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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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 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 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 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 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 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 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 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 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 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 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 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 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 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 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 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 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 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 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 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 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 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 扣除。 第1页共2页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 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 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 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 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 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 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 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 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 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 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 货渠道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 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 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 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 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 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 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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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合同(與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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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合同 甲方:XX 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就乙方在职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朮 秘密及经营秘密的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的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任职期间研究开发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科研成果等秘密信息。 2、甲方所有的技朮秘密,包括但不限技朮方案、制造方法、检测报告、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 机、技朮档、模具等。 3、甲方所有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本人薪资等信息。 4、甲方所有的其它经营秘密及技术秘密,以及甲方对其他第三方承诺承担保密责任的经营秘 密及技术秘密。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 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它任何方式使第三人知悉甲方技朮秘密和商业 秘密信息以及甲方负有保密责任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技朮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4、双方同意,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对任职期间所接触的所有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5、乙方认可,甲方支付的工资报酬中,已经包括甲方在职或离职后的保密费,故而无须在甲 方在职或离职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6、乙方在职时或甲方提出请求时,乙方应当返还全部记载甲方秘密的信息的财产,包括文件、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片等记载甲方秘密的一切载体。 三、保密期限 双方约定,双方对甲方的秘密信息实行无限期的保密,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 际已经公开为止。 四、违约与赔偿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 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甲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五、其它 1、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约定不影响双方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 行行政处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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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保密合同(與員工)

A--4 保密合同(與員工)

公司保密合同 甲方:XX 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就乙方在职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朮 秘密及经营秘密的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的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任职期间研究开发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科研成果等秘密信息。 2、甲方所有的技朮秘密,包括但不限技朮方案、制造方法、检测报告、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 机、技朮档、模具等。 3、甲方所有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本人薪资等信息。 4、甲方所有的其它经营秘密及技术秘密,以及甲方对其他第三方承诺承担保密责任的经营秘 密及技术秘密。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 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它任何方式使第三人知悉甲方技朮秘密和商业 秘密信息以及甲方负有保密责任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技朮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4、双方同意,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对任职期间所接触的所有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5、乙方认可,甲方支付的工资报酬中,已经包括甲方在职或离职后的保密费,故而无须在甲 方在职或离职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6、乙方在职时或甲方提出请求时,乙方应当返还全部记载甲方秘密的信息的财产,包括文件、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片等记载甲方秘密的一切载体。 三、保密期限 双方约定,双方对甲方的秘密信息实行无限期的保密,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 际已经公开为止。 四、违约与赔偿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 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甲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五、其它 1、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约定不影响双方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 行行政处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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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保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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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保密合同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 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 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 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 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 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 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 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 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 有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 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 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 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 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三条乙方 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 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 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 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 告知、公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 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 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 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 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 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 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 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 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 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不由乙方承担 。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 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 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 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 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 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 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 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 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 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 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 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 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 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公司企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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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江西庐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 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 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 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 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 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二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 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 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 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 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视 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 限。 第三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 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 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离职 后三年。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 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1页共4页 江西庐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第四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 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 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 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 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五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 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 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 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 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 员无此权限。 第六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 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 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七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 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 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八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 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 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 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 第2页共4页 江西庐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九条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政策方针、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 案、指令和商业秘密; 乙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 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乙方的经营方法、经营状况和实力; 乙方产品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等; 乙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及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乙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资料、考核资 料; 乙方具有保密级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 片、电脑软件; 乙方的客户名单以及客户的资料、财产; 乙方的定价政策、销售合同、销售网络、销售渠道; 乙方的采购资料如进货渠道、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 第十条 乙方提供甲方正常的业务拓展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甲 方发展的机会; 甲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乙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 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未经乙方批 准,不得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乙方的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 等,不得向人他人泄露乙方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 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 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 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 第3页共4页 江西庐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 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 甲方解聘。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 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 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前文约定不影响 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三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1000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 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 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 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江西庐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部门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第4页共4页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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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中层含销售、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一般中层含销售、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 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 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 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 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 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 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 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 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 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 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 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 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 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 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 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 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 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 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 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 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1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 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 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 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7、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 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 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 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 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 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 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 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 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 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 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 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 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 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 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 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 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 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 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 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 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 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 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 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 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 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 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 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 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 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 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 以泄露。 (2)或,乙方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 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 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 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 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 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 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 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 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 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 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 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3 ④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 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 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 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 解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 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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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风险诊之保密协议

劳动用工风险诊之保密协议

劳动用工风险评估 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 方:方柳 工作单位:北京惠诚(武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为防范潜在的劳动用工风险,甲方邀请乙方为甲方做一次免费的 劳动用工风险评估,为保障乙方在评估过程中不会泄漏从甲方处获得 的各种信息,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以兹共同遵照 执行: 第一条 甲方邀请乙方做一次免费的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应按照 乙方的要求填选《劳动用工风险评估问卷调查》,并按照乙方《劳动 用法风险评估资料清单》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条 乙方从甲方填选的问卷调查中知悉的信息及从甲方提供 资料上了解的信息,均属于乙方应当保密的信息,乙方不得自己利 用或向第三方批露该信息。 第三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甲方已填选的问卷调查和提供 的相关资料,乙方在为甲方出具《劳动用工风险评估报告》时,应将 甲方填选的问卷调查当场销毁并归还甲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甲方协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除甲方指定配合的工作人 员外,乙方不得与其他员工谈及合法劳动权益类话题,不得接受员 工有关劳动权益问题的咨询,亦不得与其他员工谈及可能有损于甲 方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乙方利用或向第三人泄漏依照本协议应当保密的信息, 或因乙方其他违反本协议之行为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执 业责任险范围内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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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开发流程(保密)

新产品开发流程(保密)

