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案例

保密协议案例

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另签订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有一个条款是关于保密补 偿的,大意是,公司在支付报酬时已经考虑了保密补偿,不额外支付保密费。有的人对此 产生了疑问,因为在此之前并没有签订保密协议,那现在要签,应该加工资了吧? 实际上,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有很大区别,因此关于其补偿的支付也不同。保密义务 是一种法定义务,无论是否签订保密协议都要遵守,公司可选择补偿员工保密费,也可以 不支付;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对公司来说是一种权利,公司可以选择执行,也可以选 择不执行。 【典型案例】 王女士于 2007 年 9 月进入某外资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并担任研发经理。双方签的劳动合同 约定,合同期限自 2007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此外,王女士还与公司签 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约定,王女士无论何种原因从公司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 事相竞争的行业。 在王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双方作如下约定:劳动薪酬包括:基本工资 3000 元、绩效工资 2000 元、保密费 500 元以及各项津贴和补贴。公司于每月 25 日以银行 转账形式将工资划至王女士个人账户。2008 年 2 月初,王女士寻找到了更好的发展机会, 于是王女士于 2008 年 2 月 3 日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于一个月后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离开了 公司。 后王女士将老东家诉至仲裁,要求老东家支付相当于 2 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 偿金 8000 元。而公司则认为公司已于每月工资中以“保密费”的名义作为竞业限制协议 的补偿,王女士要求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理由不能成立,而且王女士应当承担解除 合同后履行两年的竞业限制义务。 那么,王女士能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能否要求王女士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公司 能否放弃对王女士的履行竞业限制业务的要求,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评析】 1.保密费不同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实际上是将保密费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混为一谈。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 限制义务有着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产生方式不同。 保密是一种法定义务,不管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示的约定,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 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则是一种约定义务,则是基于双方当 事人之间的约定,无约定则无义务。 (2)期限不同。 保密义务的存在没有期限,只要商业秘密存在,义务人的保密义务就永远存在;而竞业限 制则存在着一个期限。 (3)费用的支付不同。 保密可以支付保密费也可以不支付,竞业限制约定是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限制,用人单 位应当就此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此外,保密费是劳动者在职期限发放,而竞业限 制的经济补偿,则是在劳动者离职后发放。 因此,在本案中,王女士在职期间,公司向其支付的保密费并非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公 司如果要王女士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需要向其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2.竞业限制对公司是一种权利 竞业限制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义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则是一种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因此,用人单位可以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同时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 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具体到本案,公司可以放弃对王女士竞业限制 的要求,同时不向王女士支付竞业限制补偿,但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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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明广告保密制度

高建明广告保密制度

深圳市高建明广告有限公司 保密制度 -1- 文件编号 受控版本 机密程度 GJHR-BM-001 页码 Page 1 of 2 A01 普通 1.0 适用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公司正在进行的业务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布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8.其它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3.0 适用规定 第一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二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五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 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七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 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八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 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当事人负责保密。 2/3 第九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 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它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制定: 审核: 审批: 深圳市高建明广告有限公司 -1- 保密制度 文件编号 受控版本 机密程度 GJHR-BM-001 页码 Page 1 of 2 A01 普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三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 秘密。 第十四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 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置: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编写,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制定: 审核: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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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密制度

信息保密制度

信息保密制度 总 则 为保证公司正常商业运作,维护公司权益,有序开展工作,特 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中所指保密内容涵盖:已确定为秘密或尚未定型或不宜 公开的公司任何信息及数据。比如: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经 营部署、投标标底、财务或证券信息等。员工间的人事档案、工资劳务 性收入及资料等。根据领导要求,必须遵循保密的绝密内容等。 第一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都应加强对证券、信息披露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学习,切实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建立保密责任人制度。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最高机 密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公司各项绝密内容有绝对的保密 及监督责任。自其以下各级管理层及涉猎公司保密内容的管理层人员 及员工都必须及自觉遵守保密协议及互相监督。 第三条 遵守公司对于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规范上网,文明上网, 不得随意或恶意私自下载或安装各类软件。 第四条 不得借用任何媒体或媒介公开或不公开的散播公司内部 保密内容。 第五条 凡是涵盖公司保密内容的员工不得在至少未经部门领导 知会的情况下利用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 盘、 光盘及各种存储卡、笔记本等各种存储介质)将界定涉密或重要保密 内容私自带出。 第六条 公司全体人员不得在公开或未公开场合私自谈论公司机 密,对于任何打听或询问公司机密内容的人员抱有高度警惕性。做到 不泄露、做防范、有警惕、勿松口。 第七条 一旦发现或怀疑泄露公司机密或相关保密内容的人员应 及时与告知保密性的告知方及时联系汇报领导,及早做到有问题找 补救,有防范有补救的方案。 第八条 凡涉及公司保密内容的员工不得私自复印相关资料带出 公司或复印、传真、扫描等一系列活动将公司资料外泄。 第九条 员工人事档案、工资级别、福利等敏感性资料均属于保 密范围内容。人力资源部必须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将公司 员工资料私自泄露至外界或员工。员工间禁止相互打听福利、工资待 遇等问题,各自也应对于自己的相关内容存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条 本制度中未详尽但属于公司保密范围的内容均包含遵守 此制度。并且全员皆有保密及监督、防止外泄或积极补救挽回的义务。 第十二条 凡公司人员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 则》及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 给予以下处分: 1、通报批评 2、降职降薪 3、解聘、罢免 以上处分可以单处或并处。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董事会及 监事富有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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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基础上,签订本保密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职务成果归属 甲乙双方确认,在双方劳动合同期间,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 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 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 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 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具体范围 包括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职务成果等商业秘密在内的、任何可以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 或竞争优势且不为公众所知的具体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构成本协 议的标的。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 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 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 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情况、客户名单、行销 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 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本条所称任职期间为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签订期间,劳动合同签订期间与实际劳动权利 义务履行期间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合同期间为准。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 相应的保密职责。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 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 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的保密义务 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 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 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该保密义务无期限限制。 第五条 乙方其他义务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终结以后,乙方不得通过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 它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终结以后,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破坏甲方与现有产品供 应商、销售商以及甲方关联企业、合作企业、客户等之合作关系。 第六条 任职内的竞业限制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乙方自行组织类似组织)内担任 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等。         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是否仍负有前款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 竞业限制协议另行规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五、六条保密约定,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甲方违 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第八条 财物返还 乙方应当于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全部返还属于甲 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 选择甲方住所地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效 力相同。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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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编号: 年 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或将要) 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 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山东省的规定,甲、乙双方 本着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项为本协议的保密内容。 1、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 及经营决策;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 报告;公司未正式披露的财务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成本 数据;重大决策中的事项;重要会议纪要。 