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及竞业禁止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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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合同书 0 E4 n! [/ e, o; s: a 用人单位:(简称甲方,下同): 员工姓名:(简称乙方,下同): 工号: 1 e* I6 i' k" F2 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以及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竞业 禁止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技术部人员。 二、保密内容与范围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耳闻、目睹、接触到 了解到或者具体承办的关于甲方、甲方人员等各方面的以下秘密信息: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 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公司(增加“实施或者”)尚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 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和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研究开发的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8、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9、甲方已有的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和技术秘密。 10、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流程、技术指标、研究 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案例数据、技术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等。 11、公司《保密制度》里所规定或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应当保密的其它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主要是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 创作并由甲方承担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依照本合同约定 而创作的作品,乙方享有署名权,甲方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乙方执行甲方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 或者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作出的,或者退职、退休、调动工作后 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为 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于甲方所有。 乙方执行甲方工作任务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商标、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信息,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 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 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上述作品、发明创造、商标的知识产权; 保证甲方充分、有效的利用上述作品。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 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 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 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放弃对甲方 追究的权利。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 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 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举报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 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 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 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 交甲方保存。 6、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 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 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 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7、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 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 括显名或者隐名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到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及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8、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 甲方所有。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该载体。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须将秘密信息从载体复制到甲方所 拥有的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彻底消除。否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 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 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四、保密期限 1、 聘用合同 3、 解除、终止合同 2、 期限内。 4,期后的一年内。 五、保密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乙方离职(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 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一年后 到公司领取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应当应当一次性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在违约金以外赔偿甲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八、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 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九、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 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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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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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保 密 协 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性别: 日 现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由于甲方属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大量的内部商业秘密,乙方在 甲方任职期间,将接触到大量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其他有权保密的工作内 容。为了保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 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经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 权利义务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 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乙方并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 二、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规定如下: 1、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以任 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设备、文件、业务资料、各种载体的电子信息等保密 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2、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均不得将甲 方的商业运营方法、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公司运作方法、公司机密等一切相 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3、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 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策划文案、网站制作、网 站技术资料、网站数据、营销方法、运营模式、网站规划、项目计划、项目组 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4、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 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项目投资信息、经营 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秘密性。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 议的约定,如项目投资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1 6、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 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三、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 年以内,非经甲方 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内有任何职务或身份,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 经理 、 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离职之后 年以内, 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 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四、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密: 1、无限期保密,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为止; 五、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向其支保密 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保密津贴”和“竞业限制补偿费”已包括在《劳动合 同》所约定的薪酬之内。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与公司业 务有关的一切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 务而创造的作品,乙方同意:所有该种作品的创造受到甲方的资助并代表甲方 的意志;甲方为该种作品的著作权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同意作为该种作品 的匿名作者并放弃对于该种作品署名权或任何其他精神权利。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 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 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 八、甲乙双方在签署或履行协议过程中具有实际权利义务内容的补充文件、 通知、声明、信函、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均是本协议的附件。协议附件为本协 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 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 的其他行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或者本 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十、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后果严重程度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费人民币 至人民币 元(大写: 元);视 元(大写: 元) 元)。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方要求乙 方赔偿因为违约事项或其他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也不影响甲方追究乙 方的其他法律责任。 2、乙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同时还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 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害赔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A 损害赔偿金额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 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营业额减少,其营业额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个投资 项目的利润所得之积; B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前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害赔偿金额为 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式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 关联的投资项目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营业额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 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害赔偿金额; C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调查费、鉴定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金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 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 5、任何一方对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接受并不表示放弃对对方在此之前的违 约责任的追究,对违约行为的权利主张并不因合同实际履行、继续履行而放弃, 除非权利方明确表示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 年内有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时,依法申请仲裁。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 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 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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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2015修订版本)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2015修订版本)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一、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知识产权、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约定下列条款共同 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 明创造、计算机游戏软件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 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 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人身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 名的除外)可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人身权利并协助乙方 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由甲方双方协商确认相关知识产权的 权利归属。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 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 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 的保密职责。甲方有权对乙方利用甲方设备,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电子邮件等进行监控。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 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 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 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知识产权,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 密信息。 第五条 乙方同意,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 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1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通过薪金的形式的计算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 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在职或离职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 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 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和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时,若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和指示而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 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 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 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适当补偿。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在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 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 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 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源代码、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美 术作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及其它甲方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内容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 道等。 第十一条 本协议的知识产权亦包括但不限于:专有知识、专用技术、设计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 也包括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技术信息,如通用与特殊系统装置与方法、网络安全技术(如屏蔽作弊软件的方 法)、终端扩展技术、多媒体技术、激励优选等技术、用户搜索技术、收费与交易技术、进程控制技术等。 二、竞业限制条款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遵守下列竞业禁止规定: 1. 在职期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 2. 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他人合伙并与甲方竞争。 3. 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离职后不得带走甲方的客户。 4. 