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分类
考证与进阶课程
企业服务
工伤保优选
企业培训
学习中心
登录/注册
关注绑定微信领3重限时好礼
100套必备
工作模版
每日免费
资料下载
免费职业
规划咨询
限时绑定福利
00:02:29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注册登录
使用手机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仅差一步,马上完成
欢迎来到HRtop,根据政策法规落实实名制注册政策,需要您完善以下信息,我们对用户稳私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公司名称(选填)
任职职位(选填)
请选择任职职位
完成
手机验证码登录
未注册手机验证后将自动创建新账号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账号密码登录
账号
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密码
忘记密码
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手机验证码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按相关排序
按相关性
按阅读量
按最新
全部格式
全部格式
DOC
XLS
PPT
PDF
RAR
ZIP
全部页数
全部页数
1-5页
6-10页
11-20页
21页及以上
软件开发人员的保密协议[1]
软件开发人员的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 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 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有关 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 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 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 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它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 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 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 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 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 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 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 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通过当地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 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 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 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1页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 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它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 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 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 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 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 5 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 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 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 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 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 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 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 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 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 件、数据、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 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 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 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 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 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它载体上, 第2页 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 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 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 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 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 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管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 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 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 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 30 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 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 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第3页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第4页
4 页
464 浏览
立即下载
信息软件开发保密协议
信息软件开发保密协议 甲方:安徽徽铁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软件开发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为 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 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甲方信息软件合作开发团队,其工作任务依据双方 有关合作协议确定,本协议仅涉及乙方参与该工作过程中及以后 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合作协议中涉及的技术信息、策划文档、技术文档、源代 码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甲乙双方之间工作往来的传真,信函,IM 聊天纪录、电 子邮件等; 3.软件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软件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甲方计算机终端中的文件信息和各种资料 1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 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 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 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 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甲方批露的保密信息只用于对甲方的信息软件 开发项目中。 2.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涉及信息软件开发的技术信息和技术 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 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 件和资料,未经工作组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 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 2 原所有人所有。 六、甲方为实施信息软件开发项目的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 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信息软件开发 项目的有关方面 (包括:承担其他外包服务工作的单位、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 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实施外包服务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外包服务工作的 有关方面(包括:乙方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 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 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 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 为准,至本信息软件开发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 如在信息软件开发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 双方应在终止本项目工作后的五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拾份,甲方持有陆份,乙方持有肆份。 甲方:安徽徽铁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3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4
4 页
548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保密合同
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 乙方:(公司名称)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 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有关事项,特签订保密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 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 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 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 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 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 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 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 实,认为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 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经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没有 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 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 责任。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 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 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 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已泄露、公布、发布、 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 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 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 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 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 离职。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__年内。甲方认可,乙方 在支付甲方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需在甲 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位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 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 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 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 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 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不 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 标、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 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由武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 是有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 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 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时由甲方自备的,且 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 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及时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发开发记录、 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磨具、 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 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认知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 代表的工作期间为认知期间。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或 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 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赔偿可以 从乙方的工资报酬、奖金和其他收入中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 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3 页
