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协议】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劳动合同协议】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源 情 报 、 定 价 政 策 、 不 公 开 的 财 务 资 料 、 合 同 、 交 易 相 对 人 资 料 、 采 购 资 料 、 客 户 资 料 等 销 售 和 经 营 信 息 、 招 投 标 中 的 标 底 及 标 书 内 容 等 信 息 。 保密协议 5、 甲 方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 如 在 缔 约 过 程 中 知 悉 其 他 相 对 甲 方 ( 公 章 )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章 ) : 地 址 : 乙 方 ( 签 章 ) : 地 址 : 签 订 时 间 : 签 订 地 点 : 人 的 商 业 秘 密 ) 和 在 有 关 协 议 的 约 定 ( 如 技 术 合 同 ) 中 对 外 承 担 保 密 义 务 的 事 项 , 也 属 本 保 密 协 议 所 称 的 商 业 秘 密 。 身 份 证 号 : 第 二 条 : 保 密 义 务 人 年 月 日 鉴 于 因 乙 在 甲 方 关 键 部 门 工 作 , 已 经 ( 或 将 要 ) 知 悉 甲 方 的 商 根 法 部 和 商 业 据 》 委 诚 业 秘 《 、 和 实 秘 密 中 《 浙 信 密 , 华 中 江 用 。 防 人 华 省 的 为 止 民 人 的 原 了 该 共 民 相 则 明 商 和 共 关 签 确 业 国 和 , 订 乙 秘 合 国 甲 本 方 密 同 反 、 保 的 被 法 不 乙 密 保 公 》 正 双 协 密 开 、 当 方 议 义 披 《 竞 本 。 务 露 中 争 着 , 或 华 法 平 有 以 人 》 等 效 任 民 及 、 保 何 共 国 自 护 形 和 务 愿 甲 式 国 院 、 方 泄 劳 有 公 的 漏 , 动 关 平 1、 本 协 议 所 称 商 业 秘 密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乙 方 为 甲 方 工 作 接 触 的 技 术 信 息 、 专 有 技 术 、 经 营 信 息 和 甲 方 公 司 列 为 绝 密 、 机 密 级 的 各 项 文 件 。 乙 方 对 此 商 业 秘 密 承 担 保 密 义 务 。 本 协 议 之 签 订 可 认 为 甲 方 已 对 公 司 的 商 业 秘 密 采 取 了 合 理 的 保 密 措 施 。 乙 方 为 甲 方 研 发 的 技 术 信 息 、 专 有 技 术 、 经 营 信 息 的 所 有 权 归 甲 方 所 有 。 2、 技 术 信 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乙 方 为 甲 方 工 作 所 接 触 到 的 关 算 机 业 生 机 、 秘 产 软 模 密 和 件 型 的 产 、 、 业 品 数 模 务 销 据 具 函 售 库 、 电 的 、 说 等 技 实 明 一 术 验 书 切 方 结 、 有 案 果 操 关 、 、 作 的 制 技 手 信 造 术 册 息 方 法 、 工 艺 流 程 、 数 据 、 图 纸 、 样 品 、 、 技 术 文 档 、 涉 及 。     3、 专 有 技 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乙 方 为 甲 方 工 作 所 接 触 到 制 何 他 的 作 地 技 有 工 方 术   方 员   再 乙 工 。 甲 重 方 为 本 协 议 所 称 的 保 密 义 务 人 。 保 密 义 务 人 是 指 为 作 中 而 知 悉 甲 方 商 业 秘 密 , 并 且 在 甲 方 领 取 报 酬 的 方 向 保 密 义 务 人 支 付 的 报 酬 中 已 包 含 保 密 费 , 此 处 复 支 付 。     保 密 义 务 人 同 意 为 甲 方 公 司 利 益 尽 最 佳 努 力 , 在 履 行 职 务 期 间 不 组 织 、 参 加 或 计 第 三 条 : 保 密 义 务 人 的 保 密 义 务 第 一 条 : 商 业 秘 密 有 计 样 商   甲 人   不 关 生 产 和 产 品 销 售 的 技 术 知 识 、 信 息 、 技 术 资 料 、 艺 、 制 作 方 法 、 经 验 、 方 法 或 其 组 合 , 并 且 未 在 任 公 开 过 其 完 整 形 式 的 、 未 作 为 工 业 产 权 来 保 护 的 其 。     4、 经 营 信 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有 关 商 业 活 动 的 市 场 行 销 策 略 、 业 务 函 电 、 产 销 策 略 、 投 资 计 划 、 合 作 计 划 、 货     1、 保 密 义 务 人 对 其 因 身 份 、 职 务 、 职 业 或 技 术 关 系 而 知 悉 的 公 司 商 业 秘 密 应 严 格 保 守 , 保 证 不 被 披 露 或 使 用 , 包 括 意 外 或 过 失 。 即 使 这 些 信 息 甚 至 可 能 是 全 部 地 由 保 密 义 务 人 因 工 作 而 构 思 或 取 得 的 。     2、 在 协 议 存 续 期 间 , 保 密 义 务 人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 不 得 意 秘 职 公 以 加 密 工 司 竞 害 的 作 内 争 于 器 或 部 为 公 材 本 、 目 司 、 身 外 的 , 取 业 部 、 擅 走 务 的 或 自 与 无 无 出 披 商 关 关 于 露 业 的 人 私 、 秘 商 员 利 使 密 业 泄 、 用 有 秘 露 或 商 关 密 ; 为 业 的 ; 不 第 秘 物 不 得 三 密 件 得 向 人 、 ; 直 不 谋 制 不 接 承 利 造 得 或 担 、 再 刺 间 保 或 现 探 接 密 为 商 与 地 义 故 业 本 向 务 的 任 何 第 三 人 披 露 甲 方 的 商 业 秘 密 ; 不 得 允 许 ( 出 借 、 赠 与 、 出 租 、 转 让 等 处 分 甲 方 商 业 秘 密 的 行 为 皆 属 于 “ 允 许 ” ) 或 协 助 不 承 担 保 密 义 务 的 任 何 第 三 人 使 用 甲 方 的 商 业 秘 密 ; 不 得 复 制 或 公 开 包 含 公 司 商 业 秘 密 的 文 件 或 文 件 副 本 ; 对 因 工 作 所 保 管 、 接 触 的 有 关 本 公 司 或 公 司 客 户 的 文 件 应 妥 善 对 待 , 未 经 许 可 不 得 超 出 工 作 范 围 使 用 。     3、 如 果 发 现 商 业 秘 密 被 泄 露 或 者 自 己 过 失 泄 露 商 业     3、 前 款 所 述 损 失 赔 偿 按 照 如 下 方 式 计 算 : 秘 密 , 应 当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泄 密 进 一 步 扩 大 , 并 及 时 向 甲 方 报 告 。   实 致 每   算 利 的     4、 服 务 关 系 结 束 后 , 公 司 保 密 义 务 人 应 将 与 工 作 有 关 的 技 术 资 料 、 试 验 设 备 、 试 验 材 料 、 客 户 名 单 等 交 还 公 司 。     5、 鉴 于 保 密 义 务 人 在 协 议 期 间 , 获 得 或 制 作 的 商 业 秘 巨 认 有 密 ( 包 括 技 术 秘 密 和 经 营 秘 密 ) 对 甲 方 公 司 在 竞 争 中 的 大 价 值 , 在 协 议 存 续 期 间 和 终 止 之 后 , 保 密 义 务 人 均 承 甲 方 公 司 因 投 资 、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而 对 这 些 商 业 秘 密 的 所 权 , 因 此 保 密 义 务 人 同 意 甲 方 按 下 列 方 式 执 行 : 划 组 织 、 参 加 任 何 竞 争 企 业 , 或 从 事 任 何 不 正 当 使 用 公 司 商 业 秘 密 的 行 为 。 保 密 义 务 人 自 协 议 终 止 之 日 起 二 年 内 不 得 自 营 或 为 甲 方 公 司 的 竞 争 者 提 供 服 务 , 不 得 从 事 与 其 在 公 司 生 产 、 研 究 、 开 发 、 经 营 、 销 售 有 关 的 相 关 工 作 ( 包 括 受 雇 他 人 或 自 行 第 四 条 : 保 密 义 务 的 终 止     1、 甲 方 公 司 书 面 授 权 同 意 披 露 或 使 用 商 业 秘 密 。     2、 有 关 的 信 息 、 技 术 等 已 进 入 公 共 领 域 。 第 五 条 : 违 约 责 任     1、 保 密 义 务 人 违 反 协 议 中 的 保 密 义 务 , 应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 并 支 付 给 甲 方 至 少 相 当 于 其 在 甲 方 服 务 期 间 一 年 工 资 的 违 约 金 。     2、 乙 方 如 将 商 业 秘 密 泄 露 给 第 三 人 或 使 用 商 业 秘 密 使 公 司 遭 受 损 失 的 , 乙 方 应 对 公 司 进 行 赔 偿 , 其 赔 偿 数 额 不 少 于 由 于 其 违 反 义 务 所 给 甲 方 带 来 的 损 失 。 ① 经 方 产 ② , 。 损 济 的 品 如 损 计 失 损 产 利 果 失 算 赔 失 品 润 甲 赔 方 偿 , 销 所 方 偿 法 为 计 售 得 的 额 是 甲 算 数 之 损 为 乙 方 方 量 积 失 乙 方 因 法 下 ; 按 方 从 乙 方 的 违 约 或 侵 权 行 为 所 受 到 的 是 : 因 乙 方 的 违 约 及 侵 权 行 为 导 降 , 其 销 售 数 量 减 少 的 总 数 乘 以 照 方 法 ① 所 述 的 计 算 方 法 难 以 计 因 违 约 或 侵 权 行 为 所 获 得 的 全 部 每 件 与 违 约 或 侵 权 行 为 直 接 相 关 产 品 获 得 的 利 润 乘 以 在 市 场 上 销 售 的 总 数 所 得 之 积 ; 或 者 赔   用 额   利 或 从 事 ) , 并 对 其 所 获 取 的 商 业 秘 密 严 加 保 守 ,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或 借 口 予 以 泄 露 。     乙 方 如 违 反 本 项 规 定 的 , 应 承 担 本 协 议 第 五 条 规 定 的 违 约 责 任 。   际 甲 件   的 润 以 偿   , 之   的 者 不 额 ③ 如 内 ④ , 根 低 。 甲 律 。 因 甲 据 于 甲 方 商 业 秘 密 许 可 使 用 费 的 合 理 数 额 作 为 损 失 方 因 调 查 乙 方 的 违 约 或 侵 权 行 为 而 支 付 的 合 理 费 师 费 、 公 证 费 、 取 证 费 等 , 应 当 包 含 在 损 失 赔 偿 乙 方 的 违 约 或 侵 权 行 为 侵 犯 了 甲 方 的 商 业 秘 密 权 方 可 以 选 择 根 据 本 协 议 要 求 乙 方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要 求 乙 方 承 担 侵 权 责 任 。 4、 因 乙 方 恶 意 泄 露 商 业 秘 密 给 公 司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 公 司 将 通 过 法 律 手 段 追 究 其 侵 权 责 任 , 直 至 追 究 其 刑 事 责 任 。 第 六 条 : 可 分 离 条 款 如 果 本 协 议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条 款 因 任 何 理 由 而 被 认 定 为 无 效 、 非 法 或 不 可 强 制 执 行 , 该 等 无 效 、 非 法 或 不 可 强 制 执 行 应 不 影 响 本 协 议 其 他 条 款 的 效 力 。 并 且 , 本 协 议 应 依 照 原 有 的 条 款 和 目 的 来 履 行 。 第 七 条 : 争 议 的 解 决 方 法 共 一 裁 性 因 执 行 本 协 议 而 发 生 纠 纷 的 , 可 以 由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或 同 委 托 双 方 信 任 的 第 三 方 调 解 。 协 商 、 调 解 不 成 , 或 者 方 不 愿 意 协 商 、 调 解 的 , 争 议 将 提 交 甲 方 所 在 地 法 院 仲 委 员 会 , 按 该 委 员 会 的 规 则 进 行 仲 裁 。 仲 裁 结 果 是 终 局 的 , 对 双 方 均 有 约 束 力 。 第 八 条 : 双 方 确 认 2     在 签 署 本 协 议 前 , 双 方 已 经 详 细 审 阅 了 协 议 的 内 容 , 并 完 全 了 解 协 议 各 条 款 的 法 律 含 义 。 第 九 条 : 协 议 的 效 力 和 变 更     1, 本 协 议 自 双 方 签 字 或 盖 章 后 生 效 。 2, 本 协 议 的 任 何 修 改 必 须 经 过 双 方 的 书 面 同 意 。 第 十 条 本 协 议 一 式 二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甲 方 : 日 年 月     乙 方 : 日 年 月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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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保密协议书

