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制度、离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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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名称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 编号 版次 A.1 制定 部门 人事行政部 生效 日期 页数 共5页 第1页共5页 文件 名称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 编号 版次 A.1 制定 部门 人事行政部 生效 日期 页数 共5页 第一章 总 则 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 办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第二章 离职类别及定义: 1、试用期内离职:公司及员工任何一方在试用期间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 法规定,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2、转正以后离职: 2.1 辞职: 2.1.1 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1.2 转正后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公司总经理特别批示的人员不受此限,否则,每提 前一天离职,均需在工资所有项目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2.1.3 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离职申请单》,经公司各级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2 劝退: 2.2.1 劝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原则上,公司劝退员工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劝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定 立即劝退,以加一个月工资补助代替通知。 2.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可劝退员工: 2.2.2.1 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 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2.2.1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任务的; 2.2.2.1 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合适工作岗位的; 2.2.2.1 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内部找不到合适工作岗位的。 2.3 辞退: 2.3.1 辞退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态度、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 前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2.3.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劳动法》中相关条款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2.3.2.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2.3.2.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败或有其它严重违纪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 害的; 2.3.2.3 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2.3.2.4 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泄露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 受损失的。 2.3.3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不予支付任何补偿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 究 其经济赔偿或法律责任; 第2页共5页 文件 名称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 编号 版次 A.1 制定 部门 人事行政部 生效 日期 页数 共5页 2.4 自动离职: 2.4.1 自动离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天以上的 行 为。辞职、劝退、辞退员工的日期在批准后 10 个工作日内未办理离职手续者,公司认定其为自动 离职; 2.4.2 部门应在员工自离的当天,填写《自离申报单》,将自离人员的名单报给人力资源部 备案。自离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自离停发当事人工资。 2.5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5.1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5.1.1 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2.5.1.2 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到期一个半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的人员名单提交各部 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 两天内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向员工下达不再续签 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2.5.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5.2.1 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续签劳 动合同意向书》上注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三章 辞职程序 3.1 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须提前七天递交《辞职申请书》;正式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 1 个月 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请求,但须将工作交接清楚;若在提出辞职申请的一个月内,工作未交 接 清楚的,可视情况延长半个月的交接期,待交接清楚后,自交接清楚之日起 3 日内结清工资。重 点关键岗位经理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辞职相关事项根据聘用协议处理。所有人员辞职都需经法人 (即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予以给付工资。 3.2 员工因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不良行为被公司辞退或开除者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后方可生效,辞退一经生效当事人必须立即办理辞退离职手续,由保安跟随其在2小时内办完 第3页共5页 文件 名称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 编号 版次 A.1 制定 部门 人事行政部 生效 日期 页数 共5页 交接手续,而不予提前通知;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 处理。 3.3 员工上级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 境、 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4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书,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员工在提出辞职申请的七天内该 部门必须将《辞职申请书》提交人力资源部。 3.5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并于离职前办理好相关工作交接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 替 其工作和职责。 3.6 凡属自动离职者,公司不予结算工资,并保留要求其办理交接手续及对此引起的损失 进 行索赔等法律权利。 3.7 所有辞职或辞退书凡是未经法人签字确认的均视为无效,公司任何部门领导或其他领 导 人均无权私自辞退或单独办理员工辞职事宜。 第四章 离职谈话 4.1 员工辞职时,人力资源部应对辞职人进行离职调查,调查完成下列工作内容: 4.1.1 调查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并视情况予以挽留; 4.1.2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1.3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第五章 辞职手续 5.1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5.1.1 劳保用品(指:工衣、工鞋等)必须把公司的标志去掉,方可带走。 5.1.2 办公用品交于交接人,且必须有其签字方可生效。 5.1.3 厂卡、宿舍钥匙等物品交于人力资源部人事助理,必须有其签字方可生效。 5.1.4 计算机及系统密码要有交接部门主管或被交接人签字生效。(只针对职员) 5.1.5 借款及财务账目必须有财务部经理或主管签字方可生效。 5.1.6 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5.2 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5.3 转调人事关系、保险关系。 5.4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原与 公司签订的保密合同仍然有效,如有违反,公司保留进一步向法律机关申诉的权利。 5.5 辞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不得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六章 工资福利结算 6.1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6.2 离职员工办妥离职交接手续后,到人事部门开具《行李放行条》,凭宿舍管理员签字的 放行条,在公司安排的时间内到财务部结算工资。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6.2.1 结算工资。 6.2.2 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6.2.3 须扣除员工以下项目: 6.2.3.1 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6.2.3.2 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6.2.3.3 员工对公司财物造成的损坏赔偿; 第4页共5页 文件 名称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 编号 版次 A.1 制定 部门 人事行政部 生效 日期 页数 共5页 6.2.3.4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七章 离职流程图 7.1 辞职流程图: 离职人员到人事 领取离职申请单 直接主管同离职 人员面谈 人事员与离职者面谈 后发放离职申请单 直接主管、部门经 理审批离职申请 离职人员离职到期当日下午 按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7.2 辞退流程图: 部门或人事行政 部申请 被辞退人员在限定期限按 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离职人员按规定正 确填写离职申请单 人事行政部经理 审批离职申请单 离职人员按规定办 理放行相关手续 人事行政 部审核 总经理审批离职 申请单 财务规定时间内结算 并发放离职人员工资 总经理 批准 被辞退人员在保安员随同下 按规定办理放行相关手续 人事行政部向被辞退 人员发出辞退通知 财务规定时间内结算 并发放辞退人员工资 第八章 附 则 8.1 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8.2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并须于离职当日搬离公司宿舍。 公司亦不受理在 3 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九章 相关附件及记录表格 9.1《辞职书》 9.2《员工离职交接表》 9.3《离职面谈记录表》 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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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依本细则办理。   一、员工离职分类: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   二、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 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是希望其再返公司效力。   三、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 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 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 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四、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 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 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 5 天内办妥。    五、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 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六、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 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 索。   七、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   八、本细则由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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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维护公司和离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 工的离职管理。 3. 离职类别与定义 3.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3.1.1. 员工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2.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 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 3.2.1. 员工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3.2.1.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2.1.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2.1.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3.2.1.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3.2.1.5 .提供虚假信息或实施其他欺诈行为,致使公司错误决定录用的; 3.2.1.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2.2. 员工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3.2.2.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 3.2.2.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2.2.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3. 自离: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 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直至办完离职交接手续。 3.3.1. 月累计旷工超过 3 天(含)或年累计旷工超过 7 天(含)者; 3.3.2. 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3.3.3. 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4. 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3.4.1. 劳动合同期满的; 3.4.1.1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 同,并提前 30 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4.1.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 前 30 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4.2.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4.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离职的程序 4.1.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都应依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约定 处理相关事宜。 4.2. 员工辞职程序: 4.2.1. 员工辞职应按规定填写《辞职申请表》。未按规定填写辞职申请表的,不视为正式的、 有效的书面通知行为; 4.2.2. 员工填写的《辞职申请表》应向本部门负责人提交,本部门负责人收到申请表后, 应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签署意见; 4.2.3. 《辞职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逐级审批通 过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辞职员工离开公司的确切日期以及办理工作、财物交接等 事宜; 4.2.4. 在确定交接事宜完毕后,综合管理部为辞职员工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3. 公司辞退程序: 4.3.1. 员工有 3.2.1 或 3.2.2 规定的情形,部门负责人有提请综合管理部解除该员工劳动 合同的建议权,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呈报综合管理部、分管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逐级核准; 4.3.2. 综合管理部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4.3.3. 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办理好工作、财物交接后,综合管理部为辞退员工开具《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4. 自离程序: 4.4.1. 用人部门应在员工擅自缺勤第一天向综合管理部报备员工异常情况并在员工自离的 当天将自离人员的名单报综合管理部核准; 4.4.2. 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对于拒绝签收或者联 系不上的员工,公司将通过挂号邮递或其他形式予以通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4.5. 劳动合同终止程序: 4.5.1. 公司不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给员工发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对于拒 绝 签收或者联系不上的员工,公司将通过挂号邮递或其他形式予以通知; 4.5.2. 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应于下发《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3 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综合 管理部; 4.5.3. 被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办理好工作、财物交接后,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开具《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证明》。 5. 离职谈话 5.1. 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属上级需与离职员工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5.1.1. 了解辞职原因与动机。 5.1.2. 审核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5.1.3.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5.1.4. 审查其掌管工作的进度和角色; 5.1.5.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5.1.6.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5.2. 员工离职时,综合管理部应与离职员工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5.2.1. 了解辞职原因与动机。 5.2.2. 审查其劳动合同及薪资福利状况; 5.2.3. 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5.2.4. 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5.2.5.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6. 离职交接 6.1. 在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工作、财物交接之日,离职员工应按《离职交接清单》所列项 目,逐项办妥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等事宜的交接工作; 6.2. 原工作中保管办理的项目、账册以及公司的各项文件和客户资料等,须于离职前移交 至直属上级指定的人员或相关部门; 6.3. 相关接收人须在对应项目栏签字确认,接收人在工作、事务交接时,须认真审查,不 当之处须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才发现财物、文件资料亏欠未清的,由 接收人与该部门负责人负责追回; 6.4. 离职员工在交接签署好的《离职交接清单》上,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后,报综合 管理部存档。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7. 离职结算 7.1. 结算项目:工资、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未报销费用等。 7.2. 结算费用由财务部于员工离职当月实际薪资发放日统一结算。 8.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8.1. 公司在员工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方可对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关系进行转移手续。 8.2. 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致使公司不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的,由此而产生的 责任由员工负责。 9. 相关事项规定 9.1. 辞职员工在提交《辞职申请表》后的 3 日(试用期)或者 30 日(正式合同期)内, 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责任并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有违反将按公司 相 关制度给予惩戒。 9.2. 离职人员在离职后被发现由于原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相关负责人向综合 管理部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在离职后从其个人收入中扣除,并及时电话通知到该离 职员工。 9.3. 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擅自、随意解除或者终止员工劳动合同造成不利后果的,公司将根 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惩戒。 9.4. 凡自离人员,公司将永不予以录用。 10. 离职分析 10.1. 综合管理部应将离职员工人事档案与在职员工人事档案分离。自离职生效之日起,离 职员工人事档案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2 年。 10.2. 综合管理部每月应做一次离职员工分析报告,主要从离职员工结构、离职原因等方面 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使员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11. 附则 11.1. 公司在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并执行本规定,如本规定与相关法律、 法规不一致,按法律、法规执行。 11.2.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管理部。 11.3. 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11.4. 本规定自 201X 年 X 月 X 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身份证号: ): 您与 公司于 劳动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 第 条第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 项情形或根据公司《 项的规定,决定从 年 管理规定》 月 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 提供虚假信息或实施其他欺诈行为,致使公司错误决定录用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 作。 8.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9.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 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您于 年 。 月 日前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签 本人已收到 收 回 公司于 执 年 月 日发出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身份证号: ): 您与 公司于 劳动合同,因下列第 条第 年 月 项原因或根据公司《 项的规定,决定从 年 日签订/续订的 管理规定》第 月 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1. 劳动合同期满。 12. 您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3.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14.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您于 年 。 月 日前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签 本人已收到 收 回 公司于 执 年 月 日发出的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身份证号: 您于 年 月 年 月 ): 月 日与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 年 日届满,公司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 日前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 3 个 工作日以书面方式答复公司。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签 本人已收到 收 回 公司于 执 年 月 日发出的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单位联) 员工: (身份证号: 期限为 年 ): 您与公司签订的 月 日至 年 月 因 从 日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决定同意 年 月 日起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特此开具解除/终止劳动者合同证明。 员工(签名):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个人联) 兹有本公司员工: 任 岗位,原劳动合同期限为: 因 从 (身份证号: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决定同意 年 月 日起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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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管理制度

