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与分析决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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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新产品开发工作,是指运用国内外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中所发现的科学知识及其成 果,转变为新产品、新材料、新生产过程等一切非常规性质的技术工作。新产品开发是企业 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 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 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新产品开发必须严格遵循产品开发 的科学管理程序,即选题(构思、调研和方案论证)_样(模)试_批试_正式投产前的准备这些 骤。 新产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开发中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须在进行充分的技术和 市场调查后,对产品的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等五个方 面进行科学预测及技术经济的分析论证。 (一)调查研究: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 质量、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二)可行性分析: 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三)决策: 1.制定产品发展规划: (1)企业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企业产品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水平 和技术改造方向、赶超目标以及企业现有条件进行综合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制定企业 产品发展规划。 (2)由研究所提出草拟规划,经厂总师办初步审查,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 行慎密 的研究定稿后,报厂长批准,由计划科下达执行。 2.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和赶超目标,为提高产品质量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 备方面的应用研究: (1)开展产品寿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预测企业的盈亏和生存,为企 业提供产品发展的科学依据; (2)开展哪些对产品升级换代有决定意义的科学研究、基础件攻关、重大工艺改革、重大 专用设备和测试仪器的研究; (3)开展哪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新材料研究; (4)科研规划由研究所提出草拟规划交总师办组织有关部门会审,经总工程师签字报 厂长批准后,由计划科综合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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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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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一)范 围 本国际标准规定的质量体系要求,是用于供方证实其设计和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 规定这些要求主要是为防止从设计到服务的所有阶段中出现不合格,以使顾各满意。  本标准用于下述环境: a)要求进行设计,并且对产品的性能要求有原则性规定或有待制定; b)只有当供方适当证实了其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能力时,才能相信产品符 合规定的要求。 (二)引用标准 本国际标准发布时所引用的下列标准的有效版本,构成了本标准的一部分。因所有标 准都将修订,故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尽可能采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IEC 和 ISO 成员 均持有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 ISO8402:1994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词汇。 (三)定 义 本标准采用 ISO8402 的定义及下述定义。 1.产品活动或过程的结果。 注 2 产品可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注 3 产品可以是有形的(如组件或流程性材料)或无形的(如知识或概念)或它们的组合。  注 4 本标准中所用的术语“产品”仅适用于打算提供的产品,并非指无意中形成的、 影响环境的副产品。这点与 ISO8402 所给出的定义有差异。 2.投标 供方做出的满足产品合同招标要求的报盘。 3.合同 供需双方以任一方式达成一致的条文。 (四)质量体系要求 1.管理职责 (1)质量方针 负有决策职责的供方管理者,应规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质量作出承诺,并形成 文件。质量方针应体现供方的组织目标以及顾客的期望和要求。供方应保证组织的各级人员 都理解质量方针,并坚持贯彻执行。 (2)组织 ① 职责和职权 对影响质量的所有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人员,特别是对需要独立行使权力的人员, 应书面规定其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以便: a)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有关产品、过程和质量体系的不合格; b)确认并记录任何与产品、过程和质量体系有关的问题; c)通过规定的渠道,提出、采取或推荐解决办法; d)验证解决办法的实施效果; e)在缺陷或不符合要求情况未得到纠正前,要控制不合格品进一步加工、交付或安装。  ②资源 供方应确定资源要求并提供适当的资源,包括委派经过培训的人员从事管理、执行和 验证活动,含内部质量审核。 ③ 管理者代表 负有决策职责的供方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不论他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 , 应明确其以下职权: a)确保按照本标准规定建立、运行和保持质量体系; b 向供方的管理者报告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便评审和改进质量关系。 注 5 管理者代表的职责也可包括就供方质量体系方面与外部机构的联络。 3.管理评审 负有决策职责的供方管理者,应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评审,以保证持续有效地满足本 国际标准的要求和供方规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要求。应保存评审记录。 2.质量体系 (1)总则 供方应建立和维持一个质量体系并使之文件化,以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供方应编 制覆盖本国际标准要求的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应包括或引用质量体系的程序文件,并概述 该质量体系所用的文件结构。 注 6ISO10013 提供了质量手册编制的指南。 (2)质量体系程序 供方应: a)编制与本标准要求和供方规定的质量方针相一致的书面程序; b)有效地运行质量体系,执行书面程序。就本标准而言,构成质量体系一部分的质量 体系程序所涉及的范围和细节应取决于工作的复杂性、所采用的方法以及完成这些活动的 人员所需的技能和接受的培训。 注 7 书面程序可以引用如何完成一项活动的作业指导书。 (3)质量策划 供方应明确满足质量要求的方法,并形成文件。质量策划应与供方质量体系的其他所 有要求相一致,并且以利于供方使用的形式形成文件。 为使产品、项目或合同符合规定要求,供方应适时考虑下述活动: a)质量计划的编制; b)确定并配备必要的控制手段、工序、设备(包括检验和试验设备)、工装、资源和技能, 以达到规定的质量; c)确保设计、生产过程、安装、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与有关文件的协调性; d)必要时,更新质量控制、检验和试验技术,包括研制新的仪器设备; e)识别所有的测量要求,包括超出现有技术水平,但在足够时限内能开发的测量能力 ;  f)识别在产品形成的适宜阶段适合的验证; g)对所有特性和要求,包括评定中含有的主观因素,规定验收标准; h)标识并编制质量记录。 注 8 有关的质量计划可以采用所参照的、适宜的书面程序的形式,这些程序是供方质 量体系的一部分。 3.合同评审 (1)总则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合同评审和协调评审活动的书面程序。 (2)评审 在提交投标书、或签定合同、或接受订单(阐述要求)前,供方应对该标书、合同或订单 进行评审,以确保: a)已规定并形成文件的各项要求是适宜的;在以口头方式接到订单,对要求没有书面 说明的场合,供方应确保订单的要求在其被接受之前得到同意。 b)任何与投标要求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已经得到解决; c)供方有能力满足合同或订单的要求。 (3)合同的修订 供方应确定如何进行合同修订,并将修订合同的信息正确地传递给供方组织内部有关 的职能部门。 (4)记录 合同评审记录应予以保存(见 4.16)。 注 9 供方应在合同的有关事项中,对与顾客建立联络渠道和接口作出规定。 4.设计控制 (1)总则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控制和验证产品设计的书面程序,以保证满足规定的要求。 (2)设计和开发的策划 供方应制定设计和开发计划,计划应阐明或列出应开展的活动,并规定完成这些活动 的职责。设计和开发活动应分配给具备一定资格的人员去完成,并为其配备必要的资源。计 划应随设计进展加以修改。 (3)组织和技术接口 应规定参与设计过程的不同部门之间在组织上和技术上的接口,将必要的信息写成文 件,予以传递并定期评审。 (4)设计输入 供方应确定产品设计输入的要求,包括有关法令和法规要求,形成文件,并评审其是 否适当。对不完整的、含糊的或予盾的要求,应会同提出者一起解决。 设计输入应考虑合同评审的结果。 (5)设计输出 设计输出应形成文件,并用能验证和证实设计输入要求的方式来表达。 设计输出应: a)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b)包括或引用验收准则; c)标出与安全和产品主要功能关系重大的设计特性(如:操作、贮存、搬运、维护和处置 的要求)。 设计输出文件发布前应进行评审。 (6)设计评审 在设计的适当阶段,应有计划地对设计结果进行正规的评审,并形成文件。每次评审 的参加者除要求的专家外,还应包括与受评的设计阶段有关的所有职能部门的代表。这种 评审记录应予以保存。 (7)设计验证 在设计的适当阶段,应进行设计验证,以保证该设计阶段的输出满足设计输入要求。 并应对所用的设计验证方法予以记录。 注 10 除进行设计评审之外,设计验证还可包括如下活动: ——采用其它计算方法; ——可能时,将新的设计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 ——进行试验和证实; ——发布前应对设计阶段的这些文件进行审查。 (8)设计确认 应进行设计确认,以保证产品符合确定使用者的要求和/或需要。 注 11 设计确认在成功的设计验证之后进行(见 4.4.7)。 注 12 确认通常是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进行。 注 13 通常是对最终产品进行确认,但在产品完成前,也可能需要进行阶段性确认。 注 14 如果预期有不同的用途,也可进行多次确认。 (9)设计更改 所有的设计更改,在其生效之前都应加以标识、形成文件、评审并经授权人员审查和批 准。 5.文件和资料控制 (1)总则 供方应对与本标准要求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制定和执行书面的控制程序。其中包 括,在适用范围内的外部原始文件,如各项标准和客户的图样。 注 15 文件和资料可以呈任何一种媒体形式,如硬拷贝或电子媒体形式。 (2)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发布 文件、资料发布前,其适应性应由授权人员审查、批准。为辩识文件的现行修订情况, 应编制更改一览表或相应的文件控制程序,以便有效地防止使用失效和/或作废的文件。 文件控制应保证: a)对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场所,都应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b)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收回失效和/或作废的文件,或者确保防止误用这些失 效和/或作废文件; c 为法律和/或职累知识的目的所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都应进行适当标识。 (3)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除非有特殊规定,文件和资料更改的审批一般应由该文件原审批部门/组织进行。若指 定其他部门/组织审批,该部门/组织应获得原审批所依据的有关背景材料。 可行时,应在文件或相应附件上标明更改的性质。 6.采购 (1)总则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书面程序以确保所采购的产品(见 3.1)符合规定要求。 (2)分承包方的评定 供应方: a)根据满足分合同要求,包括质量体系要求及特定的质量保证让要求的能力来评定和 选择分承包方。 b)明确供方对分承包方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这种方式和程序取决于产品的类别以 及分承包的产品对最终产品质量的影响。适用时,还取决于分承包方以往能力和业绩的质 量审核报告和或质量记录。 c)建立并保存合格分承包方的质量记录。 (3)采购资料采购文件应清楚地说明订购产品的要求,必要时可标明: a)型号、种等级或其他准确的表示方法; b)规范、图样、加工要求、检验规程的名称(或其他明确的标识)和适用版本及其他有关 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程序,加工设备和人员的批准和鉴定要求; c)适用的质量体系标准的名称、编号和版本。 采购文件发布前,供方应审批所规定的要求是否适当。 (4)采购产品的验证 供方在①分承包方处的验证 当供方提出在分承包方处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时,供方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的安 排以及产品的交付方法。 ② 分承包产品的顾客验证 当合同规定时,顾客对分承包方产品进行验证时,顾客或其代表应有权在分承包方处 和供方处验证转包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供方不能把该验证用作分承包方对质量进行了 有效控制的依据。 顾客的验证既不能减轻供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的拒收。 7.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供方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应制定验证、贮存和维护的书面控制程序,并贯彻执行。如有丢 失、损坏或不适用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向顾客报告。 供方的验证不能减轻顾客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8.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必要时,供方应从进货开始并在生产、交付和安装的各个阶段,制定并执行以适当方 式标识产品的书面程序。 在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供方应对每个或每批产品的特定标识制定并执行书面 程序。该标识应加以记录。 9.过程控制 供方应确定直接影响质量的生产、安装和服务过程,并制定计划,保证这些过程处于 受控状态。受控状态包括: a)如果没有书面程序就不能保证质量时,则应对生产、安装和服务的方式制定书面程 序; b)使用合适的生产、安装和服务设备及安排适宜的工作环境; c)符合有关标准/法规、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 d)对相应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e)需要时,对过程和设备进行认可; f)技艺的评定准则应以最明了实用的方式表示(例如:文字标准、标样或附加说明);  g)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以保证持续的过程能力。 有些过程结果不能通过其后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完全证实,如加工缺陷仅在使用后才能 暴露出来,因此,为了保证满足规定要求,这些过程应由具备资格的操作者完成和 /或应 要求进行连续的监视和对过程参数加以控制。 应规定过程操作(包括有关的设备和人员)的鉴定要求。 注 16 像这些其过程能力要求预先鉴定的过程通常被认为是“特殊过程”。 必要时,应保存过程、设备和人员的鉴定记录。 10.检验和试验 (1)总则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进行检验和试验活动的书面程序,以便验证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要 求。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及待建立的记录应在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中详细规定。 (2)进货检验和试验 ① 供方应保证未经检验或未验证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或加工中规定的情况除外)。对 规定要求的符合性验证应按照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进行。 ② 确定进货检验的数量和类别时,应考虑在分承包方处所进行的控制程度以及所提供 的合格证明记录。 ③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时,应在该产品上作出明确标记,并作好记录,以 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 (3)过程检验和试验 供方应: a)按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的要求,检验和试验产品; b)在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完成或必需的报告收到并认可前,不得将产品转入下道过程 , 除非生产急需并有可靠追回程序时才可例外转序。但仍应执行的程序 (4)最终检验和试验 供方应按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进行全部的最终检验和试验,以便提供成品符合规 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计划和/或最终检验和试验的书面程序,应要求所有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包括进货 检验和过程检验均已完成而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 只有在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中规定的各项检验、试验已经圆满完成且有关数据和文 件得到认可后产品才能发货。 (5)检验和试验记录 供方应作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并加以保存,以证明该产品已进行了检验和/或试验。这些 记录应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通过了各项检验和/或试验。