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案例分析及谈判流程技巧

企业裁员案例分析及谈判流程技巧

企业裁员操作实务案例分享与操作技巧 2013.03.12 •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 2013 年 03 月 19 日 课程安排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裁员的分类 裁员合规性要求 裁员的操作过程方法 特殊员工的裁员方法 裁员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处理 企业内部员工关系破裂 案例:广东东莞 2014 年 4 月 5 日发生的工人罢工事件引发 中外媒体关注。据央视报道,东莞最大鞋厂——裕元鞋厂几千 名员工因质疑厂方以临时工标准为工作十多年的员工购买社保 ,与员工签订无效劳动合同等欺瞒行为进行抗议。裕元工业集 团在广东东莞一间工厂的数千名工人进行了 10 天左右的罢工, 要求资方提高社保缴纳水平、加薪并订立更为公平的劳动合同 。该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制鞋企业。 原因 1 、薪资爆炸性增长 世界上其他国家很少出现中国劳动者近些年经历的这种薪资爆炸性增长。根据瑞 银的数据,自 2005 年以来,官方公布的平均最低工资已增加两倍多,达到 每月约 1300 元 (210 美元 ) 。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工人的工资上涨了 80% ,但员工们表示这也只能勉强跟上生活成本增加的速度。 2 、新规则 新困局 中国近些年改革了劳动立法。 2008 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强化了对员工的保护,包括提供更好的遣散费。 2011 年,新的社会保险法加强了对企业的要求,企业要为员工缴纳更多的社 保资金。上个月出台的一项新法规则对劳务派遣机构的使用提出限制。广东 省则在审议法律草案,有助于完善当地劳资双方的集体谈判规则。 讽刺的是,更坚实的法律基础却让工人与政府均陷入新的两难境地。 中央和地方官员希望化解劳工抗议,创造一个更稳定的劳动队伍。但是随着工人 话语权的增加,政府也在冒着谈判几近失控的风险。 3 、政府承担的责任还不够…… 思考 目前中国没有对罢工、停工和抗议总数的准确统计,但中国劳工通 讯组织 (China LaborBulletin) 表示,仅 2014 年 3 月就发生 119 起 。中国劳工通讯是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劳动者权利组织。卷入劳资纠 纷洪流的其他企业还包括沃尔玛、 IBM 和三星 SDI 。 尤其是 2015 年 2 月份的日本西铁城在中国的生产基地 --- 西铁 城精密(广州)有限公司突解散, 1042 名员工。员工谈判后多补一 个月工资。 有些值得我们 HR 深思的是?? 裁员的分类 一、裁员分类 1.1 经济性裁员 1.2 日常人力资源优化 问题 裁员中常见的问题? 1 、经济性裁员时,应该先易后难,还是先难后易? 2 、日常人力资源优化时,应当裁试用期或年限短的,还是裁年限长的 ? 日常人力资源优化 核心问题: 优化目标??? 实现路径:工作分类是关键 工作分类:创新型工作 日常重复型工作(重点) 日常重复型工作类裁员的重点: 年限长、工资高 、 易替代? 企业解除合同的合规性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 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 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解除合同 8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减人员的; 1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 律师解读 此十四种情形是对单位辞退员工权利的系统性总结条款。 该条就是对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第 39 条、第 40 条、第 41 条的 简单罗列,对原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归 纳,消除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误解,因此,本条宣传意 义远大于其现实意义,目的就是宣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 “铁饭碗”,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同样可以解除。但应当注意,本 条规定的十四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适用条件并不一致。 经济性裁员的合规性 一、合规性要求 二、实践中的争议类型 一、合规性要求 1 、原因限制 2 、人数限制 3 、裁员初步方案 4 、裁员备案 5 、目前劳动局的态度 6 、禁止裁员的范围 7 、优先留用人员范围 8 、裁员后的义务 9 、优先招用 1 、原因限制 企业出现下列情形可以裁员: ( 一 )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二 )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三 )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 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四 )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 、人数限制 裁减人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20 人但 占企业职工总数 10% 以上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分支机构,按照 前款规定裁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依照本规定执行 3 、时间限制 提前 30 日向本企业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 明下列情况: (一)企业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 一款规定的具体情形、产生的原因,并提 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资料或者相关证明; (二)所出现的情形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 响程度、影响范围(部门、岗位等情况); (三)企业已经采取的减少裁员的措施。 4 、裁员的初步方案 1 、被裁减人员名单 (依据裁员范围、数量和比例以及被 裁减人员的选择标准确定被裁减人员名 单) 2 、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 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5 、裁员备案 企业确定裁员方案后,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裁员报告,包括下列材料: (一)裁员方案; (二)依据裁员方案确定的被裁减人员名单; (三)提前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情况以 及工会或者职工意见等材料; (四)被裁减人员的工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费等 是否能按时足额支付或者缴纳,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或者方案; (五)已经采取的减少裁员、稳定岗位的措施; (六)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报告的其 他事项。 企业应当保证其所提交裁员报告材料的真实性。 基本流程 5 、裁员备案 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告 劳动保障行政审批部门受理,提出审查意见 科室报主管局长、局长核签 下发同意裁员及安置批复 6 、目前劳动局的态度 程 序 性 审 查 1 、交齐备案资料 2 、裁员过程合法合规 3 、工会或被裁员工基本态度一致 7 、禁止裁员范围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 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 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 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禁止裁员范围 注意: 如果企业已成立工会的,还要注意《工会法》第 18 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 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 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 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语任期 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上述人员任职期间,除因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外,不应提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 、优先留用人员范围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 年人的。 9 、裁员后的义务 • 企业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并在 15 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 关系转移手续。 • 企业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当写明劳动 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 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 单位有条件的,应为被裁减的人员提供培训或 就业帮助。 10 、优先招用 • 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 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 减的人员。 • 员工再行录用,注意不得重 复再约定试用期。 二、实践中的裁员案例 1 、微软事业部裁员 2 、索尼裁员 3 、汇丰人寿裁员 4 、思科裁员 1 、微软事业部裁员 • 2013 年 9 月微软宣布 72 亿美元收购诺基亚。 • 2014 年 8 月,微软宣布全球裁员 1.8 万人,其中 1.25 万被裁员工来自诺基亚设备与服务部分 • 微软提供的补偿标准为 N+2 (N 诺基亚工作年限 +2 个月工资的补偿 ) • 微软额外提供约 1800 万元的培训基金 • 原诺基亚员工的诉求 N+6 2 、索尼裁员 • 2014 年,索尼计划全球裁员,其中五分之四针对 中国区 • 同年 11 月,百名员工聚集索尼北京研发中心表 达诉求 • 索尼补偿方案 :N+2+2 ( (注: N 个月工资 +2 倍 北京平均工资 +2 倍索尼工资,其中 N 为工作年 限) • 员工诉求:公布裁员名单,对等协商,提供“合 理”离职补偿 3 、汇丰人寿裁员 • 2013 年 3 月 20 日,汇丰人寿忽然关闭大陆人寿 保险个人营销渠道业务 • 汇丰表示可以安排受影响员工进入中德安联人寿 • 员工不接受,中德安联是代理制非员工制 • 客户对其产生信任危机,要求退保 4 、思科裁员 思科裁员相对平稳且无争议。 •2014 年 8 月,思科宣布第四次重大重组,将裁员 •思科裁员经济补偿方案 (两周内离职的奖励条件) 接到被裁员通知两周内签定离职合同 N+2+3+2 接到被裁员通知两周内未签订离职合同 N+2+3 •鼓励被裁员工到公司内部就业,即竞聘其他部门 第二部分 裁员的过程操作方法 一、确定裁员补偿方案 二、准备裁员相关文件 三、人员职责分工及相互配合 四、裁员现场 一、确定裁员补偿方案 确定裁员名单 统计被裁员工基本信息 出具裁员补偿方案 职代会通过与劳动局备案 一、确定裁员补偿方案 • 1 、确定裁员名单 • ( 1 )业务部门做决定 • ( 2 ) HR 部门做审核 • ( 3 )合法合规、优胜劣汰 一、确定裁员补偿方案 2 、统计被裁员工的基本信息,并对员工进行分类 ( 1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 ( 2 )二次合同次数的员工 ( 3 )即将满十年的员工 ( 4 )高管 ( 5 )三期女职工 ( 6 )工作满十五年,距退休五年以内的员工 ( 7 )劳务派遣工 ( 8 )实习生 ( 9 )退休返聘职工 一、确定裁员补偿方案 • 3 、出具裁员补偿方案 内容 补偿年限的计算 补偿基数的确定 程序 初稿 征求意见 有无奖励性补偿 年终奖的核算 了解员工诉求 寻求解决方案,修订稿 一、确定裁员补偿方案 • 4 、过职代会与劳动局备案 • ( 1 )过职代会的方法 • ( 2 )劳动局备案的方法 一、确定裁员补偿方案 关于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 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 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准备裁员相关文件 1 、确定工作进程表 2 、裁员原因说明书 3 、开会通知 4 、补偿协议书(劳务派遣员工) 5 、解除协议书(正式员工) 三、人员职责分工及相互配合 1 、业务部门领导职责 确定被裁减人员范围,提供基本考核信息 2 、 HR 部门职责 与业务部门沟通,了解被裁员工 岗位,主要工 作内容、收入、有无未修完假期等 3 、律师定位 分析法律风险,帮助寻求最佳裁员方案 四、裁员现场 1 、面谈技巧 2 、开场方式、背景支持 3 、对员工诉求的调研与回复 4 、拒绝技巧 第三部分 特殊员工的裁员方法 下列员工为不能依据劳动法四十一条裁员的员工, 需要以慎重的方式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期女职工 医疗期职工 工伤职工 工作十五年以上,离退休五年以内的员工 第三部分 特殊员工的裁员方法 此类员工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或者补偿金额主要由企业与劳动者协商 确定,需要考虑因素有:    1 、法律规定的裁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是最主要的参考依据 ;    2 、对于没有到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剩余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 项重要的考虑因素 ;    3 、对于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结合劳动者工作性质、 收入水平、寻找新的工作机会的难度确定经济补偿方案 ;    4 、对于已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处于劳动争议程序的劳动者, 结合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性、劳动争议双方胜算合理确定补偿比例 ;    5 、对于工资水平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 协商时需要考虑实际工资与法定工资上限的差额 ;    6 、对于与公司签定过竞业限制的劳动者,竞业限制补偿方案和裁 员经济补偿需要综合考虑。 第四部分 裁员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处理 裁员中遇到员工聚众 闹事、职代会没有通 过裁员方案、员工信 访上访、员工仲裁诉 讼该怎么办呢? 管理层与员 工沟通,合 理解决员工 诉求,消除 员工顾虑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 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 ,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 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第一条 为指导用人单位依法正确行使裁减人员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 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第三条 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应为被裁减的人员提供培训或就业帮助。 第四条 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 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 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 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   第六条 对于被裁减而失业的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可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申领失业救济 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从裁减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减的人员中录用 ,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录用人员的数量、时间、条件以及优先录用人员的情况。   第八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应依法制止和纠正。   第九条 工会或职工对裁员提出的合理意见,用人单位应认真听取。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裁减人员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第十条 因裁减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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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控制裁员成本与如何做好员工辞退管理/如何降低裁员成本和离职面谈秘笈

