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员工离职面谈表

离职管理-员工离职面谈表

员工离职面谈表 年 员工姓名 部门 职位 直接上司 入职日期 离职日期 面谈者 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职位 月 日 面谈时间 员工本人 工作部门 1. 离职原因: 个人原因 工作原因 公司原因 自己做生意 工作不能胜任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回学校学习或留学 工作职责与性质 工资 退休/不工作 工作中无法提升自己 福利 工作地点与交通 工作挑战与成就感 整体工作环境 平衡工作和个人生活 工作负荷与加班 公司文化与战略 身体原因 其他工作压力 公司政策与制度 职业改变 上级 公司内部沟通与人际关系 更好的工作机会 与同事的关系 缺少培训与教育机会 其他个人原因 贡献得不到肯定 缺少发展与晋升机会 缺少工作灵活性 其他公司原因 其他工作原因 2. 如果您因工作或公司原因离职,您认为公司应该做出哪些改变? □公司制度与文化 □部门之间的沟通 □上层管理能力 □直接领 □员工发展与晋升机会 □工资与福利 □员工关 □团队合作精神 □工作性质 □其他请 导 □工作环境及设施 怀 □教育培训与发展机会 说明 3. 您对公司其他方面的建议,或认为公司在其他哪些方面应作出改变? 4. 是什么促使您当初选择公司? 5. 在你做出离职决定时,你发现公司在哪些方面与你的想象和期望差距较大? 6. 您最喜欢公司的哪些方面? 7. 您最不喜欢公司的哪些发面? 8. 您觉得您的上司管理、统筹、协调、沟通等能力如何? 9. 在您所在的工作岗位上,您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 10. 对您的继任者有何建议? 11. 您是否愿意谈谈您的去向,是什么吸引您加入他们? 12. 您是否愿意在今后条件成熟的时候再返回公司? 面谈者意见: 1. 离职主要原因: 2. 员工的有效建议与意见: 3. 对保留此员工有何意见: 4. 有何建议去解决造成此员工离职的有关问题,以保留其他优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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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_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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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 认可。 3.0 内容 3.1 离职类别与定义 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 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 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 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 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 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 3 次的。 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 自动离职(自离):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或在 1 个月内累计旷工达 5 个工作日,经劝戒无效者。 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已申请离职但在 15 个工作日内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1.2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1.2.1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 动合同,并提前 30 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1.2.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并提前 30 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2 辞职程序 3.2.1 辞职申请的提出及辞职手续办理时间 员工申请辞职,首先须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见附表 1),经各级单位负责人 签字审批后,然后再填写《工作移交单》(见附表 2),并经各级单位负责人审批。在每月 25 日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提前离职,需出示相关有效证据。否则,每提前 1 天 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具体所需提前提出时间详见 《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表》(附录 1)。 3.2.2 辞职申请的撤销及其办理时间 拟辞职员工,若需撤销辞职申请,拟辞职员工需填写《工作联络单》(见附表 5),须 经单位直属主管和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于人力资源科审核和存档,在每月 15 日和 30 日 办理方可有效。否则,按正常辞职程序办理。 3.2.3 辞职申请的审批 3.2.3.1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 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2.3.2 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于人力 资源科审核。 3.2.3.3 综合管理部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人力资源科人事文员 依据《离职审批权限表》(附录 2)报批。 3.2.3.4 《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经最终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科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 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 离职日到车间统计员领取《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和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科办理相关离职 手续。 3.4 辞退程序 3.4.1 辞退申请的提出 3.4.1.1 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非员工 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3.4.1.2 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单位)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 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人力资源科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4.2 辞退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5 开除程序 3.5.1 开除申请的提出 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通知被开除员工。 3.5.2 开除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6 自动离职程序 3.6.1 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单位须于当天(原则上是三天)及时填写 《工作联络单》,报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科。 3.6.2 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经 直属单位主管和部门负责人签署后,到人力资源科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放行出厂。 3.7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7.1 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应在合同到期 2 个月前将合同到 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 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 15 天内反馈给人力资源科,由人力资源科安排合同续 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 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 3.7.2 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员工辞 职/辞退联系表》,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否则,每提前 1 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 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 3.8 离职谈话 3.8.1 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 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档案。 3.8.2 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科应与离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3.8.3 工作期间内,离职员工不得拒绝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否则将予以处分。 3.9 离职移交 3.9.1 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 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见附表 2)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3.9.1.1 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3.9.1.2 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9.1.3《客户信息表》、 《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 3.9.1.4 培训资料原件; 3.9.1.5 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两 类); 3.9.1.6 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 项目计划书; 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3.9.1.7 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3.9.1.8 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3.9.2 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9.2.1 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还行政总务科; 3.9.2.2 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 3.9.2.3 各类钥匙; 3.9.2.4 借阅的图书资料; 3.9.2.5 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3.9.3 款项移交 3.9.3.1 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3.9.3.2 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该部门或综合管理部。 