财务人员保密协议书

财务人员保管保密协议书 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 现居住地: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 期间所担负的甲方现金支 票、印签、档案资料的保管,以及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及经营 信息等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双方协商确定,为保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 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 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 现金支票、印签、档案资料的保管 乙方在甲方财务部任职期间,主要负责现金支票、印签、档案资料等的管理工作, 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下管理规定。 1、 现金支票保管。 (1) 所有现金支出应该经过最高管理者或授权人签字批准,并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 的使用范围。 (2) 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 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 相符。 (3) 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及支票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 公桌内过夜。 (4) 必须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 2、 印签的保管 (1) 保管人受公司委托保管并管理财务印鉴使用,对印鉴负有安全保管以及安全使 用的责任。 (2) 印签保管人应遵循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权利,所有加盖文件、合同、票据 的相关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合乎公司制度。 (3) 票据付款需要加盖印鉴时,必须附有已经过权限人批准的支付证明和相关凭据, 付款票据应填写完整,收款人和金额处不得空白。 (4) 如无需要,不得随意加盖印鉴;对于已加盖印鉴但不需使用的资料,应立即用 碎纸机破碎处理。 (5) 加盖印鉴时,印鉴持有保管人应认真阅读需加盖印鉴的文件,如不明确所盖内 容的重要性,或发现文件中有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负面影响的,应先汇报 征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加盖印鉴时,印鉴保管人确认在合适的位置进 行加盖,不得将印鉴交他人代盖。 (6) 印鉴加盖应清晰、完整、规范有效,以减少退换带来的不便以及避免由此引起的 财务风险。 (7) 任何情况下都应争取将加盖印鉴资料带回公司加盖,如实在需要将印鉴带出公 司的,必须填写《财务印鉴外携申请表》交保管人留底,并由行政副总经理批准 后方可外带,外带时必须两人同行办理,当天必须将印鉴还回保管人,并登记 外携记录,填写归还日期和归还人亲笔手写签名。 (8) 印鉴不需使用时,必须放在加密的保险柜内保管。如需拿出使用时,应立即使用 不得久放在桌面或其他容易被拿到的地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保管处。 3、 档案资料的保管 (1) 财务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合同、协议、申请、说明、报表、凭 证、票据、文件、帐簿等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文档。 (2) 对应归档的材料加以分类、整理,编制两张目录表即档案总目录表和明细分类目 录表,并制定分类编号,以便快速检索。 (3) 对档案库要采取防火,防盗、防蛀、防强光、恒温、恒湿等措施。对以上设施要经 常检查,发现问题要马上向财务部经理报告,并协助经理采取补救措施。 (4) 对入库档案随时进行更改补充工作,每半年清点一次,检查档案是否完整、准确 帐目与实物是否相符,对破损、载体及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和区别登记。 二、 保密协议 乙方在甲方财务部任职期间,需对甲方之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 管理信息等进行严格保密,具体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 保密范围 (1) 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 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 财务制度等。 (2) 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 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设计、制造方法、流程、技术报告、图纸、 样品等,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 容。 (3) 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 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产品价格、供 求状况、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 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 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重要岗位的管理或 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及相关人力 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 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 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3、 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 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 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 工接受外办聘用。 4、 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 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 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 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 协议期限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职期内; 2、 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 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1、 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给予经济、行政处罚。 2、 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企业经营与企业形象上损害,处罚金等不足以 弥补甲方所承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 其民事、刑事责任。 五、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 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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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保密协议

广告公司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 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范围 1、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2、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3、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及经营实力; 4、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5、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6、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7、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8、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9、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新技术(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数据资料、计算机程序 等)和售后服务技术; 10、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 发展的机会; 2、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和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3、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4、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 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 提出起诉。 四、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 甲方(盖章): 年内。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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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

