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员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且为甲方员工,因工 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 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甲方因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而对乙方的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产品同类的产品; 2、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3、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的产品; 4、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二、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 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 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 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 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 述信息谋取利益。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2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 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2 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 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在与甲方离职后 2 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 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 甲方其他成员。 5、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 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月度平均工资的 80%。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 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 25 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 有关方面提存。 6、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7、乙方应于每月 20 日前告知甲方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 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和向乙方邻 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额 为乙方离开甲方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 倍。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 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争议一方或双 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其他 1、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制造方 法、产品材料构成、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 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 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 策、 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员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经甲乙 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年 月 (盖章) 日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自接受在 公司任职之日起,将严格遵守上述《员 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之规定,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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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 ___ 乙方为甲方聘用员工,任职期间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 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甲、乙双方根据 《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甲方拥有或获得的与甲方业务有 关、具有商业价值、目前尚未公开且甲方认为需要保密的所有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各项文 件等。签订本协议代表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1.保密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 艺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 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 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2.保密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 本、负债情况、重大诉讼、谈判底线、标底及标书内容、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3.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以及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 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属于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范围。 (注:上述商业秘密为一般性列举,实际签订协议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增减、修改。) 第二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期间为 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形成劳动关系的期间为准。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 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满、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 职、除名等。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在甲方要求 的范围、程度内合理使用并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 保密职责。甲方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直接采取合理的 措施,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甲方商业秘密被第三方非法使用或泄漏。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带离工作岗位。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等任何方式和途径 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接触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员工)接触、知 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4.乙方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 5.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组织兼 职,也不得组建或参与组建、参股上述组织,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 离职后的保密。 1.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离职(包括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时,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 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 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 2.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仍对甲方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 密义务,且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商业活动或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 中成为公开信息为止。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第五条 年 月 日止。 根据乙方涉密程度,在乙方离职前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该竞 业限制协议另行签订。 第六条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调离涉密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置措施。 2. 乙方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3.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采取上述处理措施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 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九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 的法律含义。 第十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 分。本协议与《劳动合同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签字盖 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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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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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名称:XX 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姓名: 法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身份证地址: 电话: 现 住 址: 传真: 联 系 电话: 鉴于: 1、甲方拟实施《XX 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员工激励方案》(以 下简称“《激励方案》”),对符合资格的员工进行激励。 2、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已经签署《声明书》,同意并接受《激励 方案》的内容,并愿意在自身符合《激励方案》的情况下,按照《激 励方案》的内容与条款享受相应的激励待遇及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3、乙方已经(或可能)知悉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重要商业秘密或 者对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乙方特作出 本保密与不竞争承诺,作为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在符合资格 的条件下享受《激励方案》中相应激励的对价。 