460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保密协议 (2)
员工保密协议 甲 方 : 法 定 代 表 人 : 乙 方 : 身 份 证 号 码 : 鉴 于 乙 方 在 甲 方 任 职 , 并 将 获 得 甲 方 支 付 的 相 应 报 酬 , 双 方 当 事 人 就 乙 方 在 任 职 期 间 及 离 职 以 后 保 守 甲 方 技 术 秘 密 和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的 有 关 事 项 , 订 定 下 列 条 款 共 同 遵 守 : 第 一 条 双 方 确 认 , 乙 方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因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主 要 是 利 用 甲 方 的 物 质 技 术 条 件 、 业 务 信 息 等 产 生 的 发 明 创 造 、 作 品 、 产 品 、 计 算 机 软 件 、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均 属 于 甲 方 所 有 。 甲 方 可 以 在 其 业 务 范 围 内 充 分 自 由 地 利 用 这 些 发 明 创 造 、 作 品 、 产 品 、 计 算 机 软 件 、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进 行 生 产 、 经 营 或 者 向 第 三 方 转 让 。 乙 方 应 当 依 甲 方 的 要 求 , 提 供 一 切 必 要 的 信 息 和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的 行 动 , 包 括 申 请 、 注 册 、 登 记 等 , 协 助 甲 方 取 得 和 行 使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 第 二 条 乙 方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必 须 遵 守 甲 方 规 定 的 任 何 成 文 或 不 成 文 的 保 密 规 章 、 制 度 , 履 行 与 其 工 作 岗 位 相 应 的 保 密 职 责 。 甲 方 的 保 密 规 章 、 制 度 没 有 规 定 或 者 规 定 不 明 确 之 处 , 乙 方 亦 应 本 着 谨 慎 、 诚 实 的 态 度 , 采 取 任 何 必 要 、 合 理 的 措 施 , 维 护 其 于 任 职 期 间 知 悉 或 者 持 有 的 任 何 属 于 甲 方 或 者 虽 属 于 第 三 方 但 甲 方 承 诺 有 保 密 义 务 的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以 保 持 其 保 密 性 。 第 三 条 除 了 履 行 职 务 的 需 要 之 外 , 乙 方 承 诺 , 1 未 经 甲 方 同 意 , 不 得 以 泄 露 、 告 知 、 公 布 、 发 布 、 出 版 、 传 授 、 转 让 或 者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使 任 何 第 三 方 ( 包 括 按 照 保 密 制 度 的 规 定 不 得 知 悉 该 项 秘 密 的 甲 方 其 他 职 员 ) 知 悉 , 属 于 甲 方 或 者 虽 属 于 他 人 但 向 甲 方 承 诺 有 保 密 义 务 的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也 不 得 在 履 行 职 务 之 外 使 用 这 些 秘 密 信 息 。 第 四 条 双 方 同 意 , 乙 方 离 职 之 后 仍 对 其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接 触 、 知 悉 的 技 术 秘 密 和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承 担 如 同 任 职 期 间 一 样 的 保 密 义 务 和 不 能 擅 自 使 用 有 关 秘 密 信 息 的 义 务 , 而 无 论 乙 方 因 何 种 原 因 离 职 。 第 五 条 乙 方 承 诺 , 在 为 甲 方 履 行 职 务 时 , 不 得 擅 自 使 用 任 何 属 于 他 人 的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亦 不 得 擅 自 实 施 可 能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行 为 。 若 乙 方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而 导 致 甲 方 遭 受 第 三 方 的 侵 仅 指 控 时 , 乙 方 应 当 承 担 甲 方 为 应 诉 而 支 付 的 一 切 费 用 ; 甲 方 因 此 而 承 担 侵 权 赔 偿 责 任 的 , 有 权 向 乙 方 追 偿 。 第 六 条 乙 方 在 履 行 职 务 时 , 按 照 甲 方 的 明 确 要 求 或 者 为 了 完 成 甲 方 明 确 交 付 的 具 体 工 作 任 务 必 然 导 致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 若 甲 方 遭 受 第 三 方 的 侵 权 指 控 , 应 诉 费 用 和 侵 权 赔 偿 不 得 由 乙 方 承 担 或 部 分 承 担 。 乙 方 的 上 级 主 管 人 员 提 出 的 要 求 或 交 付 的 工 作 任 务 , 视 为 甲 方 提 出 的 要 求 或 交 付 的 工 作 任 务 , 除 非 甲 方 已 事 先 公 开 明 确 该 主 管 人 员 无 此 权 限 。 第 七 条 乙 方 承 诺 , 其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非 经 甲 方 事 先 同 意 , 不 在 与 甲 方 生 产 、 经 营 同 类 产 品 或 提 供 同 类 服 务 的 其 他 企 业 、 事 业 单 位 、 社 会 团 体 内 担 任 任 何 职 务 及 兼 职 , 包 括 股 东 、 合 伙 人 、 董 事 、 监 事 、 经 理 、 职 员 、 代 理 人 、 顾 问 或 兼 职 员 工 等 。 若 乙 方 离 职 之 后 仍 负 有 前 款 的 义 务 , 由 双 方 以 单 独 的 协 议 另 行 规 定 。 2 第 八 条 乙 方 承 诺 , 其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不 得 私 自 承 接 与 甲 方 生 产 、 经 营 同 类 产 品 或 提 供 同 类 服 务 的 业 务 , 也 不 得 自 营 与 公 司 生 产 、 经 营 、 服 务 同 类 业 务 。 第 九 条 乙 方 因 职 务 上 的 需 要 所 持 有 或 保 管 的 一 切 记 录 着 甲 方 秘 密 信 息 的 文 件 、 资 料 、 图 表 、 笔 记 、 报 告 、 信 件 、 传 真 、 磁 带 、 磁 盘 、 仪 器 以 及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的 载 体 , 均 归 甲 方 所 有 , 而 无 论 这 些 秘 密 信 息 有 无 商 业 上 的 价 值 。 若 记 录 着 秘 密 信 息 的 载 体 是 由 乙 方 自 备 的 , 则 视 为 乙 方 已 同 意 将 这 些 载 体 物 的 所 有 权 转 让 给 甲 方 。 甲 方 应 当 在 乙 方 转 让 这 些 载 体 时 , 给 予 乙 方 相 当 于 载 体 本 身 价 值 的 经 济 补 偿 。 第 十 条 乙 方 应 当 于 离 职 时 , 或 者 于 甲 方 提 出 请 求 时 , 返 还 全 部 属 于 甲 方 的 财 物 , 包 括 记 载 着 甲 方 秘 密 信 息 的 一 切 载 体 。 但 当 记 录 着 秘 密 信 息 的 载 体 是 由 乙 方 自 备 的 , 且 秘 密 信 息 可 以 从 载 体 上 消 除 或 复 制 出 来 时 , 可 以 由 甲 方 将 秘 密 信 息 复 制 到 甲 方 享 有 所 有 权 的 其 他 载 体 上 , 并 把 原 载 体 上 的 秘 密 信 息 消 除 。 此 种 情 况 乙 方 无 须 将 载 体 返 还 , 甲 方 也 无 须 给 予 乙 方 经 济 补 偿 。 第 十 一 条 本 合 同 提 及 的 技 术 秘 密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技 术 方 案 、 工 程 设 计 、 ERP 系 统 、 制 造 方 法 、 配 方 、 工 艺 流 程 、 技 术 指 标 、 计 算 机 软 件 、 数 据 库 、 研 究 开 发 记 录 、 技 术 报 告 、 检 测 报 告 、 实 验 数 据 、 试 验 结 果 、 图 纸 、 样 品 、 样 机 、 模 型 、 模 具 、 操 作 手 册 、 技 术 文 档 、 广 告 设 计 、 相 关 的 函 电 , 等 等 。 本 合 同 提 及 的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客 户 名 单 、 行 销 计 划 、 采 购 资 料 、 定 价 政 策 、 财 务 资 料 、 进 货 渠 道 , 等 等 。 第 十 二 条 本 合 同 中 所 称 的 任 职 期 间 , 以 乙 方 从 甲 方 领 取 工 资 为 标 志 , 并 以 该 项 工 资 所 代 表 的 工 作 期 间 为 任 职 期 间 。 任 职 期 间 包 括 乙 方 在 正 常 工 作 时 间 以 外 加 班 的 时 间 , 而 无 论 加 班 场 所 是 否 在 甲 方 3 工 作 场 所 内 。 本 合 同 中 所 称 的 离 职 , 以 任 何 一 方 明 确 表 示 解 除 或 辞 去 聘 用 关 系 的 时 间 为 准 。 乙 方 拒 绝 领 取 工 资 且 停 止 履 行 职 务 的 行 为 , 视 为 提 出 辞 职 。 甲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发 给 乙 方 全 部 或 部 分 工 资 的 行 为 , 视 为 将 乙 方 解 聘 。 第 十 三 条 因 本 合 同 而 引 起 的 纠 纷 , 如 果 协 商 解 决 不 成 , 任 何 一 方 均 有 权 提 起 诉 讼 。 双 方 同 意 , 选 择 甲 方 住 所 地 的 、 符 合 级 别 管 辖 规 定 的 人 民 法 院 作 为 双 方 合 同 纠 纷 的 第 一 审 管 辖 法 院 。 上 述 约 定 不 影 响 甲 方 请 求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部 门 对 侵 权 行 为 进 行 行 政 处 理 。 第 十 四 条 乙 方 如 违 反 本 合 同 任 何 一 项 条 款 , 甲 方 根 据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程 度 , 追 究 相 应 违 约 金 及 法 律 责 任 。 第 十 五 条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或 盖 章 完 成 之 日 起 生 效 。 第 十 六 条 本 合 同 如 与 双 方 以 前 的 口 头 或 书 面 协 议 有 抵 触 , 以 本 合 同 为 准 。 本 合 同 的 修 改 必 须 采 用 双 方 同 意 的 书 面 形 式 。 第 十 七 条 双 方 确 认 , 在 签 署 本 合 同 前 已 仔 细 审 阅 过 合 同 的 内 容 , 并 完 全 了 解 合 同 各 条 款 的 法 律 含 义 。 甲 方 : 乙 方 : 签 订 时 间 : 订 时 间 :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4 签
4 页
456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深圳市 XXX 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 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 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 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 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 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 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 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 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及时向乙方 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 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 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 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 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 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 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 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 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 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的,视 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1/3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 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 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 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 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 它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 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 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 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 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 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 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 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 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 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 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 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 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 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 偿。 第十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 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 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 电,等等。 2/3 本协议提及的其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报价方案、合 同资料、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 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 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 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 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 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 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__人民币壹拾万_元;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 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 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 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下签字盖章为证: 立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深圳市 XXX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3/3