新产品开发流程 开发流程原则:1)APQP 2)项目管理 序号 1 内容 项目企划 1.1 明确客户需求(主要是 品质和产品开发信息) 1.2 项目企划 项目企划,主要是明确 1.2.1 产品的开发方向,定义 品质标准. 表单 负责 《客户项目信息表》 客户图纸,客户样品 客户工程标准与规范 CQS 《新产品企划书》 1.2.2 评估公司的开发及生产 《新产品开发资源评估表》 能力 GCM RD RD主管 总经理 RD主管 RD主管,CQS,PE/ QA,GCM 操作规程 1.客户信息表内容,由GCM发给CQS再由CQS确认后补齐要求发给RD.2.表格由GCM填 写,CQS确认,RD部门主管核准.3.客户的新产品信息要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传递给RD. 《产品外观图》 ID ID设计者完成,客户确认或ID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 1.2.4 外观图确认 更新后《产品外观图》 RD GCM/总经理 总经理要确认. 2.1 项目输入,落实具体的 产品开发信息 《新产品策划表》 2.2 制定项目详细计划 《项目进度表》 产品设计与开发 产品设计 评估产品的设计风险和 3.1.1 预防措施 项目组长 工程图纸 3.1.3 验证设计的结构和功能 1.信息通知项目组成员.文件要受控.2.文件由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组主管核 准,RD负责人核准. 3.1.3 产生产品设计文件 《DFMEA》 文件由工程师完成,主管负责审核,RD负责人核准. 《装配图》 《零件图》 文件由工程师完成,主管负责审核,RD经理级以上负责人核准. 手工模型 《产品说明书》 RD panno: 1.“新设备投资及费用” 注意应包括生产、组装、 检测设备。--已有含盖 2.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panno: 1.人力资源包括与生产有关的人员: GCM/PE/RD/QE/CQS/生产作业员甚至物流 人员/MPS;--各部门自己要完成评 2.文件名是否要改为《项目可行性分析》 3.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4.《新产品企划评审表》填写及要求没有 说明。--是RD内部用,对外用新产 品企划书 RD主管,项目小组 1.具体内容见表格,文件要受控,同时要发给参与部门,参与部门主管要评审和确 表单受控 认参与人员.2.表格由项目组主管完成,相关单位审核,RD负责人核准. 成员 3 3.1 3.1.2 它只是一概括性表, 要其他资料补齐 1.主要是固定设备和人力资源,时间要求.文件要受控.2.RD完成相 表单受控 估的,不可能在新产品流程中体现 关单位审核,RD负责人核准. 外观图设计 项目输入 panno: 1.建议细化表格各项目填 写的责任人GCM/CQS/RD-- 表单不受 已明确 控 2.填写的项目不够具体, 概念企划及评审(含客户需求),确认开发事项和要求.由RD负责人 完成项目引入企划书,总经理核准,进行新产品企划评审,完成 《新产品 企划书》 新产品企划评审书.RD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之后RD产品主 要受控 管完成 新产品企划书.RD负责人核准. 1.2.3 2 备注 panno: 1.升降杆和花洒类两张的名称及项目尽量统一;-是要统一,我的失误,已改. 2.评审单位较多,为了考虑效率最好制定先后评审的 流程及表单传递要求。--会有流程来实现. 3.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表单受控 panno: 1.应考虑从项目企划到量产过程中所有工作,所有细 节;---因为本文件是一定要审查的,所以太 详细,我们公司是无法做到的.所以我们只 是控制我们及客户要求的关键点. 2.明确每项工作的启动时间和完成时间及负责人;并 能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调整,建议不要受控。 3.建议用PROJECT格式制作。--很好的想法,我们 表单受控 内部也在讨论如何可以让大家用PROJECT管 表单受控 理. 1.看实际的要求确定是否要做.2.RD负责人确认才可以外发.3.价格RD负责人要 进行核准.4.模型要进行验收,保存. RD工程师完成文件,主管审核,RD经理级以上核准. panno: 《产品明细表》没有受控 表单编号 RD 序号 3.1.3 内容 产生产品设计文件 3.1.4 3.2 包装设计 设计评审 3.2.1 3.2.2 零件评审 新产品设计评审 3.3 制定产品PPAP需求 3.4 外发零件需求 3.4.1 新零件需求 表单 《产品明细表》 《包装设计文件》 负责 操作规程 RD工程师完成文件,主管审核,RD经理级以上核准. PD 看实际情况确定. 4 老零件需求 过程设计与开发 4.1 生产过程设计 5 5.1 产品和过程确认 产品首样确认 5.1.1 零件首样提交 5.1.2 5.1.3 5.2 零件首样反馈 产品首样组装 产品DV样确认 5.2.1 零件DV样提交 5.2.2 5.2.3 零件DV样反馈 产品DV样组装 panno: panno: 《产品明细表》没有受控 1.建议细化表格各项目填 表单编号 写的责任人GCM/CQS/RD-- 已明确 2.填写的项目不够具体, 《零件评审表》 《新产品设计评审表》 《产品PPAP需求(PRF)》 《零件PPAP需求(PRF)》 《RD受控图纸》 MPS(RD) RD技术委员会 项目小组 项目组长 RD QE 《模具清单》 3.4.2 备注 表单受控 《领料单》 《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 《过程流程图》 《PFMEA》 《工艺卡》 《工装夹具设计》 《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 《首样鉴定表》 《零件检验报告》 《零件样品反馈表》 《型式检验报告》 《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 《首样鉴定表》 《零件检验报告》 《零件样品反馈表》 《型式检验报告》 RD 它只是一概括性表, 要其他资料补齐 panno: 没有找到表单--MPS/供应商提供,MPS已有 以上次与MPS的会议要求,以电子档发出的时间为准,评审时间3工作日,同时要 发书面文件.同时要提供零件的需求标准.同时要提供相应文件,评审人员要签 名,负责人要确认. panno: 1.应定义评审时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有流程来 1.对图纸,模型,文件进行评审,文件要受控.2.评审人员要签名 表单受控 .RD负责人核准. 1.由项目负责人下.2.此次文件适用于在建和已建项目.3.次文件由 项目负责人起草文件,主管核准. 1.由项目负责人下.2.此文件适用与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在建项目由RD下,QE 审核,RD核准.3.除MPS外的供应商PRF带零件样品稳定再下. 表单受控 MPS SQM RD RD panno: 1.现在对于电镀件有MPS和电镀外协厂两个供应商是 提交两份PRF;---由MPS统一处理, 2.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有库存合格的领用,不合格的要重新提交达到原设计要求的标准. 1.包括进料,装配,包装的整个生产过程,具体可以看实际的要求,在建BOM前 完成即可.2.文件由PE部门完成及核准. panno: 1.应该在试产前完成,增及CONTROL PLAN(QE) 2.工艺卡应依据PFMEA和CONTROL PLAN来制作。而 PFMEA/CONTROL PLAN依流程图制作 --对!在小批量试产前要全部完成, 表单受控 panno: 1.《尺寸结果表》/《性能测试报告》设计表单受 控;我的失误,共用现有的,具体如图. 2.《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样品需求单》/《样 品需求信息表》是否统一;统一!《零件样品 MPS SQM RD RD 2.没有表单编号 panno: 1.讨论是否要QA审核;QA/CQS是小组成员一定要 2.表单建议受控---要讨论. 表单受控 PE 义操作. 需求信息表》 3.《零件样品反馈表》细化,建议由MPS设计表格 。---是的!建议很好! 1.要进行全面的产品及零件设计验证,达到设计要求为止.2.在建 项目的客户样品,RD的信息来自CQS,RD只负责装配,不可以直接提 交给GCM,送样要有相关的测试报告.3.设计过程的变更和样品的 提供用新的样品需求表和变更图纸版本,不提供改模单和试模 单.3.MPS的零件经验标准由MPS做,其它由PE做.4.表单由MPS完成 及核准. 表单受控 1.要进行全面的产品及零件设计验证,达到设计要求为止.2.在建 项目的客户样品,RD的信息来自CQS,RD只负责装配,不可以直接提 交给GCM,送样要有相关的测试报告.3.设计过程的变更和样品的 提供用新的样品需求表和变更图纸版本,不提供改模单和试模 单.3.MPS的零件经验标准由MPS做,其它由PE做.4.表单由MPS完成 及核准. 序号 5.3 5.3.1 5.3.2 5.4 内容 设计变更 产品设计变更 零件设计变更 过程确认 5.4.1 生产过程确认 5.5 小批量试产 5.6 BOM建立 5.7 零件PPAP确认 5.7.1 零件PPAP提交 5.7.2 零件确认 5.8 5.8.1 产品PPAP确认 PPAP样品生产 表单 负责 《新版本装配图》 《新版本零件图》 RD RD 《生产控制计划》 《过程能力分析》 《测量系统分析》 《试产分析报告》 《生产件提交表》 备注 panno: 1.建议细化表格各项目填 写的责任人GCM/CQS/RD-- 已明确 2.填写的项目不够具体, 它只是一概括性表, QE 要完成相关的文件. 项目小组 《产品明细表》 《PRF》 《生产件提交表》 《RD受控图纸》 《首样鉴定表》 PPAP样品 《过程流程图》 《PFMEA》 《控制计划》 《过程能力分析》 《测量系统研究》 《零件检验报告》 《材料测试》 《检验辅具》 《外观件批准报告》 《包装文件》 操作规程 表单受控 要其他资料补齐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1.要提供原输出程序的输出资料.2.附加提供BOM表需求的资 料.3.MPS要提供相关的资料.4.资料必须有主管核准.是否要盖章 后续讨论,个人认为主管要负责任,如果盖章只是附加作用,没有任 何其它意义,可文件全部要重做,时间要加长,且每次还要浪费很多. 而且工作量不少. RD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MPS SQM 1.数量按具体要求确定.2.必须走物流程序.3.不同的产品提供的资 表单受控 料可以按实际的需求,但要相关主管核准.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panno: 包装文件中应有落地实验报告并有相关单位审 核。---实验室做,RD主管审核,要QA核准. 表单受控 PQC 组 项目小 PE QE RD RD负责确认,QE负责审核. panno: 细化哪些文件由RD确认,---设 计和尺寸及控制方面. 哪些文件由QE确认;---品质测 试报告及相关的控制文件 也可以参考MOEN. panno: 细化哪些文件由RD确认,---设 序号 5.8.2 5.8.3 5.8.4 内容 表单 负责 操作规程 PPAP总结 《PPAP生产分析报告》 项目小组 不合格则改善后再次运行PPAP PPAP提交 《PRF》 《生产件提交表》 《RD受控图纸》 《首样鉴定表》 PPAP样品 《过程流程图》 《PFMEA》 《控制计划》 《过程能力分析》 《测量系统研究》 《型式检验报告》 《材料测试》 《检验辅具》 《外观件批准报告》 《包装文件》 PPAP确认 项目输出 6.1 输出评审 《新产品输出评审表》 6.2 项目开发总结 6.3 新产品输出 《项目开发总结》 《产品说明书》 《产品明细表》 所有PPAP文件 计和尺寸及控制方面. 哪些文件由QE确认;---品质测 panno: 试报告及相关的控制文件 1.建议细化表格各项目填 也可以参考MOEN. 写的责任人GCM/CQS/RD-- 已明确 2.填写的项目不够具体, 表单受控 它只是一概括性表, 要其他资料补齐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项目小组,物流,生 1.数量按具体要求确定.2.必须走物流程序.3.不同的产品提供的资 表单受控 料可以按实际的需求,但要相关主管核准. 产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生产件提交表》 6 备注 客户 QA GCM 厂 RD 装配 品保 项目小组 项目小组 1.要进行PPAP评审,确认是否可以输出.2.要确认PPAP物料的处理 方案及产品的处理方案.3.不合格则改善后再次运行PPAP,变更要 有设变表,但不受控,只要小组及相关主管核准,提供给BOM小组. 表单受控 建议公司建立产品资料中心,统一存储产品开发过程文件和受控 文件.可以在RD,文管及BOM小组.目的是可以让开发人员及工程 人员,QA人员查阅.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零件及产品的PPAP 所需文件由CQS/ QA根据目前MOEN 及GROHE的PPAP 文件进行整合并做 好中英文版. 源包括与生产有关的人员: /QE/CQS/生产作业员甚至物流 ;--各部门自己要完成评 可能在新产品流程中体现 是否要改为《项目可行性分析》 控没有编号。 品企划评审表》填写及要求没有 是RD内部用,对外用新产 书 和花洒类两张的名称及项目尽量统一;--- 一,我的失误,已改. 位较多,为了考虑效率最好制定先后评审的 单传递要求。 --会有流程来实现. 控没有编号 从项目企划到量产过程中所有工作,所有细 因为本文件是一定要审查的,所以太 我们公司是无法做到的.所以我们只 我们及客户要求的关键点. 项工作的启动时间和完成时间及负责人;并 际完成情况进行调整,建议不要受控。 PROJECT格式制作。