3.9.4 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人力资源科审核备案后方可 认定为交接完成。 3.9.5 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3.9.5.1 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3.9.5.2 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 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 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联合公司高层 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9.5.3 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 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3.9.6 相关部门签字 3.9.6.1 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3.9.6.2 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 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3.9.6.3 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 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 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 倍赔偿。 3.9.7 离职人员原则上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如离职人员指定代理人代办离职手续,须离职人员出具代办委托书,在《员工辞职/辞退联 系表》和《工作移交单》签有指定代理人的姓名、工号,一并交至人力资源科,并在确定的离 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3.9.8 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 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4.0 离职结算 4.0.1 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 行相关结算。 4.0.2 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科共同进 行。 4.0.3 结算项目 4.0.3.1 违约金: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人力资源科按 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A、《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金; B、其它违约金。 4.0.3.2 赔偿金 A、物品损失赔偿金:1000 元以下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1000 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 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B、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4.0.3.3 工资 4.0.3.3.1 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即 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4.0.3.3.2 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可结算支 付其离职当月上月尚未结算的薪资,而离职当月薪资及其它项目金额,统一于离职后的第 一个工资结算日结算支付。若不能亲自结算者,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填写《工资结算委托 书》(见附表 3),委托公司在职员工代理结算。 4.0.3.3.3 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 续为止。 4.0.3.3.4 代通知金:员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则扣以相应应出勤工作日的 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 4.0.3.3.5 若员工 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继而提出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经部门(单位)主管与人力资源 科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对于提前日期内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应的代通知 金,其应扣代通知金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允许提前离职天数内的 工作日数)×基本工资 4.0.3.3.6 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 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人力资源科审核、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即可不扣代通知 金。 4.0.3.3.7 离职员工所应扣作代通知金的基本工资天数,由人力资源科在《工作移交单》 相应栏位内明确标注,薪酬专员据此天数在结算时扣除相应基本工资。 4.0.3.4 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 交,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4.0.3.5 公司应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4.0.3.6 员工应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4.0.4 如员工应付、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给予办理 相关手续。 4.0.5 由人力资源科在离职员工办妥上述相关手续后,开具《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见 附表 4)交行政总务科办理用餐与住宿清退手续。 4.1 其它事项 4.1.1 在被辞退与开除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根据实际需要,行政总务科需派 专人全程监护办理。4 等以下职位人员由保安人员监护办理,4 等及以上职位人 员由人力资源科或行政总务科监护办理。 4.1.2 行政总务科在员工办妥用餐与住宿清退手续后,填写《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通 知大门值班保安检查行李放行。 4.1.3 离职人员离厂时间: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离厂手 续,并于当天离厂。特殊情况需继续在公司食宿者,须在办理手续时,向行政总务科提出, 由行政总务科主管根据实际情况批准,但以一个晚上为限,且必须于次日 14:00 前离厂。 特殊情况需延长食宿时间者,需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4.2 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4.3 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 拟制:综合管理部 总经理: 工会审议: 批准: 版次:08 第一版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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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规定

离职管理规定

xxxx 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规定 1 目的 1.1 明确离职种类,办理离职程序及有关事项审批权限。 1.2 加强离职管理,确保人力资源不必要的流失。 2 离职种类及概念 2.1 离职 2.1.1 广义的离职指在公司一定职位的员工因某种原因而离开现在 的工作岗位。 2.1.2 狭义的离职是指雇员在一定条件下与公司形成长期或永久性 终止劳动雇佣的关系。本管理制度中所指的“离职”即属于 此种。 2.2 辞职:员工因故而主动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雇佣关系。 2.3 辞退(有薪解雇):因公司事业发展,原职位工作人员的能力不 再适应其业务需要或因公司业务精减而出现富余人员并对 上述人员主动给予解除雇佣关系。 2.4 自动离职(无薪):员工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连续三 天离开公司或原工作岗位。 2.5 开除(无薪解雇):公司因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严重违反公司规 定或因工作疏忽而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而对其 进行的一种行政处罚。 2.6 符合开除的条件: 2.6.1 一年内记大过二次者; 2.6.2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贿行贿; 2.6.3 玩忽职守、办事不利,造成一定后果者; 2.6.4 违抗命令,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听劝止,造成一定后果的; 2.6.5 仿效上级主管签字造成不良后果或盗用组织公章者; 2.6.6 威胁上司、撕毁、涂改公司文书情节严重者; 2.6.7 偷窃公物、文书造成一定后果者; 2.6.8 在外损害企业形象、组织利益者; 2.6.9 违反国家法令或组织规章,情节严重者; 2.6.10 造谣生事、煽动闹事或怠工者; 2.6.11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者; 2.6.12 其他情节严重、屡诫不改者; 3 离职审核权限规定 3.1 离职审批权限规定(见附表 1) 3.2 辞退代通知金规定 3.2.1 公司辞退员工时可以不提前通知其本人,但给相应工资作 为辞退代通知金。 3.2.2 试用期满不足一年者以实际工作月数按比例计算。 3.2.3 未满试用期者不予补偿。 3.3 车间主管及主管以上级别管理人员辞职、辞退者,均通告各部门 及门卫。被公司开除员工则全公司告示栏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机关业务单位。 3.4 凡被公司辞退、开除或自动离职的员工将永不再录用。 