2、甲方的营销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销售、服务、配件等营销服务政策;销售网络、服务网络的布局 及规划;销售渠道;销售及服务费用的预算;客户投诉、市场重大质 量问题、产品改进建议;销售数据;销售往来账目;三包服务费用; 定价政策;市场分析;广告策略及运作;促销方案;客户维系方案 ; 公告申报计划及公告资料;发车计划;合格证信息;客户名单、客户 信息档案;经销商、服务商信息档案。 3、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技术方案;技术数据;制造方法; 工艺流程;工艺技术资料;厂区建设参数;实验结果;图纸;样品 ; 样机;数模;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科技资料;计算机软 件。 4、甲方的采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采购策略;采购计划;采购渠道;货源情报;合作意向;采购 合同;配套体系建设规划及整合开发计划;配套供方信息;供方审 核报告;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采 购资金付款计划。 5、甲方的生产制造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年度、月份生产计划;年度、月度技改大项修计划;年度、月度 生产计划;月份资金付款计划;生产报表;工程项目合同;职工职 业健康档案。 6、甲方的资产经营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经营数据;战略发展规划;重要合同;工时数据;统计报表; 三公议题及尚未披露的信息。 7、甲方的人事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人事档案;薪酬福利资料。 8、甲方的质量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质量周报、月报;质保协议;供方信息档案。 9、甲方的内控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内控手册;审计报告;内控成果性文件。 10、甲方的财务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财务资料;财务报表;成本数据。 11、与乙方相关的甲方管理制度、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各类受控文件;PLM 系统、协同销售系统、用友 U8 系统等相关数 据信息。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商业秘密以及《公司保密管理制度》规 定的秘密。 2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 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 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发明创造提供良好的应用 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适当奖励。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管理、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 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管理、设计与开发的成果和资料交甲方 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 品的设计与开发和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 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 密。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商业秘密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六)违约责任 1、在保密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造成 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并予以经济处罚。 2、在保密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 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追回经济损失。 3 3、在保密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 甲方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 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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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保密管理制度

01保密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及规定 SLZD-0101.E0 保密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 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3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4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1.5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者 职员实行奖励。 2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2.1.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1.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1.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1.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重要信息。 2.1.6 公司的专利技术工艺等资料。 2.1.7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8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 害; 机密是重要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遭到一定的损害。 4 公司密级的确定: 4.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4.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4.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 信息为秘密级。 5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秘 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6 保密措施 6.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 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密。 6.2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6.2.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6.2.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2.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6.3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 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6.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上海森林特种钢门有限公司 共2页 第1页 行政管理制度及规定 SLZD-0101.E0 6.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部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6.5.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6.5.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 人员予以指定; 6.5.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6.5.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中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 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6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 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6.7 根据情况和需要,公司将与部分关键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7 责任与处罚 7.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予以出发一般 500 元以下或降职降级。 7.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7.1.2 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7.1.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7.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诉讼法律予以 追究; 7.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7.2 违反本保密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7.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8 附则 8.1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8.1.1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或知悉的; 8.1.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8.2 本制度每年年终由办公室提出修改建议,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按修订本执 行。 上海森林特种钢门有限公司 共2页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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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及保密管理规定

档案及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档案及保密管理规定》 1、目 的:使公司的档案管理达到:归档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 便捷,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在筹建、成立,承担开发的项目从立项、报批、组 织施工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存的文字、图纸、声像材料等形 式与载体的文件资料以及行政文书、资料的归存、利用。 3、 管理内容 3.1、 管理部门 公司档案室是公司统一保存和管理档案的内部机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 资料的收集、整理、排架、利用、保管和销毁。各部门文控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 的收集、整理和移交。 3.2、档案分类及其归档范围 ●行政管理类 包括公司行政事务和办公事务的有关对外行文、外部来文、董事会文件、高 新技术文件、住宅性能文件、经营证照等有保管价值的资料。 ●工程建设类 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综合文件、设计基础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工程经营管 理文件、工程施工文件、工程竣工文件以及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资料。 ●人力资源类 包括公司的福利、劳资、培训、选聘等与之相关的资料(公司人力资源行政 部人力资源组单独管理)。 ●营销管理类 包括市场调查、项目销售资料、市场推广、业主档案等相关资料。 其中业主档案归档移交资料包括:①、买卖合同(即产权合同);②、物管 协议及公约;③、产品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④、按揭客户的借款合同 ⑤、按揭客户的抵押贷款合同;⑥、业主身份证复印件;⑦、业主合同变更申请 单及相关变更资料各壹份。 ●财务会计类 包括公司历年的凭证和帐簿档案(由计财部单独管理) ●合同协议类 包括与公司有关的各类合同、协议文件 ●特殊载体类 包括照片、录音、录相、光盘等 ●物产管理类 包括公司动产和无形资产所涉及的相关文本资料 ●礼品管理类 归档范围详见相关文件《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密级》 3.3、文件资料的归档 3.3.1 归档的程序:各部门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承办部门的文控员收集、 整理后,交档案室归档,并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 3.3.2 归档时间及要求 ●凡是与公司及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文件,各承办部门应 按照相关文件《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密级》和《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文件归档 分类及责任单位》的要求及时将原件交于公司档案室存档,并作好移交记录。 ●工程过程中的所有报建审批图纸(含方案、初设、施工图审查阶段) 由承办部门负责整理一套完整、有效(有主管部门印章)版本移交公司档案室存 档备查。待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公司档案室将上述图纸完整的移交给物业各相 关项目管理处保存。 ●为了便于运行、维护和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一月内,由项目部文 控员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技术用表总目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 列出竣工资料移交清单,由项目负责人审定竣工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 统性,并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分别向城建档案馆和物业项目管理处各移交一 份,移交清单送公司档案室存档。 ●公司所售房屋的产权证及其国土证由销售部全部办理完结后一个月 内,由营销部销售支持组按归档范围及要求列出移交清单,将业主的购房全套 资料移交给公司档案室。 ●公司新购置办公设备(如复印机、PC 机、服务器、软件等)到货后, 经办人员应尽快将该设备的随机资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否则,财务不予结算。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完整。在归档前由各负责资料 的部门和人员保证归档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公司档案室有责任指导和监督各 部门文员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排架、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 写、绘制。 ●归档的声像图片材料必须画面、声音、图像清晰,并用文字标注说明。 ●归档形态要求并行存放于电子档案室的,要求注明档号、件号及存放 地。 3.4 档案文件保密 3.4.1 密级划分及其范围 密级划分:按其重要程度,技术水平及失密后危害大小,密级划分为:绝 密、机密、秘密、一般等四级。 ●绝密:是公司秘密中的核心部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危害 和重大损失。主要包括: ① 公司正在酝酿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决策、投资计划; ② 公司新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计划; ③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调报告; ④ 项目广告策划文书与预测报告、促销方案; ⑤ 尚未实施的项目方案设计图、户型外立面等设计图; ⑥ 公司员工工资结构、薪金及劳务性收入资料; ⑦ 成本费用、税收、利润及用于内部分析的财务报表、报告; ⑧ 信息系统安全密码; ⑨ 董事会文件、决议; ●机密:是公司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将给公司或公司 客户造成严重的损失,主要包括: ① 公司工程造价成本分析报告和成本标准模块; ② 未进行审查和公开的项目控规和详规方案; ③ 公司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说明书、概预算书; ④ 公司重要关系网络名单,联系方式; ⑤ 重要资源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 ⑥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 ⑦ 公司帐务资料及对外财务报表、对外统计报表; ⑧ 公司关键工作流程,重要岗位职务说明书; ⑨ 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秘密:是指对内部公开,对外部保密的文件、资料等受控文件,主要 包括: ① 管理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计划; ② 公司及部门年度计划总结;各部门的月度报告,如《营销简报》、 《物业简 报》、《工程简报》 ③ 员工培训资料; ④ 员工手册; ⑤ 员工总结、日记; ⑥ 业主资料; ⑦ 会计凭证; ⑧ 公司已经通过审查的项目控制和详规方案。 ●一般:是指对外公开的,对内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 ① 对外的宣传资料; ② 对外组织的大型活动; ③ 国家规范及技术标准等外来文件; ④ 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外来参考资料。 3.4.2 档案密级设定 ●文档密级的设定由档案管理员根据上述内容进行设定,详见相关文 件《归档范围及其保管期限、密级》。 ●密级的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保密时限,由信息管理中心会 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整,文件资料和密级变更或解密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规 定有保密期限的文件到时自动解除密级。 3.5 文件的装订与整理 3.5.1 文件一般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3.5.2 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 齐订牢。 3.5.3 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 整齐如一。 3.5.4 文件应按年号、月份装订成册(目录在首页、卷内备考表尾页) 3.6 档案保存期限 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三种: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 ●永久保存:保管期限为永远保存 ●长期保存:保管期限在十年以上 ●短期保存:保管期限在五年以上 3.7 档案保管 ●档案室要选用安全、干燥、凉爽和利用通风的房间。 ●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携带和存放打火机(火柴)以及其它易燃、导燃 物品进入。 ●搞好室内清洁卫生,防止生虫、霉变、鼠咬等。 ●适时通风、降温、排湿,做好温湿度观测记载。 3.8 档案查借阅制度 ●公司员工因公需查借阅档案时,须办理查借阅登记手续。查借阅权限 按照相关文件《公司文件档案查借阅权限表》执行。其中业主购房档案原则上档 案室不直接面对业主进行查阅,特殊情况确需业主直接查借阅的需经营销部销 售支持组项目管理员确认并经档案管理员核对身份后方可借用和查阅。 ●外单位因公需查阅本公司档案时,须持单位介绍信,经相关事件的 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 ●档案资料只能在公司档案室查阅,一般不得借出和摘抄、复制。确需 摘抄、复制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 特殊原因需借出档案者,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并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后方可借出。 ●查借阅者应自觉爱护档案,妥为保管,不得遗失、泄密、转借,不得 在档案上勾划、裁剪。对有意损坏或窃取档案资料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严重 者追究法律责任。 ●借阅档案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工作日,到期 如需继续借阅,须办理续借手续。 ● 本公司员工调离或离职时,须将所有借出档案还清,档案管理员应 在调离或离职手续上签字,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或离职手续。 ●未经同意,任何与档案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单独在档案室滞留,更不 得随意翻阅档案资料。 3.9 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鉴定到期档案时,需由档案涉及业务的部门经理等组成到期档案鉴定小组, 对到期档案进行逐卷逐件鉴定,属留存的,按分类组卷要求立卷留存,属销毁 的,进行逐件登记,拟写销毁报告,报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销毁,并将 销毁档案清册留存备案。 4 相关文件 4.1《公司文件档案查借阅权限表》 4.2《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密级》 4.3《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文件归档分类及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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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员工保密协议

入职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乙方(企业): 上海品杰防伪技术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 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 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 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 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 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 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第二条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 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 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 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 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 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 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保密义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 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保密义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 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 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 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 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 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一般性技术岗位为五年。专业技术开发 主管、经理级管理人员、涉及档案、检测源代码和涉及安全维护、数据运营、人事、 销售、财务人员、视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  (1)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五年之内 (2)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 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需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从事软件技术开发、中上 层经理级管理人员、数据维护人员、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总裁行政办公人员、以上 各类涉密岗位人员的保密相关费用已在每月的工资中包括此费用) 第六条 (保密义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 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 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  (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 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 问等。  (离职后的竞业禁止)甲方离职之后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甲方承诺,其在 离职,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 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第八条 (其它约定)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 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 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 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 (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 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 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 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 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条 (概念释义)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 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 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 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 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 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 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贰拾万 元;无 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 代替赔偿损失,其违约之造成的风险程度,视实际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政治影 响,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与乙方共同评估后确认的结论为考 量依据进行赔偿。视情节严重的报送相关司法机关处理,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 由于泄密造成重大损失的,由造成人承担无限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 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 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下签字盖章 为证:    立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日期: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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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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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鼎 HR 总监殿堂的《人力资源操作大全》系列 中山桑芭丝服装有限公司 文书资料管理文件 起草:廖旭东 批准:章凤彬 公司保密制度 日期:2001/3/10 编号:S-01-16-01 第1页 共4页 第 0 次修改 1 总则 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 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并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 营信息。 1.3 公司的所有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4 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 便于各项工作的方针。 1.5 总经理主管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各部门主管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部 门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 1.6 在保守公司秘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对违 反本制度者给予处罚。 2 秘密的范围: 2.1 股东及董事会活动资料; 2.2 重大决策方案及行动计划; 2.3 客户的资料及供应商资料; 2.4 财务资料; 2.5 一切装备的技术资料; 2.6 专有技术和决窍; 2.7 重大的人事变动信息; 2.8 一切成文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9 各类合同; 2.10 所设计的图文资料; 2.11 公司认为其他重要的资料。 《人力资源方案大全》,涵盖 44 行业,7000 多份方案,全套只需 288 元,全国货到付款,联系 QQ: 578397097 问鼎 HR 总监殿堂的《人力资源操作大全》系列 中山桑芭丝服装有限公司 文书资料管理文件 起草:廖旭东 批准:章凤彬 公司保密制度 日期:2001/3/10 编号:S-01-16-01 第2页 共4页 第 0 次修改 3 密级划分: 3.1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11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3.12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受到严重的损害; 3.13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 3.2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密级。 3.3 秘密等级的划分由总经理起草,经董事长批准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3.4 对公司所产生的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 10 日,对以 往的文件应于本制度发布后三个月内整理完毕,并确定密级。 3.5 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由产生该事项的 部门主管应在 3 天内拟定密级,报总经理批准 。 3.6 绝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长久,机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 10 年,秘密文件的 保密期限为 5 年。 4 保密措施 4.1 绝密的文件资料分别由董事长和总经理亲自保管,必要时也可特别委托 可靠人员按照规定的制度保管,机密和秘密的文件资料由文档秘书保管。 4.2 密级文件必须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4.3 非经原确定密级的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接触公司秘密 的人员范围由确定密级的人限定。 4.4 接收涉及公司秘密的传真`信件,由接收员马上交给文档秘书登记后,由 文档秘书交相关人员。 4.5 寄发公司秘密,由文档秘书负责,并登记备案。 4.6 外出需携带公司保密文件,必须经领导批准,由文档秘书登记,本人签 字,由文档秘书开给《保密文件外携许可单》,凭单由保安放 《人力资源方案大全》,涵盖 44 行业,7000 多份方案,全套只需 288 元,全国货到付款,联系 QQ: 578397097 问鼎 HR 总监殿堂的《人力资源操作大全》系列 中山桑芭丝服装有限公司 文书资料管理文件 起草:廖旭东 批准:章凤彬 公司保密制度 日期:2001/3/10 编号:S-01-16-01 第3页 共4页 第 0 次修改 行。返回后要及时到文档秘书处核销登记。 4.7 对涉及公司秘密的场所,非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 4.8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司内外谈论公司秘密。 4.9 对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4.9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92 指定参加会议人员; 4.93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范围。 4.94 由专人记录会议,其他人不得记录会议内容。 4.95 会议文件分发应编号,阅后收回。 