不得引诱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或,到与甲方或其关联方 有 竞争业务的单位任职或参加咨询活动。 5. 离职后的两年内,不得开展与甲方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与甲方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6. 不得开展任何有损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以及甲方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商誉等的活动或行为。 7. 不得为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咨询建议、财务支持或担保。 乙方同意,如上述行为涉及其亲属,或借助他人名义,均视为乙方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服务、就 职于且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松散的合伙团体 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投资人、顾问等等。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中所称“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 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 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2 第十五条 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和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将由甲方于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最终确 定。具体指,甲方将在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对乙方所掌握的甲方的知识产权、秘密信息等保 密信息的情况以及竞业限制的义务进行具体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竞业限 制的义务,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该补偿金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为避免歧义,竞业 限制补偿金不构成甲方的义务,除非甲方在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 务。 第十六条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乙方需要按月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单位和工作内容。 第十七条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同意:自通知按本协议 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终止。 第十八条 乙方清晰地知道,如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义务,均会导致甲方巨大商誉及经济损 失,且有可能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因此,乙方一旦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与竞业禁止义务,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 万元。若该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_四_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书面形 式。 第二十三条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 影响或削弱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其中内容,并完全了解和正确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本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3 甲 方: 签署人: 日 期: 4 乙 方: 签 署: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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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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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及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高级管理人员) 保密协议(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 信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协议仅具有下列含义: 1.1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 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 样机、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1.2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政策、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 营销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 算、利润情况、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人事资料等等。 1.3 协议签订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指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和机构。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就乙方的泄密行为进行调查及索赔。 2.2 因乙方的泄密行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市场开发合作协议。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商业技术 秘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3.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双方合作期限内,均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文件或资料 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任意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竞争对手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3.3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合作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 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4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 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乙方保密范围。 3.5 乙方因合作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 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商业价值的载体,均属保密范围 内。 3.6 双方合作关系解除后,乙方仍需在相应的保密期限内对其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接触、知 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合作期间的保密义务和不能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3.7 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 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 乙方追偿。 第四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合作关系解除后,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的,视为无限 期保密: A 无限期保密,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双方合作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 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竞业限制(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 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 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 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部、国 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 1.1 竞业禁止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 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 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 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 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 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 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1.3 第 1 条所指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 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 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1.4 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 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离职后,竞 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 件二),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 1.5 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 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 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 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 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 领取补偿金。 第二条 2.1 竞业补偿金支付及违约责任 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 。 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 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 %(计 元)。 2.2 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 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 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2.3 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 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2.4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 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 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5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2.6 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7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1 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 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 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 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 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2.8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2 条,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3000 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计算标 准参照第 12 条。 第三条 3.1 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 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一: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日起,从公司离职。其所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自 ,自 年 月 年 月 日,开始生效。 竞业限制合同履行期间的竞业补偿,自生效日起算,计算与发放办法按照双方签订的竞 业限制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 日期: 附件二: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 经公司研究决定,原员工: 自 年 月 日起,终止其在离职期间所履行的竞业限制义务。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 议自终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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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用人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 职位,为了更好地保护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以下合称“甲 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经与乙方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和保密义务 1.1 本协议内保密信息包括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具体如下: 乙方以任何方式获得或接触到的由甲方(或甲方提供条件或以甲方名义)开发、创造、 发现的、或转移至甲方的对甲方有商业价值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业务有关 的客户名单、信息;商业计划;业务计划;营销计划;技术开发计划;软件开发成果; 采购资料、供应商信息;财务信息、资料及事宜;媒体来源渠道、媒体投放渠道;法律 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员工报酬信息、档案和清单;销售方式、方法和技巧;销售 理念、策略和计划;促销方法和信息;有关商业合并、收购信息和计划;知识产权;专 有知识;技术数据;软件程序;营运成本;设计;创意;计划;甲方从他方接受得的虽 属于他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以上统称“保密信息”。 1.2 保密义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同意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 1.2.1 乙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无论乙方是否因履行职务所需,未经甲方 事先书面同意的,乙方不得泄露、披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提供、转让或者 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无权知悉该项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职 员)知悉保密信息;同时,乙方因履行职务所需使用保密信息的,所使用的保密信息 也仅限于必要范围内,除此之外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保密信息。 1.2.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1 1.2.3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善意、谨慎、 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1.2.4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探听、披露甲方内部薪金、奖金、福利、期权或任何形 式的报酬事宜。 1.2.5 乙方不应采取可预见会影响保密信息的保密性或专属性的任何行动或行为。 1.2.6 本协议中所称的“雇佣期间”,是指甲乙双方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期间;本协议中所 称的“雇佣结束”,是指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实践的行 为以及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满、辞职、辞退等一切 正常离职和一切非正常离职。 1.2.7 双方同意,当雇佣结束后,乙方仍对其在雇佣期间接触、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如同 雇佣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雇佣关系因何种 原因结束。 1.2.8 本协议项下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着或受控于甲方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各分支机构、母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等。 1.3 保密信息载体的归还: 1.3.1 乙方应当于雇佣结束(无论何种原因)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属于甲方且 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照片、图表、影音图像、 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电脑、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而无论这些秘密信 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且乙方不得擅自复制、保留。 1.3.2 若载有保密信息的相关载体为乙方所有,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该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 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该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若载有保密信息的相关载体为乙方所有,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 可以由甲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 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4 乙方如有以下行为可被认定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 1.4.1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使用保密信息的或者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 使用的。 1.4.2 将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给甲方竞争对手的。 1.4.3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以甲方的名义或以甲方雇员身份对外发布、提供保密信息的。 1.4.4 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以在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或牟取利 益的。 1.4.5 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保密信息的。 第二条 声明和保证 2.1 乙方声明,在聘用期间,不会也没有使用或透露乙方过去雇主、合伙人、合作人、客 户(统称“原雇主”)或其他个体或实体的任何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任何成果。乙方也 不会将属于原雇主未公开的信息和任何财产带入甲方,除非原雇主书面同意。乙方确认, 不会也没有违反其应遵守的和原雇主的任何协议。如果因乙方违反前述规定致使甲方产 生任何索赔、责任、损害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乙方将就以上索赔、责 任、损害和费用向甲方做出补偿。 2.2 乙方保证,在雇佣期间没有、将来也不会擅自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工具或软 2 件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3 乙方清晰认识到,甲方有可能已经收到或者将会收到第三方保密或专有信息,且甲方 将有责任对该等信息保密且仅为特定有限目的使用该信息。乙方同意其在雇佣期间和 雇佣结束后对甲方和该第三方负有义务,对该等保密或专有信息严格保密,且不向任 何个人或机构披露该等信息,并且以甲方与该第三方达成协议所规定的方式和仅以经 过允许的有限目的使用该等信息。 2.4 雇佣结束后,乙方在此同意并向甲方承诺,向乙方的新雇主通知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 权利和义务。 2.5 乙方保证在雇佣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会在除甲方外其他任何单位任职。 