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员工离职申请表

002员工离职申请表

山东华鲁康工贸有限公司文件 HLK-LZSQ-180917002 员工离职申请表 编号: 姓名 入职时间 预计离职时间 填表日期: 部门 年 月 职位 申请离职时间 批准离职时间 离职原因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部门意见 人事行政部 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备注:1、员工离职需提前1个月告知部门经理批准,1个月后办理交接手续。特殊情况需部 门经理向人事行政部和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适机办理交接工作。 2、员工离职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申请表和交接表,两表格填完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山东华鲁康工贸有限公司文件 HLK-LZSQ-180917002 山东华鲁康工贸有限公司文件 HLK-LZJJ-180917003 离职交接清单 姓名: 部门: 交接项目 本人电话: 日期: 交接内容 负责人签字 1.经手的公司文件或部门文件、资料。 部门领导签字: 已交□ 未交□ 2.个人/部门未完成工作交接情况。 文件、资料类 已交□ 未交□ 上交情况(明 3.电子信息保密、电脑等办公设备是否完好? 细另附报告) 是□ 否□ 丢失□ 损坏□ 4.办公工具、办公用品收交;柜子及钥匙是否完 好收回。 交接完毕□ 年 月 日 1.是否有车辆驾驶违章? 是□ 否□ 人事行政部签字: 如有违章,个人应承担 元 车辆、宿舍、 否□ 办公管理 2.宿舍是否交接完好? 是□ 3.清查公寓/住房所属公司物品;办理清退手续 ; 年 月 日 个人帐目 1.借款数额: 2.核算其罚金: 3.核算其有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及预算金额: 财务部门签字: 4.培训费用: 劳动关系 年 月 日 人事行政部签字: 1.收回公司邮箱。 2.解除其劳动合同及其他协议。 3.转移其人事档案关系。 年 月 日 本人确认上述手续已全部完成并确认无误,从即日起解除与山东华鲁康工 贸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此后本人一切言论及行动皆与公司无关。 离职声明 离职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1.离职当日,请按《离职交接清单》进行交接工作。 2.各部门交接完毕后,负责人方可签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离职流程进行完毕,将此单交至人事行政部作为薪酬核算依据。 第1页

2 页 412 浏览
立即下载
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

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

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 离职率计算与分析的目的 通常来说,离职率是企业用以衡量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流动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通 过对离职率的考察,可以了解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和满意情况。离职率过高,一般表明企 业的员工情绪较为波动、劳资关系存在较严重的矛盾,企业的凝聚力下降,它可导致人 力资源成本增加(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组织的效率下降。但并不是说员工的离职 率越低越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一定的员工流动,可以使企业利用优胜劣汰的人才竞 争制度,保持企业的活力和创新意识。大部分人力资源经理算离职率,仅仅是看一个数 字,的确,我们算出了离职率,又能如何呢?一个数字而已,最多认为这个数字过高, 要改进某些东西,这个数字适中,认为做的还不错!那么,要改进某些东西,具体要改 进哪些呢?我们如何能通过离职率看出那些方面要进行改进呢? 人力资源工作者应该是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而不是仅仅做个统计报表给领导看了 好看,我们计算离职率,不应该仅仅满足于一个表面数字,更需要从数字中发现问题! 基于这个要求,我们就需要对离职进行分析! 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定义 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是由戚文轩(网名火火寒心)在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 中总结出来的一套基于企业员工分类,进行多维度的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所谓三维离 职率就是指企业的综合离职率、新员工离职率、老员工离职率。该方法通过针对企业员 工性质分类,对离职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找出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不足,从而可 以针对性的进行改进。 综合离职率 综合离职率是指指在一定时期内,员工离职的数量占“员工”的比率,也就是我们 传统所说的离职率。 综合离职率计算公式: 综合离职率=[当期离职总人数/(期初人数+当期新进总人数)]×100% 新员工离职率 所谓新员工,通常是指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下,甚至半年以下的员工(有的企业把工 作不满两年的员工定为新员工,这个可由各个企业实际情况来界定)。 新员工离职率=(当期新员工离职人数/当期新进总人数)×100% 老员工离职率 所谓老员工,通常是指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有的企业认为工作满两年及以 上的员工才算为老员工,这个可根据各个企业实际情况来界定)。 老员工离职率=(当期离职老员工人数/期初人数)×100% 注:老员工的定义可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我定义,可以定义为工作满一年的为 老员工,也可以定义为工作满二年或以上的为老员工,但是老员工的定义必须和新员工 的定义想对应,比如老员工定义在本公司工作为满一年的,那么新员工就必须定义为在 本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 三维离职率分析 通过计算综合离职率、新员工离职率、老员工离职率并将三组数据进行对比,根据 新老员工离职原因的差异化,进行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导致员工离职的主要原因,并进 行改进完善。 新员工大多对企业状况不是很了解,有一定的新鲜感和激情,但也存在着适应过程, 我们通常说,有希望才有失望,对于新员工的离职来说,主要有这么几种因素:薪资达 不到预期、与新领导相处不和、自我实现与预期不符合,企业文化无法适应等等,新员 工离职的原因,除了企业本身的环境因素外,大多是招聘的原因,因为招聘的时候,企 业并没有看准人,所以使得新员工的预期与企业实际情况相差很大,导致新员工离职。 老员工,已经对企业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通过一年的工作,上级也对这些员工 有了一定的了解,员工本身已经失去了当初进企业的新鲜感,更多表现出来的是老员工 的成熟与稳重,因为他们对企业的特点,制度,发展状况等各个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认 识,这些员工的离职原因,就企业方面而言,通常有如下几种因素:没有晋升机会、对 企业发展前景失望、自我实现得不到满足、学习不到新的知识、与领导不和难以忍受或 领导变动、薪资待遇增长不能满足个人需求增长、企业单方面主动提出解除合同。 一个公司员工离职,如果是老员工多,说明公司的体制存在严重的问题,需要改善, 我们再结合以往各个员工离职面谈的结果,以及离职原因的调查,各种员工动态的关注, 可以准确的查找到企业在制度、文化、人力资源体系、管理模式等各种能影响到老员工 离职方面因素,从而加以针对性的改革改善;如果是新员工离职的多,说明公司的招聘 存在严重的问题,并没有找到适合企业发展的员工,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各种招聘流程与 环节以及招聘人员本身的工作方式,还有企业对新员工的各种文化、工作氛围等因素, 针对性的去改善招聘方式方法,改善新进员工对企业的认同与融合度! 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的适用情况 因为离职率是一个相对宏观的指标,根据“改进工作”原则,计算离职率是为了考 察并反映人力资源部在工作上的缺失以及公司存在的问题,而某一个月的离职率并不能 良好的反映企业存在的问题及人力资源部工作的缺失,某一个月的离职率往往是用来进 行多月对比的,比如把本公司 1 到 12 月的每个月的离职率列出来,从而找出本企业人 才流动在市场中的规律,以方便企业更好的规划招聘工作来应对人才流动高峰周期。 所以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应当用在本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分析中,发现问题,从 而指导本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规划,也就是说,三维离职率计算法运用的周期一般在一 年或以上,这样更有利于企业查找自身问题!而企业在做每个月的离职率的时候,只需 要运用综合离职率的公式即可。

3 页 469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率计算方法

离职率计算方法

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方法 人力资源离职率的定义 所谓离职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员工离职的数量占“员工”的比率,这个也可以理 解为在一定时期内,每 100 个员工中有几个员工离职。 离职率计算方法 1、离职率计算方法: 将分母定义为本月累计在册人数,所谓的累计在册人数是指本月曾经在册的员工的 总数,它等于月初员工数量加上本月新进员工数量,也等于月末员工数量与本月离职人 员数量之和。我们以一、二月份的情况计算离职率: a)一月份离职率=35/(50+3)×100%=35/(35+18)×100%=66% b)二月份离职率=20/(18+35)×100%=20/(20+33)×100%=37% 因为离职率的分母为期末在职员工数量加上本期离职人数之和,它一定大于或等于 本期的离职人数,故所计算的离职率总是小于或等于 100%,不可能出现离职率大于 100%的现象。 2、半年或一年的离职率计算方法: 以离职率等于某一时期的离职人数比上该时期的累积在册人数计算,则该公司上半 年的离职率为: 上半年离职率=70/(50+74)×100%=70/(54+70)×100%=56% 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在计算离职率时如果能将分子定义为在某一时期 内的离职人数,分母定义为该时期的累积在册人数,即该时期内的在职员工最多时的数 量(离职率=离职人数/累计在册人数×100%),这样求出的离职率将更为科学。一方 面应用这样的方法可以使得人们更加容易理解离职率的含义,另一方面,不论员工什么 时候辞职,都可以在离职率上反映出来。

2 页 458 浏览
立即下载
【招聘篇】招聘离职管理制度

【招聘篇】招聘离职管理制度

招聘离职管理制度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未经公司许可 严禁复印外借 修 改 记 录 修改日期 变更 后版本 2017.08.01 A 修 改 内 容 摘 要 初始发行 ISO 新版建立 文 会签部门 修改原因 会 签 人 件 会 会签部门 签 记 录 会 签 人 会签部门 ■ 总经办 ■ 财务中心 ■ 研发中心 ■ 品质中心 ■ 人力行政中心 ■ 国外事业部 ■ 国内事业部 ■ 资材部 ■ 采购部 ■ 生产部 ■ 工程部 ■ 市场部 1.0 目的 为规范招聘流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复印外借 会 签 人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 3.0 定义 人力行政中心:根据审批完的人力需求表,依照具体招聘任务,选择不同的渠道进行招聘。 4.0 职责 人力行政中心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并监控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流程及相关文件。全体职员依照管理制度执行 入职离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办理手续。 5.0 参考文件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U&I-QP-004 6.0 作业内容 流 程 6.1 招聘 流 程 说 明 责任单位/岗位 6.1.1 招聘需求: 各部门 6.1.1.1 公司每年会基于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制订人 输出记录 人力需求 作业时机 招聘前 申请表 力需求计划,各部门依据经营管理状况变 化,按定岗定编原则,需要新增、补充人员 时,需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由各部门 负责人确认后提交至人力行政中心审核, 审核权限如下: 人员类别 提出 审核 直接岗位 人员 间接岗位 人员 用人部 门 用人部 门 人力行 政中心 人力行 政中心 审批 批准 \ \ 总经理 \ 6.1.2 招聘过程: 6.1.2.1 招聘资料整理:简洁描述企业的整体形 象,便于应聘者了解企业;职位介绍:让 应聘者清楚应聘资格、岗位主要工作内容等 人力行政 招聘前 中心 信息;电话邀约、发面试邀请函:其目的是 让应聘者清楚面试时间、地点、需携带资料 等。 6.1 招聘 6.1.2.2 招聘渠道: A、现场招聘会:适合普通岗位; B、平面媒体广告招聘:适合各类岗位; C、网络招聘:适用于各类岗位; D、猎头:适用于中高级岗位; A E、校园招聘:适合人才储备培养; 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复印外借 人力行政 中心 招聘前 流 程 流 程 说 明 责任单位/岗位 输出记录 作业时机 F、内部员工推荐及自荐:各类岗位。 6.1.2.3 招聘原则: A、公司招聘员工,以公开公平招聘,认同企业文 化、 胜任岗位为原则。 B、应聘人员的年龄不得低于 18 岁。以思想、品德、 学历、能力、经验、体格及工作的需要为原则。 6.1.3 面试、录用、定薪、入职流程: 6.1.3.1 面试录用流程:应聘者填写《应聘登记表》 应聘登记 →笔试→实操→初试→复试→终试→背景 表 调查(主管级以上人员、仓库、人事、IT、司 员工录用 机、财务)→发出《员工录用通知书》。 通知书 6.1.3.2 定薪审核:可录用人员由人力行政中心面 谈薪资,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确定薪资。 人 力 行 政 薪资确认 人力行政中心面谈人员于应聘者到岗日签 中心 表 定《录用审核表》。 总经理 6.1.3.3 入职流程:人力行政中心办理入职手续: 填写《员工档案表》、 《员工资料表》→提交 人力行政 员工档案 相关证件资料→录指纹→领取办公用品、工 中心 表 衣和厂牌→入职介绍→与用人部门负责人 用人部门 员工资料 见面→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入职指引人 入职时 表 6.1.3.4 入职指引人必须协助新同事尽快熟悉公司 文化及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等,新同事所 有不明事宜都可咨询入职指引人或人力行 政中心所有人。 6.1 招聘 6.1.3.5 录用权限:主管级以下的录用由人力行政 中心负责人批准,主管级(含)及以上由 总经理批准。 6.1.3.6 本公司不录用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A、被剥夺公民权利者;曾有严重渎职行为者; 人力行政 B、曾服务于本公司,因品行不良,被公司开除 中心 者。 6.1.3.7 对特定岗位作如下界定:IT、司机、财务 入职前须提供担保人;出纳需具备工作所 在地户籍,同时提供担保人。 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复印外借 录用时 流 程 流 程 说 明 6.2 人事档案管 6.2.1 新人档案信息建立:人力行政中心于新人报 理 责任单位/岗位 输出记录 作业时机 到当日为新人建立人事档案(电子档案及纸 质档案)、更新花名册、通讯录、发邮件介绍 人力行政 新人报到 新人。 中心 后 6.2.2 《劳动合同》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入职后,在 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符合法 员工入职 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 后 《竞业限制协议》(部分员工);《劳动合同》 以书面形式签订,双方签字手印或盖章后生 效,《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本人与公司 各执一份;对于公司特殊岗位,公司或负责 人对该职位员工有特别约定的,应在合同上 注明“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 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6.2.3 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由人力行政中心指 定专人负责管理,未经人力行政中心负责人 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 授权,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人事档案提供给 调阅表 管理时 其他人查阅、复印、拷贝、抄写或传出,部门 负责人可以查阅下级人事档案资料,查阅其 他部门员工资料时必须取得人力行政中心批 示方可查阅,并在《人事档案调阅表》上登记 6.2 人事档案管 理 签名。 6.2.4 人事档案的使用:为人力行政中心规范化管 人力行政 人事档案 理基础资料;统计分析公司人力资源现状、优势及劣 中心 管理时 势;为公司人事决策及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6.3 试用期、异 动管理 6.3.1 试用期定义 保密合同 入职时 试用期员 试用结束 须提出是否转正并将试用期考核结果填于 工转正审 前 《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表》交人力行政中 批表 6.3.1.1 试用期员工:从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当天 起,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二线人员须 签订相应的《保密合同》。 6.3.1.2 员工试用结束前 7 个工作日内用人部门必 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复印外借 流 程 流 程 说 明 责任单位/岗位 输出记录 作业时机 心,对不予转正的人员必须提前 5 个工作 日通知当事人,做好离职安排及善后工作 处理。 6.3.2 转正审批流程: 6.3.2.1 一线人员人员转正流程:试用期到期前 5 人力行政 转正审批 中心 时 用人部门 个工作日通知用人部门,跟进试用转正手 续。 6.3.2.2 二线人员转正流程:人力行政中心在试用 试用期员 期结束前的 15 个工作日内下发《试用期员 工转正审 工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在收到试用员工 批表 转正审批表后 2 个工作日内提交试用期心 得体会及个人对公司的建议及想法→部门 负责人与当事人进行是否转正面谈后出具 意见(试用期结束前 7 个工作日)→报人 力行政中心人员面谈及审核后(试用期结 束前 5 个工作日)→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3.2.3 经过上述流程,试用人员不能正常转正 终止/解除 者,由人力行政中心在其试用期满前 5 个 劳动合同 工作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通知单 单》,参照离职的相关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6.3 试用期、异 动管理 6.3.2.4 对于不能正常通过试用期的员工,人力行 政中心负责人招集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检 讨员工流失原因,并制定改善方案。 6.3.2.5 所有员工自试用期满当日起享有转正后的 薪资福利及岗位权限。 6.3.3 异动管理: 6.3.3.1 凡呈报调任或晋升的,部门或个人应配齐 以下资料。拟定调整或晋升职务的工作岗位 说明书;上级负责人对该员工所做的全面 鉴定结果资料说明;具有说服力的事例说 明资料可证明其能胜任新职务的相关资 料;个人述职报告。 6.3.3.2 人员的任免原则:员工实行任人唯贤、用 其所长的原则,以实现优化组合,充分发 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复印外借 所有员工 用人部门 人力行政 人员调配 中心 时 用人部门 流 程 流 程 说 明 责任单位/岗位 输出记录 作业时机 挥全体员工的个人潜能。员工调配遵循的基 本原则:有利工作、合理配置、在不影响正 常工作的前提下,适当考虑个人意向。 6.3.3.3 调配流程:调配的范围包括:因职务任免 岗位异动/ 的变动,因岗位轮换的变动,因某种原因 调薪申请 不适合工作岗位的调动,为解决员工实际 表 困难的调动,为满足员工本人愿望的调动 等。所有员工的调配必须填写 《岗位异动/ 调薪申请表》,由用人部门发起,人力行政 中心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核准。主管 级 (含) 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经理 级 (含)以上人员调动由董事长加签批准, 所有经理级(含)以上岗位的异动(包括 调动、晋升、降级及转正)都必须由人力行 政中心发布《任命书》。具体审批流程见下 表: 6.3 试用期、异 动管理 序号 异动类别 发起 审核 批准 1 调岗 用人部门 人力行政 总经 中心 理 2 人力行政 调薪 中心 总经理 6.3.3.4 员工接到《人事变动通知》后,应按规定 人力行政 人事变动 中心 人事变动 时 用人部门 通知书 要求解除 雇佣关系 的期限办理交接手续和报到。 时 6.3.3.5 凡部门要求解除雇佣关系的,部门负责人 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报人力行政中心负责人 审核→(主管级(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 批准)。 A、该员工过往半年工作表现的书面记录; B、对该员工过往三个月考核结果记录; C、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行政中心合并对该员工 的全面鉴定,陈述书面结果资料。 人力行政 中心 6.4 离职管理 6.4.1 员工离职分为辞职、合同期满解聘、自离、辞 辞职时 离职申请 单 终止/解除 退四种。 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复印外借 流 程 流 程 说 明 责任单位/岗位 6.4.1.1 辞职: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 30 天填写《离 输出记录 作业时机 劳动合同 职申请单》,员工未离职前,不得消极怠 通知单 工。试用期员工辞职提前 7 天,一线人员由 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行政中心批准;二 线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签批、人力行政中心审 核、总经理批准;根据批准意见由人力行政 中心发放《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按 人力行政 程序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 中心 劳动合同 用人部门 续签通知 6.4.1.2 合同期满解雇: A、 凡合同期满的员工,公司需对其作合同期满评 员工合同 期满时 单 估,公司需与其续签聘用合同的,部门负责人 终止/解除 与人力行政中心须提前一个月沟通并就是否续 劳动合同 约达成共识,由人力行政中心出具《劳动合同续 通知单 签通知单》,并签订劳动合同; 6.4 离职管理 B、 合同期满没有续签聘用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人 力行政中心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部门负责人 做好相应准备与安排工作,直接岗位人员由用 人部门评估,间接岗位人员由人力行政中心同 用人部门共同评估,主管级以上(含)由总经 理批准后执行; C、所有不续约之人员由人力行政中心出具《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 人力行政 中心 6.4.1.3 辞退 需辞退时 终止/解除 劳动合同 凡员工有违反公司行为(参照《员工手 通知单 册》),公司有权作辞退处理,并不作任何 补偿处理,由人力行政中心出具《终止/解 用人部门 离职时 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6.4.2 离职程序: 离职申请 6.4.2.1 填写《离职申请表》,交由部门负责人签 表 批,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人力行政中心审 人力行政 批,总经理批准。 中心 离职交接 用人部门 单 财务部 终止/解除 6.4.2.2 离职申请签批后,人力行政中心通知离职 日,当天离职人员到人事领取相关离职单 离职办理 据《离职交接单》、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 劳动合同 知书》,交出所有部门相关资料、工作事宜 通知单 及与其它部门未了结事务办理→经用人部 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复印外借 时 7.0 表单 7.1 人力需求申请表 7.2 应聘登记表(二线) 7.3 应聘登记表(一线) 7.4 薪资确认表 7.5 员工档案表 7.6 员工资料表 7.7 人事档案调阅表 7.8 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表 7.9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 7.10 岗位异动/调薪申请表 7.11 人事变动通知单 7.12 离职申请表 7.13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单 7.14 离职交接表 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复印外借