--很好的想法,我们 在讨论如何可以让大家用PROJECT管 表单--MPS/供应商提供,MPS已有 评审时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有流程来定 单编号 要QA审核;QA/CQS是小组成员一定要参与. 受控---要讨论. 于电镀件有MPS和电镀外协厂两个供应商是否应改 PRF;---由MPS统一处理, 控没有编号 试产前完成,增及CONTROL PLAN(QE) 应依据PFMEA和CONTROL PLAN来制作。而 NTROL PLAN依流程图制作 在小批量试产前要全部完成, 结果表》/《性能测试报告》设计表单受 失误,共用现有的,具体如图. 样品需求信息表》/《样品需求单》/《样 息表》是否统一;统一!《零件样品 息表》 样品反馈表》细化,建议由MPS设计表格 的!建议很好! 中应有落地实验报告并有相关单位审 实验室做,RD主管审核,要QA核准. 文件由RD确认,---设 寸及控制方面. 由QE确认;---品质测 及相关的控制文件 以参考MOEN. 文件由RD确认,---设 寸及控制方面. 由QE确认;---品质测 及相关的控制文件 以参考MOEN. 零件及产品的PPAP 所需文件由CQS/ QA根据目前MOEN 及GROHE的PPAP 文件进行整合并做 好中英文版. G6: panno: 1.建议细化表格各项目填写的责任人GCM/CQS/RD--已明确 2.填写的项目不够具体,它只是一概括性表,要其他资料补齐 G10: panno: 1.“新设备投资及费用”注意应包括生产、组装、检测设备。--已有含盖 2.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G11: panno: 1.人力资源包括与生产有关的人员:GCM/PE/RD/QE/CQS/生产作业员甚至物流人员/MPS;--各部门自己要完成评估的,不可能在新产品流程中体现 2.文件名是否要改为《项目可行性分析》 3.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4.《新产品企划评审表》填写及要求没有说明。--是RD内部用,对外用新产品企划书 G15: panno: 1.升降杆和花洒类两张的名称及项目尽量统一;---是要统一,我的失误,已改. 2.评审单位较多,为了考虑效率最好制定先后评审的流程及表单传递要求。--会有流程来实现. 3.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G16: panno: 1.应考虑从项目企划到量产过程中所有工作,所有细节;---因为本文件是一定要审查的,所以太详细,我们公司是无法做到的.所以我们只是控制我们及客户要求的关键点. 2.明确每项工作的启动时间和完成时间及负责人;并能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调整,建议不要受控。 3.建议用PROJECT格式制作。--很好的想法,我们内部也在讨论如何可以让大家用PROJECT管理. G27: panno: 没有找到表单--MPS/供应商提供,MPS已有 G28: panno: 1.应定义评审时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有流程来定义操作. 2.没有表单编号 G29: panno: 1.讨论是否要QA审核;QA/CQS是小组成员一定要参与. 2.表单建议受控---要讨论. G31: panno: 1.现在对于电镀件有MPS和电镀外协厂两个供应商是否应改提交两份PRF;---由MPS统一处理, 2.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G37: panno: 1.应该在试产前完成,增及CONTROL PLAN(QE) 2.工艺卡应依据PFMEA和CONTROL PLAN来制作。而PFMEA/CONTROL PLAN依流程图制作 --对!在小批量试产前要全部完成, H24: panno: 《产品明细表》没有受控表单编号 H44: panno: 1.《尺寸结果表》/《性能测试报告》设计表单受控;我的失误,共用现有的,具体如图. 2.《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样品需求单》/《样品需求信息表》是否统一; 统一!《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 3.《零件样品反馈表》细化,建议由MPS设计表格。---是的!建议很好! H78: panno: 包装文件中应有落地实验报告并有相关单位审核。---实验室做,RD主管审核,要QA核准. H79: panno: 细化哪些文件由RD确认,---设计和尺寸及控制方面. 哪些文件由QE确认;---品质测试报告及相关的控制文件 也可以参考MO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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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中层含销售、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一般中层含销售、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 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 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 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 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 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 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 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 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 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 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 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 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 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 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 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 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 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 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 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 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1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 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 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 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7、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 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 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 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 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 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 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 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 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 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 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 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 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 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 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 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 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 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 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 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 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 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 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 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 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 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 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 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 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 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 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 以泄露。 (2)或,乙方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 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 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 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 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 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 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 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 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 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 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 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3 ④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 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 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 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 解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 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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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范本20100107