如何控制裁员成本与如何做好员工辞退管理/如何降低裁员成本和离职面谈秘笈

如何控制裁员成本与如何做好员工辞退管理 三主题: 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如何做好裁员成本的控制; 离职员工的管理。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二、裁员成本控制 裁员涉及的“金” 裁员成本的依法计算方法 降低裁员成本的技巧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员工离职程序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理智处理面谈的突发事件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用老东家商业秘密致富 —致使原公司损失 136 万, 3 离职员工被捕  该公司原技术人员王某、陈某、饶某 3 人曾在 “东进”公司参与 D160A 电话语音卡的研制开 发及生产,并与公司签订有保密协议,领取保密费 用,对其在“东进”公司加密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 息负有保密义务。但 3 人在离开公司后,将其在 “东进”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及利用工作之机盗取的技术信息带走,另外成立了 深圳市“齐力”科技公司,并与网上挂名的“极光 公司”生产同一技术内容的 V16 电话语音卡。而 后利用从“东进”公司获取的经营信息与东进公司 的原客户进行销售,并在市场上低价销售牟取暴利, 给“东进”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新快报》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 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 有关事项。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何谓商业秘密呢? 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 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和经营信息。 应具备四个特征:秘密性、价 值性、实用性、新颖性,缺一不 可。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技术信息: 指基于经验或技能产生的,在实 践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 识,如配方、工艺流程、加工方 法、技术秘诀、设计图纸及有关 的情报、数据、图片等资料。 经营信息: 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 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信息和情报。 如: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 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 标底及标书等信息。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商业 秘密持有人必须有主观上的保密意愿和必须实际采 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秘密性 是指某一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必须具有商业上的价 价值性 值,能为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 实用性 是指该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能在商业上制造或使 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是指某一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持有人与非持有人 持有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相比较有显著不同,具 有独特的内容和价值。 新颖性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保护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形式: 1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和 竞业限制条款; 2 、劳动合同的专项附加协议; 3 、企业规章制度的《保密规 定》等。 商业秘密协商条款的主要内容:    1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应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为防止不正当竞争, 2 、在一定时间内,劳动者不能到其他同类企业从事同种职业的 用人单位与掌握企业商业秘密 限制; 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 3 、违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工在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 一定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不 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 产品并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 业任职。 草拟专项协议  概念: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为明确特定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契约。 专项协议约定时间: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也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间。 合同内容必须统一不能存在内在的矛盾! (如培训合同的服务年限与劳动合同年限要一致)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 [1996]355 号)  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 6 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 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脱密期  经济补偿如何给?给多 少?每月随工资发放吗? 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 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 3 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 还是离职时一次性发放? 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 标准是多少呢? 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 该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大连判决首例“竞业避止”案 违反与原单位的约定从事相同或相 类似的职业,将会赔偿违约金。 大连近日宣判首例“竞业避止”案, 英语教师马某在合同期满离开原单 位后,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培 训学校任职,被判败诉,向原单位 支付违约金5万元。 近年来,大连市少儿英语教育竞争 日趋激烈。为了保护本学校的教学 内容和教学方法,大连沙河口盖伦 启蒙教育培训中心在大连市教育界 首家实施了“竞业避止”制度,即 每位聘用的教师,必须与校方签订 一份《竞业避止协议书》。 协议约定:聘用教师在任职期间 或离开后三年内不得在国内少儿 教育领域从事任何与盖伦学校相 同或相类似的职业,不得到与盖 伦学校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 单位任职。如违反约定,承担5 万元违约金。作为补偿,校方每 月要向签约的教师发放竞业避止 补偿金600元。  1999年11月,马某应聘到大连沙河口区盖伦学校,聘期两年。 双方签定劳动合同后,又于2000年11月签定了竞业避止协议 书,马某此后领到了600元的“竞业避止”补偿金。合同期满后, 马某到大连某教育培训学校从事少儿英语教育。盖伦学校发现后, 以其违反《竞业避止协议书》约定、损害盖伦利益为由,起诉至到 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马老师支付违约金5万元, 并承担诉讼费。 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盖伦学校与马某签定的合同合法有 效,应予保护。马某到另一类似学 校任教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 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马某支付原告违 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 讼费。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的金额? 通常是根据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 确定补偿金的金额。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竞业限制的期限为多久?  1 年?  2 年?  3 年? 通常根据产品的寿命周期来确定其限制期限! 问题: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曾经在劳 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条款,但用人 单位并没有支付过补偿金予员工, 现员工已经离开该单位,并已在同 一地区同行业的另一家企业从事相 同工作,原用人单位认为该员工违 反了原签订的协议,准备起诉该员 工,你觉得是否适当? 一、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  1 、《劳动法》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内容  2 、何谓商业秘密?  3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定义;  4 、什么是届定商业秘密的四特征?  5 、商业秘密条款的主要内容?  6 、何谓竞业限制?  7 、何谓脱密期?何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 9 、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多长时间?  10 、违约责任 《劳动法》 102 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 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 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 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 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 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二十条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 用。 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 违约的赔偿 赔 违 只要有违约事实存在,不管是否 赔偿金额为在侵权 偿 约 造成企业的损失,都应该按照 期间获取的利润, 损 金 约定的违约金支付。 并承担相应的调查 失 费用。 问题一: 如果员工违反了保密协议,但协 议并没有规定违约责任,也没有 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那么员工 是否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二: 如果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但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有保密规定, 如果员工有泄密行为并对企业造成 如果按照规章制度处罚,要注意 了经济损失,那么如何对该员工索 赔? 赔偿金额不能超过工资的 20% ! XXXXXXXX 公司 保密承诺书  今承公司聘用,加入 XXXXXXX 有限公司。 XXXXXX 有限公司 作为 ** 市高新技术企业,在圆平网感光材料、涂层助剂及 PCB 系列感光制版材料等技术领域具国内先进水平。本人工作岗位将 会涉及和接触到有关公司商业秘密,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促进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发展,本人愿承诺如下:  一、在职期间,不自行经营或兼职为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人 经营与本公司相关产品和利用公司设施进行任何营利性的经营。  二、不将公司销售渠道、客户名单和未公开的产品报价及其他未公 开的信息泄露或出卖给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人。  三、在职期间,不私自或兼职为自己或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 人进行与公司相关行业的研究开发;职务研究开发成果专利申请权 和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不利用职务开发成果私自申请专利和使用专 利;  四、不将公司已有或正在进行的研究开发成果、 应用技术成果、产品生产工艺、配方、生产程序 和相关技术资料泄露或出卖给其他法人、非法人 组织和个人;  五、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保管好有关资料,研究开发成果或有关资料不得 遗失或被他人窃取。  六、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都不得将公司已 有或正在进行的研究开发成果、公司产品的生产、 应用、推广等有关资料、公司管理诀窍、销售渠 道、客户网络、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商业秘密 带到现任职公司或出卖泄露给其他法人、非法人 组织和个人;  七、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两年内,不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 行业或公司工作;  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规 定。           承 诺 人: 日期: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 甲方(员工):                           乙方(企业):                          公司 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 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 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 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 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 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 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 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 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 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 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 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 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 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 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 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 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 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 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 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 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 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 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 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 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 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 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 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 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 秘密信息。 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 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      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 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 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 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     ( A )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 实际上已经公开;     ( B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 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 A )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 B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 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 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 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 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 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 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 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 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 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 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   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 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 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 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 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 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 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 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 的经济补偿。    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 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 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 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 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 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 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 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 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 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 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 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 料、进货渠道,等等。    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 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 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 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 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 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 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 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 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 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 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 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无论违 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 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 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 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 成之日起生效。 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 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 形式。 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 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   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裁员的成本控制 劳动法规回顾  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 [1994]447 号) 第四条: …… 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劳动法》 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 合同可以解除。 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 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 是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 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 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 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 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 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 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 经济补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 偿办法》(劳部发 [1995]223 号) 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 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 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 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 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 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  第三条 行: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 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 25% 的赔 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 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 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 于其医疗费用 25% 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 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 于其医疗费用 25% 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裁员成本控制  裁员涉及的“金”  裁员成本的依法计算方法  降低裁员成本的技巧 裁员涉及的“金”  1 、生活补助费 / 经济补偿金  2 、医疗补助费  3 、代通知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 4 、因拖欠工资应支付的赔偿费用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 5 、因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引起的赔偿费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 6 、因停保时间导致保险金的多付情况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 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 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裁员涉及的“金”  1 、生活补助费 / 经济补偿金  2 、医疗补助费  3 、代通知金  4 、因拖欠工资应支付的赔偿费用  5 、因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引起的赔偿费用  6 、因停保时间导致保险金的多付情况 员工因医疗期满被裁员,用人单位应支付不少于六个 补助费。 裁员涉及的“金”  1 、生活补助费 / 经济补偿金  2 、医疗补助费  3 、代通知金  4 、因拖欠工资应支付的赔偿费用  5 、因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引起的赔偿费用  6 、因停保时间导致保险金的多付情况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员工, 则应该支付等同天数的代通知金。 裁员涉及的“金”  1 、生活补助费 / 经济补偿金 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 2 、医疗补助费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报酬的;  3 、代通知金 3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4 、因拖欠工资应支付的赔偿费用  5 、因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引起的赔偿费用  6 、因停保时间导致保险金的多付情况 二、裁员成本控制  裁员涉及的“金”  裁员成本的依法计算方法  降低裁员成本的技巧 补偿金的核算 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的: A、一般规则: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B、特殊规则:劳动者月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计算年 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 C、计算基数:是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月平均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按社平工资的三倍计 算。 补偿金的核算  2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 按 1 的办法执行。 补偿金的核算 3 、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就变更 合同达不成一一致意见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合同的,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的核算 4 、患病或非工伤解除:工作每满 1 年发给相当 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发给不低于 6 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再增加不低于 50% 的医疗补助费。 患绝症的再增加不低于 100% 的医疗补助费。 补偿金的核算  5 、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 还应多支付 50% 的额外经济 补偿金。 补偿金的核算  7 、因工作需要,由企业主 管部门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 单位的,应与原单位解除合 同,与新单位签订合同,原 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金。 补偿金的核算  8 、原国企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应与原企业职工解除劳动 关系,并发给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不满一 年按一年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最高不能超过企 业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 补偿金的核算  9 、对原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企业应按照当地医疗保 险有关规定为其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 补偿金的核算  10 、对改制企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应给予经济补偿金,或给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当地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的 60% 及年递增 5% 的幅度为基数)、医疗保险费以及一 次性计发生活费(按当地失业救济金月标准的 110% 和距法定退休年 龄前的月数计算)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种不以 12 个月工资封顶的经 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因情势变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 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向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金时不应 以十二个月的工资为限 分析:上述情况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情事之一。 因不可归责于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事由(火灾)导致情势变更,致使劳动合同订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该合同已无法履行,且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也不可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故根据《劳 动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某厂可以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但某厂对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发放的强 性规定是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悖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 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某厂应按职工在其单位工作 的实际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偿金,不应以十二个月的工资额为限。也就是说,该等经济补偿 金的发放是不封顶的。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其向被裁减 人员发放经济补偿金时不应以十二个的工资为限   案例: 2001 年 5 月,某公司因连年亏损,经向公司工会说明 情况及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后,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 式通知公司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该等职工发放了经济补 偿金,其中工作年限未满十二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 一个月工资,超过十二年的按十二个月工资发放。   分析:上述情况属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鉴于某公司连年亏损,企业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且其履 行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的有 关程序,故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某公司可以与公 司富余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但某公司为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时违 悖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某公司应按职工在其单位工作 的实际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偿金,不应以十二个月的工资额为限。也就是说,该等经济补偿 金的发放是不封顶的。   另据规定,若某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 则应优先录用被裁减的前述人员。 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导致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 发放经济补偿金时,不应以十二个月的工资为限 。   案例:某单位系民营企业,其于 1987 年 2 月与张某建立 事实劳动关系,后于 1990 年 3 月与张某签订劳动合 同。 2001 年 8 月 5 日,张某因私事外出时遇车祸,致右臂 损伤,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不能从事原驾驶 工作,也不能从事某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为此某单位 于 2001 年 11 月 5 日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 按十二个月工资向其发放经济补偿金。张某认为某单位未按 规定向其发放经济补偿金及其他补助费,遂向某区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裁员成本控制  裁员涉及的“金”  裁员成本的依法计算方法  降低裁员成本的技巧 案例一: 陈某,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意解 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陈某也提出 自己还有 5 天平时加班、十天假日 加班,要求企业为其发放加班费, 做为人力资源主管,你如何做? 案例二: A 君提前 30 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 职,并同时提出自己还有 10 天年 休假没有休,但由于正属销售旺季, 用人单位要求 A 继续工作 30 天, 那么当 A 正式离职时,未休年假该 如何处理? 案例三: 注意各地停保的时间及停保产生 的问题! 案例四 :  南方某飞机维修公司从国外租赁了一套飞机检测设备 , 年租金 1200 万元 ,3 个月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 可以为该公司带来每月 200 万元的可观利润 .  为此 , 公司花费 10 万元送工程师陈工(月薪 10000 元)到国 外学习 , 并与其签订了培训协议 , 要求陈工回国后需为企业服务 5 年,并依此递减。  目前陈工已经回国工作了 6 个月。  近来,由于陈工觉得自己在公司未被重视,加上有一家同行企业 愿意出 3 倍工资聘请陈工并支付培训费用,于是陈工决定辞职。  由于陈的离职,将会导致设备的安装调试延迟一个月,未来的 2 年中亦将导致企业每月损失 10% 的利润。  如果你是该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你是否同意其离职? 答案:  直接成本:直接成本为陈工离职公司即刻受到的可以用现值衡量 的经济损失。  由于陈工已经回国工作了六个月,对方公司同意支付相应的培 训费用,因此陈工的离职没有给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成本 A :设备租赁费用:设备安装期延误一个月, 公司多付一个月的租赁费为: 100 万元。 B :投入生产后两年内预期利润损失: 200 万 × 10% × 24 个月 = 480 万 C :设备安装期延误一个月而损失一个月的利 润为: 200 万元。 D :还有未能清晰计算的离职成本:招聘、培 训等其他机会成本。 综合上述,陈工的可计算间接离职成本为 780 万元以上。  从人力资本收益角度来看,即使公司给陈工涨两倍工资,陈工未 来两年的工资总额也只为 72 万,远远低于陈工的间接离职成本 780 万元,因此从核心员工管理和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的角度看, 应设法将陈工留下。  从工资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的公平性来看,如果给陈工涨 2 倍的 工资,公司内部会失去公平性。  如果不给陈工涨 2 倍的工资,公司对外就没有竞争力,必然造成 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员工陆续离开公司,所以使用工资手段来解决 这个问题是行不通的。 离职员工的管理 情景模拟 1 : 某公司老板因经营工作的调整,需 要辞退某部门未到期的部分员工, 员工没有异议,但要求企业给个说 法才愿意离职,如果你是人力资源 经理,你怎么办? 情景模拟 2 :  某公路收费站一员工因为晚上上班时打磕睡,导致过路客人冲卡 事件,为严肃纪律,公司领导要求人事部门立即解除该员工的劳 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可是人事经理翻遍了公司的规章制 度,均没有办法将员工的行为定性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因 此无法执行领导的意图,你将如何与员工面谈? 情景模拟 3 : 员工提出辞职就要走了,为了了解 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人事经理决 定与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果 你是人事经理,你将怎么做? 离 职: 指员工根据个人意愿 , 并经用人单 位同意 , 或达到劳动法规规定的时 限,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离职员工的类型 离职类型 自愿离职 非自愿离职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员工离职程序: 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协商确定裁减人员名单 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离职前准备工作 人力资源部做离职面谈 办理离职手续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裁员的前期准备工作         人力资源部与部门的协调沟通 准备相关法律文件 ( 协议书、离职证明) 安排或提请部门负责工作、物品交接工作 了解员工的岗位、主要工作内容、入职时间、工资、其 他收入、考勤、各种假期等 向财务部门了解需结清的资产(如办公电脑、工衣)、 财务等方面的情况 做好档案、户口转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停保,住房公积金的封存或转移 了解其是否掌握公司的核心机密,是否需要脱密期 做好离职面谈准备,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性格特性, 对可能被问到的问题,做好对策与策略上的准备。 现代流行语之一: “ 你跳槽了吗?” “ 根据我的工作来评价我,不要看年头。”现在的年轻就业者如是 说。 他们追求的是个人职责的大小,他们认识到社会总是在变,他们还 得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他们寻求的是更大的职责,良好的同事 关系和更多的培训及提高的机会;他们喜欢述职关系较为灵活的、 具有横向组织的机构,他们总在寻找自己的目标和机会。 引自《员工管理》 特别注意: 员工往往因为两个并存的原因而 辞职:一个是“推力”,即在本 组织工作不顺心;另一个是来自 另一家公司的“拉力”,即“这 山望着那山高”。 某调查显示:离职原因是:  41% 认为是晋升机会 有限  25% 认为自己的业绩 不被赏识  15% 认为薪酬是主要 原因  19% 其他因素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被调查 对象 员工为什么离职?——一个心理动因模型的解释 员工离职的原因 : 个人原因 经济上的考虑 职业发展前景 内部原因 制度问题、管理问题 公司文化 薪酬问题、员工满意度 外部原因 社会价值观、竞争对手 政策法规、经济、交通 员工离职的原因分析 : 引才 育才 留才 才用 员工离职的原因分析 : 引才 育才 留才 用才  薪酬  企业文化  企业品牌 ( 包括招聘品牌 ) 企业薪酬水平是否反映同行业中的竞争性 招聘条件 企业内部薪酬体系是否体现公平合理性 企业发展的前景   薪酬  企业文化  企业品牌 ( 包括招聘品牌 )  招聘条件  企业发展的前景 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  薪酬  企业文化  企业品牌 ( 包括招聘品牌 )  招聘条件  企业发展的前景 名不见经传的企业& IBM 、华为公司…… 你愿意去哪家?  薪酬  企业文化  企业品牌 ( 包括招聘品牌 )  招聘条件  企业发展的前景 你们企业要求员工着工衣上班吗? 员工离职的原因分析 : 引才 育才 留才 用才 一般员工辞职的原因 1 .企业工作条件及环境不好? 2 、企业未尊重员工的权益和给与公平待遇? 3 、员工感到在本企业没有前途? 4 、导致员工不满的常见原因? 5 、其他个人原因辞职的情况 ? 离职员工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  一、企业原因: 企业往往根据自己的的经营需要或 企业规章制度的有关依据,决定是 否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或通过是否 胜任的考核制度来决定是否辞退员 工。 企业原因离职类型:  1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 2 、不胜任工作单方解除  3 、双方协商解除  4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方解除  5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 离职员工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 1 2 3 4 5 6 7 、无所适从 、不安、焦虑 、恐惧、担心 、悲观、失望 、冲动、不满 、早有思想准备 、自知之明 离职员工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 几种类型: 一是员工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表现不错,应该不会 被辞退或应该会续签合同; 二是个人没有社会竞争能力,习惯了在本企业工作,不 舍得离开或对自己的未来就业机会没有信心; 三是个人家庭原因或经济困难,迫切需要稳定工作,担 心找不到相等待遇的工作,担心没了生活来源。 行为表现:茫然、失望、六神无主、找人说情、消极 怠工、不满、冲动、急躁 离职员工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 二、个人原因 个人因为找到更好的工作或不满 意企业的管理制度或因与直接上司 关系处理不好,或薪酬等待遇达不 到个人要求,提出离职的意愿。 个人原因离职类型: 1 2 3 4 、合同期满个人不愿意续签 、找到新工作个人提出辞职 、不满企业管理提出辞职 、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工作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离职面谈的目的: 通过离职面谈就可以对员工 离职的原因有更深入的了解, 并能揭示出公司人力资源管 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只有了 解了问题,才能采取行动加 以纠正。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离职面谈的内容:  建立融洽关系  了解面谈的目的  对原来工作的意见  探究离职的原因  新旧工作的比较  改进意见  结论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了解员工的性格特点  世界上没有任何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  世界上也没有完全相同性格的两个人 .  因此 : 一样的政策 , 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效果 , 同一种离职面谈的技巧用 在不同的员工身上 , 会有不同的结果 , 甚至是相反的结果 . 影响个性形成的因素 遗传因素 决定了人的体型、性别、相貌 神经系统特征等生理构造。 环境因素 分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社会 环境;后者对个性形成有潜移 默化作用。 个人因素 分为角色因素和主观因素; 不同国家 / 地区人格分析 -- 个性分析 美国人 厂家分明 日本人 以厂为家 中国大陆人 中国台湾人 厂家不分 以家为厂 与个性有关的三个理论 1 2 3 、认知理论 、显著特性理论 、心理分析理论 认知理论(凯利):  所有人的独特的个性来自于他们对待人生的独特模式或风情。这 种模式或风格也称为个人观念,个人观念是人们去努力地认识现 实世界时所产生的结论。人们通过个人观念去预测和控制他们的 环境,使这些环境为自己的奋斗提供帮助。  根本的观点就是人们为事件预先准备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 他们的行为。 自我认知分析 己知 -- 管理工具 隐私 公开 Self-Privacy Self-Opening 人不知 人知 潜力 后 Self-Potential 背 Self-Back 己不知 显著特性理论(奥尔波特):  不同的人之所以能够对刺激作出不同的反应,是因为每个人对刺 激反应的倾向和偏爱不同,这种倾向和偏爱就是人的显著特性 (即个性)。  每个人的显著特性的集合总是不同的,所以世界上的每个人也都 是唯一的。 心理分析理论(弗洛伊德):  个性包括三个不同的部分:本我、自我、超我;  本我是人性最初和最基本的体系,包括大脑遗传 的部分和本能;  自我是指导人的行为的引导者,可以区分只存在 主观意念中的东西和存在客观现实的东西;  超我是个性的道德武器,它代表了由父母教给孩 子的典型的、社会的价值观和传统。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当员工提出辞职时 , 要注 意 :  快速反应 保密 为员工解决困难 以把他争取回来  行为是个性三种方式结合 运用的结果;从另一个角 度出发,可以将本我看作 是个性的生理部分,自我 是个性的心理部分,超我 是个性的社会部分。 说故事看性格:  唐僧  猪八戒  孙悟空  沙和尚 人际风格沟通 内向 支配型 分析型 被动 主动 表现型 和蔼型 外向 工作方式 ... 严肃认真 有条不紊 有计划有步骤 合乎逻辑 真实的 寡言的缄默的 面部表情少 动作慢 准确语言 , 注意细节 语调单一 使用挂图 工作方式 ... 支配型 果断 , 独立 , 有能力 , 热情 , 审慎 的 , 有作为 . 有目光接触 , 有目的 , 说话快且有 说服力 , 语言直接 , 使用日历 , 计 划. 工作方式 ... 合作 友好 赞同 耐心 轻松 面部表情和蔼可亲 频繁的目光接触 说话慢条斯理 声音轻柔 , 抑扬顿挫 使用鼓励性的语言 办公室里有家人照片 工作方式 ... 外向 , 直率友好 热情的 令人信服的 幽默的 合群的 活泼的 快速的动作和手势 生动活泼的 , 抑扬顿挫 的语调 有说服力的语言 陈列有说服力的物品 表 达 型 员工的思维方式对比 类别 正向思维 负向思维 感情/性格 仁爱,友谊,忠厚,热情, 自信,乐天,勇敢 独立,负责,积极,广交 朋友 开放,接受变化,前进, 追求发展 热爱生命,相信自己, 不甘心命运 接受他人 偏见,妒嫉,孤独, 冷漠,自卑,胆怯 依赖,受制于人, 懒惰,少交朋友 封闭,抵制变化, 固守信条 宿命论,忽视个体 价值,智力有限 拒绝他人 接受现实,理解事物/他 人,寻求和谐,推动变化 面对未知认真思考,适 应变化,承认相对真理 敌对现实 行为模式 思维模式 思维理念 社会理念 现实世界 未来世界 “绝对真理”理念, 拒绝变化中的真 理 离职面谈的技巧 离职面谈 的准备 轻松明亮的 房间谈话时 间 20-40 分 了解辞职者 的资料 面谈中的 技巧 面谈后的 作业 营造轻松气芬 注意倾听 分析离职 当员工有抵触 的真正原 情绪时要及时 因 , 消除 关心对方感受 不满情绪 . 不要唐突介入 问题 . 1、   2.        3.        4.      理解对方的想法或情绪 提出试探性的问题求解 给予支持性的温暖语言 询问对方的深层次需求   5.      确认双方发生实际情况   6.      共同讨论解决冲突方法   7.      说明你的立场以及方法 员工沟通注意事项 1 、注意了解沟通对象的 性格特点、精神状态、价 值观念、交往习惯。 2 、互相尊重、促进合作 3 、注意沟通的语言、符 号等。 4 、借助专家、相关团体 实现沟通。 面谈提示 (1) 应互相尊重对方就事论事 , 方可达成目的 .  在面谈时 , 只针对问题 .  不要在生气時面谈 , 容易语无伦次 .  在沟通严重问题时 , 不要有第三者在场 ( 人爱面子 )  讲话內容简单扼要 , 不要重复 .  不要用命令的语气沟通 . 面谈提示 (2)  当对方批评自己时 , 勿过份自我防卫、勿过 分情绪反应 , 能虚心接受 , 除非对方有严重误 解 , 否则不須急著辯解 .  不要因对方攻击 , 就立刻加以还击 .  不要用封闭式的问答沟通 . 如 : 只能让对方回答 :“ 是 , 不是 ,( 甲或乙 )” ( 是什么原因 , 使你迟到呢 ?)-- 较好 ( 是不是塞車使你迟到呢 ?)-- 不好 面谈提示 (3)  不要压抑对方的情绪 .  沟通時 , 要能倾听別人的意见 , 不要流于训話方式  沟通时 , 要尊重对方 , 多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  多说赞美的話 原来如此  甲:「新搬来的邻居好可恶,昨天 晚上三更半夜、夜深人静之时然跑来 猛按我家的门铃。」   乙:「的确可恶!你有没有马上 报警?」   甲:「没有。我当他们是疯子, 继续吹我的小喇叭。」    (事出必有因,如果能先看 到自己的不是,答案就会不 一样 ; 在你面对冲突和争执 时,先想一想是否心中有亏, 或许很快就能释怀了。) 误  会 某日,张三在山间小路开车,正当他悠哉地欣赏美丽风景时,突然 迎面开来一辆货车,而且满囗黑牙的司机还摇下窗户对他大骂一声: “猪”   张三越想越纳闷,也越想越气,于是他也摇下车窗回头大骂: “你才是猪!”   才刚骂完,他便迎头撞上一群过马路的猪。    (不要错误的诠释别人的好 意,那只会让自己吃亏,并 且使别人受辱。在不明所以 之前,先学会按捺情绪,耐 心观察,以免事后生发悔 意。) 后生可畏 小男孩问爸爸:“是不是做父亲的总 比做儿子的知道得多?”   爸爸回答:“当然啦!”   小男孩问:“电灯是谁发明 的?”   爸爸:“是爱迪生。”   小男孩又问:“那爱迪生的爸爸 怎么没有发明电灯?” (很奇怪,喜欢倚老卖老 的人,特别容易栽跟斗。 权威往往只是一个经不起 考验的空壳子,尤其在现 今这个多元开放的时 代。)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冲突事件的处理  突发事件 = 冲突事件  冲突的几个观点: 1 、冲突不可避免 2 、正视冲突解决问题 3 、冲突有弊有利 4 、冲突是合理存在的,就应该尽可能有效地处理,最大限度地提升 其正面作用。  如果一个企业冲突太少,会使员工之间冷漠、互不关心,缺乏创 意,从而墨守成规,停滞不前,对革新没有反应,降低工作效率;  适量的冲突,会提高员工的兴奋程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 造力,使企业不停的创新和前进,并促进企业在管理方面新陈代 谢,提高凝聚力和竞争力;  冲突过多过大,会对企业造成损害,企业停滞不前。 冲突的发展阶段: 潜伏 冲突的条件产生 结果 积极或消极的 后果 被认识 员工认识到了 问题的存在 处理 员工采取行动 被感觉 员工有情绪上 的反应 冲突成因分析:  1 、价值观念冲突:知法犯法,企业或员工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不 符合劳动法律要求,提出过分要求;  2 、情绪影响:不满、不服气  3 、认识的不一致 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 协商  仲裁  拖延  转移目标  交流、引导 托马斯的冲突处理模型 托马斯认为,处理冲突的模式是 两维的。一维是武断程度,另一 维是合作程度。两维相互作用产 生五种处理方式: 武断 强制 武 断 合作 妥协 不武断 克制 回避 不合作 合作 合作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看看中国人的管理理念  湖南某地的“超生就扎!”,好一个干脆决绝的口 号。  但比起云南楚雄某农村的“一人超生,全村结 扎!”就算不了什么了。  四川某乡路边的农舍上用白漆刷着:“该扎不扎, 见了就抓。”  四川某山村:“一胎生,二胎扎,三胎四胎 -- 刮! 刮!刮! ”  广西前往德天瀑布的路上有条更狠:“一胎环,二 胎扎,三胎四胎杀杀杀! ” 在孩提时代,一个有关牧师的小 故事曾使我惊奇不已…… 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牧 师正在准备第二天的布 道。 他的妻子有事出去了,小儿子在家 哭闹不休,严重扰乱了他的思路。 心烦意乱中,牧师随手拿起一幅色 彩鲜艳的世界地图,把它撕碎并且 丢在地上,愤怒地说: " 小约翰, 你如果能把这些碎片拼起来,我就 给你 2 角 5 分钱。  " 牧师以为这件事会花掉约翰 一个上午的时间。但没过 10 分 钟,就有人在敲他的房门,是 他的儿子。牧师看到约翰如此 之快地拼好了一幅世界地图, 十分惊奇地说: " 孩子,你是 怎样成功的呢? " " 这很容易, " 小约翰慢腾腾 地说, " 地图的反面有一个 人的照片,我试着把这个人 的照片拼到一起,然后把它 翻过来。我想,如果这个人 是正确的,那么,这个世界 也就是正确的。 " 牧师微笑起来一边爽快地付 给他儿子 2 角 5 分钱,一边 高兴地说 " 孩子,你启发了 我!明天的布道,我知道该 讲些什么了 ---- 如果一个人 是正确的,他的世界也就是 正确的。 " 三、离职员工的管理  员工离职程序  辞退与裁员的前期工作  离职面谈的目的  面谈的主要内容  如何做好面谈的准备  辞退员工及裁员面谈技巧  运用 EQ 与心理技术化解冲突  如何达到双赢的辞退工作及结果  离职后员工关系管理 离职后的员工管理 离职后员工管理的两方面 离职员 工的后 时代管 理。 在职员 工的后 管理 离职员工也是我们的员工  离职员工是否带着情绪离开公司直接影响着他们对企业的评价, 影响着公司在社会上的招聘品牌的树立,好的招聘品牌可以吸引 到更多的优秀人才到企业应聘;同时,员工的离职可能是因为企 业经营策略的调整而不得不为之,说不定将来的某一天我们又需 要这些人回来工作,因此,为离职员工建立人才库或保持联系将 有助于企业的发展需要。 应该为“在岗员工”提供服务 裁员通常伴随着企业组织结构、人 员配置的调整,同事的离开也会给 留下来的员工导致感情上的失落。 留用人员必须要适应这些新的变化, 因此应该通过培训来调整适应新变 化。有条件的公司还可安排几名心 理医生,在一段时间内提供心理咨 询,以减轻“裁员幸存者焦虑症”。 美国管理协会( AM A ) 1997 年 做过一次大规模的调查,事实证明裁 员后的培训活动对组织的产出有重大 的影响。他们发现:与裁员后不增加 培训的公司相比,增加了培训的公司 在实行裁员约一年后, 75 %的公司 因员工提高了生产力而获利。    离职劳动政策的把握 一、合同的协议解除  概念: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为解除。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应根据劳动 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 1 年发给 相当于 1 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 放。 1 年的按 1 年的标准发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  三种情况: 一、随时解除合同、不承担补偿的条件 二、提前 30 天书面形式通知、承担补偿责任的条件 三、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 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不承担补偿的条件 1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 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 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开除、除名而解除合同应注意事项  从违纪到处理不能超出处理时效。  因开除而解除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  涉嫌犯罪未被法院定性的,不能解除但可以不承担合同义务。  劳动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可以是用人 单位的规章制度。 件 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承担补偿的条  1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 另行安排的工作。 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 3 、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医疗期: 停止工作治疗休息 合同的时限 . 不得解除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   1 、单位濒临破产在法定整顿期 2 、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应提前 30 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并向 劳动部门报告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  ( 1 )、随时解除  ( 2 )、提前 30 天解除 随时解除不需要赔偿的条件 1 、试用期(无须理由) 2 、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 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解除  劳动者违约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下列损失:  1 、招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 2 、培训费用 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4 、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未提前 30 天的应支付等同天数 的代通知金! 不得解除合同的条件 1 、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 2 、患病或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 3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們成功的背后主要的动力是“人”。 机器无法产生创意、解決问题及掌握机会, 只有全心投入並具创意性思考的人才能使世 界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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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离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员工入离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入离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目录 入职管理 风险控制 离职管理 风险控制 答疑交流 一、入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 劳动合同订立地点 订立合同后续工作 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2. 特殊人员(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 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间 1. 劳动者“空手”而来怎么处理? 2. 用人单位应把握“一个月”原则。 3. 劳动者不配合,怎么办? 4. 提倡用人单位怎么做? 案例 王某于 2010 年 2 月 1 日入职某公司,当天人事经理准备与 其订立劳动合同时,被告知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带,人事经理 遂未与其订立合同,但交给了用人部门安排工作。一个星期 后,人事经理催促王某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带至公司,但王某 未予理睬,继续上班。一个月后,人事经理再次通知王某, 王某仍未予理会。三个月后,该公司收到劳动仲裁委的应诉 通知,原来王某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订立合同的二 倍工资、补办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订立地点 1. 是否可以让劳动者将劳动合同文本带回部门或住所地? 2. 两人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时,怎么处理? 3. 人力资源部门是否应该提供笔? 案例 李某于 2011 年 3 月到某公司工作,一年后李某提请仲裁, 要求该公司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11 个月)。 该公司向仲裁庭辩解,其系规范用工单位,全员订立劳动合 同,不可能不与李某订立合同,但李某坚持称该司未与其订 立合同。公司遂根据举证规则,申请笔迹鉴定,李某应允。 后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字迹非李某书写。这是为什么呢? (四)订立劳动合同后续工作 1. 应填写的表单 2. 应知应会培训 3. 劳动合同保管 4. 花名册之管理 (五)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1. 法律依据 2. 风险控制 (1) 试用期间符合法律规定; (2) 明确录用条件(可考量),并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录用通 知书中告知,单独约定或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招聘要求≠录用条件。一般而言,录用条件包括学历、专业技 能、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工作态度等方面。 (3) 有效进行试用期考核,并与录用条件结合起来; (4) 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5) 在试用期间行使解除权; (6) 试用期满后未办理转正手续的,不得认定处于试用期间, 不得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7)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 (四)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3. 试用期管理常见的错误行为 ( 1 )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 2 )口头约定试用期 ( 3 )超过试用期的约定次数 ( 4 )违法延长试用期 ① 约定的试用期限,未超过法定的试用期限,后进行延长。 ② 延长的试用期限超过了法定的试用期限或者首次约定的试用 期限已超过法定试用期限。 ( 5 )随意约定试用期 ( 6 )试用期满后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3. 