基于上述,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 平、诚信的精神, 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双方确认, 1 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含 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同类的营业; 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离职, 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两年后的次 日止),乙方不得到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竞争关 系的单位就职。 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离职 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 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两年后 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甲 方(含甲方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 司有竞 争关系的企业。 4、 无论是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任职期间还是自 该等公司离职后,乙方对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关联公司工作 期间知悉的以口头、书面、图形或以电子、电磁或其它记录或贮存的 媒介形式体现的文件、数据、图表等资料,以及一切软件版权、专利 发明等其它知识产权或财产权应予以保密,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业务计划、研究、开发和调查资料; 2、 用户手册、员工手册和所有其他培训手册及产品政策手册; 2 3、 营销战略、客户档案和信息; 4、 合同、协议、员工聘约,包括口头或书面涉及的或正在履行过程中 的; 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乙方自己获知的或被告知的从性质和内容上能 够合理预见属于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其他信息或资料; 6、 根据乙方的认知能力足以预测到的甲方现行或未来经营可能延伸到 的领域对上述保密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应用。 7、 属于第三方但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关联公司承诺保密或负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甲方承诺 在乙方于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任职期间或自退休后,按照《激 励方案》的规定在乙方符合资格的条件下给予乙方相应的激励,作为乙 方承诺保密与不竞争的对价。 甲方给予乙方的激励,按照《激励方案》及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的 规定执行。 鉴于前述对价关系,若乙方的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因任何原因被认 定为无效,乙方基于《激励方案》所获得的收益须全额返还给甲方(除 3 非甲方书面免除乙方的返还义务)。 二、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 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对于按照《激励方案》已经获得的权益还未行使的,乙方 无权再行使;对于乙方已经的权利或获得的利益,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全 部追回。 第二,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含分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 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可要求乙方同时履行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 3、乙方造成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①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含分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因乙方的违约/ 侵权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 /侵权行为 导致甲方(含分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销售数量下降,其 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服务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 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 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侵权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 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③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因调查乙方的违约/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 4 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的保密及不竞争义务自行终 止: (1) 非因乙方违约/侵权行为所致,乙方所掌握的甲方及其关联 公司的所有重要商业秘密均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 及其关联公司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均已终止经营,又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 的人。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 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若出现本协议内容与甲乙双方曾签订的其他协议存在矛盾或不一 致之处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 5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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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 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 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 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 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 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 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 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 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 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 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 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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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程序员保密协议-湖南甲骨文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IT程序员保密协议-湖南甲骨文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湖南甲骨文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IT 程序员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湖南甲骨文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 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 需要保密的信息: 1.1 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提供给甲方注明为保密的信息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 数据、信息、协议、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都是保密信息。本保密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 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等。 1.2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 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 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 1.3 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 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 知识产权。 1.4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 (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 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1.5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 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 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 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 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诉讼途径解决。 2. 任职期间保密责任 2.1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 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 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2.2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 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2.3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 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 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2.4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 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 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2.5 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 a. 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 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b. 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甲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 者。 c. 甲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 3. 离职后保密协议 3.1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 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3.2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 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3.3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 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 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3.4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3.5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 第 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 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4. 