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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采购作业细则.doc
标准采购作业细则 □请 购 第一条 请购部门的划分 各项材料的请购部门如下: (一)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二)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 (三)非常备材料: 1.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 2.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第二条 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一)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 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由 各部门依事业部别编订),“请购单(内购)(外购)”附“请购案件寄送清单”送采购部门。 (二)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 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三)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 购”章,以急件卷宗递送。 (四)材料检验须待试车方能实施者,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上注明“试车检验”及 “预定试车期限”。 (五)庶务用品由物料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 出请购。 第三条 免开请购单部分 (一)下列总务性物品免开请购单,并可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总务部门办理,但 其核决权限另订,其列举如下: 1. 贺奠用物品:花圈、花篮、礼物等。 2. 招待用品:饮料、香烟等。 3. 书报(含技术性书籍及定期刊物)、名片、文具等。 4. 打字、刻印、报表等。 (二)零星采购及小额零星采购材料项目。 第四条 请购核决权限 (一)内购: 1. 原物料: (1) 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以上者,由科长核决。 (2) 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至 5 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 请购金额预估在 5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2.财产支出: (1)请购金额预估在 2000 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 2000 元至 2 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 2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3. 总务性用品: (1)请购金额预估在 1000 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 1000 元至 1 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请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二)外购: 1.请购金额预估在 10 万(含)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 10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第五条 请购案件的撤销 (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 (内购)”或“请购单(外购)”第一、二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二)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 2.原“请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 部门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 3. 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 □ 采 购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采购部门的划分 (一)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二)外购:由国外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进口庶务由业务部门办理。 (三)总经理或经理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专案用料, 必要时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 第七条 采购作业方式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 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 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 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八条 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 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二节 国内采购作业处理 第九条 询价、比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 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 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 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 请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 核。 (三)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 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 (四)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 商议价。 (五)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 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六)“试车检验”的采购条件,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付款 条件呈核。 第十条 呈核及核决 (一)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 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二)采购核决权限: 表 12.2.2 采 购 别 列属统购项目的原料、物料 核 决 限 额 采购核决权限 不论金额多寡 经理一总经理 不论金额多寡 经理 财产支出(包括什项购置) 3000 元以下 采购主管 的非生产器材 300l 元至 100000 元 经理直接核决 100000 元以上 经理 财产支出(包括什项购置) 3 咖元以下 采购主管 的生产器材 300l 元至幼 000 元 经理直接核决 20001 元以上 经理 3000 元以下 采购主管 3001 元至 50000 元 经理直接核决 50001 元以上 经理 (包括燃料) 非属统购项目的原料、物料 总经理 (包括燃料) 庶 务 用 品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采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第十一条 订购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核决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 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 装方式”。 (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资识别 。 (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请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以资 识别。 第十二条 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一)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 业进度。 (二)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 “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 对策处理。 第十三条 整理付款 (一)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 (其免填 “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章 )送采购部门,经 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应于结帐前,办妥付款手 续。如为分批收料者,“请购单(内购)”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二)内购材料须待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 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整理付款。 (三)短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四)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第三节 第十四条 境外采购作业处理(含进口事务、关务) 询价、比价、议价 (一)外购部门依“请购单(外购)”的需求日及急缓件加以整理,并依据供应厂商资料, 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询价记录,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作业,但因特殊情况 (独家 制造或代理等原因)应于“请购单(外购)”注明外,原则上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询价、比 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请购的材料规范较复杂时,外购部门应附上各厂商所报材料的重要规范并签注意 见后,交请购部门确认。 第十五条 呈核及核决 (一) 比价、议价完成后,外购部门应填制“请购单(外购)”,拟订“订购厂商” “预定装船日期”等,连同厂商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依采购核决权限核决。 (二) 核决权限 1.采购金额以 CIF 美元总价折合在×××元(含)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采购金额以 CIF 美元总价折合超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三)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 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时仍应由原核决 主管核决。 第十六条 订购与合同 (一)“请购单(外购)”经核决送回外购部门后,即向厂商订购并办理各项手续。 (二)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者,外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依采购 核决权限呈核后办理。 第十七条 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一)外购部门应以“请购单(外购)”及“采购控制表”控制外购作业进度。 (二)外购部门于每一作业进度延迟时,应主动开立“进度异常及反应单”记明异常原 因及处理对策,据此修订进度并通知请购部门。 (三)外购部门于外购案件“装船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并开 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处理 。 第十八条 进口签证前(“请购单(外购)”核准后)的专案申请 (一)专案进口机器设备的申请专案进口机器设备时,外购部门应准备全部文件申请核 发“输入许可证”,申请函中并应请求“国贸局”在“输入许可证”加盖“国内尚无产 制”的戳记及核准章,以便进口单位凭以向海关申请专案进口及分期缴税。 (二)进口度量衡器及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申请“输入许可证”之前准备“报价 单”及其他有关资料送进口单位向政府机关申请核准进口。 第十九条 进口签证 外购材料订购后,外购部门应即检具“请购单(外购)”及有关申请文件,以“申请外 汇处理单”(需在一星期内办妥结汇时,加填“紧急外购案件联络单” )送进口单位办理签 证。进口单位应依预定日期向“国贸局”办理签证,并于“输入许可证”核准时通知外购 部门。 第二十条 进口保险 (一)FOB、FAS、C&F 条件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外购部门指示 的保险范围办理进口保险。 (二)进口单位应将承保公司指定的公证行在“请购单(外购)”上标示,以便货品进口 必须公证时,进口单位凭以联络该指定的公证行办理公证。 第二十一条 进口船务 (一)FOB、FAS 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于接获“请购单(外购)”时,应 视其“装运口岸”及“装船期限”并参照航运资料,原则上选定三家以上船公司或承揽商 , 以便进口货品可机动选择船只装运。 (二)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应将所选定的船公司或承揽商品名称,提供进口结汇经 办人员,于“信用状开发申请书”列明,作为信用状条款,向发货人指示装船。 (三)如因输出口岸偏僻或因使用部门急需,为避免到货延误,外购部门应于“请购单 (外购)”上注明,避免在信用状指定船公司而委由发货人代为安排装船。 第二十二条 进 口结汇 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标示的“间发信用状日期”办理结汇,并于信用状(L /C)开出后以“开发 L/C 快报”通知外购部门联络供应厂商。 第二十三条 税务 (一)免货物税及“工业用证明”的申请 1.进口的货品可申请免货物税者,外购部门应于“输入许可证”核准后,检具必需文 件,向税捐处申请,经取得核准函后向海关申请免货物税。 2.除“免凭经济部工业局证明办理具结免税进口”的项目外,其他合于免税规定的人 造树脂类材料,外购部门应于开发“信用状”后检具必需文件向经济部工业局申请“非供 塑胶用”证明,以便于报关时据此向海关申请依工业用物品税率缴纳进口关税。 (二)专案进口税则预估及分期缴税的申请及办理外购部门应于进口前,检具有关文件 , 凭以向海关申请税则预估,等核准后并办理分期缴税及保证手续。 第二十四条 输入许可证、信用状的修改 供应商成本公司要求修改“输入许可证”或“信用状”时,外购部门应开立“信用状 、 输入许可证修改申请书”经呈核后,检具修改申请文件送进口事务科办理。 第二十五条 装船通知及提货文件的提供 (一)外购部门接到供应商通知有关船名及装船日期时,应立即填制“装船通知单”分 别通知请购部门、物料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二)外购部门收到供应商的装船及提货文件时,应检具“输入许可证”及有关文件, 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先送进口单位办理提货背书。 (三)提货背书办妥后,外购部门应检具“输入许可证”及提货等有关文件,以“装运 文件处理单”办理报关提货。 (四)管理进口物品放行证的申请: 进口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收到装运文件后,检具必需文件送政府主管机关申请 “进口放行证”或“进口护照”,以便据此报关提货。 第二十六条 进口报关 (一)关务部门收到“请购单(外购)”及报关文件时,应视买卖、保险及税率等条件填 制“进口报关处理单”连同报关文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报关手续,同时开立“外购到货通 知单”(含外购收料单)送材料库办理收料。 (二)不结汇进口物品,进口单位(邮寄包裹则为总务部门)应于接获到货通知时,查明 品名、数量等资料,并会外购部门确认需要提货者再行办理报关提货。如系无价进口的材料、 补运赔偿及退货换料等,报关时关务部门应开立“外购到货通知单 (含外购收料单)”通知 收货部门办理收料,而属其他材料及物品则由收件部门于联络单签收后,送处理部门处理 。 (三)关税缴纳前进口单位应确实核对税则、税率后申请暂借款缴纳。 (四)海关估税的税率如与进口单位估列者不符时,进口单位应立即通知外购部门提供 有关资料,于海关核税后 14 天内以书面向海关提出异议,申请复查,并申请暂借款办理 押款提货。押款提货的案件,进口单位应于“进口报关追踪表”记录,以便督促销案。 (五)税捐记帐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于报关时检具必需文件 办理具结记帐,并将记帐情况记入“税捐记帐额度记录表”及“税捐记帐额度控制表”。 (六)船边提货的进口材料,进口单位应于货物抵港前办妥缴税或记帐手续,以便船只 抵港时,即时办理提货。 第二十七条 报关进度控制 关务部门应分报关、验关、估税、缴税、放行五阶段,以“进口报关追踪表”控制通关 进度。 第二十八条 公证 (一)各公司事业部应依材料进口索赔记录及材料特性等因素,研判材料项目 (如外购 散装材料),通知进口单位于材料进港时,会同公证行前往公证。 (二)外购材料于验关或到厂后发现短损而合于索赔条件者,进口单位应于接获报关行 或材料库通知时,联络公证行办理公证。 (三)进口货品办理公证时,进口单位应于公证后配合索赔经办时效,索取公证报告分 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退汇 (一)外购部门依进口材料的装运情况,判断信用状剩余金额已无装船的可能时,应于 提供报关文件时提示进口单位,并于进口材料放行及“输入许可证”收回后,开立“信用 状退汇通知单”连同“输入许可证”送进口事务科办理退汇。 (二)退汇金额较大,但信用状未逾有效期限者,外购部门应向供应厂商索回信用状正 本,送进口单位办理退汇。 第三十条 索赔 (一)外购部门接到收货异常报告(“材料检验报告表”或“公证报告”等)时,应立即 填制“索赔记录单”连同索赔资料交索赔经办部门办理。 (二)以船公司或保险公司为索赔对象者,由进口单位办理索赔;以供应厂商为索赔对 象时,由外购部门办理索赔。 (三)索赔案件办妥后,“索赔记录单”应依原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归档。 第三十一条 退货或退换 (一)外购材料须予退货或退换时,外购部门应适时通知进口单位依政府规定期限向海 关申请。 (二)复运出口、进口的有关事务,外购部门应负责办理,其出口进口签证、船务、保险 报关等事务则委托出口单位及进口单位配合办理。 (三)退换的材料进口时依本节有关规则办理。 第四节 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第三十二条 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一)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 的参考。 (二)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 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三十三条 质量复核 采购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第三十四条 异常处理 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审查部门应即填制“采购事务意见反应处理 表”(或附报告资料),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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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料作业管理办法.doc
