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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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 项目保密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保密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参加甲方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相关工作,已或将要掌握甲方关 于该项目的商业机密。为明确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真诚守信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与范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机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导、软件 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 涉及技术机密的业务电函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 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3)其他事项:甲方依法律规定及从相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 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机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对上述所列及商业机密主动采取加密措施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 方知晓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 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机密。 第1页共3页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透漏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机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出租、赠与及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 方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机密。 (5)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均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机密为其他与 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机密所有权始终归属于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 对于该项目的商业机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的除外。 (7)如发现乙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机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导致机密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机密公开为止。 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应赔付 不超过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2)如因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损 失赔偿见本条(3)款。 (3)本条(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缱 绻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量下降,其销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 套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B 如甲方的损失按照 A 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 目商业机密已发生投资额的 %。 C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D 因乙方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机密权利,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 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第2页共3页 协商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起诉。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协议未 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第3页共3页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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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保密协议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_ 保 密 协 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 》项目实施,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 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 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 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 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 料、进货渠道,等等。 2、秘密来源 一方从另一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 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 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 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甲方不得破译乙方软件的源代码,不得将 SDK 拷贝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追究甲方责任。 4]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5]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 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第1页共3页 4、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 4] 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 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 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6、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本协议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 日起至双方业务合作终止后三年。 除非拥有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受方必须按 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 效期限的限制。 7、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接受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1]接受方应当按照拥有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受方承 担; 2]接受方应当赔偿拥有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 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8、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 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处理,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 法院为提起诉讼方的所在地法院。 第2页共3页 9、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 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 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 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 欺诈性。本协议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 材料、谈判或谅解。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签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 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有限公司 乙 方: 签字盖章: 日 期: 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日 第3页共3页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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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合同

保密合同

保密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签约代表: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保密事宜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一、 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所 有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 保密信息的范围   保密信息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经营信息,包括成本信息、财务信息、经营策略、公司预决算、价位策略、市场推广计 划、定价政策、行销计划、销售模式、销售渠道、进货渠道、采购资料、货源信息、报价单、客户信 息、客户名单、合作伙伴名单、供货商名单、经销商信息以及各类经营合同等;   2、公司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图纸、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技术方案、数据库、技 术文档、源代码、可执行代码、计算机软件、互联网运营数据、互联网后台数据、互联网统计数据、 互联网用户数据等; 3、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技术有关的信息。 三、 保密信息的形式   公司提供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论书面、录像、电子邮件或口头的形式,均属于保密信息。 四、 员工保密   员工应当严格保守公司的保密信息,并且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具体包括: 第1页 共3页   1、员工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除了执行与公司委托或安排的相关工作外,员工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3、员工应将保密信息妥善保管;   4、员工不得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带离员工的工作地点; 5、员工不得在任何公共场合或通过公共媒介(包括电话、电子邮件、报社、出版物、互联网等) 谈及保密信息的内容。 五、 保密的例外情况   员工如能提供证据证明以下情况的,则对于保密信息的披露不承担责任:   1、公司提供的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   2、公司书面批准员工向第三方披露的; 3、因法律、法规、法院执行或行政的要求而被第三方使用或披露的,但员工应当在披露之前通知 公司,以便公司考虑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措施。 六、 保密期限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员工离职,员工对公司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将持续有效,直至保密的例外 情况出现为止。 七、 保密费 经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保密费,员工仍依法依约履行保密义务。 八、 材料返还销毁   1、所有由公司向员工提供的包含公司保密信息的材料均为公司的财产,不因暂时转移而归为员工 所有;   2、员工应当依据公司的要求,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部返还公司,并按照公司的要求予以销毁。 3、若员工在其个人财产(如个人电脑)中存有任何公司的保密信息,员工应向公司提供该保密信 息的复印件,并该等保密信息从员工的个人财产中永久删除。若无法复制或删除的,公司有权要求取 得员工该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并向员工支付等同于员工该个人财产实际价值的补偿金。 第2页 共3页 九、 违约责任   若员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保守保密信息的,应当向公司赔偿 所有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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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2)

