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中性裁员具体实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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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公司裁员方案 一、裁员基本原则——支付经济补偿方式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1、裁员原因:因生产经营困难,难以维联系公司运营,需大幅度裁员 2. 裁员对象:除经评估认为优秀的,可以暂时保留外,第一批裁员 83 人,暂 保留员工 60 人 二、裁员工作主要流程: 1、召开会议,由公司领导宣布裁员决定及裁员原因 2、公布被裁人员名单及补偿方案 3、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并请接到通知单的员工签字确认,由人事部负责 收回回执,如员工拒收通知单,则由该部门主管会同一名在职员工在通知单上 签名,视为送达 4、被裁减员工应该在接到通知后根据公司后面规定的办理时间,办理相关工作 交接手续并填写《员工离职单》; 2. 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员工离职单》并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当 场核算其当月工资和有关补偿金; 3. 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对接,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工作无误的员工,在规 定的时间内由财务部发放工资及相关补偿后,员工需签字确认。 三、经济补偿方案为:N+1 1. N=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按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1=提前通知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是提前 30 天通知被裁员工,二是 不提前通知,但需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公司要求被裁减立即办理手续,需 予以支付其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 XX 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3 倍的,按照 3 倍标准计算,按 XX 地区标准一年最高上限为 6600 元 四、本次裁员劝退工作涉及各部门职责: 1、公司总经理会同班子成员主持裁员工作,做好离职人员谈话及思想工作; 2、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书的发放和回执的回收工作,负责核算人员工资和经济 补偿,如有被裁员工要求补缴社保的,负责在本年度社保基数公布之日后,为 离职员工办理社保补缴手续等劳资后续工作;负责与财务部清点公司固定资产 清况; 3、被裁员工部门负责 人协助做好离职人员的谈话思想工作,做好组织带领办 理手续工作、其原来的工作交接、包括材料物资、设施设备的交接,每个部门 应指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交接工作准确、有序; 4、财务部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欠款、过失赔偿等记录,负责公司内部各项资 产及帐目的核对与清点,以及准备好离职人员的工资和补偿金(现金形式)的 发放。 5、信息部负责与离职人员交接有关电脑信息等方面的事宜; 6、公司安保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行为控制,防止出现报复和人身伤害,以及 人员离开公司后的门禁工作; 7、XX 负责接管回收的公司固定资产; 五、裁员方案实施时间表: 1、9 月 28 日人事行政部完成被裁员工本月工资及补偿金的核算工作,并将拟 定好的裁员方案报公司高管讨论,报董事长审批; 2、9 月 29 日做好裁员前各项准备工作,人事行政部准备好通知单及离职申请 表; 2、9 月 30 日对仓库实施盘点; 2、10 月 1 日由总经理及班子成员分头召开各部门会议,说明裁员原因,公布 裁员名单及补偿方案,人事部负责下发《通知单》和回收回执; 被裁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单》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将核 算完毕的补偿金告知员工,通知员工领取日期及履行的流程; 10 月 2-5 日财务部会同各部门清点公司固定资产,核对帐目 10 月 15 日-20 日发放工资及补偿金; 六、注意事项 1、安全保卫:员工办完离职手续后,均需由部门主管陪同下取个人用品并离开, 避免突发状况发生; 2、财务部应事先核查本次裁减员工中是否存在帐款问题,人事行政部核查办公 用品、收回工牌; 3、保安应加强门岗力量,离职后员工不得进入公司,以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4、由于员工辞退期间需要加强保安力量,所以保安的离职谈话应安排到最后或 暂缓辞退; 5、工资及补偿金的发放前提是,被裁员工工作交接清楚,帐目相符,如因不进 行工作交接,擅自离职,存在帐款等问题,应办理工作交接,将帐目核结清楚 无误后方可结算工资及补偿金。 七、本次裁员可能发生的后续问题: 1、社保补缴及个别人要求按实际工资缴费; 3、如有被裁员工主张公积金的补缴; 2、相关部门 4-5 月份奖金的发放; 3、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 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 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4、社保及公积金尚未开户,本年度社保基数尚未公布,如有员工要求补缴社保, 需预留出个人帐户部分,预留金额应为上年度标准的 120%; 5、如有员工拒不接受裁员或提出无理要求,是否告知其如下义务: 八、被裁减员工义务: 1. 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以所谓上访反映为名或其他理由,诬告、威胁、恐吓 、 顶撞、侮辱、殴打、伺机报复公司同事和领导,违者将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 定开除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造成他人身体、财产损害的,将予以赔偿; 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 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为发泄私愤,以任何形式破坏、损坏公司生产经营设 施设备、建筑物、车辆及其他公司财产,违者除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定开除 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赔偿公司全部财产损失,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服从公司决定,不得故意拖延交接工作,不得借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 或他人合法财产,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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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济性裁员的实施要点及关键技巧

公司经济性裁员的实施要点及关键技巧

如何制定裁员方案 面对裁员项目,可能很多企业管理人员的第一反应是沉重和担忧,既为不得不 裁员而感到沉重,又为裁员项目可能面临的诸多不确定性感到担忧。对于一个 裁员项目来说,其中往往涉及到众多的法律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又可能会有 各种突发情况的出现。因此,一个好的裁员方案对于裁员的成功实施来说是十 分关键的。 如何制定一个好的裁员方案呢?一个好的裁员方案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我们 结合处理多起裁员项目的经验总结了以下要点,希望对面临裁员项目的企业能 够有所帮助。 制定裁员方案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不同企业的裁员项目都有着各自独特的背景特点与目标要求,好比“家家有本 难念的经”。只有对企业自身的特点、裁员项目的特点以及企业所处的外部环 境有着准确清晰的把握,方能为企业“量体”定制出最优的裁员方案。因此, 在制定裁员方案时,企业应该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1. 清晰把握企业自身特点 实践当中,即便是基于同样法定理由的裁员,根据不同企业的自身特点,裁员 项目也有着很大的差异性。根据我们的经验,以下企业特点值得在裁员方案制 定时予以关注:企业的劳资关系是否和谐?企业工会(如有)在员工中的影响 力如何?企业工会(如有)属于合作型的还是对抗型的?企业之前是否有过裁 员经历,如有,当时的处理方式及处理结果是什么样的?对以上信息的了解, 可以帮助企业预判此次裁员项目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及障碍,从而做好充足的准 备。 2. 准确了解本次裁员特点 对于一个裁员项目来说,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值得企业重点关注的: 首先,了解裁员原因及其给企业可能带来的影响。例如,裁员是否是由于经济 效益不佳导致的?对于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企业来说,裁员是否是全球性的 安排?裁员对企业经营可能带来何种影响?如企业在华有其他子公司或关联公 司,裁员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了解上述信息有助于帮助企业确定裁员理由, 并准确解答员工或者外界对于裁员可能会有的疑问。 其次,了解拟裁减人员的具体情况。包括拟裁减人员的基本情况,例如工资水 平、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受教育程度等;拟裁减人员数量及构成情况, 例如一线工人与管理人员在总裁减人数中所占比例;拟裁减人员中是否包括特 殊员工,例如孕期、产期、哺乳期、医疗期员工及工伤员工等。另外,企业需 注意拟裁减人员中是否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如有,则企业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 就劳务派遣人员的安置方案及退回程序进行沟通。 再次,了解裁员项目的预算及安置方案。例如:企业在裁员项目上的预算是多 少?此次裁员后是否还需要再招聘?关联公司能否向(部分)被裁减员工提供 岗位?这些信息能够有效帮助企业制定对每位被裁减员工的补偿及安置方案。 3. 准确了解外部环境 在很多情况下,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同样会对裁员产生影响。这些外部因素可 能包括: 首先,建议企业尽可能了解当地员工的工资水平、其他企业类似裁员项目的基 本情况及补偿标准等信息。考虑到当前社会下,信息会借助媒体与社交平台得 到迅速与广泛的传播,因此,上述信息可能会对员工针对裁员项目的心理预期 产生影响。 其次,从政府的层面来说,当地地方政府对于裁员的态度如何?企业与相关政 府部门的人员沟通是否顺畅?当地地方法规对于裁员是否有特殊要求? 再次,从宏观经济社会环境的角度来说,是否有国家级别的重大政治、经济事 件正在筹备或者进行,从而可能会对裁员项目产生影响? 对以上信息的把握,可以帮助企业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裁员方案,减少来自外 界的阻力,从而推进裁员项目的依法顺利实施。 裁员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之后,企业可以制定一份书面的全面细致的裁员方案,作 为裁员实施过程中的行动指引。这种裁员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裁员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流程 例如,裁员项目的开始时间与预计结束时间、裁员的具体实施步骤、重要的时 间节点、预留的机动时间等等。一份完善的时间表可以保证裁员计划的有效推 进,避免过分拖延。 2. 裁员项目负责人员安排 企业应当事先安排好裁员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包括人力资源、法务、 财务、后勤、计算机、行政、安保等部门的人员。如果该等负责人及其团队也 将会被裁减,则公司还可能需要与这些人员事先沟通,并考虑是否需要其承担 保密义务,以免裁员计划提前披露而影响整个裁员项目的实施;公司还需要考 虑如何保障这些人员在裁员期间履行其职责。 3. 裁员补偿方案 公司应当制定详尽的裁员补偿方案,包括一般员工的补偿标准、“三期”女员 工等特殊员工的安置方案、补偿方案的谈判底线、企业能够提供的转移岗位等 等,这也是裁员方案最为核心和机密的内容。 4. 应急情况处理 对于裁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例如员工群体性事件,企业应当事先准 备并制定应急预案。 5. 文件准备 对于裁员过程中可能需要的法律文件,例如协商解除协议、单方解除通知、召 开员工大会的通知、内部调岗协议等,企业应当予以梳理并提前准备。另外, 企业也可以准备一些辅助性文件,例如问题与解答(Q&A)等,以帮助员工了 解裁员的背景和原因,并促进企业与员工进行沟通。 6. 民主程序 根据法律要求,企业在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 民主程序。然而,企业的裁员项目是否属于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 项,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建议企业根据裁员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民主程序。实践当中, 即便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很多企业出于促进与员工沟通的目的,也会就裁员方 案在员工中进行民主程序。 7. 培训安排 在裁员过程中,对于需要与员工直接沟通的相关人员,例如人力资源、部门经 理等,企业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统一的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沟通技 巧、法律规定等。 8. 与政府部门的沟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 企业应当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除此之外,对于基于其他法定 理由进行的裁员,法律并未要求企业提前向政府部门报告或与政府部门沟通。 尽管如此,对于大型或者敏感的裁员项目,企业可能需要事先与政府部门积极 沟通,以争取政府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9. 与媒体的沟通 在裁员项目中,裁员信息一经发布,往往会引起媒体的关注,甚至有可能出现 媒体经个别人员误导而对企业进行负面报道的情况。因此,企业应当制定与媒 体进行沟通交流的预案,并密切关注媒体对裁员项目的报道。在必要时,企业 也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以引导媒体正确报道裁员项目。 除上述内容以外,企业还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裁员方案中包含其他内 容。在裁员实施之前,企业需要注意对该等裁员方案做好一定范围内的保密工 作,避免引起员工的误解、恐慌甚至抵触。 总之,好的计划是成功的一半。一个考虑周全、细致科学的裁员计划如同行动 纲领,可以大大降低裁员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为企业顺利实施裁员计划并依法 安置员工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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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置方案设计-裁员方式及离职员工管理