3.5 凡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因工作疏忽而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或声誉 损失的,公司有权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4.0 离职程序与管理事项 4.1 离职时必须按规定期限由申请人填写《离职申请单》,逐级审核后 交部门主管审核,部门主管审核后转交人力资源部。 4.2 离职申请最后审批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于 2 个工作日内回馈给各部 门主管,并通知离职者实际办理离职手续的日期。 4.3 离职者按规定日期须以书面形式办理好部门工作交接,交接双方 签名并报部门经理存档一份,交回所领用文具、工具、交通通讯工 具等物品。如无以上物品者于相应栏内注明“无”并有接交人签 名及部门主管核准。 4.4 部门交接完毕,离职者即可与行政后勤部门进行宿舍设施检查, 检查者应如实记录检查状况并签名;之后离职者将个人物品取出 放至值班保安或指定地点。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一宿舍者,则 必须有其中另一人对离职者私人物品进行确认。 4.5 宿舍交接后,离职者即可到财务部审核借支情况。如有借支,须 由财务部经理核实。 4.6 上述手续完毕,离职者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交回证件 (包括厂证、暂住证、就业证)及厂服等,并视实际出勤天数进行 工资结算,证件丢失者按有关规定扣罚工资。 4.7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人力资源部开具《出门条》,离职者凭此单回 保安(管理员)处领出个人行李物件离开厂区/办公区,《出门 条》由保安收回并统一交给办公室。 4.8 所有离开本公司的员工,未经允许,不得再进公司办公区或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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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辞退员工的法律风险解析 暨企业 HR 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 控 报告时间 : 2011 年 1 现代企业运营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 商业模式 & 可复制  可复制包括 1 、自己容易复制 2 、别人不容易模仿  可复制实现路径:规范→→→制度和流程风险控制 规范是一笔巨大的成本,但只有实现规范运 营才能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课程安排 前言:法律风险的防范 二、 员工离职类型及法律风险 三、 辞退员工法律要求,规范员工管理 四、 劳动用工薪酬制度设计 五、 辞退员工的常见重大法律风险 六、 用工模式的选择、优劣分析 序 言 企业合同管理及风险防控概述  前言: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 引言:律师眼中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法立法 背景 1 、立法背景    还没有一部法律受社会关注度如此之高; 还没有一部法律立法过程是如此审慎; 还没有一部法律像劳动合同立法那样参与者如此之众多。 由于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出现了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滥用试用期、为逃避法定义务签订短期劳动合同 、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和合理流动,集体合同签订率不高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 2005 年 2 月 1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劳动合同法》列入立法计划。 《劳动合同法》于 2008 年 1 月 1 日生效。 2 、调整思路 ( 1 )强调劳动者合法权益维 ( 2 )加大了用人单位违法成本。 ( 3 )加重国家劳动监察责任。 ( 4 )协调劳动关系。 “ 劳”字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劳”→劳动付出?  《劳动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 →劳动成果? 法律问题一:劳动关系认定及解析 法律问题二:试用期实务解析 法律问题三:劳动报酬纠纷的法律风险预防和应对 法律问题四:工伤问题法律风险预防和应对 法律问题五:病假、医疗期法律问题应对 法律问题六:涉密法律问题解析及对策 法律问题七:企业裁员 法律问题八:劳动关系解除的实务分析 法律问题九:涉外劳动关系法律问题解析 法律问题十:企业人才跳槽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技巧 劳动争议新趋势  劳动争议成倍增长,主要争议点日趋集中于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及赔偿、工 伤赔偿等领域。  新类型的劳动争议大幅增加,包括年休假争议、延期 签订合同双倍工资争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议等 。  “ 陈年旧账”劳动争议、群体性劳动争议增加。  企业在劳动争议中的败诉率仍居高不下。  核心员工流失率居高不下。 高层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员工流失 风险与管理策略 一、核心员工准入严格化,加强对核心员工准入时背景调查,选择适 合于本企业的员工; 二、薪酬制度渐进化,在核心员工薪酬设计上,避免一次到位,要逐 渐增加,以此加强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 三、福利特殊化,对核心员工的休息休假,住房、子女上学、配偶就 业等方面有别于普通员工的特殊待遇; 四、工作时间不定时化,便于对核心员工的管理和作用的发挥,避免 因加班费等引发争议的发生; 五、保密义务化,在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中赋予核心员工的保密 义务,使其离职后仍然负有保密的义务; 六、雇佣长期化,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期限应当尽量长一 些,使企业和员工之间都有一个和谐的长远发展目标; 七、合同书面化,把双方之间的任何约定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不 仅有利于以后取证,也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 二、 员工离职类型及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方式: 1 、劳动合同解除 2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 踪的;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 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 1. 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 36 条) 2. 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 37 条) 3. 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 38 条) 4. 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 39 条) 5.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 40 条、 41 条) 意定解除  意定解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意思表示一致,解除条件即成就。 知解除  劳动者 30 日提前通 劳动者 30 日提前通知解除:为了保障劳动者全面自由发展 的权利,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规定了劳动者 的辞职权,即劳动者单方无条件提出辞职的权利,但为了达 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平衡,法律规定,此种劳动合同 解除条件只有在劳动者履行一定法定程序(应提前 30 日书 面通知)后才能成就。  注: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单方被迫随时通知解除 是在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或着劳动者的人身受到威胁、迫害的 情形下,劳动者有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38 条):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而且在用人单位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 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 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单方随时通知解除 主要是指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存在 其他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合同利益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 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 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通知   主要是指存在非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观原因,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通知劳动者或支付劳动 者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0 条)。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任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经济补偿金 & 经济赔偿 如何确定? 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从我国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可以看 出,经济补偿金是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通常是法律法规,及按 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的一种 补偿行为,要合法行为下所要付出的代价,其目的在于是补偿 性。其所要补偿的情行,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补偿,只是在 法定条件下才进行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 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企业超越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种 惩罚性的赔偿,是违法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其目的是惩罚性。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48 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 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第 87 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否同时适用 ?  