试用期管理常见的错误行为 ( 7 )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的下限规定 ( 8 )试用期满后缴纳社会保险费 ( 9 )试用期内不享受医疗期待遇 ( 10 )试用期内不享受婚假、护理假、年休假等假期 ( 11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 12 )试用期内要求辞职的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承担违 约金 案例 郑某参加了某区主办的专场招聘会,经面试被一家企 业录用为销售部经理助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 2 年期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并约定了 2 个月的试用期。 入职一段时间后,企业领导认为其工作态度十分认真,但专 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都不理想,与招聘时对空缺岗位的要求存在很 大差距。该企业以郑某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决 定解除与郑某的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郑某认为,自己工作积极努力,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也正在 快速提高,企业领导在未对其进行任何考核,也没有任何考核标 准的情况下,片面地认为自己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是 不合法的。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该企业 向其支付赔偿金。 二、离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雇主解除合同之程序 离职之劳动合同终止 终解合同后合同义务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1.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1) 当事人应当签订协议,对权利义务约定清晰、明确,注 意兜底条款。 (2) 签订协议书后劳动者能否以怀孕或生病为由反悔,要求 撤销协议? (3) 协议书中约定劳动者不得再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不得 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单位能否反悔再告公司? (4) 用人单位免除劳动者提前 30 天通知解除合同的义务, 相当于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解合同。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2.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 (1) 员工辞职,单位能否不批?能否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 员工提出辞职后尚在 30 天通知期,要求撤销辞职书不愿意离职,如 何处理? (3) 单位能否与员工在合同中约定超过 30 天的辞职通知期? (4) 员工提出辞职,单位能否要求其立即离职而不要 30 天通知期? (5) 合同中能否约定员工未提前 30 天通知辞职需赔偿一个月工资? (6) 员工辞职未提前通知造成单位经济损失,公司该如何处理? (7) 员工不辞而别(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是否自动解除?单位如何操 作才可避免风险? (8) 员工不辞而别(自动离职)后,尚未发放的工资单位能否不予发放? 案例 2016 年 8 月 16 日,王女士向公司提交辞职信,核心内容为其 不适应工作要求,同时需要照顾家庭,因而提出辞职请求,但 未注明离职日期。由于王女士平日工作表现不尽人意,次日, 主管领导即在辞职信上批复,内容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未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日期。 9 月 26 日,主管领导向用人部门 了解,王女士是否已经离职。用人部门反映,本月中旬开始王 女士拒绝工作交接,表示不愿辞职,一直工作至今。经了解, 公司无证据显示王女士主管领导对其辞职信作出的批复已告知 王女士,且此前公司尚未向王女士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请问,此时公司可以依据王女士的辞职信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 合同吗? 案例 职工 A 与 B 人力资源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被派遣至 C 单位后勤服务集团从事 营业员工作。 2015 年 9 月 23 日, B 人力资源公司作出以职工 A 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 章制度为由,自 2015 年 9 月 16 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书。次月,职工 A 某向 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 B 人力资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C 单 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庭审中,职工 A 某陈述, 9 月 1 日下班前其因与部门经理发生 口角,次日起未再上班,直至 9 月 12 日到工作岗位报到,但部门不予接受,后没有继 续上班,直至收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C 单位认为职工 A 的陈述恰恰证明其 9 月 2 日 起存在旷工情形,并提供了 9 月 14 日向其邮寄的《返岗通知书》,该份通知书主要内 容为,“你自 2015 年 9 月 12 日起未说明任何理由不到岗上班,至今已三天,已严重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现通知你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前返岗,否则,我单位依据规章制 度有关规定将你退回至 B 人力资源公司”。职工 A 对《返岗通知书》予以反驳,提供 邮寄单证明其 9 月 17 日收到该份通知书,并认为 B 人力资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事 实,依据不足。 C 单位提供了该单位后勤服务集团《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包括通过 民主程序制订的书面材料以及培训记录),该细则规定员工旷工达三天及以上的,单 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后该案经仲裁庭主持调解,当事人同意由 C 单位向职工 A 额外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3. 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二倍工资、高温津贴、 未休年休假工资是否属劳动报酬的范畴)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缴、未足额 缴)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 当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劳动者未履行告知程序,事 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 ( 一 ) 项规定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 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4. 劳动者立即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 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1)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略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① 规章制度内容合法、通过民主程序,并公示; ② 劳动者违纪行为客观存在(谈话笔录、情况说明、检讨书、视频 等),结合行业特点、工作岗位、行为地点等因素,评估违纪行为 的主观过错程度、情节轻重(重复频率)和影响程度(造成的损 失); ③ 规章制度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者发生规章制度中未列举的行为,用人单位能否以严重 违纪为由解除合同? 女职工违反计生规定, 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案例 2011 年 9 月下旬,某物业公司接到夜班电工反映,保安王某夜 间入女厕。该公司即与王某核实上述情况,王某起初承认此事, 但态度消极,认识程度不深刻,后对此又予以否认。考虑到行业 特点及保安岗位的特殊性,公司遂于 9 月 30 日对王某作出待岗 处理,并向其发出了书面通知。王某对此不满于次日来到由该公 司负责物业管理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大门口静坐,当班班长和主管 闻讯后耐心劝其离开,告知不要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形象, 但王某执意不从,直至其报警,被民警带至派出所处理。其间, 王某静坐持续近 30 分钟。 10 月 10 日,该物业公司以王某严重 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王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后王某不服,将物业 公司告到了劳动仲裁委,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偿。 请问:王某的诉求会得到劳动仲裁委的支持吗? 案例 某鞋业公司在当地多家商场设有专柜,李某系 A 专柜负责人。 2014 年 10 月,因 B 专柜负责人提出辞职,该公司决定将李某调至该专柜,但双方多 次口头沟通未果。当月 8 日,某鞋业公司向李某发出工作调动通知书,要 求李某接到通知书后两日内到 B 专柜工作。李某未从。 10 月 12 日,该公 司再次向李某发出工作调动通知书,并强调职务、薪资待遇均不变。李某 仍未从。 10 月 16 日,某鞋业公司又一次向李某发出工作调动通知书,通 知书强调以往内容的同时,告知李某若不服从,视同旷工,将按照公司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即“拒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遣, 或连续旷工达三天及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依然没有服 从。 10 月 20 日,某鞋业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李某解除劳 动合同。后李某提请劳动仲裁,要求某鞋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 偿金。 请问,李某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① 岗位职责明确(通过劳动合同的附件、告知等形式体现); ② 违反忠于职守、维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 ③ 可认定的后果,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 ④ 结合类型、规模、岗位等明确“重大损害”的标准; ⑤ 严重失职行为与遭受重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案例 张某于 2003 年 9 月 1 日进入某连锁超市从事人事 工作。 2010 年 4 月起,担任东区人事副 经理。 2011 年 8 月 22 日,被任命为东区人事总经理。 2011 年 1 月,时任东区人事副经理 的张某与另外 3 名员工被上海总部派至南京处理南京门店关店事宜,并得到正式书面授 权。 2011 年 7 月,南京门店留用了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王某等六人,该六人中除一名中途 离职,一名补签劳务协议外,其余四人均未与南京门店签订任何书面用工协议。 2012 年 4 月,南京门店口头通知该四人结束聘用关系,双方因工资待遇等问题发生分歧, 四人申请劳 动仲裁,仲裁过程中,张某作为超市的委托代理人与四人达成调解协议,分别向该四人各支付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 18000 元。 2012 年 8 月,上海总 部针对南京门店违法用工导致赔偿的事情进行调查。 10 月 23 日,超市向张某发出解除劳动 合同通知并告知工会。通知书载明解除原因为“严重违纪,违反公司的《纪律管理政策》。该 《纪律管理政策》经民主程序制订,其中载明“情节严重”包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或超 过 3000 元”,对对造成严重损失的处分是“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对《纪律管理政策》曾 予以签收。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连锁超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① 劳动法律法规未对“兼职”作出禁止性规定; ②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对完成本职工作存在严重影响; ③ 用人单位对兼职的劳动者提出过警告,劳动者仍继续兼职。 劳动者以参股等形式投资其他 单位,是否可以认定为兼职? 案例 贾某是 A 设计院高级设计师,专业能力特别强。某日,贾某好友告知贾 某,同城 B 设计院欲邀请他完成一个项目,利用休息时间即可,关键是 报酬很丰厚。贾某看在朋友份上,再加上高额报酬的诱惑,何乐而不为 呢?贾某遂于一星期后与 B 设计院签订了以完成某一设计项目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随着项目的不断深入,贾某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日益加多,在 A 设计院工作期间,迟到、早退时常发生,自身工作也不能按时保质保 量完成。 A 设计院了解情况后,人事部门负责人找其谈话,告知其行为 已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自身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要求贾某三日 内与 B 设计院“了断”。但是,贾某对此置若罔闻,认为项目就快完 成,一旦完成就全身投入正常工作。一周后, A 设计院向贾某发出了解 除劳动合同决定书,并向 B 设计院发出了《律师函》。 请问, A 设计院的做法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 “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 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并基于这 种错误的认识而签订了劳动合同。 “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 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并签 订了劳动合同。 “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 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 有证据显示劳动者存在上述行为,如伪造学历、工作经历等。 隐婚、隐瞒某种 疾病是否属欺诈?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具体情形包括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 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 事处分,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 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 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属劳动合同中止。法律文书生效 后,用人单位方可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卖淫、嫖娼? 斗殴、赌博?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6. 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6. 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①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可以不从事劳动,进行治疗和休 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有义务进行劳动。 ② 把握医疗期是否期满,以及劳动者的身体恢复情况(安排力所能及的岗 位)。 ③ 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 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 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④ 依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予劳动者不低于本人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 费。患重病或者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 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案例 王先生于 2009 年 8 月 7 日到某仪器厂从事财务工作,双方 本期劳动合同期限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 2012 年 2 月 的某一个休息天,王先生驾车旅游途中不幸发生车祸,伤势 较为严重,直至 2012 年 8 月底,王先生一直处于治疗状 态,未到单位上班。 9 月初,该厂人事部经理来到王先生 家,说明来意,即因医疗期满,其仍不能从事原工作,鉴于 其目前处境,单位提出一个月后解除劳动合同。王先生及家 人对此很是不解,提出双方合同尚未到期,并不是本人不愿 上班,而是身体状况不允许,企业应待合同期满时再提出合 同能否履行的问题,遂不接受人事部经理的意见。(假设王 先生医疗期为 6 个月) 请问,某仪器厂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6. 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 30 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① 不能胜任工作,系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 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周期方面,建议在连续两个考核周期内。用人单位 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在此前提下,用人单位还应有 培训或调岗的过程。 ② 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可以为跟岗带教。调岗,不能随 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应接近原岗位或 与原岗位属同类。 ③ 关于工资,可遵循薪随岗变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完善的薪资制 度,并告知劳动者。 案例 李先生于 2010 年就职于某电器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今年来连续三个 季度销售业绩排名垫底。 2011 年 10 月初,人事部经理张女士根据该公 司规定,找李先生谈话,告知其根据公司考核规定,决定李先生不再担 任销售部经理一职,而是负责销售部内勤,基本工资不变。李先生表示 接受,并按照新岗位履职。然而,截至 2012 年 3 月 ,李先生连续两个 季度考核结果不甚理想,被评定为不合格。 2012 年 4 月某一天,张女 士通知李先生,公司决定即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某电器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6. 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①“ 客观情况”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 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 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 ② 对于企业整体搬迁能否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根据企业 搬迁距离的远近、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 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给劳动者的工作 与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的不利等,进行综合的比较和判断。 ⑶ 用人单位组织架构调整、部门(岗位)撤销的,应有经营管理决策层作出 的决议(司法实践中对此存在争议)。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7. 离职情形之禁止行为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 或裁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7. 离职情形之禁止行为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 或裁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上述禁止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禁止双方协商一致解 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受上述情形的约束; 在试用期中 , 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案例 金某系某幼儿园教师。 2011 年 8 月 1 日金某(已怀孕 4 个月)与同事 发生言语争执,幼儿园园长林某要求金某回办公室,金某未予理睬,反 而手揪林某头发,并拖住走动两至三步的距离,同时恶语相加,后被同 事拉开。次日,该幼儿园向所在地的工会征求意见,拟决定与金某解除 劳动合同。当日,工会作出回复,同意某幼儿园的决定,该幼儿园即以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作出与金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金某对此 不服,认为其在孕期,某幼儿园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遂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履行劳动合同。经审理查明,某幼儿园《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应 保持良好环境、秩序,不得在工作场所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工作。 否则,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该幼儿园提供了职工大会会议纪要 (包括会议签到表)以证实《员工手册》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同时亦提 供了有金某签到学习《员工手册》的记录。 请问,劳动仲裁委会支持金某的仲裁请求吗? (二)雇主解除合同之程序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 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本单位未成立工会的,可以通 知本地区工会。 1. 发挥工会的监督职责。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 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 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工会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知情权,但无决定权。 2. 法定程序,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尽量采用“劝退”的方法,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则尽 量采取“协解”的方式。 (三)离职之劳动合同终止 1. 终止的原则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不得约定终止的条件。 2. 终止的情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注意事项:无提前三十日通知的法定要求。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 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三)离职之劳动合同终止 3. 不得终止的情形 同前述“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注意事项:上述情形发生时,用人单位可书面告知劳动 者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者请求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续延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月 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 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 集体合同职工一方集体协商代表 订立服务期的劳动者 案例 陈师傅与单位订立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劳动合同。 2012 年 11 月初,单位告知陈师傅合同期满后 不再续签。 2012 年 11 月 20 日,陈师傅被确诊为肝癌晚期,需立 即住院治疗。单位何时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呢? 王小姐与单位订立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劳动合同。 2012 年 11 月初,单位告知王小姐合同期满后 不再续签。 2012 年 11 月 20 日,王小姐被查出已怀孕一个月。单 位何时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呢?(终止后,发现任职期间已怀孕如何处 理?) 老张与单位订立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劳动合同。 2012 年 5 月,老张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五级。合同期满后,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吗? 老夏(男) 1957 年 10 月出生,于 1997 年 7 月到现单位工作, 本期劳动合同期限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合同期满后,单位可以 终止劳动合同吗? (四)终解合同后合同义务 1. 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1) 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转移手续。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要求 ① 内容。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注意事项: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 ② 保存期限。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 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扣押 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四)终解合同后合同义务 2. 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 劳动者应当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并根据用 人单位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 劳动合同因劳动者退休而终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 定仍具有约束力。 劳动者违反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时,未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 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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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篇】离职管理常见的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员工关系篇】离职管理常见的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离职管理 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一、离职概述 离职相关概念区分 开除 辞退、解雇 自动离职、辞职 离职、解除劳动关系 离职类型区分及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分 1 、法律性质不同 2 、解除是“主观所致”,终止是“客观所致” 3 、解除具有“偶然性”,终止有“必然性” 4 、行使程序不同 5 、法律后果不同 区分不同离职类型,注意不同的工作重点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因员工过错解除; 2 、非因员工过错解除。 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2 、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三、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 、已书面向员工告知录用条件; 2 、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 、在试用期届满之前考核; 4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在试用期满之前作出。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二、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二: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 、公司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是合法的; 2 、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有违纪行为; 3 、该违纪行为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案例三: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若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 、员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2 、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 、对总大损害进行界定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并不会必然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方可解除:(注意:下列条件不是并列关 系,只要符合一个要件就可以)   1 、劳动者同时与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2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不改正的。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五、因劳动者欺诈等原因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员工时,应做好审查工作,做好 证据收集工作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被刑事拘留后被解雇引发的劳动纠纷 刑事责任的范围 1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 2 、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用人单位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操作一览表 解除原因 解除条件构成 注意问题 试用期间 1.试用期间; 2.不符合录用条件 1 、录用员工时告知员工录用条件 2 、注意收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3 、在试用期到期前将解雇通知送达,明确 被解雇是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4 、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纪 员工的违纪属于严重 违纪。 1.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规章制度; 2.明确哪些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纪; 3.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严重失职、营私舞 弊造成重大损害 1.严重失职或营私舞 弊 2.造成重大损害 1.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作为判定是否严 重失职的依据; 2.对重大损害进行明确界定; 3.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兼职 对完成本单位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 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1.兼职的证据; 2.造成严重影响的证据 3.提出改正的证据及拒不改正的证据 无效劳动合同 欺诈、胁迫、乘人之 危 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应详细全面收集员工 的信息资料,并妥善保存。 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范围,注意其与行政处罚、劳动 教养等区别。 特别提醒 将解雇的理 由事先通知 工会,若工 会有意见, 应研究工会 的意见,并 答复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 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 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 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 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一、因员工患病解除 解雇患病员工应符合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1 、首先要确定员工依法享有的医疗期的期限(根据《企业职工患 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2 、期满后从事原工作,若不能从事原工作,则应另行安排工作, 若仍不能从事,则公司可以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二、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 解雇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法定条件和程序 1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 、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培训注意事项: 调整工作岗位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试用期解雇员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于末尾淘汰 案例六:“末尾淘汰”引发的纠纷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 案例七: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应注意的问题: 1 、何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2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否足以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3 、协商变更程序 实际操作注意事项: 经济性裁员 一、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重整”的法律概念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 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的。 因上述原因,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 之十以上的 经济性裁员 一、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程序 案例八、经济型裁员的法定程序 1 、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 2 、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 、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 的意见; 5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 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经济性裁员 三、经济性裁员的法律保护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律限制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何理解以上规定? 工会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角色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 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 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如何理解 1 、适用范围 2 、何时通知工会 3 、如何理解“通知”的含义 3 、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工会的意见 用人单位非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一览表 解除原因 医疗期满 解除条件 1 、医疗期满 2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 1 、不能胜任工作 2 、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 客观情况发生 1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重大变化 2 、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应注意的问题 解除限制 1 、注意收集保存各 项证据; 2 、做出解雇决定之 前,将解雇理由通 知工会,并研究答 复工会的意见。 3 、提前 30 日书面 通知(或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代通金) 4 、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 同法》第 四十二条 规定的各 类情况 3 、经协商无法变更劳动合 同 经济性裁员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一条规定的条件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理解及问题分析 1 、劳动者辞职,是否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1 ) 劳动者辞职权、择业权的法律保护 2 )辞职申请表? 3 )员工提前 30 日提出离职,企业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 )书面形式; 2 )明确个人原因离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理解及问题分析 2 、高职高管离职问题 案例九、公司高管离职纠纷案 1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也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解除合同吗? 2 )企业如何应对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理解及问题分析 3 、未提前 30 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 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 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应注意的问题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理解及问题分析 4 、员工发出离职通知后,是否可以撤销? 案例十:员工发出的离职信函可以撤销吗? 1 )如果公司同意撤销,该如何操作? 2 )如果公司不同意撤销,又该如何操作?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因用人单位过错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 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因用人单位过错 企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1 、关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2 、关于工资支付; 3 、关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4 、关于规章制度; 案例十一、规章制度不合法,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服务期义务吗? 5 、关于合同无效情形; 6 、其他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分类 1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动议; 2 、员工提出协商动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优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及风险提示 1 、什么情况下适宜运用协商解除? 2 、协商解除应注意哪些问题? 案例十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典型案例 三、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 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 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 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应注意的问题: 1 、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可行吗? 2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 30 天通知? 对于重要岗位的员工,该如何操作? 3 、“三期”女职工、医疗期内的员工合同到期不能终止,是否应续订书面合同? 4 、如何得知员工不愿意续订合同,该如何操作? 5 、员工已满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6 、合同到期未及时终止,有何法律风险? 7 、职业病员工离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案例十三 案例十四 四、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概念区分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 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给对方造成 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又 称为损害赔偿。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一方违约后向另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三者主要区别: 1 、法律性质的不同 2 、构成要件上的不同 3 、责任主体不同 4 、责任计算方式不同。 经济补偿金 一、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 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1 、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何理解上述规定? 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2 、相关法律问题 ( 1 )企业合并、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 2 )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 ( 3 )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入职,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否可以计算? ( 4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理解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 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1 )劳动合同解除; 3 )用人单位非法解雇: 2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4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1 、基本规定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平均工资 2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 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 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 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 3 、统计局关于工资的范围规定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生活补贴、住房补 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不列入工资范围的项目: ( 1 )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 生育补贴等; ( 2 )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 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 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经济补偿金 五、经济补偿金上限规定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 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十二年。 特别提醒:该规定与劳动部之前发布的规定不一致 经济补偿金 六、江苏省的特殊规定 关于《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 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答复(省人大法工委函) 苏人法工函 ( 2002 ) 43 号 适用条件 1 、 2002 年 5 月 12 日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 劳动关系时,如果职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企业不同意续订的,企业应 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向职工计发其 2002 年 5 月 12 日之前在本企业 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订 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 1999 年 8 月 27 日之前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即使是劳动合同 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 也应当计发经济补偿金。 3 、 2002 年 5 月 12 日之后 ( 含当日 ) 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 止劳动关系时,企业可以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另有约 定的从其约定。 经济补偿金 六、江苏省的特殊规定 计算标准 1 、 1999 年 8 月 27 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 的补偿金,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发给一个半月本 企业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2 、 1999 年 8 月 27 日至 2002 年 5 月 12 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相 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为劳动合同终止前或 2002 年 5 月 12 日以前本人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 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 。 3 、对于 1999 年 8 月 27 日前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已经达到或超过十二年 的,企业可以不再计发 1999 年 8 月 27 日至 2002 年 5 月 12 日这一时间段的经 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演练题 刘某于 2001 年 4 月进入苏州某外资企业,月工资为 2000 元, 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后,实际每月支付 1500 元。从 2007 年 1 月开始,刘某工资调整为 6000 元每 月,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后,实际每月支 付 5000 元。 08 年 1 月开始,刘某工资调整为 7000 元每月, 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后,实际每月支付 6000 元。 2008 年 9 月,刘某因病住院,公司每月支付给刘 某病假工资 3000 元,直至 2009 年 3 月。医疗期满后,刘某 仍在医院住院,无法返回工作。公司遂依法解雇了刘某。 问: 1 、公司应向刘某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2 、若刘某未患病,劳动合同于 2009 年 5 月到期,公司终止了劳 动合同,公司应向刘某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支付一览表 离职 类型 协商解除 经济补 偿金 具体法律规定 企业动议解除 有 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员工动议解除 无 因员工过错解除 企业单方解除 解除 单方解除 终止 有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六条第(三)、( 四)项 非因企业过错解除 无 因企业过错解除 有 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企业不续约 有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员工不续约 无 员工单方解除 合同到期 非因员工过错解除 无 企业破产、 提前解散 有 其他 无 第四十四条(四)、 (五) 第四十六条第(六)项 赔偿金 赔偿金的法律概念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 或过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 量的金钱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又称为损害赔偿。 赔偿金的表现形式 1 、法律规定的赔偿金; 2 、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 3 、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 赔偿金 一、法律规定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 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 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 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 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 二、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订立、解除的有关规定,对劳动者造 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 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 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 三、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有权要求赔偿吗? 企业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1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2 、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赔偿金 四、赔偿金的计算 主要讨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所规定的赔偿金。 1 、法律规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 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或终止包含两个方面: 1) 不符合法定解除、终止条件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2 )不符合法定程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经济性裁员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或在单方解除之前未事先将解雇 理由通知工会等。 赔偿金 四、赔偿金的计算 2 、赔偿金年限如何确定 案例十五、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纠纷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 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 起计算。 需要注意:并不是支付了赔偿金一定能解除劳动合同。 违约金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 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 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 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 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 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 二、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三、违约金的限额 1 、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有限制) 2 、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无限制)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一览表 法律性质 经济补偿金 法定赔偿 赔偿金 违约金 法定、补偿 约定赔偿 构成要件 责任主体 金额计算 符合法定情形 用人单位 月工资 * 工 龄 违反法律规定; 存在损失; 用人单位 存在过错; 因果关系 劳动者 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 同的为 2 倍 经济补偿。 其他情况为 实际损失 用人单位或 有约定,且约定 劳动者(后 合法 者较多) 合同约定, 但违反服务 期的违约金 有法定上限。 五、离职手续 一、法律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 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文书制作 1 、重要性 1 )是区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类型的依据 2 )是处理劳动争议的证据 离职手续 2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文书的制作要点 ( 1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制作要点: 1 )明确解除协议是哪一方提出的。这关系到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2 )解除协议可以不必说明理由 3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解除时间 4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员工的离职交接内容、交接期限 5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金额大小,支付 时间(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支付),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应 明确债务何时履行。 6 )最后一期工资结算至何时、何时支付 7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员工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8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双方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经依法履行了所 有法定义务,协议签署后,双方之间就劳动权利义务不再存在任何 纠葛。 离职手续 ( 2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辞退通知制作要点 1 )明确解雇的事实与理由。这涉及到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约定 例如,依据公司的员工手册第几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第几条的 注意:解雇理由一定要与事实相吻合 2 )明确解除生效时间。这涉及到劳动关系何时结束、工资结算等; 3 )明确最后工资结算期间及支付时间; 4 )明确离职交接手续、交接期限 5 )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数额是多少,如何支付 6 )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明确债务履行期限 离职手续 ( 3 )终止通知书制作要点 1 )明确终止理由(如员工合同到期后不愿意续订,应事先取得相应的 书面证据,并在通知书上写明) 2 )明确终止时间 3 )明确离职交接手续、交接期限 4 )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数额是多少,如何支付 5 )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明确债务履行期限。 离职手续 3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文书的送达 1 )直接送达; 2 )邮寄送达; “劳动 注意:在快递单上写明“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或 合同终止通知” 离职手续 三、离职手续具体内容 1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2 、薪资结算、支付 3 、经济补偿金支付 (工作交接办好后支付) 4 、出具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 1 )离职证明不同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 2 )离职证明应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 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 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5 、转移社保关系、档案 6 、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7 、安排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健康检查。 离职手续 四、常见误区及风险提示 1 、以各种理由拒绝为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案例十六、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的劳动争议案 2 、劳动关系解除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在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 企业若需要这样操作,双方之间应有约定 3 、对于竞业限制员工,在离职时一次性给与离职员工补偿金。 法律规定的补偿金应在离之后每月支付。 离职管理 五、建立离职管理体系 1 、从离职原因出发,建立科学的离职原因管理机制 ( 1 )对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应注意审查员工离职的原因与理由 ; 1) 员工提出离职的,应要求员工明确因什么原因提出离职 2 )员工提出离职的,应注意保留书面文件 3 )劳动合同到期续订时,员工拒绝续订的,应注意保留书面证据 4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协商解除的,应在协议中写明 ( 2 )对于解雇性离职,要加强证据的收集管理,避免非法解雇。 离职手续 2 、从离职程序出发,建立科学的离职程序管理机制 ( 1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因个人原因,则提前 30 日(试用 期 3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 ( 2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 1 )企业非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员工, 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2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做出解除决定之前,应事先将解雇理 由通知工会,对于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应研究并回复工会。 ( 3 )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文本要求员工签收 离职手续 3 、从离职交接出发,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离职交接管理机制 1 )与员工约定工作交接的相关内容,或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理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 作交接”。 2 )在离职交接完毕后,再行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促使员工与企业进 行工作交接。 离职手续 4 、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1 )因离职发生纠纷时,企业不宜就此拒绝向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办理 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否则,可能导致员工因此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企业将面临承担违法责任的风险。 2 )出具离职证明等书面材料时,要求员工签收,员工不签收或无法签 收时,应及时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将材料寄送给员工。 六、跳槽员工的管理 一、事前管理 二、事中管理 三、事后管理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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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该如何应对各式各样的问题员工