发料作业管理方法 □ 发料作业流程 □ 制质课 生管 通知 备料 入帐 领料 使用说明 使用表单 发料通知单 领料单(检料用) 领料单(实领材料清单) 物控 仓储 生管 会计 帐卡 缺料单 1. 生管通知 1. 1 物控根据生管发料通知单 列印领料单(检料用) 领料单(检料用)领送仓库 2.备料 2.1 库管备料 2.2 记入帐卡 3.入帐 3.1 填写缺料单 3.2 入电脑帐 3.3 列印领料单(实领材料清单)复印 3 份 缺料单: —联 制造 —联 物控 —联 生管 领料单: —联 制造 —联 物控 —联 物控→会计 4.领料 4.1 现场核对数量 4.2 现场签收 4.3 物控将领料单汇总送会计 □ 作业流程说明 (一) 领料 1. 使用部门领用材料时,由领用经办人员开立“领料单”经主管核签后,向仓库办理领 料。 2. 领用工具类材料(明细由公司自行制定)时,领用保管人应拿“工具保管记录卡”到 仓库办理领用保管手续。 3. 进厂材料检验中,因急用而需领料时,其“领料单”应经主管核签,并于单据注明, 方可领用。 (二) 发料 由生产管理开立的发产单经主管核签后,转送仓库依工令及发料日期备料,并送至现 场点交签收。 (三) 材料的移转 凡经常使用或体积较大须存于使用单位者,由使用单位填制“材料移转单”向资料库 办理移转,并每日下班前依实际用量填制“领料单”,经主管核签后送材料库冲转出帐。 (四) 退料 1. 使用单位对于领用的材料,在使用时遇有材料质量民常,用料变更或用余时,使用单 位应以“退料单”(办理移转的退料以“材料移转单”代之)连同材料缴回仓库。 2. 材料质量异常欲退料时,应先将退料品及“退料单”送质量管理单位检验,并将检验 结果注记于“退料单”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3. 对于使用单位退回的料品,仓库人员应依检验退回的原因,研究处理对策,如原因系 由于供应商所造成,应立即与采购人员协调供应商处理。 材料领料单 年 项 次 料号 品名规格 单位 请领数量 实发 数量 单价 金额 月 日 订单号码 备 注 仓库主管: 仓库经办: 主管: 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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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采购办法.doc
国内采购办法 第一条 为求本公司的国内采购工作合理与统一起见,其事务处理除遵照国内采购流 程图有关规定外,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以下简称请购单位)应根据“营业”、“工程”、“生产”计划及事务 用品的预算表或库存不足部分开立请购单,必须将品名、规格、用途、数量、厂牌及交期等 详填写,并依内购核决权限表的规定呈准后办理。 第三条 请购单由请购单位编列号码,并将第二联送财务部总务科 (以下简称采购单 位),或径自行办理采购。 第四条 请购单位对于所请购材料,倘需要变更规格或数量时,必须立即函洽或电告 采购单位,如因已订购,而于事后变更者,采购单位须即函复已订情形,并洽请购单位设 法收受,或由请购单位负责会同采购单位与承售商协调解决,但尽可能避免之。 第五条 请购单位所请购材料,如系本公司各单位的制品或材料者,请购单位应径向 各该单位购拨(其价格采中间价解决)。 第六条 采购单位于接到请购单时,立即办理询价、议价,并将询议价结果记录于请购 单,然后将请购单第二联呈准,但必要时得事先送请购单位签注意见。 第七条 请购单呈核后送回采购单位向承售商办理订购,必要时应与承售商订定买卖 合约书一式四份,第一份正本存采购单位,第二份正本存承售商,第三份副本存请购单位 , 第四份副本及暂付款申请书第二联送会计单位供整理定金用,如不需支付定金时,第四份 副本免填。 第八条 采购单位订购手续办完后,应即填写订货收料单一式三联,并将第一、二联送 请购单位登记及验收手续。 第九条 因缺货或不明供应处所,以致无法购得或逾期者,采购单位应即通知请购单 位。 第十条 请购单位于厂商交货时,先将供应厂商的托运单据与请购单查封,并实际清 点件数及重量,相符后签收,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采购单位会同处理。 第十一条 请购单位于厂商交货时,即行通知使用单位(或品检单位)派员验收品质, 验收合格后于订货收料单内验收栏加盖印章,并将第二联及供应厂商单据,发票等一并送 采购单位整理付款。 第十二条 分批交货以分批方式收料时,必须以“分批收料单” (一式三联)办理收料, 其手续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相同。 第十三条 采购单位将已办妥收料的订货收料单第二联与发票单据等并在一起核章, 然后送会计单位整理支付传票转出纳付款。 第十四条 承售商领款时,必须将托运单据签收联缴回出纳,经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 , 再凭对供应厂商资料卡上公司章及领款人私章领款。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呈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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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制度.doc
国内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为保证本公司工程、维护以及一切生产用物资的正常供应,特订如下制度: (一)加强物资的计划管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年度所需物资计划及仓存情况,每年第 四季度统筹做好第二年的物资供应计划,力争按时准确上报公司年度材料计划。 (二)加强物资订购合同的管理。物资合同的签订是一种经济责任,必须由物资供应部 统一对外签订,其它单位(部门)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否则财务部拒绝付款。在签订合同前 应主动征求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的意见,尽量做到采购回来的物资符合质量要求,使用部 门满意;同时要对购货合同进行登记,便于办理提货及时付款手续。每年第一季度要根据 年度的计划,寻找供应商,签订全年的大宗工程,维护物资的供货合同,以保证大宗物资 供应的稳定可靠性。 (三)签订合同的物资由供应室根据仓存和工程、维护用量情况实行分批进货。常用零星 物资要根据要求部门的需求量和仓存情况进行分散进货,做到物资无积压,数量品种充足 又齐全。 (四)物资进仓实行质检员、仓管员、采购员联合作业,对物资质量、数量进行严格检查, 做到货板相符,把好物资进仓质量关。 (五)采购业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实行“货比三 家”的原则,询价后报领导核准供应商,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在重质量、遵合同、守 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选购低价物资,做到质优价廉。同时要实行跟踪办事负责到底 的责任制,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办理有关商务、帐务工作。 (六)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物供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 习业务知识,提高商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七)物资供应工作必须始终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令,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 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全体物供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在商 务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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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制度.doc
进口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一)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年度工程、维护所需要的进口物资计划,结合仓库现有物资库 存情况,拟定年度进口物资采购计划,上报公司领导审批下达进口物资的采购任务。 (二)加强进口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公司引进小组确定的各项进口设备、物 资的招标、询价、合同起草、批文的申请、物资报关、到货处理和货款结算等各项工作。 (三)认真执行公司部门拟定的合同、单证审批会签手续,增加进口物资在采购过程中的透 明度。对进口物资的合同签订、货款预付、到货后的检查验收以及货款支付各个环节的工作, 做到认真负责,万无一失。 (四)执行对大宗进口物资实行招标,小宗进口物资进行多家报价的询价原则,选择供 货时间短,产品质量优良,价格条件合理的供应商,购买物美价廉的进口物资,保障工程 和维护生产的需要。 (五)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关于进口物资管理规定,申报进口物资批文规定以及进口物 资报关管理制度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全体进口物资采 购员、办事员、业务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的思想,尽职尽责,在商务工作和对外业务 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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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引进管理规定.doc