法律约束及其它 4.1 本保密协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适用法律管理和解释。签约双方均同意任何有关本 保密协议的争议都无条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本协议 不说明甲乙双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关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 伙伴协议。 4.2 本保密协议签定后立即生效,但对于以下情况签约双方都不负担责任: a. 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发布的信息; b. 非甲方错误导致的信息公开; c. 在发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 d.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 e. 由乙方在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开的信息。 4.3 本保密协议终止条件: 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一方(前者)发现并通知另一方(后者)后,后者于三天内没 有能够改正。 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面 的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 4.4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 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 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4.5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 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 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4.7 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该部分将从被认定时失效。同时 甲乙双方应同意: a. 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 b. 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甲方: 日期: 盖章: 签字: 乙方:湖南甲骨文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日期: 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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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it类范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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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XXXXXX 有限公司 YYYYYY 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为进行业务合作计划(“本计划”),双方可能将相关机密信息揭露或提供 予对方。为保护双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 经双方商议后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一、定义: (一)机密信息: 本同意书所称“机密信息”系指: (1) 甲、乙双方于合作、合力期间,包括双方初始洽商及其后之各阶段(下称”合作期 间”)所产出的任何成果;及 (2) 合作期间任一方当事人因合作业务上之需要,要求他方所提供与他方有关之任何形 式信息,包括技术图面﹑报告﹑窗体﹑程序、记录﹑函件、内部讯息,以书面或电子媒体 (如软硬盘﹑电子邮件﹑因特网)或任何其它与他方有关具有机密性意义之意思表达等形式之 文件数据或信息;及 (3) 任一方当事人所研究或开发之信息,或任一方当事人于本合作期间因与他方之合作 关系所创作、开发、收集、取得、知悉他方或他方关系企业所有之一切商业上、技术上或生 产上尚未公开之秘密,而不论其是否为(1)他方或其关系企业所自行开发、(2)以书面为 之、(3)已完成或需要再修改、(4)可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或电路布局权等智能财产 权。 前开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 经营计划、产销计划、采购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定价计划、市场分析与竞 争对手分析、模具图式、开发中产品、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制造程序、制造方法、产品 配方、产品规格、契约内容、不符专利要件之发明或创作、申请专利前之发明或创作、专门 技术、人事薪资资料、未对外公开之财务报表等。 (2) 生产方法、行销技巧、采购数据、成本数据程序、财务数据、顾客数据、供货商或 经销商之数据,及其它与公司营业活动、方式有关之数据。 (3) 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各发展阶段之计算机软件及所有相关文件。 (4) 发现、概念、构想、产品规格、流程图、制程、流程、模型、模具、半导体芯片及 专门技术。 (5) 任一方当事人依约或依法令对第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的机密信息。 (6) 其它经任一方当事人标示秘密、限阅或其它同义字样之信息。 但下列任一信息非属本保密同意书所规定之机密信息: (1) 一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该方所知悉或成为 公开信息者; (2) 非因一方之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3) 经机密信息所有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4) 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一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对方企业之机密 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 (5) 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 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他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二)保密期限: 本同意书所称“保密期限”系指合作期间,包括自初始洽商、计划、至执行合作之任务(无 论完成与否),迄该机密信息丧失其机密性或收到机密信息所有方书面通知解密其中较早发 生之日止。 二、 所有权归属: 甲、乙双方同意,于双方合作期间,各阶段形成或产出之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因与双 方之合作关系所产生或创作之构想、概念、发现、发明、改良、公式、程序、制造技术、著 作、或机密信息等,无论有无取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或光罩权、集成电路布局权 等智慧财产权,其相关权利与利益均归创作或开发之一方所有。于合作关系结束时,任一方 当事人应将他方所提供之所有数据、信息及已未完成之产出交还他方;且于保密期限内,除 为执行双方合作之任务之目的外,任一方当事人于任何场合不得对第三者引用或使用属于他 方之相同或类似之成果。 三、 保密义务: (一)任一方当事人同意如因他方之要求或指示必需至他方处所进行任何工作,应遵守他方 所有行为规范及任何管制规定。 (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他方相关之机密信息按以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之较高标准,采取必要 且适当之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1)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 (2)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 (三)双方当事人同意对因执行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他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 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一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 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但一方之在职员工、代表 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该当事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 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四)一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 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该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 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该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五)除为履行双方合作之任务外,任一方当事人亦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使用该 机密信息。 (六)任一方当事人应将他方之机密信息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 (七 )任 一方 当事 人未 事 先 取得 他方 之书 面同 意, 不得 逆向 解析 ( reverse engineer 、reverse assemble 或 de-compile )他方之机密信息。 (八)任一方当事人了解他方之机密信息亦受著作权法暨相关法令保护,并同意在不违反双 方合作之目的下,依各该相关法规规定使用之。 四、 他人机密信息: 甲、乙双方于合作期间,决不非法引用或使用任何其它公司所拥有之机密信息。甲、乙双方 并分别保证不将他人未合法授权之智财权或机密信息揭露予他方,或唆使他方使用;他方当 事人于不知情之情形下使用上述由任一方当事人所提供他人之非法机密信息,如有任何争议 或诉讼发生,提供非法机密信息者应负完全责任。 五、文件所有权: (一)所有记载或含有机密信息之文件、数据、图表或其它媒体之所有权皆归提供或揭露之 一方当事人所有。 (二) 任一方当事人于本保密期限届满时,除私人用品外,应将其所有记载或含有他方相 关机密信息的笔记、数据或图表等各种文件全部返还予他方,不得保留任何正本、复印件、 副本或抄本,并应彻底销毁该等机密信息之电子文件,不得留有任何形式之备份。其经他方 请求返还时,亦同。 六、违约: 任一方当事人如违反本同意书之各项规定,他方除得据以终止本同意书及/或双方于合作期 间之合作关系外,尚得请求违约之一方赔偿他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 七、任一方当事人并不因本同意书之签订而将其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 (电路布局)权或其它智能财产权授权予他方。本同意书之签订并未在甲乙双方之间创设诸如 代理、聘雇或合伙之关系;同时亦不表示当事人之间承诺开始进行或于未来从事任何技术上 或商务上之合作、计划或交易。 八、 如任一方当事人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他方之机密信息时,应即通知他方并与他方充分 合作以利他方阻止及/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及/或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 九、 任一方当事人,非经他方事前之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同意书下之权利及/或义务之全 部或一部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同意书亦拘束任一方当事人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十、 本同意书所规定之机密信息系专属于揭露之一方所有,该揭露方得随时要求他方返还 之。于前述情况,他方应自费将该机密信息之原本、复印件或复制本如数送交揭露方之主营 业所或其指定之其它处所,或依揭露方之指示自行将该机密信息销毁,并于销毁完成后立即 出具切结书声明且保证其完成销毁情事。 十一、任一方当事人应赔偿其因违反本同意书而致他方所遭受之一切损失。任一方同意因其 违约将造成他方不可回复之损害,且系属日后有不能强制执行或有甚难执行之虞,他方得声 请假扣押、假处分或其它保全程序以维护其权益。 十二、本同意书于保密期限之规定内,不因甲乙双方之委任契约或合作关系终止、撤销、解 除或无效而失其效力。 十三、本同意书部份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者,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效力。 十四、本同意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法(冲突法除外)为准据法,关于本同意书或因本同 意书而引起之纠纷,甲乙双方应依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案件提交时其最新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所有仲裁费用由 败诉方承担。 十五、本同意书构成当事人间之完整合意,并取代双方关于本同意书中所规定之机密信息所 有存在于签约前之书面或口头讨论、通讯、保证或说明。本同意书之修改须经甲乙双方书面 同意始得为之。 十六、本同意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以下无其它条款】 签约方: 甲方 xxxxxx 有限公司 乙方 yyyyyy 有限公司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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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保密协议及竟业禁止协议(1)