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管理制度

******** 有限公司 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规范离职人员重新聘用入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离职员工不是因为被公司辞退、淘汰的; 二、离职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离职后在外无不良记录的; 四、在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 五、经原所在部门申报,上级主管批准的; 六、离职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的; 第二章 权责 第三条 管理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重新回 公司的录用; 第四条 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 聘,并签署具体意见; 第五条 一般员工离职重新聘用由部门主管报批部门经理; 第六条 班(组)长离职重新聘用由部门经理报批分管副总经理; 第七条 主管(含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工程师、专员离职重 新聘用由分管副总报批总经理;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八条 原则上离职员工重新聘用,其人事档案、工资待遇按照 新员工对待; 第九条 上岗后,依照新进员工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考 核合格予以转正; 第十条 凡离职人员二次到公司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公司招 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新计算工龄; 第十一条 离职员工重新录用上班前至管理部报到(报到手续按 新员工录用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重新录用员工,如再次离职,则不再接受其返回公司; 第十三条 原则上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自动旷 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等永不录用,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 批示; 第十四条 对要求重返公司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 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 要以书面文件向公司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 第十五条 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 发现,由用人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的拟定和修改由管理部负责;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附件 1 :离职员工重新应聘申请审批表 ******** 有限公司 2015-04-02 附件 1:离职员工重新应聘申请审批表 离职员工重新应聘申请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原部门 申请理由: 工作评价: 部门经理意见: 分管副总意见: (一般员工免签) 总经理意见: (班组长及以下免签) 原岗位 原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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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如何做好离职原因分析

干货:如何做好离职原因分析

干货:如何做好离职原因分析 员工流动产生的补岗需求最为常见,且可能是贯穿在全年的工作。员工离职、调动、汰换 等产生的职缺带来的需求,往往用人部门在员工有主动离职意愿时,不能及时知会人力资 源部门,而人力资源部被动接单再去按单“抓”人,将对人员的到位周期形成较大的压力, 还会引起需求部门的不满,这时就需要人力资源部在了解流动趋势的基础上,做好充足的 预判。 流动趋势取决于内部历史数据,数据统计口径与规则可参照同上面招聘环境分析中的流动 结构盘点。另外需要进行离职原因调查分析,重点关注离职因素中的共性部分影响,同时 还应关注行业尤其是周边的竞争企业扩张动态,提前介入与用人部门的沟通。 然而,还应做好内部员工离职调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开展离职调查时,除了公司 开除的员工,所有离职人员均可纳入调查的范围。离职调查可以在员工来人资部领取离职 表单时开展,也可以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执行,调查采取不记名方式,员工较容易接受。 离职调查样表格式范例: 表 2-2《员工离职原因调查表》 填表期:    年    月   日 性别:       年龄:         职务:        籍贯: 离职类型: A. 试用期内 B.合同期内 C.合同到期 造成您离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请在以下最符合您情况的选项上打“√”。谢谢! 1.管理原因 2.环境原因 3.个人原因 A 工作时间太长  B.车间扣款项目太多 C.工资核算不公平 D.主管不公平  E.车间没事做 F.宿舍管理太严格 G.和主管沟通不良  H.工作任务太重 I.其他: A.工作环境太热  B.工作环境噪音太大 C.工作环境气味太差 D.宿舍太吵  E.住宿条件不好 E.其他: A.找到新工作  B.结婚/订婚/相亲 C.合同到期想换新环境 D.饮食不习惯  E.自己做生意 F.怀孕或生病 G:被公司辞退  H.不习惯上夜班 I.其他: 4.家庭原因 5.公司原因 A.家里有人生病  B.回家带小孩 C.家里装修房子/建房子 D.家里有急事/喜事  E.回家陪产 E.其他: 若其他条件允许,是否愿意继续回公司工作? A.取决于工资    B.取决于福利 C. 取决于企业文化 D.取决于提供的岗位 E.再也不愿意回来 F.其他: 6.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做离职分析。 离职分析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到组织流动规律与趋势,提前做好各类政策性预防及补 充计划。离职分析的维度包括五个部分:第一,员工离职的基本数据,包括离职员工总数、 离职类型的分类等分布数据;第二,各类型离职趋势变化,包括综合离职率与特殊群体如 新工离职率、各工龄段等变化趋势分析;第三,针对离职原因进行归类分析,并对具代表 性的离职诱因进行分析;第四,当期离职分析的总结,问题的聚焦;第五,提出改善建议, 做好预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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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离职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这句话有什么误解

你对“离职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这句话有什么误解

你对“离职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这句话有什么误解 最近看到一篇热门文章《“说走就走”?七成白领时刻准备跳槽!》,文中用数据介绍 了 2018 年上半年的白领跳槽状态,近七成的白领在为跳槽行动,虽然较去年的八成有 所下降,但是依然维持高位。言下之意,大部分的白领都喜欢“说走就走”??? “这年头,没有跳槽的打算,都不敢跟人打招呼。”年轻人之间时常这样打招呼。其实 这里说的“说走就走”只是在指那些有跳槽意向的员工,他们相较于前几年,现在能坚 持在同一公司工作的年限已经降低了不少,超过 50%的白领工作不满 3 年就有了跳槽的 打算。 不过,跳槽也是有流程的啊,虽然很多人都是在职的时候就开始准备简历,并且开始到 处投递,但是在得到下一份工作之前,在职的这份工作到底什么时候能彻底放手,这也 是各位 HR 和白领需要关注的问题~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我们都知道需要提前三十天进行沟通,但是,到底哪些情 况需要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尤其最近跳槽旺季,小编发现很多人对这一问题搞不太清 楚,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为了帮助大家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避免陷入误区, 特对下列相应问题进行逐一解析,并对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一并分析,大家都来 看看吧~~ 误区一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 30 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注意提前通知的时间只要 3 天即可,而不是 30 天。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 期内有着较为自由的就业选择权,便于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是否合适。 劳动者一旦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等不适合本人,只要提前 3 天通知用人 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这个“通知”,并没有要求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完 全可以的。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只要提前 30 天通知劳动者即可。 解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能否辞退劳动者,不是履行提前通知的时间作为辞退条件, 而是需要法定的辞退理由。《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 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提前通知时间无法定要求, 只要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行。用人单位需要对此承担充分的举证义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 30 天通知劳动者。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 36 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作出同意的真实意思 表示,双方就可以立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 n(n 是指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 的经济补偿金,下同),而不是 n+1。 误区四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需要提前 30 天通知劳动者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解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 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 30 天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 法定义务。当然,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前最好提前一定的时间段告知劳 动者,这样便于劳动者做好重新就业的时间准备,而不至于太突然而影响劳动关系的和 谐。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对终止劳动合同有提前通知时间上的明确约定的,则需要按照约 定执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n,不是 n+1。 误区五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 30 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第 1 款第 2 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 报酬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 30 天通知。 但是,实践中未及时足额劳动报酬的情形原因各有不同,有主观故意,也有计算出现争 议等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拖欠或克扣的情形,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 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难以获得裁审机构的支持。 因此,凡出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最好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 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补足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其限期改正,如用人单位未 能给出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 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 n,并不是 n+1。 误区六 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的,提前 30 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 月工资后,就可以实施裁员。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规定: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裁减人 数在 20 人以上或者不满 20 人但占总人数 1/10 以上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 30 天向工会 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提前 30 天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是 法定程序,用人单位不得以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替代。 用人单位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后,裁减方案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方可实施 经济性裁员。注意,报告虽然不是批准,但也不仅仅是备案而已。劳动行政部门收到企 业的裁减方案后,如发现改方案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的,同样会责令企业进行纠正。 因此,该报告行为在性质上与“批准”相当。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 金的标准还是 n,而非 n+1。 误区七 劳动者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天通知劳动 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存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 单位重大损害等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解除行为是即时性的, 无需提前 30 天。 由于该解除合同行为是由于劳动者的过错所导致,故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 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误区八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没有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提前 30 天通知劳动者即可。 解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5 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 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该规定对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行为是否需要提前多少时间并没有作出强制性 要求。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只要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 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可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 30 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 同法实施条例》第 6 条规定:用人单位除了需要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外 , 还需要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忽略补订书面劳动合 同这一法定义务而直接终止劳动关系,这是典型的违法终止行为。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两倍工资外,还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在规定的时 间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则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终 止劳动关系即可,也没有提前 30 天通知的义务。此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支 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径行终止劳动关系的, 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违法终止的赔偿金。 误区九 用人单位解除无过失性劳动者的,应当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了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这 3 种情形,劳动者虽无过失性,但用人单位提前 30 天通知劳动者后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并不是必须事先提前 30 天通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 前 30 天通知的,则可以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即为“代通金”。选择提 前 30 天通知解除或支付一个月“代通金”,选择权在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 当用人单位选择提前 30 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n; 当用人单位选择支付“代通金”的,解除劳动合同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n+1(1 为代通金)。除此 3 种无过失性解除情形之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不存在支付 n+1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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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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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vision SBS 2007 年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文档模板版权受美国和加拿大的版权法及国际公约的保护。严禁以硬拷贝 或数字形式分发、出版、供以销售、许可/转许可及向其他任何方提供或披露本模板,以上所述均为违法行为。所有违反者 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 Envision SBS 2007 年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文档模板版权受美国和加拿大的版权法及国际公约的保护。严禁以硬拷贝或数字形式分发、出版、供以销售、许可 /转许可及 向其他任何方提供或披露本模板,以上所述均为违法行为。所有违反者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离职面谈表 我们希望改进人事措施并为我们的公司创造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您的回答将被严格保密。 姓名: 日期: ______________ 工作职务: 部门: ______________ 加入公司的日期: 离职日期: _______ 员工在以下方面将受到限制: 拉拢客户 拉拢员工 移走公司文件 专利 保密义务 客户名单 其他 应向公司归还: 钥匙 信用卡 门禁卡 公司文件 公司设备 其他公司财产 ID 卡 离职原因(自愿/非自愿): 1. 您感觉公司对您的工作培训是否充分,培训方向是否有针对性? 请评论: 2. 您是否感觉受到了同事和管理层的尊重? 请评论: 3. 您是否感觉如果为您提供不同或更好的资源,您可以将工作做得更好?您曾经想要获得哪些资源? 请评论: © Envision SBS 2007 年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文档模板版权受美国和加拿大的版权法及国际公约的保护。严禁以硬拷贝或数字形式分发、出版、供以销售、许可 /转许可及 向其他任何方提供或披露本模板,以上所述均为违法行为。所有违反者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4. 与主管或经理讨论建议或问题时,您是否感到很轻松? 请评论: 5. 您的主管或经理是否为您提供了清晰的说明或预期? 请评论: 6. 是否有任何员工受到了优待或歧视? 请评论: 7. 您是否看到或听到过本公司任何员工有任何不道德的或非法的行为或做法? 请评论: 8. 对于帮助改善公司的管理,您是否有任何建议? 请评论: 9. 对于如何改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您是否有任何建议? 请评论: 10. 您是否对工作环境满意?您对薪金是否满意? 请评论: 11. 对于改善公司内部的沟通,您是否有任何建议? 请评论: 12. 对于增进公司与客户的关系,您是否有任何建议? 请评论: © Envision SBS 2007 年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文档模板版权受美国和加拿大的版权法及国际公约的保护。严禁以硬拷贝或数字形式分发、出版、供以销售、许可 /转许可及 向其他任何方提供或披露本模板,以上所述均为违法行为。所有违反者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13. 对于提高本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您是否有任何建议? 请评论: 14. 您是否定好了在未来几周就开始上班的新工作?能否透漏是哪家公司?该公司为您提供了本公司未能向 您提供的哪些待遇? 请评论: 15. 您是否感觉受到了足够的培训? 16. 您是否考虑以后再回到本公司工作? 本公司的安全措施是否恰当?是否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 © Envision SBS 2007 年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文档模板版权受美国和加拿大的版权法及国际公约的保护。严禁以硬拷贝或数字形式分发、出版、供以销售、许可 /转许可及 向其他任何方提供或披露本模板,以上所述均为违法行为。所有违反者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已经归还或安排归还了所有的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文件、财务记录、人事资料、设 备和工具、交通工具、信用卡、钥匙、门禁卡、停车通行证、进行中的项目、用户或客户名单、书籍、源 资料和保密或商业机密材料。 签名 日期 面谈执行人: 姓名: 职务: 部门: 日期: 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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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应对措施】34种离职形式与补偿对照表