9 页 579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面谈:将员工的心永远留在公司

离职面谈:将员工的心永远留在公司

离职面谈:将员工的心永远留在公 司 -----------------------------------------------------------------     有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绝大多数企业有一套相对稳定的招聘与甄选制度,但是具有 离职员工关系管理意识并建立了面谈记录制度的不到 10%,而能够根据离职面谈记录 进行数据加工,建立员工流失关键要素分析、流失成本分析,并基于该分析报告着手改 善公司内部管理和组织文化建设的企业不到 1%.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离职员工仍然 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那么,如何利用这些人力资源,使他们在即将离开之时或者已经离 开公司之后继续为公司做贡献呢?离职面谈及面谈信息的利用至关重要。     离职面谈益处良多     三国时期,刘备创业前期的首席谋士徐庶因为老母亲被曹操扣留,不得不向刘备提 交辞呈,刘备百般挽留无果,只得进行最后的离职面谈。面谈气氛恳切感人,刘备不仅 放声大哭,还亲自为徐庶牵马,送了一程又一程,不忍分别,让徐庶感动得热泪盈眶, 挥手道别走了好几里后,忽然想起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急忙打马回转特意向刘备推荐 接替自己的最佳人选,也就是更胜自己一筹的诸葛亮。这就是“徐庶走马荐诸葛”的美 谈,也是刘备所创造的经典离职面谈案例,送走一个员工,但却为他推荐了一个更为 优秀的继任者。 离职面谈是指在员工准备离职或已经离职后即将离开公司时,企业与员工进行的一 种面对面的谈话聊天方式。其目的在于从离职员工那里获得相关信息,以便企业改进工 作和维系与离职员工的良好关系。离职面谈通常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成功的 离职面谈可以给企业带来显性和隐性的双重收获: ■ 维系双方关系。通过面谈,不仅可以融洽公司与离职员工的关系,还可起到挽留核 心员工的作用,而对于企业不想留用的员工,也可以通过离职面谈降低双方的敌对意 识,体现出企业对员工的尊重与关怀,展示企业的大家风范。     ■ 预防不利行为。由于离职者的心态多半对公司不满,一旦离开后可能会有诋毁公司 形象的情形发生,对于企业形象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做好离职面谈还可以预防很多 不利于公司的行为发生,至少可以舒缓员工对公司的抱怨或敌对心态。     ■ 获得真实心声。通过面谈可以得到离职员工的意见回馈,一般情况下,在坦诚沟通 时,一个即将离开的员工是有可能把对公司的看法,包括在职时不敢讲的负面看法讲 出来的。人之将走,其言也真,这些临别之际的心声吐露和针砭之言,是直接、难得的 访谈资料,往往都是公司的不足甚至阴暗面的曝光,有利于公司日后的改进和提高。     ■ 提升公司形象。通过面谈能传达出公司重视员工意见的信息,无论对公司内部还是 对外部而言,都是给公司的正面加分,而且还将企业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的精神通过离 职员工带到别的企业,树立企业以人为本的形象,此举对于增强企业的人才吸引力大 有益处。     ■ 放眼未来合作。员工离职了,并不表示和原来的公司就从此“一刀两断”,互不相 见。通过面谈,可以向离职员工发出友善信号,使其认识到他仍然是公司的“朋友”。 很多时候,与离职员工保持良好关系,还可能为公司带来很多长远的利益,比如新的 客户和市场机会、人才推荐机会,甚至优秀离职员工重新回到公司继续效力等等。     过程管理三大要诀     ■ 人力资源部门高度重视     离职面谈的主要目的包括请员工谈谈个人作出离职决定的原因和想法,对个人发展 的考虑和设想;了解员工对公司、主管和同事的评价,进一步确认离职的真实原因;善 意提醒其应注意到的违约责任、附属协议和禁止条款;关注员工的离职反应;就员工本 人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提供咨询,排除员工对公司的一些误解等。     因此离职面谈是离职管理的关键环节,主导人员原则上应以人事经理为主,而不仅 仅是一个人事专员;或者至少应保证主管级以上的离职员工由经理面谈。对于规模较大 的公司,如果人事经理没有足够的时间保障,则应设立从事离职管理的专职人员。因为, 第一,员工既已准备离职,其面谈过程中必定少了一些顾忌,能够畅所欲言,所有的 话题多会从内心讲出,这样有利于人事经理真正了解公司的管理现状和员工心态,从 而在挽留员工的同时,思考更好的改善办法;第二,人事经理亲自参与面谈,会让员 工感觉受到尊重,员工更会说真话,吐心声。虽然员工的“真话”未必完全正确,企业 也未必会完全当真,但对企业管理来说,必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第三,人事经理亲 自参与面谈,可体现出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即使员工离职之意已不可挽留,仍可通过 面谈让员工对公司心存良好印象,这也是对企业文化的有效宣传。     ■ 多听少说柔性沟通     在进行面谈时首先要注意面谈的时间和地点的选择。面谈地点应该具有隐私性,一 方面不必要让其他员工知晓,另一方面避免被打断和干扰,好的访谈环境有利于让离 职员工无拘无束地谈论问题,例如可以选择在能够让人精神放松的、伴有舒缓音乐的、 空间明亮的咖啡厅,而不是每天都令人紧张压抑的办公室。这样不仅可以预防冲突行为 产生,也不会对其他在职员工造成影响。根据交谈的深入情况时间可长可短,交谈中注 意访谈技巧,不要只是按照事先列出的问题逐项发问,而是要积极地倾听。如果有不清 楚的地方,要仔细询问,也要适时保持沉默,让离职员工有思考的时间。     在事先把握离职真实原因的基础上,了解面谈对象的性格特征,从小节的地方捕捉 面谈对象当时的心理状态,并预期其将产生的反应,以选择面谈切入的方式,并有效 避免面谈过程中出现冷场、情绪激化、失控并导致面谈不能继续和失败的情形发生。首 先可以帮面谈对象倒杯水,先行营造轻松的气氛,以善意的动作卸去彼此对立的立场, 建立彼此互信的关系,同时,在面谈的过程当中,应随时察言观色,设法将自己的立 场与被面谈者站在同一阵线上,专注倾听其所抱怨的人或事。当被面谈者产生防卫的情 形,应该要及时地关心他的感受,不要唐突地介入问题,更不可做任何承诺,最重要 的是要将面谈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之后的分析整理工作。面谈者的角色应该是多听,做 离职者的倾听者,适当提出问题即可;少说,及时做良性或补救性的沟通,必要时给 予指导和帮助。如果离职者是抱着对企业怨恨的心理离开的,可能会是牢骚满肚,对此, 面谈者要尽量听他发泄出来,同时尽可能询问令他不满的原因,以便让企业能够发现 自身管理上的弱点与漏洞,同时尽量消除其中的误会,减少他的抱怨也就为企业减少 了一个“敌人”。     在面谈时还应选好交流的主题,且尽量使之与离职员工利益直接相关,如对跳槽性 质的员工进行面谈应重点了解其辞职的原因和想法,究竟是为了个人发展、学习及家庭 原因,还是对企业的管理模式、管理层的工作风格、团队的氛围、绩效的评价状况、当前 职位工作内容等不满。但无论如何面谈要以企业尊重其个人人格和离职决定为基调,通 过离职面谈抚慰、挽留价值员工,提醒跳槽员工违约责任、保密责任、知识产权等。因此 在对跳槽员工进行面谈时,除了要设置较为轻松的面谈环境以外,更应将重心放在对 员工的人文关怀,了解员工日后的职业发展计划等方面。例如,让员工填写离职原因、 离开公司后的打算、对公司管理的建议和看法、价值追求,以及传达企业对员工的评价 和职业发展规划建议,如果还能向员工表示出可以“好马也吃回头草”的意向,则能 将公司的人文关怀进行得更为彻底。     ■ 及时把握最佳时机     恰当的时间做恰当的事情,把握好面谈时机才能收到预期效果。离职面谈要利用两 个时间点与员工交流,第一个是得到员工离职信息时,因为这个时候许多员工的离职 意愿还不是非常明确、坚定,有时可能仅因某件事情的刺激而萌生去意,此时如能及时 沟通,化解其一时之冲动,往往能使员工收回辞职决定,不至于闹僵以至没有回旋余 地;第二个时间点是员工去意已决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因为此时离职员工再无任何顾 忌容易讲真话。     第一次离职面谈,对于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员工直接上级或同事得到信息后应立 即向其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反映(人力资源部应落实专人负责员工关系管理), 拟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对于欲挽留员工应进行 尽量说服挽留,对于把握不准是否挽留的应先反馈到人力资源部以便共同研究或汇报, 再采取相应措施。     李小姐是一家 IT 公司的业务骨干,因为觉得自己一直表现突出,应该加薪,可是在 公司调薪时间过去后才发现自己的工资单一如既往,于是她马上去找经理理论,经理 告知其工资一直高于其他同事,所以这次调薪没有考虑。李小姐觉得这个道理说不过去, 一气之下和经理争论起来,并提出辞职。经理在李小姐提出辞职后感觉事态严重,马上 向分管副总汇报,该副总找到李小姐,指出经理的说法不全面,并向她解释了本次调 薪的具体标准和比例,然后委婉指出李小姐虽然工作很努力,但最近两个季度的考核 结果都是 B,所以没能列入调薪员工行列;然后再对她提出一些改进工作思路的建议。 听了分管副总在情在理的说明,李小姐先前的火气早已消了一大半,也认识到以前的 自我认识过于主观,还要通过加倍努力来证明自己,也就打消了辞职念头。 第二次离职面谈应由人力资源部主导。主管级以下员工可由员工关系主管或人力资 源副经理进行面谈;主管级以上员工(含主管级)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以上级别的负 责人进行面谈,原则上企业谈话人应比离职者的职级略高,至少应对等。第二次面谈应 技巧性地让离职员工自愿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跟踪管理,创造合作机会。   改进措施凸显价值     根据离职面谈反馈分析的结果采取行动至关重要,因为将面谈反馈转化为行动是离 职面谈的终极目的,而且也是验证和维护此项工作流程重要性及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 离职面谈的后续工作大概有以下三步:■ 检验面谈信息真伪可以把员工在面谈中所说 的,反馈给其直接主管,也可以用其个人基本资料、培训及考核记录进行求证。比如, 根据考核的记录注意到该员工没有某项技能,那么他离职的根本原因就是不能胜任工 作或缺乏培训,而不是他所说的薪水待遇偏低。另外还可以同其他在职员工谈话来验证, 比如,面谈中的离职原因是工作条件,就有必要和仍在该岗位上工作的员工交流以核 实真伪。     ■ 提炼信息输出报表人力资源部门应以月度、季度或年度等为时间单位,将离职面谈 所获的信息、数据进行细致分析,提炼出导致员工流失的关键要素,测算出流失成本, 综合成离职原因分析统计报表,通过分析汇总,全面反应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整体人 事变动情况以及据此提出的改进公司政策、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议,报分管领导参考决策。     ■ 采取措施进行改进离职面谈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减少人事变动和降低员工离职成 本,改进措施就是离职面谈的真正价值之所在。比如,若发现大多数员工对工作条件、 环境非常满意,对其直接主管也无异议,但还是离职不干了,因为公司所付薪水不能 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开销,此时提高薪资水平成为关键。又如,很多员工对考核不满, 致使员工离职,人力资源部门得重新审视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方式等。再如,应该得 到某项培训的员工始终未得到培训导致离职,这时要考虑做好培训需求分析等。笔者曾 经见识过这样一个案例:刚从学校毕业的小王被分配做营销工作,但几个月后就以对 营销不感兴趣而喜欢搞技术为由提出辞职。经过人力资源经理的离职面谈终于了解到小 王辞职的原因并非如此,真实原因是小王刚到公司,对一切都很陌生,再加上师傅老 曾对小王未做详细的指导,使其感到工作也很陌生,孤独且无助,这也是许多新员工 离开公司的主要原因。新员工因为进入一个陌生环境,对环境非常不熟悉,如果公司培 训不到位,很容易让新员工失去信心,为了能让新员工迅速融入公司,消除陌生感, 公司人力资源部要为新员工营造一个热情的环境,并且需要指定师傅对他们进行一对 一指导。此外,企业要善于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社会大背景,分析员工在企业的发展 机会,为员工造一个美好的梦,让他们为了这个梦而努力。有时高薪酬并不一定能长期 留住一个人,而一个梦,一个使命却可以让员工长久地努力奉献。因此公司要不断给员 工提供实现梦想的平台,完善的机制,使其不断成长,忠于企业。 员工离职意味着他的一个职业生涯告一段落,另一个新的职业生涯即将开始。此时, 企业如果能够出面对其既往生涯进行总结、评价,对其新的职业生涯进行必要建议,对 员工来说将是莫大的安慰,是企业对员工个人发展负责任的表现。因此,离职面谈是 “以人为本”的一种体现,既是对离职员工的抚慰或挽留,又是对在职员工的心理安 慰,减少员工的离职给在职员工带来心理波动。企业绝不应该把员工离职面谈看作包袱、 例行公事,而应该高度重视,纳入员工关系管理体系之内,使员工离职后仍然能够成 为公司的人力资源。     附:离职面谈可能问到的问题参考清单     一、对公司的整体感觉     1. 你对公司总的感觉如何?     2. 你的工作是否有足够的机会发挥你的专业所长并有所长进?     3. 你认为公司的工作环境为你的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吗?     4. 你认为公司的报酬体系怎样?     5. 你认为公司的福利计划如何?还需作什么改进?     二、部门工作氛围     1. 你得到有关你的工作表现的反馈了吗?     2. 有关你的工作表现的评价是否客观公正?     3. 你对你的主管感觉如何?他是否具备一定的管理技巧?     4. 你向你的主管反映你的问题和不满了吗?他是否令你满意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5. 在工作中你与同事合作得怎么样?     三、培训与技能提升     1. 你得到了足够的培训吗?     2. 公司本可以怎样使你更好地发挥才能和潜力呢?     3. 你觉得自己还缺少哪些方面的培训?这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4. 你觉得公司对你的培训和发展需求的评估妥当吗?这些需求是否得到了满足?     5. 你对怎样的培训和发展计划最感兴趣?     四、企业文化建设     1. 你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何感想?有更好的建议吗?     2. 你觉得公司该如何改进工作条件、工时、换班制度、便利设施等?     3. 你觉得公司该如何缓解员工的压力?     4. 你觉得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关系如何?应该如何改进?     五、具体离职原因     1. 当你加入本公司时,你一定觉得你能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是什么导致你改变主 意的呢?     2. 你做作出离职决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 你决定离职还有其他哪些方面的原因?     4. 公司本来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可以让你打消离职的念头?     5. 你本希望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6. 你是否愿意谈谈你的去向(如果你去意已定)?     7. 是什么吸引你加入他们公司?     六、其他     1.你离职后是否愿意继续和公司保持联系?     2. 你是否介意公司经常告知你公司的发展状况,打听你的发展情况,邀请你回来参 加公司活动?     3. 当你在其他公司见识到更好的管理办法或经过对照想到对公司更好的建议时,是 否愿意主动与公司分享?     4. 如果有机会,你是否还愿意重新加入公司?