4.10 公司对主管及相关员工,每年进行两次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4.11 公司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做到: 4.111 不是自己应知道的事,不应问; 4.112 对别人不应知道的事,不应说; 4.12 公司人员如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 报告部门主管和总经理。部门经理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 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 者,并将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 5 解除和降低密级 5.1 符合下列条件的文件属于可解除或降低密级: 5.11 规定的保密期限届满; 5.12 已有新的替代文件出现; 5.13 外界情况已经变化,原密级已无必要的文件; 5.14 发生了其他可以解密和密级降低的情况; 5.2 解密和降低密级由文档秘书提出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人力资源方案大全》,涵盖 44 行业,7000 多份方案,全套只需 288 元,全国货到付款,联系 QQ: 578397097 问鼎 HR 总监殿堂的《人力资源操作大全》系列 中山桑芭丝服装有限公司 文书资料管理文件 起草:廖旭东 批准:章凤彬 公司保密制度 日期:2001/3/10 编号:S-01-16-01 第4页 共4页 第 0 次修改 5.3 解密和降低密级操作由总经理委托专人监管,文档秘书具体实施; 5.4 文件解密后一律当场销毁; 5.5 销毁程序为:公司总经理委托专人按清单一一核对正确无误,用碎纸机 或燃烧的方式进行。 6 奖惩 6.1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公司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 100--1000 元, 最高可按其实际贡献的 10%计算奖金: 6.11 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6.12 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 轻了损害后果的; 6.13 对公司保密工作作出了显著成绩的。 6.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罚款 500~3000 元,如情节严重,给予辞职,赔 偿公司经济损失; 6.21 因疏忽大意而泄露公司秘密; 6.22 遗失公司秘密文件资料; 6.23 出卖公司秘密的或利用公司秘密为已谋利的,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 还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人力资源方案大全》,涵盖 44 行业,7000 多份方案,全套只需 288 元,全国货到付款,联系 QQ: 578397097 问鼎 HR 总监殿堂的《人力资源操作大全》系列 《人力资源方案大全》,涵盖 44 行业,7000 多份方案,全套只需 288 元,全国货到付款,联系 QQ: 57839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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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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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R10.01.14A 保 签订地点:中国 本协议于200 密 协 河南 日期: 月 日由如下各方签署后生效: 年 议 编号: 甲方: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 电话:(0396)XXXXXXX 传真:(0396)XXXXXX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基于共同的利益,以期双方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保护双方 可能已经交流和/或希望进一步交流的某些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 。 1. 定义 1.1 “目的”:与各方间建立的商务关系相关或者有联系的任何商业谈判和洽谈的活动;及与各方 间业务关系相关的活动。 1.2 “保密信息”:在合作服务领域的合作中,与业务往来相关的所有信息或数据, 或与一方业务 或事务相关的所有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与当前或未来的产品、设计、业务计划、商业机会、 技术诀窍、工艺、顾客、雇员、产品来源、合同、研究与开发、生产流程及计划、市场营销及财务数据及其 它相关的保密信息)无论以何种方式(包括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方式)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或由 第三方代表一方向另一方披露;而不论该保密信息的披露是发生在本协议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保密 信息将不包括下述这些被披露的信息: 1.2.1 在接受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已经成为常识的信息; 1.2.2 接受方能够证明 (a)在从披露方获取之前,接受方已经拥有;或因一直使用从而知晓这些信息;或在其档案、电脑 或其他记录媒介中已经存在;也不是以前由接受方应披露方的要求承担保密责任的条件下接受 的信息; (b)未参照披露方所披露的任何信息而由接受方独立开发所得到的信息; 1.2.3 接受方从披露方以外的其它来源获得或可以得到的信息,而该等信息的获得是接受方在未违 反本协议的规定, 或通过无需承担保密义务, 或与披露方无使用关系的条件下获得的信息; 1.2.4 在本协议签署后披露方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且披露方对该信息没有泄漏或使用上的限制; 1.2.5 经披露方事先书面许可后,由接受方披露的信息。 2、保密信息的处理 2.1 接受方对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应当严守秘密,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这些相关的保密 措施至少应与接受方对其自身拥有的保密信息所采取保密措施相同。接受方保证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1页 共 3 页 以防止未经授权披露、复制或使用保密信息。接受方应当确保仅为保密信息的披露目的将保密信息披 露的范围限定在接受方内部有必要了解保密信息的雇员或董事之内。除非是为了必要的合理要求,否 则不应当复印或复制这些信息,且任何已复印或复制的信息的所有权归披露方拥有。在接到披露方书 面要求后30天内,接受方应当归还所有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及其复制品。 2.2 各方承认各方均为具有多个独立法人且分属不同法律管辖权的实体组织的成员之一,因而各方 同意一方可向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具体定义如下)提供保密信息。为此目的,各方同意: (a) 各方可以向各自的关联公司提供这些信息,但仅限于为便于这些分支机构完成本协议之目的而 有必要知道这些信息。 (b) 在适当的情况下,由一方的关联公司披露信息给另一方的关联公司或接受另一方的关联公司 披露的信息均应被视为信息披露的行为是接受方与披露方的信息披露行为。及 (c) 各方应负责任监督并确保其关联公司认真遵照并执行本协议的规定。 2.3 本协议中“关联公司”是指:在当前或将来,由某公司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至少50%的经营控制 权 或投票权。 3、赔偿 各方在此确认,未经授权而泄漏或者使用保密信息将可能给一方及其当前或未来的客户带来难以估 量的、无法弥补的损害或重大损失。各方将对因其自身违反本协议规定而给对方带来的所有相应损失 予以赔偿。同样,各方同意受害方有权寻求并立即获得相关部门提供的停止侵害的强制保护措施, 以 保证损害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责任或义务, 并确保受害方享有其它应得的权利及获得损害补偿。 4、责任限制及保证 4.1 接受方应当(i)不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不论该信息的全部或其部分内容)泄漏给第三方; (ii)将这些信息仅用于本协议之目的,且(iii)未经披露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这些信息或其部 分内容用于商业目的。除上文所述外,接受方有权按照法律要求,披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前提是其 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在此接受方只能披露法律要求的那部分保密信息, 而且接受方应 根据相应的法律, 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采取尽可能有效而合理的保密措施, 以确保所披露的保密 信息得到严格的保护。 4.2 任何一方保证其有权向另一方披露其自身的保密信息,且有权授权另一方将这些信息用于本协 议项下之目的。 5. 协议终止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将自保密信息披露之日起三(3)年后解除。 6. 弃权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权利,将不被视为自动弃权,除非该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明弃权。 7. 非转让 未经协议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中的全部或其部分权利和义务。 8. 仲裁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都应由各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提交广东省深圳市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由三(3)名仲裁员依照其规则在深圳按照中国法律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 第2页 共 3 页 均有约束力。 9.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由各方正式授权代表于本文开头年份及日期签署。 甲 方:XXXXX 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职 位: 职 位: 日 期: 日 期: 第3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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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 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 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 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 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 于保密范围。 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 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 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 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 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 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 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 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副总裁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 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秘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保密。 2.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副总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 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副 总裁批准。 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 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 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5)纸质废弃文件需经过特殊处理,如碎纸,涂改。 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 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 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接到报告,应立 即做出处理。 8.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信息秘密; ( 2) 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 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四.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 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 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 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 知悉者知悉的。 本管理准则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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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件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复件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编号: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公司 乙方: 乙方确认其在甲方工作期间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接触并了解了甲方的保密信 息;乙方理解并确认,向甲方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方披露任何这些保密信息, 将会严重损害甲方的经济利益或使甲方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有不正当竞 争可能;乙方理解并确认,如其直接或间接与甲方进行竞争或者为甲方的竞争 对手工作,将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甲方的保密信息被披露或被不当使用。 现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上的 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 知识产权 1.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设计、计算机软件、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应属于甲方享有的,甲方有权在 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设计、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尊重乙方依法应当由其本人享有的身份权利并协助乙 方行使这些权利。 2 保密信息的定义、表现形式和范围 2.1 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而获取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方式)任何 可以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且不为公众所知的具体商业信息均属甲 方的保密信息。 l 1 2.2 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未被公众所知的有关甲方分配和/或制造的产品、方法、工艺、改良、 公式、设计和方式的信息; 2) 甲方的业务和市场策略; 3) 图纸(含草图); 4) 研究开发的文件:包括记录研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比如 会议纪要、实验结果、技术改进通知、检验方法等; 5) 甲方计算成本的方式和公式; 6) 甲方(现有和潜在的)客户情况和市场渠道,包括客户名单; 7) 与研究项目、专有技术、价格、折扣、加价、未来业务策略、营销、招 标等有关的信息,任何价格敏感信息,以及与甲方的知识产权组合及策略有关 的信息; 8) 其他资料,包括其他与甲方的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信息经营信 息和技术信息,如采购计划、供货渠道、销售计划、会计财务报表、价格方案、分 配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档 案、重要的管理方法、相关的函电等。 9) 工资分配、经营情况、营利状况等,根据相关法律被公开的除外; 2.3 甲方的保密信息可以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形式所表现 如文件、甲方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以及电子 邮件等。 