员工安置方案设计-裁员方式及离职员工管理

员工安置方案设计  1.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十四种可解除合同情形的充分运用;  2.劳动合同终止、调休、假期等的充分运用;  3.违约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有效控制;  4.“三期”女工、医疗期内员工、工伤期员工、下岗职工、退休返聘员工等特 殊人员的处理;  5.裁员相关文书的制作技巧及风险分析;  6.最优裁员方案的确定。 人力资源改革是当前中国企业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有企业聘请咨询 公司协助解决问题的重点领域之一。而人员问题尤其是裁员问题,是企业在制 定和实施变革方案时经常遇到的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在国有性质明显的企业 中这一问题尤其突出。很多大型国有企业在聘请国际咨询公司设计人力资源改 革方案时,导致方案难以有效实施和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企人员问题。 多种多样的“裁员”方式 裁员策略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预见型的,另一种是反应型的,前者事 先有充分的计划,能够考虑多种的组织因素和个体因素,关注对于后果的预测; 后者则更多地考虑短期目标,不够关注长期的影响因素及后果。实施裁员的具 体手段,可以包括临时解聘、冻结招聘、提前退休、工作分担、转岗分流等。 具体到操作策略上就更多了,比如“一小时走人”型、“先赠书后走人”型、 “人员优化”、“自然减员”型等等。研究表明,与临时解聘相比,提前退休、 工作分担等替代性的裁员方式对员工的负面影响较小。 国有企业在过去受企业性质影响,大多存在一定的“冗员”想象,人均产值相 对与民营和外资企业都要低很多。当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市场竞争日趋激 烈的时候,企业的“经济”压力越来越重,定岗定员定编成为许多企业人事制 度改革中的重点,于是很多企业开始将裁员提上议事日程。从 1996 年下半年, 中央政府出台了下岗减员政策,国有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裁员, 到 1998 年第一季度,不到两年时间,全国就有 1010 万职工正式下岗,其中,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达 656 万,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 9.2%。在人力资源管理 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对企业裁员的过程和性质认识不清的情况下,用传统的 人事行政管理的方法和模式实施的大规模裁员很容易导致出现“减员与增效脱 节”的问题、“清退临时工”的问题、“政府角色混乱”的问题等。面对遇到 底各种问题,不同企业应对方式千差万别。有的企业重视“企业家魄力”,理 解得执行,不理解也得执行;有的企业则强调“社会稳定是首要问题”,宁可 不前进,绝对不能乱。从实践结果来看,对裁员问题的处理不当的确带来许多 经济和社会问题,有的地区由于人员安置问题导致改革无法前进,有的地区则 由于裁员问题导致了了恶性刑事案件,还有些个别企业出现借裁员之机借个人 权利牟取个人利益的现象。“人”的问题再次成为令人头疼的问题之一。 “裁员”方案设计中的四个常见问题 当前企业在裁员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其根源在哪里哪?面对企业的现实和可行 性的考虑,企业制度、思想观念问题等暂时不去考虑,从方案设计与短期可控 的角度,有四个方面对于裁员困境的形成有重要影响: 1、片面追求所谓的科学合理,忽略对企业环境,包括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文 化环境与法律环境的系统研究。 企业定员定编问题仍然是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或者说人事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但 是,很多企业在设计方案时,片面的追求科学性、合理性,通过科学的测算、 写实,包括利用类似太罗的工作分析来确定岗位工作量与需要的人数。但是, 由于对环境考虑不够导致人员出口设计不能配套。而某些具有魄力的企业家推 行的结果往往是导致许多矛盾的激化,很多情况下,这种分析只能作为企业领 导者做到“心中有数,不能行动”。在设计裁员方案时,对当地政治、社会、 文化、经济等各方面的调查研究,与政府管理部门、企业内部各层员工、外部 专家等的有效沟通和交流都是至关重要的。 2、裁员机制设计不能将企业战略考虑和企业实际情况有效结合 当企业的确需要裁员的时候,裁员机制的设计,包括裁员对象、人数、方式、 补偿等问题变得非常重要,而这种设计需要对企业实际情况的深入调查研究, 同时,还需要对企业竞争战略进行深入研究。企业裁员需要基于对未来战略能 力的考虑,当裁员机制设计不合理的时候,一方面裁员不能使企业达到与其的 提高竞争力的目的,同时,也使得企业不能保证留下真正需要保留的人员。例 如,很多企业在确定裁员对象时,年龄和学历是两个最主要的指标,同时辅以 “其他不符合企业要求的人员”等类似的模糊条件。这种确定裁员对象的方式 存在许多弊端,如指标与实际业绩关联度不高、模糊条件为管理者舞弊提供机 会、没有和企业战略考虑有效结合起来。 3、忽略对“保留人员”的影响 当前很多企业在裁员时往往将重点放在对被裁人员的考虑上,忽略了对留下员 工的影响。实际上,裁员不仅仅对被裁员工会有很大影响,同时,对与保留下 的员工的影响也是很大的,这种影响不仅仅包括由于裁员可能带来的工作量的 增加,更重要的是对其心理压力的影响,对其归属感、团队精神可能造成的冲 击。牛雄鹰、时勘(2001)等人的研究表明,国企裁员过程中采用预见性策略 最有利于留岗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他们的工作激励水平提高、团队精神提 高、对企业的归属感提高、离职倾向下降;而采用反应性策略的裁员则有碍于 留岗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在工作激励水平、团队精神、企业归属感和离职 倾向方面都 不好,甚至还不如不进行裁员的企业。 4、缺乏有效的“出口” 国有企业的很多特殊背景决定了裁员出口设计将对裁员方案的实施成功产生很 大影响。如果对被裁人员以后的出路问题缺乏考虑,将会带来很大的社会问题。 出口的设计将有可能采取多种方式来解决,例如提供培训机会增强其就业能力、 合理设计待岗、试岗、上岗等机制、结合企业改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增加退 出补助扶持个人创业、合理利用保险机制等。同时,对于不同的企业,需要根 据企业具体特点来设计合理的方式。 有效“裁员”的四个条件 这里的有效裁员指的是一方面,裁员方案能够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裁员方案 对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的确起到推动作用。通过裁员来对企业竞争能力提升 提供支持,以下四个方面非常关键: 1、 明晰企业人力资源战略对总体竞争战略的支持 当企业仅仅是基于自上而下的压力对裁员和企业战略实施的关系缺乏理解的时 候,裁员是很难达到与其目的的。企业的裁员其本质应该是企业战略实施的一 种手段,是保障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完成某项关键指标的一种必不可少的途径, 其本质是对企业战略目标的推进和支持。同时,只有明晰了长期战略目标,才 能够合理确定裁员范围与对象。 2、 裁员机制的相对“公平” 国有企业特殊性质决定其裁员需要考虑很多和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不同的因素。 其中,相对“公平”是降低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则。裁员是基于对企业战略实施 的考虑,确定裁员对象的标准选择,原则上应该先选择直接性、客观性指标, 主要是与和业绩相关的客观性指标;然后再选择客观性间接指标,如年龄、学 历;最后是主观性间接指标,如领导满意程度等。同时,应该提供相对公平的 竞岗机会,尽量避免直接取消“参赛资格”的做法。 3、 有效的沟通 当企业实施裁员方案的时候,有效的沟通至关重要,这种沟通需要贯穿从裁员 方案设计到方案实施以后的整个阶段,涵盖企业外部管理机构、专家、内部领 导者、管理者、基层员工等各个方面。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既要与被裁员工充 分沟通,也要与保留员工充分沟通,尽量降低裁员的负面影响。 4、 合理利用政策法规的支持 企业在裁员问题上一方面必须遵循《劳动法》、《合同法》、《企业劳动争议 处理条例》、《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以及地方性政府颁布的各种相关规 定,同时,也要合理利用相关法规,通过法制手段协调与部分下岗员工的关系。 既要避免违反有关法规侵害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利,同时也要合理利用相关法 规维护改革方案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总之,和其他类型企业与改革内容相比,国企改革中的裁员方案设计对设计者 关于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环境等的理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裁员方案设计 是否合科学可行将直接影响到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模块改革的开展。  “管理”离职员工   一、离职恳谈,避免类似事件   离职恳谈首先要尊重员工离开公司的选择。由于离职者的心态多半是对公 司产生不满,一旦离开后可能会有诋毁公司的情形发生,因此做好离职面谈可 以预防很多不利于公司的行为发生。对离职员工的面谈,同时也体现了“以人 为本”的管理思想,这既是对离职员工的抚慰和挽留,也可以使在职员工切实 感受到公司对其成员的重视和关怀,从而意识到他们的自身价值和对公司的重 要性,尽量减少离职事件在公司员工层中所引发的负面影响。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坦诚对待,一个即将离开的员工是有可能把对公司的 一些看法,包括在职时不敢讲的负面看法讲出来的。离职面谈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吸引人才。一般需要了解的信息包括;离职人员离职的真实原因,导致离职 的主要事件;离职人员对公司当前管理文化的评价;对公司的工作环境以及内 部人际关系的看法;对所在部门或公司层面需要改进的合理化建议;离职后本 岗位后续工作展开的建议以及离职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找出原因就可以采 取有效的措施,更可以有效地避免类似的事件重复发生。   二、保持联系,营造全新商机   麦肯锡公司在旧雇员关系的管理方面投入巨大,他们把离职员工的联系方 式,个人基本情况以及职业生涯的变动情况输入前雇员关系数据库,建立了一 个名为“麦肯锡校友录”的花名册,他们把员工离职称为“毕业离校”。现在 这些离职人员中不乏上市公司 CEO、华尔街投资专家、教授和政府官员,这些 人至今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其实麦肯锡也很清楚这些离职的人才再回到 公司的可能性并不大,但这些身处各个领域的社会精英们随时都会给麦肯锡带 来更多的商机!“再见方式”认为公司还会在别的背景下和离职员工发生关系, 所以用尽可能尊重的方式来处理离职事件。   在对公司外部舆论的影响力方面,离职员工和在职员工的作用不相上下, 尤其是在前者离开公司时间还不长的情况下。因此,与离职员工保持良好关系 有助于公司提高声誉,强化品牌、扩大影响。   三、返聘制度,创造反挖良机   美国《财富》杂志曾研究发现:一个员工离职以后,从找新人到顺利上手, 光是替换成本就高达离职员工薪水的 15 倍,而如果离开的是管理人员则代价更 高。而且,随着公司内“任务理念”的兴起,公司间的人员流动变得前所未有 地容易,但吸引优秀员工却日益困难,因此再对曾经在公司内表现优异的离职 员工紧闭大门毫无意义,反而需要更多的“吃回头草”的千里马。   摩托罗拉公司的员工在离开公司后 90 天内重回公司,其工龄将在离开前 的基础上延续计算。回归者的选择往往经过了深思熟虑,这些人对公司的忠诚 度也更值得信赖。对公司来说雇用一个熟悉本职工作的旧职员与招募一个新手 的成本相比要低得多。调查显示,“财富 500 强”企业通过积极返聘前任员工, 平均每家企业每年能节约 1200 万美元的成本,招回离职员工最重要的原因应 该是,企业与员工彼此知根知底,信息对称,基本上可以杜绝由昂贵招聘所产 生的不当行为。   四、三个措施,促进延续管理   恳谈只是开始,还需要三个措施支持:   1.开明的离职程序。别指望那些在离开公司时被保安“护送”出门的离职 员工会同公司保持良好关系。富有成效的关系根植于公司在员工离开时对其采 取的友善态度。   2.双向的价值回报。最有效的离职员工关系管理方案还会为离职员工提供 一些额外利益,比如可以拥有公司半专有性质的知识资本、获得免费或资助性 质的培训机会、受邀参加大型活动或者社交聚会。这些可以有效地焊接友谊桥 梁。   3.个性化的交流。在离职员工正式离开公司后,要不断保持电话、信件等 方面的密切联系,把公司新的信息、新的发展战略及时告知离职员工,而且对 离职员工在新公司的发展状况做跟踪记录,形成一个离职员工信息库,一旦发 现有用机会就出手挖回。   近年来,许多跨國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出现了一个新的职位:“旧雇员关系 主管”,专门负责保持与前雇员的联系和交流工作。通过交流与沟通,这些离 职员工不仅可以为原公司继续传递市场信息、提供合作机会,同时也可以结合 现供职岗位的实际工作经验和感受,对原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运作方式提出宝贵 的改进意见。事实证明,有相当数量的离职员工最终都变成了原公司的拥护者、 客户或商业伙伴,继续为公司创造着大量财富。 延续管理的八个条件   在做好了离职员工关系管理之后,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扫除造成公司员工 高流失率的因素上,拟订持续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改善与变革计划,并付之实践, 从而实现离职员工的延续管理。   1.建立起一套规范的新员工入职辅导程序,从新员工开始就有“规”可循, 从心理上让新员工认可公司,为以后的延续管理做好铺垫。   2.设立专人负责员工的培训以及定期的交流,创造一个良好企业文化氛围。   3.由人力资源部专兼 SA-员督导该程序的执行及效果评估。   4.由人力资源部专兼职人员不断地丰富员工的详细数据库,即使已经离开 公司也要定期由专兼职人员访谈,联络,从中找到可参考的信息以及发展资源, 并把相关信息反馈给公司领导。   5.对离职员工推荐业务或者返回公司都要有相应的奖励机制,并形成制度。   6.每逢离职员工的生日,建议由人力资源部专兼职人员以公司名义发短信 或电话问候。   7.公司的庆祝会和联欢要邀请离职员工参加,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要逐渐 形成一朝员工,“永远”朋友的氛围。  8.以上都是基本条件,最好能针对这些情况,专门设立一套流程与制度,并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改进,形成自己企业的最佳法则。   企业不能忽略在企业内部创造财富的员工和客户资源同样重要。而离职员 工在树立企业形象、宣扬企业理念上也能发挥积极作用,也能继续为企业创造 财富。离职员工的延续管理将是未来人力资源的重要考核目标,更成为企业晶 牌塑造的一个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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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时的准备工作及执行步骤

公司裁员时的准备工作及执行步骤

裁员不裁心,有效的裁员方法 裁员问题对企业来说一直都是一个伤人又伤己的一个问题,也是最容易引起员 工纠纷的一个问题。是最令 HR 头疼的工作。特别是当前马云、周鸿祎等业界 大佬提出的“小白兔”职工论,更是让企业把裁员问题提上了日程,搞得员工 们人人自危。 裁员是企业人力资源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竞争淘汰机制的内在要 求。 其实关于裁员问题,如何裁员比是否裁员更重要。裁员方法不当,不但可能 “错杀忠良”,造成人才流失,更可能伤害到员工感情,破坏团队和谐,失去 员工的忠诚因此,裁员问题不容忽视。 既然裁员是每一个管理者都需要面对的问题,那么,究竟如何裁员,才能裁员 不裁心,不仅能很好地规避裁员带来的劳动纠纷,又不影响到企业团队凝聚力 呢? 今天与大家分享一下资深 HR 专家在工作中实施有效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分析:用业务思维导向,分析公司裁员需求: 裁员应该是在深思熟虑之后而不是临时拍脑袋作出的决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 上,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来决定要缩减哪些部门的人员,讨论裁员的补偿方案 以及探讨裁员是否能真正为企业节约成本。 ① 业务萎缩:指公司市场的销售量(或销售额)在市场同类产品中所占的比 重。 ② 企业经济不景气:指由于市场环境或者企业经营状况不佳、赢利能力下降 从而采取裁减人员的方式降低运营成长、减少企业开支。 ③ 企业优化:指企业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和沉淀,膨胀到一定的规模,人员 需要优化的情况。 (二)准备:以客户(业务部门和裁员目标人员)需求,做裁员前准备: ① 法律与制度的准备:此动作主要是增加说服力,万不可“空口无凭”。为 此要参透劳动法第 41、42、43 条有关法律法规,并充分利用企业薪酬管理、 绩效管理等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让公司法律顾问介入,整理出从裁员依据到 补偿办法,从而达到预期效果。 ② 资料准备:此资料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谈判记录(录音或视频录制)、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协议、工作交接书、解除劳动合 同证明书、补偿协议、离职工资结算单、保密协议等。 ③ 交接准备:HR 主动协助部门对被裁人员未完成的工作,未完结的事项或 工作需对接的机构、联系人等,以及公司配备的企业资料、物资等都要详细列 入交接清单;同时与财务部门沟通了解离职人员需要结清的资产、财务等情况。 (三)执行:依据 HR 专业,执行裁员方法: ① 结构性裁员:由于市场份额的萎缩或经营方向发生变化而进行公司机构重 组,这时重组往往裁撤和合并的人员一般为以业务部门或机构重组为主,从而 使裁员具有针对性。 ② 经济性裁员:由于企业自身经营或大环境造就,此裁员所涉及的范围较广, 此事 HR 必须对公司人员进行归类,确保留住核心员工,为企业以后的发展做 好人才保障。 ③ 制度性裁员:是为保证高质量的人力资源,通过绩效考评淘汰绩效不佳的 员工,从而达到优胜劣汰。此裁员经常出现一面裁员,一面为公司所需招人的 现象。 总之,HR 在操作裁员动作时,究竟选择何种策略或方式,还是创新新的方法 谋求最适合自己企业的动作,完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是,通过上述的分 析、准备、执行三个动作,我相信能为 HR 人员提供一套清晰裁员方案,从而 确保 HR 裁员动用的连贯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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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应对裁员的七大诀窍

