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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员工保密协议范本01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XXXXX 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为保证客户、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维护公司的合法 权益,特在乙方入职时签订保密协议,保守商业秘密是法律明确规定乙方的义 务,乙方应严格履行。 一、协议效力及保密期限 此协议效力及乙方保密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至《劳动合同》 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内。 二、本协议所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商务信件、价目表、市场拓展计划、市场调研文件、商务计划、行销计划、 定价政策、过去现在和未来开发应用的相关软件系统、分配方案、绩效考核体系制 度及相关资料、培训体系制度及相关资料以及其他信息,包括归档和未归档的商 业资料。 2、任何有关公司商务事件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财务预算;销售、资金、支出 预算及计划;企业人员的姓名、背景和相关资料等。 3、所有备忘录、会议记录、往来函件(含传真及电子邮件)、合同、分析、汇编、 研究及总结以及以上述全部或部分信息为基础的其他材料。 4、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公司主要市场定位、服务标准及销售策略。 5、公司业务的竞争对手的相关资料。 6、客户名单、客户相关情况、预期的客户的名单和相关情况。 7、公司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 技术秘密、乙方在合同期满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 的、乙方在合同期内至合同期满一年内研究发明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科研成果。 8、公司资料。乙方从甲方已经获得或者即将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 营、行政、人事、财务等一切资料称为“公司资料”。 三、保密要求 1、乙方确认并同意:乙方已知及将来可能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系甲方的无形资 产,乙方只能为甲方的利益使用,并应予以保守。 2、乙方不得私自留存或备份公司资料,如因工作需要使用相关资料,应遵守公 司关于文件资料的管理规定,取得相关主管人员的批准并及时归还。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 甲方保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4、未经公司及客户书面许可,不得向他人透漏任何客户相关情况。 5、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与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或参与投资。 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内至以任何原因离职后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公司与任 何雇员之间的关系,包括劝说公司员工离职,或为其提供与公司业务同类或近 似的业务兼职的信息及机会等。 7、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内至以任何原因离职 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都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暗示或者其他 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员 工)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 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此类商业秘密。 8、乙方若收到甲方的书面归还通知,应当立即归还甲方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资料, 如果该公司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则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其销毁 或者彻底删除。 9、乙方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雇佣甲方员工;不得劝说甲 方客户、商业伙伴建立与自已或第三方的业务关系。 10、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无法执行,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 影响,未经双方以书面方式达成一致,本协议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更改。 1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用。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金。 2、乙方违反此协议,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 万元。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五、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XX 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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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员工保密协议04(适用于关键岗位)
保密协议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鉴于因乙在甲方关键部门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 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浙江省的相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工作接触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 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乙方为甲方 研发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工作所接触到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 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 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工作所接触到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 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 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业务函电、产销策略、投 资计划、合作计划、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采 购资料、客户资料等销售和经营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 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工作中而知悉甲方商业秘 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 计第 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 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 务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协议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 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 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 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 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 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 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 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协议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 密)对甲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协议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 认甲方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 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保密义务人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二年内不得自营或为甲方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 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 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甲方公司书面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甲方至少相当 于其在甲方服务期间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 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 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 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 的 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 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 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 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 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可分离条款 如果本协议的一个或多个条款因任何理由而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该 等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应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并且,本协议应依照原 有的条款和目的来履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 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 律含义。 第九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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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一. 第一条 总 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 定、高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 成绩显著的部门或员工实行奖励。 二. 第六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公司秘密的范围包括: (一)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就经营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义务的事 项。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 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1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收入及资料。 (七) 公司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 级。 1. 绝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 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 机密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 到严重的损害; 3. 秘密是公司一般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 受损害。 第八条 1. 公司秘密的内容: 绝密:与本公司生存、发展、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 关系的事项,包括: (1) 公司股份构成、策划方案、成本、利润率、投资情况 等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文件资料。 (2) 总体发展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的相关材料、正式 商务合同和协议书。 (3) 2. 公司其他重大决策等。 机密:与本公司生存、发展、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 关系的事项,包括: (1)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 (2) 公司重要会议记录。 (3) 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 (4) 3. 公司的经营情况等。 秘密:与本公司生存、发展、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 关系的事项,包括: (1)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 (2) 员工工资收入。 (3) 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等。 第九条 1. 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 关系的工作人员。 2. 机密级 公司主管(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与机密内容 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 秘密级 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与秘密内容有 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 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第十一条 保密措施 保密工作在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由总裁实施,制定 相应制度、规定、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具体核实。 3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 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裁办公室 或主管总监委托专人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 措施: (一) 未经总裁或主管总监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 要的安全措施; (三)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四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 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 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五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 事先经总裁批准。 第十六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 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 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 第十七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 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八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 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裁;总裁接到报告,应立 即作出处理。 四. 第十九条 责任与处罚 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予以抵 制举报。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元以上( ) 元以下; (一) 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二)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 失的; (二)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 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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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资保密合同协议模板