3 页
419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__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 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在任职期间获悉的甲方未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 营信息及因履行职务所产生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经营战略、经营目标、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 策、经营状况等; (二)技术方案、技术成果、技术数据、技术图纸、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 究开发记录等技术信息; (三)甲方内部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工艺配方、供应商和客户名单、合 作渠道、合作厂商资料、产品买入和售出的价格、货源情报、销售渠道和网络等商务信息; (四)甲方现有的、或正在开发的、或构想之中的研究开发技术资料和信息; (五)甲方正在洽谈或已经进行的工程项目资料以及客户服务信息; (七)甲方的财务资料,如财务报告、统计报表、预算、成本、资产情况等; (八)甲方的人事规章制度如薪资体系、福利待遇、人员档案等信息; (九)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属于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十)其它依照法律规定或经甲方确定(如甲方规章制度规定)列入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 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通知、指示等,履 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通知、指示等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忠诚、 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甲方商业秘 第1页共3页 密的机密性。 第三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任何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 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四条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 (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披露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 持有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 双方同意,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包含不擅自使用)义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商业秘密等实际 上已经公开。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时,已充分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 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违法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 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可以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或者在甲方提出请求时,在甲方的监督下,彻底删除或销毁所持 有的第一条所列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第八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保密义务,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 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并要求乙方支付与所涉商业秘密商业价值相当的违约金。 甲方为主张权益支出的调查取证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合理费 用亦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含业余时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 第2页共3页 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 均属于甲方享有。 第十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提交 仲裁 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 款的法律含义,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釆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年 月 乙方(签字): 日 年 第3页共3页 月 日
3 页
449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1)
《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 2、 甲方在担任乙方 工作; 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 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 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 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 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 同遵守: 第一章 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 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 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 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 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 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 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 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 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 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 1/2 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 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 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 6 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 在解除雇佣合同后 2 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 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 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 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 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 2 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 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 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 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 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二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 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七章 其他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至 2 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补充/修改文件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2/2
2 页
426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保密协议-技术
保 密 公司: 员工: 1 协 议 甲 方: 地 址: 乙 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住 所: 甲、乙双方已签署劳动合同,甲方聘用乙方担任 甲方履行相关职责,并负责(或协助配合)开发 职务,为 计算机软件 (软件名称,以下统称“本协议所涉计算机软件”)。基于此,乙方 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 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界定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甲方既有的以及本协议所涉计算机软 2 件开发、使用相关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根据需 要列为商业秘密的各项文件、技术和信息。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 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自己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 保密措施。 2、本协议所称技术信息指归属于甲方既有的一切技术信息,包括但 是不限于本协议所涉计算机软件开发的技术方案、设计文档、软件源 代码、软件加密算法、软件加密器材、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以 及其它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3.本协议所称专有技术指甲方既有的或本协议所涉计算机软件开 发的有关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 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知识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本协议所称经营信息指有关甲方既有的或对本协议所涉计算机软 件进行使用的市场行销策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 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 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第三条 知识产权归属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 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3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包括本协议所涉计算机软件的开发、 使用,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 分、完整、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2、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 关的署名权由甲方享有。除非甲方另行书面同意,乙方不享有该秘密 的任何权利。 第四条 计算机软件的登记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 行动,包括本协议所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注册、登记,以及 各项专利权的申请及登记(如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 产权。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 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以及本协议约定的相应的保密职 责。 2、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 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 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 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另行书面同意, 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 任何第三方(包括与所涉计算机软件开发、使用无关的甲方其他职 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 产权的行为。 第六条 竞业禁止 1、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 提供同类服务或进行竞争性软件开发、使用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 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2、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后,2 年内不得至与本协议 所涉计算机软件功能相竞争的研发工作的其他机构、企事业单位任职, 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独自、受聘、与他人合作等方式进行竞争性软件的 研发、使用。 3、乙方承诺,在自乙方离职之后至本协议所涉计算机软件相关商业 秘密因为他人的合法开发、发表、使用而进入公共领域期间,仍对其 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本协议约定之商业秘密或虽属于第三方 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 5 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得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无论乙方 因何种原因离职,均因承担此义务。 