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保密协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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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 新员工入职保密协议 甲 方:武汉大福源食品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任何材料 , 除工作需要外,都不得对对材料进行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对外发送。 未经公司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向第三方提供,所有工作要遵循公 司和工厂保密制度进行。 第一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 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 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 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 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 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 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 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 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 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1/6 第二条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 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 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书面确认,认 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不得 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 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 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 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 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保密义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 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 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 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 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 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2/6 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 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 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 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 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 识产权的行为。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 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应考虑了乙方离职 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 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 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其它约定)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 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 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 担。 第五条(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 3/6 (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 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 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乙方离职之后一年时间以内仍负有前款 的义务。 第六条(其它约定)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 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 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 上的价值。 第七条(其它约定)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 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 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 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 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 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方案、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 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 4/6 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 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客户资料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提供的原件、 复印件、电子文件、印刷文件、核对文件,等等。 第九条(概念释义)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 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 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 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 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 乙方解聘。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 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 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 政处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承担该后果给甲方带来的一 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5/6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 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4)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 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 以下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盖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签字: 身份证书复印件粘贴处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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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部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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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部保密协议书 甲方: : 济南 XXX 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双方在遵 循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 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订单, 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 品服务定价, 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 料、物流 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 产品图纸、 生产机器、 作业指引、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 数据、专利技术、科研 成果。 (二) 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经双方协 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 为乙方职务发明、 科研成果提供良好 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研发,并 将生产、经营、研发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研 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 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6. 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止期 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 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 务; 7.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 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甲方需继续支付乙方 保密津贴。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 解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 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个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 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 料的交接工作; 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 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 个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 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 资料的交接工作;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 益。 (六) 保密津贴 1、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 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 元/月;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定竞业 限止期为____ 年; 3、在劳动合同期内,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 准时发放给乙方;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六)违约责任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 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调离乙方涉密 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 政处分;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 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 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 密津贴;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 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 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当地 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 赋予 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法院提出上诉;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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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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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保密协议书 1、研发人员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订单,买卖意向,成交或 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 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机器、作业指引、工程设计 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 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 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研发,并将生产、经营、研 发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撰写论文向 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 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6.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 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 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7.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解除或终止劳 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甲方需继续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解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 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 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 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贴 1.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 津贴人民 xx 元/月;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为 xx 年,甲 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 xx 元/月; 3.在劳动合同期内,保密津贴每月 xx 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保密津贴每月 xx 日准时发放给乙方; 5.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 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 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 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 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 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2、技术研发人员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山东华埠特克智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且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人员在 任职期间将会获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 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 前述信息、秘密 相关的图纸、数据、报表等所有资料。 2.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专利技术”系指乙方享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技术和专 利技术(含申请)产品信息及与之相关的图纸、数据、报表等所有资料。 3.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技术秘密”系指乙方专有,并且虽未获得专利保护或申请 专利但乙方已经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生产工艺或技术手段(含制造方法),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形式:技术方案、制造方案、工艺流程、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实验及测试结果、 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等一切有关信息。 4.