保密协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

XXXXXX 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层及关键性岗位员工保密协议 2015 年版本 公司管理层及关键性岗位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乙方承认,由于任职于甲方,且为公司管理层或者关键性岗位员工,其充分接触 甲方的保密信息。 2、乙方承认,在其任职于甲方期间或之后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的披露、使 用或处置将给甲方的业务带来不利影响,并给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3、基于对甲方负有忠诚与保密义务,乙方愿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甲方保 密信息保密。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反不正当竞 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与精神,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释义 为本协议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加以限制、能为甲方带 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户信息; (2)产品研究开发信息或包含于产品设计及投资组合中的信息;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完成的或知晓的与职务技术有关的成果所有权归甲方 所有,乙方对上述职务技术成果负有保密义务。 (4)甲方的业务模式及其特性、操作模式的信息; (5)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库等信息; (6)甲方办公系统平台(包括OA协同办公系统、文档共享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 统)的账号; (7)价格表、成本核算、会计信息; (8)甲方的所有来往账目及资金运转情况; (9)甲方员工的工资、奖金、相关福利待遇; (10)与甲方经营管理有关的各类内部数据、文件、资料及规章制度; (11)甲方的市场设计、市场宣传、营销计划、价格资料、工作日记文件、市场分析等 各类信息资料(包括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设计或发展的软件,以及与用户的商业联系等 无形的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合作的数据厂商所提供的数据内容; (12)其他可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及经营信息; 2、“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合伙、合资企 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保密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 10 年的时间。 5、“关联公司”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经 济实体。 第二条 保密 1、乙方承诺,在其与甲方的任职关系终止时向甲方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 复印件。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 销毁或删除之。 2、乙方承诺,在劳动合同期内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离开甲方公司后: (1)严守保密信息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2)不泄露任何技术资料或源自于技术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甲方授权使用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技术资料为他人或为自己利益设 计及使用; (4)如发现技术资料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 甲方报告; (5)任何时候均不得帮助他人在与甲方竞争领域内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6)任何时候均不得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公司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 方公司; (7)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 保密义务的补偿 乙方确认,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包含乙方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的相应补偿, 且该补偿是充分足够的。 第四条 保密义务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终止乙方的保密义务: (1)甲方明示解除了该义务; (2)有关信息进入公共领域; (3)法院判决范围内包含解除该义务的内容。 乙方对上述信息保密义务的终止,并不影响乙方对该信息的其他部分仍负有保密 义务(不论乙方是否离开甲方公司)。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导致甲方的各项秘密被泄漏或被他人利用的, 应承担如下责任: 1、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 2、对甲方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 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调查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用、鉴定费用等;甲方损失 无法计算的,乙方应赔偿不低于其在甲方任职最后 1 年的标准薪资(包括: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月度绩效奖金、年终绩效奖金、各类津贴、业务提成等)3 倍的金额(若工作 期限不足 1 年的的则按当年约定年薪计算)。 3、乙方因违反协议所获利润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甲方。 第八条 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盖章): 日期: 员工(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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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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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 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 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 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营 销计划方针、采购资料、服务或产品价格、产品服务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 产销策略、市场分析、广告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档案信息、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 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 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 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 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5.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6.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副本、电子文件等; 7.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 时向甲方报告; 8.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 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 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 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 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 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 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 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款要求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2.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 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 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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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定稿

保密协议--定稿

保密协议 甲方:XXX 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乙方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 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等报酬及提供了福利,现甲、乙双方依据法 律规定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职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此 种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管理办法、财务数据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事务有 关的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其他商业秘密。 第二条: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交换的商业秘密对甲方在竞争中有着巨大的 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之后,乙方承认甲方因投资、培训和提供创造机会 而对这些商业秘密所享有的所有权。 第三条:乙方保证保守上述商业秘密: (一)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漏; (二)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三) 不得为他人使用或计划使用; (四)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括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第四条:上述义务在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之日起 5 年内有效,除 非上述秘密为公众所知。 第五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 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一) 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 离开甲方; (二) 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甲方的 商业秘密。 第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 (一) 责令停止违约行为; (二) 要求赔偿损失并要求负担因调查处理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合理 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三) 要求有关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要求司法机关予以 刑事处罚。 第七条: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 (一) 要求赔偿损失及因调查、处理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合理费用 (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或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10 万元,二者最高者为 准。 (二) 要求有关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要求司法机关予以 刑事处罚。 第八条:对于乙方掌握甲方的秘密性文件及履行保密义务的行为,甲方给 予其一定的补偿,该补偿包含于乙方的工资当中。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 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 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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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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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保 密 协 议 年 月 日 保 密 协 议 书 甲方:(单位名称) 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 。。。 。。。 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的相关保密制度,甲乙本着诚信、友好协商 的原则, 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 密,并有责任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制度,在任何时期,未经甲方公开的 或已被公众所知的秘密都属于乙方保密的范围。 第三条甲方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 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以及被甲方列为 绝密和机密的各项文件。 1、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的技术方案、网络平台设计制作 方法、 流程、相关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数据、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 文档以及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信息。 2、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 艺、方法、经验、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产 权来保 护的其他技术。 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未公开的发展规划、市场策略(包括线上线 下)风控方案、客源情报、服务管理费用标准、不公开的财务信息、公司档案、 人力资源信息、客户基本信息以及三方支付、担保公司等一些合作方的相关信 息。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万为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 2、乙方在工作期间不管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甲方有权立即解 除用工合同。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设计与开发,并将成果、资料交付 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转让 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右保密 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在乙方职位调动或 离职时,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上交。 5、乙方工作期间所掌握的公司的文件、客户源、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 信 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 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五条 违约资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 遇。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 20 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因乙方迁约而导致甲方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应诉 而支 付的--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的侵权赔偿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 地法院进行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的约束力追溯至双方签订劳动 合同之日起。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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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名称:XX 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姓名: 法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身份证地址: 电话: 现 住 址: 传真: 联 系 电话: 鉴于: 1、甲方拟实施《XX 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员工激励方案》(以 下简称“《激励方案》”),对符合资格的员工进行激励。 2、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已经签署《声明书》,同意并接受《激励 方案》的内容,并愿意在自身符合《激励方案》的情况下,按照《激 励方案》的内容与条款享受相应的激励待遇及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3、乙方已经(或可能)知悉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重要商业秘密或 者对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乙方特作出 本保密与不竞争承诺,作为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在符合资格 的条件下享受《激励方案》中相应激励的对价。 基于上述,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 平、诚信的精神, 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双方确认, 1 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含 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同类的营业; 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离职, 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两年后的次 日止),乙方不得到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竞争关 系的单位就职。 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离职 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 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两年后 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甲 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 司有竞 争关系的企业。 4、 无论是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任职期间还是自 该等公司离职后,乙方对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关联公司工作 期间知悉的以口头、书面、图形或以电子、电磁或其它记录或贮存的 媒介形式体现的文件、数据、图表等资料,以及一切软件版权、专利 发明等其它知识产权或财产权应予以保密,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业务计划、研究、开发和调查资料; 2、 用户手册、员工手册和所有其他培训手册及产品政策手册; 2 3、 营销战略、客户档案和信息; 4、 合同、协议、员工聘约,包括口头或书面涉及的或正在履行过程中 的; 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乙方自己获知的或被告知的从性质和内容上能 够合理预见属于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其他信息或资料; 6、 根据乙方的认知能力足以预测到的甲方现行或未来经营可能延伸到 的领域对上述保密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应用。 7、 属于第三方但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关联公司承诺保密或负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甲方承诺 在乙方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任职期间或自退休后,按照《激 励方案》的规定在乙方符合资格的条件下给予乙方相应的激励,作为乙 方承诺保密与不竞争的对价。 甲方给予乙方的激励,按照《激励方案》及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的 规定执行。 鉴于前述对价关系,若乙方的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因任何原因被认 定为无效,乙方基于《激励方案》所获得的收益须全额返还给甲方(除 3 非甲方书面免除乙方的返还义务)。 二、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 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对于按照《激励方案》已经获得的权益还未行使的,乙方 无权再行使;对于乙方已经的权利或获得的利益,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全 部追回。 第二,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含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 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可要求乙方同时履行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 3、乙方造成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①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含分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因乙方的违约/ 侵权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 /侵权行为 导致甲方(含分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销售数量下降,其 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服务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 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 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侵权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 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③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因调查乙方的违约/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 4 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的保密及不竞争义务自行终 止: (1) 非因乙方违约/侵权行为所致,乙方所掌握的甲方及其关联 公司的所有重要商业秘密均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 及其关联公司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均已终止经营,又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 的人。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 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若出现本协议内容与甲乙双方曾签订的其他协议存在矛盾或不一 致之处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 5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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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保密协议