特别地,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提供同类服务的或与甲 方有直接经济往来的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 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职以任何 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得利用在甲方的职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6 不引诱义务。在雇佣期间和雇佣结束后的两年内,乙方保证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唆使或 试图影响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去为乙方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服务; 乙方保证不会引诱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客户或以前的客户以获取他们的业务而直接 或间接获利。 第三条 竞业限制约定 3.1 鉴于乙方工作涉及甲方的保密信息,因此乙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在雇佣结束 后不长于两年期限内(具体竞业限制期限以本协议第 3.2 条约定为准,以下统称“竞业 限制期”),乙方保证在没有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论是否有偿,乙方都 不会作为雇员、顾问、股东、管理层或以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开发、提供、推广、 运营或销售与甲方开发、提供、推广、运营或销售的技术、服务或产品相同的或相似的 技术、服务或产品有关业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还包括: 3.1.1直接或间接参与挖走雇佣结束前一年期间属于甲方的客户或为该等客户提供服务或与 之发生商业接触,只要这种接触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 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 3.1.2 禁止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或者在 这种公司拥有利益; 3.1.3 禁止自己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以及就职于与甲方 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的公司。 3.1.4 做出其他可被合理认为与甲方经营业务形成竞争的行为。 上述约定将涵盖竞业限制期内乙方将从事业务活动的任一地域范围。“地域”是指中国。 3.2 双方同意,对于前述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有权在雇佣关系结束时决定是否需要 乙方承担及需要承担的竞业限制期限,具体以乙方离职前或离职时甲方的书面通知 (该通知为本协议有效附件)为准。 3.2.1 若届时甲方不要求乙方承担该竞业限制义务的,将不承担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金的义务。 3.2.2 若届时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该义务的,甲方应在前述规定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乙方支 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甲方与乙方约定, 3 在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乙方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乙方工资 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工作未满十二个月的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的月平均工资。该 补偿金甲方应于乙方离职日当月的下一个月起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平均支付到乙方工 资账户或乙方明确指示的其他帐户。 3.3 乙方同意,在甲方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的期间内,即应视为甲方履行了约定的竞业限制的 补偿义务,乙方也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收款,甲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若乙方帐户信息变更,乙 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无法及时收款或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约定补偿金时,应根据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乙方不得违反保密义务和不引诱义务。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和不引诱义务的,应按以下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不足部 分的赔偿责任及甲方追偿经济损失的合理费用。违约金支付标准: 4.1.1 如果乙方是甲方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违约金为 万元; 4.2.2 如果乙方是甲方总监、副总监级管理人员,则违约金为万元; 4.2.3 如果乙方是甲方副总监以下人员,副经理(含)以上员工,违约金为万元。 4.2.4 如果乙方是甲方通过猎聘而来的高级人才,在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还须全额 赔偿公司因其支付人才中介的猎聘成本。 4.2 乙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若乙方在前述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内违反该 项义务,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当于竞业限制期内全部经济补偿金 倍的违约金。前述 违约金的支付不应被视为竞业限制义务的终止或解除,若乙方仍旧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而 不予及时纠正,除前述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该等违反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其他 5.1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约定事宜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机构提请仲裁/诉讼。 5.2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构成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先前与本协议主 题事项有关的任何和全部口头或书面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与本 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对乙方岗位、责任、工资或 报酬的调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或范围。 5.3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不履行不应构成对任何条款的放弃。本协议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 强制执行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性。 5.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字盖章日不同,以在后的日期为协议生 效日。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5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全文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4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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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及商业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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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及商业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履行工作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 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 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 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 条款的法律含义。 Ⅰ.保密条款 一、 商业秘密、机密事宜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的技术方案、财务信息、 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业绩材料、财务数据、图纸、宣传文件、模型、说明书、操作 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2)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指甲方独有的,经法律程序认定的技术); (3)经营信息(经营信息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 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和甲 方公司文件)。     2、机密事宜包括:因岗位、职务所产生的相关工作、业务关系及公司重 大业务、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有关信息。    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 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二、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 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 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 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 行为。   三、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 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 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 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 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 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 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 (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 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 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 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 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 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 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 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 两年内不得自营或 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 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 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2)乙方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 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四、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 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为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实际经 济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 2 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Ⅱ.竞业禁止条款 一、 权力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都不得到广西境内与甲方有竞 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 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都不得在广西境内自办或以他 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 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义务的企业; 5、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6、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二)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 币 元。 二、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一)款(1)项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承担 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反跟条款第一条第(一)款(2)项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 应当返还甲方。公司有权对乙方给于处分; (3)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一)款(3)、(4)、(5)、(6)项所 列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因乙方 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 应当予以扣除);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乙方 的刑事责任。 (二)、甲、乙双方确认 (1)甲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二)款所列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 补偿金,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因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而给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损 失,乙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以延迟或者未支付的价款加上延迟支付期间每日万分之二的利息来计算。 3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 甲方的竞争优势已经无重要影响; (2)甲方不履行本条款第二条的义务,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的; (3)甲方法人终止; Ⅲ.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 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Ⅳ.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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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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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原引劳动合同编号: 原引保密协议编号: 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单位)全称: 经济类型: 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乙方(职工)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 ,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 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甲、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 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甲 方因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对乙方的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 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产品同类的产品。 2. 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3. 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的产品。 4. 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第二条 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职务开发中涉 及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图样等及其 复制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保 证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 递,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2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 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2 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 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 在与甲方离职后 2 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 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 成员。 5.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 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补偿费从  年  月开始,按月支付, 由甲方于每月的  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 6. 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7. 乙方应于每月 20 日前告知甲方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有权随时去 乙方的住所或工作单位核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查看乙方的住所地证明、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 的工作情况、向单位负责人了解情况等),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 为人民币 100 万元(壹百万元)。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 损失,并且乙方自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起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2 2.第四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争议一方或双方 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条 其他 1.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工程设计图、制造 工艺、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2. 本协议提及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销售 资料、采购资料、财务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3.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 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原引劳动合同编号: 保密协议 3 密字( )号 甲方(单位)全称: 经济类型: 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乙方(职工)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基 础上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 4 1.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销售资料、 采购资料、财务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2.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工程设计图、制造工艺、 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 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 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 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 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禁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 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 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4. 