HR应对裁员的七大诀窍

HR 应对裁员的七大诀窍 如果公司裁员,估计公司老板只会出面开个动员会。Dirty Work 还得 HR 同事 做。笔者亲自操作过三次裁员,做为外部机构帮助过两家大型公司实施裁员, 在此分享整个过程中的感悟。希望裁员永远不会再来,但是如果真来了 HR 可 以照此做好准备。 诀窍一:预案先行 如果在公司高层决定裁员那天,才开始做裁员方案,那很遗憾身为 HR 的我们 一定程度上工作并没有做到位。市场风云变幻,随时可能出现风险,从 5%至 15%的裁员名单应该预先准备好。 笔者做人力资源工作时,入职先做两件事,其一是写份辞职信放在抽屉里,随 时准备走;其二是一周内做员工盘点,然后制定 5%、10%、15%三种全员裁 员方案,供老板随时取用。 做好 HR 工作细致要有,战略高度也要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 诀窍二:制定策略 裁员分两种,业务线调整,即某条业务线从助理到总监都要解聘,由 HR 部门 负责具体操作;公司整体减员,每个部分都要减员,部门提交的裁员名单与 HR 的裁员名单进行 PK 后执行。 对部门整体砍掉的情况,先做通部门高管的安抚工作,由他们先跟员工打好招 呼,HR 再谈会更容易操作。公司整体减员名单确定之后,需要总裁出面先开 吹风会,说明公司有此计划,原则上一周之内迅速与员工谈好解聘协议。 笔者建议为稳定员工情绪,被保留的员工适当加薪。 诀窍三:躬先表率 整体裁员时,第一个被减的部门应该是人力资源部。其中的道理就是你先从自 己身上动手,再动其他部门底气会足些,这是经验之谈。如果不这么做,无论 先从哪个部门开始裁,都有可能面对“你 HR 部门为什么不先裁?”的质问, 到那时解释就是掩饰,会闹得双方都很不愉快,关键在于给工作造成了困境。 笔者经历过全公司减编 20%的情况,当时 HRD 真的是流泪送走了自己的助理 和几位部门同事,之后才正式开始解聘工作。HR 可以抱着你哭,但是最后你 还是得走。我对自己部门的人也没客气。  诀窍四:多方在场 除 HR 和被解聘员工之外,要有第三方在场,可以是员工所在部门领导、法务 部同事或者行政部的同事,条件允许要全程录音或者录像以防万一。 Case Study HR 经理 Leo 与某部门员工 Lucy 进行解聘面谈—— Leo:“公司按劳动法规定,您入职 10 个月,公司会支付您 2 个月薪水做为解聘 的补偿。 Lucy:“不行。我之前在外企被开除的时候都是 N 乘 3,我要求 3 个月薪水。你 跟公司申请一下。” Leo:“很遗憾。不行,这个不用申请。 …… Lucy 离开会议室之后并没有说赔偿没谈拢,而是逢人便讲 HR 要非礼她。 故事的结局是 Lucy 拿 2 个月赔偿离开了公司。 点评:以上是发生在笔者身上的真实故事。凭借在公司之前竖立的个人信誉和 专业形象,Lucy 的话没有人信。但今天回想起来,这种风险本来可以避免的。 自那之后,所有的离职面谈,笔者都会告知对方已录音,并请第三方同事在场。 不经一事,我们永远不知道某些人的底线有多低。 诀窍五:介绍工作 针对结构性裁员(不是因为员工绩效不合格)。HR 应该自己尽所能为员工提 供帮助,除了心理方面的辅导之外,提供新的工作机会也是很重要的一项。成 与不成是双方缘分,做与不做则是 HR 的一种态度。诚恳地帮助别人根本上是 对自己负责。 也许经济形式我们不能左右,公司的决定我们不能改变,但是为离开的同事提 供几个面试机会应该是 HR 力所能及的。 圈子不大,口碑很重要。 诀窍六:合法操作 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这条底线也守不住的人,轻则破财,重则有牢狱之灾。 很多公司裁员时不能以遵守劳动法 N+1 的底线,表面上是 HR 在给公司省钱, 其实造成的隐患未必少。 除了员工会提出劳动仲裁或者法律诉讼之外,裁员的公司很可能还会面对巨大 的社会舆论压力。有的时候严格按劳动法操作的,还引起了轩然大波。更不用 说那些裁员时不遵守劳动法的公司。 也许公司老板不准备在行业里待下去,HR 还是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诀窍七:大巧若拙 就裁员这件事而言,请相信 HR 用于别人身上的招数,早晚一天会被用在他们 自己身上,正因如此做事时才更需要我们正心诚意。裁掉别人时不按劳动法来, 自己被老板开除时也拿不到赔偿,只能走上诉讼之路的 HR 并不少见。 认真对待每一位离开公司的同事,无论是结构性减员、绩效被不合格被淘汰, 还是主动离职。不耍花招,依法合规完成每一次离职面试。博弈当中,“最好 的策略就是诚实”的道理,被时间证明是非常正确的。大智若愚,大巧若拙, 大辩若讷。 掌握以上七大诀窍,裁员这个技术活儿 HR 应该可以做的更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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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形式:裁员过程中的沟通技巧及注意事项

案例形式:裁员过程中的沟通技巧及注意事项

裁员的一些技巧(一看就会) X 公司的接待室里,米克和总经理刘杰分坐在沙发上。 “米律师,上周我们董事会开了一个会,基于经营的需要,我们要关闭掉某项 业务,这样子,这项业务涉及到的部门及人员,除了部分员工可以分流到其他 部门之外,大部分的员工需要裁减掉。我们听说您在裁员这一块很有经验,就 想跟您聊一下这个事情,看有无可能合作?” “刘总,贵司需要裁减掉的人员数量是多少人呢?” “我们粗略核算了一下,大概五六十人。” “贵司愿意支付经济补偿吗?如果愿意的话,按什么标准支付呢?” “董事会给的方案是按照 N+1 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但是,我们公司是 一个国企改制的民营企业,在管理上有点混乱,之前,凡是涉及到辞退员工的 案子,公司都败诉了,统统支付了 2N 的赔偿金。所以,N+1 的经济补偿标准, 可能有一些老员工不太愿意接受。而且,我担心,我们这些老员工,会串联起 其他员工,对抗公司,不接受公司提出的裁员方案。公司也顾虑这种情况,管 理层开过一个会,我们决定,裁员的事情,就不提前告诉员工了,怕他们串联, 我们想公司和律师把准备工作及文件都做好之后,按照我们拟定的名单,当天 通知员工,然后当场就办理离职手续。” 米克听完刘杰的想法,赶紧发言劝阻:“刘总,这可万万不行。员工一直认为, 他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一天会失去这份工作。如果没有做任 何铺垫的,我们直接通知员工,他被裁员了,他对此没有任何心理预期的,那 么,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员工会潜意识地反对的公司的这一裁员决定。因为, 人对于紧急事情,如果没有任何准备,人是会慌张的,会害怕的,所以,他就 会激烈地反对这一紧急事情,就会想拼命维持现状。” “但是,如果我们让员工知道他被裁了,他们要串联怎么办?”刘杰有点担心 地问道。 “刘总,我们说,要让员工有心理预期,只是让员工知道,因为什么合法合理 的原因,公司需要裁员。我们并不是告诉员工,哪些人会被裁,哪些人会被留 下来。这个关键事实,员工是不知道的。这样子,我们让员工对于即将到来的 裁员事实有个心理准备。当他有了心理准备的,只要沟通好来,他就能平静地 接受,万一他出现在裁员名单上,这个后果,并不是非常可怕,并不是不能接 受。” “看来我们搞突然袭击的想法是不可行的。米律师,您在裁员这一块,有着丰 富地实战经验,公司找您,就是想您给我们好好指导指导!” 听到刘杰虚心地接受米克提出的建议,米克感到很高兴,自信地继续说到: “另外,关于裁员时间点的选择,不少公司不注意裁员的时间点,会选择在春 节前 1-2 个月的时间来进行裁员,但实际上,在深圳市这样一个流动人口居多 的城市,很多员工会选择在春节后就不来公司上班的,所以,避开这一时间点, 让这些真心要离职的员工自然地辞职流失,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降低裁员的经济 成本。” 米克接着说:“裁员,一定要摸底好拟裁减员工的情况,比如,如果裁员那一 天,刚好是他的生日或结婚纪念日什么的,可能他的这一天的好心情就会被裁 员这个事情给破坏掉,那他可能就会搞对抗,‘你让我不爽,我也让你不爽’, 就会给我们的裁员谈判增加难度。又比如:员工的劳动合同马上就要到期的, 那我们就可以采用劳动合同到期的理由来沟通和处理,而不是用裁员的理由。 相比裁员的理由,劳动合同到期这个理由,员工一般是认可的。 摸底中,最重要一点是要完成对员工的分类工作。比如说,我们曾处理过的一 个裁员案例,我们把企业的员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的员 工,这类员工的顺从性比较好,一般不会成为裁员的阻力。第二类是顺从性也 比较好,但平时在工作中,喜欢发发小牢骚啊、吐槽一下管理层啊、爱占点小 便宜什么的,这类员工,好好沟通的,一般也可以顺利裁员。第三类就是阻力 型的员工了,公司提出的裁员方案,但凡有点不如他意,都会跟公司针锋相对, 甚至于会挑动或聚集一批员工跟公司搞对抗。那这类员工怎么处理,我们事先 也要准备好预案。 因为人是群体性的动物,人是很容易受到反复的同样的一个行为的影响的,这 也是为什么脑白金曾那么热销,就是在电视上反复地播放“今年过年不收礼、 收礼只收脑白金”,然后,让老百姓受到这 2 句广告词的影响,就会去购买脑 白金产品。 完成了员工的分类工作,在裁员时,我们就可以选择先跟第一类员工进行裁员 谈话,那这一类员工,因为顺从性较好,绝大多数会理解公司的裁员决定,会 接受公司的裁员方案,会跟公司签订解除协议,然后他们纷纷签订解除协议的 行为,也会影响到其他员工,其他员工就会想:‘反正大家都签了,我跟着签 了,肯定不会有错’,就会不由自主地也跟随着第一类员工的脚步,纷纷签订 解除协议,这样子,我们的裁员工作就可以大幅度地往前推进。” 米克说完这些注意事项,感觉有点口渴,遂拿起茶杯来,喝了一口茶水。 刘杰在一旁听得如痴如醉:“米律师,您说的内容,对我们的裁员工作非常有 价值,还请您继续指导我们。”   米克喝了茶水后,想了想,又说:“在裁员中,我们还要秉持着“将心比心、 以人为本”的原则,我们可以站在员工的立场上去思考,员工需要我们企业帮 他们做什么,我们就主动做什么? 比如:有些员工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我们在裁员的时候,就可以主动提供 《离职证明书》。比如,有些员工想再就业的,那我们就可以主动给员工提供 《推荐函》,在《推荐函》中,我们狠狠地夸员工。有的时候,一封好评的 《推荐函》,可以帮助到员工顺利找到新的工作。当我们主动这么去做这些事 情的时候,就会降低员工对公司的对抗情绪。 听到这里,刘杰问:“米律师,裁员的准备文件,你说到了《离职证明》和 《推荐函》,除了这两个,还有哪一些文件需要准备呢? 米克面对刘杰的提问侃侃而谈:“裁员需要准备的文件比较多,但至少这些文件 是要准备的,比如说:《离职前 12 个月工资计算表》,公司按什么标准给员工 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有了这张表就一目了然了。《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计算 表》,员工的入职时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出勤时间、应得的工资、经济 补偿金、甚至是未休年假工资是多少钱等,都在这张表里体现出来。我一般把 《离职前 12 个月工资计算表》、《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计算表》分开来做表, 不做在同一张表中,而且,两张表都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因为绝大部分的员工都是走协商一致解除的路子,我们还要准备《解除劳动合 同协议书》,一份好的、完备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可以把所有潜在的法 律风险消失弥尽。 除了准备上面这些法律文件之外,我们还需要准备一套沟通话术和相关应对预 案,包括怎么开场跟员工谈裁员的事情,员工出现什么反应,谈话者应如何回 复等等。比如员工问:‘为什么要让我走,为什么不让某某某走,我比某某某 的业绩更好?’那这时,我们要知道,作为谈话者,我们要做的事情不是去跟 员工争辩谁比谁有能力的问题,我们只需陈述立场,告诉他,因为我们的业绩滑 坡或者因为机构调整等等的原因,他被裁员了,说作为公司,我们也很痛心这 个事情。 沟通过程,重要的是我们要去耐心倾听员工的发言,有些员工有情绪的,我们 要表示出同理心,说理解员工的感受,然后去抚慰他的心灵。记住,千万不要 去激惹员工,不要让员工对于裁员工作表现出抗拒心理来。” 刘杰把米克说的内容给记下来后,又问道:“米律师,谈话阶段,我们除了要 准备沟通话术和应对预案之后,还需要注意什么点呢?”   米克说:“谈话阶段,我建议尽量避免把员工集中在一起谈话办手续,因为, 把员工集中起来的,如果某个员工因为某个问题,不愿意签订协议书了,他在 现场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会闹,就会起哄,那其他原本没问题,原本愿意签订 协议书的员工,也会观望着,就不签订协议书了。所以,员工要一个一个地来 谈,不要一起谈,谈完一个,办完手续一个,再谈下一个。 在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的时候,也不要把协议书拿给员工看就了事了。因为如 果让员工自己去看协议书的,一个是员工自己看的速度会很慢,然后员工不理 解协议书中的条款,容易起争执。我们要做的是主动去引导员工关注并告诉员 工协议书里面的数据,入职时间、离职时间、离职前 12 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 补偿金计算等等,问他有没有问题,一般这些数字,都是没有问题的,员工就 会回答,没有问题。那样子,我们就给员工灌输了一种印象,这个协议书是没 有问题的。我们这样引导员工的话,员工就不太会关注协议书本身,不太会对 协议书的条款提出问题来。” 刘杰边听边点头,然后又提出一个疑问:“米律师,我看您介绍的裁员方式是 协商解除,那万一协商不成,怎么办呢?” “一般来说,我们在优化人员的时候,说的裁员,实际上是一种广义的裁员概 念,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等情形,并不是单单指经济性裁员。 我们在做这种裁员的时候,会有一个整体的方案,包括裁员手段的选择,我们 会从易到难,比如说,第一选择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法律风险最小。 如果协商不成的,我们会看员工有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形,有无其他的法 定辞退情形等等,甚至于,如果我们没有什么合法辞退事由的,我们还可以考 虑是不是可以通过安排员工短期停工待产的方式,给员工施加压力之后,再跟 员工谈协商解除的事宜。” 听完米克讲了这么多裁员的具体事宜,刘杰终于拍板了:“米律师,公司决定 聘请您来给我们的裁员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希望我们好好合作。”   米克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温馨提示:   1、不要搞突然裁员,要让员工对于公司裁员有心理准备。 2、注意裁员时间的选择,比如:不要选择春节前,不要选择员工的纪念日等。 3、裁员前,要准备好一系列法律文件。   4、裁员的时候,第一选择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的,公司一 定要有后续的处理预案。 5、裁员谈话时,既要注意,不要激化矛盾,造成群体事件,也要注意裁员立场 要坚定,不要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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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通知书及方案

裁员通知书及方案

裁员通知书 (员工工号: ): 你与 aa 公司于 年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下列第 项原因,根据《aa 公 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决定从 年月 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 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5、员工连续待聘满六个月. 6、经济补偿为 元,医疗补助费为 元。 请你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 手续,逾期不 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aa 公司 年月日 公司裁员方案 (2) xxx 公司裁员方案 一、裁员基本原则——支付经济补偿方式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1、裁员原因:因生产经营困难,难以维联系公司运营,需大幅度裁员 2. 裁员对象:除经评估认为优秀的,可以暂时保留外,第一批裁员 83 人,暂 保留员工 60 人 二、裁员工作主要流程: 1、召开会议,由公司领导宣布裁员决定及裁员原因 2、公布被裁人员名单及补偿方案 3、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并请接到通知单的员工签字确认,由人事部负责 收回回执,如员工拒收通知单,则由该部门主管会同一名在职员工在通知单上 签名,视为送达 4、被裁减员工应该在接到通知后根据公司后面规定的办理时间,办理相关工作 交接手续并填写《员工离职单》; 2. 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员工离职单》并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当 场核算其当月工资和有关补偿金; 3. 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对接,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工作无误的员工,在规 定的时间内由财务部发放工资及相关补偿后,员工需签字确认。 三、经济补偿方案为:n+1 1.n=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按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1=提前通知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是提前 30 天通知被裁员工,二是 不提前通知,但需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公司要求被裁减 立即办理手续,需 予以支付其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 xx 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3 倍的,按照 3 倍标准计算,按 xx 地区标准一年最高上限为 6600 元 四、本次裁员劝退工作涉及各部门职责: 1、公司总经理会同班子成员主持裁员工作,做好离职人员谈话及思想工作; 2、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书的发放和回执的回收工作,负责核算人员工资和经济 补偿,如有被裁员工要求补缴社保的,负责在本年度社保基数公布之日后,为 离职员工办理社保补缴手续等劳资后续工作;负责与财务部清点公司固定资产 清况; 3、被裁员工部门负责 人协助做好离职人员的谈话思想工作,做好组织带领办 理手续工作、其原来的工作交接、包括材料物资、设施设备的交接,每个部门 应指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交接工作准确、有序; 4、财务部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欠款、过失赔偿等记录,负责公司内部各项资 产及帐目的核对与清点,以及准备好离职人员的工资和补偿金(现金形式)的 发放。 5、信息部负责与离职人员交接有关电脑信息等方面的事宜; 6、公司安保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行为控制,防止出现报复和人身伤害,以及 人员离开公司后的门禁工作; 7、xx 负责接管回收的公司固定资产; 五、裁员方案实施时间表: 1、9 月 28 日人事行政部完成被裁员工本月工资及补偿金的核算工作,并将拟 定好的裁员方案报公司高管讨论,报董事长审批; 2、9 月 29 日做好裁员前各项准备工作,人事行政部准备好通知单及离职申请 表; 2、9 月 30 日对仓库实施盘点; 2、10 月 1 日由总经理及班子成员分头召开各部门会议,说明裁员原因, 公布 裁员名单及补偿方案,人事部负责下发《通知单》和回收回执; 3、被裁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单》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将 核算完毕的补偿金告知员工,通知员工领取日期及履行的流程; 4、10 月 2-5 日财务部会同各部门清点公司固定资产,核对帐目 5、10 月 15 日-20 日发放工资及补偿金; 六、注意事项 1、安全保卫:员工办完离职手续后,均需由部门主管陪同下取个人用品并离开, 避免突发状况发生; 2、财务部应事先核查本次裁减员工中是否存在帐款问题,人事行政部核查办公 用品、收回工牌; 3、保安应加强门岗力量,离职后员工不得进入公司,以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4、由于员工辞退期间需要加强保安力量,所以保安的离职谈话应安排到最后或 暂缓辞退; 5、工资及补偿金的发放前提是,被裁员工工作交接清楚,帐目相符,如因不进 行工作交接,擅自离职,存在帐款等问题,应办理工作交接,将帐目核结清楚 无误后方可结算工资及补偿金。 七、本次裁员可能发生的后续问题: 1、社保补缴及个别人要求按实际工资缴费; 2、如有被裁员工主张公积金的补缴; 3、相关部门 4-5 月份奖金的发放; 4、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 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 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5、社保及公积金尚未开户,本年度社保基数尚未公布,如有员工要 求补缴社 保,需预留出个人帐户部分,预留金额应为上年度标准的 120%; 6、如有员工拒不接受裁员或提出无理要求,是否告知其如下义务: 八、被裁减员工义务: 1.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以所谓上访反映为名或其他理由,诬告、威胁、恐吓、 顶撞、侮辱、殴打、伺机报复公司同事和领导,违者将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 定开除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造成他人身体、财产损害的,将予以赔偿; 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为发泄私愤,以任何形式破坏、损坏公司生产经营设施 设备、建筑物、车辆及其他公司财产,违者除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定开除者 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赔偿公司全部财产损失,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服从公司决定,不得故意拖延交接工作,不得借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或 他人合法财产,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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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常用的三种方式及对应法律法规