保密协议范本20100107

保 密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 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 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地方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 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 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 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 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 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 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 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 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1、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 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2、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3、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 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 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 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 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 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 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 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 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 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 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 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 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 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 意甲方按以下方式执行: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半年内 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 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 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6、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 其工作报酬或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 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因 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 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3、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 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 任;如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 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2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 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 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一份,甲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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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技术市场和商业市场的秩序,明确乙方在甲方任职期 间和离职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之 后_年内(自离职之日起)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 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 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保密的内容及范围     1.职务成果     乙方在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业 务信息等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和商业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作品、计 算机软件、技术方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下同),其知识产权 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让这些技术成果和商业成果。乙方则 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 于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 识产权。     2.非职务成果     乙方在任职期间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技术成果和商业 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方案、技术秘密及商 业秘密)。乙方主张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 甲方书面核准,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该成果的使 用权和转让权;如乙方转让或许可使用该非职务成果,甲方享有优 先受让权。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为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这些成果。即使日后证明为非职务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 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完成技术成果、商业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写明自 己是技术成果、商业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甲方应当根 据使用和转让该项成果所取得的收益给予乙方相应的物质奖励。     三、保密责任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 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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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机密保密合同

商业机密保密合同

商业机密保密合同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 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 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 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 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 要求,提供一 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 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 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商业秘密包括以下事项: 一、 甲方自主拥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创造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二、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接触到的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技 术秘密 三,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研究成果、评估资料等; 四、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和经营决策; 五、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纪录; 六、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七、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资料; 八、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九、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包括部门决议、决定、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通讯名录、文 件表格等内部文件均属于保密内容。 第三条 乙方保密范围如下: 一、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二、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五、本协议第三条的所有内容;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 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 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 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1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 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五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 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通过网络论坛及其他方式以泄露、公布、 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 知悉该项秘密的甲 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 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七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 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 5 年内 。 乙方认可,甲方在聘用期内已支付乙方保密报酬,所以《劳动合同》终止以后甲方无需再额外向乙方支付保密 费用。 第八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 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 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九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十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 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 人、顾问等等。 第十一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 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 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2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 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 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 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 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 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 道,等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 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 30 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 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 抵扣。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 的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3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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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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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本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鉴于: 1) 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相应、足额的报酬; 2) 乙方在任职期间,甲方要向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且可能由于乙方未能履行其保密 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3) 甲方希望乙方在其任职期间和离职后对其所知悉和持有的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或 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 4)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 的法律含义,乙方已经阅读并学习了甲方制定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承诺严格 遵守所有条款。 为此,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 定义 除非在本协议中另有约定,以下用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所述的特别含义: 1.1 本协议所提及的商业秘密指技术秘密与经营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 方案或构思、技术指标、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 源 代码、源程序、可执行性程序、计算机程序、质量控制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 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测试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 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以及由这些信息所衍生出来的信息等 ; 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著作权与商标相关的秘密;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 于:业务计划、业务流程、客户名单、待开发客户名单、客户信息、客户动态、 供应商名单、谈判底价、营销方案、调研统计信息、招投标文件与方案、经营渠 道以及计划、方法、程式、设计、措施或其他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营的信息、 公司的发展战略、行销计划、销售策略、定价政策、采购资料、财务资料、人事 资料、进货渠道以及由这些信息所衍生出来的信息等。 1.2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资料是指包括 1.1 以及由甲方所有或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 有保密义务的一切受控信息。 1.3 关联机构:是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被一方所控制、与该方受共同控制、或者控制 该方的公司;“控制”这一用语的含义是指拥有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或指 示公司管理部门的权利。 1.4 本协议所指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 1 1.5 2 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加班的时间,而无 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停 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且乙方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做出上述行为 的日期为其离职日期。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 2.1.1 乙方因执行本职工作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 生的商业秘密及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2.1.2 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商业秘密及有关的知识 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2.1.3 乙方退职、离职或调动工作一年以内所做出的与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承担的 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工作有关的商业秘密及有关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 所有。 2.1.4 甲方可以充分自由地利用上述商业秘密及有关知识产权进行生产、经营或 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 切必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 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 方署名的除外)等人身权利、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 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 这些权利。 2.2 甲方对于乙方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商业秘密及有关知识产权,应当按照甲方内部 奖励条例给予奖励。 2.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乙方主张由其本人 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查证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 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 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有证据证明该知识产 权属于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 方对该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协议签定 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同意上述法院管辖。 2.4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 相应的保密职责。除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规定的方式和范围使用保密资料外,在 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 密资料。即使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对某一信息是否属于保密内容没有规定或者 规定不明确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 防止该信息向第三方传播。 2.5 乙方承诺,并保证如下: 2.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传播、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 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 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人但甲方承诺有保 密义务的商业秘密等一切保密资料,除非是经甲方明确授权或履行职务的 需要。 2 2.6 2.7 2.8 2.9 3 竞业限制 3.1 乙方承诺:乙方在任职期间及不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直接或间 接以任何方式受雇于或代表任何其它第三人从事与甲方或其关联机构类似或有竞 争性业务之工作包括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更不得直接或间接 以任何方式担任与甲方或其关联机构业务类似或有竞争性业务的任何其它公司﹑ 企业﹑事业﹑团体﹑组织之个人所有人﹑合伙人﹑股东﹑董事﹑经理﹑监事﹑顾 问或其他之职务。 3.2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甲乙双方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总额为乙方离职前一年工资收入的 50%。 3.3 4 2.5.2 乙方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其所知悉或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等一切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将保密资料全部或部分进行仿造、反向工程、反汇编、逆向推导等。 2.5.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复印、复制、存储任何属于甲方或 者虽属于第三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等一切保密资料。 2.5.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者不属于工作必需的,不得将保密资料以任何形式带 离工作场所。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和持有的属于甲方或 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等一切保密资料,承担如同任 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 因而离职。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 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等保密资料 , 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乙方承诺其在加入甲方任职之前未被任何第三人要求承担任何保密义务。如果乙 方在与甲方确定劳动关系前被第三方要求承担相关保密义务的,乙方应当在与甲 方签订劳动合同时以明确的方式告知甲方,并承诺由于乙方的行为构成对侵犯第 三方商业秘密时,乙方承诺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 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费用;甲方 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 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因职务上的需要由甲方同意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保密资料的载体 , 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 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 括记载着甲方保密资料的一切载体。如记录着保密资料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 且该保密资料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有权将保存在乙方载体中的 保密资料复制到甲方所有的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资料予以清除。对此乙 方应负有充分配合的义务。 如乙方从甲方离职时,甲方未支付首月度竞业补偿金的,视为甲方主动放弃对乙 方的竞业限制,乙方对甲方不负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要求甲方支付竞业补偿金。 乙方同意无论在任何时候,不得针对甲方或因任职甲方期间所接触之甲方所属各事业单 位、分支机构、关联机构或投资事业之员工,进行挖角或诱使离职。 3 5 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任一保密条款,应当: 5.1 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由此而产 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甲方之损失。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 5.3 立即终止在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单位的工作,恪守本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 5.4 乙方支付其本人在甲方工作最近或最后一年平均月工资的 24 倍作为违约金,并承 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甲方之损失。 5.5 以上所述甲方损失的计算包括但不限于: 5.5.1 甲方由于商业秘密流失所损失的利益(包括预期收益); 5.5.2 甲方商业秘密的开发费用; 5.5.3 不正当使用者由于甲方商业秘密而获得的利益; 5.5.4 甲方为调查商业秘密流失所花费的合理的费用。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其他条款,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 争议解决 6.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3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4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 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协商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均构成实现协议之目的。 6.5 本协议经过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 协 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乙方:(签字) 日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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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用好保密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需要用好保密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需要用好保密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档简介:竞业禁止是公司法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忠实义务,对于 任何企业而言,都存在商业秘密保护问题,所以给企业的相关人员规定竞业禁 止的义务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也是为法律所肯定的。 【案例】:冯某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享受着公司的高额薪 资待遇。在入职公司工作时,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冯某保 证,无论因何原因离职,在离职后的一年内,不入职同类型的企业工作,否则 向公司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2006年7月,冯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双方 没有续签。离职后,迫于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冯某在三个月后又去了另一家软件 公(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律师事务所http://www.yixianlawyer.com/)司工作。 原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冯某支付经济赔偿金10 万元,冯某认为单位没有给予任何的补偿,自己可以不遵守该约定。请问,冯某 要不要向原单位支付10万元的经济赔偿金?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单位与冯某关于离职后就业限制的约定,是 一个合同行为,单位为冯某设定这一义务,是需要向冯某支付相应的对价的, 否则,该约定就是显失公平的,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协 议。 本案中,冯某与单位之间的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该 合同中,只约定了冯某负有离职后一年不得从事同一行业的义务,而没有对用 人单位设置相应的义务,因此,该合同在双方权利义务的设定上是不对等的。如 果该单位不能举证冯某曾明确表示放弃过相应的对价,那么该协(更多交流尽在 HR 法务沙龙QQ 群:173265467)议就是现失公平的,冯某可以向法院主张 撤销该协议条款,使其归于无效。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家点评】:竞业禁止是公司法对企业高级管 理人员规定的忠实义务,对于任何企业而言,都存在商业秘密保护问题,所以 给企业的相关人员规定竞业禁止的义务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也是为法律所肯定 的。 竞业禁止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为企业所普遍采取,但同时,该 规定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限制,该规定意味着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将自 己的就业权部分地由企业进行处置,给劳动者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劳动 部才规定了经济补偿的问题。 1 作为用人单位而言,对于部分掌握本企业经营技术或者其他商业秘密的员 工,应当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以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应当支付给有关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支付了(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 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违反相应 条款的,企业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竞业禁止和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在劳动法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而是 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所明确。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竞 业禁止和商业秘密保护等问题予以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分别就竞业禁止的时间、 补偿办法、违约赔偿等情况作出规定,完善了法律依据。 附:竞业限制(禁止)予以明确 【案例】:某高新技术企业与其新聘请的高级工程师秦民斌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1000元,岗位工资5800元,竞业禁止即 保密补偿金为3200元。该合同还约定,在合同期内,除基本工资外,乙方享有根 据公司业绩、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对个人的考评结果发放的奖金。乙方须在 奖金发放日仍被甲方雇佣的条件下方可获得任何奖金。鉴于甲方对于商业机密 ( 以上内容由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多信息可关注义贤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2749102171)的保护措施以及《劳动合同》和《保 密协议》中都有关于竞业禁止的条款,故自每月员工入职起的每月工资总额中含 有竞业禁止即保密补偿金。该合同还约定竞业禁止的期限为一年。秦民斌离开该 公司后,又找了一家与原公司经营类似产品的企业。被公司以违反竞业禁止约定 为由诉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秦民斌坚持认为公司没有在其离职后支付竞业 禁止补偿金,因此没有违反约定。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所谓竞业限制,是指对于特殊种类的职工, 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协议约定其在离开本单位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 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自己 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但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一定 的补偿费。竞业限制条款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署,也可以在履行合同时补充 签署,还可以再解除劳动合同时约定签署。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经济补偿 究竟是什么时间支付,原劳动部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界定,象案例中劳资双方约 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支付竞业禁止即(51HRlaw 网站www.51HRlaw.com 独家资料,用于内部学员学习交流)保密补偿金应该也是符合劳动部的规定的。 但如此一来,就会导致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没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因此也导 致劳动争议处理时各地的仲裁或判决尺度不尽相同。鉴于这一情况,《劳动合同 法》作了规定,“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 2 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就明确了,用人单 位要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必须是在竞业限制期间。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支付的 经济补偿金应该算作工资范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秦民斌的行为完全 符合法律规定,不需要履行敬业限制的约定。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含 有竞业限制条款,这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 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的人员”。不属于上述三类人员的劳动者,根本不适用竞业限制条款。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合同法》 (2007 年 6 月 29 日通过)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 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 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 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 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 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 1996 年 10 月 31 日) 二、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 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 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 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 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 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 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www.51HRlaw.com 是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所属电子商务网站。 我们致力于与企业一起成长! 3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拥有国内最强大最专业的 HR 法律实务与研究团队,长期 致力于人力资源法律服务、实务研究及国家立法推动。 义贤律师团队,擅长为国内各类企业员工关系管理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在劳 动合同管理、薪酬管理、纪律及奖惩管理、休假管理、用工方式管理、规章制度设 计、离职管理等方面有着数以千计的实战案件经验,形成了一支理论功底扎实、 实务经验丰富、社会声誉良好的专家型服务团队。 义贤律师团队,关注和积极参与劳动社会保障的立法和政策完善工作。先后参与 了《社会保险法》、 《民事诉讼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职业病防治法》、 《劳 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配套规定的制订和修改工作。2012 年,全 国人大启动《劳动合同法》的修订程序,专门针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立法完善, 义贤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各类立法研讨活动,并且提出了多条修改意见,很多修 改意见得到了相关部门和学者、专门的认可。 义贤律师团队,重视专业研究和经验积累,乐于与各行业法律同仁交流经验, 在执业之余笔耕不辍,撰写出了一批颇具影响的著作和专业论文,对相关法律 领域的实务和理论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 《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外商投资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外企 HR 劳动合同管理指引·汉英对照》 《无忧劳动合同范本 151 条精解》 《劳动合同百案图解》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5 新编工伤保险操作实务》 《新编失业保险操作实务》 《新编基本养老保险操作实务》 《新编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操作实务》 《住房公积金实务精解》 《中国工伤保险研究》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取证和维权》 《劳动合同法疑难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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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产公司保密协议(范本 )