06-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陕西为一生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 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 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公司的重大法律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股东的信息)、人力资源、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报表)、规章制度、运营 制度、销售业绩、客户名单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渠道、市场资讯、产品资 料、推广资料等)。 2.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数据库、检测报告、操作手册、相关函电等。 3. 薪资秘密:公司事项工资保密制度,公司高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和所有普通员工,都应 遵守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承诺做到不相互交流。 第二条 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 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 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 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 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 从事第二职业的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特别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 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第六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 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 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 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 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 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实的行为,包 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第八条 侵权责任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 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0 元; 2. 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 责任。 3.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陕西为一生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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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总则。 ①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 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③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④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⑤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 门或员工实行奖励。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①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 决策;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 范围。 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 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③ 公司秘级的确定: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 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 密级;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 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④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 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保密措施。 ①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 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③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 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④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 准。 ⑤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 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 人员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的范围。 ⑥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 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⑦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 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 理。 (4)责任与处罚。 ①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5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①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②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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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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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协 议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因进行业务合作,鉴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 双方合法所有的非公开信息,特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性质和范围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产生或依法所有的,不为 公众所知悉的所有企业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无论该等信息 是否明示为保密信息,且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等形式。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商业秘密。甲方未公开的渠道信息、经营业务数据、统 计数据、财务数据、信贷政策、业务决策、竞争策略、重大金融交 易及交易细节、人力资源信息等。 (二)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资信状况、客户生产经 营情况、客户交易记录以及对客户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资料。 1 (三)各类涉及双方及其客户形象和信誉的事件或案件情况。 (四)对甲方及其客户有重大影响的除上述信息外的其它信息。 (五)本协议及本协议目的之合作业务的相关内容。 (六)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的行为不被视为是以任何方式授予乙方, 或是转让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技术秘密的行为;乙方取得信 息并不表明取得了信息的任何知识产权。 第二条 保密义务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一、乙方同意严守秘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其从 甲方获知的保密信息,保密措施不得低于乙方保护自身保密信息之 措施,避免保密信息的泄露和未授权使用。 二、乙方保证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定于从事本协议或业务 合作而所必须知悉保密信息的乙方代表或雇员、代理人、法律顾问 等相关人员(以下称“相关人员”),承诺其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 乙方相关人员在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已经了解并遵守该保密协议。 三、乙方保证其相关人员获知甲方保密信息必须控制在为达到 双方业务合作目的的必要限度内。 四、乙方保证约束其相关人员的行为,禁止其出于其他目的而 探听、阅读、获取、复制甲方保密信息。 五、乙方仅在为双方合作之必需,且事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方 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并且该第三方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 保守该保密信息。乙方需对该第三方行为负责。除此之外, 乙方承 2 诺不泄露任何保密信息给任何第三方。 六、乙方仅为实现双方业务合作目的之必要,要求甲方提供保 密信息,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阅读、复制保存从甲方获知的保密信 息。仅可在必要的最小的限度内,进行有关保密信息的复印、复制。 七、乙方不得出于双方业务合作以外的目的使用或部分使用从 甲方及资方获知的保密信息。 第三条 例外约定 如乙方能证明其使用或泄密保密信息之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 则不受本协议限制: 一、该保密信息已经合法公开。 二、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获得该保密信息,且该第三方对 该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三、该保密信息已被合法出版发表。 四、依法任何法定或监管要求、任何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任 何适用之法律、法规或规章、专业职责要求披露的文件或信息,或 者由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服务所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其相关的任 何索偿或潜在索偿而需披露的文件或信息,在此种情形下,乙方应 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五、已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承诺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损害 情况要求乙方承担如下一项或数项责任,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3 天内履行: 一、根据甲方要求更换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重大实际经济损失和其他严重不良影 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之合作,解除双方的业务合作协 议,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返还保密信息。 四、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合同 约定赔偿甲方依法最终认定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及其因调查乙方的违 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 方及有关单位追索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 用。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第六条 保密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开始,该保密期限 是永久的,不因双方业务合作关系的变化而中止或终结。 第七条 协议生效及独立性、优先性 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 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具有独立性,无论双方最终是否达成、履行、终止合作 4 协议或合作关系,均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效力亦不受 双方为本业务合作之目的将来或已经签署的任何协议、合同、备忘 录等法律文件的效力之影响。除非双方签署新的有效法律文件直接、 明确表明要废除、变更、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具有优先性,如果双方已经或将要签署的任何协议、合 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件中存在的保密条款所要求的保密义务低于本 协议的,适用本协议。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 并不能解释为其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 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双方书 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签署本协议并不代表任何一方有责任保证双方会达成合作决议 , 各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否终止讨论可能的合作机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署: 有权签字人签署: 5 盖章: 日期: 盖章: 日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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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保密协议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鉴于因乙在甲方关键部门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 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浙江省的相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工作接触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 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乙方为甲方 研发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工作所接触到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 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 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工作所接触到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 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 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业务函电、产销策略、投 资计划、合作计划、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采 购资料、客户资料等销售和经营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 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工作中而知悉甲方商业秘 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 计第 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 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 务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协议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 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 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 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 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 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 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 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协议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 密)对甲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协议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 认甲方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 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保密义务人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二年内不得自营或为甲方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 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 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甲方公司书面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甲方至少相当 于其在甲方服务期间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 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 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 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 的 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 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 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 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 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可分离条款 如果本协议的一个或多个条款因任何理由而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该 等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应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并且,本协议应依照原 有的条款和目的来履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 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 律含义。 第九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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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英文版