HR该如何应对各式各样的问题员工

问题员工管理技巧 内容 一、“问题”员工的类型 二、怎样管理“问题”员工(一)——用人之长 三、怎样管理“问题”员工(二)——容人之短 四、怎样管理“问题”员工(三)——与狼共舞不受伤 五、员工管理中的关键技巧 2 ! 3 “ 问题员工”是不断违反公司 纪律的底线,经常在其他人员 中引起混乱或存在一些让人无 法接受的行为举止并导致工作 效率下降的人。 员工四种类型 合适 合格 人尽其用, 或调岗 淘汰 有意愿 有能力 不合适 合格 合适 合格 重点培养 不合适 不合格 合适 不合格 加强培训 5 通过对四个象限员工类型的分析可以发现,问 题员工分布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需要管理者 认真鉴别,区别对待。 需要注意的是,许多管理者把一些具有“性格 缺陷”的员工也视为问题员工,从而试图改变 他们的性格,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具有轻微的 性格缺陷的员工并不是属于问题员工,管理者 试图改变他们性格的作法也是没有意义的。 6 连线测试 合格 ; 合适 人尽其用,换岗 不合格 ; 不合适 重点培育 合格 ; 不合适 加强培训 不合格 ; 合适 尽快优化劣汰 7 问题员工的表现形式 用人之长 功高盖主 标新立异 完美主义 老 黄 牛 容人之短 推诿责任 爱找碴儿 光说不干 脾气暴躁 小人 阿谀奉承 小道消息 挑拨离间 蓄意破坏 8 问题员工——用人之长 1 、管理功高盖主的员工 类型 功高盖主,但是服从 功高盖主,不服从 9 针对服从者的管理: 不吝惜夸奖他,甚至开庆功会; 学会赞扬,不要泼冷水; 不要企图掠夺下属的功劳,可以 将功劳让给下属; 让他享受成功的喜悦,以便留住 他。 切记:鞭打快 牛,用更高的 目标去激励他。 10 针对不服从者的管理: 研究他本人的性格特征,找出较易对他 实施领导权的部分再实施管理; 经常沟通,肯定业绩,要求他遵守规矩; 建立系统,分派给他一些需要团队合作 和需要领导辅助的工作; 领导自我反省自己的弱点; 变更业务范围,他会产生变更任务的恐 惧,会收敛。 11 测验 某次会议: 经理:在今天的会议上,我要着重表扬小王。最近一段时间小 王干得相当不错。业绩嘛,也很好,他是咱们部门的榜样和骄 傲,其他同事应该向他学习。 小王(心理活动:又是这些陈词滥调,太没劲了):谢谢经理, 我会继续努力的。 经理:但是,小王你还有些缺点需要注意,一定要改正,这样 才能更好。 小王:是,是。 会议结束后:小王对好友小李说:到底是表扬我还是故意给我 难堪啊? 12 问题: 1 、经理的激励起到作用了吗? 肯定没有作用 2 、对于业绩非常好又服从管理的小王,经理应该采取什 么样的管理方式? 小王属于那种业绩非常好又比较服从管理的员工,对 于这种员工,管理者应该要赞扬,同时不要在赞扬的 时候附带批评缺点;赞扬的方式要具体不能太笼统。 批评时不要用“但是”,一用了“但是”就把功劳全 部否定掉了。 13 2 、管理标新立异的员工 标新立异员工的特点: 不安定,违反纪律,煽动情绪的倡 导者 聪明,好动,个性鲜明 思考方式不拘泥于形式,有各种奇 思妙想 公司制度对他们来说是个障碍 是管理人员“心中永远的痛” 14 15 3 、管理完美主义的员工 优点 缺点 洞悉人类心灵敏锐目光,欣 赏世界之美善的艺术品位 工作忙乱时能细微地观察 思维缜密,始终如一地处事 只要事情值得做,一定有做 好的决心 任何事都做得有条不絮 ○不善于变通 ○对自己要求高从而对 别人要求也高 ○工作进展慢,甚至无 法按时完成 ○时间管理中有不良习 惯,“拖延”往往是 追求完美造成的 16 17 4 、管理“闷葫芦型的老黄牛” 优点 稳定地保持原则 耐心地忍受惹事者 平静地聆听别人说话 恪尽职守、善于倾听 有安慰受伤者的同情心 在周围所有人都惶恐不安时,仍保持头脑 冷静 充满着决心去生活,甚至敌人都找不着他 的把柄 缺点 ○过于敏感 ○缺乏主见 ○从来不向他 人透露自己 的思想 18 管理方法: 1 、尊重对方的性格特点; 2 、给予其适当的耐心和热情 3 、寻求共同点 4 、 注意谈话的方式 5 、 以新鲜的活动来感染员工 6 、培训其掌握说出自己感受的技巧 19 你是否管理有“裙带”关系的员工? 你对管理他们有什么困惑? 20 特点: 多数能力不足 目中无人,难于与他人配合 个人发展方面压力不大 管理方式: 让他们的自信更多的展现在工作岗位上 深入谈话,不要回避有关其身份的问题 表扬要适度,批评要公正 发扬团队精神,用相互关心、荣辱与共来吸 引他们 21 在很多问题员工中,导致问题的因素往往有对 工作非常有利的一面,管理者要善于用其所长, 针对他们优点方面进行管理,把他们的缺点转 化为优点。 1 、功高盖主的员工有两种类型:服从的员工和不服从 的员工。 ( 1 )对于服从的员工,管理者要不断地表扬他们, 同时不断地激励他们; ( 2 )对于不服从的员工,管理者应该针对其弱点进 行管理。 22 2 、标新立异的员工往往非常具有创造力, 管理者应该通过沟通使其接受规章制度的 管理,同时审视这些规章制度是否遏制了 其创造性。 3 、对于完美主义的员工,管理者应该注 意其敏感性,采取有条不絮 的方法对其 进行管理。 4 、对于非常内向的员工,管理者应该意 识到培训的作用。 23 1 、管理推诿责任的员工 原因剖析: 管理者要正确分 派职责,明确员 工责任 过分严厉的处罚 上司没有正确分派职责或确切定义职责 上司没有向下属解释他们的责任是什么 24 可供遵循的原则: 员工的问题 员工的责任 员工的行动 解决方案: 管理者应该首先树立敢于承认错误 的榜样 目标管理 以“你来做你负责”代替“你来做, 出了事我兜着” 培养下属积极主动的精神 25 2 、管理“爱找茬”的员工 提醒:管理“爱找茬” 的员工,不要做人身攻 击,避免两败俱伤。 原因剖析: 在于这些员工有比较强的嫉 妒心理,并且本身有极不安 全感。在别的同事工作比他 好的时候,他发觉自己不安 全,就开始挑毛病,试图从 中获得某种安全感。 解决方案: 在工作上事先与其协商 言语中尽量用“咱们” 以称赞杜绝挑毛病 与其他同事结成联盟 抓住机会反将一军 26 3 、管理光说不干的员工 原因剖析: 有能力完成工作,但是没有工作意愿。 每个人都有惰性,但是天生的光说不做, 即“懒骨头”比较多,有时候员工的惰 性是在公司里养成的,是公司不合理的 规章制度造成的。管理者应该对自身的 管理进行审视,检查公司的激励政策是 否有效。 27 解决方案: 激发自我表现欲望 让其当内训师 目标管理 激发行动的五个问句: 1 、我为什么还没有采取行动 ? 2 、不行动有什么好处? 3 、长期不行动有什么坏处? 4 、假如现在就行动,长期有什 么好处? 5 、我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28 激发行动的步骤: 1 、把行动和快乐连在 一起,不断增加快乐; 2 、同时把不行动和痛 苦连在一起,不断增加 痛苦; 3 、量变引起质变,行 动起来。 29 4 、管理脾气暴躁的员工 特点: 爱冲动,吵闹,制造事端 情绪爱激动,破坏性大 直率 重感情,讲义气 喜欢听好话 30 解决方案: 首先,表示理解对方 的情绪,让员工稍稍 平静 最后说明 自己的立 场和方法 其次,提出试探性的 问题,了解是否是合 适的时机 从而,共同讨论解决 问题的方法 其三, 以支持 性的语 言让员 工进一 步平静 接着,确认双方发生 的实际情况,调查清 楚 31 对待脾气暴躁者的误区: 听完陈述后,就没词了 当即向他表示会处理对方 阻止对方宣泄,建议冷静下来后再 谈 当即指出错误、存在的问题 建议找另一个人求解 缩小问题的严重性 32 5 、管理消极悲观的员工 危害: 个别员工的消极悲观情绪会 很快感染团队的其他成员, 严重影响团队的士气,使领 导的干劲和热情降低。 33 产生原因: 消极悲观情绪的形成 缺乏目标 害怕失败 害怕被拒绝 埋怨与责怪 否定现实 半途而废 对未来悲观 空想与幻想,好高骛远 消极悲观情绪的产生根源 破坏性批评 对人不对事 增加内疚感 不愿或害怕承担责任 消极论断 批评别人,验证自我 34 消除忧虑的方法: 明确地说出心中忧虑的事 找出事情的真相,忧虑自然会消失 了解事情最坏的状况,并立即开始设 法改变 要清楚地认识到成功需要时间和过程 把注意力集中在你想要的解决问题的 方法与程序上 去做你害怕的事情 你要认识到一切都会过去 35 连线测试 推诿责任的员工 不断地鼓励 爱找茬的员工 协商和联盟 光说不干的员工 明确责任 脾气暴躁的员工 与其建立良好的关系 消极悲观的员工 发挥其潜能 36 1 、小人的特点 阿谀奉承,阳奉 阴违,趋利附势 从古至今,“小人”都是把他人的肩膀当做 阶梯,即用脚踏着他人的身上向上爬,然后 再永远把他人踩在脚下。手法巧妙和隐藏。 37 2 、小人的惯用伎俩 搬弄是非,歪曲事实 狐假虎威,阿谀奉承 见风使舵,变色龙 过河拆桥 暗箭伤人 38 3 、如何对付“小人” 杀鸡儆猴 以柔克刚 分而治之 调虎离山 化敌为友 39 1 、明察秋毫——员工离职动向掌握 员工离职的征兆: 一贯滔滔不绝,但突然不声不响 偷偷收拾东西,慢慢往回运 一贯衣着随意,突然一天西装革 履面试去了 聊天中流露出离职的倾向 请假增多,上网时间增多 40 2 、如何对待绩效不佳者 确定存在 的问题并 达成共识 确定问题 产生的原 因 监督并及时反馈 确定需要采取的 行动并达成共识 为行动提供必 要的资源 41 请看下面两位经理对员工的不同反馈方式: 经理甲: 1 、这是你第二次应收账目出错。 2 、这不但影响你这季度的表现,而且销售部对 财务 部的意见更大了。 3 、你觉得应该怎样改进呢? 4 、这样对你和部门的形象都有帮助,值得考虑, 改 进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经理乙: 1 、你怎么会干这样的蠢事。 2 、你出生前我们就是这么做的。 3 、这就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4 、为了按时完成任务,我要求你这么做。 42 请问两位经理的反馈方式有什么不同,会造成什么样的 结果? 经理甲的反馈方式开明、包容、平等, 而经理乙的反馈方式有凌驾于员工之上的优越 感,独断专横。两者造成的结果很显然是不一 样的。员工对经理甲的反馈会欣然接受,经理 批评员工时应注意: 乙的反馈则会产生抵触的心理。 1 、要描述,不要判断 2 、侧重表现,而非性格 3 、要有所特指 43 3 、淘汰管理 企业建立淘汰机制的重要性: 营造组织气氛,保持企业活力 刺激新的管理方法的引进 有机会辞退不合适的人 裁减富余人员,可以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44 淘汰处理应注意的原则: 1 、不能不教而诛 2 、尽量不伤害其自尊心 3 、不要全盘否定 4 、不要参杂个人思想 5 、淘汰面不宜过大 6 、不要以罚代管 7 、不要理论细节 8 、不要激化矛盾 9 、尽量弥补精神和物质损失 10 、加强宣传教育,认识淘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45 淘汰方法: 合同期的管理方法 业绩考核 自我“爆炸” 最高任职年龄 让别人来“聘用”他 委以虚职 职位分立 消减权力 工资手段 累积小过失 46 4 、同理心 请用你们的手指做一个“人”字给我看 我们在看问题的时 候往往是从自己的 角度上出发的。 47 同理心: 是情商理论的专有名词,是指 正确了解他人的感受和情 绪,进而做到相互理解、 关怀和情感上的融洽。同 理心就是将心比心,同样 时间、地点、事件,而当 事人换成自己,也就是设 身处地地感受、去体谅他 人。 48 一把坚实的大锁挂在大门上,一根铁杆费了九牛二 虎之力,还是无法撬开。无奈,只好聘请小巧玲珑 的钥匙来试试,只见弱不禁风的钥匙轻轻地钻进锁 孔,轻巧地一转身,大锁就“啪”地一声打开了。 铁杆不解地问:“论身体你没我大,论体力你没我 强,为什么你就轻而易举地把它打开了呢?” 小巧的钥匙说:“因为我最了解他的心!” 49 如何同理心: 站在对方的角度 专心听对方讲话 能正确辨识对方的情 绪 能正确解读对方说话 的含义 50 5 、倾听 倾听的层次:  “ 听而不闻”—最低层次的 听  敷衍了事地听  有选择地听  专注地听  同理心地听 51 倾听的技巧: 读人如读书 肢体语言 非语言是情 感的语言 读肢体语言 的原则——情 感反馈 反应技巧 重述 改句 反映情感 反映想法 跟进技巧 专注技巧 开放式引导 简短的鼓励 偶尔的问句 注意的沉默 姿势的投入 适宜的身体 移动 目光接触 不受干扰的 环境 心理上注意 52 6 、培训 十项教练辅导原则:      以身作则 亲临现场 倾听与观察 传播成功信念 让部属发挥所长      庆祝成功 接受错误 沟通 重视每个个体 给予一贯的支持和 回馈 53 注意培训的语言 积极主动的语言:       试试看有没有别的办法 我可以选择不同的作法 我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可以想出有效的表达方式 我能选择恰当的回应 我情愿,我打算 消极被动的语言:        我已经无能为力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使我怒不可遏 他们不会接受的 我被迫 我不能 我必须 54 善于情景领导 员工成长的四个阶段 没信心 没能力 有信心 没能力 没信心 有能力 有信心 有能力 领导模式 告知式 推销式 参与式 授权式 55 感谢聆听 Thanks for your time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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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办法