某地产公司保密协议(范本 )

保密协议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 地方有关规定,就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保护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 公司及集团的重大决策中需保密的事项; 2. 公司及集团尚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以及经营决策,公司其他不宜公开 的信息; 3. 公司及集团的商业模式; 4. 公司及集团章程、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本公司及集团内部互相交流的 内部文件资料; 5. 公司及集团的工作计划、总结等经营情况资料。 6. 客户资料。 7. 公司及集团资金运作计划及方案,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8. 人事档案、职工个人奖金及其他劳务性收入资料。 9. 为业务需要开发的市场调查、预测、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项目进展等专题报告及有关研 究资料。 10. 公司及集团重要领导的住址、行踪、电话等个人资料。 11. 各类事故、意外和突发事件。 12. 公司及集团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事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需要,在乙方的职责范围内,对保密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可以让乙方知悉其内容 的一部或全部。 2. 甲方有权根据保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3.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和保密要求,并将其在业务工作中所获悉的客户资料、商 业信息交甲方保存。 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采取一定保密的措施,防止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 技术秘密等。 5. 乙方因工作需要,需外借、复印或摘抄甲方的保密文件资料,应征得甲方的批准和同意。 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进行其他活动,乙方不得披露 、 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7. 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或刺探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乙方不得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8. 乙方不得利用职权强制他人或利用职务之便违反甲方保密制度和规定。 9. 乙方在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二年内,如有违反甲方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协议期限 1. 聘用合同期内 2. 解除聘用合同后二年内 (四)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2. 乙方违反此协议或恶意泄漏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经济损 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甲方所 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据 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时开始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乙方(签名):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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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开发流程(保密)

新产品开发流程(保密)