设备引进管理规定 □ 原则 1.为了保证我公司设备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引进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 规定。 2.引进设备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以严肃的态度进行此 项工作。 3.引进设备必须遵循上级主管单位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引进工作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维护公司的利益。坚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 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要竞争,择优选取。 5.引进工作必须根据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和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地 进行。 规定主要适用于引进较大的项目,其他小项目的引进购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机构 1.设备引进工作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总工程师主持项目的招标和谈判 工作,公司设立设备引进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总工程师办公室(称“总工办”)、工程 部、物资部、维护部派代表参加。 2.总工办是引进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根据需要提出各专业引进项目,报总经理 批准立项后,由引进小组搞好引进项目的技术谈判和招投标商务谈判。 3.不同专业的设备引进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吸收相关部门的有关技术人员参 与项目的招标和谈判。 □ 方法和程序 1.设备引进项目由总工办提出,然后交引进小组审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引进 小组组织总工办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的招标和谈判。 2.需要招标或询价的项目,必须通过讨论确定招标、询价的对象。总工办制定和发放招 标书,并妥善保管外商的投标资料。 3.引进小组组织项目的开标和议标,并确定谈判对象及有关事项。 4.引进小组负责通知供应商谈判。谈判时引进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四分之三。 5.开标、议标和谈判必须指定专人记录。记录资料必须妥善保存。 6.物资部负责编制合同书并完成其他商务事项。 □ 纪律注意事项 1.引进项目的招标、询价和谈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引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情报和机密。任何人不得单独与供应商接触 谈及引进项目的实质性问题,更不能向对方泄露公司拟定的标底和谈判策略,任何人不得 将我方的重要信息以任何方式告知对方。 3.在引进工作过程中,除正当的业务或礼节需要接受少量价值不高的纪念品外,不准 单独接受超额馈赠礼品,确实难以拒绝的应交公司处理。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 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其他 技术培训、验收的名单由总工办与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确定报总经理批准,根据工作关 系和需要与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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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doc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一)部管工程项目、省管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包括订货、清关、运输及其他服务工作 由市局物资管理处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及邮电器材公司工作。 (二)为保证全网的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管理,对集中管理通信产品的技术规 范和选型,原则上在省局指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市的特点,由市局科技处负责会同业务部 门、物资处等相关部门一起选定适应市通信市场和通信网络特点的设备,择优选定生产厂 家和供货商。 (三)对省局规定集中管理的通信产品,由市局集中向省局或供应商订购,由市局签订 合同,并负责合同实施,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邮电单位要将计划提前报市局物资管理处 , 物资管理处汇总平衡后会同其他相关处室进行审核后呈报省局。任何单位不得越级向省局 订购,更不能擅自在市场上采购。 (四)集中管理范围内的通信产品的采购一律由市局统一组织,并按以下三种情况分类 实施: 1.对于通信基建工程项目,市局根据本市的通信发展规划制定全局的年度工程计划, 集中申报市或省计划立项,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要尽快制定实施时间表。通信基建工程要 严格按照建程序实施。在某一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得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科技处负责 制定技术范书,市局要尽快成立该项目工作小组。一般情况下项目工作小组由总工程师担 任组长,必要时也可由分管局长担任,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总工可根据情况委托副总工程 师或其他领导担任组长,工作小组由科技处、基建处、物资处、计财处、电信处或邮政处、使 用单位等派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后开始实 施。项目或设备的招标书、技术规范书、询价书或类似的信件必须由组长签字后方可发出, 项目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设备采购的计划、询价、选型、谈判、签定合同等工作。合同签订后, 物资处应负责设备采购或引进的合同审批、支付、运输、清关、设备到货验收、售后服务以及 合同的执行管理工作。 2.对于属工程配套用的或是更新改造项目需要的,或者是设备维修用的设备或配件, 使用单位应提前一个季度向市局物资处报计划。通信工程、设备维护、抢修中急需的数量较 少的配件、设备可在征得市局物资处同意的前提下,各使用单位直接向有关单位采购,订 购合同要在物资处备案。合同的内容、设备的型号、价格及其他条件要符合有关的规定,必 要时,科技处、物资处及专业室可不定期组织检查。 3.对移动电话手机、计算机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终端设备,各使用、销售单位提前 一个季度报计划给市物资处,由市局物资处汇总各需要单位所报计划后,根据进货价低于 省局确定的最高限额售价、“三证”齐全的原则,集中采购,统一进货的渠道。 (五)市局计财处应参与设备采购的计划制定,并负责所有合同的资金统筹和操作管理 , 所有通信物资的采购、引进,必须在明确了资金来源(利用外资或自筹、贷款)和支付计划的 情况下,方可开始进行商务谈判。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计财处要派人参加。物资处负责所 有合同的商务结算工作,各使用单位应按项目的支付计划提前十天将相关款项付给物资处 。 未经同意,各单位不得将合同款直接付给省局指定部门或代理商、供应商。 (六)为了调动各单位参与统一组织订货的积极性,以达到利益共享,提高总体效益的 目的,按照省局的规定返回的通过规模订货得到的优惠数,在扣除合理的操作费用后 , 40%留在市局,60%返回各订货单位。 (七)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地执行邮电部、省局、市局的各项管理规 定和外事工作纪律。 参加物资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 下收受回扣或酬金。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 参与合同谈判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 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无 论合同大小,一律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八)各单位要根据省局的《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本补充规定的内容,认真对本单位的 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除上述说明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的 领导都不能越权签订购买合同。市局将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列入方针目标考核的内容,市 局纪检、审计部门将会同物资、计财、科技等相关处室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对有令 不行,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九)除省局《集中管理的通信产品目录》中的 18 项物资以外的其他通信物资(包括设备、 材料、用品、用具和单式)的采购办法仍按深局物字(1991)001 号文和深局物字(1992)2 号文 严格执行。 (十)本规定由市局物资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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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doc
