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技术保密合同书

【范本】技术保密合同书

技术保密合同书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 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 内任职。 (三)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四)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 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 3~10 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 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 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 一九 年 签名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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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范本】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且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将会获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 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 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相关 的图纸、数据等所有资料。 2.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专利技术”系指乙方享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技术和专利技术(含申 请)产品信息及与之相关的图纸、数据等所有资料。 3.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技术秘密”系指乙方专有,并且虽未获得专利保护或申请专利但乙方已 经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生产工艺或技术手段(含制造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技术方案、制造方 案、工艺流程、数据库、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说明书等一切有关信息。 4. 甲方对上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乙方的上 述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甲方的保密义务 1.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 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2.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 使任何第三方(包括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 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在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 的侵犯乙方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包括以任何形式实或使用乙方专利技术的全部或部分)。 3.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乙方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 施 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乙方法定代表人。 4. 在任何时候,甲方均承认乙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享有所有甲方在任职期间,参与实施、研发 或获得、制作的乙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并承诺恪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5.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传真以及其 1 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6. 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甲方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其保管的所有有关乙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乙 方,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7. 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当遵守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产生的发明创造、 技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 本协议自甲方入职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以在先者为准)。 2. 甲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 3 年内不允许从事与此项目相关工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因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乙方的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权利的,严重损害乙方经济利益的,乙方 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项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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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HK—RL—ZD—2021(V1-0)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XCHK—RL—ZD—2021(V1-0)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XCHK—RL—ZD—2021(V1.0) 一、总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 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和 资料。 (二)保密工作方针: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兼顾信息安全性与工 作便利性。 (三)保密工作原则:属地负责、领导干部主导。 (四)保密工作重点:涉密部门、环节、涉密人员与涉密载体的 管理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 (五)保密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各项保密管理制度,人防、物防、 技防相结合,以人为本并充分发挥保密防范设施、设备作用,不断提 高保密管理与技术防范的水平。 (六)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二、保密组织机构与职能 (一)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各部 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组成。保密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和管理。 3、负责审定公司保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审定公司保密信息、设备、岗位、人员、环节和密级。 5、指导开展重大涉密事项、涉外活动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 督指导。 6、调查一般失泄密事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重大失泄密案件。 7、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会议。 (二)保密委员会下设立保密办公室,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保 密办公室承办。保密办公室设在公司总裁办,保密办主任由总经理助 理兼任。保密办主要职责为 : 1、贯彻执行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决策和部署。 2、提出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3、负责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会同各部门开展定密、密级调整工作,管理各类涉密信息、设 备、岗位、人员、环节。 5、负责组织现代办公自动化设备和通讯工具的使用管理,组织涉 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及审查、审批工作。 6、对公司通过纸媒、网媒、广播电视等渠道对外发布的重大信息 进行保密审查。 7、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和培训工作。 8、负责保密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制定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组织实 施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防护措施检查和保密技术设施、设备 购置。 9、负责保密工作的奖惩及保密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工作。 10、负责组织召开保密工作年度例会和不定期会议。 (三)公司涉密的业务部门可指定兼职保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 日常保密工作。兼职保密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保密法律、 法规和保密委员会制定的各项保 密规章制度。 2、结合部门实际提出保密工作具体要求和防范措施。 3、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本部门的保密管理工作。 4、配合保密办公室开展各项保密工作,监督、检查本部门执行保 密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向保密办公室汇报。 5、负责对本部门制作管理的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6、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7、协助查处本部门发生的失、泄密事件。 三、秘密等级及内容 (一)公司的保密级别分为: 绝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内部资料★★: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 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二)各级别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内容 保密内容 按以下三 级划分: 标准 绝密级(★★★★★) 1、财务数据、会计信息; 2、公司客户资源和合作渠道(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住址、 经营单位情况等); 主责/组织 各部门负责人 3、合作企业资料、未发布的合作意向; 4、技术信息、技术方案、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实验及测试结果、 技术数据、图纸、未发行前的样品、模型; 5、公司产品模型等研发资料、收益方式和数据; 6、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 策; 7、公司领导的电传、传真、书信; 8、公司非公开的报表及战略性文件; 9、公司各项未公开合同内容。 机密级(★★★★) 1、公司未公开的规章制度、流程等; 2、公司各项合同、文本、传真、邮件; 3、公司各种报表、数据、分析报告、非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 户、帐号; 4、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客户提交的文件、资料; 5、未实施的营销策略、计划; 各部门负责人 6、未公示的认证模式和服务定价、收费标准等方案; 7、未实施的市场推广方案; 8、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9、人力资源相关信息(组织状况、工资资料、人事档案、未公开及 未审批的人员任免等)。 秘密级(★★★) 1、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员工手册、部门规章制度; 2、员工个人薪资; 各部门负责人 3、 公司各项会议内容及记录资料。 内部资料(★★) 1、公司培训资料; 2、产品手册; 各部门负责人 3、公司内刊。 公开资料 1、公开发行的宣传页、广告、活动宣传; 无 2、对外公布企业经营信息、行业信息。 文件和资 料保密 1、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先拟定文稿的密级。然后由行政经理核准 文件密级。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文稿拟定人 2、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印制。 行政人事部 3、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保密办批准。 保密办 4、保管:所有保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或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5、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 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6、销毁: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 纸机,不准未经切碎做收购处理。 1、属公司保密级别内容的,由保密办签字方可借阅。未经允许,任 何人不准向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散播,违者一次至少罚款 500 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负责保管保密文件的部门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准给任何单位或个 人借阅、复印,违者一次至少罚款 200 元。 保密资料 借阅权限 专人 行政人事部 各部门 全体 专人 3、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因公检查、参观、属保密内容的,各接待部 门必须提前请示保密办批准,不准私自做主。违者一次至少罚款 200 元。 全体 4、因工作需要查阅属保密内容的文件,须经部门领导及保密办审批 后方可查阅,事后立即归还,违者一次至少罚款 100 元。 全体 保密资料 保管 1、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涉密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 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 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违者一次罚款 50 元。 2、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 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保密办;机密及以上密级事件须 保密办应立即报总经理批准后做出处理,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连带责任 以上条例若有违反,直接领导承担 60-80%的连带责任。 全体 全体 全体 四、涉密人员与涉密岗位 涉密人员管理包括涉密人员任职资格、涉密人员审查、涉密人员 录用、涉密岗位涉密等级界定与调整、涉密人员调动审查、涉密人员 脱密期、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等内容。 (一)涉密人员任职资格,包括但不限于 1、热爱祖国,政治可靠,爱岗敬业。 2、了解本岗位保密知识。 3、能够履行保密守则,确保本岗位秘密安全。 4、能够按要求参加公司和上级组织的保密教育培训。 5、能够了解、会使用本岗位保密设备。 6、脱离涉密岗位后,能够继续履行保密责任。 (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接触、知悉秘密的涉密人员,必须坚持 “先审查后录用”的原则。凡新进入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须履行审查 程序,人事部门负责审核拟聘人员的历史背景、工作表现;保密办负 责考察拟聘人员的保密意识、保密知识以及保密制度的熟悉程度;用 人部门审核拟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保密要求。 (三)原则上,公司全体员工均应签署保密协议。 (四)涉密人员调动审查 1、重要涉密岗位人员调动,应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保密办公室、 人事部门会审,总经理审批。 2、一般涉密岗位人员调动,应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人事部门会 审,总经理审批。 3、涉密人员调动工作或退休离岗前,不得擅自销毁和处理个人保 管使用的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与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附件)。 4、人事部门在办理调出人员档案迁移时,对调出人员档案中涉及 公司秘密的材料应进行非密化处理,并在档案中注明其涉密等级和脱 密期。脱密期限为:重要涉密人员一年,一般涉密人员六个月。 调出公司的涉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与其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 在保密办公室备案(附件)。 (五)涉密人员其他管理事项 1、未毕业或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涉密岗位实习,确需在涉 密岗位实习的,应由用人部门提出,经保密办、人事部门审查,主管 领导批准。用人部门在实习档案中要对涉及的秘密事项做出非密化处 理,并标明其所接触涉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2、对于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或外派的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从事涉密 岗位工作。如有特别需要,须由用人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涉密人员资 格审查表,经保密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使用, 并报保密办公室备案。上岗后纳入涉密人员管理范围。 3、用人部门领导应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进行有效的监督、检 查和管理,如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应及时报保密办公室处理。 五、涉密技术的保密管理 涉密技术是指包含技术秘密内容的软件、技术文档、数据、图纸、 照片、文件等。 (一)涉密技术的密级划分 1、机密级是指公司的重要技术秘密,如发生泄露将会使公司、供 应商或客户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程序 原代码、重要的技术方案、算法、接口代码、硬件成本等。 2、秘密级是公司的一般技术秘密,如发生泄露将会使公司和客户 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预算、一般 性技术解决方案、售前技术解决方案等。 (二)涉密技术的密级确定和保密期限确定 1、技术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具体意 见,经部门领导审核,保密办公室审查后批准确定( 附件九)。 2、产品研发项目中产生的研究报告等最终科研成果的密级和保密 期限,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有关保密规定提出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 围,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司领导会同保密办公室审查后批准确 定 (附件九)。 3、正在办理或形成过程中的文件、研究报告、程序、资料等秘密 事项,由公司主管部门、人员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先行拟定密级,并按 拟定的密级进行管理。工作完成后再按审批程序正式确定密级和保密 期限。 4、保密期限:公司根据涉密技术的保密要求综合评估确定保密期 限,机密级不少于 3 年,秘密级不少于 1 年。 (三)涉密技术的保密管理 1、机密级技术资料由公司专人负责保管,只限于公司领导、直接 责任人和指定范围内使用。其他人员借阅使用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同意。秘密级技术资料由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可供工作需 要的人员使用。 2、公司机密级涉密技术资料要使用专门的保管设备和场地进行管 理,电子文档要设定密码,由公司指定专人掌握。 3、在来宾接待和对外技术交流上,不介绍涉及保密内容的技术资 料,如来宾索要技术资料的,要事先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4、公司人员编写的对外发布的技术资料,凡涉及保密内容的,一 律要经过公司领导和保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才能对外发布。 5、涉密技术资料不得随意复印和摘抄,因工作需要的,需要经过 公司主管领导和保密委员会批准。 6、非涉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涉密工作间,接触涉密文件,如 因工作需要借阅涉密资料的,需要经公司领导和保密委员会批准。 7、涉密技术内容原则上不得对外宣传报道,如因广告、技术交流 等工作需要,要事先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和保密委员会审批同意。 六、涉密设备 保密管理 涉密设备包括计算机、U 盘等外接存储固件、网络服务器。 (一)对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保密要求如下 : 1、严禁涉密计算机上公共互联网。 2、涉密人员在计算机制作涉密载体时,应避免无关人员旁观。在 不操作时间超过 5 分钟时应设置屏幕保护。密级文件不得存放在便携 式计算机硬盘上,应存入 U 盘或活动硬盘中,放入密码文件柜中保存。 3、涉密计算机开机应设置密码。处理一般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有效 开机密码要 6 位以上,密码一个月更换一次。