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_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传真: 身份证号: 传真: 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产品或服务,将可能或已经接触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为保护双方合作 关系,促进合作事务发展,甲乙双方就相关保密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守。 一、保密范围 甲方的商业秘密除法定商业秘密外,还包括甲方所享有或控制的具实质或潜在财产利益、经济 价值的任何形式之机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1 1.2 1.3 1.4 1.5 1.6 1.7 营销资料:原材料用量分配、采购渠道、数量、客户名单、行销策略、商业机会、报价信息等。 知识产权资料: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操作手册、研究资料等。 生产资料:图纸样品、流程制式、样机模型、模具、设备信息等。 人事资料:人事结构、薪资资料、培训资料等。 财务资料:生产成本、营业利润等。 其他甲方拥有的商业机密信息。 甲方控股、参股企业,分支机构及其客户的上述秘密信息。 二、保密人员 2.1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关系企业、乙方关系人员等任何可能知悉或已知 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 2.2 乙方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工厂、办事处及与乙方存在商业合 作的任何第三方营业组织。 2.3 乙方关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乙方员工亲友或由其亲友实际控制或担任管理人的 任何第三方营业组织。 2.4 乙方应负责将本保密协议内容向自身应承担保密义务对象进行宣导并确保其严格执行。如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对象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及其承担保密义务对象共同承担相应违约责 任。 三、保密义务 乙方应履行如下保密义务: 3.1 乙方应当将保密信息仅用于与甲方的合作履约,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管保密信息, 防止该信息因保管不慎而丢失或泄露。 3.2 除了合作履约的需要以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按 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职员)泄露保密信息,不为甲方以外的第 第1页共3页 三方利益使用保密信息,也不采用任何手段使他人获悉、泄露、使用、共同使用或为第三方利益 使用保密信息。 3.3 乙方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甲方规章制度需要披露相关信息的,需经由甲方指定部门统一 披露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披露。 3.4 乙方如发现保密信息已经或者可能被泄露,应当立即采取为甲方利益的一切合理措施并立 即报告甲方。 3.5 乙方不唆使、鼓动、诱惑甲方员工离职或实施违背职业道德之行为。 3.6 乙方于双方合作期间取得的任何甲方商业秘密资料,仍属甲方之资产。乙方应于甲方提出归 还要求时,立即将该秘密资料及其复制品、衍生物悉数立即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进行销毁, 销毁后乙方出具证明文件,述明秘密资料业已销毁。 四、保密期限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上述商业秘密信息在甲方正式公开前,乙方均具严格保密义务。保密约 定不因双方商务合作的终止而终止。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保密义务对象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将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双方交易合约,甲方有权选择 要求乙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5.1 甲方立即终止或解除与乙方签订之任何订单、合约,取消乙方供应商、服务商资格,终止双 方合作。 5.2 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壹佰万元之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 的,以实际损失计赔。 5.3 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弥补减小损失、追索赔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 诉讼费、差旅费、人工费等。 5.4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使甲方被诉或仲裁,若向第三方承担违约、侵权或者其它赔偿责任的, 乙方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成本和费用。 5.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因违约行为而获得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5.6 违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及其关系人员的刑事责任。 5.7 甲方有权将应支付账款予以冻结,停止支付,待乙方违约事项处理完毕后再行支付,所有 乙方违约赔偿甲方可自行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予以抵扣。 5.8 以上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六、其他约定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6.2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6.3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争议 的,交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4 各方的书面通知地址为本协议首页地(住)址。如一方通讯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以书面方 式通知对方。 第2页共3页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人: 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人: 日期: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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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现在就双方项目合作过程中,可能或者已经知悉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明确 双方的保密义务,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资料及措施 1、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 技术方面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 或任何一方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包括但不 限于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 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 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 联企业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 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2、本协议的签订,视为双方对各自所持有的保密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 第二条 保密义务的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采取限定知悉人等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与管理对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 双方只能向下列人员披露保密资料,并对下列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 合作过程中有必要知悉该保密资料的员工; (2) 在对方书面同意情况下的第三人。 第1页 共4页 2、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保密资料,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代理商 或员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对保密资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断、报告、 意见等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因过失泄露对方保密资料的,同样需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所涉保密资料仅用于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 得擅自使用。 5、项目合作过程中,复制、销毁任何保密资料必须经过保密资料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6、不论双方合作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合作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一方应按照另一方要求归还或 销毁保密资料(无论该等保密信息存在何种载体之上) 7、双方确认,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 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 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 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8、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资料,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对方,并协 助对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资料的进一步扩散。 第三条 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保密义务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1) 该保密资料已被公布或泄露,并进入公众可获知领域; (2) 一方在双方合作之前,已经掌握该保密资料; (3) 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该保密资料; (4) 未使用保密资料所有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 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2、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 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 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3、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 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 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涉密行为的应急处置 1、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情形时,应立即将该情形书面通知 另一方,并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 2、一方存在或者疑似泄露保密资料的行为的,另一方可随时要求立即归还全部保密资料,如 果保密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立即采取删除 等保护措施。 第2页 共4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即为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2、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大写:            );无论违约金是否支付,守约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违约 方的合同、合作关系。 3、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的范围为: (1) 守约方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为开发、培植有关保密资料所投入的费用以及因泄 密行为导致的销售收入损失; (2) 因调查涉密事宜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3) 因泄密行为侵犯了对方商业秘密权利的,对方可选择要求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4) 因一方恶意泄露保密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保密期限 1、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为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或解除)后      年。 2、除非一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另一方应当根据本协议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根据本 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生效及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签字双 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权利义务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 3、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保密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 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 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4、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 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 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5、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 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且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 规定应保持全部有效。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第3页 共4页 2、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 或救济的弃权。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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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编号:________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 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 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 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 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 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 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 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 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 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 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 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 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 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 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 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 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 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 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 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 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 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 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 第1页共3页 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 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 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 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 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 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 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 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 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 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 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 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 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 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 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 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2页共3页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签署日期: _____年___月__日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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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合同

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合同

