队意识和带队伍的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试用期或见习期的新员工及其指导人。 三、名词解释 1、试用(见习)期: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时间一般为一至三个月。 2、试用期主要针对从社会招聘的新员工。 3、见习期主要针对从大专院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一个月转为试用期。 四、培训方式: 1、 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 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 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 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部跟踪 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各部门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规划、指导各部、室的新员工和入职培训工作,制度培训规范、流 程和相关表格;负责审查、考核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并协助提供相关资源。 2、各部、室负责组织、推动新职员专业培训,负责本部门新员工入职后培训全过程的协调 管理,并协助部门具体实施职员的“以师带徒”岗位培训。 六、新员工三级培训体系 新职员培训贯彻三级培训体系制度,即综合培训、专业培训及“以师带徒”岗位培训。 综合培训…… 新员工入职综合培训 专业培训……. 各部、室专业培训 岗位培训……. 以师带徒岗位培训 培训程序: 考核 合格 后报 (一)一级培训(综合培训) 1、人力资源部组织一级培训(综合培训) 1)企业概况:公司创业历史、企业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组织 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资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 动或奖惩情况介绍、沟通技能训练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守则:企业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 安全知识:安全生产培训,进行安全生产的常识讲解及紧急事件 8)观看新员工职业化教程,培养新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能力,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合理 规划个人的发展。 9)新员工考试。考试合格后进行岗前技能培训,不及格的要补考。 2、培训组织流程 (二)二级培训(专业培训) 1、由各部、室负责组织二级培训即专业培训 2、培训内容:区分不同的专业实施相关内容 营销部门:基础知识及产品技术、公司产品及市场情况、产品业务培训、标书制作、商务 培训、专业销售技巧、客户心理、客户拜访、宣读技巧、综合实习、答辩等。 网络部:基础知识及网络产品技术、互联网应用技术培训、网络编辑技术、网络技术推广 应用情况,分析网络最新动态,如何准确掌握网络高新技术应用软件信息,综合分析提出 网站(ICP)运营计划等 客服部门:电信基础知识及网络产品技术、客户心理、服务意识、部门内控流程、售后服 务技术等 3、培训组织流程(参见综合培训) (三)岗位培训:即针对个人具体岗位的“以师带徒”培训。 岗位培训流程 2、部门负责人安排新职员的工作岗位,指定新职员“师傅”(以下称“指导人”),确定 培训目标,向新职员和指导人明确培训内容、培训目标。 3、岗位培训期间,工作任务由部门下达给指导人负责完成,新职员在指导人的指导下,熟 悉业务内容和工作流程。 4、岗位培训结束时,新职员提交工作小结报告;指导人和部门负责人对新职员进行评价, 部门负责人对指导人进行评价。 5、指导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 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业务、技术骨干; ② 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科研、业务能力; ③ 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④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⑤ 在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6、指导人职责 ① 接受来自部门负责人下达的岗位培训任务; ② 对新职员实习项目的指导,工作疑难的解决、指导,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训练; ③ 一般情况下一个指导人只带一个新职员; ④ 对新职员岗位培训进行评价 ⑤ 对新员工试用期工作能力、业绩进行考核。 7、培训内容 岗位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导入、业务培训、工作流程、归档流程、相关制度等。 8、时间 岗位培训时间由部门负责人确定,一般为转正前 1—3 个月。 七、培训工作流程: 1. 人力资源部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 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 的考核评估等; 3. 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 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汇 总学员反馈表送授课教师参阅; 4. 授课教师在七日内拿出改进方案并填写《教师反馈信息表》交人力资源与部门负责人审 议; 6. 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上岗指导培训(在岗培训),由 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教师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在岗培训记录表》报人 力资源部; 7. 人力资源与相关部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引导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 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和技巧的运用以 及行为的改善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培训为企业业务成长带来的影响和回报的大小,以 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八.新员工培训教材 1.《员工手册》 2.《新晋员工职业化训练教程》、辅助教材(时间管理、有效沟通)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4.《关于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汇 编》 5.财务借款及报销流程 6.各部门内训教材 九. 新员工培训反馈与考核 1.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与学员、教师、部门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 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 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2. 