处理重要涉密信息的计 算机有效开机密码要 8 位以上,密码一周更换一次。 4、涉密计算机在无保密保障条件下工作的,必须使用视频电磁干 扰器。 5、涉密计算机( 含磁盘等涉密载体 ) 原则上不得携带出办公 区。如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区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 6、涉密计算机及活动硬盘由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保密办公室备案。 7、原则上,私人便携式计算机不得处理公司涉密信息。 8、涉密计算机淘汰后只能限公司内部调剂使用。在没有确认对公 司秘密信息进行安全清除前,禁止将处理过公司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和 作价外卖或外拨使用。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打印机等终端设备,利用 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存贮和传输的设备、技术、 管理的集成。包括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 联接各部门的涉密网络信 息系统,简称内网 ) 和非涉密信息系统 ( 联接社会公共互联网的 局域网络,简称外网 ) 。 (三)对内网保密工作实施严格管理 1、联入内网的计算机必须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2、涉密信息系统运行时,信息访问必须按授权审批程序执行。根 据涉密情况和人员、部门的职能权限划分出访问权限,网络安全管理 员执行授权 。 3、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实现与社会公共互联网的物理隔离即 内网和外网的物理隔离,内网不得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接入社会公共互 联网。 4、上内网信息限制在机密级及以下,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批制 度。 5、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的保密工作,坚持 “谁上网,谁负 责 ”的原则。禁止私自联机上网,越权操作,擅自装载软件和将未采 取安全保密防范措施的涉密数据上网。 6、凡在内网信息系统内存贮、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均应 在存贮文件名和文件首页上标明相应的密级标识。 7、各部门应严格控制上网计算机的文件目录,需要在内网上交流 的涉密信息,应放置在专门的目录区内。按照保密规定设置口令进行 采集、存贮、处理、交流、传递。在网络管理过程中,若发现有未进 行安全共享设置的密级文件,经网络管理员确认后,有权将该涉密文 件删除。 8、应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网络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网络审 计员 ( 简称“三员” ) ,负责网络安全运行和系统管理。“三 员”应该专人专职,不得互兼。网络安全管理员应明确职责,建立网 络安全监控日志,以备查验。 9、网络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控制相关人员对系统的各级访问权限, 其密码口令不得泄漏。网络安全管理员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及时进 行漏洞扫描,防止非法外联和他人非法入侵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员应 严格对数据的存贮、更新、删除进行管理,防止对已有数据和文件进 行非法传播和破坏。 10、上网用户要每周更换登录密码,密码不少于 10 位,及时取消 不必要的共享目录。网上所有涉密信息系统必须通过身份认证系统进 入,确保只有合法用户才能访问。禁止对服务器的匿名访问。 11、凡存贮过公司秘密信息的内网终端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如要 移做它用,应及时进行非密化处理和重新装载操作系统。 12、严禁上外网计算机处理涉技术机密级别以上信息。 (四)通信设备与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由行政部与技术部共 同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落实情况。 七、涉密载体 保密管理 (一)涉密载体包括: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 记载的纸质载体(文件、资料、笔记、图纸、地图、表格等)、磁介 质载体(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 盘、录像带、录音带等)、 光介质载体(光盘)和胶片(含软片、照片)等。 用于日常工作记载涉密信息的涉密载体(计算机软盘、U 盘、移 动硬盘,光盘、磁带等),由保密办公室统一登记、发放、销毁。 (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内容包括:涉密载体制作、涉密文件资 料复制、涉密载体借阅使用、涉密载体保管、涉密载体销毁、涉密载 体运输、涉密载体维修等。 (三)涉密载体管理主要由使用部门、行政人事部、运营中心, 按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对所需的防护设施、装置和技术由保密办公室、 行政人事部负责。 (四)涉密载体制作 1、对涉密载体制作内容的审批一经完成,涉密载体内容原稿就不 应再做数据的修改补充,如需进行修改补充,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2、涉密载体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制作输出,制作部门和个 人不准私自留存,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页等要及时按保密规定销毁。 3、涉密磁介质、光盘的制作或纸质印刷应在公司内或特定单位制 作。 4、涉密载体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及时销毁。 5、制作涉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计算机等电子设 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露的保密措施。 (五)涉密载体收发与传递 1、涉密载体收发人员必须诚实可靠,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 纪律。 2、涉密载体的收发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程序,履行封装、清点、 勘验、交接签字手续。 3、涉密载体传递必须包装严密 ( 使用规定包装品 ) ,并在封 皮上标明密级和编号。 (六)涉密载体保管 1、保存涉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场所,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涉 密载体保存、保管方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载体存入保密设备中。涉 密载体保管方式有密码保险柜、密码文件柜、有防护装置的独立库房。 3、各部门产生的涉密载体按规定需要归档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保管。自用的由各部门妥善保管。 4、绝密级载体必须存放在密码保险柜内,集中存放的库房应装备 防护设施和必要的防护探测设备,并实行单独登记专人保管。 5、涉密载体保管部门要定期对所保管的涉密载体实物进行清点、 核对和清退,做到“账物相符”。 6、个人不得私自留存涉密载体。私自留存涉密载体具体指: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所保存的涉密载体,不办理移交手续的。 ﹡临时借用的涉密载体在工作完成后不及时归还的。 ﹡个人阅办完毕的涉密文件应当清退而不清退的。 ﹡擅自扩大制作数量后自留的。 7、原则上不得携带涉密载体外出。对有特殊需要的必须做到 : ﹡履行保密审批手续。 ﹡携带涉密载体外出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涉密载体处于携 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携带机密级载体外出应用专车接送,两人以上同行。 ﹡禁止携带涉密载体出入公共场所、探亲访友、参加外事活动和 参加双边或多边谈判。 (七)涉密载体销毁 1、拟销毁的涉密载体要登记、核对,并履行审批手续。 2、少量纸质涉密载体的销毁可以便用粉末式碎纸机销毁。 3、大量集中销毁工作由保密办公室归口负责。至少 1 人核对、1 人监销。 4、销毁存储有密级信息的磁介质、光盘等载体要使用物理或化学 的方法销毁,并且做到不可恢复。 5、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给小贩。 (八)涉密载体维修 1、涉密载体维修原则上应坚持在公司内进行。外来人员在公司内 进行维修应有有关专业人员在现场监督。 2、公司内无法维修必须到公司外维修的,使用部门与保密办公室 应共同做好登记并履行审批手续。涉密载体在送修前要将载有的涉密 信息彻底删除。外出维修时必须有公司有关专业人员在场监督维修。 3、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记录有涉密信息的部件,必须带回公司 销毁,禁止将其折抵维修费或随意抛弃。 八、其他 1、保密工作应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加强防范,处处留心。 2、本规定与公司《员工手册》、《员工保密管理制度》、《保密 协议》等配套使用。 3、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4、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南新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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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保密协议-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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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 工程技术保密协议 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 ×××”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 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 (“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 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 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 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 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 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1) 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2) 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3) 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 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4) 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5)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6) 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 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 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 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 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第1页共4页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 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 项目中的合作。根 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 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 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 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 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 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 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 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 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 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 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 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 非权利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 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 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 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 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 违约和赔偿 1、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 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 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 损失为限。 第2页共4页 第六条 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 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 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第七条 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 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无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 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 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 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接收方 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提供方应给予补偿,但接收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 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 他权利和补偿权。 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 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提供 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接收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 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 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代表/公司签署 签字: 姓名: 职务: 第3页共4页 代表/公司签署 签字: 姓名: 职务: 日期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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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为了保护甲方拥有的各项信息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甲方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并同 时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及乙方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 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的有关事宜,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认为每一位乙方均是甲方的主人,为此甲方将毫无保留地为每一位乙方提供履行 岗位职责的一切可能条件。 二、双万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固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 务信息而产生的发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其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 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 让。 三、保密范围 以下提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于保密范围,乙方没有预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准许, 不得传播、复印、借出泄露给其他人属于保密的信息。同时,在其他人面前使用这些资料时,不 泄露给他人: 1、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蓑、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经 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 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遭,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 容等); 2、甲方财政预算、决置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3、甲方的经营万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4、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5、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甲方各级乙方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6、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7、甲方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每个乙方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 保密; 8、客户透露给甲方乙方的资料,或甲方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明显 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甲方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9、甲方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乙方必须严格遵 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甲方规定和合同要求。 四、权利和义务: l、甲方为乙方提供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 展的机会。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 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或属于第三方但甲 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5、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6、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 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客户秘密信息文件、资料、图表、笔记、 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或客户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 信息有无价值,乙方应在离职时,或于甲方提出请求时,退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 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8.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 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 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 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 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固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交通费、复印费、通讯费、诉讼 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__款要求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 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六、保密期限: 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生劳动合同解除后的__年内。 七、争议的解决万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 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所在 地法院。 