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 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 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 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 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 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1.2 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1.3 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 1.4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1.5 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1.6 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1.7 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1.8 甲方其他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具体保密要求 2.1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 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和商业秘密; 2.3 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评定成 果、职称等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2.5 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2.6 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 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 2.7 乙方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 保密措施,在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行为时,有义务有责任 及时向甲方总经理或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及时将 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3.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内;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4.保密费的数额确定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资,工资中内含保密费,其 保密费为_________元/月,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费。另外还视乙 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给予年终奖励, 年终奖励也包括了保密费。 5.双方违约责任 5.1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 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违约保证金额的五倍违约罚款; 5.2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甲方如因此上禀法院,乙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5.3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 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6.说明 6.1 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 效力。 6.2 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 6.3 本合同书作为乙方聘用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____ ___ 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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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保密协议

外贸公司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 外贸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 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 家相关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合作伙伴信息、国外客户信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 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 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合作伙伴信息指与甲方在业务进行过程中有合作关系的公司或个人,比如船公司、货代公司 以及海关等政府机关。 3、国外客户信息是指与公司发生实际业务往来的国外客户的信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合作商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 交易相对人资料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中对外 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 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保密义务人应提高保密意识,防止过失泄密。 第1页共3页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 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 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向不承 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 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 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 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文件材料带出公司之外,如遗落洗手间,如无使 用价值的纸质文件需及时碎掉。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 大,并及时向自己的上级主管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等交还公司。 5 、甲方要求乙方对自己的薪资待遇保密,不得将薪资待遇与公司同事讨论;除了职工本人、财 务以及公司直属领导外,其他内部员工不能知晓自己的薪资待遇,否则按泄露公司内部机密处 理。 6 、节假日加班者,应在离开办公室时将门窗锁好,切断电源;在公司规定的来访时间接待私 人访客,不得擅自将私人访客带入集中办公区域;离开办公室时应将自己的贵重物品、文件柜 和抽屉锁好。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公司解除保密需求。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做任何相关补 偿;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 方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做任何相关补偿;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 第2页共3页 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 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 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公章):   乙方(签字印鉴):                                                                                           第3页共3页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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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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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 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披露方和接受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签订。 双方为发展、评估双方进行业务往来的机会(“业务往来”),追求双方的共同利益,将 进行协商和讨论,在讨论和协商过程中,披露方将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为保证保密信息的 安全和机密以及双方的合法权利,经过平等协商和在公平、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双方约定如下: 1. 术语 1.1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由披露方或受其委托的 第三方所披露或提供的,不论双方以口头、书面或电子形式为载体,也不论披露方是否在该信 息上标明“保密”或其他类似标记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1.1 与该披露方及其供应商、子公司、关联公司、客户、董事、股东未来的或潜在的业 务、项目、产品、系统、服务、技术、运作、流程、计划、发明创造、技术诀窍、设计,软件 等相关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 1.1.2 关于披露方及其供应商、子公司、关联公司、客户、董事、股东的各种管理制度、 操作规范、市场策略、竞争策略、价格策略、市场营销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 1.1.3 关于本协议及业务往来(已经进行了和拟进行的)的信息和细节。 1.2 尽管存在上述规定,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2.1 接受方已经独立开发的信息,且接受方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披露方的任 何权利,并且该等信息是在接受方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悉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的。 1.2.2 接受方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悉之前已合法占有的信息,且接受方无需对该 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 1.2.3 属于公知信息,且公知状态并非由于接受方的过错所导致。 1.2.4 接受方在未违反其对披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2. 保密信息的使用 2.1 接受方应确保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得到严格的保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 方不得基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也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2 接受方应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来保护保密信息,防止任何违背本协议而 第1页共4页 对保密信息的了解或使用;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接受方均应采取不低于保护其自身保密信息所 采用的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 2.3 若接受方的有关董事、监事、经理、高级职员和雇员其职责要求他们获知、 处理 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将保证指示该等人员遵守保密义务,并责成上述人员签订一份与本协议条 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 2.4 除非为实现本业务往来之目的而必须得到接受方专业顾问、供应商、分支机构、关 联机构的服务而由此专业顾问、供应商、分支机构、关联机构必须知晓该等保密信息外,不得 向上述机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并且接受方在向上述机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时,应要求其签 订与本协议条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以确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2.5 接受方不得复印、复制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除非是因为业务往来所必须,且副 本或复制品应属于披露方的财产。即使在上述情况下,副本的数量也不得超过符合本业务往来 之目的的必要限度,同时,接受方对复印件、复制品应采用与原件相同或相应的保密水平。 3. 强制性披露 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命令、政府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要求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 接受方披露该等信息不受本协议的约束,条件是接受方应即时通知披露方该等保密信息被要求 披露。 4. 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披露方保留对其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利和利益,除披露方书面同意外,本协议的任 何规定均未向接受方明示或者暗示授予任何与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专有权或所有权。 5. 陈述与保证 披露方不对保密信息是否适于特定目的进行陈述和保证,也不对应用上述保密信息是否会 导致侵犯第三方权利或利益进行任何的陈述和保证;同时,披露方亦无义务主动向接受方提供 额外信息以及对保密信息进行更新。 6. 文件退还 接受方应在业务往来终止后的十五个日历日内,向披露方退还其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 本(不论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纸张载体上存储、保存 或记录的);若接受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可行,则接受方应将其销毁,或者 第2页共4页 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删除。 7. 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之外, 还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其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非违约方的实际损 失、丧失商业机会的损失、丧失相关权利的损失、调查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仲裁费、 诉讼费、律师费等。 8.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为实现本业务往来之目的而进行的讨论与谈判 的过程中,本协议应持续有效。 9. 其他约定 9.1 非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本协议项下 的权利和义务。 9.2 若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按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定已告失效或无法执行,此条 款应视为在仅需符合该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定的限度内进行修改或删除,本合同的其他 条款仍应继续有效。 9.3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香 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除外)。 9.4 任何源于、产生于或涉及本合同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通过协商 解决争议,则此争议应提交披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5 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均属无效。 以下无正文 披 露 方: 接 受 方: 第3页共4页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第4页共4页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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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密协议书(员工)-优

其他-保密协议书(员工)-优

协议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 密性质; 2、 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 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 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 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 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 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 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 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 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 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 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 数据等。 3、 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 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 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 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 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 《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 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第二条 保密期限 第1页共4页 1、 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 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 雇等原因而终止。 2、 如果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论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原双方签订的保密 协议依然有效。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拥有本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 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2、 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 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双方 之间有特别约定从约定。 3、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其开发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按照《劳动合同》 及甲方制度给予相应的报酬与奖励。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 书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通讯手段等)泄露知悉、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成果、信息、资料 等。 2、 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规定保密工作流程操作执行。不准越级、不准窃取不属职权范围内的企 业商业秘密。 3、 乙方对自身负责的岗位或项目,应根据岗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以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采取或改进建议措施。 4、 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公司书面允许或工作之 必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指示第三方技术诀窍和研制路径。 5、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及时交甲方保存。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秘密、技术成果、相关信息、资料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以外 的其他任何研究与开发项目。 