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明 确这一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 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理风险 1. 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 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 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四、离职管 企业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解除合同 8.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 人员的; 1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的。 律师解读  律师解读:  此十四种情形是对单位辞退员工权利的系统性总结条款。  该条就是对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第 39 条、第 40 条、第 41 条的简单罗 列,对原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归纳,消除用人单 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误解,因此,本条宣传意义远大于其现实意义,目 的就是宣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同样 可以解除。但应当注意,本条规定的十四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适用 条件并不一致。 件不得约定 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条 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 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律师解读:  终止条件法定,不可另行约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 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 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 劳 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辞退员工通知书 主要内容包括: 1 、被辞退员工的姓名, 2 、辞退的原因, 3 、法定的程序说明 4 、辞退的待遇 5 、补偿的处理等。 要求: 事实求是,体面,措词用语准确无误 离职备忘录 技术资料和商业资料  本备忘录所称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美术设计、软件 设计、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验报告、实验 数据、试验结果、图稿、样品、样机、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文件及业务 相关函电、产品模型等。  本承诺书所称的“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行业资料,各种业 务流程,各种公式、数据、程序、客户名单、各项设计、图画、源代码、 目标代码、各项核心技术、技术改良、各项发明、各种许可证、所有市场 计划和战略、定价策略、业务计划、财务报表、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 / 供 应商 / 合作伙伴的信息,并且包括其他组织机构或个人给予公司的所有类 似的资料信息。 离职备忘录  工资与福利待遇  甲方已依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支付乙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对此不持异议。若任何一 方在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另起事端,应赔偿或者补偿对方由该等 程序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仲裁、诉讼发 生的所有必要费用(含律师费等)】。 离职备忘录  补偿  由于乙方离职事出突然,甲方未能及时找到替代人选,但是基于乙方与甲方合作多年,且乙方与 甲方之间在本备忘录中达成的各项谅解,故不再要求乙方就此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同时,乙方 系自动离职,故也放弃要求甲方给与任何经济补偿。  手续 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有关人事制度,办妥各项离职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不得人为阻挠。  第五条 移交  双方确认除附件所列明的事项外乙方已经向甲方完成工作移交、档案移交。  第六条 违约  任何一方违反本备忘录中约定的任何约定,均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若违约金不足支付违约方造成的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与违约金之间的 差额。  本备忘录所述事项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对于本备忘录的内容均能正确理解,并愿意 承担和享有本备忘录项下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备忘录之前必须慎重考虑,本备忘录签 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威胁、重大误解、情势变更、不可抗力等作为拒不履行本备忘录的理由。 如何做好商业秘密的内部控制? 就技术资料及专有信息文件类别、保密级别 、控制方式应有书面公司政策文件 确保员工了解 公司保密政策 和保密制度 涉密信息内部管理 ( 如申请、接触、发放等 ) 应有书面记录 公司书面保密政策和保密管理制度应确保发 放到员工手里,组织员工学习,并保存相应 的培训记录 具体措施: 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 有效措施及策略 ?  在载有有关保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  对保密信息使用密码;  对于信息载体加锁或者采取其他物理防范措施;  在配方含量、算法、程序代码等核心商业秘密上采取技术措施加密,或拆分 管理;  对于保密信息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对他们提出保密要 求;  签订具体的保密协议;  某项信息限定了知密范围,只向必须知道的员工公开。 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 有效措施及策略 ? 总体策略: 强化保密程度,尽可能缩小知密范围 避免出现以下情况:  标有保密标志的文件仍可随意复制;  加设的密码形同虚设,密码过于简单、通用密码或密码 长期不变;  知密范围疏于管理,员工以客户需要为名大量获取保密 信息或高级员工超越范围获取保密信息。 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操作技巧 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 一部分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第 二部分 企业仲裁 / 诉讼中的若干问题及技巧 第 三部分 总结及互动 第一部分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一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二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三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四 劳动争议的管辖 第 五分 劳动争议处理的几种方式 协商 企业一级集 体协商与集 体合同谈判 制度是劳动 关系当事人 之间的协商 制度 调解 以调解方式 协调劳动关 系是中国劳 动争议处理 制度的核心 制度 仲裁 通过立法建立强 制性仲裁制度, 使政府能够以合 法手段借助强制 性仲裁机制,对 危及社会安全和 公共利益的争议 实施必要的干预 诉讼 我国的劳动争议司 法制度,是将劳动争 议处理归入普通法院 体系内的民事审判范 畴,它在协调与稳定 劳动关系,促进经济 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 要作用 (三)常见几种证据的举证、质证技巧 ( 1 )劳动者己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 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 2 )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 3 )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 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 4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 时间的记录举证。 ( 5 )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 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 (三)常见几种证据的举证、质证技巧 ( 6 )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 因及依据举证。 ( 7 )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 实和理由举证。 ( 8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 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 实举证。 ( 9 )用人单位应就各种实际已发生的工伤赔偿支付事实举证 。 ( 10 )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四、【应对策略】 非核心业务外包,减少企业运营风险。 ( 1 )劳动合同的重新拟订 提高福利性待遇,减少工资性收入。 ( 2 )劳务派遣协议的修改 ( 3 )面对不良宣传(同工同酬,风险连带责任,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 4 )外派员工手册的修改 ( 5 )目前劳动合同的履行问题 ( 6 )劳务派遣对象(含客户、岗位)的清理 ( 7 )劳动合同管辖地的问题 ( 8 )做好人员转派遣的准备工作 ( 9 )充分利用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 ---- 多做加法,少做减法。 【特别提醒】 ( 1 )定期清退现有人员 ( 2 )定期制订、修改企业规章制度 ( 3 )定期修改劳动合同版本,选择合适劳动合同期限签订 ( 4 )组建工会 ( 5 )定期清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和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 6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用工模式 ( 7 )组织企业管理层学习劳动合同法 ( 8 )持续完善企业的招聘、测评制度 ( 9 )需要留人机制的调整 ( 10 )离职确认流程设计及文本规范 五、薪酬设计与支付风险控制  明确工资总额、基本工资与奖金的定义  确保工资的设计、计算合法(最低工资、试用期工资、依法参 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停工期间工资、假期工资、加班工资 、工伤情形下的工资)  确保工资的支付合法:按时、足额  工资体系的确定原则:法定 + 约定  实行复合式薪资结构,加大考核工资的比例  确保工资的扣除合法:变“罚款(减法)”为“(奖金)加法” 谢谢大家!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建议 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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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面谈】面对铁定离职的员工,HR这样做才到位!