4、乙方主动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5、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包含了乙方离职后 需要承担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的相应补偿。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 计算机、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工具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 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 财物,包括上述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 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 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 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 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之 1-3 以及第六条之约定,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形要求乙方 6 承担不低于甲方已付乙方工资总额二倍以上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之 4 之约定,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 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 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 此所遭受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形要求乙方承担不低于甲方 已付乙方工资总额一倍以上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甲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 系并不予任何补偿。本条款与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以本条 款之约定为准。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1、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 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 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2、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 处理。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 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7 3、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4、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 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 下签字盖章为证。 (本页为签署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8
8 页
487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民事(劳动) 2011-02-20 10:14:45 阅读 21 评论 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发布时间:2009-8-2 16:49:4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3047 员工保密协议进入市场经济,时间是金钱;与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信息、市场客户、技术 秘密也是巨大的财富。这个财富我们称它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对企业性命交关。如果商业秘密被“扩散” 特别是被竞争对手掌握,无疑像人被被割断了动脉,不死也会大伤元气。于是,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和 专门的条款便成了用人单位保护商业秘密的必然选择。 什么是保密协议 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 事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也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 独签订保密协议。”因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 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 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而定。保密条款或保密 协议中应写明保密的范围、期限、员工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及员工违反保密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保密的期 限一般与劳动合同期相同,如长于劳动合同期,则长于合同期的保密期限一般通过竞业限制条款来约束 哪些员工要签保密协议? 单位可以与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定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其他员工不得签 订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 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 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承担违约金。 范例: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 同条例》和《***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 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 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 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 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 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 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 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 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 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 业务;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五) 脱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 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 料的交接工作; 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 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 资料的交接工作; 3.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 保密津贴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 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 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 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 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 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 名
3 页
510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保密合同书1
员工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保密合同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经营所在地:____ ________________ 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 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机密和其他商业机密等有关事项,签订下列合同条款,双方共同 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物质技术、业务信息等 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机密及其他商业机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 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 术机密或商业机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提供一 切必要的信息,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 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 术机密或其他商业机密信息,乙方认为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经甲方核实,并明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 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 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成果的,乙方亦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 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不成文保密规章、制 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必须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机密或其他商业机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 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 该项秘密的相关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 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其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在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受知悉 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 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订立保密协议的乙方,负有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 保密事项进行保密的义务。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经 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关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 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需在 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已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责任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 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 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工作 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 方已事先公开明确其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再与甲方生产、经营 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 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表、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无条件的将这些载体所 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 偿。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给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 记载着甲方机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在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 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原载体上秘密信息消 除。如果该秘密信息不可消除或复制,由乙方必须将载体归还甲方,甲方也无需给予乙方 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 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相关的函电 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业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 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 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无论加班是否在甲方所属场所内。 本合同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 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离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 分工资的行为,视为乙方被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 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理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 法院。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 元,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违约金支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 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 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上述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 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条 款的法律含义。双方确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自己违约行为负 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月____日 ________ 年_