员工薪资保密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所有员工的薪资数据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根据甲方有关规定,乙方受聘于 甲方任职期间的薪资实行密薪制,甲、乙双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和负有保密责任。经 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薪资体系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履行甲方薪资制度及与其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按照双方的约定以及甲 方的薪资制度要求给予乙方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为乙方保密。 二、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本人的薪资内容告知其他人,不得刺探、打听和 评论他人的薪资情况,不得传播、散布和造谣对公司薪资的不满。 三、乙方的薪资信息为其个人的保密信息,甲方不得将所掌握的乙方薪资信息告 知给除主管责任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薪资核算、发放的财务人员以外的任何其 他员工,且在未经乙方授权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其个人信息告知给公司以外的任何 机构或个人。 四、乙方如对薪资分配或发放有疑问,可向甲方人力资源部质询,人力资源部相 关负责人应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及时给予答复,因甲方核算或发放错误的应及时予 以调整。乙方不得就薪资相关的任何事宜向除人力资源部以外的任何部门或个人询问。 五、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发生薪资泄密行为的,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罚款、降薪、降职、开除等,且 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泄密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发生的对外薪资伪造行为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对其 个人与外部机构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带有约束性质的协议、合同或条约等行为负有责任, 且乙方因此造成违法或者违约等后果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七、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日止。 甲方(签章) : 乙方 (签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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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职务及工作内容,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等的有关 事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及在甲方办公场所内所知悉、获得及掌握的商业秘 密等信息均属甲方所有。前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关联公司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 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合作商信息、办公系统、业务信息、往来邮件、知 识产权、厂家政策及制度,以及公司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 二、乙方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信息,未经甲方总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向任何人 (包括甲方的其他员工及其他单位、个人、公众)披露、泄露、告知、公布或转让商业秘密等信息。否则 , 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信息有保密 的义务,承担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前述商业秘密。 四、保密期限:永久有效,包括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自乙方掌握前述信息之日起直至甲方明示前述信 息可。 五、任职期内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按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六、若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约定,实施泄露、转让或使用商业保密信息等行为,或由于乙方存在前述行 为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赔偿等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支付乙方 经济补偿金等任何款项。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等,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乙方停止 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此外,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实施前述违约行为及造成的影响 等告知第三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有二份,乙方执有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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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HK—RL—ZD—2021(V1-0)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XCHK—RL—ZD—2021(V1.0) 一、总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 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和 资料。 (二)保密工作方针: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兼顾信息安全性与工 作便利性。 (三)保密工作原则:属地负责、领导干部主导。 (四)保密工作重点:涉密部门、环节、涉密人员与涉密载体的 管理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 (五)保密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各项保密管理制度,人防、物防、 技防相结合,以人为本并充分发挥保密防范设施、设备作用,不断提 高保密管理与技术防范的水平。 (六)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二、保密组织机构与职能 (一)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各部 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组成。保密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和管理。 3、负责审定公司保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审定公司保密信息、设备、岗位、人员、环节和密级。 5、指导开展重大涉密事项、涉外活动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 督指导。 6、调查一般失泄密事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重大失泄密案件。 7、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会议。 (二)保密委员会下设立保密办公室,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保 密办公室承办。保密办公室设在公司总裁办,保密办主任由总经理助 理兼任。保密办主要职责为 : 1、贯彻执行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决策和部署。 2、提出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3、负责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会同各部门开展定密、密级调整工作,管理各类涉密信息、设 备、岗位、人员、环节。 5、负责组织现代办公自动化设备和通讯工具的使用管理,组织涉 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及审查、审批工作。 6、对公司通过纸媒、网媒、广播电视等渠道对外发布的重大信息 进行保密审查。 7、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和培训工作。 8、负责保密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制定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组织实 施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防护措施检查和保密技术设施、设备 购置。 9、负责保密工作的奖惩及保密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工作。 10、负责组织召开保密工作年度例会和不定期会议。 (三)公司涉密的业务部门可指定兼职保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 日常保密工作。兼职保密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保密法律、 法规和保密委员会制定的各项保 密规章制度。 2、结合部门实际提出保密工作具体要求和防范措施。 3、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本部门的保密管理工作。 4、配合保密办公室开展各项保密工作,监督、检查本部门执行保 密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向保密办公室汇报。 5、负责对本部门制作管理的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6、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7、协助查处本部门发生的失、泄密事件。 三、秘密等级及内容 (一)公司的保密级别分为: 绝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内部资料★★: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 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二)各级别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内容 保密内容 按以下三 级划分: 标准 绝密级(★★★★★) 1、财务数据、会计信息; 2、公司客户资源和合作渠道(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住址、 经营单位情况等); 主责/组织 各部门负责人 3、合作企业资料、未发布的合作意向; 4、技术信息、技术方案、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实验及测试结果、 技术数据、图纸、未发行前的样品、模型; 5、公司产品模型等研发资料、收益方式和数据; 6、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 策; 7、公司领导的电传、传真、书信; 8、公司非公开的报表及战略性文件; 9、公司各项未公开合同内容。 机密级(★★★★) 1、公司未公开的规章制度、流程等; 2、公司各项合同、文本、传真、邮件; 3、公司各种报表、数据、分析报告、非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 户、帐号; 4、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客户提交的文件、资料; 5、未实施的营销策略、计划; 各部门负责人 6、未公示的认证模式和服务定价、收费标准等方案; 7、未实施的市场推广方案; 8、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9、人力资源相关信息(组织状况、工资资料、人事档案、未公开及 未审批的人员任免等)。 秘密级(★★★) 1、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员工手册、部门规章制度; 2、员工个人薪资; 各部门负责人 3、 公司各项会议内容及记录资料。 内部资料(★★) 1、公司培训资料; 2、产品手册; 各部门负责人 3、公司内刊。 公开资料 1、公开发行的宣传页、广告、活动宣传; 无 2、对外公布企业经营信息、行业信息。 文件和资 料保密 1、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先拟定文稿的密级。然后由行政经理核准 文件密级。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文稿拟定人 2、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印制。 行政人事部 3、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保密办批准。 保密办 4、保管:所有保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或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5、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 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6、销毁: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 纸机,不准未经切碎做收购处理。 1、属公司保密级别内容的,由保密办签字方可借阅。未经允许,任 何人不准向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散播,违者一次至少罚款 500 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负责保管保密文件的部门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准给任何单位或个 人借阅、复印,违者一次至少罚款 200 元。 保密资料 借阅权限 专人 行政人事部 各部门 全体 专人 3、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因公检查、参观、属保密内容的,各接待部 门必须提前请示保密办批准,不准私自做主。违者一次至少罚款 200 元。 全体 4、因工作需要查阅属保密内容的文件,须经部门领导及保密办审批 后方可查阅,事后立即归还,违者一次至少罚款 100 元。 全体 保密资料 保管 1、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涉密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 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 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违者一次罚款 50 元。 2、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 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保密办;机密及以上密级事件须 保密办应立即报总经理批准后做出处理,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连带责任 以上条例若有违反,直接领导承担 60-80%的连带责任。 全体 全体 全体 四、涉密人员与涉密岗位 涉密人员管理包括涉密人员任职资格、涉密人员审查、涉密人员 录用、涉密岗位涉密等级界定与调整、涉密人员调动审查、涉密人员 脱密期、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等内容。 (一)涉密人员任职资格,包括但不限于 1、热爱祖国,政治可靠,爱岗敬业。 2、了解本岗位保密知识。 3、能够履行保密守则,确保本岗位秘密安全。 4、能够按要求参加公司和上级组织的保密教育培训。 5、能够了解、会使用本岗位保密设备。 6、脱离涉密岗位后,能够继续履行保密责任。 (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接触、知悉秘密的涉密人员,必须坚持 “先审查后录用”的原则。凡新进入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须履行审查 程序,人事部门负责审核拟聘人员的历史背景、工作表现;保密办负 责考察拟聘人员的保密意识、保密知识以及保密制度的熟悉程度;用 人部门审核拟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保密要求。 (三)原则上,公司全体员工均应签署保密协议。 (四)涉密人员调动审查 1、重要涉密岗位人员调动,应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保密办公室、 人事部门会审,总经理审批。 2、一般涉密岗位人员调动,应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人事部门会 审,总经理审批。 3、涉密人员调动工作或退休离岗前,不得擅自销毁和处理个人保 管使用的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与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附件)。 4、人事部门在办理调出人员档案迁移时,对调出人员档案中涉及 公司秘密的材料应进行非密化处理,并在档案中注明其涉密等级和脱 密期。脱密期限为:重要涉密人员一年,一般涉密人员六个月。 调出公司的涉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与其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 在保密办公室备案(附件)。 (五)涉密人员其他管理事项 1、未毕业或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涉密岗位实习,确需在涉 密岗位实习的,应由用人部门提出,经保密办、人事部门审查,主管 领导批准。用人部门在实习档案中要对涉及的秘密事项做出非密化处 理,并标明其所接触涉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2、对于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或外派的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从事涉密 岗位工作。如有特别需要,须由用人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涉密人员资 格审查表,经保密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使用, 并报保密办公室备案。上岗后纳入涉密人员管理范围。 3、用人部门领导应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进行有效的监督、检 查和管理,如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应及时报保密办公室处理。 五、涉密技术的保密管理 涉密技术是指包含技术秘密内容的软件、技术文档、数据、图纸、 照片、文件等。 (一)涉密技术的密级划分 1、机密级是指公司的重要技术秘密,如发生泄露将会使公司、供 应商或客户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程序 原代码、重要的技术方案、算法、接口代码、硬件成本等。 2、秘密级是公司的一般技术秘密,如发生泄露将会使公司和客户 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预算、一般 性技术解决方案、售前技术解决方案等。 (二)涉密技术的密级确定和保密期限确定 1、技术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具体意 见,经部门领导审核,保密办公室审查后批准确定( 附件九)。 2、产品研发项目中产生的研究报告等最终科研成果的密级和保密 期限,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有关保密规定提出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 围,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司领导会同保密办公室审查后批准确 定 (附件九)。 3、正在办理或形成过程中的文件、研究报告、程序、资料等秘密 事项,由公司主管部门、人员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先行拟定密级,并按 拟定的密级进行管理。工作完成后再按审批程序正式确定密级和保密 期限。 4、保密期限:公司根据涉密技术的保密要求综合评估确定保密期 限,机密级不少于 3 年,秘密级不少于 1 年。 (三)涉密技术的保密管理 1、机密级技术资料由公司专人负责保管,只限于公司领导、直接 责任人和指定范围内使用。其他人员借阅使用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同意。秘密级技术资料由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可供工作需 要的人员使用。 2、公司机密级涉密技术资料要使用专门的保管设备和场地进行管 理,电子文档要设定密码,由公司指定专人掌握。 3、在来宾接待和对外技术交流上,不介绍涉及保密内容的技术资 料,如来宾索要技术资料的,要事先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4、公司人员编写的对外发布的技术资料,凡涉及保密内容的,一 律要经过公司领导和保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才能对外发布。 5、涉密技术资料不得随意复印和摘抄,因工作需要的,需要经过 公司主管领导和保密委员会批准。 6、非涉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涉密工作间,接触涉密文件,如 因工作需要借阅涉密资料的,需要经公司领导和保密委员会批准。 7、涉密技术内容原则上不得对外宣传报道,如因广告、技术交流 等工作需要,要事先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和保密委员会审批同意。 六、涉密设备 保密管理 涉密设备包括计算机、U 盘等外接存储固件、网络服务器。 (一)对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保密要求如下 : 1、严禁涉密计算机上公共互联网。 2、涉密人员在计算机制作涉密载体时,应避免无关人员旁观。在 不操作时间超过 5 分钟时应设置屏幕保护。密级文件不得存放在便携 式计算机硬盘上,应存入 U 盘或活动硬盘中,放入密码文件柜中保存。 3、涉密计算机开机应设置密码。处理一般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有效 开机密码要 6 位以上,密码一个月更换一次。处理重要涉密信息的计 算机有效开机密码要 8 位以上,密码一周更换一次。 4、涉密计算机在无保密保障条件下工作的,必须使用视频电磁干 扰器。 5、涉密计算机( 含磁盘等涉密载体 ) 原则上不得携带出办公 区。如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区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 6、涉密计算机及活动硬盘由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保密办公室备案。 7、原则上,私人便携式计算机不得处理公司涉密信息。 8、涉密计算机淘汰后只能限公司内部调剂使用。