《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精神,切实加强邮 电物资供应采购宏观管理,理顺关系、适度集中、规范行为,充分发挥邮电物资供应系统的 主渠道作用,保证做好邮电通信大发展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 部管工程项目 部管工程项目是指邮电部(含各司、局)下达任务书在省境内建设的通信项目。这些项目 由省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委派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有关专业处室,根据设计要求 集中订货,省邮电器材公司负责物资供应的工作,包括参与工程的会审,负责订货、催货、 清关、结算和售后服务的协调工作,收取相应的费用,费率按部有关规定执行。 参照邮部[1994]776 号文的精神,由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集中采购的工程物资,由 省邮电器材公司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做好省内段物资供应的全部服务工作,有关的 费用由省邮电器材公司和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协商收取。 有关工程所需器材,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前一个季度向省邮电器材公司报计划。 □ 省管工程项目 省管工程项目是指省局(含中央企业、地方农话)在省境内投资(含全部或部分)建设的 通信项目。 工程所需的进口物资将根据工程资金来源(利用外资或省局自筹、贷款)的不同情况, 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有关专业处室或省局指定单位与厂商谈判引进或招标。 工程所需国内生产的主要物资,由省邮电器材公司负责集中采购供应。 省邮电器材公司应参与省管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会审、设备选型、技术谈判等工作,负 责物资供应,包括订货、催货、清关、运输、结算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有关工程所需器材,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前一个季度向省邮电器材公司报计划。□ 适度集中、分级管理 适度集中、分级管理是参照邮电部[1994]558 号文关于“邮电器材供应采购权适当向 部、省两级集中,组织批量进货、降低通信企业的工程造价、保证设备质量”的精神,根据 实际情况,省局适度集中物资供应采购权,做到既加强管理,又要利益共享,大的管住, 小的放开。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根据我省通信建设的实际情况,省局对《规定》中所列的 18 项物资实行集中管理,其余的由地方局管理,充分发挥省市两级邮电局物资供应部门的 主渠道作用。 □ 集中采购、统谈分签、统购分销 集中采购、统谈分签、统购分销的目的是进一步发挥邮电物资系统的主渠道作用,发挥 整体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为省通信建设提供优质、价廉的物资。因此,无论采用何种 购销方式,都必须按照省局设备选型小组所确定的器材型号、渠道、价格进行采购。 集中采购——对关系全网通信质量的关键设备器材,由省邮电器材公司根据各需要单 位所报计划汇总后,根据具体情况会同省局有关处室或省局指定的单位进行集中采购。各 邮电单位未经省局物资管理处的书面同意,不得直接向厂商或供应商采购属于“集中采购 范围”内的物资。 集中采购的范围——市话通信电缆(400 对以上)、通信光缆、长途局用程控交换机、光 电传输设备、数字交叉连接设备、分组交换设备、数字数据通信设备、通信电源设备、空调、 电报设备、通信传输和交换测试仪表、邮政机械和车辆及邮政营业自动化设备、数字微波设 备、会议电视设备。 统谈分签——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相关处室与各邮电单位协商,形成总批量后 再与生产厂或供应商谈判,达成有关协议,然后由各单位根据协议与生产厂或供应商签订 供销合同,并报省邮电器材公司备案,省邮电器材公司做好合同的汇总平衡,并监督合同 的执行情况。 统谈分签的范围——移动电话手机、市话通信电缆(400 对以上),市、农话程控交换机, 调制解调器。 统购分销——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相关处室与各邮电单 位协商形成总批量(并签订购销合同)后与生产厂或供应商签订合同,由生产厂、供应商或 省邮电器材公司直接向单位发货,在后省邮电器材公司与各单位结算。 统购分销的范围——电话机、传真机、无线寻呼机、市话通信电缆(400 对以下)、用户交 换机及其它通信器材。 □ 移动电话手机 移动电话手机原则上由省局统谈分签,以达到控制渠道、控制价格、控制型号的要求。 若个别邮电单位利用地方优惠政策,进货价低于省局确定的最高限额售价,可自行组织进 货,但必须“三证”齐全[进口许可证(批文)、海关纳税证、手机入网证],并预先将进货 情况报省局物资管理处备查。 □ 利益共享 利益共享是为调动各邮电单位参与省局组织的规模订货的积极性,通过规模订货得到 的优惠,使各方共同得到合理的利益,以达到利益共享,提高全省邮电总体效益的目的。 利益共享的界定——是指通过规模订货得到的优惠部分,各方参与共享。 利益共享的分配——原则上按 4:6 比例分配。即省邮电器材公司将各单位参与规模订 货总额得到的优惠数,按各单位订货所得优惠数的 60%返回。其余的 40%用于省邮电器材公 司正常的流通费用。 利益返还方式——由省邮电器材公司返回各单位。 □ 检查监督 各邮电单位及其审计部门要根据《规定》和本实施细则的条款内容,加强对本单位贯彻 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省局纪检部门地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地对各邮 电部门进行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省局物资管理处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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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采购小组办事准则.doc
房地产开发公司采购小组办事准则 第一条 本小组系依据本公司组织规程第十四条的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本小组由主管协理担任主席,财务部经理为召集人,供应科科长主办。 指导人员:总经理。 其参加人员依采购小组编制人员为准,但视实际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条 本小组的职责如下: 1.由主办单位提交审议的各种材料的估价单、厂商交货能力等事项。 2.审议其他市面上最新推出或发明的建筑材料采购事项。 3.其他奉命交办之有关工程材料采购的审核事项。 第四条 本小组开会,主办单位应于开会前一天通知小组人员,并将有关审议事项及 资料汇集编印后分送参加人员。 第五条 主办单位应于开会前将有关审议事项的材料事先通知厂商招标比价并交出样 品,提供本小组审议。 主办单位应随时指派专人前往调查厂商出口材料的品质以及交货能力,做为采购的参 考。 第六条 材料的采购,经小组开会决议后,由主办单位将其品名、价格、品质、规格、数 量以及厂商名称,及其他附带条件一并列表,经小组人员盖章后转呈总经理裁定之。 第七条 本准则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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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doc
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根据邮电部邮部[1994]558 号文关于“邮电器材供应采购权要适当向部、省两级集中, 组织批量进货,降低通信企业的工程造价,保证设备质量”的要求,为加快省邮电通信网 的建设,提高全网运行质量,保证通信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配套的质量,节约建设投资 , 实现批量进货和规模效益,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邮电物资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省 邮电物资供应部门的支撑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通信生产和通信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部管工程项目由省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委派省邮电器材公司配合中国邮电器材 总公司集中订货,并负责省内段的物资供应的全部服务工作,包括订货、催货、清关、运输、 结算和售后服务的协调工作。 (二)根据邮电部[1994]776 号文的精神,省管项目的建设、更新改造工程所需的进口 物资将根据不同情况,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有关处室或省局指定的单位与厂商谈判 引进或招标。国内配套的主要物资,由省邮电器材公司负责集中供应采购。 (三)为了保证全网的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管理,发挥全省邮电规模订货的整 体优势,邮电物资实行省、市(地)两级管理,重要和关键的邮电通信设备和器材(见附件) 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有关处室管理并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组织集中采购、统谈分签 或统购分销。 (四)为确保通信网的安全运行提供质量可靠的通信产品,根据全省邮电通信网络规划 和技术规范要求,由省局技术部门、业务部门和物资部门一起,不定期地对符合国家、邮电 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主要设备进行择优选型,并对有关厂家产品的技术性能、质量、价格、 生产能力、服务、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选定生产厂家。 (五)为强化宏观调控,切实保证邮电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的实施,对集中采购的物 资货款,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条款及时付给省邮电器材公司。 (六)为调动各邮电部门参与规模订货的积极性,做到利益共享,应发挥整体优势,在 互利的原则下,全省邮电通信器材设备采购采用统谈分签或统购分销的办法。由省邮电器 材公司规模订货而得到的优惠,除少部分用于省邮电器材公司用作流通费用外,其余大部 分归各邮电部门,达到利益共享、提高邮电整体经济效益的目的。 (七)省邮电器材公司作为全省邮电物资供应的主渠道和协调全省邮电物资供应的职能 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导向、技术导向、组织批量进货、提供信息等工作,要定期发布器材 质量、技术标准、价格等方面的信息,把好省邮电物资的价格、渠道关和型号、质量关。各局 也应对统购器材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省邮电器材公司反馈信息, 保证统购器材质优价廉。省邮电器材公司要进一步改善服务,加强全省邮电物资管理的宏 观调控,理顺物资供应渠道,做好对各邮电局加强物资管理的督促检查工作。 (八)各级邮电企业要重视和加强邮电物资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一名领导分管物资工 作。根据省局关于加强邮电物资管理的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要建立和健全物资管理机 构和配备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地市局物资供应部门应独立分设。省直属单位及县 (市)局 的物资供应部门是否分设,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加强 物资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报省局物资管理处备案。领导要经常过问和检查物资管理情况 ,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协调做好本单位的物资供应采购工作,杜绝多头采购、盲目采购 的现象发生。 (九)为杜绝在邮电物资经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改变分散、多头采购造成浪费的现象 , 促进廉政建设,对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各级邮电部门领导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用各种方式为其亲友或关系户推销 邮电通信器材提供方便,各级邮电部门的主要领导不得亲自订购和采购通信器材。 2.各级非邮电物资职能管理部门(处、科、股)不得直接采购通信器材。对技术性较强的 邮电通信设备,邮电物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建设单位或相关专业部门(处、科、股)配合, 共同进行技术谈判、设备选型,邮电物资部门负责商务进货、商务结算等工作。 3.从事购销活动的邮电物资人员,不得采购无“入网证”的通信终端设备及不符合国 家、邮电部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邮电通信器材,违者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按规定收取的佣金各单位应制 定切实有效的办法,加强管理。 (十)上述规定的执行列入纪检和审计的范围。省局对各级邮电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按 违纪进行处理。 (十一)本规定由省局物资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集中管理的通信产品目录 1.市话通信电缆:400 对以上; 2.通信光缆; 3.长途及市、农话局用程控交换机; 4.光电传输设备(含 SDH、PDH 设备); 5.数字交叉连接设备; 6.分组交换设备; 7.数字数据通信设备; 8.通信电源设备(含开关整流器、免维护电池、柴油发电机组、交流稳压电源)、空调设 备; 9.电报设备; 10.通信测试仪表; 11.邮政机械、车辆及邮政营业自动化设备; 12.数字微波设备; 13.会议电视设备; 14.移动通信主要设备(基站、交换机); 15.移动电话机; 16.计算机; 17.配线架(含 DDF、MDF、ODF); 18.调制解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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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与采购管理工作内容.doc
物料与采购管理工作内容 表 12.1.2 人员 工作内容 物控 1. 2. 3. 4. 请购方式与存量基准的设定 生产用料的统计及预估 生产用料的请购与余料转用 进料异常与生产管理、采购协调处理 采购 1. 2. 3. 4. 5. 6. 7. 建立供应商与价格记录 采购方式的设定及市场行情调查 询价、比价、议价、订购作业 交料进度控制与逾交督促 进料质量、数量异常处理 内外销差价、退税资料提供 付款整理、审查 外协 1. 2. 3. 4. 5. 6. 外协厂商开发与签约 建立外协厂商与工缴记录 外协产量、交货期、尾控制 外协用料出厂管理 外协品的质量异常处理 外协用料与工缴结算 材料组 1. 2. 3. 4. 5. 6. 7. 进厂材料及外协品点收及不合格品退回 材料发放批号管理,余料提报 材料保管及帐务处理 库位规划与整理、安全维护 滞料及有价值废品的库存提报 库存盘点与帐物核对 提供有关库存动态资料 成品组 1. 2. 3. 4. 5. 6. 7. 成品缴库的点收核对 成品出库交运处理 成品保管及帐务处理 成品库位规划、整理与安全维护 库存盘点与帐、物核对 滞存品库存提报 提供有关成品库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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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与采购管理目标.doc
物料与采购管理制度基础 一、物料与采购管理目标 表 12.1.1 目 标 正确计划用料 适当存量管理 强化采购管理 发挥盘点功效 确保产品质量 发挥储运功能 目 标 更低成本 合理处理滞废料 内 容 1.配合营业目标 2.增加资金预算灵活度 3.减少呆滞料的产生 4.加强用料控制 5.便于存量管理 1.强化重点管理效果 2.提高存货周转率 3.适时、适量的供料 4.适量的库存 5.提高库位使用率 1.适质、适量 2.适价、适时 3.充分掌握市场行情 4.和供料厂保持良好关系 1.消除料帐差异 2.确保材料量 1.强化验收管理 2.增加材料的使用性 1.确保材质 2.安全维护仓库 3.合理的储存成本 4.正确的收发作业 内 容 1.采购或自制的合理性 2.以旧换新物尽其用 3.积极开发替代品 4.余料再使用 5.防止滞料发生 6。降低采购,储存成本 7.提高人员工作效率 1.资金灵活运用 2.避免无谓损失 3.增加储位的有效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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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管理和职责.doc
工程设计管理和职责 (一)列入计划的设计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分所、室两级管理。 1.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设计文件审定,由所主管负责审定签字后 送出版。 2.其余项目设计的组织安排,均由设计室主管负责。 3.涉及两个以上设计室的设计,以主要的工艺设计室为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相互之间 的协调工作。 (二)一般工程设计均由承办设计室选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室主管领导下承担 该项工程的全部设计管理任务;对设计质量、进度及各单项设计间的组织协调等全面负责 , 对各单项工程之间的衔接、协调和总体方案质量负主要责任,并负责编写总说明,汇编总 概算。 重大复杂的设计项目,由总工程师担任设计总负责人或由所长指定设计总负责人。 较大的综合工程,查勘前作出查勘提纲,回来后举行汇报会,明确方案,沟通专业间 关系,确定完成设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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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doc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查勘设计工作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二)勘察工作要正确反映客观实际,对现场地形、地质概况、原有设备状况以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必须准确、齐全,以满足编制设计文件的 要求。 对勘察的原始资料不得遗失或任意涂改。 (三)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根据上级规定的审批办法,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定进行层层把关,重大的技术方案和技术问题必须经室主任和技术主管 审定。 (四)设计人员要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投产全过程的设计工作负责,对设计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负责解决及修正。施工中有必要到现场才能解决 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解决。 (五)设计所应指派设计人员参加设计会审,施工图技术交底,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应定期对有代表性或重点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回访,总结设计工 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实际完成主要材料消耗、投资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研究,以不断改进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 (六)勘察设计中发生的差错及质量问题,除在原始的设计文件中予以更正外,还应进行登记统计,查勘设计质量应作为评奖及考核职工业务水平的 重要依据。 (七)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设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订出创优秀的实施办法以保证优秀设计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八)对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必须贯彻一切经过试验的原则,对经技术鉴定不合格的技术、设备,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九)要积极推行设计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以提高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编制设计文件要认真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选用优质的定型 设计、器材,应尽可能避免设备多样化。 (十)设计文件要使用标准的图形符号及技术名词,图纸的尺寸规格和文件的出版份数要符合规定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报告质量考评卡 工程项目 评审人 设计编号 因 素 子 因 素 设计人员 评 分 内 容 评 审 意 见 时间交/审 因 素 子因 分 素分 参考分 10 8 进 性 10 8 5 技术先进、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 得当、论证充分 技术先进、选型较合理、切合实际、 措施不甚得当、论证不甚充分 常规技术、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 70 一般、论证一般 日 意见 审核评分 室评分 所评分 审 核 10 收集资料不齐全,参数选择、公式运 用欠合理,准确度差 术 月 日/月 3 收集资料齐全,参数选择、公式运用 业务 合理, 预测比较准确 先 日 6 不符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技 月 日/月 10 规范 基本符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收集资料比较齐全,参参数选择、公 预测 式运用较合理, 预测基本准确 日 项目 执行 正确、全面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标 准、规范 政策 符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月 日/月 10 10 8 6 设计人员 方 效 经济效益显著 案 益 性 经济效益较显著 10 10 8 经济效益一般 6 内容全面、有多方案比较及深入的经 济分析,方案有创新 优 化 内容全面、有多方渠比较及经济分 析,方案有创新 效 内容较全面、有方案比较及一般性经 济分析 果 室 25 评 20 25 15 内容欠全面、方案的比较、分析不深入 10 方案有严重缺陷 复杂 涉及面广,技术难度大 程度 涉及面不广,技术难度一般 编 5 5 3 说明清楚,文词精炼,重点突出, 说 符合文件编制办法和内容格式 说明清楚,文词通顺,基本符合文 明 件编制办法和内容格式 写 质 5 说明不清楚,表达能力低,基本符 合文件编制办法和内容格式 图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表达准确 20 20 15 所 10 纸 量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有个别差错 5 估 项目完整,指标选取合理,估算准确 算 项目较完整,指标选取欠合理,估算 基本准确 3 评 5 5 3 加分 合计 注 1.设置加分,文件质量有突出优点,而本内容又未包括,如计算机辅助设计,根据新的科学理论,设计方法有重大改进等.可加 5 分至 10 分.填在 加分栏内。 2.评分内容中,如经济效益难于掌握,评分人可以类似工程作参比,予以评定。 3.评分人可参考分栏中的分数,灵活进行评分. 初步设计质量评分卡 工程项目 设计编号 因 子因 素 素 评审人 设计人员 评 分 内 时间交/审 容 政策 符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10 技术较先进、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得当、 性 论证较充分 术 效 室评分 所评分 8 6 技术先进、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得当、论 证充分 进 技术先进、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得当、论 证充分 审核评分 月 日/月 日 月 日/月 日 10 规范 基本持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技 月 日/月 日 因 素 子 因 项目 分 素分 参考分 执行 正确、全面贯彻、执行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先 评 审 10 10 8 6 常规技术、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欠得当、 55 论证欠充分 4 经济效益显著 10 核 审 意 见 设计人员意见 方 益 性 经济效益较显著 10 8 经济效益一般 6 内容全面,有多方案比较、方案合理、有创新 20 化 内容全面,有多方案比较,方案合理 18 效 内容全面,有多方案比较,方案合理 15 果 内容全面,有多方案比较,方案合理 案 优 20 12 内容欠全面,有方案比较,方案不够合理 8 内容不全面,方案有缺陷 6 复杂 涉及面广.技术难度大 程度 涉及面不广,技术难度一般 写 明 说明较清楚、文词通顺、基本符合内容格式要求 5 20 说明欠清楚、表达不好、不完全符合内容格式要 45 求 纸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表达欠准确,有个别无 错、漏、碰 10 10 项目欠完整、或定额、费率选用错误、计算有错 误 加分 8 所 6 估 项目完整、定额、费率选用准确、计算准确 算 项目完整、定额、费率选用欠准确、计算准确 15 10 图纸欠齐全、有不少错、漏、碰 量 3 20 图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表达准确,无错漏、碰 质 评 5 说 说明清楚、文词精炼、重点突出,符合内容格式 要求 编 室 15 15 10 5 评 合 计 注 1.设置加分,文件质量有突出优点,而本内容又未包括,如计算机辅助设计,根据新的科学理论,设计方法有重大改进等.可加 5 分至 10 分.填在 加分栏内。 2.评分内容中,如经济效益难于掌握,评分人可以类似工程作参比,予以评定。 3.评分人可参考分栏中的分数,灵活进行评分. 施工图设计质量评分卡 工程项目 设计编号 因 子因 素 素 评审人 设计人员 评 分 内 评 时间交/审 容 执行 正确、全面贯彻、执行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月 日/月 日 因 素 子 因 项目 分 素分 参考分 10 审核评分 月 日/月 日 月 日/月 日 室评分 所评分 审 意见 设计人员意见 技 政策 符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10 8 先 设备、仪表、材料选用合理、采用先进实施技 术、新材料效益显著 术 进 设备、仪表、材料选用合理、实施技术、材料先 进、效益较显著 措 性 设备、仪表、材料选用欠合理 15 15 12 30 施 程度 技术内容较复杂 5 5 3 说 说明清楚、文词精炼、说清了施工注意事项、符 合内容格式要求 明 说明较清楚、文词通顺、基本上说清了施工注意 事项、基本符合内容格式要求 质 量 说明欠清楚、表达不好、施工注意事项欠清楚、 不甚符合内容格式要求 图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表达准确,无错漏、碰 纸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表达准确,有个别错、 70 漏、碰 10 10 35 标 通用化程度高 25 15 7 项目完整、定额、费率选用准确、计算准确 项目欠完整、或定额、费率选用错误、计算有错 误 6 35 图纸欠齐全、布局欠合理、有概念性差错 算 项目完整、定额、费率选用欠准确、计算准确 室 3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错、漏、碰较多 * 估 核 9 复杂 技术内容复杂、设备种类繁多 编 写 审 15 15 10 5 10 评 准 通用化程度较高 化 通用化程度不高 10 8 所 6 评 加 分 合 计 注 1.设置加分,文件质量有突出优点,而本内容又未包括,如计算机辅助设计,根据新的科学理论,设计方法有重大改进等.可加 5 分至 10 分.填在 加分栏内。 2.评分内容中,如经济效益难于掌握,评分人可以类似工程作参比,予以评定。 3.评分人可参考分栏中的分数,灵活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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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doc
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一)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计划任务书和上级审定的要求,如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认为 应修改计划任务书中某些条文时,要提出具体意见和论据,报请原计划任务书的主管单位 , 再以补充或修改的任务书为据,进行设计。 (二)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如对所采用的规范、规程和规定的某 些条款按照实际情况必须改变、或有新的见解时,应有详细的论证,并事先经所批准。 (三)充分掌握第一性资料,进行多方案比较,正确处理远近期发展关系,考虑维护、施工 方便。 (四)努力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五)设计文件要符合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完整齐全。说明能充分表达设计 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大差错,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 免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尽量采用通用设计和通用图纸,力求设计高质量、 高效率、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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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等级的评审工作.doc
设计质量等级的评审工作 (一)按百分制分数评定,评分按评分卡规定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质量评定办法 1.所有方案报告或方案设计、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包括修改设计)和施工图在送审前应 进行质量评定。 2.各级审查人员在审查中发现的差错问题要随即填入“工程设计文件质量评分卡”, 并注明得分。 3.所主管领导凭“工程设计文件质量评分卡”签发出版工单,没有质量评定结论的设 计文件,不得交付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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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要求.doc