餐饮保密协议及竟业禁止协议(1)

XXXXX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保密协议及竟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范围和载体 (乙方在甲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 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围和保密义务如下: 1、 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以任 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各种载体的电子信息等 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均不得将甲 方的技术、商业运营方法、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公司运作方法、公司机密 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3、 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 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策划文案、网站制作、网 站技术资料、网站数据、营销方法、运营模式、网站规划、项目计划、项目组 人员构成、营业额、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4、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 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 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5、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 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6、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乙方的保密义务基于其对甲方忠实义务的要求。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履行 以下义务:   (1)严格产品加工配制技术,防止泄露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离开甲方之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 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   第三条 泄密行为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   (2)向公共场合发布、提供保密信息;   (3)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服务或牟利; (4)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披露保密信息。 第四条 不竞争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 2 年以内,非经甲方董事会 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 人、顾问等;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 1 年以内,不得抢 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 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火锅,驴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其合法权 益的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承担的前款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违约的实际损失,包括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 构评定的保密信息的价值及评估费用、调查费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 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权利。 以上责任应有董事会协商解决 一、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 , 依法申请仲裁。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 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 务。 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2、本协议被视为是甲方《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 的效力。本协议中如有任何与《劳动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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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保密协议及竟业禁止协议

餐饮保密协议及竟业禁止协议

XXXXX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保密协议及竟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范围和载体 (乙方在甲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 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围和保密义务如下: 1、 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以任 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各种载体的电子信息等 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均不得将甲 方的技术、商业运营方法、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公司运作方法、公司机密 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3、 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 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策划文案、网站制作、网 站技术资料、网站数据、营销方法、运营模式、网站规划、项目计划、项目组 人员构成、营业额、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4、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 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 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5、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 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6、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乙方的保密义务基于其对甲方忠实义务的要求。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履行 以下义务:   (1)严格产品加工配制技术,防止泄露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离开甲方之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 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   第三条 泄密行为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   (2)向公共场合发布、提供保密信息;   (3)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服务或牟利; (4)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披露保密信息。 第四条 不竞争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 2 年以内,非经甲方董事会 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 人、顾问等;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 1 年以内,不得抢 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 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火锅,驴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其合法权 益的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承担的前款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违约的实际损失,包括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 构评定的保密信息的价值及评估费用、调查费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 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权利。 以上责任应有董事会协商解决 一、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 , 依法申请仲裁。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 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 务。 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2、本协议被视为是甲方《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 的效力。本协议中如有任何与《劳动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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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薪资保密制度

公司员工薪资保密制度

员工薪资保密制度 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盈利与发展积极提供贡献 的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气与 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起见, 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个人薪资信息是公司与个人劳动契约之机密性讯息,任何人不的打听、 议论他人薪资,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第二条 公司有关薪资保密之相关规定: 1 不盗取、拷贝、阅览公司有关薪资之资料、文件。 2 不将个人之薪资收入情况告知他人。 3 不将个人年终奖及业绩服务奖发放情况告知他人。 4 不向他人咨询个人所发薪资及奖金之计算方式(可向人事薪资作业人员咨 询)。 5 不探询他人之薪资收入情况。不探询他人之年终奖及业绩服务奖发放情况。 6 不参与有关薪资之议论,对薪资泄密者主动检举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三条 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人员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 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同情的精神。 第四条 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 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罚则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情 事,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扣发 1/4 年终奖金。 3.吐露本身薪资者扣发 1/2 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发年终奖金。 4.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 1/2 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职处分。 第五条 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 论。 第六条 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研讨并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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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竟业禁止协议