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办法

员工因病(精神因素)解除劳动合同办法 1、目的与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缓和劳资 关系,降低用工风险,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权益,避免劳资纠纷,特制订本办法。 2、试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泓一公司内部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存在或发生精神因素疾病时,解除 劳动合同的情形。 3、解除劳动合同办法: 3.1 试用期内解除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存在或发生精神因素疾病的,应按照《员工手册》内的录用条 件和《应聘登记表》中个人健康状况声明(隐瞒病史),根据《劳动法》第 25 条及《劳动合 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附件 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 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 号)】 3.2 试用期后劳动合同的解除 3.2.1 员工本人提出解除 在试用期后,若员工因个人因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及时给予办理,计发起 合同期内应得薪资,办理离职手续,其劳动关系中止(即解除,而非自然终止)。 3.2.2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发生或患精神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治愈或病情很轻并 得到控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安排 适当工作。【附件 1《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办发[1994]214 号) 】 若公司考虑为避免员工在生产期间致使本人或他人受到二次伤害,或可能会造成公司 不必要损失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3.2.2.1 根据情况给予员工 1—3 个月的病假【附件 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 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让其恢复治疗;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的,公 司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 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2.2.2 与员工本人沟通后,以员工“隐瞒病史”为由,建议员工本人离职治疗; 3.2.2.3 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若员工提出异议或要求经济补偿的,可考虑协商后给予 其一定抚恤金(不属于但可参照医疗补助金执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3.2.2.4 直接接触劳动关系,任由员工本人放弃权益或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4、风险与防范 4.1 风险 4.1.1 我公司《员工手册》内,对应聘人员界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内不含精神方面疾病; 4.1.2 试用期后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强制解 除,可能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 2 倍)的风险; 4.1.3 因精神因素方面的疾病属于突发或隐性疾病,公司在招录员工时,不能通过观察 而认定,正常体检也不能检出,故在招录员工的源头时可能会流入; 4.1.4 关于员工的试用期界定:我公司《员工手册》中明确员工的试用期为 1 周,不利于 在试用期内发现患病(精神疾病)的员工并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 4.1.5 因患有精神因素疾病的员工,属于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涉及《民法通则》相 关条款,在违纪行为处理中不能按企业规章制度办理。 4.2 防范 4.2.1 从招聘员工的源头上,对应聘者有基本的沟通和交流机会,初步判断其精神是否正 常; 4.2.2 从公司内部文件及制度规避,在《员工手册》中,把精神因素疾病明确纳入员工录 用条件之中,对《应聘登记表》中应确认其对个人声明亲笔签名确认; 4.2.3 试用期内防范:将员工试用期从 7 天变为 1 个月,通过试用期内的表现,及时发现 并处理患有精神因素疾病的员工; 4.2.4 法律规避: 4.2.4.1 公司在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条件下,采用正当程序防范(参照 3.2.2.1); 4.2.4.2 利用员工的法盲规避。 附件 1: 《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办发〔1994〕214 号) 附件 2: 《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 号) 附件 3: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力字[1992]5 号) 附件 4:相关案例(1)、案例(2) 附件 5: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略) 人事行政部 201X 年 5 月 23 日 附件 1: 《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办发〔1994〕214 号) 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 劳办发〔1994〕214 号 辽宁省劳动厅:   你省丹东市劳动局《关于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1992〕残联康字第 92 号文件效力问题的请示》 (丹劳裁字〔1994〕86 号)收悉,对精神病患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现函复如下:   精神病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 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经鉴定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继续执行劳动部劳办力字〔1992〕5 号的规定,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 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 3 个月至 6 个月的医疗补助费。今后,随着全国精神病康复方案的实施,作为扶持残 疾人的政策,为精神病患者医疗期满能够从事工作的,应由企业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上述意见请转告丹东市劳动局。 1994 年 7 月 14 日 附件 2: 《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 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 (劳办力字[1992]5 号) 安徽省劳动局:   你局《关于〈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是否适用医疗期规定的请示》收 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合同规定可以终止 或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满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患有精神病的,可按照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有关合同制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即:按其在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医 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 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三个月至六个 月的医疗补助费。                          劳动部办公厅                        一九九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 3: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力字[1992]5 号)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1995-01-03 劳办发[1995]1 号)  【法规标题】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 【颁布单位】劳动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劳办发[1995]1 号  【颁布时间】1995-1-3  【失效时间】  【全文】 浙江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 浙劳仲 [1994]217 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间因患精神病不符合录用 条件的,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间问题的复函》 (劳办力字[1992]5 号)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 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办发[1994]214 号文的规定,不适用 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此复。 附件 4:相关案例(1) 试用期内发现职工患有精神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问:我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2009 年 9 月与员工岳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 3 年,期限自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2 年 8 月 30 日,其中试用期为 6 个月。由于岳某之前一 直无业,因此,他非常珍惜这次工作机会,上班后表现积极,工作中能吃苦耐劳,几次受 到公司表扬。     2009 年 10 月初,部门有关领导发现,岳某工作中精神恍惚。领导经询问得知,国 庆外出游玩期间,与岳某相恋多年的女朋友向其提出分手,岳某感觉很 “受伤”。2009 年 10 月 20 日,岳某在工地工作中精神病突然发作,险些造成伤亡事故。11 月 14 日,岳某病情 稳定后出院。公司认为,岳某的身体状况已经不能适应公司工作,遂于 2009 年 11 月 16 日 以 “在试用期内经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但 是岳某的母亲向律师咨询时,律师却说单位即使在试用内也不能解除患病的员工,应当给 予医疗期保护,并表示能帮岳某讨回公道。     请问,岳某能打赢这场官司吗?试用期内发现职工患有精神病,单位可否解除劳动 合同?     答: 《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第 (3)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 40 条、第 41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试用 期解除并不受此限制。《劳动法》第 25 条以及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都明确规定,劳动者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能否解除关键 在于能否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原劳动部的有关文件中也可以找到答案。原劳办发 [1995]1 号 《对 〈关于患有精 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 “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间患 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按劳动部办公厅 《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 的复函》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 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原劳部发 〔1996〕354 号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 问题的通知》第 11 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 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本案中,公司以岳某试用期患有精神疾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 同的做法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岳某的精神病是否能确诊。如果能确诊,那么可以解除;如 果不能确诊,仅是普通疾病,那么其应当享受医疗期待遇。 本案提醒企业,在员工招聘中,对录用条件必须要作出明确规定。 附件 4:相关案例(2) 陈某患有精神病厂方不应解除合同 来源: 作者: 日期:2011-03-30 我来说两句(0 条) (一)案由 申诉方:陈×,男,××革制品厂劳动合同制工人 申诉方代理人:陈××,男,退休工人,陈×的父亲 被诉方:××革制品厂 被诉方法定代表人:见××,男,××革制品厂厂长 被诉方代理人:孙×,男,该厂劳资科科长 上述双方因陈×屡次旷工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陈××(陈×父亲)诉称:陈 ×独自出走,在外地肇事被当地公安部门扣留,本地公安部门将其领回后,经有关医院鉴 定,确认其属精神病发作。××革制品厂以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陈×的治疗费, 使陈×陷入无医疗和生活保障的困境。陈××要求××革制品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 陈×的医疗费用。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陈×确有精神病史,近期因家庭纠纷引起精神病发作。×年×月×日在领取当月 工资后,陈×便独自外出,在某地漫游期间,与人发生口角和斗殴。本地公安部门将其领 回后,发现其精神不正常,经司法鉴定确认陈×患有精神病。当公安部门通知某革制品厂 领人和为其就医时,该企业申明,陈×因屡次旷工,已被辞退,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 续,陈×父亲不服,以陈×有病为由要求该企业收回辞退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某革 制品厂认为,陈×屡次发生旷工行为,最后一次竟长达两周,当年累计已达到 28 天。 企业在考勤记载清楚,教育有据在案的情况下,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 5 条第(1)项和本企业《执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细则》第 8 条:当年无正当 理由累计旷工 15 天以上,不足 30 天者予以辞退的规定,作出了辞退陈×的决定,根据《国 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 12 条第 3 项规定和劳动人事部《关于〈国营企业辞退违 纪职工暂行规定〉是否适用劳动合同制工人问题的复函》中指出的处理办法,办理了同陈×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企业方认为,解除同陈某的劳动合同,适用法规无误,符合程序要 求,故不接受陈×父亲的要求。 (三)处理结果 在调解过程,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认为,陈×是否患有精神病,是本案的关键。××革制品 厂对陈×患有精神病的事实持怀疑和否定态度。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我国《民法通 则》关于公民行为能力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裁决: 1.依鉴定结论,确认陈×患有精神病,对陈×擅自出走,造成的旷工后果不应追究本人的 违纪责任; 2.××革制品厂立即收回对陈×的辞退决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条件给 予陈×一年医疗期的待遇; 3.仲裁费 30 元,由某革制品厂承担。 (四)分析与评述 本案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否正当,取决于引起该劳动合同解除的旷工事实是否成立;而旷工 事实的确认又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是否具备;旷工,是职工在无正当理由 情况下的违纪行为,只能是一种故意。故意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的人。我国《民法通则》第 12 条规定:“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不能确认一个精神病患者具有违反劳动纪律的故意,因此,司法鉴定在本案 中起了关键的证据作用。以此为依据,肯定陈×患有精神病的事实,也就否定了某革制品 厂以旷工为由对陈×的辞退决定,继而否定了该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该企业继续履行 原合同是理所当然的。 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 12 条第 3 项和第 21 条的规定,该劳动合同继 续履行一年后,如陈×仍不能恢复健康,从事原岗位工作,该企业可以同他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本案被诉方以申诉方陈×旷工为由予以辞退,适用法规不当。被诉方所制定的《执行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细则》第 8 条:“当年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 15 天以上, 不足 30 天者予以辞退”的规定,和国务院《国营企业职工奖惩条件》旷工除名的规定不一 致,不能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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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性或大规模裁员技巧及关键点

集中性或大规模裁员技巧及关键点

裁员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选择什么样的裁 员方法 每个人都一样,不可能一辈子都不犯错误,一个大企业更是如此,所以首先应 该极大的避免错误,但当错误发生后便应该好好修补 做 HR 工作已经有十年之久了,回顾这十年的经历,唯独是想起自己处理过的 一起劳动仲裁事件,记忆最为深刻。 当时正值 2008 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正式实施,恰逢我也是个年纪尚轻的 小私企 HR 专员,从未处理过劳动仲裁事件。 有个技术工人因为不太招老板待见,一时惹了圣怒,老板一声令下:“让这个 人今天下班后就从公司消失!”其实这名员工没有太严重的过错,平时也算勤 快,就是技术水平略差。我得了圣旨,不敢怠慢,当然我知道公司让员工走人 是不会付出任何代价的(那时企业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 我怀着忐忑的心理(毕竟员工没有犯错),下班后找到这名员工,开始促膝长 谈。谈判结果可想而知,员工虽然入职刚刚 8 个月,但手里却掌握着企业未与 其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给其上保险的把柄。这样不明不白地让其走人,自然不会 善罢甘休。 企业领导当然也是不肯把钱花在这样的员工身上,本想用 2000 元作为全部赔 偿了事。员工自是不肯。我作为 HR 专员,也是绞尽一切脑汁维护企业。好话 坏话说尽了。 经过了至少 3 轮的周旋,也未达成一致。员工自然是第二天就不来公司上班了, 见反复协商未果,便申请了劳动仲裁。从此我也开始了痛苦的煎熬。总感觉头 上像顶个雷。当然这企事件前前后后共处理了两年,最后以法院强制执行而告 终。 而我中间多次有过离职的想法,但强大的心念告诉自己:只要经历了这所有的 过程和煎熬,我一定会收获 HR 最宝贵的经验和能力。最终也如我所愿。虽然 这中间开庭的过程,甚至和法官讨价还价的过程,都令小小年纪的我两腿发颤, 但最终我确实收获良多,包括和仲裁员学会了很多规避企业用工风险的实战方 法。 综上,以下处理劳动仲裁事件的一些经验和体会,绝非纸上谈兵,供广大 HR 借鉴和参考: 一、首先要把仲裁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作为合格的 HR,谨记避免因为你的工作过失而招致企业被仲裁。你要知道, 一旦企业被仲裁,即使为了企业利益,你中间耗费了很大心力,但仲裁结果都 是企业要付出代价,没有一个企业的老板愿意把钱白白花在赔偿员工上。 所以,平时你的预防工作一定要做到位,你要掌握规避企业用工风险的实战经 验。 首先,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用工风险,要大胆向你的领导说明,如果你有能力结 合《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做一份风险评估报告(报告中要包含企业可能付出的 具体代价)就更能引起你的领导重视了。 其次,当你准备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首先检查一下自己的基础工作是否做 到位了。比如: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是否已做就业登记?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情 况等等。只有你确认自己的基础工作已经做到位了,才能与员工做劝退面谈。 总之,“防患于未然”是最好的上策。 二、巧妙和解为先 一旦你的防范工作失败了,你所在的企业真的被员工仲裁了,怎么办?不要慌, 《劳动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 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所以仲裁机构 还是建议企业和员工先进行协商处理的。并不是上来就开庭。 作为 HR 你刚好利用这段缓冲时间,和员工拉近一下感情,晓之以理,动之以 情,尽量不与员工闹到仲裁庭上。毕竟这个员工曾经也为企业做过贡献。同时, 双方尽量谈一个和解的条件。有些条件是可以维护双方利益的。比如未给员工 缴纳保险,可以一次性赔付员工低于实际企业要支付的保险费用,这样员工也 可以不扣除个人部分,你也省去了补缴的麻烦。所以和解条件的谈判是一项技 巧,在此提醒 HR 们要注意修炼此门技能。 三、要与仲裁员或法官处理好关系 作为 HR,你在处理劳动仲裁事件的过程中,处理好与仲裁员的关系也很重要。 如果员工申请上诉,还要求你处理好与法官的关系。这里所谓的“处理好关 系”并不是要求你行贿。而是你作为企业方,也就是强势的一方,切记不要在 仲裁员或法官面前表现出你的强势和蛮横。 既然已经被仲裁了,应该是企业有做的不到位之处,你如果再表现的无理和强 势,会引起仲裁员和法官的反感。所以,你如果能用自己的能力表明企业方很 无辜,当然是更有利于仲裁结果。 四、 HR 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处理劳动仲裁事件,说实话是一个“苦差事”。想当年就听说过“无辜的 HR 被难缠的仲裁员工拎起来抽两个嘴巴”的故事,你可能会被仲裁的员工和企业 领导夹在中间承受着巨大的心理煎熬。 所以,作为 HR,你在面对劳动仲裁事件时,要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良好 的心理素质。把这个过程当做是历练的机会。努力平衡好企业和员工的关系。 同时,你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处理劳动仲裁的过程可能是一个较长时间的过程。 不要害怕时间长,因为时间拖得越长越有利于企业。 五、“亡羊补牢”法则仍然适用 执行完劳动仲裁结果,并不代表着 HR 的工作就结束了。在这里,“亡羊补 牢”工作非常重要。你要马上查漏补缺,仔细审查一下企业还存在哪些风险点, 你自己的工作还有哪些不完善之处。借机向领导提出改进建议,以防止下一个 羊走失。如果因为相同的事件再次被不同的员工仲裁,可想而知,你的工作有 多失败。 你的企业往往可能会因为一次被仲裁,更加规范以后的管理工作。所以从这个 角度上讲,被仲裁未必是件坏事。关键是“亡羊补牢”工作要完善和到位。 以上五点应对心得,希望可以帮到更多的 HR 们,以告慰自己当年处理仲裁事 件时百受煎熬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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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和降薪的方案及谈判技巧