3 页
479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 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 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 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 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 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 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第1页共4页 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 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 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 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 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 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 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 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 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 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 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 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 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 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第2页共4页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 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 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款要求乙方承 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 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 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_______ __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 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_________。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第3页共4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页共4页
4 页
480 浏览
立即下载
职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 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 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 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 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 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 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 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 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 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 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 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 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 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 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 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 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 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 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 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款要求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 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 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 _________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 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_________。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 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页
446 浏览
立即下载
重点岗位员工保密协议书
重点岗位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 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 密协议。 本协议所称的乙方,就是保密义务人,包括本公司以下职务的人员。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 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 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 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 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应届生求职季宝典 开启你的职场征 途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 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 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营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 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 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权属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所接触了解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 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作品、数据、资料、计算机软件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其所有权均属于 甲方享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利用这些数 据资料、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工作。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资料、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 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所有权。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 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 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 业秘密的行为。 第四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 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 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 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 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 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 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 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 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 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 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保密义务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经营相同或提供同类 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 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6、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 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 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甲方每月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经济补偿 200 元。 7、保密义务人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 动保密义务人的劳动岗位。保密义务人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违 约责任。 第五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保密义务人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二万元违约 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保密义务人的聘用关系。 2、保密义务人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保密义 务人还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 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 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 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 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 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 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 责任,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 义。 乙方保证,本人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了这个协议的各项条款,并有能力按照协议的条款执 行。 第九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劳 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3 页
414 浏览
立即下载
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 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与财务有关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之商 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与财务有关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 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 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 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1)与财务有关的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财务人员所涉及的相关战略 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 产品价格、材料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 名单、合作合同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 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 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 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 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2)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以及现金、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应收应付数据、收款情 况、员工薪资、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 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3)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协议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 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 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 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 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 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 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甲方商业 秘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甲方商业秘密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 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删除消除原载体上的商业秘密信息,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 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乙方承诺,在其在职期间和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 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 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 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2、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财务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 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 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 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 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 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 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 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 120%)。 