保密协议 (2)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 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 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 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 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 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 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 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 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 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 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 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 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 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 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 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 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 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 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 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 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 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 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 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 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 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 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 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 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 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 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 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 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 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 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 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 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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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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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 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 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 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 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 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 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 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 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 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 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 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 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 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 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 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 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 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 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 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 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 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 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 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 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 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 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 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 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 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 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 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 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 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 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 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 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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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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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的技术研究、开发和维护是甲方的重要资产,而乙方受聘于甲方并获得 劳动报酬,且在职或服务期间有机会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 同的长远利益,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等有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约定如下: 1.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 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 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 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 成果。 (5) 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1) 以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自乙方加入甲方至离开甲方期间,出于本职工作利用甲方资源而产生的知识 产权。 乙方非出于本职而自愿提交给甲方采用的知识产权。 乙方离开甲方一年内创造的与原企业本职有关的知识产权。 2) 因此甲方禁止乙方向外传播的技术成果包括: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 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2. 保密条款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 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乙方奖励。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不成文保密规章、制 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妥善保管和保护甲方所有的秘密, 并确保仅为公司的利益而使用。 (3)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 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 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 相关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5)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保密期限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 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6)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 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在以上企业提供 有偿或无偿服务。 (7) 在双方协议商定的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 经营同类业务。 (8)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的信息的各种载 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于离职时,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 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3. 保密期限:在以下范围内就保密期限进行选择: (1) 无限期保密。 (2)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到第 个月之内。 (3) 劳动合同期内。 (4)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5) 其他约定的期限。 4. 违约责任 (1) 乙方一旦违反本协议,应立即停止泄密行为,且甲方有权根据结果进行相应 处理: 1) 如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 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如违反本协议,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无需进行经济赔偿。 3) 如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经济赔偿。 4) 如乙方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在追讨经济赔偿的同时,将上诉人民 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 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 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 _ _年_ _月_ _日 _ _年_ _月_ 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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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中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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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鉴【 】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拟就【  】(下称“项目”)业务开展合作为保障甲乙双方商业秘密不受侵害,双方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whereas 【】 co., ltd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a”) is considering cooperating with【】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b”) for【】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project”).therefore, the parties hereby enter into this confidential agreement as follows for the purpose of safeguarding the business secret of the parties: 第一条 定义 article 1 : definition 1、信息披露方:在本协议中是指保密信息的提供方; information discloser: in this agreement, it means the party who provid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the other party. 2、信息接受方:在本协议中是指保密信息的接收方。 information receiver: in this agreement, it means the party who receiv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from the other party. 第二条 保密信息的组成 article 2: composition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由信息披露方提供给信息接受方的任何与信息披露方经营业务或行 为有关的、信息披露方尚未公开的信息,无论该信息采用何种形式提供给信息接受方,保密信 息接受方或其工作人员均应合理认为其为保密信息。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referred in this agreement means any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information discloser to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which is related to the business or activity of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or any information that has not been publicized b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or the personnel of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reasonably deem such information a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disregarding the form in which such information is provided to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第1页共6页 第三条 例外 article 3 exception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内容: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shall exclu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1、在信息披露方将信息提供给信息接受方之前,信息接受方已知道的信息; any information which has been known by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prior to the provision of said information b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o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2、信息接受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已被公众知晓或广泛使用的信息; the information already known or used by the public without the receiver breaching this agreement; 3、信息接受方从第三方处正当获得或接收到的不受保密限制的信息; the information not limited by the confidentiality requirement which the receiver obtains or receives legally from the third party 4、没有违背协议的情况下信息接受方独立研发获得的信息; the information that the receiver independently develops without violating the agreement; 第四条 保密义务 article 4 confidential obligation: 1、 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上述所有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the parties and the personnel of the parties shall keep the above-mentioned information strictly confidential; 2、 信息接受方应只允许那些有必要了解保密信息并且被告知且同意遵守保密义务的职员和专 业顾问获得保密信息;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only allow the obtaining of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by the employer and professional adviser who has the necessity to know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nd has been notified and agreed to abide by the confidential obligation; 3、 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信息接受方不能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复制、销售、出租、出借、转 让、传播、泄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信息接受方一旦发生丢失、被盗、烧毁等会引起保密信息泄 露或销毁的行为和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unless with the written consent of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cannot publish, copy, sell, rent, transfer, promulgate, let out, disclose or reveal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f information receiver encounters loss, theft, damage or any action or accident that may cau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revealed or damaged,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take all responsibilities; 第2页共6页 4、 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信息 披露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信息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信息披露 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after this agreement terminates, the parties shall continue to abide by the confidentiality articles of this agreement and shall perform the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 which the parties have promised, until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agrees to release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from such obligation, or in fact the default of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will not bring any damage in any form to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第五条 公开要求 article 5 requirement of publication 在司法或政府部门指令、要求或命令信息接受方公开保密信息的情况下,信息接受方可以向上 述部门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信息接受方在披露保密信息前必须采取合 理的措施通知信息披露方以便对该指令、要求或命令进行抗辩。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of judicial or governmental organs’ instruction, requirement or order which requires information receiver to reveal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receiver can disclos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the abovementioned organs, however,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adopt reasonable measures to notif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o the extent as allowed by law prior to the disclosure of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so that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can defend such instructions, requirements or orders. 第六条 信息归还与销毁 article 6 return and destroy of the information 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1、 当信息接受方不再需要保密信息用于该工作目的时; 2、 双方未能就本项目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时; 3、 双方就本项目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履行完毕; 4、 任何时候收到信息披露方书面形式做出要求时; 5、 信息披露方原有保密信息发生变更时; 信息接受方应立即将所有保密信息按信息披露方要求归还给信息披露方,或予以销毁所有信息。 the parties agree, under any of the following situation,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immediately return al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or destroy all information: 1、 that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doesn’t need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for work; 第3页共6页 2、 that both parties do not reach cooperation agreement in respect to the project ; 3、 that the agreement signed by the parties in respect to the project have been fully performed and completed; 4、 that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receives the requirements from information discloser in writing at any time; 5、 changes occurring to the origina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f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索赔  article 7 breaching liability and compensation 信息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时,信息披露方有权要求信息接受方限期进行纠正,并追究其违约 责任,直至信息接受方完全改正错误,消除影响为止。如信息接受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信息披露 方损害的还应另行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信息披露方因信息接受方的违约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信 息接受方因违约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if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breaches this agreement,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shall be entitled to require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o rectify within certain period and to be liable for said breach until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has completely rectify such breach and has eliminated any influence. if the breach by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has brought damages to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compensate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compensation amount shall be def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oss sustained b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or the profit gained by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第八条 适用法律 article 8 applicable law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且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订立。 this agreement is governed by and mad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第九条 争议管辖 article 9 dispute resolution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the parties shall settle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agreement, and any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bring lawsuit against the other party in the competent court located in the place where party b resides provided that such dispute can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第4页共6页 第十条 期限 article 10 period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this agreement shall take effect since the date when the parties sign or seal. this agreement is made in duplicate with each copy being of the same effect and each party shall retain one copy. 第十一条 其他 article 11 miscellaneous 1、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能视为双方对达成正式合作协议的承诺,如双方就本项目最终签署正式 的合作协议,本协议成为正式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 与正式合作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正式合作协议为准;如双方最终未能就本项目签署正式的合作 协议,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履行义务,并对保密信息承担永久的保密责任。 neither this agreement nor the supply of any information shall be deemed to be the guarantee for the formal cooperation agreement. if the parties would conclude the formal cooperation agreement in respect to the project,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a part of and have the equal validity to the formal cooperation agreement. if any part of this agreement is inconsistent with the formal cooperation agreement, the formal cooperation agreement shall prevail. 2、 本协议或本协议涉及的信息提供皆不构成对信息接受方任何关于知识产权的许可、利益或 权利的授予。 neither this agreement nor the supply of any information grants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any license, interest or right in respect of an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the other party.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party a: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legal representative(or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date:  第5页共6页 乙方:(盖章) party b: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legal representative(or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date: 第6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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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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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用 人 单 位 ( 全 称 ) : XX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地址: 员工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在乙方履行职务,乙方已经知悉(或将要)甲方的 1 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管理秘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 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诚实 信用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保守甲方秘密、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等 事宜,同意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以下范围内的人员群体: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经理、 会计等岗位。 二、有关术语定义 1、本协议所指甲方的秘密,系指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由 甲方所持有、控制或保管,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 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技 术秘密、管理秘密。 2 2、本协议所指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发展 计划、经营计划、经营策略、经营管理分析报告、市场计划、投资计 划、投资策略、投资分析报告、客户名单和资料、供应商名单和物 料供应清单、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价格构成明细、成 本明细、广告计划、商业谈判策略、销售计划、销售策略、销售进度、 销售额、收购或兼并计划、资产和业务重组计划、市场调查报告、 顾问反馈信息、专业顾问报告、投标方案等。 3、本协议所指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 发展计划和蓝图、项目研究方案、项目计划设计图纸、技术咨询报 告、学术论文、管理诀窍、用户需求资料、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 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 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公司 所有项目的源代码、公司开发的试用软件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 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并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 3 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 要素。 4、本协议所指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各种 财务报表和尚未公开的财务报告、员工薪酬、员工考评结果、员工 人事档案、尚未公布的升降职决定、公共关系资料、后勤采购底价 和限价、政府关系、尚未公开的管理会议决议和相关文件、网络安 全资料等。 5、职务成果是指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 术条件、业务信息、经费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商业 秘密、管理秘密,其所有权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 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 理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 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 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所有权利。 4 三、员工的保密管理与竞业限制规定 1、乙方保证,无论是因为其职务成果或者受管理者特别指 派或者无意中接触到的甲方秘密,除非得到甲方的明确授权或系 履行其职务需要之外,不得向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公开。本条 所指的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文字、图形、图像或者电子 文档等方式使未经合法授权的第三者知悉的相关秘密。 2、乙方保证,当其在甲方工作期间,遵守甲方保密管理的 相关规定,必须妥善保管其所掌握的甲方秘密,未经甲方明确授 权,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其保管的甲方秘密置于未采取安全 措施的场所或带出甲方的办公区域,除非系乙方为了履行其职责 所需并经甲方批准。 3、乙方保证,当其因履行职务需要而使用完甲方载有秘密 的资料之后,应依规定及时、完整的将上述资料返还相关的保管 人或由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当乙方因故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之 5 后,乙方在离职前必须将其所保管的载有甲方秘密的资料全部、 完整的返还给甲方,并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复印、复制件或销毁 秘密件。 4、乙方保证,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董事会书面同意, 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 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 造、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 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非职 务成果并可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 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 转让;认为确属职务成果并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的,乙方不得在 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 6 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 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属非职务成 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 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过诉讼途径解决。 6、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 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时,若甲 方或乙方遭到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 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 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 管人员无此权限。 乙方在完成具体工作过程中知悉或应当知悉自己工作导致 7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甲方主管领导。 7、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 2 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 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 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8、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 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 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 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 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 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 济补偿。 9、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将其所持 有的一切涉及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 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全部返还给甲方, 8 乙方不得留存、复制任何形式的技术秘密。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 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 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 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 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0、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私自刻录、复制、拍摄、摘抄、 保存、销毁有关乙方业务的秘密信息资料,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 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行业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 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 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 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 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 密性。 9 11、如果发现商业信息秘密和经营信息秘密被泄漏或者因自 己过失造成泄漏,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进一步扩散, 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12、乙方离职以后,若利用原来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或接触 到的秘密研制、创作出新的成果,在拟予实施或投入使用前,应 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未征得 甲方同意或无证据表明有关内容为乙方自行创作的成果,甲方保 留追究当事人及当事人新任职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 任的权力。 13、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相关 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 信息的义务。保密期限依据各技术项目、资料的保密期限而定。 14、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及授予乙方其他 10 相关激励、奖励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和 竞业禁止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和竞业禁 止的所有费用、薪金、补贴或补助等。 四、第三方秘密 1、乙方保证对其从甲方所接触到的甲方依法或依约定而承 担了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秘密,仍然依照本协议规定承担保密责任。 乙方对第三方秘密的保密责任程度,与甲方对第三方的秘密依法 或依约定应承担的保密责任程度一致。如甲方对第三方的保密责 任程度无法确定,则乙方对第三方的秘密的保密责任程度应与其 对甲方的保密责任程度一致。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本着谨慎和诚实的态度,以防止 发生侵犯第三方秘密的行为。若乙方明知其工作侵犯了第三方的 秘密,还指派他人继续开展工作或未按规定的要求向甲方主管领 导书面汇报,使甲方或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侵权责任由 11 乙方负责。 五、竞业限制的期限、地区及补偿 1、竞业限制的期限自乙方离开甲方公司之日起二年,并在 乙方原工作和业务所涉及的全部地区为界,作为履行本协议竞业 限制的地域范围。 2、乙方在竞业禁止的期限内有权从甲方获得每月_______元 的经济补偿。 六、保密责任及违约责任承担 1、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及相关人员,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或劳务协议须提前三个月,公司将对其调整工作岗位。在劳动合 同或劳务协议终止前三个月,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员工的保密管理与竞业限制规 定”中第 7 条款的,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纳_______万元违约金。 3、若乙方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甲方秘密泄露,乙方应赔偿 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 12 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检讨、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开除、 追究法律责任等。 4、乙方未经甲方第一负责人审核及董事会批准而擅自离职、 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秘密的,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 律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新聘用乙方 的用人单位有过错的,甲方保留追究相应连带责任的权力。 5、甲方同意,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司法机关的行为及其它不 可归咎于乙方责任的事由而导致的甲方秘密被泄露不承担责任。 6、甲方或乙方违约后,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后,本 协议自动失效。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由提出争议的一方 向其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 八、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或 签定劳动合同时)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 职期间;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 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 视为提出辞职。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14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年 15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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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保密协议书(适用于薪资作业相关人员)