在没有确认对公 司秘密信息进行安全清除前,禁止将处理过公司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和 作价外卖或外拨使用。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打印机等终端设备,利用 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存贮和传输的设备、技术、 管理的集成。包括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 联接各部门的涉密网络信 息系统,简称内网 ) 和非涉密信息系统 ( 联接社会公共互联网的 局域网络,简称外网 ) 。 (三)对内网保密工作实施严格管理 1、联入内网的计算机必须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2、涉密信息系统运行时,信息访问必须按授权审批程序执行。根 据涉密情况和人员、部门的职能权限划分出访问权限,网络安全管理 员执行授权 。 3、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实现与社会公共互联网的物理隔离即 内网和外网的物理隔离,内网不得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接入社会公共互 联网。 4、上内网信息限制在机密级及以下,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批制 度。 5、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的保密工作,坚持 “谁上网,谁负 责 ”的原则。禁止私自联机上网,越权操作,擅自装载软件和将未采 取安全保密防范措施的涉密数据上网。 6、凡在内网信息系统内存贮、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均应 在存贮文件名和文件首页上标明相应的密级标识。 7、各部门应严格控制上网计算机的文件目录,需要在内网上交流 的涉密信息,应放置在专门的目录区内。按照保密规定设置口令进行 采集、存贮、处理、交流、传递。在网络管理过程中,若发现有未进 行安全共享设置的密级文件,经网络管理员确认后,有权将该涉密文 件删除。 8、应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网络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网络审 计员 ( 简称“三员” ) ,负责网络安全运行和系统管理。“三 员”应该专人专职,不得互兼。网络安全管理员应明确职责,建立网 络安全监控日志,以备查验。 9、网络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控制相关人员对系统的各级访问权限, 其密码口令不得泄漏。网络安全管理员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及时进 行漏洞扫描,防止非法外联和他人非法入侵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员应 严格对数据的存贮、更新、删除进行管理,防止对已有数据和文件进 行非法传播和破坏。 10、上网用户要每周更换登录密码,密码不少于 10 位,及时取消 不必要的共享目录。网上所有涉密信息系统必须通过身份认证系统进 入,确保只有合法用户才能访问。禁止对服务器的匿名访问。 11、凡存贮过公司秘密信息的内网终端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如要 移做它用,应及时进行非密化处理和重新装载操作系统。 12、严禁上外网计算机处理涉技术机密级别以上信息。 (四)通信设备与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由行政部与技术部共 同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落实情况。 七、涉密载体 保密管理 (一)涉密载体包括: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 记载的纸质载体(文件、资料、笔记、图纸、地图、表格等)、磁介 质载体(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 盘、录像带、录音带等)、 光介质载体(光盘)和胶片(含软片、照片)等。 用于日常工作记载涉密信息的涉密载体(计算机软盘、U 盘、移 动硬盘,光盘、磁带等),由保密办公室统一登记、发放、销毁。 (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内容包括:涉密载体制作、涉密文件资 料复制、涉密载体借阅使用、涉密载体保管、涉密载体销毁、涉密载 体运输、涉密载体维修等。 (三)涉密载体管理主要由使用部门、行政人事部、运营中心, 按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对所需的防护设施、装置和技术由保密办公室、 行政人事部负责。 (四)涉密载体制作 1、对涉密载体制作内容的审批一经完成,涉密载体内容原稿就不 应再做数据的修改补充,如需进行修改补充,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2、涉密载体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制作输出,制作部门和个 人不准私自留存,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页等要及时按保密规定销毁。 3、涉密磁介质、光盘的制作或纸质印刷应在公司内或特定单位制 作。 4、涉密载体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及时销毁。 5、制作涉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计算机等电子设 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露的保密措施。 (五)涉密载体收发与传递 1、涉密载体收发人员必须诚实可靠,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 纪律。 2、涉密载体的收发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程序,履行封装、清点、 勘验、交接签字手续。 3、涉密载体传递必须包装严密 ( 使用规定包装品 ) ,并在封 皮上标明密级和编号。 (六)涉密载体保管 1、保存涉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场所,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涉 密载体保存、保管方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载体存入保密设备中。涉 密载体保管方式有密码保险柜、密码文件柜、有防护装置的独立库房。 3、各部门产生的涉密载体按规定需要归档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保管。自用的由各部门妥善保管。 4、绝密级载体必须存放在密码保险柜内,集中存放的库房应装备 防护设施和必要的防护探测设备,并实行单独登记专人保管。 5、涉密载体保管部门要定期对所保管的涉密载体实物进行清点、 核对和清退,做到“账物相符”。 6、个人不得私自留存涉密载体。私自留存涉密载体具体指: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所保存的涉密载体,不办理移交手续的。 ﹡临时借用的涉密载体在工作完成后不及时归还的。 ﹡个人阅办完毕的涉密文件应当清退而不清退的。 ﹡擅自扩大制作数量后自留的。 7、原则上不得携带涉密载体外出。对有特殊需要的必须做到 : ﹡履行保密审批手续。 ﹡携带涉密载体外出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涉密载体处于携 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携带机密级载体外出应用专车接送,两人以上同行。 ﹡禁止携带涉密载体出入公共场所、探亲访友、参加外事活动和 参加双边或多边谈判。 (七)涉密载体销毁 1、拟销毁的涉密载体要登记、核对,并履行审批手续。 2、少量纸质涉密载体的销毁可以便用粉末式碎纸机销毁。 3、大量集中销毁工作由保密办公室归口负责。至少 1 人核对、1 人监销。 4、销毁存储有密级信息的磁介质、光盘等载体要使用物理或化学 的方法销毁,并且做到不可恢复。 5、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给小贩。 (八)涉密载体维修 1、涉密载体维修原则上应坚持在公司内进行。外来人员在公司内 进行维修应有有关专业人员在现场监督。 2、公司内无法维修必须到公司外维修的,使用部门与保密办公室 应共同做好登记并履行审批手续。涉密载体在送修前要将载有的涉密 信息彻底删除。外出维修时必须有公司有关专业人员在场监督维修。 3、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记录有涉密信息的部件,必须带回公司 销毁,禁止将其折抵维修费或随意抛弃。 八、其他 1、保密工作应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加强防范,处处留心。 2、本规定与公司《员工手册》、《员工保密管理制度》、《保密 协议》等配套使用。 3、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4、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南新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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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员工保密协议范本02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 地址: 乙方: 部门: 身份证号: 岗 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 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协 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财务、采购、薪资管理、项目管理及主管级以上岗位。 二、保密内容与范围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耳闻、目睹、接触到、了解 到或者具体承办的关于甲方各方面的以下秘密信息: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信息、投标报价信息与资料、采购招 标信息与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分包招商资料等等; 2. 公司实施或者尚未实施的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信息及资料;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薪资信息及资料; 6. 甲方所有的涉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图纸优化方案、项目报价方案、 项目分包招商价格方案、施工工艺流程方案、采购招商价格方案、工程材料合格等级证书、 供应商名录、财务报表、账簿及财务分析报告、薪酬管理方案、工资报表、工程 检测报告、 试验结果、各类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7. 公司规定或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应当保密的其它事项。 三、乙方保密义务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主要是利用甲方资金和技术条件所取得 的新工艺、新工法、新标准及各类创新成果,属在职期间工作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权,甲方享 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定,履行与其 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 甲方的保密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涉密信息,以保证其机密性。 4.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转 让、举报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 悉属于甲方涉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5.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 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 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该载体。 四、保密期限 本协议约定保密期限为:乙方劳动合同期限直至解除、终止合同期后的 2 年。 五、违约责任 共 2 页,第 1 页 1. 乙方违反此协议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一条款,除协议条款另有规定外,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超过 1000 元,乙方应当在违约金以外赔偿甲方的 损失。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七、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 律含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手 印)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共 2 页,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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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图纸保密协议
图纸保密协议 协议编号: 00000000000 甲方: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 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开发的 XXXXX 零部件产品开发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保密问题, 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保密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信息 (一)本协议的保密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乙方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自甲方处获得的,以及乙方根据合作要求在相关产品 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制作的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实物及其他技术和商业信息。 不论是否标明属于保密信息,亦不论该技术图纸资料及其他技术和商业信息的 载体是纸质、光盘、电子文档或是其他形式。 2.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达成的任何口头、书面或电子及其他形式的合同或协议 承诺或保证及双方之间的联络通讯信息。 3.图纸编号包括但不限于:XXXXXXXX。 第二条 保密期限 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年。其中经甲方书面许 可对外披露或者甲方自行对外披露的除外。 第三条 保密义务 1.乙方应将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管并应采取足够的保密措施进行保护,包括但 1 不限于:第一条第 2 款所包含的图号: ① 使用必要的手段、措施和制度,妥善存放各类载体,以防丢失或泄露; ② 乙方应当将提供对象、复制数份等信息向甲方申请,在获得甲方书面授权 后方可对商业秘密的载体进行复制,并且应在所制作的所有拷贝副本上复制 所有与甲方所提供的形式相同的保密标识。 2.除非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任何部分: ① 向公众、任何第三方、特别是向甲方所涉及行业的竞争对手披露、泄露、 或以其它形式公开; ② 获得或使第三方获得直接或间接地利益;③造成甲方受到直接或间接地损 害。 3.乙方根据合作要求在相关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制作的全部技术图纸、资料、 实物及其他技术和商业信息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亦不得通过转让 、 许可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交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当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甲方同时有权取消乙方的产品开发资 格和建议取消其未来的配套资格。 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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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技术保密合同书
技术保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 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 内任职。 (三)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四)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 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 3~10 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 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 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一九 年 签名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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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为了保护甲方拥有的各项信息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甲方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 并同时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及乙方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 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的有关事宜,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认为每一位乙方均是甲方的主人,为此甲方将毫无保留地为每一位乙方提供 履行岗位职责的一切可能条件。 二、双万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固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 件、业务信息而产生的发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其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 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 者向第三方转让。 三、保密范围 以下提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于保密范围,乙方没有预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准 许,不得传播、复印、借出泄露给其他人属于保密的信息。同时,在其他人面前使用这些资 料时,不泄露给他人: 1、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蓑、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 密(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 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遭,招投标中的 标底及表率内 容等); 2、甲方财政预算、决置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3、甲方的经营万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4、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5、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甲方各级乙方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6、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7、甲方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每个乙方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 保密; 8、客户透露给甲方乙方的资料,或甲方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 明显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甲方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9、甲方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乙方必须严 格遵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甲方规定和合同要求。 