5、本条第 1 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 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四、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 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 元,并将此项 目每月所支付金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 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 3 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4、本协议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 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5、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任意一条条款,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为乙方违反了本协议 之保密责任义务。 2、若乙方离职后,新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保密责 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新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 协议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4、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 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一次性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在公司年保密费 3 倍的违约金。 3))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4)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 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 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5、本条第 2 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 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七六、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 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如果在乙方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由于乙方的 个人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效,乙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依然适用上述规定。 九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 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3 页
475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协议(通用版)
合同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通用版) 甲方基本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男/女) 通讯地址: (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 劳动合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保密和竞业限制事宜进 行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定义 第1页 共5页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不为公众所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 有实用性的记载有甲方或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和资料的各种载体(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磁盘光盘 实物)所记载的所有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 经营状况:市场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 报告、商业合同和文件、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市场占有情况、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单、产品成本、 交易价格、利润率、投标底价等等; (2) 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帐簿、会计报表;审计和评估报告;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方案; 公司的盈亏状况;银行帐号及存款等等; (3) 技术状况: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产品设计、制造方法、以及计算机 软件、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等等; (4) 人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档案资料;公司内部重大人事变动;重要管理人员的个人信 息招聘裁员计划等等; (5) 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收购、兼并、合并、清算、破产、分立 计划;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行动;或未公开审理的诉讼、仲裁;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计划、活动安 排等等。 第二条 保密制度 1、为保障商业秘密得到实际的保守,甲方实行以下管理制度:(1) 甲方可对揭发、检举、指证泄密 人员的员工视情况给予 元人民币(大写: )奖励,对于为公 司挽回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 元人民币(大写: )以上的奖励; (2) 甲方对所有原始技术资料及对外合同、协议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并有权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定 期清查及检验; (3) 甲方授权行政总监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或法律强制所要求必须披露外,或者有关保密资料已由其他途径(不包括 由甲方所导致或甲方允许披露的情况下)进入公众领域外,乙方自受甲方聘用之日起,及至日后的任 何时间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乙方同意对本协议所定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许 可不得将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和掌握的保密资料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无论这种提供和泄露是 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亦无论是故意或过失。 (2) 乙方承诺除因完成甲方的工作需要或善意履行甲方的工作义务外,不得使他人接触、获取、使 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第一条所定义的范围,下同),即不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或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 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复制或公开、不借阅或传阅、隐藏记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印刷材料、软盘、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载体形式)。 (3) 乙方除应对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甲方之保密资料负严格保密之责任外,还应采取合理之必要 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负责管理的部门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保密资料。 第2页 共5页 (4) 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 乙方不得违反甲方保密规定,取得或接触按其级别和职权不应当取得或接触的保密资料。 (6)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在甲方内部更换工作岗位或不在甲方任职时,乙方应立即将甲方保 密资料(包括原件、复制件、拷贝磁盘、电子版形式的保密资料)全部返还给甲方,而不得以任何形 式保存甲方的保密资料,亦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利用甲方保密资料。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人员或部门 进行专项交接后,方可办理转岗或离职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离职前三个月开始进行调岗等脱密 措施,乙方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接受甲方的脱密安排。 (7) 乙方在离开甲方后,不得将其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了解、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泄漏给任何 第三者,除甲方指定专人外,也不得向甲方内部其它任何人员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 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因乙方调离、辞职、被辞退、开除而解除。 (9) 乙方在受聘期内编制的、使用或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往来 书信、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模具或样本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须在甲方的要求下 在任何时候及在受聘期完结时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与副本)、模具和样本交还甲方,乙方不得保留 上述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第三条 竞业限制条款 1、乙方认识到任何本合同约定商业秘密的泄露,或者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获知该等信息,会对甲方的 竞争力造成重大的损害。因此,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及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后 年(下称“竞业限制期限”)内,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此项限制,乙方不得从事以下任何 一种活动:(1) 亲自或代表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干预甲方业务; (2) 亲自或作为成员、股东、顾问、代理、受益人、委托人或通过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直接或 间接为甲方任何目前的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工作或与之共事; (3) 亲自或作为成员、股东、顾问、代理、受益人、委托人或通过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直接或 间接参与、受益于任何与甲方业务相同、相似或竞争的业务; (4) 亲自或代表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与甲方争夺客户、合作伙伴或投资者; (5) 亲自或代表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夺取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上游产品或服务供应者; (6) 以任何方式诱使其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2、乙方确认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的所有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甲方具有唯一所有权。乙方保证在任何 时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甲方相竞争业务领域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甲方就乙方承诺的本条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乙方离职时向乙方支付 合理的经济补偿。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甲方一般于每月 日前向 第3页 共5页 乙方按月支付补偿金 元人民币(大写: )。该补偿金从乙方 正式离职之日起一直支付到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的最后一个月。