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商业秘密”系指乙方所有的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乙 方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一 切与之相关的数据、资料等。 5. 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结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 约定(如技术合 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 甲方对上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 已对乙方的上 述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甲方的保密义务 1.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 履行与其工作岗 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2.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 或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 他职员、媒体和公众)知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 这些保密信息。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甲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3. 在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 的侵犯乙方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包括以任何形式实施或使用乙方专利技术的 全部或部分)。 4.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乙方的保密信息,应 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务部负责 人。 5. 甲方应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等公司财产以及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 试验材料、客 户名单等。 6. 在任何时候,甲方均承认乙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享有所有甲方在任职期间, 参与实施、研发 或获得、制作的乙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并承诺恪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 义务。 7.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 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 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8. 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甲方仍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在离职手续办理 期间将其保管的 所有有关乙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乙方,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 或文件副本。 9. 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当遵守的其他保密 义务。 第三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 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 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 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甲方 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 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发明权、署名权(依 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及法定经济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 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及经济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 继续赔偿。 2. 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数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 损失赔偿为乙方因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因甲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乙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 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 如果乙方的损失按照方法(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或无法计算的,损失数额为 甲方(或其协助的第三人)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甲方(或 其协助的第三人)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 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乙方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 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 乙方因调查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 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 因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乙方的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权利的,乙方可以 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侵 权责任。 3.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实施了其他侵犯乙方专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等合法权 益或其他损害乙 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有权撤销包括期股期权在内的授予甲方的一切奖 励。 4.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 而支付的一切费 用;乙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 侵权赔偿乙方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直接支付。 5. 乙方保留一切通过法律手段追求甲方违约或侵权责任权利,包括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深圳当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项条款的法律 含义。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年 3、技术研发人员保密协议书 甲方:XX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 乙方受聘担任甲方研发工程师职务,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研发,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 定,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乙方参与/主持涉及与甲方有关的研究、发明、技术、资料等成果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自行研发的硬件、软件、计划、进度、情况及相关内容。 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到的各种资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 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二年内不使用甲方的成果,不参加/协助甲方的竞争/潜在竞 争对手的研究,也不得自行从事同类产品的开发研究。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科研资源和环境,提供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为研发创 造有利条件。支付乙方应得的报酬,为乙方提供应有的社会福利。乙方取得重大贡献时 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 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漏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漏、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 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 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和协作、协助)。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 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 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 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 中扣除。 四、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 开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 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 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 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 递给任何人。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若部分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以乙 方一定数额的罚款。 3.乙方若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对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和双方权限的,双方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 向法院提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 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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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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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 乙方:(公司名称)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 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有关事项,特签订保密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 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 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 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 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 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 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 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 实,认为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 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经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没有 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 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 责任。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 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 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 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已泄露、公布、发布、 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 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 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 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 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 离职。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__年内。甲方认可,乙方 在支付甲方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需在甲 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位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 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 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 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 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 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不 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 标、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 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由武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 是有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 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 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时由甲方自备的,且 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 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及时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发开发记录、 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磨具、 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 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认知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 代表的工作期间为认知期间。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或 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 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赔偿可以 从乙方的工资报酬、奖金和其他收入中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 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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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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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甲方 客户的国家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客户的国家 秘密,防止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及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 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 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3、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项目文档、项 目会议纪要、项目会议录音、公司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软 件模型、软件原代码、软件中使用的各种图片、操作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软件测试文 档、软件测试用例、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4、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正在开发的、正在商业运营的、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方授权的),计算机软件及原代码、相关技术文档、图片等。 