【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英文版

NON-DISCLOSURE AND NON-CIRCUMVENTION AGREEMENT 保密及禁止逾越协议 【 2019 年 月 日】 【 】, a company registered and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Party A”), whose address is 【】, and【 】, whose address is 【】 (the “Party B”), for good and valuable consideration and in exchange for the mutual promises and covenants exchanged one unto another the parties hereby agree to the following Non-disclosure and Non-circumvention Agreement (this “Agreement”) as follows: 【 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一家注册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有限责任公司 与【 】(下称“乙方”),一家注册地址位于【 】的【 】,经友好协商达成本保密及 禁止逾越协议(“本协议”): 1 In connection with an internal investigation for the purpose of 【 】to be carried out by Party B (the “Investigation"), Party A agrees to disclose certain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f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to Party B. 本协议双方认可,为协助乙方完成其一项【为 目的的】内部调查(下称“调查”),甲方 同意向乙方披露甲方或其关联方的特定保密信息。 2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shall mean the information with confidential nature held, created, discovered, prepared, acquired, developed, or otherwise provided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which is not generally known to the public, to which Party B may have an access. Such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cludes but is not limited to:“保密信息”系指乙方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方持有、创造、发现、准备、开发、或提供的具有 秘密性质的信息,该等信息不为公众所知,且包括但不限于: 2.1 all information (whether oral or otherwise) and material (whether electronically recorded, in writing or otherwise) disclosed to Party B before, on or after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for the purpose the Investigation, and in particular including existing business and / or contractual relationships (as well as their terms) that Party A and affiliates may have with third parties and financial information of Party A and its affiliates; 所有由甲方及其关联方在本协议签署日前、签署日或签署日后披露给乙方的与 本次调查 相关的,并尤其包括现有的甲方及其关联方可能与第三方存在的商业和/或合同关系(包 括相应的合同条款)及财务的信息(无论口头或以任何形式)及资料(无论电子记录, 书面或其他方式); 2.2 all information (whether oral or otherwise) and material (whether electronically recorded, in writing or otherwise) relating directly or indirectly to the business affairs of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all software, samples, devices, demonstrations, know-how, trade secrets and other materials of whatever description, whether subject to or protected by copyright, patent, trademark, registered or unregistered or otherwise disclosed before, on or after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to Party B; and 所有直接或间接地与甲方(或其关联方)商务相关的信息(无论口头或以任何形式)及 资料(无论电子记录,书面或其他方式),所有软件,样品,设备,展示品,技术秘密 , 商业秘密及其他无论以何种描述形式存在的资料,无论是否受著作权、专利及商标保护 , 无论是否注册或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签署日或之后被甲方或其关联方进行过相关的披 露;及 2.3 any document or material marked 'Confidential' (or with a similar expression), or any information which Party B or any of its employees has been told is confidential or which he might reasonably expect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would regard as confidential. 任何被标示为保密(或相似的说法)的文件、或任何已告知乙方及其任意雇员为机密的信 息或乙方可合理预计的将被甲方及其关联方视为机密的信息。 3 Party B acknowledges that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supplied or to be supplied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to it is proprietary to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and acknowledges that it is of a confidential nature. Accordingly, Party B will at all times keep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 strict confidence and will not u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 any manner other than for the purpose of the Investigation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Party A. In particular, Party B shall no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乙方认可甲方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或将要提供的保密信息系甲方及其关联方的专有财产,乙方同 意此类信息在本质上具有保密性质。因此,乙方将在任何时间对于此类由甲方或其关联方传递 的保密信息保持其严格保密性,并将不会为本次调查以外的任何方式使用该等信息,除非事先 得到披露方的书面同意。且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 3.1 disclose, in any form, an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any third party, except otherwise permitted pursuant to this Agreement 以任何形式将任何保密信息披露予第三方,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披露的情况除外; 3.2 acquire or allow any third party to acquir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by any improper methods (the “Improper Methods” includes stealing, fraud, threat, bribery, unauthorized reproduction, breach of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s, persuasion of others to breach any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 or similar methods of the same nature); or 以不当方式获取或允许第三方不当获取保密信息(“不当方式”包括窃取、欺诈、威胁 、 贿赂、未经授权复制、违反保密义务、教唆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同样性质的类似方式) ; 或 3.3 use or allow any third party to use an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cquired through Improper Methods. 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以不当方式取得的保密信息。 4 Party B shall not u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f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in any way listed as following:乙方不应以以下任何形式使用甲方及其关联方的机密信息: 4.1 where information regarding identities, pricing and other commercial arrangement involving customers or suppliers of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are disclosed to Party B, presume commercial dealings, wheth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or through third parties, or enter into negotiations with any or all suppliers or customers of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in the absence of prior consent from Party A; 在向乙方披露了涉及甲方及其关联方的供应商及客户的身份、价格及其他商业安排的信 息的情况下,未取得甲方同意而与相关供应商及客户擅自交易,无论直接还是间接或通 过第三方完成,或与相关供应商及客户进行直接磋商; 16dc3976-490a-11ed-a774-525400d87737.doc 2 4.2 knowingly cause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to los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due fees, commissions, or other payments and fees, commissions, or other payments which may be due under the commercial contracts or arrangements to which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is a party; or 故意导致甲方及其关联方丧失商业机会,或无法获得其应得的费用、佣金或价款,或 无 法收取甲方或其关联方作为合同一方的合同项下本应收取的费用、佣金或价款;或 4.3 solicit or accept business from customers that are made available by Party A, at any time,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of Party A. 在未获得甲方允许的条件下,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供的任何客户及其关联方招揽 或接受 生意。 5 Party B may disclo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its employees on a strict need-to-know basis. Party B undertakes to ensure that all employees to whom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s disclosed shall comply with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乙方仅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严格意义上必需接触到保密信息的雇员。乙方将保证所有接触到保 密信息的雇员遵守本协议条款。 6 Party B shall not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Party A, reproduce, adapt, divulge, disclose, publish, confirm, deny or circulate (or authorize or permit anyone else to do any of the same in respect of) any of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disclosed or communicated to it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unless permitted by Clause 5 above or unless required to do so by law or by the order or ruling of a court or tribunal, judicial body, in which case, if Party B is required to disclose such information it will, unless legally prohibited from doing so, notify Party A promptly in writing of that fact and in any event, prior to making such disclosure. 乙方不得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复制、改编、泄露、披露、公开、确认、否认或 散播(或授权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从事上述行为)甲方及其关联方披露或传递的保密信息,依本 协议上述第 5 条的披露除外,或依照法律规定,或依照法院、仲裁院或其他司法机关裁决 要求 披露的除外;上述任何情况下对保密信息的披露,除非是被法律禁止的,乙方将在任何情形下 在披露前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此类情况的发生。 7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nd all copies thereof shall be returned by Party B to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within seven days of a written request for such return, or destroyed according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structions of Party A, provided that the Party B shall be permitted to retain copies if and to the extent required by any applicable law to retain copies. 若甲方或其关联方发出通知要求返还或销毁机密信息,乙方应在收到书面要求返还的通知后 7 日内将保密信息及其一切复制品返还给甲方或其关联方,或按照指示进行销毁;但若依照适用 的法律规定,乙方可保留相应复制品的条件下,其可保留相应的复制品。 8 Party B shall indemnify and hold Party A and its affiliates harmless against any loss and damages incurred if any provisions of this Agreement is breached. Specifically the compensation payable to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in the event of such breach shall be the higher of the loss incurred by Party A or its affiliates including any anticipated profits, or any commercial gains derived by Party B as a result of such breach. 乙方应就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给甲方及其关联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予以补偿。违约补偿金以甲方遭 受的含可预期利益在内的损失或乙方因违约所获取的商业收益中较高者为准。 16dc3976-490a-11ed-a774-525400d87737.doc 3 9 Any dispute arising out of the interpretat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first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If the Parties fail to reach a solution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either Party can bring the dispute to the Shanghai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Shanghai. 因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未能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上海进行仲裁。 10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本协议未尽事宜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为准。 11 The invalidity or unenforceability of any provision of this Agreement shall not affect the validity of any other provisions of this Agreement. 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2 This Agreement is executed both English and Chinese languages. In the event of any discrepancy, the English version shall prevail. 本协议以中文和英文书就,内容如有不一致的,应以英文文本为准。 13 This Agreemen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once both Parties have executed and/or chopped on this Agreement.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Intentionally left in blank/以下无正文) 16dc3976-490a-11ed-a774-525400d87737.doc 4 (Signature Page) (签署页) IN WITNESS WHEREOF, this Agreement has been executed on the day and year first above written. 本协议于文首日期签订。 Party A: Party B: 【】 【】 Signature/Seal: Signature/Seal: 签字及盖章: 签字及盖章: 16dc3976-490a-11ed-a774-525400d87737.doc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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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工作内容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工作内容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常住地址: 鉴于: 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质的资料及信息 (含甲方产品价格信息、供应渠道、客户资源信息、对所签经济合同、财务信息、尚未公开的重大投资 决策、其他有关甲方利益或甲方产品的信息),以及在乙方为甲方客户服务时从客户端得到的所有 保密信息都属于本合同协议保密的内容。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双方就以上保密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 除因工作需要并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指示外,不得使他人获得或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 息; (2)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3) 不得窃取、复制或公开包含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贝; (4)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露这些信息; (5) 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向甲方其他工作人员打听这些信息,不得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 息,指使或暗示或诱导他人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以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偷拍照片、偷 偷复制、偷走样品或材料或文件,引诱或胁迫他人披露信息等; (6) 对因工作需要而保管、接触或使用的有关包含有些信息的文件、数据、样品、设备等,应妥善 对待及采取合理加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或置放。 (7) 乙方在从甲方离职之后两年内不得经营甲方客户资料,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保密资料泄 密,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保密期限 乙方的保密期限为乙方入职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时止。 二、违约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职务成果,或主要利用甲方工作条件或便利做出的职务 成果,其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发明、著作等。乙方无论在 任何情况下离开甲方,其离开后做出的与原工作有关的成果,包括商业秘密、发明、著作等,仍视为 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保证,乙方对应归属于甲方是上述职务成果有保密义务,并 遵从本合同有关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具体规定。 2、乙方作为甲方工作人员,对甲方的利益有尽最大努力维护的忠实义务。在职期间,乙方不得 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与甲方有竞争的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任何 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鉴于乙方在在职期间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在市场竞争中的 重要作用及巨大价值,及乙方确认这些商业秘密(包括乙方的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 方在离开甲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包括辞职、辞退、除名或合同期满等)后的两年内保证自己保守 甲方商业秘密,及保证: (1) 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2) 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离开甲方;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乙方保密义务。在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 务情况下,作为权利人的甲方有权; (1) 无条件地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 向乙方索赔因乙方违约或/及侵权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泄密所导致的直接经 济损失、甲方的可得利益的损失、侵权方的获利及甲方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 同时将追索或扣除乙方年度的全部奖金、提成分红及各种补贴等福利); (3) 向侦查机关举报乙方的涉嫌犯罪行为; (4)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三、其他约定 (1)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离职后因本协议争议需诉讼解决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有保密协议自行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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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图纸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图纸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开发的定时器等及零部件产品自动化加工检测开发 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保密问题,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保密协议,供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信息 (一)本协议的保密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乙方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自甲方处获得的,以及乙方根据合作要求 在相关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制作的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实物、照片及 其他技术和商业信息。不论是否标明保密信息,亦不论该技术图纸资料 及其他技术和商业信息的载体是纸质、光盘、电子文档或是其他形式。 2.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达成的任何口头、书面或电子及其他形式的 合同或协议承诺或保证及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通讯信息。 第二条 保密期限 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 年, ■ 无限期)。其中经甲方书面许可对外披露或者甲方自行对外披露的除外。 第三条 保密义务 1.乙方应将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管并应采取足够的保密措施进行保 护。①使用必要的手段、措施和制度,妥善存放各类载体,以防丢失或 泄露; ②乙方应当将提供对象、复制数份等信息向甲方申请,在获得 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对商业秘密的载体进行复制,并且应在所制作的 所有拷贝副本上复制所有与甲方所提供的形式相同的保密标识。 2.除非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任 何部分: ①向公众、任何第三方、特别是向甲方所涉及行业的竞争对手 披露、泄露、或以其它形式公开;②获得或使第三方获得直接或间接地 利益;③造成甲方受到直接或间接地损害。 3.乙方根据合作要求在相关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制作的全部技术图 纸、资料、实物及其他技术和商业信息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 亦不得通过转让、许可使用、案例展示或者以其他方式交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泄露,乙 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甲方同时有权取消 乙方的产品开发资格和建议取消其未来的配套资格。 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1 司 甲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有限公司 年 月 乙方: 有限公 代表人 : 日 签约日期: 日 2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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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薪资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薪资保密协议书