3 保密义务 3.1 乙方的保密义务是基于其对甲方的忠实义务的要求,保密是乙方的法 定义务,无须甲方为此支付任何补偿即应遵守。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 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防止泄露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l 2 义务的保密信息;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 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 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以保持其机密性; 2)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保密信息泄露或公布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 正确使用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4) 及时向甲方汇报获得的涉及甲方利益但甲方可能尚未知悉的保密 信息; 5) 不得利用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6) 妥善保管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3.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或在离开甲方之后(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 职),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任何保密信息泄露或公布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3 乙方离职后承担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实际上已 经公开; 3.4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均归甲方所有。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 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 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3.5 乙方应当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按照甲方指 定的方式、程序、时间和要求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保密信 息的一切载体,不得扣留、转让他人或者销毁、带出。但当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 l 3 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 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 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 泄密行为 4.1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将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私自 抄录、复制、E-MAIL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甲方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 制、传递; 2) 将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 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传递给甲方的竞争对手; 3) 未经甲方授权,以甲方的名义或以甲方乙方身份对外发布、提 供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4)在离开甲方后,以在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 或牟利; 5)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4.2 乙方如能提供明确并有说明力的书面证据,证明其行为属于下述性质 之一的,将不受协议中有关保密义务的约束: 1) 为履行其在甲方的职责并为甲方的利益所需要,在授权范围内正 确合理地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2) 为履行强行性的法律义务(如法院指令)而使用或披露甲方的保 密信息。在该种情形下,乙方使用或披露甲方保密信息的范围应仅限于为履行该 强行性法律义务所必需或该强行性法律义务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且乙方应在此 种使用或披露之前通知甲方,以便使甲方能够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措施。 5 l 竞业限制 4 5.1 乙方与甲方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 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 年的期间内,乙方负有竞业 限制义务。乙方在职期间,乙方同样不得违反竞业限制,与甲方进行竞争,而甲 方对此无须补偿。 5.2 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已经知悉自己属于涉密人员,属于竞业限制范围, 但是基于对于竞业限制的审慎态度,甲方可以书面告知乙方双方无须履行本竞 业限制条款,但保密条款仍有效。要求签署本协议的乙方履行竞业限制,甲方将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 人员。 5.3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无须甲方做出任何举证即必须承担竞 业限制义务。 5.4 甲方应在劳动关系结束前界定乙方是否属于应受到竞业限制的人员。甲 方解除或单方面终止或到期终止双方劳动合同的,甲方有义务于劳动关系结束 前向其书面确认其是否属于竞业限制范围;乙方辞职或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 甲方有义务在收到解除通知的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其是否属于竞业限制范 围。甲方未书面给与乙方确认的,乙方无须遵守竞业限制义务,与此相对等的是 甲方无须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5.5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 1) 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 2) 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者机构 工作或者在这种甲方或机构拥有利益; 3) 到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单位任职; 4) 自己直接或间接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5) 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直接或间接拥有、 管理、经营、控制、服务于、受聘于、担任顾问或参与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 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甲方的客户为乙方与甲方任 l 5 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前一年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同时也包括甲 方在乙方离开甲方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不管其实际 的地理位置。 6) 到甲方的供应商单位任职; 7) 到甲方客户现有的供应商单位任职; 8) 通过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它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9) 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乙方担任顾问; 10) 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乙方。 5.6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到以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 1) 2) 3) 其他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单位。 5.7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在竞业限制期内,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包括港、澳、台地区) ,如违反本条的,将被视为故意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 限制义务。 5.8 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如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担 任其顾问,不论是兼职还是专职的,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业务 经营,则乙方有义务在一周内将该用人单位的名称(姓名)、地址、业务经营情 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将本协议提供给该用人单位。 5.9 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承担 5.1 义务的,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后 年内,甲方应按月以乙方离职前十二月的平均月工资的 20%为(或具体 数额)标准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5.10 支付方式:甲方将在乙方履行竞业限制期的第一个月满的次月 日将 上一个月的竞业限制费转入乙方帐户,以后每月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均按此原则 发放。 l 6 5.11 乙方及时通知义务:如乙方遗失,挂失或取消该指定帐户,或由于 其他任何个人原因可能导致甲方无法将补偿费按时划到该指定帐户中,乙方必 须于 3 天内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办新的帐户,告知甲方 帐户号码。以确保甲方可以按月将补偿费划到指定的帐户。 5.12 如因乙方任何个人原因而可能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补偿费的,视 为乙方放弃补偿费的权利,但并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5.13 由补偿费产生的个调税:甲方负责为乙方代扣代缴由补偿费所产生 的个调税,并直接在给乙方的补偿费中扣除该款项。 5.14 甲方不支付补偿费的,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 本条款无效,双方义务均不再履行。 5.15 如甲方发现乙方已经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甲方诉诸于仲裁后即可 不再继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同时并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 违约责任 6.1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 害行为。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外,同时应当一次性向甲 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6.2 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金不足 弥补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实际损失执行赔偿金,向甲方承担赔 偿责任。 6.3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保密信息完全公开的,乙方应当赔偿该 保密信息的全部价值。保密信息的全部价值,可由国家认可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 评定。 6.4 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通 过司法途径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l 7 6.5 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明知乙方系存在竞业限制的乙方仍予以聘 用、在劳动关系未解除前予以聘用或通过其他方式致使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竞业限 制义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争议处理 7.1 甲方与乙方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 适用法律 8.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的相关 内容以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中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为准。 9 其他 9.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甲方与乙方双方盖章(签字)后 生效,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被视为是甲方《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 同等的效力。 9.3 甲方与乙方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 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职务: 日期: l 住址: 日期: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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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员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 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 本保密协议。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 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发展规划。 2) 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议记录。 3) 企业重要的财务、会计信息。 4) 企业重要会议决议和决策资料(如:新产品开发、重大设备投资、重大人事调 整等)。 5) 企业人事资料、工薪福利资料。 6) 客户资料和信息。 7) 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8) 谈判意图、标底、标书内容、招标底牌。 9) 产品调价方案、合同及效益评估资料、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 10) 原材料价格、消耗、成本、库存量。 11) 供应商资料和信息。 12) 经营决策、与同行竞争成败的信息、文献、报告及生产计划等。 13) 其他对外泄露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利竞争地位的资料和信息。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的专利技术、发明等资料; 2) 科研题目、科研进展情况; 3) 科研成果的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技术方案、设计图纸、电路设计、计算 机软件等; 4) 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价格、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 科研成果、中长期规划、技改计划; 5) 产品的制作技术、工艺流程、技术诀窍; 6) 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改造方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7) 新技术、新实验、新材料、新产品等; 8) 在设计、实验及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记录、数据、有关资料、图纸等; 9) 工程设计、电路设计、机械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试验结果、图纸、 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10) 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 11) 引进技术中有保密协议的技术资料; 12) 秘密渠道获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技术资料; 13) 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参数、生产经验 14) 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以及相关的传递、存储、查阅和加密措施; 15) 虽不属于先进的工艺技术,但属成套的技术资料、图纸、施工方案价值在 1 万 元以上的; 16) 其他对外泄露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利竞争地位的资料和信息。