5、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 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信息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6、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 中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接触到的,由公司的客户(党、政机关等组 织)提供的内部秘密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介文件、电子文档、照片、图片、口头描述 信息等,以及储存电子文档所用的光盘、U 盘、硬盘、电子邮件、电脑等设备。 第1页共4页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 1、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 方商业秘密和甲方客户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2、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予以明确说明。 3、保密义务人同意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不计划组织、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 的企业的活动,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4、保密义务人同意保守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作所获得各种国家秘密、党政机关信 息,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5、保密义务人须对由公司或公司客户提供的,具有秘密等级及以上的信息、资料妥 为保管,不使其遗失、被盗、被无关人员获取。 第四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 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 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 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 设备、软件程序,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 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 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 的行为皆属于“允许” )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 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 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软件产品、原代码、电 子信息介质物品、客户信息、客户提供的各种介质资料信息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 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 6、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应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客户的国家秘 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7、 甲、乙双方因任何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保密义务人应当归还属于公司所有的文件 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图、报告、手册、信件、技术资料、软件产品、原代码、电 子信息介质物品、客户信息、客户提供的各种介质资料信息、客户名单,计算机程序和任何 第2页共4页 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或在雇佣期间取得的所有其他材料及复印件、电子文档拷贝。乙方并不 得再保留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笔记或摘录或电子文档拷贝。 8、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的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甲方客户已向外界公开披露的信息。 4、不论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 。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 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项目失败,甲方在该项目的总投入,或甲方的产品销售 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 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 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 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 等,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 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⑤ 如乙方违约向该项目之外的人员泄露客户的国家秘密,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 将要求乙方赔偿;如乙方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⑥ 乙方如不慎遗失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的秘密信息或秘密资料,应当即时向甲方报 告,并协助尽力寻找。造成了相关损失或影响的,根据损失或影响的程度承担上述相应违 约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而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 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3页共4页 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 调解。 2、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将提交 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 行审理。 第八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 义。 第九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3、如因甲方客户需要,需就项目签定单独的保密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同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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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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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甲 方 : 法 定 代 表 人 : 乙 方 : 身 份 证 号 码 :     鉴 于 乙 方 在 甲 方 任 职 , 并 将 获 得 甲 方 支 付 的 相 应 报 酬 , 双 方 当 事 人 就 乙 方 在 任 职 期 间 及 离 职 以 后 保 守 甲 方 技 术 秘 密 和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的 有 关 事 项 , 订 定 下 列 条 款 共 同 遵 守 :     第 一 条 双 方 确 认 , 乙 方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因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主 要 是 利 用 甲 方 的 物 质 技 术 条 件 、 业 务 信 息 等 产 生 的 发 明 创 造 、 作 品 、 产 品 、 计 算 机 软 件 、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均 属 于 甲 方 所 有 。 甲 方 可 以 在 其 业 务 范 围 内 充 分 自 由 地 利 用 这 些 发 明 创 造 、 作 品 、 产 品 、 计 算 机 软 件 、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进 行 生 产 、 经 营 或 者 向 第 三 方 转 让 。 乙 方 应 当 依 甲 方 的 要 求 , 提 供 一 切 必 要 的 信 息 和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的 行 动 , 包 括 申 请 、 注 册 、 登 记 等 , 协 助 甲 方 取 得 和 行 使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     第 二 条 乙 方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必 须 遵 守 甲 方 规 定 的 任 何 成 文 或 不 成 文 的 保 密 规 章 、 制 度 , 履 行 与 其 工 作 岗 位 相 应 的 保 密 职 责 。     甲 方 的 保 密 规 章 、 制 度 没 有 规 定 或 者 规 定 不 明 确 之 处 , 乙 方 亦 应 本 着 谨 慎 、 诚 实 的 态 度 , 采 取 任 何 必 要 、 合 理 的 措 施 , 维 护 其 于 任 职 期 间 知 悉 或 者 持 有 的 任 何 属 于 甲 方 或 者 虽 属 于 第 三 方 但 甲 方 承 诺 有 保 密 义 务 的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以 保 持 其 保 密 性 。     第 三 条 除 了 履 行 职 务 的 需 要 之 外 , 乙 方 承 诺 , 1 未 经 甲 方 同 意 , 不 得 以 泄 露 、 告 知 、 公 布 、 发 布 、 出 版 、 传 授 、 转 让 或 者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使 任 何 第 三 方 ( 包 括 按 照 保 密 制 度 的 规 定 不 得 知 悉 该 项 秘 密 的 甲 方 其 他 职 员 ) 知 悉 , 属 于 甲 方 或 者 虽 属 于 他 人 但 向 甲 方 承 诺 有 保 密 义 务 的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也 不 得 在 履 行 职 务 之 外 使 用 这 些 秘 密 信 息 。 第 四 条 双 方 同 意 , 乙 方 离 职 之 后 仍 对 其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接 触 、 知 悉 的 技 术 秘 密 和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承 担 如 同 任 职 期 间 一 样 的 保 密 义 务 和 不 能 擅 自 使 用 有 关 秘 密 信 息 的 义 务 , 而 无 论 乙 方 因 何 种 原 因 离 职 。     第 五 条 乙 方 承 诺 , 在 为 甲 方 履 行 职 务 时 , 不 得 擅 自 使 用 任 何 属 于 他 人 的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亦 不 得 擅 自 实 施 可 能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行 为 。 若 乙 方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而 导 致 甲 方 遭 受 第 三 方 的 侵 仅 指 控 时 , 乙 方 应 当 承 担 甲 方 为 应 诉 而 支 付 的 一 切 费 用 ; 甲 方 因 此 而 承 担 侵 权 赔 偿 责 任 的 , 有 权 向 乙 方 追 偿 。     第 六 条 乙 方 在 履 行 职 务 时 , 按 照 甲 方 的 明 确 要 求 或 者 为 了 完 成 甲 方 明 确 交 付 的 具 体 工 作 任 务 必 然 导 致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 若 甲 方 遭 受 第 三 方 的 侵 权 指 控 , 应 诉 费 用 和 侵 权 赔 偿 不 得 由 乙 方 承 担 或 部 分 承 担 。 乙 方 的 上 级 主 管 人 员 提 出 的 要 求 或 交 付 的 工 作 任 务 , 视 为 甲 方 提 出 的 要 求 或 交 付 的 工 作 任 务 , 除 非 甲 方 已 事 先 公 开 明 确 该 主 管 人 员 无 此 权 限 。     第 七 条 乙 方 承 诺 , 其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非 经 甲 方 事 先 同 意 , 不 在 与 甲 方 生 产 、 经 营 同 类 产 品 或 提 供 同 类 服 务 的 其 他 企 业 、 事 业 单 位 、 社 会 团 体 内 担 任 任 何 职 务 及 兼 职 , 包 括 股 东 、 合 伙 人 、 董 事 、 监 事 、 经 理 、 职 员 、 代 理 人 、 顾 问 或 兼 职 员 工 等 。 若 乙 方 离 职 之 后 仍 负 有 前 款 的 义 务 , 由 双 方 以 单 独 的 协 议 另 行 规 定 。 2 第 八 条 乙 方 承 诺 , 其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不 得 私 自 承 接 与 甲 方 生 产 、 经 营 同 类 产 品 或 提 供 同 类 服 务 的 业 务 , 也 不 得 自 营 与 公 司 生 产 、 经 营 、 服 务 同 类 业 务 。     第 九 条 乙 方 因 职 务 上 的 需 要 所 持 有 或 保 管 的 一 切 记 录 着 甲 方 秘 密 信 息 的 文 件 、 资 料 、 图 表 、 笔 记 、 报 告 、 信 件 、 传 真 、 磁 带 、 磁 盘 、 仪 器 以 及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的 载 体 , 均 归 甲 方 所 有 , 而 无 论 这 些 秘 密 信 息 有 无 商 业 上 的 价 值 。     若 记 录 着 秘 密 信 息 的 载 体 是 由 乙 方 自 备 的 , 则 视 为 乙 方 已 同 意 将 这 些 载 体 物 的 所 有 权 转 让 给 甲 方 。 甲 方 应 当 在 乙 方 转 让 这 些 载 体 时 , 给 予 乙 方 相 当 于 载 体 本 身 价 值 的 经 济 补 偿 。     第 十 条 乙 方 应 当 于 离 职 时 , 或 者 于 甲 方 提 出 请 求 时 , 返 还 全 部 属 于 甲 方 的 财 物 , 包 括 记 载 着 甲 方 秘 密 信 息 的 一 切 载 体 。     但 当 记 录 着 秘 密 信 息 的 载 体 是 由 乙 方 自 备 的 , 且 秘 密 信 息 可 以 从 载 体 上 消 除 或 复 制 出 来 时 , 可 以 由 甲 方 将 秘 密 信 息 复 制 到 甲 方 享 有 所 有 权 的 其 他 载 体 上 , 并 把 原 载 体 上 的 秘 密 信 息 消 除 。 此 种 情 况 乙 方 无 须 将 载 体 返 还 , 甲 方 也 无 须 给 予 乙 方 经 济 补 偿 。     第 十 一 条 本 合 同 提 及 的 技 术 秘 密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技 术 方 案 、 工 程 设 计 、 ERP 系 统 、 制 造 方 法 、 配 方 、 工 艺 流 程 、 技 术 指 标 、 计 算 机 软 件 、 数 据 库 、 研 究 开 发 记 录 、 技 术 报 告 、 检 测 报 告 、 实 验 数 据 、 试 验 结 果 、 图 纸 、 样 品 、 样 机 、 模 型 、 模 具 、 操 作 手 册 、 技 术 文 档 、 广 告 设 计 、 相 关 的 函 电 , 等 等 。     本 合 同 提 及 的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客 户 名 单 、 行 销 计 划 、 采 购 资 料 、 定 价 政 策 、 财 务 资 料 、 进 货 渠 道 , 等 等 。     第 十 二 条 本 合 同 中 所 称 的 任 职 期 间 , 以 乙 方 从 甲 方 领 取 工 资 为 标 志 , 并 以 该 项 工 资 所 代 表 的 工 作 期 间 为 任 职 期 间 。 任 职 期 间 包 括 乙 方 在 正 常 工 作 时 间 以 外 加 班 的 时 间 , 而 无 论 加 班 场 所 是 否 在 甲 方 3 工 作 场 所 内 。     本 合 同 中 所 称 的 离 职 , 以 任 何 一 方 明 确 表 示 解 除 或 辞 去 聘 用 关 系 的 时 间 为 准 。 乙 方 拒 绝 领 取 工 资 且 停 止 履 行 职 务 的 行 为 , 视 为 提 出 辞 职 。 甲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发 给 乙 方 全 部 或 部 分 工 资 的 行 为 , 视 为 将 乙 方 解 聘 。     第 十 三 条 因 本 合 同 而 引 起 的 纠 纷 , 如 果 协 商 解 决 不 成 , 任 何 一 方 均 有 权 提 起 诉 讼 。 双 方 同 意 , 选 择 甲 方 住 所 地 的 、 符 合 级 别 管 辖 规 定 的 人 民 法 院 作 为 双 方 合 同 纠 纷 的 第 一 审 管 辖 法 院 。     上 述 约 定 不 影 响 甲 方 请 求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部 门 对 侵 权 行 为 进 行 行 政 处 理 。     第 十 四 条 乙 方 如 违 反 本 合 同 任 何 一 项 条 款 , 甲 方 根 据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程 度 , 追 究 相 应 违 约 金 及 法 律 责 任 。 第 十 五 条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或 盖 章 完 成 之 日 起 生 效 。     第 十 六 条 本 合 同 如 与 双 方 以 前 的 口 头 或 书 面 协 议 有 抵 触 , 以 本 合 同 为 准 。     本 合 同 的 修 改 必 须 采 用 双 方 同 意 的 书 面 形 式 。     第 十 七 条 双 方 确 认 , 在 签 署 本 合 同 前 已 仔 细 审 阅 过 合 同 的 内 容 , 并 完 全 了 解 合 同 各 条 款 的 法 律 含 义 。 甲 方 :   乙 方 : 签 订 时 间 : 订 时 间 :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4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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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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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员工): 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部门:职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 保密信息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及释义 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业主信息:甲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或者因为经营管理 需要而收集的,业主(包括产权人、同住亲属、租户、借住人等) 个人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入住登记表、物业服务合同、装修 管理协议、服务记录等各种载体记载的业主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住址、住所、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状况、收 入状况、工作单位、职业、学历、财产状况等。 