员工工资保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 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议 条款如下: 注:后文中甲方代表公司,乙方代表员工。   一、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 施,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 露自己的工作待遇等情况;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主管报告,并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不得传播、散布、比对。   三、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 人员及其有关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   四、违约责任约定: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按情节轻重,规定违约金额为 1000—5000 元人 民币),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 理,或者视情况给予降薪、降职、扣除绩效甚至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 五、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处理。 六、 以上条约须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执行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员工的一切劳 动合同。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本条例仅适用于********公司。 甲方(盖章) : 乙方(本人签字): *******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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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专利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专利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拟就委托乙方申请专利、商标、软著、科技项目等知识产权事务,需要向乙方披露 相关的保密信息,乙方将接触或接收甲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出于保 护甲方之商业秘密及有关权益之目的,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有关法规,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软著、科技项目申请的图样及申请 使用范围、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图纸、样品、 样机、模型、模具等等。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提供与使用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述的目的向乙方提供保密信息。 (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期间内,在未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乙方 (包括但不限于已接触或了解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在职、离职人员)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个 人、商社、公司、媒体、联合体或其他团体,以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 (三)乙方同意,在没有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以任何形式为本协议目的以外 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四)如乙方为完成本协议目的有必要聘请咨询者或顾问,拟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上述咨询者 或顾问的,应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并且书面承认乙方拟聘的上述咨询者或顾问人选,顾问或咨 询者应当在与本协议条款相同的保密和不披露协议上签字承诺不披露保密信息的义务,乙方 有义务将咨询者或顾问签署的保密和不披露协议提供甲方审查。 (五)例外:乙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属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变成普通大众可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乙方从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乙方的资料; (4)甲方专利和商标的相关信息在申请过程中依法公布。 第三条 权属 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是属于甲方有价值的特殊的财产,并且甲方提供该保 密信息不应该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了任何关于保密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 使用保密信息的人员限制 (一)乙方应将保密信息限制在本申请活动中必须要接触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范围内。 (二)甲方指定联系人为 作为专人与乙方保持联络。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及其指 定的联系人和地址或电话发生变化的,或临时需变更联系人的,或就某一事项指定联系人的, 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与甲方及时联系所产生的后果, 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保密信息的返还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返还任何依本协议而提供的书面保密信息。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从甲方处获得前,已经为乙方掌握的信息; (2)已经是或者正在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第 1 页,共 2 页 (3)乙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以下简称“有权机关”)的合法 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但是,在此类情况下,乙方应在披露前告知甲方,使甲方有机会对在 这种情况下进行的交出信息或披露信息进行抗辩、限制或者保护。 第六条 期限 本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专利申请人或官方将上述技术秘密对外公开之日, 以及商标申请取得商标证书为止。 第七条 公开宣布 (一)双方同意,对双方间进行的任何讨论或协商的实质内容,任何提出的安排或协议的条 款,以及任何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其他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并且不公开披露或向第三方披露。 (二)双方同意,双方均不能,也不允许任何双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个人、或其他实体, 在未经事先征得双方同意并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前,就此类安排或协议的讨论以及其他正 在讨论或协商的商业和操作计划做任何公开宣布——无论是以新闻发布还是其他的形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循本协议各项条款的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的任何行为,均视 为违约,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保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起诉、要求赔偿, 且所有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纠纷发生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无果任一方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甲方:深圳市大满包装有限公司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代表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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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技巧】订立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操作规范

【订立技巧】订立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操作规范

订立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操作规范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如何订立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 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 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 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 争优势。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 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 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 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 项。   订立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 权权利归属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合订为一个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签 订保密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保密 的内容和范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期限、侵犯商业秘密 的赔偿责任等。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者入职时签订,也可以在入职后协商签订。 对拒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但是,保密协议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规定,协议条款所确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得显失公平。 【操作指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保密协议时,如未同时订立竞业限制协 议,不能约定违约金,虽可主张损害赔偿,但举证难度大,不易于操作。因此,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与劳动者订立保密协议时,建议同时订立竞 业限制协议,这样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协议   所谓竞业限制(也称竞业禁止、竞业避止),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 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 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劳动者的基本职业道德 要求,也是世界各国在法律及实践中广泛采取的做法。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一份完备的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 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 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 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 过二年;   (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受到协议 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幅缩小,甚至于失业,因此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成 为必要。法律没有规定补偿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 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操作指引】法律没有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 违约金标准,可由合同双方进行约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少见的赋予用人单 位较高自由度的条款,用人单位可充分把握和利用,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另外 法律也没有规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和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先后顺序,竞业限制 补偿金是月初支付还是月底支付,法律没有规定,这也可由双方约定。   三、竞业限制协议是否等同于保密协议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 竞业限制义务,比如订立《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常常导致人们一种模糊认识 认为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什么区别,二者是一回事。实际上保密协议和 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 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保密协议应当以 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2) 保密 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保密协议的期限;(4)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 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 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 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 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 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 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 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 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 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 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 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 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 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 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 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典型案例】李某于 2004 年 8 月入职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公司与李某签 订了一份《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且劳 动合同解除后的 2 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否则承担违约金 20000 元。公司员工手册对工资构成做了如下规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密工资、加 班工资、绩效工资、各项津贴和补贴。根据李某的工资表,李某的月工资为:基 本工资 1500 元、保密工资 500 元、加班工资 800 元和绩效工资 2000 元 。 2005 年 7 月份,李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月李某入职一家与某公司经营 同类业务的公司,某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公司每月支付了保密费 500 元, 李某应当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并在二年内不得 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   仲裁庭认为:某公司与李某在《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公司需支付竞业 限制补偿金的约定,公司虽每月支付李某保密费 500 元,但该费用是保密费而 非竞业限制补偿金,某公司未支付李某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金,双方的竞业限 制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裁决驳回申诉人的仲裁请求。 【律师评析】本案实际上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保密协议是否等同于竞业限制 协议?支付了保密工资是否等同于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从上述保密协议和 竞业限制协议的问题释解看,二者显然为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公司错误的把 二者等同起来,从而导致其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操作指引】实践中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时,需 明确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 的规定,在协议中约定具体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千万不要把保密费错误当成竞 业限制补偿金。   四、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 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 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这里的“高 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操作指引】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 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因此,一个劳动者是否负有 保密义务是双方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条件,没有接触到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的普通劳动者,不必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即使订立,也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反而须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五、竞业限制补偿与违约金的标准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 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 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 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也未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 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标准,而是交由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协商确定。既然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由于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实践中难 免出现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协议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一百元,劳动 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这种约定是否有 效?笔者认为,从法条上看,该约定似乎不违反法律规定,毕竟是双方协商确 定的结果,但是,该约定是否公平合理呢?《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 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可见,该 约定虽然形式上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实质上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公平原则, 显失公平。   【操作指引】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注意,在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补偿金和违约金 数额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避免利用强势地位约定不合理的补偿及违 约条款,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是否公平的认定也是有 一定难度的,到底多少的补偿金才对应多少的违约金?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在哪 里?估计需由实施条例或司法解释来解决了。   六、“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条款的效力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 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司法实践中对该约定是否有效 也存在很大争议,对此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也不同。劳动者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属于 劳动报酬的范畴,是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期间的应得报酬,是劳动者参 加劳动的分配所得。竞业限制补偿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以后不能就 业或限制从业期间的补偿,系员工离职后方产生的补偿费用,其属于补偿金性 质,其与劳动报酬二者性质完全不同,支付依据也不同,工资及福利待遇中显 然不能包含一个离职后方产生的费用,就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能约 定包含在工资中一样,竞业限制补偿金也不能包含在工资中。用人单位违反经济 补偿支付的常规,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 补偿金,其操作方式基本上是将劳动者合法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划为竞业限制补 偿金,其目的显然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 务,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法律效力。《劳动合 同法》对此进行了规制,明确了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   【操作指引】用人单位应当注意不要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工资福利待遇中 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作出这样的约定,将面临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劳动者 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风险。正确的做法是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月 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偿金数额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七、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   司法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竞业限制协议,往往只约定劳动 者应当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协议中 未约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即使约定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 补偿,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司法实践中一般认 为:如果单纯限制劳动者的竞争活动,而不对劳动者提供公平、有效的对价补偿 必然会剥夺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与生存发展权,因此,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条 款规定的义务,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合理的补偿金。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 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 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 号)规定,本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 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终止。   【典型案例】 2005 年 3 月份,王先生入职深圳一家高新技术公司,担任业 务经理,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王先生“离职后一 年内不得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 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同时,竞业限制协议还 约定,从王先生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补偿。2007 年 2 月,王先生向公司提 出辞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却并未向王先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5 月 份,公司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王先生在一家同类型企业担任业务经理,可能对 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于是公司发函书面通知王先生,要求王先生履行竞业限制 协议,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王先生收到公司的函件后,未予理睬。公司于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律师评析】根据司法实践,竞业限制约定的有效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公平 原则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用人单位未支付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无约 束力,劳动者可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本案中公司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违反 竞业限制协议,王先生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操作指引】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对价,也是用人 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协议的约定 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 议中根本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条款,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 限制义务,也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条 款对劳动者是否仍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解除劳 动合同的条件、程序,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 同是指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违法情形的,劳动者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 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 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 形。(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因上述违法行为迫使劳动者 提出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操作指引】竞业限制协议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和自由择业权的限制,其对劳 动者的约束力始于劳动合同正常解除或终止后。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 致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其过错责任不在劳动者,劳动者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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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2篇