当产品没有通 过检验和/或试验时,应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记录中应注明负责产品放行的检验部门。 1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1)总则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书面程序,对其使用的、用以证实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 量和试验设备(包括测试软件)进行控制、检准和维护。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时,应保 证所用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已知,且测量能力满足要求。 当把测试软件或对比参照件,如试验硬件用作检验手段时,使用前应加以校验,以证 明其能用于验证生产、安装或服务过程中产品的合格性,并按规定周期加以复验。供方应规 定复验的范围和周期,并保存记录,作为控制的证据。 在有关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技术资料,按要求可以提供的场合,当顾客或其代表 要求时,供方应予以提供,以证实这些设备的功能。 注 17 本标准所用的术语“测量设备”也包括一些测试装置。 (2)控制程序 供方应: a)确定测量任务及所要求的准确度,选择适用的、具有所需准确度和精密度能力的检 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b)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按规定的周期或使用前,对照与国 际、国家发布的有关标准有已知有效关系的鉴定合格设备进行确认、校准和调整。无标准时, 则应把校准所用依据写在文件上; c)规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校准规程,其内容包括设备类型、编号、地点、校验周 期、校验方法、验收标准,以及发生问题时应采用的措施; d)核实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是否带有表明其校准状态的标志或识别记录; e)保存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校准记录; f)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未处于校准状态时,应立即评定以前的检验和试验结果 的有效性,并记入有关文件; g)保证校准、检验、测量和试验有适宜的环境条件; h)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搬运、保养和贮存期间,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 i)防止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试验硬件和软件,因调整不当而使其校准定位失 效。 注 18 可用 ISO10012 中给出的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作为指南。 12.检验和试验状态 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应以恰当的方式标识,以标明产品经检验和试验后是否合格。 按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所规定的,在产品生产、安装和服务的全过程中应妥善保存检验 和试验状态的识别标志,以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产品才能装运、使用或安装。  13.不合格品的控制 (1)总则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的书面程序,以防止由于疏忽而使用或安装了不合格 品。控制程序应规定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可行时)和处置,并通知有关职能 部门。 (2)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应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的职责和处置的职权。 应按照书面程序评审不合格品,评审后可能: a)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b)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 c)降级使用; d)拒收或报废。 合同要求时,供方若要使用或返修不合格品,应向顾客或其代表提出让步申请。同意 后,对不合格品和返修情况应予以记录,以表明不合格品的实际状况。 反修和/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重新检验。 14.纠正和预防措施 (1)总则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书面程序。 为消除实际或潜在的不合格原因所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大小相适应 并与所遭受的风险程度相一致。 供方应执行由纠正或预防措施导致的有关书面程序的更改。并予以记录。 (2)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的程序应包括: a)有效地处理顾客对不合格品的报怨和申诉; b)调查与产品、过程和质量体系有关的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并记录 调查结果 (见 4.16); c)确定所需的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产生的原因; d)应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执行加以控制。 (13)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的程序应包括: a)恰当地使用信息来源,如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过程及操作、让步、审核结果、质量记 录、服务报告和顾客投诉进行分析,以查明并消除不合格的潜在原因; b)确定针对问题采取预防措施所需的步骤; c)采取预防措施并进行控制,以保证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 d)确保将采取措施的有关信息提交管理评审。 15.搬运、贮存、包装、保管和交付 (1)总则 供方应建立并保持产品的搬运、贮存、包装、保管和交付的书面程序。 (2)搬运 供方应提供防止产品损坏或变质的搬运方法。 (3)贮存 供方应使用指定的贮存场地或库房,以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应 规定产品入库验收和发放的管理办法。 定期检查存品状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情况。 (4)包装 供方应对包装、防护和标志过程(包括所用材料)进行必要的控制,以保证符合规定要 求。 (5)保管 产品受供方控制时,供方应对产品的保管和隔离采取恰当的措施。 (6)交付 供方应对经过了最终检验和试验的产品的质量采取保护措施。合同要求时,这种保护 应延续到交付的目的地。 16.质量记录的控制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借阅、归档、存贮、保管和处理的书面 程序。 质量记录应予以保存,以证明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质量体系有效的运行。来自分承包方 的有关质量记录应成为这些资料的组成部分。 所有的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并在适宜的环境中妥善保管。保管方式应便于存取和检 索,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应规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并将其记录在案。合同要求时, 在商定期内,质量记录可提供给顾客及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注 19 记录可以呈任何一种媒体形式,如硬拷贝或电子媒体形式。 17.内部质量审核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和实施的书面程序,以验证质量活动和有关结果 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并确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内部质量审核应根据被审核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重要性来安排计划并由与审核对象无直 接责任的人员来进行。 应记录质量审核结果,并通知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审核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该部门 的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跟踪审核活动应验证并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和有效性。 注 20 内部质量审核的结果是管理评审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注 21ISO10011 提供了质量体系审核指南。 18.培训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书面培训程序,明确培训要求并对从事对质量有影响的所有工作人 员进行培训。对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应按所要求的教育、培训和/或经验进行资格考核。相应 的培训记录应予以保存。 19.服务 当服务是规定的要求时,供方应制定并执行书面的服务程序,以实施、验证并报告服 务满足规定的要求。 20.统计技术 (1)确定需求 供方应确定建立、控制和验证过程能力和产品特性所需要的统计技术。 (2)程序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书面程序,以实施和控制需求中确定的统计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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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质量保证模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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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质量保证模式 (一)范围 本国际标准规定的质量体系要求,是用于供方证实其在最终检验和试验期间查出和控 制产品不合格项并加以处理的能力。 本标准用于下述环境,即只有当供方能提供证实其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能力的足够 证据时,才能相信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引用标准 本国际标准发布时所引用的下列标准的有效版本,构成了本标准的一部分。因所有标 准都将修订,故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尽可能采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IEC 和 ISO 成员 均持有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 ISO8402:1994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词汇。 (三)定义 本标准采用 ISO8402 的定义及下述定义。 1.产品 活动或过程的结果。 注 2 产品可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注 3 产品可以是有形的(如组件或流程性材料)或无形的(如知识或概念)或它们的组合。  注 4 本标准中所用的术语“产品”仅适用于打算提供的产品,并非指无意中形成的、影 响环境的副产品。这点与 ISO8402 所给出的定义有差异。 2.投标 供方做出的满足产品合同招标要求的报盘。 3.合同 供需双方以任一方式达成一致的条文。 (四)质量体系要求 1.管理职责 (1)质量方针 负有决策职责的供方管理者,应规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质量作出承诺,并形成 文件。质量方针应体现供方的组织目标以及顾客的期望和要求。供方应保证组织的各级人员 都理解质量方针,并坚持贯彻执行。 (2)组织 ① 职责和职权 对按照本国际标准要求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人员,特别是对需要独立行使权力 的人员,应书面规定其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以便: a)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 b)确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或不交付。 ② 资源 供方应确定资源要求并提供适当的资源,包括委派经过培训的人员从事管理、执行和 验证活动,含内部质量审核。 ③ 管理者代表 负有决策职责的供方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不论他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 应明确其以下职权: a)确保按照本标准规定建立、运行和保持质量体系; b)向供方的管理者报告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便评审和改进质量体系。 注 5 管理者代表的职责也可包括供方质量体系方面与外部机构的联络。 (3)管理评审 负有决策职责的供方管理者,应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评审,以保证持续有效地满足本 国际标准的要求和供方规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要求。应保存评审记录。 2.质量体系 (1)总则 供方应建立和维持一个质量体系并使之文件化,以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供方应编 制覆盖本国际标准要求的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应包括或引用质量体系的程序文件,并概述 该质量体系所用的文件结构。 注 6 ISO10013 提供了质量手册编制的指南。 (2)质量体系程序 供方应: a)编制与本标准要求和供方规定的质量方针相一致的书面程序; b)有效地运行质量体系,执行书面程序。 就本标准而言,构成质量体系一部分的质量体系程序所涉及的范围和细节应取决于工 作的复杂性、所采用的方法以及完成这些活动的人员所需的技能和接受的培训。 注 7 书面程序可以引用如何完成一项活动的作业指导书。 (3)质量策划 供方应明确最终产品满足质量要求的方法,并形成文件。质量策划应与供方质量体系 的其他所有要求相一致,并且以利于供方使用的形式形成文件。供方应适时考虑下述活动  a)编制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质量计划; b)确定并配备为达到规定质量要求可能需要的一切最终检验和试验设备、资源和技能;  c)必要时,更新最终检验和试验技术; d)识别所有最终检验和试验的测量要求,包括超出现有技术水平,但在足够时限内能 开发的测量能力; e)识别在最终产品阶段合适的验证; f)对所有特性和要求,包括评定中含有的主观因素,规定验收标准; g)标识并编制质量记录。 注 8 有关的质量计划可以采用所参照的、适宜的书面程序的形式,这些程序是供方质体 系的一部分。 3.合同评审 (1)总则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合同评审和协调评审活动的书面程序。 (2)评审 在提交投标书、或签定合同、或接受订单(阐述要求)前,供方应对该标书、合同或订单 进行评审,以确保: a)已规定并形成文件的各项要求是适宜的;在以口头方式接到订单,对要求没有书面 说明的场合,供方应确保订单的要求在其被接受之前得到同意。 b)任何与投标要求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已经得到解决; c)供方有能力满足合同或订单的要求。 (3)合同的修订 供方应确定如何进行合同修订,并将修订合同的信息正确地传递给供方组织内部有关 的职能部门。 (4)记录 合同评审记录应予以保存。 注 9 供方应在合同的有关事项中,对与顾客建立联络渠道和接口作出规定。 4.设计控制 本国际标准的范围不包括对设计控制的质量体系要求。相应条款内容在 ISO9001 中给出。  5.文件和资料控制 (1)总则 供方应对与本标准要求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制定和执行书面的控制程序。其中包 括,在适用范围内的外部原始文件,如各项标准和客户的图样。 注 10 文件和资料可以呈任何一种媒体形式,如硬拷贝或电子媒体形式。 (2)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发布 文件、资料发布前,其适用性应由授权人员审查、批准。为辩识文件的现行修订情况, 应编制更改一览表或相应的文件控制程序,以便有效地防止使用失效和/或作废的文件。 文件控制应保证: a)对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场所,都应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b)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收回失效和/或作废的文件,或者确保防止误用这些失效 和/或作废文件。 c)为法律和/或积累知识的目的所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都应进行适当标识。 (3)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除非有特殊规定,文件和资料更改的审批一般应由该文件原审批部门/组织进行。若指 定其他部门/组织审批,该部门/组织应获得原审批所依据的有关背景材料。 可行时,应在文件或相应附件上标明更改的性质。 6.采购 本国际标准的范围不包括对采购的质量体系要求。相应条款内容在 ISO9001 中给出。 7.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供方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应制定验证、贮存和维护的书面程序,并贯彻执行。如有丢失、 损坏或不适用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向顾客报告。 供方的验证不能减轻顾客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8.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在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供方应对每个或每批产品的特定标识制定并执行书面 程序。该标识应加以记录。 9.过程控制 本国际标准的范围不包括对过程控制的质量体系要求。相应条款内容在 ISO9001 中给出。  10.检验和试验 (1)总则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活动的书面程序,以便验证最终产品是否满足 规定的要求。所要求的最终检验和试验及待建立的记录应在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中详细 规定。 (2)最终检验和试验 供方应按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进行所有的最终检验和试验并保存有关的记录,以证 明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当最终产品不能充分验证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时,最终检验和试验 应包括对以前其他必要的检验和试验的已认可的结果的验证。 记录应明确对产品放行负责的检验职权。 1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1)总则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书面程序,对其使用的、用以证实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 量和试验设备(包括测试软件)进行控制、校准和维护。