7 页 422 浏览
立即下载
HR必备员工离职面谈样题

HR必备员工离职面谈样题

HR 必备员工离职面谈样题 下面的问题可用于进行离职面谈,也可用于编写离职调查问卷或电子反馈 表格。这份员工离职面谈样题比较完善,企业的管理者可以根据离职面谈的场合 被约谈者情况及公司情况对这些样题进行删减。     在面对面的谈话中,可以用“为什么”来提问以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尤其是 当已获得的答案含糊不清或者过于肤浅时。以“什么”和“如何”开头的问题更 有助于让对方思考和发表真实见解。虽然其中一些样题更适用于针对管理层离职 员工进行的面谈,但是公司应尽量给予所有离职员工发表评论的机会,而不论 他们是什么级别。这样,你将会发现他们是多么见识广博和富有洞察力。 ·你是如何做出离职决定的? ·你决定离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你决定离职的其他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这点对你非常重要? ·在你决定离职的原因中,你最在意的是什么? ·公司本可以采取什么措施让你打消离职的念头? ·你本希望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你觉得有哪些机会本可以预防出现现在的情况或解决好现在的问题? ·你对导致这些问题或导致你决定离职的流程或系统有何看法? ·你对公司将来如何处理好这种情形或解决好这些问题,有什么具体的建议? ·你对公司有何感想? ·你在公司有什么好的或开心的或满意的经历吗? ·你在公司有什么沮丧的或困难的经历吗? ·如果公司提供机会,你本可以在哪些方面做得更好或更多? ·你自己本想承担哪些额外的职责? ·公司本可以怎样使你更好地发挥才能和潜力? ·你觉得自己还缺少哪些方面的培训?这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你觉得公司对你的培训和发展需求的评估妥当吗?这些需求得到满足了吗? ·你觉得什么样的培训和发展计划对你最有帮助且你最感兴趣? ·你觉得公司或部门内的沟通如何? ·你觉得应如何改进公司的客户服务? ·你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何感想? ·你觉得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关系如何?应该如何改进? ·你觉得自己的角色发展或定位适当吗? ·你觉得公司应如何更好地引导你进入自己的角色? ·针对在公司工作不到 1 年左右的离职人员:你觉得公司招聘你的方式如何?与 你进公司时对它的期望相比,现实是如何改变的?公司本应如何改进对你的招 聘,本应如何改进对你的入职培训? ·你觉得公司本应该如何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其他部门或更好地与之合作,以提高 公司的运作效率? ·你对公司对你展开的绩效评估和给出的绩效反馈有何看法? ·你对公司的绩效考核系统有何看法? ·你对公司的激励机制有何看法?你认为它本应如何进行改进? ·你觉得公司应如何改进工作条件、工时、换班制度、便利设施等? ·你觉得公司的哪些设备或机器要更换、升级或没有得到充分及合理的使用? ·你觉得公司对你的管理方式如何? ·你本来想如何改变公司对你设定的期望、目标?为什么? ·你觉得公司存在哪些特别荒谬的政策、制度或指令? ·你觉得公司存在哪些荒谬的资源浪费、毫无意义的报告或会议、官僚作风等?你 能具体谈谈吗? ·你觉得公司应如何缓解员工的压力? ·你觉得公司应该如何让你更好地利用自己的时间? ·公司或管理层有没有在什么方面给你的工作造成麻烦,或使你沮丧,或降低了 你的效率? ·你觉得公司如何才能更好地利用员工的见解和经验? ·撇开导致你决定离职的原因,是什么使你起初决定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事业? ·公司怎样才 能留住好的员工(不再失去像你一样优秀的员工)? ·当情况好转,你会考虑重新回公司吗? ·你是否愿意谈谈你的去向(如果你已经决定了)? ·是什么吸引你想加入他们? ·他们提供了什么重要的条件正是我们这所缺少的? ·如果合适,是否可以谈谈或重新考虑你留在公司的可能性? ·你需要我们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以更好地决定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吗?(很显然, 我们不能给予任何承诺。) ·此外,当公司知道员工将要离职时,在他离开公司前或进行离职面谈前,可以 考虑使用下面的问题创造知识转移的机会。不要等到离职面谈时才问这些问题。 ·在你离开公司前,公司可以如何受益于你的知识、经验、客户联络名单等? ·你是否愿意在离开公司前与经理或接任者或同事举行简短的会议,以便我们可 以从你的知识和经验中受益? ·我们怎样才能让你在离开公司前尽量将知识和经验转移给接任者? ·你将在什么时候,以何种方式将你的知识转移给接任者? ·你即将离开公司,心中不免百感交集,但我们仍真诚希望你可以帮我们理清你 手上的一些重要事情。在让你转移知识方面,我们怎样才能达成一致意见呢? ·如果你愿意在离职前将 xxx(接任者姓名)介绍给你的关键客户,我们将不胜 感激,你愿意帮助我们吗?

4 页 560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面谈的目的及技巧

离职面谈的目的及技巧

离职面谈的目的及技巧 【离职面谈】 1)目的: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以促进公司不断改进; 2)离职面谈也是企业将离职人员的知识和经验转移给其接任者的一次机会; 3)企业甚至可以通过离职面谈,来邀请离职人员为现有团队就如何完成当前项目,解决 现有问题,以及如何进行相互合作提供建议。 【离职面谈的 3 大目的】 1)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以促进公司不断改进; 2)是企业将离职人员的知识和经验转移给其接任者的一次机会; 3)通过离职面谈,来邀请离职人员为现有团队就如何完成当前项目,解决现有问题,以 及如何进行相互合作提供建议。离职面谈是发现和分析离职人员意见的绝好机会。 【离职面谈的 5 大目的】 1)了解离职决定的原因和想法,对个人发展的考虑和设想; 2)了解员工对公司、主管和同事的评价,进一步确认离职的真实原因; 3)善意提醒其应注意的违约责任、附属协议和禁止条款; 4)关注员工的离职反应; 5)就员工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提供咨询,排除员工对公司的一些误解等 【离职面谈应了解的 5 大信息】 1)离职人员离职的真实原因,导致离职的主要事件; 2)离职人员对公司当前管理文化的评价; 3)对公司当有工作环境以及内部人际关系的看法; 4)对所在部门或公司层面需要改进的合理化建议; 5)离职后本岗位后续工作展开的建议以及离职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 【HR 经验:辞退离职面谈时的 5 种禁语】 1)有法律风险的,如末位淘汰; 2)有损人格的,如混蛋等; 3)没有足够证据,如不符合公司任职条件等。员工入职后,惟发现是假学历、假履历的情 况下,才可以用不符合公司任职条件理由辞退; 4)员工的隐私问题,如个人作风问题; 5)个人矛盾,如我觉得……等。 【离职面谈技巧】 在离职面谈中,以“什么”和“怎样”来发问会更有助于对方发表真实见解,如: 1)你决定离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公司可以采取什么措施让你打消离职的念头? 3)公司应该怎样使你更好地发挥才能和潜力? 4)你觉得公司应怎样缓解员工的压力?

3 页 443 浏览
立即下载
规避离职风险

规避离职风险

我们公司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大致是这样的: 1、员工主动辞职: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报相关领导审批(根据具体 情况而定,正常是一个月,有的相对提前一点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了)。 2、公司辞退员工:基本都是一句话,不行就打包走人,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如辞退 一个人,需要开具《辞退通告》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支付相对应比例的赔偿金。 3、无论是 1 还是 2,都得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按要求填写《离职交接表》完成离职交接。 4、针对有签订竞业避止协议的离职员工,确定其竞业避止期限。(目前公司没有做, 后面针对特殊岗位做) 5、开具离职证明(基本没有)。 6、停交社保/公积金/意外险,有必要的还需将员工的离职声明发给相关合作伙伴(目 前没有做)。 7、手续完成,相关离职资料存档备查。 8、根据公司流程,委托签工资条,发放工资。 办理离职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另一种是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 系。就如何规避办理离职手续的风险,我们的做法和理解如下: 员工主动辞职的情形: 大前提:还未到真正确定要离职那一步,就不要轻意办理离职手续。把离职访谈做在 前面,了解清楚员工为什么想离职的真实原因,给予改善尽量挽留该留的员工,毕竟招聘 和培养一名员工不容易,着力提高员工的稳定性,减少人员流失率是我们人事行政部和部 门主管的职责使命。 确要辞职走人的,那就要注意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有员工本人签名的书面辞职申请记录是重中之重。一定要让员工提出书面的辞职报 告或在《离职申请表》上写明申请辞职原因(个人原因居多),并有员工本人的签名确认。 这样做可规避不必要的劳资风险。 2、先申请后交接。离职员工必须先写辞职申请并按规定流程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 手续交接,否则,不予办理。(不写辞职申请就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不妥当,有风险 隐患) 3、先离职交接后结算工资。离职手续未按规定交接清楚,就不算完全离职,不予结算 离职工资。 4、离职交接项目一个都不能少。重点关注“资产、物品、客户资料、货款或欠款、未完工 作或未尽事宜”等的交接,尤其是销售人员和财务人员等涉及公司钱财物、业务信息和客 户资料等方面的员工,一定要交接的清清楚楚,确保相关财物和信息不能带走,相关后续 工作不能脱节或断裂,否则就会出大问题。 5、如有员工名下资产物品丢失找不到、负责货款无法追回上交公司等离职交接异常发 生时,工资暂停发放并追究员工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如何赔偿按公司规定),工资不够扣 的可向员工追讨,以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6、有竞业避止期限,就得按期调查取证,若其遵守需按约定支付竞业避止费。不支付 竞业避止费的竞业避止协议无效,对离职员工将无法起到约束作用,有泄密风险。 7、开具的离职证明中离职原因统一写成个人原因,并尽量与员工提出的书面辞职申请 中的原因保持一致性,这样就前后吻合符应,滴水不漏。 8、离职办理尽量在当月购买社保公积金的规定时间之前哦(如我们是每月 15 前)。这 样就不必再无谓的多买一个月了,节约成本。 最好,为了免责,往往对销售人员、财务人员和公司管理层等重要岗位人员的离职, 需要发一份离职声明给相关客户、供应商及合作伙伴,声明中告知“该员工已于 X 年 X 月 X 日从公司离职,自此,其个人一切行为跟公司无关,请知悉”等字样内容,进一步规避因 离职员工不法行为所引起的连带责任风险。 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大前提:不能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可能引起劳资纠纷。 大原则:主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轻意出《辞退通告》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无论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还是其它情形,尽量与员工和蔼沟通协商解决,一方面即照顾员 工的面子,又能很好缓和紧张的员工关系,化解矛盾,更好地解决问题。 处理技巧:协商成功后要求员工按主动辞职程序办理,从源头上杜绝后期劳资纠纷风 险。 特例:如有确切证据在手,而员工严重违纪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行为构成的负面 影响严重,辞退的教育和警示意义远大于手续办理本身,需要杀一儆百时,那就要果断出 击,辞退员工! 补充说明:其它注意事项和风险规避内容同以上员工主动辞职情形。 合法辞退员工要注意什么 如何做到正确辞退员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 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 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 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二)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 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 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 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 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 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 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 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 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如何合法处罚及辞退违纪员工 一、用人单位处罚、辞退违纪员工的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可 以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损害,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 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 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 用。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 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4、《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 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5、《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 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 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 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 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进行处罚的重要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 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 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 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必要的处罚措施,保证员工履行劳动义务。同时 规章制度也是用人单位处罚员工的重要依据。如果一家用人单位在其日常的生产 经营中,忽视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很可能会产生麻烦。员工会据此要求 用人单位承担没有按照规定而违规解除与其劳动合同的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制定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规章制度中应当对 “严重违反”以及“重大损害”这两个概念进行量化,比如,合同期内累计 5 次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视为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导致经济损 失 10000 元以上的,以利于解雇员工时有充分依据。双重劳动关系是任何一个 用人单位都无法忍受的事情,法律规定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的可解雇,但是怎么样的算“严重影响”,这个难以操作,我们在解雇前还是 先提出改正要求更保险,限令员工在三日内提供与兼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 面证明,如果拒不提供的,予以解雇。  三、收集保留符合举证要求的证据  必须收集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否则败诉风险极 大,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司法实践中由于解雇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通俗的说就是企业要举证 证明自己的解雇理由是充分的,是有确凿证据的,所以在解雇严重违纪员工之 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违纪证据也各 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在该类纠纷中,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以作为 证据:1)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 等; 2)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处罚通知书等; 3)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 4)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 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 5)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 6)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 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 如何收集员工违纪证据呢?收集证据的方法: 1)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 2)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纪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每 次违纪时,企业都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员工签字。如员工不愿在处理 材料上签字,则可以扣罚工资的处罚方式,在工资单上注明处罚内容,由员工 在领取工资时一并签字,并在工资单上注明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 7 日 内提出; 3)对于有违法行为(如赌博、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 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可能是有力的证据。  四、用人单位在对违纪劳动者进行处罚、辞退时应注意操作程序  1、认真仔细调查,查清违纪事实,掌握相关证据。当用人单位确认员工违反了 相关用人单位规定、指引、规章或是程序,具体负责人员就应该进行调查。调查 的时间观念要强。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没有及时、彻底调查会造成延误时间及纵 容员工的假象。同时,如果不及时处理,会造成以后在其他员工遇到类似情况时 更加难以处理。  2、准确适用法律规定。一些用人单位并没有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或是利用法律减 少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风险。而由此造成的结果就是这些用人单位会在其后惊 讶地发现由此产生了高额的诉讼费用并浪费了大量的宝贵时间和精力。  3、要具体适用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行业规范。  4、有工会的单位,应征求工会的意见。  5、要就事实和依据起草简明扼要的违纪处罚通知书或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雇书 的正确填写非常非常重要。一旦打起官司来,法院只会审查企业的解雇理由是否 成立,与解雇理由无关的违纪事实法官一概不管,如果解雇理由不能成立,按 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将向员工支付相对于经济补偿金 2 倍的赔偿金。根据多年 的实践经验,建议填写解雇理由的原则是“宜粗不宜细”。司法实践中很多企业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往往是由于解雇书制作原因造成,很多企业习惯用“开 除”这词,建议大家今后不要使用该说法,而尽量用劳动法的规范说法“解除 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  1800 元!瑞安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了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从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温州市上 调最低月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记者从瑞安市人力社保 局获悉,瑞安最低月工资标准从 1660 元调整为 1800 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 小时工资标准从 15.2 元调整为 16.5 元。   据了解,温州全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 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洞头区灵昆街道为 2010 元/月;洞头区 (灵昆街道除外)、乐清市、瑞安市为 1800 元/月;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 县、泰顺县为 1660 元/月。对应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 小时工资标准则分别调整为 18.4 元、16.5 元、15 元三档。   记者了解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 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 劳动报酬。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 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是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 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 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是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的。用人单位若违反最低工资 标准规定,应发工资额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有权到人力社保部门 投诉。