八、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 他部分的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 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 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设计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 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设计作品、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万转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 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 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 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 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 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 规丘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 息。 第四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 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万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 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 离职。 第五争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 无限期保): (1)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第六条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 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1)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2)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任职的工资报酬时,提前支付甲方离职后乙方 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金 ,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七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而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拄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 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八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 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 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九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代理、 经营同类品牌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舍伙人、董事、 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十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 有权转让给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 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 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的客户名单,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 等); 2、乙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3、乙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4、乙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5、乙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乙方各级别及甲方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6、乙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7、乙方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每个甲方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保密; 8、客户透露给乙方甲方的资料,或乙方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 明显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乙方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9、乙方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甲方必须严 格遵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乙方规定和合同要求。 1 0、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 汁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 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 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 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问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 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万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万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 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 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 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 院。 第十五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压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叁仟 元;无论违 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l,甲方的违约行为拾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 偿损是,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2.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甲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乙方为开发、培 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乙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 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乙方因调查追究甲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交通费、复印费、通讯费、 诉讼费、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违约行为侵犯了乙方商业秘密权利的,乙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 款要求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3、甲方严重侵犯乙方的商业秘密,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 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 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公司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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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模板(拿来即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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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 (固定电话) 鉴于乙方系甲方员工,并获得甲方支付的报酬,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的保密事宜, 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保密内容 乙方须予以保密之信息指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存续前、存续中及解除劳动合同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公司管理 乙方在从事制定工作中获悉的甲方之近、中、远期业务发展计划、资金及融资状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营 运作业规范、分配方案、战略计划、行销企划、财务会计资料、物料采购、人事管理(人事资料、薪酬资料 、 录用条件等)、品质控制制度、货源情报等; 2、 市场信息 行销计划、合作计划、方式、各类协议、经销商名单、供应商名单、用户名称、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 、 交易价格、定价政策、销售策略、工程信息等; 3、 技术信息 技术笔记及文档、保密数据、设计程式、技术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 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 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和甲方的公司内部系统有关之所有资料、图表、文件、电脑软件等等及其他与甲方营业 活动和方式有关之资料等;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电脑文档、图片、视听资料等信息载体。 第二条、 保密期限 1、 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确立期间;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间; 3、 任何有可能造成甲方名誉及经济损失期间。 第三条、 保密义务 1、 乙方应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信息视为公司信息秘密,不得将这些信息用于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 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与其所从事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 2、 乙方只能将其掌握的甲方的信息秘密用于甲方许可的事由,或者用于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 秘密用于其他方面。乙方或者第三方对于甲方的信息秘密的任何修改、打印、复制均需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3、 出于甲方的需要,乙方在公司内部更换职位时,乙方应在工作交接时交出其掌握的与新工作无关的所有信息 秘密资料。 4、 在日常工作中,乙方应将涉及甲方信息秘密的资料,与其他一般性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保证将涉及甲方 信息秘密的资料至于安全处所,以防止非相关人员之接触,并确保该资料不致泄密。 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且不限于口头、书面、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其任 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信息秘密。 6、 乙方在完成工作后,对于废弃不用的保密资料应作如下处理:文件、图纸等磁盘或移动存储、视听资料或其 他不易销毁的食物及时交还甲方,由甲方统一处理。 7、 乙方在遗失甲方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以便是甲方能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因信息秘密泄露 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若为故意情事,一经查核,甲方得依下述【违约责任】追溯既往。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在充分了解所从事工作会接触公司有关商业信息秘密且任何泄密将造成公司重大利益伤害的基础上,作出如 下陈述和保证: 1、 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是他人获得、使用这些 信息。 2、 除甲方正式的书面指示外,任何口头或非正式的书面指示均不构成乙方向任何第三方告知或提供与甲方信息 秘密有关之资料的抗辩理由。 3、 除工作上确有必要外,乙方保证不出于故意了解、掌握非本部门所涉及的信息秘密和技术秘密,更不会出于 故意获取有关的资料。 4、 乙方保证在任职期间或离开职务后(包括调职、离职、停职等原因),不私自复印或保留和甲方信息秘密有 关之任何资料,亦不将知悉的内容泄露于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协助第三方获悉相关资料的内容。 5、 乙方保证在职期间,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与第三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尤其在任职期间 , 不利用其在工作中了解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为自己或第三方从事本工作相同或类似之工作或研究,以获得不正 当之利益或造成甲方之损害。 6、 鉴于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信息秘密,对甲方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 乙方均承担甲方因投资、培训或提供创造机会而对这些信息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乙方保证:在劳动合同终止 后,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甲方的竞争领域内使用该信息秘密,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 甲方公司内掌握信息秘密的职工离开甲方。 7、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时,所有由乙方所作或保管的有关甲方上述保密内容的笔记、备忘录及任何形式的 档案、文件、物品等均需即时交予甲方,并由甲方签收。 8、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 、 计算机软件、程式、技术秘密或其他信息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 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信息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 方转让,无需经过乙方的同意。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 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说明 本合同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 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 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及陈述和保证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利按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单 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 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3、 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额归还甲方。 4、 乙方违约的事实并不能解除其在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在因违约而赔偿甲方损失后,仍需继续遵守本保 密 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甲、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 决。 第八条、 其他 甲乙双方可根据工具实际工作情况,对本合同未尽之处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九、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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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密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持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非常重要措施就是与员工,特别是与掌握商业 秘密的员工订立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实践中被认为的商业秘密一般是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一 般包括了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技术内容、专利动向和影响等等;而经营信息, 一般有产品的市场调查结果、市场预测和个阶段的市场规划、经营战略、流通 渠道和机构,还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 标底及标书内容的信息。针对形形色色的商业秘密,企业应该针对自己的情况 设置非常细致和明确的条款来对其进行约定,避免秘密的外泄。   对企业来说,以下的方法和措施应该是值得借鉴的:   1.约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应该将保密措施贯穿于所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阶段的所有人,以单 独的保密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来约束秘密的外泄:在劳动关系建立 之前,凡是所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应当订立单独的详细的保密合同;而在 签订劳动合同的阶段,应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详细的保密条款。   2. 约定违约与损害赔偿责任。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最好确立明确的数额, 同时需要约定如果造成的损害大于违约金时的赔偿责任。   3.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约定在劳 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 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 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企业可以与员工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的竞业限制条款,使掌握商 业秘密的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 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 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企业必须要注意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问题。一方 面,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 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补偿 的标准应当以该员工在公司的工资为准,否则竞业限制协议对员工没有约束力。 另一方面,竞业禁止条款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要具有合理性。   4.脱密期与脱密措施。   确立涉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该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 月),即在该提前通知期限内实施脱密措施,例如在该确定的提前通知期限内, 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更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来减少秘密的泄露风险。当然 在此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了提前六个月的通知期,就不能再约定竞业限制条 款,两者只能选择一种。考虑到确立脱密期限的约定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而如果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协议,那么必须要支付补偿金来使得该条款有效。 