新产品开发流程 开发流程原则:1)APQP 2)项目管理 序号 1 内容 项目企划 1.1 明确客户需求(主要是 品质和产品开发信息) 1.2 项目企划 项目企划,主要是明确 1.2.1 产品的开发方向,定义 品质标准. 表单 负责 《客户项目信息表》 客户图纸,客户样品 客户工程标准与规范 CQS 《新产品企划书》 1.2.2 评估公司的开发及生产 《新产品开发资源评估表》 能力 GCM RD RD主管 总经理 RD主管 RD主管,CQS,PE/ QA,GCM 操作规程 1.客户信息表内容,由GCM发给CQS再由CQS确认后补齐要求发给RD.2.表格由GCM填 写,CQS确认,RD部门主管核准.3.客户的新产品信息要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传递给RD. 《产品外观图》 ID ID设计者完成,客户确认或ID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 1.2.4 外观图确认 更新后《产品外观图》 RD GCM/总经理 总经理要确认. 2.1 项目输入,落实具体的 产品开发信息 《新产品策划表》 2.2 制定项目详细计划 《项目进度表》 产品设计与开发 产品设计 评估产品的设计风险和 3.1.1 预防措施 项目组长 工程图纸 3.1.3 验证设计的结构和功能 1.信息通知项目组成员.文件要受控.2.文件由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组主管核 准,RD负责人核准. 3.1.3 产生产品设计文件 《DFMEA》 文件由工程师完成,主管负责审核,RD负责人核准. 《装配图》 《零件图》 文件由工程师完成,主管负责审核,RD经理级以上负责人核准. 手工模型 《产品说明书》 RD panno: 1.“新设备投资及费用” 注意应包括生产、组装、 检测设备。--已有含盖 2.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panno: 1.人力资源包括与生产有关的人员: GCM/PE/RD/QE/CQS/生产作业员甚至物流 人员/MPS;--各部门自己要完成评 2.文件名是否要改为《项目可行性分析》 3.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4.《新产品企划评审表》填写及要求没有 说明。--是RD内部用,对外用新产 品企划书 RD主管,项目小组 1.具体内容见表格,文件要受控,同时要发给参与部门,参与部门主管要评审和确 表单受控 认参与人员.2.表格由项目组主管完成,相关单位审核,RD负责人核准. 成员 3 3.1 3.1.2 它只是一概括性表, 要其他资料补齐 1.主要是固定设备和人力资源,时间要求.文件要受控.2.RD完成相 表单受控 估的,不可能在新产品流程中体现 关单位审核,RD负责人核准. 外观图设计 项目输入 panno: 1.建议细化表格各项目填 写的责任人GCM/CQS/RD-- 表单不受 已明确 控 2.填写的项目不够具体, 概念企划及评审(含客户需求),确认开发事项和要求.由RD负责人 完成项目引入企划书,总经理核准,进行新产品企划评审,完成 《新产品 企划书》 新产品企划评审书.RD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之后RD产品主 要受控 管完成 新产品企划书.RD负责人核准. 1.2.3 2 备注 panno: 1.升降杆和花洒类两张的名称及项目尽量统一;-是要统一,我的失误,已改. 2.评审单位较多,为了考虑效率最好制定先后评审的 流程及表单传递要求。--会有流程来实现. 3.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表单受控 panno: 1.应考虑从项目企划到量产过程中所有工作,所有细 节;---因为本文件是一定要审查的,所以太 详细,我们公司是无法做到的.所以我们只 是控制我们及客户要求的关键点. 2.明确每项工作的启动时间和完成时间及负责人;并 能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调整,建议不要受控。 3.建议用PROJECT格式制作。--很好的想法,我们 表单受控 内部也在讨论如何可以让大家用PROJECT管 表单受控 理. 1.看实际的要求确定是否要做.2.RD负责人确认才可以外发.3.价格RD负责人要 进行核准.4.模型要进行验收,保存. RD工程师完成文件,主管审核,RD经理级以上核准. panno: 《产品明细表》没有受控 表单编号 RD 序号 3.1.3 内容 产生产品设计文件 3.1.4 3.2 包装设计 设计评审 3.2.1 3.2.2 零件评审 新产品设计评审 3.3 制定产品PPAP需求 3.4 外发零件需求 3.4.1 新零件需求 表单 《产品明细表》 《包装设计文件》 负责 操作规程 RD工程师完成文件,主管审核,RD经理级以上核准. PD 看实际情况确定. 4 老零件需求 过程设计与开发 4.1 生产过程设计 5 5.1 产品和过程确认 产品首样确认 5.1.1 零件首样提交 5.1.2 5.1.3 5.2 零件首样反馈 产品首样组装 产品DV样确认 5.2.1 零件DV样提交 5.2.2 5.2.3 零件DV样反馈 产品DV样组装 panno: panno: 《产品明细表》没有受控 1.建议细化表格各项目填 表单编号 写的责任人GCM/CQS/RD-- 已明确 2.填写的项目不够具体, 《零件评审表》 《新产品设计评审表》 《产品PPAP需求(PRF)》 《零件PPAP需求(PRF)》 《RD受控图纸》 MPS(RD) RD技术委员会 项目小组 项目组长 RD QE 《模具清单》 3.4.2 备注 表单受控 《领料单》 《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 《过程流程图》 《PFMEA》 《工艺卡》 《工装夹具设计》 《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 《首样鉴定表》 《零件检验报告》 《零件样品反馈表》 《型式检验报告》 《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 《首样鉴定表》 《零件检验报告》 《零件样品反馈表》 《型式检验报告》 RD 它只是一概括性表, 要其他资料补齐 panno: 没有找到表单--MPS/供应商提供,MPS已有 以上次与MPS的会议要求,以电子档发出的时间为准,评审时间3工作日,同时要 发书面文件.同时要提供零件的需求标准.同时要提供相应文件,评审人员要签 名,负责人要确认. panno: 1.应定义评审时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有流程来 1.对图纸,模型,文件进行评审,文件要受控.2.评审人员要签名 表单受控 .RD负责人核准. 1.由项目负责人下.2.此次文件适用于在建和已建项目.3.次文件由 项目负责人起草文件,主管核准. 1.由项目负责人下.2.此文件适用与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在建项目由RD下,QE 审核,RD核准.3.除MPS外的供应商PRF带零件样品稳定再下. 表单受控 MPS SQM RD RD panno: 1.现在对于电镀件有MPS和电镀外协厂两个供应商是 提交两份PRF;---由MPS统一处理, 2.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有库存合格的领用,不合格的要重新提交达到原设计要求的标准. 1.包括进料,装配,包装的整个生产过程,具体可以看实际的要求,在建BOM前 完成即可.2.文件由PE部门完成及核准. panno: 1.应该在试产前完成,增及CONTROL PLAN(QE) 2.工艺卡应依据PFMEA和CONTROL PLAN来制作。而 PFMEA/CONTROL PLAN依流程图制作 --对!在小批量试产前要全部完成, 表单受控 panno: 1.《尺寸结果表》/《性能测试报告》设计表单受 控;我的失误,共用现有的,具体如图. 2.《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样品需求单》/《样 品需求信息表》是否统一;统一!《零件样品 MPS SQM RD RD 2.没有表单编号 panno: 1.讨论是否要QA审核;QA/CQS是小组成员一定要 2.表单建议受控---要讨论. 表单受控 PE 义操作. 需求信息表》 3.《零件样品反馈表》细化,建议由MPS设计表格 。---是的!建议很好! 1.要进行全面的产品及零件设计验证,达到设计要求为止.2.在建 项目的客户样品,RD的信息来自CQS,RD只负责装配,不可以直接提 交给GCM,送样要有相关的测试报告.3.设计过程的变更和样品的 提供用新的样品需求表和变更图纸版本,不提供改模单和试模 单.3.MPS的零件经验标准由MPS做,其它由PE做.4.表单由MPS完成 及核准. 表单受控 1.要进行全面的产品及零件设计验证,达到设计要求为止.2.在建 项目的客户样品,RD的信息来自CQS,RD只负责装配,不可以直接提 交给GCM,送样要有相关的测试报告.3.设计过程的变更和样品的 提供用新的样品需求表和变更图纸版本,不提供改模单和试模 单.3.MPS的零件经验标准由MPS做,其它由PE做.4.表单由MPS完成 及核准. 序号 5.3 5.3.1 5.3.2 5.4 内容 设计变更 产品设计变更 零件设计变更 过程确认 5.4.1 生产过程确认 5.5 小批量试产 5.6 BOM建立 5.7 零件PPAP确认 5.7.1 零件PPAP提交 5.7.2 零件确认 5.8 5.8.1 产品PPAP确认 PPAP样品生产 表单 负责 《新版本装配图》 《新版本零件图》 RD RD 《生产控制计划》 《过程能力分析》 《测量系统分析》 《试产分析报告》 《生产件提交表》 备注 panno: 1.建议细化表格各项目填 写的责任人GCM/CQS/RD-- 已明确 2.填写的项目不够具体, 它只是一概括性表, QE 要完成相关的文件. 项目小组 《产品明细表》 《PRF》 《生产件提交表》 《RD受控图纸》 《首样鉴定表》 PPAP样品 《过程流程图》 《PFMEA》 《控制计划》 《过程能力分析》 《测量系统研究》 《零件检验报告》 《材料测试》 《检验辅具》 《外观件批准报告》 《包装文件》 操作规程 表单受控 要其他资料补齐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1.要提供原输出程序的输出资料.2.附加提供BOM表需求的资 料.3.MPS要提供相关的资料.4.资料必须有主管核准.是否要盖章 后续讨论,个人认为主管要负责任,如果盖章只是附加作用,没有任 何其它意义,可文件全部要重做,时间要加长,且每次还要浪费很多. 而且工作量不少. RD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MPS SQM 1.数量按具体要求确定.2.必须走物流程序.3.不同的产品提供的资 表单受控 料可以按实际的需求,但要相关主管核准.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panno: 包装文件中应有落地实验报告并有相关单位审 核。---实验室做,RD主管审核,要QA核准. 表单受控 PQC 组 项目小 PE QE RD RD负责确认,QE负责审核. panno: 细化哪些文件由RD确认,---设 计和尺寸及控制方面. 哪些文件由QE确认;---品质测 试报告及相关的控制文件 也可以参考MOEN. panno: 细化哪些文件由RD确认,---设 序号 5.8.2 5.8.3 5.8.4 内容 表单 负责 操作规程 PPAP总结 《PPAP生产分析报告》 项目小组 不合格则改善后再次运行PPAP PPAP提交 《PRF》 《生产件提交表》 《RD受控图纸》 《首样鉴定表》 PPAP样品 《过程流程图》 《PFMEA》 《控制计划》 《过程能力分析》 《测量系统研究》 《型式检验报告》 《材料测试》 《检验辅具》 《外观件批准报告》 《包装文件》 PPAP确认 项目输出 6.1 输出评审 《新产品输出评审表》 6.2 项目开发总结 6.3 新产品输出 《项目开发总结》 《产品说明书》 《产品明细表》 所有PPAP文件 计和尺寸及控制方面. 哪些文件由QE确认;---品质测 panno: 试报告及相关的控制文件 1.建议细化表格各项目填 也可以参考MOEN. 写的责任人GCM/CQS/RD-- 已明确 2.填写的项目不够具体, 表单受控 它只是一概括性表, 要其他资料补齐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项目小组,物流,生 1.数量按具体要求确定.2.必须走物流程序.3.不同的产品提供的资 表单受控 料可以按实际的需求,但要相关主管核准. 产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生产件提交表》 6 备注 客户 QA GCM 厂 RD 装配 品保 项目小组 项目小组 1.要进行PPAP评审,确认是否可以输出.2.要确认PPAP物料的处理 方案及产品的处理方案.3.不合格则改善后再次运行PPAP,变更要 有设变表,但不受控,只要小组及相关主管核准,提供给BOM小组. 表单受控 建议公司建立产品资料中心,统一存储产品开发过程文件和受控 文件.可以在RD,文管及BOM小组.目的是可以让开发人员及工程 人员,QA人员查阅. 表单受控 表单受控 零件及产品的PPAP 所需文件由CQS/ QA根据目前MOEN 及GROHE的PPAP 文件进行整合并做 好中英文版. 源包括与生产有关的人员: /QE/CQS/生产作业员甚至物流 ;--各部门自己要完成评 可能在新产品流程中体现 是否要改为《项目可行性分析》 控没有编号。 品企划评审表》填写及要求没有 是RD内部用,对外用新产 书 和花洒类两张的名称及项目尽量统一;--- 一,我的失误,已改. 位较多,为了考虑效率最好制定先后评审的 单传递要求。 --会有流程来实现. 控没有编号 从项目企划到量产过程中所有工作,所有细 因为本文件是一定要审查的,所以太 我们公司是无法做到的.所以我们只 我们及客户要求的关键点. 项工作的启动时间和完成时间及负责人;并 际完成情况进行调整,建议不要受控。 PROJECT格式制作。--很好的想法,我们 在讨论如何可以让大家用PROJECT管 表单--MPS/供应商提供,MPS已有 评审时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有流程来定 单编号 要QA审核;QA/CQS是小组成员一定要参与. 受控---要讨论. 于电镀件有MPS和电镀外协厂两个供应商是否应改 PRF;---由MPS统一处理, 控没有编号 试产前完成,增及CONTROL PLAN(QE) 应依据PFMEA和CONTROL PLAN来制作。而 NTROL PLAN依流程图制作 在小批量试产前要全部完成, 结果表》/《性能测试报告》设计表单受 失误,共用现有的,具体如图. 样品需求信息表》/《样品需求单》/《样 息表》是否统一;统一!《零件样品 息表》 样品反馈表》细化,建议由MPS设计表格 的!建议很好! 中应有落地实验报告并有相关单位审 实验室做,RD主管审核,要QA核准. 文件由RD确认,---设 寸及控制方面. 由QE确认;---品质测 及相关的控制文件 以参考MOEN. 文件由RD确认,---设 寸及控制方面. 由QE确认;---品质测 及相关的控制文件 以参考MOEN. 零件及产品的PPAP 所需文件由CQS/ QA根据目前MOEN 及GROHE的PPAP 文件进行整合并做 好中英文版. G6: panno: 1.建议细化表格各项目填写的责任人GCM/CQS/RD--已明确 2.填写的项目不够具体,它只是一概括性表,要其他资料补齐 G10: panno: 1.“新设备投资及费用”注意应包括生产、组装、检测设备。--已有含盖 2.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G11: panno: 1.人力资源包括与生产有关的人员:GCM/PE/RD/QE/CQS/生产作业员甚至物流人员/MPS;--各部门自己要完成评估的,不可能在新产品流程中体现 2.文件名是否要改为《项目可行性分析》 3.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4.《新产品企划评审表》填写及要求没有说明。--是RD内部用,对外用新产品企划书 G15: panno: 1.升降杆和花洒类两张的名称及项目尽量统一;---是要统一,我的失误,已改. 2.评审单位较多,为了考虑效率最好制定先后评审的流程及表单传递要求。--会有流程来实现. 3.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G16: panno: 1.应考虑从项目企划到量产过程中所有工作,所有细节;---因为本文件是一定要审查的,所以太详细,我们公司是无法做到的.所以我们只是控制我们及客户要求的关键点. 2.明确每项工作的启动时间和完成时间及负责人;并能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调整,建议不要受控。 