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时,应保 证所用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已知,且测量能力满足要求。 当把测试软件或对比参照件,如试验硬件用作检验手段时,使用前应加以校验,以证 明其能用于验证最终检验和试验过程中产品的合格性,并按规定周期加以复验。供方应规 定复验的范围和周期,并保存记录,作为控制的证据。 在有关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技术资料,按要求可以提供的场合,当顾客或其代表 要求时,供方应予以提供,以证实这些设备的功能。 注 11 本标准所用的术语”测量设备”也包括一些测试装置。 (2)控制程序 供方应: a)确定测量任务及所要求的准确度,选择适用的、具有所需准确度和精密度能力的检 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b)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按规定的周期或使用前,对照与国 际、国家发布的有关标准有已知有效关系的鉴定合格设备进行确认、校准和调整。无标准时, 则应把校准所用依据写在文件上; c)规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校准规程,其内容包括设备类型、编号、地点、校验周期、 校验方法、验收标准,以及发生问题时应采用的措施; d)核实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是否带有表明其校准状态的标志或识别记录; e)保存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校准记录; f)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未处于校准状态时,应立即评定以前的检验和试验结果 的有效性,并记入有关文件; g)保证校准、检验、测量和试验有适宜的环境条件; h)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搬运、保养和贮存期间,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 i)防止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试验硬件和软件,因调整不当而使其校准定位失 效。 注 12 可用 ISO10012 中给出的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作为指南。 12.检验和试验状态 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应以恰当的方式标识,以标明产品经检验和试验后是否合格。 按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规定,在产品生产、安装和服务的全过程中应妥善保存检验和试 验状态的识别标志,以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产品[或授权让步放行的产品] 才能装运、使用或安装。 13.不合格品的控制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以防止由于疏忽而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 控制程序应规定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可行时)和处置,并通知有关职能 部门。 对返修和在批准让步所接受的任何不合格品的情况应予以记录,以表明不合格品的实 际状况。 返修和/或反工后的产品应按质量计划和/或书面程序重新检验。 14.纠正措施 供方应: a)对通过最终检验和试验报告分析及顾客对产品的报怨而识别出的不合格品进行调查; b)对不合格品确定和采取适宜的纠正措施; c)确保将采取措施的有关信息提交管理评审。 15.搬运、贮存、包装、保管和交付 (1)总则 供方应建立并保持最终检验和试验后产品的搬运、贮存、包装、保管和交付的书面程序。 (2)搬运 供方应提供防止产品损坏或变质的搬运方法。 (3)贮存 供方应使用指定的贮存场地或库房,以防止产品在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应规定产 品入库验收和发放的管理办法。 定期检查库存品状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情况。 (4)包装 供方应对包装、防护和标志过程(包括所用材料)进行必要的控制,以保证符合规定要 求。 (5)保管 产品受供方控制时,供方应对产品的保管和隔离采取恰当的措施。 (6)交付 供方应对经过了最终检验和试验的产品的质量采取保护措施。合同要求时,这种保护 应延续到交付的目的地。 16.质量记录的控制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适宜的质量记录,以证明最终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体系有效的 运行。 所有的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并可分清是指何种产品。供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保 存好质量记录以证明最终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注 13 记录可以呈任何一种媒体形式,如硬拷贝或电子媒体形式。 17.内部质量审核 供方应制定并执行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和实施的书面程序,以验证质量活动和有关结果 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并确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内部质量审核应根据被审核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重要性来安排计划并由与审核对象无直 接责任的人员来进行。 应记录质量审核结果,并通知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审核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该部门 的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跟踪审核活动应验证并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和有效性。 注 14 内部质量审核的结果是管理评审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注 15 ISO10011 提供了质量体系审核指南。 18.培训 从事本国际标准所涉及范围内最终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应有一定的经验和/或培训,包括 对从事特殊分配的工作必要的资格考核。相应的培训记录应予以保存。 19.服务 本国际标准的范围不包括对服务的质量体系要求。相应条款内容在 ISO9001 中给出。 20.统计技术 供方应: a)确定产品特性的可接收性所需要的统计技术; b)实施和控制统计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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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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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 产品管理档案和原始记录,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和作业量的真实记载,是质量 跟踪和质量分析的重要依据,是原材料进厂,半成品入库、产品出厂的凭证.因此,对原始记 当的填写、归档、保管、查阅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见下表。 一、由检验科负责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内部报表的拟定、修改及编号工作、并规定其 传递程序。 二、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表式认真填写,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对原始记录、台 帐和种报表的填写情况,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三、所有各质量原始记录,统一由检查科编号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归类存档, 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 四、除按厂技术文件归档程序规定的资料外,有关质量原始资料保存期限按《原始凭证存 档分类表》规定办理。 序号 存档资料入原始凭证名称 1. 各种省、部、国家复查测试资料 2. 同行业质量检查报告 3. 上报质量报表按月(季)归档 4. 本厂每月质量检查报告 5. 新产品质量鉴定测试报告及有关资料 6. 产品耐久试验报告 7. 外购外协件质量检验记录 8. 产品(零件)性能抽试记录 9. 报废单 10. 不合格品申请回用单 11. 理化试验原始资料 12. 成品入库 13. 首件检验记录 14. 技术服务, “三包”情况及国内外重要 用户对产品质量评价 提供时间 存档时间 存档地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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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仪器量规的管理校正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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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仪器量规的管理校正办法 第一条 目的 确保检验仪器量规的精准,防止因仪器量规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仪器 量规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 范围 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仪器量规。 