从公司的利益考虑,建议公司针对一般人员可以签订脱密期条款,避免签订竞 业限制条款带来的经济补偿问题;而针对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或者其他 可以接触到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人员则可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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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 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 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 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 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 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 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 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 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 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 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 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 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 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 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 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 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 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 种 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 5 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 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 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 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 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 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 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 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 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 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 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 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 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 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 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 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 30 倍 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 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 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 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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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 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 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 1、经营内容。包括属于甲方的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营销计 划、进货渠道、采购资料、定价政策、客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 及标书、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内容。 2、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 务的其他事项。   三、对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公司秘 密。 3、如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应当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4、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所有与 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以任何媒介储存的 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据公司指令加以处理并归还给甲方,不得留 存任何有关文件和资料。 5、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 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 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 6、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承担 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 客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 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 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乙方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 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 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 品或服务。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 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 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 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 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 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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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技巧】保密协议审查要点

【订立技巧】保密协议审查要点

保密协议审查的重点事项保密协议审查的重点事项 在提供审查保密协议审查意见之前,首先要审查以下重点事项: 1. 明确保密协议的缔约方 要明确方是否采用特殊目的公司(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作为缔约 方,缔约方是否是信息持有方还是中介公司。明确此点可以确认保密协议权利 义务的向对方及违反保密协议后可追索的实体。公司商务人员及法律顾问需要 特别小心采用特殊目的公司作为缔约方的保密协议签署方。 2. 己方在保密协议中的地位 保密协议中的义务是否是双向(Reciprocal)还是单向(Unilateral)?还是 仅仅一方是信息披露方(Disclosing Party),一方是信息接收方(Receiving Party)?己方是信息接收方,还是信息披露方?或者是两个角色均有?明确好 角色后,就能确定如何在保密协议中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在并购交易中,卖 方往往要求买方不得披露正在谈判的交易及交易细节,从买方角度看,买方也 往往希望卖方不得向其他买方披露其身份及交易细节,否则卖方会利用此点来 制造交易的气氛,哄抬价格。 3. 保密协议的目的和保密信息使用范围 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潜在商业交易评价,还是信息交换,抑或是其他商业目的? 审阅的保密协议自身是否是其他协议的一部分?一般来说,信息接收方希望将 保密协议的目的和保密信息使用范围写得越广泛越好,但信息披露方尽量希望 限制保密信息的使用范围。保密协议的目的及保密信息的用途,需要明确而清 楚的进行描述。 4. 保密信息的内涵和外延 保密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如何构成的?是缔结协议之前和/或之后从披露方获得 的一切及所有信息(英文用“any and all information”)?是书面信息、口 头信息还是电子信息?抑或是其他形式?提供信息时,信息接收方一般会要求 披露方标明“保密”的信息方构成保密信息,这样增加信息披露方的义务和减 少可能主张保密信息的范围;另,信息接收方一般会要求口头信息非书面化不 得主张属于保密信息;这些要求通常会受到信息披露方的反对。注意:如果披 露方要披露诉讼中的有关保密信息,需要确保受到“client-attorney privilege”保护的信息不能因为披露而丧失其特权。 5. 何种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一般来说,以下信息不应属于保密信息的范畴: 1)协议签署之前为信息接收方所知晓的信息; 2)公众范畴内所知的信息; 3)从有权披露信息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非经披露信息而自行研发获得的信息。 如果想将某类信息不包含在保密信息中,应当明确的将其写入排除范围内且写 明哪一方承担证明责任。 6. 保密信息可在多大范围内披露及要求采用何种方式避免保密信息泄漏及保密 信息泄漏后的责任范围 在多大范围内保密信息可以披露?信息披露方一般在保密协议的目的范围内总 是尽量的缩小披露范围;反之,信息接收方一般在保密协议的目的范围内总是 尽量的扩大披露范围。比如信息接收方往往要求保密信息可向自己的员工、关 联公司、外部顾问、融资方、投资者、证券监管机构等披露。信息接收方和信 息披露方往往会在哪些人构成“员工”、哪些人构成公司代表等进行谈判。信 息披露方往往会要求加上任何披露的第三方均需要“on need-to-know” basis(有必要知晓)的限制。给信息接收方的融资方的披露往往也成为谈判的 焦点。 一般来说,信息披露方往往要求向信息接收方的融资方前需要征得其同意,但 信息接收方往往会通过对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区分来进行限制。采用何种方 式避免保密信息泄漏?信息披露方是要求签“背靠背”的保密协议或者承诺, 还是要求在“背靠背”协议中可以直接追究信息接收方所披露对象的责任?如 果保密信息泄漏,信息接收方在多大范围内承担责任?是对信息接收方所有披 露人员造成的泄漏负责,还是仅仅对信息接收方披露给第三方的高管人员造成 的泄漏负责,还是仅对因信息接收方自身过错造成的泄漏负责,均是谈判中沟 通的重点。比如,在保密协议的沟通过程中,信心披露方往往会要求信息接收 方对因其雇员、顾问、银行等而造成的任何保密信息泄漏承担责任。 7. 保密协议的期限 信息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果来自上家,应注意对上家的保密责任的期限,需要 传递到下家。特别如果信息披露方的信息来源是政府,需要明确对政府的保密 义务在多大程度上限制信息披露方的披露范围、对象、或期限。保密信息在相 关法域的法律法规规定下保密期限的长短,也是信息披露方需要考虑的一个重 要问题。对于信息接收方来说,一个无限期保密的保密协议,肯定是非常大的 限制,因此,保密期限的长短,也往往会成为保密协议谈判的一个焦点。 8. 保密协议的终止条款 在何种情况下保密协议终止?信息披露方是否有任意终止权?同时,需要注意, 如果在保密协议涵盖的业务或者交易达成约束性协议时,保密协议一般需要终 止或者被取代。进一步的,是否需要在保密协议中规定终止时确定具体终止时 间和提供通知,也是信息披露方与信息接收方谈判点之一,信息接收方往往会 要求信息披露方在行使任意终止权之前的一段时间以书面提前通知。 9. 后协议义务如何规定 在保密协议中,还需要约定协议终止后各方的义务,如:一方是否需要返还获 得的资料?何时返还?是否需要销毁根据保密协议获得的资料?如何证明已经 销毁?是否需要信息接收方出具相关高管的书面证明(Officer Certificate) 保证已经销毁(甚至是保证信息接收方披露的任何第三方销毁)?如果法律法 规有备份的要求,是否可以备份;如果计算机系统自动备份了保密信息,则在 不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况下,备份能不能被允许等,均要约定明确。需要注意的 是衍生资料(即基于保密信息做成的汇报、报告等资料)是否需要销毁或者返 还的问题,一般来说,信息披露方可接受衍生资料销毁而非返还,但信息接收 方一般会拒绝返还包含了自身分析的保密协议载体。 10. 保密协议关于知识产权的约定 一般而言,信息披露方要求明确任何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不得因保密协议的签署而移转;而信息接收方往往要求写明在不使用 保密信息和使用保密信息仅限于保密协议的目的的情况下,保密协议不得限制 信息接收方开发类似的技术。在有些保密协议中,还会写明在保密协议的目的 限制下使用保密信息得到的新数据、新技术的权利归属及使用权约定。 11. 保密协议本身的保密性 注意保密协议本身是否应有保密性;保密协议所涵盖的交易本身是否应有保密 性。 12. 如何保密的约定 一般来说协议中有个大帽子,要求信息接收方对接收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同 时信息披露方往往会要求详细的保密约定,比如要求采用合理手段保证保密性;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或者程序来进行保密;甚至要求将保密信息放在柜子里,双 人开启等具体描述放到保密协议中。 13. 保密协议的陈述与保证(R&W,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对比其他并购的交易文件(比如资产、股权买卖文件),保密协议中的陈述与 保证条款不多,核心主要是是否有权披露的陈述与保证。一般而言,信息披露 方不会主动在协议中保证其有权披露,信息接收方应注意要求信息披露方保证 有权披露,并保证披露不损害第三方的之权益。 笔者曾经在代表公司从事一个海外并购交易时(作为信息接收一方),收到资 源国政府的一封信,指责信息披露方无权披露相关项目的保密信息的,同时要 求笔者所服务的公司将所有资料退回该资源国政府并承诺保密,由于笔者在审 阅保密协议的时候,特意要求项目的信息披露方作出了有关保证有权披露的陈 述与保证,并就该陈述与保证要求了 Indemnity(保障),公司有理、有节的 拒绝了该资源国政府的要求,并向信息披露方提示可能其保障义务将被触发, 有效的保护了公司的利益。 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一般信息披露方在保密协议中会要求排除保密信息 的精确性及完整性方面的陈述与保证。这是基于国际并购交易中买卖双方的 Sophisticated Businessman(精明商人)的假设,信息接收方应该能够依靠自身 的行业经验、技术实力、商务实力、法律实力去鉴别信息披露方所提供的各类 技术、商务及法律信息的精确及完整性,除非信息披露方故意提供误导性的信 息。 14. 除保密协议规定的目的范围内,信息接收方在何种情况下可披露保密信息 法律法规、法庭命令、有权判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此种情况下,信息 接收方一般要求信息披露方有通知义务。信息披露方常常会要求权利要求信息 接收方采用一切可行的手段反对该种要求。反过来,信息接收方会要求信息披 露方对反对上述要求所造成的损失进行承担。此种情况下,信息接收方一般要 求信息披露方给予免责(“Indemnify”)。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上市公司 并购中,最好约定明确信息接收方依据法令主动披露是否是违反保密协议-在实 践中,笔者曾见过有的并购交易从友好收购(Friendly takeover)变为恶意收 购(Hostile takeover)时,利用“依据法令主动披露”一条在发起代理权征 集时向美国证监会披露相关信息时引用此条,从而引发了保密协议双方的诉讼。 15. 违反保密协议的救济方式(Remedies) 一般而言,信息披露方均要求在损害赔偿之外,有申请禁令(Injunction)和其 他任何可行的救济的权利。信息接收方一般同意损害赔偿与申请禁令的救济, 但不同意其他任何可行的救济的权利。在何种情况下信息披露方可以申请禁令, 往往成为披露方与接收方之间的争论点。信息披露方往往要求在其怀疑或者其 认为保密信息有泄露时,就有权申请禁令。信息接收方一般会要求在申请禁令 的条件下加入合理的标准或者有相当程度的证据或确信的标准。违反保密协议 的间接损失是否排除也是保密协议签署双方考虑的因素之一。注意:在保密协 议中保留申请禁令及其他可行的救济方式时,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 (liquidated Damages),则有可能使信息披露方不能获得禁令。 16. 保密协议的管辖法和争议解决方式(Governing law and Disputes resolution) 中立地的管辖法或者英国法。如果涉及到石油业上游合同,资源国法也有可能 被提出作为管辖法。一般来说,在非熟悉的法域作为管辖法时,需要征求当地 律师对保密协议文本的法律意见。信息披露方比较愿意用法庭的争议解决解决 方式;仲裁也是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在约定何种实体法管辖的时候,注 意将相关法域的冲突法规则排除适用。 17. 不绕过 (“Non-circumvent”)条款 有些不规范的中介公司, 在得知部分项目信息后,就开始到处寻找潜在买方, 但其实这些中介公司往往并不是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有权披露人。这些中介公 司往往会在保密协议中要求不绕过条款。不绕过条款一般会规定,在签署保密 协议后,就保密协议所述项目,信息接收方不得再绕过信息披露方去找任何第 三方寻求所述项目的合作机会。如果在协议中发现此等条款,需要非常小心, 一定需要注意确认信息披露方是否有权披露及信息披露方是否是项目所有权人, 或者信息披露方是否采用此条款来锁定信息披露方的商业选择范围及灵活性。 18. 限制行为条款 在保密协议中是否有守门人条款(“Gatekeeper”,意为未经允许,不得与信 息披露方员工接触,免除对经营的干扰和信息源的统一)不得竞争条款 (“Non-compete”,意为一方不能利用获得的保密信息进行竞争目的)、不得 买卖股权条款(“Standstill”条款,特别是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常见,意 思为在签署保密协议或者讨论潜在交易后的一段时间,不得在公开市场上收购 目标公司的股份,因为信息接收方可能通过保密信息获取了其他人无法获知的 公司的股价敏感信息,Standstill 条款的关键在于弄明白证券法上强制性限制, 如果披露方要求比证券法规所要求的限制期更长,则需要谈判确定。同时需要 注意的是,如果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间,出现了恶意收购方的时候,信息接收方 往往会在协议里要求一个恶意收购时 Standstill 不能限制信息接收方)、不得 招揽条款(“No Solicitation”,意为不得签署保密协议后,对信息披露方的 雇员进行招揽,当然信息接收方一般要求禁止招揽只适用于某些高管或者特定 人群,或者要求时间限制,如果是信息披露方的雇员主动应聘或者根据招聘广 告应聘不受此限制)的限制。 19. 控制权变更(COC,即 Change of Control)条款 此条款在油气业的一般保密协议中不多见,但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也能 见到。一般是信息披露方提出,如果在信息接收方发生控制权变更时,信息披 露方有权终止合同。 20. 转让条款(Assignment) 信息披露方一般会要求非经书面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转让。信息接收方一般 会要求较为宽松的条款,比如转让给自身的关联公司可以不经过信息披露方的 同意;比如在信息接收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信息接收方有权将保密协议 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1. 信息披露方审查协议的特殊注意事项 如果是代表信息披露方审查保密协议,除了以上需要考虑的问题之外,还需要 注意: 1)保密信息的披露并非转让信息上的任何权利; 2)对信息接收方来说没有提供任何的独家谈判、独家披露的安排; 3)提供保密信息不意味着发盘或者要约; 4)对信息的完整与准确性不提供保证。 22. 信息接收方审查协议的特殊注意事项 如果是代表信息接收方审查保密协议,除了以上需要考虑的问题之外,还需要 注意: 1)信息接收方是尽“合理努力”(Reasonable Endeavors 或 Reasonable Efforts)还是尽“最大努力”(Best Endeavors 或 Best Efforts)保持保密 信息的保密性,努力程度往往成为信息披露方与信息接收方的谈判点; 2)是否要对违反保密协议给予信息披露方以赔偿(“indemnify”),还是仅 仅是违约损害赔偿(damages); 3)是否要求独家谈判、独家披露权(exclusivity)? 23. 可能涉及反垄断调查的特别注意事项 当信息披露方与信息接收方是竞争者且双方在市场上占有份额较大的情况下, 双方在向彼此披露价格、市场情况及敏感性的竞争信息时,需要特别关注,信 息披露方有可能在交易未完成时即受到反垄断调查或诉讼。此时应考虑相关敏 感信息应在交易后期进行、或者在相关反垄断审批已经获得或者交易完成后再 行披露。否则,在交易还未完成时,有可能带来违反反垄断法的风险。 24. 注意与学校或者学术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时,注意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问题。 25. 与政府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时不能违法我国保密法 注意与政府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时,相关的国家保密法是否要求强制披露有关保 密信息的问题。在近来的保密协议谈判中,外国公司出现了要求中国公司承诺 披露的保密信息不违反中国国家保密法的趋势。 26. 商业秘密与技术诀窍的特殊约定 注意对含有商业秘密(Trade Secret)或者 Know-how(技术诀窍)的保密信息进行 特殊约定。商业秘密和技术诀窍和对公司至关重要,如果在披露的保密信息中 含有商业秘密或技术诀窍,需要对其明确表明商业秘密或技术诀窍的性质并进 行特殊约定;或者将该等商业秘密或技术诀窍在交易的后期进行披露。 27. 头脑印象(Mental Impression)的问题 专业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在浏览保密信息的时候,往往在大脑中会留下印 象,从而不由自主的在以后工作中使用,该等头脑印象往往被排除在保密协议 保护范围中。 