【员工离职应对措施】34种离职形式与补偿对照表

员工离职的 34 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离职形式 大类 协商一致 中类 小类 劳动者提出 协商一致 企业提出 协商一致 经济补偿 计算规则 从约定(有或无) 有 从约定 补偿成本核算 参照:月工资*工龄 参照:月工资*工龄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纪 过错性解雇 造成重大损害 无 双重劳动关系 0 合同无效 企业单方 解除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作 无过错性解雇 *二次不胜任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 有/代通金/前 30 天通知 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上月工资 依破产法重整 经济性裁员 经营严重困难 技术革新转产等 有 月平均工资*司龄 双倍 月平均工资*司龄*2 倍 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违法解除 员工单方 解除 劳动合同 员工辞职 因企业违法行 为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辞职 无 提前 30 天辞职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不足 未足额及时支付报酬 *规章违法损害权益 有 0元 *分段 其余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 *合同无效 强迫劳动 *未依法缴纳社保 *单位违反强制性规定[条例] 劳动者原因 劳动合同 终止 事实劳动 关系终止 非劳动者原因 企业单方终止 享受养老保险 0 合同期满 有/无 分段 2008 年 1 月 1 日后司龄*月工资 破产 有 不分段 司龄*月工资 关闭、撤销、解散 有 不分段 司龄*月工资 一个月内员工拒签 无 0元 一个月后员工拒签 有 月平均工资*司龄 无理由终止 员工单方终止 无 死亡失踪 员工单方终止 有 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 计算无合同期间补偿 无合同期间司龄*月工资 无 0元 注 1:以上所列 34 种关于分段计算规则仅适用于补偿基数无封顶,补偿年限无封顶的情形。 注 2:关于应发与实发是否适用分段计算,大部分法院仍以实发合并计算为准。 注 3:关于不足一年是否分段计算问题,《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不满 6 个月的无经济补偿,劳 动部《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不满一年按一年的标准计算,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 分段计算适用于 践确认。 条件 1、08 年前后算法不一致注 4:关于员工不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的情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无经济补偿,劳动 条件 2、合法的解除形式; 部《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有经济补偿,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 1、补偿基数封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分段计算; 2、08 年以前符合 12 个月的年限封顶的,分段计算; 3、08 年以前无经济补偿,08 年以后有补偿的,分段计算; 4、违法解除,补偿年限不封顶,三倍封顶有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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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干货】员工离职:防范五大风险和应对措施

【离职管理干货】员工离职:防范五大风险和应对措施

员工离职:防范五大风险和应对措施 不同类型的员工离职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 员工离职通常被分为两种类型: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 主动离职是指离职的决策主要是由员工做出,包括辞职的所有形式; 被动离职是指离职的决策主要由企业做出,包括解雇、开除等形式。 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说,被动离职往往是确定的,是可以被企业所控制的 , 但主动离职相对而言却往往是事先不可预测的。 大量的主动离职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净影响 (即不利影响超过有利影 响)。因此,对主动离职产生原因和防范策略的深入探讨得到了研究者们很多的 关注。   虽然恰当的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增加人们对组织内部的心理预期和产生良好 态度,但是,人们对外部的心理预期远大于对内部的预期时,许多人仍可能会 选择离开。这时,企业的留人措施能否真正留得住人才,更多地取决于人才市 场的供需状况,以及企业间的相互作用。面对越来越活跃的离职行为,企业管 理者所持有的态度愈加成熟和客观。一方面,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人才流动是 社会和企业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形式,它可以调整人才构成比例、优化群体结 构、保持人力资源队伍的活力;另一方面,对于造成企业人才流失的离职,可以 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管理策略,将流失风险限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避免风险 事故发生或将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以下针对员工离职给企业可能带 来的风险,提出员工主动离职风险防范的策略建议。   风险一:关键技术或商业秘密泄露   企业中掌握关键技术的人才跳槽,会将企业的关键技术带走;或者离职员工 手上掌握着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帮助竞争对手,将对企业的业务造成冲击。   应时措施:   (1)建立研发与技术团队,在可能的情况下不要过分依赖某一个或少数几个 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如果是多人共同发明的技术,申请专利时应将参加人员的 名字都尽可能多地写上去,使专利权为大家所拥有;   (2)对关键人才签订“竞业禁止”协定。竞业禁止也称竞业限制。它的主要 内容是指企业的职工(尤其是高级职工)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 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或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 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禁止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雇主或企业的商 业秘密不为雇员所侵犯,人才的异常流动常常会带来企业的阵痛,因此未雨绸 缪,利用法律手段尽量降低此类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风险二:客户流失   与企业客户直接打交道的销售人员,尤其是销售经理,掌握客户的第一手 资料,与客户保持良好的交往,甚至与客户的关系非常密切。这些员工离开企 业时,经常会带走一批或大部分客户,甚至将客户带给竞争对手,使企业失去 客户和市常   应对措施:   (1)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实施客户关系管理,使客户为公司享有和使用;   (2)实施品牌战略,依靠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来吸引顾客,让客户信任的 是你的品牌,而不是个别的销售人员;   (3)适时调区升职。当一个员工可以升迁的时候,就证明该员工在地区上的 积累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已经掌握了一个比较有力的“武器”了,当这个“武 器”的矛头还没有对准自己之前,先把这个“武器”转到企业手里。   风险之三:岗位空缺   员工主动离职直接的后果就是岗位空缺,关键岗位的空缺会使企业无法正 常运转,高层管理人员离职后的空位成本会更高。   应时措施:   (1)运用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对于关键岗位, 实施干部储备制度,平时注意培养有潜力的管理岗位接班人;   (2)在以往单纯的业绩评价体系中增加一项“人才备用”指标,检测如果此 人离开,他的工作将由何人接替,如果没有合适人选,说明这样的管理者其实 不是不称职的,这就要求管理者在一些关键会议、重要的交际场合等带着一些 比较有潜质的下属参加,让下属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和资源,培养他的独立工作 能力,这样可以保证管理岗位后继有人。   风险之四:集体跳槽   集体跳槽的情况自 90 年代以来就在我国屡见不解。企业中关键人才往往在 员工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甚至有一批忠实的追随着。因此,经常发 生的情况是,某位关键人物如总经理或部门经理的离开会带走一批员工,结果 可能会使企业瘫痪。   应对措施:   (1)选拔、聘用具有不同背景的员工,采取多元化的管理,使员工认同公司 的价值观和目标,使员工与企业建立“心理契的”关系,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 属感和吸引力;   (2)实施干部轮换制度,定期在部门或地区之间进行轮岗。   风险五:人心动摇   企业一旦发生员工离职,特别是关键岗位员工或管理人员离职,势必对未 离职的员工产生负面影响,某些影响力大的员工离职事件会造成群体心理动荡, 减弱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动摇员工对企业发展的信心。   应对措施:   (1)就离职事件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说明原因,鼓励未离职的员工努力 工作,让他们对前景充满信心;   (2)做好员工职业生涯的规划与开发,提供必要的正式培训,建立一整套面 向未来的培养计划。创建好的企业沟通关系和良好的人员关系,创造一种保持 发展及激情的内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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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的目的及技巧