【离职管理面谈】面对铁定离职的员工,HR这样做才到位!

面对铁定离职的员工,HR 这样做才到位! 目录 一、对于企业而言,离职面谈的目的有三点.......................................................................2 二、对于如何做好离职面谈,七个方面非常关键...............................................................2 1、一种绝招....................................................................................................................2 2、两个节点....................................................................................................................3 3、三份资料....................................................................................................................3 4、四个要素....................................................................................................................3 5、五大技巧....................................................................................................................4 6、十分钟原则................................................................................................................6 7、持久跟进....................................................................................................................6 三、结语..................................................................................................................................6 离职面谈既是暴露和反馈企业管理痛点、难点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考验人力资源管 理段位的一扇窗口。 像刘备这般高段位的 HR 的确是将离职面谈的效果发挥到了极致。 历史上有个堪称经典的离职面谈案例,就是三国演义中有名的典故“徐庶走马荐诸 葛”。 送走一个员工,但却得了一个堪称不世之才的接任者。 三国时期,刘备首席谋士徐庶因为母亲被曹操扣留不得不向刘备提交辞呈,刘备百般 挽留,其气氛恳切感人。 最后,徐庶为救母仍决意身赴曹营,刘备在送行时不仅放声大哭,还亲自为徐庶牵马, 送了一程又一程,不忍分别,把徐庶感动得热泪盈眶。 挥手道别走了好几里后忽然想起一件要事,急忙打马回来特意向刘备推荐了更胜自己 一筹的诸葛亮。 徐庶甚至为此立誓终生不为曹操献一谋。 一、对于企业而言,离职面谈的目的有三点 1、争取让该留的人才留下; 2、让不愿留下或不该留下的人才开心的离开; 3、获得离职员工的真实心声让公司管理中的痛点和难点暴露出来。 二、对于如何做好离职面谈,七个方面非常关键 1、一种绝招 “如果你部门的关键人才向你提出离职,你会做什么动作?”是在询问完离职原因后让 他理解公司的不规范、不到位?还是给他画饼充饥以示激励与认可?这些话在我看来都叫 废话、风凉话。 据统计,当员工提出离职时你将他留下的概率大概是 10%。所以,说这些官方的废话 或风凉话是没用的,有时候你不说还好,说了他走得更快。 记住,当关键人才提出离职而你真心想把握住那仅有的 10%的概率挽留下他,做其余 动作都是错的。此时,你只能做一个动作: 单独把他叫到你办公室当着他的面将离职报告撕掉,告诉他让他有什么困难尽管说, 然后你拿出一张白纸,他说你写,1、2、3、4、5、6……,亲自一一记录,并告诉他你会尽 全力帮他解决,在某年某月某日前给他回复,如此而已。 只有这样你才有机会抓住那仅剩的 10%的概率。即便最后你解决不了他的问题或他仍 执意离开,那么我想他对你或是对公司会是怀着感激而离去。不过,在你用这招之前,请 先确定自己作为部门负责人的威信在其心目中还存在。 2、两个节点 离职面谈要把握好两个时间节点,在这两个时间点要及时与员工交流。 第一个节点是刚得到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的讯息时。 因为有些员工出于一时的困境或者情绪化因素而提出离职,像这种冲动型离职的员工 此时决心并不坚定正处于摇摆状态,这个时候需要趁热打铁及时安排面谈,只要在面谈中 善于疏导其情绪、解决其困境此类员工留下来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第二个节点是员工办理完离职审批手续后。 一般离职手续审批完毕后离员工正式离开还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应抓住机会再次 沟通,因为此时离职员工再无任何顾忌容易讲真话。 3、三份资料 除了准备离职申请、离职指引等手续资料,在正式面谈前还需准备好以下三份资料: ➤准备员工档案及基本信息。了解其年龄、籍贯、家庭状况、毕业院校、在司工龄、 业绩表现等。这样既可快速了解面谈对象也可帮助 HR 有针对性地组织面谈话术。 ➤准备好面谈问题大纲及话术。除了要有一份结构完整的问题大纲,HR 也要结合面谈 对象的年龄、学历层次等维度设计出一套流程化的沟通话术,这是实现初期破冰以及旁敲 侧击询问的关键。 最后面谈中离职人员可能会问到诸如社保转移、离职证明、工资发放等问题,就此类 常规问题 HR 须提前准备一份答案清单做到心中有数。 4、四个要素 针对离职面谈的组织与安排以下四个要素 HR 需要特别注意: ➤离职信息告知 得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其直接主管应第一时间向其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反映, HR 应及时协同部门负责人对该员工的基本信息及业绩表现进行评估,经过评估后决定是否 真正需要挽留。经过上述告知程序并确认需真正挽留后再行安排离职面谈。 ➤谁来谈? 在确定需真正挽留该人员后,应由该员工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先进行面谈。 当然如果员工与直接主管有利益冲突或矛盾,HR 应安排部门更高层级人员来进行面谈。 待部门面谈结束后由 HR 安排面谈,HR 安排的面谈人员职级最起码为主管或经理。为确保 给离职员工营造一个可信赖的沟通环境,部门的面谈与 HR 面谈须分开进行。 此外,关键人才的离职面谈必须安排高管参与。一来是职级越高员工越会感到被重视; 另外,职级越高其解决员工诉求的权限也越大,员工也会更愿意把相关问题表达出来。 ➤谈几次? 谈三次,尤其是对于关键人才的离职面谈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次在刚提出离职前由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来谈,第二次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谈 再做挽留,最后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由 HR 再做一次面谈。 ➤谈什么? 离职面谈内容为以下五个主题: 1)了解其离职原因 2)询问其是否愿意接受内部调动和轮岗 3)了解其对公司、部门、岗位相关的改善建议 4)对于签订保密协议、竞业协议的核心员工需明确离职薪酬、补偿结算标准以及竞业 限制的权利及义务 5)介绍离职程序,给予其机会咨询相关问题 5、五大技巧 离职面谈中经常会碰到一些老大难的问题,对于应对这些问题的常用技巧,我整理出 五个方面以供参考,具体如下: ➤如何解决离职面谈氛围紧张的问题? 首先,应选一个让人相对放松的面谈地点,咖啡厅也好,休息室也罢,对于场地的座 次、摆设尽可能地彰显对等与开放,规避传统会议一对一式的布置。 其次,HR 需事先研究面谈对象的背景,在面谈前期可从其籍贯、特长、爱好等处着手 开始寒暄,进行交流前的诱导。 最后,不要带一堆资料放在面谈桌面,更不要当场做面谈记录,若要记录请在面谈结 束之后。可能有很多所谓的资深 HR 会告诉你面谈当场要做好记录,这种做法其实不可取。 碰到这种 HR 我一般会反问一句:“如果你是离职者,对面一哥们一边听一边记,你 会放心坦诚地讲话吗?”注意不是不要记录,而是不要当场记录,等面谈结束你应该迅速 的整理出面谈记录并让员工签字确认,而且要告知他面谈记录会保密。 我一般在他签字前会告诉他:“此记录仅限 HR 内部及主管领导阅览,用人部门若想 查阅必须经过 HR 及您本人的授权,否则他们无权知悉”。这样会打消他很多疑虑。 ➤如何应对面谈时离职者充满敌意的问题? 首先,要告之交流的目的和保密性。 其次要分析让对方产生敌意的源头,若源头在对于用人部门的不满时,HR 要善于以第 三方的角度去倾听并帮助其宣泄情绪,不可站在公司或用人部门的角度对其进行批评、指 责。 如果其敌意的原由在于 HR 这一方,我建议 HR 给他倒杯茶或是找点无关工作的共同话 题聊聊,帮他平复情绪,待其心态放松后再行沟通。 ➤如何应对面谈交流时离题万里的情况? 有些面谈对象比较善侃,说起来离题万里却又滔滔不绝,对于这种情况 HR 要控制好 时间,要善于控场,但不要强行打断。 比方说你可以用“您刚才所讲的我也感同身受,不过对于咱们刚才交流的问题您还有 其他的建议没?”这种类似的话拉回话题。除此之外,HR 在发问时应尽量减少大而无当的 开放式问题,尽可能从一些细节的小问题着手让员工去阐述。 ➤如何应对面谈时离职者的沉默不语? 像这种惜言如金、沉默不语的情况应该是最难搞的了。 第一,HR 与其沟通时要以他个人的兴趣、专业、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切口找到彼此的共 同语言。其次,要善于诱导,旁敲侧击。 比方说问离职原因,你直接问“您为什么要离职?”他只要一句“个人发展因素”然 后报之以沉默你就没辙了,像这样显然是得不到真实答案的。 如果你旁敲侧击的问“如果您离职后需要重新去找工作的话,您会关注哪些方面?我 们公司在这些方面有何提升之处?”这样会更容易诱导他说出真实原因。 如果以上两招都没效就只能用刺激法了,找一些典型的事件或案例来刺激他的表达, 不过这招适合控场能力强的 HR,而且必须要善于对其情绪进行疏导,否则场面失控会不可 收拾。 ➤对于一些尖锐的问题该如何回复? 像这种问题比较常见,我在离职面谈中也碰到不少。对于这种问题的回复只有一个标 准:保持第三方的客观性。不要让员工觉得你站在用人部门这一方,站在他的对立面,更 不要一味地讨好他、忽悠他。 比方说,我曾在面谈中碰到过一个员工言辞激烈地骂其主管:“公司那些车间的领导 最起码可以裁掉一半,像他这种猪一样的领导在公司实在太多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弄进来 的”。 这个问题不可谓不尖锐,我是这么回复他的:“XXX,对于您的主管,您觉得他无能 肯定有您的理由与依据,公司觉得他胜任肯定有公司的制度与标准。对您的理由与依据是 否属实我们会去调查,对于公司的制度与标准是否妥当我们会去评估。”我想碰到这种尖 锐的问题也只能如此了。 6、十分钟原则 HR 在面谈前期要进行善意引导,在沟通中要抵制自卫或反驳的情绪。 不过,对于一些防备心过重,满口官方用语的人如果 10 分钟以内还是没有办法拿到真 实有用的信息,我建议你将面谈时间直接控制在 20-25 分钟内,例行公事即可,没必要再 浪费时间。事后可以通过发送离职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 7、持久跟进 离职面谈结束后,HR 应以月度、季度为单位将面谈所获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提炼出 流失关键要素,测算出流失成本,编制离职分析报表呈报领导决策参考。对于离职人员所 提的建议我建议你将其分为四类: ➤第一类,优化性的建议。它是指不需要成本或不需要太大成本,立马就可以改正或 优化的这种建议,比方说对于生产工序流程的重新调整,像这种情况应该马上安排整改。 ➤第二类,项目性的建议。它是指需要投入一定人力、物力但可能会产生较大收益的 项目性质的建议。像这种情况需要和部门商量之后进行评估,评估可行后再做。 ➤第三类,规划性的建议。它是指当下没有办法做到的一些涉及战略、规划以及硬件 改善方面的建议。对于这种建议评估后如果觉得可行应制定阶段性的改善方案分阶段执行。 ➤第四类,非建设性的建议。对于这种建议置之不理即可。 三、结语 1961 年的某一天,时任 GE 部门负责人的鲁本·古托夫听到杰克·韦尔奇即将离职的消息。 他非常震惊,决心不惜一切代价留住这位与众不同的年轻人。于是他邀请韦尔奇夫妇 共进晚餐,在就餐之际古托夫对韦尔奇展开 4 个小时的说服攻势。 他向韦尔奇做出保证:“相信我,只要我在公司一天,你就能利用到公司最优的资源 进行工作,最差的一部分将离你远远的。” 第二天,韦尔奇终于做出了肯定的答复。 多年后,鲁本·古托夫回忆说,我今生最成功的推销就是留住了韦尔奇,因为留住了韦 尔奇,才留住了通用今天的辉煌。 我想鲁本·古托夫向韦尔奇做出保证时说的那番话,可以作为离职面谈留人的一个经典 标杆和典范。 对于关键人才而言,到了离职面谈这份儿上,他要的是你支持他的决心,要的是跟着 你和企业一起成长的一份希望,而不是你的一堆废话。 只有这样,你才有可能把握住那 10%的机会将其留下。也许你就是当年的鲁本·古托夫, 也许他就是下一个杰克·韦尔奇,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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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工具】员工离职流程和通知书汇总