薪资保密协议书(适用于薪资作业相关人员)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通讯地址: 薪资保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为规范 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甲、乙双方在遵 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确认本协议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薪资操作过程,以及薪资泄密行为 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二、乙方主要包括如下人员: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审核、发放的各部门负责人及 薪资核算人员、财务人员。 三、甲方的薪酬保密程序如下,乙方对此应予以确认并将严格遵守。 1、薪资核算人员负责工资表制作,财务部负责涉及薪资核算材料的数据提供、工资表 审核及发放,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与自己工资无关的情况; 2、所有接触和编制工资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工资有关的事宜; 3、负责编制工资表的人员在制作工资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工资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 作现场,如有其他与工资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工资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4、编制工资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5、编制工资表的人员如在制作工资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随意将工资表 和相关的工资核算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并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 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6、工资表和核算材料在送往相关部门审批签字时,必须由薪资核算员亲自送达或是密 闭传递相关人员; 7、所有薪酬审批相关人员必须在其它无关人员离场后方可审核。 8、员工如对薪资有异议时,必须经程序由人力资源部给予解释,相关涉及工资编制人 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员工薪资信息透露。 9、涉及薪资核算材料包括业绩数据、薪资制度及特殊申请,不允许任何人员私自复印 并外带出去透露给第三方。 四、乙方应遵守如下保密措施: 1、薪资作业人员对薪资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工资向外泄露; 2、薪资作业人员必须对电脑文档进行加密; 3、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工资表及核算材料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资保密 制度,确保保存过程不泄密; 4、薪资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将薪资资料调出给他人,如确因工作需要调阅须报总裁批准; 五、凡因乙方的行为造成公司薪资制度、薪资数据及其它涉及核算薪资材料泄密的,一 经查实,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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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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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保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 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议 条款如下: 注:后文中甲方代表公司,乙方代表员工。   一、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 施,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 露自己的工作待遇等情况;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主管报告,并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不得传播、散布、比对。   三、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 人员及其有关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   四、违约责任约定: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按情节轻重,规定违约金额为 1000—5000 元人 民币),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 理,或者视情况给予降薪、降职、扣除绩效甚至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 五、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处理。 六、 以上条约须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执行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员工的一切劳 动合同。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本条例仅适用于********公司。 甲方(盖章) : 乙方(本人签字): *******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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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甲 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保守工作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和范围 (一)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践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 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公司规划、设计等未公开资料。 (八) 应公司客户要求保密的资料。 (九)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以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 第二条 保密原则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遵 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二)乙方在离开甲方工作岗位后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各类秘密, 应履行相应的保密措施,否则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 的责任。 (三)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负 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的秘密。 第三条 保密责任 (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发布、发表、传授、转 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项秘密 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他人的各类秘密,也不 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二)乙方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阅甲方加有秘密标识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软 件等,亦不得向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打探有可能涉及到甲方各类秘密的有关资料。 (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属甲方保密内容和范围内的任何资料 回家、出差、外出参观、旅游、探亲、外出公共场所和出境;也不得利用信件、电 话、网络等通讯手段泄露公司秘密。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擅自 保留和带走原在岗位时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胶片等载有公司保密 信息的资料及复印件。 第四条 保密责任的除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须承担该项秘密的保密责任: (一)某项秘密已经公开或已经甲方解密。 (二)乙方实际上不知悉或者没有接触到某项秘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公司保密事项外泄,乙方应按公司《公司保密工作制 第1页共2页 度》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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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适用于普通员工)