离职面谈的目的及技巧

离职面谈的目的及技巧 【离职面谈】 1)目的: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以促进公司不断改进; 2)离职面谈也是企业将离职人员的知识和经验转移给其接任者的一次机会; 3)企业甚至可以通过离职面谈,来邀请离职人员为现有团队就如何完成当前项目,解决 现有问题,以及如何进行相互合作提供建议。 【离职面谈的 3 大目的】 1)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以促进公司不断改进; 2)是企业将离职人员的知识和经验转移给其接任者的一次机会; 3)通过离职面谈,来邀请离职人员为现有团队就如何完成当前项目,解决现有问题,以 及如何进行相互合作提供建议。离职面谈是发现和分析离职人员意见的绝好机会。 【离职面谈的 5 大目的】 1)了解离职决定的原因和想法,对个人发展的考虑和设想; 2)了解员工对公司、主管和同事的评价,进一步确认离职的真实原因; 3)善意提醒其应注意的违约责任、附属协议和禁止条款; 4)关注员工的离职反应; 5)就员工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提供咨询,排除员工对公司的一些误解等 更多干货请关注《职场成长社》公众号,获取更多资料 【离职面谈应了解的 5 大信息】 1)离职人员离职的真实原因,导致离职的主要事件; 2)离职人员对公司当前管理文化的评价; 3)对公司当有工作环境以及内部人际关系的看法; 4)对所在部门或公司层面需要改进的合理化建议; 5)离职后本岗位后续工作展开的建议以及离职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 【HR 经验:辞退离职面谈时的 5 种禁语】 1)有法律风险的,如末位淘汰; 2)有损人格的,如混蛋、傻 X 等; 3)没有足够证据,如不符合公司任职条件等。员工入职后,惟发现是假学历、假履历的情 况下,才可以用不符合公司任职条件理由辞退; 4)员工的隐私问题,如个人作风问题; 5)个人矛盾,如我觉得……等。 【离职面谈技巧】 在离职面谈中,以“什么”和“怎样”来发问会更有助于对方发表真实见解,如: 1)你决定离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公司可以采取什么措施让你打消离职的念头? 3)公司应该怎样使你更好地发挥才能和潜力? 4)你觉得公司应怎样缓解员工的压力? 更多干货请关注《职场成长社》公众号,获取更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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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方法及技巧