6、 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进行新 的研究和开发。 7、 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8、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公司外兼职(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 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9、 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一律归 档,不得私自留存。 10、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原件、原物和相关复印件、摘录件等,乙方应在离职前叁日内移交给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留存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同时承担在所有商业秘密解 密之前不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页共4页 11、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公司工作需要的目的进行包括 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或者其他名义发表。 12、乙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或利用甲方的成果、信息、资料等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 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照 甲方制度享有相应获取报酬的权利。 第五条 脱密期之约定 乙方解除合同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之前,应当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对乙方工 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另行调整安排,以便脱离商业秘密之接触。 第六条 竞业禁止之特别约定 1、 乙方同意并接受,自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到生产或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 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公司、机构、组织或个人处任职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动 或劳务,也不得自营或者合作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 2、 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在其离职后竞业禁止期间内,甲方将每月发给其人民币    元作为遵守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的补偿。发放该笔款项不构成乙方没有违反竞业禁止 义务或者保密义务的证明。 第七条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视为违约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3)将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或其复制品据为已有或未经甲方授予权持有; (4)为他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违反脱密期约定之提前通知义务的;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 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 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3、 乙方未能全面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向甲方退还所有依据本协议领取的补偿金,并向 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害甲方的赔偿 责任。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 经公司允许对外公开的公司信息资料或公司认为可以公开的资料信息,不在本协议约束的 保密范围内,乙方不负保密责任。 2、 有关部门依职权向乙方调取并经甲方同意的披漏。 第3页共4页 3、 经公司允许的对媒体的了解情况性披漏。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由甲 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属于民事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3、 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 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第十条 十、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都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的,中国有关 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然适用。 2、 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双方签字: 甲方:                  代表: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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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密义务通知(单位通知员工)

其他-保密义务通知(单位通知员工)

通知编号:________ 保密义务通知  被通知人: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鉴于: 1、您即将从 公司(下称公司)离职; 2、根据您与公司的协议、公司制度以及法律法规,您对公司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特此通知: 第一条 您对公司、或者虽属于公司客户等第三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均应予 以严格保密。 第二条 保密期限: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直至公司取消保密义务时止。 第三条 “保密信息”是指您在公司工作期间接触到的公司、公司客户及公司关联客户的任何 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任何公司、公司客户及公司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 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2、 公司、公司客户及公司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 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3、 公司、公司客户及公司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 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 4、 公司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 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 5、 公司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 6、 任何公司、公司客户及公司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 合同、采购等渠道、客户、经销商信息等。 7、 公司的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 客户销售策略等; 8、 其它:           9、 如果您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可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咨询,在得 到明确否认之前,应按保密信息处理。 第四条 特别提示 第1页共2页 下列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 1、您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公司其它员工到公司的竞争单位工作。 2、离职后,您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所在单位)与原公司客户进行与公司存在竞争的 业务或交易;如原公司客户联系乙方,则您应将该信息告知公司或要求原公司客户与公司联系。 第五条 补充 公司联系人: 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公司 年 月 日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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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上述甲方和乙方,合称:双方) 鉴于: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会接触到甲方的保密信息,并可能会为甲方创造保密信息; 2、甲方对上述保密信息有保密要求,而且乙方也愿意对其接触或创造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故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对其从甲方获悉的或乙方为甲方创造的保密信息的保密等事项达成共识, 签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 1.1 定义: 本协议中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从甲方处获悉的保密信息或乙方创造的职务成果。 1.1.1 乙方从甲方处获悉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各种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秘密、商务计划、中长期规划、生产计划、战 略合作方案、经营决策、业务函电、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产品调价方 案、合同、效益评估资料、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谈判意图、投资方案、投资结构, 标书、标底、客户名单、原材料价格、消耗、成本、库存量、进货渠道;会计帐目、 融资方案、上市方案及其他财务资料;薪资金额或标准、人事组织结构及人力培养/ 管理规划; B、各种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讨论、操作手册技改计划、技术方案、技术改 造方案、科研题目、科研进展情况、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设计图纸、电路 设计、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价格、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 科研成果、原始记录、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产品的 第1页共5页 1 员工保密协议 配方、制作技术、工艺技术、工艺流程、技术诀窍、操作规程、新实验、新材料、 新产品、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 C、其他由甲方确认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 1.1.2 职务成果的含义和范围,按下列约定加以确定: 1.1.2.1 乙方因执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所指派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 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一切合法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作 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为职务成果。该等职务成果的所 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 切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配合、协助和支持等), 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该等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 1.1.2.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内利用乙方的业余时间和甲方以外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 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 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书面申报。经甲方核实, 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向甲方书面申报的, 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对该 等成果进行使用、许可、转让和/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用。即使日后证明该等成 果是乙方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1.1.3 保密信息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有形或无形的,也可以是口头、书面、绘图、电子或其它 形式的。 1.2 本协议中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商业秘密权以及为现行法律规范所认可的其他知识产权。 1.3 本协议中所称的“关联交易”,是指:乙方与乙方(和/或乙方之亲属)参股、入股、任职或者 担任顾问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经济体进行交易。 1.4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 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 作场所内。 1.5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终止乙方和甲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情形: 1)乙方和甲方之间办理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手续; 2)乙方未和甲方办妥离职手续即擅自离职的行为。 第2页共5页 2 员工保密协议 2. 保密 2.1 乙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2.1.1 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保密规章、制 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事项,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 的措施,维护其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违反甲方制定的保密规 章制度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之行为。 2.1.2 保密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除为执行乙方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所必需外,乙方不得对该保密信息加以编辑、复制、备份、删除、修改、销毁、发表、披露、传 播、传授、转让或做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利用或处分。 2.1.3 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1.4 若乙方在甲方任职前已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保密义务(简称:在先保密义务),并且该 在先保密义务在乙方开始在甲方任职时尚未结束的,则乙方在为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将该 在先保密义务下尚处在有效保密期内的保密信息用于对甲方的服务,否则,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向权利人支付的赔偿款、向政府部门 支付的罚款,等等),应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2.1.5 乙方在为甲方任职期间,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保密信息并将其用于对 甲方的服务,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向权利人支付的赔偿款、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罚款,等等),应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2.1.6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保密信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 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保密信息由甲方公开或该保密信息已合法向社会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对其在接触、知悉的属于 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 保密义务。 3. 权利归属 3.1 保密信息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一切权利,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不同约定外,在本协议 签订后仍归甲方或原权利人所有。 4. 保管: 4.1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若记录着保密信 第3页共5页 3 员工保密协议 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要求乙 方返还或销毁这些载体的,应给予且只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不含其中记载的内容)价 值的经济补偿。 5. 返还、销毁和移交 5.1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或销毁其从甲方获悉的保密信息及其载体。 但当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 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 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5.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向甲方办理离职手续时,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其保管的保密信息移交给甲 方指定的人员。乙方拒不移交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之行为。 6. 竞业禁止以及关联交易 6.1 乙方承诺:在受甲方任职期间以及从甲方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 有竞争性质的业务,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顾问性或者其他形式的服务;不聘用甲 方的任何其他员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任。 6.2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利用自己在甲方的职务便利进行关联交易,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7. 补偿 7.1 乙方了解并同意,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 70%为基本工资,30%为乙方履行保密及竞业 禁止义务所支付的费用。甲方另外支付给乙方的奖金和期权价值的 30%也为甲方为乙方履行保 密及竞业禁止义务所支付的费用。除前述保密及竞业禁止费用外,乙方不再要求甲方再支付其 他任何款项及费用。 8. 违约责任 8.1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金额,按照乙方违约前在 甲方任职期间平均年总收入的壹倍计算并支付;前述违约金尚不足完全弥补因乙方违约给甲方 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其它实际损失或损害, 等等)的,乙方还应将前述违约金和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补足支付给甲方。 8.2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约定的,无论上述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 告就立即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 / 劳动关系。 第4页共5页 4 员工保密协议 9. 