保密协议(适用于普通员工)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住址: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乙方知悉,因其担任的职务,必然会涉及甲方的业务和技术信息,而这些业务和技术信息均属于 甲方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 2、乙方承认,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或其它人事披露任何这些商业秘密或知 识产权,将会导致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破坏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 的业务。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双 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等有关事项,签订下列条款,以资双方 共同信守: 一、工作成果归属 1.1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 产生的设计图纸、技术方案、各类策划方案、管理方法或流程、作品、发明创造等各种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充分自由地利用上述各种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 转让。 1.2 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按规定支付给其的薪金和其他福利、报酬中包含了就乙方进行知识产权创新、 商业秘密开发或其他与此相关活动中甲方给予之奖励及保密费用。即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 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1.3 在任职期间非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归属乙方的各种 知识产权,乙方同意以最优惠价格提供给甲方独占使用。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 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 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 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 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4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 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 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 酬中扣除。 二、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1 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而获取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地方式)可以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者 竞争优势的且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具体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均属于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对此负有保密 义务。 2.2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类: 第1页共3页 保密协议 2.2.1甲方的如下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战略、市场营销计划和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经 营决策、产品信息、客户资料,现有客户信息或潜在客户信息(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产生过购买行为 的、与公司取得过联系的个人、政府部门、企事业、社会团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银行卡号、身份 证号、任何途径的联系方式、其他信息) 、供应商、合作伙伴信息(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已与公司产生过合作、 未实际合作但有合作意向的个人、政府部门、企事业、社会团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及具体联络人的 名称、姓名、任何途径的联系方式、其他信息) 、公司所有的项目方案、项目设计、项目流程、技术指标、商务 机会、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投资计划、合作计划、经营数据、服务网络、需求信息、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业务计划、进货渠道、营销计划、定价政策、价格体系、行销计划、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备 忘录、协议书、合同、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纪要、费用预算、设备资源、人力资源、重要的管理方法或流程、 员工薪资信息、股权激励的相关计划及文件、财务资料、财务预决算报告、财务报表、利润指标及不公开的 财务数据、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页面设计、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后台帐户信息、相关函电、员工手 册及规章制度、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各类信息等; 2.2.2 甲方的各种技术、技术信息。包括甲方拥有或获得的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者其他形式的 载体所表现的设计、工艺、数据、配方、诀窍、程序、技术方案、制造方法、流程、技术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 软件源代码、数据库、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开发和调查资料、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 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 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生产制造方式、程序,软件开发程序、编程、数据和资料等等; 2.2.3 属于第三方(甲方客户、供应商、服务商等)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 2.2.4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乙方自己获知的或被告知的从性质和内容上能够合理预见属于甲方保密信 息的任何其他信息或资料,属于乙方保密范围; 2.2.5 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准、认知能力足以预测到的甲方现行或未来经营可能延伸到的领域对上述保 密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应用,属于乙方保密范围。 三、乙方的保密义务 3.1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 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 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 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2 乙方保证,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属于甲方或者虽然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 , 不得利用前述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3.3 除了履行职务外,乙方承诺,无论是在乙方任职或离职期间,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 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在工作中不应知悉或按照保 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 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 信息实际已经公开。 3.4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 的其他用人单位(具体包括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单位或甲方的 客户),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在劳动合同终止或 解除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掌握专有信息与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 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兼职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3.5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复制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 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均归甲方所有。 3.6 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的文件乙方应妥善保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如乙方发现专有信息与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 向甲方报告; 第2页共3页 保密协议 3.7 乙方离职时,或者甲方提出请求时,乙方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和知识产权信息, 包括记载着乙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一切载体,不得扣留、带离、转移给他人或者销毁。 如记录着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信 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乙方应当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 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信息消除,这些载体可退回乙方;如甲方的商业秘 密和知识产权信息无法从乙方自备的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乙方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 方,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3.8 保密期限:从乙方知悉甲方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之日起至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公开之日,不论 乙方是否在职或离职。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4.1 乙方了解、知悉如果其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将会或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失,乙方 同意,如违约则按本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2 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条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消除违约影响及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4.3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任何一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按如下方式确定的最高金 额:(1)人民币80万元;(2)乙方违约所获利益的五倍;(3)甲方商业秘密市场价值的评估价格, 难以评估的,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计算。 甲方因调查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公证费、仲裁费、 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亦由乙方承担。 4.4 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或其他民事责任后,如乙方涉嫌刑事犯罪的,甲方仍保留要 求司法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 5.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为劳动合同 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 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主要负责人)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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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管理之量化离职成本的方法与意义