新员工培训考试 3. 新员工见习期培训计划评价表 1)员工每月 26 日填写该表左栏后交给导师;导师填写计划表的右栏, 对新员工提出意见 和要求; 2)月末 26 日,导师根据新员工见习期情况,对新员工进行见习期评价, 导师填写工作评 价后反馈给新员工签字认可后回收; 3)每月 28 日前,导师将此表交新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作为新员工的月绩考核的依据) 4.岗前技能培训期间,在每一个部门培训后,都要求有实习总结报告,对该段时间的学习 情况作出总结,并提出建议。 5.新员工在实习期,应提交一份实习期的真实感受和体会的文章,向《公司简报》投稿发 表。工会应将新员工的文章汇编成册,作为新员工成长的记录。 6.对学员的考核即三级培训的考核成绩,三级培训均合格是转正的必要条件。 7.对指导人的考核主要是将新职员“以师带徒”岗位培训考核与指导人的工作绩效挂钩, 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填写指导人工作考核表,成绩记入季度考核(占 10%)及指导人季度评 优。在季度评优时评出最佳指导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确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 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 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人力资源与相关 部室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 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指导人及人力资源共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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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培训总结报告
【新员工入职培训总结报告】 新员工入职培训总结转眼间为期一周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已经结束, 首先得感谢 集团领 导给我们提供这个机会和平台, 让刚刚离校入厂的我们感受到了集团 给予的重视和关心。增强了大家的归属感,让正处于入职转换适应期 的我们更 顺畅地完成角色转换,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职场人员。 在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合理安排下, 让我们对集团的各部门及各分 公司有了一 个整体的了解和直观的现场参观。 此次的培训内容非常丰 富,主要有公司概况、企业文化、集团的组织构架和管 理模式、人力 资源规划与职业生涯、户外拓展训练、军事化训练、质量管理、 集团 主营产品及生产工艺流程、 安全教育、 生产现场参观、 兰石展馆参观、 集团管理制度、职场沟通技巧、时间管理、职业心态辅导及常用公文 写作等 诸多方面的系统学习。通过七天的培训,使我在最短的时间里 了解到本公司的 基本运作流程,以及公司的发展历程与企业文化、企 业现状和一些专业知识。 本次培训使我受益匪浅、深有体会。 首先由集团张总做公司概况的介绍,让我们了解兰石从 1953 年 建厂至今的发 展历程、市场战略、愿景规划。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 为我们陈述了成功所必 备的几个条件, 让我们 “不拒小事、 不惧大事、 受得了挫折、耐得住寂寞。 ”张总语重心长的话语无不深深地教育着 在座的每一位新员工。 听着建厂初期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前辈为兰石 做出的努力和贡献,那才是值得 我们尊重和学习的对象。仿佛带我们 重新走过 50 多年的风雨,见证企业的进 化,也了解到其中的艰辛。 让我们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今天, 激励我们更加努力地去建设辉煌的 明天。 使大家士气高涨,信心倍增,对未来充满幻想和期待。通过培 训,我们了解了 面向国际市场,以中国制造能源机械装备,塑造名族 装备制造业的标杆的企业 使命。钻无止境,炼就一流的兰石精神更是 深入人心。姜总针对企业文化做了 言简意赅的报告,通过认知兰石文 化,我们要继续传承兰石精神。使我对企业 文化建设在公司发展中的 重要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也坚定了我发挥专业 特长为企业文化建 设贡献一点力量的决心。最有意思的还数拓展训练,各种惊 险刺激的 游戏时而让大家尖叫时而让大家沉默。 当所有参训人员通过最后一道 毕业墙时,都泪如雨下,这不是因为辛苦或困难, 而是为自己的成长 喜极而泣。这次拓展训练给了我一次终身难忘的经历,更给 了我一笔 宝贵的精神财富!衷心感谢领导为我们提供这次机会。如何把这次活 动心得落到实处,还有五点感受 一是要热爱我们的集体,热爱我们的团队,热爱我们的事业; 二是要竭尽所能 发挥好岗位作用,岗位优势,不能因为自己的努 力不够而影响了团队集体的进 步; 三是要诚信待人,诚信做事,挖掘自身潜能,增强自信心; 四是要有包 容心、善良心,允许别人犯错误; 五是勇于接受挑战,磨练战胜困难的毅力, 敢于战胜自我。 要知道,只要不放弃,一切皆有可能。 关于职场沟通技巧和职业心态方面, 兰大何教授和邱教授结合实 际案例给了 我们精辟的讲解。知道了作为职业人应具备的五个心态 归零心态、执行心态、合作心态、包容心态、感恩心态。我们要把单 位当做舞 台,把同事当做伙伴,把挫折当做存折,把危机当做时机, 把障碍看做最爱, 要感恩给予我们成长机会的人和事。 七天的培训虽然已经结束,但是我们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如何更 好的开展自己 的工作应该是我们当下思考的核心问题。 下面是我的几 点个人体会 1、尽快实现角色转变,找准个人定位,适应新的环境。从学校 到社会是一个 大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有不适应,但这并不是 逃避现实的借口。 既然我们来到了各自的工作岗位, 那么就应该明白, 我们不再是一名学生, 而是公司的一名职员。就应改变学校的散漫, 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 纪律性,依次来严格要求自己。 2、着力培养忠诚意识、责任意识和吃苦耐劳意识。既然选择了 兰石,就说明 我们信任兰石,就要忠诚于兰石。要敢于承担责任,有 吃苦耐劳的心态,用自 己的业绩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3、时刻谦虚谨慎,勤于学习,尽快熟悉本质工作。作为刚走出 校门的我们, 几乎没有任何实践经验。所以要时刻向前辈虚心请教, 认真学习。从小事做起, 锻炼自我,实现成长。 总之,此次新员工入职培训我受益匪浅,不仅使我的个人素质得 到了提升,而 且加强了自我认识,开阔了个人眼界。更重要的是给了 我努力工作的信心。相 信有集团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正确领导,工作岗 位上各位前辈的悉心帮助和指导, 再加上我个人的不懈努力,一定能 够干好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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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培训通知