【离职管理工具】员工离职流程和通知书汇总

员工离职流程和通知书汇总 目录 员工离职流程图......................................................................................................................................................... 2 员工离职通知单......................................................................................................................................................... 3 员工离职申请表......................................................................................................................................................... 4 员工离职单................................................................................................................................................................. 5 员工离职流程图 离职申请或通知 辞职 由本人填写申请单 元 辞退 开除 由部门填写通知单 部门负责人批准 部门副总审核 行政人事部审查 总经理(常务副 总)批准 通知本人到期办理 移交手续 本人签字领取工资 行政人事部开放行 单或证明 办理出厂手续 解职 自离 由部门提交名单 员工离职通知单 员工离职通知单 至: IT 办公室 姓名: 部门: 该员工已于 年 月 职位: 日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特通知你部办理相关手续。人力资 源部经办人: 日 期: 员工离职通知单 至: 行政部(前台) 姓名: 部门: 该员工已于 年 月 职位: 日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特通知你部办理相关手续。人力资 源部经办人: 日 员工到职通知单 员工离职通知单 至: 至: 行政部(前台) 本部门 部 姓名: 该员工已于 期: ;已于 部门: 年 月 年 月 职位: 日将入职手续办理完毕,特通知你部。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日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特通知你部办理相关手续。 人力资 源部经办人: 日 员工离职申请表 至: 部 ;已于 年 月 姓名 性别 职位 所属部门 离职原因 拟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期: 日将入职手续办理完毕,特通知你部。 人力资源部 年龄 年 月 在本企业服务年限 日 人力资源部 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备注 员工离职单 工作单位   姓 名   职务编号   宿舍编号   职 位   到职日期   离职日期   衣柜号码   离职原因   所属部门 主管意见 人力资源部 (1)出入证 住宿 会计部 (1)应领薪资 (2)扣缴金额 (3)实发薪资 交接物品 (1)工具 (2)手册 经理 (2)职工手册 人事经理签字 (6)图书(7)其他 出纳 会计经理签字 (3) (3)衣柜锁 (4)劳保 (5) 总经理批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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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规定

离职管理-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规范解除劳动关系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合法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类别 1、 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 辞职 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 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 4 天申请,转正后须提前 10 天申请,总经理特别指示的人员不 受此限。否则,每提前一天离职,均需在工资所有项目中按比例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员 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见附表 1),经公司研究同意后, 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 劝退 劝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 合同关系的行为。原则上,公司劝退员工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劝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 定立即劝退,以加一个月工资补助代替通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可劝退员工: A、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B、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的。 C、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内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 (3)辞退 辞退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态度、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 止与员工聘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劳动法》中相关条款有明文规定的情况,可不按 以下情况处理: A、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 务的。 B、试用期满后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原则上公司辞退该类员工必须 下达《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见附表 2),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或按《劳 动法》规定立即辞退,以加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4) 除名 除名是在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 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除名。公司除名员工时填写《员工辞 (离)职申请/通知单》,通知被除名员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有权除名员工: A、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 的。 C、 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D、 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E、 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5) 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 职、劝退、辞退员工的离职日期在批准后 10 个工作日内未办离职手续者,原则上行政人事 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部门须及时填写《员工辞(离)职申请/ 通知单》中的自动离职栏,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2、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1) 公司提出不再续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合同到期一个 月前公司应下达《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通知员工本人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合 同。 行政人事部应在合同到期二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 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十五天 内反馈给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向员工下达不再续 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员工应填 写《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栏,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三、 审批流程和完成时限 1、辞职、劝退、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个人提出)的手续办理 员工填写《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在申请类别栏中注明辞职、劝退或不续签合 同,经所属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双方可办理 工作移交。 2、辞退、除名、合同到期满不再续签(公司提出)的手续办理 由部门填写《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交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通 知员工本人,办理工作交接。 