HR管理之量化离职成本的方法与意义

HR 管理之量化离职成本的方法与意义 3 月份是传统的招聘旺季,人力资源部在这个时间经常忙得不亦乐乎,面对 “双规”(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到符合规定的人)的压力,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树:猎 头、内部推荐、外部推荐一个都不能少,简历筛选、初试、复试层层把关。历经千 辛万苦,终于找到和岗位要求相对匹配的人选,但新人可能不适应公司的企业文化, 或担当不起重任,不得不继续招聘。找到各方面都满意并且能够融入公司文化的人 选,但这时公司内又有老员工离职,职位空缺依然存在,招聘依然继续。以上是我 接触到很多企业人力资源部在 3 月份的工作写照。 招聘即难做,又是难以获得满堂喝彩的苦差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人角度, 完美的应聘者基本没有,那么人力资源工作者如何结束或减少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循 环呢?笔者认为应该用数字说话,用数据引导决策、引领企业发展。 量化离职成本 员工离职产生的成本主要由四类成本组成:招聘成本(Recruit Cost)、培 训成本(Training Cost)、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解约成本 (Separation Cost)。因此员工离职成本可以表述为: 离职成本=R(招聘)+T(培训)+O(机会)+S(解约) 为便于理解和计算,本文中的员工指有工作经验的老员工,因此招聘的范围 也是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士,不包括校园招聘。 一、招聘成本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的薪酬、招聘广告费、猎头费、 招聘甄选费用和相关行政费用,对于高级人员还有差旅成本和背景调查等费用。目 前猎头招聘费用在大概在年薪的 25%左右,自行招聘的费用会低一些,但要再加上 其他相关费用,估计招聘成本在招聘职位年薪的 10%-40%之间。 二、培训成本主要包括新员工的入职培训成本和老员工离职损失的培训成本。 新员工入职一般需要 1-3 个月的学习适用期,需要老员工进行至少 1 周左右的培训, 合计约为该职位年薪的 10-30%。老员工离职损失的培训成本主要看公司的培训定 位,根据笔者掌握的相关信息,如果是一个重视培训的公司,那么一位老员工离职 所损失的培训成本至少达到此职位年薪的 50%,即使培训很少的公司,老员工离职 所损失的成本在 10%左右。综上计算,员工离职所到来的培训损失在 20%--80%之间。 三、机会成本,也叫替代性成本,原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所要放弃另 一些东西的最大价值。在本文中的定义是:新员工代替老员工工作,因不能达到老 员工之前的工作绩效所造成的损失,也包括老员工离职带来竞争难度的增加所带来 的损失。为便于理解与说明,本文将因工作绩效造成的机会成本称为“内部机会成 本”,将因增加竞争难度增加的机会成本称为“外部机会成本”。机会成本主要发 生在绩优员工的主动离职上。如:一个优秀管理者的离职,可能带来整个团队的士 气降低,并且有可能带来人员流动率的提升,是内部机会成本。一个资深销售的离 职,可能使客户流向竞争对手,影响当期业绩;一个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可能带 来技术的外泄,使企业竞争优势降低,这是外部机会成本的范畴。 四、解约成本,是指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或与劳动者合同日期终止 不续签劳动合同所发生的成本,包括补偿金或赔偿金。解约成本只发生在被动离职 的员工身上,主动离职员工不发生解约成本。 绩差员工离职 加。如果有绩差员工担任,则内、外部机会成本都将大幅增加,估计其影响程度是其职位年薪的 绩差员工主动离职,给 到-50%;如果还由绩效 支付(n+1)个月补偿 或赔偿金为理赔上限。   综上计算,员工的离职成本量化如下: 序号 成本类别 大致为职位年薪的比例 一、 招聘成本(Recruit Cost) 10%—40% 二、 培训成本(Training Cost) 20%—80% 三、 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 -50%—300% 四、 解约成本(Separate Cost) 10%—60% 合计 主动离职成本(一、二、三项合计) 30%—420%   40%—180%     被动离职成本(一、二、四项合计)   注:以上成本数值来源于对企业 HR 的访谈和个人经验所得 为了更准确计算离职成本,我们假设员工绩效得分呈标准正态分布,员工离 职也为正态分布,即绩优绩差员工离职比例相同,那么员工离职成本的平均数、中 位数、众数为同一数值。按照主、被动离职进行分类,每名员工主动离职成本为其 年薪的 200%,被动离职成本为其年薪的 110%。 根据正略咨询商业数据中心的调研统计,2009 年中国企业平均主动离职率在 8.6%,平均被动离职率为 7.7%,那么按照上面的计算结果,企业损失的成本为职 工全年薪酬的 25.7%(8.6%×200%+7.7%×110%),即企业要支付年度薪酬总额的 25.7%用于支付员工离职成本。 一年支付超过 1/4 薪酬总额的离职成本用于支付员工的招聘、培训、机会或 解约费用,对企业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但这项开支并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相 反,这项开支越大,说明企业经营的越不稳健。以上成本量化分析也说明一种趋势: 越重要的岗位离职成本越高,越优秀的员工离职成本越高,工作时间越久的员工离 职成本越高。 事实证明:高速发展和卓越绩效的企业都需要忠诚而优秀的员工推动。蒙牛 乳业火箭般的高速发展并不是靠外部职业经理人推动的,更多的是靠自己稳定的领 导团队,08 年笔者为蒙牛液耐事业部做咨询项目时,全部高管中只有一人是工作 不满 3 年的,其他全部在 6 年以上,稳定的高官团队是其快速发展的基石。另据华 尔街日报报道: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公司拥有世界上同类电厂中最高的发电效 率,去年外三实现了 46.3%的峰值效率,比荷兰的一家世界顶级发电厂还高半个百 分点,其负责人冯伟忠自 1971 年就在电厂工作,卓越的绩效离不开他在电厂工作 长期积累和努力。 改变发展方向 人力资源管理者不能被动的工作,否则早晚会成为公司的众矢之的,通过量 化管理员工离职成本,深入分析员工离职原因,用法律、制度和企业文化保护公司 权益和竞争优势,是每一位人力资源工作者的发展之道。 具体来讲,通过量化员工离职成本,计算成本与收益,做到: 一、争取为企业核心人员和绩优人员加薪,以体现薪酬的市场竞争力,使其 继续长期为企业服务,毕竟现阶段员工离职主要原因还是薪酬。 二、完善合同管理,对于重要培训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以减少培训成本,员工 离职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以降低机会成本。 三、减少招聘失误,建立重要职位的能力素质模型,便于找到适合人才,并 加强测评技术的应用,快速高效的识别人才。 四、制定标准化的培训课程,针对员工不同阶段的学习需要,制定科学的标 准化培训,形成音像资料和标准课件,降低培训成本。 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了解员工需求,建立内部沟通机制,尽早发现问题, 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定期修正内部管理制度,在文化层面让员工产生归属感。 人力资源量化管理是人力资源工作者未来发展的方向,量化管理有利于建立 HR 数据纵向对比,用数据和事实说话,直观感受历史发展趋势,让企业经营者更 清晰理解、判断相关制度方案,最终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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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承诺书

离职承诺书

离职承诺书 本人 ,于 年 月 日从 XX 公司离职,在离职之际,本人同意作以 下保证和承诺: 一、本人在 XX 公司工作期间涉及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等)已全部移 交给部门负责人和指定的人员,本人保证没有对上述资料和文件等进行任何形式的备份留存 , 保证不利用任何手段将上述资料和文件等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传递、复制、摘抄等。 二、本人保证除私人物品外,已将办公设备、办公文具、生产设备、劳动工具等按照规 定全部移交 XX 公司相关部门。 三、本人保证已与 XX 公司财务结算清楚相关款项,包括拖欠公司的借款、罚金,公司 已预支的薪酬、福利及津贴,按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相关发票、单据等,应当结 算的其它款项;报销款项、工资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按公司正常发薪日一并发放。 四、本人保证在离职后仍遵守保密条款及竞业限制条款,继续保守在 XX 公司任职期间 接触、知悉的属于 XX 公司或虽属于第三方单位但 XX 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相关秘密及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管理秘密等,承担与在 XX 公司任职时一样的保密义务, 至上述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 XX 公司秘密泄露,本人应赔偿因 此给 XX 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五、本人承诺离开公司后,维护 XX 公司的声誉,离职后任何时候均不侵犯 XX 公司的合 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不发表、不传播有损于 XX 公司名誉的言论,不从事任何有损 XX 公司 形象或利益的活动。本人确认 XX 公司已依法按照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履行了用人单位的各 项义务。本人保证不唆使、诱使 XX 公司其他员工、顾问或其他合作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 或解除合作关系。 我将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赔偿因此给 XX 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 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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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技巧:有效面谈四大原则