离职面谈方法及技巧

员工离职面谈 郑仰锋 以下面谈的感想   小李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最近向人力资源部经理老王提出离职申请。于是老王找到了小李, 与其做离职面谈,小李说了三个理由: 1 、做事经常出错,受到公司领导的批评; 2 、公司生活 太单调,下班后就不知道做什么; 3 、公司领导太多,不知道听谁的,每天的事很杂没有一个专 门的职责,得不到提高。        老王听后,解释到:小李,你的心情可以理解。确实目前公司存在许多的问题,也存在着你 说的职责并不很明确,再加上文员工作本身就是一项比较杂的事情,所以你会觉得领导太多,事 情很杂学不到东西,这个是公司的问题,我们会逐步规范我们的工作;但是作为一名刚毕业的大 学生来说,你才走入社会,一下子对公司人文环境不熟悉,对公司领导的工作作风不了解,进入 了一个职场的“断奶期”。承任有时领导讲话时没有注意,没有多积极正面的鼓励你,但是每个 领导有每个领导的做事风格,有些领导喜欢多鼓励,有的领导喜欢多反映出你的不足。也许你听 领导毫无保留地说出你的不足不顺耳,也打击了你的信心,但你如果换一个角度考虑的话,你可 能接受。公司领导指出你的不足,其实是对你的好,是对你的一种爱护,是想让你提高。你面对 领导的批评你要多反思为什么会出现差错,下次怎样做再也不会出现类似问题,你不能够就此认 为自己不行。谁在工作中不会让领导说几句,老员工都会出现错误码,何况你一个刚走入社会的 职场新人,发生错误的频率会高点。所以你不要在意领导批评了你,而要多考虑怎样防止错误码 的再次发生。你们才进入社会,你要树立起你的核心能力,比如说我反复强调你打字速度要达到 80 个字,而你一直没达到,有时候成功就等于简单的事情反复做,做到一定程度会产生质的变 化。所以你也要多练习,也许你觉得没用,但是这可以提高你的办事效率,可以改变别人对你的 看法。越是难受的时候越来忍得,现在就业压力大,机会来之不易,希望你珍惜,同时公司也会 注意对你的培养,注意方式和方法,真心希望你能留下来。 什么叫离职面谈 离职面谈指企业为了解进入离职程序或已离职的员工对于企业 各种内部状况的最终意见和看法而与员工进行的谈话。 其目的在于:从中发现与企业工作有关的信息或事情,以便企 业改进他们的工作。 离职面谈要点: 1 、离职面谈的主体:是主要针对已进入离职程序办理或已离职的员工; (而并非有意向离职辞的潜在员工) 2 、离职面谈的目的:通过面谈发现企业、工作开展不足与不完善之足, 以但企业或工作进行更好的改进与提升; (而并非以留住离辞职员工为主要目的) 离职面谈 ≠ 离职控制沟通 目前企业离职面谈开展情况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有一套相对稳定的招聘与甄选制度,但是具有离职员 工关系管理意识并建立了面谈记录制度的不到 10% ,而能够根据离职面谈记 录进行数据加工,建立员工流失关键要素分析、流失成本分析,并基于该分析 报告着手改善公司内部管理和组织文化建设的企业不到 1%. 观点共享: 1 、我们一直着重关注着离职控制沟通——他也许只能给我们解决了更 多的员工个性问题; (给我们的疑惑是:沟通不完的员工、层出不穷的离职情况) 2 、我们一直忽略了离职面谈——他带给我们是员工离辞职本质与根据 面上的改善与解决; (我们现在的认识点:已经同意辞职或已辞职的员工已无沟通的必要) 离职面谈益处良多 案例:徐庶走马荐诸葛 三国时期,刘备创业前期的首席谋士徐庶因为 老母亲被曹操扣留,不得不向刘备提交辞呈,刘备百 般挽留无果,只得进行最后的离职面谈。面谈气氛恳 切感人,刘备不仅放声大哭,还亲自为徐庶牵马,送 了一程又一程,不忍分别,让徐庶感动得热泪盈眶, 挥手道别走了好几里后,忽然想起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急忙打马回转特意向刘备推荐接替自己的最佳人选, 也就是更胜自己一筹的诸葛亮。这就是“徐庶走马荐 诸葛”的美谈,也是刘备所创造的经典离职面谈案例, 送走一个员工,但却为他推荐徐庶走马荐诸葛了一个 更为优秀的继任者。 总结: 1 、离职面谈不仅可以融洽公司与离职员工的关系,还可起到挽留核心员工 的作用——“人在曹营心在汉”。 2 、对于企业不想留用的员工,也可以通过离职面谈降低双方的敌对意识, 体现出企业对员工的尊重与关怀。 离职面谈益处良多 深入认识:离职面谈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延续,特别是以企业文化为 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更应重视离职面谈。 人本集团成立至今,有很多员工为之奋斗与坚守,因为他们融入、 认可企业的文化与价值观;也有很多的员工走向社会各行各业,发光发 热,他们也为人本有形、无形地做着宣传与支持。 更多启示: 1 、在职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资源,我们应倍加珍惜,如果在职员工出 现了问题、遇到了困难,我们要第一时间给予解决与帮助。换而言之, 这是内部矛盾,关起门来、静下心来都有机会解决。 2 、对于即将或已经离职的员工,我们应加大重视,给予更大的关心。 也许人离开了,希望心还是留在公司、向着公司。换而言之,这是外 部矛盾,处理不当或不重视,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更大。 离职面谈益处良多 ■ 预防不利行为:由于离职者的心态多半对公司不满,一旦离开后可能会 有诋毁公司形象的情形发生,对于企业形象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做好离职面谈还 可以预防很多不利于公司的行为发生,至少可以舒缓员工对公司的抱怨或敌对心态。 ■ 获得真实心声:通过面谈可以得到离职员工的意见回馈,一般情况下,在坦 诚沟通时,一个即将离开的员工是有可能把对公司的看法,包括在职时不敢讲的负 面看法讲出来的。人之将走,其言也真,这些临别之际的心声吐露和针砭之言,是 直接、难得的访谈资料,往往都是公司的不足甚至阴暗面的曝光,有利于公司日后 的改进和提高。 ■ 提升公司形象:通过面谈能传达出公司重视员工意见的信息,无论对公司内部 还是对外部而言,都是给公司的正面加分,而且还将企业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的精 神通过离职员工带到别的企业,树立企业以人为本的形象,此举对于增强企业的人 才吸引力大有益处。 ■ 放眼未来合作:员工离职了,并不表示和原来的公司就从此“一刀两断”, 互不相见。通过面谈,可以向离职员工发出友善信号,使其认识到他仍然是公司的 “朋友”。很多时候,与离职员工保持良好关系,还可能为公司带来很多长远的利 益,比如新的客户和市场机会、人才推荐机会,甚至优秀离职员工重新回到公司继 续效力等等。 离职面谈过程管理 离职面谈的主要目的包括请员工谈谈个人作出离职决定的原因和想法,对个 人发展的考虑和设想;了解员工对公司、主管和同事的评价,进一步确认离职的 真实原因;善意提醒其应注意到的违约责任、附属协议和禁止条款;关注员工的 离职反应;就员工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提供咨询,排除员工对公司的一些 误解等。 ■ 人力资源部门高度重视 离职面谈是离职管理的关键环节,主导人员原则上应以人事经理为主,而 不仅仅是一个人事专员;或者至少应保证主管级以上的离职员工由经理面谈。 离职面谈的原则上要求尽量避免员工直接主管或责任主管进行 面谈。 建议: 普通员工 中层以上管理者 人事管理员进行离职面谈 人事经理或公司负责人进行离职面谈 离职面谈过程管理 ■ 多听少说柔性沟通 1 、面谈时首先要注意面谈的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面谈地点应该具有隐私性 交谈的深入情况时间可长可短,适时保持沉默, 让离职员工有思考的时间 2 、选择面谈切入点与切入的方式; 避免面谈过程中出现冷场、情绪激化、失控 在面谈的过程当中,应随时察言观色,设法将自己的立场与被面 谈者站在同一阵线上 当被面谈者产生防卫的情形,应该要及时地关心他的感受,不要 唐突地介入问题 不可做任何承诺,最重要的是要将面谈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之后 的分析整理工作 离职面谈过程管理 如果离职者是抱着对企业怨恨的心理离 开的,可能会是牢骚满肚时。 面谈者要尽量听他发泄出来,同时尽可能询问令他不满的原因, 以便让企业能够发现自身管理上的弱点与漏洞,同时尽量消除其中的误会, 减少他的抱怨也就为企业减少了一个“敌人”。 离职面谈过程管理 ■ 及时把握最佳时机 恰当的时间做恰当的事情,把握好面谈时机才能收到预期效果,离职面 谈要利用两个时间点与员工交流: 第一:是得到员工离职信息时,因为这个时候许多员工的离职意愿还 不是非常明确、坚定,有时可能仅因某件事情的刺激而萌生去意,此时 如能及时沟通,化解其一时之冲动,往往能使员工收回辞职决定,不至 于闹僵以至没有回旋余地。 第二:时间点是员工去意已决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因为此时离职员工 再无任何顾忌容易讲真话。 离职面谈过程管理 第一次离职面谈,对于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员工直接上级或同事得到信息 后应立即向其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反映(人力资源部应落实专人负责员工关 系管理),拟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对于欲 挽留员工应进行尽量说服挽留,对于把握不准是否挽留的应先反馈到人力资源部 以便共同研究或汇报,再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次离职面谈应由人力资源部主导。主管级以下员工可由员工关系主管 或人力资源副经理进行面谈;主管级以上员工(含主管级)由人力资源部经理 或以上级别的负责人进行面谈,原则上企业谈话人应比离职者的职级略高,至 少应对等。第二次面谈应技巧性地让离职员工自愿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跟踪管 理,创造合作机会。     离职面谈的困惑 离职面谈最大的困惑——员工不说心理话! 案例: 离职面谈在一个会议室里进行,人力资源部经理提问,所有离职员 工按顺序一个个进来,每个人面谈 5 分钟。第一个人进来,人力资源部 经理就问:你是在哪一个部门的?职位是什么?你来公司多久?你为什 么要离职?你对公司有些什么看法?问完就让他出去。第二个人又进来, 人力资源部经理又问:你是哪个部门?什么职位?你为什么要离职?你 对公司有些什么看法?记录下来。第三个人,第四个……就这样,十几 个人的离职面谈两个小时就结束了,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记录总结出企 业员工离职三大原因:工资太低,个人原因,没有发展前景。 离职面谈的困惑 离职面谈,关键是步骤 A. 从部门主管开始切入 的确在很多离职面谈中,离职员工并不愿意讲出自己的真实离职原因。 一方面是由于咱们中国人特殊的共性:含蓄;一方面则与员工个体的性格 有关,一般来说外向活泼,与同事关系好的,容易表达自己的真实离职原 因;而内向沉默、人际关系差的,倾向于对自己的真实离职原因保持沉默。 B. 从私人角度提供帮助 有时在离职面谈中从私人的角度给离职员工提供关心和帮助,不仅可 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出去后散布一些不利于公司的言论,甚至可以 留住一些关键员工。 离职面谈的困惑   C. 针对不同人有的放矢 离职员工中大概分为两类人:一类是工作了两三年的,工作能力等各方 面都还不错的,想要创业、更高的薪水、以及更好的个人发展,他们一般都 会比较诚恳地说出自己的想法。离职员工中大概分为两类人:一类是工作了 两三年的,工作能力等各方面都还不错的,想要创业、更高的薪水、以及更 好的个人发展,他们一般都会比较诚恳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面对员工离职,我们应根据个体的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尽可能地化 解、减少矛盾 . 离职面谈后续工作 ■ 检验面谈信息真伪可以把员工在面谈中所说的,反馈给其直接主管,也 可以用其个人基本资料、培训及考核记录进行求证。 ■ 提炼信息输出报表人力资源部门应以月度、季度或年度等为时间单位, 将离职面谈所获的信息、数据进行细致分析,提炼出导致员工流失的关键 要素,测算出流失成本,综合成离职原因分析统计报表,通过分析汇总, 全面反应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整体人事变动情况以及据此提出的改进公 司政策、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议,报分管领导参考决策。 ■ 采取措施进行改进离职面谈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减少人事变动和降低 员工离职成本,改进措施就是离职面谈的真正价值之所在。 离职面谈问题参考 一、对公司的整体感觉     1. 你对公司总的感觉如何?     2. 你的工作是否有足够的机会发挥你的专业所长并有所长进?     3. 你认为公司的工作环境为你的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吗?     4. 你认为公司的报酬体系怎样?     5. 你认为公司的福利计划如何?还需作什么改进? 二、部门工作氛围     1. 你得到有关你的工作表现的反馈了吗?     2. 有关你的工作表现的评价是否客观公正?     3. 你对你的主管感觉如何?他是否具备一定的管理技巧?     4. 你向你的主管反映你的问题和不满了吗?他是否令你满意地解决了这 些问题?     5. 在工作中你与同事合作得怎么样 ? 离职面谈问题参考   三、培训与技能提升     1. 你得到了足够的培训吗?     2. 公司本可以怎样使你更好地发挥才能和潜力呢?     3. 你觉得自己还缺少哪些方面的培训?这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4. 你觉得公司对你的培训和发展需求的评估妥当吗?这些需求是否得到 了满足?   四、企业文化建设     1. 你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何感想?有更好的建议吗?     2. 你觉得公司该如何改进工作条件、工时、换班制度、便利设施等?     3. 你觉得公司该如何缓解员工的压力?     4. 你觉得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关系如何?应该如何改进? 离职面谈问题参考   五、具体离职原因     1. 当你加入本公司时,你一定觉得你能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是什么导 致你改变主意的呢?     2. 你做作出离职决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 你决定离职还有其他哪些方面的原因?     4. 公司本来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可以让你打消离职的念头?     5. 你本希望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6. 你是否愿意谈谈你的去向(如果你去意已定)?     7. 是什么吸引你加入他们公司?   六、其他     1. 你离职后是否愿意继续和公司保持联系?     2. 你是否介意公司经常告知你公司的发展状况,打听你的发展情况,邀 请你回来参加公司活动?     3. 当你在其他公司见识到更好的管理办法或经过对照想到对公司更好的 建议时,是否愿意主动与公司分享?     4. 如果有机会,你是否还愿意重新加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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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谅解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章程》 《保密 守则》及其他公司文件中的保密规定。 二、 签署本合同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章程》《保密规则》和 甲方其他文件中规定的保密制度。 三、 乙方明确了解: (一)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乙方处于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 之后,也不论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是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对甲方的保密 义务是永远的。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经因为非乙方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 乙方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自己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 让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二) 无论乙方出于何种目的,也无论乙方是否从中获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 授权向第三人披露或提供条件使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是本 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四、 无论乙方是否了解某类信息属于甲方的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披露、使 用或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权行为。乙方必须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事,在乙方不确定某个信息是否属于秘密 时,应当在采取行动之前先向甲方进行确认。 秘密的范围 五、 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产品(服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即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甲方产品 (服务) 【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环节】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i. 工艺流程; ii. iii. (二) i. 有关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客户名单; ii. …… (三) i. ii. iii. 有关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薪酬制度 企业财务状况 未发布的【并购、投资】项目信息 iv. 保密义务 六、 乙方应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并履行保密制度及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 七、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允许第三方获得、披露、使 用规定于本协议第三条及甲方其他保密制度中的甲方秘密。特别是: (一)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开发或参与开发的 【 产品(服务)】的 技术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亦不得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阅览、使用; (二)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信息中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印刷文档、电子文档、声音、视频的方式,自己或提供条件让第 三方进行获得、披露、使用。 (三) 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与其他公司、个人 合作或本人独自进行的方式,研制、开发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似之产品,或从 事、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四)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甲方【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 环节】等方面的资料,即使这些资料与技术无关; 八、 本协议中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 部或部分权利的第三方产品。 九、 若乙方与甲方有竞业限制协议,还应当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 违约责任 十、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为【相当于乙方违反协议行为发生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 或者相当于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两者以较 高者为准】。 本条所指的报酬,包括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奖金、奖励、津贴、社会 保险费、补充保险费、福利】等利益。 十一、 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的,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侵权的, 乙方对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 乙方同意,本协议第十一条所述的损失,包括了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的支出, 及下列方式计算结果中较高者: a)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 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以及第三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 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之和。计算方法是乙方及获益第三方从每件与 违约及侵权行为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该产品的总数 所得之积; c) 任何第三方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权向甲方支付的许可费中的较 高者; d) 根据市场一般情况可以推算出的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十三、 除第十一条所述损失,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 十四、 本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损失赔偿与第十条规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乙方向甲方支 付的违约金并不能冲减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其它事项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十五、 本协议的效力 (一) 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 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的为准。 十六、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甲乙双方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并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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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是起点不是终点