第三条 实施单位 质量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 第四条 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仪器量规均需建卡,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 员均需参加讲习,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 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三)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 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 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四)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 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 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 凭证。 (五)有关校正方面 1.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 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 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质量管理单位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 应立即校正。 (2)检验仪器、量规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 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代 为校正,但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鉴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 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质量管理单位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五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表 11.2.12 类别 名称 每 年 实 施次数 表 11.2.13 名称及型号: 适用检验项目: 附件: 年 月 日 表 11.2.14 名称及型号: 附件: 适用检验项目: 制造厂商: 购入价格: 存入地点: 检验仪器、量规定期、维护保养、校正计划表 实 施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实施重点 备注 10 11 12 检验仪器、量规定期、维护保养、校正计划表 实施情形 编号: 规格: 精准度: 备 注 检验仪器、量规管理卡 编 号: 规 格: 精确度: 原厂编号: 购入日期: 户用日期: 执行人 科 长 No. 建卡日期: 年 月 日 经 理 使用保管人员签章: 备 注: 表 11.2.15 名 称 编 号 报废日期: 检验仪器、量规的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方法表 规 格 标准度 适 用 检验项目 使用方法 维护保养 方 法 校正方法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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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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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作业及相关制度 一、质量管理办法 □ 质量管理方法 第一条 目的 确保产品质量标准化,提高质量水准。 第二条 范围 产品及研究开发、设计。 第三条 设计质量管理作业流程 第四条 实施单位 工程部、业务部、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五条 实施要点 (一)工程部设计科,依据收集的 CNS、JIS、UL 等国内外有关规格的资料,以及业务部、 质量管理部回馈的市场调查,客户要求,客户抱怨分析等资料,设计新产品及改良现有产 品。 (二)设计完成,要经试作、检验、了解生产时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是否能达到设计的质 量要求。 (三)试作不合格即检查修正,再试作。 (四)试作合格即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用料标准、材料规格、零件规格、产品规格、作业标 准、标准工时以及 QC 工程表。 (五)设计的新产品如属客户订购者,则试做合格的样品,需经业务部送交客 户认可后,开始制订,由企划室作生产企划。 (六)工程资料回馈有关单位,并确实执行规格、标准、蓝图等设计变更作业。 第六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 □ 进料检验规定 第一条 目的 确保进料质量合乎标准,确使不合格品无法纳入。 第二条 范围 原料,外协加工品的检验。 第三条 进料检验流程 第四条 实施单位 质量管理部进料科、加工品科、及其他有关单位。 第五条 实施要点 (一)检验员收到验收单后,依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将进料厂商、品名、规格、数量、 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二)判定合格,即将进料加以标示“合格”,填妥检验记录表,及验收单内检验情况 , 并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仓手续。 (三)判定不合格,即将进料加以标示“不合格”,填妥检验记录表及验收单内检验情 况。并即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物料部、采购科或外协加工科),请购单位,依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1.不需特采,即将进料加以标示“退货”,并于检验记录表、验收单内注明退货, 由仓储人员及采购单位办理退货手续。 2.需要特采,则依核示进行特采,将进料加以标示“特采”,并于检验记录表、验 收单内注明特采处理情况,以及通知有关单位办理入库或部分退回,或扣款等有关手续。  (四)进料应于收到验收单后三日内验毕,但紧急需用的进料优先办理。 (五)检验时,如无法判定合格与否,则请工程部(设计工程科),请购单位派员会同验 收,来判定合格与否,会同验收者,亦必需在检验记录表内签章。 (六)检验员执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并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 以判定合格与否。 (七)回馈进料检验情况,并将进料供应商交货质量情况及检验处理情况登记于厂商交 货质量履历卡内及每月汇总于厂商交货质量月报表内。 (八)依检验情况对检验规格(材料、零件)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九)检验仪器、量规的管理与校正。 (十)进料属 OEM 客户自行待料者,判定不合格时,请业务部联络客户处理。 第六条 本规定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 □ 制程质量管理作业办法 第一条 目的 确保制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条 范围 原料投入经加工至装配成品上。 第三条 制程质量管理作业流程。 第四条 实施单位 生产部检查站人员、质量管理部制程科及有关单位。 第五条 实施要点 (一)操作人员确依操作标准操作,且于每一批的第一件加工完成后,必需经过有关人 员实施首件检查,等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加工,各组组长并应实施随机检查。 (二)检查站人员确依检查标准检查,不合格品检修后需再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加工。  (三)质量管理部制程科派员巡回抽验,并做好制程管理与分析,以及将资料回馈有 关单位。 (四)发现质量异常应立即处理,追查原因,并矫正及作成记录防止再发。 (五)检查仪器量规的管理与校正。 第六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 □ 成品质量管理作业办法 第一条 目的 确保产品质量,使出厂的产品送至客户处能保持正常良好。 第二条 范围 加工完成的成品至出货。 第三条 成品质量管理作业流程。 第四条 实施单位 质量管理部、成品科、生产部、物料部及有关单位。 第五条 实施要点 (一)加工完成的成品要经过成品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或出货。 (二)确依成品检验标准实施检验,判定不合格批则退回生产单位检修,检修后仍需再 经成品检验。 (三)库存成品必需抽验,以确保产品质量,避免质量变异的产品送交客户,发现质量 变异即调查原因(必要时会同有关单位),作好防止再发措施,并通知生产单位检修。 第六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 □ 客户抱怨处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确使客户迅速获得满意的服务,对客户抱怨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以维持公司信誉, 并谋求公司改善。 第二条 范围 已完成交货手续的本公司产品,遭受客户因质量不符或不适用的抱怨。 第三条 客户抱怨的分类 (一)申诉:这种抱怨是客户对产品不满,或要求返工、更换、或退货,于处理后不需给 予客户赔偿。 (二)索赔:客户除要求对不良品加以处理外,并依契约规定要求本公司赔偿其损失, 对于此种抱怨宜慎重且尽速地查明原因。 (三)非属质量抱怨的市场抱怨:客户刻意找种种理由,抱怨产品质量不良,要求赔偿 或减价,此种抱怨则非属本公司责任。 第四条 客户抱怨处理流程 第五条 实施单位 业务部、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 实施要点 (一)客户抱怨由业务部受理,先核对是否确有该批订货与出货,并经实地调查了解 (必要时会同有关单位)确认责任属本公司后,即填妥抱怨处理单通知质量管理部调查分析 。  (二)质量管理部成品科调查成品检验记录表及有关此批产品的检验资料,查出真正的 原因,如无法查出,则会同有关单位查明。 (三)查明原因后,会同有关单位,针对原因,提出改善对策,防止再发。  (四)会同有关单位,对客户抱怨提出处理建议,经厂长核准后,由业务部答覆客户。 (五)将资料回馈有关单位并归档。 第七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表 11.2.1 客户抱怨处理单 ( )急件 NO ( )普通件 年 月 日 客户名称 品 名 交货批号 料 号 项 目 抱 怨 内 容 客 户 要 求 调 查 分 析 改 善 对 策 抱怨 处理 建议 厂长批示 规 格 抱 怨 内 容 数 量 结案 日期 负责单位签章 ( )赔偿¥ ( )折价 ( )以良品交换 ( )非本公司责任 ( )检修或返工 ( )其他 第一条 目的 对市场质量调查的资料作分析、研究,以改善产品质量及开发新产品,以迎合客户的 质量要求。 第二条 范围 需求市场所要求的产品质量。 第三条 市场质量调查的内容 客户对本公司产品所接受的程度与其所要求的产品质量,以及其他竞争产品的比较。  第四条 市场质量调查流程 第五条 实施单位 业务部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 实施要点 (一)业务部以邮寄或拜访的方式,请客户填写产品质量调查表。 (二)调查表内的调查项目,即产品的质量特性,例如性能、规格、外观,以及产品价格 等。 (三)整理调查资料通知有关单位。 (四)有关单位由业务部提供资料,了解客户的质量要求,并了解本公司对该产品的质 量要求是否某些项目要求太严、太松,以改善产品质量,及开发新产品。 第七条 本办法经产品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表 11.2.3 股份有限公司抱怨处理单 客户名称: 抱怨数量 产品名称: 出厂日期: 项 1.抱怨内容: 受理日期 结案日期 目 编号: 负责部门 2.抱怨者要求: 3.厂长批示: 4.原因调查: 5.抱怨的分析: 6.制造部门(现场)或其他部门确认及改善对策: 7.抱怨处理建议: (1)赔偿¥ (2)不良品交换良品的数量 (3)修改,返工,数量 (4)折价 (5)非本厂责任 厂长裁决: 表 11.2.2 受理 日期 结案 日期 总经理: 客户抱怨 处理单号码 料号 厂长: 月份客户抱怨处理月报表 年 品 名 规格 质量管理部经理: 表 11.2.4 日期 产品名称 批号 出厂日期 抱 数量 科长: 抱怨的处理 备 注 制表: 抱怨处理月报表 怨 原 因 材质问题 设备问题 检查方法 检验方法 设计规格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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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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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办法 第一条 目的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质量知识及质量管理技能,使员工充分了解质量管理作业内容 及方法,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并使质量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理论与实施技巧有良好基础, 以发挥质量管理的最大效果,以及协助协作厂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员工及协作厂商。 第三条 实施单位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策划与执行,并由管理部协办。 第四条 实施要点 (一)依教育训练的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1.质量管理基本教育:参加对象为本公司所有员工。 2.质量管理专门教育:参加对象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站人员、生产部及工程部的各 级工程师与单位主管。 3.协作厂商质量管理:参加对象为协作厂商。 (二)依训练的方式,分为以下二种: 1.厂内训练:为本公司内部自行训练,由本公司讲授或外聘讲师至厂内讲授。 2.厂外训练:选派员工参加外界举办的质量管理讲座。 (三)由质量管理部先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长期计划”,列出各阶层人员应接受的 训练,经核准后,依据长期计划,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年度计划”,列出各部门应受 训人数,经核准后实施,并将计划送管理部通知各单位。 (四)质量管理部应建立每位员工的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记录卡,记录该员工已受训的课 程名称、时数、日期等。 第五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表 11.2.16 质量管理教育训练长期计划表 年 实施对象 课 程 名 称 年 月 年 日 年 备 注 表 11.2.17 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年度计划表 年 月 日 各部门应受训人数 实施对象 课 程 名 称 目 的 生 产 工 程 质 管 物 料 管 理 业 务 其 他 备 注 表 11.2.18 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记录卡 N0. 员工姓名: 建卡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记录栏 年 月 日 职 务 异 动 栏 课程名称 时数 日数 备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职称(职位) 表 11.2.19 教育训练表 课程名称 课程内容 目 的 实施对象 参加 人数 时数 讲 师 举办 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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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日常检查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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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日常检查规定 第一条 避免人员的疏忽,而导致不良的影响,使全体员工,重视质量管理,确实为 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而努力。 第二条 范围 (一)工作检查 (二)生产操作检查 (三)自主检查 (四)外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五)质量保管检查 (六)设备维护检查 (七)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八)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者 第三条 检查的频率 依检查范围的类别,以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 第四条 检查的项目 依检查范围的类别而定,如实施要点。 第五条 检查资料的回馈 要转知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 第六条 实施单位 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七条 实施要点 (一)工作检查 1.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 2.频率: (1)正常时每周一次,每次二至三人,但至少每月一次。 (2)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一次,至其熟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 (3)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 3.工作检查表 表 11.2.5 工作名称: 工作人员姓名 稽 查 项 目 工作进度 是否按规定程序工作 是否能与他人配合 工作效率与质量 工作情绪与精神 工作熟练度 是否有改进工作方法的意思与建议 年 工作稽查表 月 日 实际情形 总 评 其 他 检查人员: (二)生产操作检查:频率,每周三次,每次二人。 工程名称: 操作人员姓名: 表 11.2.6 生产操作稽查表 稽 查 项 目 操作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完成 是否按操作标准来操作 工作场所的布置是否适宜 通风照明温度等是否符合规定 附近环境是否整洁 对异常状况是否知晓处理程序 是否有改进工作方法的意见与建议 其 他 检查人员 口试用厂商 口协作厂商 年 月 日 实 际 情 形 备 注 表 11.2.8 外作厂商质量管理稽查表 口外协加工厂商 口原料供应商 l—1 厂商名称: 1—2 厂商的地址电话: 1—3 负责供应本厂的原料,加工品名称: 1—4 经办人员职称姓名: 2—1 有质量管理组织表吗?口有 口没有 2—2 质量管理负责人职称姓名: 2—3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独立存在? 口单独存在 口存在 口单位 2—4 检验人员共计 人 1.进料验收人员———人 2.制程检查人员———人 3.成品检验人员———人 4.其 他人员——— 2—5 检验人员是否兼作其他工作: 口是 口否 2—6 对于不良反应是否有人负责处理: 口有 口没有 3—1 进料时,有检验吗?