约 定 的 其 他 终 止 条 件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可解除 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一次性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 万元,除此之外执行本条第 2 款之要求。 2.在保密义务终止前,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 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保密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第五条第 2 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双方承诺,损失赔偿的计算 方式由甲方确定选择如下三种的其中一种。 5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 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 润所得之积。 ② 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 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 ③ 损失赔偿额为 20 万元。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取 证费等)应当在上述损失额外另行追加计算。 4. 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除追究其侵 权责任外,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纠纷解决: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 威海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七条  其他 1. 本协议之附件以及根据本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 其 他 特 别 约 定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6 月 日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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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第一章 竞业限制部分 鉴于乙方确认,由于其在甲方从事 岗位的工作,接触并知悉甲方的 商业秘密; 鉴于乙方进一步确认,如果其离开甲方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或近 似产品或业务的公司,或就职于生产同类或近似产品或经营同类或近似业务且 具有竞争关系其他公司,将会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鉴于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的相关保密规定,已充分理解其含义,认可相关 内容,且承诺遵守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1、在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或 近似产品或业务; 1 2、在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或近似产品或经营同类 或近似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 3、不得抢夺甲方的客户; 4、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 5、对于在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含当日)与甲方有合作关系的客 户,乙方离职时,只要该合作关系仍然存续,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就 该合作事项与甲方竞争或者参与第三方对甲方的竞争。但是,甲方书面同意的 除外; 6、对于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含当日)与甲方正处于接洽、磋商的 潜在客户,只要乙方在离职前参与了相关的接洽、磋商,或者承办、参与了相 关业务工作,且乙方离职时该接洽、磋商及相关业务工作仍在继续的,则乙方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就该客户与甲方接洽、磋商涉及的同一事项与甲方竞 争或者参与第三方对甲方的竞争。但是,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二条 与甲方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范围 第二条所述的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企业 : 1、在中国大陆生产、销售 2、涉及 的企业; 行业业务的咨询公司、社团、协会等。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增加或减少上述企业,但应将具体变动情况书 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期限 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期限为 年,自乙方离职次日起计算。 2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乙方不同意签署 本协议书的,公司将不予聘用或者可以调整其岗位; 2、如果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双方应根据情况及时修订或终止本协议。 3、乙方离职后 30 日内,应向甲方书面申报重新就业情况,如:就业状态、 新聘公司名称、所任职务等。若乙方在受限期间工作发生多次变更,每更换一 个新公司,均应在 30 日内向甲方人力资源部申报,直至竞业限制期满。如不 按规定申报,甲方有权诉诸法律,但其竞业限制义务并不因此而终止。 第二章 保密部分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五条 保密内容 乙方需要保密的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户渠道、客户名单、合作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 格等;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认证服务定价、市场分 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才资料、工资薪酬资料、课程资料、 3 管理性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资料、研发成果,例如:培训教材、 咨询资料等。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 提供良好的条件;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技术与开发,并将开发的成果、资料上交甲方, 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 方的秘密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 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 乙方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5.1 各级会议内容、文件在没有下发前不向会议以外的人员透露、传阅; 5.2 未经允许,不查阅、复印涉及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合同协议、工资、劳 务费用等保密内容的保密材料; 5.3 不将甲方重要文件、资料等带出甲方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 可能的单位和个人。如确属工作需要,需将材料带出甲方办公场所,必须经公 司批准方可; 5.4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将秘密文件、资料乱丢 乱放; 5.5 不携带保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不在公共场所 或亲、朋友中谈论甲方的机密;有客户来访,不当众谈论甲方内部事务和保密 4 事项。不随意向客人提供阅读甲方的各类文件; 5.6 因工作需要打印、复印涉及甲方技术信息、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合同协 议、工资、劳务费用等保密内容的文件之后,印坏的纸张及时销毁; 5.7 保证下班后电脑上、桌面上没有记载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及纸张; 5.8 工作变动离开甲方时,不带走甲方任何文件、资料、图表等; 5.9 发现甲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 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6. 甲方实行薪酬保密制度,乙方不准打听他人薪酬或将本人薪酬告知他人。 第七条 保密期限 1.劳动/劳务合同期内; 2.甲方的秘密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由于工作的岗位特殊情况,因履行劳动/劳务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 方要求解除劳动/劳务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60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 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人员,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4.劳动/劳务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 益。 第三章 保密、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八条 保密、竞业限制补偿金 1.甲方每月薪酬中需要支付乙方底薪的 %或 元为保密、竞业限制 补偿金; 2.员工离职时,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商业保密金或竞业限制补偿金。 5 3、甲方不履行保密、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员工可不受竞业限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第一条所述义务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乙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 失,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甲方为调查和解决该案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及因调查发生的费用; 2.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 甲方正常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调离涉密岗位,并予以警告, 直至解除乙方的劳动/劳务合同; 3.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予 以乙方解聘的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按经济损失的 5 倍处罚,情 节严重者直接一次性赔偿 50~100 万元 ; 4.双方解除劳动/劳务合同后两年内,乙方违反此协议,将保密内容提供给 竞争对手,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 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将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如下情况为情节严重:1)、专利技术泄密,2)、网络源代码泄密,3)、 大量客户资料泄密,4)、战略规划泄密。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①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② 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解除其职务或者劳动合同的; ③ 由于乙方的原因为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6 根据法律法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 1、竞业限制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时即行终止; 3、受竞业限制的岗位或人员由于职务或工作变更后不再属于受限制的范围的, 公司有权根据其具体情况单方面决定何时终止《协议》; 4、除竞业限制期满该协议自然终止的情况以外,解除《协议》均应由公司与 员工书面签订《解除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及续签 本协议签订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满后根据需要 双方协商是否续签,续签后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期顺延。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到乙方竞业限制期限届满之日失 效; 2、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甲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日期: 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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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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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 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 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业保密 1.1 本合同所提及的“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以任何——不论是口头的、视觉上的、 或有形的(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媒质)形式和它们的所有副本而披 露给乙方的信息,以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所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生 产技术信息、经营数据、财务数据、经营模式、管理文件、进货渠道、商品进销价格、工程 技术、操作流程等)。 1.2 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和保密规定,保守商业秘密,不向他人泄露、 公开、出借、赠与、出租、转让、处分或协助第三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利用该商 业秘密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1.3 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1.4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向甲方报告。 1.5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内有责任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如发生离职,乙方 将立即归还所有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文本、照片、媒质等及其所有副本,并以书面 形式证明所有这些保密信息和副本均已缴还甲方或被销毁。 1.6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奖金时,已考虑了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 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二条 竞业限制 2.1 乙方离职后 2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2 年后的次 日止),未经同意,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① 不得到企业竞争对手任职、兼职或从事教学、培训、管理、企划、策划、咨询、顾问、 中介等职; ② 不得自行组建同类企业参与竞争; ③ 不得唆使原单位的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三条 脱密措施 3.1 乙方(或甲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合同的,应提前 3 个月通知甲方(或乙方)。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包括调换乙方的工作 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等。 第四条 竞业限制补偿 4.1 甲方对乙方的竞业限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年经济补偿金额为 乙方在离开公 司前十二个月从甲方获得的报酬总额的 1/2 。 4.2 支付时间 每月 15 日支付(遇休息日提前至前一工作日) 4.3 支付方式 现金 。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数额为 乙方在甲方就职期 间月平均工资的 10 倍 。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 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解除与乙方 的劳动合同。 5.2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金额为 双方约定的竞 业补偿金的 10 倍 。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3 经济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即因乙方的侵权行 为导致甲方减少的销售或营业额;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 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6.1 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 偿费达到一个月,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 4/5 的,视 为拒绝支付),本协议终止执行。 6.2 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 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本协议自行终止。 6.3 甲方主体资格丧失,又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主体。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日期: 1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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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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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乙方目前工作部门: 乙方目前工作岗位: 鉴于乙方因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生产和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影 响。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 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二、 协议期限 1、 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到该商业秘密合法公开为止。乙方 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履行。 2、 竞业限制期限:自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 2 年后的次日 止。 三、 乙方的义务 1、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 不允许以出借、赠予、出租、转让等方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 方的商业秘密; 4、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 向甲方企业报告; 5、 乙方离开甲方后,在第二条第 2 款中规定的期限内,每半年对“每一新任职单位、任职职位和任职单位 的性质”有向甲方书面告知的义务,以证实乙方确实在遵守第四条的承诺,告知期限为:次月 10 日前; 如果乙方的新任职单位与甲方确有竞争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离开新的任职单位,并要求乙方 承担协议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 协议的内容和范围 (一)商业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之规定,甲方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范围包括技术方 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衣、操作手册、技术 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范围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 道、产品企划策略、招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竞业限制的范围和补偿 1、甲方有权在乙方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时至双方办结离职手续当日期间内向乙方书面提出下述竞业限 制要求(乙方最迟应于办结离职手续时签收),即乙方在离开甲方公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到 中国 区 域内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指门诊管理系统开发及销售等)有竞争关系的其他 用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等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应予遵守。 2、甲方提出上述竞业限制要求时,应每月向乙方支付其劳动合同月薪的 50%作为竞业限制的补偿,支付时 间为每月 15 日支付上月 1 日至 31 日的竞业限制补偿。 