离职是起点不是终点

离职是起点不是终点 离职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其能够给企业带来的好处很大 程度上在被企业所忽视。 离职员工,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就是指从原单位离职的员工。员工离职是员工流动的一种 重要方式。但事物均有两面性,员工离职同样有它的益处和弊端。 员工离职的益处是,如竞争淘汰、退休和辞退等离职,虽然会在短期内构成一部分离职重 置成本,但从长期来看,能够促进企业优化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个性结构,从而推 动企业长期的营业利润增长。 员工离职的弊端是,离职带来的人才流失对于企业的运营具有直接的负面影响。企业为了 填补员工离职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得不增加招聘及培训成本,同时也可能会带来一些客户 资源的流失。 离职重置成本往往还包括员工离职前三心二意工作造成的生产率损失,离职发生到新员工 上岗前岗位空缺的效率损失,为培训新员工以及新员工和其他员工工作磨合损失的生产率, 员工离职造成的组织知识结构不完整对生产率的影响,以及员工离职在职员中造成的人心 动荡的效率损失,等等。尤其是过高的离职率还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对于员工离职的益处及弊端,绝大多数企业管理者都心知肚明。但很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 理,或多或少存在不够重视离职员工管理的现象。 事实上,离职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其能够给企业带来的好处很大程 度上在被企业所忽视。 再见亦是朋友 2014 年,阿里巴巴召开了一个震惊中国企业界的会议——离职员工大会。而阿里巴巴存在 着一个部门叫“离职人员组织文化部”。当时的阿里巴巴有 6 万名离职员工,在职 3 万名, 同时阿里巴巴还有很多民间组织,如前橙会、北橙会、阿里邦等等。在阿里巴巴每个人都有 一个工号。马云说:“只要你在阿里呆过 1 小时就永久保留着这个工号!我的五位数工号 就不秀了,记得碰到四位数或者三位数工号的同学果断和土豪做朋友哦!” 在 2016 年的第二届离职员工大会上,马云表示,阿里巴巴有一个理想,希望中国的 500 强(企业)中,有 200 强(企业)的 CEO 来自阿里生态,“感谢所有阿里巴巴出去的人, 衡量一家公司的好坏不仅仅看这个公司里有多少现有的人才,还要看离开这个公司的人, 是否带着公司的使命、价值观和理想,去实现为社会作出的贡献,我看到我们很多公司的 同事,离开公司以后不仅仅是实现了为自己赚钱,实现自己的价值,大家很多的精力是在 解决社会的问题。”当时的数据显示,从阿里巴巴“毕业”的“校友”中相当一部分投身 创业,蘑菇街、滴滴打车、丁香园、铜板街、同程旅游、易到用车、唱吧、珍爱网等众多互联网 产品,其创始人都是“阿里校友”。 事实上,不仅阿里巴巴,国内外很多大型企业都对离职员工做了大量的感情投资。 麦肯锡为离职员工专门建立了一个“麦肯锡校友花名册”,用于麦肯锡与这些前员工保持 联系。不仅如此,麦肯锡还邀请离职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一些活动,包括对公司提出一些 意见和建议等。最终,有相当数量的离职员工成为了麦肯锡的拥护者、客户或商业伙伴。 苹果之父乔布斯相信“好马也吃回头草”,所以他创建了一个有意思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离岗留职”。也就是说,员工离职后的两年时间内,随时可以回归团队,虽然他们 没有薪水,但公司为他们保留了职位,回归后,他们的职位不会受任何影响。 2011 年,谷歌专门为离职员工建立了一个网站,邀请离职员工加入,并送他们礼物。同时, 谷歌欢迎他们分享在新工作中的晋升情况,甚至包括对谷歌的吐槽…… 百度、腾讯、海底捞等企业也在离职员工的管理上做足了功夫。在海底捞有个说法,叫“嫁 妆”。即每一个任职超过 1 年的店长离职,给 8 万元人民币的嫁妆,就算是被小肥羊挖走 的,也给。海底捞创始人张勇解释:在海底捞工作太累,能干到店长以上,都对海底捞有 贡献,应该补偿。 在被如此善意地对待之后,离职员工回馈给前东家的是,雇主品牌影响力、拥护者、文化的 传播,甚至是业务上的合作伙伴。 离职员工是企业文化的表现者。他们在新公司的出色表现,代表着原来企业的文化形象。所 以员工离职在宣扬企业理念及外界评论上,都能发挥积极作用,被称作“CEO 的摇篮”的 通用电气(GE)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可以看到,如果公司对离职员工进行有效管理,可以激活这笔隐形资产,也会给公司发展 带来非常大的帮助。一个对离职员工“大度”的企业必然收获前员工更大的善意回馈。 从“雇佣”变“交往” 很多 HR 对离职员工管理存在着误解。他们更多地将精力放在了员工离职前的管理上。例如: 减少员工的离职率,减少员工离职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要求离职员工做好离职前的工 作交接,减少员工离职带来的岗位能力对接问题等。 事实上,离职员工是公司的隐形财富,员工离职后的离职管理才刚刚开始,而此后的工作, 才真正考验一个企业的度量、文化,甚至管理能力。 有很多企业,非常重视离职谈判,目的无疑是想留住员工或者减少法律风险和交接成本, 但离职谈判一旦无果,则最好江湖“不再见”,这名员工也意味着与这家企业“形同路 人”,甚至“拔刀相向”。 网上有一项微调查显示,有六成以上的员工遭遇过“辞职难”。在职时我为公司卖命,离 职时公司捅我一刀,甚至与之相关的诉讼案件不乏见诸报端。 美国《财富》杂志研究发现,一个员工离职以后,从新员工搜寻到正式上岗期间发生的替换 成本,是离职员工薪水的 1.5 倍,这还仅仅是针对普通员工而言,使用吃回头草的员工可 以降低招聘成本。此外,吃回头草的员工对岗位更熟悉,对企业文化、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 更了解,因此他们的再培训成本比较低,上手更快,更容易产生业绩。 数据显示,“财富 500 强”企业通过积极返聘前任员工,平均每家企业每年能节约 1200 万美元的成本。 Bain & Company 执行董事汤姆·蒂尔尼也曾表示:“人员流失并非坏事。我们吸引了最优 秀和最聪明的人,而这些人往往是最难留住的。我们的工作是创造有价值的事业, 使他们多 停留 1 天、1 个月或 1 年。但如果你认为你能永远困住人才, 那才是愚蠢的。你应该在他们离 职之后,继续与他们保持联系, 把他们变成拥护者、客户或者商业伙伴。企业有这样开放的心 态,才能更好地招贤纳士,为企业发展积累人才。” Bain & Company 本身就是一家非常重视离职员工的企业。Bain & Company 使用“校 友”来代替“离职员工”的说法,并在 1985 年创立“校友网络”。“校友”经常收到最新 的校友录,被邀请参加公司的各种活动,每年收到两次关于公司长期发展、专业成就和校 友们的个人业绩的通讯。公司尽可能地帮助“校友”,为“校友”的成功而高兴。 而谷歌除了建立离职员工网站之外,还为离职员工创建了孵化器。因为优秀的员工离职后, 往往会选择创业。这时,仅仅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是不够的,与其等他们做大做强了之 后再千方百计去投资占股,不如考虑为想要创业的员工提供条件和机遇。 2016 年 4 月,谷歌建立了创业公司孵化器 Area 120,允许员工全职研究喜欢的项目。谷 歌员工可以申请加入孵化器,全职工作几个月,提交具体的商业计划;之后,他们有机会 收到谷歌的投资意向书,建立一家新公司,而谷歌则成为投资者。 微软也有微软车库项目。任何微软员工,无论位于哪国、何种岗位、层级高低、正式或实习, 均可以参与到微软车库,开发自己有兴趣的项目。2015 年,微软车库页面上展示的优秀项 目数量已经达到数十个。从项目活跃量来看,北美排名第一,发起了 50%的项目,印度和 中国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三。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人数约为 3300 人,达到了全球员工总数的 2.5% 左右。 员工离职,本来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如何对待离职员工折射出一个企业的文化。 对于企业来说,员工离职当然会造成一些损失,同时给企业带来一些风险,比如商业机密 的泄露、客户的流失等。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当今社会,即使是再优秀的公司、福利待遇再好的公司也不可能避免 员工的离职。但如何对待离职员工,却代表着一家企业的格局。虽然古人有云,“相濡以沫, 不如相忘于江湖”,但在商业社会里,“相忘于江湖”也许会让企业在未来失去更多的机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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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如何签订完美劳动合同