企业裁员常用的三种方式及对应法律法规

企业裁员三种方式的要点解析  “纵观劳动相关法律的主旨和要义,其目的也是促使劳资双方,要本着善意处 理之间的劳动关系,以维护劳资关系的稳定。所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之下进行 裁员及减员,是相关企业为自身计的最优选择。”   最近“社保改税”政策颁布以后,未来确对保障员工的退休金有一定助益,但 是就眼下而言,企业所需“多缴”的社保费用增大了企业的负担。在现实的经 营困难之下,当企业所有人评估,企业再按原有方式继续经营已经利润有限之 后,决定转型升级也好,或缩小经营规模也罢,裁员都是不可避免的选择。   ▌那么一般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启动裁员呢?   首先,我们所说的裁员一般指狭义的裁员,即“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 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 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 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 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的。   正如条款中所说的,企业启动“经济性裁员”是需要达到上述条件的。如果企 业目前无法达到这些条件,但仍有裁员的迫切需求,或者有其他更好途径进行 裁员,除依据上述条款裁员外,也还有其他的实操方式,即广义的裁员。下面 就对企业最常见、最可行的裁员方式分别做一个介绍。   ▌裁员路径的选择   广义的说,目前裁员主要有三种方式:单方解除(经济性裁员)、其他理由单方 解除(严重违纪、客观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到底采用哪种解 除方式,能最大可能降低法律风险,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就实际诉讼、 仲裁风险而言,最后一种协商解除,无疑是最安全,需要最先争取的,也是对 劳资双方权益最有保障。   一、单方解除(经济性裁员)   通过经济性裁员的理由进行裁员,无疑是裁员最正当的方式,但是正如上面所 说,需要企业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即企业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或生产经营 发生严重困难、或企业正处在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情况之下, 方可依据该条进行经济性裁员(无论按照以上哪种情况,涉及诉讼及仲裁时,均 需对所依据的理由提供充足的证据加以证明,否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届时需支付 2N 的赔偿金或恢复劳动关系)。除此之外,通过该条款进行经济性 裁员的,还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裁员方案,裁员方案还要经过工会同意, 后还需上报人社局进行备案。   总之,按照经济性裁员操作的话,对企业本身情况要求比较严格,还需履行法 定的程序,如果稍有差池,一旦员工申请仲裁,则有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风险。   二、单方解除(严重违纪、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方解除的理由有很多,但很多的单方解除方式所需的情况 较为特殊,或要求较高(比如《劳动合同法》中虽有规定员工不胜任岗位的情况 下,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实际裁判中对单位的举证要求却极为严 格,以至于通过该条款解除成功的寥寥无几。有律师统计,通过不胜任单方解 除劳动合同,北京地区无一例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合法解除的案例,上海地区被 认定为合法的几率约为 5%),所以今天主要介绍以下两种比较可行的方式,实 践中尤以严重违纪理由解除的情况较多。   1、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所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即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 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即经济性裁员)。   按照此款来解除劳动关系,需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方可。需要注意的是,按 此条款解除之前,需要单位先与员工进行协商,单位应主动提供合理的调岗方 案,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方可进行解除操作。   目前各地对司法机关对何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判定标准不一,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第 12 条限定的哪些情形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 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即:“(1)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形成的 不可抗力;(2)受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用人单位迁移、资产转移或者停 产、转产、转(改)制等重大变化的;(3)特许经营性质的用人单位经营范围 等发生变化的。”但实践中,还有不少省市将“因特定原因,企业内部机构调 整、岗位撤销”等企业自身原因也算作“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范围内。   总之,以此为依据做单方解除的,解除原因需尽可能的“客观”,即不是双方 的过错造成,并且需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不可预见”的原因。而解除 前,还需提供给员工“调岗”等备选方案,这样才能尽可能降低违法解除的风 险。   2、严重违纪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说在实践中非常普遍,而且有一定可操作 性的解除方式。违纪的依据可以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员工已 经签收的《员工手册》和员工已经知悉、并公示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但要求 以上内容不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并且制定的程序合法。   除了有上述规定外,还需相应员工确实有违反规定、够成严重违纪的事实行为。 更关键的是,企业要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实该违纪行为的存在。   即便满足上述条件,以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的,实践中也有不少案例被认定 为违法解除。之所以会如此,除了单位的事实证据不足之外,还有重要的一点, 就是解除程序不合法。如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未向员工发送警告性质的通知书, 未经过工会同意,在作出解除决定后,未及时向员工本人发送解除通知书等。 为了提高严重违纪解除的合法性,这里着重说一下警告书和违纪调查中不实陈 述的问题。   所谓警告书,是指单位向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发放的,带有警告性质的文书。 其名称可以为“警告书”、“通知书”、“告知书”,甚至包括员工违纪行为 的“陈述书”。发放警告书的目的不只限于警告,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固定员工 违纪的事实,以便为单位合法的解除提供重要的事实依据。所以,警告书一定 要争取的让被警告者签字接受为佳。而且从单位发放警告书,到单方解除劳动 关系是有一个过程的,这也能从侧面体现单位的解除行为没有主观恶意,对员 工的处理也是循序渐进的。   至于在违纪调查中的不实陈述,则针对性更强。它需要单位在《员工手册》中 就要写明,“违纪调查程序”,以及“在违纪调查中不实陈述”的定性,即该 不实陈述行为属于严重违纪的范畴。届时一旦有潜在违纪行为的员工,在违纪 调查中出现有不实陈述的情况,又被单位所证实的话,则其解除的合法性将大 大提升。   三、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通过单位和员工双方进行商谈,就解除条件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在企业裁员及减员 的过程中,协商解除为风险最低、成本最可控的一直方式,笔者认为在可能的 情况下,应该放在企业裁员及减员方式的首选。   简单的说,协商解除分为两个步骤:一.制定解除(补偿)方案;二.说服员工接受方 案(签字)。   协商是一个双方博弈的过程,也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例如对待新入职的员 工,尤其是年轻员工,其对补偿金额的心理预期偏低,补偿标准则可相应降低; 而对于年资较长的老员工,尤其是“三期”女员工,则应尽可能提高补偿方案, 以争取员工签署解除协议,以达到裁员及减员的目的。   但协商解除之前,也必须确定一个补偿基数,这既是参考法律关于经济性裁员 补偿金额的要求,也是现实中保障公平和可操作性的要求。虽说补偿金额需因 人而异,但是补偿基数也应确保在 N 与 2N 之间(N 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限下,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的金额,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对于大部分员工而言,其补偿标 准,应该在 N 的补偿金基础上,略微上浮为宜。   在补偿基数确定好之后,则应按照裁员名单上员工的具体情况,制作裁员(补 偿)方案,然后通过一对一协商的方式,倾听员工的诉求,同时说服员工接受方 案,双方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总之,笔者认为单位与员工,在市场中其实属于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 俱荣。即便在裁员与减员的情况之下,双方也应切实考虑对方的利益,尽可能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以做到好聚好散,这样也才能尽可能降低 己方风险,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及经济损失。其实纵观劳动相关法律的主旨和要 义,其目的也是促使劳资双方,要本着善意处理之间的劳动关系,以维护劳资 关系的稳定。所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之下进行裁员及减员,是相关企业为自身 计的最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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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面谈流程及沟通技巧

公司裁员面谈流程及沟通技巧

裁员面谈流程及沟通技巧 一、面谈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文件的准备 与被裁员的员工面谈前应充分准备,做到有备无患。被裁员工对于裁员的反应 由多种因素决定,包括被裁员工的经济收人情况、身体状况、与周围同事之间 的关系等,公司面谈人员应事先对员工的上述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此外, 建议面谈人员将该员工的基本资料、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方案等掌握在手,以 便面谈时随时向该员工出示。 2.面谈时间的选择 面谈应尽量选择在一天或一周的开始,应尽量避开周五、周末、假日等时间段。 因为这种时间安排易使员工在整个周末或假期都感到焦躁、愤怒和不安,并有 可能将这种情绪传递给身边的亲友,使不良情绪继续发酵,员工也会有充分的 时间来思考起诉的问题。 3.面谈地点的选择 面谈应尽量选择一个轻松、明亮的空间,比如公用会议室或空置的办公室。面 谈时间以 15 到 20 分钟之间较为恰当,最终要把裁员的原因和补偿方案解释清 楚,时间拖得过长、言多必失,反而容易情绪失控。与此同时,面谈尽量选择 在有监控设施的场所,并且保证监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二、面谈流程及沟通技巧 1.告知员工裁员事实 首先,裁员方案确定后,面谈人员给予员工的介绍和解释口径必须统一、准确, 不能妄加解释,否则会让员工觉得其中有“猫腻”,进而产生不信任,增加裁 员难度。 其次,面谈人员与员工见面后应直接切人正题,言简意赅,告诉员工被裁的事 实,不要避重就轻谈一些天气或者其他枝节琐事。面谈人员应保持一种诚恳、 同情的语气,可以用几句话描述做出裁员决定的原因,在陈述结束时应重点强 调这个决定是公司最后的决定,不可更改,不要让员工感觉事情还有回旋的余 地。 2.员工拒绝谈判,如何应答 首先,要告知该员工代表公司现场谈判的人员是经公司授权的,可以代表公司 处理本次规模性裁员的全部事宜。 其次,明确告知员工解除合同是公司最后的决定,无论员工是否同意,公司最 终都是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考虑到员工长久以来对公司的奉献,公 司首先希望能够以协商的方式与员工解除。但是如果员工不同意谈判,公司最 终也是要单方解除的。所以还是希望员工能够看到公司的诚意,坐下来与公司 沟通一下补偿方案。 3.向员工解释裁员的原因 面谈人员目前要做的事情不是和员工讨价还价,而是在执行公司的决议。面谈 时,面谈人员不要与员工争辩谁对谁错、谁有能力、谁无能的时候,所以,不 要谈论员工个人的工作表现或者过去的问题。在告知员工被裁员的原因时,仅 需告知员工裁员是公司董事会决议整合公司资源,调整组织架构的需要,解除 行为并不是故意针对其个人。 4.倾听员工的反馈,表示理解 面谈过程中,面谈人员一定要充分与员工交换意见,倾听员工的反馈意见。如 果该员工反应激烈,不要与之辩论,而要积极地倾听,点头或用短暂沉默配合 员工的阐述,直到他可以稍微冷静地接受公司与其解除的事实。而且,无论员 工是什么情绪,一定要注意一个原则:千万不要惹怒和刺激他,否则,非理性 的交谈反而会引起更大的冲突隐患。 5.谈及价值,表达帮助 面谈过程中,面谈人员应尊重员工,维护员工的个人尊严,感谢员工对公司的 贡献,肯定其价值。同时也要提及,公司将尽力帮助每一位受影响的员工。譬 如:为被裁员工提供员工就业辅导咨询,主动提供就业信息等。如果被裁员工 有出色的表现,可以为他们写一封推荐信等等,让员工切实的感受到公司的诚 意。 6.沟通补偿方案,签署相关协议 面谈人员应向员工仔细介绍补偿的方案,由于此部分内容员工较为关心,因此, 面谈人员应当对补偿的方案和标准熟练掌握,耐心向员工解释补偿的具体算法、 金额,解答员工的疑问。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不要和员工对遣散补偿进行协商, 或者企图推翻补偿决定,这样只会使裁员程序变得更为复杂。如果员工有解除 意向,应当场与员工签署解除协议。 三、面谈后的收尾工作及其注意事项 1.向公司管理层反馈信息 如果在面谈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产生更大的矛盾,可以考虑 将该员工的面谈工作暂停,让该员工将其诉求表述为书面文件,等待下次面谈。 面谈结束后及时将获悉的相应信息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并与律师商谈应对方案。 2.办理交接工作 如果员工签署了解除协议,应尽快与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3.办理退工退档手续 交接工作办理完毕后,公司应尽快为员工办理退工退档手续,避免期间太长再 起纠纷,同时也为员工再就业提供便利。 综上所述,企业裁员时,要关注被裁员工的心理反应和心理需要,面谈人员需 要用真诚、友善的态度去对待“曾经”的员工,面谈前准备工作充足,面谈时 注重谈判技巧,面谈后做好及时收尾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裁员工作顺利 进行,保证公司以及员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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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计划方案及具体实施步骤及注意事项