9 页 469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

员 工 离 职 面 谈 记 录 表 面谈日期: 年 月 部 门 姓 名 职 位 职级 离职 性质 性 别 年 龄 入职 时间 申请离 职时间 访谈 地点 离 职 原 因 1、外部因素:□高薪聘用 □交通 2、内部因素:□薪资福利不佳 □不满领导风格 □工作压力大 □不受重视 3、个人因素:□家庭因素 □职业属性 □志向兴趣不合 □违规违纪 4、离职后计划:□学习 □创业 □出国 流动意向: 日 □主动□被动 □缺乏升迁机会 □无法发挥 □个人成就动机 □健康原因 □无法胜任 □转任它职 □其他: 对工作生活环境的意见及建议(大纲) 1.对公司文化环境的建议包括:培训制度、薪酬体系、考核体系、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等: 2.对部门工作环境的建议包括:在团队中的融洽程度、上级的领导风格和对自己的指导、同 事之间的帮助程度、上级和同事对自己的看法等; 3.对岗位工作的建议包括:工作量、工作分配合理性、工作团队的配合程度、工作成果的受认 可的程度、办公的环境、生活的环境(吃、住、交通)、最开心的事、最不开心的事等; 4.您的职业规划?如果公司如果有更适合您的岗位,请问您还会回公司服务吗? 用人部门填写: HR 部门填写: 离 职 面 谈 记 录 面谈人: 日期: 面谈人: 离职人员填写: 1、整体面谈氛围:□融洽 □沉默 □争执(原因 2、上述记录完整、准确□ 与面谈内容基本一致□ 3、离职人员其它意见与建议: 日期: ) 不一致□ 签名及日期: 说明:此环节在实施前,请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员工的档案基本情况、初步了解的离 职原因等;面谈地点请选择安静独立的环境;根据离职者原岗位重要程度,问题可以适 当增减,但不能少于四个问题。

2 页 441 浏览
立即下载
离职管理制度+表格

离职管理制度+表格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试运行) GZMQ/HRZD-2018- 实施时间 2018 年 6 月 8 日 文件编号 编 制 刘曼丽 修改次数 0 审 核 总页数 共十一页 审 批 版本号 A 文件发文部 门 文件管理部门 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文件使用部门 各部门 保密级别 普通文件 应知人员 公司所有人员 应会人员 公司所有人员 1 04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基础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梦泉公司),保障组织体系的顺 畅运行,调动和引导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梦泉时尚公司远景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执行。若有特例,须由董事长签字认可。 第三条 离职类别与定义 ⑴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⑵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 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 员工: I.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II.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 作的; III.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IV. 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V.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 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VI.公司因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VII. 公司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⑶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根据有关规 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任何赔偿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 除员工: I.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II.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III.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IV.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V.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VI.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VII.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VIII.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⑷ 自动离职(自离):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I.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月度或者年度内累计旷工达到3个工作日,经劝戒无效者; II.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III.辞职申请已经批准、被辞退或被开除的员工,在10个工作日内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⑸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I.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 员工的行为。 II.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 行为。 (6)离职类别与要求 3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第二章 离职实施细则 第四条 离职办理程序 ⑴ 辞职程序 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辞职申请走钉钉流程,逐级审批后。 I.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 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II.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于人事行政部审核;人事行政 部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根据离职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III.钉钉上的辞职申请经最终批准后,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 《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交 接表》,根据表单要求走交接流程。如遇特殊情况提前离职,需出示相关有效证据。 ⑵ 辞退程序 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上司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非员工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 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上司及部门负责人须与被辞退员工 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人事行政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 4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持。参照辞职申请走钉钉流程 ⑶ 开除程序 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上司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逐级审批后,书面通知被开除员工。在钉钉 上发布公告,走发布公告流程。 ⑷ 自动离职程序 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部门须于当天走钉钉流程,以“DING”或“钉邮”的方式报人 事行政部。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由员工本人参照辞职程序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 ⑸ 合同期满办理程序 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人事行政部应在合同到期35天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 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5 天内反馈给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30天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通知员工 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 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通知公司不 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 第五条 离职谈话 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员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 成下列内容: ⑴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 I.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II.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III.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IV.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V.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部门和人事部员工档案。 ⑵员工离职时,人事行政部应与离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I.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II.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III.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IV.工作期间内,离职员工不得拒绝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否则将予以处分。 第六条 离职移交 ⑴工作交接: 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 5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工作移交清单》签字确认,《工作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所在部门保管,另一份存档于人事行政 部员工档案中。具体内容如下: I.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II.经管工作详细说明、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III.培训资料原件; Ⅳ.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类); Ⅴ. 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⑵事物移交: 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I.所领用的办公用品; II. 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 III. 各类钥匙; IV.借阅的图书资料; V.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⑶款项移交 I.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II. 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该部门指定的接收人。 ⑷其他事项 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I.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II.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联合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III.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 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⑸相关部门签字 I.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II.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 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III.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 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 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 IV. 离职人员原则上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如离职人员指定代 理人代办离职手续,须离职人员出具代办委托书,在《员工离职申请表》和《工作交接清单》签有指定代理人 6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的姓名、职位,一并交至人事行政部,并在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V.离职员工若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离职结算 ⑴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⑵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人事行政部共同进行。 ⑶结算项目:赔偿金、工资、未清款项(借支、报销等)、其他扣款等。 ⑷离职薪资发放:根据公司正常发薪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⑸ 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超过离职到期日30 天不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公司有权不发放其未结算的工资。如员工应付、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 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⑹赔偿金: 物品损失赔偿金:2000元以下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2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⑼其它事项: I.在被辞退与开除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根据实际需要,人事行政部要全程监护办理。 II.《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开具。 第三章 离职流程图及附则 第八条 离职流程图 7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员工离职流程图 程序 员工 辞 职 申 请 钉 钉 申 请 辞职 工 作 交 接 填写《工 作 移 交 清单》 离 职 办 理 填写《离 职 交 接 表》 所在部门 审核 人事行政部 总经办 复核 财务部 审批 抄 送 跟接收 人做工 作移交 交接未 完项目 备案《工 作 移 交 清单》 备注 1. 员工申请辞职需先知会部门领 导,然后走钉钉流程; 2. 抄送人事部助理和财务部出 纳; 3. 经钉钉申请同意后,开始进入 工作交接程序; 4. 总经办审批:总经理、董事 长; 1. 工作移交必须在离职前 办理 完,不得遗漏; 2.工作移交完成后方可进入离职办 理程序; 交接财 务项目 交接行 政项目 8 1. 按《离职交接表》上的项目依 部门交接; 2. 各部门交接以部门负责人签字 为准,最后如实开具《离职证明》。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第九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凡与本制度抵触部分,以此为准;在 试运行半年后无问题则正式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附表 项次 名称 表单编号 版本 保存期限 附表一 《员工辞职申请表》 ZQHR-20170615-1 A-0 一年 附表二 《员工离职申请表》 ZQHR-20170615-2 A-0 一年 附表三 《工作移交清单》 ZQHR-20170615-3 A-0 一年 附表四 《离职证明》 ZQHR-20170615-4 A-0 一年 附表一: 员工辞职申请表 9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姓名 部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离职类别 岗位 □ 辞职 □ 辞退 入职日期 □ 自离 □ 开除 年 月 日 □ 其他 辞职原因: 辞职原因 请留下您宝贵的意见或建议,以便今后工作改善: 所属单位 人事行政部 意见 意见 总经理 董事长 意见 意见 版本:A 编号:GZMQ/HRZD 2018-04- 1 附表二: 姓名 部门工 作交接 离职交接表 部门 岗位 离职日期 月 日 含电子版文件,纸质文件、微信群等(可附电子文档发送到接收人和监交人钉钉邮箱中): 接收人/日期: 行政部 □中性笔 支 □名片 □手提电脑 □光碟 □手机及卡 □离职当月应出勤 财务部 地方无财务部人员的,可由当地最高负责人指定接收人。 □报销 元 □借支 元 接收人/日期: 申明 年 监交人/日期: □笔记本 □文件架 □笔筒 □计算器 □固话机 □台式电脑 □电脑密码 □门卡 □钥匙 □U盘 □订书机 □其他 天,实际出勤 天(备注: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 ) 接收人/日期: 部门负责人/日期: □其他 部门负责人/日期: 1.此表为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辞职/离职申请表。 2.辞职人员已熟悉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办理。 3.以上事项办理清楚后,方可离职,未确认签字者,视为自离,后果自负! 4.本人已办理好离职手续,即日起一切事务与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无关。 确认签字: 版本:A 日期: 编号:GZMQ/HRZD 2018-04- 2 10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工作移交清单 附表三: 姓名 部门 岗位 离职日期 年 月 日 保管的各项文件、存放位置、对接人等: 经管工作、具体步骤即完成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脑资料存放完成及保存位置: 未尽事项: 接收人/日期: 监督人/日期: 版本:A 编号:GZMQ/HRZD 2018-04-3 11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附表四: 离职证明 兹有 于 担任 性别: 年 月 一职,并于 (身份证号码: 日至 年 年 ), 月 月 日在本公司 部 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 系,不存在任何劳动纠纷,此后在外一切事务与本司无关。 特此证明。 梦泉时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盖 章)              年 12 月 日