保密与竟业禁止协议

保密与竟业禁止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省市的 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释义 1、商业秘密是指为甲方所拥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 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 第1页共5页 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在参与甲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知悉的 所有信息。 2、技术秘密是指不为甲方所拥有、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 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3、竞业禁止是指乙方未经甲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 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或相似的业务。 4、第三人指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第二条 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市场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 策、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 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 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 流资料、诉讼资料等。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指标、数据 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 样品、技术档案、相关函电等。 第三条 保密范围 1、乙方在甲方任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 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任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 3、乙方在任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4、乙方在任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从事的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 人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第2页共5页 2、甲方保证采取谨慎、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商业秘密及技术秘 密被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泄露。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在任职期间使用的任何知识产权均与第三人无关, 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2、乙方保证采取谨慎、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甲方的商业秘密及 技术秘密被泄露。 3、乙方承诺在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 无条件的保密义务。 4、乙方在任职期间未经甲方股东大会同意,乙方不得利用职务 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 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企业 或是与甲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任职或者担任顾问,也不得支持亲属 或通过他人担任类似职务而获利。 5、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 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6、乙方不得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甲方的商 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7、乙方不得违反约定或者违反甲方有关保守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8、乙方应严格遵守《刑法》、 《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反不正 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的规定。 第六条 期限 1、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限为在甲方任职期间内。 2、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 密被公众知悉之日止。 第七条 保密及竞业禁止补偿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薪酬中已经包含了保 第3页共5页 密及竞业禁止补偿,甲方无须再向乙方另行支付该等性质的款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条款即视为违约。如该 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如该违约行为 还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约方应单独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 1 款的约定,乙方应承担由此造 成对第三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造 成甲方的损失,还应对甲方进行赔偿。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对第三人承 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 4-8 款的约定,乙方需一次性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 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该损失既包括直接经济损失,也包括间接的 可得利益的损失。如该行为还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乙方应单独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4、若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 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该情形,并赔偿甲 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则构成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 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 金。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 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按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 址或 e-mail 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或 E-mail,应 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 第4页共5页 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加以约 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5页共5页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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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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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规定 鉴于员工在公司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接触或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为明确员工 的保密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双方确认,员工承担保密义务的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制造 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 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 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薪酬制度及规则、 员工个人薪资信息、员工人事档案、各类财务报表、涉及商业秘密的各类函电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或信息。 4. 公司申明的保密信息和公司要求员工保密的信息。 5.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关系接触或获得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公司有关的保密信 息。 二、保密义务 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承担以下义务: 1.禁止在公共场合讨论公司商业信息; 2.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商业秘密; 3.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4.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 协助任何第三人(包括公司单位内部员工)接触、获得公司商业秘密信息; 5.为公司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公司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 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也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 公司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公司单位; 6.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公司商业秘密信息; 7.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8.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复制件、磁盘、光盘等; 9.因工作保管、接触的公司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 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 报告; 1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 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员工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 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公司的商业秘密。 11.未经客户书面同意,不得分析样品研究其成分。 12.未经书面同意,不准对公司数据进行收集、处理(比如存储、修改、转移、屏蔽、删 除)和使用的。