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利益的非公 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或其客户的产 品、服务、经营、知识、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 资料、财务信息、专有知识、商机和业务事宜等有关的所有信息。 3、技术信息:是指甲方合法拥有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 未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营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甲方 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技术方案、规 章制度、设备设施档案、工作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技术报告 、 检测报告、图纸、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4、经营信息:是指甲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独特、 有较强竞争力并能带来经济效益,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尚未 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 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及其他 经营信息。 第二条: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具体名称)。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情况时, 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 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 第三条: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 播、公布、发表、传播、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人(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 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 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保密期限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中关于保密的规 定,履行保密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披露和使用保密 信息。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 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 2 年期限内。但业主信息不在 此限,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隐私权,乙方在无合法依据下,终生不 得泄露业主信息。 第五条:秘密信息的载体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 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 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为秘密信息的载体,归甲方所有, 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乙方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应当返还属于甲方的 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 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法律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 停止违约行为。 2、若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违反保密义务,应接受甲方的通报批 评、降薪或辞退等处罚;若乙方自甲方离职后违反保密义务,应一 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3、若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照实际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标准计算: (1)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前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 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 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追索违约赔偿而支出的,以 及为解决纠纷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 律师费、公证费、司法鉴定费、委托第三方调查费、仲裁费、诉讼 费等。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 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通过司法途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内容,且完全了 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具体含义,并承诺遵守本协议各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注:1、本协议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签订。 2、借调、劳务派遣、实习人员可参照签订本协议。 3、各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 附:单位的保密制度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公司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业主(租户)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项规定,乙方 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 应的保密职责。 一、职工对于在工作中掌握得业主信息、公司的商业秘密等应严格 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露。 二、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1、各部门及员工应按照公司的档案管理规定,将工作档案及时 归档。员工不得无故长期保存应归档的涉密资料。 2、严格遵守涉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 秘密文件、资料及档案,应依据查看涉密文件的权限,经相关领导 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3、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 需要翻印或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不得在 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三、日常工作中的保密纪律 1、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 构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领 导批准不得外借。 2、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或文件柜中妥善保管,避 免无关人员看到相关文件。 3、如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直管领导,视情节轻重 给予一定的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4、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涉密岗位工作区域,不得擅自查阅涉密岗 位的计算机系统资料。 5、调离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涉密文件交由公司指定人 员接管,不得随意移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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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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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深圳市 XXX 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 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 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 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 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 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 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 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 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及时向乙方 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 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 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 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 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 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 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 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 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 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的,视 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1/3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 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 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 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 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 它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 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 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 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 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 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 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 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 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 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 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 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 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 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 偿。 第十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 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 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 电,等等。 2/3 本协议提及的其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报价方案、合 同资料、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 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 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 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 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 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 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__人民币壹拾万_元;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 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 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 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下签字盖章为证: 立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深圳市 XXX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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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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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 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在任职期间获悉的甲方未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 营信息及因履行职务所产生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经营战略、经营目标、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 策、经营状况等; (二)技术方案、技术成果、技术数据、技术图纸、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 究开发记录等技术信息; (三)甲方内部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工艺配方、供应商和客户名单、合 作渠道、合作厂商资料、产品买入和售出的价格、货源情报、销售渠道和网络等商务信息; (四)甲方现有的、或正在开发的、或构想之中的研究开发技术资料和信息; (五)甲方正在洽谈或已经进行的工程项目资料以及客户服务信息; (七)甲方的财务资料,如财务报告、统计报表、预算、成本、资产情况等; (八)甲方的人事规章制度如薪资体系、福利待遇、人员档案等信息; (九)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属于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十)其它依照法律规定或经甲方确定(如甲方规章制度规定)列入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 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通知、指示等,履 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通知、指示等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忠诚、 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甲方商业秘 第1页共3页 密的机密性。 第三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任何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 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四条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 (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披露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 持有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 双方同意,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包含不擅自使用)义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商业秘密等实际 上已经公开。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时,已充分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 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违法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 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可以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或者在甲方提出请求时,在甲方的监督下,彻底删除或销毁所持 有的第一条所列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第八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保密义务,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 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并要求乙方支付与所涉商业秘密商业价值相当的违约金。 甲方为主张权益支出的调查取证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合理费 用亦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含业余时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 第2页共3页 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 均属于甲方享有。 第十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提交 仲裁 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 款的法律含义,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釆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年 月 乙方(签字): 日 年 第3页共3页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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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1)