12 页 495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离职应对措施】离职管理中常见的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员工离职应对措施】离职管理中常见的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离职管理 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一、离职概述 离职相关概念区分 开除  辞退、解雇  自动离职、辞职  离职、解除劳动关系  离职类型区分及注意事项 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分 1 、法律性质不同 2 、解除是“主观所致”,终止是“客观所致” 3 、解除具有“偶然性”,终止有“必然性” 4 、行使程序不同 5 、法律后果不同  区分不同离职类型,注意不同的工作重点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因员工过错解除; 2 、非因员工过错解除。 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2 、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三、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 、已书面向员工告知录用条件; 2 、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 、在试用期届满之前考核; 4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在试用期满之前作出。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二、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 案例二: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 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 、公司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是合法的; 2 、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有违纪行为; 3 、该违纪行为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的 案例三: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 用人单位若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 、员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2 、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 、对总大损害进行界定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 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并不会必然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方可解除:(注意:下列条件不是并 列关系,只要符合一个要件就可以)   1 、劳动者同时与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2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五、因劳动者欺诈等原因订立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员工时,应做好审查工作,做好 证据收集工作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被刑事拘留后被解雇引发的劳动纠纷  刑事责任的范围 1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 2 、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用人单位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操作一览表 解除原因 解除条件构成 注意问题 试用期间 1.试用期间; 2.不符合录用条件 1 、录用员工时告知员工录用条件 2 、注意收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3 、在试用期到期前将解雇通知送达 ,明确被解雇是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4 、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纪 员工的违纪属于 严重违纪。 1.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规章制度; 2.明确哪些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纪; 3.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严重失职、营私 舞弊造成重大损 害 1.严重失职或营私 舞弊 2.造成重大损害 1.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作为判定是 否严重失职的依据; 2.对重大损害进行明确界定; 3.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兼职 对完成本单位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经用人单位提 出,拒不改正 1.兼职的证据; 2.造成严重影响的证据 3.提出改正的证据及拒不改正的证据 无效劳动合同 欺诈、胁迫、乘 人之危 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应详细全面收 集员工的信息资料,并妥善保存。 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范围,注意其与行政处罚、 劳动教养等区别。 特别提醒 将解雇的 理由事先 通知工会, 若工会有 意见,应 研究工会 的意见, 并答复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 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 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 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 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一、因员工患病解除  解雇患病员工应符合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1 、首先要确定员工依法享有的医疗期的期限(根据《企业职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2 、期满后从事原工作,若不能从事原工作,则应另行安排工作, 若仍不能从事,则公司可以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二、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  解雇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法定条件和程序 1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 、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 培训注意事项:  调整工作岗位注意事项:  特别提醒:试用期解雇员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 关于末尾淘汰 案例六:“末尾淘汰”引发的纠纷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 案例七: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应注意的问题: 1 、何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2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否足以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 3 、协商变更程序  实际操作注意事项: 经济性裁员 一、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重整”的法律概念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 因上述原因,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 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经济性裁员 一、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程序 案例八、经济型裁员的法定程序 1 、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 2 、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 、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 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经济性裁员 三、经济性裁员的法律保护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律限制 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 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何理解以上规定? 工会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角色 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 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 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 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如何理解 1 、适用范围 2 、何时通知工会 3 、如何理解“通知”的含义 3 、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工会的意见 用人单位非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一览表 解除原因 医疗期满 解除条件 1 、医疗期满 2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 1 、不能胜任工作 2 、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 客观情况发生 1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重大变化 2 、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应注意的问题 解除限制 1 、注意收集保存各 项证据; 2 、做出解雇决定之 前,将解雇理由通 知工会,并研究答 复工会的意见。 3 、提前 30 日书面 通知(或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代通金) 4 、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 同法》第 四十二条 规定的各 类情况 3 、经协商无法变更劳动合 同 经济性裁员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一条规定的条件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 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 理解及问题分析 1 、劳动者辞职,是否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1 ) 劳动者辞职权、择业权的法律保护 2 )辞职申请表? 3 )员工提前 30 日提出离职,企业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 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 )书面形式; 2 )明确个人原因离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 理解及问题分析 2 、高职高管离职问题 案例九、公司高管离职纠纷案 1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也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解除合同吗? 2 )企业如何应对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 理解及问题分析 3 、未提前 30 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 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 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应注意的问题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 理解及问题分析 4 、员工发出离职通知后,是否可以撤销? 案例十:员工发出的离职信函可以撤销吗? 1 )如果公司同意撤销,该如何操作? 2 )如果公司不同意撤销,又该如何操作?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因用人单位过错  法律规定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 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因用人单位过 错  企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1 、关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2 、关于工资支付; 3 、关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4 、关于规章制度; 案例十一、规章制度不合法,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服务期义务吗? 5 、关于合同无效情形; 6 、其他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分类 1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动议; 2 、员工提出协商动议。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优点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及风险提示 1 、什么情况下适宜运用协商解除? 2 、协商解除应注意哪些问题? 案例十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典型案例 三、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 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 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 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合同终止应注意的问题: 1 、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可行吗? 2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 30 天通知? 对于重要岗位的员工,该如何操作? 3 、“三期”女职工、医疗期内的员工合同到期不能终止,是否应续订书面合同? 4 、如何得知员工不愿意续订合同,该如何操作? 5 、员工已满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6 、合同到期未及时终止,有何法律风险? 7 、职业病员工离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案例十三 案例十四 四、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概念区分 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 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过 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量 的金钱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又称为损害赔偿。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一方违约后向另一方 承担的违约责任。  三者主要区别: 1 、法律性质的不同 2 、构成要件上的不同 3 、责任主体不同 4 、责任计算方式不同。 经济补偿金 一、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 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1 、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何理解上述规定? 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2 、相关法律问题 ( 1 )企业合并、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 2 )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 ( 3 )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入职,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否可以计算? ( 4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理解 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 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 行。 1 )劳动合同解除; 2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3 )用人单位非法解雇: 4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1 、基本规定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平均工资 2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 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 数计算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 3 、统计局关于工资的范围规定 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生活补贴、住房 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不列入工资范围的项目: ( 1 )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 生育补贴等; ( 2 )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 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 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 经济补偿金 五、经济补偿金上限规定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 超过十二年。 特别提醒:该规定与劳动部之前发布的规定不一致 经济补偿金 六、江苏省的特殊规定  关于《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 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答复(省人大法工委函) 苏人法工函 ( 2002 ) 43 号  适用条件 1 、 2002 年 5 月 12 日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 止劳动关系时,如果职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企业不同意续订的,企 业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向职工计发其 2002 年 5 月 12 日之前 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工 不同意续订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 1999 年 8 月 27 日之前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即使是劳动合 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订 的,也应当计发经济补偿金。 3 、 2002 年 5 月 12 日之后 ( 含当日 ) 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 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可以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另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经济补偿金 六、江苏省的特殊规定  计算标准 1 、 1999 年 8 月 27 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企业平 均工资的补偿金,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 发给一个半月本企业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2 、 1999 年 8 月 27 日至 2002 年 5 月 12 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 给本人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为劳动 合同终止前或 2002 年 5 月 12 日以前本人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 包 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 。 3 、对于 1999 年 8 月 27 日前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已经达到或超过 十二年的,企业可以不再计发 1999 年 8 月 27 日至 2002 年 5 月 12 日这一时间段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演练题  刘某于 2001 年 4 月进入苏州某外资企业,月工资为 2000 元,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后,实 际每月支付 1500 元。从 2007 年 1 月开始,刘某工资调 整为 6000 元每月,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 险后,实际每月支付 5000 元。 08 年 1 月开始,刘某工 资调整为 7000 元每月,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 会保险后,实际每月支付 6000 元。 2008 年 9 月,刘某 因病住院,公司每月支付给刘某病假工资 3000 元,直至 2009 年 3 月。医疗期满后,刘某仍在医院住院,无法返 回工作。公司遂依法解雇了刘某。  问: 1 、公司应向刘某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2 、若刘某未患病,劳动合同于 2009 年 5 月到期,公司终止了 劳 动合同,公司应向刘某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支付一览表 离职 类型 协商解除 经济补 偿金 具体法律规定 企业动议解除 有 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员工动议解除 无 因员工过错解除 企业单方解除 解除 单方解除 终止 有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六条第(三)、( 四)项 非因企业过错解除 无 因企业过错解除 有 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企业不续约 有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员工不续约 无 员工单方解除 合同到期 非因员工过错解除 无 企业破产、 提前解散 有 其他 无 第四十四条(四)、 (五) 第四十六条第(六)项 赔偿金  赔偿金的法律概念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 或过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 数量的金钱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又称为损害赔偿。  赔偿金的表现形式 1 、法律规定的赔偿金; 2 、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 3 、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 赔偿金 一、法律规定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 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 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 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 二、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订立、解除的有关规定,对劳 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 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 三、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 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有权要求赔偿吗?  企业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1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2 、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赔偿金 四、赔偿金的计算 主要讨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所规定的赔偿金。 1 、法律规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 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金。 违法解除或终止包含两个方面: 1) 不符合法定解除、终止条件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2 )不符合法定程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经济性裁员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或在单方解除之前未事先将解雇 理由通知工会等。 赔偿金 四、赔偿金的计算 2 、赔偿金年限如何确定 案例十五、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纠纷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 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 起计算。  需要注意:并不是支付了赔偿金一定能解除劳动合同。 违约金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 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 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 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 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 二、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三、违约金的限额 1 、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有限制) 2 、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无限制)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一览表 法律性质 经济补偿金 法定赔偿 赔偿金 违约金 法定、补偿 约定赔偿 构成要件 责任主体 金额计算 符合法定情形 用人单位 月工资 * 工 龄 违反法律规定; 存在损失; 用人单位 存在过错; 因果关系 劳动者 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 同的为 2 倍 经济补偿。 其他情况为 实际损失 用人单位或 有约定,且约定 劳动者(后 合法 者较多) 合同约定, 但违反服务 期的违约金 有法定上限。 五、离职手续 一、法律规定 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 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文书制作 1 、重要性 1 )是区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类型的依据 2 )是处理劳动争议的证据 离职手续 2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文书的制作要点 ( 1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制作要点: 1 )明确解除协议是哪一方提出的。这关系到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2 )解除协议可以不必说明理由 3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解除时间 4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员工的离职交接内容、交接期限 5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金额大小,支付 时间(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支付),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应 明确债务何时履行。 6 )最后一期工资结算至何时、何时支付 7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员工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8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双方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经依法履行了所 有法定义务,协议签署后,双方之间就劳动权利义务不再存在任何 纠葛。 离职手续 ( 2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辞退通知制作要点 1 )明确解雇的事实与理由。这涉及到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例如,依据公司的员工手册第几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第几条的 约定 注意:解雇理由一定要与事实相吻合 2 )明确解除生效时间。这涉及到劳动关系何时结束、工资结算等; 3 )明确最后工资结算期间及支付时间; 4 )明确离职交接手续、交接期限 5 )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数额是多少,如何支付 6 )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明确债务履行期限 离职手续 ( 3 )终止通知书制作要点 1 )明确终止理由(如员工合同到期后不愿意续订,应事先取得相应的 书面证据,并在通知书上写明) 2 )明确终止时间 3 )明确离职交接手续、交接期限 4 )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数额是多少,如何支付 5 )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明确债务履行期限。 离职手续 3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文书的送达 1 )直接送达; 2 )邮寄送达; 注意:在快递单上写明“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或 “劳动 合同终止通知” 离职手续 三、离职手续具体内容 1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2 、薪资结算、支付 3 、经济补偿金支付 (工作交接办好后支付) 4 、出具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 1 )离职证明不同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 2 )离职证明应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5 、转移社保关系、档案 6 、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7 、安排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健康检查。 离职手续 四、常见误区及风险提示 1 、以各种理由拒绝为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案例十六、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的劳动争议案 2 、劳动关系解除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在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 企业若需要这样操作,双方之间应有约定 3 、对于竞业限制员工,在离职时一次性给与离职员工补偿金。 法律规定的补偿金应在离之后每月支付。 离职管理 五、建立离职管理体系 1 、从离职原因出发,建立科学的离职原因管理机制 ( 1 )对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应注意审查员工离职的原因与理由 ; 1) 员工提出离职的,应要求员工明确因什么原因提出离职 2 )员工提出离职的,应注意保留书面文件 3 )劳动合同到期续订时,员工拒绝续订的,应注意保留书面证据 4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协商解除的,应在协议中写明 ( 2 )对于解雇性离职,要加强证据的收集管理,避免非法解雇。 离职手续 2 、从离职程序出发,建立科学的离职程序管理机制 ( 1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因个人原因,则提前 30 日 (试用期 3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 ( 2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 1 )企业非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员工, 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2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做出解除决定之前,应事先将解雇理 由通知工会,对于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应研究并回复工会。 ( 3 )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文本要求员工签收 离职手续 3 、从离职交接出发,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离职交接管理机制 1 )与员工约定工作交接的相关内容,或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理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 作交接”。 2 )在离职交接完毕后,再行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促使员工与企业进 行工作交接。 离职手续 4 、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1 )因离职发生纠纷时,企业不宜就此拒绝向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办理 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否则,可能导致员工因此提起劳动仲裁申 请,企业将面临承担违法责任的风险。 2 )出具离职证明等书面材料时,要求员工签收,员工不签收或无法签 收时,应及时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将材料寄送给员工。 六、跳槽员工的管理 一、事前管理 二、事中管理 三、事后管理 谢 谢!

68 页 494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辞退】劳动关系管理与员工离职操作技巧

【员工辞退】劳动关系管理与员工离职操作技巧

劳动关系管理 与员工离职操作实务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1 主讲人 韩智力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 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主任 客座教授 副所长 客座研究员 法律事务中心 2 企业培训服务客户代表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 中国电子、中国石油 松下电器、通用五菱 格力空调、美的集团 武汉烟草、四川烟草 华北油田、广东邮政 山东人寿、中关村科技 晋煤集团、水电十一局……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3 提纲 劳动关系管理的关键环节与问题  员工离职的法律程序设计 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运用  开除、除名、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关 系  违纪离职的操作误区和争议预防  非违纪离职的必备要件和转化使用  违约金的约定与未来立法调整的对策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4 我国劳动关系呈现新趋势   1 、员工关系日益脆弱化 北京某单位领导被八年前解雇员工报复  2 、劳动关系全面、快速劳务化 中国劳务派遣第一案  3 、群体性劳资冲突持续高发化   集体劳动争议持续高比例递增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5 基本判断  劳动关系的不平衡性突出  拖欠工资、收取押金、违约金等现象普遍  劳动关系的对抗性显性化  维权意识突出,敬业意识下滑  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增强  各种劳动关系形态使劳动形式感减弱,权利义务履行 难度增加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6 企业劳动关系关键环节  劳动关系建立:权利义务约定期  —— 义务员工录用、缺少法律责任条款  劳动关系存续:权利义务履行期  —— 岗位调整、加班费支付、绩效评估  劳动关系终结:权利义务冲突期!!  —— 经济补偿、末位淘汰、竞业禁止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7 员工离职的关键词  1 、经济补偿金:  —— 解除方式和理由  2 、违约金:  —— 解除的提出方和约定  3 、保密和不竞争:  —— 岗位和特殊约定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8 员工离职的流程设计        根据难易程度排列流程—— 一、违纪离职流程:对抗性和法律性 二、非违纪离职流程:人性化和团体性 1 、终止劳动关系: 2 、解除劳动关系: 1 )员工提出解除: 2 )企业提出解除: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9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 终止是劳动合同自然失去法律效力的情况  解除则是提前使劳动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 解除或终止是劳动合同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者的法律含义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10 案例  诺基亚中国公司市场部职员吴某的劳动合同于 2003 年 7 月 31 日到期。诺基亚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6 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她合同到期不再续订,工资截 止日为 2003 年 7 月 31 日。吴某接到通知后情绪激动, 造成办公秩序混乱。 2003 年 6 月 9 日,吴某接到公司 另一份书面通知,告知她 6 月 6 日已通知内容,并要 求她自 2003 年 6 月 9 日起,不得到公司办公区域上班, 在保安监管下交出门卡、信用卡、网络密码等物品。 吴某聘请律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请,认为 公司实质上是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劳动者已经无法履 行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要求公司支付提前 30 天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 补偿金,共计 26 万余元。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11 企业备忘录 1 、判断的依据是劳动权利义务是否终结  2 、管理容易产生混淆,必须注意细节  3 、欲速则必不达  4 、问题员工处理尤其不能有问题  5 、思维定势必须当作风险考量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12 员工离职的几种状态 1 、他杀  2 、谋杀  3 、自杀 员工过错离职 员工无过错离职 员工辞职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13 员工过错处理的形式和关系 行政处分  解除劳动合同  除名  开除  罚款  辞退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14 员工过错离职类型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非过 错)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 造成重大损害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15 他杀案例一 : 该公司企业员工年龄普遍在 20 岁 至 25 岁之间,主管年龄也不大。  近期一名主管向公司管理层投诉,称其 一名下属陆某将其殴打鼻青脸肿,公司获 悉后鉴于公司内常常发生打架事件,如今 主管也被打得鼻青脸肿,公司规章制度规 定在公司内打架一律解聘,于是公司立即 作出了解聘员工陆某的决定。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16 过错离职的举证责任 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 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17 他杀案例二: 范某是某饭店仓库保管人员,某日 其在值夜班睡觉中,小偷进入仓库,盗走 电视机一台。饭店经过调查,认为范某在 岗睡觉,造成财产损失,属于严重违纪, 遂作出了解聘决定。  范某不服,认为自己在岗睡觉是不对, 但是睡觉不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而饭 店仓库库房玻璃损坏没有安装,属于饭店 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所以造成损失应该是 玻璃安装问题,解聘处理明显过重。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18 他杀案例三: 唐某是某日资企业总务处经理,负责公司人事行政 工作。后唐某组织该企业部分员工成立了企业工会, 唐某被选为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后,唐某即积极 维护员工权益,针对公司违法事件向有关部门举报, 并支持和代理公司员工就权益维护与公司仲裁和诉讼。 此后,唐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公司自备水井卫生不合 格。卫生检疫部门经过检查发现该公司卫生许可证没 有及时年检,遂作出罚款 5000 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这种情况,公司认为唐某在任总务处经理期间 负责卫生许可证年检工作,由于其工作失职,导致公 司被行政处罚,蒙受经济损失,便以唐某严重失职, 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19 违纪解聘三确保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 证据  规章纪律明确,法律政策清晰  —— 依据  完善履行法定或约定程序  —— 程序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20 违纪员工通知的有效送达 直接送达:如何让员工签收?  邮寄送达:如何证明内容?  公告送达:如何确认效力?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21 小结 违纪离职需要“三思”  违纪离职属于高对抗性,优先选择风险 系数低的方案;  不要急于求成,往往退一步处理成功, 快一步功败垂成。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22 员工无过错离职类型 医疗期满  不胜任工作  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 经济性裁员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23 医疗期满解除的七要件 1 、法定医疗期满 2 、不能从事原工作 3 、新安排工作也不能从事 4 、劳动能力鉴定(非所有程序) 5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6 、支付经济补偿金 7 、支付医疗补助费或额外医疗补助费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24 建议慎用!! 1 、与企业文化相悖 雪中送炭还是落井下石?  2 、经济性较差 / 投入产出不符  3 、采用更加有效益的举措  4 、尽量采用一次性处理方式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25 不胜任工作解除的五要件 1 、不胜任工作 2 、培训或调整岗位 3 、考核仍然不胜任 4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5 、支付经济补偿金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26 谋杀案例:  某公司员工,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公司在参加竞标中失利,该员工负 责的一家长期客户流失。公司遂以客户流失, 岗位不再存在为由安排员工待岗。在此期间, 公司安排员工到另外一个部门进行试岗,但 该员工没有通过试岗考核,未能实现上岗。 此后,公司又为该员工安排两个岗位,均被 该员工拒绝。后,公司即以不胜任工作为由, 提前 30 日通知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27 建议转化使用!! 不胜任转化为协商离职  要求是必须有不胜任的前提  面谈和以人为本是关键环节  补偿是重要手段  转变一个观念:不胜任还要给钱?  记住:离婚了,欢迎常回来座座!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28 谋杀案例: 某跨国公司计划裁员,由于员工 潘某的合同即将到期,于是公司与其协商 不按照正常终止程序终止而是解除合同、 支付经济补偿。于是,双方签署离职协议 书,潘某领取了经济补偿。 后潘某进行体检,发现患有脑瘤。 于是员工潘某翻悔,认为签署解除合同协 议时不知自己是患有重症,属于重大误解, 要求认定离职协议无效,继续履行合同并 享受医疗期待遇。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29 客观情况变化解除的四要件 1 、客观情况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无法达成协商变更 3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4 、支付经济补偿金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30 谋杀案例四: 某公司在外地有一家企业,目前 想将其并入广州企业,但有将近 300 名 员工。公司遂发出通知,以客观情况变化 为由解除了 300 人的劳动合同,并支付 了高于国家规定的经济补偿。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31 建议科学使用 属于一种经营自主权  自主经营不等于随意经营  应该将运营思路与员工沟通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32 小结 1 、非违纪离职心理难度较大;  2 、体面离职应成为管理基本文化;  3 、部分情况下,离职或许不是最经济选 择,需要重新考量;  4 、新的方法和工具值得借鉴。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33 考试案例:    六名员工与广西某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后该 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新设立了一家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对所有投资公司实行紧密管理,六名员工 与其他员工一起被安排在股份公司工作。 此后,六人集体突然跳槽至广东某私营企业任 职。由此给股份公司造成巨大直接经济损失,股份 公司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赔偿直 接经济损失 98 万元。仲裁裁决 6 人赔偿 98 万元, 6 人不服告至法院,结果被判赔偿 108 万元。 最后, 6 人将股份公司告至最高法院。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34 答案提示 1 、不是工作就建立劳动关系;  2 、不同法律关系需要适用不同法律调整;  3 、最佳预防方案是事先约定特殊法律关 系的调整。 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35 如果要真正了解希腊的历史,必先了解希腊的神话。希腊神话是经历几千 年长久不衰的人类文化瑰宝,也是欧洲最早的一种文学形式。它在欧洲乃 至世界的文学史上,地位都是很崇高的。 希腊原始的居民,由于处在那个久远的年代,当时的知识显然还不足以解 释复杂的自然现象,又觉得在大自然面前,人类非常渺小。这么一来,他 们就会臆想出各种神灵来,认为是神灵掌握着世间的一切。 但是,希腊神话中的神,与我们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相比,形象大不相同。 在中国的神话里,只要是神灵,除了主宰人间事务之外,从个人形象讲, 基本都是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任何缺陷的完美形象。这样的形象,很大程 度上鲜明地把“神”和“人”清楚地区分开来,让人觉得神是遥不可及且 完美无缺的。但是希腊不一样,他们的神是高度人格化的。也就是说,除 了拥有超越人的能力之外,希腊的神与一般的人类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 也有七情六欲,也会嫉妒、仇恨,也会因为一件小事就起争执,并不是完 美无缺的道德模范。希腊神的生活是无拘无束、 ** 形骸的,不会像东方 的神一样等级森严,压抑拘谨。他们虽然认为有神的存在,但从他们的神 话里,我们能够深切地体会到古希腊人无拘无束、热爱自由的性格。 需要说明的是,希腊神话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神的故事,一部分是英雄 传说。这一部分主要讲的是神的故事,至于英雄传说,后面会提到。 下面我们就得大致介绍一下希腊神话大致的情况: 世界形成之前,一片混沌,经过亿万年的时间,天地以及日月星辰、风雨 雷电之类才慢慢形成。基本上各个国家的神话都是这么个套路,咱们中国 的盘古开天地之前,也是“一片混沌”之说。“混沌”这个词,指的就是 在神话中,天地尚未分开,混成一团而又无边无际的状态。 23/2/7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36