公司裁员计划方案及具体实施步骤及注意事项

公司裁员方案 1. 目的: 因公司经营不善,连年亏损,目前已经无力支撑企业的发展,特对公司人员架构调整和 员计划。裁员一定会有风险,对员工会有影响,但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将风险和影响降到最 低。 2. 裁员名单: 省略 3. 裁员整体原则: 1) 稳定员工心态第一; 2) 让员工认同裁员的原因; 3) 从感情上让裁员从平和的心态接受。 4) 为员工做好后路铺垫。(提供所有他担心 的问题和可能遇到的困难) 5) 低调处理,不影响其它同事, 6) 快速解决,我建议当即谈判离职当即办理手续当即结算工资。 4. 前期准备: 1) 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特点、性格、心态、家庭背景等;了解越多的基本信息 对谈判越有帮助。 2) 员工对裁员事件的心理承受因素。 3) 让上司与其沟通; 4) 裁员员工的家庭情况,有没有困难家庭的,有没有会因为离职而影响家庭生活的。 5) 制定出裁员通知书、补偿协议(让其签名,以防劳动纠纷) 6) 充份了解员的基本情况,他们可能会提出的疑问?(请列出所有详单)及应对措施 。 7) 相关表格准备: a) 《离职通知书》 b) 《离职工资结算单》 c) 《离职证明书》 d) 《离职交接表》 5. 谈判策略: 1) 了解他在公司所做出的业绩,给予认可;引导出但是由于公司目前的困境和发展战 略调 整,成本上升,及工作不饱合的等原因。(视当时情况而沟通) 2) 说出是他主动离职, 但是公司给补偿;(这条根据实际当时谈判情况进行) 3) 公司裁员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a) 提供补偿通知书,让他签名确认; b) 提供补偿工资条,当日结算,让他签名确认; 4) 提供离职证明书,是优秀评价; 5) 提供职位推荐。(这里需要先了解一下他们的特长,看是否有合适的职位推荐) 6) 告之,如果公司有合适的职位,首先考虑的也是他本人。 按照正常原则裁员要当即立断,不能拖拉,最好安排在周五,上午谈完下午办完手续。 这样不会影响其它人。 6. 谈判流程: 7. 注意事项: a) b) c) d) 做好访谈记录。 做好交接准备。(交接数据备份,以防数据遗失) 与部门经理沟通,了 解可能存在的问题。 充份了解每个人的背景、特点、心态 8. 最坏打算: a) 员工上诉(如果补偿得到,这个应该不会出现) b) 员工对部门内成员的议论;部门经 理一定要多观察和个别访谈,稳定在职人员心态。 9. 离职工资成本核算: 省略 篇二:裁员计划 1 裁员方案经验分享 目前,经济形势严峻,但是各企业主要采取措施其实就是“减员增效”分别是: 第一步,停止招聘。尤其是对主要招聘市场——校园招聘项目先后停顿。据南方网报道 , 今年因金融风暴影响,不少公司选择了裁员或正在研究裁员计划。没有大规模裁员打算的公 司,也有的宣布中止 2020-2021 年全年的大规模招聘计划。根据我部掌握信息,目前很多 企业已经中止了校园招聘项目,还有部分知名企业只是做宣讲(类似广告活动)。 第二步,减薪。而这个减薪主要是将考核工资和浮动发放的奖金、补贴等进行减少甚至 不发。这个主要是很多企业尤其是效益较好的企业,前几年工资增幅很大。现在采取减薪政 策较容易通过。 第三步,自然淘汰。由于新劳动合同法执行后,进行 20 人以上的经济性裁员需要报备劳 动局,而各个企业虽然流传说法是裁员,而实际上采取的是对试用期和合同到期人员采取解 约方式解决。因为试用期人员本身就可以随时解约,而合同到期人员不予续签也是一个无须 太多沟通成本的办法,但是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步,裁员。目前很多企业采取的发放经济补偿金等经济性裁员方式有 2 种: (1)整个部门裁撤。比如对考评绩效不好的部门整体裁撤,原部门人员除少数调动外, 全部裁减,然后再进行调整。很多要保留的 员工则进行内部招聘方式解决。在外资企业,这类做法较多,因为工资福利好,招聘难 度低,可随时补充人员。 (2)强制比例裁减。即设定一个强制分布比例,按照比例进行绩效考核等通过末位淘汰 方式进行裁减。在国内企业采纳此做法比较多,因为国内企业大多实行的是经济责任制下的 考核,所以文化上容易接受。 裁员方案——支付经济补偿方式协商解除合同 1. 裁员对象顺序(除经评估认为绩效优秀的,可以保留外): (1)各部门试用期内员工和临时工 (2)各部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不予续签) (3)各部门绩效表现不佳的正式员工(合同期在 3 年以内的) (4)其他各部门认为可以裁减的人员。 2.不得裁减对象: (1)尚在怀孕、生育、哺乳期的女员工 (2)工伤治疗期内的员工 (3)非因公负伤或医疗期内的员工 (4)除工作表现不佳外,家中有直系亲属或供养关系的亲属在公司上班且已经被纳入裁 员名单的生活困难员工 (5)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 3.不得裁减对象中的例外操作 (1)女员工若绩效表现不佳,则可以在其规定的三期保护结束后予以支付经济补偿方式 协商解除,或支付其三期应得待遇现在进行解除。 (2)医疗期内的员工,应该在治疗结束和医疗期终止后进行协商解除合同,或支付其医 疗期应得待遇进行协商解除。 (3)其他。 4.与公司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应该在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裁减之后再按顺序执行协 商解除合同。 四、裁员精简工作主要流程: 1.被裁减员工应该在接到通知后根据后面规定的办理时间,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相关 工作交接手续; 2.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将当场核发其当月工资和有关补偿金; 3.员工领取工资及相关补偿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当场做出解除合同证明和转移社保关系。 五、经济补偿方案为:n+1 1.n=经济补偿金。 按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1=提前通知金。 公司要求被裁减立即办理手续的,公司予以支付其一个月工资。 支付标准中的月工资是 指员工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高于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3 倍的,按照 3 倍标 准计算。 六、被裁减员工权利: 1.依法获得应得工资及经济补偿权利。 2.离开公司后 6 个月内,若参加原所在岗位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录用权利。 3.符合内部招聘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内部公开的岗位竞聘权利。 4.若对公司裁员决定中经济补偿部分不服,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的权利。 七、被裁减员工义务: 1.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以所谓上访反映为名或其他理由,诬告、威胁、恐吓、顶撞、侮辱、 殴打、伺机报复公司同事和领导,违者将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定开除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 补偿;造成他人身体、财产损害的,将予以赔偿;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为发泄私愤,以任何形式破坏、损坏公司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建筑 物、车辆及其他公司财产,违者除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定开除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并赔偿公司全部财产损失,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服从公司决定,不得故意拖延交接工作,不得借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或他人合法财 产,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若有对公司决定不服,可以在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后向市劳动局申诉。 八、裁员劝退工作涉及各部门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主持裁员工作、做好离职人员谈话,核算人员工资和经济补偿,办理合 同解除证明和社保转移手续。 2.用人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离职人员的谈话思想工作,做好组织带领办理手续工作、其原来 的工作交接、包括材料物资、设施设备的交接。 3.财务部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欠款、过失赔偿等记录,以及准备好离职人员的工资发放 (现金)。 4.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行为控制,防止出现报复和人身伤害,以及人员离开公司 后的门禁工作。 5.工会及律师负责协助做好离职人员就裁员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做好心理辅导。 九、离职手续办理(时间表) 由于目前公司仍存在部分岗位空缺,根据岗位性质,将对各部门调出人员进行分流处理 : 对于一线生产员工: 篇三:公司裁员方案 XX 公司减员增效方案(草案) 一、 目 的: 精简员工队伍,提高工作效率。 二、 基本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一律按现有人数 20%的指标减员; 三、 减员对象: 1. 工作效率低下者 2. 工作屡出差错者 3. 在上半年有过 2 次旷工者 4. 经常迟到、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不遵守公司规定者; 5. 工作量不饱和、经常利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6. 与本部门领导有裙带关系且表现较差者; 7. 经研究有其它具体事件不再适合继续留任者。 四、运作指引: 1.各部门按现在的工作情况,重新进行本部门组织架构设计,做到因事设岗,杜绝因人设 岗,严格定员从紧; 2.各部门重新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岗位重组、工作分析、职务说明,量化工作 量、力求在岗人员的工作量饱和; 3.8 月 10 日召开工作分析说明会,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对部属人员的工作量报告,向公司 人事行政部提交本部门应减人员名单; 4.应减人员由本部门直属主管进行首次沟通,沟通的过程应做到对事不对人; 五、补偿政策: 1. 经济补偿金:按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 6 个月 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提前通知金:公司要求被裁减并立即办理手续离职的,公司予以支付其一个月工资。 (注:支付标准中的月工资是指员工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六、离职手续办理: 1.人事行政部负责主持减员工作、做好离职人员谈话,办理合同解除证明,签订离职补偿 协议。 2.用人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离职人员的谈话思想工作,做好离职人员的工作交接、包括材料 物资、设施设备的交接等。 3.财务部门负责核算离职人员工资和经济补偿及发放工作。 (操作流程:各部门重新设计本部门组织架构——> 岗位重组——> 职务说 明——>提交减员名单——>人事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离职谈话— —> 补偿协议——>财务核算——>结束。) 批准 审核: 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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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裁员必修课:HR必炼裁员十大技巧

HR裁员必修课:HR必炼裁员十大技巧

关于裁员工作的一些思考 裁员 • 有人形象地将裁员比作掉头发,旧头发 不掉,新头发就长不出来; • 裁员是一次企业促进新陈代谢的正常行 为; • 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过程。 裁员的相关法律规定 • 《劳动法》第 27 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 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 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 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 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 人员”。 • 这种裁员属于经济裁员,由于它的条件过于严 格,企业如果达不到标准,为了不和法律冲突, 一般避免使用裁员的字眼。 裁员的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 本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 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 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在上述情况下,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旦员工提出劳动仲裁,企业必将处于败诉境 地。 大多数企业的做法 • 在现实中,大多数企业都采取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的方法,也就是通过一定的经 济补偿金诱导劳动者同意终止劳动合同。 • 这是一种较为现实的做法,只要企业依 法办事,兼顾人情,裁员的成功率是相 当高的。 裁员的三大导向 • 在确定裁员对象的过程中,决策者要秉承 的 3 个原则:首先是工作表现趋向,其次 是公平原则,再次是人情与关爱原则。 • 这 3 个原则必须按照前后顺序来执行。 • 当企业经营者考量一名员工时,首先应该 从工作表现入手,然后,再去考虑公平与 人情。 裁员前的准备工作 • • • • • • • • 人力资源经理需与部门召开沟通会 准备相关法律文件 安排专人全权负责其工作、物品交接工作 了解被裁员工的岗位、主要工作内容、入职时间、工资、 其他收入、没有休完的假期等等 向财务部等部门了解其需结清的资产、财务等方面的情况 相关手续(档案、户口、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的办理办法 了解其是否掌握公司的核心机密 针对被裁员工可能问到的问题,做出备选答案。    裁员要顾及到人情 • 裁员是一个无情的行为,企业应尽可能照 顾到人情。 • 要寻求反馈信息,充分与员工交换意见, 不能一意孤行 • 注意语气,谨慎措辞,保持一种诚恳、同 情的语气,但同时也要坚定 • 创造友好的气氛,对员工未来职业的发展 给予鼓励 裁员面谈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 面谈中注意“察言观色”:充分肯定其 工作中的成绩、对公司的贡献; • 语调尽量平缓,保持低调; • 清楚地告诉对方其享有的各项补偿; • 注意倾听。     裁员的技巧 • 选择正确的时间,一般在一天或一周的 开始较好 • 最糟的时间是在周末和 假期开始之前 • 在谈话时要表达清楚,言简意赅,拖长 时间往往会给员工以讨价还价的错觉 应该为“幸存者”提供支持服 务 • 裁员通常伴随着企业组织结构、人员配置的调整。留 用人员必须要适应这些新的变化,这常常通过对留用 人员进行再培训而实现。而且,有条件的公司还需安 排几名心理医生,在一段时间内提供心理咨询,以减 轻“裁员幸存者焦虑症”。 • 美国管理协会( AM A ) 1997 年做过一次大规模的调 查,证实了紧随裁员之后的培训活动对组织的产出有 重大的影响。他们发现:与裁员后不增加培训的公司 相比,增加了培训的公司在实行裁员后一年左右 后, 75 %的公司在员工的提高的生产力上获利。    被裁员工的怨言 • 很多时候,被裁的员工都会对公司以及他 的领导有颇多怨言,其主要内容也不仅仅 是埋怨公司为什么裁掉自己,还有 2 大问 题:首先,既然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为什么领导不能早些告诉,并帮助我改正 呢?其次,不公平。 • 这其实就涉及企业管理。 后续思考 • 可以说,裁员的过程其实最能体现一个 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人也说,“裁员比 招聘更能体现出一个企业的文化。” • 一个企业在裁员过程中所受到的阻力大 小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好坏成反比。 与绩效考核相挂钩 • 公司考核制度的完善可以避免不公平的 事件发生 • 考核不能只关注业绩 • 考核需要有一个反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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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控制裁员成本与如何做好员工辞退管理/如何降低裁员成本和离职面谈秘笈