28. MFN(most favorable nation)最惠国条款 一般信息接收方要求如何信息披露方在保密协议中给予第三方更优惠的条款时, 信息接收方应当享有该等更优惠条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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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了《劳动合同》,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工作;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充分意识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甲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 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 商业秘密的范围 1.1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称之商业秘密的范围:(1)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原有的或已持有的商业秘密;(2)乙方因履行职务所产生的发明创造、工 作成果、技术成果、专利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3)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 务的商业秘密。 1.2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管理类秘密事项、日常经营类秘密事项、日常管理类秘密事项、技术秘 密类事项、生产类秘密事项及其他秘密事项,具体按照甲方保密制度规定的事项执行。 2 商业秘密的归属 2.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 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 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在甲方任职 期间完成的专利向美国等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专利申请的权利转移给甲方,并签署权利转移承诺书。 2.2 按《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乙方退休、调离甲方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 1 年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 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权归甲方所有。 2.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 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 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乙方没有申(声)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 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 任职期间的保密 3.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 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3.3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 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更不得私自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 3.4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视为已经甲方同意;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 此权限。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 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3.5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所载有的秘密信息是否具有商业上的价值。 若载有秘密信息的载体系由乙方自备,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 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3.6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3.7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由 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第三方侵权指控的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4 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4.1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并按甲方的 规定办理有关交接手续;或按甲方的规定予以销毁。 4.2 乙方离职时应保证将记载于乙方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立即删除;不能删除的,应当立即销毁或无条件移交给甲方。 4.3 乙方应于离职时,向甲方书面保证已经全部归还或销毁上述资料及其他载体,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 5 离职后的持续保密义务 5.1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指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甲方解除乙方聘用关系或者乙方明确表示辞去聘用关系,并办理好相关解除 聘用关系手续的行为;乙方接到甲方要求其办理解除聘用关系手续的通知后,拒不办理手续的行为以离职论。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 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 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5.2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已实际公开;    6 损害赔偿 6.1 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违反此协议,乙方应立即停止泄密行为: 6.1.1 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对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并按照公司制度予 以相应惩戒; 6.1.2 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1.3 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1.4 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视违约行为所致甲方损失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6.2 经济损失赔偿责任计算: 6.2.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按在甲方任职最后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折算)税前年薪的五至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润损失等),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2.1.1 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或者以不低于甲方该等商业秘密 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6.2.1.2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鉴定评估费、律师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 之内。 7 其他 7.1 本协议中关于民事责任的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7.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7.3 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7.4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全面审阅本协议,并向专业人士就本协议的涵义和影响进行咨询,理解并自愿同意本协 议包含的每一项规定。 7.5 本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附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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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文化传播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文化传播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 和产品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1.保密范围   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产品、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甲方专有产品技术、 新技术、动画产品(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数据资料、计 算机程序、初稿等)和售后服务技术;   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2.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 展的机会;   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 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 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 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_________万元罚款;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 出起诉。   4.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补充合同   公司:_________(下称“甲方”)   员工:_________先生/小姐(下称“乙方”)   下列条款与条件经双方一致协商制订,若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修订并由甲乙双方 签署生效。   一、适用范围   甲方已聘用的,可以接触公司技术或销售秘密的员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范围的工作内容提供方便。   2.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创造和应用条件, 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 奖励。   3.甲方在乙方离职时发放“离职补偿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项条款。获取“离职补 偿金”条件:当涉及违反甲方纪律而被处分,处罚或被解雇的乙方不在获取“离职补偿 金”范围内。   4.“离职补偿金”发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2)已工作一年至三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资料、信息。   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兼职。掌 握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或销售业务网络的乙方,在离开甲方的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 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利用甲方 技术机密、商业机密、客户资源参与同行业竞争。   乙方在离职前可以得到甲方给予的“离职补偿金”作为须遵守以上条款的补偿。   四、注释: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   1.电力行业的相关公司。   2.可利用甲方软,硬件核心技术的相关公司。   3.可利用甲方客户资料及销售网络,渠道的相关公司;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合同,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当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时,甲方视情 节轻重处理,处以乙方_________至_________万的罚款。   乙方违反此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 回乙方所得全额“离职补偿金”。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 提出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签约时间:_____年__3___月__2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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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商业保密工作分析保密培训动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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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保密培训 企业公司商业保密工作分析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宣讲人:某某某 时间: 20XX.XX 3 2 1 2 1 3 1 3 2 目录 /CONTENTS 01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02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03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04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一部分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信息化保密 信息化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泄 露的风险,工作中可能你认为不重要的信 息,认为习以为常的信息放在别有用心的 人手里就会造成很重要的信息泄露,而这 些不经意间的信息泄露很有可能带给公司 毁灭性的打击。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 务性收入及资料;等等,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有价 值的信息;公司正在制定而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 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等;公司内部掌 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公 司财务预决策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 施商业机密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 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热播的电视剧《麻雀》、《胭脂》都是以谍战为题材 的,大家可能觉得片中的各种窃取情报的剧情离我们 的生活很遥远其实我们的身边就有着很多需要保护的 秘密!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二部分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 C ,为国家级重大科技发明,这是人类需求极 大、前景无比广阔的科学成果,瑞士和美国闻风而至,竞相出价要买 下这项技术专利,但没想到一星期后,争得脸红脖子粗的两国代表欢 天喜地的回老家了。 因为这项专利便宜到只值一本杂志的价钱!某学报将全部研制过程、 细节、配方、剂量刊登无遗。点评:对外发表的工作报告、技术资料 以及和朋友之间自己作品的展示等,一定要现经过技术和保密管理部 门的审核。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广大员工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感、归属感,树立保护商业机密人人有 责的思想,普遍提高保护商业机密的自觉性。 日本情报专家根据照片上王进喜的衣着判断,只 有在北纬 46 度至 48 度的区域内,冬季才有可能 穿这样的衣服,因此推断大庆油田位于齐齐哈尔 与哈尔滨之间。并通过照片中王进喜所握手柄的 架式,推断出油井的直径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从王进喜所站 的 钻井与背后油田 间的 距 离和 井架 密度 , 推断 出 油田 的 大致储量和产 量 。日本 人又 利用 到中国的机会, 测量 了 运送原油火车 上灰土 的厚度 ,大 体上证 实了这 个油田 和 北京之 间的 距 离。 日 方 根据 这些情报, 迅速 设计出 适合大 庆油田 开采用的 石油 设 备 。 中国 向世界 各国 征求开采大 庆油田 的设计方案时, 日 方一 举中 标 。庆幸 的是 根据 中方情报分析 结果,日本 向中国 高 价 推销炼 油设施,而不是用 于军 事战略意 图 。点评 :泄密往往 就在无意 识 的情况 下,保密意 识的重 要性 ,保密工作的 敏感 性保密工作无 处 不在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三部分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各类文件和数据,可按照以下规则分为四级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 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为绝 密级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 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 情况为机密;公司人事档案、合 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 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公司年报等 各类信息为公开。 绝密 机密 公开 秘密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成了 钱的代名词,市场经济的 情况下掌握最快的信息, 抓住最好的机遇,也有赖 于信息的传递。但是,随 之而来的问题出现了很多 企业的商业秘密通过各种 途径被泄露出去,给公司 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商 业秘密泄露的几种途径: 关键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 密;员工离职和业余兼职 带走商业秘密;不忠实的 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 员工说话不慎;接受外来 人员采访、参观、考察、 实习活动的疏忽大意。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 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 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范围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是指上级机关及公司发送的有密级的文 件、资料,或不宜公开、扩散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刊物、生产数据、会议资料、电子 信息、科技成果以及涉及国家、公司安全和利益的事项等。 ANALYSIS OF BUSINESS 第四部分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3 2 1 2 1 3 1 3 2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 对全公司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本 公司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 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对 手公司中兼职,引诱公司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引诱公司的客户脱离公司,在离职后,与公司 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企业保密培训 企业公司商业保密工作分析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演 示 完 毕 感 谢 您 的 观 看 3 2 1 2 1 3 1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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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公司保密制度