36 页 545 浏览
立即下载
工作中最常遇到的50个离职风险难题

工作中最常遇到的50个离职风险难题

工作中最常遇到的 50 个离职风险难 题 1、公司规定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怎么加强员工工作交接比较 好呢? 支招: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申请,其实重在让员工有个离职要提前申 请的意识,如果 真有员工离职了,建议首先和员工积极沟通,原则上只要完整得将工 作交接完即可,将各项工作明细列清楚,都有接交人。 2、电子行业在订单不稳定的情况下,怎么能留住人? 支招:多搞些人文关怀,包括伙食,住宿以及基层主管对员工的关怀。 公司建立之初,薪资以固定工资占大部分,保证员工的安全感为佳;公 司发展稳定后,浮动工资占大部分, 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为佳。 3、离职的员工每月给公司代缴的保险金额。请问这对公司会有风险吗? 支招:有的,员工若发生工伤,或者患病,需要享受保险待遇,则会出 现一些问题。另外,有劳动关系才有办法交社保,所以这个肯定是有风 险的。 4、司强制性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员工坚决不缴纳,公司只有和员工 签订协议, 协议上备注如果出现意外由员工个人承担,并补给员工一 部分钱,但是这个如果申请仲裁,企业一定败诉,企业应该如何规避? 支招:与员工充分沟通,让员工理解社保就像个税一样,是法 定义务,且是对个人有很多保障的。然后,依法缴纳社保,依 法控制社保成本。 5、如何能够将财务经理解聘,又不会给公司带来麻烦? 支招:只要公司财务没有违法的地方,他敢泄露,那就涉嫌泄露公司商 业秘密了, 严重的可能触犯刑律的,这一点跟他讲清楚,相信他就不 敢再纠缠了。但是,如果公司财务方面本身有问题,那就有些麻烦了, 得告诉他,如果他泄露,他自己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如此寻求一个平 衡点,大家协商解除比较好。另外,退休的话,是法定终止情形,不是 公司不要他,是法律规定的要终止,这一点也可以跟他说清楚。 6、类保险办理中,要当月 5 日--25 日办理下月生效,当员工出现 在月初月底离职的时候,公司需要多交纳一个月的保险。但劳动法规定 不能压员工的钱。如果员工月初离职, 在岗时的工资不够扣,应该如 何更好的避免这个风险呢? 支招:只要是根据地方规定办理手续,如果出现多交,不会认为公司违 法克扣员工工资的。员工月初离职,工资不够扣的,这种情况,一般建 议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 注意终止时间不要出现在月初,而 尽量安排到月末。如果已经发生这种情况,则只能跟员工沟通让员工自 己再掏一部分钱,员工不愿意的,就只能公司承担了。 7、企业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来解除与员工的劳 动合同,如果事实符合企业是不需要赔偿的,但实际上企业证据不足 以证明员工违反而造成员工离职, 应该怎么依据《劳动合同法》来 判赔呢?这种由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离职情况怎么才能有效避 免? 支招:公司想用好这条法律,首先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系统化的有效规 章制度,再者也需要注意在处理时保留证据材料,事实情况确认清楚 后再来处理。 8、司多年未改变福利制度,后来员工一致要求增加房屋公积 金,请问该以什么样的方法争取公积金比较合适呢? 支招:如果当地政府要求强制缴存公积金,人资需要和老板去 沟通,为了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缴存公积金。 9、改善员工关系,有什么样的技巧,需注意什么? 支招:与员工沟通,有很多种形式,员工座谈会只是其中的一种。要 做好沟通工作, 关键还是在日常的时时沟通,并且结合其他日常管理的各个方面,给 员工多方面的支持,在企业合理范围内,切实解决他们的需求。 10、员工离职给了 2 份离职证明他,会产生什么法律风险? 支招:公司要注意审核其提交的材料,核实真实性,否则可能 会存在雇佣与其他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的风险。 11、辞退员工有什么技巧? 支招:制度合法、证据材料明确、处理程序正确,做好沟通工作 12、员工离职不按提前一个月申请办理,不辞而别,过一段到 劳动仲裁部门,说公司拖欠工资,如何办? 支招:员工未按规定离职,公司也应当主动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完成工资结算、社保、档案材料转移等手续的办理,而不是等着 员工 13、做为公司人力管理,但是公司确系存在违反劳动法的地方,比如 未给员工上保险。部分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且屡次向高管层反映问 题建议规范管理,未被采纳。如果人力管理从这家公司辞职的话,去 仲裁公司,其中利弊如何划分呢? 支招:作为企业员工之一,有权利也应当向企业提出有效合理 的建议,也有权利根据自己来判定去留问题。是否需要仲裁, 则要视自己本身权益受损的情况来定。 14、为了改善员工关系,企业实行新员工座谈会、老员工座谈会、离 职面谈,可是很多员工都很敷衍,还有提出的问题比较尖锐、敏感, 一时解决不了,请问老师, 开展这类面谈,有什么样的技巧,需注 意什么? 支招:开会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但是开会时,一定要有一个主会 人,进行方向的引导。出现敷衍情况,更重要的是把文化做好。员工 的心态管理好。方向的引导在会上最为主要 15、08 年后签订两期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二期合同到期后,员工愿 意续签,但企业想终止劳动合同。请问企业能否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赔偿的标准是在一年一个月, 再多加一个月? 支招:关于这一点,目前存在一定争议,但上海比较明确,企业可以 终止,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在上海,可以终止;如果在外地, 则暂无明文规定。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也是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 16、招募未离职人员都有哪些风险? 支招: 员工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7、如果十年前在单位工作了一年多,有签劳动合同,没交社 医保,是否可以提起劳动诉讼要求单位补缴社医保? 支招:补缴不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但已过时效 18、我们公司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比如:入职 8 人,离职 7 人,离职率 偏高。 原因各种各样,但是公司的原因我们分析是:入职后部门的关心 培训不到位,人事和领 导和部门做过沟通,但是部门领导坚决不承认, 领导不相信离职员工的理由,我 们该如何去做,才在领导面前具有说服 力? 支招: 可以考虑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可能的话,让领导一起参 加。 19、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打申请,但是员工离职提前几天说离职,公司 就给办理离职了,这样是否有风险? 支招: 离职流程办理时注意,最好能和员工签订离职协议。 20、员工风险金 是否合法收取,自动离职可否取回? 支招:如果是入职押金性质的,则不合法,随时可以要回。 21、如果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又不批准,员工在一个月后强行离开公司, 公司可以补发工资吗? 支招:辞职无需公司批准,通知公司后,满三十日,劳动关系解除, 工资 该正常发放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 22、员工自行缴纳社保,单位报销费用,员工离职应如何签订离职协议降 低单位 风险? 支招:这种方式本身就违法,社保属于国家强制,涉及到国家利益。 这种做法是 违法 的,所以这个风险很难控制,基本就是看公司的运 气了。如果员工确实自己去缴 纳了保险,那么公司被投诉的几率相 对较小,风险相对小些;如果员工自己没交,那么公司就需要给员工 补交,并且承担滞纳金。 23、员工自行缴纳社保,单位报销费用,员工离职应如何签订离职协议降 低 单位风险? 报销时要让其提供凭证并保留证据,离职时签订声明,没 有这方 面纠纷? 支招:社会保险,是公司与员工共同向国家承担的一个缴纳义务。公 司与员工签订协议说无此纠纷,并不足以消除风险,因为国家并不认 可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协议。 24、有一在孕期的总经理助理,在公司服务三年多,老板非要炒她鱿鱼, 还声称可以赔偿,请问该怎么赔? 支招:协商解除,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5、如果员工离职,没有和公司打招呼,直接走人了,这种情况工资 怎么处理? 支招: 发放至该员工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6、如果员工离职,没有和公司打招呼,直接走人了,这种情况工资怎么 处理?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支招:目前的劳动合同法中,已无“自动离职”一说。 27、员工 5 月 15 日提出离职,领导谈话后,员工说考虑下,五天后 5 月 20 日和领导确定离职,那么按 30 天内提出可以离职,开始日期是按 照 5 月 15 日计算,还是 5 月 20 日计算? 支招:根据员工书面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时间来确定。 28、网上如何办理企业员工辞职? 网上能办理吗? 支招:网上办理比较难以保留证据,建议还是以纸质的文件形式进 行。 29、员工未提前 30 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劳动者 违法解除? 支招:对的,这就是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 30、请问如果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关 系, 企业是否应支付员工补偿金,如何支付?(未提前 1 个月与员工协商是 否续签问题) 支招:需要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一年 工龄一个月工资。除江苏、北京等少数地方外,合同期满无需提前一 个月通知。 31、员工未按规定离职,未进行交接就走了,公司不给发当月工资是否合 法? 支招:不合法。员工不做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要求其赔 偿。对该损失赔偿,可从其工资中扣,但所扣数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 的 20%,扣完后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2、员工辞职书已经批了,结果还未办手续就出车祸了,现在要保险赔偿, 单位出具工资证明有风险吗? 支招: 虽辞职,但尚未到离职日,则依然是公司的员工,出具证明 并无大的风险。 33、员工休完产假回司,公司以原岗位有人顶替为由与其签订了变更协 议,请问该员工如何维护其权益? 支招:跟公司多多沟通吧,你所在的岗位,公司也不可能空着三四个 月的,这种情况 下,需要多多沟通的。 34、像我们公司有些人员是因为违反了公司的规定,需要辞退的。公司就 直接给张离职表格,让别人填写,按整理流程办理,这个有什么风险么? 支招:需要通知到本人的。 35、员工只是口头通知要离职,然后消失不见,而且联系不到本人,这种 情况下应该如何操作? 支招: 旷工,然后按照贵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处理。 36、员工给公司请丧假,但是部门领导没有批,员工就自己回家待了 3 天,公司按旷工 3 天处理,辞退了员工,合理么? 支招: 丧假是法定假,为何不批呢?该给部门领导培训培训了。 37、员工离职后,需要开具离职证明,这个证明是公司必须 开具的么? 支招:是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公司的法定义务。 38、不知道我今天的问题还能否得到您的解答,企业员工无故迟到、不辞 而别,通知本人到公司办理离职相应手续也不来,为了防患员工反咬一口 比如“说自己是被企业口头解雇的等情况”,企业该做怎样的防患工作 呢,企业内部电子系统资料好似不能作为证据,初了将公司的处理函邮寄 到员工的通讯地址保留邮政回执单外,能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本人 呢?还有没有别的方法呢? 支招:这种情况,可以考虑按照旷工处理的。然后按照旷工辞退的流程来 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电子邮件发送相应函件,作为证据材料的话,证明 力不是很高,建议还是以 EMS 快递的形式寄送。 39、提起法律诉讼的时效性是多久? 支招: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原则上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 40、招聘员工时,公司要求员工出具与前单位的《离职证明》,员工无法 提供,日后会有法律风险吗? 支招: 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原单位人资电话进行查证。 41、目前部分企业会在试用期不给员工上保险,员工离职后,想要公司补 交 3 个月试用期的保险,应该准备哪些材料比较有说服力啊?(签订的合 同、离职证明期限并不包括 3 个月的试用期) 支招:这个比较难,除非公司有办法证明员工那三个月与公司建立的不是 劳动关系。但是,员工手头一般都会有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单,所以公司 在这一点上不太容易说服社保机关。依法,社保自建立劳动关系时起,就 应该依法缴纳的 42、如果是员工离职了,但他还想让公司给他缴纳社保(社保的钱,全由 他自己出),这样公司会存在风险不? 支招:建议不要同意。会给未来企业带来一定风险。容易引起不必要的劳 动纠纷。 43、如果是在试用期内,赔偿应该是怎样的啊? 支招:只要是违法解除,员工都可要求恢复关系;若不要求恢复,都是支 付双倍补偿金作为赔偿金。试用期内,一般也就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金。但赔偿金的前提是员工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 合同。 44、我们也遇到这样的问题,员工提前一个月交离职申请,但是在这一个 月里面 什么事情都不做了,这很影响其他人的情绪,但是又不能让他立 即办理离职手续,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支招:如果工作已经交接完毕,建议其请假回家。到正式离职日当天来走 最后的流程即可。 45、员工提出离职已经一个多月,一直不来上班也不配合任何交接,且把 自己电脑给格式化了,导致他的工作无法让其它人接替,请问公司该如何 处理? 支招:员工没有正常交接,且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可以按照公司相关规 定,要求其进行相应经济补偿,严重者,可以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46、员工年前十多天的时候自动离职,也未办理离职手续,年后 3 月份 自己又回公司上班,因为是老员工,也就让她继续上班,但是工资却按照 新进员工计算,员工心中很是不满,工作积极性全无,请问这种情况要怎 么处理比较好? 支招:这个情况中,公司本身的操作是有问题的。因为未办理离职手续, 实际上 该员工的劳动关系是连续的,按照新员工给付待遇,公司本身是 有问题的,依法应该按原工资待遇享受。你们允许其继续回来上班,那么 就有可能给其他员工带来示范效应,就是自动离职没有任何问题,想来就 来,想走就走,对于后续的人员管理将造成影响。而你们再次允许其入 职,是否有告知其待遇有变动,需要按照新员工的薪资标准给予发放?如 果有,那么其当时接受,现在不接受,说明其并非真正是公司需要的人 才,这样的员工稳定性不强,建议对其冷处理,最终让其自己提出离职, 后续不要再允许其入职。 47、员工没有按离职程序擅自离职做什么处罚好呢? 支招:首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紧接着,快递书面离 职材料给应聘者,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声明:在 员工未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之前,公司暂扣其剩余部分工资,直到办理完 方才发放并开具离职证明。 48、她的月薪是 3500 元,工作三年半,请问该怎么计算赔偿金? 支招: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年计算。协商解除的法 定补偿是:3500*4,但估计员工不会同意的,在这个基础上,公司要跟员 工协商的。 49、我们公司根本没有离职手续这么一说,当天员工提出离职,直接领导 批准了就填一个表,手续就算是结束了。我想完善它,可是不知道该怎么 做,刚做人资不久,希望能得到帮助。 支招:建议制定离职管理制度或者人事管理制度,首先将制度规范化,然 后在和各部门领导和员工强调按照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50、离职证明是一定要开具吗?如果开具了,但员工没有拿走,公司也要 负责吗? 支招:离职证明,建议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给员工。如果员工不 要,公司自己留档即可。