申明以及保证 9.1 乙方申明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并没有违反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签 署过的任何协议或者合同,也没有违反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所做的各种承 诺或保证。 10. 适用法律以及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10.2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就该纠纷向甲方所在 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前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 处理。 11. 其它: 11.1 甲方有权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对乙方依本协议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加以抵扣。无法抵 扣或不足抵扣的金额,应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支付给甲方。 11.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11.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1.5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 含义。 甲方(盖章): 乙方(打印名): 签字 乙方(签字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第5页共5页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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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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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合同书 0 E4 n! [/ e, o; s: a 用人单位:(简称甲方,下同): 员工姓名:(简称乙方,下同): 工号: 1 e* I6 i' k" F2 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以及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竞业 禁止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技术部人员。 二、保密内容与范围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耳闻、目睹、接触到 了解到或者具体承办的关于甲方、甲方人员等各方面的以下秘密信息: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 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公司(增加“实施或者”)尚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 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和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研究开发的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8、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9、甲方已有的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和技术秘密。 10、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流程、技术指标、研究 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案例数据、技术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等。 11、公司《保密制度》里所规定或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应当保密的其它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主要是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 创作并由甲方承担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依照本合同约定 而创作的作品,乙方享有署名权,甲方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乙方执行甲方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 或者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作出的,或者退职、退休、调动工作后 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为 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于甲方所有。 乙方执行甲方工作任务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商标、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信息,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 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 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上述作品、发明创造、商标的知识产权; 保证甲方充分、有效的利用上述作品。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 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 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 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放弃对甲方 追究的权利。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 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 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举报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 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 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 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 交甲方保存。 6、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 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 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 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7、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 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 括显名或者隐名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到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及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8、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 甲方所有。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该载体。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须将秘密信息从载体复制到甲方所 拥有的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彻底消除。否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 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 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四、保密期限 1、 聘用合同 3、 解除、终止合同 2、 期限内。 4,期后的一年内。 五、保密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乙方离职(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 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一年后 到公司领取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应当应当一次性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在违约金以外赔偿甲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八、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 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九、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 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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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编号: 保 密 协 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性别: 日 现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由于甲方属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大量的内部商业秘密,乙方在 甲方任职期间,将接触到大量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其他有权保密的工作内 容。为了保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 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经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 权利义务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 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乙方并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 二、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规定如下: 1、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以任 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设备、文件、业务资料、各种载体的电子信息等保密 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2、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均不得将甲 方的商业运营方法、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公司运作方法、公司机密等一切相 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3、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 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策划文案、网站制作、网 站技术资料、网站数据、营销方法、运营模式、网站规划、项目计划、项目组 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4、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 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项目投资信息、经营 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秘密性。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 议的约定,如项目投资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1 6、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 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三、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 年以内,非经甲方 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内有任何职务或身份,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 经理 、 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离职之后 年以内, 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 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四、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密: 1、无限期保密,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为止; 五、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向其支保密 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保密津贴”和“竞业限制补偿费”已包括在《劳动合 同》所约定的薪酬之内。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与公司业 务有关的一切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 务而创造的作品,乙方同意:所有该种作品的创造受到甲方的资助并代表甲方 的意志;甲方为该种作品的著作权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同意作为该种作品 的匿名作者并放弃对于该种作品署名权或任何其他精神权利。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 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 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 八、甲乙双方在签署或履行协议过程中具有实际权利义务内容的补充文件、 通知、声明、信函、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均是本协议的附件。协议附件为本协 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 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 的其他行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或者本 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十、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后果严重程度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费人民币 至人民币 元(大写: 元);视 元(大写: 元) 元)。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方要求乙 方赔偿因为违约事项或其他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也不影响甲方追究乙 方的其他法律责任。 2、乙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同时还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 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害赔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A 损害赔偿金额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 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营业额减少,其营业额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个投资 项目的利润所得之积; B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前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害赔偿金额为 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式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 关联的投资项目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营业额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 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害赔偿金额; C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调查费、鉴定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金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 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 5、任何一方对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接受并不表示放弃对对方在此之前的违 约责任的追究,对违约行为的权利主张并不因合同实际履行、继续履行而放弃, 除非权利方明确表示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 年内有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时,依法申请仲裁。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 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 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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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保 密 及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高级管理人员) 保密协议(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 信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协议仅具有下列含义: 1.1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 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 样机、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1.2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政策、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 营销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 算、利润情况、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人事资料等等。 1.3 协议签订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指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和机构。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就乙方的泄密行为进行调查及索赔。 2.2 因乙方的泄密行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市场开发合作协议。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商业技术 秘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3.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双方合作期限内,均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文件或资料 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任意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竞争对手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3.3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合作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 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4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 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乙方保密范围。 