09 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 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 等,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 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 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 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 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研发、研发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1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研发、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 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和图纸。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 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研发、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 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研发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 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8.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研发、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 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 体。 4.研发、工厂、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资料、通知及文件等。 2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 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 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 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 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 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 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 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 字。 第十八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 第十九条 文件打印 3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 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 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条 文件发送 1.文件打印完毕,转交行政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行政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行政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 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二条 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 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第二十三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四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4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客人活动范围 1.保安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厂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助理)办公室, 档案室,研发室,配料室以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2.各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4.保密部门的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5.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 作。 第二十八条 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条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 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 据手稿、图纸、软盘和调测说明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 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5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 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 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 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 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 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 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  100  元至 500  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1000 元以 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2000 元以上 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公司损失的,泄密者应另行给予公司全额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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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保密、知产及竞业限制协议 劳 动 合 同 编 号 : _____ ______ 甲 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 ; 身 份 证 号 码 : ; 鉴 于 甲 方 与 乙 方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书 , 且 乙 方 在 公 司 所 任 职 位 及 所 从 事 工 作 有 保 密 及 竞 业 限 制 要 求 , 双 方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 等 有 关 规 定 , 在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 协 商 一 致 的 原 则 下 , 就 保 密 及 竞 业 限 制 事 项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一 、 保 密 条 款 ( 一 ) 、 保 密 期 限 1 、 乙 方 在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以 及 劳 动 合 同 终 止 之 日 起 至 甲 方 公 开 商 业 秘 密 之 日 止 ; 涉 及 公 司 机 密 文 件 的 , 其 保 密 期 限 按 照 该 机 密 文 件 标 示 的 保 密 期 限 执 行 。 2 、 乙 方 与 甲 方 之 间 的 劳 动 合 同 期 满 后 , 双 方 续 签 劳 动 合 同 的 , 则 本 保 密 协 议 自 动 延 续 。 双 方 重 新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和 保 密 协 议 的 以 新 签 的 为 准 。 ( 二 ) 、 保 密 范 围 1、 常 规 保 密 范 围 : A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 有 数 据 库 信 息 资 源 。 1 B 、 乙 方 所 获 悉 的 信 息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 经 营 计 划 、 业 务 模 式 、 客 户 ( 用 户 ) 名 单 、 项 目 合 同 内 容 、 数 据 库 、 资 源 情 报 、 工 资 与 期 权 制 度 、 财 务 资 料 、 公 司 内 部 培 训 文 件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前 述 信 息 资 料 的 载 体 形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纸 介 质 文 件 、 电 子 文 件 、 磁 盘 、 CD 、 ROM 等 。 2、 特 别 约 定 : ( 三 ) 、 保 密 规 定 1 、 乙 方 对 本 协 议 保 密 范 围 内 公 司 任 何 信 息 资 料 负 有 保 密 义 务 , 非 经 公 司 允 许 或 工 作 需 要 , 不 得 向 任 何 第 三 方 泄 露 ; 2 、 乙 方 对 本 协 议 保 密 范 围 内 公 司 任 何 资 料 信 息 , 不 得 以 任 何 以 任 何 形 式 使 用 、 传 递 、 以 个 人 名 义 发 表 ; 3、 涉 及 公 司 允 许 或 因 工 作 需 要 的 , 均 需 要 有 公 司 审 核 批 准 方 可 使 用 或 使 第 三 方 知 晓 。 4、 不 得 刺 探 与 本 职 工 作 或 本 身 业 务 无 关 的 在 保 密 内 容 和 范 围 内 的 商 业 秘 密 ; 5、 不 得 允 许 ( 出 借 、 赠 与 、 个 人 利 益 交 换 、 有 价 或 无 价 转 让 等 处 分 甲 方 商 业 秘 密 的 行 为 皆 属 于 “ 允 许 ” ) 或 协 助 不 承 担 保 密 义 务 的 任 何 第 三 人 使 用 甲 方 的 商 业 秘 密 ; 6、 不 得 私 自 拷 贝 、 刻 录 、 发 送 在 保 密 内 容 和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的 相 关 资 源 等 属 于 本 协 议 约 定 商 业 秘 密 范 围 资 料 ; 7、 乙 方 以 适 当 方 式 要 求 有 其 它 项 目 组 的 成 员 加 入 时 ,其 成 员 应 当 被 告 知 遵 守 相 关 协 议 ,若 参 与 2 本 项 目 组 的 雇 员 违 反 相 关 协 议 规 定 ,乙 方 应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8、 乙 方 发 现 商 业 秘 密 被 泄 露 或 者 自 己 过 失 泄 露 商 业 秘 密 , 应 当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泄 密 进 一 步 扩 大 , 并 及 时 向 甲 方 报 告 ; 9、 未 经 甲 方 同 意 ,乙 方 以 电 子 邮 件 方 式 传 播 甲 方 商 业 秘 密 视 为 违 反 本 协 议 规 定 ; 10 、 未 经 甲 方 同 意 , 乙 方 将 甲 方 商 业 秘 密 所 依 附 的 载 体 带 出 甲 方 经 营 场 所 视 为 违 反 本 协 议 规 定 。 11 、 乙 方 若 发 现 其 他 人 有 泄 露 商 业 秘 密 行 为 或 者 公 司 出 现 商 业 秘 密 被 侵 犯 , 积 极 向 甲 方 反 映 情 况 , 协 助 甲 方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的 , 甲 方 将 予 以 奖 励 。 ( 四 ) 违 约 责 任 乙 方 违 反 本 条 款 约 定 的 保 密 责 任 , 应 向 公 司 承 担 不 低 于 50 万 元 的 违 约 金 , 并 赔 偿 公 司 因 此 而 致 的 损 失 。 ( 五 ) 免 责 规 定 保 密 范 围 中 的 信 息 资 料 如 果 经 公 司 对 外 公 开 , 则 乙 方 不 负 保 密 责 任 。 二 、 知 识 产 权 条 款 乙 方 在 与 甲 方 终 止 或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关 系 前 , 由 乙 方 本 人 或 乙 方 与 第 三 方 合 作 所 研 制 、 发 明 、 创 造 、 开 发 、 翻 译 的 任 何 作 品 或 成 果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商 业 保 密 、 软 件 技 术 、 商 标 、 专 利 、 著 作 权 及 专 有 技 术 等 知 识 产 权 的 权 利 ) 均 属 于 甲 方 所 有 , 作 为 甲 方 的 保 密 信 息 。 除 非 乙 方 能 够 证 明 上 述 作 品 或 成 果 是 乙 方 未 利 用 甲 方 的 物 质 和 技 术 条 件 , 且 在 业 余 时 间 由 乙 方 本 人 或 者 乙 方 与 第 三 方 合 作 所 研 制 或 开 发 。 3 三 、 竞 业 限 制 条 款 ( 一 ) 、 竞 业 限 制 资 格 因 乙 方 在 甲 方 任 职 _____, 属 于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或 高 级 技 术 人 员 , 因 此 需 签 署 本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 若 不 属 于 公 司 高 管 或 高 技 , 则 对 本 竞 业 限 制 部 分 条 款 不 需 认 可 。 ( 二 ) 、 竞 业 限 制 期 限 乙 方 自 离 职 之 日 起 ____ 年 内 。 ( 三 ) 、 竞 业 限 制 规 定 1 、 乙 方 郑 重 承 诺 , 自 其 从 公 司 离 职 后 年 内 , 将 不 从 事 与 公 司 相 同 、 相 近 或 有 竞 争 情 况 的 营 业 , 将 不 在 与 公 司 业 务 相 近 或 与 公 司 存 在 有 竞 争 情 况 的 第 三 方 任 职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公 司 2 、 离 职 后 ____ 年 内 到 任 何 单 位 工 作 , 必 须 在 入 职 前 书 面 告 知 甲 方 。 ( 三 ) 、 经 济 补 偿 乙 方 离 职 的 ______ 年 内 , 甲 方 按 月 向 乙 方 支 付 每 月 元 的 经 济 补 偿 金 , 乙 方 须 按 季 度 向 甲 方 书 面 报 告 工 作 去 向 , 经 甲 方 核 实 无 误 后 将 补 偿 金 打 入 乙 方 指 定 帐 户 。 因 乙 方 账 户 出 现 甲 方 无 法 支 付 款 项 情 形 , 视 为 甲 方 已 支 补 偿 金 。 ( 四 ) 、 离 职 声 明 乙 方 离 职 后 , 需 签 订 离 职 声 明 , 在 声 明 中 说 明 领 取 经 济 补 偿 的 帐 号 。 若 拒 签 离 职 声 明 或 拒 绝 提 供 经 济 补 偿 帐 号 的 , 视 为 甲 方 已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金 , 乙 方 承 担 竞 业 限 制 义 务 。 4 ( 五 ) 、 违 约 责 任 乙 方 违 反 本 条 款 约 定 的 竞 业 限 制 责 任 , 应 向 公 司 承 担 不 低 于 10 万 元 的 违 约 金 , 并 赔 偿 公 司 因 此 而 致 的 损 失 。 ( 六 ) 、 免 责 情 形 经 甲 方 书 面 许 可 的 , 则 乙 方 不 负 竞 业 限 制 责 任 。 三 、 其 他 规 定 ( 一 ) 、 本 协 议 一 式 三 份 , 甲 方 两 份 , 乙 方 一 份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 二 ) 、 本 协 议 与 劳 动 合 同 中 关 于 保 守 商 业 秘 密 、 竞 业 限 制 条 款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劳 动 合 同 中 未 有 规 定 的 , 以 本 协 议 为 准 。 ( 三 ) 因 本 协 议 发 生 纠 纷 的 , 由 甲 方 所 在 地 相 关 司 法 机 关 管 辖 。 ( 四 ) 本 协 议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 。 __________________ 公 司 乙 方 : 授 权 代 表 : ___________ 2016 年 ___ 月 2016 年 ___ 年 ____ 日 5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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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密管理制度

【制度】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保密期的离职人 员。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 作负责人。 3.2 综合管理部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突击检查, 发现异常及时通报处理。 3.3 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及个人 有制止、举报的权利。 4.公司秘密具体规定 4.1 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 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 4.1.1 尚未付诸实施的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项目开发及重要决策。 4.1.2 公司界定为保密文件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招投标书、项目立 项书、报告、法律文书、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 4.1.3 公司的各类会计账本、凭证信息、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 1 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信息资料、银行帐户帐号、库存现金 等。 4.1.4 公司各类建安造价成本信息、预结算信息、招标标底价信息、造价咨 询公司信息等。 4.1.5 公司销售报表、客户资料、市场调研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 息。 4.1.6 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尚未付诸实施的项目规划方案、 户型设计方案、产品配置表、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等。 4.1.7 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惠条 件、合同等。 4.1.8 其他经公司认定为应保密的内容。 4.1.9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 密范畴。 4.2 公司密级的界定 根据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为“绝 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规定如下: 4.2.1 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利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 重的损失。 4.2.2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 失。 4.2.3 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权益受到损害。 4.3 公司各类资料密级的确定 2 4.3.1 尚未付诸实施的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项目开发及重要决策 等文件资料(本制度 4.1.1 规定)为绝密级。 4.3.2 公司的各类合同、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 况(本制度 4.1.2、4.1.3、4.1.4、 4.1.5、4.1.6 规定)为机密级。 4.3.3 公司人事档案、员工福利待遇、管理制度等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4 保密措施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用代码标明密级,代码每 年更换一次,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4.4.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 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由业务经办人执行;通过 电脑、邮件、QQ、微信等传递公司的秘密,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由业务 经办人操作,并进行保密处理。 4.4.2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非经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B、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由业务经办人办理,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C、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更不准将文件、资料交与 其他人员。 D、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4.4.3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业务主办部门为第一责任 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4.4 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董事长或 3 总经理签批。 4.4.5 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B、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 人员由组织部门提出建议名单,综合管理部审核。 C、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D、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4.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 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4.4.7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 救措施并及时报备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落实并紧急处理。 4.4.8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4.4.9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4.4.10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 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4.4.11 各部门的电脑、U 盘、硬盘、文件等所有涉密载体,使用人应采取 稳妥的保密措施,非必要人员不得随便使用或翻看。各部门涉秘 U 盘、移动硬 盘等存储设备由部门负责人保管,其资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发生泄漏 , 将追究个人责任。 4.4.12 为了明确员工的保密义务,公司与所有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协 议条款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具体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密协议的组织签订及 《保密协议》的保管工作。 4 4.5 责任与奖惩 4.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视造成的损失给予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不等处罚: A、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 、 违 反 本 制 度 “ 4.4 保 密 措 施 4.4.1、4.4.3、4.4.4、4.4.5、4.4.6、4.4.9、4.4.10、4.4.11 规定秘密内容 的。 C、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4.5.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给予 2000 以上 5000 元以下处罚, 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A、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B、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范围内,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 秘密的。 