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1)

《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 2、 甲方在担任乙方 工作; 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 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 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 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 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 同遵守: 第一章 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 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 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 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 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 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 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 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 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 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 1/2 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 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 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 6 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 在解除雇佣合同后 2 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 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 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 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 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 2 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 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 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 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 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二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 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七章 其他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至 2 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补充/修改文件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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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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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接触、了解、学习、掌握了甲方的生产、研发、运营、管理等信 息和资料,现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有 关乙方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保密内容 本协议所指乙方应负保密责任的范围为,乙方在甲方设立、运营、管理及存续期间,乙方 因各种原因接触、了解或参与、负责完成的有关生产、运营、管理的信息、资料、数据等,包 括但不限于生产基础、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 户名单、供应商名单、市场资料、经营模式、商业计划、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货源情报、管 理诀窍、产销策略、营销资料、财务报表、企业状况、安全管理认证体系材料等;以及所有乙 方在此期间接触、了解或学习、掌握的技术配方、技术秘密、生产工艺、产品研发过程、电脑 程序、电子代码、系统结构、发明、专利、发现、非专利技术、改进、设计、试验测试资料、 专门知识等。 二、保密要求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 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 应本谨慎、诚实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措施,维护其保密责任。 2、除履行职务需要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 手段获取甲方上述商业秘密,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 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保密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或因此致任何 第三人使用以前述手段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 3、如乙方的配偶、亲属、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等接触、了解或知悉、参与上述保密范围内 第1页共4页 的甲方信息和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予以泄漏、披露、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的,因此而产 生的后果和责任,乙方自愿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 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 2、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上述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 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 四、职务成果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 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知识产权均归属甲 方,甲方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由甲方独立享有。乙方应当依甲 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 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乙方声明,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同或关联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 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知识产权亦归属甲方。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 权的,应当在完成后或应当知道已完成后的三日内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同意,由乙方 享有知识产权。在未经甲方核实之前,乙方不得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向第三方转让 或者向有关机关及机构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书面申明的,视为该知识 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3、上述职务成果或非职务成果亦为甲方商业秘密。 五、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或关联的产品; (2)自营与甲方同类或关联业务; (3)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或关联的产品; (4)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关联业务; (5)为与甲方经营同类或关联业务的第三方提供咨询或技术支持。 2、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2页共4页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 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或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 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 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3)在与甲方离职后 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 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 甲方其他成员。 (4)在与甲方离职后 年内,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向有关机关及机构提交涉及甲方或 甲方同类产品项下的相关产品之知识产权保护。 3、上述竞业禁止之约束力同样及于乙方之配偶、亲属、其他利益代理人及利害关系人。因 乙方之配偶、亲属、其他利益代理人及利害关系人违反上述竞业禁止约定而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乙方自愿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离职后上述竞业禁止期限,甲方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每月 人民币 元。补偿费从乙方离职后次月开始,按月支付,在甲方收到乙方当月书面工作状态 报告,且乙方声明未违反本协议的条件下,于次月 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 六、离职交接 1、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若记 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由乙方自备,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 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所有文 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 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 方绝对的财产,乙方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 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七、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 2、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相关保密制度的规定。 第3页共4页 3、乙方对自身参与、负责的职位或项目,应根据职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乙方不得超越任职领域范围了解、学习、掌握其他部门、领域的保密信息和资料。 5、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甲方指令或需要的目的进行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发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 乙方在甲方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 倍。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 赔偿甲方的损失,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2、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权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持已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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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保密协议

职员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__ 职员保密协议 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时乙方同意接受聘用; 鉴于员工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鉴于尊重知识产权、尊重权利人的利益是全社会的责任; 鉴于乙方在工作期间,将在其职务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开发结果,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 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种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 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鉴于本协议是《聘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都同意以下各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职务开发结果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 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2)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WEB 页面设计; (3)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等。 以及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 研究、开发结果的改进。 2.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 第1页共4页 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这些类型: (1)关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 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以及模 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等实物;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4)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 单等业务活动信息; (5)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对保密责任其他商业秘密。 3.无形资产 甲方的无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号、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第二条 职务开发结果的权利归属 1.乙方同意,自己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将无条件向甲方报告和提交。 2.乙方理解,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把发明或者设计 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对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的著作权,对商业秘密的 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 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 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 3.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 露。 4.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工作期间,对于乙方并未使用甲方的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完全用 自己的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结果有属于乙方自己的权利。不过,以下情况除外: (1)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2)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结果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3)该研究、开发结果是在甲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第三条 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 2.乙方在此之前已经拥有各项专利技术、著作和商业秘密(当然可以不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 第2页共4页 际内容); 3.