乙方拒绝受领经济补偿金 不免除其依照本条规定应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竞业限制期限内解除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甲 方放弃对乙方竞业限制的书面声明送达乙方时,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解除,甲方有权停 止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 重点岗位人员 根据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甲方重点岗位的技术人员需与甲方另行签订专项技术保密协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论是故意或疏忽、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而致使甲方的商业秘密泄漏或公开,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除采取扣发乙方的工资、奖金、提成等措施外,还可要求乙方赔偿,直至补足 甲方的实际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全部费用以及主张权利 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六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按如下争议解决程序处理: (1)甲乙双方将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工会组织、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 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协商解决。 (3)若任何一方不愿或未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 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若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该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保密协议的变更及其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书》的附件,构成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有关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 部分。双方对本协议进行变更的,应另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4页 共5页 第九条 保密合同的生效与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第5页 共5页
5 页
458 浏览
立即下载
公司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与 公司 之 保密协议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拟进行全国股份转让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方拟聘请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在项目中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推进挂牌(含持续督导)服务; 3、乙方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主办券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为了项目之目的,双 方将互相提供某些保密信息。 鉴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 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披露方”)已经或将要向对方(“接收方”)提供的,与 披露方或项目有关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非公开性、保密性或专有性的所有信息: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对披露方具有经济利益或一旦未经授权公布会对披露方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3)披露方已对其采取保密措施。 2、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文件:现有的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知识产权、项目策划、广告创意等方面的资料,与 披露方制作工艺技术有关的概念、模型、数据、记录、图纸、以及技术经验等资料; (2)经营资料:现有及正在开拓、洽谈的客户名单,商业合同、价格标准、往来文书、会议记录、信息 资料、设计稿样、招投标文书等资料; (3)市场资料:市场占有情况、市场营销计划、经营策略、市场分布、营销机构分布、客户分布情况及 第1页共7页 相关计划、分析报告等资料和情况; (4)财务资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始财务报表及根据相关要求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凭证; (5)人事资料:关于人事、劳动、薪水以及奖金等领域的情报、规则、计划等资料; (6)虽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信息。 3、 保密信息可以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提供。即使披露方未在披露材料上注明“保密”或未在披露 过程中提示“保密性”,对于保密信息的内容,接收方均有义务保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对保密信息应采取与接收方对其自身保密信息相同的保护手段和注意程度(但无论如何不 得低于合理限度的注意程度),以避免未经授权使用、散布或公开保密信息。 2、接收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项目有关的用途。未经披露方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 三方(第三方包含接收方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工作人员)披露。 3、尽管有上述规定,接收方为了与项目有关的目的,仅可以向有知悉必要的联营机构或各自的董事、 监事、高管、雇员或咨询顾问(合称“代表”)披露保密信息,但前提是,接收方应向该等代表提示保密 信息的保密性,并确保所有代表遵守至少与本协议规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如果上述代表出现泄密行为, 接收方均应承担责任。 第三条 例外 1、本协议不要求接收方对下列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该信息之时,该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 (2)并非由于接收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的原因,该信息进入或已经进入公开领域的; (3)该信息是接收方从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该信息是接收方或其代表独立开发的。 2、如果政府机构、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或类似机关,或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披 露保密信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接收方可以遵守该等要求。但接收方应在切实可行并且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给予披露方及时的书面通知。 第四条 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披露方保证其有权向接收方提供保密信息,其提供的保密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或知识 产权。 第2页共7页 第五条 无其他权利或义务 1、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始终是披露方的财产。除了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之外,接收方不因本协 议而获取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2、本协议或其履行不构成任何一方与另一方就项目达成任何协议的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均被视为该方违约(该方被称为“违约方”),违约方应依 法赔偿给守约方因该等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 第七条 生效与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2、接收方的保密义务截至保密信息被公开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时间为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法律)管辖 与解释,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2、对于因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自 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法,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本第八条规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 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通知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按以下联系方式用传真发出或以快递方 式发出。如果该等通知或通讯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于发件人传真机生成了发送成功的确认时视为送达;若 以快递方式发出,则于邮件寄出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2、本协议双方的寄送地址及传真如下: 甲 方: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第3页共7页 邮 编:【 】 传 真:【 】 电 话: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中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时,该方应在变化发生之日起 3 日内通知另一方。 如逾期未通知,则另一方依据本条规定向上述地址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将被视为已送达。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中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2、本协议对双方及其权利义务继承人均有约束力,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者变更应由双方以书面方 式进行。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4、本协议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则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完全有效, 如同并未包含任何不合法、无效的和不可执行的条款一样。 5、任何一方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对该权利或救济的放弃,任何权利 或救济的放弃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 6、本协议构成了双方之间就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宜达成的全部和唯一的协议和约定,并取代其先前达 成的所有书面和口头的协议、讨论和约定。 7、本协议应签署贰份原件,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司公章: 第4页共7页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公司公章: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5页共7页
6 页
464 浏览
立即下载
公司间保密协议书
编号:_______ 保 密 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寻求企业的发展,需要相互透露彼此的相关机密信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就技术、商业秘密的交换等保密事宜, 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1. 协议宗旨和目的 为确保甲、乙双方在产品开发合作过程中,为避免相关信息被擅自使用或为第三方非法获悉,而 损害双方利益,特订立本保密协议,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定义 2.1 商业秘密是指为一方公司所有或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 性并经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指任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提供给予对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与合作目 的有关,且经披露方以机密或类似用语标示之技术、方法、制程、程序、设计、文件、样品之技术信 息,及业务策略与计划、客户名单或其它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营产品之商业信息等一切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文字符号、图画照相、录音录像或电磁记录等方式呈现者) 双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它应予保密而向对方透露的相关信息。 2.2 以下信息非本协议所指之商业秘密: 信息被披露给对方之前,即己进入公众领域,随时可被公众知悉;或在被披露之后非因接受方的 过失而进入公众领域;或接受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信息在被披露之前即己为接受方所知悉或 持有。 2.3 信息在下列情况下,不应视为进入公众领域: 2.3.1 信息接受方或第三方在信息被披露前所持有的信息仅包含被披露信息的概要; 2.3.2 公开文献上仅以概略方式描述该信息,不足以呈现该信息之详细内容。 第1页共5页 3. 保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能影响甲、乙双方合作的产品技术、商业秘密等信息: 3.1 以有形载体形式为载体所承载的产品设计、程序、技术指标、测试数据、电路图、流程图、算法 等技术资料信息; 3.2 涉及双方的客户名单、存货及货源情报、价格、营销策略、市场和销售情况等商业信息; 3.3 如所提供的信息是无法或难以用文件等有形方式表现时(如口头或视觉检视等),披露信息 的一方应在信息被披露之日起 60 日内需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确认该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获 悉信息的一方亦可以请求披露方在 60 日内答复,以确认该信息的性质。如通知或答复该信息为 商业秘密,则自该通知或答复被送达对方之日起,亦需按本协议执行。 4. 保密期限 接受信息的一方就本协议所负的保密义务自接受之日起五年内均为有效。 本协议所设立之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对甲、乙双方均有效。 本协议适用于协议签订前一方己披露并明示应予保密之信息。 5. 保密责任 5.1 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对属于本协议第 3 条约定范围内的各种信息,负有保守 秘密的责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外泄,保证对方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不受侵犯、合法权益 不受损失。 