四、权利和义务: l、甲方为乙方提供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 方发展的机会。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 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 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或属于 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5、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6、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 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客户秘密信息文件、资料、图表、 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或客户所有,而无论 这些秘密信息有无价值,乙方应在离职时,或于甲方提出请求时,退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 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8.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 事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 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 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 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 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固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 润。 (3)甲方因调查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交通费、复印费、通讯费、 诉讼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__款要 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 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六、保密期限: 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后的 年内。 七、争议的解决万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 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 甲方所在地法院。 八、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 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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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薪资保密协议(适用于薪资作业人员)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薪资保密协议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 定,为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 泄密,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 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确认本协议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薪资操作过程,以及薪资 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二、乙方主要包括如下人员: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审核、发放的各部 门负责人及薪资核算人员、财务人员。 三、甲方的薪酬保密程序如下,乙方对此应予以确认并将严格遵守。 1、薪资核算人员负责工资表制作,财务部负责涉及薪资核算材料的数据提 供、工资表审核及发放,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与自己工资无关的情况; 2、所有接触和编制工资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工资有关的事宜; 3、负责编制工资表的人员在制作工资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工资编制无关 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工资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工 资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4、编制工资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5、编制工资表的人员如在制作工资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随 意将工资表和相关的工资核算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并放入专门的档案 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6、工资表和核算材料在送往相关部门审批签字时,必须由薪资核算员亲自 送达或是密闭传递相关人员; 7、所有薪酬审批相关人员必须在其它无关人员离场后方可审核。 8、员工如对薪资有异议时,必须经程序由人力资源部给予解释,相关涉及 工资编制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员工薪资信息透露。 9、涉及薪资核算材料包括业绩数据、薪资制度及特殊申请,不允许任何人员 私自复印并外带出去透露给第三方。 四、乙方应遵守如下保密措施: 1、薪资作业人员对薪资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工资向外泄露; 2、薪资作业人员必须对电脑文档进行加密; 3、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工资表及核算材料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 司薪资保密制度,确保保存过程不泄密; 4、薪资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将薪资资料调出给他人,如确因工作需要调阅须 报总裁批准; 五、凡因乙方的行为造成公司薪资制度、薪资数据及其它涉及核算薪资材料泄 密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 偿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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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员工保密合同
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XXXXXXXX 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 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并共同 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 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 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 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 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 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 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 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 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 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 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 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 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 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 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 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 密信息。 1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 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 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 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 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 列第 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 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 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 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 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 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 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 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 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2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 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 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 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 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 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 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 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 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 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 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 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 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 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无论违 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 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3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 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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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且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将会获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 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 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相关 的图纸、数据等所有资料。 2.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专利技术”系指乙方享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技术和专利技术(含申 请)产品信息及与之相关的图纸、数据等所有资料。 3.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技术秘密”系指乙方专有,并且虽未获得专利保护或申请专利但乙方已 经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生产工艺或技术手段(含制造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技术方案、制造方 案、工艺流程、数据库、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说明书等一切有关信息。 4. 甲方对上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乙方的上 述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甲方的保密义务 1.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 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2.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 使任何第三方(包括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 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在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 的侵犯乙方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包括以任何形式实或使用乙方专利技术的全部或部分)。 3.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乙方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 施 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乙方法定代表人。 4. 在任何时候,甲方均承认乙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享有所有甲方在任职期间,参与实施、研发 或获得、制作的乙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并承诺恪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5.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传真以及其 1 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6. 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甲方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其保管的所有有关乙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乙 方,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7. 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当遵守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产生的发明创造、 技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 本协议自甲方入职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以在先者为准)。 2. 甲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 3 年内不允许从事与此项目相关工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因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乙方的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权利的,严重损害乙方经济利益的,乙方 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项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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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保密协议 文案 名称 保密协议 受控状态 编 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 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等。 2.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 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 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5.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6.双方协定竞业限制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 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____年。 四、保密津贴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津贴,保密津贴的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同时,甲方有权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发放 的所有保密费。 2.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甲方损失,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六、劳动争议处理 当事人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平等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知悉和认可公司《保 密管理制度》。