乙方在此这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四条 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除非是为了发行自己在甲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 法律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 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 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第五条 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 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 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 受外办聘用。 第六条 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 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 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 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的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 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 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八条 甲、乙方的其它义务 1.甲方的义务 第3页共4页 1.1 甲方应经常性地教育乙方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与法律。 1.2 甲方保证定其或不定期地对乙方遵守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不得进行非法解密软件、非法复制软件、销售盗版软件等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非法行为。 2.2 除非为了甲方工作需要,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无形资产或侵犯甲方的无形资产权利。 第九条 不存在抵触性协议的保证 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其它合 同或者协议。 第十条 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7.21 条,其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 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损失,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4.任何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乙方月工资标准的五倍计。 5.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商业营业上损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时, 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协议是《职员聘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职员聘用合同》同时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 方: (盖章):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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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超实用)

最新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超实用)

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 编号: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设南路 31 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 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 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 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 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 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 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 1 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 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 不缺损;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 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 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某某公 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 的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 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 竞争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 及时将所有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 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 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 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2 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 处分直至开除; (三) 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 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 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 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某某公司 某某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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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 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与财务有关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之商 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与财务有关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 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 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 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1)与财务有关的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财务人员所涉及的相关战略 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 产品价格、材料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 名单、合作合同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 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 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 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 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2)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以及现金、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应收应付数据、收款情 况、员工薪资、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 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3)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协议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 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 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 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 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 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 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甲方商业 秘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甲方商业秘密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 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删除消除原载体上的商业秘密信息,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 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乙方承诺,在其在职期间和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 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 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 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2、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财务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 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 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 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 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 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 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 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 120%)。  5、本条第 1 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 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四、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 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 元,并将此项 目每月所支付金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 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 3 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4、本协议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 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5、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任意一条条款,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为乙方违反了本协议 之保密责任义务。 2、若乙方离职后,新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保密责 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新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 协议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4、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 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一次性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在公司年保密费 3 倍的违约金。 3))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4)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 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 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5、本条第 2 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 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七六、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 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如果在乙方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由于乙方的 个人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效,乙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依然适用上述规定。 九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 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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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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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 协议方为:甲: (以下称“甲方”) 乙: (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 展开 调查和讨论; 鉴于在这些调查和讨论的过程中,双方将向或预期将向对方透露或递交若干与上述议题有 关的保密信息,其唯一目的是为了使双方 。 因此,双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达 成如下协议: 1. 定义: 1.1 保密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用于上文“鉴于”条款用途的双方(包括双方的关联企业)所 有的经营秘密信息、技术秘密信息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 电磁的或其它任何载体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计划、 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1.1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载体所记录的信息,在交付接受方时必须标明秘密,并注明保密 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1.1.2 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受方前必须声明是保密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保密信 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1.2“接受方”:本协议所称的“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3“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2. 双方同意交换以上保密信息仅用于上文“鉴于”条款中列出的用途,除非披露保密信息的 一方另有书面同意,否则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将披露的保密信息用于上述唯 一目的。 3. 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上文第 2 条约定以外的用途或者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保密信息 第1页共3页 分发、披露或散布给任何人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除非是接受方自己的雇员或专业顾问,并有充 分的理由而要求了解上述保密信息,且通过聘用协议或其它方式受到保密约束;或者是依法向 有关政府部门、证券监督机构等进行与报批、备案行为相关的披露。 4. 接受方应采取对待接受方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样的谨慎措施来对待透露方依据本协 议所透露的保密信息,避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 下列信息不属于本协议第 1 条所定义的保密信息,因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a.接受方可以证明,不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即已公开或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 b.可由接受方书面记录证明在收到披露方信息之前,即由接受方正当拥有的,不受保密协议限 制的信息; c.可证明由接受方从第三方正当接受,不受保密协议限制的信息; d.有书面记录证明由接受方独立产生的信息; e 由透露方自行披露或书面同意披露的信息; f.任何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披露的信息。 