3.5 乙方因合作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 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商业价值的载体,均属保密范围 内。 3.6 双方合作关系解除后,乙方仍需在相应的保密期限内对其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接触、知 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合作期间的保密义务和不能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3.7 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 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 乙方追偿。 第四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合作关系解除后,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的,视为无限 期保密: A 无限期保密,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双方合作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 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竞业限制(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 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 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 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部、国 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 1.1 竞业禁止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 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 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 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 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 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 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1.3 第 1 条所指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 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 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1.4 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 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离职后,竞 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 件二),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 1.5 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 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 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 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 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 领取补偿金。 第二条 2.1 竞业补偿金支付及违约责任 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 。 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 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 %(计 元)。 2.2 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 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 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2.3 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 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2.4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 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 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5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2.6 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7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1 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 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 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 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 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2.8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2 条,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3000 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计算标 准参照第 12 条。 第三条 3.1 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 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一: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日起,从公司离职。其所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自 ,自 年 月 年 月 日,开始生效。 竞业限制合同履行期间的竞业补偿,自生效日起算,计算与发放办法按照双方签订的竞 业限制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 日期: 附件二: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 经公司研究决定,原员工: 自 年 月 日起,终止其在离职期间所履行的竞业限制义务。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 议自终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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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合同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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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XueDa Education Technology(Beijing )Ltd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合同 (2008 版) 学大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制 学大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XueDa Education Technology(Beijing )Ltd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合同 甲方(公司):学大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一、保密协议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约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 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 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 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 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 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 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 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 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 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 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 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 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 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 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 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 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 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 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期限为   两年       。 甲方同意在乙方离职后履行保密义务期间,向其支付保密费,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时,已通过薪金 10%的计算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在职或离职时另外支 付保密费和经济补偿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 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学大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XueDa Education Technology(Beijing )Ltd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 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和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时,若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而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 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 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 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 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 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 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 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 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甲方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内容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 货渠道,等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 ,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的时间为准。 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 院管辖。     第十三条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乙方清晰地知道,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均会导致甲方巨大商誉及经济损失,故有可能承担违约的民 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违约金数额以 10 万元人民币计算;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乙 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 额中抵扣。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 形式。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二、竞业限制合同 学大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XueDa Education Technology(Beijing )Ltd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 方就乙方在就竞业限制的有关事项,约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遵守下列竞业禁止规定: (一)在职期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企业兼职甚至任职。       (二)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甲方竞争。   (三)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离职后不得带走甲方的客户。    (四)不得引诱其他雇员离职。     (五)离职后的两年内,不得开展与甲方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与甲方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公司。 乙方同意,如上述行为涉及其近亲属,或借助他人名义,均视为乙方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服务于且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 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 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三条 第四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的时间为准。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 院管辖。 第五条 乙方清晰地知道,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均会导致甲方巨大商誉及经济损失,故有可能承担违约的民事 责任与刑事责任;违约金数额以 20 万元人民币计算;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 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 额中抵扣。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书面形式 第八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 方: 学大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经办人:     乙 方: 签 署: 日 期: 分公司 签署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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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及商业竞业禁止协议

公司保密及商业竞业禁止协议

公司保密及商业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履行工作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 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 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 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 条款的法律含义。 Ⅰ.保密条款 一、 商业秘密、机密事宜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的技术方案、财务信息、 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业绩材料、财务数据、图纸、宣传文件、模型、说明书、操作 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2)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指甲方独有的,经法律程序认定的技术); (3)经营信息(经营信息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 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和甲 方公司文件)。     2、机密事宜包括:因岗位、职务所产生的相关工作、业务关系及公司重 大业务、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有关信息。    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 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二、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 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 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 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 行为。   三、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 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 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 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 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 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 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 (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 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 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 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 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 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 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 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 两年内不得自营或 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 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 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2)乙方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 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四、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 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为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实际经 济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 2 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Ⅱ.