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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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XXXXXXXX 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 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 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 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 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 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 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 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 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 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 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 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 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 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 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 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 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 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 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 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 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 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 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 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 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 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 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 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 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 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 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 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 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 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 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 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 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 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 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 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 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 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 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 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 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 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 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 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 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 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 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 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 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 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 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 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 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 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 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 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 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 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 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 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 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 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 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 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 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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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谅解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章程》 《保密 守则》及其他公司文件中的保密规定。 二、 签署本合同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章程》《保密规则》和 甲方其他文件中规定的保密制度。 三、 乙方明确了解: (一)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乙方处于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 之后,也不论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是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对甲方的保密 义务是永远的。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经因为非乙方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 乙方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自己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 让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二) 无论乙方出于何种目的,也无论乙方是否从中获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 授权向第三人披露或提供条件使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是本 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四、 无论乙方是否了解某类信息属于甲方的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披露、使 用或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权行为。乙方必须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事,在乙方不确定某个信息是否属于秘密 时,应当在采取行动之前先向甲方进行确认。 秘密的范围 五、 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产品(服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即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甲方产品 (服务) 【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环节】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i. 工艺流程; ii. iii. (二) i. 有关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客户名单; ii. …… (三) i. ii. iii. 有关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下面详尽列出已知的情形】: 薪酬制度 企业财务状况 未发布的【并购、投资】项目信息 iv. 保密义务 六、 乙方应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并履行保密制度及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 七、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允许第三方获得、披露、使 用规定于本协议第三条及甲方其他保密制度中的甲方秘密。特别是: (一)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开发或参与开发的 【 产品(服务)】的 技术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亦不得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阅览、使用; (二)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信息中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印刷文档、电子文档、声音、视频的方式,自己或提供条件让第 三方进行获得、披露、使用。 (三) 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与其他公司、个人 合作或本人独自进行的方式,研制、开发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似之产品,或从 事、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四)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甲方【列举产品或服务开发的详细 环节】等方面的资料,即使这些资料与技术无关; 八、 本协议中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 部或部分权利的第三方产品。 九、 若乙方与甲方有竞业限制协议,还应当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 违约责任 十、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为【相当于乙方违反协议行为发生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 或者相当于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两者以较 高者为准】。 本条所指的报酬,包括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奖金、奖励、津贴、社会 保险费、补充保险费、福利】等利益。 十一、 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的,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侵权的, 乙方对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 乙方同意,本协议第十一条所述的损失,包括了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的支出, 及下列方式计算结果中较高者: a)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 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以及第三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 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之和。计算方法是乙方及获益第三方从每件与 违约及侵权行为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该产品的总数 所得之积; c) 任何第三方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权向甲方支付的许可费中的较 高者; d) 根据市场一般情况可以推算出的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十三、 除第十一条所述损失,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 十四、 本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损失赔偿与第十条规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乙方向甲方支 付的违约金并不能冲减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其它事项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十五、 本协议的效力 (一) 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 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的为准。 十六、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甲乙双方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并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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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员工入职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目录 Contents 一、招聘过程中常见问题及防控措施 二、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的常见问题及防控措施 三、试用期的规定及风险应对 四、关于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 五、关于培训服务期的注意事项 page2 一、招聘过程中常见问题及防控措施 page3 (一)用人单位自身可能招致的问题 1 、招聘过程的简单化、形式化,不注重入职审查 【风险分析】 ◆ 不审查劳动者证件 ◆ 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 不留存和查验有效证件 ◆ 对劳动者是否负有保密义务不审查 ◆ 不审查求职者的相关背景,如招用了在逃人员 page4 2 、忽略了对职工入职时的体检 【风险分析】 1 )如果不在录用条件中明确列明身体存在什么情况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则职工在试用期间被查出身体存在疾病或肝炎等问题时,企业是不能够 依据这种情况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2 )未严格审查应聘者的健康状况,导致身体不健康的员工进入公司,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 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即便医疗期届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受到严格限制 . 3 )若检出职业病且不能证明不是本单位造成的,还要承担造成职工职业病 的法律责任。 page5 (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义务可能招致的风险 1 、未告知劳动者相关情况 【风险分析】 告知义务对合同效力也会产生影响,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而 签订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欺诈,因欺诈手段而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无效 劳动合同。实践中,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使用欺诈手段的居多,比 如提供虚假文凭、编造工作经历、隐瞒与前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等等 。 page6 2 、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 ( 1 )关于要求劳动者提供“人保”是否有效 ( 2 )关于收取“风险抵押金”是否有效 二、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的常见问题及风险防控 page8 1 、不签或迟延订立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陷阱及风险应对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 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page9 【风险分析】 1 、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时隔数月或者数年,突然要求公司从 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从法律规定看,其 主张是可以成立的,因为劳动者并没有提出过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本应当主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 订立,但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 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3 、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完备 • • • • • • • • 不约定奖惩办法 不约定合同解除条件 不约定保密条款和培训费用的承担方式 不约定试用期、竞业限制、违约金条款、离职工作交接 不约定通知方式 缺少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条款 缺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送达条款 缺少约定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调整工作岗位的条款 4 、对拒签合同职工的处理方式 几种认识误区 : 1 )试用期可不签定劳动合同。 2 )有的企业认为只要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能认为双方已经成立了 劳动关系。 3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不签订劳动 合同。 【案例一】 退休返聘人员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案情: 2013 年 4 月,年满 60 周岁的张华,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后 ,张华觉得生活一下子失去了乐趣,而且自己身体还算可以,于是打算再干几 年。 2013 年 9 月,张华应聘到本市一家私营企业,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张华是已退休人 员,双方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013 年 12 月,张华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右腿 粉碎性骨折。事后,张华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则认为 :张华的情况虽然符合工伤认定的实体条件,但是由于他是退休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 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张卫华不服,向人民 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决定。