裁员和降薪的方案及谈判技巧

裁员怎么裁,降薪怎么降?     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消极影响不断扩散。继欧元区、日本之后, 12 月 1 日,美国全国经济研究局认定美国经济于 2007 年 12 月就已经陷入衰退。 不仅全球金融资产蒸发,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迅速全面扩散。     从金融危机到经济衰退,经济下行不仅体现在某些行业,而是社会总需求的 下降。需求下降,订单减少,工厂开工不足,企业自然想到裁员和减薪。而政 府及时出台救市措施,以宽松的货币政策扶持企业,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大需 求,国有企业身体力行控制裁员,地方政府也出台措施限制企业的短期行为。     我们应该看到,以上措施并非仅仅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中国拥有世界第一的 外汇储备,居民手中握有巨额储蓄,这些都将减轻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而国 家出台拉动需求的十大措施还将促进中国经济的转型与产业结构的优化。 所以,企业是不是真的支撑不下去了,需要砍掉某些业务单元以至裁员才能渡 过难关。而当经济转好的时候,用于恢复业务的重置成本又有多少呢? 拿员工流失成本举例。     员工流失成本     目前许多企业将员工流动成本狭义地理解为离职经济补偿、招聘费用等显性 成本,而忽略了员工流动导致企业生产率下降等隐性成本。事实上员工流动的 隐性成本远远高于其显性成本,员工流失还将对企业造成特殊经济损失以及中 长期影响。     据美国劳工部预计,替换一名雇员的成本将达到一名新招雇员全年工资收 入的 33%.美国管理学会的报告显示,对技能紧缺的岗位,替换成本将达到其全 年工资收入的 1.5 倍。并且,一个新雇员从开始招聘到报到上岗,正常的周期 要在 45-60 天;而新雇员要达到 100%的生产率,平均需要 6-9 个月的时间。     员工流动成本至少包含离职经济补偿、岗位空缺成本、替换/招聘成本、培 训成本和损失的生产率成本。而员工离职还将引起其他员工的观望、迷惘,甚 至多米诺骨牌式的离职。这些都将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有人计算过,如果企 业员工离职率为 10%,则有 30%的企业员工正在找工作。人员的大量流失还将 造成企业人才断层,而关键岗位的员工离职有可能造成企业核心机密的泄露, 给企业带来更大损失。     因此,尽管企业在经济衰退时削减工资会节省少量的直接劳动成本,但这 些节省不足以抵消培训与雇用工人成本的增加,这些雇用成本由于在市场需求 再次增加时企业不得不雇用新员工代替辞退的员工而产生。 如果裁员需要谨慎,那么降薪又会带来哪些问题呢?     效率工资理论     效率工资理论认为,生产率取决于工资水平。如果企业仅仅以市场出清(决 定于劳动需求曲线和劳动供给曲线的交点)来安排劳动力的工资,肯定会影响 到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盲目降薪无疑会降低产出,使企业陷入恶性循环。这 是因为:     其一,工资水平影响劳动力队伍的质量。如果企业削减员工工资,最好的员 工最有可能离去,因为这些员工将比他们能力低的同事更有信心、也更有可能 在原有工资水平上找到一份新工作。相反,保持一个相对较高的工资不仅可以 留住员工,还可以吸引高水平的人才加入自己的员工队伍。     其二,工资水平影响员工的努力程度。如果实行效率工资的员工在偷懒时被 抓住并且被开除,这些员工只能接受其他企业所提供的更低工资;而如果很多 企业提供的工资高于市场出清的水平,则在更高工资下,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将 雇用更少的员工。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因偷懒被开除的员工不仅工资水平下降, 还将面临失业的风险。较高的工资水平和较高的失业率增加了员工失业的机会 成本,因此员工会自动地积极工作以防失业。     效率工资理论是在个人产出难以衡量且监督成本又很高的情况下,使员工的 利益和企业利益一体化,从根本上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方法。     然而,如果企业在较高的工资、较少的雇员和较低的工资、较多的雇员两种 方案之间选择了前者,不就又回到裁员的道路上了吗?     我们知道,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其创造出比市场交易更高的效率。由于资 源的稀缺性,企业所有的行动都必须以战略为导向。因此,经济不景气不能也 不应该成为企业裁员的直接原因。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企业的资源配置、人员调配、薪酬调整都应以战略为导 向、以业绩为核心。只有在这两个原则下制定的人员和薪酬调整方案才是标本 兼治的方法。     标本兼治的薪酬体系设计     我们之所以谈到人员和薪酬调整而非清算,是以企业的持续经营为前提。因 为企业是持续经营的,即使经济环境急剧逆转,也会保持战略的延续性。保持 战略的延续性,并非抱着过去的业务不放,而是要检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什 么,明确企业的主营业务、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企业在恶劣环境下存活,资 源要向他们倾斜。     有了战略导向,就要有落地举措,即战略目标的分解和执行。因此,薪酬的 调整要以业绩为核心。即薪酬总额及增长机制、薪酬结构、晋升通道与绩效表 现密切挂钩。     为了保证薪酬调整兼顾公司的战略实现与平稳过渡,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其一,就近入级。新薪酬体系设计时的薪酬测算总额与原体系保持不变或微 调;薪酬调整根据员工原岗位工资和被聘岗位,采取就近入级的原则,结合个 人能力和业绩等因素,确定员工的初始薪酬等级,使薪酬调整震荡最小化。     其二,结构优化。根据各岗位特点设计相应的薪酬结构,加大绩效工资比重 , 而非与业绩直线挂钩,根据员工业绩表现确定实际的薪酬水平。加大绩效工资 比重确保了薪酬体系的适应性;当外部环境转好,员工薪酬也随之提高。     其三,动态调整。各业务板块薪酬总额确定办法与增长机制发生变化,新一 轮薪酬总额的确定与业绩(利润及业务量)挂钩,薪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划分 职系,建立相应的晋升通道,根据员工的业绩表现实现薪酬的自动调整。     至于薪酬调整的具体金额,可以解析薪酬调整涉及的因素,根据预期要达到 的目标,调整影响薪酬总额的各个因素的变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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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与员工离职操作技巧

劳动关系管理与员工离职操作技巧

劳动关系管理 与员工离职操作实务 23/2/9 1 我国劳动关系呈现新趋势   1 、员工关系日益脆弱化 北京某单位领导被八年前解雇员工报复  2 、劳动关系全面、快速劳务化 中国劳务派遣第一案  3 、群体性劳资冲突持续高发化   集体劳动争议持续高比例递增 23/2/9 2 基本判断  劳动关系的不平衡性突出  拖欠工资、收取押金、违约金等现象普遍  劳动关系的对抗性显性化  维权意识突出,敬业意识下滑  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增强  各种劳动关系形态使劳动形式感减弱,权利义务履行 难度增加 23/2/9 3 企业劳动关系关键环节  劳动关系建立:权利义务约定期  —— 义务员工录用、缺少法律责任条款  劳动关系存续:权利义务履行期  —— 岗位调整、加班费支付、绩效评估  劳动关系终结:权利义务冲突期!!  —— 经济补偿、末位淘汰、竞业禁止 23/2/9 4 员工离职的关键词  1 、经济补偿金:  —— 解除方式和理由  2 、违约金:  —— 解除的提出方和约定  3 、保密和不竞争:  —— 岗位和特殊约定 23/2/9 5 员工离职的流程设计        根据难易程度排列流程—— 一、违纪离职流程:对抗性和法律性 二、非违纪离职流程:人性化和团体性 1 、终止劳动关系: 2 、解除劳动关系: 1 )员工提出解除: 2 )企业提出解除: 23/2/9 6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 终止是劳动合同自然失去法律效力的情况  解除则是提前使劳动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 解除或终止是劳动合同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者的法律含义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  23/2/9 7 案例  诺基亚中国公司市场部职员吴某的劳动合同于 2003 年 7 月 31 日到期。诺基亚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6 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她合同到期不再续订,工资截 止日为 2003 年 7 月 31 日。吴某接到通知后情绪激动, 造成办公秩序混乱。 2003 年 6 月 9 日,吴某接到公司 另一份书面通知,告知她 6 月 6 日已通知内容,并要 求她自 2003 年 6 月 9 日起,不得到公司办公区域上班, 在保安监管下交出门卡、信用卡、网络密码等物品。 吴某聘请律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请,认为 公司实质上是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劳动者已经无法履 行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要求公司支付提前 30 天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 补偿金,共计 26 万余元。 23/2/9 8 企业备忘录 1 、判断的依据是劳动权利义务是否终结  2 、管理容易产生混淆,必须注意细节  3 、欲速则必不达  4 、问题员工处理尤其不能有问题  5 、思维定势必须当作风险考量  23/2/9 9 员工离职的几种状态 1 、他杀  2 、谋杀  3 、自杀  23/2/9 员工过错离职 员工无过错离职 员工辞职 10 员工过错处理的形式和关系 行政处分  解除劳动合同  除名  开除  罚款  辞退  23/2/9 11 员工过错离职类型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非过 错)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 造成重大损害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3/2/9 12 他杀案例一 : 该公司企业员工年龄普遍在 20 岁 至 25 岁之间,主管年龄也不大。  近期一名主管向公司管理层投诉,称其 一名下属陆某将其殴打鼻青脸肿,公司获 悉后鉴于公司内常常发生打架事件,如今 主管也被打得鼻青脸肿,公司规章制度规 定在公司内打架一律解聘,于是公司立即 作出了解聘员工陆某的决定。  23/2/9 13 过错离职的举证责任 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 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3/2/9 14 他杀案例二: 范某是某饭店仓库保管人员,某日 其在值夜班睡觉中,小偷进入仓库,盗走 电视机一台。饭店经过调查,认为范某在 岗睡觉,造成财产损失,属于严重违纪, 遂作出了解聘决定。  范某不服,认为自己在岗睡觉是不对, 但是睡觉不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而饭 店仓库库房玻璃损坏没有安装,属于饭店 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所以造成损失应该是 玻璃安装问题,解聘处理明显过重。  23/2/9 15 他杀案例三: 唐某是某日资企业总务处经理,负责公司人事行政 工作。后唐某组织该企业部分员工成立了企业工会, 唐某被选为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后,唐某即积极 维护员工权益,针对公司违法事件向有关部门举报, 并支持和代理公司员工就权益维护与公司仲裁和诉讼。 此后,唐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公司自备水井卫生不合 格。卫生检疫部门经过检查发现该公司卫生许可证没 有及时年检,遂作出罚款 5000 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这种情况,公司认为唐某在任总务处经理期间 负责卫生许可证年检工作,由于其工作失职,导致公 司被行政处罚,蒙受经济损失,便以唐某严重失职, 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3/2/9 16 违纪解聘三确保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 证据  规章纪律明确,法律政策清晰  —— 依据  完善履行法定或约定程序  —— 程序  23/2/9 17 违纪员工通知的有效送达 直接送达:如何让员工签收?  邮寄送达:如何证明内容?  公告送达:如何确认效力?  23/2/9 18 小结 违纪离职需要“三思”  违纪离职属于高对抗性,优先选择风险 系数低的方案;  不要急于求成,往往退一步处理成功, 快一步功败垂成。  23/2/9 19 员工无过错离职类型 医疗期满  不胜任工作  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 经济性裁员  23/2/9 20 医疗期满解除的七要件 1 、法定医疗期满 2 、不能从事原工作 3 、新安排工作也不能从事 4 、劳动能力鉴定(非所有程序) 5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6 、支付经济补偿金 7 、支付医疗补助费或额外医疗补助费 23/2/9 21 建议慎用!! 1 、与企业文化相悖 雪中送炭还是落井下石?  2 、经济性较差 / 投入产出不符  3 、采用更加有效益的举措  4 、尽量采用一次性处理方式  23/2/9 22 不胜任工作解除的五要件 1 、不胜任工作 2 、培训或调整岗位 3 、考核仍然不胜任 4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5 、支付经济补偿金 23/2/9 23 谋杀案例:  某公司员工,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公司在参加竞标中失利,该员工负 责的一家长期客户流失。公司遂以客户流失, 岗位不再存在为由安排员工待岗。在此期间, 公司安排员工到另外一个部门进行试岗,但 该员工没有通过试岗考核,未能实现上岗。 此后,公司又为该员工安排两个岗位,均被 该员工拒绝。后,公司即以不胜任工作为由, 提前 30 日通知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3/2/9 24 建议转化使用!! 不胜任转化为协商离职  要求是必须有不胜任的前提  面谈和以人为本是关键环节  补偿是重要手段  转变一个观念:不胜任还要给钱?  记住:离婚了,欢迎常回来座座!  23/2/9 25 谋杀案例: 某跨国公司计划裁员,由于员工 潘某的合同即将到期,于是公司与其协商 不按照正常终止程序终止而是解除合同、 支付经济补偿。于是,双方签署离职协议 书,潘某领取了经济补偿。 后潘某进行体检,发现患有脑瘤。 于是员工潘某翻悔,认为签署解除合同协 议时不知自己是患有重症,属于重大误解, 要求认定离职协议无效,继续履行合同并 享受医疗期待遇。 23/2/9 26 客观情况变化解除的四要件 1 、客观情况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无法达成协商变更 3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4 、支付经济补偿金 23/2/9 27 谋杀案例四: 某公司在外地有一家企业,目前 想将其并入广州企业,但有将近 300 名 员工。公司遂发出通知,以客观情况变化 为由解除了 300 人的劳动合同,并支付 了高于国家规定的经济补偿。 23/2/9 28 建议科学使用 属于一种经营自主权  自主经营不等于随意经营  应该将运营思路与员工沟通  23/2/9 29 小结 1 、非违纪离职心理难度较大;  2 、体面离职应成为管理基本文化;  3 、部分情况下,离职或许不是最经济选 择,需要重新考量;  4 、新的方法和工具值得借鉴。  23/2/9 30 考试案例:    六名员工与广西某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后该 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新设立了一家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对所有投资公司实行紧密管理,六名员工 与其他员工一起被安排在股份公司工作。 此后,六人集体突然跳槽至广东某私营企业任 职。由此给股份公司造成巨大直接经济损失,股份 公司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赔偿直 接经济损失 98 万元。仲裁裁决 6 人赔偿 98 万元, 6 人不服告至法院,结果被判赔偿 108 万元。 最后, 6 人将股份公司告至最高法院。 23/2/9 31 答案提示 1 、不是工作就建立劳动关系;  2 、不同法律关系需要适用不同法律调整;  3 、最佳预防方案是事先约定特殊法律关 系的调整。  23/2/9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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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济性裁员的实施要点及关键技巧