如何控制裁员成本与如何做好员工辞退管理/如何降低裁员成本和离职面谈秘笈

如何控制裁员成本与如何做好员工辞退管理 三主题: 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如何做好裁员成本的控制; 离职员工的管理。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二、裁员成本控制 裁员涉及的“金” 裁员成本的依法计算方法 降低裁员成本的技巧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员工离职程序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理智处理面谈的突发事件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用老东家商业秘密致富 —致使原公司损失 136 万, 3 离职员工被捕  该公司原技术人员王某、陈某、饶某 3 人曾在 “东进”公司参与 D160A 电话语音卡的研制开 发及生产,并与公司签订有保密协议,领取保密费 用,对其在“东进”公司加密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 息负有保密义务。但 3 人在离开公司后,将其在 “东进”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及利用工作之机盗取的技术信息带走,另外成立了 深圳市“齐力”科技公司,并与网上挂名的“极光 公司”生产同一技术内容的 V16 电话语音卡。而 后利用从“东进”公司获取的经营信息与东进公司 的原客户进行销售,并在市场上低价销售牟取暴利, 给“东进”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新快报》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 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 有关事项。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何谓商业秘密呢? 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 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和经营信息。 应具备四个特征:秘密性、价 值性、实用性、新颖性,缺一不 可。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技术信息: 指基于经验或技能产生的,在实 践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 识,如配方、工艺流程、加工方 法、技术秘诀、设计图纸及有关 的情报、数据、图片等资料。 经营信息: 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 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信息和情报。 如: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 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 标底及标书等信息。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商业 秘密持有人必须有主观上的保密意愿和必须实际采 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秘密性 是指某一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必须具有商业上的价 价值性 值,能为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 实用性 是指该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能在商业上制造或使 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是指某一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持有人与非持有人 持有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相比较有显著不同,具 有独特的内容和价值。 新颖性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保护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形式: 1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和 竞业限制条款; 2 、劳动合同的专项附加协议; 3 、企业规章制度的《保密规 定》等。 商业秘密协商条款的主要内容:    1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应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为防止不正当竞争, 2 、在一定时间内,劳动者不能到其他同类企业从事同种职业的 用人单位与掌握企业商业秘密 限制; 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 3 、违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工在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 一定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不 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 产品并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 业任职。 草拟专项协议  概念: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为明确特定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契约。 专项协议约定时间: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也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间。 合同内容必须统一不能存在内在的矛盾! (如培训合同的服务年限与劳动合同年限要一致)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 [1996]355 号)  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 6 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 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脱密期  经济补偿如何给?给多 少?每月随工资发放吗? 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 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 3 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 还是离职时一次性发放? 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 标准是多少呢? 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 该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大连判决首例“竞业避止”案 违反与原单位的约定从事相同或相 类似的职业,将会赔偿违约金。 大连近日宣判首例“竞业避止”案, 英语教师马某在合同期满离开原单 位后,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培 训学校任职,被判败诉,向原单位 支付违约金5万元。 近年来,大连市少儿英语教育竞争 日趋激烈。为了保护本学校的教学 内容和教学方法,大连沙河口盖伦 启蒙教育培训中心在大连市教育界 首家实施了“竞业避止”制度,即 每位聘用的教师,必须与校方签订 一份《竞业避止协议书》。 协议约定:聘用教师在任职期间 或离开后三年内不得在国内少儿 教育领域从事任何与盖伦学校相 同或相类似的职业,不得到与盖 伦学校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 单位任职。如违反约定,承担5 万元违约金。作为补偿,校方每 月要向签约的教师发放竞业避止 补偿金600元。  1999年11月,马某应聘到大连沙河口区盖伦学校,聘期两年。 双方签定劳动合同后,又于2000年11月签定了竞业避止协议 书,马某此后领到了600元的“竞业避止”补偿金。合同期满后, 马某到大连某教育培训学校从事少儿英语教育。盖伦学校发现后, 以其违反《竞业避止协议书》约定、损害盖伦利益为由,起诉至到 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马老师支付违约金5万元, 并承担诉讼费。 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盖伦学校与马某签定的合同合法有 效,应予保护。马某到另一类似学 校任教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 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马某支付原告违 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 讼费。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的金额? 通常是根据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 确定补偿金的金额。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竞业限制的期限为多久?  1 年?  2 年?  3 年? 通常根据产品的寿命周期来确定其限制期限! 问题: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曾经在劳 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条款,但用人 单位并没有支付过补偿金予员工, 现员工已经离开该单位,并已在同 一地区同行业的另一家企业从事相 同工作,原用人单位认为该员工违 反了原签订的协议,准备起诉该员 工,你觉得是否适当?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劳动法》 102 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 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 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 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 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 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二十条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 用。 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 违约的赔偿 赔 违 只要有违约事实存在,不管是否 赔偿金额为在侵权 偿 约 造成企业的损失,都应该按照 期间获取的利润, 损 金 约定的违约金支付。 并承担相应的调查 失 费用。 问题一: 如果员工违反了保密协议,但协 议并没有规定违约责任,也没有 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那么员工 是否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二: 如果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但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有保密规定, 如果员工有泄密行为并对企业造成 如果按照规章制度处罚,要注意 了经济损失,那么如何对该员工索 赔? 赔偿金额不能超过工资的 20% ! XXXXXXXX 公司 保密承诺书  今承公司聘用,加入 XXXXXXX 有限公司。 XXXXXX 有限公司 作为 ** 市高新技术企业,在圆平网感光材料、涂层助剂及 PCB 系列感光制版材料等技术领域具国内先进水平。本人工作岗位将 会涉及和接触到有关公司商业秘密,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促进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发展,本人愿承诺如下:  一、在职期间,不自行经营或兼职为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人 经营与本公司相关产品和利用公司设施进行任何营利性的经营。  二、不将公司销售渠道、客户名单和未公开的产品报价及其他未公 开的信息泄露或出卖给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人。  三、在职期间,不私自或兼职为自己或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 人进行与公司相关行业的研究开发;职务研究开发成果专利申请权 和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不利用职务开发成果私自申请专利和使用专 利;  四、不将公司已有或正在进行的研究开发成果、 应用技术成果、产品生产工艺、配方、生产程序 和相关技术资料泄露或出卖给其他法人、非法人 组织和个人;  五、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保管好有关资料,研究开发成果或有关资料不得 遗失或被他人窃取。  六、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都不得将公司已 有或正在进行的研究开发成果、公司产品的生产、 应用、推广等有关资料、公司管理诀窍、销售渠 道、客户网络、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商业秘密 带到现任职公司或出卖泄露给其他法人、非法人 组织和个人;  七、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两年内,不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 行业或公司工作;  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规 定。           承 诺 人: 日期: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 甲方(员工):                           乙方(企业):                          公司 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 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 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 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 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 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 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 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 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 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 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 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 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 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 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 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 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 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 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 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 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 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 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 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 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 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 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 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 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 秘密信息。 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 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      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 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 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 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     ( A )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 实际上已经公开;     ( B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 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 A )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 B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 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 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 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 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 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 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 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 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 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 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   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 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 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 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 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 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 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 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 的经济补偿。    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 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 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 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 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 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 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 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 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 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 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 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 料、进货渠道,等等。    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 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 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 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 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 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 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 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 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 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 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 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无论违 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 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 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 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 成之日起生效。 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 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 形式。 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 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   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裁员的成本控制 劳动法规回顾  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 [1994]447 号) 第四条: …… 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劳动法》 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 合同可以解除。 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 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 是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 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 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 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 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 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 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 经济补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 偿办法》(劳部发 [1995]223 号) 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 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 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 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 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 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  第三条 行: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 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 25% 的赔 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 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 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 于其医疗费用 25% 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 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 于其医疗费用 25% 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裁员成本控制  裁员涉及的“金”  裁员成本的依法计算方法  降低裁员成本的技巧 裁员涉及的“金”  1 、生活补助费 / 经济补偿金  2 、医疗补助费  3 、代通知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 4 、因拖欠工资应支付的赔偿费用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 5 、因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引起的赔偿费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 6 、因停保时间导致保险金的多付情况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 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 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裁员涉及的“金”  1 、生活补助费 / 经济补偿金  2 、医疗补助费  3 、代通知金  4 、因拖欠工资应支付的赔偿费用  5 、因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引起的赔偿费用  6 、因停保时间导致保险金的多付情况 员工因医疗期满被裁员,用人单位应支付不少于六个 补助费。 裁员涉及的“金”  1 、生活补助费 / 经济补偿金  2 、医疗补助费  3 、代通知金  4 、因拖欠工资应支付的赔偿费用  5 、因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引起的赔偿费用  6 、因停保时间导致保险金的多付情况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员工, 则应该支付等同天数的代通知金。 裁员涉及的“金”  1 、生活补助费 / 经济补偿金 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 2 、医疗补助费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报酬的;  3 、代通知金 3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4 、因拖欠工资应支付的赔偿费用  5 、因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引起的赔偿费用  6 、因停保时间导致保险金的多付情况 二、裁员成本控制  裁员涉及的“金”  裁员成本的依法计算方法  降低裁员成本的技巧 补偿金的核算 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的: A、一般规则: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B、特殊规则:劳动者月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计算年 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 C、计算基数:是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月平均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按社平工资的三倍计 算。 补偿金的核算  2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 按 1 的办法执行。 补偿金的核算 3 、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就变更 合同达不成一一致意见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合同的,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的核算 4 、患病或非工伤解除:工作每满 1 年发给相当 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发给不低于 6 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再增加不低于 50% 的医疗补助费。 患绝症的再增加不低于 100% 的医疗补助费。 补偿金的核算  5 、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 还应多支付 50% 的额外经济 补偿金。 补偿金的核算  7 、因工作需要,由企业主 管部门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 单位的,应与原单位解除合 同,与新单位签订合同,原 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金。 补偿金的核算  8 、原国企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应与原企业职工解除劳动 关系,并发给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不满一 年按一年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最高不能超过企 业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 补偿金的核算  9 、对原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企业应按照当地医疗保 险有关规定为其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 补偿金的核算  10 、对改制企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应给予经济补偿金,或给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当地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的 60% 及年递增 5% 的幅度为基数)、医疗保险费以及一 次性计发生活费(按当地失业救济金月标准的 110% 和距法定退休年 龄前的月数计算)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种不以 12 个月工资封顶的经 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因情势变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 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向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金时不应 以十二个月的工资为限 分析:上述情况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情事之一。 因不可归责于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事由(火灾)导致情势变更,致使劳动合同订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该合同已无法履行,且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也不可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故根据《劳 动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某厂可以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但某厂对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发放的强 性规定是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悖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 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某厂应按职工在其单位工作 的实际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偿金,不应以十二个月的工资额为限。也就是说,该等经济补偿 金的发放是不封顶的。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其向被裁减 人员发放经济补偿金时不应以十二个的工资为限   案例: 2001 年 5 月,某公司因连年亏损,经向公司工会说明 情况及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后,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 式通知公司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该等职工发放了经济补 偿金,其中工作年限未满十二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 一个月工资,超过十二年的按十二个月工资发放。   分析:上述情况属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鉴于某公司连年亏损,企业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且其履 行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的有 关程序,故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某公司可以与公 司富余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但某公司为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时违 悖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某公司应按职工在其单位工作 的实际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偿金,不应以十二个月的工资额为限。也就是说,该等经济补偿 金的发放是不封顶的。   另据规定,若某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 则应优先录用被裁减的前述人员。 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导致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 发放经济补偿金时,不应以十二个月的工资为限 。   案例:某单位系民营企业,其于 1987 年 2 月与张某建立 事实劳动关系,后于 1990 年 3 月与张某签订劳动合 同。 2001 年 8 月 5 日,张某因私事外出时遇车祸,致右臂 损伤,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不能从事原驾驶 工作,也不能从事某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为此某单位 于 2001 年 11 月 5 日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 按十二个月工资向其发放经济补偿金。张某认为某单位未按 规定向其发放经济补偿金及其他补助费,遂向某区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裁员成本控制  裁员涉及的“金”  裁员成本的依法计算方法  降低裁员成本的技巧 案例一: 陈某,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意解 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陈某也提出 自己还有 5 天平时加班、十天假日 加班,要求企业为其发放加班费, 做为人力资源主管,你如何做? 案例二: A 君提前 30 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 职,并同时提出自己还有 10 天年 休假没有休,但由于正属销售旺季, 用人单位要求 A 继续工作 30 天, 那么当 A 正式离职时,未休年假该 如何处理? 案例三: 注意各地停保的时间及停保产生 的问题! 案例四 :  南方某飞机维修公司从国外租赁了一套飞机检测设备 , 年租金 1200 万元 ,3 个月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 可以为该公司带来每月 200 万元的可观利润 .  为此 , 公司花费 10 万元送工程师陈工(月薪 10000 元)到国 外学习 , 并与其签订了培训协议 , 要求陈工回国后需为企业服务 5 年,并依此递减。  目前陈工已经回国工作了 6 个月。  近来,由于陈工觉得自己在公司未被重视,加上有一家同行企业 愿意出 3 倍工资聘请陈工并支付培训费用,于是陈工决定辞职。  由于陈的离职,将会导致设备的安装调试延迟一个月,未来的 2 年中亦将导致企业每月损失 10% 的利润。  如果你是该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你是否同意其离职? 答案:  直接成本:直接成本为陈工离职公司即刻受到的可以用现值衡量 的经济损失。  由于陈工已经回国工作了六个月,对方公司同意支付相应的培 训费用,因此陈工的离职没有给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成本 A :设备租赁费用:设备安装期延误一个月, 公司多付一个月的租赁费为: 100 万元。 B :投入生产后两年内预期利润损失: 200 万 × 10% × 24 个月 = 480 万 C :设备安装期延误一个月而损失一个月的利 润为: 200 万元。 D :还有未能清晰计算的离职成本:招聘、培 训等其他机会成本。 综合上述,陈工的可计算间接离职成本为 780 万元以上。  从人力资本收益角度来看,即使公司给陈工涨两倍工资,陈工未 来两年的工资总额也只为 72 万,远远低于陈工的间接离职成本 780 万元,因此从核心员工管理和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的角度看, 应设法将陈工留下。  从工资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的公平性来看,如果给陈工涨 2 倍的 工资,公司内部会失去公平性。  如果不给陈工涨 2 倍的工资,公司对外就没有竞争力,必然造成 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员工陆续离开公司,所以使用工资手段来解决 这个问题是行不通的。 离职员工的管理 情景模拟 1 : 某公司老板因经营工作的调整,需 要辞退某部门未到期的部分员工, 员工没有异议,但要求企业给个说 法才愿意离职,如果你是人力资源 经理,你怎么办? 情景模拟 2 :  某公路收费站一员工因为晚上上班时打磕睡,导致过路客人冲卡 事件,为严肃纪律,公司领导要求人事部门立即解除该员工的劳 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可是人事经理翻遍了公司的规章制 度,均没有办法将员工的行为定性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因 此无法执行领导的意图,你将如何与员工面谈? 情景模拟 3 : 员工提出辞职就要走了,为了了解 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人事经理决 定与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果 你是人事经理,你将怎么做? 离 职: 指员工根据个人意愿 , 并经用人单 位同意 , 或达到劳动法规规定的时 限,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离职员工的类型 离职类型 自愿离职 非自愿离职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员工离职程序: 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协商确定裁减人员名单 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离职前准备工作 人力资源部做离职面谈 办理离职手续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裁员的前期准备工作         人力资源部与部门的协调沟通 准备相关法律文件 ( 协议书、离职证明) 安排或提请部门负责工作、物品交接工作 了解员工的岗位、主要工作内容、入职时间、工资、其 他收入、考勤、各种假期等 向财务部门了解需结清的资产(如办公电脑、工衣)、 财务等方面的情况 做好档案、户口转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停保,住房公积金的封存或转移 了解其是否掌握公司的核心机密,是否需要脱密期 做好离职面谈准备,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性格特性, 对可能被问到的问题,做好对策与策略上的准备。 现代流行语之一: “ 你跳槽了吗?” “ 根据我的工作来评价我,不要看年头。”现在的年轻就业者如是 说。 他们追求的是个人职责的大小,他们认识到社会总是在变,他们还 得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他们寻求的是更大的职责,良好的同事 关系和更多的培训及提高的机会;他们喜欢述职关系较为灵活的、 具有横向组织的机构,他们总在寻找自己的目标和机会。 引自《员工管理》 特别注意: 员工往往因为两个并存的原因而 辞职:一个是“推力”,即在本 组织工作不顺心;另一个是来自 另一家公司的“拉力”,即“这 山望着那山高”。 某调查显示:离职原因是:  41% 认为是晋升机会 有限  25% 认为自己的业绩 不被赏识  15% 认为薪酬是主要 原因  19% 其他因素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被调查 对象 员工为什么离职?——一个心理动因模型的解释 员工离职的原因 : 个人原因 经济上的考虑 职业发展前景 内部原因 制度问题、管理问题 公司文化 薪酬问题、员工满意度 外部原因 社会价值观、竞争对手 政策法规、经济、交通 员工离职的原因分析 : 引才 育才 留才 才用 员工离职的原因分析 : 引才 育才 留才 用才  薪酬  企业文化  企业品牌 ( 包括招聘品牌 ) 企业薪酬水平是否反映同行业中的竞争性 招聘条件 企业内部薪酬体系是否体现公平合理性 企业发展的前景   薪酬  企业文化  企业品牌 ( 包括招聘品牌 )  招聘条件  企业发展的前景 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  薪酬  企业文化  企业品牌 ( 包括招聘品牌 )  招聘条件  企业发展的前景 名不见经传的企业& IBM 、华为公司…… 你愿意去哪家?  薪酬  企业文化  企业品牌 ( 包括招聘品牌 )  招聘条件  企业发展的前景 你们企业要求员工着工衣上班吗? 员工离职的原因分析 : 引才 育才 留才 用才 一般员工辞职的原因 1 .企业工作条件及环境不好? 2 、企业未尊重员工的权益和给与公平待遇? 3 、员工感到在本企业没有前途? 4 、导致员工不满的常见原因? 5 、其他个人原因辞职的情况 ? 离职员工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  一、企业原因: 企业往往根据自己的的经营需要或 企业规章制度的有关依据,决定是 否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或通过是否 胜任的考核制度来决定是否辞退员 工。 企业原因离职类型:  1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 2 、不胜任工作单方解除  3 、双方协商解除  4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方解除  5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 离职员工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 1 2 3 4 5 6 7 、无所适从 、不安、焦虑 、恐惧、担心 、悲观、失望 、冲动、不满 、早有思想准备 、自知之明 离职员工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 几种类型: 一是员工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表现不错,应该不会 被辞退或应该会续签合同; 二是个人没有社会竞争能力,习惯了在本企业工作,不 舍得离开或对自己的未来就业机会没有信心; 三是个人家庭原因或经济困难,迫切需要稳定工作,担 心找不到相等待遇的工作,担心没了生活来源。 行为表现:茫然、失望、六神无主、找人说情、消极 怠工、不满、冲动、急躁 离职员工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 二、个人原因 个人因为找到更好的工作或不满 意企业的管理制度或因与直接上司 关系处理不好,或薪酬等待遇达不 到个人要求,提出离职的意愿。 个人原因离职类型: 1 2 3 4 、合同期满个人不愿意续签 、找到新工作个人提出辞职 、不满企业管理提出辞职 、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工作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离职面谈的目的: 通过离职面谈就可以对员工 离职的原因有更深入的了解, 并能揭示出公司人力资源管 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只有了 解了问题,才能采取行动加 以纠正。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离职面谈的内容:  建立融洽关系  了解面谈的目的  对原来工作的意见  探究离职的原因  新旧工作的比较  改进意见  结论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了解员工的性格特点  世界上没有任何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  世界上也没有完全相同性格的两个人 .  因此 : 一样的政策 , 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效果 , 同一种离职面谈的技巧用 在不同的员工身上 , 会有不同的结果 , 甚至是相反的结果 . 影响个性形成的因素 遗传因素 决定了人的体型、性别、相貌 神经系统特征等生理构造。 环境因素 分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社会 环境;后者对个性形成有潜移 默化作用。 个人因素 分为角色因素和主观因素; 不同国家 / 地区人格分析 -- 个性分析 美国人 厂家分明 日本人 以厂为家 中国大陆人 中国台湾人 厂家不分 以家为厂 与个性有关的三个理论 1 2 3 、认知理论 、显著特性理论 、心理分析理论 认知理论(凯利):  所有人的独特的个性来自于他们对待人生的独特模式或风情。这 种模式或风格也称为个人观念,个人观念是人们去努力地认识现 实世界时所产生的结论。人们通过个人观念去预测和控制他们的 环境,使这些环境为自己的奋斗提供帮助。  根本的观点就是人们为事件预先准备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 他们的行为。 自我认知分析 己知 -- 管理工具 隐私 公开 Self-Privacy Self-Opening 人不知 人知 潜力 后 Self-Potential 背 Self-Back 己不知 显著特性理论(奥尔波特):  不同的人之所以能够对刺激作出不同的反应,是因为每个人对刺 激反应的倾向和偏爱不同,这种倾向和偏爱就是人的显著特性 (即个性)。  每个人的显著特性的集合总是不同的,所以世界上的每个人也都 是唯一的。 心理分析理论(弗洛伊德):  个性包括三个不同的部分:本我、自我、超我;  本我是人性最初和最基本的体系,包括大脑遗传 的部分和本能;  自我是指导人的行为的引导者,可以区分只存在 主观意念中的东西和存在客观现实的东西;  超我是个性的道德武器,它代表了由父母教给孩 子的典型的、社会的价值观和传统。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当员工提出辞职时 , 要注 意 :  快速反应 保密 为员工解决困难 以把他争取回来  行为是个性三种方式结合 运用的结果;从另一个角 度出发,可以将本我看作 是个性的生理部分,自我 是个性的心理部分,超我 是个性的社会部分。 说故事看性格:  唐僧  猪八戒  孙悟空  沙和尚 人际风格沟通 内向 支配型 分析型 被动 主动 表现型 和蔼型 外向 工作方式 ... 严肃认真 有条不紊 有计划有步骤 合乎逻辑 真实的 寡言的缄默的 面部表情少 动作慢 准确语言 , 注意细节 语调单一 使用挂图 工作方式 ... 支配型 果断 , 独立 , 有能力 , 热情 , 审慎 的 , 有作为 . 有目光接触 , 有目的 , 说话快且有 说服力 , 语言直接 , 使用日历 , 计 划. 工作方式 ... 合作 友好 赞同 耐心 轻松 面部表情和蔼可亲 频繁的目光接触 说话慢条斯理 声音轻柔 , 抑扬顿挫 使用鼓励性的语言 办公室里有家人照片 工作方式 ... 外向 , 直率友好 热情的 令人信服的 幽默的 合群的 活泼的 快速的动作和手势 生动活泼的 , 抑扬顿挫 的语调 有说服力的语言 陈列有说服力的物品 表 达 型 员工的思维方式对比 类别 正向思维 负向思维 感情/性格 仁爱,友谊,忠厚,热情, 自信,乐天,勇敢 独立,负责,积极,广交 朋友 开放,接受变化,前进, 追求发展 热爱生命,相信自己, 不甘心命运 接受他人 偏见,妒嫉,孤独, 冷漠,自卑,胆怯 依赖,受制于人, 懒惰,少交朋友 封闭,抵制变化, 固守信条 宿命论,忽视个体 价值,智力有限 拒绝他人 接受现实,理解事物/他 人,寻求和谐,推动变化 面对未知认真思考,适 应变化,承认相对真理 敌对现实 行为模式 思维模式 思维理念 社会理念 现实世界 未来世界 “绝对真理”理念, 拒绝变化中的真 理 离职面谈的技巧 离职面谈 的准备 轻松明亮的 房间谈话时 间 20-40 分 了解辞职者 的资料 面谈中的 技巧 面谈后的 作业 营造轻松气芬 注意倾听 分析离职 当员工有抵触 的真正原 情绪时要及时 因 , 消除 关心对方感受 不满情绪 . 不要唐突介入 问题 . 1、   2.        3.        4.      理解对方的想法或情绪 提出试探性的问题求解 给予支持性的温暖语言 询问对方的深层次需求   5.      确认双方发生实际情况   6.      共同讨论解决冲突方法   7.      说明你的立场以及方法 员工沟通注意事项 1 、注意了解沟通对象的 性格特点、精神状态、价 值观念、交往习惯。 2 、互相尊重、促进合作 3 、注意沟通的语言、符 号等。 4 、借助专家、相关团体 实现沟通。 面谈提示 (1) 应互相尊重对方就事论事 , 方可达成目的 .  在面谈时 , 只针对问题 .  不要在生气時面谈 , 容易语无伦次 .  在沟通严重问题时 , 不要有第三者在场 ( 人爱面子 )  讲话內容简单扼要 , 不要重复 .  不要用命令的语气沟通 . 面谈提示 (2)  当对方批评自己时 , 勿过份自我防卫、勿过 分情绪反应 , 能虚心接受 , 除非对方有严重误 解 , 否则不須急著辯解 .  不要因对方攻击 , 就立刻加以还击 .  不要用封闭式的问答沟通 . 如 : 只能让对方回答 :“ 是 , 不是 ,( 甲或乙 )” ( 是什么原因 , 使你迟到呢 ?)-- 较好 ( 是不是塞車使你迟到呢 ?)-- 不好 面谈提示 (3)  不要压抑对方的情绪 .  沟通時 , 要能倾听別人的意见 , 不要流于训話方式  沟通时 , 要尊重对方 , 多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  多说赞美的話 原来如此  甲:「新搬来的邻居好可恶,昨天 晚上三更半夜、夜深人静之时然跑来 猛按我家的门铃。」   乙:「的确可恶!你有没有马上 报警?」   甲:「没有。我当他们是疯子, 继续吹我的小喇叭。」    (事出必有因,如果能先看 到自己的不是,答案就会不 一样 ; 在你面对冲突和争执 时,先想一想是否心中有亏, 或许很快就能释怀了。) 误  会 某日,张三在山间小路开车,正当他悠哉地欣赏美丽风景时,突然 迎面开来一辆货车,而且满囗黑牙的司机还摇下窗户对他大骂一声: “猪”   张三越想越纳闷,也越想越气,于是他也摇下车窗回头大骂: “你才是猪!”   才刚骂完,他便迎头撞上一群过马路的猪。    (不要错误的诠释别人的好 意,那只会让自己吃亏,并 且使别人受辱。在不明所以 之前,先学会按捺情绪,耐 心观察,以免事后生发悔 意。) 后生可畏 小男孩问爸爸:“是不是做父亲的总 比做儿子的知道得多?”   爸爸回答:“当然啦!”   小男孩问:“电灯是谁发明 的?”   爸爸:“是爱迪生。”   小男孩又问:“那爱迪生的爸爸 怎么没有发明电灯?” (很奇怪,喜欢倚老卖老 的人,特别容易栽跟斗。 权威往往只是一个经不起 考验的空壳子,尤其在现 今这个多元开放的时 代。)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冲突事件的处理  突发事件 = 冲突事件  冲突的几个观点: 1 、冲突不可避免 2 、正视冲突解决问题 3 、冲突有弊有利 4 、冲突是合理存在的,就应该尽可能有效地处理,最大限度地提升 其正面作用。  如果一个企业冲突太少,会使员工之间冷漠、互不关心,缺乏创 意,从而墨守成规,停滞不前,对革新没有反应,降低工作效率;  适量的冲突,会提高员工的兴奋程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 造力,使企业不停的创新和前进,并促进企业在管理方面新陈代 谢,提高凝聚力和竞争力;  冲突过多过大,会对企业造成损害,企业停滞不前。 冲突的发展阶段: 潜伏 冲突的条件产生 结果 积极或消极的 后果 被认识 员工认识到了 问题的存在 处理 员工采取行动 被感觉 员工有情绪上 的反应 冲突成因分析:  1 、价值观念冲突:知法犯法,企业或员工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不 符合劳动法律要求,提出过分要求;  2 、情绪影响:不满、不服气  3 、认识的不一致 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 协商  仲裁  拖延  转移目标  交流、引导 托马斯的冲突处理模型 托马斯认为,处理冲突的模式是 两维的。一维是武断程度,另一 维是合作程度。两维相互作用产 生五种处理方式: 武断 强制 武 断 合作 妥协 不武断 克制 回避 不合作 合作 合作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看看中国人的管理理念  湖南某地的“超生就扎!”,好一个干脆决绝的口 号。  但比起云南楚雄某农村的“一人超生,全村结 扎!”就算不了什么了。  四川某乡路边的农舍上用白漆刷着:“该扎不扎, 见了就抓。”  四川某山村:“一胎生,二胎扎,三胎四胎 -- 刮! 刮!刮! ”  广西前往德天瀑布的路上有条更狠:“一胎环,二 胎扎,三胎四胎杀杀杀! ” 在孩提时代,一个有关牧师的小 故事曾使我惊奇不已…… 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牧 师正在准备第二天的布 道。 他的妻子有事出去了,小儿子在家 哭闹不休,严重扰乱了他的思路。 心烦意乱中,牧师随手拿起一幅色 彩鲜艳的世界地图,把它撕碎并且 丢在地上,愤怒地说: " 小约翰, 你如果能把这些碎片拼起来,我就 给你 2 角 5 分钱。  " 牧师以为这件事会花掉约翰 一个上午的时间。但没过 10 分 钟,就有人在敲他的房门,是 他的儿子。牧师看到约翰如此 之快地拼好了一幅世界地图, 十分惊奇地说: " 孩子,你是 怎样成功的呢? " " 这很容易, " 小约翰慢腾腾 地说, " 地图的反面有一个 人的照片,我试着把这个人 的照片拼到一起,然后把它 翻过来。我想,如果这个人 是正确的,那么,这个世界 也就是正确的。 " 牧师微笑起来一边爽快地付 给他儿子 2 角 5 分钱,一边 高兴地说 " 孩子,你启发了 我!明天的布道,我知道该 讲些什么了 ---- 如果一个人 是正确的,他的世界也就是 正确的。 "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离职后的员工管理 离职后员工管理的两方面 离职员 工的后 时代管 理。 在职员 工的后 管理 离职员工也是我们的员工  离职员工是否带着情绪离开公司直接影响着他们对企业的评价, 影响着公司在社会上的招聘品牌的树立,好的招聘品牌可以吸引 到更多的优秀人才到企业应聘;同时,员工的离职可能是因为企 业经营策略的调整而不得不为之,说不定将来的某一天我们又需 要这些人回来工作,因此,为离职员工建立人才库或保持联系将 有助于企业的发展需要。 应该为“在岗员工”提供服务 裁员通常伴随着企业组织结构、人 员配置的调整,同事的离开也会给 留下来的员工导致感情上的失落。 留用人员必须要适应这些新的变化, 因此应该通过培训来调整适应新变 化。有条件的公司还可安排几名心 理医生,在一段时间内提供心理咨 询,以减轻“裁员幸存者焦虑症”。 美国管理协会( AM A ) 1997 年 做过一次大规模的调查,事实证明裁 员后的培训活动对组织的产出有重大 的影响。他们发现:与裁员后不增加 培训的公司相比,增加了培训的公司 在实行裁员约一年后, 75 %的公司 因员工提高了生产力而获利。    离职劳动政策的把握 一、合同的协议解除  概念: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为解除。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应根据劳动 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 1 年发给 相当于 1 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 放。 1 年的按 1 年的标准发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  三种情况: 一、随时解除合同、不承担补偿的条件 二、提前 30 天书面形式通知、承担补偿责任的条件 三、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 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不承担补偿的条件 1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 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 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开除、除名而解除合同应注意事项  从违纪到处理不能超出处理时效。  因开除而解除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  涉嫌犯罪未被法院定性的,不能解除但可以不承担合同义务。  劳动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可以是用人 单位的规章制度。 件 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承担补偿的条  1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 另行安排的工作。 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 3 、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医疗期: 停止工作治疗休息 合同的时限 . 不得解除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   1 、单位濒临破产在法定整顿期 2 、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应提前 30 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并向 劳动部门报告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  ( 1 )、随时解除  ( 2 )、提前 30 天解除 随时解除不需要赔偿的条件 1 、试用期(无须理由) 2 、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 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解除  劳动者违约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下列损失:  1 、招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 2 、培训费用 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4 、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未提前 30 天的应支付等同天数 的代通知金! 不得解除合同的条件 1 、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 2 、患病或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 3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們成功的背后主要的动力是“人”。 机器无法产生创意、解決问题及掌握机会, 只有全心投入並具创意性思考的人才能使世 界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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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十大风险防控