HR如何签订完美劳动合同

HR 如何签订完美的劳动合同 (上) 目录 CONTENTS 01 “ 完美”劳动合同离不开签订技巧 02 “ 完美”劳动合同离不开靠谱内容 03 “ 完美”劳动合同离不开稳妥变更 “ 完美”劳动合同离不开签订技巧 目录 01 CONTENTS 02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何区 别? 灵活用工如何签订合同? 03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签订主体? 04 劳动合同何时签署为最佳? 05 倒签劳动合同有效么? 目录 目 06 录 07 高级管理人员不签合同怎么 办?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CONTENTS 08 外地员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09 单独签试用期劳动合同行不 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劳务合同双方没有隶属关系,仅为经济 关系的一种雇佣关系: 一是实习大学生; 一个是退休人员返聘; 一个是兼职; 一是双方签署劳务合同,双方 也均认可为是劳务关系。 我们要了解的用工形式 1 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 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支付 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 日。 2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退休人 员返聘、 未毕业大学生实 习、 兼职用工 用工形式 4 派遣关系 3 聘用合同形式 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工 劳务关系 兼职、大学生、退休人员、未办 理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劳务派遣 案例分析 某广告公司找到某厨师钱某,由钱某承包广告公 司的食堂,广告公司每月打给他伙食费 2 万元,由钱 某负责买菜并负责在每天中午 12 点之前,将菜品送至 广告公司, 6 个月后,因钱某的菜品味道、质量存在 问题,广告公司则终止与钱某的合作,钱某不同意, 双方发生争议。 钱某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能否被支持? 案例分析 Alina (爱莲娜)系美国公民,在上海某教育集团 公司任命为副总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 3 年,其中试用期为 6 个月,双方约定试用期内任何一 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教育集团为 Alina 办理就业证还未办理完毕, Alina 收到教育集团解除劳 动合同、停止支付工资的书面通知。后 Alina 申请劳动 仲裁。 如何认定双方的聘用关系? 案例分析 唐某在大学四年级下学期实习期间,找到一家连锁公司 实习,签署了实习协议约定双方的劳务关系自唐某拿到大学 毕业证书时终止。因为唐某大四期间的课程考试不及格,因 此毕业当年的 7 月唐某未能拿到毕业证书。在同年 12 月 份,连锁公司以其已经毕业为由,解除了与唐某的劳务关 系。 唐某认为,自己虽然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但自 7 月份开 始,自己已经全职在连锁公司工作,双方应自 7 月份开始建 立劳动关系,该公司应该支付其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案例分析 金某 45 岁,因与老家国有企业办理了内退手 续,随儿子到北京生活,并与北京某公司建立了用 工关系,金某的社会保险由老家企业为其缴纳,北 京公司认为金某与老家国有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因 此与金某签订了劳务合同, 3 年后,金某因北京公 司拖欠工资而离职,要求公司支付其被迫离职的经 济补偿金,能否得到支持? 合同主体就是用工主体 工 资 管理 用工主体 判断依据 工 作 保险 案例分析 龙桂红(化名)于 2005 年在 A 公司上班,后 A 公司成立分支机构上海分公司 B 公司,在北京建立总 公司 C ,同时与 D 公司合作成立 E 公司,龙桂红与 2009 年与 A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至 E 公司工作至 2013 年,后与 E 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回 A 公司工 作,工作职责负责 B 公司的主要业务,受 B 公司的直 接管辖,但是保险都是在 A 公司,劳动合同也是与 A 公司签署的,工资发放由 A 与 B 公司各发放一部分。 案例分析 2015 年 9 月份, B 公司以龙桂红不适岗为 由,将其辞退,现龙桂红将 A 公司诉至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 偿金、 B 公司拖欠的提成等。 劳动关系所属单位? 如何确定合同签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 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问题,法律实务中存在两 种不同理解: 有观点认为,双倍工资的基数,应发的所有劳动报 酬均属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不做任何排除。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正常出勤下的工资为 准,不应包括加班工资、提成工资等,审理机关一 般在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实际收入构成的情况 之下,剔除加班工资以及提成工资。 案例分析 吴某入职到某科技公司工作,因其未提交原单位的 离职证明,科技公司为规避风险,一直未签署书面的劳 动合同。一年后,吴某离职,科技公司要求其必须补签 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吴某补签 了劳动合同,但是吴某的落款时间为办理离职手续当 日,双方办理了离职手续,劳动关系于当日解除。很 快,科技公司收到了传票,吴某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要求科技公司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高级管理人员未签合同 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仍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有力证据: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员 工的岗位职责中有代理用人单位与员工 签署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 不签书面劳动合同风险? 1.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 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有证 据证明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不签书面劳动合同风险? 3.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的,视为双方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同,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原因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 签劳动合同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案例分析 何某入职某公司担任行政经理,公司通知 其签署劳动合同,王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 接收劳动合同。且何某在工作中表现不佳,时 常拖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入职 2 个月后,公 司领导找到何某沟通,看能否协商一致解除劳 动关系,何某要求 5 个月的解除的补偿金, 4 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一个月的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经济赔偿金。 案例分析 公司认为正在与何某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并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不应支付解除的赔 偿金,且公司多次要求与何某签署劳动合同, 何某故意拖延,错不在公司,公司无理由支付 5 个月的补偿,双方沟通不欢而散。公司经与 律师沟通,最后确认向其发放书面签订劳动合 同通知书及劳动合同。 案例分析 通知书中声明:希望何某在接到通知后 3 日 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其提出主动离职,何 某未答复,公司下发解除通知,公司视何某主动离 职,要求办理交接手续。一个月后,公司收到了当 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传票,王某在申请书称称公司 出具的劳动合同条款他认为不适合,不同意签订劳 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差额及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应如何签署 单独签署试用期合同 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律风险 • 视为用人 单位与劳 动者签署 了正式合 同,未约 定试用期 • 不得以试 • 该合同到期后 用期不符 续签正式劳动 合录用条 合同的,到期 件为由解 后必须签订无 除劳动关 固定期限劳动 系 合同 HR 如何签订完美的劳动合同 (下) 目录 CONTENTS 01 “ 完美”劳动合同离不开签订技巧 02 “ 完美”劳动合同离不开靠谱内容 03“ 完美”劳动合同离不开稳妥变更 “ 完美”劳动合同离不开靠谱内容 目录 目 录 CONTENTS 0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得么? 02 竞业限制条款如何设定? 03 劳动合同事无巨细全约定? 04 试用期录用条款缺不得? 05 严重违纪条款缺不得? 目录 目 录 06 试用期绝对不能延长么? 07 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CONTENTS 08 “ 情势变更”如何约定? 09 “ 上户口”能约定违约金么? 10 合同约定不缴社保有效么?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铁饭碗? 无法到 期终止 无固定期 限合同 可依据劳动 合同法第 40 条解除 可以严重 违纪解除 无固定期限合同何时签? 劳动者在该用 人单位连续工 作满十年的 2008 年 1 月 1 日 之后,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连续订立二 次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 劳动合同制度或者 国有企业改制重新 订立劳动合同时, 满足双十条件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日起满一年不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 案例分析 郑某入职到某公司工作, 2014 年 5 月 1 日入职,与 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续签了一 份终止期限为 2016 年 5 月 1 日的劳动合同, 2016 年 4 月 1 日,公司通知郑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郑某认为, 双方已经签署了两次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应该签订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后郑某诉至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要求恢复劳动合同关系,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如果郑某要求第三次也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如何做 才能降低风险? 竞业限制条款如何设定? 限制范围:竞争 行业、企业 限制期限:离职 后两年 竞业限制补偿金 支付时间:按月 支付,或者从其 合同约定 竞业限制 协议内容 竞业限制补偿金 数额: 20%60% 不等,不低 于当地最低工资 竞业限制协议解 除:及时解除, 否则强制支付补 偿金 案例分析 冯某在某广告公司担任日常保洁员,双方在 签署劳动合同中的竟业限制条款约定:“乙方(指 劳动者)若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或离职,乙方 自离开甲方公司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 范围所做项目相关联的相同工作否则需要支付广告 公司 20 万元作为竞业限制违约金。劳动合同到期 后,广告公司解除了与冯某的劳动关系。 案例分析 很快,冯某收到了另一家广告公司的 offer , 但是冯某因为竞业限制协议的事情,拒绝了邀请, 未再到广告行业的公司去工作。 离职半年后,冯某认为自己履行了竞业限制 义务,要求广告公司支付其竞业限制补偿金,未果, 遂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广告公司支付其 竞业限制补偿金,并要求解除双方的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事无巨细全约定? 待遇:工资数额、 工资构成、福利 个人信息 劳动合 同内容 规章制度重要内 容、工作任务书 等内容 限制员工权利、 违反法律规定等 内容 录用条件与违纪行为必须约定? 协商解除 (第 36 条) 解 除 形离 职 情 单位单 方解除 单方解 除 劳动者单 方解除 即时通知解除(第 39 条) 预告通知解除(第 40 条) 经济性裁员 (第 41 条) 即时通知解除 (第 38 条) 预先通知解除 (第 37 条) 终止 (第 44 条) 、 逾期终止 (第 45 条) 录用条件违纪行为咋约定?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 严重”二字很重要,什么情况属于“严 重”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重大损害”应当以书面规章制度量化;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者欺诈主要包括隐瞒身体状况、学历等情况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的特殊性?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期限 不满 3 个月的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 不得超过 1 个月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 不得超过 2 个月 3 年以上的或无固定期限的(包括 3 年) 不得超过 6 个月 试用期的特殊性? 序号 违法事项 可能导致的风险 1 试用期过后再签订合同 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 2 试用期的期限随意约定 支付赔偿金 第 83 条 3 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 视为放弃试用期第 19 条第 4 款 4 试用期可以不上社保 员工随时走人 第 38 条 5 试用期可以低于最低工资 补足差额支付赔偿金 6 试用期不符合条件可再延长 视为试用期已过 7 续签合同再规定试用期 无效 8 重返岗位再次约定试用期 视为未约定试用期 9 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 违法辞退,双倍成本 案例分析 卫某入职到某公司任专卖店的店员,双方签 署了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卫 某的试用期为 3 个月,卫某入职一星期,就因患胃 炎请假一个月,假期结束到岗 20 日后,卫某休病 假 1 个月,卫某到岗后没几天试用期就面临结束, 公司认为,卫某请假时间过长,虽然是病假,但是 公司无法对其工作能力与态度进行考核,决定延长 卫某的试用期 3 个月。 案例分析 卫某不同意,公司则认为卫某不服从公 司的经营安排,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 由,解除了与卫某的劳动关系。 卫某不服,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 案例分析 蒋某入职某传媒集团任编辑,约定试用期 6 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集团公司公示了规章制度,称月度内连续 迟到 5 次,年度内连续迟到 10 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 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李 某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内,连续迟到了 6 次,并依照流程在 考勤表中标明连续迟到 6 次,员工签字确认。 集团公司认为试用期蒋某严重违纪,不符合录用条 件,欲辞退该员工,集团公司欲草拟一份辞退通知书,请 问如何草拟辞退通知书,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集团公司的 利益? 什么是情势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 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什么是情势变更? 客观情况: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 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 . 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 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 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 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 上户口违约金能否约定? □ 劳动合同里约定无效,因此用人单位无 法就此维护权益。 □ 另行签订户口办理委托代理协议,用人 单位办理户口,员工付费方式为工作某些 年限,如果提前离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社会保险之我见 社会保险: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协议,约 定由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依据社会保险 缴纳凭证报销社会保险缴纳费用。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协议,约 定由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社 会保险缴纳费用,随工资一并发放。 案例分析 章某在某技术公司工作,双方约定章某的工资为 10000 元 / 月,在章某入职时,公司曾征求章某意见,章某 的社会保险能否依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会保险,章某每月扣除 的社会保险也相应降低很多,章某表示同意,同时章某与技 术公司签署了社会保险缴纳协议,协议约定,章某同意技术 公司依照当地的最低社会保险基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同 意放弃要求技术公司补缴的权利。一年后,因为章某因与公 司意见不合,提出离职,并于当日向当地社会保险稽核部分 提出要求按照其实际收入补缴社会保险。 “ 完美”劳动合同离不开稳妥变更 目录 目 录 CONTENTS 01 并购后工龄必须连续计算么? 02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重新签订么? 03 续签劳动合同有策略么? 并购后工龄如何计算? 签订三方协议,确认工 龄年限 员工辞职,到并购后企 业工作,确认工龄年限 原单位与员工签订协商一致解除 协议,原单位支付解除补偿金 变更是否必须重新签订? 有可能被认定 二次签订劳动 合同而导致到 期无法终止 与原劳动合同 签订 变更 文书 有冲突的条款, 发生争议时, 无法认定主要 内容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某租赁企业与彭某的劳动合同将于 3 月 1 日终止, 2 月 3 日,租赁企业将新版的劳动合同 发给彭某,要求其签完字后返还给公司盖章,并 要求彭某签字确认已经签收劳动合同,签收单上 明确标注:限劳动者于 2 月 15 日前返还劳动合 同,否则视为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直至 2 月 23 日,租赁企业仍未得到彭某的回复。 员工拒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租赁企业找到彭某,彭某称合同内容有变化,需要 修改,租赁企业则认为,合同本身并未降低其薪酬待遇等 原合同条件,仅对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做了一定有变更, 不同意修改,直至 3 月 1 日,双方的劳动合同也未签署。 后租赁企业通知彭某,因其到期彭某未签署劳动合 同,视为不同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自 3 月 1 日日起终止。彭某遂诉至当地劳动争议委员会,要 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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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保密合同