离职面谈技巧:有效面谈四大原则

离职面谈技巧 目录 离职面谈简述 有效面谈的四大原则 有效面谈的三个阶段 有效面谈的“要”和“不要” 离职面谈参考问题 离职面谈案例研究 附件 一、离职面谈简述 定义 指在员工准备离职或已经离职后即将离开公司时,企业与员工进行 的一种面对面的谈话聊天方式。 目的 从离职员工那里获得相关信息,以便企业改进工作和维系与离职员 工的良好关系。 方式 时机 面对面的沟通。利于双方的沟通和理解,也有利于更好地发现和从 根本上消除敏感及抵触的情绪。 为挽留员工,面谈在员工提出离职时。 为收集详细的离职原因,面谈在员工正式离职当天。 二、有效面谈的四大原则 真诚性原则 实效性原则 -- 首要原则 -- 忌例行公事 -- 忌揭其伤疤 -- 忌为公司贴金 -- 勿沦为形式化、表面文章 四大原则 -- 开放性问题 -- 思考空间 开放性原则 -- 私密空间 -- 足够时间 -- 积极倾听 畅所欲言原则 三、有效面谈的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 实施面谈 统计分析 准备阶段 1 、了解离职者的基本资料。 2 、根据离职者的情况,准备面谈的话题。 3 、安排面谈的时间、地点。 注意事项 1 、通过离职申请单和离职面谈表了解 离职者基本的资料。如:部门,宿舍, 实习生还是合同工等。 2 、针对离职者反映在面谈表中的问题, 分别展开询问。 3 、面谈时间以 20 分钟为宜。 4 、面谈地点应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 5 、座位安排: a 、斜对面坐,中间隔着办公桌的一角。 b 、并排坐,两人的前面是办公桌。 实施面谈 注意事项 1 、建立融洽的面谈气氛。 1 、可以先谈不太重要的话题,再转入正题。 2 、要以理服人。 2 、当员工有抵触情绪时不要唐突介入问题, 3 、谈话方式多元化。 多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用道理说服人。 3 、由于个体在心理特性上的差异,不同个 性的人适合不同的方法。多视角的进行 交谈,忌说教或训斥。 统计分析 1 、记录谈话的所有信息。 2 、检验离职面谈信息真伪。 3 、提炼信息输出报表。 4 、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5 、及时存档。 注意事项 1 、敏感问题最好记在心中而非书面。面谈 结束后以书面的形式记下来。 2 、通过与助理和在职员工的面谈,验证 离职员工信息的真伪。 3 、对面谈信息进行客观的分析,得出真实 的离职动机。 四、有效面谈的“要”和“不要” ----“6 要” 要尽量询问开放性的问题 多问类似“什么”“如何”和“为什么”等开放式的问题,而不是 “ 是” “否”这类封闭式的问题,除非是对某个观点加以确认。“谁” “ 什么事情”这类问题应谨慎使用 。除非是针对严重的抱怨或指控 。 要积极倾听、仔细询问相结合 针对健谈的员工多听少说,针对不清楚的地方仔细询问 要打消对方因面谈导致的后顾之忧 离职者会担心谈话内容会被别人知道而不敢坦诚。 要以朋友的心态站在对方的角度面谈 离职者更愿意向朋友坦诚,站在他的角度思考问题,他会更愿意告诉 你真实的原因。 要适当附和以消除对方的敌对心理 如果双方对同一件事如果有共同的观点和见解,就很容易产生共鸣。 当你有能力解决问题时要让对方相信 当离职者相信你能解决一些问题时,他更愿意说出自己的问题,希望 你能够解决。 四、有效面谈的“要”和“不要” ----6 不要 不要揭其伤疤 不要施加压力 离职面谈恶言恶语或者挑其刺,只会让面谈无法进行或者产生冲突。 离职面谈中,离职人员会有很多顾虑,我们要对离职人员进行善意引导 或打消他的疑虑,这样才能顺畅的面谈。 不要唐突地介入问题 当离职者产生抵触时,我们继续追问只会让面谈更尴尬。 不要进行说教或训斥 尽量思考和理解离职人员说的话,保持冷静,要抵制自卫或反驳的情绪。 面谈的目的是探出离职人员的想法、意见和对一些问题的答案。 不要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 1 、若兑现了,离职者会无休止的要求。 2 、若兑现不了,不仅不能达到挽留的目的,个人的公信力也将受损。 不要把个人感情带入面谈中 离职面谈前心情不好,不要影响面谈的气氛,要公私分明。 五、离职面谈参考问题 1. 你对公司总的感觉如何? 2. 你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是你期望的吗? 3. 在工作中你与同事合作得怎么样? 4. 你对警卫和宿管的态度怎么看? 5. 你觉得公司该如何安排加班和调休呢? 6. 你目前是什么班别?你对这样的安排满意吗? 7. 你认为公司的食宿怎么样? 8. 你做出离职决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9. 你决定离职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吗? 10. 你希望问题怎么来解决? 11. 你是否愿意谈谈你的去向(如果你去意已定)? 12. 是什么吸引你加入他们公司? 13. 如果有机会,你是否还愿意重新加入公司? 六、离职面谈案例研究 案例: 小王是 MBU 一产线九职合同工, 09 年 3 月份入职, 10 年 7 月份以家中 有事为由提出辞职。 在正式离职的当天,请他填写了九职离职面谈表。然后进行了详细的面 谈。首先了解离职的原因,他说是因为家中有事。再询问是家中什么事情 需要处理的时候,他出现了抵触的情绪,不愿意透漏。于是我不再追问, 而是从实得工资,组长和指导员的管理方式,以及工作的感受展开面谈。 经过离职面谈了解到小王辞职的原因并非如此,真实原因是发现他不满意 自己的实得工资,工作单一枯燥无味,产线的空气质量差。他有几个朋友 在南京做模具方面的工作,所以想到南京和他们一起发展。小王入职一年 工作单一,他感觉没有发展前景。 分析: 如果产线可以安排工作的轮调,让员工多接触其他工位,有学习的机会, 慢慢的可以成为多能工,指导员甚至组长。给他们一个晋升的空间,我想 他们很愿意在公司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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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作交接清单