员工入职十大风险防控

一、入职登记 六、规章制度 二、入职审查  七、岗位职责 三、入职体检  八、社会保险 四、合同签订 五、录用条件  九、入职培训 十、带薪年假 意义:防欺诈、应对诉讼 内容: 1.员工的基本信息 2.教育背景信息 3.工作经历信息 4.家庭成员、紧急联络人以及通信地址信息 内容: 5. 入职信息 6. 健康信息 7. 前工作单位信息 8. 其他信息 9. 声明信息 10. 员工签字信息 入职材料真实性审查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审查 竞业限制义务的审查 重要性:预防必先预知 入职体检的风险: 做假:代检 歧视:入职体检查出乙肝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用工之日起 合同订立时间: 用工之日至一个月 一个月至一年 超过一年 合同签订过程常见问题 固定 合法 双倍工资 视为无 企业的告知义务:主动 内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 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 了解的其他情况。 方式:入职登记表 劳动合同书 已履行告知义务确认书 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号 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无固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合同签订 必备条款: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合同签订 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 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如劳动合同上述条款不完备 , 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 ,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 应予以赔偿 . 且在发生争议时可 能处于不利地位 试用期条款     合同期限:三个月 试用期限:≤ 1 个月 ♀—————♀—————♀———— 一年 三年 ≤ 2 个月 ≤ 6 个月 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四、合同签订 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解除:员工无需任何理由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 位;用人单位则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五、录用条件 认识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概述 录用条件的作用 录用条件与其他标准的区别 制订录用条件 1 、诚信信息,也即防欺诈信息 2 、入职手续条件 五、录用条件 3 、身体健康条件 4 、岗位职责条件 5 、遵守规章制度条件 6 、兼职条件 7 、档案存放情况以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8 、绩效考核条件 五、录用条件 确认录用条件 运用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的举证义务 有效的解除时间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八类规章制度: 1.劳动报酬 5. 保险福利 2.工作时间 6. 职工培训 3.休息休假 7. 劳动纪律 4.劳动安全卫生 8. 劳动定额管理 合法有效要件 内容合法: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程序合法:起草、讨论、协商、公示。 六、规章制度 公示或向劳动者告知: 1.在入职登记表中确认已知悉规章制度并遵守它; 2.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列明规章制度作为合同的条款; 3.发放员工手册; 4.规章制度的培训考试。 5.网站公布法、电子邮件公布法,但最好与前面四种 结合使用。 如何制订岗位职责 罗列和归并基础性的工作活动(工作要素),并据此 明确列举出必须执行的任务; 指出每项工作任务的目的或目标; 分析工作任务并归并相关任务; 简要描述各部分的主要职责; 把各项职责对照职位的工作目的,完善职责描述。 特点 规范制度、加强责任、强调维权。 位阶高——法律 责任重——强制征缴、加大罚则 维权意识强——强调知情权、优先支付、保证救济。 意义: 对企业的意义 对个人的意义 培训的误区: 没有对新员工进行明确的区分 忽略新员工直属主管的重要作用 培训方式的缺失 培训的内容: 发展历程 企业文化 组织结构 业务 规章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 带薪年休假 累计工作年限 年休假 天数 不享受年休假 1 年以上不满 10 年 5天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或已过日历天数< 73 天 10 年以上不满 20 年 10 天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或已过日历天数< 36.5 天 20 年以上 15 天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或已过日历天数< 25 天 年休假折算 案例:甲在 A 公司工作 5 年,在 B 公司工作 3 年,后又进入 C 公司工作, 2008 年 10 月 20 日,甲与 C 公司的 3 年期劳动合同到期, C 公司决定终止劳动合同。甲应 休年假的天数是: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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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管理条例汇编