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 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纳入保密协议的范围。 第二条 保密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 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 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 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 何种原因离职。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 期承担保密义务): (A)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 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改进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对此应负有保密责任, 在甲方任职期间或离职后都不得将该技术、软件转让或无偿提供给同行业或相关 行业的其它公司。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 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 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双方确认,乙方在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甲方承 担的本职工作或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均属于甲方享有,其权利归 于甲方。 上述发明创造、改进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 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 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 些权利。 2、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 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 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 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 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 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 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 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 励。 3、乙方的保密义务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 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 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 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 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4) 不得在公开场所谈论甲方的商业秘密。 5) 不得复制、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及文件副本等。 6)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7)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 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9)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 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 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 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 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0)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11) 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 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 12)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 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 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13) 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者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 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 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 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 如果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 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 甲方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以个人人品保证,乙方到甲方企业应聘工作未受任何其他单位的委派并 为其他单位收集甲方经营管理信息。 第四条 竞业禁止 1、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2、离职后的竞业禁止 1)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需要竞业限制,由甲方依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和政府主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如果甲方没有书面通知乙方不需要竞业限制,则双方按照以 下 2)-5)条款执行。 2) 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贰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 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贰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 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 3) 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贰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 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贰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 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所谓与甲方有竞 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以下几类企业: 4) 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 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为:乙方在甲 方在职期间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5) 甲方将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按月打入乙方帐号,乙方如因帐号变更或未收 到竞业限制补偿费,需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的损失 , 并不能藉此免除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仍旧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双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四条 1、2 款所列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五万 元,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金额。 2、 因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 3 款所列义务,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 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 1)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 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 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 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纠纷带 来与诉讼有关的合理交通、住宿、律师代理、调查等) ,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 之内; 4) 如果甲方损失额与乙方获利额等均不能确认,乙方同意采用定额赔偿的办法 来确定损害赔偿额。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金额为 30 万元。 4、当乙方违反第 3 条第 4 款,即当甲方发现乙方应聘甲方单位工作系接受其他单 位派遣并帮助其派遣单位收集甲方上述信息资料者(简称工业间谍),一经发现, 甲方将对乙方实行包括但不限于立即辞退、提出经济赔偿的处罚,必要时可在当 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甲方同时有权通过适当的新闻媒体对乙方和其派遣单位的 此等行为予以谴责。 5、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 系。 6、乙方承诺,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对乙方包括 乙方所供职的单位提出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1、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当选择以下 解 决。 A、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 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2、上款的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七条 附则 1、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 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3、为保护甲方利益免遭进一步的损失,甲方有权在特殊情况下,要求企业保安 人员对各种原因离职的乙方实行现场监督物品移交并限时送其离开甲方工作场所。 4、本协议将作为甲方聘用乙方工作所签署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中的保 密条款共同有效。 5、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6、本协议所指的乙方是:因履行职务需要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企业员工。 第八条 声明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 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下签字为证: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日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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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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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乙方入职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有关其在原工作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 业限制义务,因未主动告知而致使甲方遭受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 产生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作品、知识性文档、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其知识产权均属于 甲方所有。 乙方同意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 有关知识产权。 第三条 双方确认,乙方离职后一年内,利用所掌握或接触的甲方之商业秘密所产生的智力成果或技术 创新,其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乙方应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其 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它商 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秘密性。 第五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上述载体全部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 也不得非因工作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信息或允许他人使用。 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不得将工作中知悉、获取的商业秘密拒为己有,不得私自留 存。 第七条 乙方离职之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 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 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八条 在工作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从 事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也不得在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组织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 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从事前述经营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乙方并 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 无论何时,乙方均不得怂恿、诱导、唆使甲方员工到竞争对手处工作。 第十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离职后一年内,在与甲方存在直接商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利 害关系的用人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甲方逐月发放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中,均已包括用以给乙方在竞业限制期内的补偿金额。 第十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甲方之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一)技术秘密是指甲方自行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并未公开的,且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源代码类:软件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等; 2、产品需求设计类:客户调研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书、项目管理计划和进度表、概要需求列 表、估算单、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含概要设计说明书,单元说明书或维护类设计说明书或改错 类设计说明书)等; 3、产品开发过程管理类:项目会议记录、项目评审记录、缺陷记录跟踪表、同行评审记录表、配置项 登记表、配置管理资料、组间协调记录表、需求跟踪与进度控制表、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 项目关闭报告、工作产品发版报告等; 4、技术文档类:专有技术资料、技术经验、技术培训资料、技术总结等; 5、质量管理类:产品评审报告、KDSP 相关资料、产品质量指标等; 6、产品应用实施类:产品实施方案、产品应用状况、客户使用情况等; (二)经营秘密是指甲方未公开的,并已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管理制度与流程、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 1、管理信息: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组织架构、计划与总结、董事会或管理层会议的决议和记录、业 务专项会议资料等 2、财务信息:财务报表、商业分析报告、税务资料、原材料进货渠道、审计报告、投融资交易、投资 分析报告等 3、人事信息:员工档案、组织人事资料、薪酬福利状况、培训计划、绩效考核资料等 4、营销信息:合同、产品报价、重大交易记录、客户档案、代理商资料、供应商资料、合作伙伴资料 市场调研报告、市场营销方案、重大市场活动等 第十二条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规定,其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替代赔偿金。