3、 自动离职 员工自动离职后,部门必须在员工自动离职之日起第 2 天上报一级部门及行政人事部, 在 2 个工作日内一级部门主管人员和人力资源负责人进行审核,由行政人事部对其离职 手续情况进行跟踪。 四、 工作移交 部门主管收到审批通过的《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或《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 单》后,须尽快安排离职员工进行工作移交,移交完毕后,在行政人事部开出的《离职物 品交接清单》(见附表 3)上签字认可。 工作移交的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文件、资料、档案、客户关系、信息系统权限等移交, 部门主管要对工作交接情况负责,保证移交后的工作能顺利进行。 五、 离职处理 1.暂时冻结拟离职员工的有关帐户 行政人事部接到批准后的《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及《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 单》后,在通知其原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后,为其结算。 2.拟离职员工将各相关人员签署过的《离职手续表》交行政人事部。 3.拟离职员工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办理完相关离职结算手续。手续结束后,由财务部根据 公司有关工资管理规定结算工资并报总经理审批。 六、 工资结算 1. 转正后员工的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结算。(具体见《薪酬管理制度》)。 2. 补偿工资的计算,则依据工作时间的长短确定,工作每满一年,补给一个月工资,不 足一年超过半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补给,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补给。 3. 补偿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不包括各种福利性质的补贴。 七、 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1. 对于员工自动离职未及时申报的部门,经行政人事部查实后,对相关部门主管、部门 领导提出考核意见,对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对于离职人员未作好工作移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所属部门主管,部门领导须承担 相应责任。其它该移交而未移交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追究相关部门签署人员的责任。 3. 因员工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若员工辞退、辞职后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上的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 利。 八、 其他 1. 拟离职员工无法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可委托他人代办离职手续,但被委托人须持有 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 对于除名、自动离职人员重新应聘,公司一律不予以考虑。辞职员工重新回公司应聘 者,间隔时间必须在半年以后,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九、 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十、 附件 1. 附表 1《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 2. 附表 3《离职物品交接清单》 3. 附表 4《解除劳动关系流程》 拟制: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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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离职交接管理-员工交接管理制度

11、离职交接管理-员工交接管理制度

员工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主管人员交接。 (二)经管人员交接。 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 报。 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 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 10 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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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职交接管理-离职工作交接书

4、离职交接管理-离职工作交接书

有限公司工作交接书 由于 离职;公司已决定将其工作移交 负责;请 二人按下列规定进行 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双方签字确认,交接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接人负责,请认真交接! 一、移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详细进行帐 目清点、文件数据查收。 二、 移交人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移交人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 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四、移交人须将曾管辖范围内的客户情况及服务状况向接管人做详细介绍。 五、 移交人所交接的物品向接替人员介绍详细情况;接管人需做详细记录。 六、 接管人在接管过程中如发现所接收资料与应交资料不符,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 对交接中出现与事实不符的问题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应责查清处理!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和 连带损失。 八、 移交人对所移交的所有物品、票据及向接管人陈诉的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 移交人员所移交的所有资料是在其经办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 负责,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 现,也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资料已经交接而推卸责任;如果所发现的会计资料 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问题不在原移交人员的经办期间发生,而是在其后,原移交人员不承担责任, 接管人员承担责任。 十、 移交完毕后移交人和接管人在工作交接书签字确认;如在移交过程中不管移交方还是接管方弄 虚作假、给公司造成所有经济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 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说明(业务部):(可附件说明) 移交人签字: 接管人签字: (2) 非易耗办公用品及胸卡、钥匙、考勤卡等物品交接、客户联系本及含有客户资料的物品。 移交人签字: (3) 财务交接(财务部): 接管人签字: 移交人签字: 接管人签字: (3) 公司认为其它需要交接的手续(人事部) 工作截止日期: 考勤记录: 移交人签字: 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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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交接准备。 交接 准备分六个方面 : (1) 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 ;(2) 将尚未登记账目 的登记完毕 , 结出余额 , 并在最后……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程序 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交接准备。 交接准备分六个方面: (1)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2)将尚未登记 账目的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笔余额后加盖出纳人员名章;(3)整理应该 移交的各种资科,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 将要办理移交的账簿、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物品等内 容列清;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 据盘磁带等内容;(5)出纳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余额要 与库存现金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一致;(6)在现金和银行存 款日记账扉页的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第二、移交过程。 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 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1)库存现 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 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2)有价证券要根据各查簿余额进行 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3)出纳账和 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 明由移交人负责;(4)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 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放余额调节 表,调整相符;(5)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册点收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其他财产物资,如 财务章、人名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专用章等;(6)实行电算化的单 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 方可交接。 第三、交接后有关事宜。 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要在 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 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 另立。 用人单位应将相关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保存至少两年,以各查看。 企业制作离职文件时,应着重考虑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在相 关文件中得以明确表述。文件手续内容包括以下几点:工作材料、工作内容交接的 确认;离职薪资结算的确认;离职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文书;依具体情况需离职员工 签署的其他文件手续。企业应妥善保管这些离职文件材料,在内容及形式上均完 整淮确记录下离职环节。若员工离职后针对企业某项行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 企业在文件材料这项应对措施上可有所准备,为劳动争议仲裁及可能发生的法院 诉讼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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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管理办法