如有需要的,应完全遵守适用与个人数据保护有关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采取 法律要求的所有技术上及组织体系上的措施。 三、保密期限 双方确认,员工的保密义务自员工接触或知悉公司商业秘密之日起开始,至员工接触或 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非因员工原因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 员工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如员工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公司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 若因员工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标 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公司因员工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为开发、形成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员工的违约行为导致公司产品销售量减少的 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 益。 (3)公司因调查员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律师费、咨询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相关费 用,由员工承担; (4)因员工违约行为侵犯了公司商业秘密权利的,公司可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员工承担 违约责任;公司也可选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员工承担侵权责任。 (4)员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 有权立即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并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3.员工严重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 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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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信息披露告知书

保密信息披露告知书

保密信息披露告知书 鉴于 XXXXXXX(下称“XXX”)与合作客户************************(下称“客 户”)已建立了合作关系。XXX 知晓及参与 项目的员工知悉,所有 XXX 须遵守的保密义务,亦为员工须严格遵守的 义务。为此,XXX 特制作本告知书将该项目所涉的相关保密信息及要求予以明确。 客户与 XXX 就可能或实际发生的商业交易(下称“合作目的”)进行商讨和评估。 为实现合作目的,客户将向 XXX 提供由客户开发、获取或以其他形式占有的专有及保密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战略与经济信息及样品,均为保密信息。 1、对于客户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保密信息,XXX 同意: (1)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仅向为实现合作目的而需要合理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 (3)未经客户事先明确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4)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合作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 (5)未经客户书面同意,不得分析样品研究其成分。 (6)如客户披露的任何信息直接或间接涉及个人的信息(下称“个人数据”),XXX 均 应对该等个人数据严格保密。 (7)此外,XXX 应仅基于合作目的或客户事先书面指示的其他目的,对个人数据进行收 集、处理(比如存储、修改、转移、屏蔽、删除)和使用。XXX 应完全遵守适用与个人 数据保护有关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法律要求的所有技术上及组织体系上的措施。 个人数据应受上述与保密信息相关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2、该项目所涉保密信息的有效期为:自项目开始正式执行起算 年。所有知晓及参 与项目的员工均应遵守。项目结束后,应按照客户要求及时销毁项目资料。 本人清楚并知悉,上述所列 XXX 须对客户遵守的保密义务,均为本人须严格遵守的 保密义务,如因本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本人同意按照与 XXX 签订的《保密协议》的相 关约定进行处理。 签收人: 身份证号: 日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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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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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本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下简称“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雇员”)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 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 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 2.雇员承认,在其受聘于公司期间或之后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 处置或与公司竞争将给公司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公司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3.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 竞争。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 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 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竞争业务”:指(1)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2)与公司或其关联 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 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第二条 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 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 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 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 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 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 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 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 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 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 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 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它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 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 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 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 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通过临时限制令、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禁止令、 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 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XXX/上海]仲 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首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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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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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及履行地: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 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 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乙方对甲方著作权的侵犯或泄 漏甲方商业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及乙 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作品或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作品或成果的范围: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学术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音像作品、美术、计算机软件等。 作品或成果归属约定:自乙方进入甲方至离开甲方期间,出于本职或甲方任务,利用 过甲方物质技术资料等资源而产生的,或非出于本职而提交给甲方采用的,或乙方离开甲 方一年内创造的与原企业本职或与原企业任务有关的作品或成果,其著作权、专利申请权 及相关权利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异议。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以书面形式方 为有效。 保密约定 保密的原则与范围:乙方对在职或服务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的或取得的信息负有 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泄露与使用该信息。保密义务延伸至乙方在职或服务终 止之后。这些信息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销售计划、技术文件、软件、供销渠道、 客户资料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内容。 对署名权、名誉权的特别约定:鉴于甲方出于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可能对作者姓名 保密或某些成果或作品的作者认定较为复杂,对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属于甲方 的作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署名权、名誉权的处置,除非在进行该成果或作品创作前向 甲方要求过署名权、名誉权并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无书面许可的视为乙方未要求过署名权及 名誉权。 防止发表公开措施: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含有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商业 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文章、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有限范围内公开作品或 大范围公开作品的,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甚至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或部分是乙方本人 在工作期间直接或间接取得的成果。 