公司经济性裁员的实施要点及关键技巧

如何制定裁员方案 面对裁员项目,可能很多企业管理人员的第一反应是沉重和担忧,既为不得不 裁员而感到沉重,又为裁员项目可能面临的诸多不确定性感到担忧。对于一个 裁员项目来说,其中往往涉及到众多的法律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又可能会有 各种突发情况的出现。因此,一个好的裁员方案对于裁员的成功实施来说是十 分关键的。 如何制定一个好的裁员方案呢?一个好的裁员方案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我们 结合处理多起裁员项目的经验总结了以下要点,希望对面临裁员项目的企业能 够有所帮助。 制定裁员方案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不同企业的裁员项目都有着各自独特的背景特点与目标要求,好比“家家有本 难念的经”。只有对企业自身的特点、裁员项目的特点以及企业所处的外部环 境有着准确清晰的把握,方能为企业“量体”定制出最优的裁员方案。因此, 在制定裁员方案时,企业应该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1. 清晰把握企业自身特点 实践当中,即便是基于同样法定理由的裁员,根据不同企业的自身特点,裁员 项目也有着很大的差异性。根据我们的经验,以下企业特点值得在裁员方案制 定时予以关注:企业的劳资关系是否和谐?企业工会(如有)在员工中的影响 力如何?企业工会(如有)属于合作型的还是对抗型的?企业之前是否有过裁 员经历,如有,当时的处理方式及处理结果是什么样的?对以上信息的了解, 可以帮助企业预判此次裁员项目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及障碍,从而做好充足的准 备。 2. 准确了解本次裁员特点 对于一个裁员项目来说,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值得企业重点关注的: 首先,了解裁员原因及其给企业可能带来的影响。例如,裁员是否是由于经济 效益不佳导致的?对于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企业来说,裁员是否是全球性的 安排?裁员对企业经营可能带来何种影响?如企业在华有其他子公司或关联公 司,裁员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了解上述信息有助于帮助企业确定裁员理由, 并准确解答员工或者外界对于裁员可能会有的疑问。 其次,了解拟裁减人员的具体情况。包括拟裁减人员的基本情况,例如工资水 平、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受教育程度等;拟裁减人员数量及构成情况, 例如一线工人与管理人员在总裁减人数中所占比例;拟裁减人员中是否包括特 殊员工,例如孕期、产期、哺乳期、医疗期员工及工伤员工等。另外,企业需 注意拟裁减人员中是否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如有,则企业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 就劳务派遣人员的安置方案及退回程序进行沟通。 再次,了解裁员项目的预算及安置方案。例如:企业在裁员项目上的预算是多 少?此次裁员后是否还需要再招聘?关联公司能否向(部分)被裁减员工提供 岗位?这些信息能够有效帮助企业制定对每位被裁减员工的补偿及安置方案。 3. 准确了解外部环境 在很多情况下,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同样会对裁员产生影响。这些外部因素可 能包括: 首先,建议企业尽可能了解当地员工的工资水平、其他企业类似裁员项目的基 本情况及补偿标准等信息。考虑到当前社会下,信息会借助媒体与社交平台得 到迅速与广泛的传播,因此,上述信息可能会对员工针对裁员项目的心理预期 产生影响。 其次,从政府的层面来说,当地地方政府对于裁员的态度如何?企业与相关政 府部门的人员沟通是否顺畅?当地地方法规对于裁员是否有特殊要求? 再次,从宏观经济社会环境的角度来说,是否有国家级别的重大政治、经济事 件正在筹备或者进行,从而可能会对裁员项目产生影响? 对以上信息的把握,可以帮助企业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裁员方案,减少来自外 界的阻力,从而推进裁员项目的依法顺利实施。 裁员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之后,企业可以制定一份书面的全面细致的裁员方案,作 为裁员实施过程中的行动指引。这种裁员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裁员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流程 例如,裁员项目的开始时间与预计结束时间、裁员的具体实施步骤、重要的时 间节点、预留的机动时间等等。一份完善的时间表可以保证裁员计划的有效推 进,避免过分拖延。 2. 裁员项目负责人员安排 企业应当事先安排好裁员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包括人力资源、法务、 财务、后勤、计算机、行政、安保等部门的人员。如果该等负责人及其团队也 将会被裁减,则公司还可能需要与这些人员事先沟通,并考虑是否需要其承担 保密义务,以免裁员计划提前披露而影响整个裁员项目的实施;公司还需要考 虑如何保障这些人员在裁员期间履行其职责。 3. 裁员补偿方案 公司应当制定详尽的裁员补偿方案,包括一般员工的补偿标准、“三期”女员 工等特殊员工的安置方案、补偿方案的谈判底线、企业能够提供的转移岗位等 等,这也是裁员方案最为核心和机密的内容。 4. 应急情况处理 对于裁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例如员工群体性事件,企业应当事先准 备并制定应急预案。 5. 文件准备 对于裁员过程中可能需要的法律文件,例如协商解除协议、单方解除通知、召 开员工大会的通知、内部调岗协议等,企业应当予以梳理并提前准备。另外, 企业也可以准备一些辅助性文件,例如问题与解答(Q&A)等,以帮助员工了 解裁员的背景和原因,并促进企业与员工进行沟通。 6. 民主程序 根据法律要求,企业在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 民主程序。然而,企业的裁员项目是否属于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 项,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建议企业根据裁员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民主程序。实践当中, 即便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很多企业出于促进与员工沟通的目的,也会就裁员方 案在员工中进行民主程序。 7. 培训安排 在裁员过程中,对于需要与员工直接沟通的相关人员,例如人力资源、部门经 理等,企业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统一的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沟通技 巧、法律规定等。 8. 与政府部门的沟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 企业应当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除此之外,对于基于其他法定 理由进行的裁员,法律并未要求企业提前向政府部门报告或与政府部门沟通。 尽管如此,对于大型或者敏感的裁员项目,企业可能需要事先与政府部门积极 沟通,以争取政府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9. 与媒体的沟通 在裁员项目中,裁员信息一经发布,往往会引起媒体的关注,甚至有可能出现 媒体经个别人员误导而对企业进行负面报道的情况。因此,企业应当制定与媒 体进行沟通交流的预案,并密切关注媒体对裁员项目的报道。在必要时,企业 也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以引导媒体正确报道裁员项目。 除上述内容以外,企业还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裁员方案中包含其他内 容。在裁员实施之前,企业需要注意对该等裁员方案做好一定范围内的保密工 作,避免引起员工的误解、恐慌甚至抵触。 总之,好的计划是成功的一半。一个考虑周全、细致科学的裁员计划如同行动 纲领,可以大大降低裁员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为企业顺利实施裁员计划并依法 安置员工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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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操作要点与风险控制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操作要点与风险控制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操作要点与风险控制 裁员,这个无论企业还是员工都惟恐避之不及的话题,尤其是面临金融危机引 发的全球性经济窘境,企业一直把裁员的问题藏在口袋里,员工则更是把裁员 的话题埋在心底。不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提到裁员的问题,总会让企业 领导感到烦恼,让员工感到忧虑。然而,裁员又是企业和员工都必须正视的一 个重要问题。那么,用人单位什么时候可以裁员?或者说,在发生什么情况下, 企业才可以理直气壮地裁员呢? 就像一个人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们称之为“辞职”,如果多名员工 同时提出解除合同,我们就要称其为“集体辞职”或者“集体跳槽”;反过来, 对于企业来说,也存在这种因人数及特定原因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企业对一 个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我们通常称之为“解约”、“解聘”、“解雇”, 当企业要对多名员工同时提出解除合同时,我们则会习惯上把这种情况下的解 除合同称之为“裁员”。 因此,企业裁员,从实质上来讲就是企业因自身原因主动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 合同。因此,就法律后果来言,在裁员与解除合同中,企业担负的法律责任近 乎是一样的。只不过,对于因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以及操作程序,前者 比后者更为严格。  案例 某印刷公司,成立于 2005 年,现有员工 300 人左右,主要业务范围为商务印 刷及包装。近年来,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在中国的业务持续下滑并逐步转移部分 产能到东南亚国家,加上日益增加的人工成本,公司订单急剧减少,近四年来 持续出现经营性亏损。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此外,随着北京市基于疏解非首都功能定位要求,对于生产性企业的日益限制 以及对企业环保的要求逐年提高,印刷行业在北京已经被视为限制投资的行业 之一。随着今年《北京市挥发性有机物( VOCs)排污收费实施办法收费政 策》的施行,包装印刷行业将作为试点收费的两大高污染行业之一进行收费, 这使得公司的经营愈加困难。 在此情况下,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同时为配合国家的环保政策,并结合公司 的经营现状,公司决定实施转型升级战略,为尽快改变公司目前经营严重困难 的局面,将涉及到生产、商务和后台运营人员约 150 余人岗位予以削减。 经济性裁员的法律适用 1 裁员条件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需具备法定条件。裁员条 件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证据举证证明达到法律所规 定的可以裁员的条件方可裁员,不能举证的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裁员。用人单位 裁员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实践中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 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裁员条件举证相对容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重整的裁 定书即可,无法院出具的重整的裁定,不能以此为由裁员。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目 前金融危机下用人单位裁员的主要理由,适用此条件时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 生产经营发生了困难,且是严重的困难,这需要对企业相关财务状况进行举证,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以金融危机为幌子而进行裁员,实际上生产经营并没有受 到影响,这就会让裁员行为陷入违法解雇的风险中。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减人员的。用人单位需注意适用该条件时发生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 营方式调整并不能立即裁员,而是先要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经变更劳动合 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方可裁员。如果未经变更劳动合同即裁员,也属于违法 解除合同,需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注意这里是“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是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三)项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 成协议的”,“客观经济情况”一般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 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兼并、分立、合资等。 2 裁员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 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 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该条款规定了裁员的人数要求及程 序要求: (1)人数要求:裁减人员需达到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 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才可启动裁员程序。实践中用人单位的风险在于裁减人员未 达到二十人或者人数少的企业未达到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也启动裁员程序。用人 单位如果裁减人员人数不足法定标准,不能启动裁员程序成批解除劳动合同, 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单个解除劳动 合同,否则裁员行为违法,应当承担违法解雇的法律风险。建议用人单位以协 商解除方式操作更容易避免风险。 (2)提前说明: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 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注意既可以向工会说明情况,也可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 况,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用人单位在操作过程中需注意“全体职工”不能用 “职工代表”代替,另外应当保留提前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书面证据,未 提前通知或不能举证证明的均会导致违法裁员风险。 (3)报告程序:裁减人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注意法律并没有要求劳 动行政部门批准后才可裁员,只要履行报告程序就行了。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劳 动行政部门签收的相关证据。 3 裁员留用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 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另外,用 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注意:《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 题的通知》第 19 条规定,因经济性裁员而被用人单位裁减的职工,在六个月内 又被原单位重新录用的,对职工裁减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为本单位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裁员不注意法律要求优先留用的人员范围,将较长期限合同及无 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裁掉而保留较短期合同员工,也会涉嫌违法裁员。 经济性裁员的法律禁止与限制风险防控 1 裁员禁止与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 所谓的裁员禁止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特定的对象不得裁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 定,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 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病)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残)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弱)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老) 实践中用人单位裁员时往往最先考虑的需裁减的人员就是劳动能力降低、竞争 力减弱的上述四类人员,但是这四类人员恰恰又是法律侧重保护的对象,如果 用人单位裁员时违法裁减上述人员,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目前实 践中出现部分女性员工为了避免被裁减,突击怀孕,怀上所谓的“金融危机宝 宝”,其实就是利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裁减的法律规定。 2 裁减试用期员工的限制与风险 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裁员时往往首先考虑的是先裁减试用期员工,其实这往往是 裁员过程中最容易忽视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 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 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试用期中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限于第 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排除了第四十一条(即裁员)的适用。 换句话说,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裁减无法 律依据,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笔者认为,为了避免法律风险,用 人单位对试用期员工可选择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在试用期届满后再裁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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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不想赔偿,HR常用的五种裁员方法

公司辞退员工不想赔偿,HR常用的五种裁员方法

辞退员工不赔偿的 HR 的五种裁员方法 HR 经理常面对劳资纠纷和经济补偿,尤其是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 动者的智商和法商都大幅提高,轻则跟你咬数,动辄上劳动局,也因此资方不 可能再如以往一样轻易辞退员工。        我们知道,辞退员工需要按照 N+1 模式进行补偿,补偿基数按照上一年 该员工的平均月收入来计,所以通过薪资设计把薪资拆开成固定工资+绩效奖 金+补贴的办法已经没用了。如果一个员工工作 3 年,要辞退,需要补 4 个月, 这个成本对于任何企业和企业家而言,都是残忍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 HR 经理,为公司炒掉不合格的员工,又不至于花费巨大 的补偿金是必须掌握的技能,因此要求 HR 经理在招聘的时候,需要把关好, 否则请神容易送神难。        怎样炒掉那些不合格的员工,又不至于让公司产生经济损失呢?前提是必 须合法,让我们看看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让我们再看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 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 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 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的。 细心的 HR 经理知道,上述这些条款正式炒掉那些不合格员工的“尚方宝剑” , 不仅干掉那些不合格和不听话的员工,还不至于产生费用。 总结起来,干掉员工又不用赔偿 de 最常用的五种方法是: 快刀一:试用刀。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了规定,最长 6 个月,需要签 3 年合同。Ok,为了 谨慎地观察这个员工,我们就跟他签 3 年合同,试用期设 6 个月,只要他试用 期内不合格或者不符合公司要求,随时可以扫地出门,岂不痛快。8 i8 n9 b, D- 快刀二:绩效刀。 如果员工已经转正,那试用刀就已经失效了。这个时候,开展严格的绩效考核 机制便成为辞退员工最有效的办法,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不胜任岗位的, 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干掉。所以,这个胜不胜任的问题,就在于 HR 经理如 何操控了,有经验的你,还需要我说的太明白吗?绩效刀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结 合培训及轮岗机制,你总不能人家连续两个月或者三个月绩效排名倒数就直接 干掉吧,这样过于直白地表达你或者公司的情绪,我们应该给他培训或者轮岗 的机会,让他死得明白,这些培训或者轮岗记录一定要保存好(以后劳动纠纷 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培训或者轮岗之后还不行者,通知他:一个月以后过来 办手续吧 快刀三:行政刀。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设必须尽可能细致和完善,包括员 工守则、奖惩细则、业务管理和流程设计等等,在每一个业务风险控制点设立 行政处罚机制,包括辞退和开除,这样有利于将那些违反制度的员工扫地出门 而不用担心赔偿。 我们曾经设立过 10 大戒条,专门针对员工容易钻漏洞的地方进行强化,只要触 犯这 10 条纪律中的任何一条,二话不说,炒你鱿鱼。 快刀四:无间刀。 根据劳动合同法所列的那些条款,使用阴谋干掉那些不合格的员工。 比如找朋友的公司合谋,引诱他在外面兼职(签订某种形式的劳动关系),然 后就可以顺利地扫地出门了。。。 比如让人抓住他嫖赌等不光彩的行为,留下证据。。。 快刀五:温情刀。 很多时候,HR 经理必须跟员工保持充分的沟通和良好的关系,这样有利于面 临劳动纠纷的时候,能通过个人影响力将问题解决,辞退员工也是一样,最好 的办法是 HR 经理与员工平等协商,安慰并让他体面地离开,你有资源的话, 还可以帮他联系下一份工作,这样大家以后还是很好的朋友关系需要说明的是, HR 经理也是劳动者,既要对老板负责,也要对劳动者负责,不要轻易辞退那 些不该辞退的员工,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尤其是现在金融危机时期。 给口饭吃,善莫大焉,以免到头来众叛亲离而被人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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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或辞退方案设计及安全防范

企业裁员或辞退方案设计及安全防范

企业裁员或辞退方案设计及安全防范 一、裁减员工方案的设计原则及风险控制策略 1.企业裁员的几种常见原因 企业实施裁员行动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转型,企业转型后不再需要之前的部分员工,因而需要裁员; 二是并购,企业之间发生并购后必定要进行整合,这时就会有裁员; 三是机构精简,尤其是经济形势不好时,企业业绩下滑、订单减少,往往需要 裁减员工; 四是其他情况,比如,企业董事会决定将企业解散清算,这时除了留下少部分 财务人员、应收账款负责人员和企业资产管理处置人员外,其他大部分员工都 要进行裁减处理,等等。 2.企业裁员方案设计的准备工作 对于批量裁员或减员的情况,企业要依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在方案制 定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初步确定关键事项 制定方案之前,首先要初步确定一些关键事项,如准备裁减员工的数量、职位 分布、裁员方式、实施时间等,权衡其中的利弊,做好可行性研究。 选择恰当时机和方式发布信息 企业要为后续的方案设计做好铺垫,包括选择恰当时间和方式发布裁员信息, 让员工有心理准备等。首先要明确的是,企业不能在裁员之前严密封锁消息, 对员工搞“突然袭击”,这样很可能引起员工的剧烈反应。当然,提前发布裁 员消息,让员工有一个心理预期,并不是要指明哪些员工会被裁掉,正确的做 法是不涉及具体员工,甚至不涉及裁员人数或某部门要裁多少人等具体情况, 只需说明公司因何种原因或状况,近期会有裁员计划,必要时可以进一步说明 裁员的大概比例。这样,员工就会对裁员有一个充分的心理准备,等到裁员名 单正式公布后,即便自己被裁也有一种证明了自己之前预测的想法,也算是对 自己的一个交代,一般不会产生太激烈的反应。但同时,企业也要注意做好核 心信息的保密,如具体的裁员名单等,绝对不能让员工提前知晓,否则可能引 起混乱。 选择合理的裁员时间点 在裁员之前,企业要注意选择合理的时间点。裁员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应 考虑到员工的利益和情感需求。比如,春节对中国人来说很重要,元旦、春节 之前尽量不要裁员。 选择合法、适当的裁员手段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法、适当的方法手段。对于符合法定裁员条件的, 可以依法直接裁员;对于不符合法定裁员条件的,要根据员工合同情况,采用 批量终止合同或协商解除合同的方法。 协商解除合同前期准备要充分,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方案,做好各种应急预案。 企业的裁员方案分为几种,一种是对外公布的方案,其余的是内部掌握的方案, 如个别员工处理方案、各种应急预案等。裁员实施过程战线不能拉得太长,要 用最短的时间实现最大的成功。另外,要做好离职面谈工作,这是企业 HR 工 作人员的一项技巧性要求很高的工作。 3.企业裁员方案的设计原则 充分准备然后实施的原则 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前,应把涉及的被裁减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包括何 时入职、工作年限、学历甚至家庭情况等,尽量保证实施方案的全面和完整。 这是方案设计的必须要素,也是日后与其面谈的基础要素,预防可能出现的问 题。比如,对于一个企业中夫妻双方都在裁员之列的,要慎重考量权衡,尽量 分批裁减,确保他们能够比较平和地接受;对于长期病休、医疗期未满、孕产 期和哺乳期或者因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在 处理完正常员工的合同后,与其一对一沟通。 宏观把控灵活处理的原则 企业的高层决策者、管理者对裁员工作要有宏观的把控,而不要过分注重微观。 裁员计划能做到绝大部分员工顺利离职就是成功,对于剩下的个别员工可以灵 活处理,为其寻找新职位进行安置,不必强行坚持“必须全走,一个不留”。 政策和口径统一的原则 裁员或减员方案确定后,各部门给予员工的政策解释口径要统一。从裁员消息 发布之初,到中间各种信息的“放口风”渗透,再到最后的离职面谈环节,企 业发布的信息不一定是正式的,但必须做到口径统一、信息准确、简明扼要, 各级人员都不能妄加解释,否则会让员工觉得其中有“猫腻”,进而产生不信 任,增加裁员难度。 先易后难的原则 如果用签协议的方式裁员,要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人都有一种“羊群效应”, 当前面的员工一个个接连签署协议离职后,后面的工作就会越来越顺利。有的 企业由于裁员方案不合理等因素,导致裁减工作刚刚开始就很不顺利,前面的 员工拒绝签署,而企业无法满足他们提出的新条件,进而导致后面的员工全部 选择观望,最后只能是企业增加成本、提高条件,尽量将裁员工作顺利完成。 执行人员先培训的原则 裁员之前,对 HR 人员和实施裁员的相关人员要先进行统一的培训,让他们准 确理解公司政策,学会操作技巧和处理常见问题的方法。否则,必定无法正确 有效地开展工作,而影响裁员工作全局。 个别问题个别处理的原则 当裁员实施方案不能涵盖的个别问题出现时,应采用个别问题个别处理的原则 进行应对,不宜过分教条和僵化。如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员工,我国 《劳动合同法》对其有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对方无过错情况下单 独解除劳动合同”,但只要征得对方同意,企业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立法 保护的是当事人的选择权,而不意味着这些员工即使本身想走也不能离职。比 如,有些孕期的员工觉得在工作中对孕妇和胎儿不利,这时企业又给其高额的 补偿,于是产生主动离职的想法,这时企业可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解 除合同协议上写明“乙方在明知自己已有身孕的情况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如 下协议……”,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今后的法律纠纷。 二、互动问答 1.员工合同未到期,并且不同意协商方案,坚持不离职的,如何处理? 学员提问:单位准备与一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制定了方案, 但对方坚持不同意协议离职,同时他的合同也未到期。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 办法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专家解答:如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员 工工作上有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或者是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那么企业就可以与其解除合同关系。否则,就会非常困难。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比较好面子,同时担任一定的职务,那么企业就可以宣布 免除对方的经理职务,其他的工资待遇等保持不变,这样对方可能就会觉得无 法继续面对同事,然后选择接受补偿条件,签署解除合同协议。再比如,企业 想与一位采购经理协商解除合同,但对方不同意,于是企业就采取明升暗降的 方法,将他提升为副总经理,不再负责采购事务,而是负责一些行政后勤之类 的杂务,采购经理就选择了同意离职。因此,必须根据不同的员工特点采取不 同策略,同时要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点,比如,对于怀孕的女员工,可以 将突破口放在胎儿的健康上,告诉对方“这个工作环境,对你和胎儿都很不 利”,然后再给予对方足够的补偿,让对方同意签署解除合同协议。 企业在与员工谈话前,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了解清楚对方的情况,而不是等 到与对方谈话之后再去想如何处理,这样就会陷于被动。总的来说,处理原则 是要有“开放性”,不能强硬地表示“你不走也得走”,而是继续平和地就事 论事,表面上给员工更多的选择,比如调换部门、给其发放最低工资不用上班 等,但其实事先已经替对方考虑清楚,只有解除劳动合同是对其最有利的选择, 这样对方最后必定会遵照预设的思路选择解除合同。 有的企业面对坚持不走的员工,会单方面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认为就算对方去 告自己,大不了多给一些补偿。事实上,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国《劳动合同 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劳动者要求恢 复劳动合同履行的就应当恢复,劳动者不要求恢复履行的,企业支付两倍的经 济补偿金。 2.员工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岗位调整,也不愿意主动辞职,如何处理? 学员提问:随着公司生产工艺的调整和设备技术的改进,势必会对一些工序和 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转岗、分流安置,但一些员工十分抵触,不服从公司的岗 位安排和工作地点安排,也不愿意主动提出辞职,这时应该怎样应对呢? 专家解答:企业工艺或技术改进后需要轮岗,可能会产生富余人员。这种情况 可以看是否符合法定裁员条件,《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规定,企业的重大技术 革新导致富余人员,经过法定程序可以裁员;同时,企业工艺改进或技术更新 后,某些职位不再需要,属于该条款所说的“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也属于法定裁员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首先要给员工提供新岗 位并与其协商,如果对方接受就应转岗安置,如果对方不接受,企业就可以单 方解除合同,支付给对方法定的补偿即可。 3.劳工合同终止时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是法律规定还是公司自行确定? 学员提问:企业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是法律规定必 须执行的,还是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考虑可以自行决定的? 专家解答:企业选择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从 2008 年以后计算,一年工龄要 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是法律规定必须支付的,但 2008 年之前的工 龄可以不支付补偿。 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何利弊?企业如何降低解除劳动合同成本? 学员提问:公司部分老员工工龄将满 10 年,其中有些员工是续签的第二次劳动 合同,这时他们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有何利弊?公司如 何应对员工的这一要求,是先解除劳动关系再重新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还是签 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按照员工在 职工龄和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核算补偿标准,那么计时员工和计件员工上 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如何降低解除劳动关系的 成本? 专家解答:第一个问题:按照我国目前《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 10 年,企业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至于先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再重新签订, 这种操作方法是行不通的。深圳政府部门出台一项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劳 动合同解除后半年之内重新签订的,仍属连续工作;北京市法院也出台过类似 会议纪要,规定企业让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后,由原单位或集团内不同法 人或关联公司轮流重签合同,计算工龄时仍然连续累计。这些规定的目的就是 防止企业通过割裂工龄或工作单位的做法,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 主张企业采取这种投机取巧的方式规避法律,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行不通。对 于员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同地区劳动 部门有不同的理解。从 2008 年至今,各地在对这一问题的解释和司法实践中, 出现了很多不一致的情况,各地都出台了很多地方性的法律规章,目前我国在 这一问题上没有成文的统一规定,企业只能因地制宜,了解清楚当地政府或司 法机关的规定和解释并加以执行。 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弊:好处是,从员工的角度来讲,会有更强的安全感 和稳定感,对企业来讲则可以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凝聚力和责任心;不利是, 由于没有合同期限,即使员工表现一般,只要不是不胜任工作、严重违纪或长 期病假等情况,而企业也没有发生重大情况变化,那么在裁员时,就只能与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这个谈判过程中,员工又会利用自己合同的无限期向企 业索要更高的条件和补偿,在补偿方面,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和固定期限合同 员工的心理肯定是不同的。从企业 HR 工作角度看,无固定期限合同总体上对 企业来说是弊大于利。 第二个问题:实际上,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说法是错误的, 员工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应当是离职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不是上一年度的 平均工资,比如,员工离职时间在 7 月份,由于当月不是其工作的一个整月, 要从之前的 6 月份向前推 12 个月,并以这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离职补偿金 的计算依据。同时,如果员工在此期间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 倍,应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计算补偿。 对于如何降低企业解除合同中付出的成本,操作空间不大。《劳动合同法》明 确规定,离职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是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的。如果企业与员工单独 协商,对方不太在意补偿金额的话,协商的补偿金可以低于法定标准,但要注 意必须与员工签署“员工提出解除合同而企业同意”的协议,否则,如果员工 事后反悔,法院会支持员工的主张。当然,对于企业支付协商解除合同补偿金 高于或低于法定标准问题的裁定,不同地区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方式不尽相同。 5.入职时间短的怀孕女职工请病假,必须批准吗? 学员提问:公司的女职工,工作不到半年时间就怀孕了,怀孕后不到两个月就 要请病假,对于这个病假必须要批准吗? 专家解答:从理论上来讲,对于病假企业应该批准。但企业可以去核实假条的 真实性,一般怀孕前三个月比较容易开假,三个月后很少开假。如果假条是假 的,就可以视请假为旷工,如果员工严重违纪,企业方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建议企业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在制度中,对请假做比较完善的规则; 第二,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和审批手续。 6.计件员工的加班费该如何在计件工资结算中体现? 学员提问:公司生产一线的计件员工,工作时间一般都会超过每周 40 个小时, 并且采用每月无休、有事请假的工作方式,因为任务紧而不能安排补休,所以 员工在与公司产生纠纷时,会谈及加班的工资问题。那么,如何在计件工资结 算中体现加班费? 专家解答:《劳动法》第 44 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工作日加班要支付 150%的加班报酬,在休息日加班要支付 200%的加班报酬, 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支付 300%的加班报酬。计件工资制的工资组成是根据完 成的工作量,有的员工为了多赚工资,就自愿加班,这类的加班就不产生加班 费。如果企业为了赶订单,而安排员工加班,就需要支付员工加班费。 7.对于消极怠工、等待企业主动辞退的员工,企业该如何应对? 学员提问:有的员工想离职,但不愿主动辞职,于是就消极怠工,等待企业主 动辞退。对此,企业该如何应对? 专家解答:想离职又不愿主动辞职的员工,一般来说目的就是为了补偿。对此, 企业要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明确规定消极怠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 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可以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企业方不用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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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计划方案及具体实施步骤及注意事项