保密协议2篇

《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为了保护甲方拥有的各项信息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甲方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并同 时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及乙方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 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的有关事宜,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认为每一位乙方均是甲方的主人,为此甲方将毫无保留地为每一位乙方提供履行 岗位职责的一切可能条件。 二、双万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固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 务信息而产生的发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其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 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 让。 三、保密范围 以下提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于保密范围,乙方没有预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准许, 不得传播、复印、借出泄露给其他人属于保密的信息。同时,在其他人面前使用这些资料时,不 泄露给他人: 1、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蓑、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经 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 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遭,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 容等); 2、甲方财政预算、决置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3、甲方的经营万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4、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5、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甲方各级乙方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6、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7、甲方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每个乙方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 保密; 8、客户透露给甲方乙方的资料,或甲方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明显 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甲方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9、甲方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乙方必须严格遵 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甲方规定和合同要求。 四、权利和义务: l、甲方为乙方提供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 展的机会。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 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或属于第三方但甲 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5、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6、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 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客户秘密信息文件、资料、图表、笔记、 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或客户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 信息有无价值,乙方应在离职时,或于甲方提出请求时,退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 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8.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 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 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 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 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固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交通费、复印费、通讯费、诉讼 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__款要求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 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六、保密期限: 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生劳动合同解除后的__年内。 七、争议的解决万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 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所在 地法院。 八、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 他部分的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 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 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设计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 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设计作品、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万转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 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 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 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 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 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 规丘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 息。 第四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 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万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 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 离职。 第五争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 无限期保): (1)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第六条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 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1)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2)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任职的工资报酬时,提前支付甲方离职后乙方 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金 ,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七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而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拄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 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八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 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 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九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代理、 经营同类品牌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舍伙人、董事、 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十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 有权转让给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 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 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的客户名单,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 等); 2、乙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3、乙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4、乙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5、乙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乙方各级别及甲方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6、乙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7、乙方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每个甲方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保密; 8、客户透露给乙方甲方的资料,或乙方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 明显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乙方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9、乙方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甲方必须严 格遵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乙方规定和合同要求。 1 0、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 汁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 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 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 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问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 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万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万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 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 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 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 院。 第十五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压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叁仟 元;无论违 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l,甲方的违约行为拾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 偿损是,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2.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甲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乙方为开发、培 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乙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 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乙方因调查追究甲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交通费、复印费、通讯费、 诉讼费、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违约行为侵犯了乙方商业秘密权利的,乙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 款要求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3、甲方严重侵犯乙方的商业秘密,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 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 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公司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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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保密知识培训