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三条 双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若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完全了解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 乙双方于此同意上述条款,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署本协议。 甲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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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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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壹品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 重庆壹品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 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1条 权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 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 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 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 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 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 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2条 技术成果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 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 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 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 让。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 决。 第3条 保密制度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 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4条 不披露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 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 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 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5条 保密期间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 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2 年内。 第6条 不侵权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 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 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 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7条 竞业限制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 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 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8条 信息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 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 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9条 返还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 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 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 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10条 商业保密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则、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给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1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12、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13、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14、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15、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构成本、管理成本; 16、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17、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18、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 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 11 条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 12 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第 13 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 10 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 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 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 14 条 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附件《保密管理规 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各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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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职    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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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书 编号: 保密协议书 甲方:广州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保护商业秘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 乙方已阅读了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其中所列的文件/资料名称,以及凡涉及本企业技 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制作方法、技术、工艺、数据、程序、设计、客户名 单、货源情报、招投标文件、营销计划、经营决策等商业秘密,均属保密内容。 ★ 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二、保密责任 ★ 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本企业的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 料、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 乙方应该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企业员工有权制止一切泄密本企业的行 为。本企业对因保守企业秘密而行使职权的员工进行保护,对有功者实行奖励。 ★ 乙方调离甲方,应得到甲方的同意,并把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担不向 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保证在两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 ★ 甲乙双方有违反本协议而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进行赔偿。乙方若有违反本协 议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向相关法律机关提起诉讼,并有权要求法律机构对乙方采取强 制措施,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 甲方应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向乙方支付 10 元(人民币)作为保密费,支付方式为按月 在工资中发放。 三、保密期限 ★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后为本协议终止日。 四、其他 ★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日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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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1.目的: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 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包括: 2.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议。 2.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职责: 3.1总裁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保密协议的签 订,归档公司秘密的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按公司规定秘密的分级和密级标明,确定保密期限,并负责实 施保密措施。 3.3 公司所有涉及公司秘密的员工均应根据参加项目的不同承诺不同服务年限 及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流程图: 无 5.内容 5.1公司秘密的分级为:"绝密"、"机密"、"密级"三级。 5.1.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 害; 5.1.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5.1.3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5.2公司秘级的确定: 5.2.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5.2.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5.2.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 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5.3保密措施 5.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 抄、保存和销毁,由总裁办指派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 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5.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未经主管总监及人力资源部部长批准, 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 5.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 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5.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裁批准。 5.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 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 议文件;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5.3.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5.3.7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并及时报告总裁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以便做出处理。 5.4责任与处罚 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按照保密协议约定条款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处理: (1) 私自将公司秘密文件带出公司的; (2) 违反本制度所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追究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 (1) 私自拷贝公司秘密文件资料的电子版本,私自将公司秘密文件带出公司 并造成后果的; (2)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4)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6.表格 无 7.附件 《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名称:公司 乙方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现住址: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 确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 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鉴于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进入甲 方之前,对所有以前的工作单位或任何第三方均未承担(或不再承担)任何有 关秘密的保密或不使用义务,也未承担(或不再承担)任何竞业禁止义务。因 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对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任何第三方无关;乙方承担甲 方交付的工作,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所述不实,由乙方自行 承担责任。 2、乙方鉴于已经或将要参加甲方 项目组,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向甲方承诺:自签订本保密协议之日起为甲方服务的期限不低于 年,在 年期限内,乙方自愿放弃劳动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全部权利;若双方劳动合同的剩余期限低于 年,则同意自动延续至满 年时止。 二、商业秘密的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包括甲方专有的技术方案(含新产品开发的方案、技术、工艺 等)、技术手段、网络信息、考评方法、技术指标、系统及应用软件、数据库、未公开 的科技成果、技术文档、商务合同、招标方案、评标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 电等。 