间接侵权与保密措施:不使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 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 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责任向甲方或美 的集团科技与知识产权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 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不得带离甲方或泄漏给第三方。 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对以上的未显著标明违约金的任何违约行为,违约员工都应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 并继续履约。 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法规及甲方规章、惯例为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 以司法程序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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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劳动合同条例》和《***有限公 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 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 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 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 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 用和生产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 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 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 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 商业秘密;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5. 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 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 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 脱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 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 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 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 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 保密津贴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 ____元; 2. 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 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 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 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5.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 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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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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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 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公司其他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 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 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 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 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 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 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 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 元扣 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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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业员工保密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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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谅解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章程》 《保密 守则》及其他公司文件中的保密规定。 二、 签署本合同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章程》《保密规则》和 甲方其他文件中规定的保密制度。 三、 乙方明确了解: (一)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乙方处于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 之后,也不论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是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对甲方的保密 义务是永远的。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经因为非乙方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 乙方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自己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 让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二) 无论乙方出于何种目的,也无论乙方是否从中获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 授权向第三人披露或提供条件使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是本 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四、 无论乙方是否了解某类信息属于甲方的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披露、使 用或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权行为。乙方必须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事,在乙方不确定某个信息是否属于秘密 时,应当在采取行动之前先向甲方进行确认。 秘密的范围 五、 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 i. 有关甲方作品、产品的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选题计划; ii. (二) 主创人员组建计划、方案; 有关甲方与作者、艺员、导演、摄影等文字、声音、影像创作人员展开合作 的尚未公布的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i. 非签约创作人员合作合同中的报酬、项目运转时间、未公布的选题 ii. (三) 签约创作人员的报酬和未公布的选题。 有关甲方与分销商(包括出版社、剧院影院、媒体、电台、电视台等)合作 的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i. ii. (四) i. ii. (五) i. ii. iii. iv. v. 分销商的名单,或名单的一部分 每个分销商合同的细节 有关甲方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名单,或名单的一部分; 客户的联系方式,包括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件等 有关甲方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薪酬制度 企业财务状况 乙方的运营计划,包括预算、战略规划等 乙方未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并购、投资、融资、市场开拓等项目的信息 乙方未发布的与第三方合作的信息 保密义务 六、 乙方应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并履行保密制度及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 七、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允许第三方获得、披露、使 用规定于本协议第三条及甲方其他保密制度中的甲方秘密。 八、 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与其他公司、个人 合作或本人独自进行的方式,开发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九、 本协议中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 部或部分权利的第三方产品。 十、 若乙方与甲方有竞业限制协议,还应当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 违约责任 十一、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为相当于乙方违反协议行为发生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或 者相当于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两者以较高 者为准。 本条所指的报酬,包括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奖金、奖励、津贴、社会 保险费、补充保险费、福利】等利益。 十二、 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的,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侵权的, 乙方对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 乙方同意,本协议第十一条所述的损失,包括了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的支出, 及下列方式计算结果中较高者: a)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 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以及第三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 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之和。计算方法是乙方及获益第三方从每件与 违约及侵权行为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该产品的总数 所得之积; c) 任何第三方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权向甲方支付的许可费中的较 高者; d) 根据市场一般情况可以推算出的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十四、 除第十一条所述损失,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 十五、 本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损失赔偿与第十条规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乙方向甲方支 付的违约金并不能冲减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其它事项 十六、 本协议的效力 (一) 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 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的为准。