C、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5.3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举报、制止泄密行为 及个人的部门或者个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视贡献大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研究决定。 5.附则 5.1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5.1.1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5.1.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 5.2 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5 5.3 公司每年组织修订《公司保密清单》,公司各层级员工均需将本岗位的 涉密清单上报公司,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员工统一由部门负责人收集,上报综合 管理部,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直接交综合管理部。 5.4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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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常用十大协议 - 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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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 住 址: 联 系 电话: 1、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工作。 2、 乙方在甲方任职,将获得甲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甲方之商 业机密。 3、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机密 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与定义 1、 商业机密 本文的商业机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 和经营信息,或泄漏后对甲方造成名誉及经济利益损失的信息。 (1) 指甲方及甲方的员工、客户/供应商以口头的、书面的、电子文 本或其他载体形式向对方披露的、任何在披露时标注或被陈述为“机密”、 “秘密”或“绝密”的信息。 (2) 信息在披露时虽没有标注或被陈述为“机密”、“秘密”或“绝 密”,但乙方清楚此信息的泄漏会对甲方、甲方的客户/供应商造成损失。 (3) 若保密信息首次是以口头或影像形式披露出去的,披露方应在意 识该信息为保密信息时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确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并在 披露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该保密信息的性质并不以披露方是否意 识到为准。 (4) 甲方采取了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指定专人保管、 限制接触人员范围等措施。 2、 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在甲方公司不论是专职员工或兼职员工, 以从甲方领取报酬为标志,并以该项报酬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 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 场所内。 3、 第三方 第三方是指除甲乙双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如甲方其他员工、乙方的亲属师 友等也属于第三方。但甲方员工中按照规定有权或可以知晓该信息者不包括在 内。 第二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任何在披露是标记为“机密”、“秘密”或“绝密”的甲方信息。 2、 商业机密:甲方公司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尚未付诸实施的战略 规划、项目计划;客户/供应商的情报;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价格方案;分 配方案;财务资料;管理制度及方法;企业发展规划;协议、合同、意向书及 可行性分析及报告;合作渠道及合作伙伴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3、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 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 上述商业信息,无论甲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机密 的构成。 第三条 协议双方同意将以下信息排除在商业机密信息范围之外: 1、 在披露前,信息接受方已经知道的信息; 2、 乙方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信息; 3、 非经甲方披露,已为公众获悉的信息; 4、 甲方自行向乙方披露、且并未要求该方进行保密的信息。 遇有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接受该类信息的同时毫不延迟地、以最便捷的方 式通知甲方,以排除本方对该类信息的保密责任,并在其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甲方正式确认。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如乙方未向甲方按前款的要求提出通知并以书面形式 正式确认,则视为其已经自动排除本方适用本条款排除保密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 生的发明创造、出版物、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 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 进行生产、经营。甲方有需要时,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 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 关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保密行为 1、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打印、复印、拷贝、电子数据传输、 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出借、赠与、出租、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 向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如甲方其他员工、乙方的亲属师友 等也属于第三方)泄露本协议规定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等。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删除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也 不得将甲方商业机密用于与履行职务无关的事项,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 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 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 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机密, 以保持其机密性。 3、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 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 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 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 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 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 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和其他秘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 因何种原因离职。 5、 劳动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后 2 年 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 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 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7、 除法律有其它的强制性规定外,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 乙方离职之次日起终身或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六条 保密经济赔偿及违约责任 1、 乙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无条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2、 乙方的泄密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且 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 行为导致甲方服务或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 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 获得的全部利益;按乙方所获全部利益仍难以计算的,则按[ ]万元计算。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甲方因追究乙方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交通费等一 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违反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 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各类赔偿、补偿、诉讼费、仲裁费、 鉴定费、评估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及差旅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 偿责任时,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 扣除。若赔偿数额较大甲方将和第三方一起以侵犯秘密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 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法律效用及争议解决方法 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 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在平等基础上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法定机构申请处理。 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 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即刻向另一方发出具体书面通 知及说明有关原因。 第八条 其他 1、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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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保密暨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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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暨竞业限制协议书 (20XX)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 动 者): 号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以下保密协 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书所称商业、技术 秘密,是指属甲方所有的, 能为甲方带 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或者不能从外界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的,能给甲方带来潜在的或者现实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或者能有助于 乙方依法规避市场风险,具有实用性或者可应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 措施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 订货价格、订货方式、结算方式、客户资料;涉 及甲方经营管理全过程的供应、销售、客户市场等每个环节的规划、计划、 组织、人员、财务、管理、网络等阶段性和最终总结、报告、图表、电子 数据等。 甲方 依法 与乙 方签 订本 协议 书, 即是 甲方 为保 护其 商业 、技 术秘 密 采取的保密措施之一。 第二条. 甲方 依法 享有 商业 、技 术秘 密的 所有 权、 使用 权。 乙方 在工 作时间内完成的、或者利用了甲方的物资或者资料或者甲方提供的其他工 作条件所完成的成果,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因职务或者工作关系拓展开发 共 5 页第 1 页 的经营信息,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自 担任 年 月 日起,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用,在甲方所属 (部门) (职务)属: 中、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 第四条. 保密期限: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 2 年内,均有义务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企业内工作期间,甲方向乙方除给付劳动报酬(工资) 外,每月另向乙方给付保密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费。故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终 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因乙方仍应向甲方履行保密、竞业限制 的义务,再另行支付给乙方保密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费,乙方无异议。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企业内工作期间或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作出 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甲方原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建立的供货资源单位、 销售客户资源单位以及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和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在甲方企业工作期间, 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记录及所接触到 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材料(包括存贮于任何介质,如书面材料、磁介质 等)作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留存、私自借与他人;不得私自复制并带出工 作场所,若因工作需要,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带出。乙方不得以国际互联网 络方式上传、下载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材料;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技术 秘密材料放进乙方可以控制的电子邮箱内;不得泄露或利用所掌握的商业 秘密牟取私利。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自己知悉或掌握 的甲方商业、技术秘密向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泄露、转让或许可给 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用来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得为谋取自己 共 5 页第 2 页 的利益利用和计划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九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保密制 度,履行相应 的保密职责。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 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乙方的商业秘密; 2. 非因职务或者分工关系或者乙方法定 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而故意接 触或者获取乙方的商业秘密; 3. 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者以前两项手段 获取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4. 乙方若有下列行为之一,仍应视为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 1).将其职务成果或者甲方的经营信息(供货单位和销售客户单 位)擅自转让或者变相转让给他人使用; 2).泄漏、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合法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 3).泄漏、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甲方的商业 秘密。 第十一条.若甲方能够证明乙方或者其他侵权嫌疑人所使用的信息与甲 方的商业秘密具有一致性或者相同性,而乙方或者其他侵权嫌疑人不能提 供或者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系合法取 得或者合法使用的,可以推定其 侵权行为成立。 第十二条.乙方在甲方工作各阶段的成果必须及时全部提交给甲方,其 权利全部归甲方所有,如该成果取得专利或者著作权的,乙方享有该成果 的署名权;甲方转让该项成果时,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或奖励;乙方 共 5 页第 3 页 调离岗位或离职时,必须将其掌握的涉及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资料及时 全部交给甲方,不得遗失或者遗漏。 第十三条.乙方不得于 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二年内, 在甲方所在的 重庆 市 范围 内 经营甲方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含外地驻重 庆市范围内的同类业务单位)兼职或者受聘谋职,也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义单独 或者共同经营甲方同类业务。 乙方 违反本条的 约定,应承担 违约责 任,须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2 万 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甲方 将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不愿意与甲方续签劳动合同的,必须在双方劳动合同 期满前 2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乙方在适当的时间内 脱密;否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违反本协议书。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书各条款另有特别约定的外,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事项之一, 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十万元整。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 额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 乙方并承担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所支 付的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和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 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制度 执行。 第十七条.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共 5 页第 4 页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九条.本协议条款双方已全部按协议含意理解,并对全部条款含意 理解一致并无异议,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事由,双方同意放弃撤 消权。 