3、若甲方未向乙方提出竞业限制要求,视为甲方放弃上述第四条第二款第 1 项的权利,同时也无需向乙方 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五、 违约责任 经甲、乙双方的约定: 1、 如果乙方在甲方提出竞业限制要求后,不履行本协议第三条所规定的义务或第四条所规定的内容,乙 1(共 2 页)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职前 12 个月在甲方公司的全部收入,应于违约事实发生一 个月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所有损失; 3、 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a、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 致甲方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如果甲方损失依照 a 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 积;或者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4、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5、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 者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六、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有诉讼之必要,双 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七、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作为甲乙之间劳动关系合同之附件。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 过双方书面同意。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年 月 乙方(签名): (签名):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2(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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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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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业优势具有重要影响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 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保密 1、本协议所提及的“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以任何——不论是口头的、 视觉上的、或有形的(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媒质)形式和 它们的所有副本而披露给乙方的信息,以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 所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 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1.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目标、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 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1.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营销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 料、物流资料等; 1.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 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及配方、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 术、科研成果等。 2、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和保密规定,保守商业秘密,不向 他人泄露、公开、出借、赠与、出租、转让或协助第三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也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利。 3、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向甲方报告。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有责任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如发生离 职,乙方将立即归还所有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文本、照片、媒质等及其 所有副本,并以书面形式证明所有这些保密信息和副本均已缴还甲方。 第二条 竞业限制 1、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参与与甲方相同或相类 似行业的竞争业务,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参与其他业务,包括但不仅 限于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的行为: 1.1 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它任何方式参与一切 业务; 1.2 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它公司或组织参与一切业务; 1.3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二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 1 或终止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二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与甲 方有竞业关系的企业或组织就职,并不得自办或参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 企业或组织。这些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企业: 1、禁止劝诱离职。乙方承诺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本公司的员工离职。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款商业保密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所得的 10 倍 ,乙 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按公 司有关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不承担经济补偿 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款竞业限制所规定事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前一年的工资所得的 10 倍 。因乙方违约 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 方的法律责任。 3、经济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 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本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 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本公司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 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 为直接关联的本公司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本公司产品销售的总数 之积;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 偿额之内 第四条 权利义务终止 本协议规定的终止期限到来而自然终止。 第五条 生效与解释权 1、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补充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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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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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在甲方从 事 工作,鉴于乙方的工作性质涉及保密等事项,甲乙双方 特签订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 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信息:包括产品开发计划、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 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 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 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 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及档案、营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和销售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 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运作方式、账目等; (3)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 义务的事项。 1.2 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 的行为均属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与上述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载体所有权的归属 2.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与甲方业务相关 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料、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 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但 乙方可享有署名权等有关精神权利。 2.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与甲方业务 无关的非职务成果,由乙方向甲方申明,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由乙 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享 有知识产权。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3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 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 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 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1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己 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 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三、乙方的义务 3.1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3.1.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 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 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 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1.2 乙方负责对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商业秘密的 收集、整理、归档和保护。 3.1.3 在调换工作岗位和离职(包括但不限于调动、辞职、被 辞退、被开除,下同)公司时,应交将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 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 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向公司移交,并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 备份。 3.1.4 乙方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1.5 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 密。 3.1.6 乙方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泄露甲方 的商业秘密。 3.1.7 乙方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 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 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1.8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3.2 乙方向甲方承担以下竞业禁止义务: 3.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在职期间,乙方不得自行 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乙方不得帮助他人生 产、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 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 顾问等等)。 3.2.2 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自 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三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 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与 甲方存在冲突的利益及其他甲方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己经成为或者可 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下同)就职。 3.2.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自劳 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三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 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 的生产或服务的提供。 四、甲方义务 2 4.1 甲方对因保守企业秘密而行使职权的员工进行保护, 对有功者实行奖励。 4.2 对于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乙方,甲方应向其支付一定 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支付额视甲方的效益和乙方原任 职岗位情况而定,但最低不得少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 工资。 补偿费在乙方离职时一次性计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领取。 如乙方不领取的,并不因之免除竞业禁止义务。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 有关方面提存。 五、违约责任 5.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或者 和竞业禁止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泄密损失金额的 80%作 为违约金。 5.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3 前款所述损害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害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 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 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 损害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 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 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 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和处理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额之内。 5.4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 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5.5 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 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 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但是,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 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 担或部分承担。 5.6 上述违约金、损害赔偿、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由甲 方直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5.7 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决定对乙 方采取警告、记过等行政措施,且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 的聘用关系。 六、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得知本协议第一条 所述的商业秘密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 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3 七、其他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己考虑了乙方 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 费。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 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 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及向法院申请 诉讼的权利。 九、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 合同为准; 9.3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9.4 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条款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 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 方: 代表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乙 方: (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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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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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 术秘密,为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利益,防止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流失,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协议书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是指属于甲方所有的,具有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或 者不能从外界公开渠道直接取得的,能给甲方带来经营利益,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 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其中: 1.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发展规划、投资决策、机构改革方案、客户名单(名单信息 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与公司合作项目信息等)、专家名单(名单信 息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姓名、任职信息、联系方式、与公司合作项目信息等) 、知识产权、行 1 / 11 业标志性产品的经营资料、为经营使用的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产品形成的用户 数据、流量数据;活动数据;财务数据;高层管理人员、关键业务人员及技术人员的人事 数据等)、活动方案、广告策略、营销计划、招商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资料、项目 实施方案、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 方案、未公开的办公室会议记录、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规章制度。 2.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作流程、数据库、软件、软件文 档、系统、产品、服务或由甲方拥有、开发或正在开发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从计划、制图、 图表、草图、模型或者程序说明中获得的信息,从设备的检查中及从电脑程序、数据库、软 件、电脑硬件组件或者其他类似零件中获得的信息。 