工伤管理条例汇编

汇 编 目 录 工伤保险条例..........................................................................5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5 第一章 总则.........................................................................................................................................................................15 第二章 工伤认定.................................................................................................................................................................16 第三章 劳动能力鉴定.........................................................................................................................................................17 第四章 工伤保险待遇.........................................................................................................................................................18 第五章 工伤保险基金.........................................................................................................................................................20 第六章 管理监督.................................................................................................................................................................21 第七章 争议处理.................................................................................................................................................................21 第八章 法律责任.................................................................................................................................................................22 第九章 附则.........................................................................................................................................................................23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23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字〔2003〕147 号........25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文号:豫政[2003]54 号............................26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27 第一章 总 则.........................................................................................................................................................................27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27 第三章 工伤认定...................................................................................................................................................................28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30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30 第六章 监督管理...................................................................................................................................................................32 第七章 附则...........................................................................................................................................................................3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发[2003]89 号. .34 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34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 257 号.............................................................37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37 第一章 总 则.....................................................................................................................................................................37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37 第三章 工伤认定.................................................................................................................................................................39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40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41 第六章 法律责任.................................................................................................................................................................44 第七章 附 则.....................................................................................................................................................................4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45 第一章 总则...........................................................................................................................................................................45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45 第三章 工伤认定...................................................................................................................................................................46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47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48 第六章 法律责任...................................................................................................................................................................49 第七章 附则...........................................................................................................................................................................50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50 第一章 总 则.........................................................................................................................................................................50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51 第三章 工伤认定...................................................................................................................................................................52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53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54 第六章 监督管理...................................................................................................................................................................55 第七章 附 则.........................................................................................................................................................................56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5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伤保险办法.........................................................60 第一章 总 则.........................................................................................................................................................................60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61 第三章 工伤认定...................................................................................................................................................................61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62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63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65 第七章 法律责任...................................................................................................................................................................66 第八章 附 则.........................................................................................................................................................................66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67 第一章 总则...........................................................................................................................................................................67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67 第三章 工伤认定...................................................................................................................................................................68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69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69 第六章 附则...........................................................................................................................................................................70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71 第一章 总 则.....................................................................................................................................................................71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71 第三章 工伤认定.................................................................................................................................................................73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73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74 第六章 其他规定.................................................................................................................................................................76 第七章 附 则.........................................................................................................................................................................76 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77 第一章 总 则.....................................................................................................................................................................77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77 第三章 工伤认定.................................................................................................................................................................78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79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80 第六章 监督管理.................................................................................................................................................................82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83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意见辽政发[2003]45 号....................85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内政办字[2003]462 号.............................86 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通知 鲁政发[2003]107 号..............90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90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170 号....................93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03〕42 号................97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津政令第 012 号............................................99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10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85 号 104 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104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 号...........10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府发〔2003〕82 号......109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110 第一章 总 则.......................................................................................................................................................................110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110 第三章 工伤认定.................................................................................................................................................................111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112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113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114 第七章 法律责任.................................................................................................................................................................115 第八章 附则.........................................................................................................................................................................116 第一章 总 则.......................................................................................................................................................................120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120 第三章 工伤认定.................................................................................................................................................................121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122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123 第六章  附 则...................................................................................................................................................................12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2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 2000 52 号.............126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127 劳动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工伤全残职工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128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享受问题的请示》的复 函..................................................................................129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试行)》的通知.........129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工伤确认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134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不作工伤处理的复函 ...............................135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 .........................135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136 工伤认定办法.......................................................................137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时限问题的复函 ...........................140 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 .....................................................140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45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1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168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169 工伤保险条例 【颁布日期】2003.04.27  【实施日期】2004.01.01  【失效日期】  【法规分类】行政法规  【内容分类】  【颁布单位】国务院  【内 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 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 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 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 务。    第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 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 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 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会同国务院 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 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确定。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 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 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 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 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 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 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 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 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 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 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 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 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 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 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 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 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 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 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 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 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 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 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 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 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 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 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 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 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 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 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 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 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 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 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 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 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 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 理。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 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 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二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 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三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 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 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五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 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 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 建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 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 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一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 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六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 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七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 服务协议。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 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 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 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 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 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 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二条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 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 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 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 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 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 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 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 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1998 年 9 月 18 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4 年 1 月 14 日广东省第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 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以下称用 人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第四条 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第五条 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 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努力发展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事业,帮助因工致残者得到康复和从事适合 身体状况的劳动。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工伤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县(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保证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遇 有特殊情况,工伤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   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不征收税、费。 第二章 工伤认定   第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 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 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二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 十四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 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三条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单位所在地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 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 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 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 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 准。   医疗终结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 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 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医疗终结期和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 工作。   第二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 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 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   医疗卫生专家库的设置办法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四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 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   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应当事先征求同级总工会、有关企业协会意见。签订服务协 议的医疗机构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时,所 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 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 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五至十级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至四级的,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贴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标准由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工伤职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 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护理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   第二十五条 职工工伤医疗终结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 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 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康复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 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第二十六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 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 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个月 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 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 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 分之七十五。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   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标 准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照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伤残津贴。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伤残津贴的相应标准为基数一次性计发十年;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伤残的计发十五个月,二级伤残的计发十四个月,三级 伤残的计发十三个月,四级伤残的计发十二个月。   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第二十八条 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职工户口从单位所在地迁往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按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 补助费。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二十九条 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 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 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 金和一次性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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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范本(标准版)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使 用 文 本 须 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 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 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 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 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 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 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 体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 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 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 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 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 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 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 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 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 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 日 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 日内将处理结果书 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 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 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 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 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   经协商确定,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_____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_____ %(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 _____%,职工工资总额增长_____%)   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   第八条 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 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2、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3、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第九条 本单位对从事 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   津贴名称 发放标准   补贴名称 发放标准   第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 当按 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第十一条 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 .   第十二条 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 标准的 %);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   第十三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 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 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 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 准,本单位在 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 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制。   第十六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 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 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 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 日内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七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办法是   第四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 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 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 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中从事 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 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 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 次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 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因工伤亡 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对工 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   第五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 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 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 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 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 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 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的方 法是 .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每 年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 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在单位晋职、晋级、评 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九条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 次 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商定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 %.   第三十一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办理以下保险和福利事 项(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疗休养等)   第七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 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业技能培训。   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 %,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经费 不得低于总额的 %.   第三十三条 甲方在 年度对从事 岗位(工种)的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根据《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 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未经双方协商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 者解除本合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   (2)不可抗力;   (3)双方约定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甲方尊重工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每 月 日之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经费。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 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 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 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   第四十条 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次,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首席协商代表 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出现重大问题,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 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一份。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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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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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一)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存根) 第( 员工姓名: 所在单位: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类型: 有期限 年( 项)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号 通知发出时间: ) 无固定期( ) 年 (选择其中一 公司经办人: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 书》。已完全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员工签收:       日期:       骑缝章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应聘,经面试合格,我们衷心希望您能加入本公司。 现请您于 年 月 日 时携带以下齐全的材料至本公司 (部门) 签订劳动合同。 (一)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三)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材料(如岗位需要); (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五)居住证正本/就业证正本(如有); (六) 二寸证件照 张。 (七) 其它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单位: 日期: 模板(二)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使用说明 [特别说明] (1)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供用人单位参考使 用。 (2) 通知书仅限于因劳动者原因而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3) 通知书签发前,用人单位应按照提示履行适当的签署程序。 (4) 通知书应以用人单位所选择的送达方式,且最迟不晚于员工入职后 30 日期限届满前签发,并保留相应的副本和书面签发凭证。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本通知书以当面签收方式送达) ________: 由于您入职后经通知仍未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现通知您于收到本 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最晚不迟于入职后 30 日)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您没有上述期限内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 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与您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相关的退工手续。 特此告知。 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 回 执 本人确认,收悉单位向本人签发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特此确认。 员工(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模板(三)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示例) 尊敬的         先生/小姐: 感谢您加入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例》规定,现请您于     年   月   日携带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资 源部办理录用手续,并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合 同,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1.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正本; 2.  入职体检报告;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学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职称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6.   实名制银行账户复印件; 7. 二寸证件照 2 张; 8.   其它。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         年       月       日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通 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示例) 正文部分可写为: (初次签订) 请在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天(正式用工不超过 30 天内)内到人力 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您无故不与公司签订劳 动合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关系。 (续签) ***,您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请在合同到期前**日 内前往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续签相关手续,我公司将保持您的 待遇等****(原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利益的,维持原状或有所提 高),逾期不办理的公司将视为您方自愿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与我司解除。 同时,此通知书应当一式两联,一联交劳动者,另一联由劳动者签 收后人力资源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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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格式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格式二) 同志(先生、女士): 年 月 日与甲方签订的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 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 于本人 月工资 元人民币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理机构各 一份。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说明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变动, 双方按变更后条款执行。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指发生法定事由 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由以后,劳动合同不再履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 解除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变更、终止、解除劳 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 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 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 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 应当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 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 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 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 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 , 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 6 个月内录用人 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①患 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患 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内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 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 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 和帮助。 第六,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但在试用期内的,或者发生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 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以及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随 时提出解除合同。 第七,终止和解除合同后,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 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 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 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 25% 的经济补偿金。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1 年发给相 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工作时间不满 1 年的按 1 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九,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 6 个月工资的医疗补 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 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10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 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第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限,工作时间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 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 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 1 年,发给 相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 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 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 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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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收表

劳动合同签收表

广州大家乐员工劳动合同签收表 序号 员工姓名 工号 (合同编号) 性别 1 曹秀文 10012 女 2 邓丽娟 10014 3 陈爱红 4 入职日期 合同期限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2011.5.1 2011.5.1 2014.3.1 女 2011.5.1 2011.5.1 2014.3.2 10016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梁燕硕 10038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5 谭艳颜 10028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6 潘雪清 10020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7 崔雄英 10049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8 龚银欢 10039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9 李顺敬 10074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10 叶小苑 10031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1 区灿芳 10032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2 叶黄养 10066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13 郑润梅 10021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14 欧阳丽甜 10042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15 邓念平 10036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6 简九妹 10033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7 何法权 10114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18 简群英 10027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9 周石良 10029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20 毛带娣 10025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21 范惠兰 10041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22 曹美环 10013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23 何法思 10043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24 彭新荣 10034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25 李淑贞 10023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 关超荣 10017 男 2011.5.1 2011.5.1 2014.3.1 员工签收 日期 广州大家乐员工劳动合同签收表 序号 员工姓名 工号 (合同编号) 性别 2 李建藏 10026 男 3 梁楚明 10046 4 黄昌波 5 入职日期 合同期限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2011.5.1 2011.5.1 2013.3.1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0037 男 2011.5.1 2011.5.1 2014.3.1 陈结梅 10061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6 蔡艳欢 10022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7 罗凤婵 10153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8 谢劲红 10180 女 2011.5.1 9 徐伟建 10024 男 2011.5.1 2011.5.1 2014.3.1 10 罗艳萍 10011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11 李富仁 10018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2 冯安文 10054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3 黄子衡 10058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4 邱明刚 10035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5 易传梅 10056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6 吴素 10179 女 2011.5.1 2011.5.1 2014.3.1 无固定期 员工签收 日期 员工劳动合同签收表 序号 员工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工号 (合同编号)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日期 所属部门 具体岗位 27 28 说明: 1、此表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凭证之一。 2、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收到劳动合同后,在本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请于两日 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 3、本表由用人单位保管,并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至少保存2年。 劳动合同签收表 合同期限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签约时间 员工签收 劳动合同签收时间 备注 确认,如有异议,请于两日内到综合办公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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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多种样式模板)

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多种样式模板)

模板(一) 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先生/女士: 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上自己是否续签的意向,于 月 年 日到期,现公司向您征求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请将回执填 月 日前交回行政人事部。如逾期不交,公司视为不同意续签劳 动合同。 行 政 人 事 部 年 签收人: 签收日期: 月 年 月 日 日 -----------------------------------------------------------------------------------------------------------------------------------------------------回执 员工续签或终止意向 意向一:(如同意续签,请填此项并签字) 本人同意续签:( )固定期限合同年;( )无固定期限合同; 员工本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意向二:(如不同意续签,请填此项并签字) 本人不同意续签,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员工本人签名: 日期: 终止劳动关系单 先生/女士: 你的劳动合同将于 1.员工不胜任岗位; 年 月 日到期,由于以下原因: ( ) 2.因劳动合同订立条件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劳动关系; ( )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 ) 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 ( ) 公司将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请你签收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办妥离职交接手续。 行 政 人 事 部 年 签收人: 月 日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模板(二) 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编号: ) 先生/小姐, (身份证号: ) 你好! 公司与你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持原劳动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与你续签为期 在下列选项中进行选择( 年 月 日到期。公司愿意在保 年的劳动合同。现公司书面向你征询续签意向,请 ) A、同意续签 B、不同意续签 请你填写完毕此意向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即 年 月 日前)交回公司 人事部。逾 期未交的,视为不同意续签。 公司 年 员工签字: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员工执一份,另一份由员工签字后留人事部存档。 签收单 (编号: 本人已于 年 月 ) 日收到公司发给我的《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 年 月 日 模板(三) 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 _____________员工: 一、你与本公司签订的当期劳动合同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关于续签事宜,现发意向 书征求你个人的意见;请于以下“员工意向回签”部分签署意见; 二、说明:具体签订以最终双方协商为准;收到此通知书后请于 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回本意向 书; 过期此通知书失效,视为你自动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签发部门:人力资源部         签发人:      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 员工意向回签(在确定选项前的方框中打“√”,限选一项)            □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希望续签________年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签名:          回交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接收凭证) _____________员工: 一、你与本公司签订的当期劳动合同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关于续签事宜,现发意向书 征求你个人的意见,请于以下“员工意向回签”部分签署意见; 二、说明:具体签订以最终双方协商为准;收到此通知书后请于 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回本意向 书; 过期此通知书失效,视为你自动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签发部门:人力资源部         签发人:      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 员工意向回签(在确定选项前的方框中打“√”,限选一项)            □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希望续签________年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签名:          回交日期: 声明:本人已知悉以上合同续签意向书的内容,并已签收; 声明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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