高管保密合同

《高层管理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 甲方已于 年 请甲方担任 2、 甲方在担任乙方 月 日与乙方签定《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乙方聘 工作; 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 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 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 属乙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 济损失; 4、 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 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 进货渠道、招投标的表底及标书内容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 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 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 电等等。 第三条 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 构成。 第二章 商业秘密的归属 第四条 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属乙方财产。 第五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 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 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 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 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 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不得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有关的 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无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 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 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 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 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 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章 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八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九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 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十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 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 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 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十二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 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十三条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 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 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 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十五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 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 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 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十六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 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 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四章 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 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 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 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 保密事务: 一、 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 6 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 佣合同的内容; 二、 在解除雇佣合同后 3 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 业务。 第五章 离职后的保密 第十九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 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 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 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二十条 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 3 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 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 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 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乙方同意就甲方的上述同业禁止,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用。甲方离职时,乙方一次 性向甲方支付 元。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无 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 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二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注册 所在地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 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七章 其他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二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 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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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编号: 版号:A/0 页码:第 1 页 共 5 页 离职管理制度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编号: 版号:A/0 页码:第 2 页 共 5 页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1.目的 1.1 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2 明确离职审批流程和各环节的具体操作内容。 1.3 加强对离职人员信息安全的管控。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3.离职管理 3.1 离职类别 根据提出离职申请者主动方与被动方的不同,离职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3.1.1 主动离职 员工因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其他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由员工本人向所在部门的直接 上级或者人力资源部提出辞职申请; 3.1.2 被动离职 由公司单方提出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的申请,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3.1.2.1 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单方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3.1.2.2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3.2 离职流程 3.2.1 离职审批权限 3.2.1.1 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离职,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 人批准; 3.2.1.2 主管级以上离职,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报董事长 批准 3.2.2 离职审批流程 ******有限公司 3.2.3 员工主动辞职 离职管理制度 编号: 版号:A/0 页码:第 3 页 共 5 页 ******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编号: 版号:A/0 页码:第 4 页 共 5 页 3.2.3.1 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 30 天(试用期内员工应提前 3 天)向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 提请离职诉求。 3.2.3.2 辞职员工的直属部门负责人接到申请后,应尽快与员工进行沟通,进行面谈,了 解辞职原因,对于工作表现良好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挽留,并及时反馈信息给人力资源 管理中心。 3.2.3.3 辞职员工通过 OA 提交《离职申请》,必须注明拟离职日期,部门负责人审批时 必须再予以明确,原则上员工必须严格按批准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手续。 3.2.3.4 员工辞职申请审批通过后,员工应在批准离职日期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交接、终 止各项工作,填写《工作交接表》并凭此办理离职手续;批准的离职日期即为员工办理离职 手续的日期,未做好交接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3.2.3.5 如果员工实际离岗日期与员工批准离职日期不一致,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在确定实 际离职日期时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按实际离职日期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2.4 被动离职 3.2.4.1 解除劳动合同 a.用人部门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事先与人力资源部门充分沟通后再作出是 否解除的决定,且必须经过审批,审批可通过 OA 或书面提交《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b.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用人部门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核实 员工是否满足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并将审批意见及时反馈给用人部门。 c.对符合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向拟解除的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协商解 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按流程为员工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d.员工离职日期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解除劳动 合同日期为准。 3.2.4.2 终止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公司不再续签合同的,用人部门需提前通 知员工,并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办理相关离 职手续。 3.2.5 离职面谈 3.2.5.1 一般情况下,由员工主动提出辞职要求的,均须进行离职面谈。 ******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编号: 版号:A/0 页码:第 5 页 共 5 页 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的离职,由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进行面谈;经理、副总监管理 人员的离职,由人力资源总监进行面谈;各部门负责人的离职,由董事长进行面谈。 3.2.5.2 面谈人员在《员工离职面谈表》中真实记录离职员工的想法。 3.2.6 离职交接手续办理 3.2.6.1 离职日期确定及离职审批通过后,用人部门至少要在离职日期前 2 个工作日通知 离职员工凭借《工作交接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3.2.6.2 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办理工作交接时,用人部门 要安排监交人对离职员工的工作及公司资产的交接情况进行监督。离职交接时如监交人知情 不报或故意疏忽,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2.6.3 工作交接:离职员工直属上级为工作移交的监交人。离职员工填写《员工离职交 接表》,将已办而未结束的事项及将要进行的工作移交给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人员,交接 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均需签字确认。 3.2.6.4 资产交接:离职员工原使用的工作用品,如:电脑、工具、文具(消耗性的除 外)、工牌等交还相关部门,由交接人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中相应的交接栏上签名确认, 相关物品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如有资产损失,须按照公司资产损失相关制度办理相关赔偿手 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2.6.5 财务交接:离职员工所有费用报销、借款等事项须与财务部门交接清楚,结算 无误后由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3.2.6.6 特殊情形:高层管理人员、财务重要岗位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离职,需 进行离任审计,并在出具审计报告后方可办理离岗手续 3.2.6.7 离职员工离职手续办妥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离职表格放于员工档案中进行 保存。 3.2.6.8 离职员工需要公司为其开具《离职证明》的,要根据员工在公司内实际任职情况 开具。 4.离职档案管理 4.1 员工离职后,其在公司工作期间建立的个人档案作为公司的历史记录,员工不得自行 提取。但可以依据离职员工的申请为其出具合理、真实的证明。 4.2 离职员工的档案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保管,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员工离职后两年。 4.3 涉及到劳动争议的档案,保存期限要到劳动争议处理终结后。 ******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编号: 版号:A/0 页码:第 6 页 共 5 页 5. 其他事项 5.1 在离职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 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5.2 以下情形离职的员工,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为公司永不录用人员: 5.2.1 未办理离职手续,不辞而别的; 5.2.2 离职时和离职后有过激行为,对公司的声誉和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 解释 1.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修订和解析。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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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二○○九年一月一日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 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以下简称调解仲 裁法)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中国人 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 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 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 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 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 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 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 调解,及时裁决。     第四条 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 组成仲裁庭处理。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 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 法申请仲裁。     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 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七条 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 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 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八条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 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 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第九条 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第十条 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 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 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 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 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 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 争议仲裁的管辖。     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 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对上述移送案件,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 员会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之间 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四条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 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第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 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 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 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 与本案的处理,但因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十六条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负 责人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案件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 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 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八条 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 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 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十九条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 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条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 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 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 规定予以收集。     第二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依法调查取证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协助配 合。     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中涉及证据形式、证据提交、证据交换、证据质 证、证据认定等事项,本规则未规定的,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三条 仲裁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期间。     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 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仲裁期间的计算和仲裁文书的送达方式,仲裁委员会可以参照民事诉 讼关于期间的计算和送达方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案件处理终结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 部材料立卷归档。     第二十五条 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     正卷包括:仲裁申请书、受理 (不予受理)通知书、答辩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调查证据、勘验笔录、开庭通知、庭审笔录、 延期通知书、仲裁建议书、调解书、裁决书、送达回执等。     副卷包括:评议记录、立案审批表、调查提纲、阅卷笔录、会议笔录、 底稿、结案审批表等。     第二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 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     第二十七条 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 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存期满 后的案卷,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在仲裁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军事秘密的,按照国家和军 队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三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 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 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 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 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 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 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 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     (四)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第三十一条 对不符合第三十条第一、二、三项规定之一的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 通知书。     对不符合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 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决定或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 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本规则第 十三条规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按照本规则第三 十一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在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可以引导当事人通过协 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给予必要的法律释明及风险提示。     第三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 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 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 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五条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 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 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 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 处理。     第二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 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七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 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 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 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 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 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三十九条 开庭审理时,仲裁员应当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被申请人的 答辩,主持庭审调查、质证和辩论、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并进行调解。     第四十条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参加 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仲裁庭认为申请 无理由或者无必要的,可以不予补正,但是应当记录该申请。     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应当在庭审笔录上签名 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参加人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的,仲 裁庭应记明情况附卷。     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 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 另案处理。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 以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第四十三条 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 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 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 出裁决。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 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 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二)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 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 重新计算;     (四)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五)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十六条 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 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 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 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因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定该案件终止审理;当事人未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并且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可以继续处理并裁 决。     第四十八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 部分先行裁决,当事人就该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先行出具调解书。当事 人对先行裁决不服的,可以依照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时,裁决内容同时涉及终局裁决和非终局 裁决的,应分别作出裁决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权利。     第五十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五十一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 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 意见作出。     第五十二条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 果、当事人权利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 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五十三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 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及时予以补正并送达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简单争议案件或经双方当 事人同意的其他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并可在庭 审程序、案件调查、仲裁文书送达、裁决方式等方面进行简便处理。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调解仲裁 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人事争议仲裁涉及事项,依照 《人事 争议处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规定的 “三日”、 “五日”,指工作日。     第五十八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1993 年 10 月 18 日原劳动部颁 布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和 1999 年 9 月 6 日原人事部颁布的 《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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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范本

离职证明范本

范本一: 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 2006 年 01 月 01 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 力资源助理职务,至 2008 年 07 月 31 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 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08 年 07 月 31 日 ………………………………………………………………………………………… 范本二: 离职证明         兹证明 XXX 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 2005 年 04 月 01 日至 2008 年 07 月 31 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08 年 07 月 31 日 ………………………………………………………………………………………… 范本三: 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 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 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 公章)                                                                                                                        2008 年 07 月 31 日 ……………………………………………………………………………………… 【范本四】                              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确认 书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 2008 年 07 月 31 日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 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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