若保密信息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或接受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间内出现本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则 从出现上述情形之时起针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密信息适用本条之规定。 6.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并不表明任何一方有义务必须披露任何特定信息。 7. 双方同意,本协议没有授予任何一方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许可与使用。 8.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并不表明双方达成了任何投资、合作及联盟的意向、备忘录、合同 或协议,也不表明双方形成了任何投资、合作及联盟的关系。因而任何一方不得基于本协议而向 第三方声称双方已形成了任何投资、合作及联盟的关系。 9. 本协议自文件末尾最新签署的生效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生效日之后满一年 自动终止。但无论如何,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仅在本协议生效后的六年内有效,从生效日起的六 年后,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自动终止。 10.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所交换的所有本协议涵盖的保密信息应依照透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或 者返回透露方,或者由接受方销毁。此要求应由透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第2页共3页 接受方。若过期接受方未接到通知,接受方仍应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义务终 止。 1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 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 12. 若没有任何一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转让第三方。 1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均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具体损失数额难以计算的, 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 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14.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在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授权代表: 日期: 公司授权代表: 日期: 第3页共3页 ___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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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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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以下所称“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以下所称“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鉴于: 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拟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合作。 在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双方需要向对方提供与自身以及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且双方都认为 有必要对提供的信息资料予以有效保护。为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提供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如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2)任何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包括客户名册、市场开发情况、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其 它详细资料,业务统计表、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商业项目的计划方案 和实施情况、商业关系和谈判、交易结构及资金渠道等; (3)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等; (4)拥有的知识产权(不论是一方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现有的, 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 术、商业秘密信息等; (5)未决诉讼、资产状况、内部人力资源及潜在的劳动人事纠葛; (6)本项目开展过程中形成的一切会议文件、纪要、协议、工作方案等信息,以及一切与双方 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2、双方确认并承诺,提供给对方保密信息均系通过合法手段获得,不会给接收方带来任何法律 上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接收方不对 此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条 保密义务 第1页共3页 1、 双方在获得对方的保密信息以后,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 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保密信息的合法使用包括接收方的雇员、董事以及股东单位。 2、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或者使用电子文 档、音像资料、磁盘/光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与本项目合作利益外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 息。 3、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为推进本项目需要,接收方(包括接 收方的雇员、董事、股东单位)可将保密信息传递给其认为合适的有关意向合作方等,以期加 快实现合作目的;双方确认,该等信息传递行为不构成接收方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4、为推进本项目,如果一方需要有关中介机构、咨询公司或顾问单位协助工作,各方应向其提 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应要求上述人员或单位对本协议项下信息予以保 密。 第三条 豁免条款 1、 本协议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对方已获得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在披露给对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一方通过合法渠道从其他第三方获得; (4)非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保密信息公开;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前,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6)保密信息是一方或其关联或附属方独立开发; (7)一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 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 (8)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义务时, 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 行本协议。 第四条 保密责任的终止 1、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期限自取得保密信息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以先到者为准)为止: (1) 双方关于本项目的合作终止之日; (2) 本协议签订满壹年之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 守约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第2页共3页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 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 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区域)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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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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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与 公司 之 保密协议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拟进行全国股份转让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方拟聘请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在项目中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推进挂牌(含持续督导)服务; 3、乙方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主办券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为了项目之目的,双 方将互相提供某些保密信息。 鉴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 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披露方”)已经或将要向对方(“接收方”)提供的,与 披露方或项目有关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非公开性、保密性或专有性的所有信息: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对披露方具有经济利益或一旦未经授权公布会对披露方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3)披露方已对其采取保密措施。 2、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文件:现有的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知识产权、项目策划、广告创意等方面的资料,与 披露方制作工艺技术有关的概念、模型、数据、记录、图纸、以及技术经验等资料; (2)经营资料:现有及正在开拓、洽谈的客户名单,商业合同、价格标准、往来文书、会议记录、信息 资料、设计稿样、招投标文书等资料; (3)市场资料:市场占有情况、市场营销计划、经营策略、市场分布、营销机构分布、客户分布情况及 第1页共7页 相关计划、分析报告等资料和情况; (4)财务资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始财务报表及根据相关要求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凭证; (5)人事资料:关于人事、劳动、薪水以及奖金等领域的情报、规则、计划等资料; (6)虽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信息。 3、 保密信息可以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提供。即使披露方未在披露材料上注明“保密”或未在披露 过程中提示“保密性”,对于保密信息的内容,接收方均有义务保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对保密信息应采取与接收方对其自身保密信息相同的保护手段和注意程度(但无论如何不 得低于合理限度的注意程度),以避免未经授权使用、散布或公开保密信息。 2、接收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项目有关的用途。未经披露方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 三方(第三方包含接收方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工作人员)披露。 3、尽管有上述规定,接收方为了与项目有关的目的,仅可以向有知悉必要的联营机构或各自的董事、 监事、高管、雇员或咨询顾问(合称“代表”)披露保密信息,但前提是,接收方应向该等代表提示保密 信息的保密性,并确保所有代表遵守至少与本协议规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如果上述代表出现泄密行为, 接收方均应承担责任。 第三条 例外 1、本协议不要求接收方对下列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该信息之时,该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 (2)并非由于接收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的原因,该信息进入或已经进入公开领域的; (3)该信息是接收方从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该信息是接收方或其代表独立开发的。 2、如果政府机构、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或类似机关,或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披 露保密信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接收方可以遵守该等要求。但接收方应在切实可行并且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给予披露方及时的书面通知。 第四条 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披露方保证其有权向接收方提供保密信息,其提供的保密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或知识 产权。 第2页共7页 第五条 无其他权利或义务 1、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始终是披露方的财产。除了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之外,接收方不因本协 议而获取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2、本协议或其履行不构成任何一方与另一方就项目达成任何协议的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均被视为该方违约(该方被称为“违约方”),违约方应依 法赔偿给守约方因该等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 第七条 生效与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2、接收方的保密义务截至保密信息被公开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时间为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法律)管辖 与解释,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2、对于因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自 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法,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本第八条规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 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通知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按以下联系方式用传真发出或以快递方 式发出。如果该等通知或通讯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于发件人传真机生成了发送成功的确认时视为送达;若 以快递方式发出,则于邮件寄出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2、本协议双方的寄送地址及传真如下: 甲 方: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第3页共7页 邮 编:【 】 传 真:【 】 电 话: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中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时,该方应在变化发生之日起 3 日内通知另一方。 如逾期未通知,则另一方依据本条规定向上述地址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将被视为已送达。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中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2、本协议对双方及其权利义务继承人均有约束力,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者变更应由双方以书面方 式进行。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4、本协议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则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完全有效, 如同并未包含任何不合法、无效的和不可执行的条款一样。 5、任何一方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对该权利或救济的放弃,任何权利 或救济的放弃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 6、本协议构成了双方之间就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宜达成的全部和唯一的协议和约定,并取代其先前达 成的所有书面和口头的协议、讨论和约定。 7、本协议应签署贰份原件,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司公章: 第4页共7页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公司公章: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5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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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间保密协议书