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十七、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甲乙双方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十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并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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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员工保密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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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甲方甲乙双主的《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章程》 《保密 守则》及其他公司文件中的保密规定。 二、 签署本合同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章程》《保密规则》和 甲方其他文件中规定的保密制度。 三、 乙方应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并履行保密制度及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一)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开发或参与开发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 露给他人,亦不得提供条件让第三方阅览、使用; (二)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信息中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以印刷文档、电子文档、声音、视频的方式,自己或提供条件让第三方 进行复制、传播、使用。 (三) 本条第(二)款所指的技术信息,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甲方产品设计、 生产、调试、安装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产品原型、半成品和成品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制造方法、工艺流程、实 验过程和结果、技术数据、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 业务函电等有关产品的信息; b) 产品原型、半成品的图片,无论其以电子、印刷或其它形式存在;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c) 未发布产品的图片、说明书、操作手册,无论其以电子、印刷、声音或其它 形式存在; d) 甲方的供应商名单、原材料清单,无论清单中的这些供应商或原材料是 否最终为甲方所使用 e) 甲方为获得本款 a)、b)、c)、d)项中所列的信息而进行的准备工作的记 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记录、电子邮件、工作底稿,无论这些记录以电子形式 或印刷形式存在。 (四) 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与其他公司、个人 合作或本人独自进行的方式,研制、开发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似之产品,或从 事、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五) 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甲方产品的研究、设计、制作、使用、销 售等方面的资料,即使这些资料与技术无关; (六) 不得泄露甲方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的客户资料; b) 甲方的薪酬制度; c) 甲方的经营信息 d) 甲方与第三方合作的情况。 四、 a) 本协议中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通过许可等方式取得全 部或部分权利的第三方产品。 五、 若乙方与甲方有竞业限制协议,还应当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 六、 乙方明确了解: (一)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乙方处于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或终止劳动关系 之后,也不论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是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对甲方的保密 义务是永远的。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经因为非乙方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 乙方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自己披露、使用或提供条件 让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二) 无论乙方出于何种目的,也无论乙方是否从中获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 授权向第三人披露或提供条件使第三人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是本 协议禁止的侵权行为。 (三) 无论乙方是否了解某类信息属于甲方的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披 露、使用或提供条件让第三方获得、披露、使用甲方的秘密,都属于本协议禁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止的侵权行为。乙方必须本着审慎的态度行事,在乙方不确定某个信息是否 属于秘密时,应当在采取行动之前先向甲方进行确认。 七、 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无论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数量相当于乙方违反协议行为发生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 或者相当于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前最近 12 个月的报酬的总和,两者以较 高者为准。本条所指的报酬,包括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奖金、奖励、津贴、 社会保险费、补充保险费、福利等利益。 (二) 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权的,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 侵权的,乙方对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三) 乙方同意,本条(二)款所述的损失,包括了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支出, 及下列方式计算结果中较高者: a)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 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 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以及第三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 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之和。计算方法是乙方及获益第三方从每件与 违约及侵权行为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该产品的总数 所得之积; c) 任何第三方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权向甲方支付的许可费中的较 高者; d) 根据市场一般情况可以推算出的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四) 除本条(二)款所述损失,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 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 (五) 本条(二)、(四)款规定的损失赔偿与(一)款规定的违约金同时适 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不能冲减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八、 本协议的效力 (一) 本协议中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 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对甲方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的为准。 九、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甲乙双方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十、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并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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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守则

员工保密守则

员工保密守则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 的中广时代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 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 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 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档案等。      6. 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 公司客户资料(包括网络分布、名称、定单、特别要求等)。 9. 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 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 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2.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其它性 质的会议,不得对外发表事关公司的意见和文章; 3.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不得与 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 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 员工下班前将文件整理锁好,不得摆放在桌面,废弃文稿须检查后再行处理; 6. 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1 页 共 2 页                  第四条:保密须知 1. 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 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原则,对不 明确其内容性质的文稿、软件复制更应主动上报主管,得到明确批复登记后方 可办理。 2. 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参观。 3. 外来人员需要公司有关资料时,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指定 部门统一提供和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供给。 4. 在业务交往中,与经办人员接触过程中,也应当遵照守密准则;遇涉及公司保 密范围的事务,应事先请示上级主管,经批准登记后再交涉。 5. 如工作需要,确需携带保密文件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外出时,应严 加保管,谨防丢失。 第五条:失密责罚 1.发生失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2.员工若将本《保密守则》第二条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将追究其个人的直接责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 法起诉的权利。 3.员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利用公司给其 在公司商业秘密上的特许权,以谋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除 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六条: 本《保密守则》解释权归办公室。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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