公司裁员计划方案及具体实施步骤及注意事项

公司裁员方案 1. 目的: 因公司经营不善,连年亏损,目前已经无力支撑企业的发展,特对公司人员架构调整和 员计划。裁员一定会有风险,对员工会有影响,但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将风险和影响降到最 低。 2. 裁员名单: 省略 3. 裁员整体原则: 1) 稳定员工心态第一; 2) 让员工认同裁员的原因; 3) 从感情上让裁员从平和的心态接受。 4) 为员工做好后路铺垫。(提供所有他担心 的问题和可能遇到的困难) 5) 低调处理,不影响其它同事, 6) 快速解决,我建议当即谈判离职当即办理手续当即结算工资。 4. 前期准备: 1) 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特点、性格、心态、家庭背景等;了解越多的基本信息 对谈判越有帮助。 2) 员工对裁员事件的心理承受因素。 3) 让上司与其沟通; 4) 裁员员工的家庭情况,有没有困难家庭的,有没有会因为离职而影响家庭生活的。 5) 制定出裁员通知书、补偿协议(让其签名,以防劳动纠纷) 6) 充份了解员的基本情况,他们可能会提出的疑问?(请列出所有详单)及应对措施 。 7) 相关表格准备: a) 《离职通知书》 b) 《离职工资结算单》 c) 《离职证明书》 d) 《离职交接表》 5. 谈判策略: 1) 了解他在公司所做出的业绩,给予认可;引导出但是由于公司目前的困境和发展战 略调 整,成本上升,及工作不饱合的等原因。(视当时情况而沟通) 2) 说出是他主动离职, 但是公司给补偿;(这条根据实际当时谈判情况进行) 3) 公司裁员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a) 提供补偿通知书,让他签名确认; b) 提供补偿工资条,当日结算,让他签名确认; 4) 提供离职证明书,是优秀评价; 5) 提供职位推荐。(这里需要先了解一下他们的特长,看是否有合适的职位推荐) 6) 告之,如果公司有合适的职位,首先考虑的也是他本人。 按照正常原则裁员要当即立断,不能拖拉,最好安排在周五,上午谈完下午办完手续。 这样不会影响其它人。 6. 谈判流程: 7. 注意事项: a) b) c) d) 做好访谈记录。 做好交接准备。(交接数据备份,以防数据遗失) 与部门经理沟通,了 解可能存在的问题。 充份了解每个人的背景、特点、心态 8. 最坏打算: a) 员工上诉(如果补偿得到,这个应该不会出现) b) 员工对部门内成员的议论;部门经 理一定要多观察和个别访谈,稳定在职人员心态。 9. 离职工资成本核算: 省略 篇二:裁员计划 1 裁员方案经验分享 目前,经济形势严峻,但是各企业主要采取措施其实就是“减员增效”分别是: 第一步,停止招聘。尤其是对主要招聘市场——校园招聘项目先后停顿。据南方网报道 , 今年因金融风暴影响,不少公司选择了裁员或正在研究裁员计划。没有大规模裁员打算的公 司,也有的宣布中止 2020-2021 年全年的大规模招聘计划。根据我部掌握信息,目前很多 企业已经中止了校园招聘项目,还有部分知名企业只是做宣讲(类似广告活动)。 第二步,减薪。而这个减薪主要是将考核工资和浮动发放的奖金、补贴等进行减少甚至 不发。这个主要是很多企业尤其是效益较好的企业,前几年工资增幅很大。现在采取减薪政 策较容易通过。 第三步,自然淘汰。由于新劳动合同法执行后,进行 20 人以上的经济性裁员需要报备劳 动局,而各个企业虽然流传说法是裁员,而实际上采取的是对试用期和合同到期人员采取解 约方式解决。因为试用期人员本身就可以随时解约,而合同到期人员不予续签也是一个无须 太多沟通成本的办法,但是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步,裁员。目前很多企业采取的发放经济补偿金等经济性裁员方式有 2 种: (1)整个部门裁撤。比如对考评绩效不好的部门整体裁撤,原部门人员除少数调动外, 全部裁减,然后再进行调整。很多要保留的 员工则进行内部招聘方式解决。在外资企业,这类做法较多,因为工资福利好,招聘难 度低,可随时补充人员。 (2)强制比例裁减。即设定一个强制分布比例,按照比例进行绩效考核等通过末位淘汰 方式进行裁减。在国内企业采纳此做法比较多,因为国内企业大多实行的是经济责任制下的 考核,所以文化上容易接受。 裁员方案——支付经济补偿方式协商解除合同 1. 裁员对象顺序(除经评估认为绩效优秀的,可以保留外): (1)各部门试用期内员工和临时工 (2)各部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不予续签) (3)各部门绩效表现不佳的正式员工(合同期在 3 年以内的) (4)其他各部门认为可以裁减的人员。 2.不得裁减对象: (1)尚在怀孕、生育、哺乳期的女员工 (2)工伤治疗期内的员工 (3)非因公负伤或医疗期内的员工 (4)除工作表现不佳外,家中有直系亲属或供养关系的亲属在公司上班且已经被纳入裁 员名单的生活困难员工 (5)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 3.不得裁减对象中的例外操作 (1)女员工若绩效表现不佳,则可以在其规定的三期保护结束后予以支付经济补偿方式 协商解除,或支付其三期应得待遇现在进行解除。 (2)医疗期内的员工,应该在治疗结束和医疗期终止后进行协商解除合同,或支付其医 疗期应得待遇进行协商解除。 (3)其他。 4.与公司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应该在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裁减之后再按顺序执行协 商解除合同。 四、裁员精简工作主要流程: 1.被裁减员工应该在接到通知后根据后面规定的办理时间,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相关 工作交接手续; 2.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将当场核发其当月工资和有关补偿金; 3.员工领取工资及相关补偿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当场做出解除合同证明和转移社保关系。 五、经济补偿方案为:n+1 1.n=经济补偿金。 按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1=提前通知金。 公司要求被裁减立即办理手续的,公司予以支付其一个月工资。 支付标准中的月工资是 指员工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高于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3 倍的,按照 3 倍标 准计算。 六、被裁减员工权利: 1.依法获得应得工资及经济补偿权利。 2.离开公司后 6 个月内,若参加原所在岗位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录用权利。 3.符合内部招聘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内部公开的岗位竞聘权利。 4.若对公司裁员决定中经济补偿部分不服,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的权利。 七、被裁减员工义务: 1.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以所谓上访反映为名或其他理由,诬告、威胁、恐吓、顶撞、侮辱、 殴打、伺机报复公司同事和领导,违者将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定开除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 补偿;造成他人身体、财产损害的,将予以赔偿;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为发泄私愤,以任何形式破坏、损坏公司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建筑 物、车辆及其他公司财产,违者除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定开除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并赔偿公司全部财产损失,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服从公司决定,不得故意拖延交接工作,不得借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或他人合法财 产,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若有对公司决定不服,可以在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后向市劳动局申诉。 八、裁员劝退工作涉及各部门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主持裁员工作、做好离职人员谈话,核算人员工资和经济补偿,办理合 同解除证明和社保转移手续。 2.用人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离职人员的谈话思想工作,做好组织带领办理手续工作、其原来 的工作交接、包括材料物资、设施设备的交接。 3.财务部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欠款、过失赔偿等记录,以及准备好离职人员的工资发放 (现金)。 4.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行为控制,防止出现报复和人身伤害,以及人员离开公司 后的门禁工作。 5.工会及律师负责协助做好离职人员就裁员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做好心理辅导。 九、离职手续办理(时间表) 由于目前公司仍存在部分岗位空缺,根据岗位性质,将对各部门调出人员进行分流处理 : 对于一线生产员工: 篇三:公司裁员方案 XX 公司减员增效方案(草案) 一、 目 的: 精简员工队伍,提高工作效率。 二、 基本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一律按现有人数 20%的指标减员; 三、 减员对象: 1. 工作效率低下者 2. 工作屡出差错者 3. 在上半年有过 2 次旷工者 4. 经常迟到、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不遵守公司规定者; 5. 工作量不饱和、经常利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6. 与本部门领导有裙带关系且表现较差者; 7. 经研究有其它具体事件不再适合继续留任者。 四、运作指引: 1.各部门按现在的工作情况,重新进行本部门组织架构设计,做到因事设岗,杜绝因人设 岗,严格定员从紧; 2.各部门重新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岗位重组、工作分析、职务说明,量化工作 量、力求在岗人员的工作量饱和; 3.8 月 10 日召开工作分析说明会,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对部属人员的工作量报告,向公司 人事行政部提交本部门应减人员名单; 4.应减人员由本部门直属主管进行首次沟通,沟通的过程应做到对事不对人; 五、补偿政策: 1. 经济补偿金:按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 6 个月 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提前通知金:公司要求被裁减并立即办理手续离职的,公司予以支付其一个月工资。 (注:支付标准中的月工资是指员工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六、离职手续办理: 1.人事行政部负责主持减员工作、做好离职人员谈话,办理合同解除证明,签订离职补偿 协议。 2.用人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离职人员的谈话思想工作,做好离职人员的工作交接、包括材料 物资、设施设备的交接等。 3.财务部门负责核算离职人员工资和经济补偿及发放工作。 (操作流程:各部门重新设计本部门组织架构——> 岗位重组——> 职务说 明——>提交减员名单——>人事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离职谈话— —> 补偿协议——>财务核算——>结束。) 批准 审核: 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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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参考模板)

集体合同(参考模板)

集体劳动合同范本(标准版)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使 用 文 本 须 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 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 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 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 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 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 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 体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 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 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 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 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 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 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 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 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 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 日 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 日内将处理结果书 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 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 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 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 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   经协商确定,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_____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_____ %(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 _____%,职工工资总额增长_____%)   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   第八条 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 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2、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3、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第九条 本单位对从事 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   津贴名称 发放标准   补贴名称 发放标准   第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 当按 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第十一条 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 .   第十二条 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 标准的 %);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   第十三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 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 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 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 准,本单位在 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 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制。   第十六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 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 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 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 日内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七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办法是   第四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 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 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 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中从事 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 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 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 次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 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因工伤亡 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对工 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   第五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 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 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 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 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 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 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的方 法是 .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每 年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 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在单位晋职、晋级、评 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九条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 次 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商定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 %.   第三十一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办理以下保险和福利事 项(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疗休养等)   第七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 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业技能培训。   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 %,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经费 不得低于总额的 %.   第三十三条 甲方在 年度对从事 岗位(工种)的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根据《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 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未经双方协商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 者解除本合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   (2)不可抗力;   (3)双方约定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甲方尊重工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每 月 日之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经费。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 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 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 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   第四十条 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次,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首席协商代表 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出现重大问题,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 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一份。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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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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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一)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存根) 第( 员工姓名: 所在单位: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类型: 有期限 年( 项)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号 通知发出时间: ) 无固定期( ) 年 (选择其中一 公司经办人: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 书》。已完全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员工签收:       日期:       骑缝章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应聘,经面试合格,我们衷心希望您能加入本公司。 现请您于 年 月 日 时携带以下齐全的材料至本公司 (部门) 签订劳动合同。 (一)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三)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材料(如岗位需要); (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五)居住证正本/就业证正本(如有); (六) 二寸证件照 张。 (七) 其它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单位: 日期: 模板(二)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使用说明 [特别说明] (1)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供用人单位参考使 用。 (2) 通知书仅限于因劳动者原因而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3) 通知书签发前,用人单位应按照提示履行适当的签署程序。 (4) 通知书应以用人单位所选择的送达方式,且最迟不晚于员工入职后 30 日期限届满前签发,并保留相应的副本和书面签发凭证。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本通知书以当面签收方式送达) ________: 由于您入职后经通知仍未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现通知您于收到本 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最晚不迟于入职后 30 日)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您没有上述期限内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 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与您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相关的退工手续。 特此告知。 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 回 执 本人确认,收悉单位向本人签发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特此确认。 员工(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模板(三)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示例) 尊敬的         先生/小姐: 感谢您加入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例》规定,现请您于     年   月   日携带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资 源部办理录用手续,并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合 同,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1.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正本; 2.  入职体检报告;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学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职称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6.   实名制银行账户复印件; 7. 二寸证件照 2 张; 8.   其它。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         年       月       日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通 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示例) 正文部分可写为: (初次签订) 请在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天(正式用工不超过 30 天内)内到人力 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您无故不与公司签订劳 动合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关系。 (续签) ***,您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请在合同到期前**日 内前往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续签相关手续,我公司将保持您的 待遇等****(原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利益的,维持原状或有所提 高),逾期不办理的公司将视为您方自愿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与我司解除。 同时,此通知书应当一式两联,一联交劳动者,另一联由劳动者签 收后人力资源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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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完整版,共7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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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年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月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发证单位 年 第一联:用人单位存根。 盖 章 月 日 月 日起 日止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年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月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发证单位 年 第二联:交职工本人。 盖 章 月 日 月 日起 日止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年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月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发证单位 年 第三联:存入本人档案。 盖 章 月 日 月 日起 日止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年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月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发证单位 年 第四联:交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盖 章 月 日 月 日起 日止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年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月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发证单位 年 第五联:交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 盖 章 月 日 月 日起 日止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年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月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发证单位 年 盖 章 月 日 第六联:交失业保险管理机构。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月 日起 日止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年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月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发证单位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盖 章 年 月 日 第七联:交医疗保险管理机构。 2 月 日起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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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格式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格式二) 同志(先生、女士): 年 月 日与甲方签订的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 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 于本人 月工资 元人民币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理机构各 一份。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说明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变动, 双方按变更后条款执行。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指发生法定事由 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由以后,劳动合同不再履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 解除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变更、终止、解除劳 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 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 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 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 应当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 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 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 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 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 , 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 6 个月内录用人 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①患 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患 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内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 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 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 和帮助。 第六,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但在试用期内的,或者发生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 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以及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随 时提出解除合同。 第七,终止和解除合同后,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 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 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 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 25% 的经济补偿金。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1 年发给相 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工作时间不满 1 年的按 1 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九,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 6 个月工资的医疗补 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 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10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 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第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限,工作时间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 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 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 1 年,发给 相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 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 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 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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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收表

劳动合同签收表

广州大家乐员工劳动合同签收表 序号 员工姓名 工号 (合同编号) 性别 1 曹秀文 10012 女 2 邓丽娟 10014 3 陈爱红 4 入职日期 合同期限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2011.5.1 2011.5.1 2014.3.1 女 2011.5.1 2011.5.1 2014.3.2 10016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梁燕硕 10038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5 谭艳颜 10028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6 潘雪清 10020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7 崔雄英 10049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8 龚银欢 10039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9 李顺敬 10074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10 叶小苑 10031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1 区灿芳 10032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2 叶黄养 10066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13 郑润梅 10021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14 欧阳丽甜 10042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15 邓念平 10036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6 简九妹 10033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7 何法权 10114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18 简群英 10027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9 周石良 10029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20 毛带娣 10025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21 范惠兰 10041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22 曹美环 10013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23 何法思 10043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24 彭新荣 10034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25 李淑贞 10023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 关超荣 10017 男 2011.5.1 2011.5.1 2014.3.1 员工签收 日期 广州大家乐员工劳动合同签收表 序号 员工姓名 工号 (合同编号) 性别 2 李建藏 10026 男 3 梁楚明 10046 4 黄昌波 5 入职日期 合同期限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2011.5.1 2011.5.1 2013.3.1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0037 男 2011.5.1 2011.5.1 2014.3.1 陈结梅 10061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6 蔡艳欢 10022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7 罗凤婵 10153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8 谢劲红 10180 女 2011.5.1 9 徐伟建 10024 男 2011.5.1 2011.5.1 2014.3.1 10 罗艳萍 10011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11 李富仁 10018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2 冯安文 10054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3 黄子衡 10058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4 邱明刚 10035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5 易传梅 10056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6 吴素 10179 女 2011.5.1 2011.5.1 2014.3.1 无固定期 员工签收 日期 员工劳动合同签收表 序号 员工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工号 (合同编号)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日期 所属部门 具体岗位 27 28 说明: 1、此表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凭证之一。 2、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收到劳动合同后,在本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请于两日 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 3、本表由用人单位保管,并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至少保存2年。 劳动合同签收表 合同期限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签约时间 员工签收 劳动合同签收时间 备注 确认,如有异议,请于两日内到综合办公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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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多种样式模板)

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多种样式模板)

模板(一) 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先生/女士: 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上自己是否续签的意向,于 月 年 日到期,现公司向您征求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请将回执填 月 日前交回行政人事部。如逾期不交,公司视为不同意续签劳 动合同。 行 政 人 事 部 年 签收人: 签收日期: 月 年 月 日 日 -----------------------------------------------------------------------------------------------------------------------------------------------------回执 员工续签或终止意向 意向一:(如同意续签,请填此项并签字) 本人同意续签:( )固定期限合同年;( )无固定期限合同; 员工本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意向二:(如不同意续签,请填此项并签字) 本人不同意续签,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员工本人签名: 日期: 终止劳动关系单 先生/女士: 你的劳动合同将于 1.员工不胜任岗位; 年 月 日到期,由于以下原因: ( ) 2.因劳动合同订立条件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劳动关系; ( )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 ) 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 ( ) 公司将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请你签收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办妥离职交接手续。 行 政 人 事 部 年 签收人: 月 日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模板(二) 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编号: ) 先生/小姐, (身份证号: ) 你好! 公司与你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持原劳动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与你续签为期 在下列选项中进行选择( 年 月 日到期。公司愿意在保 年的劳动合同。现公司书面向你征询续签意向,请 ) A、同意续签 B、不同意续签 请你填写完毕此意向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即 年 月 日前)交回公司 人事部。逾 期未交的,视为不同意续签。 公司 年 员工签字: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员工执一份,另一份由员工签字后留人事部存档。 签收单 (编号: 本人已于 年 月 ) 日收到公司发给我的《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 年 月 日 模板(三) 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 _____________员工: 一、你与本公司签订的当期劳动合同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关于续签事宜,现发意向 书征求你个人的意见;请于以下“员工意向回签”部分签署意见; 二、说明:具体签订以最终双方协商为准;收到此通知书后请于 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回本意向 书; 过期此通知书失效,视为你自动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签发部门:人力资源部         签发人:      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 员工意向回签(在确定选项前的方框中打“√”,限选一项)            □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希望续签________年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签名:          回交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接收凭证) _____________员工: 一、你与本公司签订的当期劳动合同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关于续签事宜,现发意向书 征求你个人的意见,请于以下“员工意向回签”部分签署意见; 二、说明:具体签订以最终双方协商为准;收到此通知书后请于 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回本意向 书; 过期此通知书失效,视为你自动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签发部门:人力资源部         签发人:      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 员工意向回签(在确定选项前的方框中打“√”,限选一项)            □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希望续签________年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签名:          回交日期: 声明:本人已知悉以上合同续签意向书的内容,并已签收; 声明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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