二、 甲方依法享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所有权。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终止与甲方劳动关系一年内,因履行职务或者利用了 甲方的物资或者资料或者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成果,属于职务成果, 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者转让这些职务成果。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 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利用有关知识产权。 三、 保密责任: 2 / 11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 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有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2. 除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 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秘密的甲 方员工)知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 3. 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直至甲方的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以解密等方式公开时止。 四、 竞业禁止义务 1.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二职业。 2.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不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 似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2.1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 有竞争关系。 2.2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 3 / 11 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 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2.3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址限制: 3.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 4.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不得与甲方的直接或间接客户发生 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 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 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 益。 5.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乙方本人或与乙方指定他人或乙方 授意的个人或机构不得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6.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 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 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 4 / 11 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7.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乙方不得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 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8.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须于离职审批通过后当天向甲方移交所有自 己所持有或掌握的甲方的财物和载有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 限于所有文件记录、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光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载体。乙方应保证有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不外泄,并不得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擅 自保留或复制或交与任何第三方。 五、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并可根据 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但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 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3.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 5 / 11 4. 甲方有权在正常支付竞业补偿金的情况下,根据乙方提交的新用人单位的情况进行调整, 对于出现本协议中约定之竞业禁止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 系或按本协议对甲方进行赔偿。 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第四款所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2. 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如乙方有竞业禁止 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禁止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 得竞业禁止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的, 不影响乙方竞业禁止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禁止义务,乙方必须 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禁止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 除竞业禁止义务。 3. 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禁止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 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禁止补偿 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4. 乙方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一周向甲方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 6 / 11 务。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 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 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计算方式,按甲方应付乙方总 额的五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禁止的行为所付 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1.2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 约定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禁止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八、 竞业禁止期限 1. 竞业禁止期限: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两年失效。 2. 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3.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 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禁止期。 7 / 11 九、 竞业禁止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1. 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次月 20 日 前,以后每月在乙方正常出示任职证明的情况下,于每月 15 日前支付相应款项,每月金 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人民币 元),共计 个月,并由甲方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2. 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乙方 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该等竞业禁止补 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3. 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禁止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4. 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 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禁止的 义务。 8 / 11 5. 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 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 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 己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7.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禁止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禁止义务,此项通知 可以邮寄送达,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若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通知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邮出七 日后,乙方竞业禁止义务自行终止,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补偿金。 8.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禁止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禁止义务。 十、 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的处理。 十一、 其他 9 / 11 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 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竞业禁止开始通知书》、《竞业禁止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本合同为准。 3.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充、变更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入职甲方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 付工资的期间。 本协议所称的离职,是指乙方表示终止劳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实践的行为,包括辞 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乙方的非正常离职。 2. 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 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本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 10 / 11 策调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4.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本协议共 6 页 1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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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在职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书 编号:2015-09-01 甲方:新成立的科技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作为甲方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高 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知悉和掌握甲 方生存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 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1、乙方竞业禁止期为从甲方离职并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之日起 壹 年。 2、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并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合 同,乙方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当日内向甲方移交所有其掌握的,关于 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重要经营信息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 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 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以及甲 方客户的相关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 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 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甲方的知识 产权、商业秘密及重要经营信息均为甲方完全享有的财产。乙方保证 不得将上述资料、文件等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并不得以任何形 式留存。 3、竞业禁止期间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经营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单 位以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 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工作),也不得由新单位派 遣到与甲方经营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单位以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 单位内工作。 4、竞业禁止期间,乙方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 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相近行业。自办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自己或/ 和直系亲属的名义开办、以自己或/和近亲属的名义和/或与他人作为 投资人开办以及虽不能体现自己或/和直系亲属名义但却为企业的实 际投资人、控制人等。 5、竞业禁止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和第三方使甲 方其他成员从甲方离职并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6、上述竞业禁止的期限和范围,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7、作为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补偿,甲方须按月向乙方支付 竞业禁止补偿费 XX 元/月(人民币大写: XX 元/月),并在每月发 薪日由甲方转账至乙方工资代发账户。 8、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期将补偿费转入乙方工资代 发账户的,甲方可在发薪日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乙方到甲方以现 金形式领取,若乙方拒绝领取补偿费,甲方有权将补偿费提存,提 存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连续六个月拒绝领取提存补偿费,视为乙 方放弃已经提存的补偿费,本协议依然有效,直至终止条件出现。 9、甲乙双方约定的竞业期限届满,甲方即可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竞业期限内从事有关 竞业禁止工作的,甲方即可停止补偿费的支付,同时,甲方将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乙方应于每月 1 日前告知甲方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 工作情况,如乙方在新的单位找到工作后,应主动向甲方提供新单 位的工作证明及联系电话。甲方可以随时与乙方联系,并核实情况, 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二、违约责任 乙方未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除全额返还甲方已经实际支付的 补偿费外,还应当一次性按协议期应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费总额的 XX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甲方 所有。此外,乙方还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乙方 因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免除乙方竞业禁止 义务,乙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三、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 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 1.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 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 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 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 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 30 日内,甲方有权根据乙方 知悉或掌握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情况,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 行。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签订前所签劳动合同等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 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保密及在职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工 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故乙方在 职期间负有对甲方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义务。为充分保障 公司商业秘密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乙方声明已充分知悉甲方《保 密制度》和《在职期间竞业规定》的各项内容,并自愿遵守。依照国家 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有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从 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2、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其不得 有下列行为: 2.1 为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 任何第三方服务或拥有利益。 2.2 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2.3 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者机 构工作或者在这种企业、机构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 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虽然不担任职务,但为前 述单位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 2.4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5 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本公司的业务,或对本公司的业务产生或 将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2.6 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应当在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 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4、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 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 保密义务和不得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 原因离职。 