【课件】保密知识培训

保密知识培训 1 目录 2 contains 3 4 保密的概念 保密的等级 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如何在企业转型发展中做好保密工作 一、保 密 的 概 念 保密的概念 顾名思义,保密就是保守秘密。 从广义上讲,保密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或社会组织在意识到关系自身利益 的事项如果被他人知悉或对外公开,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某种伤害时,对该事项所采取的 一种保护行为。 从狭义上讲,保密就是保护好国家秘密、企业秘密,保密工作就是围绕保护好国 家及企业秘密而进行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活动,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技术手段和必要的经济手段,来约束和规范组织和个人的涉密行为,使他们的行为能够 符合保密要求。 保密的概念 案例一:曾刊登于 1964 年的《中国画报》封面的一张大庆油田的“铁人” 王进喜的照片大家可能都有印象,照片中的“铁人”头戴大狗皮帽,身穿厚 棉袄,顶着鹅毛大雪,握着钻机手柄眺望远方,在他身后散布着星星点点的 高大井架。铁人精神整整感动了一代人,但这张照片无意中也透露了许多的 秘密。 案例二: 2002 年 7 月 17 日,涉密人员李某在北京某饭店参加全国某系 统内部会议,中途出去接电话时,将正在使用的存有机密级工程项目资料的 笔记本电脑随意放在会议室内的座位上。几分钟后,李某打完电话回来,发 现笔记本电脑丢失,造成泄密。 保密的概念 案例三: 为通过司法考试,石某从司法部一名工作人员(另案处理)手中获得了 2007 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就电话联系上前男友李某,要李某赶快报考司法考试,说她有份资料能帮大忙。某日,李某从石某处拿到了这份珍 贵的“资料”,并于当晚飞回北京。实际上李某因为毕业证还没落实,这届根本就赶不上司法考试的报名,但他怕 石某会伤心,因此瞒着石某将资料拿了回来。考题落到专业枪手手中,造成泄密。 案例四: 2000 年 6 月,某部委下属某所一高级工程师携带密码箱准备乘火车 出差。该密码箱中装有涉及国防重大工程的保密资料二十多份及存有此资料内容 的软盘一张。该工程师验票的瞬间,突然发现密码箱被盗。 二、保 密 的 等 级 保密的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 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绝密 机密 秘密 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 的损害( 保密基本期限为 30 年); 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保密基本期限为 20 年); 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保密 基本期限为 10 年) 商业秘密 《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 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范围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是指上级机关及公司发送的有密级的 文件、资料,或不宜公开、扩散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刊物、生产数据、会议资料、电 子信息、科技成果以及涉及国家、公司安全和利益的事项等。 ( 1 )秘密资料的内容分类 ---- 行政类 绝密 战略发展规划、研发规划、产品规划、投资规划、经营收益规划、战略资源储备规划等; 市场分析、经济分析等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研资料,行业及竞争对手的研究资料等。 重大决策 提交审议的重大改革方案; 重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安排; 尚未批准的重大重组、并购、融资、破产、资产处置、产权交易的意向、决议及其他相关内容; 拟上市方案、股权或债权投资可行性论证、项目评估与投资决策。 重点工程 重要谈判 重大项目 项目意见书、意向书、可研报告、预算申报书、方案、计划任务书 相关会议纪要等; 对外谈判中内部掌握的方案、价格、品种、数量;招标、投标标底及具体措施、方法; 评审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 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验收报告和科技成果技术内容等。 经营决策 股东会(非公开部分)、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及讨论重大经营问题的其他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 会议事项 议、纪要等。 ( 1 )秘密资料的内容分类 ---- 行政类 生产经营 数据 财务信息 采购营销 信息 风险评估报告,重 带有综合性的生产经营 财务年度预算报告、成 零部件、大型成套设备、原材料 大风险点的统计、 计划及产、供、销、财 本构成及其测算资料, 等大宗物资采购方案、选型、价 原因分析、应对措 务等方面的核心经营数 生产成本、物流成本 格底数、技术指标、外汇控制额 施等。 据、报表、资料;物资 年度变动成本和固定费 度等;原材料库存、消耗、定额 进出口计划。 用资料、战略资源储备 等信息及相关统计资料; 数据等。 销售策略及方法、客户名单及供 企业风险 管理事项 应商资料;尚未公布的产品价格 调整方案,与重要集团客户达成 的价格优惠政策。 ( 1 )秘密资料的内容分类 ---- 技术信息 联合开发或委托开发项目 自主研发的新产品信息 技术方案、论证报告、目标成本、设 计图、计算材料、设计总结、关键总 成资料、试制计划、试制总结、试验 记录、试验报告、鉴定文件等;新产 品上市前的外观要素及样品(模型)。 自主研发的行业先进水平的 技术、工艺、配方 自行研制开发的在国内外具有先进水平 的科研项目、革新成果、专有技术; 技术方案、技术要素、设计文件、试验 或检测数据、过程记录及其会议纪要、 文件材料等; 工艺程序、工艺要素、 材料配方、化学配方等; 涉及专有技 术的岗位操作规范和培训资料等。 未公开前的立项、批复、投资、进度、总体要求及产品 设计文件或技术文件,过程数据、记录、样品等。 通过特殊途径引入或获取的技术、工艺、 配方样品 获得的资料、途径、方法、样本等,在引进基础上自行 开发技术、产品、工装、设备图纸、工艺资料、计算机 软件、数据、记录等。 信息化建设项目 信息系统软件及所含数据;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报告、 工程设计报告技术方案、分级授权的权限密码等。 技术事故 重大技术事故及其分析资料、改进措施。 ( 2 )内部资料的界定 “ 商密秘密”: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形象遭受损害。 其保密事项的保密期限依实际情况确定。 ( 3 )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其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 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一旦公开或被泄露,会给本机关、单位的工作带 来被动,造成损害的事项。 工作秘密不分等级,需要标注的,可在属于工作秘密的载体上(如文件、 资料的首页)标注“内部”、“内部文件”、“内部资料”、“内部刊物”等字 样,作为工作秘密的标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些重要的工作秘密,也属于国家 秘密。 国家及企业保密规章制度 1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于 1988 年 9 月 5 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198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修 订通过 , 201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 2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于 1990 年 4 月 25 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1990 年 5 月 25 日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 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 ( 1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 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 ( 2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 3 )《保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 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 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9 项( 16 项基本制度、 2 项二级制度、 1 项专项 制度) 1 保密教育培训 6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 2 涉密人员管理 7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3 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 8 宣传报道管理 4 涉密载体管理 9 涉密会议管理 5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10 协作配套管理 公司保密制度 11 12 13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保密监督检查管理 泄密事件的报告和查处制度 14 保密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 15 保密工作档案管理 16 中间转换机管理 17 保密工作责任制管理 18 门禁系统及涉密场所管理 19 外场实验 三、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一)从外部环境要求看: 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网络泄密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上百亿!其 中有超六成企业处高风险状态。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网络资源 的双刃剑效应日渐凸显。日益严重的来自网络的安全威胁,如网络数 据窃贼、黑客侵袭、病毒发布,甚至系统内部泄密,已经使信息安全 成为各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首要问题。 据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透露,有 63.6% 的企业用户处于 “高度风险”级别。因此,网络安全技术作为一个独特的领域越来越 受到各个行业的关注。 外部环境 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一)从外部环境要求看: 近几年,网络病毒和攻击数量成倍增长,病毒也由单一型向综合型 超级发展,变种数量庞大、隐藏深、危害严重;日益丰富的网络应 用使病毒的传播途径大大增加。 如果网络信息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企业将面临网络无法正 常使用、文件丢失或损毁、生产及管理系统瘫痪、服务器及客户端 硬件设施损坏、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被盗等多方面的威胁,而这些, 都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一)造成泄密的主要原因 : 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趋势科技安全威胁评估发现: 100% 的公司都有恶意软件; 56% 存在数据窃取恶意软件; 72% 存在一个或以上的网络聊天室傀儡程序。 由此可见,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使秘密载体出现数字化、网络化、轻便化、 隐形化趋势,秘密的存储、处理和传输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因此泄密渠道不断增多,泄密方式更加隐 蔽,泄密危害更加严重。从近年来发生的各类泄密事件来看,保密工作应引起高度警觉,不能有丝毫 的麻痹大意,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保密工作的严峻性和长期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 效措施,加强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二)从内部环境要求看: 在企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给集团公司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重 要的科研技术、经营信息的安全是确保企业稳定发展的前提。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紧密围 绕“调整优化、稳快求强”经营发展思路,积极开拓探索新的发展领域,另一方面要进 一步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各类经营及技术信息安全,有效保障并提升企业的核 心竞争能力,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 四、如何在企业转型发展中做好保密工作? (一)造成泄密的主要原因 : (一)造成泄密的主要原因 : (二)如何防范泄密事件发生 当前各类泄密案件,特别是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泄密呈高发态势,给 国家和企业的安全和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而泄密责任人则因受到党纪政纪乃至刑事责 任的严厉追究,断送了大好前程。 因此,涉密人员对于计算机网络安全、日常的涉密事项的管理必须高度重视,在平 时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可以大大减少泄密隐患 。 (二)如何防范泄密事件发生 (二)如何防范泄密事件发生 遵守保密守则(十不守则) 1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 4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 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保密工作应知应会事项的基本要求 ( 1 )应熟悉《保密法》、《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 学法守法的模范。      ( 2 )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 3 )要懂得复印国家及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要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 4 )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 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 5 )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 提供党和国家、企业的秘密。      ( 6 )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 关门。       ( 7 )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 8 )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要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销毁,重要的要当 即销毁。 保护商业秘密的 15 个提醒 1. 入职后一星期——新人的学习期。 9. 会议记录——被忽视的黄金。 2. 打印纸背面——好习惯换取的大损失。 10. 宣传、接待——“主动”的泄密。 3. 电脑易手——了解新公司最好的渠道。 11. 合资、合作的幌子——打着引入资金的路子进行窃密。 4. 共享——做好文件再通知窃取者。 12. 合作后半个月——竞争对手窃取情报的惯用手法。 5. 新进培训——无所保留只会有所失望。 13. 私人电脑——长期窃取公司资料必备手法。 6. 传真机——错过的往往是最重要的。 14. 客户——你的机密可能变成客户酒后佐证知识渊博的可怜证据。 7. 公用设备——不等于公用信息。 8. 光盘刻录——资料在备份过程中流失。 15. 打印机——老掉牙的办公设备,但也是泄密的罪魁祸首。 (三)发现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1 .拾获属于国家及企业 2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 3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 4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震国 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 及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 国家及企业秘密的文件、资 家及企业秘密的线索,应 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 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 料和其他物品,你有权制止, 当及时向有关机关、单位 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 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 并应当立即报告保密工作部 或保密工作部门举报。 门。 安全机关处理。 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 保密工作任重而道远,做好保密工作,要慎之又慎,切不可马虎大意。保密 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需要长期的坚持和持久不懈的努力。保密工作 最终 总结 要以预防为主,要做好日常的维护防范工作,“亡羊补牢”对保密工作来说 已经为时晚矣。做好保密工作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而是需要企业每位员工 的共同努力。因此,作为企业的一名成员,作为国家的一名公民,我们要明 确自身的责任,不要为不良收益所动,不要在思想上麻痹大意,要为切实维 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和努力 。 谢 谢 观 公众号:高级 HR 氧职吧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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