竞业禁止条款 一、 权力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都不得到广西境内与甲方有竞 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 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都不得在广西境内自办或以他 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 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义务的企业; 5、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6、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二)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 币 元。 二、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一)款(1)项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承担 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反跟条款第一条第(一)款(2)项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 应当返还甲方。公司有权对乙方给于处分; (3)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一)款(3)、(4)、(5)、(6)项所 列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因乙方 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 应当予以扣除);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乙方 的刑事责任。 (二)、甲、乙双方确认 (1)甲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二)款所列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 补偿金,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因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而给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损 失,乙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以延迟或者未支付的价款加上延迟支付期间每日万分之二的利息来计算。 3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 甲方的竞争优势已经无重要影响; (2)甲方不履行本条款第二条的义务,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的; (3)甲方法人终止; Ⅲ.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 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Ⅳ.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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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商业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商业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乙方目前工作部门: 乙方目前工作岗位: 鉴于乙方因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生产和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影 响。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 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二、 协议期限 1、 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到该商业秘密合法公开为止。乙方 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履行。 2、 竞业限制期限:自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 2 年后的次日 止。 三、 乙方的义务 1、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 不允许以出借、赠予、出租、转让等方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 方的商业秘密; 4、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 向甲方企业报告; 5、 乙方离开甲方后,在第二条第 2 款中规定的期限内,每半年对“每一新任职单位、任职职位和任职单位 的性质”有向甲方书面告知的义务,以证实乙方确实在遵守第四条的承诺,告知期限为:次月 10 日前; 如果乙方的新任职单位与甲方确有竞争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离开新的任职单位,并要求乙方 承担协议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 协议的内容和范围 (一)商业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之规定,甲方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范围包括技术方 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衣、操作手册、技术 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范围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 道、产品企划策略、招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竞业限制的范围和补偿 1、甲方有权在乙方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时至双方办结离职手续当日期间内向乙方书面提出下述竞业限 制要求(乙方最迟应于办结离职手续时签收),即乙方在离开甲方公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到 中国 区 域内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指门诊管理系统开发及销售等)有竞争关系的其他 用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等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应予遵守。 2、甲方提出上述竞业限制要求时,应每月向乙方支付其劳动合同月薪的 50%作为竞业限制的补偿,支付时 间为每月 15 日支付上月 1 日至 31 日的竞业限制补偿。 3、若甲方未向乙方提出竞业限制要求,视为甲方放弃上述第四条第二款第 1 项的权利,同时也无需向乙方 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五、 违约责任 经甲、乙双方的约定: 1、 如果乙方在甲方提出竞业限制要求后,不履行本协议第三条所规定的义务或第四条所规定的内容,乙 1(共 2 页)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职前 12 个月在甲方公司的全部收入,应于违约事实发生一 个月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所有损失; 3、 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a、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 致甲方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如果甲方损失依照 a 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 积;或者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4、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5、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 者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六、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有诉讼之必要,双 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七、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作为甲乙之间劳动关系合同之附件。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 过双方书面同意。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年 月 乙方(签名): (签名):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2(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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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商业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商业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业优势具有重要影响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 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保密 1、本协议所提及的“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以任何——不论是口头的、 视觉上的、或有形的(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媒质)形式和 它们的所有副本而披露给乙方的信息,以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 所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 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1.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目标、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 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1.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营销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 料、物流资料等; 1.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 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及配方、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 术、科研成果等。 2、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和保密规定,保守商业秘密,不向 他人泄露、公开、出借、赠与、出租、转让或协助第三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也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利。 3、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向甲方报告。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有责任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如发生离 职,乙方将立即归还所有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文本、照片、媒质等及其 所有副本,并以书面形式证明所有这些保密信息和副本均已缴还甲方。 第二条 竞业限制 1、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参与与甲方相同或相类 似行业的竞争业务,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参与其他业务,包括但不仅 限于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的行为: 1.1 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它任何方式参与一切 业务; 1.2 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它公司或组织参与一切业务; 1.3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二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 1 或终止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二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与甲 方有竞业关系的企业或组织就职,并不得自办或参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 企业或组织。这些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企业: 1、禁止劝诱离职。乙方承诺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本公司的员工离职。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款商业保密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所得的 10 倍 ,乙 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按公 司有关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不承担经济补偿 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款竞业限制所规定事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前一年的工资所得的 10 倍 。因乙方违约 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 方的法律责任。 3、经济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 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本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 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本公司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 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 为直接关联的本公司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本公司产品销售的总数 之积;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 偿额之内 第四条 权利义务终止 本协议规定的终止期限到来而自然终止。 第五条 生效与解释权 1、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补充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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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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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在甲方从 事 工作,鉴于乙方的工作性质涉及保密等事项,甲乙双方 特签订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 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信息:包括产品开发计划、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 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 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 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 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及档案、营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和销售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 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运作方式、账目等; (3)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 义务的事项。 1.2 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 的行为均属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与上述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载体所有权的归属 2.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与甲方业务相关 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料、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 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但 乙方可享有署名权等有关精神权利。 2.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与甲方业务 无关的非职务成果,由乙方向甲方申明,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由乙 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享 有知识产权。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3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 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 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 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1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己 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 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三、乙方的义务 3.1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3.1.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 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 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 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1.2 乙方负责对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商业秘密的 收集、整理、归档和保护。 3.1.3 在调换工作岗位和离职(包括但不限于调动、辞职、被 辞退、被开除,下同)公司时,应交将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 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 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向公司移交,并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 备份。 3.1.4 乙方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1.5 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 密。 