3.建议用PROJECT格式制作。--很好的想法,我们内部也在讨论如何可以让大家用PROJECT管理. G27: panno: 没有找到表单--MPS/供应商提供,MPS已有 G28: panno: 1.应定义评审时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有流程来定义操作. 2.没有表单编号 G29: panno: 1.讨论是否要QA审核;QA/CQS是小组成员一定要参与. 2.表单建议受控---要讨论. G31: panno: 1.现在对于电镀件有MPS和电镀外协厂两个供应商是否应改提交两份PRF;---由MPS统一处理, 2.表单受控没有编号 G37: panno: 1.应该在试产前完成,增及CONTROL PLAN(QE) 2.工艺卡应依据PFMEA和CONTROL PLAN来制作。而PFMEA/CONTROL PLAN依流程图制作 --对!在小批量试产前要全部完成, H24: panno: 《产品明细表》没有受控表单编号 H44: panno: 1.《尺寸结果表》/《性能测试报告》设计表单受控;我的失误,共用现有的,具体如图. 2.《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样品需求单》/《样品需求信息表》是否统一; 统一!《零件样品需求信息表》 3.《零件样品反馈表》细化,建议由MPS设计表格。---是的!建议很好! H78: panno: 包装文件中应有落地实验报告并有相关单位审核。---实验室做,RD主管审核,要QA核准. H79: panno: 细化哪些文件由RD确认,---设计和尺寸及控制方面. 哪些文件由QE确认;---品质测试报告及相关的控制文件 也可以参考MO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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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用好保密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需要用好保密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需要用好保密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档简介:竞业禁止是公司法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忠实义务,对于 任何企业而言,都存在商业秘密保护问题,所以给企业的相关人员规定竞业禁 止的义务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也是为法律所肯定的。 【案例】:冯某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享受着公司的高额薪 资待遇。在入职公司工作时,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冯某保 证,无论因何原因离职,在离职后的一年内,不入职同类型的企业工作,否则 向公司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2006年7月,冯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双方 没有续签。离职后,迫于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冯某在三个月后又去了另一家软件 公(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律师事务所http://www.yixianlawyer.com/)司工作。 原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冯某支付经济赔偿金10 万元,冯某认为单位没有给予任何的补偿,自己可以不遵守该约定。请问,冯某 要不要向原单位支付10万元的经济赔偿金?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单位与冯某关于离职后就业限制的约定,是 一个合同行为,单位为冯某设定这一义务,是需要向冯某支付相应的对价的, 否则,该约定就是显失公平的,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协 议。 本案中,冯某与单位之间的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该 合同中,只约定了冯某负有离职后一年不得从事同一行业的义务,而没有对用 人单位设置相应的义务,因此,该合同在双方权利义务的设定上是不对等的。如 果该单位不能举证冯某曾明确表示放弃过相应的对价,那么该协(更多交流尽在 HR 法务沙龙QQ 群:173265467)议就是现失公平的,冯某可以向法院主张 撤销该协议条款,使其归于无效。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家点评】:竞业禁止是公司法对企业高级管 理人员规定的忠实义务,对于任何企业而言,都存在商业秘密保护问题,所以 给企业的相关人员规定竞业禁止的义务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也是为法律所肯定 的。 竞业禁止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为企业所普遍采取,但同时,该 规定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限制,该规定意味着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将自 己的就业权部分地由企业进行处置,给劳动者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劳动 部才规定了经济补偿的问题。 1 作为用人单位而言,对于部分掌握本企业经营技术或者其他商业秘密的员 工,应当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以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应当支付给有关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支付了(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 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违反相应 条款的,企业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竞业禁止和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在劳动法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而是 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所明确。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竞 业禁止和商业秘密保护等问题予以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分别就竞业禁止的时间、 补偿办法、违约赔偿等情况作出规定,完善了法律依据。 附:竞业限制(禁止)予以明确 【案例】:某高新技术企业与其新聘请的高级工程师秦民斌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1000元,岗位工资5800元,竞业禁止即 保密补偿金为3200元。该合同还约定,在合同期内,除基本工资外,乙方享有根 据公司业绩、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对个人的考评结果发放的奖金。乙方须在 奖金发放日仍被甲方雇佣的条件下方可获得任何奖金。鉴于甲方对于商业机密 ( 以上内容由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多信息可关注义贤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2749102171)的保护措施以及《劳动合同》和《保 密协议》中都有关于竞业禁止的条款,故自每月员工入职起的每月工资总额中含 有竞业禁止即保密补偿金。该合同还约定竞业禁止的期限为一年。秦民斌离开该 公司后,又找了一家与原公司经营类似产品的企业。被公司以违反竞业禁止约定 为由诉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秦民斌坚持认为公司没有在其离职后支付竞业 禁止补偿金,因此没有违反约定。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所谓竞业限制,是指对于特殊种类的职工, 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协议约定其在离开本单位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 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自己 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但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一定 的补偿费。竞业限制条款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署,也可以在履行合同时补充 签署,还可以再解除劳动合同时约定签署。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经济补偿 究竟是什么时间支付,原劳动部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界定,象案例中劳资双方约 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支付竞业禁止即(51HRlaw 网站www.51HRlaw.com 独家资料,用于内部学员学习交流)保密补偿金应该也是符合劳动部的规定的。 但如此一来,就会导致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没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因此也导 致劳动争议处理时各地的仲裁或判决尺度不尽相同。鉴于这一情况,《劳动合同 法》作了规定,“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 2 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就明确了,用人单 位要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必须是在竞业限制期间。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支付的 经济补偿金应该算作工资范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秦民斌的行为完全 符合法律规定,不需要履行敬业限制的约定。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含 有竞业限制条款,这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 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的人员”。不属于上述三类人员的劳动者,根本不适用竞业限制条款。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合同法》 (2007 年 6 月 29 日通过)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 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 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 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 1996 年 10 月 31 日) 二、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 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 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 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 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 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 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www.51HRlaw.com 是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所属电子商务网站。 我们致力于与企业一起成长! 3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拥有国内最强大最专业的 HR 法律实务与研究团队,长期 致力于人力资源法律服务、实务研究及国家立法推动。 义贤律师团队,擅长为国内各类企业员工关系管理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在劳 动合同管理、薪酬管理、纪律及奖惩管理、休假管理、用工方式管理、规章制度设 计、离职管理等方面有着数以千计的实战案件经验,形成了一支理论功底扎实、 实务经验丰富、社会声誉良好的专家型服务团队。 义贤律师团队,关注和积极参与劳动社会保障的立法和政策完善工作。先后参与 了《社会保险法》、 《民事诉讼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职业病防治法》、 《劳 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配套规定的制订和修改工作。2012 年,全 国人大启动《劳动合同法》的修订程序,专门针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立法完善, 义贤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各类立法研讨活动,并且提出了多条修改意见,很多修 改意见得到了相关部门和学者、专门的认可。 义贤律师团队,重视专业研究和经验积累,乐于与各行业法律同仁交流经验,在执业之余 笔耕不辍,撰写出了一批颇具影响的著作和专业论文,对相关法律领域的实务和理论研究 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 《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外商投资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全解》 《外企 HR 劳动合同管理指引·汉英对照》 《无忧劳动合同范本 151 条精解》 《劳动合同百案图解》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5 新编工伤保险操作实务》 《新编失业保险操作实务》 《新编基本养老保险操作实务》 《新编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操作实务》 《住房公积金实务精解》 《中国工伤保险研究》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取证和维权》 《劳动合同法疑难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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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密制度