审查要求 1.各级审核人员都要重视设计审查工作、认真负责,要按单项设计分册建立审核记录。 2.审核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发扬技术民主,对争议较大的问题,可组成审 查班子进行认真的论证,认真记录审查结论,未被采纳的意见可以保留并记入审核记录本 内。 3.各级审查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查工作,切实起到“把关”作用,经审查认为 不符合要求的,要持严肃态度,该返工的就得返工,不可迁就,不合格设计不能出所。 4.各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评分卡并签字,预审和会审应有专门的记录,并由审核人员 妥善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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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标记及原稿归档规定.doc
审核标记及原稿归档规定 (一)为了使已经审核的文件有明显的标记,规定字迹颜色如下: 1.设计文件用蓝色钢笔编写。 2.校对用蓝色钢笔改。 3.审核用黑色钢笔修改。 4.室主管用蓝色圆珠笔修改。 5.所主管用红笔修改。 (二)设计文件出版后,原稿各室自行归档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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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工程.doc
代办工程 第一条 代办工程是用户自己投资委托公司设计、施工的工程。主要包括楼内管线、外线 电缆、管道工程及小交换机等项内容工程。代办工程的业务一律由公司受理。其中,楼内管 理(包括用户小交换机的配线)外线电缆及管道工程由工程部管线工程管理室业务主管受理 , 小交换机或其它终端设备(包括交换机本身及配线架或箱)由终端服务公司业务人员受理业 务。 第二条 由用户投资开发的住宅区、高层楼宇、工业区等,有关设计须在初步设计完成 后送交工程部业务人员审核,提出书面意见。未经审查的管线设计或用户终端设备逾期不 能提供电话服务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凡用户投资新建、扩建、改建楼宇应向公司及时提供管线或设备工程名称,向 公司提出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委托书、楼宇各层平面图及装机位置图、建筑红线图), 由工程部统一安排设计、施工。 委托设计、施工的代办工程应事先办理签订合同手续。 未经工程部统筹安排设计、施工的代办工程,工程竣工后,拒绝给予验收或入网。 各分公司不得自行受理或转手委托他人进行代办工程的设计或施工。 第四条 代办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均应接受工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工程竣工后,必须 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竣工图、电气指标测试资料、系统图、配线表等),工 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入网使用。 第五条 为确保全网质量,代办工程和所用设备、材料应符合入网要求、部颁的标准。 第六条 代办工程的投资划分应按(1989)391 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筑物内部的管线 建设一律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建筑物外部的管道以及和主干管道连接段管道,一律由开 发单位投资建设。 代办工程价款的收取及设计、施工费用的支付,其管线部门由工程部负责办理手续, 设备部分由终端公司办理。 第七条 代办工程设计、施工的要求标准与自办工程等同。 第八条代办工程竣工后,统一交付公司维护、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代办工程的放号应 具有优先权,代办工程中投资单位不得加价向使用单位或个人收取初装费,更不得高价转 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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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及施工.doc
工程管理及施工 第一条 公司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工程施工,无论大小,一律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工程 任务书由工程部相关室分类下达给施工单位。无工程任务书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承 担其施工任务。 第二条 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凡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都应出示营业 执照和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并按照证书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项目规模和内容,严禁无证施 工或转包施工。 施工人员的结构根据预算编制定额的规定,凡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工与普工之比为 1∶0,线路工程技普比为 1∶0.5,管道工程与长途光缆布放工程技普比为 1∶1。 第三条 所有外来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均应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建 设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双方职责分工、工期、奖罚、违约责任、费率及结算方式等项目。 合同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管领导签订后有效。 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费用结算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辖管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 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 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协助和处理工程中出现的技术、外协及材料办理工程变更等 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 进行施工。工程如需变动,应征得公司工程部或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认可,并办理相应的 变更手续。要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单位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其名单在开工前应报至工程相关管理室备查。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施工明显标志,安全及路障标示、措施要齐全,做到文 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第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如土建、地下电缆、管道工程等,每一道工序完成 后,应经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 工 验收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 程施工完后,由工程部组织交工验收。工程随工及验收工作由各分公司负责。 第七条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加强质量监督,必须认真做好随工检查,工程随工人 员由各分公司安排工程所在工地人员担任,随工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技术业务较全面的 的人员承担,随工人员必须对工程质量有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常深入工地,进行随工检 查,对在施工过程中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令其及时返工。随工人员同时应负责对隐蔽工 程的质量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 随工人员应是维护部门及分公司的全权代表。 任何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公司所派随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服从检查的单位或个人 , 随工人员或公司工程部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工检查。 工程随工检查的内容参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条款。 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现有或原有设备的安全,对因工程造成损坏 设备的事故,应及时报告随工人员和公司工程部,并负责修补或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为便于加强各分公司与公司工程部的联系和处理工程出现资料、随工、工程竣 工验收等方面问题,各分公司可根据工程任务的轻重,设 2~3 人的基建小组以便对口联 系加强工程管理。 第十条 割接方案应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由所在分公司负责拟定,工程设计单位可配合 进行,割接资料应在充分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做到方案合理,资料准确,不留遗留问题。 割接方案的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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