生产单位员工招聘、调动、离职(暂行)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依据国家及地方关于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精简 ?高效”的原则,切实完善 公司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办法,构建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规范公司在员工招聘、录用、 调动及离职等相关工作程序的统一性和一致性,特制定本办法,请公司所属各单位依照执行。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各生产单位正副职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招聘,公司所属各单位普通员工由各矿负责招 聘,人事行政部协助。 第二条: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 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 第三条:新招员工基本要求 ⑴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⑵ 身体健康,愿意从事矿山工作,能胜任相关岗位要求; ⑶ 年龄:18-45 周岁,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第四条:招聘流程(见附件 1) ⑴ 申报计划:各单位应根据定岗定员及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人事行政部提交招聘计划,经 审批后执行。 ⑵ 新进人员经各单位负责人面试后填写《员工资料备案表》(见附件 2),各单位负责 人签字确认通过面试,由新进人员将《员工资料备案表》交人事行政部,并带齐身份证及相 片,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根据公司统一安排体检。 ⑶ 体检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清理员工体检情况,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合格 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进行保险申报,并发放上岗通知书,新进员工参工时间 以通知书为准,各单位根据上岗通知书安排员工工作。 第五条:招聘工作注意事项 ⑴ 各单位新进员工面试后必须填写《员工资料备案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交人事 行政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⑵ 报名登记时必须带齐第二代身份证及相片 4 张,体检必须由新进员工本人参加,禁 止冒名顶替体检出现,一经发现永久不予录用。 ⑶ 体检合格者由人事行政部出具上岗通知书,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以上岗通知书为准,安排 新进员工工作,否则公司不予认可。 ⑷ 禁止使用未经正规程序入职的员工,禁止冒名顶替上岗,若经发现给予该单位负责人 500 元/人?次的处罚,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的,由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第三章 员工调动 第六条:通过人事调整,更合理的搭配公司人力资源,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及工 作满意度。 第七条:人事调动程序(见附件 3、4) ⑴ 指令性人事调动程序: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决定的各单位间的员工调动; 非指令性人事调动程序:员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需要工作单位调动的,可提交员工调 动审批表(见附表 5)和工作移交表,经各级领导签字同意后可变动工作单位。 ⑵ 员工工作单位变动必须以《调令》(见附件 6)为准,否则员工的薪资、档案等将维持 原有状态,所造成的影响由各单位负责人自行负责。 ⑶ 各单位根据《调令》适时安排员工工作,自工作安排之日起记出勤。 第八条:员工调动注意事项 未见《调令》而私自变动、招用公司所属其他单位员工上班的,给予调入和调出单位负责 人各 200 元/人处罚,造成损失的,由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第四章 员工离岗 第九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范公司与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及交接工作,规范 离职的相关手续,保护公司免于陷入离职纠纷,以利于公司工作的延续性,提高公司的管理 水平。 第十条:员工离职区分 ⑴ 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⑵ 辞退(解雇),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因其它原因而主动解除劳动 关系的; ⑶ 开除,有违法犯罪行为者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的。 ⑷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 15 日以上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程序(附件 7) ⑴ 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员工至少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并办理员工离岗登记表(附件 8), 各单位负责人有义务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努力挽留工作绩效好的员工。 ⑵ 被公司辞退或者开除的员工,在办理工作移交之后由公司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通 知书。工作移交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 发现财务、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负责人追索。 ⑶ 员工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到财务部领取薪金。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自动离 岗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者,由该单位负责人暂扣工资,待手续完善后方可发放其薪金。 ⑷ 对无故旷工 15 日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各单位须在员工自动离岗满 15 日后书面报人事 行政部,公司将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一切劳动关系。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已离职但并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员工,需解除工伤保险,必须由各单位负责人提交 解除工伤保险(终止劳动关系)申请书(见附件 9),由部级主管签署意见并征得分管副总 经理同意后交人事行政部审批,方可解除,否则不予认可。 第十三条:若发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动离岗员工数据书面报告人事行政部的,给予该单位 负责人 200 元/人的处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 0 一 0 年四月六日 附表 5 叙永公司内部员工调动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现岗位 申调工作单位 申调岗位 申调岗位职责: 现工作单位负责人意见: 接收单位负责人意见: 分管部级主管意见: 分管系统副总意见: 人事行政部意见: 人事行政副总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9 解除工伤保险(终止劳动关系)申请书 人事行政部: 矿员工 性别 身份证编码 原于 年 月 日参加工作,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违反劳动纪律旷工至今,累计天数已达 天以上。经矿研究决定建议解除其工伤保险并终止劳动关系。 单位: 年 月 日 填制人: 部级主管: 分管副总: ----------------------------------------剪 切-----------------------------------------解除工伤保险(终止劳动关系)申请书 人事行政部: 矿员工 性别 身份证编码 原于 年 月 日参加工作,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违反劳动纪律旷工至今,累计天数已达 天以上。经矿研究决定建议解除其工伤保险并终止劳动关系。 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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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 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 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 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 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 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 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 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 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 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 5 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 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 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 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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