3.1.6 乙方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泄露甲方 的商业秘密。 3.1.7 乙方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 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 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1.8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3.2 乙方向甲方承担以下竞业禁止义务: 3.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在职期间,乙方不得自行 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乙方不得帮助他人生 产、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 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 顾问等等)。 3.2.2 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自 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三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 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与 甲方存在冲突的利益及其他甲方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己经成为或者可 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下同)就职。 3.2.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自劳 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三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 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 的生产或服务的提供。 四、甲方义务 2 4.1 甲方对因保守企业秘密而行使职权的员工进行保护, 对有功者实行奖励。 4.2 对于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乙方,甲方应向其支付一定 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支付额视甲方的效益和乙方原任 职岗位情况而定,但最低不得少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 工资。 补偿费在乙方离职时一次性计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领取。 如乙方不领取的,并不因之免除竞业禁止义务。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 有关方面提存。 五、违约责任 5.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或者 和竞业禁止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泄密损失金额的 80%作 为违约金。 5.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3 前款所述损害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害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 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 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 损害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 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 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 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和处理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额之内。 5.4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 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5.5 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 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 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但是,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 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 担或部分承担。 5.6 上述违约金、损害赔偿、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由甲 方直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5.7 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决定对乙 方采取警告、记过等行政措施,且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 的聘用关系。 六、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得知本协议第一条 所述的商业秘密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 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3 七、其他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己考虑了乙方 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 费。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 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 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及向法院申请 诉讼的权利。 九、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 合同为准; 9.3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9.4 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条款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 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 方: 代表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乙 方: (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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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招聘方: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邮编: 由于甲方的行业特性,其所有资料均属内部机密,乙方在甲方任 职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或工 作,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内容,为了保护甲方的 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 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 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 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 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 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二、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围和 保密义务如下:     1、 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 息等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 均不得将甲方的技术、产品配方、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公司运作方法、 公司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 似行业)。 1/5     3、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 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生产工艺、方法、 产品配方、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 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等。     4、甲方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 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在任职期间知 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质。     5、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 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 属于保密范围。     6、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信息的 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 值,以上所有乙方均不得外泄。 三、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二年以内,非经甲 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 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者 离职之后二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 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 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不擅自窃取甲方的 商业信息和秘密,不私自带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场 所。 四、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二年;     五、 甲方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在支付 给乙方每月的工资报酬中包含了保密费 元及竞业禁止补偿费 元, 共计 元,故而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 费。     六、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 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应被视为完成 2/5 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品,乙方同意:所有该种作品的创 造受到甲方的资助并代表甲方的意志;甲方为该种作品的著作权人。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同意作为该种作品的匿名作者并放弃对于该种 作品 的署名权或任何其他精神权利。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 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八、 甲乙双方在签署或履行协议过程中具有实际权利义务内容的 补充文件、通知、声明、信函、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均是本协议的附件。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 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 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 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或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十、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应 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视后果 严重程度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费 万元至 万元人民币。该违约金 的支付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因为违约事项或其他行为给甲方造 成的其他损失,也不影响甲方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责任。     2、乙方因为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同时还应 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害赔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害赔偿金额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营业额减少,其营业额 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或每项服务的利润所得之积; 3/5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前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害 赔偿金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式是:乙方 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或服务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 营业额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 合理数额作为损害赔偿金额;    (3)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金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 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 担侵权责任。     5、任何一方对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接受并不表示放弃对对方在此 之前的违约责任的追究,对违约行为的权利主张并不因合同实际履 行、继续履行而放弃,除非权利方明确表示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二年内有效。     十二、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 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 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十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4/5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5/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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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 术秘密,为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利益,防止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流失,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协议书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是指属于甲方所有的,具有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或 者不能从外界公开渠道直接取得的,能给甲方带来经营利益,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 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其中: 1.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发展规划、投资决策、机构改革方案、客户名单(名单信息 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与公司合作项目信息等)、专家名单(名单信 息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姓名、任职信息、联系方式、与公司合作项目信息等) 、知识产权、行 1 / 11 业标志性产品的经营资料、为经营使用的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产品形成的用户 数据、流量数据;活动数据;财务数据;高层管理人员、关键业务人员及技术人员的人事 数据等)、活动方案、广告策略、营销计划、招商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资料、项目 实施方案、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 方案、未公开的办公室会议记录、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规章制度。 2.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作流程、数据库、软件、软件文 档、系统、产品、服务或由甲方拥有、开发或正在开发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从计划、制图、 图表、草图、模型或者程序说明中获得的信息,从设备的检查中及从电脑程序、数据库、软 件、电脑硬件组件或者其他类似零件中获得的信息。 二、 甲方依法享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所有权。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终止与甲方劳动关系一年内,因履行职务或者利用了 甲方的物资或者资料或者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成果,属于职务成果, 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者转让这些职务成果。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 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利用有关知识产权。 三、 保密责任: 2 / 11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 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有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2. 除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 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秘密的甲 方员工)知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 3. 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直至甲方的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以解密等方式公开时止。 四、 竞业禁止义务 1.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二职业。 2.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不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 似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2.1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 有竞争关系。 2.2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 3 / 11 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 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2.3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址限制: 3.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 4.