公司间保密协议书

编号:_______ 保 密 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寻求企业的发展,需要相互透露彼此的相关机密信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就技术、商业秘密的交换等保密事宜, 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1. 协议宗旨和目的 为确保甲、乙双方在产品开发合作过程中,为避免相关信息被擅自使用或为第三方非法获悉,而 损害双方利益,特订立本保密协议,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定义 2.1 商业秘密是指为一方公司所有或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 性并经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指任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提供给予对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与合作目 的有关,且经披露方以机密或类似用语标示之技术、方法、制程、程序、设计、文件、样品之技术信 息,及业务策略与计划、客户名单或其它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营产品之商业信息等一切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文字符号、图画照相、录音录像或电磁记录等方式呈现者) 双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它应予保密而向对方透露的相关信息。 2.2 以下信息非本协议所指之商业秘密: 信息被披露给对方之前,即己进入公众领域,随时可被公众知悉;或在被披露之后非因接受方的 过失而进入公众领域;或接受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信息在被披露之前即己为接受方所知悉或 持有。 2.3 信息在下列情况下,不应视为进入公众领域: 2.3.1 信息接受方或第三方在信息被披露前所持有的信息仅包含被披露信息的概要; 2.3.2 公开文献上仅以概略方式描述该信息,不足以呈现该信息之详细内容。 第1页共5页 3. 保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能影响甲、乙双方合作的产品技术、商业秘密等信息: 3.1 以有形载体形式为载体所承载的产品设计、程序、技术指标、测试数据、电路图、流程图、算法 等技术资料信息; 3.2 涉及双方的客户名单、存货及货源情报、价格、营销策略、市场和销售情况等商业信息; 3.3 如所提供的信息是无法或难以用文件等有形方式表现时(如口头或视觉检视等),披露信息 的一方应在信息被披露之日起 60 日内需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确认该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获 悉信息的一方亦可以请求披露方在 60 日内答复,以确认该信息的性质。如通知或答复该信息为 商业秘密,则自该通知或答复被送达对方之日起,亦需按本协议执行。 4. 保密期限 接受信息的一方就本协议所负的保密义务自接受之日起五年内均为有效。 本协议所设立之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对甲、乙双方均有效。 本协议适用于协议签订前一方己披露并明示应予保密之信息。 5. 保密责任 5.1 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对属于本协议第 3 条约定范围内的各种信息,负有保守 秘密的责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外泄,保证对方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不受侵犯、合法权益 不受损失。 5.2 未经另一方许可,不得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不得为自己复制或为第三方复制上述 信息,或者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介绍、披露、出示、提供上述信息。 5.3 双方保证只在本协议范围内使用上述信息,并保证不向与合作项目无关的本公司其他员工透 露该信息。 5.4 双方保证,对于所有因工作关系而可能获知对方技术商业秘密的本公司员工,在向其透露秘 密之前,均须与之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要求其员工对该合作项目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泄露, 或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使用该信息。 双方在该保密协议书签署后,将各自公司涉及的员工姓名及职务等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5.5 任何一方如发生对对方的商业秘密有遭误用或侵占等情形时,另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 第2页共5页 方。 6. 商业秘密的使用及相关权利的授予 6.1 双方保证只在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范围内,使用获悉的对方技术商业秘密。 6.2 获取信息的一方不因本协议而取得对方所提供之商业秘密的所有权、技术专利权、著作权及 其它与该信息相关的任何权利。 7. 商业秘密载体的归还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终止或自收到另一方请求归还商业秘密载体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 将其所获悉之商业秘密的全部原始载体及有关复制资料归还对方,并出具经其主管负责人员签字 认可的表示己按本条款规定办理之证明书。 8.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 8.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8.2 本协议所称的一方违约,即包括其职员违反保密协议义务的情形,其职员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视同其该一方对本协议的违反。 9. 免责条款 一方依照人民法院的命令或国家有关法令的规定,必须将接受之信息向外披露时, 免于承担违约 责任。收受信息的一方知悉此类情况有可能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为对方采取相关法律行为, 争取合理的处理时间,并予以协助。 10. 法律适用、管辖法院及争议的处理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 本协议发生争议时, 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页共5页 11. 声明条款 11.1 披露信息的一方对商业秘密的提供形态及质量有决定权。 11.2 披露信息的一方对信息的正确性、性能表现、商业可行性或特殊用途的适用性等不负保证责 任。披露信息的一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商业秘密属于其所有,并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 识产权及技术信息等。由此而导致的侵权责任由披露方承担。 11.3 一方不行使依据本协议任何一项条款可以行使之权利,并不表示其放弃依据其它条款可 以行使之权利。 11.4 一方放弃行使基于另一方之某项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权利,并不表示其放弃对其它较 早、同时或后来发生的其它法律权利的行使。一方对任何一项法律权利的放弃,应以其公司的名 义声明,应由其被授权代表,以书面方式代表公司签名,。 11.5 本协议书中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之便利而加注,对本协议书各条款不具解释或补充作 用。 12. 协议的部分无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被依法认定无效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应由双方 商定,以最接近协议签订时双方真实意向的合法有效的条款取代。 13. 其它 13.1 本协议书的修改需经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签署进行。 13.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13.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3.4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第4页共5页 甲方: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职务(称):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职务(称): 年 月 日 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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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保密协议

股东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 股东保密协议 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伙人(即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_________年 __月 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_________年 __月 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_________年 __月 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合伙人即是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同时也具有______市__________ 有限公司出资人资格。为保证所有出资人或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经所有股东友好协商, 达成本协议。“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所有股东拟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最后的 名称以工商确认核准的合法名称为准,不管现在或将来,公司名称的任何变化,并不影响上述 股东必须遵守本协议。 一、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______市__________ 有限公司股东根据中国法律共同订立。     有鉴于各位股东正在为生物燃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上进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 全体股东皆有可能成为披露方或接受披露方。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内容目录: 1. 项目简介(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节能分析专项报告; 3. 环境影响报告书; 4. 项目发展概况及有关政府文件; 5. 项目专利技术许可证情况 6. 项目案例及本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包括文字资料、声频、视频资料、图片资料。 7. 公司正式经营后的内部保密信息。比如:公司财务状况、生产产品成本、原材料采购、公司生 产人员状况、公司内部管理模式、公司宏观发展策略规划、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等一切关系到公 司的利益、公司发展的信息。 第1页共3页 二、股东各方达成协议如下: 1. 保密定义范围     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生效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 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方面: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 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 司决议等等。   2.其它定义范围: (1)接收方充分相信对外界的信息披露,不会对相关股东或公司产生相关的利益冲突和伤害; 但结果超出信息披露者预计的后果时,信息披露者将对其泄密现象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相关 股东或公司造成的利益损失。 (2)信息接收方能够保证没有信息的泄露,即非因接收方的过错而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信息; (3)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 保密信息; (4)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合理取得的; (5) 公司财务审核表股东审核完成后必须交还公司财务。未经董事会允许不得私自带出公司指 定范围,不得私自复印,备份。 3.义务   (1)接收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 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2)接收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 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3)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相关人员披露信息。如政府部 门;或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公司员工。 (4)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 予以通报,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接收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 保护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 4.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为“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法续存时。 (2)假定股东停止合伙合作,则视为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复印 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均应立即交还有相关利益的股东或公司。 第2页共3页 (3)本协议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4)只涉及到为使本项目向前推进时,接收方承认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除非另 有协议明确阐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5)股东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或公司信息的商业价值,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的 违约行为,假如对披露方股东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披露方股东或公司有权: 1)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 2)有权从接收方获得损失或损害的赔偿。 (6)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披露方股东或公司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涉及任 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利的转让。 (7)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 协议引起的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将可以提交人民法院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依法进行仲裁。 (8)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股东各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作出,否则视为无 效或对其它股东无约束力。  (9)本协议是股东各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的完全同意和理解。 三、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的尝试自始无效。     本保密协议一经签署载明的日期即为生效日。    以下无正文 股东签名: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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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合作双方保密协议书

商务合作双方保密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 商务合作双方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建立商务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商务合作,经友好 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 式提供给另一方(乙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成果、客户信息 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 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 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 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 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 现终止,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甲方,并不得保留任何保密信息的 复印件。    3.如果乙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协助 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乙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 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 如保密信息因乙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第1页共2页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 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 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 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条款:本协议涉及到双方义务,在协议终止后依然有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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