5、本协议所称甲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 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5.1 技术信息:本协议所称技术信息是指甲方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 想中的技术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及非专利的专用技术、计 算机软件、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 等未公开的专利、知识产权信息。 5.2 经营信息:本协议所称经营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 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计划、 定价政策、市场分析报告、甲方的区域分布、管理诀窍、财务资料、会 计档案、进货渠道、买卖意向、广告计划、产品报价、服务网络、招投标 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配股 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 5.3 管理信息:本协议所称管理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 与管理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及正在制定或构想中的 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组织结构信息、内部规章制度、工资待遇、奖金 提成、薪资变动、业务规程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等。 5.4 关于甲方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正在或将要进 行的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诉讼、处分资产或者权益等事 项的信息。 5.5 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上述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 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 、图形图表资料、音像资料和电子资料等, 可以是载于书面的或是载于任何其他非书面介质上的或是口头上的; 5.6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拥有和签订协 议后在经营活动中不断增加的商业秘密。凡属与甲方公司事务有关的 一切保密信息,都属于应当保密的范围,在此所称的信息包括全部 或部分由乙方本人为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内容。 5.7 乙方确认已知晓甲方为保护前条所述的商业秘密已采取了保密 措施。保密措施包括:建立内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了警戒保卫措施、 在公司与职工的劳动合同中订立有保密条款。 6、乙方应当保守上述第 5 条所述商业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 行对公司的义务,不得向他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对因 工作所产生、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 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7、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自己所有的保密资料,不得私自携带外出,并 不得私自传借、复制、披露。 8、乙方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9、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派为甲方的关联企业工作,所获得的商业秘密, 如无特别约定,其权利归该关联企业。乙方因此或因其他工作上的需 要而接触的甲方的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乙方应遵守关联企业相 应的保密规定,对该关联企业承担等同于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如有 违反,应承担等同于本协议的违约责任。 10、乙方执行甲方保密制度表现优秀,积极揭发或有效制止侵犯公司 商业秘密或竞业行为的,甲方将给予必要奖励。 11、本条所称的甲方的关联企业,指与甲方因投资关系、或业务上的 紧密联系,而与甲方存在厉害关系的企业。如供货商、委外合作商、 经济利益联合体内的公司等。 12、违约责任: 12.1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同时依据 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12.2 乙方因违约行为为他方提供服务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因此 得到利益和他方创造的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负有向甲方给付 上述所得利益的义务。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按照实 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2.3 上述相关损害赔偿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 扣除; 12.4 乙方在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通过司法 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3、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5、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本人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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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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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 要影响,为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 度,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对签订的劳动 合同共同订立本协议。 2、各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 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含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第 3 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 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 信息和经营信息。经各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 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 指在甲方组织进行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维修、服务等生产经营环 节所取得信息,制品加工方法、加工工艺、在客户使用中的相关数据、技术改 良报告,设施、设备参数,工卡量模具参数,该技术和管理信息以技术文档、 计算机软件、研发记录、分析检测报告、产品设计图纸、产品说明、技术报 告、电路设计、操作手册、模型模具、实物样品、质量管理文件(IS0 文件) 等形式存在;以及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取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 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等。 2、经营信息 指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规划、决策、制度、决议、财务政策、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石墨、辅料、包材、设施、设备进货渠道,供应商信息, 物料清单客户资料,产品、材料价格、订单信息,定价政策、营销策略、官传 策略、投标标底,外发供应商信息,客户出货资料、入库单、送货单金额、员 工人事资料,招聘信息和劳资状况等经营信息及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的其他信息,该信息、以公司文件、商业函件、财务单据和账册、客户名单等 形式存在。 3、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及资料。 4、甲方的上述商业秘密可以由纸面介质、电磁介质、光学摄影介质、计算 机存储介质等任何一种介质形式记录为文字、图片、声音和图像信息,上述信 息的记录和存在形式不影响其作为商业秘密的属性。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a.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制度,履行与其他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b.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c.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 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 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d.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 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 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e.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第三方的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或其他追偿时,乙方自愿承 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 等)。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f.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 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 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 济补偿。 2、乙方离职及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a.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 面形式提前_个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乙方 同意甲方安排其调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b.劳动合同终止各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个月通知对 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调离涉 密岗位;乙方须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c.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 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 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d.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 务,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 方自备的, 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并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 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它载体上,并由甲方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 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需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条 保密期限 1、任职期间 各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晓甲方商业秘密时起,直至甲方商业 秘密完全公开时止。 2、离职期间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 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乙方离职之日起计算,共计_____年。 第四条 竞业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 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 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自营与甲方类 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第五条 保密及竞业限制补偿费用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 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 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承认,其违反本协议将给甲方和/甲方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 害,并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乙方同意, 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协议条款的实际履 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协议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甲方和 / 或甲方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采取调离涉密岗位,按规 章制度给予处分等全部或部分措施,同时乙方应按以下计算标准较高者向甲方 承担违约责任: a.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b.赔偿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实际损失。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实际 损失按如下方式计算: b1.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b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 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 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 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b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查询 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的任何约定,如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 为准。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或赔偿的任何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等报酬中 直接扣除。 3、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被撤销或依法不成立的,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 效力; 4、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署,即视为甲方对本协议所述商业秘密采取 了保密措施; 5、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 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 6、本协议记载之各方地址经各方认可作为往来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通 过快递公司向该地址寄送文书且经签收后即视为送达。记载地址如有变化,应 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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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2022版)

员工保密协议(2022版)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 和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 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 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信息范围 1、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管理 信息、财务信息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相关的图纸、数据等所有资料。 (1)专利技术:系指甲方享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技术和专利技术(含申请)产品信息及与之相关 的图纸、数据等所有资料。 (2)技术秘密:系指甲方专有,并且虽未获得专利保护或申请专利但甲方已经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生 产工艺或技术手段(含制造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技术方案、制造方案、工艺流程、数据库、技术 数据、图纸、样品、样机、说明书等一切有关信息。 (3)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一切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开发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 软件开发设计文档、软件源代码、软件加密算法、软件加密器材、数据库、实验结果、科研成果、技术数据、以及 甲方未对外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专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 关的信息。 (4)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 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5)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营方针、管理诀窍、甲方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 项目开发情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 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货源情报、进货渠道、销货渠道、产销策略以及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签 订的合同、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6)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公开的人事信息、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规 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7)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会计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 表等,及甲方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财务信息。 (8)其它: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 (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交易过程 货物的订购等所有事宜。 (9)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 件、传真、磁带、磁盘、计算机、手机、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 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1页 / 共3页 2、乙方对上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和商业秘密承担 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甲方的上述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 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 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2、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 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大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 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乙方如 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 些保密信息。在任何时候,乙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的侵犯甲方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包括以任何形式实施或使用甲方专利技术的全部或部分)。 4、如果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法定代表人。 