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张卫华的 诉讼请求。 • 【案例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管辖权 某汽车配件公司住所地在 A 市,同时在 B 市设有办事处。 B 市徐某于 2004 年 9 月 25 日入职 于该公司,并在 B 市工作。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徐某签订劳动合同,且没有为徐某缴纳各项社会 保险。 2008 年 10 月 13 日,该公司向 B 市办事处发出“调令”,明确根据公司工作需要,调徐 某到公司本部即 A 市工作,徐某拒绝。 2008 年 10 月 22 日,徐某向 B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以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与 双倍工资。 2009 年 1 月 7 日, B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徐某的申诉请求。 1 月 21 日 ,该汽车配件公司以不服 B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由,诉至 A 法院,请求判令不支付经 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徐某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本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 所地均在 B ,所以请求将本案移送 B 法院审理。 三、试用期的规定及风险应对 【风险 1 】以口头或其他形式约定试用期的法律风险 【案例】张某于 2007 年 1 月份入职深圳某电子厂,该厂未与张某 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入职时填写的入职登记表下面有一行备注:新 入职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另外电子厂的《员工手册》中也规定:凡 是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三个月。张某工作二个多月后,公司以 张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张某解雇,张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 【风险 2 】用人单位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的法律风险 【案例】小王新入职某贸易公司,公司人事主管告诉小王, 为了考察小王的工作能力,先签订一个三个月的试用合同 ,试用期间月薪 1500 元,三个月试用期满,如果小王能 够为公司带来新的订单,公司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 合同期工资为 2000 元。如果三个月试用期小王没有达到 公司规定的业绩,公司将不正式聘用小王,公司的做法是 否合法? 【风险 3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需缴纳社会保险费 【案例】 2009 年 3 月,张某被某广告公司录取,广告公司通知他于 3 月 15 日报到上班,同时告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 保险。工作两个月时,张某发现单位同期录取的另十四名员工皆未签订劳动 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于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该单位违法行为。劳动 保障监察机构受理该举报后,及时向该单位劳资负责人调查了解情况,调阅 单位员工花名册、工资表、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登记及缴纳材料,发现举报 人反映情况属实。基于以上事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 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广告公司在 7 天内与 该十五名员工补签劳动合同,为他们补办社会保险,并对公司关于劳动合同 试用期约定条款进行特别政策指导。三天后该公司与十五名新员工签订了劳 动合同,并为他们补办了两个月的社会保险。 【风险 4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的确定 【案例】小王于 2006 年 4 月份进入一家制鞋厂打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公司告诉小王试用期工资将低于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小王不同意 ,公司说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并向小王出具了一份文件,是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 题的补充规定,该文件里面有一条:“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 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 人单位自主确定。”小王不知道公司的说法是否有道理,遂向律师咨 询。 【风险 5 】用人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及法律责 任 ( 1 )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 2 )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 ( 3 )用人单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 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 4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 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风险 6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承 担违约金是否有效? 【风险 7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 【风险 8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用人单位的招录费用 【风险 9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风险 10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风险 11 】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能否还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 四、关于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 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 1 、前者是限制对商业秘密的泄漏和使用, 后者是限制从事某种业务、行为和营业。 • 2 、前者没有期限,后者最多两年 • 3 、前者没有条件,后者需支付对价 • 4 、前者是侵权行为,后者是违约行为 • 5 、前者不着约定违约金,后者可约定违约 金 竞业限制的主要内容 • 对象: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负 有保密义务的人,如高级研发人员、经营 管理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市场计 划或销售主管人员、财务人员、机要秘书 • 地区范围:可约定,原则以能与原单位形 成实际竞争的地域为限 • 行业范围: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 • 期限:最长两年 如何有效利用竞业限制 •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 明确列明本单位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甚至列明附近区域的竞争单位名称 • 约定违约责任并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 • 按约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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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员工关系中的法律问题(从入职到离职)
员工关系中的法 律问题 人力资源部;张万杰 你准备好了吗? 确定你的目标 认清你的定位 选好你的同伴 练好你的本领 一、招聘录用中的法律问题 招聘广告的性质 招聘广告的性质 案例一:企业未兑现招聘广告中承诺待遇案 某外资企业在某招聘网站上登出一则招聘广告,广告 中写道:本单位录用的员工将送到香港培训半年。李某看 到这条广告非常心动,毅然辞职并顺利应聘到该企业。入 职后,李某工作表现积极,业绩优异,但一年过去,企业 始终未送李某到香港培训。李某跟企业负责人几次交涉都 无果而终。李某认为企业存在欺诈,因而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企业履行承诺的培训义务。 招聘广告的性质 一般情况下,招聘广告属于邀 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特殊情形下招聘广告可能构成 要约,将会产生约束力; 用人单位单位在招聘广告中所 描述的提供给员工的福利待 遇非常明确,那就不排除这个 广告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一个 邀约。 招聘广告的性质 招 聘 广 告 应 当 符 合 实 际 情 况 , 不 应 夸 大 其 词 , 不 能 兑 现 的 承 诺 就 不 要 写 进 去 。 有 关 待 遇 最 好 不 要 写 的 太 明 确 具 体 , 最 好 以 “ 具 体 薪 资 面 议 ” 或 者 “ 具 体 薪 资 福 利 待 遇 , 以 双 方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为 准 ” 法律提示 一、招聘录用中的法律问题 录用条件的运用 什么是录用条件? 招聘条件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所列明的最基本的资格要 求,是该职位应当满足的最低条件,一般会在招聘广告上列明。 内容比较简单和宽泛,以便吸引更多的人才前来应聘。 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依据职位要求 所提出的具体标准,是最终决定是否录用员工的 依据,一般不会在招聘广告中全部列明; 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为何要设定录用条件?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实质条件。被录用 的员工如果在试用期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 动合同。 为何要设定录用条件? 案例二:试用期解除不符合录用条件员工案 某公司筹备开业,在某招聘网站同时刊登了数十个岗位的招聘启 事,招聘条件统一为:“同行业两年以上从业经验;如果应聘管理职 位,还需有同行业管理职位两年以上从业经验。”张某经面试合格后与 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 2 个月。试用期满前,公司 通知张某,因张某未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评估,现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 动合同。张某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遂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如何设定录用条件? 企业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企业存在录用条件; 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解除通知书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 解除通知书要说明解除理由并在试用 期内交员工签收。 如何设定录用条件? 内容明确具体 避免就业歧视 所有职位都通用的共 性条件可写在规章制 度里。 针对招聘职位的个性 条件,应逐条拟定, 明确具体细致,切忌 空泛化、简单化。 录用条件是基于招聘 职位的性质、需求和 员工的工作能力等和 职位有关联性的要求 和标准,不能随心所 欲扩大。如需限制, 也应充分说明。 事先公示告知 通过招聘广告公示 通过录用条件确认函 劳动合同或者附件 列入规章制度 通过岗位说明书 如何设定录用条件? 案例三: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案 李小姐通过应聘,成功与某咨询公司签订了两年期劳动 合同,并约定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公司组进行了为期一个半 月的入职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了书面考试。考试题型 全部为客观题,李小姐的成绩为 56 分,未能达到公司规定的 合格分数线。 公司遂以“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为由,决定解除李小 姐劳动合同。李小姐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某咨询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如何设定录用条件? 案例三: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案 李小姐认为: 工作期间尽职尽责,并无过失,完全能够胜任工作。仅以 未通过培训考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能接受 公司认为: 李小姐经过公司统一培训后,未通过公司的相关考试其行 为属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的“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情形 之一。李小姐尚处于试用期,故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且无须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何设定录用条件? 案例四:外语水平无法胜任工作试用期被解除案 某软件开发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计划开发一款新游戏,决定成立项目 组。人力资源刘主管遂在媒体上发布了招聘软件工程师的公告。录用条 件: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数据库程序开发经验,有软件开发经验者 优先;工作职责:根据公司技术文档规范编写相应的技术文档;修改完善 软件;编制项目文档;编写相应的说明书。王某具有多年游戏软件开发经 验,经层层面试,最终被公司录用,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 试用期六个月。 王某入职后,公司逐渐发现王某虽然工作态度诚恳,积极肯干,但因语 言水平问题,与外籍员工在工作沟通中不够顺畅。最终,公司决定试用期 内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设定录用条件? 案例四:外语水平无法胜任工作试用期被解除案 王某认为: 他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也履行了工作职责,公司在录用条件 中对语言交流没有特殊要求,现在以语言交流问题作为解除劳动 合同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认为: 王某与外籍员工存在语言沟通问题,说明说明王某不符合 录用条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拒绝了王某的要求。 一、招聘录用中的法律问题 录用通知书的发放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 案例五:录用通知书发出后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案 某公司因研发新项目的需要,急需一名编程员。经过面试,原在某软 件公司任编程员的程某被录用。为让项目尽快开工,该公司在决定录用程 某后即通过电邮向程某发出录用通知书,告知程某已被录用,并在通知书 中写明程某的职位、薪酬、试用期、工作内容、报到时间和联系人。程某 回函表示接受该职位,并辞去软件公司的工作。但在程某回函后第三天, 该公司总经理安排了一个编程员进来,导致该岗位多出一个人员。该公司 人力资源部遂告知程某,原来的录用通知取消,不用再来报到。双方为此 发生纠纷。 程某要求公司赔偿自己与原软件公司尚未到期的三个月的工资和奖金, 辞职导致的年终奖损失,以及找新工作期间的一个月收入共 3 万元。该公司 认为单位尚未与程某签订劳动合同,与程某不存在劳动关系,程某的各项 损失是因为他的轻率辞职造成的 .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 录用通知书( offer letter )是 用人单位向拟录用员工发出的愿意与 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 录用通知书不是劳动合同,不适用劳 动法的规定; 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 出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邀约,适用 民事合同法的规定; 正确运用录用通知书 1. 以意向书的形式来代替录用通知书。优点是不具有法律效 力,缺点是容易让应聘者感到公司缺乏诚意。 2. 列明不予录用的除外情形,以保留一定的录用主动权。 3. 明确应聘者应予承诺的期限 4. 先体检再发 offer 5. 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又反悔的, 通过协商或者签订短期合同的方式解决。 录用通知书和劳动合同的关系 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 正式的劳动合同; 在内容上,两者有相同的规定,也有不一致 的地方; 二者约定不一致时,应以劳动合同作为履行 权利义务的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录用通知书效力做出约定 二、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的关系 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 用工之日 签订 签订 第一个月 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劳动关系的建立不是一一对应 劳动合同订立的标志是双方签字盖章 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是单位开始用工 劳动合同只是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书面证据 事实劳动关系是一种违法用工关系 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 案例六: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的确定 2009 年 11 月 18 日,上海某公司进行校园招聘时,该校大四 学生孙某与该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该协议约定,孙某毕 业后就到该公司上海总部或其在苏州的子公司工作,否则就要 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2010 年 6 月 20 日,孙某毕业,该公司告知其 到上海总公司报到,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1 个月后派往苏州子公 司正式上班。 2010 年 6 月 25 日,孙某向该上海总公司报到,在结 束一个月的培训后,于同年 7 月 25 日到苏州子公司上班。 2010 年 8 月 15 日,苏州子公司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 问,孙某是与哪一家企业建立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自何时 建立? 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 案例六: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的确定 1. 三方协议签订时劳动关系是否建立? 三方协议对劳动关系的建立有着约束作用,但它本身并不是 劳动合同,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并不直接受劳动法的 调整。 2. 2010 年 8 月 15 日劳动合同订立之时,劳动关系是否建立? 劳动合同签订只是说明劳动关系得到了书面上的确认 3. 哪个报到时间是用工之日? 