企业名称 [2012] 入职培训通知 各位亲爱的同事,近期我们公司有许多新同事的加入,为咱 们公司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增添了企业活力。为了使新入职同事 更深刻的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更快的融入工作环境、适应工作岗位, 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与责任感,企业也会经常不定期的推出系列 培训,此次新员工入职培训,具体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2 年 3 月 5 日(周一)10:00-12:00 二、 培训地点: 公司中会 三、 培训内容: 1、 企业文化及发展史 2、 公司奖惩制度 3、 考勤管理制度 4、 公司财务报销流程 5、 人事管理制度 6、 行政管理制度 1 四、 培训讲师: 五、 培训时间: 月份新入职员工培训计划 序 号 1 2 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 培训讲师 9:00-11:00 企业文化及发展史 公司奖惩制度 培训地点 中午休息 月 14:0015:00 休息 10 分钟 3 考勤管理制度 日 15:1016:10 休息十分钟 4 公司财务报销流程 6 人事管理制度 7 行政管理制度 16:2017:20 9:00-10:00 休息 10 分钟 月 10:1011:10 休息 10 分钟 8 完美执行力 9 考核(笔试) 日 11:2012:00 14:0015:00 人 六、 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参训人员为 2012 年 月 日-2012 年 月 日新入职员 工,详单请见附件。 七、 培训要求: 1、 请参加人员着正装参加培训。 2、 请参加人员自带笔和笔记本,培训部门不再另行提供。 2 3、 参训人员于 8:30 准时到达会议室签到,禁止出现无故不参 加培训、无故迟到的现象,如无事前请假、在点名时间仍未 到达的员工将按缺岗处理。 八、 考核安排: 1、 考核方式:现场笔试,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分。 2、 补考:一次补考机会,80 分为及格分。 期望公司各部门新入职同事认真对待此次培训。待培训结 束后,能以严谨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岗位 中。希望我们的培训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工作顺利! 附件一:参训人员名单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呈报:董事长 抄送:各公司、部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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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培训流程图
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流程 1.流程信息控制表 流程名称 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流程 流程编号 流程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部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流程文档信息 流程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新入职员工的培训管理工作。 流程工作目标 本流程明确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的步骤,为做好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流程参与部门 公司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相关单位 流程参考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步骤 序号 流程步骤说明 责任部门 相关文档或表单 1 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有关管理制度 公司主管领导 和实际需要,制定新入职员工培训方案,经部长审核后,报送公司 人力资源部 主管领导。 2 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依据培训方案,联系相关单位, 在相关单位配合下,确定培训讲师,准备培训教材,协同公司办公 室确定培训场地,通知新员工参加培训并发放学习用具、教材等相 关物品。 3 在培训正式开始前,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动员大会,公司主管领导 公司主管领导 参加大会并进行培训动员。 人力资源部 4 根据培训课程表安排,人力资源部组织讲师开始授课,培训过程 中,做好过程跟踪控制和记录,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需 求。 人力资源部 培训课程表 5 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参加考试,将成绩录入成绩单 并公布成绩,通过考试的新员工进入试用期阶段,没有通过考试的 新员工需再次培训。人力资源部将培训相关资料整理保存。 人力资源部 新员工入职培训 成绩单 3.流程图 人力资源部 相关单位 新员工入职培训 方案 培训讲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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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培训清单
姓名 公司 部门 试用时间 □公司概况 □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理念 □本部门架构 □本部门职责与其它相关部门工作关系 □介绍部门内部责权分工及各岗位职责 □本部门配备的办公设备 □本小区(大厦)基本情况 实施人签名: 部门 简介 概况 实施人签名: 《人力 资源管 理 手 册》 □职业道德规范 □物业行业的职业道德 □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福利待遇 □晋升机制 讲解 □介绍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 □介绍本部门常用程序文件、单据、表格 □常用设备工具的使用 岗位 知识 实施人签名: 品质 基础 知识 □品质概念 □品质的作用 □ISO9001 基础知识 实施人签名: □本岗位职责 □对其工作态度的要求 □仪表仪态的要求 工作 规范 实施人签名: 物业 管理 知识 □物业管理的概念 □深圳物业管理行业的态势 实施人签名: 以上全部内容本人均已明白。 实施人签名: □消防常识 □消防设备介绍 □安全知识 消防 及 安全 实施人签名: 行政人事主管签署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新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深圳市深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记录表格 名称 新员工入职培训清单 编号 SY—WY—002—B009 版本 A 修改状态 1 生效期 2007/07/1 页 码 1/1 此单由部门培训管理人员安排入职引导人根据所列项目进行入职培训,完 成每项内容之后可在方框内打“√”。全部内容在新员工试用期内完成,由培 训管理人员在新员工转正申报时交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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