信息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规范信息管理,加强信息保密工作,特制订本规 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在没有取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 不得将本公司商业机密,提供给其他同行竞争者或其他商家使用或参 考。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客户资料,以及受其它企业委托所做书面、 电子材料,还有仅供本公司内部参考、使用的书面、电子材料均为本公 司的商业机密,不得外传。     第三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 司机密。     第四条 ERP 中所有的出库单、入库单,以及无效的合同,在作 废前,必须撕毁,不得随意乱放,更不允许扔在公司以外的地方。     第五条 财务部门更要严格保管好公司内部资料,凡作废的资 料,需投入碎纸机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六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 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在离职时,应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所有商 业机密交还于公司所有,未能按时正确交还的,不得离职,仍应继续 履行本人所签订协议之义务,未办理任何手续又不正常上班的,按旷 工处理。     第八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 泄密者,给予 50-100 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 严重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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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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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协 议 编号:BM120001 甲方(单 位): 乙方(身份证): 鉴于 乙方 已经 (或 将要 )在 甲方 部门 工作 或担任 公司 职务 ,期间 已经 (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信息: 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甲方的系统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 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制造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式、工艺流程、技术指标、研究开发 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相关函电、质量控制和管 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 )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 。 3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 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4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5)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销售费用与利润数据,会计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 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2 、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 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 秘密性。 3 、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 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 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 者诊断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 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产品或产品在 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及说明。 3) 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 类似情形的公开。 二、保密资料交 还 1 、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 载体。 2 、乙方因职务上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 件、资料、图表、凭证、报表、 信件、传真、磁带、光盘、U 盘等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 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 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载体是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 第1页共3页 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秘密出处可以从载体上 消除或复制时,甲方可选择先复 制后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形不予给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将上述资料以任何方式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 为乙方未尽保密义务。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 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 2 、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 3 、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 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即除 了得到甲方单位指 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 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 员工或本单位外 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 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 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 4 、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 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 5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 6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 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 件、信函、正本、 副本、磁盘、光盘等。 7 、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 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如发现商 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 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 8、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 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9、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 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 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 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 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恣意破坏或者损害甲 方与现有基础的产品提供的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 前已有客户,或 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 、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 他员工与其一同 离职,或为了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 他员工离职。 4 、关键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 员离职的,两年内禁止在同行 业中以任何方式就业。 五、保密期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 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 被公 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 因劳动合同的 解除而免除。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 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 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 违约责任: 第2页共3页 1 、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 元。 2 、 若 因 乙 方 前 款 的 违 约 行 为 造 成 甲 方 损 失 的 , 乙 方 应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如 乙 方 已 经 支 付 违 约 金 的, 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 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 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 )依照上一条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 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 全部利润; 3 )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由乙方承担; 4 )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 权利的,甲方 可选择根据本协议 “第六条 1、2 款”的要 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七、因履行本协议而造成的 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经双方 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本协议一 式两份,具有同等 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年 乙方 签字 (按手印): 月 日 年 第3页共3页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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