离职工作交接清单

离职工作交接清单 姓名 性别 部门 报到时间 监交人员 交接人员 离职类型 经办部门 应聘来源 经办事项 承办人 1 行政部 考勤日期 考勤员 2 离岗部门 工作交接 部门负责人 3 行政部 图书、资料、文具 专管人员 4 行政部 固定资产 行政部负责人 5 财务中心 欠款 财务部负责人 6 行政人事部 离职人员违约金 行政部负责人 7 财务部 薪资结算 财务部负责人 办理情况 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行政人事部意见 人事部签字: 日期: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更多干货请关注公众号《职场成长社》,获取更多资料 经办人签字 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签字: 辞 日期: 职 书 (此表仅用于在合同期内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 公司领导: 本人因 此致! 原因,特申请离职。请批准!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部门负责人意见: 行政人事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更多干货请关注公众号《职场成长社》,获取更多资料 总经理意见: 签字: 日期: 备注:此表签字同意仅代表公司同意员工提出离职,但离职交接办理时间根据部门工作安 排,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 员工离职之前,请认真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此表。员工的宝贵意见将使我们了解公 司人力资源使用情况,发现管理方面出现的主要问题。此份表格完成后由人事部保管并对 其内容保密。 面谈内容 面谈记录 1.自身身体原因 2.自身发展原因 离职主要原因 薪资待遇如何? 工作时间、工作压力如何? 1.薪资待遇在深圳明显偏低,无法满足最低生活需求 2.工作时间尚可,压力也可以承受 沟通比较顺畅,同事关系也非常好,公司氛围也不错 与主管沟通如何?同事关系如何? 目前工作岗位是否适应? 个人发展机会如何? 对公司哪些方面较满意? 基本适应 个人发展机会一般 发展方向还可以 更多干货请关注公众号《职场成长社》,获取更多资料 公司急待改善的方面是什么? 有何好建议? 薪酬和费用,销售价格 每个地区消费水平有差距,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离职员工签字: 面谈人签字: 员工离职审批表 个人信息 姓 名 部 门 性别 岗 位 职 务 学历 毕业院校 员工类别 毕业时间  □职员 □职工 入职日期 离职申请时间 合同截止日期 □临时工 □返聘人 员 员工来源 离职审批 更多干货请关注公众号《职场成长社》,获取更多资料 □社会招聘 □毕业生分配 1、离职归类: □ 合同期满部门提出不续签 □ 合同期满个人提出不续签 □ 合同期内部门劝退 □ 合同期内个人提出离职 □ 自动离职 □自然减员 □试用期不合格 □其他: 2、离职原因说明: 部门 意见 3、员工类别: □管理干部 □员工 部门审批意见: 签名: 离职归类: □流失 审批意见: 行政人事部   意见 分管领导 意见 总经理 意见 □淘汰 日期: □其它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更多干货请关注公众号《职场成长社》,获取更多资料 离 职 证 明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 (部门)的 (职 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 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 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时 间: 乙方签字: 时 间: 更多干货请关注公众号《职场成长社》,获取更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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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键入文字]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XXXXXXXX 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 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 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 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 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 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 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 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 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 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 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 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 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 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 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 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 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 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 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 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 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 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 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 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键入文字] 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 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 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 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 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 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 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 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 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 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 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 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 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 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 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 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 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 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 限。 [键入文字]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 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 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 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 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 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 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 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 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 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 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 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 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 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 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 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 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 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 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 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 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 聘。 [键入文字]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 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 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 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 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 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 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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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书