口有 口没有 口有时有,有时没有 3—2 检验方式:口全检 口抽检 口抽样计划 口其他 3—3 进料时发现不良品的处理:口批退 口选别 口重工 口照用 口其他 3—4 进料验收单有保存吗?口有 口没有 4—1 制程上有否按规定的操作标准操作: 口有 口没有 4—2 制程中有否按规定的检查标准检查: 口有 口没有 4—3 制程检查记录有保存吗?口有 口没有 4—4 制程中发现不良品的处理: 5—1 对本公司供料储存情况: 5—2 成品检验如何实施: 口全检 口抽检 口不检验 5—3 被退货时实施措施:口改换包装再送回 口等催货急时再送回 口全捡后再送回 5—4 本公司要求的水准和厂商生产能力比较 (厂商的意见) 口要求过高 口要求过低 口要求适中 5—5 不良率能否降低: 口照规定 口打算降低 5—6 现有接受本公司订购事项进度情况: 5—7 其他: 6 需要本公司协助事项: (三)自主检查: 频率对每个检查站每二至三天检查一次,并视情况调整。 表 11 .2 .7 检 查 站: 检查人员姓名: 稽 查 项 目 是否按检查标准检查 感官检查的限度样本是否标准 检查的仪器、量规是否精准 是否有漏检情况 漏检的原因 对不合格品是否妥善处理 其 他 检查人员: 自主检查检查表 年 月 日 实 际 情 形 备 注 (四)外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1.质量管理部成品科会同有关单位人员,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原料 供应商、加工厂商。 2.外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表。 (五)质量保管检查 1.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 2.频率:每周一次。 3.质量保管检查表。 表 11.2.9 质量保管稽查表 ( )原料 ( )半成品 ( )加工品 ( )成 品 年 稽 查 项 目 存放是否定位及是否整洁 温度湿度通风照明是否适宜 是否备有消防设备 危险性物品是否与其他物品隔离 良品不良品未经检验物品是否分别存放 实际的数量是否与帐面符合 度量衡的器具是否精准 存放的地点是否有进出的管理 物品的质量是否发生变异 其 他 月 日 实际情形 总 评 (六)设备维护检查 频率:每周二次,每次二至三个设备。 表 11.2,10 设备名称: 稽 查 年 项 目 月 设备维护稽查表 日 实际情形 备 注 附近的环境是否整洁 是否依操作标准操作 是否依规定保养 使用人对异常状况是否知晓处理程序 保养、修护是否有记录 其 他 (七)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频率:每周一次。 表 11.2.11 稽 查 项 厂房安全卫生检查表 目 实际情况 消防设备是否足够,放置地点是否适宜,且未失时效 易燃物品是否存放妥当 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是否良好 特殊操作时,操作人员是否使用特殊安全防护器具 物料搬运设备是否运用灵活 是否于严禁吸烟处有吸烟的事情 是否有狂奔喧哗的事情 光线、通风是否适宜 环境是否整洁、垃圾处理是否良好 药品是否齐全 停车场的车辆是否排列有序 厕所是否清洁、设备是否良好 用膳场所是否清洁、厨房是否整洁 其  他 第八条 本规定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年 月 备 注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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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审核 (一)质量审核的任务是对我厂的产品质量、工序质量以及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 查和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作质量与产品质量的提高,以确保产 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 (二)质量审核的种类: 1. 产品质量审核。 2. 关键工序质量审核。 3. 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三)厂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为质量审核领导机构,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 办)负责质量审核的组织工作,下设产品质量审核组,工序质量审核组和质保体系审核组。 (四)全质办负责编制质量审核年度计划,与年度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一起下达。 (五)全质办按审核计划,事先通知被审核单位,被审核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做好审核前的 准备工。产品审核组由产品设计室、情报标准化室、检查科、全质办人员组成;工序审核组由 工艺员、质管员、设备员、操作者组成;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组由全质办及有关部门人组成。 (六)质量审核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核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认真做好原始记 录,写好审核报告。 (七)各种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报告,要求完整齐全,清晰,审核者、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均 签名,并将有关重要情况按信息反馈路线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各类资料由全质办存档。 (八)审核着重于调查研究实际工作现状,从中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质量审核程序:制订审核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 组织审核活动 写出审核报告 向领导汇报 制订管理措施 反馈 存档。 (十)质量审核周期: 1.产品质量审核每月进行一次。 2.工序质量审核不定期进行,但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质量保证体系审核一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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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信息管理 质量信息管理是企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生产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 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质量反馈的含义 质量信息:主要分产品质量信息和工作质量信息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是指生产的全过程中(包括开发设计一制造一售后服务)各阶段、各 部门、各环节、名工序,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道工序存在各种质量不良因 素,以及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工作质量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他部门和其他人员的活动对产 品质量的保证程度达不到要求时,而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二)质量反馈方法、原则及程序 1. 质量反馈可分为厂内质量信息反馈和厂外质量信息反馈两大类。 2. 质量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3. 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 4. 质量反馈一般按照质量信息反馈程序路线和传递方式进行。为了提高各种质量信息的 处理效率,除必要的定期质量信息反馈以外,各部门应选用最佳传递路线,尽可能地减少 传递环节。 (三)质量信息的处理 1. 质量的反馈中心是全质办,各种规定的定期质量报表及重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送全 质办,全质办必须对每个信息及时反馈处理。 2. 各责任部门在接到全质办或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后,一般问题必须在三天内作出反馈 处理。 (四)外协、外购件质量反馈 1. 厂际质量保证体系内协作厂的质量问题,由各部门书面直接反馈给全质办,由全质办 按厂际质保体系的要求,负责填报质量反馈表及时反馈给协作配套厂,同时存档备查。 2. 外购件和质保体系以外的其他外协件的质量问题,各部门可超反馈到职能科室(如外 购件反馈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生产调度室),由职能科室与外 协厂或生产厂解决,职能科室应将联系落实情况填写产品质反馈表报全质办。反馈时间, 如果在上述的时间内质量问题沿未笪到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应报全质办 或分管厂长,以作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措施。 (五)用户来信来访及用户走访 1. 用户来信来访中所涉及的问题,由各部门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卡”向全质办反馈,其 中可由部门直接解决的,则由该部门负责组织解决,并将措施意见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质 量信息卡”上,报全质办存档。 2. 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调查者整理后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表”报全 质办,由全质办负责组织反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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