11 页 438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关系篇】离职管理常见的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员工关系篇】离职管理常见的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离职管理 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一、离职概述 离职相关概念区分 开除 辞退、解雇 自动离职、辞职 离职、解除劳动关系 离职类型区分及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分 1 、法律性质不同 2 、解除是“主观所致”,终止是“客观所致” 3 、解除具有“偶然性”,终止有“必然性” 4 、行使程序不同 5 、法律后果不同 区分不同离职类型,注意不同的工作重点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因员工过错解除; 2 、非因员工过错解除。 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2 、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三、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 、已书面向员工告知录用条件; 2 、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 、在试用期届满之前考核; 4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在试用期满之前作出。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二、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二: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 、公司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是合法的; 2 、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有违纪行为; 3 、该违纪行为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案例三: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若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 、员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2 、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 、对总大损害进行界定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并不会必然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方可解除:(注意:下列条件不是并列关 系,只要符合一个要件就可以)   1 、劳动者同时与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2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不改正的。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五、因劳动者欺诈等原因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员工时,应做好审查工作,做好 证据收集工作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被刑事拘留后被解雇引发的劳动纠纷 刑事责任的范围 1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 2 、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用人单位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操作一览表 解除原因 解除条件构成 注意问题 试用期间 1.试用期间; 2.不符合录用条件 1 、录用员工时告知员工录用条件 2 、注意收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3 、在试用期到期前将解雇通知送达,明确 被解雇是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4 、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纪 员工的违纪属于严重 违纪。 1.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规章制度; 2.明确哪些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纪; 3.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严重失职、营私舞 弊造成重大损害 1.严重失职或营私舞 弊 2.造成重大损害 1.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作为判定是否严 重失职的依据; 2.对重大损害进行明确界定; 3.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兼职 对完成本单位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 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1.兼职的证据; 2.造成严重影响的证据 3.提出改正的证据及拒不改正的证据 无效劳动合同 欺诈、胁迫、乘人之 危 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应详细全面收集员工 的信息资料,并妥善保存。 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范围,注意其与行政处罚、劳动 教养等区别。 特别提醒 将解雇的理 由事先通知 工会,若工 会有意见, 应研究工会 的意见,并 答复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 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 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一、因员工患病解除 解雇患病员工应符合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1 、首先要确定员工依法享有的医疗期的期限(根据《企业职工患 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2 、期满后从事原工作,若不能从事原工作,则应另行安排工作, 若仍不能从事,则公司可以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二、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 解雇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法定条件和程序 1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 、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培训注意事项: 调整工作岗位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试用期解雇员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于末尾淘汰 案例六:“末尾淘汰”引发的纠纷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 案例七: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应注意的问题: 1 、何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2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否足以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3 、协商变更程序 实际操作注意事项: 经济性裁员 一、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重整”的法律概念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 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的。 因上述原因,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 之十以上的 经济性裁员 一、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程序 案例八、经济型裁员的法定程序 1 、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 2 、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 、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 的意见; 5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 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经济性裁员 三、经济性裁员的法律保护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律限制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何理解以上规定? 工会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角色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 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 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如何理解 1 、适用范围 2 、何时通知工会 3 、如何理解“通知”的含义 3 、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工会的意见 用人单位非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一览表 解除原因 医疗期满 解除条件 1 、医疗期满 2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 1 、不能胜任工作 2 、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 客观情况发生 1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重大变化 2 、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应注意的问题 解除限制 1 、注意收集保存各 项证据; 2 、做出解雇决定之 前,将解雇理由通 知工会,并研究答 复工会的意见。 3 、提前 30 日书面 通知(或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代通金) 4 、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 同法》第 四十二条 规定的各 类情况 3 、经协商无法变更劳动合 同 经济性裁员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一条规定的条件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理解及问题分析 1 、劳动者辞职,是否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1 ) 劳动者辞职权、择业权的法律保护 2 )辞职申请表? 3 )员工提前 30 日提出离职,企业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 )书面形式; 2 )明确个人原因离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理解及问题分析 2 、高职高管离职问题 案例九、公司高管离职纠纷案 1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也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解除合同吗? 2 )企业如何应对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理解及问题分析 3 、未提前 30 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 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 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应注意的问题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理解及问题分析 4 、员工发出离职通知后,是否可以撤销? 案例十:员工发出的离职信函可以撤销吗? 1 )如果公司同意撤销,该如何操作? 2 )如果公司不同意撤销,又该如何操作?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因用人单位过错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 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因用人单位过错 企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1 、关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2 、关于工资支付; 3 、关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4 、关于规章制度; 案例十一、规章制度不合法,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服务期义务吗? 5 、关于合同无效情形; 6 、其他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分类 1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动议; 2 、员工提出协商动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优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及风险提示 1 、什么情况下适宜运用协商解除? 2 、协商解除应注意哪些问题? 案例十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典型案例 三、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 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 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 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应注意的问题: 1 、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可行吗? 2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 30 天通知? 对于重要岗位的员工,该如何操作? 3 、“三期”女职工、医疗期内的员工合同到期不能终止,是否应续订书面合同? 4 、如何得知员工不愿意续订合同,该如何操作? 5 、员工已满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6 、合同到期未及时终止,有何法律风险? 7 、职业病员工离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案例十三 案例十四 四、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概念区分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 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给对方造成 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又 称为损害赔偿。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一方违约后向另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三者主要区别: 1 、法律性质的不同 2 、构成要件上的不同 3 、责任主体不同 4 、责任计算方式不同。 经济补偿金 一、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 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1 、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何理解上述规定? 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2 、相关法律问题 ( 1 )企业合并、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 2 )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 ( 3 )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入职,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否可以计算? ( 4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理解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 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1 )劳动合同解除; 3 )用人单位非法解雇: 2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4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1 、基本规定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平均工资 2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 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 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 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 3 、统计局关于工资的范围规定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生活补贴、住房补 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不列入工资范围的项目: ( 1 )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 生育补贴等; ( 2 )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 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 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经济补偿金 五、经济补偿金上限规定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 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十二年。 特别提醒:该规定与劳动部之前发布的规定不一致 经济补偿金 六、江苏省的特殊规定 关于《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 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答复(省人大法工委函) 苏人法工函 ( 2002 ) 43 号 适用条件 1 、 2002 年 5 月 12 日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 劳动关系时,如果职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企业不同意续订的,企业应 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向职工计发其 2002 年 5 月 12 日之前在本企业 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订 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 1999 年 8 月 27 日之前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即使是劳动合同 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 也应当计发经济补偿金。 3 、 2002 年 5 月 12 日之后 ( 含当日 ) 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 止劳动关系时,企业可以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另有约 定的从其约定。 经济补偿金 六、江苏省的特殊规定 计算标准 1 、 1999 年 8 月 27 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 的补偿金,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发给一个半月本 企业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2 、 1999 年 8 月 27 日至 2002 年 5 月 12 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相 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为劳动合同终止前或 2002 年 5 月 12 日以前本人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 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 。 3 、对于 1999 年 8 月 27 日前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已经达到或超过十二年 的,企业可以不再计发 1999 年 8 月 27 日至 2002 年 5 月 12 日这一时间段的经 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演练题 刘某于 2001 年 4 月进入苏州某外资企业,月工资为 2000 元, 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后,实际每月支付 1500 元。从 2007 年 1 月开始,刘某工资调整为 6000 元每 月,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后,实际每月支 付 5000 元。 08 年 1 月开始,刘某工资调整为 7000 元每月, 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后,实际每月支付 6000 元。 2008 年 9 月,刘某因病住院,公司每月支付给刘 某病假工资 3000 元,直至 2009 年 3 月。医疗期满后,刘某 仍在医院住院,无法返回工作。公司遂依法解雇了刘某。 问: 1 、公司应向刘某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2 、若刘某未患病,劳动合同于 2009 年 5 月到期,公司终止了劳 动合同,公司应向刘某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支付一览表 离职 类型 协商解除 经济补 偿金 具体法律规定 企业动议解除 有 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员工动议解除 无 因员工过错解除 企业单方解除 解除 单方解除 终止 有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六条第(三)、( 四)项 非因企业过错解除 无 因企业过错解除 有 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企业不续约 有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员工不续约 无 员工单方解除 合同到期 非因员工过错解除 无 企业破产 、 提前解散 有 其他 无 第四十四条(四)、(五 ) 第四十六条第(六)项 赔偿金 赔偿金的法律概念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 或过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 量的金钱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又称为损害赔偿。 赔偿金的表现形式 1 、法律规定的赔偿金; 2 、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 3 、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 赔偿金 一、法律规定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 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 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 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 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 二、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订立、解除的有关规定,对劳动者造 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 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 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 三、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有权要求赔偿吗? 企业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1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2 、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赔偿金 四、赔偿金的计算 主要讨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所规定的赔偿金。 1 、法律规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 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或终止包含两个方面: 1) 不符合法定解除、终止条件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2 )不符合法定程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经济性裁员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或在单方解除之前未事先将解雇 理由通知工会等。 赔偿金 四、赔偿金的计算 2 、赔偿金年限如何确定 案例十五、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纠纷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 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 起计算。 需要注意:并不是支付了赔偿金一定能解除劳动合同。 违约金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 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 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 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 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 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 二、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三、违约金的限额 1 、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有限制) 2 、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无限制)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一览表 法律性质 经济补偿金 法定赔偿 赔偿金 违约金 法定、补偿 约定赔偿 构成要件 责任主体 金额计算 符合法定情形 用人单位 月工资 * 工 龄 违反法律规定; 存在损失; 用人单位 存在过错; 因果关系 劳动者 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 同的为 2 倍 经济补偿。 其他情况为 实际损失 用人单位或 有约定,且约定 劳动者(后 合法 者较多) 合同约定, 但违反服务 期的违约金 有法定上限 。 五、离职手续 一、法律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 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文书制作 1 、重要性 1 )是区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类型的依据 2 )是处理劳动争议的证据 离职手续 2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文书的制作要点 ( 1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制作要点: 1 )明确解除协议是哪一方提出的。这关系到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2 )解除协议可以不必说明理由 3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解除时间 4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员工的离职交接内容、交接期限 5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金额大小,支付 时间(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支付),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应 明确债务何时履行。 6 )最后一期工资结算至何时、何时支付 7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员工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8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双方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经依法履行了所 有法定义务,协议签署后,双方之间就劳动权利义务不再存在任何 纠葛。 离职手续 ( 2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辞退通知制作要点 1 )明确解雇的事实与理由。这涉及到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约定 例如,依据公司的员工手册第几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第几条的 注意:解雇理由一定要与事实相吻合 2 )明确解除生效时间。这涉及到劳动关系何时结束、工资结算等; 3 )明确最后工资结算期间及支付时间; 4 )明确离职交接手续、交接期限 5 )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数额是多少,如何支付 6 )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明确债务履行期限 离职手续 ( 3 )终止通知书制作要点 1 )明确终止理由(如员工合同到期后不愿意续订,应事先取得相应的 书面证据,并在通知书上写明) 2 )明确终止时间 3 )明确离职交接手续、交接期限 4 )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数额是多少,如何支付 5 )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明确债务履行期限。 离职手续 3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文书的送达 1 )直接送达; 2 )邮寄送达; “劳动 注意:在快递单上写明“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或 合同终止通知” 离职手续 三、离职手续具体内容 1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2 、薪资结算、支付 3 、经济补偿金支付 (工作交接办好后支付) 4 、出具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 1 )离职证明不同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 2 )离职证明应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 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 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5 、转移社保关系、档案 6 、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7 、安排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健康检查。 离职手续 四、常见误区及风险提示 1 、以各种理由拒绝为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案例十六、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的劳动争议案 2 、劳动关系解除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在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 企业若需要这样操作,双方之间应有约定 3 、对于竞业限制员工,在离职时一次性给与离职员工补偿金。 法律规定的补偿金应在离之后每月支付。 离职管理 五、建立离职管理体系 1 、从离职原因出发,建立科学的离职原因管理机制 ( 1 )对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应注意审查员工离职的原因与理由 ; 1) 员工提出离职的,应要求员工明确因什么原因提出离职 2 )员工提出离职的,应注意保留书面文件 3 )劳动合同到期续订时,员工拒绝续订的,应注意保留书面证据 4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协商解除的,应在协议中写明 ( 2 )对于解雇性离职,要加强证据的收集管理,避免非法解雇。 离职手续 2 、从离职程序出发,建立科学的离职程序管理机制 ( 1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因个人原因,则提前 30 日(试用 期 3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 ( 2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 1 )企业非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员工, 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2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做出解除决定之前,应事先将解雇理 由通知工会,对于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应研究并回复工会。 ( 3 )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文本要求员工签收 离职手续 3 、从离职交接出发,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离职交接管理机制 1 )与员工约定工作交接的相关内容,或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理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 作交接”。 2 )在离职交接完毕后,再行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促使员工与企业进 行工作交接。 离职手续 4 、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1 )因离职发生纠纷时,企业不宜就此拒绝向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办理 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否则,可能导致员工因此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企业将面临承担违法责任的风险。 2 )出具离职证明等书面材料时,要求员工签收,员工不签收或无法签 收时,应及时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将材料寄送给员工。 六、跳槽员工的管理 一、事前管理 二、事中管理 三、事后管理 谢 谢!