5.2 未经另一方许可,不得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不得为自己复制或为第三方复制上述 信息,或者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介绍、披露、出示、提供上述信息。 5.3 双方保证只在本协议范围内使用上述信息,并保证不向与合作项目无关的本公司其他员工透 露该信息。 5.4 双方保证,对于所有因工作关系而可能获知对方技术商业秘密的本公司员工,在向其透露秘 密之前,均须与之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要求其员工对该合作项目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泄露, 或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使用该信息。 双方在该保密协议书签署后,将各自公司涉及的员工姓名及职务等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5.5 任何一方如发生对对方的商业秘密有遭误用或侵占等情形时,另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 第2页共5页 方。 6. 商业秘密的使用及相关权利的授予 6.1 双方保证只在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范围内,使用获悉的对方技术商业秘密。 6.2 获取信息的一方不因本协议而取得对方所提供之商业秘密的所有权、技术专利权、著作权及 其它与该信息相关的任何权利。 7. 商业秘密载体的归还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终止或自收到另一方请求归还商业秘密载体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 将其所获悉之商业秘密的全部原始载体及有关复制资料归还对方,并出具经其主管负责人员签字 认可的表示己按本条款规定办理之证明书。 8.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 8.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8.2 本协议所称的一方违约,即包括其职员违反保密协议义务的情形,其职员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视同其该一方对本协议的违反。 9. 免责条款 一方依照人民法院的命令或国家有关法令的规定,必须将接受之信息向外披露时, 免于承担违约 责任。收受信息的一方知悉此类情况有可能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为对方采取相关法律行为, 争取合理的处理时间,并予以协助。 10. 法律适用、管辖法院及争议的处理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 本协议发生争议时, 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页共5页 11. 声明条款 11.1 披露信息的一方对商业秘密的提供形态及质量有决定权。 11.2 披露信息的一方对信息的正确性、性能表现、商业可行性或特殊用途的适用性等不负保证责 任。披露信息的一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商业秘密属于其所有,并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 识产权及技术信息等。由此而导致的侵权责任由披露方承担。 11.3 一方不行使依据本协议任何一项条款可以行使之权利,并不表示其放弃依据其它条款可 以行使之权利。 11.4 一方放弃行使基于另一方之某项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权利,并不表示其放弃对其它较 早、同时或后来发生的其它法律权利的行使。一方对任何一项法律权利的放弃,应以其公司的名 义声明,应由其被授权代表,以书面方式代表公司签名,。 11.5 本协议书中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之便利而加注,对本协议书各条款不具解释或补充作 用。 12. 协议的部分无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被依法认定无效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应由双方 商定,以最接近协议签订时双方真实意向的合法有效的条款取代。 13. 其它 13.1 本协议书的修改需经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签署进行。 13.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13.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3.4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第4页共5页 甲方: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职务(称):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职务(称): 年 月 日 第5页共5页
5 页
502 浏览
立即下载
商务合作双方保密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 商务合作双方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建立商务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商务合作,经友好 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 式提供给另一方(乙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成果、客户信息 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 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 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 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 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 现终止,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甲方,并不得保留任何保密信息的 复印件。 3.如果乙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协助 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乙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 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 如保密信息因乙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第1页共2页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 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 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 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条款:本协议涉及到双方义务,在协议终止后依然有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页共2页
2 页
449 浏览
立即下载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编号:________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 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 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 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 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 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 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 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 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 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 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 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 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 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 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 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 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 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 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 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 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 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 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 第1页共3页 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 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 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 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 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 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 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 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 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 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 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 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 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 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 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 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2页共3页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签署日期: _____年___月__日 第3页共3页
3 页
421 浏览
立即下载
外贸公司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 外贸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 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 家相关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合作伙伴信息、国外客户信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 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 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合作伙伴信息指与甲方在业务进行过程中有合作关系的公司或个人,比如船公司、货代公司 以及海关等政府机关。 3、国外客户信息是指与公司发生实际业务往来的国外客户的信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合作商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 交易相对人资料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中对外 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 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保密义务人应提高保密意识,防止过失泄密。 第1页共3页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 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 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向不承 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 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 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 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文件材料带出公司之外,如遗落洗手间,如无使 用价值的纸质文件需及时碎掉。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 大,并及时向自己的上级主管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等交还公司。 5 、甲方要求乙方对自己的薪资待遇保密,不得将薪资待遇与公司同事讨论;除了职工本人、财 务以及公司直属领导外,其他内部员工不能知晓自己的薪资待遇,否则按泄露公司内部机密处 理。 6 、节假日加班者,应在离开办公室时将门窗锁好,切断电源;在公司规定的来访时间接待私 人访客,不得擅自将私人访客带入集中办公区域;离开办公室时应将自己的贵重物品、文件柜 和抽屉锁好。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公司解除保密需求。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做任何相关补 偿;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 方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做任何相关补偿;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 第2页共3页 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 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 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公章): 乙方(签字印鉴): 第3页共3页 年 月 日
3 页
455 浏览
立即下载
上一页
1
2
...
83
84
85
...
311
312
下一页
跳到
页
热门推荐
员工晋升考核管理办法
1108 阅读
5 页
企业人效提升-人力资源盘点及人力成本分析
21053 阅读
3 页
人力资源部年度工作总结及规划
850 阅读
17 页
HRBP工作手册
937 阅读
14 页
【模板】岗位等级任职资格标准
921 阅读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