2、经营信息:包括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暂不公开或不公 开的经营分析、财务、统计信息;公司市场营销策略、客户资料、重大商业活动计 划及安排、暂不公开或不公开的合作伙伴相关业务信息;公司重要会议内容及 记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3、人事信息:包括薪资、福利、暂不公开或不公开的人员信息等。 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5、其他一切涉及甲方的企业运营状况,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甲方采 取保护措施予以管理的资料、信息等。 三、乙方对甲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1、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企业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 得超出工作使用范围; 5、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 方的资料,如文件、设计、数据、模型、实验记录、工作手册等,个人工作日志中 如含有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的,亦应清退或在甲方监督下销毁;乙方须列 出清退清单(一式两份),由甲方有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并分别保存。 四、保密期限及要求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内,不得为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同或有竞争关系的行业或企业提供服务;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内,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劝说、诱导甲方的其他劳动者辞职;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年内,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五、经济补偿 1、甲方鉴于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1年、□6个月、□3个月) 内承担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可能减少其劳动报酬,故同意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 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6个月、□3个月、□1.5个月)的平均收入(不含绩效考 核年薪)作为补偿金; 2、前款所述的补偿金分(□6次、□3次、□1次)支付,乙方自双方劳动关 系解除或终止之日的当月起每月的前10日亲自到甲方签字领取;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未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补 偿金,逾期超过1个月的,视为甲方放弃了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此种情况下, 甲方无需承担继续支付补偿金的义务; 2、乙方因参加 项目组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如因乙方原因未 能达到承诺的最低期限,除应按照其从甲方领取工资(扣除甲方全体职工相应 期限可领取的平均工资数额)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竞 业禁止条款; 3、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违反了本协议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 或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未办理资料移交手续,除应按照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 偿金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 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条款; 4、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违反了本协议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 义务,除应按照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金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 密义务和竞业禁止条款。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 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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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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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 经验、技能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 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 果、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 物流资料、定价政策、广告策略、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 表率内容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各级员工的薪资收入等。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 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 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 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 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 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 二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 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同类产品或经营 同类业务。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 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 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 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 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 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 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 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 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 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 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 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1)款 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 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 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 _________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 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_________。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 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附:甲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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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公司秘密的有 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 造、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有关的知识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 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 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 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 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 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 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 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者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 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 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 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 2 年内。乙方认可,甲方在支 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支付“保密津贴”故而无须再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因工作需要如会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时,亦不得擅自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的行为,应与甲方商量,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 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 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承诺,其在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 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以任何形式担任任何职务。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光 盘、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 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务,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 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 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 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 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资料、销售信息、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 货渠道,等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从甲方聘用乙方进公司第一天开始到离开公司任职的最后一日。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 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二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由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根据其乙方于甲方担任之工作性质,应当一次性支付 1-5 万元的违约金;无论违 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 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给甲方造成的重大损 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项协议对乙方的继承人、接受遗赠者、遗 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等仍然有效;同时,对甲方和获得甲方产权的任何组织及其分支机构有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 第十九条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合同之附件,与劳动合同具同等效力。 乙方保证,本人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了这个协议的各项条款,并有能力按照协议的条款执行。 甲方公司(签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乙方签约员工(签章):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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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费含在工资中的约定是否合法

保密费含在工资中的约定是否合法

保密费含在工资中的约定是否合法 | 劳动法 | 求职陷阱 | 签约违约 | 职场动态 | 职业规划 | 职业测评 | 范文资料   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要求员工签订保密合 同,这是符合规定的,也是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 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企业为了保护其正 当的经济利益,要求员工保护商业秘密,应受法律保护。   至于保密费是否可以工资中,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第十条 规定:“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 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 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二)附加工资、保留工 资。”因此保密费不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确需特殊保护,建议将 保密费单列作为企业的一项独立费用支出。   员工泄露用人单位技术秘密,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法律责任,上海市的规定是,《上 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 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 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 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原料配方、 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资料、管理方法、营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因此员工和 不正当使用该技术秘密的个人或单位都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应根据该规定的第二十 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 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 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 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但员工赔偿额比例,目前法律法规无明确 的规定。 有竟业限制一定要足补偿,注意:这个补偿一定要离职后才发放的,离职前的不能算。限制几个月发几个 月工资,数额为不少于离职时月工资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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