二、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 不签、迟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不签、迟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书面通知终止 支付实际工资 书面通知终止 支付经济补偿 双倍工资各异 不愿补订不予补偿 员工解除支付补偿 宽限期无责任 双倍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个月 用工之日 满一个月的次日 一年 超过一年 满一年的前一日 不满一年的补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不签、迟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案例七: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的确定 小王 2008 年 2 月 1 日加入某公司,月薪 2000 元, 工 作至 2010 年 3 月 1 日,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现该公司 想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小王可以提出哪些仲裁请求? ( 1 )双倍工资差额: 2008 年 3 月 1 日—— 2009 年 2 月 1 日, 2000×11=22000 ( 2 )请求用人单位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9 年 2 月 1 日起。 ( 3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6000 元。 不签、迟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案例八: “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小王是某日化公司的销售代表,工资构成为底薪加提成。 小王自 2010 年 3 月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小王几次与公司领导交涉,但始终没有下文。 11 月初,小王 拿到上月工资后即离职并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 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小王认为应该按照 3 到 10 月份的实 际收入来计算双倍工资,而公司却认为销售人员的提成要根 据业绩确定,收入不具有固定性,坚持只按基本工资支付双 倍工资。 不签、迟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 双倍工资”计算基数的认定 直接按照已经发生的对应月份的全部 实得工资计付应当支付的工资赔偿; 按照正常工作时间下应当支付的固定 工资计付工资赔偿(普遍观点)。 不签、迟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案例九: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继续留用案 王某于 2008 年 4 月 19 日进某装修公司从事木工工作。 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时,王某拒签,其理由是装修行业的 行规就是人随工程走,如果签订劳动合同,万一辞职太麻 烦。公司先后两次给他下发了签订劳动合同催告书,但他还 是拒绝签字。此后,公司未辞退王某,王某也仍然在公司承 包的工地上上班。 2008 年 7 月 25 日,王某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 退。事后王某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 偿金。 不签、迟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如何应对员工拒签劳动合同 1 书面督促员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2 发出书面通知后,员工拒签的,用人单位应果断终止劳动 关系,决不留用; 3 注意保留和固定员工拒签的证据: 1 、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 2 、劳动者拒签的证据。 正确应对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 案例十:劳动者出具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用人单位能否免责? 李某大学毕业后为了留在武汉,在“先就业,后择业”驱 动下进入某公司工作。由于就业匆忙,李某对这家公司不太满 意,工作也不积极。不久李某家人通过各方关系准备安排李某 进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由于单位尚未完全落实,李某一直没 有辞职。后该公司人事主管要求李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李 某明确表示待与家人协商沟通后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考虑 到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人事主管要求李某出具一张因 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声明,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由李某个人承担。 二、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期限的选择 劳动合同期限的种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常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例外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为补充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企业选择短期劳动合同 居多,员工工龄达到十年以上,企业往往还会 想法设法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的种类 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务为期限 • 终止时间确定,协商一致还可续签 • 期限长短取决于用人单位的管理, 3 到 8 年之间 • 终止时间不确定,而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 双方协商、法定情形、推定情形,选择权在劳动者 • 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作为合同期限 • 可灵活运用 劳动合同期限的种类 转换用工管理和合同期限设置的思路 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岗位 特征、员工个性来选择合 适的合同期限; 将劳动合同的期限管理转 换到员工绩效的考核管理, 实行有升有降,奖惩分明 的考核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期限的种类 转换用工管理和合同期限设置的思路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核心员工,可以考虑 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 对替代性较强、临时性或阶段性岗位上的员工以及非核心 员工,可以选择签订期限较短的固期限劳动; 对于背景、能力、经验不太了解的新员工,最好选择一年 甚至更短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于因季节原因、用人单位经营管理需要、为完成承包项 目、单项工作任务需要临时用工的,可以选择以完成一定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试用期是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 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劳动合同法》第 19 条第 4项 先签试用期合同,转正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签合同,转正后再签劳动合同 错 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期限 不满 3 个月 不得约定试用期 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不得约定试用期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不满 1 年 1 年以上(含 1 年)不满 3 年 不得超过 1 个月 3 年以上(含 3 个月) 不得超过 6 个月 无固定期限 不得超过 6 个月 不得超过 2 个月 试用期约定次数 同一个劳动者与同一个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 期。 2款 —— 《劳动合同法》第 19 条第 续签时再次约定 调岗后重新约定 离职若干年后又回来上班,再次约定 违法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 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 档工资的 80%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工资的 80% 。 企业不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注意: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 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 支付赔偿金。 如果仅是试用期工资约定不符合法定标准,只需补足工资。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支付赔偿金 补发工资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案例十一:员工试用期辞职应否赔偿单位支付的培训费? 黄小姐被本市一家合资公司录用,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 3 年 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6 个月。 上班后不久,公司即安排黄 小姐脱产培训业务技术 2 个月。 培训期间,黄小姐结识了同行 李某,李某劝说黄小姐到自己所在公司工作。黄小姐结束培训 回公司上班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黄小姐由公司出资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培训刚 结束,还未为公司效力,即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浪费了公司的 培训费用。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黄小姐必须赔偿公司的培训 费用。黄小姐则认为: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 合同,无须赔偿培训费。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案例十一:员工试用期辞职应否赔偿单位支付的培训费? 试用期内任意解除: 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尽量不要安排 试用期员工做那些连续性较强、不易交接、比较重要的工 作,避免试用期员工辞职,用人单位难以应对。 谨慎安排技术培训: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出资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试 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 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四、规章制度制定适用中的法律问题 规章制度对企业的意义 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措施的具体化 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依据 劳动关系管 理制度 培训管理 制度 考勤休假管 理制度 绩效考核 制度 保密管理制 度 薪酬福利管 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 度 企业规章制度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作用一 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主要形式: 员工关系管理的很多问题需要用人单 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规章制度中 予以明确,法律并不过多干涉企业内 部管理。 作用二 劳动争议审理依据: 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 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企业规章制度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案例十二:出纳工作失误多报款项是否构成严重违纪? 刘某是物业公司的出纳,在审核报销时,分别给自己和 同事多报了几十元的打车费。公司发现后,刘某及时做出了 解释和更正。一周后,公司书面通知刘某,因她在公司担任 出纳期间,在财务报销上有弄虚作假行为,而财务人员在报 销中不能实事求是,行为较为严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中随 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刘某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赔偿金。 企业规章制度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法律提示 规章制度不应只是法律规定和条文的简单罗 列,更应是一套符合企业自身实际,切实可行的 标准化手册。对于“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 作”、“严重失职”、“重大损害”这些劳动合 同法中的原则性概念,企业要通过相关制度的完 善和标准的细化来达到对自己有力的局面。 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内容合法 • 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 具有公平合理性 程序民主 • 讨论参与协商确定 依法公示 • 让劳动者知晓 规章制度的 法律要求 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内容合法 案例十三:超市失货损失能否要求当班员工承担? 李某应聘至某超市工作,约定李某的月薪为固定工资 1000 元+效益 提成,李某也在超市提供的员工手册签了字。一个月后,李某发现自己 拿到的工资比合同约定的工资少了 200 多元。经询问后公司答复,由于李 某工作的食品区少了货物,李某要承担 200 多元的失货赔偿金,直接从工 资中扣除。第二个月,李某又被扣了 300 元工资。 李某认为超市在没有查清失窃责任的情况下,就要求员工分担损失 不合理。超市则称,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失货责任由员工承担,李某 在手册签收单上也签字确认了,况且零售行业中,货物缺失由当班员工 负责早已是行规,超市做法并不违法。 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内容合法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 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 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 者当月工资的 20 %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 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工资支付条例》第 16 条 扣除的失货赔偿金超过李某月工资的 20% ,剩余工资低于 最低工资; 无确凿证据证明货物缺失是由李某本人原因造成 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程序民主 程序民主 用人单位在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 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 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 4 条 ( 1 )讨论参与:与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讨论规章制度草案,职工或者职工代表 可提出方案和意见。 ( 2 )协商确定:企业要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规章制度文本。实践中可 以通过发放意见征集表、召开专门会议等方式操作。 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程序民主 规章制度经“平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用人单位能最终决定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平等协商”主要是指程序上的要求,并 不是指劳资双方对规章制度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企业和职工 或工会经平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有最后决定权。 用人单位没有组建工会,会影响规章制度的生效吗? 工会是企业职工自愿结合的组织,法律并不强求企业必须建 立工会。如果职业没有组建工会,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可以与职 工民主选举的代表平等协商,不会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56 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公示告知 《劳动合同法》第 4 条第 4 款: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 布,或者告知劳动者。 规模比较小的企业: 可以通过发放员工手册、规章制度打印本并让员工签收的方式进 规模比较大的企业: 可以通过分部门开展规章制度培训会、组织规章制度考试等方式 进行。注意要制作会议记录,并要求员工签字。 五、培训及服务期中的法律问题 企业人才吸纳的两种渠道 自己培养,内部选拔: 优点在于稳定员工并提高企业人才的忠诚度,缺点在 于选才的视野比较窄小,而且内部容易形成拉帮结派。 外部寻找,猎头取得: 人才产生快并节省培养成本,但员工的忠诚度和适应 性方面面临考验。 何谓培训服务期? 培训服务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 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 定的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服务的 期限。 培训服务期不能随意约定,只 有在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 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 能和员工约定服务期,员工在服务 期内也不能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约定培训服务期的条件 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必须是货币性出资培训,住房,户口不能约定服务期 通常委托具有培训和教育资格的第三方单位进行 培训费用包括三项: 1. 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 培训费用 2. 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 3. 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约定培训服务期的条件 法律提示: 企业事先应在培训协议中明确培训费用的数额和所包括 的项目。如果培训前无法确定,也应就培训费用的支付依据 和支付标准作出约定,并规定由劳动者先行垫付,培训结束 后凭票据报销。 提问:培训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发工资?工 资能否计入培训费用? 约定培训服务期的条件 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 义务性培训: 用人单位基于履行法定义务而对员工进行的培训,其目的是使员 工能基本适应企业的生产经营要求,不得约定服务器。 福利性培训: 用人单位旨在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和业务素质,自愿出资向员工 进行的培训,它是一种职业发展培训,属于福利性质,其实质是 企业的一种高层次投资行为,是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留住人才 所采取的一种措施,而不是基于劳动法的义务。 63 约定培训服务期的条件 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 专业技术培训属于福利性培训: 学历教育 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校、培训中心等 代培 旨在提高员工技能的培训,如语言培训、专业技术 职称培训等 出国或异地进修、研修、培训等 如何确定违约金数额?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 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 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 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 用。 用人单位做好培训费用相关票 据凭证的证据保存工作。 如何确定违约金数额? 案例十四:对培训出资的理解及与违约金的对应关系 某日资企业非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每年都会组织员工去 日本总部培训学习。 2010 年 1 月, 小陈和小刘两名技术人员被 派到日本总部学习。