员工保密协议书

员工保密协议书 鉴于甲、乙双方已建立的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乙方接触到甲方的商业 秘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等有 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协议所称之商业秘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设计、算法、计算机程序源代码、目标代码、 程序、数据库、各种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数据、技术流 程、产品创意等各类技术资料、技术信息以及产品信息; 2.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名单、商业计划、投资计划/方案、融资计划/方案(重组、收购、兼并、 借款)、在谈项目有关内容、公司内部掌握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 性报告、营销计划与策略、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不公开的财务资料、法律事 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合同、交易相对人资 料、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 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 商业秘密。 3.其他: 甲方与其它企业开展业务协作有关的事项、甲方或甲方管理人员指定作为 甲方商业秘密或特别指定应予以保密的事项、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 务的秘密信息、依其被披露的状态或其性质应被或可能被视为甲方商业保密的 其他秘密等。 二、乙方承诺及保密责任 1.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 秘密)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 商业秘密。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岗位相应的 保密职责,不得探询、收集与本岗位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甲方的 保密规章制度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 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 密。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漏、告知、公布、发 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该项 秘密的甲方的其他人员)知悉、获取、使用、利用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 (出于维护甲方利益而履行职务需要的除外)。 4.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二年。如二年期满,商业秘密仍未被公开的,乙方仍应依本协议约定承担保密 义务至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时为止。 5.乙方在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发表论文等,均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事先 经甲方技术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三、竞业禁止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研究、开发、 生产、经营同种/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种/同类服务的其他组织、单位或社会团体 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 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也不得自行组建公司或其他组 织,与甲方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同种/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种/同类服务,或 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对甲方正在谈判、实施的各类项目,不得自行或代表 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同种项目的谈判、项目实施。 3.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的一年内,继续承 担竞业禁止的义务。 4.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甲方保密制度的,其经济处罚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支付。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及保密制度中保密义务的,甲方还有权选择如下方式要求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①赔偿人民币三万元;②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 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③以甲方开发、创造、发明、获取该商业秘密 所须支付的成本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禁止义务的,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 万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本条第 2 项要求乙方承担赔偿 责任。 4.上述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或其他收入中预先扣 除,或要求乙方直接支付。 5.甲方因调查、索赔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乙方应当支付;乙方 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及乙方自甲方获得的竞业禁止补贴、保密费应当返还 甲方。 五、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 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 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 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 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六、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 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 诸事实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及履行。 4.本协议第二条第 4 项、第三条第 3 项的内容只针对特殊岗位或特殊人员,乙 方是否承担相应义务,由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中作出明确。 5.甲方保密制度及职务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同时作为本协议附件。职务 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只针对特殊岗位或特殊人员,由甲、乙双方在本协 议补充条款中明确是否需要签订。 六、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签章:(签字): 法定 /授权代表签章:(签 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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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 协议方为:甲: (以下称“甲方”) 乙: (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 展开 调查和讨论; 鉴于在这些调查和讨论的过程中,双方将向或预期将向对方透露或递交若干与上述议题有 关的保密信息,其唯一目的是为了使双方 。 因此,双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达 成如下协议: 1. 定义: 1.1 保密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用于上文“鉴于”条款用途的双方(包括双方的关联企业)所 有的经营秘密信息、技术秘密信息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 电磁的或其它任何载体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计划、 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1.1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载体所记录的信息,在交付接受方时必须标明秘密,并注明保密 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1.1.2 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受方前必须声明是保密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保密信 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1.2“接受方”:本协议所称的“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3“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2. 双方同意交换以上保密信息仅用于上文“鉴于”条款中列出的用途,除非披露保密信息的 一方另有书面同意,否则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将披露的保密信息用于上述唯 一目的。 3. 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上文第 2 条约定以外的用途或者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保密信息 第1页共3页 分发、披露或散布给任何人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除非是接受方自己的雇员或专业顾问,并有充 分的理由而要求了解上述保密信息,且通过聘用协议或其它方式受到保密约束;或者是依法向 有关政府部门、证券监督机构等进行与报批、备案行为相关的披露。 4. 接受方应采取对待接受方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样的谨慎措施来对待透露方依据本协 议所透露的保密信息,避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 下列信息不属于本协议第 1 条所定义的保密信息,因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a.接受方可以证明,不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即已公开或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 b.可由接受方书面记录证明在收到披露方信息之前,即由接受方正当拥有的,不受保密协议限 制的信息; c.可证明由接受方从第三方正当接受,不受保密协议限制的信息; d.有书面记录证明由接受方独立产生的信息; e 由透露方自行披露或书面同意披露的信息; f.任何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披露的信息。 若保密信息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或接受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间内出现本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则 从出现上述情形之时起针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密信息适用本条之规定。 6.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并不表明任何一方有义务必须披露任何特定信息。 7. 双方同意,本协议没有授予任何一方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许可与使用。 8.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并不表明双方达成了任何投资、合作及联盟的意向、备忘录、合同 或协议,也不表明双方形成了任何投资、合作及联盟的关系。因而任何一方不得基于本协议而向 第三方声称双方已形成了任何投资、合作及联盟的关系。 9. 本协议自文件末尾最新签署的生效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生效日之后满一年 自动终止。但无论如何,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仅在本协议生效后的六年内有效,从生效日起的六 年后,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自动终止。 10.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所交换的所有本协议涵盖的保密信息应依照透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或 者返回透露方,或者由接受方销毁。此要求应由透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第2页共3页 接受方。若过期接受方未接到通知,接受方仍应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义务终 止。 1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 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 12. 若没有任何一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转让第三方。 1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均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具体损失数额难以计算的, 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 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14.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在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授权代表: 日期: 公司授权代表: 日期: 第3页共3页 ___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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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用好保密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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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用好保密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档简介:竞业禁止是公司法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忠实义务,对于 任何企业而言,都存在商业秘密保护问题,所以给企业的相关人员规定竞业禁 止的义务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也是为法律所肯定的。 【案例】:冯某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享受着公司的高额薪 资待遇。在入职公司工作时,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冯某保 证,无论因何原因离职,在离职后的一年内,不入职同类型的企业工作,否则 向公司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2006年7月,冯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双方 没有续签。离职后,迫于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冯某在三个月后又去了另一家软件 公(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律师事务所http://www.yixianlawyer.com/)司工作。 原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冯某支付经济赔偿金10 万元,冯某认为单位没有给予任何的补偿,自己可以不遵守该约定。请问,冯某 要不要向原单位支付10万元的经济赔偿金?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单位与冯某关于离职后就业限制的约定,是 一个合同行为,单位为冯某设定这一义务,是需要向冯某支付相应的对价的, 否则,该约定就是显失公平的,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协 议。 本案中,冯某与单位之间的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该 合同中,只约定了冯某负有离职后一年不得从事同一行业的义务,而没有对用 人单位设置相应的义务,因此,该合同在双方权利义务的设定上是不对等的。如 果该单位不能举证冯某曾明确表示放弃过相应的对价,那么该协(更多交流尽在 HR 法务沙龙QQ 群:173265467)议就是现失公平的,冯某可以向法院主张 撤销该协议条款,使其归于无效。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家点评】:竞业禁止是公司法对企业高级管 理人员规定的忠实义务,对于任何企业而言,都存在商业秘密保护问题,所以 给企业的相关人员规定竞业禁止的义务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也是为法律所肯定 的。 竞业禁止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为企业所普遍采取,但同时,该 规定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限制,该规定意味着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将自 己的就业权部分地由企业进行处置,给劳动者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劳动 部才规定了经济补偿的问题。 1 作为用人单位而言,对于部分掌握本企业经营技术或者其他商业秘密的员 工,应当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以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应当支付给有关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支付了(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 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违反相应 条款的,企业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竞业禁止和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在劳动法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而是 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所明确。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竞 业禁止和商业秘密保护等问题予以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分别就竞业禁止的时间、 补偿办法、违约赔偿等情况作出规定,完善了法律依据。 附:竞业限制(禁止)予以明确 【案例】:某高新技术企业与其新聘请的高级工程师秦民斌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1000元,岗位工资5800元,竞业禁止即 保密补偿金为3200元。该合同还约定,在合同期内,除基本工资外,乙方享有根 据公司业绩、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对个人的考评结果发放的奖金。乙方须在 奖金发放日仍被甲方雇佣的条件下方可获得任何奖金。鉴于甲方对于商业机密 ( 以上内容由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多信息可关注义贤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2749102171)的保护措施以及《劳动合同》和《保 密协议》中都有关于竞业禁止的条款,故自每月员工入职起的每月工资总额中含 有竞业禁止即保密补偿金。该合同还约定竞业禁止的期限为一年。秦民斌离开该 公司后,又找了一家与原公司经营类似产品的企业。被公司以违反竞业禁止约定 为由诉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秦民斌坚持认为公司没有在其离职后支付竞业 禁止补偿金,因此没有违反约定。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所谓竞业限制,是指对于特殊种类的职工, 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协议约定其在离开本单位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 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自己 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但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一定 的补偿费。竞业限制条款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署,也可以在履行合同时补充 签署,还可以再解除劳动合同时约定签署。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经济补偿 究竟是什么时间支付,原劳动部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界定,象案例中劳资双方约 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支付竞业禁止即(51HRlaw 网站www.51HRlaw.com 独家资料,用于内部学员学习交流)保密补偿金应该也是符合劳动部的规定的。 但如此一来,就会导致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没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因此也导 致劳动争议处理时各地的仲裁或判决尺度不尽相同。鉴于这一情况,《劳动合同 法》作了规定,“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 2 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就明确了,用人单 位要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必须是在竞业限制期间。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支付的 经济补偿金应该算作工资范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秦民斌的行为完全 符合法律规定,不需要履行敬业限制的约定。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含 有竞业限制条款,这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 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的人员”。不属于上述三类人员的劳动者,根本不适用竞业限制条款。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合同法》 (2007 年 6 月 29 日通过)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 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 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 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 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 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 1996 年 10 月 31 日) 二、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 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 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 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 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 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 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www.51HRlaw.com 是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所属电子商务网站。 我们致力于与企业一起成长! 3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拥有国内最强大最专业的 HR 法律实务与研究团队,长期 致力于人力资源法律服务、实务研究及国家立法推动。 义贤律师团队,擅长为国内各类企业员工关系管理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在劳 动合同管理、薪酬管理、纪律及奖惩管理、休假管理、用工方式管理、规章制度设 计、离职管理等方面有着数以千计的实战案件经验,形成了一支理论功底扎实、 实务经验丰富、社会声誉良好的专家型服务团队。 义贤律师团队,关注和积极参与劳动社会保障的立法和政策完善工作。先后参与 了《社会保险法》、 《民事诉讼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职业病防治法》、 《劳 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配套规定的制订和修改工作。2012 年,全 国人大启动《劳动合同法》的修订程序,专门针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立法完善, 义贤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各类立法研讨活动,并且提出了多条修改意见,很多修 改意见得到了相关部门和学者、专门的认可。 义贤律师团队,重视专业研究和经验积累,乐于与各行业法律同仁交流经验, 在执业之余笔耕不辍,撰写出了一批颇具影响的著作和专业论文,对相关法律 领域的实务和理论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 《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外商投资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外企 HR 劳动合同管理指引·汉英对照》 《无忧劳动合同范本 151 条精解》 《劳动合同百案图解》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5 新编工伤保险操作实务》 《新编失业保险操作实务》 《新编基本养老保险操作实务》 《新编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操作实务》 《住房公积金实务精解》 《中国工伤保险研究》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取证和维权》 《劳动合同法疑难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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