68 页 436 浏览
立即下载
入离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入离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入离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目录 入职管理 风险控制 离职管理 风险控制 答疑交流 一、入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 劳动合同订立地点 订立合同后续工作 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2. 特殊人员(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 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间 1. 劳动者“空手”而来怎么处理? 2. 用人单位应把握“一个月”原则。 3. 劳动者不配合,怎么办? 4. 提倡用人单位怎么做? 案例 王某于 2010 年 2 月 1 日入职某公司,当天人事经理准备与 其订立劳动合同时,被告知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带,人事经理 遂未与其订立合同,但交给了用人部门安排工作。一个星期 后,人事经理催促王某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带至公司,但王某 未予理睬,继续上班。一个月后,人事经理再次通知王某, 王某仍未予理会。三个月后,该公司收到劳动仲裁委的应诉 通知,原来王某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订立合同的二 倍工资、补办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订立地点 1. 是否可以让劳动者将劳动合同文本带回部门或住所地? 2. 两人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时,怎么处理? 3. 人力资源部门是否应该提供笔? 案例 李某于 2011 年 3 月到某公司工作,一年后李某提请仲裁, 要求该公司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11 个月)。 该公司向仲裁庭辩解,其系规范用工单位,全员订立劳动合 同,不可能不与李某订立合同,但李某坚持称该司未与其订 立合同。公司遂根据举证规则,申请笔迹鉴定,李某应允。 后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字迹非李某书写。这是为什么呢? (四)订立劳动合同后续工作 1. 应填写的表单 2. 应知应会培训 3. 劳动合同保管 4. 花名册之管理 (五)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1. 法律依据 2. 风险控制 (1) 试用期间符合法律规定; (2) 明确录用条件(可考量),并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录用通知 书中告知,单独约定或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招聘要求≠录用条件。一般而言,录用条件包括学历、专业技 能、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工作态度等方面。 (3) 有效进行试用期考核,并与录用条件结合起来; (4) 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5) 在试用期间行使解除权; (6) 试用期满后未办理转正手续的,不得认定处于试用期间,不 得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7)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3. 试用期管理常见的错误行为 ( 1 )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 2 )口头约定试用期 ( 3 )超过试用期的约定次数 ( 4 )违法延长试用期 ① 约定的试用期限,未超过法定的试用期限,后进行延长。 ② 延长的试用期限超过了法定的试用期限或者首次约定的试用 期限已超过法定试用期限。 ( 5 )随意约定试用期 ( 6 )试用期满后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3. 试用期管理常见的错误行为 ( 7 )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的下限规定 ( 8 )试用期满后缴纳社会保险费 ( 9 )试用期内不享受医疗期待遇 ( 10 )试用期内不享受婚假、护理假、年休假等假期 ( 11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 12 )试用期内要求辞职的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承担违 约金 案例 郑某参加了某区主办的专场招聘会,经面试被一家企 业录用为销售部经理助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 2 年期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并约定了 2 个月的试用期。 入职一段时间后,企业领导认为其工作态度十分认真,但专 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都不理想,与招聘时对空缺岗位的要求存在很 大差距。该企业以郑某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决 定解除与郑某的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郑某认为,自己工作积极努力,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也正在 快速提高,企业领导在未对其进行任何考核,也没有任何考核标 准的情况下,片面地认为自己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是 不合法的。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该企业 向其支付赔偿金。 二、离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雇主解除合同之程序 离职之劳动合同终止 终解合同后合同义务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1.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1) 当事人应当签订协议,对权利义务约定清晰、明确,注 意兜底条款。 (2) 签订协议书后劳动者能否以怀孕或生病为由反悔,要求 撤销协议? (3) 协议书中约定劳动者不得再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不得 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单位能否反悔再告公司? (4) 用人单位免除劳动者提前 30 天通知解除合同的义务, 相当于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解合同。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2.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 (1) 员工辞职,单位能否不批?能否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 员工提出辞职后尚在 30 天通知期,要求撤销辞职书不愿意离职,如 何处理? (3) 单位能否与员工在合同中约定超过 30 天的辞职通知期? (4) 员工提出辞职,单位能否要求其立即离职而不要 30 天通知期? (5) 合同中能否约定员工未提前 30 天通知辞职需赔偿一个月工资? (6) 员工辞职未提前通知造成单位经济损失,公司该如何处理? (7) 员工不辞而别(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是否自动解除?单位如何操 作才可避免风险? (8) 员工不辞而别(自动离职)后,尚未发放的工资单位能否不予发放? 案例 2016 年 8 月 16 日,王女士向公司提交辞职信,核心内容为其 不适应工作要求,同时需要照顾家庭,因而提出辞职请求,但 未注明离职日期。由于王女士平日工作表现不尽人意,次日, 主管领导即在辞职信上批复,内容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未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日期。 9 月 26 日,主管领导向用人部门 了解,王女士是否已经离职。用人部门反映,本月中旬开始王 女士拒绝工作交接,表示不愿辞职,一直工作至今。经了解, 公司无证据显示王女士主管领导对其辞职信作出的批复已告知 王女士,且此前公司尚未向王女士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请问,此时公司可以依据王女士的辞职信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 合同吗? 案例 职工 A 与 B 人力资源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被派遣至 C 单位后勤服务集团从事 营业员工作。 2015 年 9 月 23 日, B 人力资源公司作出以职工 A 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 章制度为由,自 2015 年 9 月 16 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书。次月,职工 A 某向 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 B 人力资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C 单 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庭审中,职工 A 某陈述, 9 月 1 日下班前其因与部门经理发生 口角,次日起未再上班,直至 9 月 12 日到工作岗位报到,但部门不予接受,后没有继 续上班,直至收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C 单位认为职工 A 的陈述恰恰证明其 9 月 2 日 起存在旷工情形,并提供了 9 月 14 日向其邮寄的《返岗通知书》,该份通知书主要内 容为,“你自 2015 年 9 月 12 日起未说明任何理由不到岗上班,至今已三天,已严重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现通知你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前返岗,否则,我单位依据规章制 度有关规定将你退回至 B 人力资源公司”。职工 A 对《返岗通知书》予以反驳,提供 邮寄单证明其 9 月 17 日收到该份通知书,并认为 B 人力资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依据不足。 C 单位提供了该单位后勤服务集团《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包括通过民 主程序制订的书面材料以及培训记录),该细则规定员工旷工达三天及以上的,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后该案经仲裁庭主持调解,当事人同意由 C 单位向职工 A 额外支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3. 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二倍工资、高温津贴、 未休年休假工资是否属劳动报酬的范畴)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缴、未足额 缴)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 当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劳动者未履行告知程序,事 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 ( 一 ) 项规定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 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4. 劳动者立即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 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1)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略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① 规章制度内容合法、通过民主程序,并公示; ② 劳动者违纪行为客观存在(谈话笔录、情况说明、检讨书、视频 等),结合行业特点、工作岗位、行为地点等因素,评估违纪行为 的主观过错程度、情节轻重(重复频率)和影响程度(造成的损 失); ③ 规章制度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者发生规章制度中未列举的行为,用人单位能否以严重 违纪为由解除合同? 女职工违反计生规定 ,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 案例 2011 年 9 月下旬,某物业公司接到夜班电工反映,保安王某夜 间入女厕。该公司即与王某核实上述情况,王某起初承认此事, 但态度消极,认识程度不深刻,后对此又予以否认。考虑到行业 特点及保安岗位的特殊性,公司遂于 9 月 30 日对王某作出待岗 处理,并向其发出了书面通知。王某对此不满于次日来到由该公 司负责物业管理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大门口静坐,当班班长和主管 闻讯后耐心劝其离开,告知不要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形象, 但王某执意不从,直至其报警,被民警带至派出所处理。其间, 王某静坐持续近 30 分钟。 10 月 10 日,该物业公司以王某严重 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王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后王某不服,将物业 公司告到了劳动仲裁委,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请问:王某的诉求会得到劳动仲裁委的支持吗? 案例 某鞋业公司在当地多家商场设有专柜,李某系 A 专柜负责人。 2014 年 10 月,因 B 专柜负责人提出辞职,该公司决定将李某调至该专柜,但双方多 次口头沟通未果。当月 8 日,某鞋业公司向李某发出工作调动通知书,要 求李某接到通知书后两日内到 B 专柜工作。李某未从。 10 月 12 日,该公 司再次向李某发出工作调动通知书,并强调职务、薪资待遇均不变。李某 仍未从。 10 月 16 日,某鞋业公司又一次向李某发出工作调动通知书,通 知书强调以往内容的同时,告知李某若不服从,视同旷工,将按照公司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即“拒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遣, 或连续旷工达三天及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依然没有服 从。 10 月 20 日,某鞋业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李某解除劳 动合同。后李某提请劳动仲裁,要求某鞋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 偿金。 请问,李某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① 岗位职责明确(通过劳动合同的附件、告知等形式体现); ② 违反忠于职守、维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 ③ 可认定的后果,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 ④ 结合类型、规模、岗位等明确“重大损害”的标准; ⑤ 严重失职行为与遭受重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案例 张某于 2003 年 9 月 1 日进入某连锁超市从事人事 工作。 2010 年 4 月起,担任东区人事副 经理。 2011 年 8 月 22 日,被任命为东区人事总经理。 2011 年 1 月,时任东区人事副经理 的张某与另外 3 名员工被上海总部派至南京处理南京门店关店事宜,并得到正式书面授 权。 2011 年 7 月,南京门店留用了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王某等六人,该六人中除一名中途 离职,一名补签劳务协议外,其余四人均未与南京门店签订任何书面用工协议。 2012 年 4 月 ,南京门店口头通知该四人结束聘用关系,双方因工资待遇等问题发生分歧, 四人申请劳动 仲裁,仲裁过程中,张某作为超市的委托代理人与四人达成调解协议,分别向该四人各支付未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 18000 元。 2012 年 8 月,上海总部 针对南京门店违法用工导致赔偿的事情进行调查。 10 月 23 日,超市向张某发出解除劳动合 同通知并告知工会。通知书载明解除原因为“严重违纪,违反公司的《纪律管理政策》。该《 纪律管理政策》经民主程序制订,其中载明“情节严重”包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或超过 3000 元”,对对造成严重损失的处分是“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对《纪律管理政策》曾予以 签收。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连锁超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① 劳动法律法规未对“兼职”作出禁止性规定; ②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对完成本职工作存在严重影响; ③ 用人单位对兼职的劳动者提出过警告,劳动者仍继续兼职。 劳动者以参股等形式投资其他 单位,是否可以认定为兼职? 案例 贾某是 A 设计院高级设计师,专业能力特别强。某日,贾某好友告知贾 某,同城 B 设计院欲邀请他完成一个项目,利用休息时间即可,关键是 报酬很丰厚。贾某看在朋友份上,再加上高额报酬的诱惑,何乐而不为 呢?贾某遂于一星期后与 B 设计院签订了以完成某一设计项目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随着项目的不断深入,贾某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日益加多,在 A 设计院工作期间,迟到、早退时常发生,自身工作也不能按时保质保 量完成。 A 设计院了解情况后,人事部门负责人找其谈话,告知其行为 已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自身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要求贾某三日 内与 B 设计院“了断”。但是,贾某对此置若罔闻,认为项目就快完成 ,一旦完成就全身投入正常工作。一周后, A 设计院向贾某发出了解除 劳动合同决定书,并向 B 设计院发出了《律师函》。 请问, A 设计院的做法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 “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 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并基于这 种错误的认识而签订了劳动合同。 “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 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并签 订了劳动合同。 “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 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 有证据显示劳动者存在上述行为,如伪造学历、工作经历等。 隐婚、隐瞒某种疾病是否 属欺诈?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5. 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具体情形包括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 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 事处分,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 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 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属劳动合同中止。法律文书生效 后,用人单位方可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卖淫、嫖娼? 斗殴、赌博?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6. 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6. 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①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可以不从事劳动,进行治疗和休 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有义务进行劳动。 ② 把握医疗期是否期满,以及劳动者的身体恢复情况(安排力所能及的岗 位)。 ③ 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 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 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④ 依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予劳动者不低于本人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 费。患重病或者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 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案例 王先生于 2009 年 8 月 7 日到某仪器厂从事财务工作,双方本期劳动 合同期限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 2012 年 2 月的某一个休息天, 王先生驾车旅游途中不幸发生车祸,伤势较为严重,直至 2012 年 8 月底,王先生一直处于治疗状态,未到单位上班。 9 月初,该厂人 事部经理来到王先生家,说明来意,即因医疗期满,其仍不能从事原 工作,鉴于其目前处境,单位提出一个月后解除劳动合同。王先生及 家人对此很是不解,提出双方合同尚未到期,并不是本人不愿上班, 而是身体状况不允许,企业应待合同期满时再提出合同能否履行的问 题,遂不接受人事部经理的意见。(假设王先生医疗期为 6 个月) 请问,某仪器厂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6. 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 30 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① 不能胜任工作,系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 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周期方面,建议在连续两个考核周期内。用人单位 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在此前提下,用人单位还应有 培训或调岗的过程。 ② 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可以为跟岗带教。调岗,不能随 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应接近原岗位或 与原岗位属同类。 ③ 关于工资,可遵循薪随岗变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完善的薪资制 度,并告知劳动者。 案例 李先生于 2010 年就职于某电器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今年来连续三个 季度销售业绩排名垫底。 2011 年 10 月初,人事部经理张女士根据该公 司规定,找李先生谈话,告知其根据公司考核规定,决定李先生不再担 任销售部经理一职,而是负责销售部内勤,基本工资不变。李先生表示 接受,并按照新岗位履职。然而,截至 2012 年 3 月 ,李先生连续两个 季度考核结果不甚理想,被评定为不合格。 2012 年 4 月某一天,张女 士通知李先生,公司决定即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某电器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6. 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①“ 客观情况”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 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 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 ② 对于企业整体搬迁能否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根据企业 搬迁距离的远近、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 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给劳动者的工作 与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的不利等,进行综合的比较和判断。 ⑶ 用人单位组织架构调整、部门(岗位)撤销的,应有经营管理决策层作出 的决议(司法实践中对此存在争议)。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7. 离职情形之禁止行为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 或裁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7. 离职情形之禁止行为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原因 或裁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上述禁止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禁止双方协商一致解 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受上述情形的约束; 在试用期中 , 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案例 金某系某幼儿园教师。 2011 年 8 月 1 日金某(已怀孕 4 个月)与同事 发生言语争执,幼儿园园长林某要求金某回办公室,金某未予理睬,反 而手揪林某头发,并拖住走动两至三步的距离,同时恶语相加,后被同 事拉开。次日,该幼儿园向所在地的工会征求意见,拟决定与金某解除 劳动合同。当日,工会作出回复,同意某幼儿园的决定,该幼儿园即以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作出与金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金某对此 不服,认为其在孕期,某幼儿园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遂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履行劳动合同。经审理查明,某幼儿园《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应 保持良好环境、秩序,不得在工作场所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工作。 否则,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该幼儿园提供了职工大会会议纪要 (包括会议签到表)以证实《员工手册》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同时亦提 供了有金某签到学习《员工手册》的记录。 请问,劳动仲裁委会支持金某的仲裁请求吗? (二)雇主解除合同之程序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 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本单位未成立工会的,可以通 知本地区工会。 1. 发挥工会的监督职责。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 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 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工会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知情权,但无决定权。 2. 法定程序,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尽量采用“劝 退”的方法,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则尽量采取“协解”的方式。 (三)离职之劳动合同终止 1. 终止的原则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不得约定终止的条件。 2. 终止的情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注意事项:无提前三十日通知的法定要求。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 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三)离职之劳动合同终止 3. 不得终止的情形 同前述“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注意事项:上述情形发生时,用人单位可书面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 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 续延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月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 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 集体合同职工一方集体协商代表 订立服务期的劳动者 案例 陈师傅与单位订立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劳动合同。 2012 年 11 月初,单位告知陈师傅合同期 满后不再续签。 2012 年 11 月 20 日,陈师傅被确诊为肝癌晚期, 需立即住院治疗。单位何时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呢? 王小姐与单位订立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劳动合同。 2012 年 11 月初,单位告知王小姐合同期 满后不再续签。 2012 年 11 月 20 日,王小姐被查出已怀孕一个月 。单位何时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呢?(终止后,发现任职期间已怀孕如 何处理?) 老张与单位订立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劳动合同。 2012 年 5 月,老张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五级。合同期满后,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 老夏(男) 1957 年 10 月出生,于 1997 年 7 月到现单位工作 ,本期劳动合同期限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合同期满后,单位可 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四)终解合同后合同义务 1. 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1) 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转移手续。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要求 ① 内容。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注意事项: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 ② 保存期限。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 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扣押 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四)终解合同后合同义务 2. 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 劳动者应当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并根据用 人单位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 劳动合同因劳动者退休而终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 定仍具有约束力。 劳动者违反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时,未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 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THANK YOU !

47 页 532 浏览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