5、在任何时候,乙方均承认甲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享有所有乙方在任职期间,参与实施、研发或 获得、制作的甲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并承诺恪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6、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传真以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7、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乙方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其保管的所有有关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甲方, 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8、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当遵守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产生的发明创造、技 术、作品、计算机软件、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 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由向第 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 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 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本协议自甲方入职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以在先者为准)。 2、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人民 币大写伍万元)。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 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 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第2页 / 共3页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 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 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 失赔偿额之内。 ④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 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 其刑事责任。 5、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及陈述和保证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利按劳动合同法 第 39 条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违约的事实并不能解除其在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在因违约而赔偿甲方损失后,仍需继续 遵守本保密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协商不成,双 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项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第3页 / 共3页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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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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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 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 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 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 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 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 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 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 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 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 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 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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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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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 术秘密,为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利益,防止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流失,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协议书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是指属于甲方所有的,具有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或 者不能从外界公开渠道直接取得的,能给甲方带来经营利益,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 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其中: 1.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发展规划、投资决策、机构改革方案、客户名单(名单信息 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与公司合作项目信息等)、专家名单(名单信 息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姓名、任职信息、联系方式、与公司合作项目信息等) 、知识产权、行 1 / 11 业标志性产品的经营资料、为经营使用的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产品形成的用户 数据、流量数据;活动数据;财务数据;高层管理人员、关键业务人员及技术人员的人事 数据等)、活动方案、广告策略、营销计划、招商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资料、项目 实施方案、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 方案、未公开的办公室会议记录、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规章制度。 2.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作流程、数据库、软件、软件文 档、系统、产品、服务或由甲方拥有、开发或正在开发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从计划、制图、 图表、草图、模型或者程序说明中获得的信息,从设备的检查中及从电脑程序、数据库、软 件、电脑硬件组件或者其他类似零件中获得的信息。 二、 甲方依法享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所有权。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终止与甲方劳动关系一年内,因履行职务或者利用了 甲方的物资或者资料或者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成果,属于职务成果, 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者转让这些职务成果。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 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利用有关知识产权。 三、 保密责任: 2 / 11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 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有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2. 除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 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秘密的甲 方员工)知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 3. 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直至甲方的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以解密等方式公开时止。 四、 竞业禁止义务 1.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二职业。 2.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不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 似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2.1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 有竞争关系。 2.2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 3 / 11 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 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2.3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址限制: 3.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 4.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不得与甲方的直接或间接客户发生 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 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 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 益。 5.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乙方本人或与乙方指定他人或乙方 授意的个人或机构不得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6.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 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 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 4 / 11 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7.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乙方不得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 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8.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须于离职审批通过后当天向甲方移交所有自 己所持有或掌握的甲方的财物和载有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 限于所有文件记录、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光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载体。乙方应保证有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不外泄,并不得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擅 自保留或复制或交与任何第三方。 五、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并可根据 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但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 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3.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 5 / 11 4. 甲方有权在正常支付竞业补偿金的情况下,根据乙方提交的新用人单位的情况进行调整, 对于出现本协议中约定之竞业禁止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 系或按本协议对甲方进行赔偿。 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第四款所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2. 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如乙方有竞业禁止 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禁止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 得竞业禁止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的, 不影响乙方竞业禁止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禁止义务,乙方必须 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禁止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 除竞业禁止义务。 3. 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禁止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 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禁止补偿 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4. 乙方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一周向甲方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 6 / 11 务。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 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 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计算方式,按甲方应付乙方总 额的五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禁止的行为所付 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1.2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 约定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禁止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八、 竞业禁止期限 1. 竞业禁止期限: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两年失效。 2. 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3.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 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禁止期。 7 / 11 九、 竞业禁止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1. 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次月 20 日 前,以后每月在乙方正常出示任职证明的情况下,于每月 15 日前支付相应款项,每月金 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人民币 元),共计 个月,并由甲方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2. 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乙方 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该等竞业禁止补 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3. 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禁止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4. 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 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禁止的 义务。 8 / 11 5. 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 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 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 己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7.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禁止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禁止义务,此项通知 可以邮寄送达,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若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通知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邮出七 日后,乙方竞业禁止义务自行终止,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补偿金。 8.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禁止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禁止义务。 十、 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的处理。 十一、 其他 9 / 11 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 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竞业禁止开始通知书》、《竞业禁止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本合同为准。 3.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充、变更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入职甲方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 付工资的期间。 本协议所称的离职,是指乙方表示终止劳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实践的行为,包括辞 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乙方的非正常离职。 2. 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 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本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 10 / 11 策调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4.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本协议共 6 页 1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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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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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 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级。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 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产品技术、供货渠道、客户资源等。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 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 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 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 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 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 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 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 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 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 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 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 者,给予 50-1000 元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或 辞退; 第十二条 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的的,送有关机关处 理,公司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制度在员工离职两年内有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2 年 0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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