第二十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 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 5 页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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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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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书 鉴于甲、乙双方已建立的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乙方接触到甲方的商业 秘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等有 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协议所称之商业秘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设计、算法、计算机程序源代码、目标代码、 程序、数据库、各种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数据、技术流 程、产品创意等各类技术资料、技术信息以及产品信息; 2.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名单、商业计划、投资计划/方案、融资计划/方案(重组、收购、兼并、 借款)、在谈项目有关内容、公司内部掌握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 性报告、营销计划与策略、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不公开的财务资料、法律事 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合同、交易相对人资 料、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 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 商业秘密。 3.其他: 甲方与其它企业开展业务协作有关的事项、甲方或甲方管理人员指定作为 甲方商业秘密或特别指定应予以保密的事项、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 务的秘密信息、依其被披露的状态或其性质应被或可能被视为甲方商业保密的 其他秘密等。 二、乙方承诺及保密责任 1.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 秘密)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 商业秘密。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岗位相应的 保密职责,不得探询、收集与本岗位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甲方的 保密规章制度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 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 密。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漏、告知、公布、发 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该项 秘密的甲方的其他人员)知悉、获取、使用、利用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 (出于维护甲方利益而履行职务需要的除外)。 4.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二年。如二年期满,商业秘密仍未被公开的,乙方仍应依本协议约定承担保密 义务至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时为止。 5.乙方在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发表论文等,均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事先 经甲方技术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三、竞业禁止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研究、开发、 生产、经营同种/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种/同类服务的其他组织、单位或社会团体 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 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也不得自行组建公司或其他组 织,与甲方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同种/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种/同类服务,或 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对甲方正在谈判、实施的各类项目,不得自行或代表 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同种项目的谈判、项目实施。 3.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的一年内,继续承 担竞业禁止的义务。 4.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甲方保密制度的,其经济处罚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支付。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及保密制度中保密义务的,甲方还有权选择如下方式要求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①赔偿人民币三万元;②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 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③以甲方开发、创造、发明、获取该商业秘密 所须支付的成本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禁止义务的,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 万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本条第 2 项要求乙方承担赔偿 责任。 4.上述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或其他收入中预先扣 除,或要求乙方直接支付。 5.甲方因调查、索赔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乙方应当支付;乙方 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及乙方自甲方获得的竞业禁止补贴、保密费应当返还 甲方。 五、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 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 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 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 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六、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 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 诸事实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及履行。 4.本协议第二条第 4 项、第三条第 3 项的内容只针对特殊岗位或特殊人员,乙 方是否承担相应义务,由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中作出明确。 5.甲方保密制度及职务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同时作为本协议附件。职务 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只针对特殊岗位或特殊人员,由甲、乙双方在本协 议补充条款中明确是否需要签订。 六、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签章:(签字): 法定 /授权代表签章:(签 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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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保密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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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保密协议 甲 方: 住 所: 乙 方: 住 所: 所 属 部 门: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电 话: 年月日 签约须知 1、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保密协议》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保密协议有关 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签署本协议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制度和甲方其他文件中保密相 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自觉愿意遵守甲方不定期制定公布的保密制度及其他关 于保密约定的规范性文件。 3、本协议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本协议一经签订,不得涂 改。对协议的效力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确认。 4、甲方招用乙方后,应与乙方签订本保密协议。 5、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本保密协议的履行。 6、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本保密协议的履行;甲方 发生合并、分立的,本保密协议继续有效。 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核心技术 信息、计算机软件、移动端软件、业务数据等,并获得增进甲方所属行业知识、经验、技 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订 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乙方在供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获得的各种信息:计算机软件信息、移动端信息、APP 软件信息、软件技术讨论记录、计算机或者移动端软件操作系统改进计划、软件技术方 案、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开发进展情况、软件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设计图纸、设 计方案、原始记录、数据、测试结果、计算机或移动端数据库、视频剪辑的成品及半成品 (包括作废的但公司未允许公开的视频、音频文件等)等; (二)甲方的各种商业信息:业务数据、业务发展理念、商务计划、中长期规划、战略合 作方案、经营决策、业务函电、合同、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谈判意图等; (三)乙方的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执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所 指派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一切合法成果(包括但不限 于: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移动端软件、APP 软件、电子交易平台、技术秘密 等)。 (四)甲方的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软件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发明权、 发现权、商业秘密权以及为现行法律规范所认可的其他知识产权等; (五)公司具体情况:甲方基本情况、工作内容、中高层领导以及员工的个人信息(含薪 资待遇)、老师的个人信息及作品(作品包括公司未允许公开的讲稿、视频、老师与学员 的交流记录等)、公司运作流程、内部函件档案、公司会议内容、内部例会内容、内部培 训以及培训资料等; (六)公司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所有客户名单、客户资料、甲 方的合作方面的信息、甲方的盈利模式、产品结构、营销计划、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七)甲方与客户、合作方等签订的保密协议,需对客户、合作方等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 事项; (八)甲方为获得本条所列的信息而进行的准备工作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记录、电 子邮件、工作底稿、音频视频,无论这些记录以何种形式存在; (九)甲方享有对保密范围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二、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保密内容被公开或 被公众所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 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对其在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 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三、保密义务 (一)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保密规 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事项,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 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同属于第三方与甲方承诺有保 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违反甲方指 定的保密规章制度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之行为; (二)除为执行乙方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所必须外,已发给不得 对该保密信息加以编辑、复制、备份、删除、修改、销毁、发表、披露、传播、传授、转 让或做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利用或处分; (三)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保密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甲方的保密内容;不得使用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 要求保密的内容,即除了得到甲方知识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 公司内部员工或本公司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外 部员工泄露保密内容; (四)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 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甲方的员工离开甲 方; (五)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保管内容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 (六)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内容; (七)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要求保密的文件、信函、正本、磁盘、光盘等。乙方因职 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可用自备载体 记录保密信息,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这些载体; (八)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乙方不得超出工作范围 使用,如发现甲方要求保密的内容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 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九)在甲方要求保密的内容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其他部分或整体 成为公知知识,以致保密内容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保密信息部分的保 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要求保密的信 息。 四、竞业限制 (一)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从甲方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的从事 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质的业务,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顾问性或者其 他形式的服务;不得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 接受外界聘任。 乙方了解并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 30%为乙方履行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所支付 的费用,甲方另外支付给乙方的奖金、绩效或者期权价值的 30%也为甲方乙方履行保密 及竞业禁止义务所支付的费用,除前述保密及竞业禁止费用外,乙方不再要求甲方再支付 其他任何款项及费用。 (二)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利用自己在甲方的职务便利进行关联交易,不得损害 甲方利益。 (三)乙方申明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并没有违反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和其他单位或 个人之前签署过的任何协议或者合同,也没有违反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向其他单位或个 人所做的各种承诺或保证。 五、知识产权 (一)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中的部分或全部,包括软件的源程序、相关分 析、设计资料、图像、照片、动画、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及相关使用资料、宣传视频、 甲方老师的讲稿、视频等等,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演示、编辑、注释、翻译、出租 及出售方式,自己或允许第三方进行复制、传播或使用。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在其他公司、个人合作或本人独自进行 的方式,研制、开发与甲方产品相同的相似之软件产品,或从事、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 (三)乙方因执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所指派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 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一切合法成果,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前款所称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研究、设计、制作、销售、推广产品;服务期间形成的 报告、图标、数据、文档;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移动端软件、APP 软件、电 子交易平台、技术秘密;老师的讲稿、课件、视频等等。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 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配合、协助和支持等)协 助甲方取得和行使该等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 (四)上述所成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部或部分 权利的第三方产品。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金额,按照乙 方违约前在甲方任职期间平均年总收入的壹倍计算并支付; (二)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标 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 有关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利润减少的金额; 2、依照第 1 款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 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5、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 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三)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约定的,无论上述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偿付与否,甲方均 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关系。 七、争议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前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八、名词解释 (一)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以乙方在甲方公司实际开始工作为标志,任聘期间包括 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二)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终止乙方和甲方之间的劳动关 系的情形; 1、乙方和甲方之间办理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手续; 2、乙方未和甲方办妥离职手续即擅自离职的行为。 九、其他 (一)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 护水平更高的为准。 (三)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 法律含义。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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