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不得与甲方的直接或间接客户发生 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 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 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 益。 5.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乙方本人或与乙方指定他人或乙方 授意的个人或机构不得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6.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 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 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 4 / 11 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7.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个月内乙方不得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 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8.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须于离职审批通过后当天向甲方移交所有自 己所持有或掌握的甲方的财物和载有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 限于所有文件记录、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光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载体。乙方应保证有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不外泄,并不得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擅 自保留或复制或交与任何第三方。 五、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并可根据 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但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 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3.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 5 / 11 4. 甲方有权在正常支付竞业补偿金的情况下,根据乙方提交的新用人单位的情况进行调整, 对于出现本协议中约定之竞业禁止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 系或按本协议对甲方进行赔偿。 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第四款所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2. 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如乙方有竞业禁止 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禁止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 得竞业禁止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的, 不影响乙方竞业禁止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禁止义务,乙方必须 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禁止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 除竞业禁止义务。 3. 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禁止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 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禁止补偿 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4. 乙方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一周向甲方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 6 / 11 务。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 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 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计算方式,按甲方应付乙方总 额的五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禁止的行为所付 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1.2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 约定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禁止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八、 竞业禁止期限 1. 竞业禁止期限: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两年失效。 2. 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3.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 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禁止期。 7 / 11 九、 竞业禁止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1. 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次月 20 日 前,以后每月在乙方正常出示任职证明的情况下,于每月 15 日前支付相应款项,每月金 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人民币 元),共计 个月,并由甲方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2. 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乙方 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该等竞业禁止补 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3. 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禁止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4. 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 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禁止的 义务。 8 / 11 5. 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 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 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 己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7.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禁止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禁止义务,此项通知 可以邮寄送达,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若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通知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邮出七 日后,乙方竞业禁止义务自行终止,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补偿金。 8.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禁止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禁止义务。 十、 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的处理。 十一、 其他 9 / 11 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 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竞业禁止开始通知书》、《竞业禁止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本合同为准。 3.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充、变更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入职甲方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 付工资的期间。 本协议所称的离职,是指乙方表示终止劳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实践的行为,包括辞 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乙方的非正常离职。 2. 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 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本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 10 / 11 策调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4.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本协议共 6 页 1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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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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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 要影响,为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 度,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对签订的劳动 合同共同订立本协议。 2、各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 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含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第 3 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 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 信息和经营信息。经各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 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 指在甲方组织进行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维修、服务等生产经营环 节所取得信息,制品加工方法、加工工艺、在客户使用中的相关数据、技术改 良报告,设施、设备参数,工卡量模具参数,该技术和管理信息以技术文档、 计算机软件、研发记录、分析检测报告、产品设计图纸、产品说明、技术报 告、电路设计、操作手册、模型模具、实物样品、质量管理文件(IS0 文件) 等形式存在;以及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取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 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等。 2、经营信息 指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规划、决策、制度、决议、财务政策、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石墨、辅料、包材、设施、设备进货渠道,供应商信息, 物料清单客户资料,产品、材料价格、订单信息,定价政策、营销策略、官传 策略、投标标底,外发供应商信息,客户出货资料、入库单、送货单金额、员 工人事资料,招聘信息和劳资状况等经营信息及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的其他信息,该信息、以公司文件、商业函件、财务单据和账册、客户名单等 形式存在。 3、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及资料。 4、甲方的上述商业秘密可以由纸面介质、电磁介质、光学摄影介质、计算 机存储介质等任何一种介质形式记录为文字、图片、声音和图像信息,上述信 息的记录和存在形式不影响其作为商业秘密的属性。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a.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制度,履行与其他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b.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c.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 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 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d.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 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 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e.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第三方的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或其他追偿时,乙方自愿承 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 等)。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f.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 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 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 济补偿。 2、乙方离职及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a.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 面形式提前_个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乙方 同意甲方安排其调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b.劳动合同终止各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个月通知对 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调离涉 密岗位;乙方须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c.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 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 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d.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 务,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 方自备的, 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并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 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它载体上,并由甲方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 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需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条 保密期限 1、任职期间 各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晓甲方商业秘密时起,直至甲方商业 秘密完全公开时止。 2、离职期间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 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乙方离职之日起计算,共计_____年。 第四条 竞业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 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 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自营与甲方类 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第五条 保密及竞业限制补偿费用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 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 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承认,其违反本协议将给甲方和/甲方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 害,并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乙方同意, 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协议条款的实际履 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协议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甲方和 / 或甲方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采取调离涉密岗位,按规 章制度给予处分等全部或部分措施,同时乙方应按以下计算标准较高者向甲方 承担违约责任: a.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b.赔偿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实际损失。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实际 损失按如下方式计算: b1.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b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 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 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 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b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查询 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的任何约定,如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 为准。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或赔偿的任何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等报酬中 直接扣除。 3、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被撤销或依法不成立的,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 效力; 4、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署,即视为甲方对本协议所述商业秘密采取 了保密措施; 5、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 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 6、本协议记载之各方地址经各方认可作为往来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通 过快递公司向该地址寄送文书且经签收后即视为送达。记载地址如有变化,应 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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