其中小陈到总公司进行新机种操作技术的 学习,小刘被安排到东京大学进行短期项目培训。两人均为带 薪全脱产培训,历时 2 个月, 并签订有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 服务期为 3 年,违约金 10 万。 2010 年,两人培训结束回国上班, 不久就先后辞职。公司以签有培训服务器协议为由,申请劳动 仲裁,要求两人支付 10 万元违约金。 如何确定违约金数额? 案例十四:对培训出资的理解及与违约金的对应关系 小陈观点: 认为自己被派往日本总公 司的学习培训是一种业务 上的正常安排,不是专业 技术培训,所以不能设置 服务期和违约金。 小刘观点: 认为自己虽签有服务期协 议, 但 2 个月的培训费不 可能有 10 万元,要求公司 出具培训发票,并表示只 按发票上的数额支付违约金。 如何设定培训服务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 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 服务期期限最好长于劳动合同期限 服务期的期限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两 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服务期可能短于 劳动合同期限,也可能长于劳动合同 期限。 2. 企业充分利用约定条款放弃服务期 如何设定培训服务期期限? 案例十五:服务期内劳动合同到期,企业能否终止? 徐某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 IT 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两年期 劳动合同。 2008 年 3 月公司派徐某到北京脱产培训电子商 务, 以期回来能够推动公司电子商务发展。双方签订了《培训协 议》,约定服务期为 3 年。徐某半年培训结束后,回该公司工 作。 2009 年 6 月,徐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经过讨论,认为 徐某工作能力不强,不图上进,经培训后业绩仍无起色,决定 终止劳动合同。由于徐某尚有服务期未履行,公司要求徐某返 还剩余服务期尚未分摊的费用。徐某不同意,认为服务期尚未 结束,所以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服务期结束。 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员工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服务期内,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服务期内,经员工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服务期内员工存在法定过错情形( 39 条后 4 项),用人单位 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员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例外情形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 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案例十六:公司报销研究生费用能否要求跳槽员工返还? 蒋小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 5 年的劳动合同。入职后蒋小 自费报名参加了人力资源研究生课程培训。由于蒋小姐在公 司从事的也是人力资源工作,蒋小姐遂以此为由要求公司给 予报销该课程的培训费用。公司为省却对蒋小姐另行培训的 手续和费用,同意了蒋小姐的要求,给予报销费用二万元。 一年后,蒋小姐因跳槽而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求,公司不同 意。 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案例十六:公司报销研究生费用能否要求跳槽员工返还? 蒋小姐认为: 公司只是报销了一些费用,并未对自己进行过培训;双 方并未约定服务期限,公司要求自己服务五年没有依据;自己 按规定辞职,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认为: 公司报销了蒋小姐的培训费,相当于公司出资对蒋小姐进 行了培训,蒋小姐应当为公司服务五年,否则就应当赔偿公司 支付的培训费。 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案例十六:公司报销研究生费用能否要求跳槽员工返还? 公司报销蒋小姐的课程培训费是否构成公 司出资培训? 双方没有约定服务期期限,员工是否可以 随时辞职? 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案例十六:公司报销研究生费用能否要求跳槽员工返还? 公司是否构成出资培训: 构成。符合专业技术培训的特征,第一单位出资,第二 属于福利性培训。 没有约定服务期期限,员工能否随时辞职: 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 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 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 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 六、病事假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有关病假管理的认识误区? 让人头疼的病假管理 ( 1 )病假是否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 2 )单位能否规定员工一年内累计 病假的时间上限吗? ( 3 )未履行病假请假手续擅自不到 岗,是否构成严重违纪? 病假和医疗期的关系 医疗期与病假关系一览表 病假 医疗期 性质 生理概念 法律概念 期限 根据病情、伤势确定 根据工作年限而定 内涵 强调劳动关系的存续 强调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 医疗期以病假为基础 联系 病假期限<医疗期,不得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 病假期限>医疗期,可以解雇员工 医疗期的期限和计算 医疗期期限及计算方法表 实际参加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 10 年以上 医疗期 计算周期 5 年以下 3 个月 6 个月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 6 个月 12 个月 5 年以下 6 个月 12 个月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 9 个月 15 个月 10 年以上 5 年以下 12 个月 18 个月 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 18 个月 24 个月 20 年以上 24 个月 30 个月 对于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特殊疾病, 24 个月的医疗期内不 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医疗期的期限和计算 案例十七:医疗期的计算 高某 2004 年 7 月大学毕业,同年进入某外商投资 企业工作。 2007 年 12 月 20 日起病休,其中: 2007 年 12 月休 11 天 2008 年 1 月休 31 天 2008 年 5 月休 9 天 2008 年 6 月休 30 天 2008 年 7 月休 31 天 2008 年 8 月 1 日 公司以医疗期超过 3 个月为由与高某解除劳动关 系。请问,高某的医疗期是否已经届满? 医疗期的期限和计算 公休和法定节假日是否包含在 医疗期内? 职工能享受多次医疗期吗? 职工享受第二次医疗期,前一 次医疗期算是工作时间吗? 伤病员工的特殊权利和解雇保护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是否参加医疗保险 享受病假工资:无特殊规定,不低于最低标准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无过错和经济 性裁员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限制:顺延至医疗期满 医疗期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成本:经济补偿 金、代通金、医疗补助费(需作劳动能力鉴 定)。 伤病员工的特殊权利和解雇保护 患病或 非因工 负伤 医疗期 未满 医疗期 届满 劳动合同继续 能从事 原工作 不能从 事原工 作 劳动合同继续 另 行 安 排 工 作 能从事的,劳动 关系继续 仍不能从事的, 解除合同 病假管理制度的设计 病假管理的重点在于用 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本 单位实际情况设计完善的病 假管理制度,是病假管理的 重中之重。 病假管理制度的设计 严格请假手续 建立复查制度 建立探访制度 建立激励制度 建立违纪制度 企业事假管理 事假属于单位内部管理 问题,取决于单位规章 制度的规定。 七、员工离职中的法律问题 员工离职类型 离职 类型 解除 单方 解除 单位单方解除 过失性解除 39 非过失性解除 40 经济性裁员 41 员工单方解除 无因解除 37 协议解除: 36 终止: 44 有因解除 38 员工主动离职应对策略 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注意: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要任何 解释,只需履行 通知义务 员工主动离职应对策略 1 、辞职是员工的法定权利。 2 、员工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 偿金。 3 、员工提出辞职,不等于立刻离职。 4 、员工违法辞职,未作离职交接,给用人单位造 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5 、用人单位拖延办理辞职员工离职手续的,承担 赔偿责任。 6 、妥善保存员工书面辞职信。 善用协商解除 员工主动辞职——单位心有不甘 单位单方解除——员工怀有怨恨 双方协商解除——双方皆大欢喜 风险最小 矛盾最 少 善用协商解除 1 、协商解除的条件: 不需要提前通知,不需要支付代通金,医疗期、 孕期、产期、哺乳期均可提出。 2 、经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需要支付补偿金。 提问:如果双方在解除时约定的补偿金低于法 定标注,约定是否有效? 3 、最好还是签订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4 、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解除条件的条款无效 善用协商解除 案例十八:员工辞职单位批准是协商解除还是单方解除 周某是某科技公司的业务经理,因市场萎缩,周某所在部 门业务出现亏损。虽经多次努力,周某仍不能扭转亏损局面。 周某萌生离意,向公司表明自己的离职意向。公司正打算撤销 他所在的部门,支持周某找到更好的发展平台。周某遂向公司 递交了辞职申请书,人力资源部经理代表公司对此辞职行为予 以批准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后周某应当认为自己提交辞 职信的行为只是表明一种离职意向,公司予以批准,则构成协 商解除,应当支付补偿金。 企业单方解除须谨慎 案例十九:员工不服从调岗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林某是某机械厂车工,因被查出右腿骨头里有肿瘤,做 了肿瘤切除手术。林某医疗期满后回厂上班,工厂继续安排 他做车工工作。林某认为自己大腿骨的一部分已经在手术中 切除,不能长时间站立,要求工厂把自己调换到仓库当管理 员。厂方表示其他岗位没有空缺,只能在刨工钳工等工种中 选择。因这些工种也需要长时间站立,林某不同意。厂方遂 做出辞退决定,与林某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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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法律知识】发出入职邀请函后又拒绝录用,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问: 发出入职邀请函后又拒绝录用,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 如果候选人主张,企业可能会被判决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候选人的实 际损失。 入职邀请函(或称 offer letter、录用信、录取通知等)的法律性质,在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但法律理论界倾向于将其比照统一《合同法》中的 “要约”文件处理。并且,这种观点也已得到目前已有的劳动争议仲裁或判决的 支持。 所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参照统一《合同法》对要约的规 定,对于入职邀请函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入职邀请函到达候选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 企业不按要约中写明的条件与受要约方签合同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 原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受要约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理论上,如果企业想要撤回入职邀请函,必须在邀请函到达候选人之前 , 将撤回通知送达候选人。但由于入职邀请函比撤回通知先发出,这一点 在实际上很难做到,做到了也很难证明,因此,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 发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能撤回。 所以,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发出之后,就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企业 就应当与候选人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不能拒绝录用。否则,便违背了 诚实信用原则,需要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 参考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 3 条、第 42 条。 例: 2009 年 5 月 9 日,上海某技术有限公司向王某发出 Offer Letter,表示技 术公司已决定聘用王某。Offer Letter 对试用期、薪资标准等作了说明,并明确 技术公司将在王某提供必要的录用资料、做完体检后为其办理相应的聘用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 Offer Letter 规定,如果体格检查不合格,将不能被录用;体检不合格的 情况包括传染病、生理缺陷、职业障碍等。 2009 年 8 月 9 日,王某到医院进行了体检。同日,王某向原工作单位提出辞 职,一周后原单位同意王某辞职。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表明王某左肾缩小,左肾 复发囊肿,左肾复发性结石。 技术公司遂以王某体检不合格、不符合体检标准为由,于 2010 年 10 月 10 日正式拒绝录用王某。王某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技术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 医院的体检结论“王某左肾缩小,左肾复发囊肿,左肾复发性结石”不 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工作的病种,并且 Offer Letter 中也未 明确列明这属于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因此,技术公司以此拒绝与王某订 立劳动合同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 王某在体检报告未作出时便辞去原职也有失审慎,因此有一定过错,也 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因此判决,技术公司应对王某的合理损失承担 70%的赔偿责任。按王某 在原工作单位的收入每月 5,000 元的标准,认定王某失业及再就业期间的合理 损失总额为 12,500 元,技术公司应承担 8,750 元。 解: 本案的判决支持了这样的法律观点: 入职邀请函生效后,对企业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销; 如果企业不执行已生效的入职邀请函,应当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 在本案中,王某收到入职邀请函后,入职邀请已经生效。王某的体检结论不 在入职邀请函规定的体检不合格的范围之内,应当认定为合格。企业拒绝录用, 违背了信用原则。而王某已经辞去原职,企业违背诚信的行为给王某造成了损失 法院因此判决企业赔偿王某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法院认为,尽管实际上体检报告的结论是合格的, 但王某在体检报告作出之前就辞职不够审慎,本身也有过错。法院这种观点是否 正确,值得商榷。 操作提示: 为了降低企业发出入职邀请函后,发现候选人有新的不适用情形而形成的 风险,企业在准备入职邀请函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对于重要职位,发出入职邀请函前进行背景调查非常重要、非常有用。因 为这能帮助企业注意到很多未注意到的具体问题,从而在事前澄清。 2)要求候选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回复是否接受,并明确规定:若候选人未 在指定时间内书面回复,邀请函失效。 3)入职邀请函生效的条件应当尽量明确。 4)如果企业对体格要求较高,应当注明只有在企业书面确认体检合格后, 入职邀请函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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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法律知识】候选人签署入职邀请函后不入职,企业能追究其责任吗
问:候选人签署入职邀请函后不入职,企业能追究其责任吗? 答: 有可能,但前提是候选人签署的入职邀请函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目前的法律理论界的一般理解及司法实践,入职邀请函的法律性质属 于要约的性质,可以比照统一《合同法》中对要约的规定处理。按照统一《合同 法》的规定,只要要约中的条款明确清晰,可以履行,承诺到达要约人时便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便成立。既然入职邀请函是要约,则签署入职邀请函的行为便属 于承诺的性质。 因此,一旦员工签署入职邀请函,并且签署件送达企业,其承诺便生效了。 此时,只要入职邀请函中规定的条款清晰、可以执行,则构成了一个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入职后签署的合同则属于合同的补充、更换行为。 清晰、可执行的要约和承诺应当履行,是诚实信用原则的根本要求。《劳动 合同法》第 3 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仅对企业有约束力,对求职者同样有约 束力。 因此,如果入职邀请函中具备“承诺后不入职的赔偿条款”,则企业完全 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参考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 3 条、第 42 条。 例: 张某与一家商务公司签订了 Offer。Offer 中规定,如果张某不入职就得赔 付公司 2 万元;如果公司取消 Offer,也要赔偿张某 2 万元。 后来张某到另一家公司面试,发现机会更好,便通知商务公司拒绝入职。 商务公司遂要求张某赔偿 2 万元。 解: 签了入职邀请函而不入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诚实信用” 的规定的。这种行为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张某签了入职邀请函(Offer)而不入职,已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企业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本案中,企业只能主张赔偿实 际损失。而实际损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并且有证据证明。除实际损失之外 的任何约定均属无效。因此本案中商务公司要求赔偿 2 万元的损失是否能得到支 持,要看其是否能证明自己有 2 万元的损失。 在更多的情况下,很多公司的入职邀请函中约定了不入职的违约金。这一主 张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也尚无这方面的判决可以参考。但根据《劳动合 同法》的规定,这一主张很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不得约定员工离职时支付违约金, 除非是“特别培训”、“保密”、“竞业限制”等特殊情形中。而本案张某尚未 入职,劳动关系尚未建立,不存在这些特别情形。 操作提示: 1)入职邀请函中一定要规定候选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回复作出承诺或拒绝。否 则候选人拿着入职邀请函可以随时拒绝或入职,将给企业造成很大的人事安排 困扰。 2)在入职邀请函中写上“签署后不入职应当赔偿企业损失”的条款。 3)如果有可能,在入职邀请函中注明企业会为该候选人入职进行哪些具体 准备,这些准备所支出的成本,并注明这些将计入损失赔偿额。 4)不推荐企业在入职邀请函中约定违约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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